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2b0041 十八史略-元-曾先之 (ma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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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史略卷之二

〔秦始皇帝〕名政。始生于邯鄲。昭襄王時。孝文王柱爲太子。
有庶子楚。爲質于趙。陽翟大賈呂不韋。適趙。見之曰。此奇貨。
可居。乃適秦。因太子妃華陽夫人之姉。以說妃。立楚爲適嗣。
不韋因納邯鄲美姫。有娠而獻于楚。生政。實呂氏。孝文王立。
三日而薨。楚立。是爲莊襄王。四年薨。政生十三歲矣。遂立爲
王。母爲太后。不韋在莊襄王時。已爲秦相國。至是封文信侯。
太后復與不韋通。王旣長。不韋事覺自殺。太后廢處別宮。茅
焦諫。母子乃復如初。【陽翟】縣屬釣州。翟音宅。【賈】音古。【奇貨】喩庶子楚。/【可居】言可居積以圖他日富貴。【華】去聲。【適】嫡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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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去聲。【長】音張上聲。【處】/音杵。【茅焦】姓茅。名焦。秦臣也。○秦宗室大臣議曰。諸侯人來仕者。
皆爲其主游說耳。請一切逐之。於是大索逐客。客卿李斯上
書曰。昔穆公取由余於戎。得百里奚於宛。迎蹇叔於宋。求㔻
豹。公孫枝於晉。幷國二十。遂霸西戎。孝公用商鞅之法。諸侯
親服。至今治强。惠王用張儀之計。散六國從。使之事秦。昭王
得范睢强公室。此四君者。皆以客之功。客何負於秦哉。泰山
不讓土壤。故大。河海不擇細流。故深。今乃棄黔首以資敵國。
卻賓客以業諸侯。所謂籍寇。而齎盜糧者也。王乃聽李斯。
復其官。除逐客令。斯楚人。嘗學於荀卿。秦卒用其謀幷天下。
【爲】去聲。【索】音生入聲。【上】上聲。下並同。【㔻】丕同。姓也。【從】音蹤。【泰山】東嶽。在兗州。/【黔首】黔音儉平聲。秦謂民曰黔首。謂黑色也。猶周謂之黎民。【資敵國】言民者國之本。棄
之則衆乖離。而適爲敵國之助也。【業諸侯】言賢者國之輔。卻之則國/空虛。而反爲諸侯之利也。【籍】音借。【齎】音咨。【復】音伏。【令】去聲。有韓非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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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刑名。爲韓使秦。因上書。王悅之。斯疾而閒之。遂下吏。斯遺
之藥令自殺。【使】去聲。【疾】嫉同。【閒】音㵎。【下吏】下獄/吏治罪。後下廷尉。傚此。【遺】去聲。【令】平聲。○十七年。內
史勝滅韓。十九年。王翦滅趙。二十三年。王賁滅魏。二十四年。
王翦滅楚。二十五年。王賁滅燕。二十六年。王賁滅齊。秦王初
幷天下。自以德兼三皇。功過五帝。更號曰皇帝。命爲制。令爲
詔。自稱曰朕。【內史】官掌爵祿。廢置。殺生。予奪之法。【王賁】王翦子。賁音奔。【過】/音戈。【更】音庚。【令】去聲。【制】制製也。帝王制度之命也。【詔】
詔照也。帝王詔吿之命也。○通鑒。始皇旣幷天下。采用鄒衍五德之說。以爲周得火德。秦代/周。從所不勝。爲水德。始改年。朝賀皆用十月朔。衣服節旗皆尙黑。數以六爲紀。○胡曰。凡言
不師古。而立私義者。未有不以秦爲稱首。秦焚詩書。坑儒士。廢諡法。罪三族。以十月爲正。後/世監之。不尋其轍矣。至於兼皇帝之號。用五德之運壞井田。開阡陌。郡縣天下。大作宮室。是
皆可更改廢絕。則自漢以來。遵用而不改何也。古之聖人。應時稱號。曰皇曰帝曰王而止矣。/非帝貶於皇。王貶於帝也。惟不知此義。遂以皇帝爲尊稱。而以自居。以王爲降等。而以封其
臣子。失之矣。王之爲名。繼天撫世之謂。曾是而可使臣子稱之乎。吳楚僭王。春秋比之夷狄。/六國用夷禮。乃周公之所膺也。豈可以此之故。謂王卑於帝而不稱哉。仲尼祖述堯舜。憲章
三代。尊周立號。繫王於天。其禮隆極。於秦何取焉。是故有天下者。必法/孔子。稱天王。其列爵諸侯。自公而降。則名正言順。百世以俟而不惑矣。制曰。死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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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行爲諡。則是子議父。臣議君也。甚無謂。自今以來。除諡法。
朕爲始皇帝。後世以計數。二世三世至于萬世。傳之無窮。
【行】去聲。行之於身曰行。【無謂】無意義也。【數】上聲。○愚案。胡曰。子議父臣議君。而非其/禮。罪不容誅矣。然當不義。則父尙有爭子。君尙有爭臣。爭之猶可。況以禮而議之乎。且加諡
之禮。非臣子所得而稱也。考德行之實。衆言僉同。稱人以諡之。則盡人心。合天理。爲萬世之/勸戒。臣子又安得認我君我父而吝之哉。孟子曰。暴其民。甚則身弑國亡。不甚則身危國削。
名之曰幽厲。雖孝子慈孫不能改也。其言蓋謂人君苟得不仁之實。則臣子雖或愛之之甚。/亦不得廢公義而改其諡矣。而使夫爲人君者。知所審而擇所由哉。然則秦人除諡法。徒爲
後世忠孝/之賊乎。○收天下兵。聚咸陽。銷以爲鐘鐻金人十二。重各千
石。【鐻】音巨。鹿頭龍身。神獸也。鐘鼓之/跗。皆用以爲飾。【石】百二十斤曰石。○徙天下豪富於咸陽。十二萬
戶。○丞相王綰等言。燕齊荊地遠。不置王無以鎭之。請立諸
子。始皇下其議。廷尉李斯曰。周武王所封。子弟同姓甚衆。後
屬疏遠。相攻擊如仇讐。今海內賴陛下神靈。一統皆爲郡縣。
諸子功臣。以公賦稅賞賜之。甚足易制。天下無異意。則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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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術也。置諸侯不便。始皇曰。天下初定。又復立國。是樹兵也。
而求其寧息。豈不難哉。廷尉議是。分天下爲三十六郡。置守
尉監。【綰】音彎上聲。【下其議】下公卿。講議其事。【廷尉】官掌刑獄。卽大理卿也。【屬】/音蜀。【統】他綜切。摠也。【易】音異。【制】御也。【三十六郡】三川。河東。南陽。南郡。九
江。象郡。會𥡴。碭川。潁郡。南海。薛郡。東郡。瑯邪。齊郡。上谷。漁陽。右北平。遼西。遼東。桂林。鉅鹿。邯/鄲。上黨。大原。雲中。九原。鴈門。上郡。隴西。北地。漢中。巴郡。蜀郡。黔中。長沙。內史。【守】郡守。爲天
子守土治民者也。【尉】丞尉。掌佐守/者也。【監】御史。掌監郡者也。監平聲。○二十八年。始皇東行郡縣。上鄒
嶧山。立石頌功業。上泰山。立石封祠祀。旣下。風雨暴至。休樹
下。封其松爲五大夫。禪于梁父。【嶧】音亦。【立石】碑也。【封禪】漢郊祀/志。築土曰封。除地曰禪。古者巡狩至于
四嶽。則封太山而祭天。禪小山而祭山川。【休】息也。【五大夫】秦時/爵名。或謂封五松爲大夫。非也。【禪】音善。見上。【梁父】山在泰安。遂東遊海上。
方士齊人徐市等。上書。請與童男童女入海。求蓬萊。方丈。瀛
洲。三神山仙人。及不死藥。如其言遣市等行。【方士】方外士也。/【上】上聲。下同。
始皇浮江至湘山。大風。幾不能渡。問博士曰。湘君何神。對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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堯女舜妻。始皇大怒。伐其樹赭其山。【湘山】在益陽洞庭之南。湘君/廟在焉。【幾】音機。【湘君】娥皇。
○韓人張良。以五世相韓。韓亡欲爲報仇。始皇東遊。至博浪
沙中。良令力士操鐵椎擊始皇。誤中副車。始皇驚。求弗得。令
天下大索。【五世相韓】良之祖開地。相韓昭侯宣惠王襄王。父平。相釐王桓惠王。凡/五世。【爲】去聲。【博浪沙】在今河南陽武縣。【令】平聲。【操】平聲。【椎】音
墜平聲。【誤中】之中去聲。【副】貳也。【令/天】之令去聲。下並同。【索】音生入聲。○三十一年。更臘爲嘉平。【更】/音庚。
○三十二年。始皇巡北邊。方士盧生入海還。奏錄圖書。曰亡
秦者胡也。始皇乃遣蒙恬。發兵三十萬人。北伐匈奴。築長城。
起臨洮。至遼東。延袤萬餘里。威振匈奴。【胡】乃始皇子胡亥之讖。【臨/洮】府屬鞏昌。洮音滔。【遼東】
郡屬/遼陽。○三十四年。丞相李斯上書曰。異時諸侯並爭。厚招遊
學。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當家。則力農工。士則學習法
令。今諸生不師今。而學古以非當世。惑亂黔首。聞令下。則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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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其學議之。入則心非。出則巷議。率羣下以造謗。臣請史官
非秦記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有藏詩書百家語者。皆
詣守尉雜燒之。有偶語詩書者棄市。以古非今者族。所不去
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若有欲學法令。以吏爲師。制曰可。
【史官】國史院官。【偶】對也。【棄市】殺而棄其屍於市也。【族】幷其族而/滅之。【去】除也。【卜筮】筮音逝。龜曰卜。蓍曰筮。【可】從其議則稱制曰可。○三十五
年。侯生盧生。相與譏議始皇。因亡去。始皇大怒曰。盧生等。吾
尊賜之甚厚。今乃誹謗我。諸生在咸陽者。吾使人廉問。或爲
妖言。以亂黔首。於是使御史悉案問。諸生傳相吿引。乃自除
犯禁者四百六十四人。皆坑之咸陽。長子扶蘇諫曰。諸生皆
誦法孔子。今上皆重法繩之。臣恐天下不安。始皇怒。使扶蘇
北監蒙恬軍於上郡。【誹】音非。【廉】察也。【傳】去聲。【除】筌蹄云。簡別也。【扶/蘇】始皇子也。【上】臣子稱君皆通曰上。【繩】糾治曰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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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男子賤稱曰臣。故子於父。亦/通稱之。【上郡】屬陝西。今綏德州。○始皇以爲咸陽人多。先王宮庭
小。乃營作朝宮渭南上林苑中。先作前殿阿房。東西五百步。
南北五十丈。上可坐萬人。下可建五丈旗。周馳爲閣道。自殿
下直抵南山。表南山之顚以爲闕。爲複道。自阿房渡渭。屬之
咸陽。以象天極閣道絕漢抵營室也。阿房宮未成。成欲更擇。
令名。天下謂之阿房宮。【朝】音潮。【阿房】三山林氏曰。阿山曲也。房旁也。乃/舊地名。宮成未更名而毀。故號曰阿房宮。房如字。或
音傍。【南山】在華陰。【顚】巓同。【闕】表南山頂。以爲門闕。【複】音福。重也。【屬】音燭。【天極/閣道】天官書曰。天極紫宮後十七星。絕漢抵營室曰閣道。閣道者星名。【漢】天漢。【營室】
亦星/名。○始皇爲人。天性剛戾自用。天下事無大小。皆決於上。
至以衡石量書。日夜有程。不得休息。貪於權勢至如此。【自/用】
執己見也。【衡石云云】衡稱。石錘也。/以秤稱量文書。日夜處決自有程限。○秦有出使者。還。遇人持璧授之。
曰爲吾遺滈池君。明年祖龍死。【爲】去聲。【遺】去聲。【滈池君】地在咸/陽。君其神也。【祖龍】祖始。龍君象。喩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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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也。○三十七年。始皇出遊。丞相斯。少子胡亥。宦者趙高從。始
皇崩於沙丘平臺。祕不發喪。詐爲受詔。立胡亥。賜扶蘇死。載
始皇輼輬車中。以一石鮑魚亂其臭。至咸陽始發喪。胡亥卽
位。是爲二世皇帝。【宦者】閹官。宦音患。【從】去聲。【平臺】在大名。【祕】密也。/【爲】去聲。【轀輬】音溫涼。車上有窓。閉之則溫。開之則涼。故
曰轀輬。【鮑】腌也。【臭】氣也。
〔二世皇帝〕名胡亥。元年。東行郡縣。謂趙高曰。吾欲悉耳目
之所好。窮心志之樂。以終吾年。高曰。陛下嚴法刻刑。盡除故
臣。更置所親信。則高枕肆志矣。二世然之。更爲法律。務益刻
深。公子大臣多僇死。【好】去聲。【樂】音洛。【更】/音庚。下同。【僇】戮同。○陽城人陳勝字
涉。少與人傭畊。輟畊之隴上。悵然久之曰。苟富貴無相忘。傭
者笑曰。若爲傭畊。何富貴也。勝大息曰。嗟呼。燕雀安知鴻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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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志哉。至是與吳廣起兵于蘄。【陽城】縣屬澤州。【少】去聲。【傭】音容。/雇也。【無】毋同。【爲】去聲。【鴻鵠】鷙鳥。
似鴈而大。【蘄】/音機。縣屬宿州。時發閭左戍漁陽。勝廣爲屯長。會大雨道不通。
乃召徒屬曰。公等失期。法當斬。壯士不死則已。死則擧大名。
王侯將相寧有種乎。衆皆從之。【閭左】所在閭里。以富强爲右。貧弱爲/左。秦徭役煩多。富强者並役盡。故復取
貧者。【漁陽】郡屬北平。今薊州。【屯長】屯猶營也。/每營置長率。長上聲。【寧】安也。焉也。【種】上聲。乃詐稱公子扶蘇項燕。稱
大楚。勝自立爲將軍。廣爲都尉。【扶蘇項燕】二人。前皆殺死。/○史記云。詐稱從民欲也。大梁
張耳。陳餘。詣軍門上謁。勝大喜。自立爲王。號張楚。史注。欲張/大楚國也。
諸郡縣苦秦法。爭殺長吏以應涉。【長吏】郡/縣官長。○謁者從東方
來。以反者聞。二世怒。下之吏。後使者至。上問之曰。羣盜鼠竊
狗偸。不足憂也。上悅。【謁者】官掌通/奏。周行人也。○陳勝以所善陳人武臣
爲將軍。耳餘爲校尉。使徇趙地。至趙。武臣自立爲趙王。【武/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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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姓。臣名。【校尉】官掌兵/事。【徇】巡師宣令曰徇。○沛人劉邦。起於沛。父老爭殺令。迎立爲
沛公。沛邑掾主吏。蕭何。曹參。爲收沛子弟。得三千人。【沛】音/貝。郡屬
河南。今徐州。【令】去聲。【掾】音緣去聲。【蕭何曹/參】漢書。參爲獄掾使也。何爲主吏。【爲】去聲。○項梁者。楚將項燕之子
也。嘗殺人。與兄子籍。避仇吳中。籍字羽。少時學書。不成。去學
劍。又不成。梁怒。籍曰。書足以記姓名而已。劍一人敵。不足學。
學萬人敵。梁乃敎籍兵法。會𥡴守殷通。欲起兵應陳涉。使梁
爲將。梁使籍斬通。佩其印綬。遂擧吳中兵。得八千人。籍爲裨
將。時年二十四。【少】去聲。【會𥡴】音檜鷄。郡名。屬浙東。/今紹興府。【綬】組也。【裨】音皮。副也。○齊人田儋。自
立爲齊王。【儋】/音耽。○趙王武臣。使將韓廣略燕地。廣自立爲
燕王。○楚將周市。定魏地。迎魏公子咎。立爲魏王。○二年。吳
