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n0077 顯揚聖教論-唐-無著菩薩 (master)



《顯揚聖教論》卷第五


無著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攝淨義品第二之一



如是已說。九事淨義今當說。頌曰。


「 諸論中勝論
 亦善入瑜伽
 清淨義應知
 由具四淨德」



論曰。此顯揚聖教論。於諸論中最為殊勝。何
者諸論。略有四種。一像正法論謂依聖教倒
顯法相。二外醫治論。謂外醫方。三詰諍論。謂
諸外道虛妄推度。四矯誑論。謂婆羅門諸惡
呪術。云何此論能勝諸論由此論中能顯無
倒諸法相故。究竟能治內心病故。對治詰諍
惡呪術故。又此論中四論可得非於餘論。是
故最勝。何者四論。一非二邊論。二非一向論。
三一切取斷遍知論。四立正相論。非二邊論
者。謂非有非無非異非不異非我非無我非
常非斷。如是等論。非一向論者。非一切樂悉
應習近。謂能引無義利者。非一切樂悉不習
近謂能引有義利者。如樂苦亦爾。如是等論。
一切取斷。遍知論者。謂欲取見取戒禁取我
語取斷遍知論。立正相論者。謂無倒施設一
切諸法。自相共相因相果相。如是等論。


亦善入瑜伽者。有四種瑜伽。一信二欲三正
勤四方便。此論善順彼故名善入瑜伽。


清淨義應知者。應知建立能顯不共德第二
名。
[005-0502b]


由具四淨德者。欲顯此名如義建立。云何此
論。具四淨德。頌曰。


「 攝一切義故
 彼外不壞故
 易入故入已
 行不失壞故」



論曰。攝一切義故者。由此論中攝一切義。謂
九種義或十種義或五種義或四種義或三種
義。九種義者。已如攝事品中說。


十種義者。一盡所知義二如所知義。三能取
義四所取義。五所依住義六所受用義。七顛
倒義八不顛倒義。九雜染義十清淨義。此中
盡所知義者。謂於雜染清淨法中。窮一切種
差別邊際。是名盡所知義。如五數蘊六數內
處如是等。如所知義者。即於雜染清淨法中
真如實性。是名如所知義。此復七種。謂流轉
真如乃至正行真如。能取義者。謂五內色處
心意識及諸心法。所取義者。謂外六處又能
取義。亦是所取。所依住義者。謂外世界依此
所住有情界可得。所謂村田百村田千村田
百千村田如是廣說。乃至三千大千世界。乃
至無數百千世界極微塵等十方無量無數世
界。所受用義者。謂所攝受眾具。顛倒義者。謂
即於能取等義中。於無常常想顛倒心顛倒
見顛倒。如是乃至於無我我想顛倒心顛倒
見顛倒。不顛倒義者。謂對治如前所說顛
倒應知。雜染義者。有三種。於三界中煩惱
雜染業雜染生雜染。清淨義者。謂為證三種
雜染離繫故。所修一切菩提分法。此十種
義攝一切義應知。


五種義者。一所遍知事。二所遍知義。三應〔知〕-【三】【宮】〔知〕-【宋】【元】【明】【宮】知
[005-0502c] 知遍知。四得遍知果。五受用遍知果。所遍
知事者。謂一切所知事。若諸蘊事。若內處事。
若外處事如是等。所遍知義者。謂盡一切種
如所應知。若世俗諦若勝義諦。若功德若過
失。若諸緣若三世。若起住壞相若如病等。若
苦集若真如實際法性。若廣若略。若一向記
若分別記。若反問記若置記。若隱若顯。如是
等所遍知義應知。遍知者。謂能取前二境菩
提分法。得遍知果者。謂永滅貪欲瞋恚愚癡
及無遺餘貪瞋癡斷。四沙門果。及諸聲聞
獨覺如來共不共世出世功德。具足作證。受
用遍知果者。謂即於所證法中解脫智及廣
為他開示演說分別。此五種義亦攝一切義
應知。


