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v0044 入菩薩行論廣解--寂天菩薩 (master)




入菩薩行論廣解


寂天菩薩造頌 傑操大師註解
 隆蓮法師譯



〔題解〕


《入菩薩行論》(Bodhisattvacaryavatara,梵),印度後期大乘
佛教經典。古印度著名佛教學者寂天(Sāntideva,梵)著。寂天
為後期大乘佛教瑜伽中觀派的主要理論家,約生活於公元八世
紀左右。本論全由偈頌組成,共十品,言簡意賅,從勸發菩提心、
修菩薩行兩個方面,系統論述了後期大乘關於菩薩修心的主要
理論,是一部重要的著作。


本論在北宋曾由天息災自梵文譯出,稱《菩提行經》,謂是龍
樹所造,僅八品。但西藏的藏文大藏經中保存有全本,且有傑操
大師所撰對該論的「廣解」。「廣解」精深簡要,對閱讀該論有較
大幫助。


隆蓮法師於五十年代初將本記連同「廣解」自藏文譯出,定
名為《入菩薩行論廣解》,並承能海法師審定。九十年代,本譯本
曾油印為四川尼眾佛學院教材,其後又曾由陝西省佛教協會弘
法利生委員會印刷流通。此次主要依據油印本重新標點校訂。
標點校訂者為吉祥、方廣錩、蘇軍、華方田。




漢譯入菩薩行論廣解序




入菩薩行論,詳菩薩修持,全以頌文寫成,名為千頌。首三
頌歸敬三寶及造論因緣。解分十品。勸發菩提心四品:讚功德、
[001-0036a]
懺罪、總持、不放逸;修菩薩行六品:守護正知、安忍、精進、靜慮、
般若、迴向。註釋有梵、藏多家。


此論作者寂天論師,約公元六至七世紀人,南印蘇羅室蹉國
德鎧王之子,原名寂鎧。為不滿王族空虛享受奢靡生活,臨將接
位,出走東印度獅子王處。前後服務十二年,勤奮好學,博通內
外學說。繼至那爛陀寺出家,入勝天之門,改名寂天,成為月稱
以後中觀學派之大家。其所倡導學風:一為廣博守約,以簡御
繁;二為行解相應,不尚虛論。著作不多,悉從實踐中來。後由
阿提沙傳到西藏,宗喀巴大師盛加宣揚。迦當派對《入菩薩行
論》,宗為六論之一,影響深遠。


此論漢譯,宋雍熙二年,由天息災翻譯名《菩提行經》,題龍
樹菩薩造,較藏文本缺兩品,文字艱澀,又無註解,難以研尋。新
中國成立初,隆蓮法師由藏譯漢,會入傑操廣解,洵為難得之書,
付印流通,以餉讀者。爰述數言,以弁其首。


佛曆二千五百三十九年佛吉祥日 趙樸初



〔譯文〕



入菩薩行論廣解卷一



極尊正士諸具大悲心者足下恭敬頂禮。


誰之智慧盡除諸罪,相好功德熾然四身,輪超法界際,大悲
流露六十支分韻音,無垢光明普照無邊諸眾生,任運成辦,
恒常無間,善能破除無邊眾生愚癡諸黑暗,於諸能仁自在上
師大士聖妙吉祥足前,我今恭敬禮。



「 為己一切生中備諮詢,
 亦為利他與我同類機,
 遵依正士智者之所許,
 入菩薩行論釋今當作。
[001-0037a]
 自見取執絹網所繫縛,
 謂言欲證小乘菩提果,
 不須證入甚深真如性,
 願捨諸顛倒說而諦聽。」




入菩薩行論


梵語:菩提薩埵雜雅阿瓦打[冒-目+阿]


藏語:降曲生巴覺巴那[覺/勿]巴



我佛能仁自在,初於殊勝菩提發心,中於眾多無數大劫,修
行施等波羅蜜多,圓滿二種資糧,最後現證圓滿大覺。三轉法
輪,初於四聖諦,三轉十二行宣說,有具聲聞種姓相續成熟者,唯
說四諦,便能悟入緣生,離戲論邊際。如龍樹菩薩之論及月稱論
師《六十正理論釋》,於小乘諸經中,亦曾多次正說細分無我也。
次說廣中略三種經,廣明補特伽羅及法無我,轉第二法輪。次說
具廣大方便分之不退轉輪,轉第三法輪。於此三轉法輪中,總釋
一切契經密意,別者圓滿顯釋大乘經藏密意,於一切契經皆是一
具大乘種姓者成佛道之支分,及云何修行之理,廣加抉擇,入正
法行者,是此論之所明也。本論作者,聖者寂天論師,於一切契
經密意已能圓滿通達,自他互換,具大悲心,不唯自利是視,一向
唯求為他利樂,特由修行無上瑜伽極無戲論之門,於大乘道已獲
圓滿。


