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1a]
唐律䟽議卷第二名例/凡一十一條
諸八議者犯死罪皆條所坐及應議之狀先奏
請議議定奏裁議者原情議罪稱定/刑之律而不正決之
䟽議曰此名議章八議人犯罪者皆條錄所
犯應死之坐及録親故賢能功勤賔貴等應
議之狀先奏請議依令都堂集議議定奏裁
注議者原情議罪稱定刑之律而不正决之
䟽議者原情議罪者謂原其本情議其犯罪
稱定刑之律而不正决之者謂奏狀之内唯
[002-1b]
云准犯依律合死不敢正言絞斬故云不正
决之
流罪以下减一等其犯十惡者不用此律
䟽議曰流罪以下犯狀既輕所司减訖自依
常斷其犯十惡者死罪不得上請流罪以下
不得减罪故云不用此律
諸皇太子妃大功以上親
䟽議曰此名請章皇后䕃小功以上親入議
皇太子妃䕃大功以上親入請者尊卑降殺
[002-2a]
應議者期以上親及孫
䟽議曰八議之人䕃及期以上親及孫入請
期親者謂伯叔父母姑兄弟姊妹妻子及兄
弟子之類又例云稱期親者曾髙同及孫者
謂嫡孫衆孫皆是曾𤣥亦同其子孫之婦服
雖輕而義重亦同期親之例曾𤣥之婦者非
若官爵五品以上犯死罪者上請請謂條其所/犯及應請之
狀正其刑/名别奏請
䟽議曰官爵五品以上者謂文武職事四品
[002-2b]
以下散官三品以下勲官及爵二品以下五
品以上此等之人犯死罪者並為上請
注請謂條其所犯及應請之狀正其刑名别
奏請
䟽議曰條其所犯者謂條錄請人所犯應死
之坐應請之狀者謂皇太子妃大功以上親
應議者期以上親及孫若官爵五品以上應
請之狀正其刑名者謂錄請人所犯凖律合
絞合斬别奏者不縁門下别錄奏請聽𠡠
[002-3a]
流罪以下减一等其犯十惡反逆縁坐殺人監
守内姦盗略人受財枉法者不用此律
䟽議曰流罪以下减一等者减訖各依本法
若犯十惡反逆縁坐及殺人者謂故殺殺
謀殺等殺訖不問首從其於監守内姦盗略
人受財枉法者此等請人死罪不合上請流
罪巳下不合减罪故云不用此律其盗不得
財及姦略人未得並從减法
諸七品以上之官及官爵得請者之祖父母父
[002-3b]
母兄弟姊妹妻子孫犯流罪巳下各從减一等
之例
䟽議曰此名减章七品以上謂六品七品文
武職事散官衛官勲官等身官爵得請者謂
五品以上官爵䕃及祖父母父母兄弟姊妹
妻子孫犯流罪以下各得减一等若上章請
人得减此章亦得减請人不得减此章亦不
得减故云各從减一等之例
諸應議請减及九品以上之官若官品得减者
[002-4a]
之祖父母父母妻子孫犯流罪以下聴贖
䟽議曰此名贖章應議請减者謂議請减三
章内人亦有無官而入議請减者故不云官
也及九品巳上官者謂身有八品九品之官
若官品得减者謂七品巳上之官䕃及祖父
母父母妻子孫犯流罪以下並聴贖
若應以官當者自從官當法
䟽議曰議請减以下人身有官者自從官當
除免不合留官取䕃收贖
[002-4b]
其加役流
䟽議曰加役流者舊是死刑武徳年中改為
断趾國家惟刑是恤恩弘博愛以刑者不可
復屬死者務欲生之情輸向隅恩覃祝網以
貞觀六年奉制改為加役流
反逆縁坐流
䟽議曰謂縁坐反逆得流罪者其婦人有官
者比徒四年依官當之法亦除名無官者依
留住法加杖配役
[002-5a]
