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r0022 (古今圖書集成)釋教部彙考-- (master)



古今圖書集成釋教部彚考卷第二



北齊



北齊置昭元寺。設大統諸員。以掌佛教 按隋書百
官志後。齊昭元寺。掌諸佛教。置大統一人。統一人。都
維那三人。亦置功曹。主簿員。以管諸州郡縣沙門曹
顯祖天保二年。詔稠禪師至鄴都。建寺居之。帝請受
菩薩戒 按北齊書顯祖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
北齊文宜帝天保二年。詔稠禪師。至鄴都。建雲門寺
以居之。師宴坐一室。未甞送迎。帝至弟子勸之。師曰。
賓頭盧迎王七步。致王失國。吾德雖不逮。儀相似之。
所以不敢自欺。冀致福於帝耳。帝惑左右。以師慢巳。
欲躬加害。師但出寺二十里。拱立道旁。帝怪問之。師
曰。恐血汙伽藍耳。帝即悔謝。謂僕射楊遵彥曰。如此
[002-0015b]
真人。何可謗耶。遂同輦還宮。問曰。弟子前身何人。師
曰。曾作羅剎王。今猶好殺。祝盆水使視之。見羣剎在
後。帝大敬信。請受菩薩戒。永不食肉。盡停五坊鷹犬
傷生之具。及境內屠殺。


天保十年。帝如甘露寺禪居深觀 按北齊書顯祖
本紀。天保十年春正月甲寅。帝如遼陽甘露寺。二月
丙戌。帝於甘露寺。禪居深觀。惟軍國大政。奏聞。


世祖大寧二年。夏五月壬午。詔以城南雙堂𨳝位之
苑。迴造大總持寺。秋八月辛丑。詔以三臺宮。為大興
聖寺 按北齊書世祖本紀云云。


後主天統二年。春三月乙巳。太上皇帝詔以三臺施
興聖寺 按北齊書後主本紀云云。


天統三年。太上皇詔。悉蠲諸寺雜戶。一准平人 按
北齊書後主本紀。天統三年秋九月己酉。太上皇帝
詔諸寺署所綰雜保戶姓高者。天保之初。雖有優勅。
權假力用。未免者。今可悉蠲雜戶。任屬郡縣。一准平
人。


天統五年。春正月辛亥。詔以金鳳等三臺未入寺者。
施大興聖寺。夏四月甲子。詔以并州尚書省。為大基
聖寺。晉祠為大崇皇寺 按北齊書後主本紀云云
幼主承光元年。鑿晉陽西山。為大佛像。又起大寶林
寺 按北齊書幼主本紀。帝每災異寇盜水旱亦不
貶損。惟諸處設齋。以此為修德。甞鑿晉陽西山為大
佛像。一夜然油萬盆。光照宮內。又為胡昭儀。起大慈
[002-0015c]
寺。未成。改為穆皇后大寶林寺。窮極工巧。運石填泉。
勞費億計。人牛死者。不可勝紀。




高祖開皇四年。建興善寺。居僧靈藏。勅僕射參起居
 按隋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隋開皇四
年。靈藏律師。始與帝為布衣交。及即位。建大興善寺
以居之。勅左右僕射。每旦參問起居。甞陪駕洛州。歸
之者眾。帝手勅曰。弟子是俗人天子。律師是道人天
子。有欲離俗者。任師度之。由是度人至數萬。有疑之
者。帝曰。律師化人為善。朕禁人為惡。意則一也。


仁壽元年夏六月。頒舍利於諸州 按隋書高祖本
紀云云。


煬帝大業二年。詔沙門致敬王者。以僧明膽等不從
而止 按隋煬帝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大業二
年。詔沙門道士。致敬王者。沙門明膽等。抗詔不從。帝
詰之。對曰陛下若使準制罷道。則不敢不奉。如知大
法可崇。則法服之下。僧無敬俗之典。帝默然而止。




高祖武德七年。傅奕上疏。極詆佛法。帝善之 按唐
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傅奕傳。高祖拜奕太史令。武
德七年上疏。極詆浮圖法。曰西域之法。無君臣父子。
以三塗六道。㬨愚欺庸。追既往之罪。窺將來之福。至
有身陷惡逆。獄中禮佛。口誦梵言。以圖偷免。且生死
壽夭。本諸自然。刑德威福。繫之人主。今其徒矯托。皆
[002-0016a]
云由佛。攘天理。竊主權。書曰。惟辟作福。惟辟作威。惟
辟玉食。臣有作福作威玉食。害于而家。凶于而國。五
帝三王。未有佛法。君明臣忠。年祚長久。至漢明帝。始
立胡祠。然惟西域桑門。自傳其教。西晉以上。不許中
國髠髮事胡。至石苻亂華。乃弛厥禁。主庸臣侫。政虐
祚短。事佛致然。梁武齊襄。尤足為戒。昔褒姒一女。營
惑幽王。能亡其國。況今僧尼十萬。刻繒泥像。以惑天
下。有不亡乎。陛下以十萬之眾。自相夫婦。十年滋產。
十年教訓。兵農兩足。利可勝既邪。昔高齊章仇子他
言。僧尼塔廟。外見毀宰臣。內見嫉妃嬙。陽讒隱謗。卒
死都市。周武帝入齊。封寵其墓。臣竊賢之。又上十二
論。言益痛切。帝下奕議。有司唯道源佐其請。中書令
蕭瑀曰。佛聖人也。非聖人者無法。請誅之。奕曰。禮始
事親。終事君。而佛逃父出家。以匹夫抗天子。以繼體
悖所親。瑀非出空桑。乃尊其言。蓋所謂非孝者無親。
瑀不答但合爪曰。地獄正為是人設矣。帝善奕對。未
及行。會傳位止。太宗即位。常問奕。卿拒佛法奈何。奕
曰。佛西胡黠人爾。欺訹夷狄以自神。至入中國。而孅
兒幻夫。摸象莊老以文飾之。有害國家。而無補百姓
也。帝異之。


