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k0039 根本薩婆多部律攝-唐-尊者勝友 (master)




《根本薩婆多部律攝》卷第十三


尊者勝友集
三藏法師義淨奉 制譯


與減年者受近圓學處第七十二



爾時薄伽梵在室羅伐城給孤獨園,時尊者
大目乾連,與十七眾受近圓已,不能忍飢,遂
便啼哭。由近圓事攝受門徒煩惱,制斯學
處。


「若復苾芻,知年未滿二十,與受近圓成苾芻
性者,波逸底迦。此非近圓,諸苾芻得罪。」


言知年未滿二十者,由其年小,飢渴逼時不
堪忍故。言與授近圓者,謂能授所授進止
威儀,所有行法隨次當說。言能授者,謂鄔
波馱耶、阿遮利耶,并餘僧伽。有二種鄔波馱
耶:一、初與出家;二、為受近圓。滿足十夏方住
師位,復須成就五法:一、知有犯;二、知無犯;三、
[013-0597c]
知輕;四、知重;五、於別解脫經廣能開解,於
諸學處創結隨開,若遇難緣善知通塞,常誦
戒本能決他疑,戒見多聞自他俱利,威儀行
法無有虧犯。具如是德名親教師,由其親能
教出離法故。若苾芻雖近圓已,於諸學處不
識重輕,設六十夏,仍須仗託明德依止而住。
若師小者唯除禮拜,自餘咸作,此即名為老
小苾芻,然不得與他出家及受近圓。言阿
遮利耶有其五種:一、求寂阿遮利耶,謂授三
歸五十學處。二、屏教阿遮利耶,謂於屏處問
其障法。三、羯磨阿遮利耶,謂近圓時秉白四
法。四、依止阿遮利耶,乃至一夜依之而住。五、
教讀阿遮利耶,下至授彼四句伽他。此之五
人並當師位,能生軌範,總名軌範師。言僧伽
者,有二種:一、十人,謂在中方;二、五人,謂居邊
地。若於其處有十人可得,取五人者名善近
圓眾,得越法罪。若但有五人,斯名善受。若眾
數不足,不得以佛而足眾數,由佛陀、僧伽寶
體別故。若狂聾人及天授部等,將足眾數,不
成近圓。


言所授者,有多種相,謂意樂損壞,所依損壞、
丈夫損壞、白法損壞、繫屬他人,及有醜惡不
端嚴相。言意樂損壞者,謂臨死時、或怖來逼、
或為活命而求出家。言所依損壞者,謂身有
難療之疾,欲投三寶望得除差。丈夫損壞者,
謂半擇迦。此有五別:一、生半擇迦,謂生來不
男;二、半月半擇迦,半月男半月不男;三、觸抱
半擇迦,他抱觸時生支方起;四、嫉妬半擇迦,
見他行婬妬而根起;五、被害半擇迦,謂遇病
[013-0598a]
傷或被刀割。此五黃門出家近圓悉皆非分,
後一不定。若近圓已被傷損者,若性行不移
還依舊位、若性改變應滅擯,初一黃門亦名
扇侘。白法損壞者,謂諸外道崇重邪教無正
信故。諸外道中除釋迦種及事火人,自餘外
道四月共住,食大眾食,著親教師衣,供承
作務一同求寂。若不捨舊見即應遣去,若捨
舊見應與出家。污苾芻尼者,謂尼不犯八他
勝法,若以不淨行污此苾芻尼時,若俱有染
心先觸尼身後行不淨行不名污尼,由尼
已犯觸男他勝故。言賊住者,不依師主輒自
出家,共清淨苾芻經二、三長淨,乃至同作白
四羯磨。摩納毘迦中說,未近圓人與他淨眾
同為白二、或白四法、長淨隨意,并共眾差十
二種人,並名賊住。歸外道者,謂有外道投佛
法內,雖著法衣愛外道見,而還本處不捨於
戒,脫去法衣經明相出。殺父殺母、殺阿羅漢、
惡心出佛身血、破僧伽,諸助伴人知天授言,
是其非法作非法想,亦是破僧。先曾犯戒者,
謂於五學及十學處,破其重戒。若四他勝中
曾犯其一,此黃門等未受不應授,已受應滅
擯。又有二種異住之人:一、從法黨向非法黨;
二者與作捨置羯磨。若已還俗重來受戒,亦
不應授。言繫屬他人者,謂奴婢負債及王大
將。若父母不聽者不得,若遠方者無犯。前母
生已即便棄擲,餘母收養者,若出家時應問
養母;若殺前母得無間罪。言不端嚴相者,謂
是非人及傍生等,變形為人而來受戒;或擎
旗大賊、若減二十歲、若過分青黃赤白狀異
[013-0598b]
人形、若身生象毛、若無髮、若大腦、若匾㔸、若
多頭、若凸眼、若盲若瘂、若象牛等頭、若馬猨
猪形、若無耳鼻、若象馬耳牙、若無牙齒、若項
短、若太長、若太短、若傴肩、若曲脊、若無生
支及卵、若下墜、若身極麁極細、若被截手足、
跛躄、聾瞎、若膝行、若被打傷、若房室過度無
所堪能、若氏族卑下,此等咸皆非出家相。既
近圓已為說二頌:


「 「汝於最勝教,
 具足受尸羅;
 至心當奉持,
 無障身難得。
 端正者出家,
 清淨者圓具;
 實語者所說,
 正覺之所知。」」



言進止威儀者,若有俗人求出家者,應隨彼
心詣一師處,其師即可問於障法。若清淨
者當攝受之。觀其意趣有堪能者,應授三
歸并五學處。次請親教師。又請苾芻為白僧
者。彼受請已,問本師云:「已問此人諸障法未?」
若不問者,得惡作罪。眾若來集應白僧伽,
若不集者巡房告知。若不白眾,犯惡作罪。當
白之時眾咸語言:「若清淨者應與出家。」若不
問者皆得惡作。次令剃髮人剃髮,剃將了時
應留頂髻,而問之曰:「除朱荼不?」若言:「留。」者,
遣隨意去。若言:「除!」者,應盡剃之。應適時候為
其洗浴,洗浴既訖為著下裙,方便撿身莫令
其覺,恐有二根及無根故。次著僧脚崎後授
縵條,令頂戴持,方為披著。請一苾芻為受
三歸并十學處,應畜鉢盂,若無鉢者不應
出家。次教請教白,事同大苾芻。若年滿二十
者,師應為辦六物資緣;若自貧無,應為
[013-0598c]
假借。為請羯磨師及屏教師、諸證戒者。若
壇場中若大眾中受,既入壇已,安置衣鉢,
先教請鄔波馱耶,即令三遍一一禮僧。次令
捧鉢巡行,呈現大眾,一一觀已咸云好鉢,不
道者得惡作罪。即對眾前,本師為守持衣鉢。
次令其人向眼見耳不聞處,合掌而立,虔仰
大眾,欲近圓人不應遠使、不上高樹恐有損
傷。於屏障處,其屏教師問障法已,次喚入
眾,乃至令其蹲踞合掌,在羯磨師前一心
領受。既羯磨竟,即應量影,折四指籌名為商
矩,隨四指影皆號一人,應告日時及五時差
別。即應為說四他勝法,次說四依及四聖作
法。若不說者,皆得惡作罪。若先說四依者,得
越法罪。


有其五事不成近圓:一、不稱鄔波馱
耶名;二、不稱己名;三、不牒僧伽;四、不作羯磨;
五、羯磨減少,翻此五非,即名善受。正近圓時
轉根為女,此亦成受,應送尼寺。近圓時變
為男者,遣向僧寺,各依自戒。又苾芻、苾芻尼
二眾互秉羯磨,若不問障法、若無親教師、若
有而不請、若不受十戒、若不秉羯磨,咸非近
圓。無親教師,眾皆越法,得名善受。若知親
教師是破戒者,不成近圓;如不知者,得名為
受。實有障法而自言無,實無障法而自言有,
前不成受,大眾無犯;後成近圓,眾得越法罪。
正受近圓時,云:「我捨學處。」或云:「我不樂受。」皆
非近圓。若重聽、若蔑戾車,但解語者成受
近圓;翻此不成,眾僧得罪。若鄔波馱耶及餘
足數人作法之時根轉成尼、若聞白方轉,此
成近圓,異此不成。互居空地,亦不成受。問
[013-0599a]
曰:「齊何處所復齊幾人名受近圓?」答曰:「一界
三人一時授與,乃至四界人各一二三同時
授與,若更多界,皆成近圓。」


總有十種得近圓法。云何為十?一者無師,謂
佛世尊。二者證智,謂五苾芻。三者問訊,謂鄔
陀夷。四者歸依,謂大迦攝波。五者五人,謂
是邊國,律師為第五。六者十人,謂在中方。七
者受敬法,謂大世主。八者遣使,謂達摩陳那。
九者二眾,謂兩部俱集。十者善來,謂大師親
命。是名為十。世尊既開羯磨受已,餘法皆止,
唯除善來,由是最後生故。