四種義者。一心所執義。二領納義。三了別義。
四雜染清淨義。此四種義亦攝一切義應知
三種義者。一文義。二義義。三界義。文義者。
謂名身等。義義者。謂十種義應知。一真實相。
二遍知相。三永斷相。四作證相。五修習相。六
即於真實等相種種差別相。七所依能依相
屬相。八能障礙遍知等法相。九能隨順遍知
等法相。十於不遍知等及遍知等過失功德
相。界義者。謂五種界。一器世界。二有情世
界。三法界。四所調伏界。五所調伏方便界。此
三種義亦攝一切義。應知。


彼外不壞故者。彼上諸義一切外道所不能
壞。正道理論不可制伏故。一切外道。略有五
種。一說我外道。二說常外道。三說斷外道。四
說現法涅槃外道。五說無因外道。
[005-0503a]


易入故者。由此論中文圓顯故。其義易入。非
如婆羅門諸惡呪論文闕隱故義難可入。入
已行不失壞故者。由此論中義圓正故。若已
入者如說修行自義不失。非如外道邪論彼
自入已雖如說行空無自義。


如是此論攝義淨故。不可壞淨故。易入淨故。
行清淨故。名清淨義應知。今此論中顯薄伽
梵所說何法。頌曰。


「 諸佛說妙法
 正依於二諦
 一者名世俗
 二者名勝義」



論曰。世俗及勝義二諦之相。如前已說。復次
頌曰。


「 初說我法用
 為隨餘故說
 七種及四種
 真如名勝義」



論曰。初世俗諦說我說法及說作用。說我者。
謂說有情命者生者補特伽羅人天男女佛友
法友如是等。說法者。謂說色受如是等。說作
用者。謂說能見能聞能生能滅如是等。是謂
世俗諦應知。此雖非實有。然依世俗故說有。
問若世俗諦非勝義故有為。何義故說。答為
隨餘故說。謂為欲隨順勝義諦故說世俗諦。
問何等為勝義諦。答七種及四種真如名勝
義。如攝事品中說。


如是已略說二諦。此中如來復有廣說。頌曰。


「 自性義建立
 數次第善巧
 想差別應知
 顯蘊世俗義」



論曰。自性者。謂變壞領納了置造作了別。
是諸蘊自性。


義者。謂聚積義。是蘊義。此聚積義有四種。如
[005-0503b]
成善巧品當說。


建立者。謂於色蘊有四種建立。一相建立。二
生建立。三損減建立。四差別建立。


相建立者。色蘊相略有五種。一自相。二共相。
三所依能依相屬相。四受用相。五業相。自相
者。謂堅等是地等相。各別清淨是眼等相。共
相者。謂一切色變壞相所依能依相屬相者。
謂大種是所依。造色是能依。


受用相者。謂內處受用增上力故。各別外色
境界得生。或有色聚。唯有堅生。或唯有濕。或
唯有煖。或唯有動。或復雜生。由隨順內處受
用故。業相者。如地等大種有依持攝受成熟
增長相如是等。


生建立者。有五種生。一依止生。二種子生。三
勢引生。四順益生。五違損生。依止生者。謂依
止大種。即於大種處所有餘所造色生。由是
因故。說四大種造。所造色攝在一處是造義。
種子生者。謂從自種子生如堅鞕聚。或時遇
緣變生流濕。或流濕聚變生堅鞕。或不煖聚
變生煖熱。或有煖聚變生於冷。或從不動變
生於動。或復從動變生不動。如是好色惡色
等。展轉相生差別應知。如是若就自相則互
無。若就其種則互有。是故從彼彼聚如是如
是差別色法生。如是等類名種子生應知。勢
引生者。謂內色根增上力故。現常相續外物
得生。如器世間。又先業勢引故。諸內處生若
樂欲現前。諸天及北洲人所有眾具多分。由
勢引生故流轉應知。若人中器世間。唯常相
續。如是等類勢引生應知。順益生者。謂得自
[005-0503c]
順益緣彼彼色法展轉滋長展轉增勝而生。
猶如水等潤洽芽等。如是等類名順益生。翻
此故名違損生應知。