廣爲其下所殺。【爲】去聲。/下並同。○陳勝。爲其御莊賈所殺。以降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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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音項平/聲。下並同。○秦將章邯擊魏。齊楚救之。齊王儋。魏王咎。與周
市。皆敗死。【邯】/音含。○趙王武臣。爲其將李良所殺。張耳陳餘。
立趙歇爲王。○居鄛人范增。年七十。好奇計。徃說項梁曰。陳
勝首事。不立楚後。而自立。其勢不長。今君起江東。楚蠭起之
將。爭附君者。以君世世楚將。必能復立楚之後也。於是頃梁
求得楚懷王孫心。立爲楚懷王。以從民望。【好】去聲。【蠭】蜂同。如/蜂羣起。言其衆也。【心】
懷王之孫。名心。【民望】應曰。六國爲/秦幷。楚最無罪。故立其後。以順民望。○趙高與丞相李斯有隙。高侍二
世。方燕樂婦女居前。使人吿丞相斯。可奏事。斯上謁。二世怒
曰。吾嘗多閒日。丞相不來。吾方燕私。丞相輒來。高曰。丞相長
男李由。爲三川守與盜通。且丞相居外。權重於陛下。二世然
之。下斯吏。具五刑。腰斬咸陽市。斯出獄。顧謂中子曰。吾欲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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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復牽黃犬。俱出上蔡東門。逐狡兎。豈可得乎。遂父子相哭。
而夷三族。【燕】宴同。古字通用。【樂】音洛。【上】上聲。【閒】音閑。【三川】郡屬河南。/今汝寧府。【五刑】歷受墨。劓。剕。宮。大辟五刑。【腰斬】古者罪重腰斬。罪
輕頸刑。【上蔡】縣屬汝寧。斯家/在焉。【三族】誅父母妻三族。○中丞相趙高。欲專秦權。恐羣臣不聽。
乃先設驗。持鹿獻於二世。曰馬也。二世笑曰。丞相誤邪。指鹿
爲馬。問左右。或默或言。高陰中諸言鹿者以法。後羣臣皆畏
高。莫敢言其過。【中丞相】宦者曰中。後凡言中人中官中常侍之類皆倣此。【中/諸】之中去聲。○先儒有言曰。士之品有三。志於道德者。功名不
足以累其心。志於功名者。富貴不足以累其心。志於富貴者。則無所不至矣。志於富貴。孔子/之所謂鄙夫也。夫以鄙夫。而欲久富貴。其可得乎。秦之李斯趙高。焚書坑儒。指鹿爲馬。其志
皆欲以奪政柄。縱耳目。以久享富貴。爲可樂。而不知富貴卒不可恃。而/覆宗絕祀之機其在焉。嗟夫後之欲求富貴利達於當世者。可不鑒哉。○項梁與
秦將章邯戰敗死。宋義先言其必敗。梁果敗。【先言】有將/驕卒惰之語。秦攻
趙。楚懷王。以義爲上將。項羽爲次將。救趙。義驕。羽斬之領其
兵。大破秦兵鉅鹿下。虜王離等。降秦將章邯。董翳。司馬欣。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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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諸侯上將軍。【鉅鹿】郡屬河/東。今順德府。○先是。趙高數言。關東盜無能
爲。及秦兵數敗。高恐二世怒。遂使婿閻樂。弑二世於望夷宮。
立公子嬰爲秦王。二世之兄子也。嬰旣立。族殺趙高。【數】音/朔。下同。
【婿】音細。女夫。【閻】音炎。【望夷官】張晏曰。在/長陵西北。臨涇水作之。以望北夷。【兄】扶蘇。○初楚懷王。與諸將約。先
入定關中者王之。當時秦兵强。諸將莫利先入關。獨項羽怨
秦殺項梁。奮願與沛公先入關。懷王諸老將皆曰。項羽爲人。
慓悍猾賊。獨沛公寬大長者。可遣。乃遣沛公。【關中】關中記曰。東/曰函關。西曰龍關。界
二關之閒。故曰關中。卽安西也。【慓悍猾賊】慓疾/也。悍音汗。勇也。猾音滑。亂也。賊害也。言羽不可遣。○高陽人酈食其謂沛公
麾下騎士曰。吾聞沛公慢而易人。多大略。此眞吾所願從游。
騎士曰。沛公不好儒。客冠儒冠來者。沛公輒解其冠。㳛溺其
中。未可以儒生說也。食其令騎士第入言之曰。人皆謂食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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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生。生自謂我非狂生。沛公至高陽傳舍。召生入。沛公方踞
床。使兩女子洗足而見生。生長揖不拜曰。足下必欲誅無道
秦。不宜倨見長者。於是沛公輟洗。起攝衣。延生上坐謝之。生
爲沛公。說下陳畱。後常爲說客。【高陽】邑屬汴梁。【酈】音歷。【食】音異。/【其】音基。【麾】旌旗也。所以指麾。故曰
麾。【騎】去聲。【易】音異。【略】謀也。【好】去聲。【冠】音貫。【溲溺】小便曰溲。音蒐。溺尿同。【第】/更次。【傳舍】郵也。傳者以木爲之。長尺五寸。書符其上。以爲信也。傳音轉去聲。【踞】伸兩足
而坐也。【洗】音先上聲。下同。【攝】/摳也。【爲】去聲。【陳畱】縣屬汴梁。○張良從沛公西。【從】/去聲。○沛公大
破秦軍。入關至霸上。秦王子嬰。素車白馬。繫頸以組。出降軹
道旁。秦自始皇二十六年併天下。二世三世而亡。稱帝止十
有五年。【霸上】地名。在長安東三十里。【素車白馬】示有喪。【繫頸】示降服也。【軹道】/蘇氏曰。軹道亭名。在長安東十三里。○司馬温公曰。孔子曰。知及之。仁不能
守之。雖得之必失之。秦之謂也。善夫賈生之言曰。秦以區區之地。致萬乘之權。招八州而朝/同列百有餘年。然後六合爲家。殽函爲宮。丁夫作難。而七廟隳。身死人手。爲天下笑何哉。仁
義不施。而攻守之勢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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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漢
〔漢太祖高皇帝〕堯之後。姓劉氏。名邦。字季。沛豐邑中陽里
人也。母媼息大澤之陂。夢與神遇。時大雷雨晦冥。父太公往。
見交龍其上。已而產劉季。隆準而龍顏。美鬚髯。左股有七十
二黑子。寬仁愛人。意豁如也。有大度。不事家人生產。【堯之後】/案。新唐書
宰相世系云。劉氏出自帝堯。帝堯之孫。生而有文在手。曰劉累。因以爲名。能御龍。事夏爲御/龍氏。在商爲豕韋氏。在周封爲杜伯。杜子曰溫叔。奔晉爲士師。生士蔿。士蔿生成伯缺。缺生
士會。適秦歸晉。有子畱於秦。自爲劉氏。生明。明生遠。遠生陽。陽十世孫榪。仕魏爲大夫。秦滅/魏徙梁。生淸。淸徙居沛。生仁號。仁號生煓。煓生高帝。【媼】音襖。女老之稱。【隆準】漢書注。隆
高。準鼻也。【鬚髯】在頤曰鬚。在頰曰髯。【黑子】/痣也。【豁如】開大之貌。豁音歡入聲。【度】量也。及壯爲泗上亭長。嘗繇役
咸陽縱觀秦皇帝。曰嗟乎大丈夫當如此矣。單父人呂公好
相人。見劉季狀貌曰。吾相人多矣。無如季相。願季自愛。吾有
息女。願爲箕帚妾。卒與劉季。卽呂后也。【亭長】秦制。十里一亭。亭置/一長。主督盜賊。【繇】徭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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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父】縣屬單州。單音善。【好】去聲。【相】去聲。下並/同。【自愛】猶言良重。【息女】所生女也。【帚】箒同。秦始皇嘗曰。東南有天
子氣。於是東遊以厭當之。劉季隱於芒碭山澤閒。呂氏與人
俱求。常得之。劉季怪問之。呂氏曰。季所居上有雲氣。故從往
常得季。劉季喜。沛中子弟聞之。多欲附者。爲亭長時。以竹皮
爲冠。及貴常冠。所謂劉氏冠也。【厭】音葉。壓也。【芒碭】二山在今歸德/亳州之閒。碭音唐。【附】歸也。【冠】音貫。
劉季爲縣送徒驪山。徒多道亡。自度比至盡亡之。到豐西止
飮。夜乃解縱所送徒曰。公等皆去。吾亦從此逝矣。徒中壯士。
願從者十餘人。季被酒。夜徑澤中。有大蛇當徑。季拔劍斬之。
後人來至蛇所。有老嫗哭曰。吾子白帝子也。今者赤帝子斬
之。因忽不見。後人吿劉季。劉季心獨喜自負。諸從者日益畏
之。【爲】去聲。【送徒】徒罪供役作也。【度】音堂入聲。【比】音鼻。及也。【豐】邑在鄠縣杜/陵西南。【縱】放也。【被洒】猶言帶洒。【嫗】音迂去聲。母也。【諸從】之從去聲。下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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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涉起。劉季亦起兵於沛。以應諸侯。旗幟皆赤。楚懷王遣沛
公。破秦入關。降秦王子嬰。旣定秦。還軍霸上。悉召諸縣父老
豪傑。謂曰。父老苦秦苛法久矣。吾與諸侯約。先入關中者王
之。吾當王關中。與父老約。法三章耳。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
罪。餘悉除去秦苛法。秦民大喜。【幟】音熾。【皆赤】應前赤帝子兆。【降】音/項平聲。【苛】音何。細也。煩也。【抵罪】服虔
曰。隨輕重制法也。李奇曰。傷人有曲直。盜賊有多少。罪名不可預定。故凡言抵罪。未知抵何/罪也。【去】上聲。○唐曰。不殺子嬰。約法三章。此謂最好爲得天下之根本。楚漢得失。全在於
此。項羽一/切反是。項羽率諸侯兵。欲西入關。或說沛公守關門。羽至。門
閉。大怒攻破之。進至戲。期旦擊沛公。羽兵四十萬。號百萬。在
鴻門。沛公兵十萬。在霸上。范增說羽曰。沛公居山東。貪財好
色。今入闕。財物無所取。婦女無所幸。此其志不在小。吾令人
望其氣。皆爲龍成五采。此天子氣也。急擊勿失。羽季父項伯。
[002-019a]
素善張良。夜馳至沛公軍吿良。呼與俱去。良曰。臣從沛公。有
急亡不義。入具吿。因要伯。入見。沛公奉巵酒爲壽。約爲婚姻。
曰吾入關。秋毫不敢有所近。籍吏民封府庫。而待將軍。所以
守關者。備他盜也。願伯具言臣之不敢倍德。伯許諾曰。旦日
不可不蚤自來謝。伯去具以吿羽。且曰。人有大功。擊之不義。
不如因善遇之。沛公旦從百餘騎。見羽鴻門。謝曰。臣與將軍。
戮力而攻秦。將軍戰河北。臣戰河南。不自意先入關破秦。得
復見將軍於此。今者有小人之言。令將軍與臣有隙。羽曰。此
沛公左司馬曹無傷之言。羽畱沛公與飮。范增數目羽。擧所
佩玉玦者三。羽不應。增出使項莊入。前爲壽。請以劍舞。因擊
沛公。項伯亦拔劍起舞。常以身翼蔽沛公。壯不得擊。張良出
[002-020a]
吿樊噲以事急。噲擁盾直入。嗔目視羽。頭髮上指。目眥盡裂。
羽曰壯士。賜之巵酒。則與斗巵酒。賜之彘肩。則生彘肩。噲立
飮。拔劍切肉啗之。羽曰。能復飮乎。噲曰。臣死且不避。巵酒安
足辭。沛公先破秦入咸陽。勞苦而功高如此。未有封爵之賞。
而將軍聽細人之說。欲誅有功之人。此亡秦之續耳。切爲將
軍不取也。羽曰坐。噲從良坐。須臾沛公起如厠。因招噲出。閒
行趨霸上。畱良謝羽曰。沛公不勝桮勺。不能辭。使臣良奉白
璧一雙。再拜獻將軍足下。玉斗一雙。再拜奉亞父足下。羽曰。
沛公安在。良曰。聞將軍有意督過之。脫身獨去。已至軍矣。亞
父拔劍。撞玉斗而破之曰。唉。豎子不足謀。奪將軍天下者。必
沛公也。【戲】音羲。水出華州渭南縣驪山馮公谷東。北流經戲亭入渭。【鴻門】地在/新豐東。【志不在小】唐曰。入關珍物無所取。婦女無所幸。此乃高祖之創業
[002-021a]
規模也。【采】彩同。【季父】叔曰季父。【項伯】索隱云。名纏。字伯陵。師古云。字伯。【呼】去聲。/【要】邀同。【巵】音支。應劭曰。飮酒禮器。巵以角作。受四升。【爲壽】之爲。【爲將軍】之爲並去
聲。【倍】背同。【蚤】早同。古字通用。【曹無傷】曹姓。無傷名。【數】音朔。【目羽】師古曰。動目以/諭之。【玦】音決。玉佩也。如環而不連。【項莊】羽從弟。【盾】音純上聲。干也。【嗔】瞋同。張目貌。
【眥】音漬。眼角。【裂】破也。【斗】十升。【彘】音滯。豕也。【啗】音談上聲。食也。【說】如字。【須臾】/頃也。【閒】音㵎。【勝】音升。【桮】杯同。【勺】與杓通。所以挹酒。【亞父】范增。【督過】督責過失。
【撞】音憧。擊也。【唉】音哀。歎恨/發聲之辭。【豎子】斥項羽也。沛公至軍。立誅曹無傷。居數日。羽引
兵西屠咸陽。殺降王子嬰。燒秦宮室。火三月不絕。掘始皇冢。
收寶貨婦女而東。秦民大失望。【降】音項平聲。/【掘】其月切。韓生說羽。關中
阻山帶河。四塞之地肥饒。可都以霸。羽見秦殘破。且思東歸。
曰富貴不歸故鄕。如衣繡夜行耳。韓生曰。人言楚人沐猴而
冠。果然。羽聞之烹韓生。【四塞】塞音色。徐廣云。東函谷。南武關。西散關。北蕭/關也。【楚人沐猴而冠】張晏曰。沐猴獮猴也。師古曰。
言雖著人衣冠。/其心不類人也。羽使人致命懷王。王曰如約。羽怒曰。懷王吾家
所立耳。非有功伐。何得專主約。乃陽尊爲義帝。徙江南。都郴。
[002-022a]
分天下王諸將。羽自立爲西楚霸王。乃曰。巴蜀亦關中地。立
沛公爲漢王。王巴蜀漢中。而三分關中。王秦降將三人。以距
塞漢路。漢王怒欲攻羽。蕭何諫曰。願大王。王漢中養其民。以
致賢人。收用巴蜀。還定三秦。天下可圖也。王乃就國。以何爲
丞相。【致命】致猶復也。羽將以求王關中。故先復命。【如約】如先入關中者王之約。/【郴】音珍。州屬湖南。【王諸將】之王。【王巴蜀】之王。【王秦】之王。【王漢中】之王。
並去聲。【西楚霸王】孟康曰。舊名江陵爲南楚。吳爲東楚。彭城爲西楚。【巴蜀漢中】巴郡今/順元等處是也。蜀郡今四川等處是也。漢中郡屬陝西。今興元府也。案。漢王初封都此。【三
人】章邯。董翳。司/馬欣。卽三秦也。○漢元年。五星聚東井。【五星】木火土金水也。井經星。/直秦分雍州之域。時五星聚於
其次。乃沛公/興王之兆也。○初淮陰韓信。家貧釣城下。有漂母。見信饑。飯信。
信曰。吾必厚報母。母怒曰。大丈夫不能自食。吾哀王孫而進
食。豈望報乎。淮陰屠中少年。有侮信者。因衆辱之曰。若雖長
大好帶劍。中情怯耳。能死刺我。不能出我胯下。信熟視之。俛
[002-023a]
出胯下蒲伏。一市人皆笑信怯。項梁渡淮。信從之。又數以策
干項羽。不用。亡歸漢。爲治粟都尉。數與蕭何語。何奇之。王至
南鄭。將士皆謳歌思歸。多道亡。信度何已數言。王不用。卽亡
去。何自追之。人曰。丞相何亡。王怒。如失左右手。何來謁。王罵
曰。若亡何也。何曰。追韓信。王曰。諸將亡以十數。公無所追。追
信詐也。何曰。諸將易得耳。信國士無雙。王必欲長王漢中。無
所事信。必欲爭天下。非信無可與計事者。王曰。吾亦欲東耳。
安能鬱鬱久居此乎。何曰。計必東。能用信。信卽畱。不然信終
亡耳。王曰。吾爲公以爲將。何曰。不畱也。王曰。以爲大將。何曰。
幸甚。王素慢無禮。拜大將如呼小兒。此信所以去。乃設壇場
具禮。諸將皆喜。人人自以爲得大將。至拜乃韓信也。一軍皆
[002-024a]
驚。王遂用信計。部署諸將。畱蕭何收巴蜀租。給軍粮食。信引
兵從故道出。襲雍王章邯。邯敗死。塞王司馬欣。翟王董翳皆
降。【淮陰】縣屬淮安。【漂】音剽。以水擊絮曰漂。【飯】上聲。【王孫】蘇林曰。如言公子也。【屠/中】屠肆中。【長】如字。下同。【好】去聲。【刺】音次。【胯】讀如跨。兩股閒也。【俛】俯同。【蒲伏】
本作匍匐。手足並行之貌。蒲音朋入聲。【淮】水出唐州桐柏縣桐柏山。東流合滍水肥水泗/水。入海。【數】音朔。下並同。【干】求也。【治粟都尉】官掌治藏穀。卽司農卿也。治平聲。【南鄭】
郡名。卽漢中。【度】音堂入聲。【來謁】白也。【十數】之數上聲。【長王】之王平聲。【爲公】之爲/去聲。【呼】去聲。【壇場】師古曰。築土爲壇。除地爲場。【一軍】萬二千五百人爲軍。【部署】分
部署置。使各效職。署音曙。【故道】通鑒注。/縣屬武都。【雍】去聲。【塞】去聲。【翟】音宅。○漢二年。項籍弑義帝於江中。
○初陽武人陳平。家貧好讀書。里中社。平爲宰。分肉甚均。父
老曰善。陳孺子之爲宰。平曰。嗟乎使平得宰天下。亦如此肉
矣。初事魏王咎。不用。去事項羽。得罪亡。因魏無知求見漢王。
