KR5c0117 文始經言外旨--陳顯微 (CK-KZ-j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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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變,二也。南於方應火,南夭,二也。二數偶,兩也,故皆曰『無我』,火
 之象也。神者火,故曰『皆神』、曰『成言』、曰『卑』、曰『偶』、曰『因』、曰『可變』、曰
 『夭』,又皆『無我』也。精無人,如粟中之有米,故曰『米去殼則精存』。
 神無我如鬼無體附物則見,故曰『鬼憑物則神見』夫是非得
 失.因待而有。全精者以無人,則無所待,故忘是非忘得失,猶
 米去殼而精存也。曰:『在此者我也,非彼者是非得失也。時晦
 明,時强弱者,隨時之宜也。抱神者旣無我,則常應常靜,猶鬼
 憑物而神見也。』曰:『在彼者因時也,非此者無我也。學者知乎?
 此則知所以無人無我,全精抱神之道也。』
精神,水火也。五行互生滅之,其來無首,其往無尾,則吾之精一
[05p034b]
滴無存亡爾,吾之神一欻無起滅爾,惟無我無人,無首無尾,
以與天地冥。
 精神,水火也。自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復生水,則
 互生也。自火尅金,金尅木,木尅土,土尅水,水復尅火,則互滅
 也。其來無首,其往無尾,滅已復生,生已復滅,則知精未嘗有
 一滴存亡,神未嘗有一欻起滅。惟無我、無人、無首、無尾,與天
 地冥契,則精神長存矣。
精者水,魄者金,神者火,魂者木,精主水,魄主金,金生水,故精者
魄藏之。神主火,魂主木,木生火,故神者魂藏之。惟火之爲物,能
鎔金而銷之,能燔木而燒之,所以㝠魂魄。惟精,在天爲寒,在地
[05p035a]
爲水,在人爲精。神,在天爲熱,在地爲火,在人爲神。魄,在天爲燥,
在地爲金,在人爲魄。魂,在天爲風,在地爲木,在人爲魂。惟以我
之精,合天地萬物之精,譬如萬水可合爲一水。以我之神,合天
地萬物之神,譬如萬火可合爲一火。以我之魄,合天地萬物之
魄,譬如金之爲物,可合異金而鎔之爲一金。以我之魂,合天地
萬物之魂,譬如木之爲物,可接異木而生生又作植之爲一木,則天
地萬物,皆吾精吾神吾魄吾魂,何者死,何者生?
 精水一合魄金四爲五,神火二合魂木三爲五。精藏魄而神
 藏魂,是則四物雖居兩處,可以一五擒之。然魂木爲龍,魄金
 爲虎,使魂藏於神,魄藏於精,則一物分於二所,終不能相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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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惟火能鎔金燔木,故神可以制魂魄。殊不知神寓於魂,如火
 附於木,而火二木三之五,運於西北,制精鍊魂,使四象五行
 俱歸於土,實資神火之功也。故丹法始終全資火候者,火之
 功用大矣哉。至於合天地萬物之水火金木,皆爲吾之精神
 魂魄。譬如萬水可合爲一水,萬火可合爲一火,異金可鎔爲
 一金,異木可接爲一木。此則山河大地,皆吾法身之妙用也。
 安有所謂生,安有所謂死哉?