其所造《入菩薩行論》分四:甲一、釋題;甲二、皈敬;甲三、正
義;甲四、結義。今初:


梵語有四種,此是桑支達語也。此論題名「菩提」,藏語降
曲;「薩埵」,藏語「生巴」;「雜雅」,藏語「覺巴」;阿瓦打[冒-目+阿]藏語「[覺/勿]
巴。」
[001-0038a]



第一卷



「 頂禮一切諸佛菩薩。」



甲二、譯文皈敬。


明所屬之品類也。復為息滅譯事之障難。當知本論雖總釋
全藏密意,主要唯正釋經藏也。卷數易知。


甲三、正釋論義。分二:


乙一、將釋大乘道次第之所作;乙二、正釋道次第。初復分
三:


丙一、皈敬;丙二、誓說;丙三、謙言樂欲造論之因。初復分
三:


丁一、所為義;丁二、迴向義;丁三、文詞義。


丁初所為義者,由稱揚殊勝皈境功德而修皈依,能令自身證
正士果,息滅造論障難,究竟得決定勝。亦令餘所化者隨順趣
入,妙善資糧悉皆成辦也。


丁二總攝義者,言三寶及應敬禮者,顯亦禮其餘也。


丁三文詞義者,


「 善逝具足法身及佛子,
 一切應禮敬處敬禮已,」



蘇嗄達言,有斷證二解。斷德圓滿之功德者,如人像善,煩
惱障盡斷,端嚴而逝,故曰善逝。如疫病善,淨治已,不隨煩惱,
自在復墮輪迴,故曰善逝。又如瓶善,充盈不染污,無明盡斷故,
無餘而逝,故曰善逝。善謂妙善等,逝者達彼自性也。彼三者,
如其次第顯勝出外道離欲、預流、一來等,及小乘阿羅漢也。若
就證德圓滿而言,聖智現證二種無我真如,智堅固,無餘知,是為
善逝。此亦如其次第勝出三種補特伽羅。以上明讚佛寶。界自
性清淨離諸垢染之法身,是為法寶。彼依何而有?謂依善逝。
善逝法身,先後二名,亦攝二種色身。法身亦表菩薩滅道,故佛
[001-0039a]
寶及大乘法寶悉是皈敬境。佛子者,菩薩聖人,並為三寶。彼等
及餘所應禮敬和尚阿闍黎等,悉三門恭敬作禮。已者,如言浴已
受食,引起下文也。


丙二、誓說。分四:


丁一、辨所詮;丁二、顯離臆造過;丁三、斷妨難;丁四、明所
為等。今初:


「 如來勝子律儀趣入處,
 遵依經教總攝當宣說。」



此中所詮,援引有据。何所引据?謂如來子諸菩薩等,從初
發菩提心,修施等波羅蜜行,乃至證大覺位,道之次第,悉皆含攝
之律儀也。註家有唯釋為戒者,非頌文義也。丁二顯離臆造過。
此得毋由汝臆造,何足為据耶?無如是過。欲釋一切大乘道次
第,是依本師所說契經而說故。丁三斷妨難者,若爾唯依契經即
可通達,何用造斯論乎?所難無過。為令經義,易於通達,總攝
而說,故造斯論。丁四明所為者,大乘道及果,俱為所詮。依於
此論於彼證入,依彼究竟證得佛果。若無前前後後不生,相關屬
故,是其所為。誓願造論之所為,令所願作究竟成辦故。


丙三、謙言樂欲造論之因。分三:


丁一、謙言非正為他義而作;丁二、樂欲造論之因;丁三、明
亦為利他同類之機。今初:


「 昔所未聞此中既未述,
 韻音善巧亦非我所能。
 故我亦非意樂為利他,
 唯為自心煉修造斯論。」



若遵依契經而說,即依契經已可通達,何用造此論耶?我造
此論,非為利益別餘補特伽羅,唯依契經即於其義易能通達者。
往昔契經所詮義所未見者,於此論中亦絕未詮說。義既無別,於
詞句中文藻華飾韻音善巧,亦非我能有所增益。造論之因,如下
科說。


丁二、樂欲造論之因:
[001-0040a]


「 為修善法我心淨信力,
 因作斯論萬一能增長。」



我,寂天論師自稱。今作斯論,有其所為。為先所知不令失
壞且益增長,自心煉修故。上文所說,意謂論師自心圓滿,非謂
即以造此論為圓滿也。若為自利而作,自未悟入不應造論,自己
悟入,即依彼起修可矣,何須造論耶?無過。於大善法先已趣
入,為恒常無間修習故,依論文安立,亦能令心輾轉向上,增長我
之淨信般若悲心等勢力。由造斯論,萬一能先於自相續增長,次
亦令餘同類機,由見斯論,而得悟入也。言萬一者,語氣貫注為
他饒益也。


丁三、明亦為利他同類之機:


「 與我根機相等餘有情,
 由見斯論或能成義利。」



亦定能成他義利。與我根機相等餘大乘人,見此論文,或亦
如我能成義利。大疏釋「或亦」者,是倘亦之義。因曾成辦自利,
他人見此論者,倘亦有義利,其釋義同。義說利他是造論所為
也。前皈敬中明所為義,亦顯此論是他趣入之因應知。


乙二、正釋道次第。分二:


丙一、勸於暇滿取心要;丙二、如何取心要之法。今初:


「 暇滿此身獲得甚艱難,
 士夫義利即今能成辦。
 若於此時不勤作饒益,
 後時此事何從得圓滿?」



依此獲得暇滿之身,定須修行正法。此十八法具足之暇滿,
得之甚難,彼因難修故。僅得人身,亦須淨持一戒,欲得殊勝暇
滿,尤須律儀清淨以為根本,施等為助伴,無垢淨願為樞紐,其成
辦極為難得故。思維暇滿大義者,依此獲得暇滿之身,當須成辦
士夫所求義利。士夫義利謂增上生及決定勝,欲得能成彼義之
所依,當須作大精進。若因不死等想,不依此身成辦以後之利
益,後時此清淨圓滿之身,復從何可得?我等多分住於八無暇
處,由彼罕能修善趣因故。暇滿難得者,《親友書》云:「大海狂瀾
[001-0041a]
皆盲龜遇浮木,極難幸得脫離畜生趣,獲得人身其難尤過此,應
修正法得果毋空過。」離八無暇,名為有暇。八無暇者,《親友書》
云:「顛倒見取及生旁生趣,生餓鬼趣及生地獄中,佛法滅盡邊地
下賤生,愚昧冥頑不能解法義,長壽天人久耽禪定寂,隨所生處
稱為八無暇,離是八處稱為有暇處,遮無暇生應當奮精勤。」若無
淨離此等八處之暇,名為無暇。十圓滿者,《聲聞地》云:「自圓滿
有五,人生中國諸根具,業邊無倒信是處。」業邊無倒者,謂不自
作,亦不教他作無間業。信是處者,謂信三藏也。他圓滿五者,
《聲聞地》云:「佛出世間宣正法,教猶住世證隨轉,他所憫念具悲
心。」


丙二、如何取心要之法。分二:


丁一、總科;丁二、別釋。今初:


此論圓滿開顯上士修心之支分,先於中下士道修心已,次發
起殊勝菩提心,學施等六波羅蜜,乃至成佛道之次第。此中初發
殊勝菩提心,須於彼功德善思維已,意樂猛利,倍復增進。故於
初品明中下士修心,釋彼之支分。次以慈悲為根本發起菩提心,
如迎轉輪聖王須先灑掃殿宇,懺除罪障違緣,積集資糧順緣,而
受持菩提心,故先說第二品,後說第三品。發心已學菩薩行,諸
善不失壞之支分,須依不放逸,故說第四品。修行六波羅蜜之
法,明於以下諸品。此中以正念正知守護之門而學律儀之理,於
第五品中廣明。次於以下四品,依次明忍辱、精進、禪定、般若諸
學之理。於第十品中,修以報身諸善根施他之心,廣作殊勝迴
向,故佈施學處之理,於第十品中廣明,亦於受持菩提心等品宣
說。佛果位之相於第九品宣說。


