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k0039 根本薩婆多部律攝-唐-尊者勝友 (master)




《根本薩婆多部律攝》卷第十四


尊者勝友集
三藏法師義淨奉 制譯


第四部四波底羅提舍尼法



攝頌曰:


「 非親尼自受,
 舍中處分食,
 不請向學家,
 受食於寺外。」



從非親尼受食學處第一



佛在王舍城竹林園中,時蓮花色苾芻尼自
[014-0604c]
發願言:「我乞食時得初滿鉢奉施僧伽,得第
二鉢自供而食。」後因行乞見飢苾芻,復持第
二鉢以用布施,緣斯斷食。明日又乞初鉢施
僧,得第二鉢方欲自食,時鄔波難陀從彼乞
求,便持施與,身體虛羸於大巷中悶絕倒地。
諸居士見咸生譏議:「沙門釋子無悲愍意。」由
苾芻尼乞食,事過分廢闕待緣,譏嫌煩惱,制
斯學處。


「若復苾芻,於村路中從非親苾芻尼自手受食
食,是苾芻應還村外住處詣諸苾芻所,各別
告言:『大德!我犯對說惡法,是不應為,今對
說悔。』是名對說法。」


言非親者,若是親尼受食非犯。苾芻尼者,謂
已近圓是清淨行。於村路中者,若尼住處受
取、若苾芻尼自為施主,食非乞得苾芻受取,
悉皆無犯。自手者,謂是自受、若他為受。若尼
遣人送者,無犯。言食者,謂五珂但尼、五蒱膳
尼,受得便犯重。言食者,說本意也。是苾芻者,
簡苾芻尼。應還村外住處者,往本住處說悔
其罪,設村路中有苾芻者亦不應說。詣諸苾
芻者,謂清淨人。我犯惡法者,謂是如來所遮
之事。是不應為者,言非苾芻所應作事。是名
對說者,各各對人說罪名字。問:「自餘諸罪皆
對他說,云何於此得對說名?」答:「謂於住處現
有苾芻,皆須一一別對陳說,不同餘罪故受
別名。又犯罪已,即須陳說不得停息,復異餘
罪。」實非親尼作非親想疑得根本罪,親非親
想疑得惡作罪,於親非親而作親想無犯。


受尼指授食學處第二


[014-0605a]


佛在室羅伐城給孤獨園,時六眾苾芻語窣
吐羅難陀苾芻尼曰:「若有施主請僧食處,汝
可就宅教彼施主多以好食與我。」爾時彼尼
既受教已,於他請處多持好食偏與六眾。由
此食少不得周遍,令諸苾芻空腹而去,事惱
同前,制斯學處。


「若復眾多苾芻於白衣家食,有苾芻尼指授
此苾芻,應可多與美好飲食。諸苾芻應語是
苾芻尼言:『姊妹!且止少時,待諸苾芻食竟。』若
無一人作是語者,是諸苾芻應還村外住處,
詣諸苾芻所,各別告言:『大德!我犯對說惡法,
是不應為,今對說悔。』是名對說法。」


言眾多苾
芻者,二人已上乃至大眾。白衣家者,謂有門
戶巷陌之處;若在寺中者,無犯。食者如上說。
此與多好等者,顯勝顯多。姊妹!且止少時
者,謂據食竟以為少時,是故云待諸苾芻食
竟。若無一苾芻作是語者,若一人遮合眾無
犯。若在門外食者,應問:「門內無苾芻尼指授
食不?」若不問者,得惡作罪。若見有尼或出或
入,亦應問之。若不問者,亦得惡作。若尼親族
家、若由彼尼而設供食指授者,無犯。


學家受食學處第三



佛在廣嚴城,僧訶將軍已見諦理,心生正信
常行惠施,所有庫藏遂致空竭。世尊知時教
作白二羯磨,於彼舍內不應受食,若有床座
應為受之。時尊者舍利子、目乾連,先受彼請
於舍內食。六眾見已作是念:「此人初見諦時
亦請我食。」又因食竟,見彼家中有小男女求
食而泣。由乞食事煩惱同前,制斯學處。
[014-0605b]


「若復苾芻,知是學家僧與作學家羯磨,苾芻
先不受請,便詣彼家自手受食食。是苾芻應
還村外住處,詣諸苾芻所,各別告言:『大德!我
犯對說惡法,是不應為,今對說悔。』是名對說
法。」


言學家者,謂預流果、一來果、不還果,唯此
學人處在居家,非無學位。學家羯磨者,謂眾
共許作法成就。先不受請者,雖得羯磨受請
非犯。若非二五羹菜等類,自手受取及得解
法,並皆無犯。言解法者,謂彼貲財還復如
故,應作白二捨前遮法。境想六句如上應知。


阿蘭若住處外受食學處第四



佛在劫比羅伐窣覩城多根樹園,時六眾苾
芻在阿蘭若住,時彼林野多諸賊寇,有信心
者持供食來,欲就林中興設福會。是時六眾
預往迎食,見彼女人被賊剝脫身無衣服隱
在草中。六眾見已強令授食。家人後至問知
非法,斷絕信心因生譏謗。事惱同前,制斯
學處。


「若復苾芻,在阿蘭若恐怖處住,先無觀察險
難之人,於住處外受食食者,是苾芻應還住
處,詣諸苾芻所,各別告言:『大德!我犯對說
惡法,是不應為,今對說悔。』是名對說法。」


阿蘭若者,去村一拘盧舍有僧住處,此據緣
起故作是說;若更遠處亦同此制。凡是住處
若有惡魔不信天眾,可畏藥叉及諸猛獸,並
不應住。若險難處無看守人者,應差苾芻具
五法者令往看守。既被差已,彼應晨朝詣險
難處用心觀察,若見賊時應放火烟、或道中
布葉、或竪高幡令人遠見。若有施主送供食
[014-0605c]
來,見此標時令其警備、或遣人迎接。其觀察
人,聽在中前食五正食。若看守人在道受供
者無犯。住處外者,謂離住處也。應還住處者,
前三學處過由家起故云向村外;此一學處
過在空林,故云應還住處。實無看守作無看
守想疑,得根本罪,次二輕,後二無犯。在阿蘭
若所居方地,星辰道路咸應善知。行人來往
隨力供給。乾[麩-夫+少]及水量時貯畜。若見客至應
唱善來,含笑先言不應嚬蹙。若女人。來隨其
年幾作母女姊妹等想,餘文可知。


第五部眾學法



總攝頌曰:


「 衣食形齊整,
 俗舍善容儀,
 護鉢除眾病,
 草水過人樹。」



眾學法者,謂於廣釋及十七事中,所有眾多
惡作惡說,咸悉攝在眾學法中。如諸苾芻不
應鼓樂,若供養時不得告云:「汝可作樂。」應語
言:「汝可供養大師。」不應三指點灰於自額上
畫為三道,亦不以鏡及水為好觀。而觀蟲之
時,見面無犯。若看面瘡痕、若看頭白面皺、觀
知前後容顏改變生厭離想,此皆無犯。不應
以梳理髮,於諸善品不應懶惰。若為大眾種
植諸樹,未花未果不應捨而遠行,若囑別人看
守者無犯。出入門戶咸須用心,開閉之時
不應造次。若經行時勿緩勿急。應畜洗足器,
若見瓶空應即添水。不應以杙釘於制底。不
應登上。若無求寂及以餘人者,應香湯洗足
為供養事上亦無犯。若作大師形像,除脚釧
耳璫,餘莊嚴具隨意應作。若菩薩像者聽。佛
[014-0606a]
陀大會旋繞村城行道之時,五眾咸應隨從
圍繞,其最老上座應受吉祥水,有力少年應
助擎像,如是等於律所說,不依行者咸得惡
作。又於苾芻尼學處,苾芻所不應為者,亦皆
得罪,是故通言眾多學法。此等皆由法式事
譏嫌煩惱,制斯學處。