既近圓已,所有行法次下當說。小苾芻等應
禮大者,若初相見應問夏數及以受時。時有
五別:一、謂冬時四月;二、謂春時四月;三、謂雨
時一月;四、謂終時一日一夜;五、謂長時三月
少一日一夜。有四種應禮:一、是如來,一切人
天並應致敬故。二、出家者不禮俗人,是彼所
敬故。三、已近圓苾芻皆應禮敬先受近圓者,
唯除尼眾,彼敬亦爾。四、未近圓者應禮近
圓。有十種不應禮:行遍住等四人、授學人三
種、被捨置人、諸在家人,及未近圓,是名為
十。若一羯磨與二、三人同時近圓者,此無
大小之別,互不致敬,眾使巡來任他差遣。



敬之儀有其二別:一、謂五輪著地;二、謂執捉
腨足,口云:「畔睇。」有說:「禮大師時五輪至地。」
若尊及尊類應手膝至地、或時曲躬低頭
合掌、或捉腨或蹲踞合掌。若對所餘同
梵行者,若但合掌、或復低頭、或口云:「畔睇。」若
知他身有穢觸而為禮敬、或自身有穢觸而
[013-0599b]
禮他者,俱得惡作。有二種穢觸:一、食竟未澡
漱時觸;二、便利未洗淨時觸。出家苾芻不
應懷恨,設有嫌隙者,小近大時即須唱畔睇
而禮拜。大者見禮即云:「願無病惱。」如兩不言
者,俱得惡作。若大苾芻懷恨而死,墮毒蛇中,
小欲懺時,應念宿形而行敬法。若唯著下裙
無上衣者,不合禮他,亦不受禮。違而行者,俱
惡作罪。大者啑時,小云:「畔睇。」小者若啑,大云:
「阿路祇。」若不言者,俱得惡作。然不應云:「願
得長命。」若俗老母及莫訶羅,願長壽者道時
無犯。闇中禮拜不應至地,口云:「畔睇。」即是致
敬。


已辯出家受具禮敬法式,其攝受門徒共
相依止,今次應說。既近圓竟,滿十夏已來在
親教師邊,受學律藏及餘經論等。若親教師
有緣不及自教者,應令別仗明德可委付人,
依之而住。次明受依止法,凡欲受依止時,當
觀彼人性行溫恭,有慚有愧,是可信用,於諸
善品樂修習者,應攝受之。請依止時應整衣
一肩,禮敬訖以兩手按彼雙足,作如是說:「大
德存念!我某甲今請大德為依止,願大德為
我作依止,我依大德故得安隱住。」如是三說。
師云:「爾。」弟子云:「善。」或云:「極好。」若無依止師,不
應輒向餘處人間遊行。若滿五夏,五法明解,
識犯非犯知重知輕,別解脫經善知通塞,得
離本師及依止師遊方習業。所到之處,經二
三日且自停息。次當觀察,誰可為師?應就依
止。若無依止不應停住,設阿羅漢亦須依止,
況復異生。若所到處,五夜已來覓依止師
求心不息者,現前利物應與其分,異此不應。
[013-0599c]
有五法不與依止:一、無敬信心;二、出麁惡語;
三、親近惡友;四、性恒懶惰;五、心無恭順。翻此
應與。應捨依止、不捨依止,於前二五如次應
知。有五事捨依止:一、決捨去出界外;二、謂還
俗;三、親教師至;四、從此黨向餘黨;五、捨依止
事。若見鄔波馱耶時,即失依止。若道行時師
有心住,仍須供侍更相囑授。若依止師及以
弟子,須出遊行中路而返,若經多時意擬重
來者,還依舊位而作依止,由心不捨故。設於
中間別依止餘人,亦不失前依止師位。若於
其處依止師死,更無依止不應住經第二長
淨,亦復不於此處若前若後而作安居。後安
居內師命過者,應自防心住經兩月,過此
已後更不應住。若住處去阿遮利耶、鄔波馱
耶有兩踰膳那半,應當半月半月就其禮問;
若五拘盧舍,經六七日應往禮問;若去五里,
日日應往;若居界內,日別三時而為禮問。若
阿遮利耶、鄔波馱耶,於衣鉢等所有營務,皆
應先作。此之二師及教授師皆應如法供侍。
若依止師及教授師,二俱有病,應看何者?
若有力能兩處俱看,若無力能應看依止。所
以然者,若無教授在處得住,若無依止即不
應停。若教授師多有弟子,應為番次而作
供侍。阿遮利耶有嫌隙處,不往親附。應恭敬
心給侍師長,若不白師洒掃等事,及料理衣
鉢,并教授他,皆不應作。若有客來,先不相識
者,不應即與按摩解勞。以要言之,在本師邊
及依止師處,於一切事不問不作,唯除五
事。何謂為五?謂飲水、嚼齒木、大小便利,於同
[013-0600a]
界中齊四十九尋內制底畔睇,如前所說。行
法軌式一一不依者,咸得突色訖里多罪。此
等諸罪皆有不敬教波逸底迦,及方便罪。



