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v0044 入菩薩行論廣解--寂天菩薩 (master)


入菩薩行論廣解卷七



辛二、學精進之理。分二:


壬一、釋論文;壬二、出品名。初中分二:


癸一、勸應勤精進;癸二、云何勤精進之理。初中分二:


子一、正說;子二、辨精進相。今初:


「 如是忍辱起精進,
 如是精進住菩提,
 猶如無風焰不起,
 若無精進福不生。」



依如前所說難行耐他怨害,若欲速證菩提,須勤精進。如是
勤求所行究竟,菩提即在其中。如燈等無風不動,無精進則福德
智慧二資糧不能出生,亦猶如是。故無上菩提依於精進,應當勉
力。如《入中論》云:「無餘功德隨逐精進生,福德智慧二種資糧
因。」


子二、辨精進相:


「 精進云何善法勇。」



於煩惱勤勇即是懈怠。何謂精進?謂於善法踴躍勤勇也。
此中差別,有披甲精進、加行精進、不屈不撓精進、不知止足精進
四者。


癸二、云何勤精進之理。分二:


子一、斷精進相違品;子二、增精進對治力。初中分二:


丑一、辨相違品相;丑二、云何斷彼之理。今初:


「 彼相違品應當說,
 懈怠貪著不善法,
 怯弱卑下自輕蔑。」



當說精進之相違品。彼復云何?謂身心無堪能耽著怠玩安
樂之懈怠,及貪著惡事,與於成辦善法怯弱作我不能想之自輕。


丑二、云何斷彼之理。分三:


寅一、斷貪味怠玩之懈怠;寅二、斷貪著惡事之懈怠;寅三、
[007-0157a]
斷於善法怯弱之懈怠。初中分二:


卯一、觀察懈怠之因而斷之;卯二、云何斷之理。今初:


「 怠翫貪味於逸樂,
 耽著倚臥恒從恣,
 於生死苦不壓患,
 由斯能令懈怠生。」



懈怠生起以何為因?於不趣善法之怠翫執為安樂而貪著
之,耽味逸樂,從恣倚臥,亦能生懈怠,於生死毫不怖畏,於生死
苦不知壓患,從彼亦能立生懈怠。既識其因,於滅懈怠應勤精進
也。


卯二、云何斷之理。分二:


辰一、思維現世過患而斷懈怠;辰二、思維後世苦而斷懈怠。
初中分三:


巳一、喻明速為死所壞滅;巳二、自己為死所主宰不應安閑;
巳三、不勤善法當為苦所逼。初中分二:


午一、現見為死所毀;午二、以喻明之。今初:


「 為煩惱力相追逐,
 已投生死極深坑,
 旋當入於死王口,
 爾今云何不自知。」



如獸入於陷阱不能解脫,今為懈怠等煩惱猶如獵人,陷阱獵
捕,由他主宰,且後有入於精液粘著受生陷阱,多生往返死王之
口,汝今云何尚不自知?應於善法勤精進也。


午二、以喻明之:


「 同輩次第遭誅戮,
 汝豈於此未現見,
 若猶耽著於倚臥,
 如犢子與旃陀羅。」



老少中年與己同輩者,漸次為死王之所殺戮,豈未現見耶?
已見而仍耽著倚臥,是不應理。如牛見屠夫漸次屠殺他牛,仍安
閒不懼。如斯之人,賤如牛等,如旃陀羅也。


巳二、自為死所主宰不應安閒。分四:


午一、自為死主所主宰不應懈怠;午二、速疾死故應勤善法;
[007-0158a]
午三、死時方捨懈怠已失其時;午四、所求事業未成倏爾便死故
不應懈怠。今初:


「 如見死王來屠戮,
 往不死城諸道絕,
 云何酣臥自安閒,
 如牛臨死耽草秣。」



若見往不死城諸道悉斷,如屠夫之死王來相屠殺,汝云何如
將殺之牛猶耽草料,如是耽著倚臥歡縱放逸?不應理也。


午二、速疾死故應勤善法:


「 死王倏爾飄忽至,
 及其未至積資糧。」



若謂現前稍有閒暇,倏爾即死故,何時未為死王所執,應及
其時積集資糧。


午三、死時方捨懈怠已失其時:


「 若臨時方捨懈怠,
 惜哉已晚徒倉皇。」



若為死所逼方捨懈怠,而為時已晚,徒勞何益?毫無裨補
故。


午四、所求事業未成倏爾當死故不應懈怠:


「 此事未作方創始,
 此事正作方半途,
 死王倏爾至無時,
 悲哉休矣心頹喪。」



速疾死故,此事未作方當創始,此事已作方及其半,死王倏
爾而來,憂悔悲歎,自思休矣,縱極憂悔,其時何能為力?及於現
在應勤修善法也。


巳三、不勤善法當為苦所逼。分二:


午一、死時憂惱所逼;午二、今不急勤修善所求不能成辦。
今初:


「 由憂惱力所逼故,
 目赤臉疱淚如滴,
 眷屬須臾成遠隔,
 死王使者像現前。」



遲至死時為憂惱力所逼,目赤臉腫,淚下如滴,自知將死,眷
屬遠離,自亦怖畏死王使者,惡像現前必然憂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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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二、今不急勤修善所求不能成辦:


「 思維自罪心熱惱,
 聞地獄聲生怖畏,
 身染不淨心迷悶,
 我於爾時何能為。」



憶昔所作之罪心生熱惱,思維當受地獄大苦,聞熱地獄等號
叫之聲,自知我亦將往彼處,心生怖畏,身染不淨,心迷悶絕,爾
時精進為時已晚,何能為力?應即從今勤修善法也。


辰二、思維後世苦而斷懈怠。分四:


巳一、決定生苦;巳二、其苦難忍;巳三、欲求安樂不勤善法
則成相違;巳四、勸勤修脫苦方便。今初:


「 若爾此時尚怖畏,
 如生魚轉熱沙中,
 何況由即所作罪,
 當受地獄難忍苦。」



汝於死時,如生魚輾轉熱沙之中,其時尚如是怖畏,若真受
罪業所感之果難忍地獄諸苦,更何待言。


巳二、其苦難忍:


「 如觸熱湯皮肉裂,
 地獄難堪熱如是,
 若人已作如是業,
 何故似此安然坐。」



先已作眾罪,今仍日日作眾多地獄之因,既已知之,不應懈
怠。地獄溶銅沸汁,觸之身肉皴裂,極其燒燃,須受如是之苦,若
已作生地獄之業,何故今為懈怠主宰,安閒而住?當勤精進如救
頭然也。


巳三、欲求安樂不勤善法則成相違:


「 不勤修善希樂果,
 乖戾不忍苦惱多,
 死王所執希天壽,
 哀哉眾苦所摧傷。」



於安樂因之善法不精進,而欲求樂果,於輕微苦亦乖戾不忍
者,苦之損害更多,為死所執持而希冀如天人長壽於如是等者,
所欲不能得,唯得所不欲,哀哉惟為諸苦之所摧折也。


巳四、勸勤修脫苦方便:
[007-0160a]


「 依此人身如舟航,
 得渡生死大苦流,
 此舟後時難再得,
 愚夫斯時勿酣臥。」



若爾,當云何耶?於得暇滿所依勉力,便能渡一切苦,言依
此人身如舟航得渡生死大苦流者,謂暇滿大義也。暇滿罕能成
就,此舟後難再得,故呼愚夫而告之,謂得此舟時,勿貪偃臥,當
由小中大三大道之門渡生死河也。明暇滿難得,已得之時須勵
力也。


寅二、斷貪著惡事之懈怠:


「 歡喜之因亦無數,
 獨捨正法殊勝喜,
 好樂散亂及掉舉,
 是眾苦因汝何取。」



修行正法是此後無量歡喜因之方便,汝何獨捨此殊勝歡喜,
而好樂苦果之因,罪惡憒鬧散亂掉舉眾多所不應為之事?不應
喜樂,是苦因故。


寅三、斷於善法怯弱之懈怠。分三:


卯一、誓致力對治怯弱;卯二、引教明云何修對治之法;卯
三、勉力則能斷懈怠而成菩提。今初:


「 無怯弱集精進軍,
 勤求自身得堪能,
 應修自他平等觀,
 亦修自他易地想。」



如國王由四法之門,能勝強敵,菩提薩埵亦應先高尚其心,
由於道學修意無[擇-幸+表]弱之披甲精進,以加行集二資糧軍之加行精
進,正修恭謹存正念知,身心堪能自有主宰,然後修如下所述自
他平等,自他交換也。


卯二、引教明云何修對治之法:


「 不應怯弱作是言,
 我何能成大菩提,
 一切如來真語者,
 悉皆諦實如是說。
 蚊蠅虻蚋及蜂蟻,
 乃至任何蟲豸類,
 若依之生精進力,
 亦得無上大菩提。」


[007-0161a]


若謂成佛須利根上智作大精進,集積福德資糧,經眾多無數
劫,修極難行苦行,方能成就,我不如是,故我云何能成菩提?不
應如是怯弱畏縮。此是如來真實語者所說真實語,非倒說邪因,應
可堅信。佛語云何?謂如《妙臂請問經》所說:「復次菩薩如是
正真隨學,作是思維,隨於獅子虎狼鵰鷲鵝鶴烏鴉梟鳥蚊蠅蜂蚋
一切身中,悉能成就無上菩提,況我現得人身,寧捨生命,亦應勤
精進,求證無上菩提也。」《寶雲經》中,亦作如是說。