丁二、別釋。分二:


戊一、思維修菩提心之功德利益;戊二、發二菩提心已,學菩
薩行之法。初中分二:


己一、釋論文;己二、出品名。初中分二:
[001-0042a]


庚一、教應止惡修善;庚二、思維菩提心功德利益。今初:


「 猶如長夜黑暗陰雲覆,
 剎那電閃萬象暫顯明,
 如是以佛神力加持故,
 世人福慧萬一須臾生。」



我等於此善弱惡強之時,應勤修對治。此復云何?譬如暗
夜陰雲之中,藉閃電緣,於剎那頃,眾象明顯。如是以佛神力加
持,諸世間人欲作福德,修善之慧心,萬一偶能須臾生起亦爾。
非恒時生也,是故善力恒弱。如陰雲黑暗,生惡趣之罪,勢力強
大,難可勝伏,生大怖畏,極難安忍,知此是時,於止惡修善,當勤
勵力也。


庚二、思維菩提心功德利益。分四:


辛一、釋菩提心功德利益;辛二、辨菩提心相;辛三、由彼出
生此等功德利益之因;辛四、讚修菩提心者。初中分三:


壬一、能摧一切罪成一切善;壬二、得殊勝名義;壬三、舉喻。
初中分三:


癸一、摧滅大罪;癸二、能成勝樂;癸三、隨欲能成。今初:


「 如是常以微弱之善根,
 極難對抗罪障大勢力。
 是時若無圓滿菩提心,
 餘善威力何能遮彼罪!」



言常以微弱之善根者,言時分之義,亦言當知是時善力微、
惡勢強之義也。二菩提心應當勤修,地獄因等罪極難抗御,若無
圓滿菩提心,以何餘善,能映奪彼?悉不能遮伏彼故。發勝義菩
提心,能斷障種,非此正所說。此中所明,是發世俗菩提心,能淨
先積惡趣因斷後等流之功德。


癸二、能成勝樂:


「 於多劫中恒時作護念,
 諸能仁主觀見此利益。
 無量士夫多資糧所成,
 勝樂由斯不難安隱得。」



應勤修菩提心。於多無數劫中,諸能仁自在,利益眾生,作
意思維一切方便,見唯發菩提心,能利益有情。由發此心,無量
[001-0043a]
有情士夫,積諸資糧所獲勝樂,不待拔髮等苦行,安隱無難便能
獲得,如種生芽故。如言:「由轉安樂趣安樂,心若了知何怯弱。」


癸三、隨欲能成:


「 百千生死苦痛欲摧壞,
 有情憂惱不安欲遣除,
 眾多百千妙樂欲受享,
 菩提心體常應不捨離。」



是自他普利勝方便故,應修彼心。欲由修中士意樂故,摧壞
自相續百千生死眾苦。欲由修上士意樂故,除遣一切有情懮惱
不安。欲享受增上生及決定勝眾多妙樂,亦無別餘殊勝方便,唯
有發菩提心,常時不應失壞。


壬二、得殊勝名義:


「 若發菩提心者剎那間,
 生死囹圄堅牢苦逼身,
 即名一切如來殊勝子,
 世間天人悉皆應恭敬。」



應當勵力發菩提心。若人能發願行菩提心者,彼無間剎那
之間,即得殊勝名,稱為諸如來子。此名有殊勝義。謂是世間天
人俱應合掌恭敬之處也。不唯諸登地菩薩有如是功德,即輪迴
牢獄繫縛之一切苦惱有情,纔一發心,無間即得如是功德也。


壬三、舉喻。分六:


癸一、由劣轉勝喻;癸二、難得珍貴喻;癸三、與果無盡增長
喻;癸四、能救有怖畏喻;癸五、罪障無餘摧毀喻;癸六、依教顯其
功德。今初:


「 如丹點金轉成殊勝相,
 將此不淨之身能轉成,
 希有無價大寶如來身,
 是故於菩提心應堅持。」



思維此等功德,當受持菩提心,勿令失壞堅固守持。如點金
汁,能成純淨上妙之金,以一兩藥汁,能轉千兩鐵,皆成純金。由
發菩提心,能令此因及自性俱不淨之身,轉成如來無價大寶之身
也。《密嚴經》云:「有藥名為水銀,變金,以一兩藥,能轉千兩鐵,
成為純金,以此為譬,廣說發心功德。」
[001-0044a]


