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n0077 顯揚聖教論-唐-無著菩薩 (master)



《顯揚聖教論》卷第十五


無著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成苦品第五



如是成立無常相已。云何成立苦相。頌曰。


「 生為欲離因
 滅生和合欲
 倒無倒厭離
 彼因為苦相」



論曰。若法生時為遠離欲因。若法滅時為和
合欲因。若不了知是顛倒因。若善通達是無
倒因。於一切時生厭離欲。如是應知是苦通
相。復次頌曰。


「 依三受差別
 建立三苦相
 故說一切受
 體性皆是苦」



論曰。由依三受相差別故建立三苦相。謂苦
苦相壞苦相行苦相。由此相故佛說諸受皆
名為苦。謂於苦受及順苦受處法。當知建立
最初苦相。於樂受及順樂受處法。當知建立
[015-0551b]
第二苦相。於不苦不樂受及順此受處法。當
知建立第三苦相。由不了知此第三相能為
常等顛倒生因。若能了知為無常等無倒生
因。及能發起涅槃樂欲。又由了知不了知第
三苦故。於前二苦亦了不了應知。


復次前二苦相世間共成。第三苦相不共成
立。今當成立諸行性。是行苦。頌曰。


「 當知行性苦
 皆麁重隨故
 樂捨不應理
 同無解脫過」



論曰。諸行性樂及性是捨不應道理。何以故。
於一切位麁重所隨故。是故諸行體性是苦。
若不爾如其次第於彼性樂及不苦不樂樂欲
應無。應無苦及不苦不樂覺應無苦樂覺。問
汝亦同然若唯一行苦性者應無樂及不苦不
樂覺。答由不了故謂有。問我亦同然由不了
故謂有。答不然。無解脫過故。若於性樂及不
苦不樂諸行了知。是苦名苦諦現觀。由此次
第乃至證得究竟解脫。若不了故。謂為苦者
即是顛倒。不應能證究竟寂滅。復次頌曰。


「 利深等障礙
 依進住乘空
 執著性下劣
 顛倒及染污」



論曰。又諸行性苦少苦加之苦相猛利。樂等
不爾。又苦相深重難為對治。樂等不爾。又苦
相平等遍一切處。乃至證得廣大法者。亦被
損惱又執常樂我淨。名為顛倒能障聖法。又
執樂等。能為貪等大小諸惑所依止處。又苦
等行能引勝進上地功德。又復久處住等威
儀即生大苦不可堪忍。又執空者亦大苦隨
逐。又執著樂者其性下劣。又於諸行執計為
[015-0551c]
樂顛倒所攝。又緣世樂所起樂欲多是染污。
是故諸行皆性是苦。復次頌曰。


「 如癰疥癩等
 三受之所依
 彼能發三觸
 取樂等隨轉」



論曰。諸行性苦當知猶如癰疥癩等三受所
依。何以故。世間癰疥癩等能發隨順苦樂捨
等三種觸故。由依此觸世間有情取為苦樂
不苦不樂。如是於諸性苦諸行發起三觸。由
此觸故樂等受轉。此若無者。諸受不轉。如是
顯示苦相立宗及因喻已。復何因緣建立諸
行。唯有三苦不多不少。頌曰。


「 自相自分別
 不安隱苦性
 五十五應知
 三苦之所攝」



論曰。由苦自性唯有三種。一由自相故。謂苦
苦性。二由自分別故。謂壞苦性。若無分別雖
有變壞已解脫者苦不生故。三由不安隱故。
謂行苦性。煩惱麁重等所隨逐故。如是三苦
差別復有五十五種應知。云何五十五種。頌
曰。


