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v0044 入菩薩行論廣解--寂天菩薩 (master)



入菩薩行論廣解卷二



戊二、發二菩提心已,學菩薩行之法。分二:


己一、受持菩提心之法;己二、學波羅蜜多行之法。初中分
二:


庚一、加行支分,先修頂禮、供養、皈依,次由四力完備之門
懺除罪障違緣;庚二、先修隨喜眾善等積集資糧,順緣次正受持
菩提心。初中分二:


辛一、釋論文;辛二、出品名。初中分四:


壬一、供養;壬二、頂禮;壬三、皈依;壬四、懺悔。初中分二:


癸一、供養所為;癸二、正修供養。今初:


「 為應受持如是妙寶心,
 於諸如來正法菩薩心,
 殊勝三寶清淨無垢染,
 功德大海勝妙供品陳。」


[002-0053a]


應供品豐盈,意樂加行恭敬,善修供養。何故供養?為應受
持出生一切有情妙善資糧之妙寶心故。於何境供養?於諸如
來,及諸聖者正士所說之法寶,自性清淨及忽然離垢之大乘滅道
諦聖觀自在妙吉祥等佛子,諸功德大海也。


癸二、正修供養。分三:


子一、無主執持物供;子二、自身供;子三、心力變現供。初
中分三:


丑一、供物;丑二、如何供養;丑三、供無主物之因。今初:


「 盡其所有妙花?嘉果,
 盡其所有良藥百味俱,
 盡其所有希世諸珍奇,
 盡其所有悅意妙香水,
 如是乃至妙寶七金山,
 園林寂靜景物宜人地,
 嘉樹奇花絢爛色莊嚴,
 繁柯美實茂密枝葉垂,
 天龍世間俱生和合香,
 如意寶樹七珍飾林苑,
 自然香稻不由耕稼生,
 種種莊嚴堪為供養具,
 明湖清沼灼灼發芙蕖,
 鳧雁和鳴妙音極哀雅。」



世間無主攝持之花如蓮花等,盡其所有訶黎勤等果,所有冰
片等藥類,盡世間所有金銀等寶,湖海等所有悅意淨水,金等八
寶山,如是園林方境寂靜適悅之處,樹林自放眾花以為莊嚴,果
樹果熟纍纍下垂,天龍等世間俱生和合轉變出生上妙薰塗等香,
隨欲出生之如意樹,及眾寶所成之樹,如意大海浴池,以蓮花為
莊嚴,其中鳧雁和鳴,哀雅悅耳,不勞耕種自然出生之香稻,以及
別餘堪供三寶之諸莊嚴俱,悉以奉獻。或有不知論義者,於論文
次第別作餘解也。


丑二、如何供養:


「 遍虛空界廣博無邊際,
 所有一切無主執持物,
 慧心攝取善巧而獻陳,
 殊勝士夫能仁諸佛子,
 清淨功德生處大悲心,
 願祈愍念於我垂納受。」


[002-0054a]


遍虛空界廣博無邊所有一切無主攝持之物,我悉以慧心攝
取,於供養境,諸能仁殊勝士夫及諸佛子,恭敬善為奉獻。諸功
德生處正士,悉皆具大悲心,願悲愍憶念,受我此供。


丑三、供無主物之因:


「 今我福德不具極困貧,
 別餘供具資財悉非有,
 依怙惟為他義作慇勤,
 饒益我故神力祈受享。」



或問何故唯以心力出生為供,應真以彼彼悅意實物為供也。
我先未積廣大福德,所欲受用不能具足,極為貧乏,別餘自能主
宰之供養資財,我毫無所有,依怙深心一向專為利他,於此等無
主攝持之物,為利益我故,願以神力納受也。


子二、自身供:


「 我於一切諸佛佛子前,
 盡我身心無餘志誠獻。
 祈諸殊勝勇識咸攝受,
 至心願為諸尊作臣民。
 我由諸尊咸作攝持故,
 饒益有情不怖生死輪。
 往昔眾罪清淨得超脫,
 別餘罪垢此後不再生。」



