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竹林顓愚衡和尚語錄卷第十六
住南康府同安寺嗣法門人正印重編
雜著
天主說辯并序
天主教乃西域梵自在天外道也。震旦往無其種。自
我明萬曆間。有琍馬竇自西洋航海而來至京師。神
宗厚遇之。後茲陸續而至者有數十人多。在閩粵浙
淮南北兩京諸地。所從者皆斯文學者。其類精于天
文。能博金銀等物。所以能動人心。專排佛。其從化者
家有佛像菩薩像。皆令投諸江海中。或躡佛言為難。
如云梵網有言。一切有生皆宿生父母。殺而食之即
殺吾父母。如是則人亦不得行婚。是妻妾吾父母云
云。士僧無能答。雲栖大師嘗為折之。其辭藻雅深細。
非上智未易曉。衡因廣其說。言雖不文。意雖淺識者
易解。不為舛說所惑。全生生一念。遠離顛倒夢識。證
自性之仁慈。續諸佛之慧命。仍以雲栖大師說首置。
使知茲辯源流深淺。如此而已。
古杭雲栖大師著
又問彼云。梵網言。一切有生皆宿生父母。殺而食之
即殺吾父母。如是則人亦不得行婚。是妻妾吾父母
也。人亦不得置婢僕。是役使吾父母也。人亦不得乘
騾馬。是陵跨吾父母也。士人僧人不能答。如之何。予
曰。梵網止是深戒殺生。故發此論意。謂恒沙劫來。生
生受生生。生必有父母。安知彼非宿世父母乎。蓋恐
其或已父母。非決其必已父母也。若以辭害意。舉一
例百。則儒亦有之禮。禁同姓為婚。故買妾不知其姓
則卜之。彼將曰卜而非同姓也則婚之。固無害。此亦
曰娶妻不知其為父母為非父母則卜之。卜而非已
父母也則娶之。亦無害矣。禮云。倍年以長則父事之。
今年少居官者何限。其舁轎引車。張蓋執戟。必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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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後可有長者在焉。是以父母為隸卒也。如其通行
而不礙。佛言獨不可通行乎。夫男女之嫁娶。以至車
馬童僕。皆人世之常法。非殺生之慘毒比也。故經止
云一切有命者不得殺。未嘗云一切有命者不得嫁
娶。不得使令也。如斯設難。是謂騁小巧之迂譚而倍
大道之明訓也。胡可得也。復次。彼書杜撰不根之語
未易悉舉。如謂人死其魂常在。無輪迴者。既魂常在。
禹湯文武何不一誡訓於桀紂幽厲乎。先秦兩漢唐
宋諸君何不一致罰於斯高莽操李楊秦蔡之流乎。
既無輪迴。叔子何能說前生為某家子。明道何能憶
宿世之藏母釵乎。羊哀化虎。鄧艾為牛。如斯之類。班
班載於儒書。不一而足。彼皆未知。何怪其言之舛也。
天說餘
予頃為天說矣。有客復從而難曰。卜娶婦而非已父
母也既可娶。獨不曰卜殺生而非己父母也。亦可殺
乎。不娶而生人之類絕。獨不曰去殺而祭祀之禮廢
乎。被難者默然以告予。予曰。古人有言。卜以決疑。不
疑何卜。同姓不婚。天下古今之大經大法也。故疑而
卜之。殺生。天下古今之大過大惡也。斷不可為。何疑
而待卜也。不娶而人類絕。理而然矣。不殺生而祀典
廢。獨不聞二簋可用享。殺牛之不如禴祭乎。則祀典
固安然不廢也。即廢焉。是廢所當廢除肉刑禁徇葬
之類也。美政也。嗟乎。卜之云者姑借目前事。以權為
比例。蓋因明通蔽。云爾子便作實法會。真可謂杯酒
助歡笑之迂譚。排場供戲謔之諢語也。然使愚夫愚
婦入乎耳而存乎心。害非細也。言不可不慎也。客又
難。殺生止斷色身。行婬直斷慧命。意謂殺生猶輕。不
知所殺者彼之色身。而行殺者一念慘毒之心。自己
之慧命斷矣。可不悲夫。
觀衡著
天主教云。梵網經言。一切有生皆宿生父母。殺而食
之即殺吾父母。如是則人亦不得行婚。是妻妾吾父
母也。人亦不得置奴僕。是役使吾父母也。人亦不得
乘騾馬。是陵跨吾父母也。此以妻妾奴僕不得言父
母難。所殺生靈亦不得言是父母也。斯言特肉眼不
