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2k0042 江南通志-清-趙田恩 (WYG)


[080-1a]
欽定四庫全書
 江南通志卷八十一
  食貨志
   鹽法
 周天官鹽人掌鹽之政令以供百事之鹽周/禮此後世
  鹽官之始舊鹺志/
  海王之國謹正鹽筴管/子海之鹽蜃祁望守之晏子/春秋
  此後世場官之始舊鹺志/
[080-1b]
 秦少府掌山海地澤之税以給供養漢書百官表/
 漢吳王濞煑海水為鹽國用富饒史記列傳/
  史起蟄曰吳王濞立國廣陵煑海水為鹽鹽所入
  輒以善價與民此兩淮鹽利之始嘉靖鹽法志/
  吳王濞開邗溝自揚州茱萸灣通海陵倉及如臯
  蟠溪此運鹽河之始維揚志/
  彭城以東東海吳廣陵有海鹽之饒史記貨殖傳/
  元封元年置均輸鹽鐵官漢書食貨志/
[080-2a]
  地節四年詔減天下鹽賈漢書紀/
  初元元年詔江海陂湖園池屬少府者以假貧民
  勿租賦玉海/
 東漢明帝時官自鬻鹽文獻通考/
  章和元年廣陵太守奏罷鹽官以利百姓後漢書/馬祾傳
 三國魏於廣陵 司鹽中十塲總志/
 吳有户曹尚書總四方委輸計算之任鹽政志/
 晉江左初省課第曹置庫曹後復分曹置外左庫内
[080-2b]
  左庫晉書職官志/
 南北朝陳天嘉二年立煮海鹽賦陳書紀/
 唐天下有鹽之國一百五江南十二地理通釋/
  開元二年江南少尹李傑充水陸轉運使轉運使
  之名自此始也十八年拜宣州刺史裴耀卿為江
  淮轉運使以鄭州刺史崔希逸河南少尹蕭旻為
  之副轉運之有副使自此始也職官分紀/
  貞元四年淮西節度使陳少游奏加民賦自此江
[080-3a]
  淮鹽每斗亦増二百為錢三百一十其後復増六
  十江淮豪賈射利或時倍之唐書食貨志/
  順宗即位有司重奏鹽法以杜佑判鹽鐵轉運使
  理於揚州元和二年三月以李㢲代之舊唐書/
  永貞時始減江淮鹽價每斗為錢二百五十其後
  鹽鐵使李錡奏江淮鹽斗減錢十以便民未幾復
  舊唐書食貨志/
  永貞元年度支使奏江淮鹽每斗減錢一百二十
[080-3b]
  𣙜二百五十冊府元龜/
  開成二年三月鹽鐵使奏得蘇州刺史盧商狀分
  鹽場三所𨽻屬本州元糶鹽七萬石加至十三萬
  石倍收税額直送價錢冊府元龜/
 南唐昇元元年置海陵鹽監古今鹺畧/
 宋建隆二年詔寛鹽麯禁五代㑹要/
  豐利監通州故有鹽塲七置監以掌之太平興國
  中移治於通州西南唐劉式歸宋以大理寺丞贊
[080-4a]
  善大夫監豐監通州志/
  雍熈二年入中芻粟於沿邉以劵至京師江淮給
  鹽謂之交引九朝編年/
  陳傅良曰國初鹽筴只聴州縣給賣歲以所入課
  利申省而轉運使操其贏以佐一路之費初未有
  客鈔也雍熈二年三月令河東北商人如要折博
  茶鹽令所在納銀至京請令交引此邉郡入納算
  緡之始止齋集/
[080-4b]
  端拱二年九月始令商人輸芻粟塞下執交劵至
  江淮給以茶鹽謂之折中太平治/績統類此召商中納之
  始大學衍義補/
  淳化間張綸除江淮制置發運副使時鹽課大虧
  乃奏除通泰楚三州鹽户夙負官助其器用鹽入
  優與之直由是歲増課數十萬宋史張綸傳/
  至道二年發運使楊允恭言淮南十八州其九禁
  鹽餘不禁商人由海上販鹽官倍數而取之至禁
[080-5a]
  鹽地則上下其價今請悉禁遣吏主之是歲收利
  巨萬玉海/
  前雷有終為江浙荆湖茶鹽制置使奏王子輿為
  判官轉江淮兩浙制置茶鹽真宗即位命為鹽鐵
  判官仍領制置増歲課五十餘萬貫宋史王/子輿傳
  宋初鹽鈔未行真宗時於建安軍置鹽倉乃令真
  州發運適李沆為發運使運米轉入其倉空船回
  皆載鹽散入江浙諸路各得鹽資船運而民力寛
[080-5b]
  文獻通考/
  明道二年㕘知政事王隨建言願權聴通商三五
  年使商人入錢京師又置折博務於揚州使輸錢
  及粟帛計直予鹽鹽一石約售錢二千則一千五
  百萬石可得緡錢三千萬以資國用宋史食/貨志 附/
  王隨疏畧臣隨伏思淮南鹽初甚善自通泰楚運/至真州自真州運至江浙荆湖綱吏舟
  卒侵盗販鬻雜以砂土殆不可食吏卒坐鞭笞徒/配而莫能止兼運河淺涸漕輓不行逺州村民頓
  乏鹽食而淮南所積一千五百萬石無屋以貯則/露積苫覆歲以損耗亭户輸鹽應得本錢或無以
[080-6a]
  給貧困為盜願權聴通商三五年使商人入錢京/師置折博務於揚州使輸錢及粟帛計直予鹽鹽
  一石售錢二千則一千五百萬石可得緡錢三千/萬以資國用一利也江湖逺近皆食白鹽二利也
  歲罷漕運糜費風水覆溺三利也昔漕鹽舟可移/以漕米四利也商人入錢可取以償亭户五利也
  贍國濟民/無出於此
  范仲淹安撫江淮亦以疏通鹽利為言詔三司使
  江淮制置使同議謂聴商恐私販肆行請敕制置
  司益漕船運至諸路使皆有二三年之蓄後天禧
  元年制聴商人入錢粟京師及淮浙江南荆湖州
[080-6b]
  軍易鹽在通楚泰海真揚漣水髙郵貿易者毋得
  出城餘州聴詣縣鎮毋至鄉村其入錢京師者増
  鹽予之并敕轉運司經畫本錢以償亭户詔皆施
  行宋史食/貨志 附/范仲淹議弛鹽禁疏畧鹽税之入/但分減商
  賈之利耳行於商賈未甚有害也國用未減歲入/不可闕旣不取之於山澤及商賈須取之於農與
  其害農孰若取之於商賈為今計莫若先省國用/國用有餘當先寛賦役然後及商賈弛禁非所先
  也/
  康定元年詔三司議通淮南鹽給京東等八州於
[080-7a]
  是兗鄆宿亳皆食淮南鹽矣宋史食貨志/
  慶厯初制直司請量増江淮兩浙荆湖六路糶鹽
  錢下三司議三司奏荆湖已嘗増錢餘四路三十
  八州軍請斤増二錢或四錢宋史食貨志/
  崇寧元年蔡京議更鹽法乃言東南鹽本或闕滯
  於客販請増給度牒及給封樁坊塲錢通三十萬
  緡宋史食貨志/
  紹興二年九月詔淮浙鹽令商人每袋貼輸通貨
[080-7b]
  錢三千宋史食貨志/
  三年減淮浙蠶鹽錢宋史髙宗紀/
  四年正月増淮浙路鹽鈔貼納錢宋史髙宗紀/
  九月減淮浙路鹽鈔所増貼納錢宋史髙宗紀/
 元太宗庚寅年始行鹽法每鹽一引重四百斤其價
  銀一十兩世祖中統二年減銀為七兩至元十三
  年江南之鹽所入尤廣每引改為中統鈔九貫二
  十六年増為五十貫元貞丙申每引又増為六十
[080-8a]
  五貫至大己酉至延祐乙卯七年之間累増為一
  百五十貫元史食貨志/