我有應供獻之身,應以為獻,我於自身能自主宰,以多方便,
捨我所心,於諸佛佛子前,永久奉獻,願諸殊勝勇識,普垂納受。
信心恭敬,願為臣民,依教而行。自供養已,凡有所作,我悉為諸
尊之所攝持,依憑救護,一切怖畏,悉皆遠離,不怖生死,離諸怖
畏,利益有情。自於昔時無義所積諸罪,悉皆清淨超越,別餘諸
罪,自今以後,寧捨生命,誓不再造。


子三、心力變現供。分二:


丑一、有上供;丑二、無上供。初中分十二:


寅一、浴具;寅二、天衣;寅三、莊嚴;寅四、塗抹;寅五、花鬘;
寅六、薰香;寅七、餚饌;寅八、燈明;寅九、無量宮;寅十、傘蓋;寅
十一、音樂;寅十二、供品恒時不斷之加持。初中分三:


卯一、浴室;卯二、獻浴;卯三、拭身。今初:
[002-0055a]


「 浴殿香薰旃檀氣芬馥,
 水晶佈地晃耀色晶瑩,
 眾寶軒楹輝煌悅人意,
 珍珠華蓋垂履燦光明。」



獻浴之浴室,以旃檀等灑之,氣極芬馥,水晶為地,朗徹光
瑩。梁楝楹柱,悉皆拂拭,寶光輝耀,悅可人意,上垂珍珠為飾之
華蓋,光輝燦然,以為莊嚴,於此室中而請供浴也。


卯二、獻浴:


「 於諸如來及諸如來子,
 奉獻眾多充盈妙寶瓶,
 善盛悅意妙香甘露水,
 妙歌天樂無量浴具陳。」



於諸佛菩薩,以眾多金等寶瓶滿盛妙香和合之悅意香水及
眾妙花,以眾多美妙歌樂而請浴也。


卯三、拭身:


「 無比天衣清潔離垢染,
 妙香沾灑塗拭如來身。」



次於諸聖之身,以無比柔軟清潔之衣,遍沾妙香,而為塗拭。


寅二、天衣:


「 次復於諸聖身敬奉獻,
 芬馥天衣妙色善染成,
 並及種種輕柔妙天衣。」



塗拭之後,於諸聖前,以妙色染成之天衣極其芬馥,敬為奉
獻。若用在家服飾者,則以種種形式色彩之細軟妙衣而為奉獻。


寅三、莊嚴:


「 百千種類殊勝莊嚴等,
 奉獻莊嚴大行普賢王,
 聖妙吉祥觀世音自在。」



耳環等百千等殊勝莊嚴,等者等取環釧等。以之奉獻聖普
賢王、不敗文殊、觀世音自在等,以為莊嚴。


寅四、塗抹:


「 香氣芬騰遍滿三千界,
 以諸妙香塗抹如來身,
 如煉純金磨瑩露光彩,
 威光赫奕瞻仰諸能仁。」



以遍滿三千界內香氣芬騰之妙香,如冶純金善為煉磨,塗抹
[002-0056a]
一切能仁自在之身,光明煥發,威光赫然也。


寅五、花鬘:


「 於諸能仁自在勝供境,
 曼陀羅花妙蓮優鉢羅,
 種種端嚴美妙悅人意,
 芬芳妙花環鬘作供陳。」



應於殊勝供境能仁自在前而為供養。以何供養?謂以悅意
曼陀羅,妙蓮優鉢羅等,芬芳散佈,取善為貫串之花餯而為供養
也。


寅六、薰香:


「 次復奉獻奪意殊妙香,
 遍滿虛空湧聚妙香雲。」



次以沉檀等奪意妙香,遍滿十方,妙香雲聚,而為供養。


寅七、餚饌:


「 餚饌羹湯善調具百味,
 種種天廚妙善悉進呈。」



殊勝甘美之餚饌,及殊勝羹湯等,具種種色香味之飲食天
饌,於諸佛、佛子而為供養。


寅八、燈明:


「 次復奉獻眾寶燈明炬,
 金色蓮花環鬘次第陳。」



金蓮花盞,絡繹排列,成為環鬘。其中安置光明熾然寶炬,
以為供養。


寅九、無量宮:


「 淨地無塵妙香善塗瑩,
 悅意雜花遍佈極芳馨,
 無量宮殿妙香聞贊詠,
 珍寶莊嚴垂覆色晶瑩,
 遍滿虛空無量莊嚴具,
 悉皆奉獻大悲自性身。」



淨地善為掃除,塗以妙香,散灑眾花,芳香悅竟。無量宮內,
諸天女等,歌揚贊詠,韻音悅耳,珍珠眾寶,流蘇垂復,以為莊嚴,
光明無量,嚴飾上空,以為虛空莊嚴,光明無量,嚴飾上空,以為
虛空莊嚴。此皆以奉獻具足大悲自性者也。


寅十、傘蓋:
[002-0057a]


「 眾寶莊嚴傘蓋純金柄,
 輪圍種種莊嚴可眾心,
 妙相端嚴見者咸愛樂,
 常時擎持奉上諸能仁。」



眾寶所成嚴麗傘蓋,以金為柄,於其輪圍,以眾寶所成悅意
嚴飾之具,而為莊嚴。妙相端嚴,見者愛念,張之常時奉獻諸能
仁自在者也。


寅十一、音樂:


「 復以別餘供雲聚,
 並諸悅耳和雅音,
 解除有情諸苦痛,
 如雲普覆處處聞。」



除前已供養之外,復有別餘供雲聚,蘇鼓等樂器及悅耳韻
音,有情略一經耳,便能解除苦痛,適意饜心,如雲普覆,隨處出
生也。


寅十二、供品恒時不斷之加持:


「 於諸正法勝妙寶,
 塔寺伽藍妙相嚴,
 普雨眾寶妙花雨,
 恒時不斷願降霖。」



十二部經及滅道諦攝一切法寶,意之所依具舍利藏之諸塔
廟,繪造等像前,悉以寶花等供養,盡輪迴際恒時不斷,如雨降霖
也。


丑二、無上供:


「 云何文殊師利等,
 於諸如來修供養?
 如來依怙佛子前,
 我今供養亦如是。」



如文殊、普賢等已得自在之菩薩,變現凡所納受之供物,遍
滿虛空,供養諸佛。我亦如是供於天人依怙之諸如來及諸佛子
也。


壬二、頂禮。分二:


癸一、語贊;癸二、身禮。今初:


「 我於一切功德海,
 普以韻音支分海,
 讚揚悅耳妙音雲,
 一切如來定普聞。」


[002-0058a]


於諸悲智等功德大海,我以讚揚無邊功德之韻音支分大海
而為贊詠。韻音語也。支分其音也。海言其多也。想一一身出
無量首,一一首出無量舌,而為讚歎。又於諸聖眾,我雖未作讚
揚妙音時,亦定有無量妙音雲,隨時隨處出生想。


癸二、身禮。分三:


子一、禮三寶;子二、禮發菩提心所依;子三、禮和尚、阿闍黎
等。今初:


「 三世如來一切佛,
 並諸妙法賢聖僧,
 盡其所有剎塵身,
 我今恭敬而頂禮。」



三世過去未來一切佛,教證等法,及諸賢聖菩薩僧前,我化
量等佛剎微塵數身,恭敬頂禮。


子二、禮發菩提心所依:


「 於諸菩提心所依,
 及諸塔廟我頂禮。」



菩提心所依者,謂發心之因大乘經典及為發心緣之補特伽
羅,及於彼發心之處所,並佛像塔寺等,我皆頂禮。


子三、禮和尚、阿闍黎等:


「 於諸和尚阿闍黎,
 持淨戒者我頂禮。」



說別解脫戒先後圓滿之和尚,及依誰授戒之阿闍黎,及致力
解脫道而荷擔殊勝淨戒者,我皆頂禮。


壬三、皈依:


「 乃至未證菩提間,
 於諸如來我皈依。
 於諸正法菩薩僧,
 我今皈依亦如是。」



皈依之義,謂心念口言,許為救度怖畏痛苦之所依也。此中
分因皈依及果皈依,初謂以已成就之三寶為救度怖畏所依,次謂
以自相續所證佛及法寶為救度怖畏所依。依何皈依之因,了知
皈依境之功德及殊勝承許皈依,不皈依餘,此四者是皈依之法
也。皈依諸學處如上師所作《波羅蜜道次第廣論》所說應知,此
[002-0059a]
中不錄。破許道諦非勝義皈依之邪說,總釋皈依之類別,及世俗
勝義皈依之差別等,如大乘傳承上論師,廣解釋竟應知。此中所
說,是以他相續已成就之大乘三寶,及自相續當出生之三寶為所
緣境,從今時起,乃至無上菩提果位,於菩提樹下現證法身中間,
一切時中,皈依諸佛,於大乘法寶及諸賢聖菩薩僧亦如是皈依。
皈依已成就之佛為開示聖道之導師,皈依自相續所證之法寶為
正皈依,皈依已成就之大乘聖人,為修皈依之助伴也。


壬四、由四力完備之門懺除罪障:


總科分者,謂從初即應勵力不染罪,雖勵力而由放逸或煩惱
重等故,仍犯罪行,不可漠然置之,於大悲導師所說諸補治方便,
應當勵力。又墮之補治,應依上下諸部之戒,別別所說而作。罪
之補治,應由四力之門而作。《佛說四法經》云:「彌勒菩薩摩訶
薩,若具四法,雖造積罪障,亦能壓服。四法云何?謂摧壞遍行
力,對治遍行力,遮止罪行力,及依止力也。」造積之業定應受報
者,以彼尚能壓服,況不定業?此中初力,謂於已作不善業,再再
追悔。欲生此力,於不善業生三種果之理,應當善修。生第二
力,如《集學論》所說,依甚深經修空性,依念誦,依佛菩薩像,依
供養,依持名等。第三力者,以後謹慎防護不善業。第四力者,
修菩提心等。本論廣明初力。此中又於造罪之時分、因緣、加
行、境、分齊等,應當憶念。


別別之義有四,謂癸一、摧壞遍行力;癸二、依止力;癸三、對
治遍行力;癸四、遮止罪業力也。初中分四:


子一、觀察如何造罪之理而悔;子二、怖畏帶罪而死,而修追
悔皈依;子三、廣細思維無義造罪之理而修追悔;子四、思維懼罪
之相。初中復分四:


丑一、顯明了知懺悔之境;丑二、由時因種類等門,總懺所造
罪;丑三、懺於殊勝境所造有力之罪;丑四、思維不樂之果,追悔
求懺。今初:
[002-0060a]


「 普於十方善安住,
 圓滿正覺諸菩薩,
 具足大悲諸聖前,
 合掌志心而啟請。」



一切諸方安住圓滿大覺菩薩具大悲者前,追悔先所作罪,合
掌啟請而求懺悔也。


丑二、由時因種類等門,總懺所造罪:


「 從於無始生死來,
 或於今生或他世,
 無知自作諸罪愆,
 或復教他令作罪,
 愚癡擾亂所勝故,
 或見他作而隨喜,
 所作罪愆悉觀見,
 依怙尊前志心懺。」



從無始流轉生死以來,生生世世,現世餘生,我由昧於業力
異熟故,自作教他造一切罪,或由昧於業果之愚癡惑亂,於他作
罪自心隨喜,所有一切罪愆,我應見罪追悔。如是思維,於諸依
怙前,志心懺悔,無有覆藏。


丑三、懺於殊勝境所造有力之罪:


「 我於殊勝三寶前,
 父母師長諸尊重,
 由煩惱門諸所作,
 身語意之一切罪,」



我由愚迷於三寶父母或師長等餘福田境,因於煩惱三毒之
門,依身語意等生罪之門,所作一切損害,當善懺悔。


丑四、思維不樂之果,追悔求懺:


「 眾多過患集我身,
 極惡重罪難倖免,
 盡其所有諸罪愆,
 諸導師前求懺悔。」



我為罪人,具眾罪失,為能與地獄等果之因,凡我所作一切
斷命等罪,能生極大痛苦,極惡難容者,悉皆憶念懺悔。


子二、怖畏帶罪而死,而修追悔皈依:


「 我今罪垢未淨治,
 或遇災橫先時死,
 故欲解脫諸罪愆,
 定須速疾求皈救。
 死王倏忽難保信,
 已作未作不相待,
[002-0061a]
 有病無病悉齊等,
 命如朝露何可賴!」



此罪若不立即懺悔,我罪未淨,與罪共存,死主先來,死已當
生惡趣,懇祈速疾救護於我,以何方便,定令解脫此罪。若罪未
淨前,未必便死,何須速為救護耶?死王倏爾即來,雖剎那頃,亦
不可保信。罪已作淨治,或復未作,不相待也。不問所作之事已
竟未竟,補特伽羅有病無病,悉可於壽算未終之前,倏爾而死,生
命可幾時不死,亦難保信。以不可保信故,有罪應速淨治也。


子三、廣細思維無義造罪之理而修追悔。分四:


丑一、追悔不知親眷身財等不可保信,為彼造罪;丑二、死時
僅成憶念境之喻;丑三、追悔現見如是不可保信,仍為彼等造罪;
丑四、追悔不悟自身不定何時當死而造罪。今初:


「 悉當棄捨終離散,
 我於此理昧無知,
 分別親及非親故,
 造作種種諸罪業。
 所謂非親畢竟無,
 所謂親愛亦非有,
 乃至我身性尚空,
 如是別餘何所有。」



眷屬資財及俱生之軀體,悉當捨離,獨往他世。悔我不知此
理,於親守護,非親摧害,因之造種種罪。諸非親者,轉瞬成空;
諸親眷等,亦復如是。乃至我尚空無,故不應為彼等故而造諸
罪。如是親眷資財等莫不皆空,纖毫不可保信。為彼等故而起
貪瞋造罪,應追悔也。


丑二、死時僅成憶念境之喻:


「 宛如夢境之所經,
 景物班班曾親歷,
 彼彼皆成憶念境,
 逝者如斯不可見。」



譬如夢中,略受微樂,醒時僅成憶念之境。如是先時受用一
切逸樂之法,死時彼彼悉皆僅成憶念之境。以此之故,惟應再再
擯息諸務,專力於佛法。一切過去之法,彼彼悉不可見,僅有憶
念之境而已。
[002-0062a]


丑三、追悔如是現見不可保信,仍為彼等造罪:


「 或復即於清醒時,
 眾多怨親悉亡逝,
 為彼所造眾罪業,
 極重難忍現在前。」



復次或即於此清醒之時,曾經親見眾多怨親悉皆亡逝,而為
彼等所造罪業難堪苦果,當前現在。如云「他人不能代受苦,何
苦為他造罪業」也。此追悔為他造罪,應再再思維也。


丑四、追悔不悟己身不定何時當死而造罪。分二:


寅一、總;寅二、別。今初:


「 空言年命倏爾盡,
 無常之理未證知,
 愚癡貪慾瞋恚力,
 作諸眾罪難數計。」



如是我空言死無定期,須臾倏忽,實未證知,由愚癡欲貪瞋
恚造種種罪,由斯諸罪當墮惡趣,故應思維決定必死,死無定期
,死時除佛法外餘悉無益,且思維惡趣過患,再再修習追悔已作之
罪。


寅二、別。分四:


卯一、怖畏生命惟滅無增,決定必死,恐帶罪而死;卯二、罪
若未淨,現生亦須受苦;卯三、生大怖畏之故;卯四、後時苦逼之
理。今初:


「 無間晝夜如逝水,
 年命消竭不暫留。
 空乞延年何可得,
 人生安得長不朽!」



行住臥三,一切時中,日夜剎那不停,此生壽命恒時損滅,絕
無增益,如是豈不可推知我決定死?知必死也。且何時死亦不
決定,故於淨罪應須勵力。消竭者,言日夜時時消竭也。


卯二、罪若未淨,現生即須受苦。分三:


辰一、罪若未淨,命斷之苦,親友等不能救;辰二、懼未作福;
辰三、憂悔逼惱。今初:


「 當我輾轉困床褥,
 縱多親友相環守,
[002-0063a]
 畢竟臨終命斷時,
 死苦唯吾一人受。
 墮落死王使者手,
 親知何補友何能。」



若未作福,死時我臥床上,縱多親友,悲戀環繞,斷命時之
苦,唯我獨自受之,彼等不但不能為除怖畏,為可怖獰惡死王使
者所執,雖有親知友善何益何補?唯有佛法,能為救護也。


辰二、懼未作福:


「 時唯福業堪依怙,
 奈余片善亦未修。」



其時唯皈依護戒等福德,堪為依怙,奈余今亦未曾修積,言
悔未作善也。


辰三、憂悔逼惱:


「 哀余昔時由放逸,
 如斯怖畏非所謀,
 乃為無常現生事,
 造作眾多諸罪垢。」



於皈救處哀呼依怙,悔我昔時由放逸故,於有如是惡趣怖
畏,未思未見,為無常親怨現生之事,恒造眾罪。


卯三、生大怖畏之故:


「 罪人斷肢赴刑場,
 牽引之時猶慞惶,
 況人吻燥眼根壞,
 宿業轉變見異物。
 死王使者面猙獰,
 形象現前來攫捕,
 極大怖畏痛苦纏,
 衰損難堪何待言。」



或有罪人,為斷肢體,被人牽引,赴於刑場,其時猶復設惶恐
懼,況人唇吻乾燥,面色憔悴,眼根失壞,由先業異熟所變,顯現
異相,見與己異類之死王使者,狀極可畏,來相攫捕,極可怖畏,
垂死病苦所纏,其苦惱衰損,生大怖畏,更何待言。故應追悔也。


卯四、後時苦逼之理:


「 哀呼誰能為救護,
 令我脫此大怖畏!
 瞠目倉皇睛肉露,
 四方狂顧求皈救。
 若見四顧無可歸,
 嗒然自失心頹喪,
[002-0064a]
 若時無處可皈投,
 我於爾時當奈何。」



生地獄已,見諸獄卒之時,起極大怖畏,哀呼誰人善能救我
脫此怖畏,張目露睛,倉皇四顧,尋求皈救。如是尋求,仍見四方
無皈救處,嗒然失望,故應自今即皈依三寶也。故於彼地獄中,
若無救護可脫此怖,其時任我如何,亦絕無脫離之道,故於脫離
怖畏之因,從今時起即應勵力也。


癸二、依止力。分三:


子一、從今時起依止皈依三寶;子二、依止具足願力菩薩;子
三、皈依之後如教修行。今初:


「 是故有情依怙尊,
 為護眾生勤精進,
 大力能除諸怖畏,
 即於現前應皈依。
 佛心證入微妙法,
 能除生死諸恐怖,
 菩提薩埵賢聖僧,
 正應皈依亦如是。」



生惡趣時,欲求救護,已不得可。佛為有情依怙,為救護一
切有情常勤精進,希有神力能脫怖畏,故有大力能除諸怖,故應
從今迅即皈依。又依佛心所證之法,能除生死怖畏,是為法寶。
並及獲得聖位之菩薩僧,亦應如是正作皈依,認為修道之伴侶。


子二、依止具足願力菩薩:


「 眾怖所逼極驚惶,
 我今皈命普賢王,
 復於文殊妙吉祥,
 自以此身為供獻。
 大悲心行無動轉,
 觀音自在依怙前,
 疾痛哀號聲慘切,
 懇求於我施救護。
 聖者虛空藏菩薩,
 地藏菩薩諸聖眾,
 一切大悲依怙前,
 志心呼籲求皈救。
 死王使者最獰惡,
 見之恐怖四散逃,
 誰具威德能如是,
 持金剛手我皈依。」



