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2b0041 十八史略-元-曾先之 (ma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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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史略卷之六


五代
世號後梁。後唐/晉漢周皆倣此。
〔梁太祖皇帝〕初名溫。姓朱氏。碭山人。朱五經之子也。少無
賴。從黃巢爲盜。降唐賜名全忠。初鎭汴。攻倂徐州兗州鄆州。
攻河北河東諸郡。屢與李克用交兵。尋取河中晉絳。用兵華
岐。東降靑州。南取荊襄。橫行諸鎭閒。刦遷唐都於洛。遂篡唐。
更名晃。封其兄全昱爲王。嘗罵之曰。朱三汝作天子邪。汝從
黃巢作賊。天子用汝爲四鎭節度使。何負於汝。奈何滅唐家
三百年社稷。自爲帝王。行當族滅矣。【碭山】邑屬宋州。【朱五經】名誠。/以五經敎授。故云。【鎭汴】卽宣武
節度。【晉】州屬山西。卽平陽郡。【華】去聲。【降靑】之降音項平聲。【襄】州屬河南。卽襄陽/府。【更】音庚。【朱三】太祖行。【四鎭節度使】先唐以全忠爲宣武宣義太平護國節度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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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李克用王晉。李茂貞王岐。楊行密爲吳王。王淮南。行密已
卒。子渥代之。王建王蜀。錢鏐王兩浙。王潮據閩。已卒。弟審知
代之。馬殷據湖南。劉隱據廣。皆自唐末以來。割據諸州。【王晉】/之王去
聲。下王岐王淮之類。皆倣此。【李茂貞】本姓宋。名文通。爲傳野軍戍卒。黃巢犯京西。茂貞以/功補扈蹕都頭。僖宗賜姓名。拜鳳翔隴右節度使。昭宗時。封爲岐王。【楊行密】以唐僖宗景
福元年。爲淮南節度。招撫流散。輕徭薄賦。公私富庶遂據有淮南之地。【王建】許州舞陽人。/唐僖宗初。陳欽瑄節制西川。田令孜爲監軍。召建欲致麾下。欽瑄疑止之。建怒。以兵攻成都。
殺欽瑄令孜。昭宗授以西川節度使。遂據有其地。【兩浙】浙東。浙西。【閩】州屬福建。今福州。/【王審知】光州固始人。唐末。黃巢寇亂。因有關嶺五州之地。昭宗就封閩王。【馬殷】許州鄢
陵人。唐乾寧中。拜武安軍節度使。鎭潭州。遂有湖南之地。【劉隱】隱祖安仁。上蔡人也。/後從閩中。商賈南海。因家焉。梁封爲南海王。卒。其後襲位。盡有嶺表之地。僭號於廣州。
梁主以馬殷爲楚王。○蜀主王建稱帝。○晉王李克用卒。初
克用有養子。曰存孝。最驍勇有功。養子存信疾而譖之。存孝
懼禍而叛。克用討獲囚歸。惜其才。意臨刑必有爲之請者。諸
將疾其能。竟無一人言。遂死。又有薛阿檀。亦勇。密與存孝通。
恐事泄自殺。自是克用兵勢寖弱。唐末數爲汴人所攻。失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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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汴兵直抵晉陽城下。克用登城備禦。不遑寢食。後汴兵再
圍晉陽。以疫還。克用幾欲走。會汴兵去而止。克用不能與汴
人爭者累年。悒悒以至于卒。子存勗立。時梁兵侵晉圍潞州。
晉李嗣昭閉城。固守踰年。梁築夾寨守之。存勗與諸將謀曰。
朱溫所憚者先王耳。聞吾新立。以爲童子。必有驕怠之心。若
簡精兵。倍道趨之。出其不意。取威定霸。在此一擧。不可失也。
帥兵發晉陽。伏三垂岡下。旦乘大霧。直抵夾寨。塡塹鼓譟而
入。梁兵大潰。遂解潞圍。【爲之】之爲去聲。下竝同。【阿】讀作遏。【數爲】之數音/朔。【疫】音役。說文。疾也。【幾】音機。【累】上聲。【悒】音邑。
憂也。【寨】音豺去聲。豎柵曰寨。【先王】謂克用。/後倣此【帥】音率。【三垂岡】在潞州黎城縣。○淮南將張顥徐溫。弑楊渥。
溫復殺顥。將吏推立楊隆演。徐溫自領昇州。而以養子徐知
誥往治之。【推】音退平聲。【隆演】渥弟。【昇州】屬江東。卽建康。【徐知誥】本姓李。徐州/人。楊行密掠得之。養爲子。渥憎之不能容。行密以賜溫。名曰知誥。【治】平聲。
○梁以王審知爲閩王。○梁以劉守光爲燕王。守光者盧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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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度使仁恭之子也。先是。囚其父而自領軍府。○梁夏州亂。
殺節度李彝昌。以其族父仁福代之。夏州李氏。本姓拓䟦。上
世自唐賜姓。領鎭久矣。【族父】族/之父黨。○廣州劉隱卒。弟巖代之。○
劉守光稱燕帝。○鎭州王鎔。定州王處直。推晉王爲盟主。梁
攻鎭州。襲取諸郡。晉王伐其兵於柏鄕。大破之。晉帥二鎭伐
燕。梁主救之。大敗走歸。【鎭州】屬河北。卽常山郡。【處】音杵。【柏鄕】/縣屬趙州。【帥】音率。【二鎭】鎭州。定州。先是。
梁主已有疾。至是慙憤曰。我經營天下三十年。不意大原遺
孼。更昌熾如此。吾觀其志不小。我死。諸兒非彼敵也。吾無葬
地矣。疾愈劇。且加躁怒。愛假子友文之妻。將立友文爲嗣。遂
爲其子友珪所弑。在位六年。改元者二。曰開平。乾化。初以汴
州爲東都開封府。洛陽爲西都。遷都洛陽者凡四年。友珪自
立。尋伏誅。均王立。大原晉王所都。【遺孼】遺畱孼子。【無葬地矣】謂己地必皆爲/晉有。【妻】王氏。【將】音漿。【爲其】之爲去聲。【開封府】屬上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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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爲一句。
〔均王〕名友貞。初爲東都指揮使。友珪篡弑。起兵誅之。而卽
位於汴。更名瑱。【友貞】太祖第三子。封均王。鎭/大梁。【更】音庚。【瑱】音天去聲。○晉王入幽州。執燕
劉仁恭及守光。歸斬之。右燕劉守光。自梁太祖乾化/元年僭號。至是三年而亡。○梁賜荊南節
度使高季昌爵爲王。○契丹阿保機稱帝。古東胡種也。其國
先在橫山南。本鮮卑舊地。元魏時自號契丹。初太賀氏有八
子。號八部太人。推一人爲主。三歲一代。唐開元中。有邵固者。
統衆。詔許襲王。至是諸部以耶律斡里少子阿保機爲主。幷
奚渤海諸國。始建元不復受代。國人謂之天皇王。【種】上聲。【橫/山】縣屬復州。
【太賀氏】其君名。【八子】名號未詳。【推】音退平聲。【一代】三年而更一人爲主。【襲王】承/襲而不代。【耶】通鑒作邪。音徐遮切。【耶律斡里】覆姓覆名。【奚】見前唐玄宗紀。【渤海】在
遼陽。【建元】/立年號。○廣州劉巖稱越王。已而稱帝。改國號曰漢。后又
更名龔。【后】與後通。/【更】音庚。○吳徐溫徙治昇州。以徐知誥入輔吳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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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平/聲。○蜀王王建殂。子宗衍立。○吳王楊隆演卒。弟溥普立。
○梁以錢鏐爲吳越國王。○晉與梁連歲交兵。梁魏州降于
晉。晉王入魏。拔德州澶州。梁劉鄩襲晉陽。不克而還。攻鎭定
營。晉師敗之。鄩攻魏州。晉王又敗之。梁又遣兵襲晉陽。晉人
擊卻之。晉克衞磁洛相邢滄貝州。掠濮鄆。梁人決河以限晉。
晉王攻拔其四寨。已而大擧伐梁。戰于胡柳。晉周德威敗死。
晉王收兵復戰。大破梁軍。晉築德勝南北兩城。梁攻之。不克。
梁招討王瓚爲晉所敗。梁河中降晉。鎭州將弑趙王王鎔。晉
王討平之。先是。吳蜀屢書勸晉王稱帝。晉王自謂。先王有遺
言。當務復唐社稷。旣而得傳國寶於魏州。將佐皆賀。勸進不
已。遂卽帝位於魏。國號唐。遣李嗣源襲取梁鄆州。梁以王彥
章爲招討。唐主戒德勝守者曰。王鐵槍勇決。謹之。彥章果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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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進拔諸寨。至楊劉力攻。不克而退。梁遣彥章攻鄲。唐主
救之。梁敗。彥章死。唐以嗣源爲前鋒。五日入大梁。梁主猶慮
諸兄弟乘危謀亂。盡殺之。尋命其下殺己。在位十一年。改元
者二。曰貞明。龍德。梁自太祖稱帝。至是二世。一十七年而亡。
【魏州】屬河東。卽魏郡。【德州】屬山東。卽平原郡。【澶】音禪。屬河東。卽頓丘。【鄩】音尋。【鎭定營】/鎭州王鎔營。定州王處直營。【敗】音拜。下竝同。【衞】屬河東。今衞輝府。【相】去聲。【胡柳】未詳
所在。【兩城】所在亦未詳。【瓚】音棧上聲。【爲晉】之爲去聲。【復唐】之復音伏。【傳國寶】初僧/傳眞得之。以爲常玉。將鬻之。或識之曰。傳國寶也。至是乃詣行臺而獻之。【王鐵槍】時號彥
章爲鐵槍。【南城】卽南德勝城。【楊劉】城名。未詳所在。【其下】皇甫麟。【己】音紀。○司馬溫公/曰。太祖始以黃巢降將。秉旄宣武。逞其詐力。蠶食諸夏。地廣兵强。威權日熾。至欲無厭。遂遷
唐祚。淫虐不悛。禍自內興。不得其死宜矣。均王膏梁之子。材不過人。以與莊宗爲敵。能無亡/乎。

〔唐莊宗皇帝〕名存勗。沙陀人也。本姓朱邪。先世立功。賜姓
李。父克用有勇略。一目微眇。號獨眼龍。爲唐平黃巢立大功。
王于晉。與朱氏爲仇。暮年頗爲所蹙。憂形於色。存勗幼進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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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朱氏窮凶極暴。人怨神怒。極將斃矣。吾家世襲忠貞。大人
當遵養時晦。以待其衰。奈何輕爲沮喪。使群下失望乎。克用
說。臨終立爲嗣。謂其下曰。此子志氣遠大。必能成吾事。年十
七嗣晉王位。卽擧兵破梁。解潞圍。自是連勝。梁祖歎曰。生子
當如李亞子。吾兒豚犬耳。【朱邪】五代史云。夷狄無姓。朱邪部族之號。後因爲/姓。【賜姓】唐懿宗時。帝祖朱邪赤心。爲招討使康
承訓前鋒。擊滅龐勛。賜姓李名國昌。【克用】國昌子。【爲唐】【爲所】之爲竝去聲。下同。【王】平/聲。【將】音漿。【說】音悅。【其下】王弟克寧。監軍張承業。大將李存璋。吳珙。【李亞子】存勗小名。
存勗東倂幽州。北卻契丹。南與梁夾河百戰。先是。晉陽監軍
故唐宦者張承業。爲晉王捃拾財賦。召補兵馬。攻戰連年。接
應不乏。皆承業力。承業意在復唐宗社。聞王將稱帝力諫。知
不可止。慟哭曰。諸侯血戰。本爲唐家。今王自取之。誤老奴矣。
悒悒成疾而卒。王卽位。改晉爲唐。奉唐祀。入汴滅梁。都大梁。
已而遷雒陽。侍中郭崇韜有謀略。佐唐主成業。至是權兼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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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謀猷規益。竭忠無隱。薦引人物。他相受成而已。【爲晉】之爲去/聲。下同。【捃】音