  元貞元年閏四月罷各處鹽使司鹽塲改設司令
  司丞元史成宗紀/
  二年七月詔茶鹽轉運司仍舊以三年為代元史/成宗
  紀/
  九月增鹽價鈔罷民間鹽鐵爐竈元史成宗紀/
  大徳四年中書省奏准改立倉設綱儹運撥袋支
[080-8b]
  發以革前弊本司行鹽之地江浙江西河南湖廣
  所轄路分上江下流鹽法通行元史食貨志/
  五年以兩淮鹽法澀滯命轉運司官兩員分司上
  江以整治之續文獻通考/
  十一年七月江浙湖廣江西河南兩淮屬郡饑於
  茶鹽課鈔内折粟遣官賑之元史成宗紀/
  十一月中書省臣言前為江南大水以茶鹽課折
  收米賑饑民今商人輸米中鹽以致米價騰湧百
[080-9a]
  姓雖獲小利終為無益臣等議茶鹽之課尚如舊
  從之元史成宗紀/
  天厯二年夏四月行省復請令商賈入粟中鹽計
  一歲總辦之數約鹽總二百五十六萬四千餘引
  鹽課鈔總七百六十六萬一千餘錠續文獻通考/
  兩淮運司歲辦鹽課六十五萬七十五引自二月
  煎至十月足備每月該煎鹽七萬二千二百三十
  引元典章/
[080-9b]
 明洪武元年定兩淮歲辦鹽數每引重四百斤官給
  工本米一石後改行小引每引重一百斤明㑹典/
  二十八年令兩淮兩浙鹽運司煎鹽工本照各塲
  額辦鹽數關鈔遣監生管運給散明㑹典/
  兩淮轉運使司洪武間歲辦鹽三十五萬二千五
  百七十六引一百斤零續文獻通考/
  永樂間議准淮鹽每引納米二斗五升或小米四
  斗遇米貴小米亦止二斗五升明㑹典/
[080-10a]
  宣德四年令兩淮兩浙貧難竈丁除原額鹽課照
  舊收納其有餘鹽者不許私賣但收貯本塲運司
  造冊發附近州縣每一小引官給米麥二斗續文/獻通
  考/
  五年令兩淮兩浙長蘆運司每歲額辦鹽課以十
  分為率八分給與守支客商二分另為收積在官
  候邉方急缺糧儲召中以所積見鹽人到即支謂
  之存積其八分年終挨次給守支客商謂之常股
[080-10b]
  凡中常股價輕存積價重續文獻通考/
  正統二年令兩淮官鹽聴各商於貴州地方貨賣
  鹽引於鎮逺府告銷明會典/
  三年令各邉商中納鹽糧淮浙兼中如以十分為
  率淮鹽八分浙鹽二分或淮鹽七分浙鹽三分淮
  鹽止米麥二色浙鹽雜糧皆准明㑹典/
  七年令兩淮運司所屬鹽塲以路途便利者為上
  場窵逺者為下塲凡支鹽之時上塲派盡方以下
[080-11a]
  塲湊數補派以便鹽商明㑹典/
  十三年令兩淮運司於各塲利便處買立倉囤每
  年以揚州蘇州嘉興三府所屬附近州縣及淮安
  倉并兑軍餘米内量撥收貯凡竈户若有餘鹽送
  赴該塲每二百斤為一引給與米一石年終具奏
  造冊申報其鹽召商於開平遼東甘肅等處開中
  不拘資次給與明㑹典/
  十四年令增兩淮兩浙存積鹽為四分召商供給
[080-11b]
  邉儲明㑹典/
  景泰元年令増兩淮兩浙存積鹽為六分又令竈
  丁餘鹽每引給米淮鹽六斗浙鹽四斗明會典/
  三年令兩淮運司各塲竈户有將該徵糧草不分
  起運存留願折納餘鹽者每正糧米麥豆五斗草
  五束各折徵鹽一小引續文獻通考/
  天順元年詔淮浙長蘆等鹽運司景泰七年十二
  月以前拖欠未完鹽課悉與蠲免舊鹺志/
[080-12a]
  成化七年令減兩淮存積鹽仍為四分常股六分
  明會典/
  九年令兩淮運司凡盤獲一應私鹽并没官掣割
  等項商鹽俱運至儀徵批驗所并本所掣割餘鹽
  通至二萬引以上開報差官變賣給邉續文獻/通考
  十九年巡撫鳳陽等處副都御史奏兩淮歲辦額
  鹽俱以六分為常股以次關支四分為存積以備
  急用鹽商到塲量其塲分上下三七分派支近豪
[080-12b]
  商巨賈輒占上塲宜加禁治從之明實録/
  𢎞治元年七月命侍郎李嗣彭韶分理淮浙鹽法
  大政紀/
  二年令兩淮各塲鹽囤地方皆以東西南北為界
  如南北為門為路則東堆存積西堆常股定立石
  碑每囤止一千引如總催名下有一千五百引一
  千為大囤五百為小囤先儘存積足數然後收常
  股一年鹽課皆完方徵收下年者委官盤鹽務逐
[080-13a]
  引秤盤不許丈量堆垜查算明㑹典/
  二年十二月定鹽運司嵗冊奏繳期限河東三月
  終淮浙四月終餘俱六月終大政紀/
  五年令兩淮等鹽運司鹽引俱於運司招商開中
  納銀彚解户部太倉以備邉儲圖書編/
  十四年二月開大同淮鹽百萬引宣府浙鹽五十
  萬引大政紀/
  十六年商人周洪等奏乞納銀於户部報中兩淮
[080-13b]
  運司風雨消折鹽課隨場買補明實録/
  十七年令兩淮巡鹽御史清理各場竈丁鹽課有
  丁少辦納不敷者許多餘鹽課灑派丁多去處帶
  辦待後貧難場分竈丁復舊各照原額辦納明㑹/典
  又議准淮鹽累年開中過額致累商人以後止開
  實在之數免至額外透派目下續到應透派者聴
  巡鹽御史徑行運司挨取未開常股空額免其添
  價明㑹典/
[080-14a]
  正德七年題准兩淮水鄉竈丁每歲該辦鹽九千
  一百四十九引每引納工本銀三錢五分解送運
  司給散煎辦竈丁今辦納不前每引減舊額徵銀
  二錢年終運司徵完解部明㑹典/
  又令寧夏開中兩淮運司本年分鹽課每引定價
  二錢五分不拘糧草取勘時估貴賤道路逺近定
  立斗頭斤重撥納本色不願納本色者兩淮鹽課
  每引納銀四錢五分河東每引三錢聴從各官召
[080-14b]
  商糴買抵數明會典/
  嘉靖元年令查勘兩淮商人原中殘鹽不應革没
   每引原納銀三錢加添一錢續文獻通考/
  二年巡按御史秦越條陳查撥引鹽以平市價欲
  將淮北四場内商人所領莞瀆臨洪二場鹽七萬
  八千六百八十餘引改赴儀徵批驗所與淮南引
  鹽一體掣賣以濟淮南里多鹽少之處明實録/
  六年議准以後開中兩淮鹽課價銀每引以六錢
[080-15a]
  為例不許任意増添續文獻通考/
  又議准兩淮運司餘鹽每二百斤淮南定價八錢
  淮北六錢續文獻通考/
  七年奏准南京户部遇運司齎領鹽引額辦之外
  増刷引目兩倍共一百四十四萬道每五十道為
  一封移咨都察院轉行巡鹽御史用印鈐葢發運
  司收領自嘉靖七年為始照商人各邉報中引目
  以額鹽總數為則如原在邉中正鹽一千引許報
[080-15b]
  中餘鹽二千引照年分場分配搭淮南每引定銀
  一兩二錢淮北一兩内各除資本銀二錢五分淮
  南納九錢五分淮北納七錢五分俱赴運司上納