癸二、難得珍貴喻:


「 眾生唯一導師無量慧,
 善巧普觀見為極珍奇,
 五趣眾生欲求出離者,
 大寶菩提妙心應堅持。」



諸趣所居一切生死衰損欲脫離者,如自在寶王之大寶菩提
心,應善發起,堅固守持,勿令失壞。如善巧商主導諸商人往至
寶洲,眾生唯一無比導師,即是如來。無量慧者,謂有無量之智
慧者。彼普遍善觀,何為能除眾生匱乏之殊勝方便?見唯菩提
心最為珍貴希有,是能作大饒益之方便故。


癸三、與果無盡增長喻:


「 一切餘善不久如芭蕉,
 一次生果凋謝不再生,
 菩提妙心嘉樹常茂密,
 與果恒時無盡輾轉增。」



欲善法無盡增長者,亦應修菩提心。不為菩提心所攝持之
諸餘善法,猶如芭蕉,即生果已,不能再生即便凋盡。菩提心樹
如如意樹,常恒生果無盡,輾轉增長故。《無盡慧所說經》云:「如
一滴水入於大海,乃至劫盡終不枯竭,一切善法,迴向無上菩提,
乃至成佛終不竭盡,亦猶如是。」


癸四、能救大怖畏喻:


「 如作極惡難容諸重罪,
 須依有力勇者脫諸怖,
 若於誰人歸投即蒙救,
 諸謹畏者於彼何不歸。」



於修菩提心堅意取捨虔敬不放逸者,何不勤依修菩提心,當
勤依此法也。若作損壞三寶無間等罪,極惡難容,如行道途遇大
怖畏,當依有力勇士以為救護,依於菩提心,一切惡趣怖畏於須
臾頃即解脫故。


癸五、罪障無餘摧毀喻:


「 菩提妙心猶如劫盡火,
 剎那能焚諸罪盡無餘。」



發心摧罪,具大能力。如劫盡火,初禪以下諸器世間悉能焚
毀,若發心者,於諸應墮地獄重罪,一剎那間,定能焚毀故。定受
[001-0045a]
之業,彼尚能摧,況不定業?諸大乘即說由四力完全懺悔,定業
異熟亦能清淨,復說為定業者,謂若不修對治品類,決定受報,眾
多教理所成故。


癸六、依教顯其功德:


「 是故發心功德量無邊,
 慈氏依怙廣為善財說。」



依菩提心定能出生此等功德。菩提心功德讚揚無量,如《密
嚴經》中,慈氏依怙具慧菩薩為善財童子說。《密嚴經》云:「善男
子,菩提心者,如一切佛法之種子,能長養一切眾生種種白法,猶
如田地;能圓滿一切意樂,猶如寶瓶;能摧煩惱敵,猶如戈矛。」如
是廣說。


辛二、辨菩提心性相。分三:


壬一、體性之差別;壬二、譬釋差別;壬三、釋願行二菩提心
功德之差別。今初:


「 總攝而言菩提心,
 應知有二種差別,
 謂即發起菩提願,
 及與趣入菩提行。」



於殊勝菩提發心者,由體性之門,總攝有二種差別應知,即
緣菩提而發之願心,及緣於菩提之行心是。大乘發心之性相者,
即為利他故欲求正等菩提之欲及彼相應之心是。此中由體性之
門差別有願行二,由助伴之門差別,有二十二,由分齊之門差別,
有勝解乃至增上意樂等四。僅唯願行發心者,從未得殊勝資糧
道起皆是。殊勝資糧道者,自三無數大劫,乃至佛道之始,《現證
莊嚴論》所說之一百四十四種功德現證之種類,悉由聞思斷其增
益,最初能修行以上皆是。或謂佛無大乘發心者,有大過失。若
無行菩提心,亦當無菩薩戒,若爾於佛果位,應許亦無別解脫戒
及密乘戒等,則戒體便斷矣。又勝義菩提心之發心,亦與自所承
許相違。許菩薩戒與行菩提心之發起相違,又於修行菩提心之
法中,許應兼修菩薩戒者,是大惑也。世俗菩提心之發心,亦緣
色身等佛之世俗身而安立。勝義菩提心者,即是現證佛之勝義
[001-0046a]
住理之心。此中勝義菩提心者,非眾多經論所說之大乘發心也。
唯發願菩提心,不須觀待儀軌而發,即發起已,此心乃至成佛中
間任何時中終不捨離想。由此二誓願鈎之所攝持,阿底峽尊者
教授說為即是依儀軌受持。彼復應學於現生中既發心已不復失
壞之因,及斷四黑法,依四白法等於餘生中世世不離發心之因
等。能學如是願菩提心學處者,應當受持。彼未得能得之法,廣
如極尊羅桑扎聖教所說《波羅蜜道次第》應知。行菩提心未得能
得之法及學處等,廣如極尊所作《菩薩地戒品廣解》應知,文繁不
錄。