子孫犯過失流
䟽議曰謂耳目所不及思慮所不到之類而
殺祖父母父母者
不孝流
䟽議曰不孝流者謂聞父母䘮匿不舉哀流
告祖父母父母者絞從者流呪詛祖父母父
母者流厭魅求愛媚者流
問曰居䘮嫁娶合徒三年或恐喝或强各合
加至流罪得入不孝流以否
[002-5b]
答曰恐喝及强元非不孝加至流坐非是正
刑律貴原情據理不合
及會赦猶流者
䟽議曰案賊盗律云造畜蠱毒雖會赦并同
居家口及教令人亦流三千里斷獄律云殺
小功尊屬從父兄姊及謀反大逆者身雖會
赦猶流二千里此等並是會赦猶流其造畜
蠱毒婦人有官無官並依下文配流如法有
官者仍除名至配所免居作
[002-6a]
各不得减贖除名配流如法除名者免居作即/本罪不應流配而
特配者雖無官/品亦免居作
䟽議曰男夫犯此五流假有一品巳下及取
䕃者並不得减贖除名配流如法三流俱役
一年稱加役流者役三年家無兼丁者依下
條加杖免役故云如法
注除名者免居作即本罪不應流配而特配
者雖無官品亦免居作
䟽議曰犯五流之人有官爵者除名流配免
[002-6b]
居作即本罪不應流配而特流配者雖無官
品亦免居作謂有人本犯徒以下及有䕃之
人本法不合流配而責情特流配者雖是無
官之人亦免居作
其於期以上尊長及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
犯過失殺傷應徒若故毆人至廢疾應流男夫
犯盗謂徒/以上及婦人犯姦者亦不得减贖有官爵/者各從
除免當/贖法
䟽議曰過失殺祖父母父母已入五流若傷
[002-7a]
即合徒罪故云期以上其期親尊長及外祖
父母夫夫之祖父母犯過失殺及傷應合徒
者故毆人至廢疾應流謂恃䕃合贖故毆人
至廢疾凖犯應流者男夫犯盗徒以上謂計
盗罪至徒以上强盗不得財亦同及婦人犯
姦者並亦不得减贖言亦者亦如五流不得
减贖之義
注有官爵者各從除免當贖法
䟽議曰謂故毆小功尊屬至廢疾及男夫於
[002-7b]
監守内犯十惡及盗婦人姦入内亂者並合
除名若男夫犯盗斷徒以上及婦人犯姦者
並合免官其於期親以上尊長犯過失殺傷
應徒及故毆凡人至廢疾應流並合官當犯
除名者爵亦除本犯免官免所居官及官當
者留爵收贖縱有官爵合减亦不得减故云
各從除免當贖法
問曰五流不得减贖若會降合减贖以否
答曰五流除名配流會降至徒以下有䕃應
[002-8a]
贖之色更無配役之文即有聴贖者有不聴
贖者止如加役流反逆縁坐流不孝流此三
流會降並聴收贖其子孫犯過失流雖會降
亦不得贖何者又云於期以上尊長犯過失
殺傷應徒不得减贖此雖會降猶是過失應
徒故不合贖其有官者自凖除免當贖之例
本法旣不合例减降後亦不得减科其會赦
猶流者會降灼然不免
諸婦人有官品及邑號犯罪者各依其品從議
[002-8b]
請減贖當免之律不得䕃親屬
䟽議曰婦人有官品者依令妃及夫人郡縣
鄉君等是也邑號者國郡縣鄉等名號是也
婦人六品以下無邑號直有官品即媵是也
依禮凡婦人從其夫之爵命故云生禮死事
以夫為尊卑故犯罪應議請减贖者各依其
夫品從議請减贖之法若犯除免官當者亦
凖男夫之例故云各從議請减贖當免之律
婦人品命既因夫子而授故不得䕃親属
[002-9a]