拜爲都尉參乘典護軍。周勃言於王曰。平雖美如冠玉。其中
未必有也。臣聞平居家盜其嫂。事魏不容。亡歸楚。又不容。亡
[002-025a]
歸漢。今大王令護軍。受諸將金願王察之。王讓魏無知。無知
曰。臣所言者能也。大王所問者行也。今有尾生孝己之行。而
無益成敗之數。大王何暇用之乎。王拜平護軍中尉。盡護諸將。諸
將乃不敢復言。【陽武】縣屬汴梁。【里中】二十五家爲里。【乘】去聲。【典/護軍】典主。護監也。【冠玉】飾冠以玉。則外見美。而中無
有。喩乎雖有才而無德也。【令】平聲。【讓】責也。【行】去聲。下/同。【尾生】信士。或曰。卽微生高。【孝己】高宗子。有孝行。己音紀。○漢王至洛陽。
新城三老董公。遮說曰。順德者昌。逆德者亡。兵出無名。事故
不成。明其爲賊。敵乃可服。項羽無道。放弑其主。天下之賊也。
夫仁不以勇。義不以力。大王宜率三軍之衆。爲之素服。以吿
諸侯而伐之。於是漢王爲義帝發喪。吿諸侯曰。天下共立義
帝。今項羽放弑之。寡人悉發關中兵。收三河之士。南浮江漢
而下。願從諸侯王。擊楚之弑義帝者。【新城】鄕名。【三老】官名。史。十/亭一鄕。鄕有三老。掌敎化。【遮
[002-026a]
說】遮道而說也。【服】叶音白。【爲】/去聲。下同。【三河】河南。河東。河內。○漢王率五諸侯兵五十六萬。伐
楚入彭城。收其寶貨美人。置酒高會。項羽方擊齊。聞之。自以
精兵三萬還。擊漢。大破漢軍於睢水上。死者二十萬人。水爲
之不流。圍漢王三匝。會大風從西北起。折木發屋。揚沙石晝
晦。王乃得與數十騎遁。審食其從太公呂氏閒行。遇楚軍。爲
楚所獲。常置軍中爲質。【五諸侯】常山王張耳。河南王申陽。韓王鄭昌。魏主/豹。殷王卬。貢父云。張耳此時無兵。蓋陳餘也。【彭城】
郡屬河南。項羽所都而沛郡也。【睢】音雖。水出河南府陳畱縣。東經雍丘。至應天府。入汴。【爲/之】【爲楚】之爲。並去聲。【匝】音簪入聲。【折】音舌。【食其】音異基。臣名。姓審。【從】去聲。【閒】
音㵎。【質】/音致。漢王至滎陽。諸敗軍皆會。蕭何亦發關中老弱。悉詣
滎陽。漢軍復大振。【滎陽】郡名。卽鄭州。/滎音螢。【振】奮也。○蕭何守關中。立宗廟
社稷縣邑。事便宜施行。計關中戶口。轉漕調兵。未嘗乏絕。
【轉】去聲。【漕】音曹。又去聲。水運也。【調】去聲。○張曰。蕭何佐高帝。定一代規模。亦宏遠矣。/高帝征伐多在外。何守關中。營緝根本。漢所以得天下者。以關中根本固故也。此何相業之
[002-027a]
大者。又何爲相之初。首薦韓信爲大將。而/三秦之計遂定。此亦得爲相用人之體也。○魏王豹叛。漢王遣韓信擊之。
豹以柏直爲大將。王曰。是口尙乳臭。安能當韓信。信伏兵從
夏陽。以木罌渡軍。襲安邑虜豹。【柏直】姓名。【夏陽】縣屬河中。【罌】音鶯。/通鑒注。以木押縛罌以渡。罌謂瓶之大腹
小口者也。【安/邑】縣屬鮮州。信旣定魏。請兵三萬人。願以北擧燕趙。東擊齊。
南絕楚糧道。西與大王會於滎陽。王遣張耳與俱。吳曰。漢取天/下。其征伐次
敍。大抵如秦。秦人先據咸陽。以爲形勝之勢。乃取巴蜀。以爲富饒之本。遂用范睢遠交近其/之策。先滅韓魏。次及楚趙燕齊。以一天下。高祖始居巴蜀。由蜀而取三秦。然後韓信引兵取
趙。取燕。取齊。與高祖會垓下。以挫羽而滅之。大抵先易而/後難。先小而後大。先據形勝。而後追取。此用兵之道也。○三年。信耳以兵擊
趙。聚兵井陘口。趙王歇。及成安君陳餘禦之。季左車謂餘曰。
井陘之道。車不得方軌。騎不得成列。其勢糧食必在後。願得
奇兵。從閒道絕其輜重。足下深溝高壘。勿與戰。彼前不得鬭。
退不得還。野無所掠。不十日。兩將之頭。可致麾下。餘儒者。自
[002-028a]
稱義兵。不用奇計。信閒知之。大喜。乃敢下。未至井陘口止。夜
半傳發輕騎二千人。人持赤幟。從閒道望趙軍。戒曰。趙見我
走。必空壁逐我。若疾入趙壁。拔趙幟立漢赤幟。乃使萬人先
背水陣。平旦建大將旗鼓。鼓行出井陘口。趙開壁擊之。戰良
久。信耳佯棄鼓旗。走水上軍。趙果空壁逐之。水上軍皆殊死
戰。趙軍已失信等歸壁。見赤幟大驚。遂亂遁走。漢軍夾擊。大
破之。斬陳餘禽趙歇。諸將賀。因問曰。兵法右倍山陵。前左水
澤。今背水而勝何也。信曰。兵法不曰陷之死地。而後生。置之
亡地。而後存乎。諸將皆服。信募得李左車。解縛師事之。用其
策。遣辯士奉書於燕。燕從風而靡。【井陘】山名。在威州井陘縣。陘音荊。/【車】尺遮切。【方軌】方比。軌轍。謂並
行也。軌音龜上聲。【閒】音㵎。【壘】音累上聲。軍壁曰壘。【掠】音略。劫也。【知之】知其不用李/左車策。【止】息也。【傳發】傳令起發。【背】音佩。【鼓行】聲鼓而行。【走】音奏。【殊死】殊絕也。
[002-029a]
謂決意必死。【禽】擒同。【倍】背/同。【募】贖也。【縛】音房入聲。○隨何說九江王黥布。畔楚歸漢。旣至。
漢王方踞床洗足。召布入見。布悔怒欲自殺。及出就舍。帳御
食飮從官。皆如漢王居。又大喜。過望。【九江】國在九江。【黥布】姓英氏。/楚將也。【畔】叛同。【洗】音先上聲。
【見】音現。【帳】音悵。【從】去/聲。【過望】過於己所望也。○酈食其說漢王。立六國後。王曰。趣刻
印。張良來謁。王方食。具吿良。良曰。請借前箸。爲大王籌之。遂
發八難。【趣】音促。下同。【爲】去聲。【籌】畫也。【八難】難去聲。一曰。昔湯武伐桀紂。封/其後者。度能制其死命也。今陛下能制項籍死命乎。二曰。武王入殷。表商容
閭。釋箕子囚。封比干墓。今陛下能乎。三曰。發鉅橋粟。散鹿臺財。以賜貧窮。今陛下能乎。四曰。/殷事已畢。偃革爲軒。倒載干戈。示不復用。今陛下能乎。五曰。歸馬華山之陽。示無所爲。今陛
下能乎。六曰。息牛桃林之野。示天下不復輸積。今陛下/能乎。其七其八。卽下文天下游士。楚惟無彊。二段是也。其七曰。天下游士。離
親戚棄墳墓。從大王游者。徒欲望尺寸之地。今復立六國後。
游士各歸事其主。大王誰與取天下乎。且楚惟無彊。六國復
撓而從之。大王焉得而臣之乎。誠用客謀。大事去矣。漢王輟
[002-030a]
食吐哺。罵曰。豎儒。幾敗乃公事。令趣銷印。【無彊】言楚之彊本無/敵也。【撓】亂也。【豎儒】
師古曰言其賤劣無智。若童豎也。【幾】/音機。近也。【乃公】乃汝。公漢王自謂也。○楚圍漢王於滎陽。漢王謂陳
平曰。天下紛紛。何時定乎。平曰。項王骨鯁之臣。亞父輩數人
耳。行間以疑其心。破楚必矣。王與平黃金四萬斤。不問其出
入。平多縱反閒。羽大疑亞父。請骸骨歸。疽發背死。【骨鯁】骨彊/四支曰鯁。故
君謂忠臣亦曰骨鯁。/鯁音梗。【間】音閒同。○楚圍漢王益急。紀信曰。事急矣。請誑楚。乃
乘漢王車。出東門。曰食盡漢王出降。楚人皆之城東觀。漢王
乃得出西門去。項羽燒殺紀信。【誑】居況切。欺也。/【降】音項平聲。○漢王軍成
皐。羽圍之。王逃去。北渡河。晨入趙壁。奪韓信軍。令信收趙兵
擊齊。【成皐】地在孟/津界。【令】去聲。○酈食其說王。收滎陽據敖倉栗。塞成皐
之險。王從之。【敖倉】山名。秦於此築太/倉。故曰敖倉。【塞】音色。○酈食其爲漢王。說齊王
[002-031a]
下之。蒯徹說韓信曰。將軍擊齊。而漢獨發閒使下之。寧有詔
止將軍乎。酈生伏軾。掉三寸舌。下七十餘城。將軍爲將數歲。
反不如一豎儒之功乎。【爲】去聲。【齊王】田廣。案酈生有天下歸漢。可坐/而策之語。【使】去聲。【伏】憑也。【掉】音調去聲。
○四年。信襲破齊。齊王烹食其而走。○漢與楚皆軍廣武。羽
爲高俎。置太公其上。吿漢王曰。不急下。吾烹太公。王曰。吾與
若俱北面事懷王。約爲兄弟。吾翁卽若翁。必欲烹而翁。幸分
我一杯羹。羽願與王挑戰。王曰。吾寧鬭智。不鬭力。因數羽十
罪。羽大怒。伏弩射王傷胸。【廣武】孟康曰。於滎陽築兩城而相對。名爲廣武/城。在敖倉西三皇山上。【挑戰】謂二人獨較勝負。
挑音調上聲。【數】上聲。【十罪】羽負約王我於漢。罪一。矯殺卿子冠軍。罪二。救趙不還報。而/擅劫諸侯兵入關。罪三。燒秦宮室。掘始皇冢。私其財。罪四。殺秦降王子嬰。罪五。詐阬秦子弟
新安二十萬衆。罪六。王諸將善地。而徙逐故主。罪七。出逐義帝。自都彭城。奪韓梁地。罪八。/使人陰殺義帝江南。罪九。爲政不平。守約不信。天下所不容。大逆無道。罪十也。【射】音石。
○楚使龍且救齊。龍且曰。韓信易與耳。寄食於漂母。無資身
[002-032a]
之策。受辱於胯下。無兼人之勇。進與信夾濰水而陣。信夜使
人囊沙壅水上流。旦渡擊且。佯敗還走。且追之。信使決水。且
軍大半不得渡。急擊殺且。信使人言之漢王。請爲假王以鎭
齊。漢王大怒罵之。張良陳平。躡足附耳語。王悟。復罵曰。大丈
夫定諸侯。卽爲眞王耳。何以假爲。遣印立信爲齊王。【且】子魚/切。下並同。
【易】音異。【濰】音維。水出密州莒縣濰山。北至濰州昌邑縣。入海。【壅】音壅上聲。塞/也。【躡足】蹈王足以喩之。【附耳】良平自相附耳而言。有漢方不利。寧能禁信王之語。
○項羽聞龍且死。大懼。使武涉說信。欲與連和三分天下。信
曰。漢王授我上將軍印。解衣衣我。推食食我。言聽計用。我倍
之不祥。雖死不易。蒯徹亦說信。信不聽。【衣】上如字。下去聲。【食】上/如字。下音嗣。【倍】背同。【易】
音亦。【蒯徹說】有相君之面。不過/封侯相君之背。貴不可言之語。○漢立黥布。爲淮南王。【淮南】國/在九江。
項王少助食盡。韓信又進兵擊之。羽乃與漢約。中分天下。鴻
[002-033a]
溝以西爲漢。以東爲楚。歸太公呂后。解而東歸。漢王亦欲西
歸。張良陳平曰。漢有天下大半。楚兵饑疲。今釋不擊。此養虎
自遺患也。王從之。【鴻溝】滎陽下。引河東南爲鴻溝。卽今官渡水也。【遺】音惟。/○陳曰。先儒以爲張良此謀非是。旣和而卽背之。不可也。殊
不知。項羽旣殺韓王。而張良欲/報君父之仇。奚暇恤其他耶。○五年。王追羽至固陵。韓信彭越期不
至。張良勸王。以楚地梁地許兩人。王從之。皆引兵來。黥布亦
會。【固陵】晉灼曰。卽固始也。師古曰。後改爲固始耳。地理志。固始屬淮陽。【許/兩人】通鑒。張良請取睢陽以北王彭越。梁地也。從陳以東王韓信。楚地也。羽至
垓下。兵少食盡。信等乘之。羽敗入壁。圍之數重。羽夜聞漢軍
四面皆楚歌。大驚曰。漢皆已得楚乎。何楚人多也。起飮帳中。
命虞美人起舞。悲歌慷慨。泣數行下。其歌曰。力拔山兮氣蓋
世。時不利兮騅不逝。騅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騅
者羽平日所乘駿馬也。左右皆泣。莫敢仰視。羽乃夜從八百
[002-034a]
餘騎。潰圍南出。渡淮迷失道。陷大澤中。漢追及之。至東城。乃
有二十八騎。羽謂其騎曰。吾起兵八歲。七十餘戰。未嘗敗也。
今卒困此。此天亡我。非戰之罪。今日固決死。願爲諸君決戰。
必潰圍斬將。令諸君知之。皆如其言。於是欲東渡烏江。亭長
艤船待。曰江東雖小。亦足以王。願急渡。羽曰。籍與江東子弟
八千人。渡江而西。今無一人還。縱江東父兄。憐而王我。我何
面目復見。獨不愧於心乎。乃刎而死。楚地悉定。獨魯不下。王
欲屠之。至城下。猶聞絃誦之聲。爲其守禮義之國。爲主死節。
持羽頭示之。乃降。王還。馳入齊王信壁。奪其軍。立信爲楚王。
彭越爲梁王。漢王卽皇帝位。【垓下】隄在亳州。垓音該。【楚歌】漢軍而爲/楚人之歌。故曰楚歌。【虞美人】羽愛姫。虞姓
也。【慷慨】竭誠曰慷慨。【行】音杭。【騅】音追。馬蒼黑雜色。【從】去聲。【騎】去聲。下並同。【潰】/衝散也。【東城】縣屬和州。今烏江縣。【爲】去聲。下並同。【令】平聲。【如其言】通鑒云。斬漢一
[002-035a]
將二都尉。殺數十百人。諸騎皆伏。【烏江】浦在東城。【艤】音蟻。整船向岸曰艤。【以王】之/王去聲。【而王】之王平聲。【降】音項平聲。【楚王】王淮北。都下邳。【梁王】王魏地。都定陶。
○置酒洛陽南宮。上曰。徹侯諸將皆言。吾所以得天下者何。
項氏所以失天下者何。高起。王陵對曰。陛下使人攻城掠地。
因而與之。與天下同其利。項羽不然。有功者害之。賢者疑之。
戰勝而不予人功。得地而不與人利。上曰。公知其一未知其
二。夫運籌帷幄之中。決勝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塡國家撫
百姓。給餽餉。不絕粮道。吾不如蕭何。連百萬之衆。戰必勝。攻
必取。吾不如韓信。此三人者。皆人傑也。吾能用之。此吾所以
取天下。項羽有一范增。而不能用。此其所以爲我禽也。羣臣
悅服。【徹】猶列也。【予】與同。【夫】音扶。【帷幄】在前曰帷。悉周曰幄。【子房】/張良字。【塡】音鎭。定也。【餽】饋同。【餉】音商去聲。【爲】去聲。【禽】擒同。○故
齊田橫。與其徒五百餘人入海島。上召之曰。橫來。大者王。小
[002-036a]
者侯。不來且擧兵誅。橫與二客乘傳。至洛陽尸鄕自剄。以王
禮葬之。二客自剄從之。五百人在島中者。聞之自殺。【田橫】/齊王廣
叔。【海島】山在水中曰島。/【傳】音專去聲。郵馬也。○初季布。爲項羽將。數窘帝。羽滅帝購求
布。敢匿者罪三族。布乃髡鉗爲奴。自賣於魯朱家。朱家心知
其布也。之洛陽見滕公曰。季布何罪。臣各爲其主耳。以布之
賢。漢求之急。不北走胡。南走越耳。此棄壯士資敵國也。滕公
言於上。乃赦布召拜郞中。【數】音朔。【窘】渠尹切。迫也。【髡】鬀髮也。【鉗】/音儉平聲。以鐵束頸也。【朱家】本傳云。布匿濮
陽周氏。周氏曰。漢求將軍急。迹且至臣家。能聽臣。敢進計。布許之。迺髡鉗布。置廣柳車中。之/魯朱家所賣之。朱家。人姓名也。【滕公】夏侯嬰。【各爲】之爲去聲。【走】音奏。下同。【郞中】官
名。○蘇軾曰。漢高祖。唐太宗。皆創業之賢君。季布。屈突通。皆一朝之烈丈夫。皆能以身/徇主。有死無二。惟賢君故能推至公之心。不以私怨殺士。此可以爲萬世帝王之業。
丁公爲項羽將。嘗逐窘帝彭城西。短兵接。帝急。顧曰。兩賢豈
相厄哉。丁公乃還。至是謁見。帝以徇軍中曰。丁公爲臣不忠。
[002-037a]
使項王失天下。遂斬之。曰使後爲人臣。無效丁公也。【丁公】/季布母
弟。【厄】通鑒注。與搤同。持也。【還】音旋。【見】音現。【無】毋同。○司馬温公曰。高祖起豐沛以/來罔羅豪傑。招亡納叛亦已多矣。及卽帝位。而丁公獨以不忠受戮。何哉。夫進取之與守成。
其勢不同。當羣雄角逐之際。民無定主。來者受之。固其宜也。及貴爲天子。四海之內。無不爲/臣。苟不明禮義以示之。使爲臣者人懷二心。以徼大利。則國家其能久安乎。是故斷以大義。
使天下曉然皆知爲臣。不忠者。無所自容。而懷私結恩者。雖至於活己。猶以義不/與也。戮一人而千萬人懼。其慮事豈不深且遠哉。子孫享有天祿四百餘年。宜矣。○齊
人婁敬說上曰。洛陽天下之中。有德易以興。無德易以亡。秦
地被山帶河。四塞以爲固。陛下案秦之故。此搤天下之亢。而
拊其背也。上問張良。良曰。洛陽四面受敵。非用武之國。關中
左殽函。右隴蜀。阻三面而守。敬說是也。上卽日西都關中。
【婁敬】婁姓。敬名。後賜姓劉。【易】音異。下同。【塞】音色。【搤】音厄。握也。【亢】音剛。說文云。頸/也。【拊】音撫。拍也。【殽】崤同。【函】音咸。【隴】州屬鞏昌。隴關在焉。【說】如字。○胡雙湖曰。上
起兵五年。歲無寧居。跋履山川。蒙犯霜露。力矣。至是天下平定。當亦少思安逸之時也。幸歸/洛陽。未及稅駕。聞敬陳入長安之計。遍問羣臣。折衷於子房。卽日西行。不待終夕。嗚呼其明
於決策。敏於用言。不自遑暇如此。其成帝業宜哉。光武征隗囂。下隴右。還京師。又/六日潁川盜起。聽寇恂之諫。卽往鎭撫之。靡有勌意。可謂能繼祖武。光前烈矣。○畱
[002-038a]
侯張良。謝病辟穀。曰家世相韓。韓滅爲韓報讎。今以三寸舌
爲帝者師。封萬戶侯。此布衣之極。願棄人閒事。從赤松子遊
耳。良少時。於下邳圮上。遇老人墮履圮下。謂良。曰孺子下取
履。良欲毆之。憫其老。乃下取履。老人以足受之。曰孺子可敎。
後五日。與我期於此。良如期往。老人已先在。怒曰。與長者期。
後何也。復約五日。及往。老人又先在。怒復約五日。良半夜往。
老人至。乃喜。授以一編書。曰讀此可爲帝者師。異日見濟北
穀城山下黃石。卽我也。旦視之。乃太公兵法。良異之。晝夜習
讀。旣佐上定天下。封功臣。使良自擇齊三萬戶。良曰。臣始與
陛下遇於畱。此天以臣授陛下。封畱足矣。後經穀城。果得黃
石焉。奉祠之。【畱】縣名。卽陳畱。【謝病云云】辟穀道引不食。靜居行氣。以學道也。/【爲韓】之爲去聲。【赤松子】神農時仙人號也。○司馬温公曰。夫生
[002-039a]
之有死。猶夜旦之必然。自古及今。固未有超然而獨存者也。以子房之明辨達理。足以知神/仙之爲虛詭矣。然其欲從赤松子遊者。其智可知矣。夫功名之際。人臣之所難處。如高帝所
稱者三傑而已。淮陰誅夷。蕭何繫獄。非以履盛滿而不止耶。故子房託於神仙。遺棄人閒。等/功名於外物。置榮利而不顧。所謂明哲保身者。子房有焉。【少】去聲。【邳】音皮。縣屬邳州。