太宗貞觀十六年。幸弘福寺。為穆太后追福 按唐
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貞觀十六年。上幸
弘福寺。為穆太后追福。自製疏稱皇帝菩薩戒弟子。
謂寺主道懿曰。朕頃以老子是朕先宗。故令居釋氏
[002-0016b]
先。卿等能無憾乎。對曰。陛下尊祖宗。降成式。詎敢有
怨。上曰。佛老尊卑。通人自鑑。豈一時在上。即以為勝
朕宗自柱下。故先老子。凡有功德。僉向釋門。往日所
在戰場。皆立佛寺。太原舊第。亦以奉佛。初未甞創立
道觀。存心若此。卿等應知。


貞觀十九年。沙門元奘等。自西域歸京師。詔於弘福
寺。翻譯諸經 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
方技傳。僧元奘。姓陳氏。大業末。出家博涉經論。甞謂
翻譯者。多有訛謬。故就西域。廣求異本。以參驗之。貞
觀初。隨商人往遊西域。元奘既辯博出羣。所在必為
講釋論難。番人遠近咸尊服之。在西域十七年。經百
餘國。悉解其國之語。仍採其山川謠俗土地所有。撰
西域記十二卷。貞觀十九年。歸至京師。太宗見之大
悅。與談論。於是詔將梵本六百五十七部。於弘福寺
翻譯。仍勅右僕射房元齡。太子左庶子許敬宗。廣召
碩學沙門五十餘人。相助整比。


貞觀二十二年。勅有司寫元奘新譯佛經。御製序文。
頒賜九道總管 按唐書太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
統紀。貞觀二十二年。上幸坊州玉華宮。召奘法師。既
至。上曰。朕在京苦熱。故就此山泉石之涼。憶見法師。
故遣相屈。此日所翻何經。奘曰。近譯彌勒瑜伽師地
論。帝宣論親覧。謂侍臣曰。佛教廣大。猶瞻天瞰海。莫
極高深。九流典籍。猶汀瀅方溟渤耳。世言三教齊致
者。此妄談也。因勅有司。寫新譯經論。頒賜九道總管
[002-0016c]
御製大唐三藏聖教序。以冠其首。詔皇太子。撰菩薩
藏經後序。上自是平章法義。不輟於口。敬侍法師。親
於家人。


高宗永徽二年。九月癸巳。廢玉華宮。以為佛寺 按
唐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高宗本紀云云。


顯慶元年。詔左僕射于志寧等。潤色元奘所定之經。
御安福門。觀元奘迎御製慈恩寺碑文。詔皇子於奘
師寺。授歸戒 按唐書高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
高宗本紀。元年夏四月戊申。御安福門。觀僧元奘。迎
御製拜書慈恩寺碑文。導從以天竺法儀。其徒甚盛
 按方技傳。高宗東宮。為文德太后追福。造慈恩寺。
及翻經院。內出大幡。勅九部樂。及京城諸寺幡蓋眾
伎。送元奘及所翻經像。諸高僧等入住慈恩寺。顯慶
元年。高宗又令左僕射于志寧。侍中許敬宗。中書令
來濟。李義府。杜正倫。黃門侍郎薛元超。共潤色元奘
所定之經。國子博士范義頵。太子洗馬郭瑜。弘文舘
學士高若思等。助加翻譯。成七十五部上之。後以京
城人眾。競來禮謁。元奘乃奏請逐靜翻譯。勅移於宣
君山故玉華宮六年。卒時年五十六。歸葬於白鹿原。
士女送葬者數萬人 按佛祖統紀。元年十一。月武
皇后生皇子。神光滿室。賜名佛光王。踰月詔於奘法
師寺。出家落髮。授歸戒。


龍朔元年。幸天宮寺。度僧二十人 按唐書高宗本
紀。不載 按舊唐書高宗本紀。龍朔元年九月。幸天
[002-0017a]
宮寺。是高祖潛龍時舊宅。上周歷殿宇。感愴久之。度
僧二十人。


中宗嗣聖六年即太后永昌元年。五月已巳。白馬寺僧薛懷
義。為新平道行軍總管。以繫突厥 按唐書武后本
紀云云。


嗣聖七年即太后天授元年。頒大雲經於天下。令諸州各置
大雲寺 按唐書武后本紀。天授元年七月。頒大雲
經於天下 按舊唐書武后本紀。有沙門十人。偽撰
大雲經。表上之。盛言神皇受命之事。制頒於天下。令
諸州各置大雲寺。總度僧千人。