我為懼惡趣諸怖畏故,稱念具大願力普賢菩薩,奉獻我身,
[002-0065a]
懇祈救我脫諸怖畏。又於妙吉祥前,不由他勸,以清淨心,自以
我身,而為供獻。任運恒常作利他事,大悲心行,無有動亂,觀音
依怙之前,亦慘切哀呼,而求救援。云何哀呼?謂懇祈於我罪人
而施救護也。如是於菩薩聖者虛空藏及地藏等諸聖眾者,謂彌
勒除蓋障等,一切大悲依怙之前,求覓皈救。志心呼言,願乞救
護。金剛手者,死王使者守護地獄瞋有情者,見之即四散逃竄,
故皈依金剛手。


子三、皈依之後如教修行:


「 昔違諸尊教敕言,
 今見現前大怖畏,
 即今皈投諸聖前,
 願乞速除諸恐怖。」



我昔違越諸尊教言,而作諸惡,未作諸善,今見無邊生死惡
趣,極大怖畏,皈依諸聖,於取捨處,依教修行,願乞速疾為除怖
畏也。


癸三、對治遍行力。分二:


子一、應勵力淨罪之因;子二、應速勵力。初中分二:


丑一、以病喻明應速淨罪;丑二、以險地喻明應淨罪。初中
分三:


寅一、法喻安立;寅二、三毒之病,過患特大,故療彼之藥珍
貴;寅三、應依聖教妙藥修行。今初:


「 尋常病惱之所怖,
 猶當謹畏奉醫言,
 況復欲貪諸過患,
 百千重病常相逼。」



風膽等擾動尋常之病,恐由彼致死,尚須依醫言治病之法而
行,況無始以來所患貪慾等三毒重病,為百千眾罪之源,常相逼
惱,應依止對治力,遵佛醫王教示,以除其病,更何待言,應致力
罪垢之對治也。


寅二、三毒之病,過患重大,療彼之藥珍貴:


「 即其一端亦已勝,
 盡陷閻浮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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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求他藥療諸病,
 遍訪十方終不得。」



如於菩薩起瞋心等,即其一端,已較盡陷南閻浮提之人於地
獄中,災禍尤大。療彼之藥修對治道之法等,除佛經外,別餘梵
天等處,諸方遍求終不可得,以不可得故珍貴也。


寅三、應依聖教妙藥修行:


「 惟大醫王一切智,
 聖教拔苦盡無餘,
 若不依教而修行,
 是大愚癡可訶處。」



除煩惱病之藥,即是能拔煩惱諸苦一切智之聖教,不依彼修
行,惟思輪迴無盡及惡趣之因,是極愚癡應訶譴處,故應志心於
佛皈依,如佛所教而修行也。


丑二、以險地喻明應淨罪:


「 若遇尋常小坑坎,
 猶須謹畏毋輕翫,
 況臨長劫生死淵,
 一墮千尋何可忽。」



尋常丘陵坑坎稍微險處,從彼顛墮,不過損傷肢節,懼顛墮
故,猶須謹畏而住,況長居極險之地,從彼一墮千尋,如三萬二千
由旬等,應須謹慎,更何待言,故應勵力依止煩惱對治法也。


子二、應速勵力。分二:


丑一、從今即應勵力依止罪之對治;丑二、更無理由可不怖
苦故於修道不應懈怠。今初:


「 謂爾許時可不死,
 坦然安住不應理,
 我身決定歸壞滅,
 死亡無時旦夕爾。」



若作是思維,雖應勵力對治,且待來月來年者,從今即須勵
力。不應謂惟爾許時不死,不勵力修對治,坦然安坐懈怠而住。
幾時不死不可保信,我死亡壞滅之時,多分旦夕即至,決定無疑,
不應懈怠,應即時奮力也。《迦膩迦書》云:「謂此事應明日作,即
時不作非善哉,何時汝當歸空無,決於明日定無疑。」