【圮】音夷。楚人謂橋曰圮。【毆】音謳上聲。擊/也。【濟】上聲。【穀城山】在東平。【太公】呂望。○六年。人有上書吿楚王韓
信反。諸將曰。發兵阬孺子耳。上問陳平。平危之曰。古有巡守。
會諸侯。陛下第出僞遊雲夢。會諸侯於陳。因禽之。一力士之
事耳。上從之。吿諸侯。會陳。吾將遊雲夢。至陳。信上謁。命武士
縛信。載後車。信曰。果若人言。狡兎死。走狗烹。飛鳥盡。良弓藏。
敵國破。謀臣亡。天下已定。臣固當烹。遂械繫以歸。赦爲淮陰
侯。【上書】之上。【上謁】之上。並上聲。【阬】坑同。【守】狩同。【雲夢】楚二澤名。跨江南北。/連亙千里。夢如字。又音蒙。【禽】擒同。【將遊】之將音漿。【烹】叶音旁。【械】音諧去聲。
桎梏也。○陳曰。高帝得天下。率詭詐之言。盡出於陳平。施於項羽紛爭時猶可也。其可/施於君臣之閒乎。使韓信有反心。尙不可爲。而信未有反心也。然則功臣孰不自疑乎。
上嘗從容問信諸將能將兵多少。上曰。如我能將幾何。信曰。
[002-040a]
陛下不過將十萬。上曰。於君何如。曰。臣多多益辦。上笑曰。多
多益辦。何以爲我禽。曰。陛下不能將兵。而善將將。此信所以
爲陛下禽。且陛下所謂天授。非人力也。【從】音縱平聲。【辦】薄莧/切。理也。【爲】去聲。下同。
○剖符封功臣。酇侯蕭何。食邑獨多。功臣皆曰。臣等被堅執
銳。多者百餘戰。少者數十合。蕭何未嘗有汗馬之勞。徒持文
墨議論。顧反居臣等上何也。上曰。諸君知獵乎。逐殺獸者狗
也。發縱指示者人也。諸君徒能得走獸耳。功狗也。至如蕭何。
功人也。羣臣皆莫敢言。【剖】分也。【酇】音贊。邑屬南陽。【銳】音睿。/堅甲。銳兵。猶利也。【顧反】本傳無顧字。○上
已封大功臣。餘爭功不決。上從複道上望見。諸將往往。坐沙
中相與語。上問張良。良曰。陛下以此屬取天下。今所封皆故
人親愛。所誅皆平生仇怨。此屬畏不能盡封。又恐見疑平生
[002-041a]
過失及誅。故相聚謀反耳。上曰。奈何。良曰。陛下平生所憎。羣
臣所共知。誰最甚者。上曰。雍齒。良曰。急先封齒。於是封齒爲
什方侯。而急趣丞相御史。定功行封。羣臣皆喜曰。雍齒且侯。
吾屬無患矣。【屬】音蜀。下並同。【雍齒】齒臣名。雍去聲。其姓也。高帝嘗使守豐。而/齒以豐叛。【方】本作邡。邑屬漢州。【趣】音促。【行】去聲。○司馬温公
曰。張良爲高帝謀臣。委以心腹。宜其知而無不言。安有聞諸將謀反。必待高帝見問。然後乃/言之邪。蓋以高帝初得天下。數用愛憎行誅賞。或時害至公。羣臣往往有觖望自危之心。故
良因事納忠。以變移帝意。使上無阿私之失。下無猜/忌之諜。國家無虞。利及後世。若良者。可謂善諫矣。詔定元功十八人位次。
賜丞相何。劍履上殿。入朝不趨。【元】大也。【十八人】蕭何。曹參。張敖。周/勃。樊噲。酈生。酈商。夏侯嬰。灌嬰。傅寬。靳
歙。王陵。陳武。王吸。薛歐。周昌。丁復。/蟲達。【上】上聲。【朝】音潮。下並同。○尊太公爲太上皇。○帝懲秦苛法
爲簡易。羣臣飮酒爭功。醉或妄呼。拔劍擊柱。叔孫通說上曰。
儒者難與進取。可與守成。願徵魯諸生。共起朝儀。上從之。魯
有兩生不肯行。曰禮樂積德。而後可興也。通與所徵及上左
[002-042a]
右。與弟子百餘人。爲緜蕝野外習之。【懲】音澄。㣻也。【苛】音何。【易】/音異。【呼】去聲。【叔孫通】通臣
名。叔孫姓也。【緜蕝】束茆表位。蕝子劣切。○全/書曰。叔孫通捨枹鼓。而定一王之儀。卽其事也。○七年。長樂宮成。諸侯羣
臣皆朝賀。謁者治禮。引諸侯王以下。至吏六百石。以次奉賀。
莫不振恐肅敬。禮畢置法酒。御史執法。擧不如儀者。輒引去。
竟朝罷酒。無敢諠譁失禮者。上曰。吾乃今日知爲皇帝之貴
也。拜通爲太常。【樂】音洛。【治】平聲。【六百石】品秩未詳。【法酒】御酒曰法酒。/【御史】御史之官有七。曰御史。曰御史大夫。曰中丞。曰侍御史。
曰治書侍御史。曰殿中侍御史。曰監察御史。謂之七貴。此蓋殿中侍御史。掌供奉正/班列者也。【太常】一作奉常。九卿之一。掌天神人鬼地祇之禮。書曰秩宗。卽其任也。
匈奴寇邊。帝自將擊之。聞冒頓單于居代谷。悉兵三十萬。北
逐之至平城。冒頓精兵四十萬騎。圍帝於白登七日。用陳平
祕計。使閒厚遺閼氏。冒頓乃解圍去。平從帝征伐。凡六出奇
計。輒益封邑。【冒】音沒。又音墨。【頓】音突。又音特。【單】音禪。通鑒注。單于匈奴天/子之號也。漢書音義曰。單于者廣大之貌。言其象天單于然也。冒頓
[002-043a]
單于名也。【代谷】史作代上谷。代州名。上谷郡屬北平。今易州也。【平城】縣屬大同。【騎】去/聲。【白登】縣屬大同。【閒】音㵎。【遺】去聲。【閼氏】音煙支。單于之妻也。【從】去聲。【出奇計】
其計頗祕。世莫得聞。或云。如請僞遊雲夢。與躡足附耳語。行閒疑楚君臣。以/惡草具進楚使。背約擊羽。厚遺閼氏等是也。【益封邑】由戶牖侯。更由逆侯。○九年。
遣劉敬使匈奴和親。取家人子。名公主。妻單于。【使】去聲。【家人/子】婁敬傳。庶人
之家子。子亦女也。【公主】非公主而名/曰公主。公主者天子之女也。【妻】音砌。○十年。代相國陳豨反。帝自將
擊之。淮陰侯韓信舍人弟上變。吿信陰與豨謀。呂后與蕭何
謀。詐稱豨已敗死。紿信入賀。使武士縛信。斬之。信曰。吾悔不
用蒯徹之謀。乃爲兒女子所詐。遂夷信三族。【代】王恆。高帝第三/子。卽文帝也。【豨】音
希上聲。【舍人】史云。其舍人得罪信。因欲殺之。故舍人弟。吿信欲反。【上變】其名也。/【爲】去聲。【夷信三族】司馬溫公曰。世或以韓信首建大策。與高帝起漢中。定三秦。分兵以
北。禽魏取代。仆趙脅燕。東擊齊。南滅楚。大抵漢之得天下者。皆信之功也。觀其距武涉之說。/信豈有反心哉。而高帝用詐謀。禽信於陳。負言則有之矣。然信亦有以取之焉。始漢與楚相
距滎陽。信滅齊。不還報而自王。其後漢追楚固陵。與信期而不至。當是之時。高帝固有取信/之心矣。太史公曰。假令韓信學道謙讓。不伐功不矜能。則漢家勛將。比於周召之徒。後世其
血食矣。不務出此。而謀畔/逆。夷滅宗族不亦宜乎。○十一年。帝破豨還。詔捕蒯徹。至曰。秦失
[002-044a]
其鹿。天下共逐。高材疾足者先得之。當時臣獨知韓信。非知
陛下。天下欲爲陛下所爲者甚衆。力不能耳。又不可盡烹邪。
帝赦之。【捕蒯徹】通鑒。上還。聞信死問呂后曰。信死亦何言。曰。信言恨不用蒯徹計。/遂詔齊捕之。【失其鹿】喩天下。【疾】㨗也。【非知陛下也】本傳有狗各吠非
其主之語。/【爲】平聲。○梁王彭越太僕。吿其將扈輒勸越反。上使人掩越
囚之。反形已具。赦處蜀。呂后曰。此自遺患。遂誅之夷三族。
【太僕】官名。主正羣僕侍御。天子九卿。此其一/也。【輒】將名。【掩】襲也。【處】音杵。【遺】音惟。○遣陸賈立南海尉佗。爲
南粤王。佗稱臣奉漢約。賈歸報。拜太中大夫。賈時前說詩書。
帝罵之曰。乃公馬上得天下。安事詩書。賈曰。陛下以馬上得
之。寧可以馬上治之乎。文武並用。長久之術也。使秦幷天下。
行仁義。法先聖。陛下安得有之。帝曰。試爲我著書。秦所以失。
吾所以得。及古成敗。賈著十二篇。每奏稱善。號曰新語。
[002-045a]
【南海】縣屬廣州。【尉佗】姓趙。名佗。本爲龍川令。行南海尉事。故曰尉佗。嘗自僭王。叛而不/服。至是封之。遂奉約也。【粤】越同。【約】約束也。【太中大夫】文資三品曰太中大夫。【說】如
字。【治】平聲。【爲我】之爲去聲。【著】音猪去聲。下同。案。通鑒/無書字。【新語】陸曰。高帝平生。未嘗聞此言也。故曰新語。○淮南王黥布。見
帝殺韓信。醢彭越。以同功一體之人。自疑禍及。遂反。帝自將
擊之。○十二年。帝破布還。過魯。以太牢祠孔子。過沛置酒。召
宗室故人飮。酒酣上自歌曰。大風起兮雲飛揚。威加海內兮
歸故鄕。安得猛士兮守四方。令沛中子弟習歌之。以沛爲湯
沐邑。【過】音戈。下同。【太牢】具牛羊豕曰太牢。【酣】音含。樂也。【上自歌】林氏曰。風/帝自喩。雲喩亂也。言已平亂而歸故鄕。故思賢才公共守之也。【令】去聲。【湯
沐邑】史云。朕湯沐邑。謂以/其邑賦稅。供湯沐之費也。○初戚姫有寵。生趙王如意。呂后見疏。
太子仁弱。上以如意類己。欲廢太子而立之。羣臣爭之。皆不
能得。呂后使人彊要張良畫計。良曰。此難以口舌爭也。顧上
所不能致者四人。曰東園公。綺里季。夏黃公。甪里先生。以上
[002-046a]
嫚侮士。故逃匿山中。義不爲漢臣。上高此四人。今令太子。爲
書卑詞。安車固請。宜來。至以爲客。時從入朝。令上見之。則一
助也。呂后使人奉太子書招之。四人至。帝擊布還。愈欲易太
子。後置酒。太子侍。良所招四人者從。年皆八十餘。鬚眉皓白。
衣冠甚偉。上怪問之。四人前對。各言姓名。上大驚曰。吾求公
數歲。公避逃我。今何自從吾兒游乎。四人曰。陛下輕士善罵。
臣等義不辱。今聞太子仁孝恭敬愛士。天下莫不延頸願爲
太子死者。故臣等來耳。上曰。煩公。幸卒調護。四人出。上召戚
夫人。指示之曰。我欲易之。彼四人者輔之。羽翼已成。難動矣。
【戚】姓也。【疏】音疎。【己】音紀。【爭】諍同。【彊】上聲。【要】音邀。【四人】商山四皓。史注。/東園公。姓唐。字宣明。居園東。夏黃公。姓崔。名黃。居夏里。甪里先生。姓周。名術。居甪里。甪音祿。
綺里季。無注。不敢强爲之說。【嫚】音慢。【時】疑當作侍。【易】音亦。/下同。【偉】音葦。奇也。【從吾】之從如字。【爲】去聲。【卒】音遵入聲。○蕭何以長
[002-047a]
安地陿。上林中多空地棄。請令民得入田。上大怒。下何廷尉。
械繫之。數日而赦之。【長安】縣屬安西。【空】音控。【棄】荒也。【令】平聲。/下同。【田】佃同。畊治之也。【赦之】詳見高帝本紀。
上擊布中流矢。疾甚。呂后問。陛下百歲後。蕭相國死。誰可代
之。曰曹參。其次曰王陵。然少戇。陳平可以助之。平智有餘。然
難獨任。周勃重厚少文。可令爲太尉。安劉氏者必勃也。復問
其次。上曰。此後亦非乃所知也。【中】去聲。【流矢】飛矢曰流矢。【少】/上聲。下同。【戇】陟降切。愚直也。
上崩。葬長陵。爲漢王者四年。爲帝者八年。凡十二年。太子盈
立。是爲孝惠皇帝。【長陵】地/在咸陽。
〔孝惠皇帝〕名盈。母呂太后。卽位之元年。呂后鴆殺趙王如
意。斷戚夫人手足。去眼煇耳。飮瘖藥。使居厠中。命曰人彘。召
帝觀之。帝驚大哭。因病。歲餘不能起。【鴆】音沈去聲。鳥食蝮。以其羽/畫酒中。飮之立死。【斷】音端上
[002-048a]
聲。【去】上聲。【煇】呂音許云切。灼也。一作熏。以藥熏耳。令其/聾也。【飮】去聲。【瘖】音音。啞也。【厠】漢書作鞠。或謂窟室也。○二年。蕭何卒。齊
相曹參。令舍人趣爲裝。吾且入相。使者果召參。代何爲相國。
一遵何約束。百姓歌之曰。蕭何爲相。較若畫一。曹參代之。守
而勿失。載其淸淨。民以寧壹。【齊】王肥。高帝第一子。【相】去聲。下並同。【令】/平聲。【趣】音促。【較】漢書作講。亦音校。【載】事也。
○五年。曹參卒。○六年。王陵爲右丞相。陳平爲左丞相。○張
良卒。○周勃爲大尉。○帝在位七年。崩。無子。呂太后取他人
子。以爲太子。至是卽位。太后臨朝稱制。【他人子】後宮美/人子。卽少帝也。○元
年。太后議立諸呂爲王。王陵曰。高帝刑白馬盟曰。非劉氏而
王。天下共擊之。平勃以爲可。陵罷相。遂王呂氏。【刑】剄也。剄白馬/以歃也。【王呂氏】
詳見通鑒本紀。○胡曰。自已然論之。王陵不如平勃固也。雖然。使太后未崩。而平勃先死。則/如此言何。且平勃何以知己之死在太后之後。而全社稷定劉氏之功可必也。故愚亦謂。其
僥倖而已矣。夫太后有議。陵不可。平又不可。勃又不可。將相大臣皆不可。太后亦安能獨行/其意乎。平勃旣許之。猶且數月。再遣謁者張釋之風諭大臣。乃後王諸呂。則知向者平勃阿
[002-049a]
意。其罪甚大。而啓太后心爲多矣。自是而後。權歸呂氏。漢祚幾易。它日平勃安劉/之功。僅足以贖王諸呂之罪耳。先賢論之云。人臣之義。當以王陵爲正。至哉言乎。○四
年。太后廢少帝幽殺之。立恆山王義爲帝。改名弘。亦名佗人
子。爲惠帝子者也。【幽】囚也。【恆】/胡更切。下同。○八年。太后崩。諸呂欲爲亂。
時呂祿將北軍。呂產將南軍。大尉勃不能主兵。平勃使酈寄
說祿。解印以兵授勃。勃入軍門令曰。爲呂氏者右袒。爲劉氏
者左袒。軍中皆左袒。召朱虛侯劉章。予卒千餘人。擊呂產殺
之。分部悉捕諸呂。無少長皆斬之。【令】去聲。【爲呂】之爲去聲。下/同。【章】齊王肥子。【予】與同。
諸大臣。迎代王恆立。王西鄕讓者三。南鄕讓者再。遂卽位。誅
子弘等。赦天下。是爲太宗孝文皇帝。【鄕】/向同。
〔孝文皇帝〕名恆。母薄氏。夢龍據胸。遂生帝。帝立。尊爲皇太
后。○元年。陳平爲左丞相。周勃爲右丞相。○時有獻千里馬
[002-050a]
者。帝曰。鸞旗在前。屬車在後。吉行日五十里。師行日三十里。
朕乘千里馬。獨先安之。於是還其馬。與道里費。而下詔曰。朕
不受獻也。其令四方毋來獻。【鸞旗】旗上有鈴曰鸞旗。鸞鈴也。【屬】音蜀。/下同。【費】音非去聲。【令】去聲。【毋】音無。
○帝益明習國家事。朝而問右丞相勃曰。天下一歲決獄幾
何。勃謝不知。又問。一歲錢穀出入幾何。勃又謝不知。惶愧。汗
出沾背。上問左丞相平。平曰。有主者。卽問決獄責廷尉。問錢
穀責治粟內史。上曰。君所主者何事。平謝曰。陛下使待罪宰
相。宰相者。上佐天子。理陰陽。順四時。下遂萬物之宜。外鎭撫
四夷。內親附百姓。使卿大夫各得其職焉。帝稱善。勃大慚。謝
病免。【朝】音潮。【治粟內史】司農卿也。治/平聲。【四夷】東夷。西戎。南蠻。北狄。○河南守吳公。治平爲天
下第一。召爲廷尉。吳公薦洛陽人賈誼。年二十餘。一歲中。超
{吳公治平爲第一。吳ハ姓。史其名ヲ失フ。故ニ公ト稱ス。治平ハ。其政治均平ナルヲ言フ。
[002-051a]
遷爲大中大夫。【河南】府/屬河南。○陳平卒。○二年。賜天下今年田租
之半。【賜】猶/免也。○三年。張釋之爲廷尉。上行中渭橋。有一人橋
下走。乘輿馬驚。捕屬廷尉。釋之奏。犯蹕。當罰金。上怒。釋之曰。
法如是。更重之。是法不信於民。廷尉天下之平也。一傾。天下
用法。皆爲之輕重。民安所措手足乎。上良久曰。廷尉當是也。
其後人有盜高廟玉環。得下廷尉治。釋之奏。當棄市。上大怒
曰。人盜先帝器。吾欲致之族。而廷尉以法奏之。非吾所以共
承宗廟意也。釋之曰。盜宗廟器而族之。假令愚民取長陵一
抔土。何以加其法乎。帝許之。【中渭橋】渭橋非一。此在其中者。【乘】去聲。/【蹕】音畢。天子出入。必先淸道。禁止行人。出
稱警。入言蹕也。【更】音庚。【傾】不平。【當】去聲。處其罪。【得】/捕獲之也。【治】平聲。【共】供同。【令】平聲。【抔】音裒。掬也。○六年。淮南厲王
長謀反。廢徙死。民有歌之者。曰一尺布尙可縫。一斗粟尙可
[002-052a]
舂。兄弟二人不相容。帝聞而病之。後封其四子爲侯。【長】如/字。高帝
第四子。【廢徙】廢王徙蜀而死。【病】患也。【封其四子】案筌蹄。/封安爲阜陵侯。勃爲安陵侯。賜爲陽周侯。其一人無考。姑闕之。○匈奴冒頓死。
○先是。上議以賈誼位公卿。大臣多短之。上以爲長沙王大
傅。徙梁王大傅。上疏曰。方今事埶。可爲痛哭者一。可爲流涕
者二。可爲長太息者六。【大臣多短之】漢書云。絳灌。東陽侯馮敬之屬。盡害/之。【長沙王】長沙國在潭州。王。史注云。是吳芮之玄
孫差。襲爲王者。非景帝子發也。【梁王】筌蹄云。文帝子。梁懷王也。【上疏】之上上聲。下同。疏/去聲。記也。【埶】勢同。【可爲】之爲。並去聲。【痛哭一】大率言。他日諸侯長大。反側難制也。【流
涕二】一言朝廷而奉蠻夷。輕重倒置。二言翫細娛。不圖大患也。【太息六】一言服用奢/僭。二言俗吏不知大體。經制不定。三言當輔導太子。審定取舍。優禮大臣。又三說無考。
○十年。帝舅薄昭。殺漢使者。帝不忍誅。使公卿羣臣往哭之。
昭自殺。○十二年。賜民今年田租半。○十三年。大倉令淳于
意。有罪當刑。少女緹縈上書曰。死者不可復生。刑者不可復
屬。願沒入爲官婢。以贖父刑。上憐其意。詔除肉刑。【令】去聲。【緹/縈】女名。緹音
[002-053a]
體。縈音永平聲。【刑者云云】謂斷其肢體。不可再連。其後雖欲改過自新無繇也。【除肉刑】通/鑒。文帝詔除肉刑。丞相張蒼等。奏請定律曰。當髡者。城旦舂。當黥髡者鉗城旦舂。當劓者笞
三百。當趾者笞五百。其城旦舂。各有歲數以免。制曰可。自是化行天下。吏安其官。民樂其業。/禁罔疏闊。刑罰大省焉。○陳曰。以一女子言。改數千年帝王之典。非甚勇不及此。可謂仁矣。
○是歲除田之租稅。胡曰。漢旣大封同姓。至文帝時。封國漸衆。諸侯王自食/其地。王府所入。寡于郡縣之時矣。又與匈奴和親。歲致
金絮綵繒之奉。復數爲患。深入寇盜。候騎至雍甘泉。天子親將。大發車乘騎卒。命將出擊。復/因河決。有築塞勞費。大司農財用。宜不至充溢。而文帝在位十二年。卽賜民歲半租。次年遂