卯三、勉力則能斷懈怠而成菩提。分四:


辰一、思維起精進力即能得菩提;辰二、成就菩提之難行,不
及惡趣之苦一分故應忍;辰三、如醫王以輕方能治重病故應忍;
辰四、此中無苦增長安樂故應歡喜。今初:


「 如我生於人類中,
 已知利害明取捨,
 若能不捨菩提行,
 云何不證菩提果。」



如前所說經云蚊蠅蜂納蟲豸之微,若發精進力積集資糧,亦
能得無上難得之菩提果,如我已生於殊勝種類之人中,具殊勝意
樂,於成就菩提能知利害取捨,若不捨修菩提行,我云何不能證
菩提果?決定能證,應如是思維也。


辰二、成就菩提之難行不及惡趣苦一分故應忍。分三:


巳一、不應怖畏捨手足等難行;巳二、不及惡趣之苦一分;巳
三、為治重病應忍輕苦。今初:


「 若言須捨手足等,
 如是難行我所畏,
 我今怖畏但愚癡,
 不能辨別輕重爾。」



若謂雖精進即能成就,而須捨手足頭目等難行苦行,非我所
能,故我怖畏。怖畏施手足等,惟是於苦之輕重差別未善辨別,
昧於取捨之故,不應怖畏也。


「 曾於無數俱胝劫,
 經地獄苦百千返,
 割截焚燒並殺戮,
 未能令我得菩提。」


[007-0162a]


無始以來,輪迴流轉,於地獄中,經無數百千俱胝劫,非止一
次,眾多無數返,受割截焚燒殺戮等苦,受爾許苦,不過無義唐捐
其身,未能成無上菩提也。


巳二、不及惡趣之苦一分:


「 我為修行成菩提,
 但受此苦有限量,
 如人欲除心腹疾,
 令身略受針砭苦。」



思惡趣苦,我此為求菩提難行之苦,較彼時短量輕,更易忍
受,如為除損壞心腹之病患,於身肢略有傷損之苦,應能忍也。


巳三、為治重病應忍輕苦:


「 醫人須以眾手術,
 為不安者除病苦,
 為摧眾多大苦故,
 輕微不適當忍受。」



如一切醫師,治療之法,以輕微不安,能愈人病。成就菩提
之難行,亦以極小之苦,能摧眾多輪迴之苦。於此難行微小不安
應須忍受,能滅自他無量長時之苦故。


辰三、如醫王以輕方能治重病故應忍。分三:


巳一、佛說之法是不受輕微苦即能治重病之方便;巳二、遮
於捨身有難行想捨身;巳三、就已修成就捨身如菜羹時說捨身不
難。今初:


「 世間常醫固如是,
 無上醫王殊不爾,
 但以輕和微妙法,
 能療無量沉疴起。」



成菩提時之難行,醫王能仁自在,非如常醫治病之方術,乃
以安樂道得安樂果之方便,輕微和緩之方劑,遠離逸樂勞倦二
邊,而能治癒流轉生死之無量煩惱重病,於彼難行有何怖畏也。


巳二、遮於捨身有難行想時捨身:


「 導師最初作加行,
 亦施菜羹糜粥等,
 此時修已後漸能,
 雖自身肉亦易捨。」



最初修施等時,導師諸佛亦施羹菜糜粥等,以為最初加行,
[007-0163a]
於此練習不難之心,爾後漸次自然雖自身肉亦能捨也。


巳三、已修成就捨身如菜羹時說捨身不難:


「 若時彼人於自身,
 能起猶如菜羹想,
 其時令施身肉等,
 彼於此事有何難。」



如是修已,何時於自身如捨羹菜等之心生起,其時方捨身
等,此中何難之有?毫無難處,故於難行不應怖畏也。


辰四、此中無苦有大安樂故應歡喜。分四:


巳一、於修道次第不善巧之人雖有身心不安,於善巧者無難
行苦;巳二、故大心菩薩安住輪迴無須厭倦;巳三、故道之進修說
善巧勝於小乘;巳四、於菩薩行不應怯弱。今初:


「 由斷惡故即無苦,
 由善巧故即無憂,
 如是能害於身者,
 唯顛倒見惡思維。」



菩薩以清淨悲心意樂施身時身無痛苦,由三門罪惡悉斷除
故。捨身之時善巧故,心亦無憂,似此之故,補特伽羅我之所貪
之顛倒分別,及殺等惡心,損害其身,方為損害菩薩之因也。


巳二、大心菩薩安住輪迴無用厭倦:


「 若由福德令身安,
 由善巧故心安樂,
 雖為利他處輪迴,
 諸大悲者何憂患。」



若諸菩薩,由施等福得身安樂,由取捨及空性義善巧,菩薩
恒常心安,雖為利他而處輪迴,諸大悲者有何厭患?毫無可憂
也。


巳三、故道之進修說善巧勝於小乘:


「 此由菩提心盛力,
 盡能消除往昔罪,
 能積福德如大海,
 故言勝於諸聲聞。」



此大悲者由菩提心威力能儘先所作罪,且能攝集福智資糧
大海,故於道之進修說勝於諸聲聞也。


巳四、於菩薩行不能怯弱:
[007-0164a]


「 是故悉除疲厭心,
 菩提心馬為乘載,
 轉從安樂趨安樂,
 心既了知何怯為。」



是故心厭身疲悉皆除遣之菩提心,如有力之馬,乘之者行於
安樂之道,往趣安樂之果,心善了知者,誰復怯弱?於道修行不
應畏縮也。


子二、增精進對治力。分三:


丑一、增精進順緣力;丑二、以正念正知恭謹修行;丑三、於
修行中自為主宰。初中分二:


寅一、由辨四力之門總明;寅二、廣釋。今初:


「 為利有情集四軍,
 勝解勇毅及喜捨,
 由思維彼功德故,
 諸怖苦者生勝解。
 如是斷諸相違品,
 勝解我慢及喜捨,
 以恭謹自在轉力,
 增精進故應勤修。」



為成辦有情義利故,斷相違品發起四軍,如國王四軍以摧敵
也。於思維業果能取捨生起欲心是勝解力。無論如何未知不
行,知然後行,行必究竟,是堅毅力。如童稚戲踴躍從事,無間無
歇,勤奮精進,是歡喜力。為發勤精進暫息身心勞倦,息已無間
仍復精勤,是為捨力。此四者是精進之順緣也。以勝解力為例
而言,應以怖輪迴苦,及思彼勝解功德而生起也,如是斷相違品
之怯弱,謂雖見能成善法而不趣入,言我不能生起順緣勝解我慢
喜捨四力。我慢即堅毅也。正修以正念知恭謹精進,最後以於
身心能自在轉之力,精進輾轉增長,故應勵力也。


寅二、廣釋。分四:


卯一、勝解力;卯二、堅毅力;卯三、喜力;卯四、捨力。初中
分四:


辰一、勝解境;辰二、果;辰三、勝解因;辰四、攝結。初中分
三:
[007-0165a]


巳一、捨惡;巳二、取善;巳三、辨應不應作之相。今初:


「 自他罪惡多無量,
 我曾誓願悉摧毀,
 是中僅唯一一罪,
 亦經劫海難消盡。
 精勤消除罪障事,
 於我纖毫未見有,
 無量眾苦出生處,
 我心於此能不裂。」



我應摧自他無量之罪,發心之時,曾作如是誓言故。摧罪之
時,隨於一一之罪,亦須修對治,經於劫海方能消盡,能盡罪業之
精進行於我未見纖毫,僅修彼對治尚不能忍耐,須受惡趣之苦,
故是無量苦處,我於此何故心不碎裂,言我心逼惱也。


巳二、取善:


「 自他功德廣無邊,
 我曾誓願悉修行,
 是中僅一分功德,
 亦須修行經劫海。
 我於如是功德分,
 纖毫亦未修生起,
 此生獲得何其難,
 我令無義而已矣。」



自他解脫及一切智之眾多功德,我悉應修,曾如是誓願故。
無餘功德姑置不論,即以一二功德為喻,亦須經劫海修行。我於
如是功德分從未發起練修,何其難者言須經長時,獲得暇滿人生
之時,我何令其不成現後世義利。而已矣者,謂虛之結束譏刺語
也。


巳三、觀已作未作之相:


「 我未供養諸世尊,
 亦未曾設大施會,
 聖教所示未隨行,
 貧匱意樂未令滿。
 怖畏者未施無畏,
 衰損者未施安樂,
 唯於母人胎藏中,
 生起大痛奇苦耳。」



昔時我於三寶,以世尊為例,未曾供養於諸有情及如來未曾
承事設大施會與以安樂,於能斷所斷之取捨未如理成辦,故未依
教修行,未令貧乏有情意樂圓滿,於有怨敵疾病等怖畏者未施無
[007-0166a]
畏,於苦惱衰損者亦未施以滿足,是我往昔任何正行亦未曾修,
我唯生起母人胎中之奇痛大苦而已,利他之事,纖毫未作,應憂
悔也。


辰二、勝解果。分二:


巳一、不應於法捨勝解;巳二、明其故。今初:


「 我由昔時及今日,
 於如來法捨勝解,
 故遭困厄有如此,
 何可於法捨勝心。」



由我往昔現今捨棄對於善法堅決信任之勝解,今為生死衰
損所困,有如此者,孰有智者欲免衰損而捨於法勝解?應於法生
勝解也。


巳二、明其故:


「 一切善法之根本,
 是勝信心能仁說。」



佛說一切善法品類之根本,即是善法決定如何,即如何倚任
之勝解,此是《月燈經》所說也。


辰三、勝解之因。分二:


巳一、明;巳二、釋。今初:


「 彼之根本復依於,
 恒修業果觀異熟。」



彼於法勝解之根本,復依於常修善不善業異熟果報之信心,
若於業果未善得決定,任於何法亦未得佛所歡喜之了義,故於此
應勵力也。或有口稱於空性已得決定而不計及業果者,是於空
性顛倒解也。


巳二、釋。分三:


午一、思維雜業果;午二、思維純白業果;午三、思維黑業果。
今初:


「 一切諸苦心不樂,
 種種怖畏何由起,
 諸所欲求恒不得,
 皆由先業罪行生。
 由善意樂修善行,
 隨其生於一一處,
[007-0167a]
 於彼彼處彼福德,
 生功德果常現前。
 若作罪行欲求樂,
 隨其生於一一處,
 於彼彼處彼罪業,
 現諸苦報兵杖侵。」



於諸眾生身苦心憂,及人非人等種種怖畏,親友資財諸欲喪
失之因,皆由罪行出生,應勤斷除罪行。斷心發起,於心修意樂
之善,以此為因,隨其生於何處,即於彼處以彼善福德所感異熟
果功德,現受其報,苦樂非隨欲而致,造罪之人,雖欲安樂,法性
力故,隨至何處即於彼彼處受彼罪所感之苦,為兵杖等種種傷
害,於止罪應勵力也。果之功德即果之自性也。


午二、思維純白業果:


「 安住廣博芬芳清涼蓮花宮,
 餐飲如來妙音法乳長威光,
 佛光開啟蓮花化生微妙身,
 住如來前稱如來子善業成。」



諸佛子等,由修善法生安樂等剎土者,生之處所廣博芬芳悅
意安樂,生之所觸清涼,生處殊勝,住於蓮花心中。超勝世間資
生飲食,聞佛具足六十支分之妙音,證其所詮真如以為飲食,增
長威顏光澤。出生殊勝,佛光開啟廣大蓮花中生。身之殊勝,具
相好端嚴之微妙身也。攝受殊勝,住於阿彌陀佛之前,為其法力
所護。具此諸殊勝,為如來子皆從純白業所生也。


午三、思維黑業:


「 閻摩部卒盡剝皮膚無餘堪憐愍,
 灼熱猛火鎔化烊銅熱汁挹取注其身,
 熾燃劍戟戈矛逼切身肢分裂成百段,
 拋墜極其燒燃熱鐵地上眾多罪所成。」



由殺等業,為地獄閻摩鬼卒盡剝皮膚,極苦所逼。受之差
別,以極熱猛火鎔化烊汁注於其身,其苦難忍。不僅此也,復以
[007-0168a]
火焰熾燃之刀劍戈矛割切身肉為眾多百千段而擲之。處所差
別,謂墜於極其熾燃熱鐵地上苦惱難堪。此由無間壞法等眾多
不善業所受也。


午四、攝結:


「 故於善法應深信,
 亦應恭敬而修行。」



是故於業果如理思維已,應於善法深生勝解,且由深信倚任
而起修行也。


卯二、堅毅力。分二:


辰一、精進堅固;辰二、既創始已堅固趣入。初中分二:


巳一、未從事前當善觀察;巳二、既從事已捨棄之過患。今
初:


「 依於金剛幢經中,
 從初應修大我慢,
 初於自力應觀察,
 是應起行或不應,
 不應起行即不作,
 已起行者勿退捨。」



《廣金剛幢經》六迴向云:「天子譬日光顯現之時,不為陰雲
及山嶺不平等過失所遮,於應照之處悉皆顯現,菩薩為利他故出
現於世,亦不為有情之種種過失所遮止,令諸應調伏者成熟解
脫。」依此所說軌則,應修善業創始必能究竟之我慢。於事趣入
之初,應善觀自心預備有無能力,若能應起行,若不能不應起行,
寧不起行?既起行已,未達究竟,不應中止也。


巳二、既從事已棄捨之過患:


「 他生仍復如是行,
 罪業苦根咸增長,
 作餘事及得果時,
 終無成就趣微劣。」



既起行已,又復捨置,有過,何耶?由昔如是行為緣,令其他
生串習捨棄中止,成失壞誓願之人,結果罪及異熟苦增長,以後
從事別餘事業,得果微劣,經歷長時,餘事亦不能成辦也。


辰二、既創始者堅固趣入。分二:
[007-0169a]


巳一、總明;巳二、別釋。今初:


「 業及煩惱作止力,
 於此三法修我慢。」



既趣入其事,於所作事業,所斷煩惱及作止之能力三者,應
修我慢,發大雄力,勿退縮也。


巳二、別釋。分三:


午一、事業之我慢;午二、於能力修我慢;午三、對煩惱修我
慢。初中分三:


未一、辨事業之我慢;未二、能如是之理;未三、他人賤役亦
為擔荷之我慢。今初:


「 謂此是我一人事,
 是為事業我慢性。」



若見他人應作之事,亦作我一人應作之想,生起雄力,是事
業之我慢性。


未二、能如是之理:


「 世人惑縛無自在,
 不能成辦自義利,
 能作他利不如我,
 是故我應作此事。」



利有情事,不觀待他,我應成辦。世人由煩惱力,自無自在,
自利尚不能成,不如我能勤修利他善法,待他無益,利他之事,一
切我自為之也。


未三、他人賤役亦為擔荷之我慢:


「 若他作苦操賤業,
 我今云何可安坐,
 若由我慢不肯為,
 我今寧可無我慢。」



他人尚操耕種等賤役,我戴荷有情重擔,云何安閒而坐?當
作事業也。若作是思維,他人作下劣事業,我當作上妙事業,以
如是我慢作事,若起如是我慢而不作此事,此煩惱之我慢,寧可
無之,由彼能趨惡趣故。


午二、於能力修我慢。分五:


未一、於能力無我慢之過失;未二、修我慢之功德;未三、應
[007-0170a]
住於對治之我慢;未四、不應作煩惱之我慢;未五、對治品我慢之
功德。今初:


「 若與死蛇相遇時,
 勝彼如金翅鳥行,
 若我對治力微劣,
 小墮亦當受大傷,
 由怯弱故捨精勤,
 云何能免於困厄。」



為摧伏煩惱,應生起對治力,若遇死蛇,烏鴉亦應如金翅鳥
行。如是若我對治力微弱,小墮亦能於道中斷成大傷害。若意
樂怯弱,於成辦二利,捨棄精勤,何時能從是困厄分住,而得解
脫?為懈怠所降伏,身心所行悉失壞故。


未二、修我慢之功德:


「 若已勤修生我慢,
 雖有大力亦難勝,
 是故應以堅毅心,
 勤行摧壞諸罪垢,
 我今若為罪墮勝,
 求三界尊真可笑。」



發起對治力之我慢,且依加行發起精勤,重大煩惱亦不能
勝,是故應以堅毅心摧諸罪墮。若我為罪墮所勝,欲為勝出三界
一切之王,是可笑處。


未三、應安住對治之我慢:


「 我於一切皆超勝,
 不許有人勝於我,
 一切諸佛獅子兒,
 應當如是住我慢。」



是故應住如是殊勝我慢,謂我應戰一切罪失,三界一切所斷
煩惱悉不能勝我。誰應如是?謂與魔及外道等野獸競走時,我
為諸佛獅子兒,應如是也。


未四、不應起煩惱之我慢。分三:


申一、訶煩惱之我慢;申二、明其過患;申三、應斷彼。今初:


「 有情若為我慢摧,
 是煩惱非大我慢,
 大我慢者不隨敵,
 煩惱為敵所自在。」



有情若為驕滿心之我慢所摧伏而墮落,彼隨煩惱自在而轉,
[007-0171a]
非具大我慢者。有大我慢者,應不為敵所自在。彼諸驕滿有情,
為煩惱我慢敵所自在故。


申二、明其過患:


「 若由煩惱慢起驕,
 我慢牽引入惡趣,
 摧壞人中諸勝樂,
 為他豢養作奴使,
 愚盲可厭體衰羸,
 一切處中受輕侮。」



若由煩惱我慢而起驕滿,有如是諸過患,謂由我慢引入惡
趣,雖生人中,心安樂等人中樂趣為之摧壞,無以為生,乞食自
活,為他自在,受他豢養而為僕使,知識暗鈍,身形衰羸不可愛
樂,自雖實未作損害,而他人以身語種種輕蔑,故應斷心驕滿之
我慢也。


申三、應斷彼:


「 我慢驕矜修苦行,
 若彼亦稱大我慢,
 是為大可悲愍處,
 熟有下劣過於此。」



若以煩惱我慢,起驕滿心,以隨他自在轉之意樂,而修苦行,
若亦稱為大我慢者是可悲愍,孰有下劣過於此者?不應具隨怨
敵自在轉之我慢也。


未五、對治品我慢之功德:


「 誰人為勝我慢怨敵修我慢,
 此即具大我慢普勝大勇者,
 此人於我慢敵能作摧壞故,
 如眾生意勝者之果速圓滿。」



誰為具大我慢者耶?若為勝煩惱怨敵故,執持對治品之我
慢,彼對治力強故,稱為其大我慢者,普勝一切怨敵故,亦稱勇
者。何以故?若人能壞驕滿心之我慢,堅決根本摧毀之,於人天
眾生,隨其所欲,分位乃至究竟佛果一切事業,俱能圓滿,故言能
普勝一切怨敵也。
[007-0172a]


