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薩婆多部律攝》卷第六
尊者勝友集
三藏法師義淨奉 制譯
一月衣學處第三
爾時薄伽梵在室羅伐城逝多林給孤獨園,
時諸苾芻多畜長衣,或經一月或復過此,廢
修正業,因望滿事煩惱同前,制斯學處。
「若復苾芻,作衣已竟,羯恥那衣復出,得非時
衣,欲須應受,受已當疾成衣,若有望處求令
滿足,若不足者得畜經一月。若過者,泥薩祇
波逸底迦。」
得非時衣者,若五月、一月是謂衣時,異此名
非時。若在時中得衣,不分別無犯。於非時中,
若衣不足更有希望處,應求令足。應受者,合
畜時。有望處者,謂於親友及阿遮利耶等,
或五年會等,我當得衣,或時轉換。若不足者,
[006-0556a]
我欠爾許衣,求令滿足。若苾芻於月一日,得
青黃等色衣,應法滿足而不作衣,復生異望,
更得如是相似之物,我當成衣者。或無希望,
於十日內無犯,至十一日得捨墮罪。若未足
者,得齊一月。若過者,得泥薩祇。若十日內於
所望處情皆斷絕,過十便犯。有二種衣:一、未
用衣,謂是新衣。二、曾用衣,謂於三時隨一時
中已經受用。得此二衣量未滿足,畜過一月
不分別者,得捨墮罪。
使非親尼浣故衣學處第四
佛在室羅伐城給孤獨園,時鄔陀夷苾芻因
精污裙,與故二尼笈多令浣,彼持不淨置女
根內及安口中,為因求事煩惱同前,制斯學
處。
「若復苾芻,使非親苾芻尼浣染打故衣者,
泥薩祇波逸底迦。」
此為除婬染煩惱故,復為廢彼正業,是故因
開親尼為浣。又為防其譏嫌過故,亦為數數
親近女人,令自煩惱轉增盛故,為斯眾過制
斷非親。言非親者,非親族類。言親族者,謂
從七世祖父母已來所有眷屬,咸名親族,異
此非親。言苾芻尼者,謂受近圓非餘下眾。諸
餘學處同此應知。言故衣者,謂曾經著是守
持衣,體應淨法者方犯。若老病無力,或苾
芻尼恭敬尊德情樂為洗,及是門徒,悉皆無
犯。令洗氈褥,得惡作罪。浣者,下至以水一
浸,即名為浣。或泥污令洗染者,乃至一入染
汁打者,下至將手一打一拍,實非親族,為非
親想疑,令浣染打,得捨墮罪。實是親族非親
想疑,令浣染打,咸得惡作。與衣已後尼轉根
[006-0556b]
者,或時歸俗,得方便罪。使非親尼親尼為浣,
亦得惡作。意浣此衣錯浣餘衣者,但得墮罪,
無其捨法。凡見門徒為非不止,由不正教故,
師亦得罪。言無犯者,或三寶衣物、或使親尼、
或時自浣、或師主為浣、或鄔波索迦鄔波斯
迦、或使親尼非親為浣,斯皆無犯。令他浣衣
有四種別:一者不浣;二者微浣;三者善浣;四
者過浣。如是染打同有四別,犯有輕重隨事
應知。有五染色,謂根、皮、葉、花、果。然非法色有
其二別:一謂八種大色。何者是耶?頌曰:
「 紫礦紅藍欝金香,
朱沙大青及紅茜,
黃丹蘇方八大色,
苾芻不應將染衣。」
二謂深緋色及淺緋色。此二種色若為玩好
心著者,皆不清淨,得惡作罪。若有施主生敬
重心,將大色衣持施,苾芻應用餘色壞其大
色,著時無犯。凡著衣服應捨三種心、生五種
心。言三種者:一、喜好玩飾心;二、輕賤受用心;
三、矯覓名稱心,後謂詐著弊衣,欲令他知有
德有行,希招利譽。如是三心皆不應作,但求