君去聲。掇也。【復】音伏。【宗社】/宗廟社稷。【將】音漿。【雒】洛同。○荊南高季興入朝。季興者季昌之改
名也。唐以爲南平王。○蜀主王衍。盤遊淫湎。國亂盜起。唐遣
皇子繼岌。與郭崇韜伐之。遂滅蜀。衍降。唐赤其族。繼岌信讒。
殺崇韜而還。【岌】音吟入聲。【赤族】盡滅其族。○右前蜀王建。自梁太祖開平二年/僭號。至是二世。凡十六年。【殺崇韜】案。崇韜素惡宦者。宦者銜之。至是
成都雖下。而盜未息。崇韜恐去後爲患。命分道招討。淹畱/未還。宦官譖其專權。帝遣往觀。皇后遂密令繼岌殺之。○唐以孟知祥爲西
川節度使。○唐帝自克梁後寖驕。首以伶人爲刺史。帝幼習
音律。或時自傅粉墨。與優人共戲。優名謂之李天下。嘗自呼
曰李天下李天下。優人敬新磨。遽前批其頰。帝失色。新磨徐
曰。理天下只一人。尙誰呼邪。帝悅。諸伶出入宮掖。侮弄搢紳。
羣臣憤疾。莫敢出氣。亦有反相附託。納貨展轉。以干恩澤。蠧
政害人。恣爲讒慝。帝疎忌宿將。不恤軍士。數出遊獵。蹂踐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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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上下咨怨。魏博將戍瓦橋。代歸。復遣畱屯貝州。遂作亂。奉
趙在禮入據鄴都。唐遣將李嗣源討之。至城下。軍士大譟曰。
將士從主上十年。百戰以得天下。今貝州戍卒思歸。主上不
赦。從馬直數卒喧競。遽欲盡誅其族。我輩初無叛心。但畏死。
今欲與城中合勢。拔白刃。擁嗣源入城。城中不受外兵逆擊
之。皆潰。嗣源詭辭得出。將召兵攻亂者。安重誨曰。公爲元帥。
不幸爲凶人所刦。不若星行。詣闕見天子。庶可自明。嗣源乃
南趨相州。𧮂者奏。嗣源已叛。嗣源上章自理。遏不得通。始疑
懼。石敬瑭曰。安有上將與叛卒入城。而佗日得保無恙者乎。
大梁天下都會。願先往取之。始可自全。康義誠曰。主上無道。
軍民怨望。公從衆則生。守節必死。嗣源乃以敬瑭爲前鋒。李
從珂爲殿。引兵入大梁。唐主如關東。聞嗣源已據大梁。諸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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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叛。神色沮喪。歎曰。吾不濟矣。卽命旋師。從馬直郭從謙。帥
兵攻帝於氾水。唐主中流矢而殂。稱帝僅三歲而遇弑。改元
者一。曰同光。伶人斂樂器。覆屍而焚之。嗣源聞之痛哭。乃入
洛陽。百官上牋勸進。不許。又三請嗣源監國。乃許之。繼岌自
蜀歸。途聞內難。至長安自殺。監國立。是爲明宗皇帝。【伶人爲刺/史】伶人樂
工。初胡柳之役。伶人周匝。爲梁所獲。帝每思乏。及入汴。匝見泣曰。臣所以得生者。皆梁敎坊/使陳俊。內園戴接使儲德源力也。願乞二州以報之。遂以俊爲景州刺史。德源爲憲州刺史。
【優名】唐帝雜優小名。【呼】去聲。下同。【敬新磨】敬姓。新磨名。【批】匹迷切。擊也。【尙誰呼】調/其重呼李天下也。【搢紳】公卿大臣。【相附】之相如字。【宿將】故舊大臣。【數出】之數音朔。【魏
博將】姓名未詳。【瓦橋】關。在雄州。【從馬直】從去聲。直當直也。如直殿直宿之直。案。嗣源在/鄴之夜。從馬直軍士張破賊作亂。【將召】之將音漿。【爲凶】之爲去聲。【星行】星見星也。謂
早行。【𧮂者】李紹榮。【上章】之上上聲。【瑭】音唐。【珂】音軻。【殿】音顚去聲。軍後曰殿。【帥兵】/之帥音率。【氾】音凡。筌蹄云。氾水。出成皐。下流未詳。【覆】音否去聲。【上牋】之上上聲。【勸進】
勸卽帝位。
〔明宗皇帝〕本胡人邈佶烈也。爲晉王克用養子。名嗣源。莊
宗滅梁。嗣源功最高。爲中書令蕃漢馬步總管。受命討鄴。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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叛卒所推。自鄴趨汴入洛。遂卽位。更名亶。【佶】音僅入聲。【蕃漢馬步】/蕃兵。漢兵。馬兵。步兵。【總管】
屬上十字爲句。【爲叛】/之爲去聲。【更】音庚。○契丹阿保機卒。子德光立。○閩王王審知
卒。子延翰立。驕淫殘暴。其下弑之。而立其弟延鈞。後稱帝。更
名璘。【其下】審知養子/延亶。【更】音庚。○吳王楊溥稱帝。○南平王高季卒。子從
誨立。○楚王馬殷卒。子希聲立。後希聲卒。希範立。○吳越王
錢鏐卒。子元瓘立。○夏州李仁福卒。子彝超嗣。○西川孟知
祥倂東川。以知祥爲蜀王。【東川】郡屬四川。今潼/川府。【蜀王】世稱後蜀。○唐秦王從榮驕
狠。自知時論不與。常懼不得爲嗣。唐主寢疾。遽率牙兵千人。
至端門下。將入。禁衞討之。從榮兵潰。走歸府。皇城使斬之。唐
主悲駭疾劇。遂殂。唐主性不猜忌。與物無競。登極之年。已踰
六十。每夕於宮中焚香。祝天曰。某胡人。因亂爲衆所推。願天
早生聖人。爲生民主。在位八年。改元者二。曰天成。長興。內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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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色。外無遊畋。不任宦官。廢內藏庫。賞廉吏。治贓蠧。雖不知
書。所行暗合於道。年穀屢豐。兵革罕用。校於五代粗爲小康。
子宋王立。是爲閔帝。【從榮】明宗長子。【論】去聲。【將】音漿。【禁衞】禁中宿衞之/兵。【皇城使】安從益。【某】稱其名。【爲衆】之爲去聲。【藏】音
狀。【治】平聲。【粗】音措上聲。略也。
〔閔帝〕名從厚。明宗次子也。卽位有志爲治。然不知其要。寬
柔少斷。【斷】音湍/去聲。○蜀孟知祥稱帝。○唐潞王反於鳳翔。擧兵
長驅至洛陽。閔帝出奔。在位改元應順。數月而已。潞王立。
〔潞王〕名從珂。本姓王氏。明宗之養子也。少從明宗征伐。有
功名。得衆心。用事者忌之。從珂鎭鳳翔。閔帝命移鎭河東。將
佐以爲離鎭必無全理。乃移檄鄰道。起兵入淸帝側。從珂至
陝。諸軍皆迎降。至洛。宰相馮道等。百官班迎。遂卽位。遣人鴆
殺閔帝於衞州。【用事者】朱弘昭。馮贇等。【移檄鄰道】其檄略曰。朱弘昭等。乘元帝/疾亟。殺長立幼。專制朝權。別疎骨肉。動搖藩垣。今將入淸君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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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其力不能獨辨。願乞鄰藩以濟之。【降】/音項平聲。【遣人】衞州刺史王弘贇子巒。○蜀主孟知祥殂。子昶立。【昶】丑/兩切。
○夏州李彝超卒。兄彝殷代之。○閩人殺其王璘。而立其子
繼鵬。更名昶。【更】/音庚。○唐主初與河東節度使石敬瑭。素不相
悅。唐主立。敬瑭不得已入朝。尋歸鎭。陰爲自全之計。唐主移
之。遂反。求援於契丹。契丹敗唐兵。立敬瑭爲晉帝。引兵向洛
陽。唐主自焚死。在位不三年。改元者一。曰淸泰。唐自莊宗至
是四主。凡一十四年。【移之】通鑒。制以敬瑭爲天平節度使。【敗】音拜。○司馬溫/公曰。武皇以沙陀微種。奄有河東。黃巢之亂。有功於唐。上
元之變。訟不能直。遂與朱氏相攻。紛糾不解。至於晚節。鋒銳亦衰。莊宗以弱齡襲位。麾下諸/將。皆武皇並轡之人。乃能以恩信結其心。英果折其氣。莫不竭力致命。頤指如意。遂策馬渡
河。而朱氏失國。惜其志小氣近。驕心易生。纔及三年。隕身亡族。明宗無取國之志。而爲衆所/附。資性寬厚。克終天祿。淸泰於危難之中。坐神器之重。負扆未安。家爲煨燼。十年之中易姓
者四。禍福相尋。何其速哉。

〔晉高祖皇帝〕姓石氏。名敬瑭。沙陀人。唐明宗之壻也。初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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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珂。皆勇力善鬭。事明宗。皆有功。內相忌。從珂稱帝。敬瑭自
河東來朝。將佐皆勸畱之。時久病骨立。唐王不以爲虞。遂得
歸鎭。公主在洛陽。辭歸。唐主醉曰。何不且畱。遽歸欲與石郞
反邪。敬瑭聞之益懼。尋命移鎭鄆州。敬瑭拒命。唐主發兵討
之。桑維翰爲敬瑭草表。稱臣於契丹。事以父禮。約事捷割地。
劉知遠以爲太過。厚賂金帛。足致其兵。不必許以土田。恐異
日大爲中國之患。敬瑭不聽。表至。契丹主大喜。將騎五萬而
來。與唐兵戰於晉陽。大敗之。契丹主立敬瑭爲帝。國號晉。割
幽薊瀛莫涿檀順新嬀儒武雲應寰朔蔚十六州與之。契丹
以晉主南下。又破唐兵至潞州。契丹北還。晉主引而南。唐將
校皆飛狀以迎。唐主殂。晉主入都洛。已而還汴。【骨立】病後體瘠。/【虞】防也。【爲敬】
之爲去聲。【敗】音拜。【涿】卽涿郡。【新】今奉聖州。【朔】卽馬邑。【蔚】音鬱。○案全書。/幽薊涿檀順新雲蔚。屬今北平。瀛莫屬河東。武應朔屬山西。嬀儒寰無考。姑闕之。○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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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知誥稱帝。奉吳主溥爲讓皇。初徐溫命知誥治昇州。致繁
富。城市府舍甚盛。溫自徙居之。知誥入廣陵輔吳政。溫卒。知
誥以中書令鎭昇。而畱其子輔吳政。廣金陵城。吳加知誥大
元帥。封齊王。備殊禮。至是遂受吳禪。知誥本徐州李氏子也。
自謂唐後。國號唐。尋復姓李。更名昪。是爲南唐。【讓皇】世紀。吳楊/行密。自梁太祖開
平元年僭號。至是四主。凡三十七年。南唐篡之。【治】平聲。【金陵城】卽昇州。/楚威王以其地有王氣。埋金鎭之。故曰金陵。【復】音伏。【更】音庚。【昪】音弁。○契丹
改國號大遼。○閩王曦。弑其主昶而自立。曦昶/叔也。○吳越王錢
元瓘卒。子弘佐嗣。○南漢主劉龔。又更名龑。尋殂。子玢立。
【更】音庚。【龑】音儼。○案篇韻。竝無此字。/疑當作龑。丁篋切。龍鬐也。【玢】音彬。○晉主在位不七歲殂。改元者
一。曰天福。齊王立。是爲出帝。又曰/少帝。
〔出帝〕名重貴。高祖兄子也。高祖臨終。命幼子重璿。拜宰相
馮道。欲其輔立。景延廣議。以國家多難。宜立長君。遂立重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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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廣用事。【兄】/敬儒。○南唐主李昪殂。子璟立。○閩王之弟王延
政。據建州稱殷帝。○南漢主劉玢之弟弘煕。弑玢而自立。更
名晟。【更】/庚音。○閩朱文進。弑其主王曦而自立。殷主延政遣兵
討之。閩人殺文進。傳首於殷。殷改國號曰閩。唐人攻拔建州。
延政出降。閩亡。唐攻福州。不克。後吳越遣兵取之。【傳】音專去聲。/【閩亡】世紀。閩
王審知。自梁太祖乾化三年建號。至是六世。/凡三十三年而亡。【福州】屬福建卽閩州。○初晉高祖事契丹甚謹。至
少主卽位。景延廣主議。告哀不復稱臣。契丹大怒。延廣又囚
其囘圖使。已而遣歸。大言曰。歸語而主。先帝爲北朝所立。故
稱臣奉表。今上乃中國所立。爲鄰稱孫足矣。翁怒則來戰。孫
有十萬橫磨劍。相待。桑維翰屢請遜辭以謝契丹。每爲延廣
所沮。於是契丹入寇渡河。晉主自將。及遣李守貞等。分道擊
之。契丹敗走。契丹再至相州引還。晉主又自將追之。契丹旋
[006-018a]
兵南下。晉人擊之。契丹又敗走。晉主旣再勝。意契丹不足畏