嗣聖十七年即太后久視元年。斂天下僧錢為佛祠大像。以
張廷珪諫罷役 按唐書武后本紀。久視元年八月
庚申。斂天下僧錢作大像 按張廷珪傳。武后稅天
下浮屠錢。營佛祠於白司馬坂。作大像。廷珪諫以為。
傾四海之財。殫萬民之力。窮山之木為塔。極冶之金
為象。然猶有為之法。不足高也。填塞㵎穴。覆壓蟲蟻。
且巨億計工員窮窶。驅役為勞。饑渴所致。疾疹方作。
又僧尼乞匃自贍。而州縣督輸。星火迫切。鬻賣以充。
非浮屠所謂隨喜者。今天下虗竭。蒼生彫弊。謂宣先
邊境實府庫。養人力。后善之。召見長生殿。賞慰良厚。
因是罷役。


景龍□年。盛興佛寺 按唐書中宗本紀。不載 按
辛替否傳。景龍中。盛興佛寺。公私疲匱。替否上疏曰。
今疆場危駭。倉廩空虗。卒輸不充。士賞不及。而大建
[002-0017b]
寺宇。廣造第宅。伐木空山。不給棟梁。運土滿路。不充
牆壁。所謂佛者。清淨慈悲。體道以濟物。不欲利以損
人。不榮身以害教。今三時之月。掘山穿地。損命也。殫
府虗帑。損人也。廣殿長廊。榮身也。損命則不慈悲。損
人則不愛物。榮身則不清淨。寧佛者之心乎。昔夏為
天子。二十餘世。而商受之。商二十餘世。而周受之。周
三十餘世。而漢受之。由漢而後。歲代可知巳。咸有道
之長。無道之短。豈窮金玉修塔廟。享久長之祚乎。臣
以為減彫琢之費。以賙不足。是有佛之德。息穿掘之
苦。以全昆蟲。是有佛之仁。罷營構之直。以給邊垂。是
有湯武之功。回不急之祿。以購廉清。是有唐虞之治。
陛下緩其所急。急其所緩。親未來。疏見在。失真實。冀
虗無。重俗人之所為。而輕天子之業。臣竊痛之。今出
財依勢。避役亡命。類度為沙門。其未度者。窮民善人
耳。拔親樹知。豈離朋黨。畜妻養孥。非無私愛。是致人
毀道。非廣道求人也。陛下常欲填池壍。捐苑囿。以賑
貧人。今天下之寺無數。一寺當陛下一宮壯麗。用度
尚或過之。十分天下之財。而佛有七八。陛下何有之
矣。雖役不食之人。不衣之士。猶尚不給。況必待天生
地養。威動雨潤。而後得之乎。臣聞國無九年之儲。曰
非其國。今計倉廩。度府庫。百僚共給。萬事用度。臣恐
不能卒歲。假如兵旱相乘。則沙門不能擐甲冑。寺塔
不足禳饑饉矣。帝不省。


睿宗先天元年。西天沙門婆羅。請然燈供佛。帝臨觀
[002-0017c]
燈輪 按唐書睿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睿宗
先天元年。西天沙門婆羅。請然燈供佛。帝御延熹門。
臨觀燈輪。高二十丈。點金銀燈五百盞。望之若華樹
元宗開元二年。詔檢責天下僧尼 按唐書元宗本
紀。不載 按姚崇傳。元宗時。崇封梁國公。遷紫微令。
中宗時。近戚奏度僧尼。溫戶彊丁。因避賦役。至是崇
建言。佛不在外。悟之於心。行事利益。使蒼生安穩。是
謂佛理。烏用姦人。以汩真教。帝善之。詔天下汰僧。偽
濫髮而農者二萬餘人 按舊唐書。元宗本紀。開元
二年春正月丙寅。紫微令姚崇上言。請檢責天下僧
尼。以偽濫還俗者。二萬餘人。


肅宗至德元載。詔沙門。諷頌祈福 按唐書肅宗本
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肅宗至德元載。帝在靈武。以
軍需不足。宰相裴冕請鬻僧道度牒。謂之香水錢。時
宼難方盛。或勸帝宣憑佛祐。詔沙門百人。入行宮朝
夕諷唄。帝一夕夢沙門身金色。誦寶勝如來。以問左
右。或對曰。賀蘭白草谷。有新羅僧無漏。常誦此名。召
見行在。既而不空至。遂并留之。託以祈福。


上元二年。皇后以帝不康。剌血寫佛經。百僚復於佛
寺。齋僧 按唐書肅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肅宗
本紀。上元二年正月甲午。上不康。皇后張氏。剌血寫
佛經。九月上不康。百僚於佛寺齋僧。