明。不知輕重耳。試為論之。世間者輪迴也。輪迴者上
下返復也。若子孫妻妾。奴僕騾馬中無多生父母。則
世間不名輪迴。既世間有輪迴。而子孫妻妾。奴僕騾
馬中實有多生父母。以肉眼不見。隔生不識。姑不罪
之。獨殺一事大慘。殺之業大重。故佛特為伸明。使知
生靈中或有父母。豈忍殺父母而食之乎。此吾佛至
極悲誨。最後明訓。愍四生之慘毒。救三塗之業苦。豈
將肉眼不明之事以難佛眼真明之理哉。是以蠅火
爭明。于杲日特不自量也。
又。世間顛倒輪迴。而妻妾奴僕中或有多生父母眷
屬而不識者。皆長夜中人夢未醒耳。唯佛洞然。故稱
覺者。謂覺世間顛倒故也。有云。三界不生。釋迦萬古。
如長夜是也。佛既已覺。又覺諸有情。勸人辭親割愛。
出塵離俗。不殺生。不妻妾。不奴僕。不騾馬。遠離顛倒
夢想。究竟真常而後已。豈妻妾奴僕決然不可廢乎。
若謂不妻妾。絕生人之大本。不奴僕。絕役使之名分。
是不知不妻妾。不奴僕。不騾馬。即聖世人皆聖賢。自
能化生。何假妻妾。自能所欲隨至。何用奴僕。自能乘
空往來。何用騾馬。豈必定要妻妾而後生。奴僕而後
役哉。果是聖賢處世。示有妻妾。示有奴僕。示有騾馬。
皆變化所出。定無多生父母屬眷。相親相冤而為顛
倒也。今以世間經常難出世間之大道。實明暗相背
耳。
又佛名空王。無有實法可說。特以名字引導眾生。歸
乎自性。至如真理。名曰真心。名曰法身。於真理中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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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身心之名哉。蓋眾生所重者身心。故就其所重而
名之曰幻身。非身更有法身。妄心非心。更有真心。使
人信是自己本體。孰肯不盡心焉。是佛以身心之名。
引人至於性地。佛愍世之迷倒。殺貪猛熾無可遏禁。
以眾生所重者父母。故言多生父母有在六道中者。
而殺而食。即殺父母。是以父母之名。止人之殺心。救
眾生之冤苦。佛以假名杜人殺機。導人至於仁慈之
地。是佛善巧方便。無上妙誨。豈得以世智辨聰而可
議哉。
又。以理論之。天地萬物同一真性。則萬物之身豈非
諸佛聖賢法性耶。萬物既是諸佛法性。又非父母妻
妾奴僕法性耶。法性既一。萬物名諸佛亦可也。名父
母妻妾奴僕亦可也。殺萬物。說殺諸佛亦可也。說殺
父母妻妾亦可也。欺陵妻妾奴僕。說欺陵諸佛父母
亦可也。而妻妾奴僕騾馬獨不可敬重乎。或謂妻妾
既可名父母。而復妻妾者是喪倫也。豈有人而妻妾
尊長者耶。曰妻妾可名聖賢父母。性一也。倫者跡也。
現今父母妻妾各有其形。豈得混跡而喪倫耶。以跡
觀則殊尊卑。以性觀則等親愛。視父母兄弟如路人
則不可。視妻妾奴僕騾馬如父母。未嘗不可也。視萬
物如父母亦未嘗不可也。萬物既可視如父母。可忍
殺而食之耶。如是難者。是以跡駁性。以事障理。而有
限之恩焉能駁無礙之辯耶。又六道中必有父母者。
以眾生自有識神以來。生死輪轉。恒河沙之恒河沙
不足較。劫數之多。遍觀大地。無芥子許。不是眾生捨
身受身處。備經六道。生生皆有父母。其劫數恒沙不
足為較。曾為父母眷屬者恒沙亦不足較也。大地既
無芥子許。不是眾生受身處。則六道中亦尟有不是
親緣眷屬者。總之親而復冤。冤而復親。近而復遠。遠
而復近。上而復下。下而復上。改頭換面。從冥入冥。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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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相知。悲夫。輪迴顛倒甚至於斯。然人之父母妻妾