契丹主大擧入寇。晉將杜威降。契丹遣兵入汴。執晉主以歸
其國。在位五年。改元者一。曰開運。晉自高祖至是再世。一十
二年而亡。契丹主入大梁。胡騎四出剽掠。謂之打草穀丁壯
斃鋒刃。老弱委溝壑。自東西兩畿。及鄭滑曹濮。數百里閒。財
帛殆盡。契丹主謂判三司劉昫曰。契丹兵應有優賜。遂括都
城士民錢帛。遣使者數千人。括於諸州。皆迫以嚴誅。人不聊
生。括至。初無頒給。皆欲輦歸。中外怨憤。皆思逐之。所在盜起。
契丹主曰。我不知中國難治如此。居汴三月而還。晉劉知遠。
先一月卽位於晉陽。【吿哀】訃也。【囘圖使】初梁太祖。從馬殷所奏。於汴荊襄廣/郢復州。置囘圖務。運茶於河南北。以易繒鑛戰馬。後契丹以
喬榮。爲囘圖使。置邸大梁。及是被囚。【語】去聲。【爲北】之爲去聲。下竝同。【長】音張上聲。【丁/壯老弱】丁中壯健者死於鋒刃。老耄衰弱者棄於溝壑。【滑】州屬河東。【判三司】官掌判決
鹽鐵度支戶部。三司政事。【昫】音吁去聲。【應】平聲。【先】音霰。○司馬溫公曰。高祖以地尊勢/重追於猜嫌。親執臣子之禮。以事戎狄。賂之土地。藉其兵力。以取天下。羽翼未成。不可以高
[006-019a]
飛。國家未治。不可以應敵。齊王捨桑維翰之深謀。信景延廣之狂策。內政不脩而外挑强鄰。/能無亡乎。

〔漢高祖皇帝〕姓劉氏。初名知遠。沙陀人也。事晉祖敬瑭於
兵閒。功最多。晉祖在河東。唐潞王移之鎭鄆。知遠曰。明公久
將兵。得士卒心。今據形勝之地。士馬精强。若稱兵傳檄。帝業
可成。奈何以一紙制書。自投虎口。遂拒命。唐遣將攻之。不克。
晉祖擧兵。滅唐入洛陽。知遠時爲侍衞馬軍都指揮使。分漢
兵入營。館契丹兵於寺。城中肅然。後晉祖以知遠鎭河東。晉
祖殂。遺命以知遠入輔政。晉人匿之。知遠由是怨朝廷。契丹
連入寇。晉雖以知遠爲行營都統。知遠不行。契丹滅晉入大
梁。知遠稱帝於晉陽。契丹去。乃發太原入洛。遂入汴。國號漢。
後更名暠。【傳】音專去聲。【遣將】張敬達。【入營】還/本營。【寺】天宮寺。在洛陽。【更】音康。○契丹主耶律德光
[006-020a]
歸。至殺胡林而死。剖腹實鹽載去。人謂之帝羓。子兀欲立。【殺/胡
林】未詳所在。【羓】/音巴。乾肉曰羓。○楚王馬希範卒。子希廣立。○吳越王錢弘佐
卒。弘倧立。其下廢之。而立弘俶。【倧】音宗。【其下】南/牙統軍使胡進思。○漢主殂。在位
一年。改元乾祐。子周王立。是爲隱帝。
〔隱帝〕名承祐。年十八卽位。○先是漢祖以弟崇尹太原。爲
畱守河東節度使。崇與郭威有隙。至是威爲樞密使侍中執
政。崇爲自全之計。選募勇士。招納亡命。繕甲兵。實府庫。罷上
供財賦。朝廷詔令。多不稟承。【尹太原】爲太原府尹。後尹開封/傚此。【節度使】屬上。十八字爲句。○荊
南高從誨卒。子寶融知軍府。通鑒作/知畱後。○河中李守貞反。郭威
督諸軍。討克之。守貞自殺。○漢以郭威爲鄴都畱守。○楚王
馬希廣之兄希萼。殺希廣而自立。○漢主自卽位以來。同平
章事楊邠總機政。樞密使郭威主征伐。侍衞指揮使史弘肇
[006-021a]
典宿衞。三司使王章掌財賦。邠頗公忠。弘肇察京師。道不拾
遺。章捃拾遺利。供饋不乏。國家相安。弘肇嘗謂。天下須用長
槍大劍。安用毛錐子。章曰。若無毛錐。財賦何由取辨。章輕文
人。嘗曰。此輩握算不知縱橫。何益於用。漢主左右嬖倖寖用
事。親戚干政。邠等每裁抑之。漢主益壯。厭爲大臣所制。揚邠
嘗議事於前。曰陛下但禁聲。有臣等在。漢主積不能平。左右
因譖之。乾祐三年。殺邠弘肇章。遣密詔。欲殺郭威於鄴。將佐
勸威入朝自訴。威引大軍至。漢主遣兵拒之。或降或不戰而
還。漢主爲亂兵所弑。威白太后。迎武寧節度贇。未至。聞契丹
入寇。遣威將兵擊之。威至澶州。將士大譟。裂黃旗以被威體。
共扶抱之。呼萬歲震地。擁威南行。遂代漢。漢二世。四年而亡。
【毛錐子】筆也。【縱】音蹤。縱直也。算法。縱一。橫五。【爲大】之爲去聲。下同。【隱帝】在位二年。/仍號乾祐。【武寧】徐州。號爲武寧節度。【贇】隱帝弟崇之子也。○司馬溫公曰。高祖擁精銳
[006-022a]
之兵。居形便之地。屬胡騎北旋。中州之主。故雍容南面。而天下歸之。豈其材德之首出哉。會/其時之可爲也。隱帝雖有南面之號。而政非己出。輕信羣小之言。欲除跋扈之臣。禍不旋踵。
自然之勢也。

〔周太祖皇帝〕姓郭氏。名威。太原人也。唐莊宗有宮人柴氏。
歸其家擇姻。一日窺于門。見有疾走而過者。柴氏大驚問何
人。吿者曰。從馬軍使郭雀兒也。柴氏欲嫁之。父母不肯曰。汝
帝左右人。當嫁節度使。奈何嫁此人。柴氏堅不嫁他人。遂歸
威。漢祖鎭河東。威爲孔目官。契丹在汴。威勸漢祖擧兵。遂成
帝業。漢隱帝時。威專主征伐。隱帝欲殺之。不克。威擁兵入汴。
已而出禦契丹。軍士擁還汴。時已迎贇於徐州。乃以漢太后
令。廢贇爲湘陰公。威爲監國。尋卽位。自謂周虢叔之後。國號
周。贇崇子也。崇初聞隱帝遇害。欲起兵南向。及聞迎立贇則
[006-023a]
曰。吾兒爲帝。吾復何求。贇廢死。崇乃稱帝於晉陽。所有幷汾
忻代嵐憲隆蔚沁遼麟石十二州之地。謂其臣曰。顧我是何
天子。汝等是何節度使邪。是爲北漢。遣子承鈞伐周。不克。遣
使乞師於契丹。契丹策命北漢主。更名旻。【擇姻】歸父母家。別求姻對。/【從】去聲。【郭雀兒】威微時。
刺其項爲雀兒。故有此名。【孔目官】掌六曹案牘。【虢叔之後】世次未詳。【幷】府盈切。【汾】卽西/河郡。【嵐】音覽平聲。卽樓煩。已下皆屬山西。【憲】今未詳。【隆】今隆德州。屬山西。【蔚】見前。
【沁遼】屬山西。沁音侵去聲。【麟】今未詳。疑當屬/鄜。鄜石接境也。【石】屬山西。【更】音庚。【旻】音民。○契丹述軋。弑兀欲而自
立。述律討殺述軋而代之。【述軋】兀欲子。/【述律】述軋弟。○楚自希廣希萼以
來。相攻奪無寧歲。其下又廢希萼。而立希崇。南唐遣邊鎬擊
楚。希崇降。南唐遷馬氏之族于金陵。楚亡。右楚馬殷。自梁太祖開平/六年受命爲王。至是六王。
凡四十/四年。○故楚將劉言。自朗州攻潭。邊鎬走。言取湖南。請命于
周。周以言鎭朗。王逵鎭潭。逵襲殺言於朗。以周行逢守朗。逵
還潭。後又以行逢鎭潭。逵自居朗。【朗州】屬湖/廣。卽武陵。○周主在位三
[006-024a]
年殂。改元者一。曰廣順。晉王立。是爲世宗皇帝。
〔世宗皇帝〕名榮。本姓柴氏。周祖妻兄柴守禮之子也。周祖
無子。故養之。周初領節鎭。已而尹開封封晉王。周主臨終。命
晉王聽政。尋卽位。北漢主聞周主殂。大喜。請兵於契丹。契丹
遣將楊袞將萬騎。北漢主自將三萬人來。周主欲自將禦之。
羣臣皆諫。主曰。崇幸大喪。輕朕年少新立。此必自來。朕不可
不往。以吾兵力之强破崇。如山壓卵耳。馮道力爭。惟王溥勸
行。北漢主軍于高平。周前鋒擊之。北漢兵卻。主慮其遁去。趣
諸軍亟進。後軍未至。衆心危懼。而主志氣益銳。合戰未幾。周
右軍將樊愛能。何徽。先遁。右軍潰。步軍千餘解甲降。主見軍
勢危。自引親兵。犯矢石督戰。宿衞將趙匡胤曰。主危如此。吾
屬何得不致死。又謂禁兵將張永德曰。賊氣驕。可破也。公引
[006-025a]
兵乘高。西出爲左翼。我爲右翼以擊之。國家安危。在此一擧。
永德從之。各將二千人進戰。匡胤身先士卒。馳犯其鋒。士卒
死戰。無不一當百。北漢兵大敗。楊袞不敢救。北漢主晝夜北
走。僅得入晉陽。周主收樊愛能何徽。及所部軍使以上七十
餘人。責之曰。汝輩非不能戰。正欲以朕爲奇貨。賣與劉崇耳。
悉斬之。自是驕將惰卒。始知所懼。不行姑息之政矣。張永德
盛稱趙匡胤智勇。權殿前都虞候。周主謂侍臣曰。兵務精不
務多。農夫百。未能養戰士一。奈何浚民之膏血。養此無用之
物乎。乃命大簡諸軍。又詔諸道。募天下壯士。咸遣詣闕。命匡
胤選其尤者。爲殿前諸班。其騎步諸軍。各命將帥選之。由是
士卒精强。所向克捷。【節鎭】爲鎭寧節度使。【喪】平聲。【爭】諍同。【高平】郡。屬山/西。卽潭州。【趣】音促。【幾】如字。【當】去聲。【上】上聲。【都虞候】
官。掌邦刑。古司寇/也。【尤者】最精者。○周攻北漢。汾遼憲嵐石沁忻州。皆入于周。周
[006-026a]
主攻晉陽。不克。引軍還。○北漢主劉旻殂。子鈞立。○周伐蜀。
取秦階成鳳州。【秦階成】三州屬鞏昌。階/卽武階郡。【鳳】州屬陝西。○周伐南唐。唐遣兵拒於
壽州而敗。周主自將。大敗唐兵於正陽。唐將皇甫暉姚鳳。保
淸流關。主命趙匡胤。倍道襲之。擒暉鳳。克滁州。周師取揚泰
光舒蘄州。唐兵拒周師。復取泰州。攻揚州。周主命匡胤。屯六
合。唐兵來攻。奮擊大破之。將士有不致力者。匡胤陽爲督戰。
以劍斫其皮笠。明日遍閱其笠。有劍跡者數十人。皆斬之。由
是部兵莫敢不盡死。周主還大梁。畱兵圍壽州。唐兵復江北
諸州。周守將皆棄去。幷兵攻壽州。周主復自將如壽。唐人以
城降。周主還大梁。已而復自將攻濠泗。皆降。進攻楚州。遣兵
取揚泰。周主克楚州。還至揚州。唐主遣使。盡獻江北地。周主
乃還。唐主更名景。去帝號。奉周正朔。【壽州】屬淮西。卽壽陽郡。【敗】音/拜。【正陽】地在霍丘。【淸流關】在
[006-027a]
滁州淸流縣西南。【滁州】屬淮東。【泰】屬淮東。卽海陵郡。【光】屬河南。【蘄】州屬淮西。【復取】之/復。音伏。下同。【六合】縣。屬眞州。【濠泗】二州。皆屬淮西。【楚州】屬淮東。今淮安府。【更】音庚。【去】
上/聲。○朗州王逵。爲潘叔詞所殺。將吏迎潭州周行逢入朗。行
逢倂潭朗有之。【爲】/去聲。○南漢主劉晟殂。子鋹立。【鋹】/音敞。○周主
自將伐契丹。取瀛莫易州。離京四十二日。而關南悉平。議趨
幽州。會不豫而止。以瓦橋關爲雄州。益津關爲霸州。置戌而
還。往還六十日。【關南】三關。在大興。【雄】/州屬北平。【霸】州。屬北平。○趙匡胤。先是爲殿前都
指揮使。從攻淮南。又從征契丹。至是爲殿前都點檢。【從】去/聲。下同。
○周主。在位六年殂。改元者一。曰顯德。周主在藩韜晦。及卽
位。首破高平之寇。人始服其英武。號令嚴明。人莫敢犯。攻城
對敵。矢石落左右。略不動容。應機決策。出人意表。又勤於政
事。發姦摘伏。聰察如神。閒暇則召儒者讀史。商㩁大義。性不
好絲竹珍玩之物。常言。朕必不因喜賞人。因怒刑人。文武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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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各盡其能。人畏其明。而懷其惠。故能破敵廣地。所向無前。
登遐之日。遠近哀慕。子梁王立。是爲恭帝。【在藩】爲鎭寧節度時。【發/姦摘伏】摘音剔。發明姦邪。
挑摘隱伏。【閒】音閑。【搉】音角。
〔恭帝〕名宗訓。七歲卽位。○以趙匡胤爲歸德節度使。明年
春鎭定言。契丹入寇。遣匡胤將兵禦之。至陳橋驛。軍士擁還
策立。周主在位半年。遂禪于宋。周自太祖至是三世。實二姓。
十年而亡。【陳橋驛】在汴城外。【半年】仍稱顯德。○司馬溫公曰。太祖負震主之威。挾/不賞之功。措身無所。乘危而發。世宗以異姓之親。入承大統。知近世之弊。
起於威令不行。下陵上替。故高平之役。首誅樊何。以振軍法。遂能變弱爲强。因敗爲功。於是/南割江淮。西克秦鳳。北開關南。攻無堅城。戰無强陣。又以枹鼓之隙。治律曆興禮樂。審法令。
修政事。收賢才。養百姓。可謂知治安之本矣。大功未成。中道而殞。蓋太平之業。天將啓聖人/而授之。非人謀之所及也。

〔宋太祖皇帝〕姓趙氏。名匡胤。其先涿人也。相傳爲漢京兆
尹廣漢之後。父弘殷。爲洛陽禁衞將校。生匡胤於甲馬營。赤
[006-029a]
光滿室。營中異香一月。人謂之香孩兒營。少從辛文悅學。文
悅嘗夢。遨駕。乃匡胤也。周世宗時。掌軍政凡六年。士卒服其
恩威。數從征伐立大功。世宗一日於文書篋中。得一木書。曰。
點檢作天子。時張永德爲點檢。世宗乃遷之。而易以匡胤。世
宗殂。恭帝卽位之明年。命領宿衞。禦契丹。時主少國危。中外
始有推戴之議。大軍旣出。軍校苗訓。見日下復有一日。黑光
相盪。指曰。此天命也。夕次陳橋驛。軍士聚議。先立點檢爲天
子。然後北征。環列待旦。點檢醉臥不知也。黎明軍士擐甲執
兵。直叩寢門曰。諸將無主。願策大尉爲天子。點檢驚起披衣。
則相與扶出。被以黃袍。羅拜呼萬歲。擁上馬南行。拒之不可。
乃攬轡誓諸將。整軍自仁和門入。秋毫無所犯。恭帝遂禪位。