爾時世尊作如是念:「過去諸佛云何教聲聞
眾著衣服耶?」是時諸天前白佛言:「如淨居天
所著衣服。」世尊即以天眼觀知,如天所說無
有異也,因制苾芻披著衣法。言齊整者,離不
齊整著衣之過。應當學者,是應學事。不太高
者,不過膝上。此中犯者,若苾芻不依佛教,不
顧羞耻欲為非法者,捉衣開張得責心惡作;
若披著身得對說惡作。若苾芻有順奉心,而
著衣不如法、或時忘念、或是無知非法著者,
唯犯責心惡作。如是於餘學處准此應知。不
太下者,語不下垂至地。齊何是著裙量?謂齊
踝上四指。不象鼻者,不放裙邊,當臍內擪下
垂於地,由如象鼻。不蛇頭者,謂反出衣角,
屈擪腰間,頭若龍蛇。不多羅葉者,謂捉裾邊
細疊成襵,腰邊總擪,形若多羅葉,上聚下散。
不豆團形者,總捉上裙傍內腰裹,同俗婦女
著裙作豆團形。齊整披三衣者,亦是離不齊
整著衣過。不太高者,謂不過膝上。不太下者,
不垂過裙緣。好正披者,不張手足現撩亂相。
好正覆者,應好覆蓋不偏露形。少語言者,不
應同俗多作言說,不大叫呼如童兒類,設有
須喚他不聞時,應請俗人為其大喚。不高視
者,舉目視前一踰伽地是為視量,踰伽量者
[014-0606b]
長四肘也。不應傍視亦不迴顧,端形直視徐
行而進,牛馬犬等應預觀察,不應逼近恐有
傷損。不覆頭者,不以衣物覆頭如新嫁女。上
下衣服不得偏抄一邊露現形體。雙抄者,總襵
兩邊置於肩上。凡是行步非大人相者,皆應
遠離。不搖身者,如衒色女搖身而行。不掉臂
者,猶如小兒及瘨狂類。不搖頭者,猶如象子
搖動其頭。不肩排者,不以肩髆排觸於他。不
連手者,不應連手在路並行。


未請坐不應坐
者,在室羅伐悉底城,由鄔波難陀在婆羅門
舍,制斯學處。不善觀察者,亦在室羅伐悉底
城,由鄔陀夷不觀床座坐殺小兒。放身者,緣
在劫比羅伐窣覩城,由鄔陀夷習學菩薩昔
在宮時生戲弄心放身而坐,床座摧破招譏
故制。不壘足者,不以一脚重於脚上壘之而
坐。不重內踝者,謂不正身重踝而坐。不重外
踝者,准事應知。恭敬受食者,凡受食時極須
存念,不應寬慢致令鉢破。不得滿鉢受飯者,
受食之時應觀其鉢勿令流溢,所有羹菜不
應多請,後安飯時恐溢出故。行食未至不應
遙喚,隨到受之勿生貪想。若預申鉢表有貪
心,鉢臨食上是醜惡相。言恭敬者,不多言說
相同婬女。應善用心搏者,謂以手把飯非多
非少可口而內,非是搏令相著,張口待食現
饕餮相。食在口中不應言說,同白衣法。羹飯
不得互掩覆者,意欲多求長貪心故,應於飲
食生厭離想,是為出家所應作事,隨得隨食
少欲為念。不彈舌食者,施主設食其食過甜,
故為彈舌詐現醋相。不[口*甫-、/寸]㗱食者,其食實醋
[014-0606c]
故[口*甫-、/寸]㗱脣作聲而現甜相。言呵氣食者,其食
過熱戲現冷相呵之使熱。吹氣食者,其食過
冷戲現熱相吹之使冷,此等皆是調弄施主
致招譏過。不手散食者,不如雞爬食。不齧半
者,半在口中半墮鉢中。不舒舌者,長舒其舌
舐掠兩脣。窣覩波形者,下置[麩-夫+少]團倣其塔狀,
上置蘿菔作相輪形,是地獄中脯爛拏塔,為
其調戲致俗譏嫌。舐手者,手有餘食不應舌
舐,手有食水不振餘人,繫心而食充軀長道,
不得觀他生嫌賤心。


污手捉淨水者,謂食所
霑及不淨所污。凡欲食噉,皆須土屑澡豆等
淨洗手已,方捉食器飲器及淨水瓶。有諸俗
人從苾芻乞鉢中水,為吉祥故、為除病故。時
鄔波難陀以所食鉢水和殘飯持與,令生嫌
賤,是故聖制授鉢水法,應先三遍淨洗鉢已,
盛滿清水誦聖伽他,可兩三遍方授與人。地
上無替不應安鉢者,若以樹葉等為替者無
犯。不立洗鉢者,恐墮破故,及危險等處皆恐
損故。


聽法之人先應虔敬,若懷憍慢法水不
停,是故恭勤方能受道,離憍傲相及諸兵刃
方為說法,若有病者無犯。


若青草上好樹下,
及花果樹人所停息者,不應大小便。若棘刺
叢處者無犯。若大林中行枝葉交茂,應離
人行處,若涉生草田間無空處,應持乾葉布
上便利。若無可得者無犯。應於寺東北角安
置圊廁,其廁四邊應栽棘刺,大小行廁並須
別作,各安門扇皆著傍扂,其便利處應在隱
屏。凡欲入廁應脫上衣,在於上風淨處安置,
向洗手處於甎版石上,先置灰土用為洗淨,
[014-0607a]
其置土物長一肘、闊一磔手餘,用灰及土列
作兩行。行別七聚,更安一聚總十五聚,土須
細末聚若半排,貯土之器應用木槽,預收備
擬無令闕乏。將入廁時持土三塊,事訖可用
餘物隨時去穢。一用洗身,二塊遍洗左手。其
籌片等不應棄於廁內,應穿小孔向外棄之。
下濕之鄉別為洗處,水流外出不應停溢。若
懸絕臨崖者隨事籌量。初入廁時作聲謦欬、
或時蹋地、或復彈指,應掩門扇閉以傍扂。便
轉既竟,左腋抱瓶右手開門,至洗淨處蹲在
一邊土近右手,瓶安左髀左臂牢[序-予+猒/手],或安三
叉木上。注水向身,然後右手撥取七土但洗
左手,後之七土兩手俱洗。餘有一土用洗君
持,其水隨洗隨流勿令停住。次向餘處別洗
雙足,披衣持瓶,既到房已安置觸瓶,以乾牛
糞揩手,取淨瓶水如法再三洗漱,方名為淨,
得作餘事。此由身子作斯洗淨,伏彼外道婆
羅門故。世尊因此制諸苾芻,若不依行咸得
惡作。若小便時,但一土洗身一土洗身,如廣
文說。撿挍寺人數觀廁處,見有不淨即應掃
拭塗治、或水洗令淨。其小行處有不淨時,應
用草揩或破布拭以水灌洗,有泥決通無令
臭穢。若有病人不能起動者,應穿床席作孔
以破衣替,身恐生瘡損除棄不淨,應畜兩盆
更互淨洗、或將油拭。大小行時不應披三衣,
但著僧脚崎及裙,亦不應用好者,善須詳審
勿衣觸地。若苾芻大小行訖,乃至未將淨水
漱口,不受他禮亦不禮他,不坐床座及噉飲
食,違者皆得惡作。若飲藥湯無水可求者無
[014-0607b]
犯。若服瀉藥若患苦痢,乃至未止不應數洗,
須將籌等權時且用。若瀉痢竟依法而洗。鞋
履霑污即應洗除。病人坐處及洗淨處勿令
勞倦。若便利未至不應預去,時至不應久留。
若泄下氣勿使作聲。旋溺事了,不應久住其
處。於廁屋內若上座前、若在淨地,及對食者
皆不洟唾。凡洟唾時勿作大聲,亦不應數。若
多唾者應向屏處,若有病緣聽安承器、若沙、
若石、及草土等,安在器中勿使灒溢,應數洗
之無令臭氣。不得水中者,若水闊應於木上,
若無可得同上草田。不上過人樹者,恐日時
過望取食人,若有虎豹聽上高樹,但有難緣
並皆無犯。


此眾學法總為八例:一、著衣服事;二、入村事;
三、坐起事;四、食噉事;五、護鉢事;六、說法事;七、
便利事;八、觀望事。餘如廣文。


七滅諍法



攝頌曰:


「 現前并憶念,
 不癡與求罪,
 多人語自言,
 草掩除眾諍。」



「 應與現前毘柰耶,
 當與現前毘柰耶。
 應與憶念毘柰耶,
 當與憶念毘柰耶。
 應與不癡毘柰耶,
 當與不癡毘柰耶。
 應與求罪自性毘柰耶,
 當與求罪自性毘柰耶。
 應與多人語毘柰耶,
 當與多人語毘柰耶。
 應與自言毘柰耶,
 當與自言毘柰耶。
 應與草掩毘柰耶,
 當與草掩毘奈耶。」