□□□年。以南陽為國師 按唐書肅宗本紀。不載
 按學佛老訓。唐肅宗。志慕禪宗。禮南陽。為國師。晨
[002-0018a]
夕問道。


代宗永泰元年九月。命百官。觀浮圖像於光順門。復
勅於資聖西明二寺。講仁王佛經。𨳝十月。斂民貲。作
浮圖供 按唐書代宗本紀。永泰元年九月庚寅。命
百官觀浮圖像於光順門。𨳝十月癸丑。斂民貲。作浮
圖供 按王縉傳。縉素奉佛。不茹葷食肉。晚節亢謹。
妻死以道政里第。為佛祠。諸道節度觀察使來朝。必
邀至其所。諷令出財佐營作。初代宗喜祠祀。而未重
浮屠法。每從容問所以然。縉與元載盛陳福業報應。
帝意向之由。是禁中祀佛。諷唄齋薰。號內道場。引內
沙門日百餘。饌供珍滋。出入乘廐馬。度支具廩給。或
夷狄入宼。必合眾沙門誦護國仁王經為禳厭。幸其
去則橫加錫與。不知紀極。胡人官至卿監封國公者。
著籍禁省。勢傾公王。羣居賴寵。更相陵奪。凡京畿上
田美產。多歸浮屠。雖藏奸宿亂。踵相逮。而帝終不悟。
詔天下官司。不得箠辱僧尼。初五臺山祠鑄銅為瓦。
金塗之。費億萬計。縉給中書符。遣浮屠數十輩。行州
縣。斂丐貲貨。縉為上言國家慶祚靈長。福報所馮。雖
時多難。無足道者。祿山思明。毒亂文煽。而皆有子禍。
僕固懷恩。臨亂而踣。西戎內宼。未及擊輙去。非人事
也。故帝信愈篤。七月望日。宮中造盂蘭盆。綴飾鏐琲。
設高祖以下七聖位。幡節衣冠皆具。各以帝號識其
幡。自禁內分詣道佛祠。鐃吹皷舞。奔走相屬。是日立
仗。百官班光順門。奉迎導從。歲以為常。羣臣承風。皆
[002-0018b]
言生死報應。故人事置而不修。大歷政刑。日以堙陵。
由縉與元載杜鴻漸倡之也 按舊唐書代宗本紀。
永泰元年九月。內出仁王佛經兩輿。付資聖西明二
佛寺。置百尺高座講之。及奴虜宼逼京畿。方罷講。冬
十月已未。復講仁王佛經於資聖寺。


大歷三年。詔杭州僧惠崇。內賜紫袈裟 按唐書代
宗本紀。不載 按代宗實錄云云。


大歷四年。帝建道場。惑佛光現 按唐書代宗本紀。
不載 按佛祖統紀。代宗大歷四年。帝於大明宮。建
道場。感佛光現。諸王公主。近侍諸臣。竝覩光相。自子
夜至鷄鳴。宰相裴冕上表稱賀。


大歷九年。勅建七級浮圖於牛首山 按唐書代宗
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大歷九年。帝夢建康牛首
山。辟支佛來見。勅太子詹事古侁。於山中。建七級浮
圖。


□□□年。詔僧徒入內道場。禮萬佛山 按唐書代
宗本紀。不載 按杜陽雜編。代宗崇奉釋氏。每舂百
品香。和銀粉以塗佛室。遇新羅國獻五彩氍毹。製度
巧麗。亦冠絕一時。每方寸之內。即有歌舞伎樂列國
山川之象。忽微風入室。其上復有蜂蝶動搖燕雀飛
舞。俯而視之。莫辨真假。又獻萬佛山可高一丈。因置
山於佛室。以氍毹藉其地焉。萬佛山則彫沉檀。珠玉
以成之。其佛之形大者或逾寸。小者七八分。其佛之
首。有如黍米者。有如半菽者。其眉目口耳。螺髻毫相。
[002-0018c]
無不悉具。而更鏤金玉水精為幡葢。流蘇庵羅薝蔔
等樹搆百瑤。為樓閣臺殿其。狀雖微。而勢若飛動。又
前有行道僧徒。不啻千數。下有紫金鐘。徑闊三寸。上
以龜口銜之。每擊其鐘。則行道之僧。禮首至地。其中
隱隱。謂之梵音。葢關戾在乎鐘也。其山雖以萬佛為
名。其數則不可勝紀。上因置九光扇於巖巘間。四月
八日。召兩眾僧徒。入內道場。禮萬佛山。是時觀者歎
非人工。及覩九色光於殿中。咸謂之佛光。即九光扇
也。由是。上令三藏僧不空。念天竺密語千口而退。


德宗建中元年。秋七月丁丑。罷內出盂蘭盆。不命僧
為內道場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德
宗本紀云云。


興元元年。迎法照法師。入禁中。教宮人念佛及五會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德宗興元
元年。法照法師。於并州。行五會教人念佛。帝於中宮。
常聞東北方有念佛聲。遣使尋至太原。果見師勸化
之盛。乃迎入禁中。教宮人念佛亦及五會。


貞元三年。宇文炫奏。以鄉落廢寺。為學舍材。勅以侵
毀三寶罪之 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
紀。貞元三年。京兆尹宇文炫奏。乞以鄉落廢寺。為學
舍材。勅曰。奉佛之宮。轉為儒館。此侵毀三寶之漸。罪
在不宥。炫慙懼。即日自解歸。


貞元六年。詔送佛骨。還無憂王寺 按唐書德宗本
紀。不載 按舊唐書德宗本紀。貞元六年二月。岐州
[002-0019a]
無憂王寺。有佛指骨寸餘。先取來禁中供養。乙亥詔
送還本寺。


貞元十三年。以霍仙鳴病。令於諸寺齋僧 按唐書
德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德宗本紀。貞元十三年
秋七月己丑右神䇿中尉霍仙鳴病。賜馬十匹。令於
諸寺齋僧。


憲宗元和六年。敕孟簡等。翻譯觀音經 按唐書憲
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憲宗本紀。元和六年春正
月。敕諫議大夫孟簡。給事中劉伯芻。工部侍郎歸登。
右補闕蕭俛等。於豐泉寺。翻譯大乘本生心地觀音
經。