損減建立者。謂建立極微。復由五種極微建
立應知。一由分析故。二由差別故。三由獨一
故。四由助伴故。五由無分性故。由分析故者。
謂由慧分析諸麁色法。漸漸轉減至最細邊
建立極微。非由體故。由如是因故說極微無
起無滅。又亦非謂集諸極微以成麁色。由差
別故者。略有十五種極微。謂眼等根極微有
五種。色等境極微有五種。地等界極微有
四種。法處所攝實有色極微有一種。由獨一
故者。謂建立實極微自相。由助伴故者。謂建
立聚極微由於地等一極微處。有餘色法同
處不相離故。建立聚極微。由無分性故者。非
一極微復有餘細分。由非聚故。若聚極微可
有眾分。若一極微所住之處。此處不可分析
更立餘分。是故極微無有細分。


差別建立者。有二十六種色。一欲界繫色。謂
具諸色。二色界繫色。謂除香味。三無色界繫
色。謂等持自在色。非業異熟色。四清淨界色。
謂出世法增上所生。如靜慮解脫色及佛菩
薩色。五內色。謂根及根所居處色。六外色。謂
除根及根所居處餘色聲香味觸。七所依色。
謂眼等五根八所緣色。謂五境界及法處所
攝色。九能取色。謂即所依色。十所取色。謂
即所緣色。十一執受色。謂受起所依如諸色。
根及根所居處色。心及心法所居處故。同一
損益是執受義。十二無執受色。謂此外餘色。
[005-0504a]
十三同分色。謂自識不共根色。由與識同境
轉故。十四彼同分色。謂自識共根色。唯自
類相續相似轉故。十五有見有對色。謂色處
色。十六無見有對色。謂餘九處色。十七無見
無對色。謂法處所攝色。十八清淨色。謂五內
處。十九清淨所取色。謂五外處。二十意所取
色。謂法處所攝色。二十一所依住色。謂風輪
乃至大地。二十二覆護色。謂宅舍等。二十三
資具色。謂十種資具。一飲食。二衣及莊嚴具。
三眾具。四戲笑。五鼓舞。六歌詠。七音樂。八
香鬘塗飾。九眾明。十男女承事。二十四根所
居色。謂五種色根之所居處。二十五根色。謂
五種色根。二十六等持境界色。已如攝事品
中說。受蘊建立有六種。一差別建立。二出離
建立。三觀察建立。四生建立。五相建立。六師
句建立。


差別建立者。或立一受。如說諸所有受。悉皆
是苦。或立二受。謂身受及心受。或立三受。謂
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或立四受。謂欲繫色
繫無色繫及不繫受。或立五受。謂樂根苦根
喜根憂根捨根。或立六受。謂眼觸所生受。乃
至意觸所生受。或立十八受。謂十八意近行
六喜近行六憂近行六捨近行。或立三十六
受。謂六依耽嗜喜六依出離喜如喜憂捨亦
爾。或立一百八受。謂三十六受。各依三世或
開無量受。如其所受起無數受。


出離建立者。謂初靜慮出離憂根。第二靜慮
出離苦根。第三靜慮出離喜根。第四靜慮出
離樂根。無相心法三摩地出離捨根。觀察建
[005-0504b]
立者。謂八種觀察。於受何者是受。何者是受
集。何者是受滅。何者是趣受集行。何者是趣
受滅行。何者是受味。何者是受過。何者是受
出離。


生建立者。謂從十六觸諸受生。何等十六。一
眼觸。二耳觸。三鼻觸。四舌觸。五身觸。六意
觸。七有對觸。八增語觸。九順樂受觸。十順
苦受觸。十一順不苦不樂受觸。十二愛觸。十
三恚觸。十四明觸。十五無明觸。十六非明非
無明觸。相建立者。謂八種相。一異熟相。二
非異熟相。三有味著相。四無味著相。五依耽
嗜相。六依出離相。七動相。八住相。異熟相
者。謂阿賴耶識相應受。非異熟相者。謂轉識
相應受。有味著相者。謂欲繫受。無味著相者。
謂色無色繫及不繫受。依耽嗜相者。謂欲貪
相應受。依出離相者。謂出家所引不定地善
法相應受。動相者。謂經中風喻所顯受。不久
相續住義故。住相者。謂經中客舍喻所顯受。
暫相續住義故。