除之。然則何以足用乎。曰。文帝節儉。起化于身。衣弋綈。履革舄。所幸夫人。衣不曳地。帳無文/繡。百金之費亦不苟用。一人如此。宮閫是效。流傳國都。以及遠近。莫用奢侈之習。則如何而
不富。其財蓋不可勝用矣。然後知薄諛逢惡者。納君於荒淫。取之盡/錙銖。用之如泥沙。至於財竭而下畔。下畔而上亡。其罪可勝誅哉。○十六年。方
士新垣平爲上大夫。郊祀志。新垣平使人持玉杯獻闕下。乃先言於上曰。闕/下有寶玉氣來者。及視之。果有獻玉坏者。刻曰。人主延
壽。上受獻嘉之。於是始更以十七年爲後元年。以平爲/上大夫。明年人有吿平所言者詐也。遂下吏。詔誅平。○後元年。平以詐伏
誅。○六年。匈奴寇上郡雲中。詔將軍周亞夫。屯細柳。劉禮次
霸上。徐厲次棘門以備胡。上自勞軍。至霸上及棘門軍。直馳
入。大將以下騎送迎。已而之細柳。不得入。先驅曰。天子且至
[002-054a]
軍門。都尉曰。軍中聞將軍令。不聞天子詔。上乃使使持節。詔
將軍亞夫。乃傳言開門。門士請車騎曰。將軍約。軍中不得驅
馳。上乃按轡。徐行至營。成禮而去。羣臣皆驚。上曰。嗟乎此眞
將軍矣。向者霸上棘門軍。兒戲耳。【雲中】郡屬山西。今大同府。【細柳】/營在長安。【次】亦屯也。【棘門】筌蹄
云。在關中。【勞】去聲。下並同。【先驅】士卒前導曰先驅。【使使】上如字。下/去聲。【節】以旄爲之。上下相重。如竹節也。凡以王命往來。必持節以爲信。○七年。帝
崩。在位二十三年。宮室苑囿。車騎服御。無所增益。嘗欲作露
臺。召匠計之。直百金。上曰。中人十家之產也。何以臺爲。身衣
弋綈。所幸愼夫人。衣不曳地。示朴爲天下先。吳王不朝。賜以
几杖。張武受賂金錢。更加賞賜。以愧其心。專以德化民。當時
公卿大夫。風流篤厚。恥言人過。上下成俗。是以海內安寧。家
給人足。後世莫能及。葬霸陵。太子卽位。是爲孝景皇帝。【二十/三年】
[002-055a]
案紀年三當作四。【囿】音又。【中人】中等人戶。【身衣】之衣去聲。【弋】黓同。阜也。【愼】姓也。/【吳王】高帝兄仲之子。名濞。【賜以几杖】几案屬。所以憑手。如謂其老不能朝。故給賜几杖
以愧之。【更】音庚。【愧其心】史。武等受賂金錢。覺。上乃發御府金錢賜之。【霸陵】卽霸上。
〔孝景皇帝〕名啓。卽位之元年。丞相申屠嘉奏。功莫大於高
皇帝。宜爲帝者太祖之廟。德莫盛於孝文皇帝。宜爲帝者太
宗之廟。制曰可。【太祖之廟】百世不遷。【太宗/之廟】周曰世室。情盡不祧。○帝爲太子時。鼂錯
爲家令。得幸。太子家號爲智囊。帝卽位。錯爲內史。數請閒言
事。輒聽。寵傾九卿。法令多所更定。【鼂】音潮。姓也。【錯】音醋。【家令】之/令去聲。官主皇太子飮膳。倉儲。庫藏
之政。【智書】喩其智之多也。【數】音朔。下同。【閒】音閑。空也。【九卿】太常/卿。光祿卿。衞尉卿。太僕卿。大理卿。鴻臚卿。宗正卿。司農卿。大府卿。【更】音庚。○初孝文
時。吳王濞太子入見。得侍皇太子飮。博爭道。不恭。皇太子。引
博局提殺之。濞稱疾不朝。錯數言吳過可削。文帝不忍。及帝
卽位。錯曰。吳王誘天下亡人。謀作亂。今削之亦反。不削亦反。
[002-056a]
削之反亟禍小。不削反遲禍大。上令公卿列侯宗室雜議。莫
敢難。【濞】音譬。【見】音現。【道】碁道也。【提】[折示]同。音第。兩手急持人也。【削】減其地也。/【亟】音棘。急也。【令】平聲。【難】去聲。○林曰。鼂錯在文帝時。亦嘗有更定法律。裁
削諸侯之議。而文帝不從。及景帝卽位。錯亦以此說之。而景帝輒從之。蓋文帝之資寬厚。故/刻薄之言。無自而入。景帝之資忌刻。故鼂錯之言有閒而入也。景帝之爲太子也。賈誼窺見
其心術矣。上書文帝曰。秦始皇使趙高傅胡亥。其所學者。無非刑人殺人之事。故胡亥今日/卽位。而明日殺人。所以敎之者然也。其意亦以景帝旣有刻薄之資。苟不得正人而與之居。
則將刻薄殘忍無所不至。誼之所以窺其心術者。豈非以殺吳太子而得之邪。夫以再從父/弟之親。一日以博局爭道之故。而殺之。其爲太子也。殺其親戚。而无所顧惜。則其卽位也。又
將何所不至哉。誼欲文帝遏之於其始。擇正人而與之居。而文帝乃以/鼂錯爲家令。是以刻薄之臣。輔刻薄之君也。安得不爲刻薄之事乎。鼂錯又言。
楚趙有罪。削一郡。膠西有姦。削六縣。及削吳會𥡴豫章。書至。
吳王遂反。膠西膠東菑川濟南楚趙。皆先有吳約。至是同反。
齊王先諾後悔。【楚】王戊。高帝弟。楚元王交子。【趙】王友。高帝第五子。【削一郡】/楚削東海。趙削常山。【膠西】王卬。齊王肥第五子。國在膠州。【豫
章】郡屬江南。今南昌府。【書】檄也。【膠東】王雄渠。齊王肥第六子。國在登州。【菑川】王賢。/齊王肥第四子。國在岐陽。菑淄同。【濟南】王辟光。齊王肥第三子。國在濟南。濟上聲。【齊王】
膠西。膠東。菑川。/濟南諸王兄。初文帝且崩。戒太子曰。卽有緩急。周亞夫眞可
[002-057a]
任將。及七國反。拜亞夫太尉。將三十六將軍。往擊吳楚。鼂錯
素與袁盎不善。盎言。獨有斬錯復諸侯故地。兵可無血刃而
罷。錯於是要斬東市。父母妻子同產。無少長皆棄市。周亞夫
大破吳楚。諸反皆平。【三十六將軍】姓名未詳。【盎】音/惡去聲。吳相。【復】音伏。【要】腰同。亞夫後爲相。
封條侯。以諫忤上意。罷。上曰。此鞅鞅非少主臣。卒爲人誣吿。
下獄歐血死。【條】邑屬勃海。【忤】音誤。逆也。【鞅鞅】志不滿也。鞅與快通。○案。通/鑒。初上廢栗太子。亞夫因爭不得。及竇太后欲以皇后兄王信爲侯。
亞夫諫沮其事。後匈奴王徐盧等降。上欲侯之。亞父諫不從。遂謝病免相。【爲人】之爲去/聲。【歐】音謳上聲。吐也。○筌蹄云。亞夫子。爲父盜買縣官器。連汚亞夫入延尉。不食而死。
○自漢興。掃除繁苛。與民休息。孝文加以恭儉。至帝遵業。五
六十載之閒。移風易俗。黎民醇厚。國家無事。人給家足。都鄙
廩庾皆滿。而府庫餘貲財。京師之錢累鉅萬。貫朽而不可校。
太倉之粟。陳陳相因。充溢露積於外。紅腐不可勝食。爲吏者
[002-058a]
長子孫。居官者以爲姓號。故有倉氏庫氏。人人自愛。而重犯
法。然罔疏民富。或至驕溢。兼幷之徒。武斷鄕曲。宗室有土。公
卿以下。奢侈無度。物盛而衰。固其變也。【都】見上卷。【鄙】五百家爲/鄙。【庾】音愈。在野曰庾。【京
師】皇都。公羊曰。京大師衆也。【累】上聲。【貫】穿錢繩也。【因】仍也。【溢】音逸。【積】音恣。庾/曰露積。【勝】音升。【長】音張上聲。【重犯法】謂不犯法也。重去聲。【罔】網同。【武斷】禁網疏
闊。擅作威福於鄕曲也。斷音端去聲。【有土】分土也。【盛而衰】/通鑒。自是之後。孝武內窮侈靡。外攘夷狄。天下蕭然。財力耗矣。帝崩。在位一十七
年。有中元後元。太子立。是爲世宗孝武皇帝。【中元後元】/凡三稱元年。
〔孝武皇帝〕名徹。卽位之元年。始改元曰建元。年有號始此。
○擧賢良方正直言極諫之士。親策問之。廣川董仲舒對曰。
事在强勉而已矣。强勉學問。則聞見博。而知益明。强勉行道。
則德日起。而大有功。又曰。人君者正心以正朝廷。正朝廷以
正百官。正百官以正萬民。正萬民以正四方。四方正。遠近莫
[002-059a]
不一於正。而無邪氣奸其閒。是以陰陽調。風雨時。羣生和。萬
民殖。諸福之物。可致之祥。莫不畢至。而王道終矣。陛下行高
而思厚。知明而意美。愛民而好士。然而敎化不立。萬民不正。
譬琴瑟不調。甚者必解而更張之。乃可鼓也。爲政而不行。甚
者必變而更化之。乃可理也。漢得天下以來。常欲治。而至今
不可善治者。當更化而不更化也。又曰。養士莫大乎太學。太
學者。賢士之所關也。敎化之本原也。願興太學。置明師以養
天下之士。又曰。郡守縣令。民之師帥。所使承流。而宣化也。宜
使列侯郡守。各擇其吏民之賢者。歲貢各三人。又曰。春秋大
一統者。天地之常經。古今之通誼也。今師異道。人異論。臣愚
以爲諸不在六藝之科。孔子之術者。皆絕其道。然後統紀可
[002-060a]
一。法度可明。而民知所從矣。上善其對。以爲江都相。【廣川】/邑屬冀
州。【强】平聲。【奸】音干。犯也。【殖】音植。多也。生也。【行高】之行去聲。【知明】之知智同。【更】/音庚。下並同。【太學】天子之學曰太學。卽國子監也。【帥】音率。【一統】春秋書王正月。大一
統也。【論】去聲。【相】去聲。【江都】國在楊州。王名非。景帝子也。○陳曰。自漢以來。專尙黃老。/六藝鬱而未彰。太學未建。敎化不立。賢士未盡用。仲舒所言。皆當世急務也。於是用其說。興
太學。章六經。黜百家。擧孝廉。其言卓然可用。亦略施行之矣。至於人主身上事。仲舒言之亦/是切。然强勉學問。正心以正朝廷等說。古人吿君正始之道。不過如此。傅說而吿高宗之言
亦曰。君從諫則聖。惟厥攸居。念終始典于學。監于先王成憲。此數者。皆人主所欲急聞也。仲/舒之言。與此何異。武帝分明異其言。以爲大賢。然而利欲之心已萠。不勝其說耳。仲舒何尤
哉。○戴曰。武帝之於儒術。陽喜其名。而陰諱其實。公孫弘張湯。知其意而/徇其名。故上以名取之。董仲舒申公。逆其意而辨其實。故上以實棄之。○上使使
者奉安車蒲輪。束帛加璧。迎魯申公。旣至。問治亂之事。公年
八十餘。對曰。爲治不在多言。顧力行何如耳。【蒲輪】以蒲裹/輪。欲其安也。
三年。閩越擊東甌。遣使發兵救之。徙其衆江淮閒。【閩越】國在/福建。其君嘗
帥百越。以助高帝。封東海王。/閩音民。【東甌】國在處州。○帝始爲微行。起上林苑。【爲】如字。【帝始/微行】戴曰。後世
人君私好。皆自武帝始。古之人君何嘗有微行之事。以趙武靈王衣胡服騎射。猶失人君之/體。況居天子之尊乎。武帝潛地夜出。此豈小小利害哉。萬一有不測。將何以處之。其視文帝
[002-061a]
不受馬詔。鸞旗在前。屬車在後之語。大相遼絕。○陳曰。武帝不/道。甚於秦始皇。始皇惟是公道遊巡天下爾。曷嘗潛行夜出哉。○五年。置五經
博士。官掌各治詩書/易禮春秋五經。○六年。閩越擊南越。遣王恢等擊之。【越】/粤同。
○元光元年。初令郡國。擧孝廉各一人。【令】/去聲。○二年。方士
李少君見上。善爲巧發奇中。言。祠竈則致物。而丹砂可化爲
黃金。蓬萊仙者可見。見之以封禪則不死。上信之。始親祠竈。
遣方士入海。求蓬萊安期生之屬。海上燕齊迂怪之士。多更
來言神事矣。【少】去聲。【見】音現。【巧發奇中】發言多中上意。【丹砂】藥名。亦曰/朱砂。生辰州等處土中。大者如雞子。小者如石榴。主養精神安魂魄。
大洞鍊眞經云。丹砂鍊之。一返而成白銀。二返而爲黃金也。【禪】/音善。【安期生】瑯琊人。賣藥海邊。時人皆言千歲。【更】音庚。○上用大行王
恢議。遣恢等。將兵匿馬邑旁谷中。陰使聶壹誘匈奴。入塞而
擊之。單于覺而去。自是絕和親。攻當路塞。【大行】之行如字。周禮/大行人小行人。卽今通
事舍人官也。【馬邑】郡屬/山西。今朔州。【使】如字。○唐蒙上書。請通南夷。拜蒙中郞將。將千
[002-062a]
人入夜郞。夜郞侯聽約。以爲犍爲郡。【上】上聲。【夜郞】國在長寧。舊/屬漢犍爲郡。通鑒注。夜郞者。初
有女浣於遯水。有三節大竹。流入足開。其中有聲。剖之得一兒。歸養之。及/長有才武。自立爲夜郞侯。以竹爲姓。【犍爲郡】屬四川。今嘉定府。犍音蹇。○又拜司
馬相如爲中郞將。通西夷。卭筰冉駹置郡縣。西至沫若水。南
至䍧牱。爲徼。【卭】音蛩。西夷國。武帝開以爲越雋郡。【筰】音昨。亦西夷國。武帝開/以爲沉黎郡。【冉駹】西南二族。武帝開以其地置汝山郡。駹莫江切。
【沫】音末。筌蹄云。水出廣平徼外。下流未詳。【若水】筌蹄云。出旄牛徼外。下流未/詳。【䍧牱】音莊歌。水出䍧牱南。至廣入海。【徼】音叫。邊也。西南曰徼。東北曰塞。○徵
吏民有明當世之務。習先聖之術者。縣次續食。令與計偕。
【縣】懸同。承也。【續食】隨寓官司。供給飮食。【令】平/聲。【計偕】筌蹄云。令與每年上計簿之吏同至京師。菑川公孫弘。對策曰。人
主和德於上。百姓和合於下。故心和則氣和。氣和則形和。形
和則聲和。聲和則天地之和應矣。策奏。擢爲第一。待詔金馬
門。【菑川】郡屬山東。今般陽府。【擢】音濁。擧也。/【金馬門】筌蹄云。門下有銅鑄馬像。蓋君門也。齊人轅固。年九十餘。亦
以賢良徵。弘仄目事之。固曰。公孫子務正學以言。無曲學以
[002-063a]
阿世。【轅】姓也。/【仄】傾也。○六年。初算商車。起商賈車船之稅。○陳曰。諸/橫斂始於此。自是國用蹙矣。○匈
奴寇上谷。遣將軍衞靑等。擊卻之。○元朔元年。主父偃上書。
諫伐匈奴。嚴安亦上書。及徐樂亦上書云。陛下何威而不成。
何征而不服。書奏。上召見曰。公等皆安在。何相見之晚也。皆
拜郞中。是秋匈奴入寇。二年。又入寇。遣衞靑等擊之。遂取河
南地。置朔方郡。【主父】姓也。父音甫。【上書】之上上聲。下並同。/【樂】音岳。【見】音現。【朔方郡】屬甘肅。今夏州。○五年。公
孫弘爲丞相。封平津侯。上方興功業。弘於是開東閤。以延賢
人。【平津】邑/在霸州。○匈奴寇朔方。遣衞靑率六將軍擊之。還。以靑
爲大將軍。【六將軍】蘇建。李沮。公孫賀。李蔡。李息。張次公。○通/鑒云。得裨王十餘。衆男女萬五千餘。畜數十百萬。○匈奴入
代。○六年。春遣衞靑等六將軍。擊匈奴。夏再遣。【六將軍】筌蹄。/大將軍衞靑。中
將軍公孫敖。左將軍公孫賀。前將軍趙信。/右將軍蘇建。後將軍李廣。强弩將軍李沮。○元狩元年。遣博望侯張騫。使
[002-064a]
西域。通滇國。【使】去聲。【滇】音顚。國在西夷。/本楚莊王弟莊蹻。爲國於此。○二年。以霍去病爲驃
騎將軍。擊敗匈奴。過焉支祁連山而還。【去】上聲。【驃騎將軍】武資/三品。驃音飄去聲。【敗】音拜。
【焉支】國在西域。焉音烟。/【祁連山】筌蹄云。卽天山。○匈奴渾邪王降。置五屬國。以處其衆。
【渾】音魂。【邪】音社平聲。【降】音項平聲。下並同。/【屬國】存其舊號而屬於漢。故曰屬國。屬音蜀。○三年。匈奴入右北平定
襄。【右北平】郡屬鞏昌。今平涼府。【定襄】郡屬山西。/今沂州。一說。定襄當作定西。州名也。亦屬鞏昌。○四年。遣衞靑霍去
病擊匈奴。去病封狼居胥山而還。【狼居胥山】在北荒之地。通鑒。封/狼居胥山。禪於姑衍。登臨翰海。
○元鼎二年。方士文成將軍李少翁。以詐誅。【少】去聲。初少翁勸/上。作甘泉宮。而置祭
具。以致天神。居歲/餘。神不至。伏誅。○西域始通。置酒泉武威郡。【酒泉】屬甘肅。今肅州/府。【武威郡】亦屬甘肅。
今永/昌府。○五年。遣將軍路博德等擊南越。○方士五利將軍欒
大。以詐誅。○六年。討西羌平之。羌音匡。書傳云。國在西蜀。括地/志云。岷洮等州以西。皆其地也。○南
越平。置九郡。南海。蒼梧。鬱林。合浦。交/趾。九眞。日南。珠厓。儋耳。○元封元年。帝出長城。登單
[002-065a]
于臺。遣使吿單于曰。南越王頭。已懸於漢北闕下。今單于能
戰。天子自將待邊。【使】去聲。○通鑒注。有不能/亟來臣服之語匈奴遂讋。○帝如緱氏。登中
嶽。遂東巡海上。求神仙。封泰山。禪肅然。復東北至碣石而還。
【緱氏】縣名。屬河南。或云。卽登封縣。【登】通鑒作祭。【中嶽】嵩山。在河南府登封/縣。【禪】音善。【肅然】泰山下小山。【碣石】山在平[𤄶の艹白を亠言に]府驪城縣西南河口之地。○滇
王降。置益州郡。屬四川。今/成都府。○三年。擊樓蘭虜其王。擊車師破
之。【樓蘭】【車師】/國在西域。○朝鮮降。置樂浪。臨屯。玄菟。眞番郡。【朝鮮】/音潮仙。
國在遼東。【樂浪】音洛郞。【屯】/音豚。【菟】音徒。【番】筌蹄。音婆。○匈奴寇邊。遣兵屯朔方。○五年。南
巡江漢。至泰山增封。○六年。擊昆明。西夷種名。有滇池。方一百里。武/帝於長安作昆明池。習水戰以
討/之。○太初元年。帝如泰山。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作太初曆。
以正月爲歲首。【正】音征。三代已上音政。至秦始避/諱而改耳。今從之。【歲首】用夏正也。○遣李廣利伐
大宛。不克。【宛】音鴛。/國在西域。○遣趙破奴擊匈奴。敗沒。○三年。匈奴
[002-066a]
大入破塞外城障。漢制。每塞要處。別築城置/人守之。謂之候城。卽障也。○大發兵。從李廣利
伐宛。宛降。得善馬數十匹。○四年。匈奴單于。使使來獻。【使】/上如
字。下/去聲。○天漢元年。遣中郞將蘇武使匈奴。單于欲降之。幽武
置大窖中。絕不飮食。武齧雪與旃毛。幷咽之。數日不死。匈奴
以爲神。徙武北海上無人處。使牧羝曰。羝乳乃得歸。【窖】音/敎。地藏
也。【飮】去聲。【食】音嗣。【齧】音姸入聲。噬也。【旃】與氈通。【咽】音宴。呑也。【羝乳】/羝音低。牡羊曰羝。乳孕育也。謂待羝而乳。乃釋武歸。猶秦言待馬生角釋燕丹也。○二
年。遣李廣利擊匈奴。別將李陵敗降虜。○上以法制御下。好
尊用酷吏。東方盜賊滋起。遣使者。衣繡衣。持斧督捕。得斬二