「 界緣身等趣
 種類諦三世
 時命品異故
 引眾苦差別」



論曰。界差別故有三苦。謂欲界繫色界繫無
色界繫。緣差別故有六種苦。謂欲根本苦。愚
癡報苦。先業緣苦。現因緣苦。淨業緣苦。不
淨業緣苦。身差別故有四種苦。謂受重擔等
苦。位變壞苦。麁重苦。死生苦。趣差別故有五
種苦。謂那落迦苦。乃至天趣苦。種類差別故
有五種苦。謂逼惱苦。匱乏苦。大乖違苦。愛
變壞苦。麁重苦。諦差別故有八種苦。謂生苦
[015-0552a]
老苦病苦死苦。怨憎會苦。愛別離苦。求不得
苦。五取蘊苦。世緣差別故有九種苦。謂過
去苦。因過去未來現在緣所生。如是未來現
在苦亦爾。時差別故有四種苦。謂時節變異
苦飢苦渴苦威儀屈伸入息出息閉目開目等
所引苦。養命差別故有四種苦。謂所求無厭
足苦。追求苦。守護苦。不自在苦。品差別故有
七種苦。一損減苦。謂在家品。二增益苦。謂出
家品。三憂惱苦。四離有苦。又依善說法律。出
家者有三種苦。一愚癡苦。謂希望未來追味
過去故。二嫉妬苦。三不勝他苦。依惡說法
律。出家者亦有三苦。一愚癡苦。謂於所知法
顛倒執故。二嫉妬苦。謂於佛及佛弟子所得
名利心不忍故。三他所勝苦。謂為名利故起
諍論時墮負處故。頌曰。


「 未離欲色等
 三種地應知
 欲界一切種
 色無色除二」



論曰。如是五十五種苦三地所攝。一未離欲
地。謂欲界所繫。二已離欲地。謂色界所繫。
三離欲色地。謂無色界繫。即此三種如其次
第立三種苦。謂上中下。又欲界中具一切種
苦。色無色界中無二種苦。所謂苦苦壞苦所
攝二。及欲根本苦愚癡報苦所攝二。然有餘
苦。頌曰。


「 世俗有二種
 勝義謂遍行
 二緣通上地
 當知無現染」



論曰。如是諸苦略有二種。謂世俗勝義別故。
世俗諦所攝苦有二種。謂苦苦及壞苦。勝義
諦所攝有一種謂行苦。此亦名遍行苦。遍至
[015-0552b]
欲等三界故。欲界上地有二緣所生苦。謂有
先業緣苦。無現在因緣苦。有淨緣苦。無不淨
緣苦頌曰。


「 非無色重擔
 遍行天麁重
 及諦最後邊
 餘七上隨縛」



論曰。無色界中無身重擔苦有天趣苦。麁重
苦。諦最後邊諸取蘊苦。此通欲等三界故名
遍行苦。餘生等七苦欲界所攝。上地雖有隨
縛復可退還故。然無苦自體。頌曰。


「 當知生等苦
 各五種差別
 苦麁重相應
 三苦所依止」



論曰。生等七苦當知一一各有五種。謂苦相
應故。麁重相應故。及三苦所依止故。生者。為
老等苦所依。煩惱所依。不可樂欲行壞所依。
老者色衰退等所依。病者。習所不欲所依。不
習所欲所依。順死大種乖違所依。死者。自體
別離所依。財寶別離所依。所愛離別怨憎合
會苦之所依。怨憎會等三苦身逼迫所依。心
逼迫所依。及彼所作衰損所依。頌曰。


「 最後與最後
 各四苦所依
 謂生生根本
 及苦性變壞」



論曰。於八苦中最後所攝諸取蘊苦。及三苦
中最後行苦。各為四苦所依故苦。一生苦所
依。二生根本苦所依。三苦自性苦所依。四變
壞苦所依。頌曰。


「 三世之所攝
 二緣苦非上
 所說餘諸苦
 皆欲界應知」



論曰。欲界上地三世苦中。當知無有去來緣
苦。何以故。非於上地緣過去未來虛妄分別
[015-0552c]
生諸苦故。唯有現緣麁重所隨。除上所說。所
餘諸苦當知唯在欲界所繫。


復次何因緣故。於實有苦境諸愚癡轉。頌曰。


「 失念無功用
 亂不正思惟
 不正了愚癡
 及由放逸等」



論曰。於苦愚癡由五種因。及由前所說放逸
等法五種因者。一於過去苦念忘失故。二於
未來苦不作功用推求故。三於現在苦起四
倒亂故。四由不正思惟於麁重苦計為我故。
五由不正了於諸性苦不了知故。復次由四
種因起念忘失。頌曰。