師句建立者。謂三十六師句。六依耽嗜喜。六
依出離喜。六依耽嗜憂。六依出離憂。六依耽
嗜捨。六依出離捨。


依耽嗜喜云何。謂於眼所識色可喜可樂可
意可愛能引起欲深可染著。或由得現所得。
或由隨念先時所得而生於喜。如是相喜名
依耽嗜喜。


依出離喜云何。謂即於諸色了知無常苦變。
離欲滅靜沒已。又於先及今所有諸色。了知
無常苦變等法已而生於喜。如是相喜名依
[005-0504c]
出離喜。


如是於耳所識聲鼻所識香舌所識味身所識
觸意所識法。可喜可樂可意可愛能引起欲
深可染著。或由得現所得。或由隨念先時所
得而生於喜。如是相喜名依耽嗜喜。如是即
於耳所識聲乃至意所識法。了知無常苦變。
離欲滅靜沒已。又於先及今所有諸法。了知
無常苦變等法已而生於喜。如是相喜名依
出離喜。


依耽嗜憂云何。謂於眼所識色可喜可樂乃
至可染。或由不得現所得。或由隨念先時所
得。若已過去若盡若滅若離若變而生於憂。
如是相憂名依耽嗜憂。


依出離憂云何。謂即於諸色了知無常乃至
沒已。又於先及今所有諸色。了知無常苦變
等法已。於勝解脫起欲證願。謂我何時當具
足住如諸聖者所具足住處。如是於勝解脫
欲證求願懼慮之憂。是名依出離憂。如是於
耳所識聲乃至意所識法。可喜可樂乃至可
染。或由不得現所得。或由隨念先時所得。若
已過去乃至若變而生於憂。如是相憂名依
耽嗜憂。


如是即於耳所識聲乃至意所識法。了知無
常乃至沒已。又於先及今所有諸法。了知無
常苦變等法已。於勝解脫起欲證願。謂我何
時當具足住如諸聖者所具足住處。如是於
勝解脫欲證求願懼慮之憂。是名依出離憂。
依耽嗜捨云何。謂愚癡無智無聞異生。於眼
所識色顧戀。於捨執著諸業趣。向於色依止
[005-0505a]
於色。不捨於色不超過色。於此中捨。是名依
耽嗜捨。依出離捨云何。謂即於諸色了知無
常乃至沒已。又於先及今所有諸色。了知無
常苦變等法已簡擇修捨。是名依出離捨。如
是愚癡無智無聞異生。於耳所識聲乃至意
所識法顧戀。於捨執著諸業趣向。於法乃至
不超過法。於此中捨。是名依耽嗜捨。如是即
於耳所識聲乃至意所識法。了知無常乃至
沒已。又於先及今所有諸法。了知無常苦變
等法已。簡擇修捨。是名依出離捨。是中六依
耽嗜喜。六依出離喜。六依耽嗜憂。六依出離
憂。六依耽嗜捨。六依出離捨。總攝為三十六
師句。


是中依止六依出離喜住故。捨除吐害六依
耽嗜喜。如是依止六依出離憂住故。捨除吐
害六依耽嗜憂。如是依止六依出離捨住故。
捨除吐害六依耽嗜捨。又此中依止六依出
離喜住故。捨除吐害六依出離憂。依止六依
出離捨住故。捨除吐害六依出離喜。復有二
種捨。一依種種性。二依一種性。依種種性捨
者。謂依於色乃至依於法。依一種性捨者。謂
依虛空無邊處。乃至依非想非非想處。此中
依止依一種性捨住故。捨除吐害依種種性
捨。


想蘊建立有三種。一依差別。二作意差別。三
境界差別。


依差別者。謂六想。身眼觸所生想。乃至意觸
所生想。


作意差別者。有二種。一有相想。二無相想。有
[005-0505b]
相想者。謂除欲界中未善言說者想。第一有
想及出世間想。餘有相作意相應想。無相
想者。謂前所除無相作意相應想。