若有諍事起,當以七法順大師教,如法如律
[014-0607c]
而除滅之。此等皆由他詰問事,不忍他詰譏
嫌煩惱,制斯學處。


七滅諍法者,於四諍事七法能除,是故名此
為七滅諍法。何謂四諍?一、評論諍;二、非言諍;
三、犯罪諍;四、作事諍。言評論諍者,如有諍云:
「凡說法時獲利養者,此物合入說法之人。」有
云:「不合。」由此為緣,遂致紛競。因評論事而起
諍故,名評論諍。此之諍論局在僧眾、或望別
人諍根有六,若緣差別乃有十四。何謂為六?
一、忿恨;二、覆惱;三、嫉慳;四、諂誑;五、無慚愧;
六、惡欲邪見。何謂十四事?一、法;二、非法;三、
調伏;四、非調伏;五、有犯;六、無犯;七、重;八、輕;
九、有餘;十、無餘;十一、責心罪;十二、惡作罪;十
三、惡說罪;十四、越法罪。下三對人說。又有三
種:謂善、不善、無記,亦是諍根。問曰:「凡是評論
即是諍耶?」應作四句。第一句是評論而非諍,
謂但有評論不入諍門。第二句是諍非評論,
謂餘三諍。第三句前二合。第四句謂除前相
餘之三諍。各為四句,准此應說。言非言諍者,
若前人是善不應詰責而詰責者,名非言諍。
非者,是鄙惡義,謂以鄙惡之法而責詰他,如
世人云:「此非是人。」意欲說其是鄙惡人。如以
非法詰實力子而興於諍,此即是根,餘如上
說。犯罪諍者,謂五部罪,由諍此罪而起於諍,
此即是根。從身語心有犯,唯身如苾芻,與
未具人同室宿,未出作已出想。若臥睡已,女
人後至或睡不覺,他置高床、或他然燈燭等
有犯。唯語謂無故心過五六語,為女人說法
有犯。唯心謂長淨時有心覆罪有犯。身心俱
[014-0608a]
如殺生、飲酒有犯。語心俱如為女說法,故心
過五六語有犯。身語心俱,謂殺生、飲酒、發言
稱歎,是謂三業犯罪差別。作事諍者,由作單
白等羯磨之事而為諍根,於所作事諍得生
故。


已明四諍。七滅云何?今於此中略言其要。
初評論諍以二法滅,謂現前及多人語。次非
言諍以三法滅,謂現前、憶念、不癡。次犯罪諍
以四法滅,謂現前、自言、求罪自性、如草相掩。
次作事諍,和合僧伽當為除殄。言現前者,有
其二種,謂人、法現前。人是能殄諍。人及所為
者。法,謂如法如律為其除諍。言多人語者,若
諍難殄,應可行籌。據籌多者而除其諍。有四
種:行籌、覆蓋、顯露、耳語,一切僧伽。言憶念者,
如實力子,被他苾芻非法詰時心生愧耻,眾
應與作白四羯磨,憶念之法彰其無犯。言不
癡者,如西羯多苾芻,瘨狂之時造眾過惡,後
被他詰,眾應與作不癡羯磨。言自言者,如有
苾芻既犯罪已,或詰不詰、或令憶不憶,詣苾
芻前如法說罪。言求罪自性者,謂在眾中初
言無犯生輕慢心,後言有犯等,應與羯磨為
治罰法,求罪自性。言如草相掩者,兩朋鬪諍
不和合時,二朋之中有尊宿者,各於自朋以
理告示,於他黨處共作懺摩。其所犯罪咸皆
說悔,息高慢心求共和合,如是展轉更相愧
謝。如草相掩有三種人:一、舉事人;二、被舉人;
三、處中人。此三各有十六法,及處中人八法。
五法簡與重簡,令就有德付使往還。殄諍法
等,具如廣文。前云因論說法誦經之時,所獲
施物誰當合得共生諍競者,佛言:「但說法人
[014-0608b]
下至說一頌,所得利養法師合受,勿致疑惑。」


復次既識於諍及除滅事苾芻,要行伏煩惱
法,依阿笈摩教當略言之。此別解脫經統明
首末,體義大綱要有十事,謂止息、忍證、依仗
僧伽、淨信女人、資生受用、苾芻、苾芻尼俗人之
事、取食、受請、威儀軌範、共相詰事。若苾芻依此
十事修行之時,由二種煩惱而生其犯:一、遠;
二、近。遠者,謂由忘失正念,追尋昔事而起煩
惱作其罪業。近者,謂煩惱心忽然自起,於現
前事作其罪業。時彼苾芻知其因已,應當遠
離如避火坑,順理作意令因不起。若彼煩惱
以自心力不能除者,應就尊宿及閑三藏有
德行人請對治法,作意除遣。仍不除者,當於
晝夜讀誦聞思簡擇其義,於三寶所及師長
處,至誠供養忘自劬勞、或向他方或減食等,
令彼煩惱不復現行。仍不除者,當往屍林獨
居蘭若修不淨觀、為四念住無常等想。仍不
除者,應生慚耻作如是念:「我所為非,戒不清
淨,不能一一如法護持,而復受他四事供養。
諸佛世尊及得天眼諸同梵行,并天神等悉
遙見我知我破戒。為此不應起煩惱心造諸
惡業,當自剋責如救頭然,於清淨境說除所
犯勿致後悔。」如上所說不能依行,及受信心
所有衣食,皆得惡作罪。若作如斯對治行時,
性多煩惱未能殄息,仍起染心,雖受信施亦
無有犯。當自審察,雖作種種折伏方便,然煩
惱心不能除者,即應捨戒歸俗而為白衣,勿
令有罪受他信施,此諸惡業定感當來惡異
熟果,如增三經廣說其事。上明四諍及七滅
[014-0608c]
事了。


次明略教。


問:「於此廣說毘柰耶中、或時有事非佛所遮
亦非開許,苾芻於此當云何行?」答:「若有此事
應觀略教。如律雜事中說,佛告諸苾芻:『或時
有事,我從先來非遮非許者,然於此事若違
不清淨順清淨者,此即是淨,應可行之。若違
清淨順不淨者,此是不淨,即不應行。』制此略
教有其二意:一、為遮外道云釋迦子非一切
智故;二、令未來諸弟子眾得安樂住故。」總結
如文。此是如來、應、正等覺戒經中所說所攝,
若更有餘法之隨法與此相應者,皆當修學。


「仁等共集歡喜無諍,一心一說如水乳合,應
勤光顯大師教法,令安樂住勿為放逸。」


言所
說者,謂是文句所攝,是義有餘,謂十七跋窣
覩等所說學法咸應修習。法之隨法者,法謂
涅槃清淨無累,隨法即是八聖道等,能隨順
彼圓寂之處,是故名隨。餘文勸學可知。


佛略教法


毘鉢尸佛出現於世,諸聲聞眾多樂苦身以
為正行,又諸邪師順其情欲為說邪法,但由
苦行能招樂果令生信解,作如是說:「往昔惡
業由苦身除,今日新罪更不復作;宿業既盡
苦果不生,果不生故破生死堰;永出有流獲
得常樂,作如是行方曰沙門。」爾時彼佛為欲
對治此邪解故,說斯略教:


「 「忍是勤中上,
 能得涅槃處;
 出家惱他人,
 不名為沙門。」」



此頌意顯對治苦身修行之類,故說忍是精
[014-0609a]
勤中上,不由自餓苦身受諸熱惱得勝涅槃。
此中忍者,謂諦察法忍,由解了法終獲涅槃,
是常善故,不由苦身而能證會。復為遮彼邪
見外道出家之輩,妄說異法教化他人,無益
苦身令同己行,自他俱惱終無果益故,云出
家惱他人不名無沙門。沙門者是寂靜義。



棄佛出現於世,諸聲聞眾多為生天而修梵
行,希望後世受天妙樂。爾時彼佛為欲對治
諸弟子眾,說斯略教:


「 「明眼避險途,
 能至安隱處;
 智者於生界,
 能遠離諸惡。」」



如人有眼能避險難,終獲安隱。此中眼者,謂
是慧眼。眼有明照,與慧相應,故名明眼。險途
者,謂是二處:一、是生天;二、是惡道。雖復生天
受諸勝樂,報盡之後還墮惡趣。安隱處者,所
謂涅槃安隱常住。智者,即是善解方便修出
離因。生界者,謂是三界眾生。諸惡者,謂是愚
夫殺羊祠祀求生天樂,智者了非不隨其見,
修出離行遠彼邪途。