  照數給與引目令其自行買補免其納賑明㑹典/
  八年議准令後各邉開中淮浙等引鹽俱要查照
  舊例召商上納本色糧料草束不許折納銀兩其
  商人自出財力開墾邉地上納引鹽者聴世法録/
  又議准自嘉靖七年為始各邉中正鹽一引到於
[080-16a]
  運司令添中餘鹽二引先納引紙價銀六釐行南
  京户部添刷引目二道給與商人正鹽照舊派場
  納賑關支添中二引聼各商自行買補過所如法
  秤掣每引除包索二十斤其餘每二百斤淮南納
  銀八錢淮北納銀六錢支掣之後赴司納價解送
  太倉庫候各邉支用添刷過引目年終通查搭配
  過邉商報中若千支賣繳到者照正額引目截角
  解部未支者運司貯庫造冊送部查考候次年照
[080-16b]
  數補刷每年湊足一百四十四萬道以備開中明/會
  典/
  九年議准停止添刷引目每鹽一引五百五十斤
  過所内除正鹽二百八十五斤其餘鹽二百六十
  五斤每二百斤淮南納銀八錢淮北六錢就令本
  商納完給小票執照發賣該納價銀量其發賣日
  月限以程期赴運司上納明㑹典/
  十五年題准兩淮鹽斤每包五百五十斤内二百
[080-17a]
  八十五斤連包索為正引原定六錢近減作五錢
  二百六十五斤為餘鹽淮南原定八錢今減作六
  錢五分淮北原定六錢今減作五錢正鹽上納本
  色糧草餘鹽不必開邊照舊運司納銀解部轉發
  各邊糴買各兵糧草明㑹典/
  二十年部議兩淮鹽額六十九萬六千三百引原
  無餘鹽之法請自二十年始悉遵舊法勿派餘鹽
  從之續文獻通考/
[080-17b]
  二十一年題准太倉銀積少支多各運司餘鹽照
  舊納銀解部以濟邉儲其兩淮價銀自本年為始
  量為輕減每二百斤淮南定價五錢五分淮北四
  錢續文獻通考/
  二十五年命淮鹽額行地方各巡撫御史督責所
  司查銷退引以杜商弊明實録/
  二十七年題准自二十八年為始開中引鹽無論
  常股存積不分淮浙山東長蘆俱照原定價則止
[080-18a]
  令上納本色糧草仍須申嚴法令不許勢豪占中
  經紀包攬并禁革額外勸借官攢常例使商人獲
  利樂從續文獻通考/
  二十八年議准兩淮餘鹽自二十九年為始每鹽
  二百六十五斤淮南徵銀七錢淮北徵銀五錢一
  釐續文獻/通考 附/霍韜淮鹽利弊疏竊謂立法須公/而溥行法須嚴
  而宻然又有善適通變之權乃可久而無弊唐劉/晏只用淮鹽遂濟國用臣今姑議淮鹽利弊即天
  下可推也國初以兩淮鹵地授民煎鹽歲收課鹽/有差亦猶授民以田而收其賦也惟鹽課條例云
[080-18b]
  凡各竈丁除正額鹽外将煎到餘鹽夹帶出場及/私鹽貨賣者絞然則耕民納賦租外将餘粟貨賣
  者絞可乎此法良有深意而後人失之矣淮鹽原/額歲辦三十五萬引有奇後改辦小引七十萬有
  奇然兩淮鹽課除正額外猶産餘鹽三百萬引有/奇今正額已不得多取餘鹽復不得私賣即三百
  萬餘鹽安所消遣乎兩淮行鹽地方南盡湖廣西/抵河南東盡東海地方數千里人民億萬家所仰
  食鹽只七十萬引饔飱安所取足乎是無怪乎私/鹽横溢而鹽價湧貴也國初竈丁辦鹽每引四百
  斤給工本鈔二貫五百文葢洪武年間鈔一貫值/錢千文故竈丁得實利而冒禁賣私鹽可絞死也
  今鈔一貫不易粟二斗禁絶竈丁勿賣私鹽是逼/之饑以死也此後來法行之弊非初年之失也正
  統二年令曰貧難竈丁除正額鹽照舊收納其餘/鹽收貯本場每二百斤官給米一石若是而仍賣
[080-19a]
  私鹽即絞死可也但當時令雖出而米實無措故/官司徒挾此令以征取餘鹽實不能必行此令以
  給民米麥且貧弱竈丁朝有餘鹽夕望米麥米麥/不得則先従富室稱貸然後加倍償鹽者有矣貧
  民賣私鹽人即捕獲富室賣私鹽官亦容隠故貧/竈餘鹽必積富室乃得私賣富室豪民挾海負險
  多招貧民廣占鹵地煎鹽私賣富敵王侯蓋法愈/嚴則利愈大頑民見利而不見法於是荒棄農畝
  専販私鹽挾兵負弩官司不敢訶問近年恃衆往/往為刼此隙不弭必貽大患不止阻壊鹽法而已
  然既不能講求古法以處置餘鹽復不能變通鈔/法以補給工本則貧民何所仰頼而不為變故鹽
  禁愈嚴盜賊愈多此之由也此鹽場竈户之利弊/也洪武年間召商中鹽每引納銀八分官之徴至
  薄商之獲至厚鹽價平賤民亦受賜永樂年間每/鹽一引輸邊粟二斗五升商税雖加邉糧仰足民
[080-19b]
  亦受賜自永樂以後歲定七十二萬引復定七分/常股三分存積夫曰常股者猶常行也商人先納
  邉糧乃給引目守場候支常年鹽也有守候數十/年老死而不得支者今兄弟妻子代支之令可考
  也曰存積者積鹽存塲遇邉糧急缺乃倍價開中/越次放支之鹽也此居貨罔利非王法正體成化
  以後准納折色每鹽一引准納銀三錢五分或四/錢二分又令云客商若無見鹽許本塲買補夫曰
  本塲買補即開餘鹽私賣之禁矣故奸商借官引/以影私鹽然商人竈户兩得贏利州縣民士亦食
  賤鹽惟私鹽愈行則官鹽愈壅而法遂大壊今兩/浙鹽課許納折色之令可考也𢎞治正德年間或
  權姦奏討或勲戚恩賜皆給引目自買餘鹽故法/雖大壊而鹽亦平賤復有各年開中未盡鹽名曰
  零鹽秤掣餘鹽堆積在所名曰所鹽皆權要報中/借影私鹽以壅正額故正德以前鹽價雖平而正
[080-20a]
  課日損自御史秦越奏革所鹽秤掣餘鹽每二百/斤作一小引税銀一兩則取之過重自御史戴金
  奏減鹽價每鹽一引納銀八錢庻幾適中今之議/者復論鹽包過大皆不知本末之見也夫正鹽湧
  貴則私鹽盛行私鹽愈行則正鹽愈滯亦其所也/此商人中納之利弊也今欲復洪武之法不可得
  矣欲區區修補則又無策臣常竊曰治鹽利猶治/河患也治鹽利不究弊源惟末流之防猶治河患
  不從雍冀孟津懐衛引為陂堰鑿為溝渠以廣其/利分其勢乃從徐沛下流浚其淤土厚其堤防則
  愈浚愈淤愈築愈潰亦勢也故今欲興淮鹽之利/須令淮安漕運及三邉提督都御史講求其法而
  責以底績務令鹽課邉儲互相闗通均為休戚兩/都御史共秉一心如左右手然後足以集事而底
  績至于選人得失委托專暫成效虚實尤宜責之/吏部期之數年鹽利不興邉儲不實邉民不多邉
[080-20b]
  地不闢則兩都御史及銓部諸臣誅罰連坐然後/任人者不茍任於人者不敢怠玩而政有實效此
  兩淮利弊也舉兩/淮則天下可知也
  三十年三月議准兩淮運司除將原額正鹽七十
  萬五千一百八十引及餘鹽并行開邉報中外自
  嘉靖三十年為始每包内加二百斤令商人照數
  自行買補與同新舊開邉正餘鹽數俱作一包赴
  儀淮二所過掣淮南淮北悉納銀解部明㑹典/