若不因夫子别加邑號者同封爵之例
䟽議曰别加邑號者犯罪一與男子封爵同
除名者爵亦除免官以下並從議請减贖之
例留官收贖
諸五品以上妾犯非十惡者流罪以下聴以贖論
䟽議曰五品以上之官是為通貴妾之犯罪
不可配决若犯非十惡流罪以下聴用贖論
其贖條内不合贖者亦不在贖限若妾自有
子孫及取餘親䕃者假非十惡聴依贖例
[002-9b]
諸一人兼有議請減各應得減者唯得以一髙
者減之不得累減
䟽議曰假有一人身是皇后小功親合議減
又父有三品之官合請減又身有七品官合
例減此雖三處俱合減罪唯得以一議親髙
者減之不得累減
若從坐減自首減故失減公坐相承減又以議
請減之類得累減
䟽議曰從坐減者謂共犯罪造意者為首随
[002-10a]
從者减一等自首减者謂犯法知人欲告而
自首者聴减二等故失减者謂判官故出人
罪放而還獲减一等通判之官不知情以失
論失出减判官之罪五等又斷獄律云斷罪
應决配之而聴收贖應收贖而决配之各减
故失一等謂故减故一等失减失一等是名
故失减公坐相承减者謂同職犯公坐假由
判官斷罪失出法减五等放而還獲又减一
等通判之官减七等長官减八等主典减九
[002-10b]
等若有議請减之類各又更减一等是名得
累减
諸以理去官與見任同解雖非理告身/應留者亦同
䟽議曰謂不因犯罪而解者若致仕得替省
員廢州縣之類應入議請减贖及䕃親屬者
並與見任同
注解雖非理告身應留者亦同
䟽議曰解雖非理者謂責情乃下考解官者
或雖經當免降所不至者亦是告身應留者
[002-11a]
並同見任官法
贈官及視品官與正官同視六品以下不/在䕃親之例
䟽議曰贈官者死而加贈也令云養素丘園
徵聘不赴子孫得以徵官為䕃並同正官視
品官依官品令薩寳府薩寳袄正等皆視流
内品若以視品官當罪减贖皆與正官同
注視六品以下不在䕃親之例
䟽議曰視品稍異正官故不許䕃其親屬其
薩寳既視五品聴䕃親屬
[002-11b]
用䕃者存亡同
䟽議曰應取議請减䕃親屬者親雖死亡皆
同存日故曰存亡同
若藉尊長䕃而犯所䕃尊長
䟽議曰尊長謂祖父母父母伯叔父母姑兄
姊是也
及藉所親䕃而犯所親祖父母父母者並不得
為䕃
䟽議曰所親謂旁親非祖父母父母及子孫
[002-12a]
但旁䕃已身者尊長卑㓜皆是假如藉伯叔
母䕃而犯伯叔母之祖父母父母藉姪䕃而
犯姪之父母之類並不得以䕃論文稱犯夫
及義絶者得以子䕃婦犯夫既得用子䕃明
夫犯婦亦取子䕃可知其子孫例别生文不
入所親之限即取子孫䕃者違犯父祖教令
及供養有闕亦得以䕃贖論若取父䕃而犯
祖者不得為䕃若犯父者得以祖䕃
即毆告大功尊長小功尊屬者亦不得以䕃論
[002-12b]
䟽議曰大功尊長小功尊屬不睦條中已具
釋訖若其毆告亦不得䕃贖
其婦人犯夫及義絶者得以子䕃雖出/亦同
䟽議曰婦人犯夫及與夫家義絶并夫在被
出並得以子䕃者為母子無絶道故也
其假版官犯流罪以下聴以贖論
䟽議曰假版授官不著令式事闗恩澤不要
耆年聴以贖論不以假版官當罪其凖律不
合贖者處徒以上版亦除削
[002-13a]
諸無官犯罪有官事發流罪以下以贖論謂從/流外
及庶人而任流内者不以官當除/免犯十惡及五流者不用此律
䟽議曰無官犯罪有官事發流罪以下皆依
贖法謂從流外及庶人而任流内者其除名
