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2-1a] 舊五代史巻一百四十七攷證 志九刑法志統類編敕 統類原本訛統数今据文獻 通考改正 倉部郎中 倉部原本訛臧部今據新唐書百官志改 正 前濮州録事參軍崔琮 崔琮原本作崔瑽今据冊府 元龜改正 相州莭度使桑維翰 相州原夲訛松州今据通鑑改 [292-1b] 正 團判官 團判官疑當作團練判官考五代㑹要亦作 團判官今姑仍其舊 舊五代史巻一百四十七攷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