毘舍浮佛出現於世,諸聲聞眾多於持戒心
生喜足不修勝行,又常樂說他人過失,以語
以意惱害於人。為遮彼故,說斯略教:


「 「不毀亦不害,
 善護於戒經;
 飲食知止足,
 受用下臥具;
 勤修增上定,
 此是諸佛教。」」



此頌意明,初遮口過不毀訾他,次防意業不欲
害彼。善護戒經等者,為對治彼不能證得沙
門果故,令依教行求妙涅槃,要由戒淨捨諸
欲樂及以苦身,不同白衣諸外道輩,離二邊
[014-0609b]
過方契正修,故言飲食知止足。下臥具者,謂
在邊房,受麁臥具,及蘭若處常習定門,順教
勤修故,云勤修增上定此是諸佛教。


拘留孫馱佛出現於世,諸聲聞眾多希利養
慢修善品。為欲遮彼,說斯略教:


「 「譬如蜂採花,
 不壞色與香;
 但取其味去,
 苾芻入聚然。」」



彼佛世尊,教諸苾芻行入聚落乞食之時,不
應壞彼施主敬心,喻若遊蜂在於花處,少持
輕蘂無損色香,趣得充虛勿生惱壞。又釋云:
「苾芻之行有二端嚴,猶如妙花色香具足;持
戒喻色、具定如香,乞食資身勿虧此二。」


羯諾迦牟尼佛出現於世,諸聲聞眾自談己
勝毀訾於他,唯習多聞講論義理,好相違逆
乖上人行。為對治彼,說斯略教。


「 「不違逆他人,
 不觀作不作;
 但自觀身行,
 若正若不正。」」



時彼苾芻,由自持戒觀他破戒,常樂伺求他
人過失,是應作是不應作,令心散亂不能證
解,為對治彼說初半頌。下之兩句反上應知,
正不正者,謂善惡行。


迦攝波佛出現於世,諸聲聞眾多樂習定,心
生味著更不進修。為對治彼,說斯略教:


「 「勿著於定心,
 勤修寂靜處;
 能救者無憂,
 常令念不失。
 若人能惠施,
 福增怨自息;
 修善除眾惡,
 惑盡至涅槃。」」



勿著於定心者,勸勿放逸耽味於定。勤修寂
靜處者,謂是涅槃,勸彼速令證入見諦,由見
[014-0609c]
諦理是妙涅槃所生處故。能救者,謂是苾芻
無憂。常令念不失者,顯由見諦獲斯果利長
無憂惱。假令證定暫得無憂,由定不能斷煩
惱故,由有煩惱心不靜息念不圓滿,於未來
世憂惱還生。若見諦理更不復退,諸餘煩惱
漸次斷除。次一行頌明見諦者斷餘煩惱次
第之義。初之三句,明斷欲界煩惱,除慳貪垢
故,能行施等,其福漸增。又於聖人清淨尸羅
及行忍等息諸怨諍,由上二地等持力故,能
除欲界散亂惡心。惑盡至涅槃者,若三界惑
盡業累俱亡,契會無生證涅槃樂。


釋迦牟尼佛出現於世,諸聲聞眾性多煩惱
造諸惡業,多行放逸不修善品,作少善時便
生喜足。為三事故說其三頌,為遮惡行示善
方便,令不忘念善品日增,於十二年中為無
疱僧伽,說斯波羅底木叉略教:


「 「一切惡莫作,
 一切善應修;
 遍調於自心,
 是則諸佛教。
 護身為善哉!
 能護語亦善;
 護意為善哉!
 盡護最為善。
 苾芻護一切,
 能解脫眾苦;
 善護於口言,
 亦善護於意。
 身不作諸惡,
 常淨三種業;
 是則能隨順,
 大仙所行道。」」



此中初頌上句云一切惡莫作者,明性遮罪
俱不應作,遮其惡行事通三業,故云一切惡
莫作。所有眾善悉應奉行,故云一切善應修。
心所行處悉皆調伏,故云遍調於自心。是則
略明佛所教誡。次頌即是示善方便,初之三
[014-0610a]
句如其次第。別護三業,故云善護身等。一一
不作體皆是善,然生死涅槃皆由三業捨惡
從善,勸令盡護,即解脫眾苦故歎善哉。是故
苾芻隨其力分,常善護持能證常樂。次第三
頌令不忘念,然於三時人多忘念,教令存意
攝想現前。一、於他人詰罪之時,應審護口以
答於彼,勿令失念為卒暴言,故言善護於
口言。二、於先時所經欲境若起憶念,當善護
心勿生愛著,故言亦善護於意。三、於五處非
所行境而作遊行,他不與物而輒自取,所不
應食而強食之、或時以身觸惱於彼,離此諸
過,故言身不作諸惡。此之三業常令清淨名
善苾芻,方是光顯奉順聖教,能隨大師所行
正道。


然七佛世尊褒灑陀日,隨機設教多少
不同。初則六月一為長淨說其略教,次則五
月,乃至釋迦如來半月半月說斯略教。


「 毘鉢尸式棄、
 毘舍俱留孫、
 羯諾迦牟尼、
 迦攝釋迦尊,
 如是天中天,
 無上調御者;
 七佛皆雄猛,
 能救護世間,
 具足大名稱,
 咸說此戒法。
 諸佛及弟子,
 咸共尊敬戒,
 恭敬戒經故,
 獲得無上果。
 汝當求出離,
 於佛教勤修,
 降伏生死軍,
 如象摧草舍;
 於此法律中,
 常為不放逸,
 能竭煩惱海,
 當盡苦邊際。
 所為說戒經,
 和合作長淨,
 當共尊敬戒,
 如𤛆牛愛尾。
[014-0610b]
 我已說戒經,
 眾僧長淨竟,
 福利諸有情,
 皆共成佛道。」



初有三頌,結集所說。初一頌彰七佛名。言天
中天者,一切諸佛皆是淨天,由彼自證清淨
無上法故。釋迦大師是天中天,獨能於此五
濁惡世調難調者,號調御師,隨機教化令得
解脫,故曰天中天。次有二頌讚佛勝德,諸聲
聞眾尊重戒經。次有二頌是結集引經,勸希
出離勤修解脫,言汝當求出離者,發心捨俗
修出離行,於無常等不應樂著。於佛教勤修
者,謂得見道。降伏生死軍者,謂得修道。如象
摧草舍者,譬如大象摧於草舍未勞盡力;智
者亦爾,壞生死獄不假多時,依教奉行作
自他利斷諸結漏,於佛教中不為放逸,出煩
惱海盡苦邊際證妙菩提。次有二頌亦是結
集所置:初序勸誡作長淨意,護戒慇懃寧死
不犯,如𤛆牛愛尾不顧身命。次明所為福業
迴施有情,廣利無邊俱成佛果。
《根本薩婆多部律攝》卷第十四


四波羅底提舍尼法



攝頌曰:


「 非親尼自受,
 舍中處分食,
 不請向學家,
 受食於寺外。」



從非親尼受食學處第一



佛在王舍城竹林園中,時蓮華色苾芻尼
自發願言:「我乞食時,得初滿鉢奉施僧伽,
得第二鉢自供而食。」後因行乞見飢苾芻,
復持第二鉢以用布施,緣斯斷食。明日又
乞,初鉢施僧,得第二鉢方欲自食,時鄔波
[014-0610c]
難陀從彼乞求,便持施與。身體虛羸,於大
巷中悶絕倒地。諸居士見咸生譏議:「自言
出家無悲愍意。」由苾芻尼事,譏嫌煩惱,制
斯學處。


「若復苾芻於村路中,從非親苾芻尼自手
受食食。是苾芻應還村外住處,詣諸苾芻
所,各別告言:『大德!我犯對說惡法。是不應
為,今對說悔。』是名對說法。」


言非親者,若是親尼,受食於彼非犯。故苾
芻尼者,謂已近圓是清淨行。於村路中者,
若尼住處受取、若苾芻尼為施主施食非
乞得,苾芻受取悉皆無犯。自手者,為是自受、若他為受。若尼遣人送者無犯。言食者,
謂五珂但尼、五蒲膳尼。受謂受得,即獲其
罪。言若噉嚼者,此說本意也。是苾芻者,簡
苾芻尼。應還住處者,聖制遣村外住處說
悔其罪。設村路中有苾芻者,亦不應說。詣
諸苾芻者,謂清淨人。我犯惡法者,謂是如
來所遮之事。是不應為者,言非苾芻所應
作法。是名對說者,各各對人出罪名也。問
曰:「自餘諸罪亦聽對說。云何於此得對說
名?」答曰:「謂於住處現有苾芻,皆須一一別
對陳說。不同餘罪,故受別名。又犯罪已,即
須陳說不得停息,亦異餘罪。」實非親尼作
非親想疑,得根本罪。親非親想疑,得惡作
罪。於親非親而作親想,無犯。