丑二、更無理由可不怖苦故於修道不應懈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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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誰能於我施無畏,
 決定於死得解脫,
 若無決能解救者,
 云何坦然安樂住。」



若謂懼死無益,不應恐怖,現前見聞所及,他人悉皆死亡,死
後有墮落惡趣恐怖,而言不應怖死懼罪,是何正士施汝無畏?既
絕無人施汝,而於對治不勵力修,於罪及死云何決定能得解脫?
既不解脫,死已我決歸空無,何故不勤修對治?不應由懈怠故坦
然安住,當勵力修道也。


癸四、遮止罪業力。分三、


子一、追悔先罪防護未來;子二、懺先所作;子三、啟請導師
誓願遮止罪業。初中分二:


丑一、斷無義罪;丑二、日夜勤修脫罪之道。初中分二:


寅一、受用等不可保信不應貪著;寅二、於親眷不應貪著。
今初:


「 昔所受用皆壞滅,
 所存於我今何有,
 而我於彼起貪著,
 違越上師教示言。」



往昔輪迴生死所受用者,悉皆不可保信,壞滅之後,有何心
要餘留,我今復可受用?毫無餘留,故悔我不應為彼無義之事現
行貪著,違上師教造作諸罪也。


寅二、於親眷不應貪著:


「 今我身命尚存時,
 乃至親友皆遠離,
 獨行煢煢迷所往,
 從於不善眾苦生。」



我今無用之身尚生存時,及如是捨諸親友,獨行煢煢,不知
何往,無有自在,爾時親及非親,悉皆能奈汝何?毫無補益,故不
應貪著也。


丑二、日夜勤修脫罪之道:


「 任何親友及非親,
 誰能定令脫彼苦,
 我心夙夜常不寧,
 恒念此理無暫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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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殺生等不善業,生地獄等苦,故我應日夜常思善不善業果
之理,惟求如何定能解脫彼苦也。若於業果捨置不念未得決定
者,是即於佛所喜愛之法中,未得決定,咸應於此致力也。或有
自稱於空性已得決定,而於業果不加顧慮者,顯見其為顛倒解,
於空依緣起義未得決定也。


子二、懺先所作。分二:


丑一、所懺之事;丑二、懺悔之法。今初:


「 我由無知愚昧故,
 造作眾多自性罪,
 及彼俱有諸罪業,
 凡其所作一切罪。」



我為昧於業果,愚癡所蒙,有無戒體之補特伽羅,隨其所作
罪類,自性罪或惟遮罪,如是所有一切罪中,任何所作不善之事。


丑二、懺悔之法:


「 今對依怙聖目前,
 合掌思維諸苦怖,
 數數皈命恭敬禮,
 一切諸罪皆懺悔。」



於佛菩薩,現前觀見如對目前,合掌思維,以怖苦心,再再頂
禮,於彼諸罪,悉皆懺悔。


子三、啟請導師誓願遮止罪業:


「 懇祈一切大導師,
 許我發露懺諸罪,
 此是不善不應為,
 從今我誓不再造。」



以此之故,於諸導師之前,自承所作之罪,謂此所作之罪,是
不善事,自今以後,寧捨生命,決不再作,應斷其等流,而為防護
也。


一切經論所說淨罪之門甚多,而完全圓滿之對治者,即以此
四力完全圓滿之懺悔法作懺悔是也。定受之罪,亦可依此清淨
,是《分別熾然論》及《八千頌大疏》所說也。我等於業果之分別既
未善巧,雖略有所知,又不能如理取捨,日日多門造罪,故應常修
四力懺悔之道,特應於淨治發菩提心之障,勵力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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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頌云:若為欲貪嫉妒驕慢心,罪力壓伏勝心無由生,依身
語意倒誤諸所行,悉皆志心依怙尊前悔。


辛二、出品名:


入菩薩行論廣解佛子津梁釋懺悔品第二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