  三十七年議准工本鹽每引淮南七錢減銀二錢
[080-21a]
  淮北五錢一釐減銀一錢五分免其官買鹽觔令
  商自向各場小竈買鹽赴掣其扣買收買工本割
  没銀照舊解部仍要每單淮南六萬六千引外加
  三萬四千引為一單淮北三萬四千引外加一萬
  六千引為一單每年淮南四單淮北二單務期一
  年掣盡明㑹典/
  四十五年御史奏復兩淮鹽課舊額先是兩淮額
  課每歲七十萬五千一百八十引徵銀六十萬兩
[080-21b]
  鄢懋卿以溢額為功加至百萬至是奏仍舊額從
  之續文獻通考/
  隆慶元年三月御史蘇朝宗條奏言鹽課自都御
  史王紳建議扣留餘鹽八萬二千兩每引官給竈
  户銀二錢收買餘鹽謂之工本後以引鹽積滯旋
  議停罷而銀兩亦無見貯議於正鹽外每引附帶
  餘鹽二十觔淮南八單淮北四單共徵銀八萬二
  千兩有奇以抵工本之數而鹽課愈重商本愈虧
[080-22a]
  今宜少從寛恤將附帶鹽觔秋季以後即為停止
  每引照舊以五百十觔秤掣則額課減而商困少
  蘇續文獻通考/
  二年七月御史馬文煒奏兩淮餘鹽銀近多移借
  不便稽查請如舊規每嵗定掣淮南八單淮北四
  單徵完則按季解部毋得多寡越數先後愆期庶
  出納明而弊端斯革報可續文獻通考/
  四年令兩淮鹽法盡復大鹽舊例明㑹典/
[080-22b]
  五年兩淮巡鹽御史張守約言引價太重則内商
  有髙價之苦而邉商有守候之難乞酌議量減原
  價五分從之古今鹺畧/
  萬厯七年議准淮陽二府逼近鹽塲州縣聽其以
  米易鹽止許肩挑背負不許多捆大包明㑹典/
  十三年户部覆廵鹽御史蔡時鼎聽收折價之議
  每引淮南徵銀三錢淮北徵銀二錢一分蓋廪鹽
  積滯暫為疏通也以後全徵本色明實録/
[080-23a]
  十七年户部覆兩淮巡鹽御史陳禹謨復牒成規
  每嵗該掣八單每單八萬五千引定於五月十一
  日中旬牒掣務撥單順序不得攙越明實録/
  十九年户部題兩淮巡鹽御史徐圖議稱開存積
  引價二事難行僉宜停免其所議加帶割没鹽觔
  淮南每引帶鹽十觔徵銀五分共十六單淮北每
  引帶鹽二十斤徵銀一錢共八單暫行二年另議
  詔可明實録/
[080-23b]
  四十六年巡鹽御史龍遇奇奏立鹽政綱法祖制
  淮鹽每年七十萬五千一百八十引自套搭行而
  課額虧部議謀行見引附疏積引但淮南舊引二
  百萬淮北舊引一百四十萬一朝疏之誠難於是
  淮南編為十綱毎綱刻定二十萬其挂掣未行引
  十七萬立附字綱每年一萬七千帶行十年而淮
  南舊引可盡淮北編為十四綱前三年每綱刻定
  七萬後三年每綱刻定二十二萬末一年以前所
[080-24a]
  餘七萬併挂掣極少數附搭行之計十四年而淮
  北之舊引盡以後逐年止行逐年之引然法以十
  四年為期而新舊道臣相代不無各立意見科臣
  於是欲循𢎞正之例若差都御史職科道官一員
  一次清理期内不必續差庻法立而可守明實録/
  崇正間每鹽引加徵銀兩以充邉餉又於湖廣武
  漢等府増行淮引每引復派練𠞰諸餉不等舊志/
國朝順治二年題准兩淮綱引一百四十一萬三百六
[080-24b]
  十道每引徵課銀六錢七分五釐四毫零派行淮/南一百
  一十八萬一千二百三十七引淮/北二十二萬九千一百二十三引
  五年題准各運司鹽課分前朝一引為二引每嵗
  應行一百四十一萬三百六十引毎引行鹽二百
  觔徵銀六錢七分零
  九年題准増寧國食鹽引一十六萬七千三百九
  十八道每引徵課銀五錢二分五釐派行淮南一/十一萬二千
  九百七十八引淮北五/萬三千四百二十引
[080-25a]
  十年題准増引九萬二千六百九十七道照綱引
  例徵課
  十三年題准増綱引一十六萬道照例徵課
  十四年題准改江都食鹽一萬引於寧國行銷
  十六年題准上江増食鹽九萬六千七百引照例
  徵課
  十七年定停行新増二項綱引每綱引攤納課銀
  一錢二分一釐零
[080-25b]
  康熙元年題准改淮北食鹽一萬引於寧國和含
  等處行銷
  五年題准吉安府改掣淮鹽増綱引五萬一千三
  百道照例徵課
  六年題准湖廣衡永寳三府改掣淮鹽撥銷淮南
  額内綱引八萬一千七百六道其舊額課銀仍於
 淮南現行引目每引攤納六分八釐零
  八年題准食鹽照綱引例每引増課銀一錢五分零
[080-26a]
  又題准停止歸綱引一十三萬八千八百四十七
  引於淮南綱引内每引攤納課銀一錢一分五釐
  零
  十年題准改江都食鹽六千引於寧國和含等處
  行銷
  十三年題准改淮安食鹽一萬一千九百三十引
  於綱引内行銷江都食鹽三萬五千九百八十一
  引於寧國和含等處行銷
[080-26b]
  十四年題准綱食鹽引每引加課銀五分
  又題准改山陽等處食鹽三萬二千引於寧國和
  含等處行銷淮安食鹽一萬二千一百引於綱引
  地行銷
  十六年題准増綱食鹽引每引加鹽二十五斤帶
  課銀二錢五分
  又題准食鹽每引陞銀一錢
  又題准江西南贛二府改掣淮鹽増綱引一萬五
[080-27a]
  千一百道照例徵課
  十七年題准増寧國和含等處食鹽五萬六千引
  照例徵課
  十八年題准計丁加綱引二萬七百四十二道照
  例徵課
  二十一年題准停寧國和含等處新増鹽引減除
  課銀
  二十三年題准兩淮鹽課解部選委才幹鹽運司
[080-27b]
  屬官領解不得仍委府州縣佐貳官
  二十四年覆准停徵每引加課銀五分
  二十五年覆准江西南贛二府仍改食廣東鹽除
  去額課
  二十七年覆准淮南綱引鹽例有額徵桅封銀兩
  原因既掣之後船中總散難稽故每船給以印封
  帖之桅上吉安復食淮鹽嗣後引目亦照例徵輸
  每歲増銀三百七兩八錢一分二釐於二十六年
[080-28a]
  為始
  又覆准河南陳州等六屬既改食蘆鹽其舊欠淮
  北未銷之引責淮北地方通融銷繳
  又覆准淮南寜國等處増食鹽一萬引太平池州
  安慶三府増綱鹽二萬引共増課銀二萬七千九
  百四十二兩六錢零自丁卯綱為始
  二十八年覆准安池太等府食鹽所加三萬引准
  其除去仍循舊額行銷
[080-28b]
  三十三年議准加課一十五萬兩
  三十七年覆准兩淮鹽觔壅積難消將原加二十
  五觔之鹽暫行停止所停鹽自三十六年為始分
  作五年帶徵其三十七年仍將二十五觔之課鹽
  照舊徵運
  三十八年著免康熈十六年所増課銀一半
  又議准兩淮行鹽之處督撫以下官員俱有餽送