受尼指授食學處第二



佛在室羅筏城給孤獨園,時六眾苾芻語
窣吐羅難陀苾芻尼曰:「若有施主請僧食
[014-0611a]
處,汝可就宅教彼施主,多以好食與我。」爾
時彼尼既受教已,於他請處,多持好食偏
授六眾。由此食少不得周遍,令諸苾芻空
腹而去。由飲食事譏嫌煩惱,制斯學處。


「若復眾多苾芻於白衣家食,有苾芻尼指
授:『此與根果、此與餅飯、此與羹菜、此可多
與。』諸苾芻應語是苾芻尼言:『姊妹!且止少
時,待諸苾芻食竟。』若無一人作是語者,是
諸苾芻應還村外住處,詣諸苾芻所,各別
告言:『大德!我犯對說惡法。是不應為,今對
說悔。』是名對說法。」


言眾多苾芻者,二人已
上乃至大眾。白衣家者,謂有門戶巷陌處
也;若在寺中者無犯。食者如上說。此與根
果等者,顯勝顯多。姊妹且止少時者,謂據
食竟以為少時,是故云待諸苾芻食竟。若
無一人苾芻作是語者,若一人遮合眾無
犯。若在門外食者,應問門內無苾芻尼指
授食不?若不問者,得惡作罪。若見有尼或
出或入,亦應問之。若不問者,亦得惡作。若
尼親族家、若由彼尼而設供食指授者,無
犯。


學家受食學處第三



佛在廣嚴城,僧訶將軍已見諦理,心生正
信,常行惠施,所有庫藏遂致空竭。世尊知
時,教作白二羯磨,於彼舍內不應受食,若
有床座應為受之。時尊者舍利子、目乾連
先受彼請,於舍內食。六眾見已作是念:「此
人初見諦時亦請我就食。」又因食竟,見彼
家中有小男女求食而泣。由乞食事譏嫌
[014-0611b]
煩惱,制斯學處。


「若復苾芻,知是學家僧與作學家羯磨,苾
芻先不受請,便詣彼家自手受取珂但尼、
蒲膳尼食。是苾芻應還村外住處,詣諸苾
芻所,各別告言:『大德!我犯對說惡法。是不
應為,今對說悔。』是名對說法。」


言僧伽者,謂眾已為作遮護法。言學家者,
謂預流果、一來果、不還果,惟此學人。處在
居家,非無學人也。學家法者,謂眾詳許善
為羯磨。先不受請者,雖得羯磨受請非犯。
言自手者,謂從彼手墮此手中,初墮手時
便得本罪。列二五食者,欲明羹菜等類受
取無犯。若作解法竟者無犯。言解法者,謂
彼貲財還復如故,應作白二捨前遮法。境
想六句如上應知。


阿蘭若住處外受食學處第四



佛在劫畢羅筏窣覩城多根樹園,時六眾
苾芻在阿蘭若住處而住。時彼林野多諸
賊寇,有信心者持供食來,欲就林中興設
福會。是時六眾預往迎食,見彼女人被賊
剝脫,形體露現隱於草中。六眾見已強令
授食。家人後至問知非法,斷絕信心因生
譏謗。由飲食事譏嫌煩惱,制斯學處。


「若復苾芻在阿蘭若恐怖處住,先無觀察
險難之人,於住處外受食食者,是苾芻應
還住處,詣諸苾芻所,各別告言:『大德!我犯
對說惡法。是不應為,今對說悔。』是名對說
法。」


阿蘭若者,去村一拘盧舍有僧住處,此據
[014-0611c]
緣起故作是言;若更遠處亦同此制。凡是
住處,若有惡魔、不信天眾、可畏藥叉及諸
猛獸,並不應住。若險難處無看守人者,應
著苾芻具五法者令往看守。既被差已,彼
應晨朝詣險難處用心觀察,若見賊時應
放火烟、或道中布葉、或豎高幡令人遠見。
若有施主送供食來,見此摽時令其警備,
或遣人迎接。其觀察人聽在中前食五正
食;若看守人在道受供者無犯。住處外者,
謂離住處也。應還住處者,前三學處過由
家起,故云向村外;此一學處過在空林,故
云應還住處。實無看守,作無看守想疑,
得根本罪,次二輕,後二無犯。在阿蘭若所
居方地星辰道路咸應善知,行人來往隨
力供給,乾[麩-夫+少]及水量時貯畜。若見客至應
唱善來,含笑先言不應嚬蹙。若女人來,隨
其年幾作母女姊妹等想。餘文可知。


第五部眾學法



眾學法者,謂於廣釋及十七事中所有眾
多惡作惡說,咸悉攝在眾學法中,是故總
言眾多學法。如苾芻眾不應鼓樂。若供養
時不得告云:「汝可作樂。」應語言:「汝可供養
大師」。不應三指點灰於自額上畫為三道。
亦不以鏡及水為好觀面,觀蟲之時見面
無犯。若看面瘡痕、若看頭白面皺,觀知前
後容顏改變生厭離想,此皆無犯。不應
以梳理髮。於諸善品不應懶惰。若為大眾
種植園圃,未華未果不應捨而遠行,若
屬別人看守者無犯。出入門戶咸須用心,
[014-0612a]
開閉之時不應造次。若經行時勿緩勿急。
應畜洗足器,若見瓶空應即添水。不應以
杙釘於制底,不應登上。若無求寂及以餘
人者,應香湯洗足為供養事上亦無犯。
若作大師形像,除脚玔耳璫,餘莊嚴具隨
意應作。若菩薩像者聽。佛陀大會旋繞村
城行道之時,五種咸應隨從圍繞。其最老
上座應受吉祥水,有力少年應助擎像。如
是等於律所說,不依行者咸得惡作。又於苾芻尼學處,苾芻所不應為者亦皆得罪。
是故通言眾多學法。此等皆由法式事譏嫌煩惱,制斯學處=後【宋】【元】處處。


爾時世尊作如是念:「過去諸佛云何教聲
聞眾著衣服耶?」是時諸天前白佛言:「如淨
居天所著衣服。」世尊即以天眼觀知,如諸
天所說無有異也,因制苾芻披著衣法。言
齊整者,離不齊整著衣過也。應當學者,是
應學事。不太高者,不過膝上也。此中犯者,
若苾芻不依佛教、不顧羞恥、欲為非法者,
捉衣開張,得責心惡作;若披著身,得對說
惡作。若苾芻有順奉心而著衣不如法、或
時忘念、或是無知非法著者,惟犯責心惡
作。如是於餘學處,准此應知。不太下者,謂
不下垂至地。齊何是著裙量?謂齊踝上四
指。不象鼻者,不放裙邊當齊內擪,下垂於
地由如象鼻,故以為喻。不蛇頭者,謂反出
衣角屈擪腰間,頭若龍蛇。不多羅葉者,謂
捉裙邊細疊成襵,腰邊總擪形若多羅葉,
上聚下散者是也。不豆團形者,總捉上裙
[014-0612b]
傍內腰裹,同俗婦女著裙作豆團形也。齊
整披三衣者,亦是離不齊整著衣過也。不
太高者,謂不過膝上。不太下者,不垂過裙
緣。好正披者,不張手足現撩亂相。好正覆
者,應好覆蓋不偏露形。


少語言者,不應同
俗多作言說。不大叫呼,如童兒類;設有須
喚他不聞時,應請俗人為其大喚。不高視
者,舉目視前一踰伽地是為視量。踰伽量
者,長四肘也。不應傍視亦不迴顧,端形直
視徐行而進,牛馬犬等應預觀察,不應逼
近,恐有傷損。不覆頭者,不以衣物覆頭,猶
如新嫁女。上下衣服不得偏抄一邊露現
形體。雙抄者,總攝兩邊置於肩上。凡是行
步非大人相者,皆應遠離。不搖身者,如衒
色女搖身而行。不掉臂者,猶如小兒及癲
狂類。不搖頭者,猶如象子搖動其頭。不肩
排者,不以肩搏排觸於他。不連手者,不
應連手在路並行。未請坐不應坐者,在室羅筏悉底城,由鄔波難陀在婆羅門舍制
斯學處。