壞色,趣得充身,順大師教,進修善品。
言五種心者,一、知量;二、知間隙;三、知思察;四、
知時;五、知數。言知量者,受用衣時知其新舊
量度而用,徐徐緩牽勿使傷損,後求難得。言
知間隙者,不可頻頻常著一衣,臭而疾破,可
間用之。言思察者,心常思察此衣來處極難,
非自臂力、由他施已,作報恩心,受用之時勿
為非法。言知時者,寒熱適時受用合度,若乖
時節自損損他,自損者不益己身,損他者福
不增長。言知數者,十三資具足得資身,多畜
[006-0556c]
貯求長貪廢業。
攝頌曰:
「 知量知間隙,
思察識其時,
知數受用衣,
自他俱利益。」
若衣須洗者,或時自洗、或遣門徒、或近事男、
或近事女、或是可信浣衣之人,勿不用心,令
衣有損。凡洗浣衣有五種利:除臭穢氣、蟣虱
不生、身無瘙癢、能受染色、堪久受用。不洗
衣者,翻成五失。著染色衣亦有五利:順聖形
儀故、令離傲慢故、不受塵垢故、不生蟣虱故、
觸時柔軟易將護故。過分浣衣有五種失:能
令疾破故、不堪苦用故、受用勞心故、無益煩
勞故、障諸善品故。著好染衣亦有五失:自長
憍恣生他嫉心故、令他知是冶容好色故、能
令求時多勞苦故、能障善品事故、過染損衣
用不牢故。若過打時亦有五失,四過同前,五、
過打損衣用不牢故。難陀苾芻過打衣故,佛
言:「受用衣者,不應打不極打。若於施主得極
打衣,有好光色柔壞而用。仍不壞者,或置露
中摩使光失,或可以水灑浸而用,若用僧伽
物亦應如是。」有釋准此,總不聽打。又有釋云:
「若爾,但遮其打,何須云極打耶?」故知遮其過
打,不遮其打。又復遣浣染打,遮非親尼不障
餘者,即知衣有許打之義,如前所說。不依行
者,咸得對說惡作之罪。
取非親尼衣學處第五
佛在室羅伐城給孤獨園,鄔波難陀苾芻從
嗢鉢羅苾芻尼取賊施衣,其事同前譏嫌待緣煩惱,制斯學處。
[006-0557a]
「若復苾芻,從非親苾芻尼取衣者,除貿易,泥
薩祇波逸底迦。」
言非親者,由於非親尼處取衣自濟不顧有
無,若於親處懷顧念心,因制不聽非親處取。
除貿易者、或以衣換,同體別體、或全酬價、或
半價、或少或多、或劣或勝、或相似物,隨衣主
意而貿易之,或觀彼意愍而為受。或為報
恩、或為福德、或供養心,受皆無犯。又設非貿
易作如是心,我當酬直,亦名換=貿【聖】換易換易。若為飾
玩、
若輕慢心、若矯誑意而貿易者,咸得惡作。若
無上下衣者應受。若過受者,便得捨墮。境想
及疑,同前學處。或不對面取、或遣書等取、或
衣不現前,咸得惡作。無犯者,謂求寂女及學
戒女、或施僧伽、或聽妙法情生欽重、或近
圓時所有惠施、或酬價直、或共貿易、或知彼
尼是福德者,彼以衣物置苾芻前:「我有餘衣
現無闕乏,願為受之。」作是言已,捨衣而去。
或親友想、或暫用想,如斯等衣受皆無犯。
從非親居士居士婦乞衣學處第六
佛在室羅伐城給孤獨園時,鄔波難陀善能
說法,諸俗男女深生敬信,有心供養,言許惠
衣。既聞語已,往就其家,即為呪願,強從索
衣因生煩惱,令他不樂長自貪求,其事同前,由過限廢闕、譏嫌煩惱,制斯學處。
「若復苾芻,從非親居士居士婦乞衣,除餘時,
泥薩祇波逸底迦。餘時者,若苾芻奪衣、失衣、
燒衣、吹衣、漂衣,此是時。」