以所領節鎭。爲宋州歸德軍。故國號曰宋。【廣漢之後】世次未詳。【數】/音朔。下同。【推】音退平聲。
[006-030a]
【盪】音湯去聲。【黎明】天欲明。【擐】音患。貫也。【上馬】之上上聲。【仁和門】汴州城門。○呂中/曰。潁濱謂。孟子不嗜殺人之言。至是又驗矣。唐明宗。有天生聖人之祝。而太祖實生於是年。
則天命所歸。不待日光相盪而後知也。自其掌軍政之時。士卒服其恩威。中外同於推戴。則/人心所屬。不待次陳橋而後見也。矧如號令之閒。秋毫無犯。除生靈塗炭之苦。革叔季兵戈
之禍。非聰明神武而不/殺者。孰能與於此哉。卽位之初。欲陰察羣情。頗爲微行。或諫毋輕
出。上曰。帝王之興。自有天命。周世宗。見諸將方面大耳者。皆
殺之。我終日侍側。不能害也。微行愈數。曰有天命者。任自爲
之。不汝禁也。中外讋服。【讋】與/慴通。○昭義節度使李筠。故周宿將。
反於澤州。上命石守信討之。尋親征。筠自焚死。澤潞平。【筠】爲/彬切。
○淮南節度使李重進。周祖之甥也。亦反。上命石守信討之。
尋親征。重進自焚死。淮南平。○荊南高寶融卒。弟寶勗代之。
○南唐泉州畱從效稱藩。【泉州】屬福建。【畱從效】畱/姓。從效名。【藩】音翻。稱藩臣。○建隆二年。
南唐主李景。遷都于南昌。以其子從嘉守建康。景殂。從嘉立。
更名煜。【南昌】府。屬江西。/卽洪州。【更】音庚。○上旣誅筠重進。召樞密直學士趙普
[006-031a]
問曰。吾欲息天下兵。爲國家長久計。其道何如。普言。唐季以
來。帝王數易。由節鎭太重。君弱臣强而已。今莫若稍奪其權。
制其錢穀。收其精兵。則天下自安。又言。殿前帥石守信等。皆
非統御才。宜授他職。上悟。召守信等。宴酣。屛左右謂曰。我非
爾曹之力不至此。然終夕未嘗安枕也。居此位者。誰不欲爲
之。守信等頓首曰。陛下何爲出此言。天命已定。誰敢有異心。
上曰。汝曹雖無異心。如麾下之人欲富貴何。一旦以黃袍加
汝之身。雖不欲爲。其可得乎。皆頓首泣曰。臣等愚不及此。惟
陛下哀矜。指示可生之途。上曰。人生如白駒過隙。所爲好富
貴者。不過欲多積金錢。厚自娛樂。使子孫無貧乏耳。汝曹何
不釋去兵權。出守大藩。擇便好田宅。爲子孫計。多置歌童舞
女。日飮酒相安。不亦善乎。皆拜謝曰。陛下念臣等至此。所謂
[006-032a]
生死而肉骨也。明日皆稱疾請罷。【季】末也。【數】音朔。【易】音亦。【節鎭】節/度藩鎭。【非統御才】言難制御。【屛】音
丙。【何爲】之爲去聲。【好】去聲。【去】去聲。【生/死肉骨】言如使死者復生。而白骨生肉。○趙普薊人。遇上於滁州。用
爲節度掌書記。上卽位後。專與謀議。倚信之。【書記】筌蹄云。節/度之掌書記者。
女眞貢馬。【女眞】國在東夷。/古肅愼之遺種。○囘鶻于闐來貢。○建隆三年。泉
州畱從效卒。衙將陳洪進。推張漢思領軍務。【衙將】官掌禁軍。唐制/有南北衙。【推】音退平
聲。○定難節度使周西平王李彝興貢馬。【節度使】西夏號定難節/度。【西平王】後周所封爵。
【彝興】卽彝殷。避太/祖父宣祖弘殷諱。○武平武安鎭帥周行逢卒。子保權領軍府。衡
州太守張文表作亂。起兵據潭州。保權表請救于宋。【武平】朗/州爲武平
節度。【武安】潭/州爲武安節度。○荊南高寶勗卒。兄子繼冲代之。○高麗來貢。○
乾德元年。命慕容延釗等。會周保權討張文表。師出江陵。高
繼冲出降。荊南平。右南平高季興。自梁太祖開平元年受/命爲王。至是五主。凡五十七年而亡。延釗至湖南。
文表先已敗死。保權聞宋師下荊南。懼而拒守。師進討之。獲
[006-033a]
保權。湖南平。○二年。宰相范質。王溥。魏仁浦乞罷。質等周朝
舊相也。自唐以來。宰相惟面奏大政事。餘號令刑賞除拜。但
入熟狀。質等自以前朝大臣。稍存形跡。每事具箚子進呈。退
批所得聖旨。同列皆書字以志之。奏御之多始此。質等旣罷。
以趙普同平章事。【除拜】除官拜爵。【熟狀】直述其事。具狀/奏聞。【形跡】執守禮體。【箚子】書疏如式。○命王全斌
伐蜀。乾德三年。蜀相李昊。勸蜀主孟昶出降。蜀亡。前蜀王氏
之亡也。降表亦昊所草。蜀人夜書其門曰。世修降表李家。右/後
蜀孟知祥自唐明宗長興二年受命/爲王。至是二世。凡三十三年而亡。○初上命宰相。擇前代未有年號。
以改今元。及是得蜀鑑。乃有乾德四年鑄字。怪之召問。學士
竇儀曰。昔僞蜀王衍有此號。上歎曰。宰相須用讀書人。【鑑】/鏡也。
○五年。五星聚奎。先是周顯德中。竇儼。楊徽之。盧多遜。同爲
諫官。儼善推步。嘗曰。丁卯歲五星聚奎。自此天下太平。二拾
[006-034a]
遺見之。儼不預也。至是果然。【聚奎】經星直魯分徐州白羊之域。【推步】占/算星曆。【二拾遺】諫官名。二拾遺。指徽之與多
遜。【預】通/鑒作與。○夏州李彝興卒。子光叡領軍務。【叡】/睿同。○開寶元
年。北漢主劉鈞殂。養子繼恩立。郭無爲弑之。而立其同母弟
繼元。皆異姓子也。初漢世祖女。適薛氏。生繼恩。再適何氏。生繼/元。俱幼孤。世祖以鈞無子。便養之。皆冒劉姓。○雷德
驤判大理寺。官屬與堂吏。附會宰相。擅增減刑名。德驤憤惋。
直詣講武殿奏之。幷言趙普强市人第宅。聚斂財賄。上怒叱
曰。鼎鐺尙有耳。汝不聞趙普吾之社稷臣乎。引柱斧擊折其
二齒。命曳出黜之。【驤】音湘。【大理寺】天子有九寺。此其一也。掌折獄詳刑。【惋】/音腕去聲。怒也。【市】買也。【鐺】音鎗平聲。鼎屬。【折】音舌。
○二年。命曹彬等伐北漢。尋親征。攻太原。城久不下。頓兵百
草池中。暑雨。軍中疾疫。詔班師。【中】/去聲。○上自卽位。或微行幸
功臣之家。不可測。趙普每退朝。不敢脫衣冠。一夕大雪。普意
上不復出矣。久之聞叩門聲異甚。亟出。則上立雪中。普惶恐
[006-035a]
迎拜。卽普堂。設重裀地坐。熾炭燒肉。普妻行酒。上以嫂呼之。
普從容問曰。夜久寒甚。陛下何以出。上曰。吾睡不能著。一榻
之外。皆他人家也。故來見卿。普曰。陛下少天下邪。南征北伐。
此其時也。願聞成算所向。上曰。吾欲取太原。普默然。良久曰。
非臣所知也。太原當西北二邊。使一擧而下。邊患我獨當之。
何不姑畱以俟削平諸國。彼彈丸黑子之地。將何所逃。上笑
曰。吾意正爾。姑試卿耳。於是用師荊湖。繼取西川。【重裀】當作茵/褥也。【著】音長
入聲。【成算】籌畫也。【太原】北漢所都。【彈丸/黑子】喩其地小。【將】音漿。【荊湖】荊南。湖北。嘗因北漢諜者。語北漢主鈞
曰。君家與周氏世仇。宜不屈。今我與爾無所閒。何爲困此一
方之人。鈞遣諜者復命曰。河東土地兵甲。不足當中國之什
一。區區守此。蓋懼漢氏之不血食也。上哀其言。終鈞之世。不
以大軍北伐。及繼元立。始用兵。【諜】音牒。反閒曰諜。【語】去聲。/【閒】音㵎。【爲】去聲。【復】音伏。○是歲
[006-036a]
契丹弑其主述律。號穆宗。迎立其伯父兀欲之子明記。更名
賢。○三年。命潘美伐南漢。四年。克廣州。劉鋹降。南漢亡。右南漢/劉隱。自
梁太祖開平元年僭號。至/是五世。凡五十三年而亡。○六年。交趾丁璉。上表求內附。詔以爲靜
海節度使安南都護。【璉】音連上聲。【上】上聲。【安南】國在交趾北。唐懿宗。置/靜海節度於安南。至此以璉爲靜海節度使。而摠安南。
○趙普罷相。領河陽三城節度。普沈毅果斷。以天下爲己任。
嘗欲除某人爲某官。上不用。明日又奏之。上怒裂其奏。普徐
拾以歸。補綴以進。上悟乃可之。又有立功當遷官者。上素嫌
其人不與。普力請下。曰。朕固不與奈何。普曰。刑賞天下之刑
賞。安得以私喜怒專之。上不聽起。普隨之。上入宮。普立宮門
不去。上卒可之。普常設大甕於閤後。表疏意不可者。投其中
焚之。其多得謗以此。雷德驤之子又訐之。上始疑普。先是雖
置參知政事以副普。不宣制。不押班不知印。不升政事堂。至
[006-037a]
是始詔二參政。升政事堂同議政。更知印押班與普齊。未幾
普遂罷。薛居正呂餘慶等。其後繼爲相。【河陽】孟州爲河陽節度。【斷】/音湍去聲。【己】音紀。【閤】音甘
入聲。下同。【更】/音庚。【幾】如字。○七年。命曹彬伐江南。初上屢遣使。喩江南國主
李煜入朝。不至。乃以彬及潘美等討之。戒以切勿暴略生民。
務廣威信。使自歸順。不須急擊。取匣劍授彬曰。副將而下。不
用命者斬之。美以下皆失色。自王全斌平蜀多殺人。上每恨
之。彬性仁厚。故專任焉。先是江南樊若水。擧進士不第。上書
言事。不報。乃釣魚采石江上。以繩度江廣狹。詣闕陳策。上用
其言。令荊南造大艦。爲浮梁以濟師。至是用之。不差尺寸。【略】/與掠
通。【不第】不及第。【上書】之上上聲。【度】/音堂入聲。【令】去聲。【浮梁】橋也。○八年。曹彬圍金陵急。李煜遣
徐鉉入貢。求緩兵。鉉言。煜以小事大。如子事父。其說累數百。
上曰。爾謂父子爲兩家可乎。鉉不能對還。尋復至奏言。江南


[006-038a]
無罪。辭氣益厲。上怒。按劍曰。不須多言。江南亦有何罪。但天
下一家。臥榻之側。豈容佗人鼾睡乎。鉉惶恐而退。金陵受圍。
自春徂冬。勢愈窮蹙。彬終欲降之。累遣人吿煜曰。某日城必
破。宜早爲之所。一日彬忽稱疾。諸將來問。彬曰。彬之疾非藥
能愈。諸公若共爲信誓。破城不妄殺一人。則彬病愈矣。諸將
皆許諾。焚香約誓。翌日城陷。煜出降。南唐亡。捷書至。上泣曰。
宇縣分割。民受其禍。攻城之際。必有橫罹鋒鏑者。可哀也。彬
還。舟中惟圖籍衣衾。閤門通其榜子曰。奉勅江南。幹事囘。其
不伐如此。【鉉】音玄上聲。【累】上聲。下同。【鼾】音汗。【翌日】明日也。【南唐亡】南唐李/昪。自晉高祖天福元年僭號。至是三世。凡三十一年。【橫】去聲。【閤門】大
鴻臚寺。/曰閤門。○九年。吳越王錢俶來朝。辭歸。上賜以黃袱。封緘甚固。
曰途中宜密觀。及啓之。皆羣臣乞畱俶章疏。俶感懼。【袱】音伏。巾/也。【疏】去聲。
○上如西京。謁宣祖安陵。【西京】宋以洛陽爲西京。汴梁爲東京。/【安陵】太祖父弘殷。廟號宣祖。葬安陵。○夏
[006-039a]
四月郊。都民垂白者相謂曰。我輩少經離亂。不圖今日復覩
太平天子儀衞。有泣下者。【垂白】老人。/【少】去聲。○上欲畱都洛陽。羣臣
咸諫。上曰。吾且都長安。晉王叩頭曰。在德不在險。上曰。吾將
西遷者。欲據山河之勝。而去冗兵。晉王之言固善。今姑從之。
不出百年。天下民力殫矣。乃還大梁。【將】音漿。/【去】上聲。○上崩。在位十
七年。改元者三。曰建隆。乾德。開寶。壽五十。上仁孝。豁達有大
度。陳橋之變。迫於衆心。洎入京師。市不易肆。嘗一日罷朝。坐
便殿不樂者久之。左右請其故。上曰。爾謂爲天子容易邪。適
乘快指揮一事而誤。故不樂耳。嘗宴近臣紫雲樓下。因論及
民事。謂宰相曰。愚下之民。雖不分菽麥。藩侯不爲撫
養。務行苛虐。朕斷不容之。【洎】音忌。及也。【市不易肆】肆舖面也。市不易肆。謂不驚擾也。/【菽】音叔。豆也。【藩侯】藩鎭諸侯。【不爲】之爲去聲。【斷】音端
去/聲。開寶初。修京城及大內。營繕畢。上坐寢殿。令洞開諸門。皆
[006-040a]
端直軒豁。無有壅蔽。因謂左右曰。此如我心。少有邪曲。人皆
見之矣。【大內】宮禁。【繕】音/膳補也。【令】去聲。平蜀之後。嘗擇其兵百餘。爲川班殿直。
郊禮行賞。以御馬直扈從。特增給。川班擊登聞鼓。援例陳乞。
上怒曰。朕之所與。卽爲恩澤。豈有例邪。斬其妄訴者四十餘
人。餘悉配隷諸軍。遂廢其直。【川班殿直】以蜀士卒精者直殿。故曰川班殿/直。廩給與御馬直等。【增給】以其扈從車駕之
勞。特命增給錢。人五千。【登聞鼓】隋制。凡奏聞訟訴者。聽撾鼓。有司錄狀奏/之。【援】音爰。【陳乞】援御馬直之例。陳乞增給。【配隷】以川班。分屬諸軍。內臣有
逮事後唐者。上問。壯宗英武定天下。享國不久何也。其人言
其故。上撫髀嘆曰。二十年夾河戰爭。取得天下。不能用軍法
約束。誠爲兒戲。朕今撫養士卒。不吝爵賞。苟犯吾法。惟有劍
耳。五代以來。藩鎭强盛。上以漸削之。罷諸節鎭。專用儒臣。分
理郡國。以革節鎭之橫。又置諸州通判。以分刺史之權。自是
諸侯勢輕。禍難不作。專務愛養民力。罷卻貢獻。禁進羨餘。常
[006-041a]
衣澣濯之衣。寢殿靑布緣葦簾。晚節好讀書。嘗歎曰。堯舜之
世。四凶之罪。止於投竄。何近代法網之密邪。【內臣】宦官。【撫】拊。通/拍也。【橫】去聲。【羨】如
字。【常衣】之衣去聲。【緣】/去聲。【葦簾】蘆葦爲簾。削平諸國。必招之。不至而後用兵。及其旣
降。皆不加戮。禮而存之。終其世。嘗幸武成王廟。觀從祀。有白
起。指曰。起殺己降。不武。命去之。周恭帝封鄭王。後遷于房州。