不善觀察者,亦在室羅筏悉底城,由鄔陀
夷不觀床座坐殺小兒。放身者,緣在劫畢
羅伐窣覩城,由鄔陀夷習學菩薩昔在宮
時生戲弄心放身而坐,床座摧破招譏故
制。不壘足者,不以一脚重於脚上壘之而
坐。不重內踝者,謂不正身重踝而坐。不重
外踝者,准事應知。


恭敬受食者,凡受食時
極須存念,不應寬慢致令鉢破。食鉢不得
滿者,受食之時應觀其鉢勿令流溢,所有
[014-0612c]
羹菜不應多請,後安飯時恐溢出故。行食
未至不應遙喚,隨到受之勿生食想。若
預申鉢,表有貪心。鉢臨食上,是醜惡相。言
恭敬者,不多言說相同婬女,應善用心。摶
者,謂以手爬飯非多非少可口而內,非是
摶令相著張口待食現饕餮相。食在口中
不應言說,同白衣法。羹飯不得互掩覆者,
意欲多求長貪心故。應於飲食生厭離想,
是為出家所應作事,隨得隨食少欲為念。
不彈舌食者,施主設食其食過甜,故為彈
舌詐現醋相。不[口*專]㗱食者,其食實醋,故
[口*專]㗱脣作聲而現甜相。言呵氣食者,其食
過熱,戲現冷相呵之使熱。吹氣食者,其食
過冷,戲現熱相吹之使冷。此等皆是調弄
施主致招譏過。不手散食者,不如雞爬食。
不齧半者,半在口中、半墮鉢中。不舒舌者,
長舒其舌舐掠兩脣。窣覩波形者,下置[麩-夫+少]
團像其塔狀,上置蘿菔作相輪形,是地獄
中脯爛拏塔,為其調戲致俗譏嫌。舐手
者,手有餘食不應舌舐。手有食水不振餘
人。繫心而食充軀長道,不得觀他生嫌賤
心。污手捉淨水者,謂食所霑及不淨所污。
凡欲食噉,皆須土屑澡豆等淨洗手已,方
捉食器飲器及淨水瓶。有諸俗人從苾芻
乞鉢中水,為吉祥故、為除病故。時鄔波難
陀,以所食鉢水和殘飯持與,令生嫌賤。是
故聖制授鉢水法。應先三遍淨洗鉢已,盛
滿清水,誦聖伽他可兩三遍,方授與人。地
上無替不應安鉢者,若以樹葉等為替者
[014-0613a]
無犯。不立洗鉢者,恐墮破故。及危險等處,
皆恐損故。


聽法之人先應虔敬,若懷憍慢
法水不停,是故恭勤方能受道。離憍傲相
及諸兵刃,方為說法。若有病者無犯。


若青
草上、好樹下,及華果樹人所停息者,不應
大小便;若棘刺叢處者無犯。若大林中行
枝葉交茂,應離人行處。若涉生草、田間無
空處,應持乾葉布上便利。若無可得者無
犯。應於寺東北角安置圊廁,其廁四邊應
栽棘刺,大小行廁並須別作,各安門扇皆
著傍扂。其便利處應在隱屏。凡欲入廁應
脫上衣,在於上風淨處安置。向洗手處,於
甎版石上先置灰土用為洗淨。其置土物
長一肘闊一搩手。餘用灰及土列作兩行,
行別七聚,更安一聚,總十五聚。土須細末
聚若半挑。貯土之器應用木槽,預收備擬
無令闕乏。將入廁時,持土三塊,事訖可用此物隨時去穢,一將拭體、一用洗身、一
塊偏灑左手。若有籌片,兩塊便得。其籌不
應棄於廁內,應穿小孔向外棄之。下濕之
鄉別為洗處,水流外出不應停溢。若懸絕
臨崖者,隨事籌量。初入廁時作聲謦咳、或
時蹋地、或復彈指,應掩門扇閉以傍扂。便
轉既竟,左腋抱瓶右手開門,至洗淨處,蹲
在一邊土近右手,瓶安左膝、左臂牢壓,或
安三叉木上。注水向身,然後右手撥取七
土但洗左手,後之七土兩手俱洗,餘有一
土用洗君持。其水隨洗隨流,勿令停住。次
向餘處別洗雙足,披衣持瓶,既到房已安
[014-0613b]
置觸瓶,以乾牛糞揩手,取淨瓶水如法再
三洗漱,方名為淨得作餘事。此由身子作
斯洗淨,伏彼外道婆羅門故,世尊因此制
諸苾芻。若不依行,咸得惡作。若小便時,但
一土洗身、一土洗手,如廣文說。檢校寺人
數觀廁處,見有不淨即應掃拭塗治、或水
洗令淨。其小行處有不淨時,應用草揩、或
破布拭、以水灌洗,有泥決通無令臭穢。若
有病人不能起動者,應穿床席作孔,以破
衣替身恐生瘡損。除棄不淨應畜兩盆,更
互淨洗并將油拭。大小行時不應披三衣,
但著僧脚崎及裙。亦不應用好者,善須詳
審勿衣觸地。若苾芻大小行訖,乃至未將
淨水漱口,不受他禮亦不禮他,不坐床座
及噉飲食。違者皆得惡作。若飲藥湯無水
可求者無犯。若服瀉藥若患苦痢,乃至未
差不應數洗,須將籌土權時且拭,若瀉痢
竟依法而洗。鞋履霑污即應洗除。病人坐
處及洗淨處,勿令勞倦。若便利未至不應
預去,時至不應久留。若放下氣勿使作聲。
旋溺事竟,不應久停圊內。於廁屋中不棄
洟唾。若上座前、若在淨地及食者前,皆不
洟唾。凡洟唾時勿作大聲,亦不應數為洟
唾。若性多洟唾者,應向屏處。若有病緣聽
安承唾器,若沙若以石若斬草豎安器中
莫使灒溢,應數洗之勿令臭氣。不在水中
者,若水闊應於木上,若無可得同上草田。
樹過人不上者,恐日時過望取食人。若有
虎豹聽上高樹,但有難緣者皆無犯。
[014-0613c]


此眾學法總為八例:一、著衣服事;二、入村
事;三、坐起事;四、食噉事;五、護鉢事;六、說法
事;七、便利事;八、觀望事。餘如廣文。


七滅諍法



 應與現前毘奈耶,  當與現前毘奈耶。


 應與憶念毘奈耶,  當與憶念毘奈耶。


 應與不癡毘奈耶,  當與不癡毘奈耶。


 應與求罪自性毘奈耶,  當與求罪自
性毘奈耶。


 應與多人語毘奈耶,  當與多人語毘
奈耶。


 應與自言毘奈耶,  當與自言毘奈耶。


 應與草掩毘奈耶,  當與草掩毘奈耶。


若有諍事起,當以七法,順大師教如法如律而除滅之。此等皆由他詰問事,不忍他詰譏嫌煩惱,制斯學處。


七滅諍法者,於四諍事七法能除,是故名
此為七滅諍法。何謂四諍?一、評論諍;二、非
言諍;三、犯罪諍;四、作事諍。言評論諍者,如
有諍云:「凡說法時獲利養者,此物合入說
法之人。」有云:「不合。」由此為緣遂致紛競,因
評論事而起諍故,名評論諍。此之諍論局
在僧眾,或望別人諍根有六,若緣差別乃
有十四。何謂為六?一、忿恨;二、覆惱;三、嫉
慳;四、諂誑;五、無慚愧;六、惡欲邪見。何謂十
四事?一、法;二、非法;三、調伏;四、非調伏;五、
有犯;六、無犯;七、重;八、輕;九、有餘;十、無餘;
十一、責心罪;十二、惡作罪;十三、惡說罪;十
四、越法罪。下三對人說,又有三種,謂善、不
[014-0614a]
善、無記,亦是諍根。問曰:「凡是評論即是諍
耶?」「應作四句。第一句,評論但私未入諍
門。第二句,是諍非評論,謂餘二諍。第三句,
前二諍合。第四句,謂除前相餘之三諍。各
為四句准此應說。」言非言諍者,若前人是
善,不應詰責而詰責者名非。言諍非者,是
鄙惡義,謂以鄙惡之法而言詰他。如世人
云:「此非是人。」意欲說其是鄙惡人。如以非
法詰實力子而興於諍,此即是根。餘如上
說。犯罪諍者,謂五部罪,由爭此罪而起於
諍,此即是根,從身語心。有犯惟身,如苾芻
與未具人同室宿,未出作已出想;若臥睡
已女人後至;或睡不覺他置高床;或他然
燈燭等。有犯惟語,謂無故心過五六語為
女人說法。有犯惟心,謂長淨時有心覆罪。
有犯身心俱,如殺生、飲酒。有犯語心俱,如
為女說法,故心過五六語。有犯身語心俱,
謂殺生、飲酒、發言稱歎。是謂三業犯罪。差
別作事諍者,由作單白等羯磨之事而為
諍根,於所作事諍得生故。