千石以下。【好】去聲。【使者】官掌案察姦宄。卽今提刑/使也。【斧】鉞也。【二千石】大守祿二千石。○四年。李廣利擊
匈奴。不利。○太始三年。帝東巡瑯琊。浮海而還。【瑯琊】郡屬/山東。今沂州。
○四年。東巡祀明堂。修封禪。【明堂】在泰山。趙氏曰。周天子/巡守朝諸侯之處。【禪】音善。○征和
[002-067a]
二年。巫蠱事作。帝如甘泉。以江充爲使者。治巫蠱獄。掘太子
宮云。得木人尤多。太子據懼。使客佯爲使者。收捕充斬之。白
母衞皇后。發中廏車。載射士。出武庫兵。發長樂宮衞卒。上從
甘泉來。詔發三輔兵。丞相劉屈𣯛將之。太子亦矯制發兵。逢
丞相軍。兵合戰五日。死者數萬。皇后自殺。太子亡。至湖自經
死。後有高廟寢郞田千秋。上書言。有白頭翁。敎臣云。子弄父
兵。罪當笞。上悟曰。此高廟神靈吿我也。知太子無罪。作歸來
望思之臺於湖。天下聞而悲之。【巫蠱】巫者執左道。以亂政而惑人。蠱/惑也。指體卽藥毒害人。是若行符厭俗
之爲魅。故曰巫蠱。【作】者起也。【甘泉】宮在鄠縣。【治】平聲。【木人】木偶人也。【尤】甚也。初/方士及諸神巫。多聚京師。率皆左道。惑衆變幻。女巫往來宮中。敎美人度厄。每屋輒埋木人
祭祀之。至是武帝晝寢。夢木人數千。持杖擊帝。帝驚悟。遂病。乃掘之。【據】名也。【白】吿也。/【廏】音救。【三輔】漢以京兆。扶風。馮翊爲三輔。【屈】音君入聲。【𣯛】音里平聲。【矯制】詐爲
制詔。【逢】迎也。【湖】縣名。未詳所屬。【經】縊/也。【寢郞】官掌高帝之廟。【上書】之上上聲。○三年。匈奴寇五原酒泉。遣
[002-068a]
李廣利擊之。廣利降匈奴。【五原】郡屬/山西。今豐州。○四年。罷方士候神人
者。○以田千秋爲相。封富民侯。罷議輪臺屯田。下詔深陳旣
往之悔。【輪臺】西域國名。接支渠/梨國。先欲步兵屯畊於此。○後元二年。上幸五柞宮。病篤。
以霍光爲大司馬大將軍。受遺詔輔太子。上在位五十四年。
改元者十有一。曰建元。元光。元朔。元狩。元鼎。元封。太初。天漢。
太始。征和。後元。【五柞宮】在扶風盩厔/縣。有五柞木。因以爲名。上雄材大略。承文景豐富
之後。窮極武事。嘗謂高帝遺平城之憂。思如齊襄公。復九世
之讐。數征匈奴。盡漢兵勢。匈奴遠遁。幕南無王庭。斥地立郡
縣。置受降城。【遺】音惟。【復】音伏。【九世之讐】襄公九世祖哀公。嘗爲紀侯所譖/而戮于周。至襄公八年。遂伐紀而復之。【數】音朔。下並同。【幕】漠同。
【無王庭】沙漠之南。無匈奴王庭。【斥】音尺。開廣也。【受降城】取受匈奴來降之義。東西中/三城。全書注。東受降城本雲中郡。在楡林縣東北八里。元屬振武軍。西受降城在豐州西北
八十里。今天德軍理於此城。/中受降城在楡林。卽五原也。通西域。通西南夷。東擊朝鮮。南伐粤。軍
[002-069a]
旅歲起。內事土木。築上苑屬南山。建柏梁臺。作承露銅盤。高
二十丈。大七圍。上有仙人掌。以方士公孫卿言神仙好樓居。
作蜚廉。桂館。通天莖臺。作首山宮。作建章宮。千門萬戶。東鳳
閣。西虎圈。北太液池。中有漸臺。蓬萊。方丈。瀛洲。壺梁。南玉堂
璧門。立神明臺。【屬】音蜀。【柏梁臺】在長安城北闕內。舊云。因以香柏爲梁而/得名。【圍】合拱曰圍。【仙人掌】在甘泉宮通天臺上。舊云。仙人
掌。擎玉杯以取雲表之露。和玉屑飮之。謂可長生。【館】音貫。【蜚廉】神禽名。謂置其像於館上。/【莖】音行。卽承露金莖也。【首山宮】筌蹄云。首山屬河東蒲坂。一云。龍首山在關中。作宮其
下。因名。【建章宮】在安西。【圈】音權上聲。獸闌也。【漸】音尖。取水出漸漬之義。【梁】/橋也。【壁門】以玉爲飾。故曰璧門。【神明臺】自鳳閣以下至此。皆在建章宮內。
明光宮。皆極侈靡。數巡幸。崇祠祀。修封禪。國用不給。賣武功
爵級。造鹿皮幣白金。【明光宮】在安西。【爵級】元朔六年六月。詔令民得買爵/及贖禁錮免贓罪。置賞官。名曰武功爵。級十七萬。凡直三
十餘萬金。【皮幣白金】以國用不足。故以/白鹿皮爲幣。以薦璧。又造銀錫爲白金。桑弘羊。孔僅之徒。作均輸平準
法。興利以佐費。置鹽官算舟車。造緡錢。天下蕭然。末年盜起。
[002-070a]
微輪臺一詔。漢幾不免爲秦。【僅】音覲。【均輸】者立均輸官於京師。令遠/方各以其物。如商賈所轉販者。爲賦而相灌
輸也。【平準】者籠天下之貨物。貴卽賣之。賤卽買之。使富商大賈無所牟大利。而萬物不得/騰踊。【佐】助也。【費】音非去聲。【鹽官】主管𣙜鹽鹵之務。【舟車】見上。【緡】音民。緝絲以貫
錢也。一緡千錢。筌蹄云。千錢出算二十。蓋一緡則取稅二十也。【微】無也。【幾】音/機。【不免爲秦】言若無罷輸臺屯田。下詔深陳旣往之悔。則幾與秦無異而敗矣。所用
丞相。初惟田蚡稍專。上嘗謂蚡曰。卿除吏盡未。吾亦欲除吏。
後皆充位而已。【蚡】音憤。【專】擅也。【除】授官也。【盡未】猶言盡乎未盡乎。【吾/亦欲除吏】蓋給田蚡之擅權也。【充位】謂備員也。○林曰。自此
之後。武帝遂攬權綱。/不假借於臣下矣。公孫弘後。國事多事。丞相連以誅死。公孫賀
拜相。至涕泣不肯拜。亦卒以罪死。酷吏張湯。趙禹。杜周。義縱。
王溫舒之徒。皆嘗峻用刑法。然湯等有罪。亦不貸也。其閒卜
式。兒寬之屬。亦以長者見用。【不貸】不寬假/也。【兒】音倪。汲黯獨以嚴見憚。
數切諫不得畱內。爲東海守。好淸淨。臥閤內不出。而郡中大
治。入爲九卿。上方招文學。嘗曰。吾欲云云。黯曰。陛下內多欲。
[002-071a]
而外施仁義。奈何欲效唐虞之治乎。上怒罷朝。曰甚矣黯之
戇也。他日又曰。古有社稷臣。黯近之矣。淮南王安謀反。曰漢
廷大臣。獨汲黯好直諫。守節死義。如丞相弘等。說之如發蒙
耳。黯嘗拜淮陽守。曰臣病。不能任郡事。願爲郞中。出入禁闥。
補過拾遺。上曰君薄淮陽邪。吾今召君矣。顧淮陽吏民不相
得。徒得君之重。臥而治之。至淮陽。十歲竟卒。黯甚爲上所重。
大將軍衞靑雖貴。上或踞厠見之。如黯不冠不見也。【畱內】/之內京
師也。【東海】郡屬淮西。今海寧州。【閤】音甘入聲。【九卿】筌蹄云。入爲主爵都尉。在九卿之/列。【云云】猶言如此如此。【內多欲而外施仁義】胡曰。黯此言。豈惟深中武帝病。凡人君鮮
不然矣。堯舜禹湯文武。則無欲者也。自餘賢主。則能克己窒欲者也。齊小白晉重耳之徒。則/內多欲而外施仁義者也。所謂欲者。或酒。或色。或貨寶。或宮室。或遊畋。或博奕。或書藝圖畫
以爲文。或開土闢遠以爲武。或崇尙佛釋以爲淸。或希慕神仙以爲高。雖汚潔不齊。害有大/小。皆足以變移志慮荒廢政理。雖勉於行仁。仁必不足以感人心。雖强於行義。義必不足以
正民。行以其無實也。是故人君莫大乎脩身。脩身莫大乎寡欲。欲誠不行。則心虛而善入。氣/平而理勝。動無非理。事無不善。唐虞之治不過乎此。【淮南王安】淮南厲王長之子。文帝六
[002-072a]
年國廢。十六年安繼封。【發蒙】漢書注。如發物上之蒙。直取其物也。【淮陽】郡名。卽陳州。【補/過拾遺】補其過失。拾其遺缺也。【爲上】之爲去聲。【踞厠】厠牀也。仲馮曰。古者見大臣。御坐
爲起。踞厠/者輕之也。上招選天下材智士。俊異者寵用之。莊助。朱買臣。吾
丘壽王。司馬相如。東方朔。枚皐。終軍等。在左右。相如特以詞
賦得幸。朔皐不根持論。好詼諧。上以俳優畜之。朔嘗語上前
侏儒。以爲上欲殺之。侏儒泣請命。上問朔。朔曰。侏儒飽欲死。
臣朔饑欲死。伏日賜肉晏。朔先斫肉持歸。上召問令自責。朔
曰。受賜不待詔。何無禮也。拔劍斫肉。何壯也。斫之不多。何廉
也。歸遺細君。又何仁也。然朔亦時直諫。有所補益。【莊助】漢書。/避明帝諱。改
莊作嚴。【在左右】莊助也。朱買臣也。吾丘壽王也。司馬相如也。東方朔也。枚皐也。終軍也。皆/臣姓名。【論】去聲。【好】去聲。【詼】音魁。譏戲也。【諧】合和也。【俳優】般做雜劇人也。俳音
排。【語】去聲。【伏日】三伏。夏至後第三庚爲初伏。四庚爲中伏。立秋後初庚爲末伏。曆忌/釋云。伏者金氣伏藏之日也。舊制。嘗以此日賜百官肉。【令】平聲。【遺】去聲。【細君】妻也。
自李少君以來。求神仙不已。文成誅而五利至。五利以文成
[002-073a]
爲言。上曰。文成食馬肝死耳。及五利又誅。公孫卿等。尤見聽
信。末年。帝乃悟曰。天下豈有仙人。盡妖妄耳。節食服藥。差可
少病而已。【差】楚宜/切。又音敍。漢興雖自惠帝已除挾書之禁。文帝已
廣遊學之路。然儒學終未盡盛。至帝世。董仲舒。公孫弘。皆以
春秋進。兒寬亦以經術飾吏事。後又有孔安國等出。表章六
經。實自帝始。數獲祥瑞。白麟朱鴈芝房寶鼎。皆爲樂章。薦之
郊廟。文章亦至帝世始盛。人以爲有三代之風焉。帝壽七十
而崩。葬茂陵。太子立。是爲孝昭皇帝。【六經】漢以詩書易禮樂春秋/爲六經。【表章】者表異而章顯
之也。【薦之郊廟】武帝嘗祠五畤獲白麟。幸東海獲赤鴈。幸甘泉芝草生。九莖連葉。幸汾陰/得寶鼎。乃作白麟朱鴈芝房寶鼎之歌。薦于郊廟以絃歌之。【三代】夏殷周。【七十】通鑒注
七十一。【茂陵】在安西府興平縣北。
〔孝昭皇帝〕名弗陵。母鉤弋夫人。趙氏。娠十四月而生。武帝
[002-074a]
命其門曰堯母門。年七歲。體壯大多知。武帝欲立之。察羣臣。
惟霍光忠厚。可任大事。使黃門畫周公負成王朝諸侯。以賜
光。【鉤弋】宮名。【堯母門】昔堯母亦娠十四月生堯。【知】音智。【黃門】筌蹄。宦官曰黃/門。【負成王】負其扆也。通鑒曰。周公南面負扆。以朝諸侯。○陳曰。武帝處置後事。優
游暇豫。非人所及。前世人主。如成王顧命。事已不可及。若魏明帝執司馬懿手。託以後事。又/指齊王芳以示之。唐太宗命高宗。以召李世勣而用之。皆是胷中放不暇。是以如此。武帝只
於平時見破霍光。令人畫周公負成王以與之。措置了泰然無事。彌畱之際。二三公拜受詔/床下。略無一言。它日羣臣俯首聽命於顧命大臣。不敢一人有議論者。以武帝見之之明也。
譴責鉤弋夫人賜死。曰古國家所以亂。由主少母壯。驕淫自
恣也。【譴】音遣去聲。【少】去聲。○胡曰處難處之事。非聖人莫能也。若周公之於管蔡。魯/國之於哀姜是也。鉤弋夫人。不聞其罪。而預防婬亂而殺之。過矣。漢武爲幼子遠慮。
獨無善處之道乎。苟能據春秋之大義。妾母不得稱后。母后不得臨朝。播吿之。修著爲漢/法。藏之宗廟。責在大臣。鉤弋雖欲竊位驕恣。烏乎敢乎。武帝此擧。斷則有矣。未盡善也。
年武帝崩。遂卽位。燕王旦以長不得立謀反。赦弗治。黨與伏
誅。【旦】武帝第三子。【治】平聲。/【與】如字。【伏誅】說見下文。○始元六年。蘇武還自匈奴。武初徙
北海上。掘野鼠。去草實而食之。臥起持漢節。李陵謂武曰。人
[002-075a]
生如朝露。何自苦如此。陵與衞律降匈奴。皆富貴。律亦屢勸
武降。終不肯。漢使者至匈奴。匈奴詭言武已死。漢使知之。言
天子射上林中得鴈。足有帛書。云武在大澤中。匈奴不能隱。
乃遣武還。武畱匈奴十九年。始以强壯出。及還須髮盡白。拜
爲典屬國。【去】上聲。【詭】過委切。詐也。【須】鬚同。【典屬國】官主蠻夷屬國。屬音/燭。○胡曰。卜式爲齊相。一言中主意。遂登三公。雋不疑乃布衣。用繡衣薦。
卽拜刺史。武帝故事。光所見也。蘇子卿持節十九年。竟不辱命。考其在匈奴中。對辭處義。皆/有本末。非出於一時慷慨。輕生易死之所爲。眞志士仁人也。豈在卜雋之比乎。光執國大權。式
序在位。宜加顯賞。以勸其臣。設不亟除御史大夫。猶當處之九卿。然祇加典屬/國之命。謂武曉習蠻戎事。實則實矣。不幾於玩乎。厥後招致譏誚亦不虛得矣。○左將
軍上官桀子安。爲霍光婿。生女。立爲皇后。桀與安自以后之
祖父。乃不若光以外祖專制朝事。桀與光爭權。時鄂國蓋長
公主。爲所愛丁外人求封侯。不許。怨光。燕王旦自以帝兄。常
怨望。御史大夫桑弘羊。爲子弟求官。不得。亦怨望。於是皆與
[002-076a]
旦通謀。詐令人爲旦上書。言光出都肄郞羽林。道上稱蹕。擅
調益莫府校尉。專權自恣。疑有非常。候光出沐日奏之。桀欲
從中下其事。弘羊當與大臣共執退光。書奏。帝不肯下。明旦
光聞之。止畫室中不入。上問。大將軍安在。桀曰。以燕王吿其
罪。不敢入。詔召大將軍。光入。免冠頓首謝。上曰。將軍之廣明
都郞。屬耳。調校尉以來。未能十日。燕王何以得知之。且將軍
爲非。不須校尉。是時元鳳元年。帝年十四。尙書左右皆驚。而
上書者果亡。捕之甚急。桀等懼白上。小事不足遂。上不聽。後
桀黨有譖光者。上輒怒曰。大將軍忠臣。先帝所屬。以輔朕身。
敢有毀者坐之。自是無敢復言。桀等謀令長公主置酒請光。
伏兵挌殺之。因廢帝而立旦。安又謀。誘旦至誅之。廢帝而立
[002-077a]
桀。會有知其謀者。以聞。捕桀安弘羊等。幷宗族盡誅之。蓋主
與旦皆自殺。【上官桀】上官姓。桀名也。【若】順也。【鄂國】在武昌。【蓋】音甘入聲。/【長公主】昭帝姊。長音張上聲。【爲所】之爲。【爲旦】之爲並去聲。
【丁外人】丁姓。外人名也。【光出都肄郞羽林云云】肄音異。孟康曰。都試也。肄習也。總閱試/習武備也。羽林者親軍官也。師古曰。羽林亦宿衞之官。疾如羽。多如林也。言光之出。本爲閱
視軍士。而於道上僭用天子警蹕之制也。【調】去聲。【莫府校尉】莫與幕通。幕府者帥府也。/武帝嘗令衞靑伐匈奴。大克。卽日拜大將軍於幕中。故曰幕府。言光自擅調選。增益幕府校
尉官也。【下其事】下公卿講義其事。後倣此。【畫室】雕畫之室。【廣明】師古曰。亭也。【屬耳】/屬通鑒作近。言光往廣明亭。都肄郞之事甚近。【不須校尉】言如以光調益校尉爲非。則可
不必調益。【尙書】尙音常。官掌出納王命。敷奏萬機。【不足遂】不足追究。【以聞】奏也。○李/德裕曰。人君之德莫大於至明。明以照姦。則百邪不能蔽矣。漢昭帝是也。周成王有慙德矣。
高祖文景/俱不如也。○四年。傅介子使西域。誘樓蘭王刺殺之。馳傳詣闕。
以其爲匈奴反閒也。【使】去聲。【刺】音次。【傳】音/專去聲。【爲】去聲。【閒】音㵎。○元平元年。帝
年二十一而崩。在位十四年。改元者三。曰始元。元鳳。元平。霍
光爲政。與民休息。天下無事。昌邑王賀。哀王髆之子。武帝孫
也。光迎賀入卽位。尊皇后爲皇太后。賀淫戲無度。光奏廢之。
[002-078a]
迎立武帝曾孫。是爲中宗孝宣皇帝。【十四年】案紀年。改元秖十三/年。而此云十四年者。蓋卽位二
年方始改元。則在位實十有四年。後多倣此。【昌邑】國在濰州。【髆】音博。
〔孝宣皇帝〕初名病已。後改名詢。武帝之曾孫也。初戾太子
據。納史良娣。生史皇孫進。進生病已。數月遭巫蠱事。皆繫獄。
望氣者言。長安獄中有天子氣。武帝遣使。令盡殺獄中人。丙
吉時治獄。拒不納。曰佗人無辜尙不可。況皇曾孫乎。使者還
報。武帝曰。天也。及長。高材好學。亦喜游俠。俱知閭里姦邪。吏
治得失。昭帝元鳳中。泰山有大石自起立。上林有僵樹復起。
蠶食其葉。曰公孫病已立。及賀廢病已年十八矣。光等奏。病
已躬節儉。慈仁愛人。可以嗣孝昭後。迎入卽位。旣立。六年。霍
光卒。始親政。【已】音以。【良娣】漢書注。女官也。太子有妃。有良娣。有孺子。此三等。/娣音弟。【史皇孫進】從母姓。故曰史。【使】去聲下同。【令】去聲。【治】平
[002-079a]
聲。【辜】音孤。罪也。【吏治】之治去聲。【僵】音姜。仆也。【公孫/病已立】公孫謂樹也。言樹已仆。而再立。此蓋當時之讖語也。○地節三年。路溫
舒上書言。秦有十失。其一尙存。治獄之吏是也。俗語曰。畫地
爲獄。議不入。刻木爲吏。期不對。此悲痛之辭。願省法制。寬刑
罰。則太平可興。上爲置廷尉平。獄刑號爲平矣。【上書】之上上/聲。【十失】羞文
學一也。好武勇二也。賤仁義之士三也。貴治獄之吏四也。正言者謂之誹謗五也。遏過者謂/之妖言六也。先王法服不用於世七也。忠良切言皆鬱於胷八也。譽䛕之聲日滿於耳九也。
虛美熏心。實行不立十也。【治】平聲。【議不入】雖非眞獄且以不入爲幸。【期不對】雖/非眞吏。且以不對爲幸。【省】音生上聲。【上爲】之爲去聲。【廷尉平】官掌平刑獄。
膠東相王成。勞來不怠。治有異績。賜爵關內侯。【膠東】王寄立。景/帝第九子。【相】
去聲。【勞來】並去聲。來徠同。亦勞也。朱曰。勞者勞之。來者來之。【治】/去聲。【賜爵關內侯】賜爵者。但賜其爵。而非實封也。後皆倣此。○魏相爲丞
相。丙吉爲御史大夫。【魏相】魏/姓。相名。○四年。霍氏謀反。伏誅。夷其
族。吿者皆封列侯。初霍氏奢縱。茂陵徐福上疏言。宜以時抑
制。無使至亡。書三上。不聽。至是人爲徐生上書曰。客有過主
[002-080a]
人。見其竈直突。傍有積薪。謂主人。更爲曲突。速徙其薪。主人
不應。俄失火。鄕里共救之。幸而得息。殺牛置酒。謝其鄕人。人
謂主人曰。鄕使聽客之言。不費牛酒。終無火患。今論功而賞。
曲突徙薪無恩澤。焦頭爛額爲上客邪。上乃賜福帛。以爲郞。
帝初立謁高廟。霍光驂乘。上嚴憚之。若有芒刺在背。後張安
世代光參乘。上從容肆體甚安近焉。故俗傳。霍氏之禍萌於