元和十三年。十二月庚戌。迎佛骨於鳳翔 按唐書
憲宗本紀云云。


元和十四年。迎佛骨。至京師 按唐書憲宗本紀。不
載 按韓愈傳。愈遷刑部侍郎時。憲宗遣使者往鳳
翔迎佛骨。入禁中三日。乃送佛祠。王公士人。奔走膜
唄。至為夷法。灼體膚。委珍貝。騰香係路。愈聞惡之。乃
上表曰。佛者夷狄之一法耳。自後漢時。始入中國。上
古未甞有也。昔黃帝在位百年。年百一十歲。少昊在
位八十年。年百歲。顓頊在位七十九年。年九十歲。帝
嚳在位七十年。年百五歲。堯在位九十八年。年百一
十八歲。帝舜在位及禹年。皆百歲。此時天下太平。百
姓安樂壽考。然而中國未有佛也。其後湯亦年百歲。
湯孫太戍在位七十五年。武丁在位五十年。書史不
[002-0019b]
言其壽。推其年數。葢不減百歲。周文王年九十七歲。
武王年九十三歲。穆王在位百年。此時佛法亦未至
中國。非因事佛而致然也。漢明帝時始有佛法。明帝
在位纔十八年。其後亂亡相繼。運祚不長。宋齊梁陳
元魏以下。事佛漸謹。年代尤促。惟梁武帝在位四十
八年。前後三捨身施佛。宗廟祭不用牲牢。晝日一食。
止於菜果。後為侯景所逼。餓死臺城。國亦尋滅。事佛
求福。乃更得禍。由此觀之。佛不足信。亦可知矣。高祖
始受隋禪則議除之。當時羣臣識見不遠。不能深究
先王之道。古今之宣。推闡聖明以救斯弊。其事遂止。
臣常恨焉。伏惟睿聖文武皇帝陛下。神聖英武。數千
百年以來。未有倫比。即位之初。即不許度人為僧
尼道士。又不許別立寺觀。臣當時以為。高祖之志。必
行於陛下。今縱未能即行。豈可恣之令盛也。今陛下
令羣僧迎佛骨於鳳翔。御樓以觀。舁入大內。又令諸
寺遞加供養。臣雖至愚。必知陛下不惑於佛作此崇
奉以祈福祥也。直以豐年之樂。徇人之心。為京都士
庶。說詭異之觀。戲玩之具耳。安有聖明若此。而肯信
此等事哉。然百姓愚冥。易惑難曉。苟見陛下如此。將
謂真心信佛。皆云天子大聖。猶一心信向。百姓微賤。
於佛豈合更惜身命。以至灼頂燔指十百為羣。解衣
散錢自朝至暮。轉相倣效。惟恐後時。老幼奔波。棄其
生業。若不即加禁遏。更歷諸寺。必有斷臂臠身。以為
供養者。傷風敗俗。傳笑四方。非細事也。佛本夷狄之
[002-0019c]
人。與中國言語不通。衣服殊製。口不道先王之法言。
身不服先王之法服。不知君臣之義。父子之情。假如
其身尚在。奉其國命。來朝京師。陛下容而接之。不過
宣政一見。禮賓一設。賜衣一襲。衛而出之於境。不令
貳於眾也。況其身死巳久。枯朽之骨。凶穢之餘。豈宜
以入宮禁。孔子曰。敬鬼神而達之。古之諸侯。弔於其
國。必令巫祝。先以桃茢。祓除不祥。然後進弔。今無故
取朽穢之物。親臨觀之。巫祝不先。桃茢不用。羣臣不
言其非。御史不舉其失。臣實恥之。乞以此骨。付之水
火。永絕根本。斷天下之疑。絕前代之惑。使天下之人。
知大聖人之所作為。出於尋常萬萬也。佛如有靈。能
作禍崇。凡有殃咎。宜加臣身。上天鑒臨。臣不怨悔。表
入。帝大怒。持示宰相。將抵以死。裴度崔羣曰。愈言訐
牾。罪之誠宜。然非內懷至忠。安能及此。願少寬假。以
來諫爭。帝曰。愈言我奉佛太過。猶可容。至謂東漢奉
佛。以後天子。咸夭促。言何乖剌邪。愈人臣狂妄敢爾。
固不可赦。於是中外駭懼。雖戚里諸貴。亦為愈言。乃
貶潮州剌史 按舊唐書憲宗本紀。元和十四年春
正月丁亥。迎鳳翔法門寺佛骨。至京師。留禁中三日。
乃送諸寺。王公士庶。奔走捨施。如不及。刊部侍郎韓
愈。上疏極陳其弊。癸巳貶愈為潮州剌史。


元和十五年。穆宗即位。幸安國寺。觀盂蘭盆。又盛飾
諸佛寺 按唐書穆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穆宗
本紀。元和十五年正月丙午。帝即位。七月乙卯。上幸
[002-0020a]
安國寺觀盂蘭盆。壬戌盛飾安國慈恩千福開業章
敬等寺。縱吐蕃使者觀之。


穆宗長慶元年。劉總奏請為僧以私第為佛寺。詔賜
寺額及僧衣。又賜號大覺 按唐書穆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穆宗本紀。長慶元年二月己卯。幽州節
度使劉總奏。請去位落髮為僧。三月甲子。劉總請以
私第為佛寺。乃遣中使賜寺額曰報恩。幽州奏劉總
堅請為僧。又賜以僧衣。賜號大覺總是夜遁去幽州。
人不知所之。夏四月庚午。易定奏。劉總巳為僧。三月
二十七日。卒於當道界。贈太尉。長慶二年。幸善因寺。
施僧錢百萬。又命景王。待從皇太后幸石甕寺 按
唐書穆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穆宗本紀。長慶二
年十月己卯。上由複道。幸咸陽。止於善因佛寺。施僧
錢百萬。十一月庚午命景王。率禁軍五百騎。侍從皇
太后。幸華清官。又幸石甕寺。癸酉上幸華清宮。迎太
后。即日馳遷太后翌日方還。十二月己未。兩軍容內
司公主戚屬之家。並以上疾痊平。詣寺為僧齋。