請教白事晨旦問安,各各別陳不得合作,若
事促者併諮無犯。諮問之法晨朝早起,自嚼
齒木,次往房中為師按摩身體。師既起已,供
水、齒木,安置坐處授拭巾等,應自禮尊像。次
來禮師一拜,低頭虔誠合掌作如是白:「鄔波
馱耶!若阿遮利耶存念。我今請問。不審鄔波
馱耶,尊體起居宿夜安不?」依止師准此。
師可隨時而答其事。如有病患,問知所須隨
時供侍。次應隨心自修善品,欲食之時還須
致禮,而請白言:「鄔波馱耶!或阿遮利耶存念,
我今請白,我洗手足及鉢欲食粥。」或云:「我洗
手足及鉢欲中食。」但是所有吞咽之物飯餅
果等,乃至乾薑半片胡椒一粒、飲非時漿、嚑
黃洗足、敷設臥具眠息等事,咸須白知。設無
白事,若至午時、若在午後,皆須禮拜。若至晡
時行禮制底,日欲暮時皆應禮師。每日三時
常行是事。若欲出寺皆須就禮,白云:「我今有
如是緣,欲往某處。」師應量宜隨意遮遣,此乃
略陳常行儀式。凡是弟子應勤檢察,不應恣
其慢情,不為白事不修善品,如無韁馬非法
自居。如世尊言:「汝諸苾芻!寧作屠兒,為殺害
業,不與出家受近圓已捨而不問,令我正法
速時滅壞。是故苾芻於弟子處,極須撿問,
如不順教隨事呵責,若不可教驅令出去。」



辯餘義當釋本文。言諸苾芻得罪者,謂得越
法罪。此中犯相有其多種:若有人年未滿二
[013-0600b]
十為不滿想、或復生疑,當問之時並依實說,
此皆不成近圓,諸苾芻眾皆得越法罪,是人
不應共住。若有人年未滿二十作定滿想、
或復生疑,當問之時並依實說;若有人年未
滿二十,不識其年或復生疑,當問之時默而
不答,斯之二類非受近圓。若共清淨苾芻
經二、三長淨,便成賊住。若有人近圓時,年實
未滿而作滿想,後有親屬報云:「不滿。」應數胎
月閏月。若滿者,斯名善受。若不滿者,退為求
寂,應更與受近圓。若不爾者,同前賊住。若有
人年滿十九,作二十心而受近圓,後經一年
親屬來見,報云:「不滿。」或自憶知不滿、或年十
八而受近圓,後經二歲同前憶知,斯等皆名
善受,正教難逢是開聽故。若有人其年雖滿
而相貌不滿,應為四句。相貌滿者,謂形狀、事
相并成熟相。何謂形狀?謂其形狀及以言聲
非小兒狀。言事相者,於腋等處皆已生毛。言
成熟者,觀其意思及以性行不同幼年。於四
句中初、三無犯,二、四有犯。若疑年不滿者,應
須方便密檢隱相方授近圓。若人年滿十五,應與出家度為求寂。若異此者,得惡作罪。又下至七歲,能為眾僧看守穀麥、驅烏鳥者,亦與出家。若八歲不能及六歲能者,並不應
度。然苾芻不應畜二求寂,若知其人能順教
者與出家。受十戒已,應付餘人。其所付人,
不得因此即授近圓,須問本師方與圓具。


壞生地學處第七十三



佛在室羅伐城給孤獨園,時六眾苾芻手自
和泥,斸掘生地。由作鄙業妨廢正修,因壞地事鄙業煩惱=作鄙業故【三】【宮】鄙=作【宋】【元】【明】【宮】鄙
[013-0600c] 鄙業煩惱,制斯學處。


「若復苾芻,自手掘地、若教人掘者,波逸底迦。」


言地者,有二種:一、生地;二、非生地。生地者,
謂未曾掘。若曾經掘被天雨濕、若餘水霑時
經三月,是名生地。若無雨濕及水霑潤,時經
六月,亦名生地。異此非生。此中犯者,若苾芻
知是生地,不被火燒未經耕墾,自掘、教人掘,
若打橛、若剗削,堅鞭地皮崩岸隤牆,著地堅
泥舉令相離。若土多沙少者,咸得墮罪;若地
皮等不堅鞭處,剗舉之時得惡作罪。生地生
地想、地為地想,各有六句,並同前說。無犯者,
若純沙石處、或營事苾芻得好時日無驅使
人,須定屋基拼繩打橛,深齊四寸者無犯。