壬二、譬釋差別:


「 如人欲行與趣行,
 差別如何易了知,
 如其次第願行別,
 智者當知亦如是。」



仍坐床上,於身未親到之境,作應往彼之想,是欲行往彼境
之心。已舉步下足時,作應往彼想之心。二者有別。往彼境想
之心雖等,而往彼之事已作未作有其差別。顯然可見。如是諸
有智者,於願行二菩提心之差別,如其次第,當知亦爾。為利他
故願成佛想之心雖同,一屬於應須觀待已作修施等波羅蜜行之
類,一屬於不觀待彼之類也。如嗄馬納西納論師等善巧者所說,
不錄。


壬三、釋願行二菩提心功德差別。分二:


癸一、願菩提心功德;癸二、行菩提心功德。今初:


「 願菩提心雖亦能,
 於生死中興大果,
 然不如行菩提心,
 出生福德恒無盡。」



聖者慈氏傳云:「善男子,譬如金剛寶,雖為碎片,能映奪一
切殊勝金莊嚴具,不捨金剛寶名,能除一切困乏。善男子,如是
於一切智發心之金剛寶,不勞勵力,自能映奪一切聲聞獨覺功德
莊嚴,不捨菩薩之名,能除生死中一切困乏,亦猶如是。由於願
[001-0047a]
菩提心所生無盡福德常流不斷也。」


癸二、行菩提心功德:


「 普為無邊有情界,
 悉皆解脫安隱故,
 發心堅固無退轉,
 何時真發如是心。
 即當從於彼時起,
 縱令倚臥行放逸,
 福德勢力流無盡,
 量等虛空遍出生。」



從於何時為無邊有情界,解脫輪迴,安立佛果位故,盡輪迴
際,利他不退,正發如是行菩提心,從彼時起,縱令倚臥昏醉,作
諸放逸,其福德勢力,仍恒流不斷,出生甚多,量等虛空。願菩提
心僅得所求果,即便竭盡,行菩提心,成辦圓滿佛果之因方盡也。


辛三、由彼出生此等功德利益之因。分二:


壬一、教立;壬二、理成。今初:


「 此有經文可為證,
 出於《妙臂請問經》。
 為利小心有情故,
 如來歡喜親宣說。」



行菩提心應具足此等功德利益,如《妙臂菩薩請問經》中如
來所說。為誰而說?為不定性聲聞,或有怖畏積集廣大資糧,退
大乘心,希求聲聞菩提,為利彼小心有情,遮其下劣意樂,安立大
乘故說也。


壬二、理成。分二:


癸一、從願菩提心得功德利益之理;癸二、從行菩提心得功
德利益之理。初中分四:


子一、成辦安樂作用無邊故功德大;子二、是故別無利益之
心更勝於此;子三、餘諸有情即為己利,亦未曾起如是利益之心;
子四、結讚。今初:


「 若人但略一思維,
 欲為有情除首疾,
 亦為具足饒益想,
 所有福德亦無量。
 況為別別眾有情,
 各欲為除無量苦,
[001-0048a]
 無量功德各成辦,
 其為福德何待言。」



如商主親友女,緣相狹小,僅作欲除有情首疾之想,亦為具
足利他之心,能具無量福德,況為別別有情,各欲為除無量鏕苦,
別別有情,各欲為成辦佛果無量功德,福德無邊更何待言。


子二、是故別無利益之心更勝於此:


「 縱令若父或若母,
 孰有如斯饒益心。
 諸天仙人梵行者,
 寧有何人心似此?」



如是饒益之心,世間別餘有情,縱令若父若母,欲為愛子而
作饒益,似此欲成辦殊勝安樂之饒益心,何由可得?天人及持明
諸仙,安住四無量心之梵天,亦無如是之饒益心也。


子二、餘諸有情即為己利,亦未曾起如是利益之心:


「 彼諸有情於往昔,
 為自利故如是心,
 夢中尚未暫夢見,
 此利他心從何生。」



彼諸有情,昔時縱為自利,如是饒益之心,雖於夢中,亦未嘗
夢見,況真為利他,何從生起?絕未曾發如是心也。


子四、結硈:


「 反是絕不求自利,
 唯為利益諸有情,
 殊勝菩提心妙寶,
 空前希有始誕生。」



餘諸有情,雖為自利,尚未有剎那頃起如是心,諸菩薩眾,為
一切有情,成辦安樂,斷除痛苦,欲求成佛,此超勝妙寶之心,空
前希有,於焉誕生?餘諸有情應知其希有而勵力求之也。


癸二、從行菩提心得功德利益之理。分三:


子一、正說;子二、理成;子三、斷疑。今初:


「 一切有情喜樂因,
 有情諸苦普療藥,
 菩提妙心福云何,
 於彼以何量可測?」



願菩提心功德甚大,若於其事真實修行,尤為超勝。令諸眾
生得增上生及解脫樂,故為歡喜之因。能摧一切有情痛苦,如療
[001-0049a]
病良藥。此等同如意大寶之心,其福德云何,安能量測?彼無邊
故。《勇施請問經》云:「發菩提心之福德,假使令其有色相,盡虛
空界悉充滿,猶復盈溢不能容。」廣如《集學論》引《密嚴經》所說
應知。


子二、理成:


「 僅唯發起饒益心,
 猶勝供養諸如來。
 況於無餘眾有情,
 勤作利益安樂事。」



僅唯發心,為救護一切眾生故,自欲成佛,以此饒益意樂,猶
勝於以百千萬億佛剎所有供具,供養如來所有福德,如《三昧王
經》所說,況為無餘一切有情,成辦無上安樂,起大精進,勵力修
行,福德無邊更何待言。


子三、斷疑:


「 心欲捨離諸苦痛,
 現於諸苦轉趣近,
 雖欲安樂而愚昧,
 摧壞己樂如仇人。
 若人匱乏安樂具,
 具足眾多痛苦事,
 誰以諸樂令滿足,
 復為斷除諸苦痛。
 愚癡暗昧能遣除,
 如此善心何能匹,
 如斯善友何可得?
 如斯福德何能及?」



或有問言:有情自身,悉欲安樂不欲受苦,如是致力便能得
樂離苦,彼於苦樂取捨,豈自不善巧,何待他人為作劬勞耶?答
曰:定須為作。彼諸有情,雖有欲離苦之心,而由煩惱自在,惟造
苦因,輪迴無盡,現見趣近惡趣之苦。雖欲安樂,而昧於安樂之
方便,愚癡之力,摧己安樂,如摧怨仇。於苦樂方便,顛倒住故。
是故於彼所有昧於苦樂方便之有情,匱乏安樂,具多痛苦,能以
增上生及決定勝之一切安樂,令其滿足,截一切痛苦之流,除一
切愚矼之暗,具如是作用之心,此外有何善法,可與相匹?成辦
一切利益,救護一切災害,有何親友能似彼乎?於一切應取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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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悉無倒教示,有何福德能似彼者?餘無能及,故於發菩提心,
應勵力也。


辛四、讚修菩提心者。分三:


壬一、大悲引發為不請友故應讚揚;壬二、略作利益尚應稱
歎,成辦一切利樂彌應讚揚;壬三、為勝福田故應讚揚。今初:


「 或為受恩作酬報,
 彼亦尚應獲稱揚,
 況為眾生不請友,
 菩提薩埵何待言。」



於諸菩薩應當讚揚,世間之人於先曾施恩者,若能酬報,尚
或應稱揚,謂是能報恩之丈夫,況此菩薩,不待勸請,大悲引發,
善為成辦一切利益安樂,應受人天讚歎,何待言乎?