長慶三年。賜僧絹二百匹。又賜五百匹 按唐書穆
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穆宗本紀。長慶三年八月。
上由複道幸興慶宮。至通化門。賜持孟僧。絹二百匹。
十一月上御通化門。觀作毗沙門神。因賜絹五百匹。


長慶四年。敬宗即位。徐泗王智興。請置僧尼戒壇
 按唐書敬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敬宗本紀。長慶
四年。正月癸酉。皇太子即位。十二月乙未。徐泗王智
[002-0020b]
興請置僧尼戒壇。浙西觀察使李德裕奏狀。論其姦
幸時自憲宗朝。有勅禁私度戒壇。智興冐禁陳請。蓋
緣久不興置。由是天下沙門。奔走如不及。智興邀其
厚利。由是致富。時議醜之。


敬宗寶曆二二年。以殷侑違制。請置僧尼戒壇。勅罰
俸料 按唐書敬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敬宗本
紀。寶曆二年三月辛未。江西觀察使殷侑。請於洪州
寶曆寺。置僧尼戒壇。敕。殷侑故違制令。壇置戒壇。罰
一季俵料。


文宗太和三年。沈傳師請為僧尼起戒壇。詔罰一月
俸料 按唐書文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文宗本
紀。太和三年十月己酉。江西沈傳師奏。皇帝誕月。請
為僧尼起方等戒壇。詔曰。不度僧尼。累有敕命。傳師
忝為藩守。合奉詔條。誘致愚妄。庸非禮道。宜罰一月
俸料。


太和九年。詔不得度人為僧尼。以李訓言。罷內道場
出靈像。尋復之 按唐書文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
書文宗本紀。太和九年。秋七月丁巳。詔不得度人為
僧尼 按佛祖統紀太和九年四月。翰林學士李訓。
請罷長生殿內道場沙汰僧尼偽濫者。是日出大內
靈像。夜大風。含元殿四鴟吻皆震墜。拔殿前樹者三。
壞金吾仗館舍。內外樓觀。城門數十所。光化門西城
俱壞。士民震恐。帝以訓所請忤天意。亟下勅停前沙
汰。復立大內儀像風始息。
[002-0020c]


開成二年。詔慶成節。勿廣置齋筵。大集僧眾 按唐
書文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文宗本紀。開成二年
八月甲申。詔曰慶成節。朕之生辰。天下錫宴。庶同歡
泰。不欲屠宰。用表好生。非是信尚空門。將希無妄之
福。恐中外臣庶。不諭朕懷。廣置齋筵。大集僧眾。非獨
凋耗物力。兼恐致惑生靈。自今宴會蔬食。任陳酺[醢-右+乞-乙+口]。
永為常例。


武宗會昌元年。廢浮屠法 按唐書武宗本紀。不載
 按食貨志。武宗即位。廢浮屠法。天下毀寺四千六
百。招提蘭若四萬。籍僧尼為民二千六萬五千人。奴
婢十五萬人。田數千萬頃。大秦穆護祅二千餘人。上
都東都每街留寺二。每寺僧三十人。諸道留僧以三
等。不過二十人。腴曰鬻錢送戶部中下田給寺家。奴
婢。丁壯者為兩稅戶人十畝。以僧尼既盡。兩京悲田
養病坊。給寺田十頃。諸州七頃。主以蓍壽。


會昌三年。詔迴紇破滅。令在京外宅及東都修功德
 按唐書武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武宗本紀。會
昌三年二月。詔迴紇既以破滅。應在京外宅及東都
修功德。其迴紇及摩尼寺莊宅錢物等。並委功德使。
以御史臺及京兆府。各差官點檢收抽。不得容諸色
人影占。如犯者。並處極法。錢物納官。摩尼寺僧。委中
書門下。條疏聞奏。


會昌四年。勅斷屠出於釋氏。正月及三元日宣各斷
三日。列聖忌斷一日。餘不禁 按唐書武宗本紀。不
[002-0021a]
載 按舊唐書武宗本紀。會昌四年春正月。敕齋月
斷屠。出於釋氏。國家創業。猶近梁隋。卿相大臣。或沿
茲弊。皷刀者既獲厚利。糾察者潛受請求。正月以萬
物生植之初。宣斷三日。列聖忌斷一日。仍准開元二
十二年敕。三元日各斷三日。餘月不禁。時帝志學神
仙。師趙歸真。歸真乘寵。每對排毀釋氏。言非中國之
教。蠧耗生靈。盡宣除去。帝頗信之。