「 昧故羸劣故
 及起放逸故
 相續斷絕故
 忘念轉應知」



論曰。昧故者。謂愚昧種類。羸劣者。謂於死
等位。放逸者。謂於境耽著。相續斷絕者。謂於
餘生前眾同分相續斷故。復次由四種因無
功用轉。頌曰。


「 昧故放逸故
 保重現法故
 不信當苦故
 無功用發趣」



論曰。昧及放逸已如前說。保重現法者。由彼
保重現在法故。於未來苦不作功用。不信當
苦者。由不信有未來苦故。不作功用。復次由
四種因起四顛倒。頌曰。


「 相似相續轉
 對治妄分別
 串習總取故
 起四種顛倒」



論曰。以見相似相續轉故起於常倒。對治分
別故起於樂倒。妄分別樂為苦對治故由串
習故起於淨倒。由總執故起於我倒。復次於
苦愚癡由不了別五因故起。何等為五。頌曰。
[015-0553a]


「 界別緣起別
 位別次第別
 及相續差別
 當知各多種」



論曰。界差別有三種苦。謂欲界色界無色界。
緣差別有七種苦。一福緣。二非福緣。此二在
欲界。三不動緣。在色無色界。四纏隨眠緣。謂
異生者。五隨眠緣。謂見諦者。六有行緣。謂
非菩薩。七智行緣。謂諸菩薩。位差別有十二
種苦。一純樂俱。謂諸天。二純苦俱。謂那洛
迦。及鬼傍生一分。三雜苦樂俱。謂人及鬼傍
生一分。四不苦不樂俱。謂從第四靜慮乃至
有頂。五不淨淨處。謂欲界中無難生處。六淨
不淨處。謂色無色界中諸異生者。七淨淨處。
謂色無色界中諸見諦者。八不淨不淨處。謂
欲界中有難生處及四種入胎苦。一不正知
入母胎不正知住不正知出。二正知入母胎
不正知住不正知出。三正知入母胎正知而
住不正知出。四正知入母胎正知而住正知
而出。次第差別有十二種苦。謂依十二支緣
起次第相續。差別有無量種有情相續無邊
差別故。復次於一切苦能遍了知。當知有十
八種。何等是耶。頌曰。


「 信解與思擇
 不亂心厭離
 見修及究竟
 又如前十一」



論曰。一信解遍智。謂聞所生智。二思擇遍智。
謂思所生智。三不散亂遍智。謂世間修所生
智。四厭心攝遍智。謂煖等順決擇分智。由此
智觀自心相總厭離轉故。五見道遍智。謂依
止見道智。六修道遍智。謂依止修道智。七究
竟道遍智。謂無學道所攝智。及如前所說十
[015-0553b]
一種智。一不善清淨世俗智。二善清淨世俗
智。三勝義智。四不善清淨相有分別智。五善
清淨相有分別智。六善清淨相無分別智。七
成所作前行智。八成所作智。九成所作後智。
十聲聞智。十一菩薩智。如是總為十八種如
實了知苦遍智。復次如是遍智為盡眾苦。由
何遍智盡何等苦。頌曰。


「 纏疑不樂離
 沈惡趣餘趣
 下劣行所起
 遍獨眾苦盡」



論曰。信解遍智能滅纏苦。思擇遍智能滅疑
苦。不散亂遍智能滅不樂遠離苦。厭心攝遍
智能滅惛沈苦。見道遍智能滅惡趣苦。修道
遍智能滅餘趣苦。究竟道遍智能滅下劣行
所起苦。謂除樂速通行。所餘諸行皆名下劣
應知。菩薩遍智遍滅一切自他諸苦。聲聞遍
智獨滅自苦應知。


《顯揚聖教論》成空品第六



如是已成立苦相。云何成立空相。當知空相
有三種。一自相。二甚深相。三差別相。


云何自相。頌曰。


「 若於此無有
 及此餘所有
 隨二種道理
 說空相無二」



論曰。空自相者。非定有無非定有者。謂於諸
行中眾生自性及法自性畢竟無所有故。非
定無者。謂於此中眾生無我及法無我有實
性故。隨二種道理者。謂即於此中無二種我
道理。及有二種無我道理。隨此二種故說空
性無有二相。一非有相。二我無故。二非無
相。二無我有故。何以故。此二我無即是二無
[015-0553c]
我有。此二無我有即是二我無故。是故空性
非定有相非定無相。云何甚深相。頌曰。