壬二、略作利益尚應稱歎,成辦一切利樂彌應讚揚。


「 於少有情作搏食,
 剎那施與一餔醊,
 輕心嗟來半日施,
 世人敬讚猶稱善。
 況於無邊諸有情,
 無上菩提大安樂,
 隨心所欲悉圓滿,
 恒時施與何待言。」



世人若於少數百十眾生,以下劣之物乃至一搏之食,於剎那
間暫時施與,加行下劣無恭敬意輕蔑而行,利益甚微,僅半日飽,
而為人敬仰,謂為善行大施主也。今於廣大福田無數有情,盡輪迴
際時劫長久,所施物殊勝,與以如來,無上無漏大樂饒益殊勝,
意樂所求悉皆圓滿,加行殷重具足恭敬,常時施與,應當敬仰更
何待言?是故凡有心者,於彼菩薩應當一心恭敬也。


壬三、為勝福田故應讚揚。分三:


癸一、於菩薩不應少毀謗之因;癸二、應修信心之因。癸三、
結成應頂禮皈依。今初:


「 如是佛子大施主,
 若誰於彼起惡心,
 佛言隨其心念數,
 當墮泥犁爾許劫。」



似此能施一切利樂菩薩,是究竟施主,若誰有情慾於彼輕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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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惱,起於惡心,是重罪之尤。若起惡心,《最極寂靜決定神變
經》云:「妙吉祥,若時菩薩於菩薩所,發起瞋心,發起慢心,其時
即彼自言我當經劫住於地獄,應當慎之。」故隨起惡心經幾剎那,
即應住地獄經爾許劫。是佛所說,於此應深留意。《信力發起手
印經》云:「縱令焚毀恒河沙數所有塔廟,不如於大乘勝解行地菩
薩起一念損惱之心,其罪猶大無數倍。」蓋諸佛由菩薩生,損佛之
因,故為重罪之尤。眾多經論,皆作如是說也。


癸二、應修信心之因:


「 若誰於彼生淨信,
 其果如前信轉增。」



然於彼菩薩,若人心極淨信,彼信心之果,視前說罪報之果,
倍復增多,隨其所起信心有幾許剎那,當享殊勝果報,劫數較彼
多無數倍。如《定不定趣入手印經》所說。


癸三、結成應頂禮皈依。


「 於諸佛子極珍重,
 罪垢不生善自增。
 誰具勝義妙寶心,
 於彼之身當敬禮。
 縱損彼者猶霑樂,
 安樂生處我皈依。」



於諸大菩薩,起惱害心欲令生苦,極當慎重,寧捨生命,勿起
瞋恚之心,善法自然增長。如論所言,似謂住瞋恚等於我無妨,
而於菩薩相續不應生起,故說當珍重令勿生起。而其義實謂諸
菩薩眾,寧捨生命亦不作惡,善法自然增長也。以此之故,若誰
補特伽羅發起勝義妙寶心者,於彼之身,應三門恭敬頂禮,如《忍
辱品》當說。《慈力王本生經》云:五藥叉飲菩薩身所餘之血,最
後果位,雖於菩薩而作損害,不唯不報以損害,且唯隨之出生安
樂,於彼安樂生處應當皈依也。


總於顯密,不問由何而入,咸以發心為大乘入門。故於菩提
心應多方勵力令生。欲發心者,如前所說,應先修發心功德利
益,於彼功德,志心喜樂,猛利增長,修七支供及皈依,是開示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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薩道次第之殊勝教典本論及《集學論》所說也。如是所說之功德
總攝為二,謂分位及究竟。初復分為二,謂不墮惡趣,能生善趣。
若發心者,先積眾多惡趣因,能令清淨,後積諸因,止不續造。先
所積善趣因增長廣大,新積諸因由菩提心發起無有窮盡。究竟
者,謂解脫及一切智等,亦依此心,易能成就。發心之前,若於求
得分位及究竟之功德利益,無一真誠無偽之欲心,則雖口說此等
功德由發心生當勤發心,仍屬空談,觀己身心極為顯明也。欲生
求得增上生及決定勝二者之欲心,當修中下士之意樂,次方趣入
修習慈悲為根本之菩提心也。


結頌云:正知幸得圓滿有暇身,勵力勤修二種菩提心,為取
暇滿所依勝心要,先於發心功德應勤修。


巳二、出品名:


入菩薩行論廣解佛子津梁釋讚菩提心功德品第一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