會昌五年。八月壬午。大毀佛寺。復僧尼為民。按唐書
武宗本紀云云 按舊唐書武宗本紀。會昌五年。道
士趙歸真特承恩禮。遂舉羅浮道士鄧元起有長年
之術。帝遣中使迎之。由是與衡山道士劉元靖及歸
真膠固排毀釋氏。而折寺之請行焉。夏四月敕祠部。
撿括天下寺及僧尼人數。凡大寺四千六百。蘭若四
萬。僧尼二十六萬五百。秋七月庚子。敕併省天下佛
寺。中書門下條疏聞奏。據令式。諸上州國忌日。官吏
行香於寺。其上州望各留寺一所。有列聖尊容。便令
移於寺內。其下州寺竝廢。其上都東都兩街。請留十
寺。寺僧十人。勅曰上州各留寺。工作精妙者留之。如
破落亦宣廢毀。其合行香日。官吏宣於道觀。其上都
下都。每街留寺兩所。寺留僧三十人。上都左街留慈
恩薦福。右街留西明莊嚴。中書又奏。天下廢寺銅像
鐘磬。委鹽鐵使鑄錢。其鐵像委本州。鑄為農器。金銀
鍮石等像。銷付度支。衣冠士庶之家。所有金銀銅鐵
之像。勅出後限一月納官。如違委鹽鐵使。依禁銅法
[002-0021b]
處分。其土木石等像。合留寺內依舊。又奏僧尼不合
𨽻祠部。請𨽻鴻臚寺。其大秦穆護祅等祠。釋教既巳
𨤲革。邪法不可獨存。其人竝勒還俗。遞歸本貫。充稅
戶。如外國人。送還本處。収管。八月制。朕聞三代巳前。
未甞言佛。漢魏之後。像教寖興。是由季時。傳此異俗。
因緣染習。蔓衍滋多。以至於蠧耗國風。而漸不覺誘
惑人意。而眾益迷泪於九州山原。兩京城闕。僧徒日
廣。佛寺日崇。勞人力於土木之工。奪人利於金寶之
飾。遣君親於師資之際。違配偶於戒律之間。壞法害
人。無逾此道。且一夫不田。有受其饑者。一婦不蠶。有
受其寒者。今天下僧尼。不可勝數。皆待農而食。待蠶
而衣。寺宇招提。莫知紀極。皆雲構藻飾。僭擬宮居。晉
宋齊梁物力凋瘵。風俗澆詐。莫不由是而致也。況我
高祖太宗。以武定禍亂。以文理華夏。執此二柄。是以
經邦。豈可以區區西方之教。與我抗衡哉。貞觀開元。
亦常𨤲革。剗除不盡。流衍轉滋。朕博覽前言。旁求輿
議。弊之可革。斷在不疑。而中外誠臣。恊予至意。條疏
至當。宜在必行。懲千古之蠧源。成百王之典法。濟人
利眾。予何讓焉。其天下所折寺四千六百餘所。還俗
僧尼二十六萬五百人。収充兩稅戶。折招提蘭若四
萬餘所。収膏腴上田數千萬頃。収奴婢為兩稅戶十
五萬人𨽻僧尼屬。主客顯明。外國之教勒大秦穆護
祓二千餘人還俗。不雜中華之風。於戲前古未行。似
將有待。及今盡去。豈謂無時。驅游惰不業之徒。巳踰
[002-0021c]
十萬。廢丹雘無用之室。何啻億千。自此清淨訓人。慕
無為之理。簡易齊政。成一俗之功。將使六合黔黎。同
歸皇化。尚以革弊之始。日用不知。下制明廷。宣體予
意。十一月甲辰。勅悲田養病坊。緣僧尼還俗。無人主
持。恐殘疾無以取給。兩京量給寺田賑濟。諸州府七
頃至十頃。各於本管。選耆壽一人勾當。以充粥料。


會昌六年。宣宗即位。勅上都兩街。舊留四寺外。更添
置八所 按唐書宣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宣宗
本紀。會昌六年三月帝即位。五月左右街功德使奏。
准今月五日赦書節文。上都兩街舊留四寺外。更添
置八所。兩所依舊名興福寺保壽寺。六所請改舊名。
寶應寺改為資聖寺。青龍寺改為護國寺。菩提寺改
為保唐寺。清禪寺改為安國寺。法雲尼寺改為唐安
寺。崇敬尼寺改為唐昌寺。右街添置八所。西明寺改
為福壽寺。莊嚴寺改為聖壽寺。舊留寺二所。舊名千
福寺改為興元寺。化度寺改為崇福寺。永泰寺改為
萬壽寺。溫國寺改為崇聖寺。經行寺改為龍興寺。奉
恩寺改為興福寺。勅旨依奏。誅道士劉元靖等十二
人。以其說惑武宗。排毀釋氏故也。


宣宗大中元年。閏三月。大復佛寺 按唐書宣宗本
紀云云 按舊唐書宣宗本紀。大中元年閏三月敕。
會昌季年。併省寺宇。雖云異方之教。無損致理之源。
中國之人。久行其道。𨤲革過當。事體未弘。其靈山勝
境。天下州府。應會昌五年四月所廢寺宇。有宿舊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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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復能修創。一任住持。所司不得禁止。


懿宗咸通□年。令沙門入禁中為禱祠事 按唐書
懿宗本紀。不載 按蕭倣傳。倣咸通初。為左散騎常
侍。懿宗怠政事。喜佛道。引桑門。入禁中。為禱祠事。數
幸佛廬。廣施予。倣諫以為。天竺法。割愛取滅。非帝王
所尚慕。今筆梵言。口佛音。不若懲謬賞濫罰。振殃祈
福。況佛者可以悟取。不可以相求。帝雖昏縱。猶嘉歎
其言。