「 甚深相應知
 取捨無增減」



論曰。隨前所說無二道理。雖捨諸法而無所
減。雖取諸法而無所增。無取無捨無增無減。
是甚深空相。云何差別相。頌曰。


「 差別有眾多
 如彼彼宣說」



論曰。即此空性薄伽梵於處處經中顯示多
種差別。謂勝義空內空外空如是等今且分
別。勝義空以勝義故空無所有故名勝義空。
此顯四種義。何者為四。一離我因義。二離我
相義。三離無因義。四離非自業得義。由六處
生時不從我來亦不聚集依止於我。如是名
為離我因義。若執六處以我為因應無分別
五趣別異。又由六處本無今有。有已散滅故
離我相。以如是相非我有故。又由有業為因
異熟生起都無作者亦無有情捨續諸蘊。如
是名為離無因義。又由於有分法假立有情
相續一類流至現在異熟法上非異相續。是
故名為離非自業得義。復次云何應知補特
伽羅我無所有。若有我者為即蘊相為住蘊
中為住餘處為非蘊相。頌曰。


「 唯假過失故
 蘊無我過故
 我無身過故
 三我不應理」



論曰。若所計我即是蘊相應唯是假違。汝自
宗故成過失。以即於諸蘊假立我故。若離諸
蘊住餘處者。我應無蘊。是亦有過。於諸蘊
中無有我故。若非蘊相者。所計之我有無身
過。無身之我不應理故。是故三種不應道理。
[015-0554a]
復次若計實我住諸蘊中。是亦不然。何以故。
頌曰。


「 如主火明空
 形異依他過
 無常無業用
 非因非有我」



論曰。所計實我住諸蘊中。為如主住舍為如
火在薪。為如明依燈。為如虛空處種種物。如
是一切皆不應理。何以故。有五種過失故。何
者為五。若如主住舍中者。形段應異舍主與
舍形貌異故。若如火在薪者。有依他過。火依
薪力不自在故。若如明依燈者。有無常過。隨
燈有無明起滅故。又前二種亦有無常過失。
不見舍主有常住者。舍雖久住而彼舍主或
往餘處或死滅故。火隨薪力有無不定無常
性故。若如虛空者。應有業用顯然過失。虛空
業用顯然可得。謂去來等業無障礙故。我即
不爾。故成過失。又所計我與果為因亦不可
得。何以故。無我外物諸種子等與果為因亦
可得故。是故計我住諸蘊中與果為因。不應
道理。亦無所計實我體性。問若唯有蘊無別
我者誰見誰聞。乃至誰能了別。答若見聞等
即是我體。或是我業。或是我具。執我以為見
聞者等。皆不應理。何以故。頌曰。


「 我唯應是假
 譬喻不可得
 七喻妄分別
 無見者等三」



論曰。若汝執我即是見等。又名見者。乃至了
別者。所計之我唯應是假。即於見等法上假
立我故。若執見等是業是具。此亦不然。無譬
喻故。雖妄分別七種譬喻。然有多過。是故三
種皆不應理。云何多過。頌曰。
[015-0554b]


「 若如種無常
 作者應成假
 如成就神通
 應世俗自在」



論曰。若汝計我於見聞等業如種於芽者。我
應無常。種非常故。若汝計我於見聞業等如
陶師於器者。我應是假。何以故。世間現見假
名士夫有造器用。不見餘故。若汝計我於見
等業猶如世間有神通者。能起變化。即應同
彼世俗假立及自在過。何以故。離假者外餘
成神通者所不見故。又復現見成神通者。於
變化事隨意自在。我於見等不假異緣。應得
自在。復次頌曰。


「 我如地如空
 應無常無性
 應如二無作
 分明業可得」



論曰。若汝計我於見等業猶如大地能持萬
物者。我應無常。地非常故。若如虛空無
障礙故容所作業。我亦如是容見等業者。我
應無體。猶如虛空唯色無體是虛空故。又如
大地虛空於任持等無動作用。我亦如是於
彼見等應無作用。既無作用執見者等。不應
道理。又大地虛空任持無障二種功能分明
可得。我於見等諸所作業無別可得。故不應
理。復次若執見等是我具者。是亦不然。何以
故。頌曰。