過四月索食學處第七十四



佛在劫比羅伐窣覩城多根樹園,時六眾
苾芻受莫訶男四月供養,過此已後,更從彼
索。由重請事過限廢闕煩惱,制斯學處。


「若復苾芻,有四月請須時應受,若過受者,除
餘時,波逸底迦。餘時者,謂別請、更請、慇懃
請、常請,此是時。」


此開四月,過不應受。別請者,謂別別施主請諸
苾芻,興其供養,無由尊者畢隣陀婆蹉開
受王請,後更受王妹夫請食。更請者,謂諸苾
芻後至王家,不敢受食,王問知已重更請食。
慇懃請者,或云:「王家事多,我當乞食。」王更
至心請彼受食。常請者,四月既滿,世尊受食,
諸餘苾芻皆行乞食。王曰:「不限時節恒常請
食。」四月未竟,請食麁食,更求好者得惡作罪,
食便得墮。請食好食,更索麁食,索時惡作,食
[013-0601a]
時無犯。


遮傳教學處第七十五



佛在王舍城竹林園中,世尊欲制共學處,時
二部僧伽並須和集,然制前四月戒尼不現
前。佛告阿難陀:「令半託迦苾芻往報尼眾。」時
半託迦奉教而去。是時六眾見而問之,時半
託迦具以事答。是時六眾便出惡言,共相遮
障。由輕學處事輕毀煩惱,制斯學處。


「若復苾芻,聞諸苾芻作如是語:『具壽!仁今當
習如是學處。』彼作是語:『我實不能用汝愚癡
不分明不善解者所說之言,受行學處。我若
見餘善閑三藏,當隨彼言而受行。』者,波逸底
迦。
若苾芻實欲求解者,當問三藏,此是時。」


此中
言愚者,思其惡思、說其惡說。癡者,謂不持三
藏。不分明者,謂不了其義。不善解者,不能如
理善為決擇。說愚等時,便得墮罪。若說實者,
無犯。


默聽評論學處第七十六



佛在室羅伐城給孤獨園,時十七眾欲得
作捨置法有所論說,六眾苾芻便往屏處默
然而聽。由評論事不忍煩惱,制斯學處。


「若復苾芻,知餘苾芻評論事生,求過紛擾
諍競而住。默然往彼聽其所說,作如是念:
『我欲聽已當令鬪亂。』以此為緣者,波逸底迦。」
言評論事生者,謂見不可意事,初始評論。
言求過紛擾者,求覓過失更相道說。言諍
競者,情不含忍發舉其事,謂將此言說入評論諍中,自結朋黨共相扶扇。言默然往聽
[013-0601b]
者,謂在屏處聽彼評論。言令鬪亂者,小事始
生令成大諍,紛紜不息。若知諸苾芻在於上
閣有所論說,須欲往者應彈指、或謦欬作聲
者,無犯。若默而去聽彼言說,初聞聲時,便得
惡作;若解其義,即獲墮罪。若於中閣、若在簷
前、若經行處,隨彼而聽,咸得本罪。評論評論想六句如前。有說:「實非評論作評論想,
亦得墮罪。」若情無向背、若忽遇聞、若聽其言
欲令銷殄者,此皆無犯。


不與欲默然起去學處第七十七



佛在室羅伐城給孤獨園,時十七眾既被六
眾分離朋黨,心生不忍,便與鄔波難陀作捨
置羯磨。時難陀自惟無力,恐被治罰,遂將
毛緂聚置座上,默爾而出。其事同前,不寂
靜煩惱,制斯學處。


「若復苾芻,知眾如法評論事時,默然從座起
去,有苾芻不囑授者,除餘緣故,波逸底迦。」


如法事者,謂三羯磨。言默然去者,謂從座
起至離聞處。不囑餘苾芻者,若病看病授事
人等有緣須去者,應與欲。若輒去者,未離聞
處,得惡作罪;若離聞處,波逸底迦。如法如法
想六句。有說:「實是非法作如法想,亦得墮罪。」
若大小便事訖還來、若不離聞處、若眾欲作
非法羯磨,默然而去,悉皆無犯。


不恭敬學處第七十八



佛在王舍城竹林園中,時質呾羅苾芻在大
眾中,見他如法殄諍之時,心生違逆、或起
瞋忿,不肯隨順。由鬪諍事及不敬煩惱,制
斯學處。
[013-0601c]