上以辛文悅長者。俾爲房州守。恭帝先上二年始卒。上發哀
輟朝十日。還葬如禮。上初入京時。周韓通死節。追贈優厚。王
彥昇棄命專殺。終身不授節鉞。受禪之際倉卒。未有恭帝禪
制。學士陶穀出諸懷中。上薄之。穀久在翰林。頗怨望。上曰。吾
聞學士草制。依樣畫葫蘆耳。何勞之有。卒不登之政府。內外
官有時望者。籍記姓名。以待不次選用。稱職者。多久任不遷。
定銓選法。嚴擧主連坐法。嚴贓吏法。有寘極刑者。懲五代藩
[006-042a]
鎭苛征重斂之弊。寬商征。寬麴鹽酒禁。倉吏多入民租者。或
棄市。五代多以武人爲牧守。率意用刑。上懲之。故入者必抵
罪。定大辟詳覆法。定折杖法。頒新刑統。定差役法。作版籍戶
帖戶鈔。長吏有度民田不實者。或杖流之。諸州旱蝗。賑饑蠲
租。惟恐不及。擧德行孝悌。親策制科擧人。放進士榜。嚴覆試
法。御殿親試進士。試書判拔萃。數幸國子監。詔天下求遺書。
初用和峴所定雅樂。初行劉溫叟所上開寶通禮二百卷。命
宰執日記時政。送史館撰日曆。制度典章。彬彬有條理。太弟
晉王立。是爲太宗皇帝。【武成王】唐肅宗。追贈太公望。爲武成王。【從祀】配享。/【殺降】秦將白起。嘗坑趙降卒四十萬。【去】上聲。【先】
音霰。【入京時】自陳橋擁還時。【死節】周朝在京巡檢韓通。帥衆衞禦。都指揮使王彥昇殺之。/【優厚】追贈通爲中書令。【節鉞】節旄斧鉞。凡爲節度使者。必授之。【薄之】薄穀不忠。【葫蘆】
瓜屬。狀如瓠。實可食。【政府】宰相政事之府。【銓選法】銓七緣切。銓衡也。又量也。次也。度也。/從陶穀所上。初京官七品以下。猶屬銓。自後京官以上無選。中書門下特除。而使府不許辟
召。幕職悉由銓授。【連坐法】乾德三年。詔陶穀等。各於幕職京宮中。擧堪爲郡守副監者一/人。除官之日。仍書擧主姓名。謬擧者。竝坐罪。【寘】置同。【極刑】建隆二年。李瑤坐贓杖殺。自
[006-043a]
後贓吏。有寘極刑者。【商征】商賈征稅。【寬麴鹽酒禁】漢法。犯私麴者棄市。周祖始令。至五/斤者死。至是詔犯私麴十五斤。以私酒入城至三斗者。始處極刑。其餘論罪有差。又以前朝
鹽法太峻。定以官鹽闌入禁地。貿易至十五斤。私煮至三斤者。坐死。以鈔鹽入城三十斤以/上者奏裁。乾德四年詔寬之。罪至死者。奏裁。【抵罪】故入人於罪者。就以其罪罪之。【大辟】
死罪。辟音闢。【詳覆法】懲五代藩鎭專殺之弊。令諸州奏大辟案。委刑部詳覆。【折杖法】折/如字。徙流笞杖各有數。杖刑五。曰。杖一百爲杖二十。九十爲十八。八十爲十七。七十爲十五。
六十爲十二。官杖厚薄長短。如周顯德中制。【新刑統】竇儀等所定。【差役法】詔令佐檢案/差役。有不平。許民自相糾。擧京百司。補吏須不疑役。乃聽。【版籍】民閒戶口。田粮數目。在官
版籍。【戶帖】民閒供振戶口事產在官。家給戶帖爲照。【戶鈔】如今朱鈔之類。【度】音堂入/聲。【賑】音震。贍他。【蠲】音涓。免也。【制科】周設賢良經學吏理三科。至是上親策賢良科。【覆
試法】王祐知擧。陶穀子邴登第。上曰。穀不能訓子。安得登策。遽命中丞覆試。因詔。自今擧人。/凡關食祿之家。皆令覆試。【拔萃】唐取士。必驗身言書判拔萃。拔其俊異者。而取之。孟子曰。
拔乎其萃。【數】音朔。【峴】音賢上聲。【雅樂】登歌文德武功二舞。【所上】之上上聲。【開寶通/禮】改鄕貢開元禮爲開寶通禮。【史館】國史院。【日曆】記每日事。
〔太宗皇帝〕初名匡乂。太祖長弟也。太祖入京城。匡乂首請
號令諸將戢士卒。仍自於馬前戒摽掠。太祖受禪。乃改名光
義。尹開封。同平章事。封晉王。建隆二年。昭憲杜太后。臨崩謂
太祖曰。汝知所以得天下者乎。太祖曰。皆祖考與太后之餘
慶。太后笑曰。不然。正由柴氏使幼兒主天下耳。汝萬歲後。當
[006-044a]
傳位晉王。晉王傳秦王。泰王以傳德昭。國有長君。社稷之福
也。太祖曰。謹受敎。太后呼趙普曰。趙書記共記吾言。不可違。
因命普於榻前爲誓書。普署紙尾曰。臣普記。藏之金匱。太祖
友愛篤至。晉王嘗寢疾灼艾。太祖亦自灸以分其痛。嘗曰。晉
王龍行虎步。且生時有異。佗日必作太平天子。福德非吾所
能及也。太祖幸蜀。有布衣張齊賢。獻十策。召問賜食。且啗且
對。太祖善其某策。齊賢固稱。餘策皆善。太祖怒斥便出。旣還
語晉王曰。吾幸西都。得一張齊賢。吾不欲用之。佗日畱與汝
作宰相。蓋傳位之定久矣。太祖不豫。后遣王繼恩召皇子德
芳。繼恩徑召晉王。王至宮中。散遣左右。所言皆不可得聞。但
遙見燭影下。王有離席之狀。旣而上引柱斧戳地。大聲曰。好
爲之。遂崩。后見晉王愕然曰。吾母子之命。皆託官家。王曰。共
[006-045a]
保富貴。無憂也。王卽位。更名炅。秦王廷美尹開封。改封齊王。
德昭封武功郡王。【乂】音刈。【戢】音簪入聲。約束也。【柴氏】周世宗。【秦王】太祖次/弟。【德昭】太祖長子。【長】音張上聲。【呼】去聲。【艾】五蓋切。草
似蒿葉。可灸。【灸】音救。【幸蜀】一本作征西京者是。蓋齊賢洛陽人也。【布衣】未蒙爵祿曰布/衣。【十策】下幷汾。富民。封建。崇學。擧賢。太學。藉田。選良吏。懲姦。恤刑。【便】如字。【語】去聲。【后】
宋氏。【王繼恩】宦官。【德芳】太祖次子。【戳】敕角切/【無】與毋通。【更】音庚。【炅】音烱。【武功】邑在乾州。○遣使分行州縣。廉察
官吏。第其優劣。罷輭不勝任。惰慢不親事。免官。【罷】音皮。倦/也。【勝】音升。
贓吏配者。遇赦不敍。受贓之吏。徙配遠方。/雖遇赦。亦不敍用。○大理評事陳舜封。奏
事口捷。擧止類倡優。問誰氏子。對以父爲伶官。上曰。汝眞雜
類。豈得任淸望官。改授殿直。【大理評事】官掌折杖詳刑。【陳舜封】陳/姓舜封名。【伶官】樂工。【淸望】淸要聲望。
陳洪進來朝。獻漳泉二州。【陳洪進】初爲泉州衙將。/後據其地。【二州】屬福建。○吳越王錢俶
來朝。遂獻其地。右吳越錢鏐。自梁太祖開平元年。/據有兩浙。至是七世。凡七十四年。○命潘美伐北漢。尋
親征圍太原。劉繼元出降。北漢亡。右北漢劉崇。自周廣順元年僭/號。至是四世。凡二十九年而亡。
詔征契丹。易州涿州來降。上攻幽州。踰旬不下。遂班師。郡王
[006-046a]
德昭從征幽州。軍中嘗夜驚。不知上所在。有謀立德昭者。上
聞不悅。及歸。以北征不利。不行平北漢之賞。德昭言之。上大
怒曰。待汝自爲之。賞未晚也。德昭退而自刎。後二年。岐王德
芳卒。自太祖二子相繼死。齊王廷美不自安。佗日上嘗以傳
國意訪趙普。普曰。太祖已誤。陛下豈容再誤邪。於是普復入
相。廷美遂得罪。降涪陵縣公。普復使知開封府李符。吿其怨
望。南還房州。尋殺之。普恐李符漏言。因弭德超譖曹彬故。以
符薦德超。貶符舂州卒。【從】去聲。【涪陵】縣屬涪州。涪音浮。【弭】案唐/韻。當作彌。姓也。【舂州】屬廣東。今南恩州。○种
放隱于終南山。結草爲廬。以講習爲務。後進多從之學。上聞
召之。辭以母老。上高其節。厚賜錢帛旌之。【种】音蟲。姓也。【放】音/倣。【終南】山在武功縣。
呂蒙正爲參政。有朝士。指之曰。此子亦參政邪。蒙正佯不聞。
同列欲詰其姓名。蒙正止之日。若一知名姓。則終身不忘。不
[006-047a]
如無知也。○召華山陳摶。賜號希夷先生。【華】去聲。/【摶】音團。○開寶寺
塔成。前後八年。所費億萬。田錫奏曰。衆以爲金碧熒煌。臣以
爲塗膏釁血。上不怒。【開寶寺】在汴京。【釁血】聚/斂民財。如以民之膏血塗釁。○先是西夏李光
叡卒。子繼筠嗣。又卒。弟繼捧嗣。繼捧來朝。獻四州地。其弟繼
遷叛去。數入寇邊。【四州】夏。銀。綏/宥。【數】音朔。○契丹主明記殂。號景宗。子
隆緖立。年十二。母蕭氏專其國政。○上命曹彬等。分道伐契
丹。彬兵大敗於岐溝關。詔班師。契丹自是連年入寇。後女眞
以契丹隔其朝貢之路。請擊之。不許。女眞遂臣於契丹。【岐溝/關】在
涿州西南/四十里。○上賜李繼捧姓名趙保忠。授節度使。命管夏銀綏
宥靜五州。使圖繼遷。繼遷降。賜姓名趙保吉。保吉復寇邊。命
李繼隆討之。保忠言。已與保吉解仇。乞罷兵。上怒。命繼隆先
移兵討之。繼隆入夏州。檻送保忠於闕下。保吉尋亦請降。而
[006-048a]
復叛。命繼隆討之。【五州】綏州卽雕陰郡。屬/陝西。餘四州屬甘肅。○蜀自旣平之後。府庫
之物悉載歸內府。土狹民稠。有司不無賦外之科。王小波起
爲盜。小波死。李順繼之。攻陷成都。僭號蜀王。上命王繼恩討
擒之。蜀平。【賦外之科】租賦之外。別/有科征。【李順】小波妻弟。○交趾丁璉卒。大校黎桓。囚
其宗族而專其國。上初命討之。無功。已而桓奉貢。竟以桓爲
交趾郡王。【黎桓】大將校。/黎姓。桓名。○時霖潦過度。上曰。朕於刑獄盡心。
安得積陰之譴。寇準越班對言。某州局吏。侵官錢若干。於法
爲小過。陛下殺之。王淮參政王沔之弟。盜錢數百萬。於法爲
大憝。陛下以沔故。務相容蔽。如此而曰刑獄盡心。如之何無
積陰之譴。上卽日誅淮罷沔。俄而雨止。【霖潦】久雨曰霖。無源水曰潦。/潦音老。【大憝】憝音隊。惡也。書。
元惡/大憝。○上崩。在位二十二年。改元者五。曰太平興國。曰雍煕。
端拱。淳化。至道。壽五十九。薛居正。沈倫。趙普。宋琪。李昉。呂蒙
[006-049a]
正。張齊賢。呂端等。相繼爲相。普凡再入再罷。尋薨。普初以吏
道聞。寡學術。太祖嘗勤以讀書。普遂手不釋卷。每朝有大議。
輒闔戶自啓一篋。取一書閱之。及卒家人視其篋。則論語也。
嘗謂上曰。臣有論語一部。以半部。佐太祖定天下。以半部佐
陛下致太平。蒙正晚出。嘗與普並相。普甚推之。蒙正嘗置册
子夾袋中。疏四方人才姓名。以待選用。初太祖嘗以張齊賢
屬上。至齊賢擧進士。上欲置之上第。而有司第其名在下。乃
詔一榜特與通判。卒至大用。呂端爲相。人謂。呂相作事糊塗。
上知之曰。端小事糊塗。大事不糊塗。自上卽位以來。以小人
爲相者。盧多遜一人而已。太子立。是爲眞宗皇帝。【太平興國】四/字年號。【昉】音
倣。【再罷】案。普以太祖乾德二年入相。至開寶六年罷。太宗大平興國六年。復入相。至八年/又罷。端拱元年再入。至淳化元年罷。前後歷事二朝。凡三十餘年。【推】音退平聲。【疏】去聲。
【屬】音燭。【糊】音鶻。【塗】音突。【太子】太宗。第三子。
[006-050a]
〔眞宗皇帝〕初名元侃。封襄王。有擧人楊礪。嘗夢至一大殿。
有坐殿上者。語之曰。我非汝主。來和天尊汝主也。指示令謁
之。礪後進士第一。入爲襄王府記室。旣謁。如夢中所見。太宗
嘗遣相者詣襄王。及門而返曰。王門厮役皆將相也。王可知
矣。立爲太子。至是卽位。更名恒。【語】去聲。【記室】官掌校表奏答。/【厮】音斯。折薪曰厮。【更】音庚。○咸
平二年。契丹入寇。上親征。至大名府而還。【大名府】屬河/東。卽魏州。○三
年。益州卒王均反。僭號大蜀。以雷有終知州。討擒之。益州平。
○范廷召擊契丹。求援於高陽關都部署康保裔。亟赴之。廷
召潛遁。保裔爲所圍。力戰死之。【高陽】關在安州。【都部/署】官掌兵事。【爲】去聲。○李繼
遷。先朝奪所賜姓名。寇邊不已。攻陷靈州。西涼六合酋長潘
羅支。乞會王師討之。繼遷攻陷西涼府。潘羅支要而擊之。繼
遷中流矢。死於靈州之境。其子德明請降。復賜姓趙。後封爲
[006-051a]
西平王。【賜姓名】繼遷當太宗朝。叛而降。賜姓名趙保吉。旣而復叛。故/曰奪所賜姓名。【西涼府】屬甘肅。卽涼州。【要】音腰。【中】去聲。○楊嗣
楊延朗。智勇善戰。加團練使。虜憚之。目曰楊六郞。○景德元
年。契丹主與其母蕭氏。大擧入寇。中外震駭。參政陳堯叟蜀
人。請幸蜀。王欽若江南人。請幸江南。上以問宰相寇準。準問
誰畫此策。上曰。卿姑斷其可否。勿問也。準曰。臣欲得獻策之
臣。斬以釁鼓。然後北伐耳。遂定親征之議。上駐蹕韋城。尋至
衞南。契丹擁兵抵澶州。圍合三面。李繼隆等出禦之。契丹撻
覽中弩死。大挫退卻。不敢動。寇準力勸上渡河。殿前帥高瓊
亦力贊。猶豫閒。瓊麾衞士進輦曰。陛下若不過河。百姓如喪
考妣。梁適呵之。瓊怒曰。君輩。此時尙責人失禮。何不賦一詩
退虜耶。遂擁上以渡。旣至澶州。登北城張黃旗幟。諸軍皆呼
萬歲。聲聞數十里。契丹氣奪。【斷】音端去聲。【駐蹕】車駕暫止曰駐蹕。【韋/城】縣屬開州。【撻覽】統軍順國王。【挫】音佐。
[006-052a]
【力贊】贊成渡河之策。【猶豫】不決也。【喪】/平聲。【梁適】宋鑒作馮拯。【聞】去聲。先是王繼忠者陷虜。嘗言和好
之利。故雖大擧。亦遣使以繼忠書來。上命曹利用報之。至是
利用。與契丹使者韓杞偕來。請世宗所取關南故地。上曰。地