言居士、居士婦者,簡
餘黃門,謂是男子女人,方得重罪;若是不男
[006-0557b]
二根外道之類,但得惡作。言乞者,或自乞、或
使人乞。言奪衣者,謂被賊奪,或他與衣後還
却索。言失衣者,謂失落、或忘處、或蟲鼠齧
傷。言燒衣者,或火燒、或灰汁壞。言吹衣者,謂
風吹去。言漂衣者,謂水漂將。衣價、色、量,三
種不同。價謂直五迦利沙波拏等。色謂青、黃、
赤、白等。量謂五肘等。此中犯者,謂價量滿足,
乞時惡作,得便本罪。於非親想疑等,准上應
說。或現身相、或遣書等、或時減量、或乞經緯、
或取時根轉、或出諂言、或詐欺人、或現異
相、或苦言求覓者,咸得惡作。無犯者,謂失奪
等,或他施衣、或乞衣𦆠得小片物、或乞小片
他與大段、或乞雨衣、或乞蚊幬、或為眾乞、
或從非人傍生趣乞,咸悉無犯。
過量乞衣學處第七
佛在室羅伐城給孤獨園,六眾苾芻數被賊
奪,因斯過分乞上下衣,事惱同前,制斯學
處。
「若復苾芻,奪衣、失衣、燒衣、吹衣、漂衣,從非
親居士、居士婦乞衣。彼多施衣,苾芻若須,應
受上下二衣。若過受者,泥薩祇波逸底迦。」
言施者,謂重重施、慇懃施、真心施、詐心施、勝
心施、劣心施、期心施、隨順施、不順施、自財施、
他財施、共他施、去時施、還時施、瞋心施、喜心
施、串習施、不串施、現相施、自言施、遣他施、
自手施,此等施相,據施主心,有斯差別。隨順
施、詐心施、瞋心施,乞得之時,得惡作罪,餘皆
本罪。言上下衣者,有其二種:一、苾芻上下衣。
上者僧伽胝,橫五肘、竪三肘;下者是裙,橫五
肘竪、二肘。二、俗人上下衣。上者,長十一肘、闊
[006-0557c]
三肘;下者,長七肘、闊二肘。有云:「下者謂裙
及僧脚崎,上者謂三法衣。」若乞苾芻上下
衣、或乞俗人上下衣,各依量,得者無犯。若
過量求者,乞時得惡作;入手,犯捨墮。若乞
俗人上下衣,縱少不足,不應更乞;若更乞者
得罪。若有盈長不須還主。若乞苾芻上下衣,
不足者,應須更乞;若長應還,若不還者得捨
墮罪。
知俗人許與衣就乞學處第八
佛在室羅伐城給孤獨園,時鄔波難陀於俗
人處強索衣價,施主俛仰情不得已,買物與
之,其事同前。過限待緣譏嫌煩惱,制斯學
處。
「若復苾芻,有非親居士、居士婦,共辦衣價,
當買如是清淨衣,與某甲苾芻及時應用。此
苾芻先不受請,因他告知,便詣彼家,作如是
語:『善哉仁者!為我所辦衣價,可買如是清
淨衣及時與我,為好故。』若得衣者,泥薩祇波
逸底迦。」
言衣價者,謂貝齒金銀。買者,非乞得物。言
如是衣者,謂價直五迦利沙波拏,乃至五十
迦利沙波拏、或青色等、或長五肘,乃至五十
肘。言清淨者,謂非駝毛緂等,由體不堪為衣
用故。言及時者,謂順苾芻須用之時、或順苾
芻開畜之時。言先不受請者,未曾言請。言
善哉仁者,即是讚歎勸喻之辭。言為好者,更
求勝大,謂價色及量悉皆精妙。若過量求乞
時,惡作;入手,捨墮。未近圓時已興方便,近圓
之後方始獲財,准前應說。無犯者,若從天等
乞、或乞縷𦆠及小帛片等無犯。
[006-0558a]
勸共作衣學處第九
「若復苾芻,有非親居士、居士婦,各辦衣價,當
買如是清淨衣,與某甲苾芻。此苾芻先不受
請,因他告知,便詣彼家作如是語:『善哉仁