「若復苾芻,不恭敬者,波逸底迦。」


言不恭敬者,有二不恭敬:一、不敬僧伽,謂見
大眾有所論說。二、不敬別人,謂阿遮利耶、鄔
波馱耶。若苾芻在僧伽中評論事時、或眾
遣立、或勿於此坐、或時遣去、或不聽來、或遣
取褥、或不令取,如眾所說不依行者,得波逸
底迦。若阿遮利耶、鄔波馱耶所有言教,不依
行者,得突色訖里多。若於二師順理告白、
或餘耆宿作非法言,欲令止息者無犯。復
有餘說不敬之事,謂法事佛事、若尊人、若弟
子、若人主、若流俗,於如是等不生恭敬、若語
若默、有如法言不相順從,若身語心隨其所
應不敬之時,各依輕重而得其罪。言法事
者,先觀自身戒清淨不?若讀誦教授,施他法義如理作意靜慮相應,如是等事隨所應作而不奉行,心常嬾墮不修善品,不敬於戒話無益言,若盧迦耶典說無後世,如此之書若聽若讀共相親近者,皆得波逸底迦罪。言
佛事者,謂於尊像不勤禮敬,制底香臺不時
掃拭。若見隤落,有力能為而不修補,所應作事懈慢不為。言尊人者,尊及尊類,皆名尊
人。凡到尊處行住坐儀、不高不下、不通肩披
衣、不竪膝蹋足、不直努身、不背面坐、不聞尊
命不應輒坐、不以髀重髀放身傲慢、不令語
時不應輒語、尊人所說不應遮止、有所言教
[013-0602a]
不應違逆,但應默然恭敬而住,不嫉不恚除
罪惡心恒為敬養。若不修敬者,咸得墮罪。弟
子事者,非時非處輒為呵嘖,於小過失不能
容忍,於獎訓事不善開喻,若有疑悔不為除
殄,心無哀愍出麁獷言,不以法食共相攝受,
不存濟拔有惱害心,皆得墮罪。言人主者,謂
是國王、王子,并諸惡佐遣來去等,不用其
言。由此因緣情生不敬、或為殺害作無利益。
言流俗者,於世俗人不相瞻顧,自隨情好以
致譏嫌,不於道路大小便利令俗所呵,亦不
應與俗人違競。若作輕慢心欲惱他者,凡有
所為咸得惡作。若大眾評論作評論想不生
恭敬,有六句,初二墮罪,四皆惡作。


飲酒學處第七十九



佛在室羅伐城給孤獨園,時莎揭多苾芻於
俗人家,得非時漿和酒而飲,遂便大醉委臥
街衢。由受請事,譏嫌煩惱,制斯學處。


「若復苾芻,飲諸酒者,波逸底迦。」


酒者,若以飯麴、或用米粉烝熟釀作。復有雜
酒,謂根皮葉及以花果,少安米麴醞釀成酒。
飲者,謂吞咽也。凡作酒色酒香酒味、或闕一
闕二而飲咽者,能令人醉,皆得墮罪。若不醉
人,飲得惡作。若體非酒而有酒色,飲之無犯。
若用器飲、若手掬飲,乃至酒糟,咸得墮罪。若
噉麴、若噉花果,能令人醉,並得惡作。境想六
句,後二無犯。有說:「非酒酒想,亦得墮罪。」如佛
言曰:「汝諸苾芻依我為師而出家者,不應飲
酒、不與他、不貯畜,乃至不以茅端渧酒置於
口中。」不犯者,若酒被煎煮飲不醉人、若口有
[013-0602b]
病醫令含酒、若酒塗身此皆無犯。若苾芻先
是耽酒人,不得酒時遂便瘦弱者,取造酒物
麴及樹皮,并諸香藥擣簁為末,布帛裹之,
以杖橫繫,懸於新熟酒瓮之內,勿令霑酒。經
一、二宿,以水和攪,時與非時飲皆無犯。又
無犯者,酒變成醋,飲不醉人,澄清見面水解
為淨,以羅濾之,同非時漿,隨意應飲。


非時入聚落不囑苾芻學處第八十



佛在室羅伐城給孤獨園,時鄔陀夷非時入
村,為賊所殺。由入聚落事煩惱同前,制斯
學處。


「若復苾芻,非時入聚落,不囑餘苾芻,除餘緣
故,波逸底迦。」


言非時者,有二種分齊:一、過午;二、明相未出。
言聚落者,俗人所居有街巷處。餘苾芻者,若
無苾芻者無犯。除餘緣者,謂身有病,若寄衣
鉢在村,被火燒舍,須入村看。若命難、淨行
難,並皆無犯。非時非時想疑,波逸底迦;時非
時想疑,得惡作罪;後二無犯。村作村想六句
同前。若住阿蘭若苾芻須入村中、或道由
村過、若路在兩村中間、若乘空入、若無苾芻
囑餘俗人者,無犯。


第九攝頌曰:


「 食明相今知,
 針筒床脚量,
 貯花并坐具,
 瘡雨大師衣。」



食前食後詣餘家學處第八十一



佛在室羅伐城給孤獨園,時鄔波難陀親友
白衣,敬信三寶,於自家中廣設供養,以鄔波
難陀為首,請苾芻眾。時鄔波難陀報親友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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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緣事須向某家,要待我至方可行食。」既
往餘處久待不來,遂令大眾多不得食。由
詣俗家事過限,廢闕煩惱,制斯學處。