必不可得。寧與金帛以和。凖意亦不欲與。且畫策以進曰。如
此則可保百年無事。不然數十歲後。戎復生心。準蓋欲擊之
使隻輪不返。上曰。數十歲後。當有能禦之者。吾不忍生靈重
困。姑聽其和。遂再遣利用往。利用請歲賂金帛之數。上曰。必
不得已。雖百萬亦可。準召語之曰。雖有勅旨。不得過三十萬。
如過此數。勿來見凖。凖斬汝矣。利用卒以絹二十萬銀十萬。
定和議。南朝爲兄。北朝爲弟。交誓約。各解兵歸。凖初發京師。
命朝士出知諸州。皆於殿廊。受勅。戒之曰。百姓皆兵。府庫皆
財。不責汝浪戰。但失一城一壁。當以軍法從事。恐欽若沮親
[006-053a]
征之議。以其有智且有福。出欽若知天雄軍。契丹至城下。欽
若閉門束手無策。修齋誦經而已。上還自澶淵。待凖極厚。欽
若歸深恨準。嘗退朝。上目送準。欽若進曰。陛下敬準。爲其有
社稷功邪。城下之盟。春秋小國所恥也。上愀然。欽若每曰。澶
淵之役。準以陛下爲孤注。上待準遂寖薄。尋罷相。【好】去聲。【故/地】初晉主石
敬瑭請契丹共滅唐。割幽薊十六州與之。後周世宗伐契丹取瓦橋。關。益津關之南。瀛莫易/州之地。【重】平聲。【百萬】絹百萬匹。銀百萬兩。【語】去聲。【過】音戈。下同。【天雄軍】河北魏博
節度。唐代宗寵其軍曰天雄。【澶淵】澶州古名澶淵。【爲/其】之爲去聲。【孤注】如賭博只有一注錢物。以決勝負。以王旦同平章事。旦
王祐之子也。太祖嘗遣祐按事。謂祐還與王溥官職。祐不徇
太祖意。竟不大用。祐曰。祐不做。兒子二郞必做。植三槐于庭
曰。吾後世必有爲三公者。至是旦果爲相。深沈有德望。能斷
大事。上心深屬之。趙德明嘗以民饑。上表乞粮。羣臣皆請責
之。旦曰。臣欲詔德明。云塞上儲粮不可與。已於京師積百萬。
[006-054a]
可自遣衆來取。德明再拜受詔曰。朝廷有人。【按事】時魏博節度使/苻彥卿。有飛語聞於上。
乃遣祐往問按。【不大用】祐至魏博。但決配彥卿家僮二人挾勢之罪。還又力保彥卿無罪。/且極言。當以五代殺無辜爲戒。帝怒安置華州。【二郞】旦行也。【屬】音燭。【上表】之上上聲。
上旣入欽若之言。數問欽若。何以刷恥。欽若知上厭用兵。謬
曰。取幽薊乃可。上令思其次。乃請封禪以鎭服四海。誇示夷
狄。又言。封禪當得天瑞。前代有以人力爲之。河圖洛書果有
此邪。聖人以神道設敎耳。於是自大中祥符以來。數有天書
降。東封泰山。西祀后土於汾陰。又有趙氏祖九天司命天尊
降。天下立天慶觀。置聖祖殿。諱聖祖名玄朗。京師作玉淸昭
應宮。旦不能止其事。【入欽若之言】納其譖準之言。【數】音朔。下同。【刷】所劣切。/拭也。【令】去聲。【河圖】說見大昊。【洛書】禹治水時。神龜負
文。有數至九。而出於洛。禹遂別文。以爲洪範九疇。【邪】音耶。【太中祥符】四字年號。【天書降】/僞作書云自天降。○案太中祥符元年正月。天書降左承天門南。四月降大內。六月。王欽若
奏。天書降泰山。天禧三年。降乾祐山。【汾陰】水南曰陰。【天尊降】宋鑒。太中祥符五年。聖祖/降曰。吾人皇中九人之一。是趙始祖再降。乃軒轅黃帝。後唐時。七月一日。復降生趙氏族。謂
上曰。善撫育蒼生。毋忘前志。尋尊號聖祖。曰/九天司命保生天尊。聖祖母曰元天大聖后。○上在位二十六年。自元年
[006-055a]
呂端罷後。張齊賢。李沆。呂蒙正。向敏中。畢士安。寇準。王旦。相
繼爲相。惟旦居位十一年。當李沆爲相時。旦甫參政。沆喜讀
論語。嘗曰。爲宰相。如論語中。節用而愛人。使民以時兩句。尙
不能行。聖人之言。終身誦之可也。沆日取四方水旱盜賊奏
之。旦謂細事。不足煩上聽。沆曰。人主少年。當使知人閒疾苦。
不然。血氣方剛。不畱意聲色犬馬。則土木甲兵禱祠之事作
矣。吾老不及見。此參政他日之憂也。及太中祥符。封禪祠祀
土木竝興。旦乃歎曰。李文靖眞聖人也。每有大禮。旦輒以首
相。奉天書以行。常悒悒不樂。欲去則上遇之厚。及薨于位。遺
令削髮披緇以斂。議者謂旦得君。而不能以正自終。或比之
馮道云。【沆】音阬上聲。【向】音餉。【文靖】李沆。諡文靖公。【遺令】/令去聲。削髮披緇如僧禮。【馮道】後唐相。無所可否。張詠嘗言。
吾榜中得人最多。謹重有德望。無如李文靖。深沈才德。鎭服
[006-056a]
天下。無如王公。面折廷爭。素有風采。無如寇公。當方面之寄。
則詠不敢辭。當旦之世。王欽若已相。欽若罷。寇準再入相。參
政丁謂。事準甚謹。嘗會食。羹汚準鬚。謂起拂之。準笑曰。參政
國大臣。乃爲官長拂鬚邪。謂甚愧恨。準罷。李迪丁謂爲相。準
遠貶。迪罷。謂獨相。時上已有疾昏眩。如準罷貶。皆謂白中宮
行之。上不知矣。尋崩。年五十五。在位改元者五。曰咸平。景德。
曰大中祥符。曰天禧。乾興。太子立。是爲仁宗皇帝。【王公】旦。【爭】/諍同。【寇公】
準。【方面之寄】鎭一方。自當一面。【爲官】之爲去聲。【迪】音狄。【遠貶】初貶雷州/司戶。移道州司馬。【中宮】劉后。【太子】眞宗。第六子。
〔仁宗皇帝〕名禎。母李氏。章獻明肅劉皇后子之。眞宗得皇
子已晚。始生晝夜啼不止。有道人言。能止兒啼。召入。則曰。莫
叫莫叫。何似當初莫笑。啼卽止。蓋謂眞宗。嘗籲上帝祈嗣。問
羣仙誰當往者。皆不應。獨赤脚大仙一笑。遂命降爲眞宗子。
[006-057a]
在宮中好赤脚其驗也。自昇王爲太子。年十三卽位。劉太后
埀簾同聽政。【李氏】帝所生母。【劉皇后】眞宗正后。/【子之】養爲子。【籲】音喩。和也。【好】去聲。丁謂用事。竄寇
準爲雷州司戶。參政王曾密奏。謂包藏禍心。眞宗山陵。擅移
皇堂於絕地。遂罷謂。貶至崖州司戶。謂初命學士草準責詞。
令用春秋無將。漢法不道。爲證事。及謂竄。學士乃用其語。人
快之。【雷州】屬海南。【山陵】眞宗葬所。【擅移】皇堂噴穴也。時丁謂爲山陵使。因山陵都/尉雷允恭。從邢中和言。移山陵向上。旣而上穴有水石。故王曾奏之。【令】平聲。
【無將】將音漿。春秋傳云。大臣無將。將而必誅。公子牙今將爾。將者言將弑君。【不道】/如大逆不道。誣上不道之類。【用其語】草詞曰。無將之戒舊典甚明。不道之辜。常刑罔赦。
逐準時。京師語曰。欲得天下寧。當拔眼中丁。欲得天下好。莫
如召寇老。然準竟不及北還而卒。王曾爲相。王欽若再相。欽
若卒。張知白相。知白卒。張士遜相。士遜罷。呂夷閒相。惟王曾
自天聖初居相位。至是七年而罷。曾初擧進士。靑州發解。禮
部。廷試。皆第一。人曰。狀元三場。喫著不盡。曾曰。曾平生之志。
[006-058a]
不在溫飽。眞宗末。正色立朝。朝廷賴以爲重。作相日。所進退
士。莫有知者。或問其故。曾曰。恩欲歸己。怨使誰當。【解】音介。【發/解】鄕擧。【禮
部】會試。【廷試】/殿試。【己】音紀。○交趾黎桓。景德中卒。子龍廷。殺其兄龍鉞而
自立。來貢。賜名全忠。太中祥符閒。全忠卒。子幼。弟爭立。大校
李公蘊。遂殺之而自立。至是公蘊卒。子德政立。來吿喪。封交
趾郡王。【景德】直宗年號。【弟】/名字未詳。【吿】音谷。○契丹主隆緖殂。號聖宗。子宗眞
立。○西夏趙德明卒。子元昊立。○劉太后以上爲己子。而上
母李氏。默默處先朝嬪御中。未嘗自異。人亦畏后不敢言。疾
革。乃進位宸妃。而薨。宰相呂夷簡奏太后。宜備禮以葬。曰。他
日莫道夷簡不曾說來。宸妃卒。踰一年太后崩。稱制十一年。
【己】音紀。【嬪御】周禮有九嬪九御。李氏處眞宗嬪御之中。【革】音棘。急也。【備禮】宋鑒。李氏/薨。太后抑未治喪。夷簡入奏。不許。曰。佗日不欲全劉氏乎。遂發哀成服。葬之時。詔欲鑿宮城
垣以出喪。夷簡處言。鑿垣非禮。宜從西華門出。且曰。宸/妃誕育聖躬。而喪不成禮。後必有受其罪者。乃許之。上始親政。先是呂夷簡
[006-059a]
張士遜並相。夷簡罷。李迪相。而士遜爲首相。無所發明而罷。
夷簡復相。迪罷。王曾復相。而權在夷簡。夷簡之初罷也。以郭
皇后之言。及復入。而后有尙美人爭寵之隙。遂廢郭后。夷簡
有力焉。臺諫孔道輔范仲淹爭。不得而出。仲淹還朝爲待制。
知開封府。言事愈急。數議時政。夷簡訴其越職。罷知饒州。館
閣余靖尹洙爭之。皆坐貶。歐陽脩責諫官高若訥不諫。謂不
知人閒有羞恥事。若訥奏其書。亦貶。蔡襄作四賢一不肖詩。
四賢指仲淹洙靖脩不肖指若訥也。王曾因對斥夷簡納賂
示恩。夷簡曾並罷。王隨陳堯佐代之。以無所建明而罷。張士
遜章得象代之。【郭皇后之言】宋鑒。上與夷簡謀。以張耆等皆太后所任悉罷之。/退吿郭后。后曰。夷簡獨不附大后耶。由是幷罷夷簡。詳見仁宗明
道二年。【尙美人】尙姓也。九嬪之下有美人。【爭】諍同。【出】道輔出知奏州。仲淹出知睦州。/【知開封府】景祐元年。召仲淹。爲刑部員外郞天章閣待制。執政恐之。命知開封府。【數】音
朔。【饒州】罷仲淹前職。而知饒州。【館閣】余靖尹洙。在館閣之職。【坐貶】靖/監筠州酒稅。洙監郢州洒稅。【羞恥事】如廢郭后乏事。【亦貶】貶脩夷陵令。○趙元
[006-060a]
昊。據有夏銀綏宥靈鹽會勝甘涼瓜沙肅州之地。居興州。阻
賀蘭山爲固。僭號大夏皇帝。入寇。西邊騷然。范雍經略西夏。
聞元昊將攻延州懼甚。閉門不救。劉平戰。中官黃德和。誣奏
平降賊。以兵圍其家。議收其族。富弼言。平自環慶來援。姦臣
不救。故敗。罵賊而死。德和誣人冀免。坐腰斬。范雍罷。時軍興
多事。張士遜無所補。諫官韓琦上疏曰。政事府豈養病坊邪。
於是士遜致仕。呂夷簡復相。用韓琦范仲淹爲邊帥。仲淹嘗
兼知延州。夏人相戒曰。母以延州爲意。小范老子。胷中自有
數萬甲兵。不比大范老子可欺也。邊人爲之語曰。軍中有一
韓。西賊聞之心膽寒。軍中有一范。西賊聞之驚破膽。昊之不
得大逞。蓋藉琦仲淹之宣力居多。【夏銀】已下十四州。綏屬陝西。會屬鞏/昌。餘竝屬甘肅。【將】音漿。【延州】屬陝
西。卽延安郡。【降】音項平聲。【環慶】二州。皆屬鞏昌。【姦臣】范雍。【冀免】案元昊寇延時。德和/引兵先走。至是遂誣奏平希以自免。【腰斬】竟斬德和。【無所補】無所補益朝廷。【琦】音奇
[006-061a]
【上】上聲。【小范老子】仲淹。戎人謂知州/曰老子。【大范老子】范雍。【藉】慈夜切。契丹乘朝廷有西夏之撓。遣泛
使求石晉所割。周世宗所取關南地。知制誥富弼接伴。時夷
簡任事。人莫敢抗。弼數侵之。夷簡欲因事罪弼。以弼報使。弼
至。往返論難。力拒其割地。使還。再遣。而國書故爲異同。夷簡
欲以陷弼。弼疑而啓觀。乃復囘奏。面責夷簡。易書而往。增歲
賂銀絹各十萬。定和議而還。【泛使】泛海之使。【關南地】說見上。【接伴】陪/奉泛使。【數】音朔。【報使】報書奉使契丹。【論
難】皆去聲。【復】音伏。【易】音亦。○案。弼使契丹。旣歸復命。再往聘。草詔及誓書。弼請增三事。/毋廣開塘池。增屯兵騎容受叛。曁行。中使持誓書。至武疆授之。弼私念。三事前與虜約。萬一
書詞與口異。則事敗矣。發視之。果不同。乃馳還易書行。○論曰通兩國之情。結無窮之好者。/莫重奉使之職。古者兵交。則有往來覘敵之使。事已則有玉帛結好之使。非有儀秦之辯。賁
育之勇。良平之智。則不遣也。方契丹擁兵壓境。使者悖慢。上命報聘。無敢行者。獨富公毅然/而往。入虜庭詰其君臣。往返辯論。不啻數十百語。至令契丹君臣。曉然。知通好用兵利害之
所在。皆公/之力也。○呂夷簡求罷。上遂欲更天下弊事。增諫官員。命王
素。歐陽脩。余靖。蔡襄。供諫院職。以韓琦范仲淹爲樞密副使。
召夏竦爲樞密使。諫官論罷竦。以杜衍代之。國子直講石介
[006-062a]
喜曰。此盛德事也。乃作慶曆聖德詩。有曰。衆賢之進。如茆斯
拔。大姦之去。如距斯脫。大姦指竦。也。【更】音庚。【茆拔】易曰。拔茆連茹。/言善類相引。【距脫】雞之勇也
以距。距脫則不能/爲他雞之害也。仲淹琦適自陝西來。道中得詩。仲淹拊股謂琦
曰。爲此怪鬼輩壤事。竦因與其黨造論。目衍等爲黨人。歐陽
脩乃作朋黨論上之。略曰。小人無朋。惟君子有之。小人同利
之時。暫爲朋者僞也。及其見利而爭先。或利盡而情疎。反相
賊害。君子修身。則同道而相益。事國則同心而共濟。終始如
一。此君子之朋也。爲君者。但當退小人之僞朋。進君子之眞
朋。則天下治矣。【拊】舊本作撫。非。【爲此】之/爲去聲。【目】稱也。【上】上聲。○仲淹遷參政。富弼
爲樞副。上旣擢仲淹等。每進見。必以太平責之。開天章閣召
對。賜坐給筆札。仲淹等皆惶恐。退列奏十事。一曰明黜陟。二
曰抑僥倖。三曰精貢擧。四曰擇官長。五曰均公田。六曰厚農
[006-063a]
桑。七曰修武備。八曰減搖役。九曰覃恩信。十曰重命令。上方