者!為我所辦衣價,可共買如是清淨衣及時
與我,為好故。』若得衣者,泥薩祇波逸底迦。」
此之學處緣罪同前,然由夫婦二人別出衣
價,欲各買上衣持施苾芻,苾芻勸令合作一
衣,以此為異。
過限索衣學處第十
佛在室羅伐城給孤獨園,時王舍城大臣名
勃里沙哥羅,因有商客遂寄衣價與鄔波難
陀。聞已往取,持付餘人,復從強索。彼人
有事須赴眾集,苾芻不許,遂即取價相還。由
去違時,遂乖眾制,被罰六十迦利沙波拏。取不
淨財不護他意致生惱亂,因受不淨財事同前煩惱,制斯學處。
「若復苾芻,若王、若大臣、婆羅門、居士等,遣使
為苾芻送衣價。彼使持衣價至苾芻所白言:
『大德!此物是某甲王、大臣、婆羅門、居士等遣
我送來,大德哀愍為受是。』苾芻語彼使言:
『仁!此衣價我不應受,若得順時淨衣應受。』
彼使白言:『大德!有執事人不?』須衣苾芻言:『有,
若僧淨人、若鄔波索迦,此是苾芻執事人。』彼
使往執事人所,與衣價已語言:『汝可以此衣
價買順時清淨衣與某甲苾芻令其披服。』彼
使善教執事人已,還至苾芻所白言:『大德!所
示執事人我已與衣價,得清淨衣應受。』苾芻
須衣,應往執事人所,若二、若三令彼憶念,告
[006-0558b]
言:『我須衣。』若得者善,若不得者乃至四五六
返,往彼默然隨處而住。若四五六返得衣者
善;若不得衣,過是求得衣者,泥薩祇波逸底
迦。若竟不得衣,是苾芻應隨彼送衣價處,若
自往、若遣可信人往報言:『仁為某甲苾芻送
衣價,彼苾芻竟不得衣,仁應知勿令失此是
時。』」
王者,謂灌頂王。大臣者,謂親輔佐國政。
波羅門者,是貴種。居士者,謂諸貴人。等者,謂
城內外人。言此衣價我不應受者,何謂不應?
謂諸苾芻不應自作,一國之主及半國王等,
亦不受畜金銀寶等,穀粟、米豆、村園、奴婢、牛
羊、車乘,此金銀等僧伽應受,別人不應受。若
田地園囿亦合眾畜,應與寺家淨人及餘俗
人,計分徵課以供僧伽。若使淨人及傭作人
自作田者,所有穀麥菜蔬果實並皆不淨,苾
芻不應食。又銅盤、銅椀、釜鑊、瓮器,咸是僧伽,
非別人畜。若須守護,應差掌器具人,隨時摩
拭勿令黑壞。若僧伽器物分與別人,受用無
犯。若諸苾芻畜私銅器者,得惡作罪。匙及飲
水器、并安鹽盤子、衣鉢、臥具、病藥所須,別人
應畜。言僧伽淨人者,謂寺家淨人。鄔波索
迦者,謂受三歸及五學處。言默然住者,有四
住處,為六詰問。何謂四處?一、厰處;二、舍處;
三、田處;四、店處。厰謂於中作瓦器等,及剃髮
處。舍謂居宅。田謂穀蔗。田中店謂賣貨之
處。言六詰問者,謂掌衣價人見苾芻來,作如
是語:「仁何故來?仁極善來!應坐此座、應食此
餅、應噉此餅、應飲此漿。」苾芻聞已尋聲答
言:「為衣故來。」一一言時,若尋聲疾答,令彼無
[006-0558c]
暇作餘言者,名不圓滿詰問。若緩答時,令他
得作餘語者,名圓滿詰問。言遣可信者,謂
弟子門人。此中犯者,若王臣送衣價來,不
付淨人,自受者,犯捨墮。若三語六默不得
衣時,更欲從索,初便惡作,語得墮罪,得衣犯
捨。有云:「雖自不設方便,餘人為索,信而不遮,
得罪如上。」若執事人報云:「仁今可取衣直。」
苾芻應言:「我已捨訖,宜還本主。」若云:「仁可取