  陋規槩行禁止
[080-29a]
  三十九年覆准鹽觔係民生日用商人計本經營
  貴則累民賤則病商該御史㑹同該督撫照時價
  貴賤估值務使商民兩便
  四十二年題准兩淮未完鹽課先作五年帶徵今
  淮北諸商引積難銷將課銀八萬四千三百九十
  四兩分作十年帶徵
  四十三年題准兩淮増織造銅觔河工等項錢糧
  三十餘萬兩每引加鹽四十二觔
[080-29b]
  又題准兩淮浮費凡鹽院差滿日賞給餽送新院
  到任日支借等項及書差私收等項永行嚴禁
  四十六年題准江南上元江寧等縣商人退回鹽
  引七萬六千九百九十五引交與兩淮商人行鹽
  辦課
  又題准兩淮起解鹽課錢糧例係差委鹽屬官員
  近年改委府佐貳及州縣官押解嗣後鹽課銀兩
  仍委鹽屬官員領解
[080-30a]
  四十七年覆准揚州等九營水師官員有巡防海
  口并盤查私販之責如有大夥興販者該御史即
  㑹同總督提鎮差撥官兵查拿
  四十九年覆准兩淮鹽課該御史十月到任六月
  奏銷期限太速俟滿任日造冊報部
  又覆准四十七年未完鹽課於四十八年起分為
  五年帶徵
  又覆准湖南長岳等八府與湖北武漢等八府俱
[080-30b]
  食淮鹽嗣後湖南永衡寳三府通融行銷
  五十年題准兩淮鹽課缺額自辛卯綱起於三年
  内帶完
  五十一年題准湖南辰州府増鹽税銀一千三百
  八十六兩零分為三年帶徵
  五十四年議准兩淮未銷鹽引八十五萬張自五
  十四年起至五十八年止分作五年帶銷
  五十八年兩淮商人願捐銀一十六萬兩以佐軍
[080-31a]
   需奉
㫖軍前各項錢糧俱已料理完足兩淮商人所捐銀兩御
 史收貯庫内以補歴年未完之項
   六十年
諭兩淮商人所捐犒軍銀二十四萬兩不必解部著留充
 補伊等未完之項
   雍正元年兩淮商人交加觔銀十三萬餘兩遵
㫖議定歴年積欠銀一百三十五萬餘兩除准抵算外餘
[080-31b]
   剩銀分作三年帶徵完補
   又議准湖廣鹽觔革除陋規每包減去鹽價六釐
   價賤時每包以一錢一分九釐為率價貴時每包
   不得過一錢二分四釐安鹽較梁鹽再減二釐又
   淮鹽運至楚省皆水商販買轉售飭地方官嚴禁
   囤積務俾流通其小販賣價許按道里逺近量取
   微利不得任意昻貴
   二年通泰淮三分司所屬各場海潮渰漫奉
[080-32a]
㫖即動庫銀三萬兩委員分賑其未完折價銀四萬餘兩
 盡行蠲免
   又議准兩淮行鹽地方如湖廣江西上元等處地
   方廣大鹽不敷用每引准其加鹽五十觔其山陽
   等州縣逼近場竈鹽多反致引壅不必加鹽至所
   加鹽觔以甲辰綱為始交與巡鹽御史照數秤掣
   令其出運
   三年遵
[080-32b]
㫖議定兩淮南北行鹽除存積廪鹽係從前煎辦之額仍
   照平價運銷外其自雍正二年海潮渰沒以後商
   本自必倍増令兩淮巡鹽御史將淮南湖廣等處
   行鹽以本年成本之輕重合逺近脚價酌量時價
   移會該地方官諭令商民公平買賣隨時銷售不
   得禁定鹽價以𧇊商亦不得高擡時價以病民務
   令商民兩有裨益仍將各地方所賣鹽價數目分
   晰報部
[080-33a]
  又覆准兩淮舊例於商人之中擇家道殷實者㸃
  三十人為總商歴年開徵之前將一年應徵錢糧
  數目核明凡散商分𨽻三十總商名下令其承管
  催追嗣後該鹽政運司不時查訪遇有分外科派
  無故私索者一經發覺務行從重治罪
  又覆准歴年巡鹽於三十總商之内擇其二三人
  或四五人㸃為大總各項加派衆商嗣後禁止㸃
  大總主名管事以除加派侵欺之弊
[080-33b]
  又覆准令該鹽政運司嚴飭衆商如有私派指稱
  送某官送某要路之事許立赴道院首告即行指
  名題參照例從重治罪
  又覆准商籍行鹽者子孫官於朝遂自立為官商
  凡引課歸入名下希圖免出公費從中取利嗣後
  務令一體出費將官商之名永行禁革
  又覆准兩淮消乏商人不能完課推入衆商代賠
  是為推綱嗣後除實在消乏者仍照前分完外如
[080-34a]
   有積惡商棍假托消乏私賣引窩將自已欠課希
   圖衆商代完者許衆商立赴道院首告該鹽政運
   司嚴行查追將本商革去不許行鹽引窩價值抵
   補欠項如已經私賣務將引窩追收入官買者賣
   者均行治罪
   又覆准兩淮因海潮渰沒場竈其癸卯綱未完引
   鹽寛限於雍正三年六月内督令運掣全完
   又覆准兩淮食鹽之課輕於綱鹽如有綱鹽行銷
[080-34b]
   不敷之處令該御史具題將食鹽改撥令其照綱
   輸課暫且接濟民食俟各場煎辦旺足即行停止
   四年兩淮衆商公捐銀二十四萬兩又備鹽院公
   務銀八萬兩奉
㫖以二萬兩賞給兩淮御史以三十萬兩為江南買貯米
 穀蓋造倉厫之用所蓋倉厫賜名鹽義倉即著兩淮御
 史交與商人經理
   又覆准湖廣荆州府巴東縣地湧出鹽泉増引二
[080-35a]
   千五百二十六道課銀二千八百六兩三錢零
   五年奉
㫖乙巳綱商人情願公捐銀二十四萬兩令各暫行存貯
 將來遇有公事動用之處再候諭㫖至備巡鹽御史公
 務銀八萬兩聽其自行支用若不接受任其退還衆商
 又以竈户住居海濵難逺赴鹽義倉運致米石著於近
 竈之地酌立數倉即於乙巳綱商人公捐銀兩内動用
 若干建倉積穀並遴選商人管理以濟貧苦竈户一時
[080-35b]
 緩急之用
   又覆准停止食鹽改撥綱地行銷
   又覆准兩淮鹽價令該御史及兩淮行鹽地方各
   該督撫出示曉諭令商民公平置賣仍不時查察
   嚴飭該商不得髙擡時價貽累窮民如有髙擡時
   價等弊該御史督撫即行指名題參照例治罪倘
   該御史督撫狥隠不行查察發覺日將該管各官
   一併題㕘交部嚴加議處十三年十一月十六日
[080-36a]
  署副都御史陳世倌奏請停止鹽課額外虚名部
  議覆准查鹽規既已歸公止應如數完納豈得復
  於歸公之外勒索病商嗣後倘有不肖官員暗勒
  商人重出以飽私橐者許該商控告治罪並令該
  督撫鹽政時加訪察違者即行㕘處母得狥隠至
  所奏捐助一事現奉
諭㫖禁止官吏勒派并將督撫失察及狥庇者均照例
  分别處分在案嗣後鹽政等官倘有借名捐助而
[080-36b]
  暗諭商總勒令公派者該督撫即將該鹽政等據
  實 題㕘如督撫有失察狥庇等情一經發覺將
  督撫一并議處可也 附/陳世倌疏畧查鹽課引/有定額斤