「 能燒及能斷
 唯火等所作
 我於見等具
 非如刀火等」



論曰。若汝計我執見等具能見能聞乃至了
別。如人執火能燒。執刀能斷者。不應道理。何
以故。世間現見離能執人。火自能燒刀自能
割。見等亦爾。雖無有我亦應自有見等作用。
[015-0554c]
而汝不許故此非喻。又復世間諸蘊共合假
想立為我人眾生執持鎌等能刈能斷無別
實我故此非喻。復次頌曰。


「 如光能照用
 離光無異體
 是故於內外
 空無我義成」



論曰。現見世間即於光體有能照用。說為照
者。離光體外無別照者。如是眼等有見等用。
說為見者。乃至了別者無別見者等。是故內
外諸法等無有我。問若實無我云何世間有
染有淨。答染淨諸法從因緣生不由實我。何
以故。頌曰。


「 如世間外物
 離我有損益
 內雖無實我
 染淨義應成」



論曰。如世外物雖無有我而有種種災橫順
益事業成就。如是內法雖無有我而有種種
染淨義成。是故無過。復次若無我者。誰受果
報誰能作業誰脫眾苦。頌曰。


「 位思煩惱分
 無常變異故
 我常無轉易
 受作脫應無」



論曰。汝所計我於苦樂等位善惡等思。貪等
煩惱一切時分常無變異。無變異故受者作
者及解脫者。皆不應理。如前已說。雖無實我
而有世俗假者三時變異。受者作者及解脫
者。時分差別皆得成就。復次若無我者誰轉
誰還。頌曰。


「 法性從緣生
 展轉現相續
 有因而不住
 變異故名轉
 如身牙河燈
 有種種作用
 我常無變異
 轉還不應理」


[015-0555a]


論曰。不由有我而有轉還。何以故。現見轉者
必有生相。前後相續展轉不斷。恒現在前顯
了可見。有因不住而復變異。說名流轉。相續
斷絕。說名還滅。猶如身牙河燈有往來等種
種作用及有還滅。非汝所計常無變我有流
轉用。流轉尚無。何況還滅。復次若唯諸行無
有我者。世間現見彼彼有情。若名若想差別
應無。頌曰。


「 依我起名想
 見二種過失
 是故遍一切
 實我性都無」



論曰。不由名想實我得成。何以故。見二種過
失故。若世間人於實我上起佛救等種種名
想者。於身等法彼解應無。若於身等起名想
者。不應說我有諸作用。所以者何。世間現見
起諸言說。謂佛友能見德友能聞等。又見二
種過失者。若執我見體性是善。任運現前能
生染法。不應道理。若是染污能證實我。不
應道理。又計我者。執取我時為我能執。為見
能執。若言我執我者。不應世間執我之人有
起疑惑。謂為有為無為是何等。何以故。現見
我故。若言見執我者。汝今不應說我能取。由
如是等種種過失。是故世間無真實我。復次
若爾何故於正法中建立名想種種差別。頌
曰。


「 為言說易故
 隨順世間故
 斷除怖畏故
 顯德失二故」



論曰。雖無實我而立有情名想別者有四種
因。一為令言說易故。二順世間故。三令初學
者離怖畏故。四為顯自他功德過失有差別
[015-0555b]
故。復次若無我者。世間不應纔見形相率爾
便起有情之覺。又亦不應思覺為先起諸作
業。頌曰。


「 率爾覺亂起
 世間現可得
 覺為先作業
 有十種過失」



論曰。率爾生覺非證我因。何以故。錯亂覺心
率爾而起現可得故。如於女身起男子覺。於
男子身起女人覺。杌起人覺。人起杌覺。又汝
計我思覺為先起諸作業有十種過。何等為
十。頌曰。


「 覺我因功用
 自在等各二
 有因及無因
 當知十種過」



論曰。若汝執覺為因起諸作業。是即非我能
起諸業。若我為因思覺非因。是則應無思覺
為先起諸作業。又若汝執以我為因能起作
業。即應常起一切作業。若我非因是即我無
所作。又若汝執有餘因法能為因故起諸作
業。即所計我無所造作。若更無因即應常起
一切作業。又若汝執由內功用能有所作。此
亦如前有二種過失。又若汝執我於作業得
自在者。即應常作一切所愛不作不愛。若不
自在即非我相。如是已說空相及成立。今當
顯示觀空真智所治薩迦耶見差別。頌曰。