五行之運,因精有魂,因魂有神,因神有意,因意有魄,因魄有精,
五行回環不已,所以我之僞心流轉造化,幾億萬𡻕,未有窮極,
然核芽相生,不知其幾萬株,天地雖大,不能芽空中之核。雌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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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生,不知其幾萬禽,陰陽雖妙,不能卵無雄之雌。惟其來干我
者,皆攝之以一息,則變物爲我,無物非我,所謂五行者,孰能變
之。
 精神魂魄意五者,回環相生不已,則人之僞心輪回四生六
 道,經幾億萬年未有窮極,何則?有此僞心則有此僞意,有意
 則有魄,有魄則有精,有精則有魂,有魂則有神,有神則又有
 意矣。彼空中之核,與無雄之雌,胡爲而不芽不卵邪?蓋精不
 存也。物則自清而入濁,故始因精而終成魄。神則自微而入
 妙,故始因意而終成神。蓋意土數五,而五與人俱生,故首與
 四肢及手足之指皆五也。使終能至神而不復生。意則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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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境,當以一息攝之,則變物爲我矣。無物非我,則五行皆爲
 吾用,而不復有相生相滅之機。孰能變之哉?此永不輪回,不
 受生之妙用也,學者知之乎。
眾人以魄攝魂者,金有餘則木不足也;聖人以魂運魄者,木有
餘則金不足也。蓋魄之藏魂俱之,魂之游魄因之。魂晝寓目,魄
夜舍肝。寓目能見,舍肝能夢。見者魂無分别析之者,分别析之
曰天地者,魂狃習也。夢者魄無分别析之者,分别析之曰彼我
者,魄狃習也。土生金,故意生魄。神之所動,不名神,名意,意之所
動,不名意,名魄。惟聖人知我無我,知物無物,皆因思慮計之而
有。是以萬物之來,我皆對之以性,而不對之以心。性者,心未萌
[05p037a]
也,無心則無意矣。蓋無火則無土,無意則無魄矣。蓋無土則無
金,一者不存,五者皆廢。旣能渾天地萬物以爲魂,斯能渾天地
萬物以爲魄。凡造化所妙皆吾魂,凡造化所有皆吾魄,則無有
一物可役我者。郭本有『火生土,故神生意』,七字在『土生金,故意生魄』之上。
 愚解前章謂物之自精至魄,從清入濁,而魄盛則死矣。故曰
 『金有餘則木不足』。若夫聖人自意生身,至於成神,則木有餘
 金不足,有魂餘者多覺,魄有餘者多夢,覺之與夢,皆能分明
 者,非魂魄能自析之也,皆有眞性存乎其中,而狃習旣久而
 能生此分别識也。惟聖人知我無我,知物無物,皆因心意計
 之,故對境忘識,無意而對之以性。性者,心未萌也,無心則無
[05p037b]
 意矣。一意不存,五行皆廢,斯能渾天地造化之所妙者,皆爲
 吾魂。渾天地造化之所有者,皆爲吾魄。是萬物皆爲吾役,而
 不役於物矣。
鬼云爲魂,鬼曰爲魄,於文則然。鬼者,人死所變。云者風,風者木,
白者氣,氣者金。風散故輕清,輕清者上天。金堅故重濁,重濁者
入地。輕清者,魄從魂升;重濁者,從魂魄降。有以仁升者,爲木星
佐,有以義升者,爲金星佐,有以禮升者,爲火星佐,有以智升者,
爲水星佐,有以信升者,爲土星佐。有以不仁沉者,木賊之,不義
沉者,金賊之,不禮沉者,火賊之,不智沉者,水賊之,不信沉者,土
賊之。魄魂半之,則在人間,升爲魂貴,降魄爲賤,靈爲魂賢,厲魄
[05p038a]
爲愚,輕爲魂明,重魄爲暗,揚爲魂羽,鈍魄爲毛,明魂爲神,幽魄
爲鬼。其形其居,其識其好,皆以五行契之。惟五行之數,參差不
一,所以萬物之多,盈天地間,猶未已也。以五事歸五行,以五行
作五蟲,可勝言哉。譬猶兆龜數蓍,至誠自契,五行應之。誠苟不
至,兆之數之,無一應者。聖人假物以游世,五行不得不對。
 『云白』今之楷字也。自秦之程邈變古篆爲隸,王次仲卽隸成
 楷而後有也。在當時字體與今不同,〓字古之云字,𤼽字古
 之白字,是則〓鬼爲魂,𤼽鬼爲魄,於古文則然。〓則從虛輕
 清,故爲風,〓古風字。𤼽則從身重濁,故爲氣,𤽍古氣字。然則
 古人製字亦或有道焉。風屬木,氣屬金,木主升,金主降,以五
[05p038b]
 常而升者爲五星之佐,反五常而沉者爲五行所賊。《楞嚴》所
 述升沉之報,與此同義。魂魄相半,則在人間然。常人止有三
 魂七魄,故魂多者爲貴、爲賢、爲明、爲羽、爲神,魄多者爲賤、爲
 愚、爲暗、爲毛、爲鬼,而其識其好皆契五行。惟五行參差不一,
 故胎卵濕化,有色無色,有想無想等類,眾生盈天地間,生生