  有定數按引辦課未必定有奇贏即獲微利亦何/妨畱與商人裕其資本乃近年來多有以隨利歸
  公者且狡詐之徒仍於暗中令商人重出故在官/多一分之歸公在商反添一分之誅求此商之受
  其弊者也又有以捐助題請者雖名為急公實則/暗諭商總勒令公派及項無所出非拖欠引綱即
  暗増引斤或髙擡鹽價此但國與民並受其弊者/也請嗣後袛是按引辦課 令綱不拖壓課不𧇊
  欠便屬稱職一切歸公捐/助等項虚名永行停止
[080-37a]
   産鹽地方
  通州分司駐劄石港場所屬十場號上十場係淮
  南煎鹽
  豐利馬塘掘港三場𨽻/如臯縣石港西亭金沙餘西餘中
  餘東吕四七場𨽻/通州
  泰州分司駐劄東臺場所屬十塲號中十場係淮
  南煎鹽
  富安安豐梁垜東臺丁溪草堰小海角斜拼茶何
[080-37b]
  垜十場俱/𨽻泰州
  淮安分司駐劄安東縣所屬十場號下十場白駒
  劉莊伍祐新興廟灣五場係淮南煎鹽莞瀆板浦
  徐瀆臨洪興莊五塲係淮北曬鹽惟白駒莞瀆二
  場竈不產鹽刈草供課
  白駒劉莊二場𨽻/泰州伍祐新興廟灣三場𨽻/山陽縣莞瀆板
  浦徐瀆臨洪興莊五場𨽻/海州
  附/嘉興分司康熙四十三年裁松江分司將所𨽻/松江府屬五場歸併管轄其地本江
[080-38a]
  南鹽屬浙江一/切鹽政詳浙志
  袁浦𨽻華/亭縣青村𨽻奉/賢縣横浦𨽻婁/縣浦東𨽻金/山縣下砂𨽻/南
  匯/縣
   行銷地方
  江南淮南北綱食鹽行本省十一府五州五十二
  萬二千一百四十引
   江寧府上江句溧江六/髙行淮南食鹽
  上元縣歲行二萬六/千八百六引  江寧縣嵗行二萬六/千八百六引
[080-38b]
  句容縣歲行九千/七十六引   溧水縣歲行八千/六百引
  江浦縣嵗行六千五/百六十八引  六合縣歲行五/十引
  髙淳縣歲行六千八/百二十九引
   淮安府山清桃行淮北食鹽惟鹽/安逼近鹽塲不行官引
  山陽縣嵗行一萬一/百五十引  清河縣嵗行二千三/百二十引
  桃源縣嵗行九百/七十引
   揚州府江都甘泉行淮南食鹽儀徴密邇鹽所/不行官引髙郵寳應及通屬之泰興逼
   近鹽場原亦不行官引雍正十三年總督趙𢎞/思 題准試行一萬引正雜課銀暫行減半俟
[080-39a]
   行三綱後/再作凖數
  江都縣嵗行一萬三千/三百五十五引 甘泉縣嵗行一萬三千/三百五十五引
   徐州府邳宿睢行/淮北食鹽
  邳州嵗行四千一/百八十引   宿遷縣嵗行六千二/百四十引
  睢寧縣嵗行七百/五十五引
   海州併屬贛沭行淮北食鹽本州/逼近鹽場不行官引
  贛榆縣嵗行六/百引    沭陽縣歲行七/百引
   安慶府懐潛太宿望行淮南綱/鹽桐城行淮北綱鹽
[080-39b]
  懐寧縣嵗行一萬四千/六百六十八引 桐城縣嵗行九/千引
  潛山縣嵗行五千/八十七引   太湖縣嵗行五千/六百八引
  宿松縣嵗行七千三/百八十引  望江縣嵗行一萬八千/二百六十六引
   寧國府宣南涇太寧旌/行淮南食鹽
  宣城縣嵗行二萬五千/七百三十引 南陵縣嵗行二萬二千/五百四十五引
  涇縣嵗行一萬四千/七百九十四引  太平縣嵗行六千四/百二十一引
  寧國縣嵗行一萬四千/一百七十二引 旌徳縣嵗行一萬二千/八百三十八引
   池州府貴青銅石建東/行淮南綱鹽
[080-40a]
  貴池縣嵗行一萬二/百四十引  青陽縣嵗行二千三/百一十九引
  銅陵縣嵗行四千一/百一十引  石埭縣嵗行四百/四十九引
  建徳縣嵗行五千一/百四十引  東流縣嵗行二千一/百六十引
   太平府當無繁行/淮南綱鹽
  當塗縣嵗行四千/六十引   蕪湖縣嵗行一萬二千/三百一十引
  繁昌縣嵗行三千/一百引
   廬州府合廬舒無巢/行淮北綱鹽
  合肥縣嵗行二萬一/百四十二引  廬江縣歲行七千/四百引
[080-40b]
  舒城縣歲行八千/七百引   無為州嵗行七千/二百引
  巢縣嵗行五千/二百引
   鳳陽府鳳臨懐定虹壽靈行淮北/綱鹽惟宿州行長蘆鹽
  鳳陽縣嵗行三千六/百四十引  臨淮縣嵗行二/千引
  懐逺縣嵗行三千/五百引   定逺縣嵗行八/千引
  虹縣嵗行二/千引     壽州嵗行一萬四千七/百二十二引五分
  靈璧縣嵗行四千四/百三十八引  鳳臺縣嵗行二千三百/一十二引五分
   潁州府阜霍潁亳䝉太/行淮北綱鹽
[080-41a]
  阜陽縣嵗行八千四/百七十七引  霍邱縣嵗行六千九/百三十七引
  潁上縣嵗行三千四/百七十七引  亳州嵗行四千二/百八十五引
  䝉城縣嵗行二千七/百二十五引  太和縣嵗行三千/六十八引
   滁州併屬本州全椒行淮南食/鹽來安行淮北綱鹽
  滁州嵗行一千/七百引    來安縣嵗行一千/九百引
  全椒縣嵗行七千五/百一十五引
   和州併屬行淮南/食鹽
  和州嵗行一萬一千/七百七十八引  含山縣嵗行五千/七百引
[080-41b]
   六安州併屬行淮北/綱鹽
  六安州嵗行一萬/六百引   英山縣嵗行一/千引
  霍山縣嵗行一千/五百引
   泗州併屬行淮北/綱鹽
  泗州嵗行三千/四十二引    盱眙縣嵗行三千/三百引
  天長縣嵗行六十二/百六十四引  五河縣嵗行四百/一十引
   江南淮南綱鹽行江西省十府計三十七萬四
   千一百三十八引
[080-42a]
  南昌府八州縣嵗行鹽共一十二萬五千一百二
  十五引
  瑞州府三縣嵗行鹽共一萬五千二百四十四引
  饒州府七縣嵗行鹽共六萬七千一百三十七引
  南康府四縣嵗行鹽共一萬三千四百七引
  九江府五縣嵗行鹽共一萬二千六百四十引
  撫州府六縣嵗行鹽共四萬七千五百五十三引
  建昌府五縣嵗行鹽共七千五百九十引
[080-42b]
  吉安府九縣嵗行鹽共五萬一千五百四引
  臨江府四縣嵗行鹽共一萬九千一百六十五引
  袁州府四縣嵗行鹽共一萬三千七百七十三引
   江南淮南綱鹽行湖廣省十五府一州計七十
   七萬四千一百三十七引
  武昌府十州縣嵗行鹽共一十七萬七千一百三
  十引
  漢陽府二縣嵗行鹽共一十一萬五千九百引
[080-43a]
  黄州府九州縣嵗行鹽共一十萬九千四百七十
  引
  安陸府七州縣嵗行鹽共三萬三千一百四十四
  引
  徳安府六州縣嵗行鹽共二萬五千五百八引
  荆州府十三州縣嵗行鹽共五萬九千六百一十
  引