及當免在身見無流内告身者亦同無官例
其於贖章内合除免官當者亦聴收贖故云
不以官當除免若犯十惡五流各依本犯除
名及配流不用此條贖法故云不用此律
問曰無官犯罪有官事發流罪以下以贖論
[002-13b]
雖稱以贖如有七品以上官合減以否
答曰既稱流罪以下以贖論據贖條内不得
減者此條亦不合減自餘雜犯應減者並從
減例據下文無䕃犯罪有䕃事發並從官䕃
之法故知得依減之例
卑官犯罪遷官事發在官犯罪去官事發或事
發去官犯公罪流以下各勿論餘罪論如律
䟽議曰卑官犯罪遷官事發者謂任九品時
犯罪得八品以上事發之類在官犯罪去官
[002-14a]
事發者謂在任時犯罪去任後事發或事發
去官者謂事發勾問未斷便即去職此等三
事犯公罪流以下各勿論遷官者但改官者
即是非獨進品始名遷官餘罪論如律者並
謂私罪及公坐死罪皆據律科雖復遷官去
任並不免罪
問曰依令内外官𠡠令攝他司事者皆為檢
校若比司即為攝判未審此等犯公坐去官
免罪以否
[002-14b]
答曰律云在官犯罪去官事發或事發去官
犯公罪流以下各勿論但檢校攝判之處即
是監臨若有愆違罪無减降其有勑符差遣
及比司攝判攝時既同正職停攝理是去官
公坐流罪亦從免法若事闗宿衛情狀重者
錄奏聴𠡠其寺丞縣尉之類本非别司而權
判者不同去官之例諸司依令當直之官既
非攝判之色不在去官之限
其有官犯罪無官事發有䕃犯罪無䕃事發無
[002-15a]
䕃犯罪有䕃事發並從官䕃之法
䟽議曰有官犯罪無官事發謂若有九品官
犯流罪合除名其事未發又犯徒一年亦合
除名斷一年徒以九品官當并除名訖其流
罪後發以官當流比徒四年前已當徒一年
猶有三年徒在聴從官䕃之律徵銅六十斤
放免其官髙應得議請减亦凖此有䕃犯罪
無䕃事發謂父祖有七品官時子孫犯罪父
祖除名之後事發亦得依七品子聴贖其父
[002-15b]
祖或五品以上當時凖䕃得議請减父祖除
免之後事發亦依議請减法無䕃犯罪有䕃
事發謂父祖無官時子孫犯罪父祖得七品
官事發聴贖若得五品官子孫聴减得職事
三品官聴請䕃更髙聴議此等四事各得從
寛故云從官䕃之法
諸犯私罪以官當徒者私罪謂私自犯及對制詐/不以實受請枉法之類
䟽議曰私罪謂不縁公事私自犯者雖縁公
事意涉阿曲亦同私罪對制詐不以實者對
[002-16a]
制雖縁公事方便不實情心挾隱欺故同私
罪受請枉法之類者謂受人囑請屈法申情
縱不得財亦為枉法此例既多故云之類也
五品以上一官當徒二年九品以上一官當徒
一年
䟽議曰九品以上官卑故一官當徒一年五
品以上官貴故一官當徒二年
若犯公罪者公罪謂縁公事致/罪而無私曲者各加一年當
䟽議曰私曲相須公事與奪情無私曲雖違
[002-16b]
法式是為公坐各加一年當者五品以上一
官當徒三年九品以上一官當徒二年
問曰𠡠制施行而違者有公坐以否
答曰譬如制𠡠施行不曉𠡠意而違者為失
㫖雖違𠡠意情不涉私亦皆為公坐
以官當流者三流同比徒四年
䟽議曰品官犯流不合真配既須當贖所以
比徒四年假有八品九品官犯私罪流皆以
四官當之無四官者凖徒年當贖故云三流
[002-17a]
同比徒四年
其有二官謂職事官散官衛官同/為一官勲官為一官
䟽議曰謂職事散官衛官計階等者既相因