已明四諍、七滅
云何,今於此中略言其要。初評論諍以二
法滅,謂現前、多人語。及眾行籌有三種人,
謂能詰、所詰及處中人。此中能詰人有十
六事,當審觀察然後詰他:他信語不?其事
實不?是順時不?有利益不?有是聞疑根不?
為身為語、若村野晝夜、有餘無餘,我有力
不?如是稱量,自有五法成就,方始詰他;異
此不應。其被詰人亦有十六事,當審觀察
容他詰問:此詰我人是持戒不?有追悔不?
[014-0614b]
有多聞不?善律教不?見等十二如前已說。
稱量彼人具五法不?又處中人亦具十六
法,謂持戒等、有慈愛心、親往二朋和諧諍
事、有德有能?異此便非,應以現前法而殄
其諍。有二現前,謂人及法。其稱量事有多
十六法,及以八法。諸進不事其相繁多,此
不詳述。


其所治人若不肯隨順者,應連韁杙等棄
而調御之。若仍不隨順者,應授與僧及簡
重簡人并具德行解三藏者。若皆不能殄
息,應付上座遮不令諍。若此亦不息者,應
還付僧作行籌等。是名三法,具如廣文。又
非言諍如初諍說。憶念法者,如實力子應
與憶念法。不癡法者,如西羯多苾芻癡狂
時犯,應與不癡法。又犯罪諍,以四法除。作
事諍,惟對眾滅。頗有諍事不以七法除滅
得銷殄耶。有,謂二人為鬪諍事,隨一身死、
或時歸俗、或復長病、或向他方。前云說
法誦經之時所獲施物,誰當合得?因生諍
競者,但說法之人下至宣說一頌,所得利
養法師合受。勿致疑惑。


有七種事,以七法
滅。云何為七?謂所犯罪不自言事,於他所
說言無犯事。制不自由曾為惡事,他詰問便諱事。若他詰時,時不自臣事。先有許言,後慢事。初謂苾芻見自言悔事,共相朋黨為傲事不臣其罪。眾應彼犯罪對面詰問,彼臣其察彼罪非罪相,隨所犯罪應令說
悔,不令更詰。此之諍事以現前法而除滅
之。復次於他所說。具以三根而詰問時,彼
[014-0614c]
云:「我不憶其事。」眾應善察問,能詰者令其
憶念,觀知虛實,以憶念法而除滅之。復次
制不由己,曾為臣事,他詰問時云:「我癡狂,
不自省覺。」差後不為眾,應對彼善三藏者
宣陳其事。彼當善察,於犯不犯求其實性,
以求實事法而除滅之。復次他詰問時,初
言有犯、後言無犯。眾應善察,彼對多人自
言其犯、今云不犯,取多人語而除滅之。復
次他詰問時,不往眾中自言有罪,即如法
悔,以自言法而除滅之。復次若彼此兩朋
共相紛競,各執己見恃怙慢情,有善苾芻
於後此朋各令息諍,更相懺謝說悔其罪,
起卑下心不相舉發,以草敷法而除滅之。


既識諍事及除滅法,苾芻要行當總言之。
此別解脫戒經統明首末體義,大綱要
有其十事,謂遮止不忍、不證、依仗僧伽、淨
信女人、受用資具、苾芻苾芻尼、俗人相涉、
取食受請、威儀軌範、共相詰問。若苾芻依
此十相修行之時,有二種煩惱或容生起,
由忘正念便憶曾經遠境,起染愛心造眾
過失;復由觀現前近境起染愛心而犯眾
罪。苾芻了知起犯緣已,即於此事生對治
心令其除滅。若染緣強盛不能除遣,應就
尊宿及閑三藏有德行者所,請受教誡作
意蠲除。若仍不息者,當勤晝夜請誦聞思
簡擇深義,於三寶所至誠供養,師長等處
忘自劬勞盡心供給,或遊他方,或復滅食,
於時時中制斷飲食。或往屍林獨居蘭若,
修不淨觀等,或為四念住,或作無常死想,
[014-0615a]
冀令煩惱因斯除滅。若仍不除者,應生慚
恥作如是念:「我所為非,戒不清淨,犯小隨
小不能一一如法護持,而復受他信心施
主四事供養。又復諸佛世尊及有天眼同
梵行者并諸天人悉觀見我,知我破戒。為
此不應造眾惡業,當自剋責如救頭然,於
清淨境說除其罪勿致後悔。」如上所說不
能依行,及受信心所有衣食,皆得惡作罪。
若作如前對治行時,性多煩惱未能殄息。
雖受信施者無犯。然應審自觀察,雖作
種種折伏方便仍煩惱不能除者,即應
捨戒而為白衣,勿令有罪受他信施,由
受用時更造眾多罪惡之業,定感當來苦
異熟果。如經廣說,應善修持。


言此是如
來戒經中所說所攝者,於戒經中所有
文句,名為所說。其所有義,即名所攝。謂
是略教,或時有事,非是佛遮亦非佛
許,苾芻於此當云何行?若有此者,應觀略
教,如律雜事中說,佛告諸苾芻:「諸所有事,
我從先來非遮非許,若違不清淨順清淨
者,此即是淨,應可行之。若違清淨順不清
淨者,此是不淨,即不應行。」佛制略教有其
二意:為遮外道云佛非一切智故;又令未
來諸弟子眾得安樂住故即如用筯喫食、著黃衣等是。由事無定准,
但以義攝之耳。言若更有餘者,謂是十七事等,所

說學法咸應修習。言法及隨法者。法謂涅
槃清淨無累正行之法。八聖道等能隨順
彼圓寂之處,故名隨法。餘文勸學,勿為放
逸,當勤奉行。
[014-0615b]


次明略教。


問:「於此廣說毘奈耶中,或時有事,非佛所
遮亦非開許。苾芻於此當云何行?」答:「若有
此事,應觀略教。如律雜事中說,佛告諸苾
芻:『或時有事,我從先來非遮非許者。然於
此事,若違不清淨順清淨者,此即是淨,應
可行之。若違清淨順不淨者,此是不淨,即
不應行。』制此略教有其二意:一為遮外道
云釋迦子非一切智故;二令未來諸弟子
眾得安樂住故。」總結如文。


此是如來、應、正
等覺戒經中所說所攝。若更有餘法之
隨法,與此相應者皆當修學。仁等共集歡
喜無諍,一心一說如水乳合,應勤光顯大
師教法,令安樂住,勿為放逸。言所說者,謂
是文句,所攝是義,有餘謂十七跋窣覩等
所說學法,咸應修習。法之隨法者,謂涅槃
清淨無累。隨法即是八聖道等,能隨順彼
圓寂之處,是故名隨。餘文勸學可知。


七佛略教法



毘鉢尸佛出現於世,諸聲聞眾多樂苦身
以為正行。又諸邪師順其情欲為說邪法,
但由苦行能招樂果。令生信解作如是說:
往昔惡業由苦身除,今日新罪更不復作,
宿業既盡苦果不生,果不生故破生死堰,
永出有流獲得常樂,作如是行方曰沙門。
爾時彼佛為欲對治諸弟子故,說斯略教:


「 「忍是勤中上,
 能得涅槃處;
 出家惱他人,
 不名為沙門。」」



此頌意顯對治苦身修行之類,故說忍是
[014-0615c]
精勤中上,不由自餓苦身受諸熱惱得勝
涅槃。此中忍者,謂諦察法忍,由解了法終
獲涅槃。是常善故,不由苦身而能證會。復
為遮彼邪見外道出家之類,妄說異法教
化他人,無益苦身令同己行,自他俱惱終
無果益,故云出家惱他人,不名為沙門。沙
門者是寂靜義。