 不已也。然聖人本無我。不假於物,則不能游世,如火不附木,
 則無所託形,然物之在世,豈能堅久哉?聖人必以五行對之,
 然後生生不窮,如水火相尅,卻成旣濟,金木相尅,卻成夫婦,
 皆對法也。是道也,如兆龜數蓍,至誠自契,誠若不至,則五行
 無一應者矣。
[05p039a]
五者具有魂。魂者識,目者精,色者神。見之者爲魂,耳目口鼻心
之類在此生者。愛爲精,爲彼生父本,觀爲神,爲彼生母本。愛觀
雖異,郭本於此有『皆因』二字。識生,彼生生本在彼生者。一爲父,故受氣於
父,氣爲水。二爲母,故受血於母,血爲火。有父有母,彼生生矣。惟
其愛之無識,如鎖之交,觀之無識,如燈之照。吾識不萌,吾生何
有。
 目耳鼻口心謂之五根,聲色香味事謂之五塵,觀聽嗅嚐思
 謂之五識。五根主於精,精有我無人之物也。五塵主於神,神
 無我卽物而見也。五識主於魂,故曰『魂識』。蓋根塵識三者具
 而後有魂也。父以精愛,母以神觀,愛爲水,觀爲火,水爲氣,火
[05p039b]
 爲血,父精母血,交而識存乎中,此降本流未,生生不窮之理
 也。若夫愛無識而如鎖之交,觀無識而如燈之照,則吾識未
 嘗萌,吾生何嘗有哉。
如桴叩皷,皷之形者,我之有也;皷之聲者,我之感也。桴已往矣,
餘聲尙在,終亦不存而已矣。皷之形如我之精,皷之聲如我之
神。其餘聲者,猶之魂魄。知夫倐往倐來,則五行之氣,我何有焉。
 精如皷,神如聲餘,聲如魂魄,固矣。然則皷不叩則不生聲,精
 不感則不生神。叩皷以桴,桴亡則雖有餘,聲終亦不存矣。感
 精以氣,氣亡則。雖有魂,魄終亦不存矣。是則五行之氣,倐往
 倐來,我本無有。而我之所有者,叩桴感氣者而已矣。或問曰:
[05p040a]
 『今欲聲聲不絶,皷皷長存,畢竟以何道感之?』曰:『請放下手中
 桴,方向汝說。』
夫果之有核,必待水火土三者具矣,然後相生不窮。三者不具,
如大旱大潦大塊,皆不足以生物。夫精水神火意土,三者本不
交,惟人以根合之,故能於其中橫見有事。猶如術祝者,能於至
無中見多有事。
 世之術祝,能於無中見多有事,如張諧作五里之霧,左慈擲
 棹上之杯。是道也,無出於精神意三者。合而爲之,如果之有
 核,必待水火土三者具而後生,三者不交,則如大旱大潦大
 塊不能生物。然三者本不能自交,惟人以根合之,如男女二
[05p040b]
 根交精而生形也。然天有天根,地有地根,人有人根,造化有
 造化之根,人能於造化之根上,以起天地之根,則能無中生
 有,變化之道也。
魂者木也,木根於冬水而華於夏火。故人之魂藏於夜精,而見
於晝神。合乎精,故所見我獨,蓋精未嘗有人。合乎神,故所見人
同,蓋神未嘗有我。
 此章獨言木喻者,發明上章言根之旨也。蓋木爲魂,爲人也。
 人之所以爲人,以識魂晝夜,隱見精神之中而已矣。精,一也。
 故魂識合精,則所見惟我獨。神,二也。故識魂合神,則所見與
 人同。如木之根於冬而榮於夏,卽魂之藏於夜,而見於晝也。
[05p041a]
 知未木之根則知魂之根矣知夫之魂根則知天地造化之
 根矣
知夫此身,如夢中身,隨情所見者,可以飛神作我而游太清。知
夫此物,如夢中物,隨情所見者,可以凝精作物而駕八荒。是道
也,能見精神而久生,能忘精神而超生。吸氣以養精,如金生水,
吸風以養神,如木生火,所以假外以延精神,漱水以養精,精之
所以不窮,摩火以養神,神之所以不窮,所以假内以延精神。若
夫忘精神而超生者,吾嘗言之矣。
 人假精神以有生,善養精神者能見精神而久生。《陰符經》謂:
 『天有五賊,見之者昌』是也。能忘精神而超生,《陰符經》謂:『人知
[05p041b]
 其神而神,不知不神而所以神』也。世有夢飛神而游太清者,
 亦有夢乘物而駕八荒者,此身此物皆如夢幻。夢而能之者
 靈於神也,覺而不能者拘於形也。惟能自見精神者,覺夢一
 致,可以飛神作我,可以凝精作物。是皆法之妙用也。至於吸
 炁吸風,以益金木於外;漱水摩火,以養精神於内;亦皆足以
 延精神,斯術之麄者也。若夫忘精神而超生者,道也。是道也,
 隱然述於此書,又在夫人之自得而已矣。
人勤於禮者,神不外馳,可以集神;人勤於智者,精不外移,可以
攝精。仁則陽而明,可以輕魂;義則陰而冥,可以御魄。
 聖人因人之常心之所固有者,立爲五常,皆自然而然,非有
[05p042a]
 牽强故曰常也。人能循此常而行之,至可以集神攝精輕魂
 御魄,蓋人之五神主此五常,猶天之五星主此五事也。火星
 主禮,禮主升,火亦升。神屬火,人勤於禮者,神不外馳,可以集
 神。其餘如木星主仁,金星主義,水星主智,而木輕金,冥水降,
 所以能輕魂、御魄、攝精,莫不皆然。只言四者,四物具則土在
 其中,四常具則信在其中,四神具則意在其中,四方立則中
 在其中。孟子亦只言四端,而不及信,與此意同。
蜣蜋轉丸,丸成而精思之,而有蝡白者存丸中,俄去殼而蟬。彼
蜣不思,彼蝡奚白?