衣,我當語彼。」取時無犯。苾芻不作如是次第
求衣,犯墮。若以不實等事詰彼而索衣價,
及不報主知,皆得惡作。若三處並人過數索,
得衣者,犯捨墮。若三處並非人過數,得衣
者,犯惡作罪。若以人雜非人,總有八句,罪有
輕重具如廣文。
攝頌曰:
「 三處人為一,
三句人各二,
三非人為一,
三句兩非人。
斯皆准義知,
總成於八句,
依教成非犯,
過索罪便生。」
若苾芻從人乞衣價時,得惡作,得便捨墮。若
從非人或龍乞衣價時,得惡作,得便犯捨。若
遣使書印乞衣價時,得惡作,得亦犯捨。若
有俗人為苾芻以衣價寄外道及非人,如是
乃至更互相望等,若過索時得惡作,得便捨
墮。無犯者皆依數求得、或善方便而從索得。
若索衣價時應作如是語:「先所與物可見相
還,我今衣服現有闕少。」
攝頌曰:
「 高世耶純黑,
分六尼師但,
[006-0559a]
擔毛浣金銀,
納質并賣買。」
用野蠶絲作敷具學處第十一
佛在室羅伐城給孤獨園,時諸苾芻用高世
耶繭絲而為敷具,殺諸生命,增長貪求,廢
自善品,損他正信。由臥具事過分廢闕,譏嫌待緣煩惱,制斯學處。
「若復苾芻,用新高世耶
絲綿作敷具者,泥薩祇波逸底迦。」
言新者,有二種新:一謂新造,二謂新得。此據
新造高世耶者,謂純高世耶蠶絲。言敷具者,
謂是臥褥。此有二種:一者貯褥;二者扞成。
此敷具言,二種皆取。下之三戒,咸據扞成。
作者,一、自作;二、使人作。為求好故、為堅牢故、
為換易故,若一繭或小團、或大聚、或披或擘、
或以弓彈乃至未成,但得輕罪,竟得捨墮。高
世耶高世耶想疑,得捨墮罪。非高世耶作高
世耶想疑,得墮,不應捨。於高世耶非高世耶
想無犯。若作未成而捨棄、若為他、若兩人共
作、若毛、若麻紵、若不淨物而和雜者,自作使
人,咸得輕罪。無犯者,若得已成、或他已用、或
修故物、或他施高世耶衣、或施高世耶絲令
他為織、或於其處高世耶絲綿易得者無犯。
或他告言:「我為仁作高世耶衣。」意欲得故默
而不止,遂貪心故,得惡作罪。
用純黑羊毛作敷具學處第十二
佛在室羅伐城給孤獨園,時諸苾芻多求黑
羊毛作新敷具。由愛上色復求細軟,廢業
長貪遮無益故。事惱同前,制斯學處。
「若復苾芻,用純黑羊毛作新敷具者,泥薩祇
波逸底迦。」
[006-0559b]
言純黑羊毛者,有四種色:一、性黑;二、性青;三、
泥染;四、尨色。言新者,謂是新作於純黑色、若
片、若團、若聚、或披、或擘、或以弓彈,乃至未成,
但得惡作,成得捨墮,餘並同前。
過分數作敷具學處第十三
「若復苾芻,作新羊毛敷具,應用二分純黑、第
三分白、第四分麁。若苾芻不用二分純黑、第
三分白、第四分麁,作新敷具者,泥薩祇波逸
底迦。」
緣等同前。言第三分白者,謂是脇邊、項邊及
脊上毛。言第四分麁者,謂頭足、腹毛,由頭足
腹是行動處,毛麁惡故。言不用者,不依兩數
便得本罪。無犯者,若作十斤毛褥,五斤純黑、
二斤半白、二斤半麁,若更增減,准此而說。凡
欲作褥,應分其毛以為四分:兩分黑、一分白、
一分麁。黑中分兩,三四義成。隨作褥時,於後
二分,或減一兩乃至半兩,或用純黑,已興
方便,得惡作罪,成得捨墮。此中犯者,據用黑
毛,由難求故。若後二分用作褥時,隨意少多