子孫奴僕騾馬及所殺眾生亦非無因而相遇。必是
多劫多生親緣眷屬。或冤或親。因緣相感。聚於一時
也。寒山有言。我笑他家顛倒顛。媳婦騎驢阿翁牽。騎
爺馬。擂自皮。鍋裏煮著肥羊肉。羊肉都是沾親帶故
人。知此可忍以眾生肉舉筋下咽耶。
又。妻妾奴僕騾馬中或有多生親緣眷屬而不為罪
者。何耶。曰。非全無罪。但就世間肉眼不明不知而無
犯倫之罪。其實是生死重業。故佛教人出生死。一切
悉離也。如人有犯上者。或殺或婬。或天加之雷霆。或
王加之刑法。必至大辟。人有夢中犯上。亦有淫殺盜
妄者。在佛法則不容。在世法則付之不知。無可證明
則不加罪。而天地鬼神或知之。以夢事沈迷。亦不見
過。夢迷既可減過。而多生親緣或有在妻妾奴僕中。
以隔生不識。過亦可減。但出世聖人厭其顛倒耳。或
曰夢迷犯上可減過。隔生不識有長上。誤為妻妾奴
僕者。亦可減過。獨不曰隔生不識。誤殺親緣。亦可減
過耶。曰。此言迷謬。不足論也。妻妾奴僕是攝受因。殺
生是慘毒因。以慘毒加蚤虱尚有罪。況加之雞犬。加
之牛羊。加之騾馬。加之多生父母而可無罪耶。佛言
六道中有父母者。意在生人親愛。救眾生之慘毒。非
以隔生論倫理也。
為安城石者朱太史結放生社文
古杭雲栖大師乘願力來。為淨土法門中興教主。廣
遠法師之弘範。紹壽禪師之芳猷。誠彌陀示現。慈氏
分身也。著述甚多。盛行於世。有戒殺放生等文。而慈
覆萬靈。得全生活。往生安養者非算數可知。有七事
不宜殺生之戒最為明訓。能啟千古不覺之習弊。有
智識讀之無不涕淚太息也。吉州安城石者朱居士
慧性猛利。信從多劫多佛深種善根而來。聞道即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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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契。從病僧受諸佛淨戒。遵雲栖戒殺放生之儀。合
普門慈悲護念之旨。舉家持年三長齋。嚴於戒殺。於
雲栖七事中抽生日一事。自本家不論尊卑長幼生
誕之日。不許殺生。將平素誕日殺生宴會之費買各
般生命放之。再來庵放生。所隨彼天年長短。自去自
來。以免湯火刀砧之苦。資之食寢法力之樂。即合家
護念清淨。可謂變火宅為蓮花淨域。轉眷屬為菩薩
伴侶。欲同之親里。結放生社。廣此一行以及諸方。周
於天下皆知天地同胞。萬物一體。以躋天下同仁也。
然石者公此一念。雖不敢妄擬是佛。是菩薩。是聖賢。
但世間几俗之念不能收之。石者公恐此一行不能
恒普。欲病僧一言以鑑於後。蓋放生戒殺一事乃聖
賢之本心。從古至今。碑銘傳記甚廣。豈容再說。但條
理放生所得宜。不至虛名廢壞為善。可為遠大之念
也。要擇一寬廣地。建庵作放生社。後靠山。要高遠。圍
築為放生所。前離庵百步外開一大放生池。高築垣
墻。近池建接引佛殿三間。安僧十二眾。修淨業。晝夜
六時以佛聲熏悟所放生物。凡放生主人隨家豐儉。
素常生日所費廣者不可苟減。素常生日所費少者
不可強增。但依常隨宜為善。凡所放生物大至牛羊
豬犬。小至鵝鴨魚鱉。田雞鳥鵲等物。陸生安之以陸。
水生安之以水。以各生其生。各樂其樂。野生放山林。
家畜養之以欄棧。亦須嚴防密護。勿使盜賊狐狸侵
犯。若放之而不守護。亦徒有放生之名。而無放生之
實。每凡作會之日。請僧六眾。禮懺一日。以資所放生
物神識。消彼往業。此日多買生命。依雲栖放生儀作
法放之。其能放之人箇箇是聖賢。用心所放之命物
物具聖賢妙性。形相雖。殊同一生活。念慮各別。共一
真源。人為萬物名相標揚。萬物為人耳目玩悅。有人
無物。人則頑然。有物無人。物則寂爾。人物對待。文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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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然。是則人物互相發用。彼此互宜安生。互相供樂。