 此章言感化之機,能動無情之物也。丸本無情,而蜣蜋轉而
[05p042b]
 精思之,則蝡生丸中。俄去殼而化爲蟬,外鑪金丹生於金鼎
 神室之中,神室本虛器,全籍守鑪之人,神識不昧,晝夜精觀,
 而神丹生於虛器之中。外丹旣熟,而内丹亦就化形而化仙
 矣。《參同契》曰:『萬象憑虛生感化,各有類感化』者,亦『蜣精思』之
 意耶。
庖人羹蟹,遺一足几上,蟹已羹,而遺足尙動。是生死者,一氣聚
散爾。不生不死,而人橫計曰生死。
 人以動物爲有生,今釜中之蟹已羹,而几上之遺足尙動,是
 則生者,一氣之聚;死者,一氣之散爾。彼非氣者,何嘗有聚散
 生死哉?人橫計之爾。
[05p043a]
有死立者,有死坐者,有死臥者,有死病者,有死藥者。等死,無甲
乙之殊。若知道之士,不見生,故不見死。
 世人不知我本無生,而見坐脫立亡者,以爲了達;見臥死病
 死者,以爲未了達。殊不知均一死爾,初無甲乙之殊,惟知道
 者未嘗有生,故不見其生;未嘗有死,故不見其死。
人之厭生死超生死者,皆是大患也。譬如化人,若有厭生死心,
超生死心,止名爲妖,不名爲道。
 《老子》謂:『專炁致柔,能如嬰兒。』今問嬰兒曰:『汝生乎?』則不知也。
 『汝死乎?』則不知也。然則人之有厭生死心,非大患乎?有超
 死心,非妖乎?
[05p043b]
計生死者,或曰死巳有,或曰死已無,或曰死已亦有亦無,或曰
死已不有不無。或曰當幸一作喜者,或曰當懼者,或曰當任者,或
曰當超者。愈變識情,馳騖不已。殊不知我之生死,如馬之手,如
牛之翼,本無有,復無無。譬如水火雖犯水火,不能燒之,不能溺
之。
 以馬之無手,牛之無翼,以况我之未嘗有生死也。以水犯水,
 火犯火,以况我之入生死也。然則旣曰如馬手牛翼之未嘗
 有矣,又何入哉?曰:『以未嘗有生而入死,以未嘗有死而入生,
 是則入亦無入,犯亦無犯。若夫以謂或有、或無、或幸、或懼、或
 任、或超,愈變情識而馳騖,愈遠安足,以知此哉。』
[05p044a]
 朱象先曰:『符者何合也?以吾之精神魂魄,合天地萬物之金
 木水火,則五行皆爲吾用,而不復有相生相滅之機。此永不
 輪迴,不受生之妙用也。然欲合天地萬物之金木水火,須先
 合吾之精神魂魄。精者水也,神者火也,魂者木也,魄者金也。
 金生水,故魄能藏精而不能制精;木生火,故能魂藏神而不
 能鍊神;金木間隔,則坎離不交而生物之功廢。故五行四象,
 全藉三五,一擒之五者,何土也?意也。眞土無位,眞意無形,可
 以全精而攝神,可以輕魂而御魄,皆是物也。』《參同契》曰:『圓三
 五寸一分』,卽此意也。五曷爲乎有三也?天三木地二火,三與
 二同性爲一五;天一水地四金,一與四同情爲一五;戊土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