無犯。若不為已、或得先成、或黑者易得餘
者難求,斤數減增,並成無犯。
減六年作新敷具學處第十四
緣等同前,遮不用故愛新好者,制斯學處。
「若
復苾芻,作新敷具,縱心不樂應六年持,若減
六年,不捨故更作新者,除得眾法,泥薩祇波
逸底迦。」
言六年持者,縱不樂畜亦須年滿,如於此年
造一褥、或於此年復造一褥,乃至第五年造
一褥。若初造第二褥時,得惡作罪,成得捨
[006-0559c]
墮。其第一褥體非是犯,若第六年更造新者,
若捨前作後、或為他作者無犯。或已興方便,
後便還俗,重受近圓,更復修造;或先轉根後
還依舊,重造成者得惡作罪;或減六年作新
褥者,眾應與法、或眾往觀,應須三請。不應隨
彼樂欲便即與法。或持褥來至眾中,若長應
截;若短若狹應更裨補;若薄應更毛帖;若
全壞不堪料理者,應作白二與其別褥。
作新尼師但那不用故帖學處第十五
佛在室羅伐城給孤獨園,時有年老苾芻,為
造尼師但那,於北方商人邊乞得五百張大
㲲,故尼師但那悉皆棄捨。世尊見已,令更
料理,為欲遮其輕賤心故,事惱同前,制斯
學處。
「若復苾芻,作新尼師但那,應取故者堅
處縱廣佛一張手,帖新者上,為壞色故。若苾
芻作新尼師但那,不以故者帖新者上為壞
色故,泥薩祇波逸底迦。」
尼師但那者,謂襯臥具。縱廣者,正方也。應取故者,謂故敷具。
若無全者,應合集故物而帖。言佛張手者,中
人三張手為佛一張手,當一肘半。帖為壞色
者,是堅牢義,由其重帖遂令受用,久堅牢故。
若以故帖新,於佛張手或減一指、或減半指,
此不成帖,得捨墮罪。若有故者作有故想疑,
並如上說。或忘故者、或復全壞不堪補治,但
有新成者無犯。作尼師但那法應兩重作、或
青或泥、或赤色,諸雜彩色並不應作,可疊為
三分,在下一分截斷作葉,與三衣葉同於
四邊帖緣,不依者,得惡作罪。
自擔羊毛過三踰膳那學處第十六
佛在室羅伐城給孤獨園,時六眾苾芻往泥
波羅國,於彼道中遇毛車軸折,便從乞求多
得羊毛,自擔而去。因道行事煩惱同前,制
斯學處。
「若復苾芻,行路中得羊毛,欲須應取。若無人
持,得自持至三踰膳那。若過者,泥薩祇波逸
底迦。」
行路中者,謂險路中。言得者,從他乞得。言須
者,謂有所用隨意應取。無人持者,謂無淨人。
此中犯者,謂七極微成一微塵,此七成水塵,
此七成金塵,此七成兔毛塵,此七成羊毛
塵,此七成牛毛塵,此七成隙遊塵,此七成
蟣、此七成虱,此七成[麩-夫+廣]麥,此七成一指,二
十四指成一肘,四肘成一弓,五百弓為一拘
盧舍,齊此名為阿蘭若處。若苾芻於無村處,
自負羊毛隨路而行,若過三踰膳那,得捨墮
罪。若路有村者,或經七村,一一村間有一拘
盧舍,若苾芻經此村間而行者,半村惡作,過
村捨墮。村間之路若半拘盧舍,亦得惡作,滿
拘盧舍,得捨墮罪。乘空持去者,得惡作罪。
若為作帽富羅、或腰條立播密而持去者,無
犯。凡諸苾芻不應負擔。
使非親尼治羊毛學處第十七
佛在室羅伐城給孤獨園,時鄔波難陀令大
世主瞿答彌治理羊毛,因廢正修,為因求事煩惱同前,制斯學處。
「若復苾芻,使非親苾芻
尼浣染擘羊毛者,泥薩祇波逸底迦。」
浣者,下至以水一漬。染者,下至一入染汁。
擘者,下至擘一片。於非親尼令浣染等,境想