尸棄佛出現於世,諸聲聞眾多為生天而
修梵行,希望後世受天妙樂。爾時彼佛為
欲對治諸弟子眾,說斯略教:


「 「明眼避險途,
 能至安隱處,
 智者於生界,
 能遠離諸惡。」」



如人有眼,能避險難終獲安隱。此中眼者
謂是慧眼,眼有明照,與慧相應,故名明眼。
險途者,謂是二處:一是生天;二是惡道。雖
復生天受諸勝樂,報盡之後還墮惡趣。安
隱處者,所謂涅槃安隱常住。智者,即是善
解方便修出離因。生界者,謂是三界眾生。
諸惡者,謂是愚夫殺羊祠祀求生天樂,智
者了非不隨其見,修出離行遠彼邪途。


毘舍浮佛出現於世,諸聲聞眾多於持戒
心生喜足,更不修餘所有勝行;又常樂說
他人過失,以語以意惱害於人。為遮彼故,
說斯略教:


「 「不毀亦不害,
 善護於戒經,
 飲食知止足,
 受用下臥具,
 勤修增上定,
 此是諸佛教。」」



此頌意明,初遮口過不毀訾他,次防意業
不欲害彼。善護戒經等者,為對治彼不能
[014-0616a]
證得沙門果故,令依教行,求妙涅槃要由
戒淨,離諸欲樂及以苦身,不同白衣及諸
外道,離二邊過方能出離,故言飲食知止
足。下臥具者,謂在蘭若,依寂靜處常習定
門,順教勤修,故云勤修增上定,此是諸佛
教。


拘留孫馱佛出現於世,諸聲聞眾多希利
養慢修善品。為欲遮彼,說斯略教:


「 「譬如蜂採華,
 不壞色與香,
 但取其味去,
 苾芻入聚然。」」



彼佛世尊教諸苾芻,行入聚落乞食之時,
不應壞彼淨信敬心,喻若遊蜂在於華處,
少持輕蘂無損色香,趣得充虛勿生惱壞。
又釋云,苾芻之行有二端嚴,猶如妙華色
香具足:持戒喻色,具定如香。乞食資身,勿
虧此二。


羯諾迦牟尼佛出現於世,諸聲聞眾多自
談己勝毀訾於他,惟習多聞講論義理,好
相違逆乖上人行。為對治彼,說斯略教:


「 「不違逆他人,
 不觀作不作;
 但自觀身行,
 若正若不正。」」



時彼苾芻由自持戒觀他破戒,常多伺求
他人過失,是應作、是不應作,令心散亂不
能證悟。為對治彼,說初半頌。下之兩句反
上應知。正不正者,謂善惡行。


迦攝波佛出現於世,諸聲聞眾多樂習定,
心生味著更不進修。為對治彼,說斯略教:


「 「勿著於定心,
 勤修寂靜處;
 能救者無憂,
 常令念不失。
[014-0616b]
 若人能惠施,
 福增怨自息,
 修善除眾惡,
 惑盡至涅槃。」」



勿著於定心者,勸勿放逸耽味於定。勤修
寂靜處者,謂是涅槃,勸彼速令證入見諦,
由見諦理是妙涅槃所生處故。能救者,謂
是苾芻無憂。常令念不失者,顯由見諦獲
斯果利,長無憂惱。假令證定暫得無憂,由
定不能斷煩惱故,由有煩惱心不靜息、念
不圓滿,於未來世憂惱還生。若見諦理更
不復退,諸餘煩惱漸次斷除。次一行頌明
見諦者斷餘煩惱次第之義。初之三句明
斷欲界煩惱,除慳貪垢故,能行施等,其福
漸增。又於聖人清淨尸羅及行忍等,息諸
怨諍。由上二地等持力故,能除欲界散亂
惡心。惑盡至涅槃者,若三界惑盡、業累俱
亡,契會無生證涅槃樂。


釋迦牟尼佛出現於世,諸聲聞眾性多煩
惱造諸惡業,多行放逸不修善品,作少善
時便生喜足。為三事故說其三頌,為遮惡
行、示善方便,令不忘念善品日增。於十二
年中為無疱僧伽說斯波羅底木叉略教:


「 「一切惡莫作,
 一切善應修,
 遍調於自心,
 是則諸佛教。
 護身為善哉,
 能護語亦善,
 護意為善哉,
 盡護最為善。
 苾芻護一切,
 能解脫眾苦,
 善護於口言,
 亦善護於意,
 身不作諸惡,
 常淨三種業,
 是則能隨順,
 大仙所行道。」」


[014-0616c]


此中初頌上句云一切惡莫作者,明性遮
罪俱不應作。遮其惡行,事通三業,故云一
切惡莫作。所有眾善悉應奉行,故云一切
善應修。心所行處悉皆調伏,故云遍調於
自心。是則略明佛所教誡。次頌即是示善
方便。初之三句如其次第別護三業,故云
善護身等。一一不作,體皆是善,然生死涅
槃皆由三業捨惡從善,勸令盡護即解脫
眾苦,故歎善哉。是故苾芻隨其力分常善
護持,能證常樂。次第三頌令不忘念。然於
三時人多忘念,教令存意攝想現前。一於
他人詰罪之時,應審護口以答於彼,勿令
失念為卒暴言,故言善護於口言。二於
先時所經欲境若起憶念,當善護心勿生
愛著,故言亦善護於意。三於五處非所行
境而作遊行,他不與物而輒自取,所不應
食而強食之,或時以身觸惱於他。離此諸
過,故言身不作諸惡。此之三業常令清淨
名善苾芻,方是光顯奉順聖教,能隨大師
所行正道。


然七佛世尊褒灑陀日,隨機布
教多少不同。初則六月一為長淨說其略
教,次則五月,乃至釋迦如來半月半月說
斯略教。


「 毘鉢尸式棄、毘舍俱留孫、
羯諾迦牟尼、迦攝釋迦尊,
如是天中天,無上調御者,
七佛皆雄猛,能救護世間,
具足大名稱,咸說此戒法。
諸佛及弟子,咸共尊敬戒,
恭敬戒經故,獲得無上果。
汝當求出離,於佛教勤修,
降伏生死軍,如象摧草舍。
於此法律中,常為不放逸,
能竭煩惱海,當盡苦邊際。
所為說戒經,和合作長淨,
當共尊敬戒,如󰣃牛愛尾。
我已說戒經,眾僧長淨竟,
福利諸有情,皆共成佛道。
 毘舍俱留孫、
 羯諾迦牟尼、
 迦攝釋迦尊,
 如是天中天,
 無上調御者,
 七佛皆雄猛,
 能救護世間,
 具足大名稱,
 咸說此戒法。
 諸佛及弟子,
 咸共尊敬戒,
[014-0617a]
 恭敬戒經故,
 獲得無上果。
 汝當求出離,
 於佛教勤修,
 降伏生死軍,
 如象摧草舍。
 於此法律中,
 常為不放逸,
 能竭煩惱海,
 當盡苦邊際。
 所為說戒經,
 和合作長淨,
 當共尊敬戒,
 如󰣃牛愛尾。
 我已說戒經,
 眾僧長淨竟,
 福利諸有情,
 皆共成佛道。」



初有三頌,是結集所說。初則總說七佛名。
號言天中天者,一切諸佛皆是淨天,由彼
自證清淨無上法故。釋迦大師是天中天,
獨能於此五濁惡世調難調者號調御師,
隨機教化令得解脫,故曰天中天。次有二頌讚佛勝德,諸聲聞眾尊重戒經。次有二
頌是結集引經,勸希出離勤修解脫。言汝
當求出離者,發心出家修出離行,於無常
等不應樂著。於佛教勤修者,謂得見道。降
伏生死軍者,謂得修道。如象摧草舍者,譬
如大象摧於草舍未勞盡力;智者亦爾,壞
生死獄不假多時,依教奉行作自他利,斷
諸結漏,於佛教中不為放逸,出煩惱海盡
苦邊際,證妙菩提。次有三頌亦是結集所
置。初序勸誡作長淨意,護戒殷勤寧死不
犯,如󰣃牛愛尾不顧身命。次明所為福業
迴施有情,廣利無邊俱成佛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