午三、對煩惱修我慢。分三:


未一、應生對治煩惱力;未二、應毫不隨彼自在而轉;未三、
應起殊勝堅固對治意樂。今初:


「 若居煩惱品類叢,
 應須多方修堅忍,
 如狐兔等避獅子,
 勿為煩惱所中傷。」



若處瞋等煩惱品類群中,應以多百千非一方便,以對治力而
修堅忍。應如狐等避獅子之害,勿為煩惱眾所傷也。


未二、應毫不隨彼自在而轉:


「 如人猝遇大危險,
 第一先當護其目,
 如是若遭危險時,
 勿隨煩惱自在轉。」



若猝遇大危險,有煩惱之大怖畏發生,應如護眼珠,盡力防
護。將陷於隨煩惱自在轉之危險時,亦應如是防護,勿隨煩惱自
在轉也。


未三、應起殊勝堅固對治意樂:


「 寧可焚身或斷肢,
 乃至斷頭亦易事,
 於彼煩惱怨敵前,
 終不甘心為低首,
 如是一切時處中,
 非如理事終不作。」



對治堅固之量,謂雖以火焚殺我身,或斷我頭,亦為小事,無
論如何,終不應為煩惱怨敵之所降伏。如是於一切時處中,唯應
依止對治力,摧伏煩惱,餘非所應為也。


卯三、喜力。分三:


辰一、應勵力修善不求果報;辰二、於果報作意而修善;辰
三、應用歡喜力之理。今初:


「 如童稚求嬉戲樂,
 不問所作為何事,
 於彼耽翫深愛樂,
 應當歡喜無厭足。」



猶如愚童欲求戲樂之果,此菩提薩埵,為利他故,任作何事,
聞思乃至修菩提心等事業,亦應如是耽著踴躍為之。於彼事業,
[007-0173a]
應當歡喜,無有厭足,欲恒常不斷為之也。


辰二、於果報作意而修善:


「 為求安樂作諸業,
 得樂不得不可知,
 若作此業定生樂,
 不作安樂何由生。」



世間之人,為求身心安樂,從事耕種等業,然其果能否得樂,
仍非所知。於得安樂未得決定之菩薩,若作何種事業,決定能成
分位及究竟之安樂,不作如是事業,即不生如是安樂也。


「 如嗜刀鋒所沾蜜,
 若於諸欲無厭足,
 異熟安樂及寂靜,
 於彼福德有何壓。」



如以舌舐刀鋒所沾之蜜,雖略嘗其味,而當受傷舌之苦,於
輪迴中任受幾許色聲等五欲亦無厭足,若分位異熟人天增上生
殊勝果報尚以為樂,能得究竟寂靜一切苦之安樂因,施等福德,
何厭之有?應修無厭足也。


辰三、配釋歡喜力:


「 如象夏日行當午,
 遇清涼池即躍入,
 如是為成所作業,
 於彼事業應趣行。」



於如是事業應當趣行,所思維之事既起行已,為令彼究竟
故,應如中午熱渴所逼之大象,遇清涼池,即歡喜踴躍趣入,於所
思維之事業,亦應如是趣入也。


卯四、捨力。分二:


辰一、暫時捨;辰二、次第捨。今初:


「 若力疲極所隨逐,
 為易作故當暫息。」



勤修善法,身心疲極,氣力羸劣之所隨逐,為止息疲勞,所作
易成故,應暫捨所作,疲勞既息,復勤精進也。


辰二、次第捨:


「 善攝持者善完成,
 轉希後後非所應。」



善攝持者,所作完成已,方作後後之事,若作一事時,復以欲
[007-0174a]
作另一事之心攝持之,是所應斷也。


丑二、以正念正知恭謹修行。分五:


寅一、敬慎恭謹;寅二、存正念知;寅三、以念知力勿令罪有
隙可乘;寅四、罪墮發生無間即應遮止;寅五、於應作事業應當勵
力。今初:


「 猶如宿將遇敵時,
 臨陣交鋒兵刃接,
 應避煩惱利兵鋒,
 對治盡殲煩惱敵。」



猶如精武技善戰術之宿將,臨陣交鋒與敵兵刃相接,自能避
兵刃傷,復能以兵刃殺敵,如是應避煩惱兵刃之鋒,勿為所傷,復
應以對治之利器,盡殲諸煩惱敵,根本拔除之。


寅二、存正念知:


「 如人臨陣墜其刀,
 怖畏倉皇急拾取,
 如是若遺正念刀,
 怖地獄苦急持念。」



臨陣之時,若墜所持之刀,懼為他所傷,速疾拾取。若脫落
於善法所緣不忘之正念刀,為煩惱所傷,當生地獄中,應速持念
知,憶念地獄恐怖以為對治亦應如是。


寅三、依念知力勿令罪有隙可乘:


「 如毒箭傷身出血,
 罪毒速疾遍全身,
 如是若得小暇隙,
 罪毒速疾遍人心。
 如人擎器滿盛油,
 膾者持劍伺其後,
 溢即殺之愕然怖,
 持戒謹畏應如是。」



如毒箭所中,依一毛孔所出之血,其毒能遍佈全身。失壞正
知等,煩惱若得暇隙,瞋等罪惡速疾遍佈其心,亦猶如是。故纖
毫煩惱亦應遮止。當云何謹護耶?如持盛油盈滿之器,令行泥
濘之道,膾者持劍伺於其旁,若溢一滴,即當殺之。以此怖畏之
故,奮勉小心。菩薩具誓戒者,以正念知執持菩提心等對治品,
亦應如是小心謹畏也。
[007-0175a]


寅四、罪墮發生無間即應遮止:


「 如有毒蛇來懷中,
 急當狂駭而驚起,
 睡眠懈怠若來時,
 亦當如是勤遮止。
 一一罪墮出生時,
 恒應於己嚴訶責,
 思維我自今以往,
 無論如何不再作。」



煩惱能壞善法,令趣入地獄,是故應如懷中有毒蛇來,狂駭
驚起,令於所入不自在住之睡眠及懈怠來時,應以地獄之恐怖,
速疾遮之,亦應如是。雖然,云何遮止耶?於一一罪發生時,應
自訶責言:往昔亦以造如是罪,得種種不可愛樂,不得可樂之事,
今又如是行耶?無論如何,此後應當勵力,誓不再犯此罪。應常
如是思維,以四會備之門而懺悔也。


寅五、於應作事業應當勵力:


「 應思云何於此時,
 能得修行持正念,
 以此為因於善士,
 或如理事起欲心。」



為令罪不生,生已能除之故,於正知謹慎不放逸等時中,云
何能修起正念?以如是思維之發起意樂為因,而修欲心,求遇大
乘善知識,無間即依教修行,或不值遇,亦隨其教授應作之事,即
能修行。


丑三、修行自在。分二:


寅一、身心極調柔故於善法輕舉;寅二、法喻合。今初:


「 昔人云何作善業,
 事事精勤具雄力,
 如是無逸念先哲,
 自身振奮而輕舉。」



應念先哲傳記作一切善業,悉具精進雄力,無論如何,必令
所作善業完成,為如是故,慎無放逸,念此之故,自於善事,愧此
離惡,振奮輕舉。


寅二、法喻合:


「 如風飄揚去復來,
 於兜羅綿自在轉,
[007-0176a]
 由歡喜心自在轉,
 成辦善事亦如是。」



云何修耶?如風去來,於兜羅綿自在飄轉,以於善法歡喜踴
躍力,於身語自在轉,亦應如是。若能如是,則三門一切善業,悉
能迅速成就也。


總攝其義,如《正法念處經》云:「諸煩惱之唯一因,唯是懈怠
餘何有?何人一有懈怠心,一切善法皆歸盡。」於發起遮止懈怠
之精進,應當致力。


此中復應勵力消除精進之違緣,發起順緣之四力。違緣者,
雖見成能辦善法,而不趣入,及我有何能想之怯弱。初中分二:
謂現今尚有暇之推延,及為貪著惡事力所壓伏。第一之對治,應
思人身速壞,死已墮於惡趣,及暇滿難得,而斷除之。第二之對
治,應思正法為此後無邊歡樂之因,無義喧鬧散亂能失壞大義,
是後時眾苦出生之處,而斷除之。怯弱亦分三:謂思維所求佛果
功德無邊非我所能證,捨手足等無量難行非我所能修,當受無邊
輪迴生死其苦不能忍,以如是想而怯弱也。初云對治,謂思維往
昔初佛,非從初即已證無上道,亦不過與我相同,後漸上進成佛,
且佛說較我尤為下劣諸有情亦能成佛,我若不捨精進,後云何不
得成佛耶?次之對治,謂思維捨身等有難行想時勿捨,捨時如捨
菜羹等,非為難也。後之對治謂菩薩離罪,其果不生苦受,於輪
迴苦,堅固證知性空如幻,心亦無苦,身心安樂增長,則雖住輪迴
中,何用厭患。應如是思維,而斷怯弱也。


攝頌云:為求解脫恭謹起修行,最初趣入中住後究竟,依於
勵力勤修精進力,應起四力完備精進行。


壬二、出品名:


入菩薩行論廣解佛子津梁釋明精進品第七
[007-0177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