  襄陽府七州縣嵗行鹽共二萬九千八百引
[080-43b]
  鄖陽府六縣嵗行鹽共六千四百八十引
  岳州府八州縣嵗行鹽共四萬八千二百八十九引
  長沙府十二州縣嵗行鹽共三萬二千二百七十引
  常徳府四縣嵗行鹽共三萬八千六百八十引
  辰州府七州縣嵗行鹽共一萬四千五百引
  靖州併屬四縣嵗行鹽共一千六百引
  永州府八州縣嵗行鹽共二萬八千一百二十引
  寳慶府五州縣嵗行鹽共二萬九千五百六十引
[080-44a]
  衡州府五縣嵗行鹽共二萬四千二十六引
   江南淮北綱鹽行河南省一府一州計六萬六
   千二百引
  汝寧府九州縣嵗行鹽共三萬五千八百引
  光州併屬四縣嵗行鹽共三萬四百引
  附/浙江杭嘉等鹽行江南省五府二州計四十七
  萬五千一百六十一引
   蘇州府
[080-44b]
  吳縣嵗行二萬五/千七十七引   長洲縣嵗行一萬二千/二百三十八引
  元和縣嵗行一萬二千/二百三十七引 吳江縣嵗行五千/三十七引
  震澤縣嵗行五千/三十六引   常熟縣嵗行七千六/百一十四引
  昭文縣嵗行七千六/百一十四引  崑山縣嵗行四千/七百引
  新陽縣嵗行四千/七百引
   松江府
  華亭縣嵗行三千八/百七十七引  奉賢縣嵗行三千八/百七十七引
  婁縣嵗行三千三/百七十五引   金山縣嵗行三千三/百七十五引
[080-45a]
  上海縣嵗行三千二百/七十七引五分 南匯縣嵗行三千二百/七十七引五分
  青浦縣嵗行五千八/百五十九引  福泉縣嵗行五千八/百五十九引
   常州府
  武進縣嵗行一萬五/千二百九引  陽湖縣嵗行一萬五/千二百九引
  無錫縣嵗行一萬七/千一十引  金匱縣嵗行一萬/七千九引
  江隂縣嵗行一萬四千/三百一十二引 宜興縣嵗行二萬三/百九十五引
  荆溪縣嵗行二萬三/百九十五引
   鎮江府
[080-45b]
  丹徒縣嵗行四千四/百七十二引  丹陽縣嵗行一萬二千/五百一十七引
  七分/五釐        溧陽縣嵗行二萬四千/六百九十九引
  金壇縣嵗行一萬三千/六百八十九引
   徽州府
  歙縣嵗行四萬七千/七百五十九引  休寧縣嵗行六萬三/百六十五引
  婺源縣分銷休/寧縣引    祁門縣分銷黟/縣引
  黟縣嵗行一萬三千/五百一十三引  績溪縣分銷歙/縣引
   太倉州併屬
[080-46a]
  太倉州嵗行五千七/百五十引  鎮洋縣嵗行五千七/百五十引
  嘉定縣嵗行一萬一千/三百六十四引 寳山縣嵗行一萬一千/三百六十四引
   廣徳州併屬
  廣徳州嵗行一萬二千/八百八十六引 建平縣嵗行一萬四千/二百六十四引
  附/山東長蘆鹽行江南省二府屬一州五縣計七
  萬九千七百八十八引
   鳳陽府
  宿州嵗行二萬八/百九十三引
[080-46b]
   徐州府
  銅山縣嵗行二/萬七引    蕭縣嵗行八千二/百七十四引
  碭山縣嵗行九千/七百二引   豐縣嵗行九千七/百三十七引
  沛縣嵗行一萬一千/一百七十五引
   正雜税課
  商課淮南綱鹽并加丁共額行一百五萬二千八
  百二十一引每引徴正項銀一兩一/錢七分五釐七毫有奇共徵銀一百
  二十三萬七千八百八兩五錢五分六釐二毫有
[080-47a]
  奇
  吉安并加丁共額行五萬一千五百四引每引徵/正項銀
  八錢五分一/釐九毫有奇共徵銀四萬三千八百七十六兩五
  錢一分五釐有奇
  又綱引新増共額行一十萬八千六十一引每引/徵正
  項銀一兩一錢七/分五釐七毫有奇共徵銀一十二萬七千四十八
  兩二分六釐有奇
  饒州吉安新増共額行二萬七千一百五十一引
[080-47b]
  每引徵正項銀八錢/五分一釐九毫有奇共徵銀二萬三千一百三十
  兩七分二釐六毫有奇
  淮南食鹽寧國府屬暨和州含山并新増共額行
  一十二萬五千三百七十六引每引徵正項銀九/錢八分四釐三毫
  有/奇共徵銀一十二萬三千四百八两二錢二分三
  釐三毫有奇附/明陳士京乞改寧國府食鹽疏寧/郡
  六邑洪武初計口授鹽派有引額嘉靖時額引鹽/五百七十斤部冊明載至萬歴間竟無粒鹽到埠
  止有空引投銷即官府時加徵督而商亦不至以/寧間萬山之中離江五百餘里夏月水溢僅有宣
[080-48a]
  城北路一線通舟其餘五縣皆山溪迢逺肩摩歩/擔至秋冬乾涸即此一線亦不能達夫路既阻逺
  計其斤數不足為搬運之費詎可望商人至耶則/寧郡所派之額適以資其别賣而額引之課亦非
  商之為寜輸矣鹽既不至小民不得不於浙省近/地私販濟用而捕緝株連良民又皆為聖明之罪
  人是寜課袛入私販而寜民徒䧟法網伏思髙淳/溧水去江少逺皆䝉特恩准行食鹽寧國猶在髙
  溧之南去江逾遠獨不䝉皇上一軫念乎伏乞垂/憐無鹽之苦究商人不至之故念小民私販之因
  勅下户部詳議照髙溧事例准行食鹽即不然查/復祖制俾得裨補路費酌増引數别立寜鹽令徽
  西土三商兼運到埠則六邑生靈萬萬世感戴皇/仁而寧郡鹽法永永無弊矣且増引則増課官鹽
  通則私鹽絶而向之食私者今皆無不課之鹽嵗/可得數萬金稍佐軍需是上有以裕國家之用下
[080-48b]
  可以濟百/姓之苦
  江都并新増共額行二萬九千三百八十一引每/引
  徵正項銀八錢七/分五釐九毫有奇共徵銀二萬五千七百三十四
  兩九錢六分四釐七毫有奇
  江寧府屬暨滁州之全椒并新増共額行一十萬
  六千三百六十八引内上江二縣每引徵正項銀/一兩五分八釐八毫有奇
  句容等六縣每引徵正項/銀一兩七釐三毫有奇共徵銀十一萬一百八
  十二兩七分五釐七毫有奇
[080-49a]
  淮北綱鹽并加丁共額行二十三萬一百三十二
  引内原行綱鹽二十二萬二十三引每引徵正項/銀九錢六分八釐有奇 加丁額行一萬一百
  九引每引徵正項銀八/錢四分二釐三毫有奇共徵銀二十二萬一千五
  百二兩八錢二分七釐五毫有奇
  又綱引新増共額行二萬二千三引每引徵正項/銀九錢六分
  八釐/有奇共徵銀八百五十一兩五錢九分五釐有奇
  淮北食鹽共額行二萬六千七百一十引每引徵/正項銀
  八錢四分六/釐八毫有奇共徵銀二萬二千六百一十八兩六
[080-49b]
  錢九分五釐七毫有奇
  又食引新増共額行二千六百七十一引每引徵/正項銀
  八錢四分六/釐八毫有奇共徵銀二千二百六十一兩八錢六
  分九釐五毫有奇