驂乘。【上疏】之上上聲。【三上】【上書】之上並同。【爲徐】之爲去聲。【過】音戈。【直突】/堗同。竈囱也。直則不能藏火。【更】音庚。【曲突】其突曲則可藏火。【俄】頃也。
【鄕使】之鄕音向。【焦】燋同。傷火也。【驂乘】乘去聲。凡乘車。尊者居左。御/者居中。又一人居右爲駿乘。【芒刺】芒禾穎。刺音次。針也。【從】音促平聲。○北海太
守朱邑。以治行第一。入爲太司農。渤海太守遂。入爲水衡
都尉。先是渤海歲饑。盜起。選遂爲太守。召見。何以治盜。遂
對曰。海濱遐遠。不沾聖化。其民飢寒。而吏不恤。使陛下赤子。
[002-081a]
盜弄兵於潢池中耳。今欲使臣勝之邪。將安之也。上曰。選用
賢良。固欲安之。遂曰。治亂民如治亂繩。不可急也。願無拘臣
以文法。得便宜從事。上許焉。乘傳至渤海界。郡發兵迎。遂皆
遣還。移書罷捕。諸持田器者爲良民。持兵者乃爲盜。遂單車
至府。盜聞卽時解散。民有持刀劍者。使賣劍買牛。賣刀買犢。
曰何爲帶牛佩犢。勞來巡行。郡中皆有蓄積。獄訟止息。至是
召入。【北海】郡屬山東。今益都府。【治行】之行去聲。【太司農】九卿之一。主治藏者也。/【渤海】郡屬山東。今濱州。【水衡都尉】官掌上苑。【見】音現。【治】平聲。下並同。
【恤】賑也。【赤子】嬰兒。喩民也。【潢】音黃。積水曰潢。【傳】音專去聲。【罷捕】罷逐捕盜賊吏。/【單車】傳車又曰單車。【解】音蟹。【犢】牛稚曰犢。【何爲】之爲去聲。【勞】去聲。【來】去聲。
【蓄】音/充入聲。○元康元年。殺京兆尹趙廣漢。初廣漢爲潁川太守。
潁川俗。豪傑相朋黨。廣漢爲缿項筩。受吏民投書。使相吿訐。
姦黨散落。盜賊不得發。由是入爲京兆尹。尤善爲鉤距。以得
[002-082a]
其情。閭里銖兩之姦皆知。發姦擿伏如神。京兆政淸。長老傳。
自漢興。治京兆者。莫能及。至是人上書言。廣漢以私怨論殺
人。下廷尉。吏民守闕號泣者數萬人。竟坐要斬。廣漢廉明威
制豪强。小民得職。百姓追思歌之。【京兆尹】京兆三輔一。今安西府。屬/陝西。尹其官名。【潁川】郡屬河南。今
許州。【缿筩】顏師古曰。若今盛錢藏瓶。爲小孔。可入而不可出。用受書。令投於中。【訐】音結。/面相斥曰訐。論語注。訐謂攻發人之陰私也。【散落】落聚也。散落者其聚解也。【鉤距】晉灼
曰。鉤致。距閉也。言鉤得其隱伏之情。而距塞其欺誑之說也。【銖】音殊。十絫爲銖。二十四銖/爲兩。【擿】音剔。擿挑。【伏】隱也。謂發明姦邪。推究隱伏。如有神見。【長】音張上聲。【上】上聲。
【論】去聲。【號】/音豪。【要】音腰。○以尹翁歸。爲右扶風。翁歸初爲東海太守。過
辭廷尉于定國。定國欲託邑子。語終日。竟不敢見。曰此賢將。
汝不任事也。又不可干以私。以治郡高第。遂入治。常爲三輔
最。【右扶風】三輔之一。今鳳翔府。屬陝西。【過】音戈。【欲託邑云云】託寄囑也。子男子/之稱。邑子者。同邑之子也。定國東海人。故欲以邑子爲翁歸託也。見音現。不放以邑
子見翁歸也。【賢將】漢制。太守嘗兼武事。故曰賢將。【汝不任事云云】言邑子之託。不足爲翁/歸任。又不可以私意託之。此蓋定國退與邑子之語也。【入治】翁歸竟以東海治第高。遂乃
[002-083a]
入治扶風。【三輔最】扶風治效。常爲/京兆馮翊之最。最。通鑒注。上功曰冣。○二年。上欲因匈奴衰弱。出兵擊
其右地。使不復擾西域。魏相諫曰。救亂誅暴。謂之義兵。兵義
者王。敵加於己。不得已而起者。謂之應兵。兵應者勝。爭恨小
故。不忍憤怒者。謂之忿兵。兵忿者敗。利人土地貨寶者。謂之
貪兵。兵貪者破。恃國家之大。矜人民之衆。欲見威於敵者。謂
之驕兵。兵驕者滅。匈奴未有犯於邊境。今欲興兵入其地。臣
愚不知此兵何名者也。今年計子弟殺父兄。妻殺夫者。二百
二十二人。此非小變。左右不憂。乃欲發兵報纖芥之忿於遠
夷。殆孔子所謂吾恐季孫之憂。不在顓臾。而在蕭牆之內。上
從相言。【右地】案。全書。今甘肅永昌府。乃漢匈奴之右地。右西也。凡天下以東爲左。/以西爲右。【王】去聲。【己】音紀。【已】音以。【矜】誇也。【纖芥】草芥。喩輕杪也。
【殆】近也。【顓臾】魯附庸國。在今沂州費縣。【蕭牆之內】鄭康成曰。蕭之爲言肅也。牆謂屛/也。君臣相見之禮。至屛而加肅恭焉。是以謂之蕭牆也。【上從相言】此一節。舊本誤在蓋寬
[002-084a]
饒奏封事下。寬饒誤在二疏乞骸骨下。二疏誤在尹翁歸爲右扶風下。/先零羌畔誤在此下。今悉依通鑒。𨤲而正之。庶無訛謬相承之惑也。○三年。太
子太傅疏廣。與兄子太子少傅疏受。上疏乞骸骨。許之。加賜
黃金。公卿故人。設祖道。供張東門外。送者車數百兩。道路觀
者皆曰。賢哉二大夫。旣歸。日賣金共具。請族人故舊賓客。相
與娛樂。不爲子孫立產業。曰賢而多財。則損其志。愚而多財。
則益其過。且夫富者衆之怨也。吾不欲益其過而生怨。【少/傅疏
受】少傅官名。周官少師。少傅。少保曰三孤。疏音疎。姓也。受名也。【上】上聲。【上疏】之疏去/聲。【乞骸骨】乞致仕。使骸骨歸葬於鄕土也。【祖道】古之行者。必有祖道之祭。祭畢。處者送
之。飮於其側。而後行也。【供張】陳設也。供音恭去聲。張音帳。/【兩】音亮。一車兩輪曰兩。【共】供同。【爲】去聲。【夫】音扶。○神爵元年。先零
與諸羌畔。上使問後將軍趙充國。誰可將者。充國年七十餘。
對曰。無踰老臣。復問。將軍度羌虜何如。當用幾人。充國曰。兵
難遙度。願至金城。圖上方略。乃詣金城。上屯田奏。願罷騎兵。
[002-085a]
畱步兵萬餘。分屯要害處。條不出兵畱田便宜十二事。奏每
上。輒下公卿議。初是其計者什三。中什五。最後什八。魏相任
其計。可必用。上從之。【元】舊本作三非。【先零】羌種名。【度】音堂入聲。下同。/【金城】郡屬鞏昌。今蘭州。【圖上】之上上聲。下並同。【要
害處】嶮阻之處。在我爲要。在彼爲害。【條不出兵】條約也。謂約束兵備。而不出也。【十二事】/大略一言。屯田致穀。威德並行。二言。據其肥饒。以待其畔。三言使民不失農業。四言。罷騎兵。
以省大費。五言。令士卒循河湟漕穀。六言。以閑暇繕治郵亭。七言。不出兵。坐得必勝之理。八/言。無經阻遠。迫死傷之害。九言。不損威武。虜難乘閒。十言。無驚動河南大开小开。使生佗變
之憂。十一言。治湟陿中道橋。以制西域。十二言。息徭役以戒不虞。【什/三】什與十通。什三者十中有三。後凡如什五什六七之類者倣此。○二年。司隷
校尉蓋寬饒。奏封事。上以爲怨謗。下吏。寬饒自剄。【司隷校尉】/官掌總部河
南。河內。右扶風。左馮翊。京兆。河東。弘農七郡之改。/故曰司隷校尉。【蓋】音甘入聲。【封事】上書言事。○三年。丞相魏相薨。故事。
上書者皆爲二封。署其一曰副。領尙書者先發副封。所言不
善屛去不奏。自霍光薨後。相卽白。去副封。以防壅蔽。及爲相。
好觀漢故事。及便宜章奏。數條漢興以來。便宜行事。及賢臣
[002-086a]
賈誼晁錯董仲舒等所言。請施行之。敕掾吏案事郡國。及休
吿從家還至府。輒白四方異聞。或有逆賊風雨災異。郡不上。
相輒奏言之。與御史大夫丙吉。同心輔政。上皆重之。至是吉
代爲丞相。【故事】舊制也。【上書】之上上聲。下同。【二封】一樣二本。【署】書也。【尙】/音常。【屛】音丙。【去】上聲。下同。【好】去聲。【所言】事皆見上。【掾史】臺省
吏曰掾史。【郡國】分案巡事諸郡。/【休吿】吿假歸也。【不上】不上言也。吉尙寬大好禮讓。嘗出。逢羣鬭死
傷。不問。逢牛喘。使問逐牛行幾里矣。或譏吉失問。吉曰。民鬭
京兆所當禁。宰相不親細事。非所當問也。方春未可熱。恐牛
暑故喘。此時氣失節。三公調陰陽。職當憂。人以爲知大體。
【上】尙同。【喘】音川。/疾息也。【暑】熱也。○五凰元年。殺左馮翊。韓延壽。延壽爲吏。好
古敎化。由潁川太守。入爲馮翊。民有昆弟相訟。延壽閉閤思
過。訟者各悔。不復爭。郡中翕然相敕厲。恩信周徧。復莫有詞
[002-087a]
訟。民吏推其至誠。不忍欺紿。至是坐事棄市。百姓莫不流涕。
【馮】音憑。【翊】音弋。三輔之一。今同州。屬陝西。【閤】音甘入聲。【思過】有幸爲郡表率。不能/宣明敎化。至令民有骨肉爭訟。咎在馮翊之語。【翕】音吸。盛也。【敕厲】敕戒勉厲。【坐事】事
見通/鑒。○三年。丙吉薨。黃霸爲丞相。霸嘗爲潁川太守。吏民稱
神明不可欺。力敎化後誅罰。長史許丞。老病聾。督郵白欲逐
之。霸曰。許丞廉吏。雖老尙能拜起。重聽何傷。數易長史。送故
迎新之費。及姦吏因緣。絕簿書盜財物。公私費耗甚多。所易
新吏。又未必賢。或不如其故。徒相益爲亂。凡治道去其太甚
者耳。霸以外寬內明。得吏民心。治爲天下第一。至是代吉。霸
材長於治民。及爲相。功名損治郡時。【長史】之長音張上聲。長史官/主佐郡。卽郡丞也。又曰治中。又
曰別駕。【督郵】官主糾察郡吏。卽郡錄事也。今廢此職。【數】音朔。【易】/音亦。下同。【治道】之治去聲。【去】上聲。【治民】之治平聲。下並同。○四年。太司
農耿壽昌白。令邊郡皆築倉。穀賤。增價而糴以利農。穀貴。減
[002-088a]
價而糶以利民。名曰常平倉。【令】去聲。【糴】音/笛。【糶】音挑去聲。○殺前光祿勳
楊惲。惲廉潔無私。人上書吿惲爲妖惡言。免爲庶人。惲家居。
治產自娛。其友孫會宗戒之。惲報曰。過大行虧。常爲農夫以
沒世。田家作苦。歲時伏臘。烹羊炰羔。斗酒自勞。酒後耳熱。仰
天拊缶而呼嗚嗚。其詩曰。田彼南山。蕪穢不治。種一頃豆。落
而爲萁。人生行樂耳。須富貴何時。淫荒無度。不知其不可也。
人上書吿。惲驕奢不悔。下廷尉案。得所與會宗書。帝見而惡
之。以大逆無道要斬。【光祿勳】九卿之一。掌宿衞宮掖。卽光祿卿也。武帝改曰/光祿勳。【惲】音醞。【上】上聲。下同。【行虧】之行去聲。【伏
臘】伏伏日。見前。臘案曆書云。冬至後第三戌日爲臘日。【炰】炮同。【勞】去聲。【嗚嗚】聲也。/【穢】於廢切。惡草也。【頃】音傾上聲。【萁】音其。豆莖也。【樂】音洛。【惡之】之惡音烏去聲。
【要】音腰。○司馬温公曰。以孝宣之明。魏相丙吉爲丞相。于定國爲廷尉。而趙。蓋。韓。楊之死。/皆不厭衆心。惜哉。其爲善政之累大矣。周官司寇之法。有議賢議能。若廣漢。延壽之治民。可
不謂能乎。寬饒。惲之剛直。可不謂賢乎。然/則雖有死罪。猶將宥之。況罪不足以死乎。○甘露元年。公卿奏。京兆尹張
[002-089a]
敞。渾之黨友。不宜處位。上惜敞材。寢其奏。敞使掾絮舜有所
案驗。舜私歸曰。五日京兆耳。安能復案事。敞聞舜語。卽收繫
獄。竟致其死。後爲舜家所吿。敞上書從闕下亡命歲餘。京師
枹鼓數警。上思敞能。復召用之。【敞】音昌上聲。【處】音杵。【寢其奏】不/擧行也。【絮】女乎切。又音如。姓也。【五
日】謂敞有章劾。三五日當免。【爲】去聲。【上書】/之上。上聲。【亡命】逃也。【數】音朔。【警】驚也。○黃霸卒。于定國爲丞相。
定國父于公。初爲獄吏。東海有孝婦。寡居不嫁。以養其姑。姑
以年老妨婦嫁。自經死。姑女吿婦迫死其母。婦不能辯。自誣
伏。于公爭之不能得。孝婦死。東海枯旱三年。後太守來。公言
其故。太守祭孝婦冢。遂雨。于公治獄有陰德。令高大門閭。容
駟馬車。曰吾後世必有興者。子定國。以地節元年爲廷尉。朝
廷稱之曰。張釋之爲廷尉。天下無冤民。于定國爲廷尉。民自
[002-090a]
以不冤。至是由御史大夫代霸。【養】音漾。【姑】夫母曰姑。【妨】音芳。害/也。【冢】墳也。釋名。冢腫也。象山頂之腫
起。【令】/平聲。○匈奴亂。五單于爭立。呼韓邪單于上書。願款塞稱
藩臣。甘露三年來朝。詔以客禮待之。位諸侯王上。【五單于】屠/耆單于。呼韓
邪單于。呼揭單于。車犂單于。烏藉單于。【邪】音耶。【上書】之上上聲。【款】音寬上聲。叩也。/【藩】音翻。籬也。○荀悅曰。春秋之義。王者無外。欲一于天下也。戎狄道里遼遠。人跡介絕。故
正朔不及。禮敎不加。非尊之也。其勢然也。詩曰。自彼氐羌。莫敢不來王。故要荒之君。必奉王/貢。若不供職。則有辭責號令加焉。非敵國之謂也。今待以不臣之禮。加之王公之上。僭度失
序。以亂天常。/非禮也已。○上以戎狄賓服。思股肱之美。乃圖畫其人於麒
麟閣。惟霍光不名曰大司馬。大將軍。博陸侯。姓霍氏。其次張
安世。韓增。趙充國。魏相。丙吉。杜延年。劉德。梁丘賀。蕭望之。蘇
武。凡十一人。皆有功德。知名當世。【麒麟閣】在安西。【博陸】/城在蘇州。【梁丘】覆姓。○帝
在位改元者七。曰本始。地節。元康。神爵。五鳳。甘露。黃龍。凡二
十五年。崩。葬杜陵。帝興於閭閻。知民事之艱難。勵精爲治。樞
[002-091a]
機周密。品式備具。拜刺史守相。輒親見問。常曰。民所以安其
田里。而無歎息愁恨之聲者。政平訟理也。與我共此者。其惟
良二千石乎。以爲太守吏民之本。數變易則民不安。故二千
石有治理之效。輒以璽書勉勵。增秩賜金。公卿缺。則選諸所
表。以次用之。漢世良吏。於是爲盛。信賞必罰。綜核名實。政事
文學法理之士。咸精其能。吏稱其職。民安其業。遭値匈奴衰
亂。推亡固存。信威北夷。單于慕義。𥡴首稱藩。功光祖宗。業埀
後裔。可謂中興侔德高宗周宣矣。太子卽位。是爲孝元皇帝。
【本始】卽位二年戊申改元。【杜陵】在鳳翔府。【閭閻】閭門曰閻。【樞機】樞戶樞。機弩牙。喩/政治之要也。【品式】品第法式。【刺】音次。【守】音獸。【相】去聲。【璽書】詔書也。璽音徙。御印
曰璽。【秩】爵品也。【信賞必罰】必審也。信而後賞。審而後罰。【綜】音宗去聲。【核】覈通。【稱/其】之稱去聲。【値】音治。【推】音吹。【信威】之信音申。【𥡴首】𥡴音啓。頭至地曰𥡴首。【侔】音謀。齊也。
[002-092a]
〔孝元皇帝〕名奭。初爲太子。柔仁好儒。見宣帝所用。多文法
吏。以刑名繩下。嘗燕從容言。陛下持刑太深。宜用儒生。宣帝
作色曰。漢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雜之。奈何純任德敎用
周政乎。且俗儒不達時宜。好是古非今。使人眩於名實。不知
所守。何足委任。乃歎曰。亂我家者太子也。【從】音縱平聲。【眩】音縣。/亂視也。一說。目無常主曰
眩。○司馬温公曰。王霸無異道。昔三代之隆。禮樂征伐自天子出。則謂之王。天子微弱不能/治諸侯。諸侯有能率其與國。同討不庭以尊王室者。則謂之霸。其所以行之也。皆本仁祖義。
任賢使能。賞善罰惡。禁暴誅亂耳。非若白黑甘苦之相反也。漢之所以不能復三代之治者。/由人主之不爲。非先王之道不可復行於世也。夫儒有君子。有小人。彼俗儒者。誠不足與爲
治也。獨不可求眞儒而用之乎。稷契皐陶周公孔子。皆大儒也。使漢得而用之。功烈豈若是/而止耶。孝宣謂太子懦而不立。闇於治體。必亂我家則可矣。乃曰王道不可行。儒者不可用。
豈不過甚矣哉。殆非所以/訓示子孫垂法將來者也。宣帝少依太子母家許氏。許后以霍氏毒
死。故弗忍廢太子。至是卽位。【少】去聲。【毒死】宣帝本始三年。許后當娠病。/霍光妻顯令女醫淳于衍毒殺之。而以其女成
君爲/皇后。○初元元年。立皇后王氏。王莽之禍。/實萌於此。○二年。下蕭望之。周
[002-093a]
堪。及宗正劉更生獄。皆免爲庶人。時史高以外屬領尙書事。
望之堪副之。二人帝師傅。數言治亂陳正事。選更生給事中。
與侍中金敞。並拾遺左右。四人同心謀議。史高充位而已。由
是與望之有隙。中書令弘恭。僕射石顯。自宣帝時。久典樞機。
及帝卽位多疾。以顯中人無外黨。遂委以政事。事無大小。因
顯白決。貴幸傾朝。百僚皆敬事顯。顯巧慧習事。能深得人主
微指。內深賊持詭辯。以中傷人。與高表裏。望之等患外戚許
史放縱。又疾恭顯擅權。建白。以爲中書政本。國家樞機。宜以
通明公正處之。武帝遊宴後庭。故用宦者。非古制也。宜罷中
書宦官。應古之不近刑人之義。上不能從。恭顯奏。望之堪更
生。朋黨相稱譽。數譖詐大臣。毀離親戚。欲以專擅權勢。爲不
[002-094a]
忠。誣上不道。請謁者召致廷尉。時上初卽位。不省召致延尉
爲送獄。可其奏。後上召堪更生。曰繫獄。上大驚曰。非但廷尉
問邪。令出視事。恭顯使高說上。竟罷免。後上復徵堪更生爲
中郞。且欲以望之以爲相。恭顯許史皆側目。知望之素高節不
詘辱。建白。望之不悔過服罪。深懷怨望。自以託師傅。終不坐。
非頗屈望之於獄。塞其怏怏心。則聖朝無以施恩厚。上曰。太
傅素剛。安肯就吏。顯等曰。人命至重。望之所坐。語言薄過。必
無所憂。令謁者召望之。因急發執金吾軍騎。馳圍其第。望之
飮鴆自殺。【宗正】官掌公族。【更】音庚。【史高】宣帝母黨。【屬】音燭。【尙】音常。【數】/音朔。幷下同。【給事中】官掌左右顧問應對。以有事殿中。故曰給事中。
【中書令】官掌中書。摠機要。【僕射】宰相亦曰僕射。【慧】音惠。【指】指意也。【中傷】之中去/聲。【表裏】在外爲表。在內爲裏。【以爲】之爲去聲。【樞機】中書都堂。乃庶政之根本。摠百揆