信向。悉用其說。惟武備欲復府兵一說。宰相以爲不可。時章
得象晏殊。並同平章事。未幾。仲淹宣撫陝西河東。富弼宣撫
河北。竦等造謗。故仲淹等不安於朝。歐陽脩亦出使河北。晏
殊罷。杜衍同平章事。衍務裁僥倖。每內降。率寢格不行。積詔
旨十數。輒納上前。上嘗語諫官曰。外人知衍封還內降邪。朕
在宮中。每以不可吿而止者。多於所封還也。會衍壻蘇舜欽。
監進奏院。用鬻故紙公錢。祀神會客。御史中丞王拱辰。素不
便衍等所爲。因攻其事。置獄得罪者數人。拱辰喜曰。吾一網
打去盡矣。衍相七十日而罷。賈昌朝平章事兼樞密使。韓琦
罷樞副知揚州事。章得象罷。陳執中平章事。昌朝罷夏竦代
爲樞密使。【見】音現。【札】側八切。紙札。【覃】延也。【復】音伏。【府兵】見唐太宗紀。【幾】/如字。【內降】詔旨。【格】音各。【數】上聲。【語】去聲。【會客】會進奏院祠神。舜
[006-064a]
欽用鬻故紙公錢。召妓會客。王洙。呂溱。王益/柔等與焉。【得罪】舜欽除名洙等皆遂去。○貝州卒王則反。文彥博宣
撫河北。討平之。彥博入爲平章事。○趙元昊。慶曆初。嘗因范
仲淹請和。反覆數歲。竟納款復稱臣。策命爲夏國王。名曩霄。
歲賜銀絹茶綵二十五萬五千。遂不復寇邊。卒。子諒祚立。【曩】/音
囊上/聲。○陳執中以無所建明罷。○夏竦罷。宋庠代之。尋同平
章事。未幾罷。【幾】/如字。○張貴妃兄堯佐。一日除四使。監察御史
裏行唐介論之。不聽。遂劾奏。文彥博向守蜀。以燈籠錦獻貴
妃得執政。故黨堯佐。上怒遠貶介。彥博亦求罷。龐籍平章事。
【兄】當作諸父。案宋鑒。貴妃乃堯佐姪也。【四使】使去聲。宣徽。節度。景靈。羣牧。【裏行】唐朝/有御史裏行至景祐中。始置。以處御史之官卑者。【燈籠錦】名閒金奇錦。貴妃以爲服。【遠貶】
貶唐介爲春州別駕。/王擧正救之。改英州。○廣源州儂智高寇廣州。連歲陷諸州。自邕
至廣西。皆被其害。命樞副狄靑。討平之。還爲樞密使。【源州】筌/蹄云。源州
號爲邕管。卽邕/州。【儂】音農。○龐籍罷。○陳執中梁適平章事。適罷。劉洸代之。
[006-065a]
執中罷。文彥博富弼並同平章事。士大夫相慶得人。上曰。人
情如此。豈不賢於夢卜哉。上嘗問王素。孰可爲相。素曰。惟宦
官宮妾。不知姓名者。可充其選。上慨然曰。如此則富弼耳。【夢/卜】
商高宗夢得傅說。/西伯卜得太公。○契丹主宗眞殂。號興宗。子洪基立。○交趾李
德政卒。子日遵立。○劉沆罷。文彥博罷。韓琦平章事。富弼罷。
○王安石知制誥。安石每遷官。遜避不已。至知制誥。則不復
辭官矣。安石嘗侍賞花釣魚宴。誤食鉤餌。已悟而食之旣。上
以其不情而遂非惡之。安石有重名。士爭向之。惟蘇洵不見。
著辨姦論。亦以爲不近人情。必大姦慝。【旣】已覺誤食鉤餌。而盡食/之。【遂非】不近人情。而不改
過。【洵】/音旬。○司馬光知諫院。進三箚。一論君德。有三。曰仁。曰明。
曰武。二論御臣。曰任官。曰信賞。曰必罰。三論揀軍。又進五規。
曰保業。曰惜時。曰遠謀。曰謹微。曰務實。【揀】音簡選擇。○策制科人。
[006-066a]
得蘇軾蘇轍。○曾公亮平章事。○上在位四十二年。改元者
九。天聖明道則埀簾之政也。景祐以來。政由己出。寶元康定
閒。西鄙多事。慶曆更化。君子滿朝。至皇祐至和嘉祐。天下承
平無事。恭儉之德。愛人恤物之心。自卽位至升遐。終始如一
日。遺制下。雖深山窮谷。莫不奔走悲號。而。不能止。壽五十四。
皇子立。是爲英宗皇帝。【垂簾】劉太后聽政。【己】音紀。/【更】音庚。【遺制】升遐詔制。
〔英宗皇帝〕初名宗實。濮安懿王允讓之子。太宗之曾孫也。
仁宗立爲皇子。賜名曙。仁宗崩。固避數四。而後卽位。以憂疑
致疾。慈聖光獻曹太后。權同聽政。上擧措或改常度。遇宦官
尤少恩。左右多不悅。乃共爲讒閒。兩宮遂成隙。賴宰相韓琦。
參政歐陽脩等調護。上旣康復親政。太后撤簾。琦一日出空
頭勑。脩已僉。趙槩未僉。脩曰。第書之。韓公必有說。琦坐政事
[006-067a]
堂。召內侍任守忠。立庭下曰。汝罪當死。責蘄州安置。蓋交鬭
兩宮之人也。【數】上聲。【曹太后】仁宗后。【閒】音㵎。【兩宮】太后英宗。【康復】病安/也。復音伏。【撤簾】后還政。【空頭勑】勑出未書姓名。空音控。【第書之】
脩勸槩。次第僉/署。【任】音壬。○議崇奉濮王典禮。執政欲稱皇考。又以太后
詔。令上稱親。司馬光。范鎭。呂誨。范純仁。呂大防。呂公著。交論
以爲不可。鎭罷翰林。誨純仁大防解言職。公著罷侍講。議竟
不決。【令】平聲。【濮議】司馬光曰。爲人後者爲之子。不敢復顧私親。濮王宜稱皇伯而不/名。【罷翰林】後范鎭罷翰林之任。【解言職】呂誨范純仁呂大防。解諫諍之職。【罷
侍講】呂公著亦罷侍講之官。○按。儀禮喪服記。爲人後者。爲其父母服齊衰期。謂之降服。以/明服可降。父母之名不可改也。夫爲人後者。旣以所後爲父矣。聖人又存其所生父母者。非
曲爲之意也。蓋自有天地以來。未有無父而生之子也。旣有父/而生。則不可廢其所生矣。司馬等之論。其未當於理也明矣。○契丹改號大遼。
○上崩。在位四年。改元者一。曰治平。年三十八。皇太子立。是
爲神宗皇帝。
〔神宗皇帝〕名頊。母曰宣仁聖烈皇后高氏。曹太后之甥也。
幼與英宗同鞠后所。後爲英宗配生頊。自潁王爲太子。尋卽
[006-068a]
位。【后所】曹/太后所。○自有濮議以來。言者攻歐陽脩不已。遂罷。韓琦
亦罷。○王安石爲翰林學士入對。首以擇術爲言。言必稱堯
舜。○富弼同平章事。王安石參政。安石旣執政。士大夫素重
其名。以爲太平可立致。呂誨時爲御史中丞。將對。學士侍讀
司馬光。亦將詣經筵。相遇並行。光密問。今日所言何事。誨曰。
袖中彈文。乃新參也。光愕然曰。衆喜得人。奈何論之。誨曰。君
實亦爲此言邪。安石執偏見。喜人佞己。天下必受其弊。光退
而思之。不得其說。搢紳閒。有傳其疏者。往往疑其太過。誨言。
大姦似忠。大詐似信。安石外示朴野。中藏巧詐。驕蹇慢上。陰
賊害物。疏其十事。上兩降手詔喻誨。誨論之不已。遂罷誨。安
石建議。創制置三司條例司。議行新法。言周置泉府之官。變
通天下之財。後世惟桑弘羊劉晏。粗合此意。今當修泉府之
[006-069a]
法。以收利權。安石多與呂惠卿謀。人號安石爲孔子。惠卿爲
顏子。【將對】誨將入對。將音漿。下同。【司馬光】時爲學士。而兼經筵侍讀。【乃新云云】彈/新參政王安石。【君實】司馬光字。【己】音紀。【十事】大略言。在仁宗朝。擧駁不當。而
不肯謝恩丁憂服滿。而累詔不起。終英宗之世而不臣。在神宗之初。而託疾及除知江寧府/乃從命。一也。除小官則遜避。承重任則不辭。二也。侍講侍讀本爲進說。乃請坐自尊。三也。居政
府多乞御批。以沮異議。四也。自糾察司擧駁。與法官爭論。每挾情壞法。拘私報怨。五也。入翰/林則惟欲其弟貴顯。在政府則無非賣弄威權。六也。貶黜異己專威害政。七也。當黼座奏對。不知
畏敬。與唐介爭論。遂致喧嘩。八也。上方親睦九族。乃黨張辟光。離閒岐王之罪。九也。邦國經/費。在於三司。乃欲額外增員。十也。【泉府之官】周禮地官下。掌以市之征布。斂市之不售貨
之滯於民用者。以其價賣之。【桑弘羊】見漢/武帝紀。【劉晏】見唐德宗紀。【粗】音措上聲。先是治平中。邵雍與客散步天
津橋上。聞杜鵑聲。愀然不樂。客問其故。雍曰。洛陽舊無杜鵑。
今始至。天下將治。地氣自北而南。將亂。自南而北。今南方地
氣至矣。禽鳥飛類。得氣之先者也。不二年。上用南士作相。多
引南人。專務更變。天下自此多事矣。至是雍言果驗云。【治平】/英宗年
號。【散】音傘。【天津橋】在洛陽。【杜鵑】成都記。杜宇亦曰杜王。自天而降。稱望帝。好稼穡。時/荊人鼈令死。其尸泝江而上。至汶山下復生。見望帝。望帝因以爲相。號開明。會巫山江壅。人
遭洪水。開明爲鑿通流。有大功。望帝因以其位禪之。望帝死。/其魂化爲鳥。名曰杜鵑。亦曰子規。【將】音漿。下同。【更】音庚。安石欲行靑苗法。
[006-070a]
以爲周官國服爲息法也。【靑苗法】以常平糴本。作靑苗法。散與人戶。令出/息二分。春散秋斂。【國服云云】有司貸民之物。定
其賈以與之。各以其所服國事貢物爲息。/若農。以粟米。工以器械。以其所有也。蘇轍曰以錢貸民。吏緣爲姦。錢
入民手。雖良民不免妄用。及其納錢。雖富民不免違限。鞭箠
必用。州縣不勝煩矣。參政唐介爭論新法。不勝。疽發背卒。時
人有生老病死苦之喩。謂安石爲生。曾公亮爲老。介死。富弼
議論不合。稱病。參政趙抃。無如安石何。惟稱苦苦而已。安石
折抃曰。君輩坐不讀書耳。抃曰。皐夔稷契。何書可讀。安石亦
不能對。【箠】音追上聲。策也。【勝煩】之勝音升。【不/勝】之勝如字。【何書】三代以前文籍不備。○遣使察農田水
利。古制廢/無不修。○罷義倉。舊制。置於鄕社。以/賑凶荒。至是罷之。○行均輸法。命發運使/領之。凡上
供之物。皆得徙貴就賤。用近易遠。預知/在京倉庫所當辨者。便宜畜買以待之。○臺諫劉琦錢顗。以議新法貶。
琦監處州鹽酒稅。/顗監衢州鹽稅。○諫院范純仁。檢詳文字蘇轍。以議新法罷。【檢詳/文字】
官掌佐條例司。【罷】純仁出/知河中府。轍河南府推官。○行靑苗法。置常平官。制貨物低昂/使常得其平。○富
[006-071a]
弼罷。陳升之同平章事。升之初附安石。旣相頗爲異同。○行
預買法。令諸路預給錢。和買紬絹。【預買法】見均輸法注。【令】去聲。/【紬絹】繒大絲曰紬。小絲曰絹。
趙抃罷。抃日所爲事。夜必焚香吿於天。【吿】/音谷。○親試擧人。
初用策。葉祖洽以附會新法。擢爲第一。【用策】廷試之/策自此始。○右正
言孫覺。御史裏行程顥。以議新法罷。【右正言】官/掌諫諍。○中丞呂公
著。裏行張戩。以議新法罷。【戩】/音剪。○李定爲裏行。知制誥宋
敏求。蘇頌。李大臨。以繳定詞頭罷。詞頭誥命也。李定爲秀州判官。阿附/安石。遂以定爲監察御史裏行。宋敏
求繳還詞頭。以定驟自幕賓而升位執/法非故事。復下蘇頌李大臨皆繳還。○謝景溫爲御史知雜。官掌知御/史雜事。
○直史館蘇軾。以嘗上萬言書。及擬對廷試策。議新法忤安
石。爲景溫所劾去。【上萬】之上上聲。/下同。【爲】去聲。○鄧綰上書言。陛下得伊
呂之佐。百姓歌舞靑苗免役等法。又與安石書及頌。置中書
檢正。以綰爲之。鄕人皆笑罵。綰曰。笑罵從佗笑罵。好官我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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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之。【伊呂】伊尹呂望。【免役】據家貲高下。各令出錢雇人充役。/謂之助書檢正司役錢。【檢正】煕寧三年置。官掌中書庶務。○曾公亮
罷。○策制科人。呂陶。張繪。孔文仲。力詆新法。皆報罷。○范鎭
以數議新法。及嘗薦蘇軾孔文仲罷。乞致仕。【數】音朔。/下同。陳升之
罷。○韓絳王安石。同平章事。安石當國。斥其不附己者。一時排斥新法諸/賢。不使之外任則貶之海隅。而用韓絳並相。
則同惡/相濟矣。○立保甲法。十家爲保。五十家爲大保。十大保爲都保。選衆所服/者二人。爲都保正副。凡保丁聽自置弓箭習武藝。○曾
布爲中書檢正。○更科擧法。罷詩賦明經諸科。以經義論策
試進士。【更】音庚。/【論】去聲。○司馬光。先自學士除樞副。力辭不拜。數
言新法之害。上喻安石曰。聞三不足之說否。曰。不聞。上曰。外
人云。朝廷以爲天變不足畏。人言不足恤。祖宗法不足守。昨
學士院進館職策問。專指此三事。策問光所爲也。光屢請外。
得永興。移許州。上言。臣之不才。最出羣臣之下。先見不如呂
誨。公直不如范純仁程顥。敢言不如蘇軾孔文仲。勇決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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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鎭。屢請判西京畱司御史臺。至是得請。後四任提擧嵩山
崇福宮。【請外】光與安石不合。故屢請出補外官。【永興】宋名陝西安西府。曰永興軍/京兆郡。【移許】光初出如永興。本路靑苗助役得免。後移知許州。不赴。【上言】