境界差別者。有四種。一小想。二大想。三無量
想。四無所有想。如其次第緣欲界緣色界緣
無色界緣無所有處想。應知。


行蘊建立有三種。一勝差別。二依差別。三諸
行施設差別。


勝差別者。唯思最勝行蘊所攝。由造作心令
成雜染及清淨法轉故。


依差別者。謂六思。身眼觸所生思。乃至意觸
所生思。


諸行施設差別者有三種。一雜染施設。二清
淨施設。三分位施設。雜染施設者。謂煩惱及
隨煩惱。清淨施設者。謂信等。分位施設者。謂
生等心不相應行。即此三蘊法處所攝色及
與無為。總名法界亦名法處。


識蘊建立有三種。一種類差別。二依差別。三
雜染清淨差別。


種類差別者有二種。一阿賴耶識。二轉識。依
差別者。謂六識身。問阿賴耶識於六識中何
識所攝。答通六識所攝。藏彼種故由此識密
記攝故。薄伽梵不為一切說。若善巧者。即由
此隨解。雜染清淨差別者。如經中說。有貪心
如實知有貪心。離貪心如實知離貪心。如是
有瞋離瞋。有癡離癡。乃至廣說。


此中有三品心。一未發趣三摩地心。二已發
趣而未得三摩地心。三已得三摩地心此復
二種。一不清淨心。二極清淨心。第一品心者。
[005-0505c]
謂或時起染污心。由貪等纏所纏故。或時起
善無記心。遠離貪等纏故。第二品心者。謂或
時繫心內靜。或時失念馳散五欲。或時攝令
靜故。復為惛沈睡眠之所纏覆。或時為斷彼
故。復策心安置於勝淨境。或時復於彼境不
正安故。其心掉動。或正安故。心不掉動。或時
未斷沈掉蓋故。於二分中俱不寂靜。或斷彼
故。其心寂靜。能得根本靜慮作意故名定心。
未得彼故名不定心。道究竟故名極修心。斷
究竟故名極解脫心翻彼二種。名不修心不
解脫心始從定心。乃至於此是第三品心。應
知。數者。由五種事總攝一切流轉事故。何等
五事。一所受用事。二能受用事。三受用執取
事。四受用雜染事。五彼所依遍行法事。所受
用者。謂色蘊。五種色根依執門故為所受用。
諸色境界所緣門故為所受用。能受用者。謂
受蘊。受用執取者。謂想蘊。受用雜染者。謂行
蘊。彼所依遍行法者。謂識蘊。由計此識是受
用者乃至是所雜染者故。即由是義次第得
成。復由餘五因緣建立次第。一由生起故。二
由對治故。三由流轉故。四由識住故。五由
顯了故。


由生起故者。如經說。緣眼及色眼識得生。乃
至緣意及法意識得生。此中初說色蘊次說
識蘊。此二種蘊是諸心法之所依止。依此故
起受等心法故。次經言。三事合故觸。觸為緣
故受等法生。由此生起因緣說諸蘊次第。由
對治故者。為對治四顛倒故。說四念住。四顛
倒者。一於不淨計淨顛倒。二於苦計樂顛倒。
[005-0506a]
三於無常計常顛倒。四於無我計我顛倒。此
中先說色蘊。次後受蘊。次後識蘊。最後想行
二蘊。如是由對治故說諸蘊次第。


由流轉故者。諸根境界為所依故能起二蘊。
謂領納境界及彩畫境界。由此因緣能起受
用。現法境界諸惱亂法。及能造作善不善業。
由此因故能感後世生等苦惱。識蘊一種是
所惱亂故最後說。


由識住故者。謂四識住由彼次第起能住識。
由顯了故者。謂見補特伽羅已。先記識其色。
是故先說色蘊。次由受蘊顯彼貴賤苦樂。次
由想蘊顯彼如是名如是姓如是種類等。次
由行蘊顯彼如是愚癡如是聰慧。後由識蘊
顯彼內我差別。謂於前諸蘊中。所記識者。有
苦樂者。所言說者。愚癡聰慧者。是名由顯了
故說諸蘊次第。


復由依止二種事故建立次第。一資助我事。
二自內我事。謂初依止身於諸境界。次受苦
樂。次隨說自他如是名如是姓如是種類等。
次依此二集起一切法非法行。如是等名助
我事。最後一蘊是內我事。應知。