  雜賦額徵桅封銀八千三百七兩八錢一分二釐
  額徵更名食鹽變價銀三千九百四十六兩六錢
  二分五釐
  額徵潮包銀二千七百兩
[080-50a]
  額徵儀倉倉鹽折價銀五千兩
  額解巡鹽贜罰銀四千六百兩此項因明季巡鹽/御史得與民事故
  有贜罰後/遂為額
  額解裁省京書銀一百八十八兩
  額徵節省河餉銀五萬兩
  捐解銅觔脚費銀五萬兩
  額徵滷税銀六十兩
  額徵紙硃銀四千七百九十五兩六錢六分五釐
[080-50b]
   又巴東縣新添紙硃銀七兩五錢七分八釐
  額解積餘銀四百兩
  額徵經費銀二萬七百一十三兩三錢四分八釐
  有奇 又巴東縣新添經費銀五十兩五錢二分
  額徵解費銀三萬七千七百一十三兩九錢七分
  七釐有奇 又巴東縣新添解費銀四十兩四錢
  一分六釐
  額徵脚價銀一萬五千九百八十五兩五錢五分
[080-51a]
   又巴東縣新添脚價銀二十五兩二錢六分
  額徵節省代納行鋪土税銀一千二百一十八兩
  四錢
  竈折通泰淮三分司所屬各場竈户共額徵銀七
  萬七兩二錢七分二釐五毫有奇
  額徵竈户水鄉銀一千七百五十三兩九錢
  額徵竈戸沙蕩銀六千二十七兩七錢四分九釐
  二毫有奇
[080-51b]
  額徵竈户倉基銀二十五兩九錢四分一釐有奇
   縣場錢糧按此項錢糧解浙江驛鹽道/係江南所納故附載於後
   蘇州府
  長州縣額徵解京水鄉等銀六兩七錢八分八釐
  一毫有奇
  吳江縣額徵水鄉銀二兩四錢七分八釐三毫有
  奇
  震澤縣額徵水鄉銀二兩四錢七分八釐二毫有
[080-52a]
  奇
   松江府
  華亭縣額徵水鄉包補等銀一千二百二十八兩
  二錢二分八釐七毫有奇 又袁浦場代徵解京
  課税新陞等銀一千七百二十一兩五錢四分八
  毫有奇
  奉賢縣額徵水鄉包補等銀一千四百五十一兩
  九錢六分六釐六毫有奇 又青村場代徵解京
[080-52b]
  課税新陞折色商税等銀六千五百三十五兩八
  錢七釐九毫有奇
  婁縣額徵水鄉包補等銀一千七十六兩二分九
  釐二毫有奇 又横浦場代徵課税銀二千九百
  四十六兩四錢二分八釐九毫有奇
  金山縣額徵水鄉包補等銀一千七十六兩二分
  九釐二毫有奇 又沙浦東場代徵解京課税新
  陞等銀五千五百六十三兩一錢四釐七毫有奇
[080-53a]
  上海縣額徵水鄉草蕩包補白塗等銀二千八百
  三十七兩一錢五分八釐有奇
  南匯縣額徵水鄉草蕩包補白塗等銀二千一百
  三十六兩四錢六釐一毫有奇又下砂場代徵
  解京課税草蕩新陞等銀一萬一千三百一十兩
  二錢六釐有奇 又二砂下砂二場代徵解京課
  税草蕩新陞正攤課銀一萬二千六百兩二錢五
  分三釐九毫有奇
[080-53b]
  青浦縣額徵水鄉銀六百七十三兩六錢二釐二
  毫有奇
  福泉縣額徵水鄉銀一千三十四兩四錢九分五
  釐三毫有奇
   太倉州
  鎮洋縣額徵水鄉銀五兩
  嘉定縣額徵水鄉竈丁銀三百二十四兩七錢六
  分八釐八毫
[080-54a]
  寳山縣額徵水鄉竈丁銀三百一十三兩六分二
  釐八毫有奇
  崇明縣額徵餘糧銀三千八百三十六兩二錢二
  分零
   以上各縣場課外每兩隨徵珠車銀一分七釐
   按兩淮各商領引掣鹽運鹽銷引之制凡各商
   現行綱食引鹽彚有定冊先令商人照冊所開
   引數每引納紙硃銀三釐給單以杜後請單領
[080-54b]
   引重複紛爭之弊領單訖於徵納額課之時又
   每引納銀四錢名為正納運道照名收銀造銀
   票呈院印發給商商再納經解費每引不等庫
   吏亦給以道票然後各商將前正納票及庫票
   繳院請限單謂之皮票以裹引外故曰皮票以
   立限期故又曰限單單四角標平上去入字様
   以便驗截院為驗對前票俱符即印單發道給
   商商乃以限單同紙硃票於庫領引每引又納
[080-55a]
   闗引脚價銀一分既領出仍彚釘投院鈐印俟
   兩掣畢封給領去同鹽行銷鹽引不得相離違
   者論如律而此時則各商止仍領皮票下場買
   鹽限四十五日赴掣此兩淮綱食鹽領引之大
   槩也鹽買齊矣駁載出場場官驗填出場日期
   截去皮票平字角其淮南綱食鹽俱赴儀徵縣
   東闗浮橋以候橋掣橋掣者據江岸第一壩設
   批驗鹽引所浮橋攔截放船㕔涖焉鹽船至此
[080-55b]
   所官請院開橋驗掣逐船抽驗畢將皮票截去
   上字角於是放行赴大掣所候掣内惟江都縣
   食鹽不及抵所即以橋作所掣如各鹽例而掣
   畢即先行改捆領運引亦先領至是將引投江
   都縣彚繳請銷此外一應綱食鹽過橋俱運泊
   儀徵天池木闗外候院開所再掣謂之臨江大
   掣院先照冊編號照號查引照引提船挨次入
   幫令擡鹽馬堆用部頒掣子逐號枰掣畢截去
[080-56a]
   皮票去字角向例橋掣溢觔每觔罰銀三釐江
   掣溢觔每觔罰銀一分鹽俱割没入官自康熙
   間加觔加課而溢觔割没之例革於時兩掣過
   商人找納各項應徴銀兩請引呈截角標裹引
   鈐封同鹽領去此掣鹽之大槩也其淮南鹽再
   俟院示期開包改捆然後行運他方既捆後内
   綱鹽具報某商領某綱若干引船户某每倉若
   干包一一開明上冊食鹽則各縣雖有派額而
[080-56b]
   每年酌劑盈虚惟取銷引足課不預强派至是
   運道將稽運水呈引皮桅封等票呈院請印給
   商令其開船船至湖口掛號納船料銀乃分途
   徃江西湖廣俱於兩省驛鹽道處投引兩道例
   截皮票入字角將引查明中破一孔鹽法謂/之銃洞
   回鹽院發存運庫彚繳户部兩道另給各商水
   程分運票徃各府州縣銷賣其淮北鹽自買齊
   出場後俱赴安東縣批驗鹽引所驗掣内綱鹽
[080-57a]
   則所官請掣截票一切俱如南鹽之例但其鹽
   於掣後例不解包改捆即以原引觔重赴河南
   汝寧等府并本省廬鳳等府州縣分銷銷畢殘
   引竟投行銷地方官截角銃洞彚解鹽院繳部
   食鹽則即以安東壩為所鹽數無多就近委淮
   安分司照例代掣掣後亦不解包再捆竟赴各
   州縣口岸銷賣殘引亦地方官截角銃洞彚解
   繳部此兩淮諸鹽行運銷引之大槩也
[080-57b]
 
 
 
 
 
 
 
 江南通志卷八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