而得故同為一官其勲官從勲加授故别為
一官是為二官若用官當徒者職事每階各
為一官勲官即正從各為一官
先以髙者當若去官未/叙亦凖此
䟽議曰先以髙者當謂職事等三官内取最
髙者當之若去官未叙者謂以理去任及雖
[002-17b]
不以理去任告身不追者亦同並準上例先
以髙者當
問曰律云若去官未叙亦準此或有去官未
叙之人而有事發或罪應官當以上或不至
官當别𠡠令解其官當叙法若為處分
答曰若本罪官當以上别條云以理去官與
見任同即依以官當徒之法用官不盡一年
聽叙降先品一等若用官盡者三載聽叙降
先品二等若犯罪未至官當不追告身叙法
[002-18a]
依考解例期年聴叙不降其品從見任解者
叙法在獄官令先已去任本罪不至解官奉
𠡠解者依刑部式叙限同考解例本犯應合
官當者追毁告身
次以勲官當
䟽議曰假有六品職事官兼帶勲官柱國以
上犯私罪流例减一等合徒三年以六品職
事當徒一年次以柱國當徒二年之類
問曰假有人任三品四品職事又帶六品以
[002-18b]
下勲官犯罪應官當者用三品職事當訖次
以何官當
答曰律云先以髙者當即是職事散官衛官
中取最髙品當訖次以勲官當即須用六品
勲官當罪不得復從四品職事當之
行守者各以本品當仍各解見任
䟽議曰假有從五品下行正六品犯徒二年
半私罪例减一等猶徒二年以本階從五品
官當徒二年仍解六品見任其有六品散官
[002-19a]
守五品職事亦犯私罪徒二年半者亦用本
品官當徒一年餘徒收贖解五品職事之類
問曰先有正六品上散官上守職事五品或
有從五品官下行正六品上犯徒當罪若為
追毁告身
答曰律云行守者各以本品當仍各解見任
其正六品上散官守五品者五品所守别無
告身既用六品官當即與守官俱奪若五品
行六品者以五品當罪直解六品職事其應
[002-19b]
當罪告身同階者悉合追毁
若有餘罪及更犯者聴以歴任之官當歴任謂降/所不至者
䟽議曰若有餘罪者謂二官當罪之外仍有
餘徒或當罪雖盡而更犯法未經科斷者聴
以歴任降所不至告身以次當之
其流内官而任流外職犯罪以流内官當及贖
徒一年者各解流外任
䟽議曰假有勲官任流外職者犯徒以上罪
以勲官當之或犯徒用官不盡者而贖一年
[002-20a]
徒以上者各解流外任
諸犯十惡故殺人反逆縁坐
䟽議曰十惡謂謀反以下内亂以上者故殺
人謂不因闘競而故殺者謀殺人已殺訖亦
同餘條稱以謀殺故殺論及云從謀殺故殺
等殺訖者皆准此其部曲奴婢者非案賊盗
律殺一家非死罪三人注云部曲奴婢者非
其故殺妾乃舊部曲奴婢經放為良本條雖
罪不至死亦同故殺之例反逆縁坐者謂縁
[002-20b]
謀反大逆人得流罪以上者
注本應縁坐老疾免者亦同
䟽議曰謂縁坐之中有男夫年八十及篤疾
婦人年六十及廢疾雖免縁坐之罪身有官
品者亦各除名
問曰帶官應合縁坐其身先亡子孫後犯惡
逆亦合除名以否
答曰縁坐之法惟據生存出養入道尚不縁
坐無宜先死到遣除名理務䟽犯宣祖上一字/廟諱改爲䟽通告身
[002-21a]
不合追毁告身雖不合追毁亦不得以為䕃
獄成者雖會赦猶除名獄成謂𧷢狀露驗及/尚書省斷訖未奏者
䟽議曰犯十惡等罪獄成之後雖會大赦猶
合除名獄若未成即從赦免注云贓狀露驗