「若復苾芻,受食家請,食前食後行詣餘家,不
囑授者,波逸底迦。」


食家請者,謂受俗家請食,若婆羅門及餘俗
家。食前者,謂在中前,不囑授去行過兩家,
便得墮罪。食後者,謂是中後,行過三家亦得
墮罪。若語施主:「我設不來,應與僧食,勿令廢
闕。」若施主不以此人而為先首,去並無罪。


入王宮學處第八十二



佛在室羅伐城給孤獨園,時鄔陀夷有緣,須
詣摩利迦夫人處。侵早入宮,彼臥未起,聞尊
者來遂便驚覺,著常宮內細薄之衣以見尊
者。其事同前,譏嫌待緣煩惱,制斯學處。


「若復苾芻,明相未出,剎帝利灌頂王未藏寶
及寶類,若入過宮門閫者,除餘緣故,波逸
底迦。」


剎帝利者,謂剎帝利種,設非斯種若得灌頂,
亦名剎帝利王。明相未出者,相有三別:一
者青相,謂青色現;二者黃相,謂黃色現;三赤
銅相,謂光如赤銅色。未藏寶者,謂於宮內未
藏其寶。言門閫者,有其三種:一、城門閫;二、王
家門閫;三、內宮門閫。入初二門,得惡作罪;入
內宮門,便得墮罪。除餘緣者,如憍閃毘城王
許瞿師羅舍與國王宮通為一處者,無犯。
教有五種皆不應違。云何為五?一者謂是國王;二、如來大師;三、眾中上座;四、阿遮利
耶;五、鄔波馱耶。
[013-0603a]


未曉未曉想等六句,如上說。若入四天王門、
揭路荼宮,亦得惡作。凡入王宮有十過失:
一者夫人見苾芻笑,王起疑心。二、宮人有
娠便疑苾芻。三、宮中失寶物。四、王有密語聞徹於外。五、太子有損。六、王身有
損。七、黜國相。八、舉大臣。九、數征伐。十、征伐所得王反奪將。如是等事,咸疑苾芻而作指撝,故不應往。


不攝耳聽戒作不知語學處第八十三



佛在室羅伐城給孤獨園,六眾苾芻於半月
說戒經時不用心聽,作如是說:「我今始知是
法是善逝說。」由輕學處事慢法煩惱,制斯
學處。


「若復苾芻,半月半月說戒經時,作如是語:『具
壽!我今始知是法戒經中說。』諸苾芻知是苾
芻,若二、若三同作長淨,況復過此。應語彼言:
『具壽!非不知故得免其罪。汝所犯罪,應如法
說悔。』當勸喻言:『具壽!此法希奇難可逢遇,汝
說戒時不恭敬不住心,不慇重不作意,不一
想不攝耳。』不策念而聽法者,波逸底迦。」


不恭敬者,是總標句。不住心等是別釋句,顯
六過失:謂無信心失、無敬心失、無樂欲失、緣
外境失、心惛沈失、生勞倦失,如其次第而
配屬之。若苾芻已曾再三聞說戒經,於長淨
時作不知語。若由煩惱、或由忘念、若睡眠、若
亂意,隨一一戒不聽聞者,皆得墮罪。若聞苾
芻尼不共學處,作如是語,得惡作罪。若共學
處,便得本罪。若老耄無所識知,依實說者無
犯。長淨之時,應令純熟善誦戒經者為眾誦
[013-0603b]
之。先鳴健稚時,諸苾芻應自憶罪,如法說
悔,然後赴集。


用牙角作針筒學處第八十四



爾時薄伽梵在室羅伐城給孤獨園,時有巧
師名曰達摩,善牙骨作。以自工巧,告諸苾芻:
「若須牙骨作者,我當施手作。」時諸苾芻不知
厭足,終日驅使遣作針筒,無暫停息,遂令家
業終致窮困。由針筒事過分廢闕譏嫌煩惱,
制斯學處。