之樞機。【不近刑人】禮曰。刑人不在君側。【省】音息上聲。【令】平聲。下同。【視事】親視政事。/【側目】畏貌。【詘】音屈。辭塞曰詘。【頗】略也。【塞】音色。【快】音央去聲。【施】音試。【過】猶罪
[002-095a]
也。【無所憂】謂所坐以薄罪召之。望之必來。無足憂也。【執金吾】軍衞官名。吾禦也。常執金/革以禦非常。一說。金吾杖也。以銅爲之。金塗兩末。前說近是。【第】宅也。○司馬溫公曰。甚矣
孝元之爲君。易欺而難寤也。夫恭顯之譖望之。其邪說詭計。誠有所不能辨也。至於始疑望/之不肯就獄。恭顯以爲必無憂。已而果自殺。則恭顯之欺亦明矣。在中知之君。孰不感動奮
發。以底邪臣之罰也。孝元則不然。是/使顯得肆其邪心。而姦臣安所懲乎。○弘恭死。石顯爲中書令。○五年。
匈奴郅支單于。殺漢使者。西走康居。【康居】居音/渠。國在西域。○永光元
年匈奴呼韓邪單于北歸庭。自北而/來朝也。○建昭二年。殺魏郡太
守京房。房學易於焦延壽。延壽嘗曰。得我道以亡身者京生
也。爲郞屢言災異。有驗。嘗宴見言事。意指石顯。顯奏出之。尋
徵下獄棄市。【魏郡】屬河東。今大名府。【易】音亦。/【見】音現。【下獄棄市】詳見通鑒。○顯威權日盛。與
中書僕射牢梁。少府五鹿充宗。結爲黨友。諸附倚者得寵位。
民歌之曰。牢邪石邪。五鹿客邪。印何纍纍。綬若若邪。【牢梁】/牢姓。梁
名。【少府】之少去聲。官掌營繕。卽將作監也。/【五鹿】姓。【充宗】名。【纍纍】重貌。【若若】長貌。○三年。西域副校尉陳湯。矯
[002-096a]
制發兵。與都護甘延壽。襲擊郅支單于於康居斬之。四年春。
傳首至京。懸藁街十日。【都護】官掌監護西域。【傳】音專去聲。【縣】與懸通。/【藁街】音杲皆。藁街蠻夷所邸之處。故懸其頭於此
以示/之。○竟寧元年。呼韓邪單于來朝。願壻漢。以後宮王嬙字
昭君賜之。【嬙】/音牆。○帝崩。在位十六年。改元者四。初元。永光。
建昭。竟寧。帝雖喜儒術。得韋玄成。匡衡爲相。無相業。帝徒優
游不斷。漢業衰焉。太子卽位。是爲孝成皇帝。【斷】音端/去聲。決也。
〔孝成皇帝〕名驁。母王氏。生帝於甲勸。少好經書。其後幸酒
樂燕樂。元帝時爲太子幾廢。賴史丹伏靑蒲。涕泣諫止。至是
卽位。尊王氏爲皇太后。以元舅王鳳。爲大司馬大將軍。領尙
書事。【驁】音敖。【觀】音貫。太子宮有甲觀。蓋甲乙丙丁之次也。【酒樂】之樂音岳。【燕/樂】之樂音洛。【幾】音機。【靑蒲】以靑襯地曰靑蒲。非皇后不得至此。【元】長也。
【尙】/音常。○建始元年。石顯以罪免歸。道死。【罪免】御史/條奏舊惡。○封舅
[002-097a]
王崇爲安成侯。賜譚。商。立。根。逢時爵關內侯。黃霧四塞。【關內/侯】譚
也。商也。立也。根也。逢時也。皆王太后兄弟。時稱王氏五侯。【塞】音色。〇/楊興曰。高帝之約。非功不侯。今王氏皆以無功爲侯。故天爲見異也。○河平二
年。悉封諸舅爲列侯。○陽朔三年。王鳳卒。王音爲大司馬。王
譚領城門兵。【王音】/鳳弟。○鴻嘉四年。王譚卒。王商領城門兵。○
永始元年。封太后弟之子莽爲新都侯。○立皇后趙氏。名飛
燕。女弟合德爲婕妤。【女弟】妹也。【婕妤】音接余。女官/也。通鑒注。婕言接幸也。妤美稱也。○二年。王音
卒。王商爲大司馬。【王商】/音弟。○故南昌尉梅福。上書曰。方今君
命犯。而主威奪。外戚之權。日以益盛。陛下不察其形。願察其
景。建始以來。日食地震。三倍春秋。水災無與比數。陰盛陽微。
金鐵爲飛。此何景也。書上不報。【南昌】縣屬南昌。【上】上聲。下並同。【景】/影同。【比數】之數上聲。師古曰。言極多。不
可比校而數也。【金鐵爲飛】之爲去聲。漢書云。河平/二年。沛縣鐵官鑄鐵。如星飛上去。【不報】寢其事。○四年。王商卒。王根爲
[002-098a]
大司馬。【王根】商弟。【爲大司/馬】案通鑒。事在明年。○安昌侯張禹。以帝師傅。每有大
政。必與定議。時吏民多上書言。災異王氏專政所致。上至禹
第。辟左右親以示禹。禹自見年老子孫弱。恐爲王氏所怨。謂
上曰。春秋日食地震。或爲諸侯相殺。夷狄侵中國。災變之意。
深遠難見。故聖人罕言命。不語怪神。性與天道。自子貢之屬
不得聞。何況淺見鄙儒之所言。新學小生。亂道誤人。宜無信
用。上雅信愛禹。由是不疑王氏。【必與】之與音豫。【辟】音闢。除也。【恐爲】/之爲去聲。下同。【罕】音漢上聲。少也。【無】
與毋同。/【雅】正也。故槐里令朱雲。上書求見。願賜尙方斬馬劍。斷佞臣
一人頭。以厲其餘。上問誰也。對曰。安昌侯張禹。上大怒曰。小
臣居下。廷辱師傅。罪死不赦。御史將雲下。雲攀殿檻。檻折。雲
呼曰。臣得下從龍逢比干。遊於地下足矣。未知聖朝何如耳。
[002-099a]
左將軍辛慶忌。叩頭流血爭之。上意乃解。及當治檻。上曰。勿
易。因而輯之。以旌直臣。【槐里】邑屬扶風。【上書】之上上聲。【見】音現。【尙/方】監掌供御器物。【斷】音端上聲。【將雲】之將音
漿。【檻】闌也。【折】音舌。【呼】去聲。【爭】諍同。/【治】平聲。【輯】集同。謂補合之也。【旌】表也。○綏和元年。王根病免。王莽
爲大司馬。○二年。帝崩。在位二十六年。改元者七。曰建始。河
平。陽朔。鴻嘉。永始。元延。綏和。帝有威儀。臨朝若神。然荒于酒
色。政在外家。張禹。薛宣。翟方進爲相。漢業愈衰焉。太子卽位。
是爲孝哀皇帝。【翟】/音狄。
〔孝哀皇帝〕名欣。定陶恭王康之子。元帝之孫也。祖母傅氏。
母丁氏。成帝無子。故立爲太子。至是卽位。丁傅用事。罷大司
馬莽就第。【丁傅】丁明。傅晏。/【就第】歸私第也。○建平元年。用夏賀良言。漢歷中
衰。當更受天命。宜急改元易號。乃改元太初。更號陳聖劉太
[002-100a]
平皇帝。尋。罷改元更號事。誅夏賀良等。【更】音庚。下並/同。【易】音亦。○帝幸
董賢。元壽元年。以賢爲大司馬。二年。帝崩。賢自殺。【幸董賢】通/鑒云。出則參
乘。入御左右。/貴震朝廷。○帝在位七年。改元者二。曰建平。元壽。太皇太后。
以王莽爲大司馬。領尙書事。迎中山王卽位。是爲孝平皇帝。
【建平】卽位二年改元。【太皇太后】元帝王后。【中】音仲。
〔孝平皇帝〕名箕子。後更名衎。中山孝王興之子。元帝孫也。
哀帝崩。立爲嗣。太皇太后臨朝。大司馬莽秉政。百官總己以
聽。元始元年。莽爲安漢公。【衎】音看上聲。【總己以聽】/己音紀。各總己職。聽命於莽。○四年。聘
莽女爲皇后。加安漢公號宰衡。位諸侯王上。【宰衡】通鑒曰。采/伊尹周公稱號。
○五年。太師孔光卒。成哀以來。光等爲三光。養成漢禍。諂佞
成風。上書頌莽者。至四十八萬人。加莽九錫。【上書】之上上聲。下/同。【九錫】輿馬也。衣
[002-101a]
服也。樂則也。朱戶也。納陛也。虎賁也。弓矢也。鈇鉞也。/秬鬯也。前後所錫。雖有異同。而大率不出九者之目。○臘日莽上椒酒於帝。
置毒。帝崩。在位六年。改元者一。曰元始。太皇太后。詔徵宣帝
玄孫嬰。爲皇太子。號曰孺子嬰。莽居攝踐祚。贊曰假皇帝。民
臣謂之攝皇帝。【元始】卽位二年改元。【玄孫嬰】四世孫曰/玄孫。東平王曾孫也。【祚】音祖去聲。帝位也。
〔孺子嬰〕爲嗣之初。是爲王莽居攝元年。劉崇起兵討莽。不
克死。【討】/誅也。○二年。東郡太守翟義。故丞相方進子也。起兵
討莽。不克死。【東郡】屬山/東。今東昌府。○初始元年。莽卽眞天子位。國號
新。更號漢太皇太后。曰新室文母太皇太后。王莽者王曼之
子也。孝元皇后兄弟八人。獨曼早死不侯。莽幼孤。羣兄弟皆
將軍。五侯子。乘時侈靡。以輿馬聲色。佚游相高。莽折節爲恭
儉。勤身博學。被服如儒生。外交英俊。內事諸父。曲有禮意。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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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都侯。爵位益尊。節操愈謙。虛譽隆洽。傾其諸父。遂得漢政。
哀帝崩。迎立平帝。五年而弑帝。攝位三年。竟篡位。國號新。
【初始元年莽卽眞】案。通鑒。嬰爲皇太子。王莽居攝。改元者二。曰居攝。曰初始。凡三年。【曼】/音萬。【八人】王鳳。王曼。王音。並五侯。凡八人。【聲色】聲樂女色。【折】音舌。【諸父】伯叔曰諸
父。【洽】音狹。/和也。合也。○始建國元年。廢孺子嬰爲定安公。後世權臣擅命/降謫人主。實自
莽/始。○二年。漢太皇太后王氏崩。案通鑒。此一/節。當在五年。○天鳳四年。荊
州盜起。新市人王匡爲之帥。馬武。王常。成丹往從之。藏於綠
林山中。【荊州】屬湖北。卽郢都。【新市】邑屬江夏。/【帥】音衰去聲。將也。【綠林山】在當陽。○五年。莽大夫揚雄
死。雄字子雲。成帝之世。以奏賦爲郞。給事黃門。三世不徙官。
及莽篡。以耆老久次。轉爲大夫。嘗作太玄法言。卒章稱莽功
德。比伊周。後又作劇秦美新之文。以頌莽。劉棻嘗從雄學奇
字。棻坐事誅。辭連及雄。時雄校書天祿閣上。使者來欲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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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從閣上自投下。莽詔勿問。至是死。【莽大夫】書曰莽大夫揚雄死/者。以其隨莽不忠於漢也。【三
世】成帝。哀帝。平帝。【久次】久不遷轉。【太玄】擬易。【法言】擬論語。【比】音鼻。【劇秦美新】/劇音檠入聲。甚也。甚言秦虐。稱美新莽。【棻】音墳。【奇字】奇義未詳。【校】音敎。【天祿閣】在
安西。漢藏/典籍之所。○瑯琊樊崇。東海刁子都等起兵。【刁】/音凋。○地皇三
年。崇兵自號赤眉。通鑒云。恐其衆與莽兵/亂。故朱其眉。以相別。○綠林兵。分爲下江新
市兵。○荊州平林兵起。○漢宗室劉縯。及弟秀。起兵舂陵。新
市平林兵皆附之。明年。諸將共立劉玄爲皇帝。玄舂陵戴侯
買之後。與縯秀同高祖。時在平林軍中。號更始將軍。諸將貪
其懦弱立之。南面立朝羣臣。以手刮席。羞愧流汗。不能言。大
赦改元更始。都于宛。【縯】音衍。【舂】音束平聲。【同高祖】四世祖曰高祖。【更】/音庚。下並同。【懦】音喛去聲。怯也。【刮】音關入聲。摩也。
【宛】音鴛。/下並同。○更始元年。劉秀大破莽兵於昆陽。【元年】卽莽/地皇四年。
成紀隗囂兵起。【成紀】縣屬秦/州。【囂】音敖。○公孫述起兵成都。府屬四川。/卽益州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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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始遣將破武關。析人鄧曄。起兵迎入長安。衆兵誅莽。傳
首詣更始。【析】音錫。邑屬南陽。【曄】爲/輒反。【傳】音專去聲。下並同。莽未篡時。更定官名及十
二州界。罷置改易。天下多事。更造錯刀契刀大錢等貨。旣篡
位。以劉字卯金刀也。禁剛卯金刀之利。不得行。罷錯刀契刀
五銖錢等。【錯刀】錯音倉入聲。塗也。謂黃金錯其文。曰錯刀直五千。【契刀】環大如/錢。身形如刀。長二寸。文曰。契刀直五百。【大錢】徑寸二分。重十二銖。又曰
大錢直五十。【卯金刀】籕文。劉字。从卯。从金。从刀。服虔曰。正月卯日作。長三寸。廣一寸。或玉。/或金。或桃。著革帶佩之。銘其一面云。佩以辟邪。【五銖錢】武帝所鑄。蓋一錢重五銖也。
更名天下田曰王田。不得買賣。男口不盈八。而田過一井。分
餘田予九族鄕里。故無田者受田。立五均司市錢府官。令民
各以所業爲貢。更作寶貨。有金銀。龜貝。錢布。五物。六名。二十
八品。百姓潰亂。寶貨不行。乃行小錢大錢。數更變不信。盜鑄
及私挾五銖錢者抵罪。於是農商失業。食貨俱廢。民至涕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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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道。後又改貨布貨泉。每一易錢。民又大陷犯鑄錢法。檻車
鎖頸。傳詣長安者。以十萬數。死什六七。改易制度。政令煩多。
四方囂然。謳吟思漢久矣。歲旱蝗。人相食。遠近兵起。莽以五
石銅鑄威斗。如北斗狀。欲以厭勝衆兵。出入使人負之以行。
至漢兵入宮。猶旋席。隨斗柄而坐曰。天生德於予。漢兵其如
予何。斬首於漸臺。軍人分其身。節解臠之。自篡至亡。改元者
三。曰始建國。天鳳。地皇。凡十五年。莽傳首至宛。更始自宛遷
都洛陽。父老見司隸校尉官屬。或垂涕曰。不圖今日復見漢
官威儀。【予】與同。【九族】高祖。曾祖。祖。父。己。子。孫。曾孫。玄孫。一說。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鄕里】萬二千五百家爲鄕。【錢府司市】莽詔曰。周禮有賒貸。樂語有
五均云云。立五均司市錢府官。筌蹄。司市者。常以四時仲月定物價。各爲其市平之。民賣物/貨不售。均官考驗其價之貴賤。使得其平。錢府者。民有乏絕欲賒貸者。錢府與之。每月百錢。
官取三錢。【令】去聲。【爲貢】農以穀粟。工以什器。商以貨物之類。【龜貝】龜介蟲之長。貝亦/介蟲也。生海中。如車渠。肉如料米。古者貨貝而寶龜。布說見下。【二十八品】筌蹄云。錢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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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銀貨二品。龜貨四品。貝貨五品。布貨十品。並銀貨中。又有黃金一品。則爲六名。而有二十/八品矣。【數更】之數音朔。【盜鑄】卽私鑄也。【貨泉布泉】皆錢也。以其布於民閒。故曰布。以
其流行如泉。故曰泉。【陷】坑也。【萬數】之數上聲。【囂】謷同。通鑒注。衆口愁聲。【蝗】音皇。災/蟲。【如北斗狀】李奇曰。以五色藥石及銅而爲之。以其威禦羣雄。故曰威斗。【厭】音葉。【臠】
音輦。切肉曰臠。謂逐/節分其體而切之也。○更始元年。遷都長安。○赤眉攻長安。明年
赤眉入。更始出奔。已而降赤眉。爲所殺。自立至亡。凡三年。前
數月。大司馬秀已卽位於河北。是爲世祖光武皇帝。【降】音/項平聲。
【爲所】之爲去聲。〇司馬温公曰。高祖奮布衣。提三尺劒。八年而成帝業。其收功之速如是/何哉。惟知人。善任使而已。故高祖曰。吾塡國家。撫百姓。不如蕭何。運籌策。決成敗。不如子房。
戰必勝。攻必取。不如韓信。三者皆人傑。吾能用之。所以取天下。韓信亦曰。陛下不善將兵。而/善將將。斯言盡之矣。呂氏之亂。漢氏不絕如綫。然而卒不能爲患者。外有宗藩之强。內有絳
灌之忠也。文景之時。天下家給人足。幾致刑置。後世皆知其稱慕。莫能及之。夫民之情。何嘗/不欲安樂而富壽哉。文景能勿擾之而已矣。孝武喜淫侈。慕神仙。宮室無度。巡游不息。窮兵
於四夷。嚴刑而重賦。迹其行事。視始皇何遠哉。止以崇儒重道。求賢納諫。故其成敗若此之/殊也。孝昭以童稚之年。辨霍光之忠。確然不可動。何天資之明也。然光猶專政而不歸。此則
光之罪矣。孝宣總覈名實。信賞必罰。吏稱其職。民安其業。方之孝武。功烈優焉。孝元優游不/斷。漢業始衰。孝成荒于酒色。委政外家。孝哀狠愎不明。嬖幸盈朝。陵夷。至子孝平。以幼冲嗣
位。王莽因之遂移漢祚。莽恃其詐慝。煩民玩兵。罪盈怨積。天下叛之。更始雖漢宗室。以懦而/立。考其卽位立朝羣臣。羞愧刮席。殊失人君之態。厥後委政趙萌。日夜飮燕。羣臣欲見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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輒醉而不視朝。是以既得之矣。又失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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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史略卷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