[006-0560b]
同上。若遣書令作、若為他、為三寶、或兩人共
作、若不淨毛,咸得惡作。餘皆同上浣故衣戒
說。
捉金銀等學處第十八
佛在王舍城竹林園中,時諸苾芻捉金寶等,
眾人議曰:「若釋迦子得捉金銀等者,世五欲
樂何不受之?」佛言:「若苾芻須薪草等應求薪
草,不應因此遂求金等。」復於室羅伐城,時六
眾苾芻自捉金等、或令他捉,俗人外道因起
譏嫌,為受不淨財事煩惱同前,制斯學處。
「若復苾芻,自手捉金銀錢等、若教他捉,泥薩
祇波逸底迦。」
言苾芻自手者,謂自執捉。教他者,謂使人捉。
言金銀等者,謂金銀、或貝齒或諸錢。
此中犯者,若他人物、或受他寄金銀等物及
諸錢貝、或復拾遺,但得墮罪,而不應捨。若
得己物不為淨法,自捉使人皆捨墮罪。他施
金等已作心受,若自若他未捉觸時,咸非本
罪。若教他取時,有十八種,咸成其犯,謂告彼
云:
「 「汝取此物,
汝於此取,
汝取此爾許。
汝將此物,
汝於此將,
汝將此爾許。
汝安此物,
汝於此安,
汝安此爾許。」」
此之九句皆是對面教。於此三三,各初、中、後,
據物器數,如次應知。又有三三種,據不對面
教,謂於前九改此為彼,即為九句,合成十八。
於可得處使他取時,得惡作罪,捉便本罪。若
不可得處,二皆惡作。金銀等物,若成不成,觸
皆捨墮。若非通用錢、或缺或廢、或少分似,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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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惡作。若於水陸得遺墮物,應置顯處,隨
識者應取。無主伏藏應取,於三寶中隨利益
處用。若得有主伏藏,當告主知,應問記驗,與
相當者還之。如不相當,亦入三寶中用。若輕
慢心而捉者,亦得惡作。若金作金想疑,皆
犯捨墮。非金作金想,得墮。無捨疑,便惡作。若
金非金作非金想,無犯。銀等同此。此據自物,
得捨墮。若他物自捉,得墮無捨。若鍮石、銅
鐵、鉛錫,捉時無犯。若被賊盜錢寶等物,自奪
取時無犯。聞有難事將欲至時,無淨人可得,
若僧伽物、若窣覩波物、若法物,應自掘坑密
藏舉已當去。若後時來應自出取;無難為者,
咸得本罪。若坐夏時安居,施主持衣價與苾
芻眾,即作委寄此施主心,而受取之。諸苾
芻應求信敬人、若寺家淨人、若鄔波索迦為
淨施主。苾芻若得金等物時,作施主物想,執
捉無犯。縱相去遠得不淨物,遙作施主物心
持之,乃至施主命存以來,並皆無犯。若無
施主可得者,應持金銀等物,對一苾芻隨住
隨立,作如是說:「具壽存念!我苾芻某甲得此
不淨財,當持此不淨財,換取淨財。」如是再三
應自持舉、或令人舉。若苾芻於行路中,得金
銀等,為道糧故,應自持去、或令淨人等及求
寂持去。應知求寂於金銀等,但制自畜,不遮
執捉。
出息求利學處第十九
佛在室羅伐城給孤獨園,鄔波難陀共外道
交易,以已麁緂換他細緂,事惱同前,制斯
學處。