「若復苾芻,用骨牙角作針筒成者,應打碎,波
逸底迦。」


言針筒者有二種應畜:一筒、二管。言作者,
若自作、若使他作。言打碎者,謂作成入手,應
打碎棄之。若作未成,亦應捨棄。若作成不自
受、或為他作,得惡作罪。若得先成者,受用無
犯。若對苾芻說悔罪時,彼應問曰:「所作針筒
已打碎未?」若不問時,得惡作罪。有四種針筒
應畜:銅、鐵、鍮石及以赤銅。不應用金銀、瑠璃、
頗胝迦寶而作針筒,亦非鏃成揩以雜色。畜
針筒者,應密藏舉。若無慚苾芻及未圓人借
不應與,善能愛護者應與。貯畜針刀恐鐵生
垢,應以蠟布裹之。如作針筒,不應受用令打
碎者,若作自餘違法資具,准此應知。刀子小
印苾芻應畜。刀子有三種:謂上、中、下。其形如
雞曲翎、或如烏曲羽。上者,長六指闊一指、下
者四指,二內名中此並連身鐵弝,若木弝尖直皆不見畜。印有四
種:謂白銅、赤銅、鍮石及木。若僧伽印文應作
造寺主名,上有轉法輪像,隨其大小以為記
驗。若別人印,作骨鎖形、或作髑髏形,見時
[013-0603c]
起念作不淨觀,皆不應用寶作。境想六句可
知。


過量作床學處第八十五



佛在室羅伐城給孤獨園,如世尊說:「不應床
前洗足,若有老病行來疲極,應在床兩頭而
洗,床脚極短亦不應眠。」是時六眾便作大床
脚,長十二肘安梯上下。由床量事。煩惱同前,制斯學處。


「若復苾芻,作大小床,足應高佛八指,除入梐
木。若有過者應截去,波逸底迦。」


斯之事惱下
戒咸同。言作床者,若自作、若使人作。佛八指
者,謂中人一肘。除入梐木者,謂除入梐床
脚木也。應截者,過須截却方為說悔。以寶
裝挍,得惡作罪。凡床脚應平截,若恐損地,
應安承物,謂穀糠袋、或甎木等言中人一肘者,長笏尺一尺五
寸,過此是高床量,用皆得罪


草木綿貯床學處第八十六



佛在室羅伐城給孤獨園,時鄔波難陀以草
木綿貯僧臥床,餘苾芻臥遍身皆白。由臥具事煩惱同前,制斯學處。


「若復苾芻,以草木綿等貯僧床座者,應撤
去,波逸底迦。」


言草木綿者,有其五種:一、草綿;二、木綿;三、劫貝=羯播花【三】【宮】劫貝=羯播花【宋】【元】【明】【宮】劫貝;四、羊毛;五、諸雜絮等劫貝;四、羊毛;五、諸雜絮等。言貯者,謂於床
褥上散布其綿,便用布襌隨時掩覆。若以
[013-0604a]
淨綿及淨布,初作之時得惡作罪,成者波逸
底迦。不淨綿布,得惡作罪。凡苾芻應合用者
名淨,不合用者名不淨。


過量作尼師但那學處第八十七



佛在室羅伐城給孤獨園,因諸苾芻作尼
師但那,不依度量。由衣量事,煩惱同前,
制斯學處。


「若復苾芻,作尼師但那,當應量作。是中量者,
長佛二張手、廣一張手半,長中更增一張手。
若過作者應截去,波逸底迦。」


言長佛二張手者,謂當中人三肘量也。更增
一張手者,謂肘半也。總長四肘半。廣一張手
半者,總廣二肘餘有六指。作尼師但那,應須
割截安葉,用襯臥具,事如廣文。


過量作覆瘡衣學處第八十八



佛在室羅伐城給孤獨園,時諸苾芻多患瘡
疥,世尊聽許畜覆瘡衣。由諸苾芻過量而
作,事惱同前,制斯學處。


「若復苾芻,作覆瘡衣當應量作。是中量者,長
佛四張手、廣二張手。若過作者應截去,波逸
底迦。」


作謂自作及教他作。長佛四張手者,當
中人六肘。廣二張手者,當三肘量。過量得
墮罪;減量守持,得惡作罪。若為他作亦得惡
作。


過量作雨浴衣學處第八十九



佛在室羅伐城給孤獨園,時諸苾芻露身洗
浴,因毘舍佉鹿子母開畜雨衣。由諸苾芻過
量而作,事惱同前,制斯學處。


「若復苾芻,作雨浴衣,當應量作。是中量者,長
[013-0604b]
佛六張手、廣二張手半。若過作者應截去,波
逸底迦。」


作者,或自作、或使人作。量依中人三倍。減量
守持,得惡作罪。


與佛等過量作衣學處第九十



佛在室羅伐城給孤獨園,時鄔波難陀作大
支伐羅縫刺既竟,但披一邊餘聚肩上,詣餘
住處。事惱同前,制斯學處。


「若復苾芻,同佛衣量作衣、或復過者,波逸底
迦。是中佛衣量者,長佛十張手、廣六張手,此
是佛衣量。」


言同佛衣量者,此舉衣量從佛衣量是得罪。
分齊衣者,謂堪守持。長佛十張手者,當中人
十五肘。廣六張手者,當中人九肘。若減此
量作衣,不得本罪。若過五肘已上,皆得惡
作。
《根本薩婆多部律攝》卷第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