善巧者。成善巧品中當廣說。


想差別者。謂有色無色。有見無見。有對無對。
有漏無漏。有為無為如是等。問何義幾種是
有色。答即以有色自體義故。一蘊是有色。問
何義幾種是有見。答眼所行義故。一少分是
有見。問何義幾種是有對。答更相觸對各據
處所及麁義故。一少分是有對。言麁義者。離
三種細。何者為三。一損減細。二種類細。三心
[005-0506b]
自在轉細。問何義幾種是有漏。答麁重隨逐
故與諸煩惱互依生義故。一切少分是有漏。
復有餘有漏義。謂若處煩惱於中能起四種
過。是處名有漏。何等為四。一不寂靜過。二內
外變異過。三發起惡行過。四因攝受過。此中
初過。謂諸纏現行所作。應知。第二過。謂煩惱
所依緣事隨順煩惱所作。應知。第三過。謂由
煩惱所作。應知。第四過。謂牽引後有。應知問
何義幾種是有為。答從因已生正生可生義
故。一切是有為。問何義幾種是有諍。答瞋多
分自在轉義故。一切少分是有諍。問何義幾
種是有味著。答愛見多分自在轉義故。一切
少分是有味著。問何義幾種是依耽嗜。答欲
貪多分自在轉義故。一切少分是依耽嗜。問
何義幾種是世間。答言論所依義故。一切少
分是世間。問何義幾種是界攝。答三界中世
間義故。一切少分是界攝。問何義幾種是過
去。答因果已受用盡義故。一切少分是過去。
問何義幾種是未來。答因果未受用盡義故。
一切少分是未來。問何義幾種是現在。答因
已受用盡果未受用盡義故。一切少分是現
在。問何義幾種是內。答內六處及彼不相離
義故。四全一少分是內。問何義幾種是外。答
翻內義故。一少分是外。問何義幾種是麁。答
不細滑聚集充滿相義故。一切少分是麁。問
何義幾種是細。答翻麁義故。一切少分是細。
問何義幾種是劣。答無常苦不淨染污義故。
一切少分是劣。問何義幾種是勝。答翻劣義
故。一切少分是勝。問何義幾種是遠。答處所
[005-0506c]
及過去未來時遙義故。一切少分是遠。問何
義幾種是近。答翻遠義故。一切少分是近。問
何義幾種是欲界繫。答若生於此未得對治。
或得已出三時現行義故。一切少分是欲界
繫。問何義幾種是色界繫。答已得色界對治。
若住彼定若生於彼。未得上地對治。或得已
出三時現行義故。一切少分是色界繫。問何
義幾種是無色繫。答已得無色對治。若住彼
定若生於彼。未得上地對治。或得已出三時
現行義故。一切少分是無色繫。復有餘義。謂
安俱定不相應共有法及彼果法所攝義故。是
欲界繫依色煩惱及翻前所攝義故。是色界
繫。已離色界所餘煩惱。及如前所攝義故。是
無色繫。應知。問何義幾種是善。答感後樂果
義。煩惱苦斷義。及彼對治義故。一切少分是
善。問何義幾種是不善。答感後苦果義。及起
惡行義故。一切少分是不善。問何義幾種是
無記。答彼俱相違義故。一切少分是無記。復
有餘義。謂無過失義。對治過失義。隨順功德
義故是善。與此相違義故是不善。彼俱相違
義故是無記。問何義幾種是學。答方便修學
善義故。一切少分是學。問何義幾種是無學。
答修學究竟善義故。一切少分是無學。問何
義幾種是非學非無學。答除前二種餘善染污
無記所攝義故。一切少分是非學非無學。問
何義幾種是見所斷。答由現觀智現觀諦所斷。
義故。一切少分是見所斷。問何義幾種是修
所斷。答由現觀智現觀諦後修道所斷義故
一切少分是修所斷。問何義幾種是無斷。答
[005-0507a]
究竟對治一切染污義及一切染污永斷義
故。一切少分是無斷。問何義幾種是無色乃
至廣說。答翻前所說色等義故。是無色等義。
應知。
《顯揚聖教論》卷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