者贓謂所犯之贓見獲本物状謂殺人之類
得狀為驗雖在州縣並名獄成及尚書省斷
訖未奏者謂刑部覆斷訖雖未經奏者亦為
獄成此是赦後除名常赦不免之例
即監臨主守於所監守内犯姦盗略人若受財
[002-21b]
而枉法者亦除名姦謂犯良人盗及/枉法謂贓一疋者獄成會赦
者免所居官會降者同/免官法
䟽議曰監守内姦謂犯良人盗及枉法謂贓
一疋者略人者不和為略年十嵗以下雖和
亦同略法律文但稱略人即不限將為良賤
獄成者亦同上法除名會赦者免所居官此
是赦後仍免所居之一官亦為常赦所不免
問曰監守内略人罪當除名之色奴婢例非
良人之限若監守内略部曲亦合除名以否
[002-22a]
荅曰據殺一家非死罪三人乃入不道奴婢
部曲不同良人之例强盜若傷財主部曲即
同良人各於當條見義亦無一定之理今略
良人及奴婢並合除名舉略奴婢是輕計贓
入除名之法略部曲是重明知亦合除名又
闘訟律云毆傷部曲減凢人一等奴婢又減
一等又令云轉易部曲事人聽量酬衣食之
直既許酬衣食之直必得一疋以上準贓即
同奴婢論罪又減良人今準諸條理例除名
[002-22b]
故為合理
又問依律共盗者併贓論其有共受枉法之
贓合併贓科罪否
答曰枉法條中無併贓之語唯云官人受財
復以所受之財分求餘官元受者併贓論餘
各依已分法其有共謀受者不同元受之例
不合併贓得罪各依己分為首從科之
注會降者同免官法
䟽議曰降既節級减罪不合悉原故降除名
[002-23a]
之科聴從免官之法假令降罪悉盡亦依免
官之例即降後重斷仍未奏畫更逢赦降猶
合免所居之官
其雜犯死罪即在禁身死若免死别配及背死
逃亡者並除名皆謂本犯合/死而獄成者
䟽議曰其雜犯死罪謂非上文十惡故殺人
反逆縁坐監守内姦盗略人受財枉法中死
罪者即在禁身死者謂犯罪合死在禁身亡
其免死别配者謂本犯死䝉恩别配流徒之
[002-23b]
類及背死逃亡者謂身犯死罪背禁逃亡者
此等四色所犯獄成並從除名之律故注云
皆謂本犯合死而獄成者背死迯亡者即斷
死除名依法奏畫不待身至其下文犯流徒
獄成迯走亦凖此
會降者聴從當贖法
䟽議曰雜犯死罪以下未奏畫逢降有官者
聴官當有䕃者依贖法本法不得䕃贖者亦
不在贖限其會赦者依令解見任職事
[002-24a]
問曰上文云十惡故殺人反逆縁坐會赦猶
除名雜犯死罪等會降從當贖法若有别蒙
𠡠放及會慮减罪得同赦降以否
答曰若使普覃惠澤非涉殊私雨露平分自/依
常典如有特奉鴻恩總䝉原放非常之斷人
主専之爵命並合如初不同赦降之限其有
會慮减罪計與會降不殊當免之科須同降
法慮若全免還從特放之例
又問加役流以下五流犯者除名配流如法
[002-24b]
未知會赦及降若為處分
答曰會赦猶流常赦所不免雖會赦降仍依
前除名配流其不孝流反逆縁坐流雖會赦
亦除名子孫犯過失流會赦免罪會降有官
者聴依當贖法其加役流犯非一色入十惡
者雖會赦降仍合除名稱以枉法論監守内
以盗論者會赦免所居官會降同免官之法
自餘雜犯會赦從原會降依當贖法凡斷罪
之法應例减者先减後斷其五流先不合减
[002-25a]
[002-26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