之上上聲。【屢請】不從判西京之請。/【得請】得判西京。故居洛十五年。○歐陽脩先知靑州。以擅止給散
靑苗錢。徙知蔡州。至是乞致仕。○富弼先知亳州。坐格靑苗
法。徙知汝州。【先知】之知。宋鑒作/制。下同。【格】音各。○中丞楊繪。裏行劉摯。以議
新法罷。○罷差役。行募役法。【差役】不驗田粮差人充役。【募役法】/令人戶等第輸免役錢。募人充役。
立大學三舍法。初入學。爲外舍不限員。外舍升內/舍。二百員。內舍升上舍。一百員。○行市易法。於京/師置
市易務。先支官錢收貨。在閒遇有客商物貨。出賣不/行。願賣入官。許至務投賣。如願折換官物者。亦聽之。○行保馬法。宋史。凡五路義/保願養馬者。凡
一匹。官給馬或與直。歲閱肥瘠。死病者補償。○宋/鑒。煕寧五年。詔開封府界。諸縣保甲。願養馬者聽。○頒方田均稅法。東西南北/各千步。當
四十一頃六十七畝。一百六十步爲一方。歲以九/月令使分地。計量驗地。肥瘠。分爲五等。均足稅數。○置煕河路。以王韶爲經
略安撫等使。先是。韶上平戎策。謂欲平西夏。當復河湟。今古
渭之西。煕河蘭鄯。皆漢隴西等郡。吐蕃唃厮囉一族。國其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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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倂有之。以絕夏人右臂。安石以爲奇謀。始開煕河之役。韶
克河洮岷疊宕等州。又據靑唐咽喉之地。邊堠益斥。役兵之
死亡甚多。【煕河路】屬鞏昌。卽臨洮府。【上】上聲。【復】音伏。【河湟】水出蘭州大小楡/谷。東入于河。【古渭】皇祐中以渭州地置古渭察。卽隴西郡。【蘭】州屬鞏
昌。卽金城郡。【鄯】音善。州屬鞏昌。【唃厮囉】唃音恪。色囉蕃族首領名。【以絕云云】言若得/煕河等處。如絕西夏人右臂。【河洮】卽煕河路。【岷】音泯平聲。屬鞏昌。今西和州。【宕】音唐
去聲。屬順元。今渠州。【靑唐】鄯州。又名靑唐。【咽喉之地】要害/之地。如咽喉。【堠】音后。封土表界曰堠。十里一置。五里一堠。○中書檢正章惇。
察訪湖北。始議經制南北江蠻辰州。南北江乃古錦州之地。
接施黔䍧柯。命章惇措置。惇言。招諭梅山蠻徭。令作省戶。皆
歡迎。其實殺戮。浮屍蔽江。【惇】音敦。【察訪云云】惇爲中書檢正。而承命察訪/湖北。【經制江蠻】方始建議。經略制御南北江之
蠻夷。【辰】州屬湖廣。【施】州屬川南。【䍧柯】郡屬川南。今珍/州。【徭】音遙。南夷別種曰徭。【省戶】歸附之民。減省戶口。○置詩書周禮三
經義局。安石提擧。呂惠卿及安石子雱等爲檢討。【雱】/音滂。
煕寧七年。天久不雨。河東北陝西流民。皆流入京城。而京城
外饑民尤多。監安上門鄭俠。畫爲圖。上書曰。陛下南征北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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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以勝捷之勢。作圖來上。無一人以天下憂苦。妻子不相保。
遷移困頓。遑遑不給之狀。爲圖而獻者。安上門逐日所見。百
不及一。亦可流涕。況千萬里外哉。時以旱故求直言。言者皆
咎新法。上疑欲罷之。安石不悅求去。除知江寧府。安石薦韓
絳。代己爲相。呂惠卿爲參政。時號絳爲傳法沙門。惠卿爲護
法善神。惠卿建議。免役出錢不均。出於簿書之不善。行手實
法。惠卿旣得勢。恐安石復入。遂逆閉其途。出安石私書。有勿
令上知之語。凡可以害安石者。無所不用其智。又數與絳忤。
絳乘閒白上。復相安石。安石罷不一年再入。聞命不辭。自金
陵七日至闕下。後數月。絳與惠卿相繼罷。【監安上門】汴州城門。【上/書】之上上聲。下同。【百不
及一】百中無一。【江寧府】屬江東。卽金陵。【己】音紀。【手實法】令人戶具丁口田宅/之實。如有隱落。許以其三之一。付吿獲者充賞。【逆】求至而迎乏曰逆。【閒】如字。
行戶馬法。見前保/馬法也。○判相州韓琦薨。琦天資忠厚。能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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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治平閒爲首相。政事問集賢。典故問東廳。文學問西廳。大
事則自決之矣。出判相州。初言靑苗不便。朝廷不從。卽命散
給曰。藩臣之體當如是。在鄕郡八年而終。御製碑曰。兩朝顧
命定策元勛之碑。【集賢】次相曾公亮。【東廳】參政趙槩。【西廳】參政歐陽脩。【鄕/郡】琦本相州人。而判相州。故曰鄕郡。【兩朝云云】承仁宗英宗
遺命。而有策立/天子之元勛。○命韓縝如河東割地。先是。遼使屢至言。河東沿
邊增修戍壘。起舖舍侵入彼國蔚應朔州界。乞行毀撤別立
界至。蓋遼人見朝廷招高麗。建煕河。西山植楡柳。創保甲。築
河北城池。創都作院。降弓刀新樣。置界北三十七將。疑有復
燕之意。故以爭地界爲名。觀朝廷所以應。安石斷之曰。將欲
取之。必姑與之。東西失地七百里。【縝】音軫。【割地】割地與遼。【西山】在/鞏昌襄武縣。【都作院】修兵器所。【三
十七將】名號未詳。【復】音伏。【斷】/音端去聲。【將欲】之將音漿。○安石再相二年。屢謝病。子雱死。求
去尤力。上益厭其所爲。出判江寧府。遂不復用。自安石用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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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談先王。而專行管商之政。知上有富强之志。思所以濟其
欲。謂立法。當用小人。而後以君子守之。不悟其無是理也。天
下騷然。而國未嘗富。邊鄙生事。徒多喪敗。而國未嘗强。西鄙
自治平末种諤取綏州。夏人卽欲興兵報復。夏主諒祚卒。子
秉常立。大入寇。安石雖用王韶取煕河之策。徒構怨西蕃。致
鬼章等屢爲寇患。初不能以此制西夏。所用沈起劉彝。又生
釁南方。交趾李日遵卒。子乾德立。起彝相繼知桂州。集土丁
爲保甲。於海濱集舟師。敎水戰。禁止州縣與交人貿易。交人
大擧入寇。圍邕州。陷欽廉。聲言。中國作靑苗助役法以困民。
出兵相救。安石怒。遣趙卨等討之。官軍死者十六。兵禍訖安
石之去而未已。吳充王珪繼安石爲相。充先在政府。數言政
事非便。旣代安石。蔡確鄧潤甫等共攻之。不能去。【管商】管仲/商鞅。【報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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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復音伏。【鬼章】西蕃大酋。【交人】交趾人。【邕欽廉】三州/屬海南。【卨】音薛。【十六】十中死六。【數】音朔。【確】苦角切。○元豐元年。知湖
州蘇軾。安置黃州。先是。中丞李定言。軾自煕寧以來。怨謗君
父。舒亶亦言。軾議時事。陛下發錢。本以業貧民。則曰。贏得兒
童語音好。一年强半在城中。明法以課試羣吏。則曰。讀書萬
卷不讀律。致君堯舜終無術。興水利則曰。東海若知明主意。
應敎斥鹵變桑田。謹鹽禁則曰。豈是聞韶解忘味。邇來三月
食無鹽。其他觸物卽事。無不以譏謗爲主。乃追軾繫御史獄。
詔定與張璪推治。王珪言。軾有不臣意。擧軾檜詩。根到九泉
無曲處。世閒惟有蟄龍知。陛下飛龍御天。而軾彼求之地下
之蟄龍。非不臣而何。上曰。彼自詠檜。何預朕事。上本無意罪
軾。吳充王安禮皆勸上容之。獄成而有是命。弟轍亦坐救軾
而貶。坐軾詩案黜罰者。張方平司馬光以下二十二人。上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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憐軾。尋移汝州。且復用矣。爲蔡確張璪等所沮。【湖州】屬江浙。卽/吳興。【黃州】屬淮
西。【業】賑恤之也。【强半】大半也。【明法】唐制有明法。【律】法律之書。【鹵】音魯。醎地也。東/方曰斥。西方曰鹵。【璪】音早。【推】音吹。【治】平聲。【檜】木名。柏葉松身。【有是命】蘇軾獄詞
已成。始有寬容之命。【二十二人】/姓名未詳。【爲蔡】之爲去聲。○吳充罷。踰月而卒。○元豐元年。大
正官名。元豐五年。官制成。改平章事爲左右僕射。以王珪蔡
確爲之。參知政事爲門下中書侍郞。章惇張璪爲之。置尙書
左右丞。蒲宗孟王安禮爲之。以三省統領百職。中書取旨。門
下覆奏。尙書施行。珪爲相。人謂之三旨宰相。凡事惟曰取聖
旨。得聖旨則曰領聖旨。退書之則曰奏聖旨而已。上厭之。確
謂珪曰。上久欲取靈武。公能任責。則相位可保也。珪喜如其
言命內侍李憲等。分道伐夏國。攻靈州。不克。士卒死。及凍餒
者十五六。憲上再擧之議。徐禧又議築永樂新城。夏人大擧
攻城。城陷。禧等蕃漢官。及諸軍死者萬三千。上聞奏慟哭。【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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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書侍郞】門下省參政爲門下侍郞。中書省參政爲中書侍郞。【三省】中書。門下。尙/書。【十五六】十損五六。【憲上】之上上聲。【樂】音洛。【新城】在銀州東南二十五里。
富弼上遺表。言。忠諫杜絕。諂諛日進。興利之臣。爲國斂怨。又
言。西事大可憂。望畱聖念。弼早有公輔之望。名聞夷狄。遼使
每至。必問其出處安否。忠義之性。老而彌篤。家居一紀。斯須
不忘朝廷。至是薨。【上】上聲。【爲】去聲。下同。【公輔之望】守/輔聲望。【處】音杵。【一紀】十二年曰紀。○宰相同
對。上有無人才之歎。蒲宗孟曰。人才半爲司馬光邪說所壞。
上不語。視宗孟久之曰。蒲宗孟。乃不取司馬光邪。宗孟尋罷。
司馬光資治通鑒成。上卽位之初。已嘗御製序。至元豐七年
書始上。初官制將行。上欲取新舊人兩用之。曰御史大夫非
司馬光不可。蔡確曰。國是方定。願少遲之。旣而上有疾。又曰。
來春建儲。當以司馬光呂公著爲師保。公著夷簡子也。上在
位十八年。改元者二。曰煕寧。元豐。厲精求治。日昃不暇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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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不御畋游。不治宮室。惟勤惟儉。將以大有爲也。奈何煕寧
以來誤於安石。元豐以後用事者。終始皆安石之黨。竟爲天
下患。憤北狄倔强。慨然有恢復幽燕之志。欲先取靈夏滅西
羌。乃圖北伐。及安南失律。喟然歎赤子無罪而死。永樂之敗。
益知用兵之難。始息念征伐。卒無一事如意崩。午三十八。皇
太子立。是爲哲宗皇帝。【乃不】之乃汝也。【邪】音耶。【始上】之上上聲。【將】音/漿。下同。【國是】國家公論。【不治】之治平聲。【復】音伏。
【失律】沈起劉彝激變交人。【皇太子】神宗第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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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史略卷之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