「 不審決遍行
 增益及無事
 於事怖妄見
 譬喻五應知」



論曰。薩迦耶見當知五種。一不審事見。如於
繩見蛇。二遍行見。謂染污意相應妄有身見。
於一切時常隨行故。如於夢中見所受用。所
以者何。猶如貧者。於睡夢中自見受用可愛
[015-0555c]
境界。如是愚夫未起真如正覺已來。常起妄
計我見隨逐。三增益事見。猶如希望隨屬他
女。四無實事見。猶如小兒見幻化事。五於事
怖見。如人怖畏自畫藥叉。如是已說所治差
別。今當顯示能治差別。頌曰。


「 無體及遠離
 除遣依三種
 對治諸縛想
 十六種差別」



論曰。依止遍計所執等三種自體。如其次第
立三種空。一無體空。二遠離空。三除遣空。
又此三空對治諸縛諸想差別有十六種。諸
縛者有十四種相縛麁重縛應知。一根縛。二
有情互染縛。三所依縛。謂依器世間諸根流
轉。四於智無智縛。五於境妄境縛。六後有愛
縛。七無有愛縛。八執無因不平等因縛。九得
上慢縛。十遍計所執自體執縛。十一諸法自
體執縛。十二諸法遍智自體執縛。十三補特
伽羅自體執縛。十四補特伽羅遍智執縛。諸
想者。謂六種想縛。厭此想故菩薩依空勤修
念住令心解脫。云何名為六種想縛。謂依身
受心法發起內想名初想縛。即依身等發起
外想是名第二。即依身等起內外想是名第
三。為欲度脫十方無量無數有情界故。發起
大願修諸念住。此分別想是名第四。於身等
境謂有智慧正觀察住。此分別想是名第五。
於身等境謂有我人正觀住者。此分別想是
名第六。又觀身等後後相成有十一種想縛
差別應知。何等十一。謂於身等起隨身等正
觀察住。及於染淨二諦第一義中起分別想
名初想縛。即於染污第一義中起有作想。是
[015-0556a]
名第二。即於清淨第一義中起無作想。是名
第三。即於有作第一義中起流轉想。是名第
四。即於無作第一義中起於常想。是名第五。
即於流轉由苦變異故起於苦想。是名第六。
即於常法起無變想。是名第七。即於流轉由
生滅住異自相故。及由自相有變異故。起自
相想。是名第八。即於有變無變染污清淨第
一義中起能攝受一切法想。是名第九。即於
染淨一切法所起染污清淨我所有想。是名
第十。即於染污清淨諸法起於自體自相之
想。是名第十一。菩薩摩訶薩於如是後後相
成想縛差別及彼境界。正觀察已依止於空
修諸念住令心解脫。若於如是諸妄想縛得
解脫時。當知解脫一切想縛。


十六空者。所謂內空外空內外空大空空空
勝義空有為空無為空畢竟空無初後空無
損盡空性空相空一切法空無性空無性自
性空。復次於此空境有六種愚無始流轉。何
等為六。頌曰。


「 自性與執著
 不開解失念
 一切遍一分
 愚差別流轉」



論曰。自性愚者。謂一切有情無始流轉無智。
自體執著愚者。謂諸外道倒見相應所起無
智。不開解愚者。謂無聞異生所起無智。失念
愚者。謂有聞異生及諸聖者所起無智。一切
遍愚者。謂諸異生於眾生空及與法空所起
無智。一分愚者。謂聲聞等唯於法空所起無
智。云何證得如是空理。謂由八種智。何等為
八。頌曰。
[015-0556b]


「 法住求自心
 住自心除縛
 怖無二染淨
 證得真空理」



論曰。一法住智。謂依素怛纜等安立法門智。
二求自心智。謂於順決擇分位尋自心智。三
住自心智。謂於見道位證真如智。四除心縛
智。謂於修道位對治障智。五怖行相應智。謂
聖弟子智。怖畏流轉大苦惱故。六無二分別
智。謂菩薩智。流轉寂滅過惡功德不分別故。
七不善清淨智。謂有學智八善清淨智。謂無
學智。
《顯揚聖教論》卷第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