「若復苾芻,種種出納求利者,泥薩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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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底迦。」
言種種者,謂作多種經求方便出納。息利
者,謂以錢等而規其利、或以金銀真珠貝玉、
及諸縷線、貯聚穀麥、驅馳車馬,為求利故,
或以成物博未成物。應作四句,未獲之時得
惡作罪,得便捨墮。出物生利亦皆同犯。若
他將苾芻物為生利時,苾芻貪利默而不止,
得利之時得根本罪。自餘境想、或為他、或轉
根,如斯等句准前應說。若為三寶出納、或施
主作無盡藏,設有馳求並成非犯。然此等物
出利之時,應一倍納質求好保證,明作契,書
年終之日,應告上座及授事人皆使同知,
或復告彼信心鄔波索迦。若苾芻出息得利
欲捨之時,若是苾芻所應畜財,捨與可信苾
芻。若不淨財,捨與信心俗人。此謂作法,非是
未施。若不還者,應就強索,不可唐捐。
賣買學處第二十
佛在室羅伐城給孤獨園,因六眾苾芻種種
賣買,事惱同前,制斯學處。
「若復苾芻,種種賣買者,泥薩祇波逸底迦。」
言
種種者,謂作多種販賣,或賤處賤時多聚財
貨、貴時貴處轉賣規求,或瞻相時宜預知豐
儉,乘時射利以求活命。言賣買者,謂劫貝、縷
線、芻摩白㲲、酥油、糖蜜、米豆、稻麻、銅鐵、金
銀、真珠、貝玉,及諸錢貨此等諸物。買時為利,
買得輕罪。賣無利心者,無犯。若翻前,初無犯,
後得捨墮罪。俱有利心,初輕後重;俱無,非犯。
有云:「初為利買即得重罪,後賣獲利方為捨
悔。」此賣買財准前應捨,境想輕重類可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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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賣買時不依實說、或以為濫斗秤欺誑
於他,得妄語罪。獲物之時,便犯盜罪。凡持財
物欲賣買時,先須定意無求利心,隨處獲利
悉皆無犯。若諸苾芻設為三衣,不應規利而
作販賣。又於俗人作市易處,不應自酬價直,
應令敬信俗人、或使求寂為買無犯。若無此
者應自酬直,或二、或三而還其價,不應過此
共為高下。若現前眾物欲賣之時,上座應先
為作本價,不可因斯即便唱斷。應取末後價
極高者,方可與之。實不欲買妄增他價,得惡
作罪。唱得衣時未還價直,即便著者,得惡作
罪。若施主信心持妻子施,應還問彼此欲如
何?若言:「唱賣,我當酬直。」者,隨施主意應賣,苾
芻不應增價,若增價者得惡作罪;然亦不應
問其價直,隨彼施主與價而受。若父母信心
持小童子施苾芻者,應為受取。若彼却索應
還;若酬價者,任彼多少取亦無犯。此小童子
在苾芻邊,以袈裟片而繫于頸,隨時濟養,
後時長大,念欲報恩者持物來,施隨意應
受。
《根本薩婆多部律攝》卷第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