咸通五年。裴坥以興佛寺。上疏切諫。優詔答之 按
唐書懿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懿宗本紀。咸通五
年春正月。諫議大夫裴坦上疏。論天下徵兵。財賦方
匱。不宣。過興佛寺。以困國力。優詔答之。


咸通十二年五月。上幸安國寺。賜講經僧沉香高座
 按唐書懿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懿宗本紀云
云 按杜陽雜編。上敬天竺教。十二年冬製二高座。
賜新安國寺。一為講座。一曰唱經座。各高二丈。砑沉
檀為骨。以漆塗之。鏤金銀為龍鳳花木之形。徧覆其
上。又置小方座。前陳經案。次設香盆。四隅立金頴伽
高三丈。磴道欄檻。無不悉具。前繡錦襜褥。精巧奇絕。
冠於一時。即設萬人齋。勅大德僧撤首為講論。上剏
修安國寺。臺殿廊宇。制度宏麗。就中三間華飾祕邃。
天下稱之為最。工人以夜繼日而成之。上親幸賞勞。
觀者如堵。降誕日於宮中結綵為寺。賜升朝官以下
錦袍。李可及甞教數人。作四方菩薩蠻隊。
[002-0022b]


咸通十四年三月。迎佛骨於鳳翔 按唐書懿宗本
紀云云 按舊唐書懿宗本紀。咸通十四年三月庚
午。詔兩街僧於鳳翔法門寺。迎佛骨。四月八日佛骨
至京。自開遠門。達安福門。綵棚夾道。念佛之音震地。
上登安福門。迎禮之。迎入內道場三日。出於京城諸
寺。士女雲合。威儀盛飾。古無其比。制曰。朕以寡德纘
承鴻業。十有四年。頃屬宼猖狂王師未息。朕憂勤在
位。愛育生靈。遂乃尊崇釋教至重元門。迎請真身。為
萬姓祈福。今觀覩之眾。隘塞路岐。載念狴牢。寢興在
慮。嗟我黎人。陷於刑辟況漸當暑毒。繫於縲絏。或積
幽凝滯。有傷和氣。或關連追擾。有妨農務京畿及天
下州府縣。禁囚徒。除十惡忤逆故意殺人。官典犯贜。
合造毒藥。放火持杖。開發墳墓外餘罪。輕重節級。遞
減一等。其京城軍鎮。限兩日內疏理。訖聞奏。天下州
府。勅到三日內。疏理聞奏 按杜陽雜編。十四年春。
詔大德僧數十輩。於鳳翔法門寺。迎佛骨。百官上疏
諫。有言憲宗故事者。上曰。伹生得見。歿而無恨也。遂
以金銀為寶剎。以珠玉為寶帳。香舁仍用孔雀氄毛
飾。其寶剎小者高一丈。大者二丈。刻香檀為飛簾花
檻瓦木階砌之類。其上徧以金銀覆之。舁一剎則用
夫數百。其寶帳香舁。不可勝紀。工巧輝煥。與日爭麗。
又悉珊瑚瑪瑙珍珠瑟瑟綴為幡幢。計用雜珍寶。不
啻百斛。其剪綵為幡為傘。約以萬隊。四月八日。佛骨
入長安。自開遠門安福樓。夾道佛聲震地。士女瞻禮。
[002-0022c]
僧徒道從。上御安福寺。親自頂禮。泣下霑臆。即召兩
街供奉僧。賜金帛各有差。仍京師耆老元和迎真體
者。悉賜銀椀錦綵。長安豪家。競飾車服。駕肩彌路。四
方挈老扶幼。來觀者。莫不疏素以待恩福。時有軍卒。
斷左臂於佛前。以手執之。一步一禮。血流灑地。至肘
行膝步。齧指截髮。不可算數。又有僧以芟覆頂上。謂
之鍊頂。火發痛作。即掉其首。呼叫坊市。少年擒之。不
令動搖。而痛不可忍。乃號哭臥於道上。頭頂焦爛。舉
止窘迫。凡見者無不大哂焉。上迎佛骨。入內道場。即
設金花帳。溫清牀。龍鱗之席。鳳毛之褥。焚玉髓之香。
薦瓊膏之乳。皆九年訶陵國所貢獻也。初迎佛骨。有
詔令京城及畿甸。於路傍壘土為香剎。高或一二丈。
迨八九尺。悉以金翠飾之。京城之內。約及萬數。時妖
言香剎搖動。有佛光慶雲現路衢。說者送相為異。又
坊市豪家。相為無遮齋大會。通衢間結綵為樓閣臺
殿。或水銀以為池。金玉以為樹。競聚僧徒廣設佛像。
吹螺擊鈸。燈燭相繼。又令小兒玉帶金額白脚。呵唱
於其間。恣為嬉戲。又結錦繡為小車輿。以載歌舞。如
是。充於輦轂之下。而延壽里特為繁華之最。是歲秋
七月。天子宴駕公主薨而上崩同昌之號明矣。


僖宗□□□年。詔歸佛骨於法門 按唐書僖宗本
紀。不載 按杜陽雜編。僖宗皇帝即位。詔歸佛骨於
法門。其道從威儀。十無其一。具體而巳。然京城耆耋
士女。爭為送別。執手相謂曰。六十年一度迎真身不
[002-0023a]
知再見復在何時。即伏首於前。嗚咽流涕。所在香剎
詔悉鏟除。近甸百無一二焉。


古今圖書集成釋教部彚考卷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