互相明心。豈不是莊嚴淨土。豈不是聖賢同臨。豈不
是天地同胞。萬物一體。豈不是天下同仁耶。聊計此。
放生社文
丙子夏月。避暄蘇溪桂柏園中。有諸上善人結放生
社。持此冊求一語。以為盟證。病僧喜曰。諸善男子放
生之道大道也。古今聖賢。世出世法。唯一生字而已。
離生之外。無道可言。蓋天地萬物同一生理。凡血氣
之屬莫不有知。但有知者均謂之佛性。所以謂上至
諸佛。下至螻蟻。佛性皆然是也。一切山川林藪之屬。
皆無智識。均謂之法性。佛性法性。有情無情。差別不
一。同一生理。所以古聖先賢觀得生理既同則護惜
萬物。與護惜已身等無有異。書云。非時殺一獸非孝
也。非時斷一木非孝也。非孝。不順生理故也。原其草
木禽獸與人相與為用。互為資生。同為保愛。豈可妄
為傷殺乎。是大違生理。大非孝道。明矣。又則人非萬
物則智不生。謂智非境不生也。萬物非人則名相不
顯。謂境非智不了也。是人與物相生。境與智相待。乃
能發智慧。立名言。乃出生諸佛菩提也。若殺一有情
身即滅菩提因。以身能運載菩提故。若壞一無識物
即損菩提緣。以法能軌生物解故。是則若人妄殺有
情之身。妄壞有生之物。即殺佛慧命。斷滅佛種。豈不
是大惡大罪耶。但世沈迷。習以為常。不覺其為大惡
大罪。隨流忘返。輪迴不絕。如能覺其非。此覺即是佛
心。既得佛心。即入佛數矣。今諸上善人同為放生。不
唯得世間聖賢之心。即諸佛之心也。蓋世間聖賢以
生生為主。雖是護惜萬物。必有能護之生。所護之命。
世外諸佛菩薩先安於無生。無有我人等相。而護生
之念乃能普能常。世之聖賢以生理既同。各使其安
生養生。有陷不生之地。則救之解之釋之。故有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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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生之名。佛菩薩以同體大悲。無緣大慈。不唯救眾
生世間苦難。而能與一切眾生出世間之大樂。故有
利生度生之願。若但救之安之。世間壽數能有幾何。
故佛利益度脫。使其超越世間之外。究竟常住。始是
大全生理。大安性命。永不生不滅。是謂真長生。真壽
命也。諸善男子既得世出世間聖賢之心。非聖賢何
疑哉。須要保持覆護此心此行常遠不退。即從今已
去。為諸佛菩薩攝授。欲此心此行常住。先擇空閒地
建立三寶形像為大伽藍。每結會期。都要入伽藍內。
使心有歸向。伽藍前大開放生池。凡水生者放之于
水。伽藍之後或左右圍放生所。凡陸生者放之于陸。
使各安其生。各樂其命。再加之佛法咒力薰習。自然
各得超生。其在會諸上善人姓名同勒石於伽藍內。
教其各人子子孫孫相承入會。如子子孫孫繼此放
生一會。永世不斷。即眾善人法身常住。眾善人光明
常照。亦可謂清白傳家。亦可謂賢善繼世。豈不轉凡
品成聖品。轉塵土成樂土哉。有識宜勉之。
蓮社成規
圭峰禪師云。今知心是佛心。定當作佛。諸上善人。今
既知人人具有佛性。個個本是彌陀。從今已去。再不
可作眾生顛倒之事。口常念佛。身常禮佛。心常想佛。
想佛者想佛清淨法身即是我之本性。無生無滅。不
墮諸數常要。超越聖凡名相。想佛智身無障無礙。慈
悲喜捨。常行慈悲方便。與佛無二。想佛色身相好光
明。解脫自在。常要厭離五欲。莫生貪著。心既是佛。又
行佛事。不名為佛。又名何等。豈非頓登佛地。此即是
成佛要門也。如是行去。不待往生而佛身具足。再入
蓮質。更見增修。直至圓滿菩提。永無退屈。如無決定
信心。別求玄妙知見。向上機緣。恐不免誤入枝岐。應
慎之慎之。如決定信心念佛。行住坐臥之中不可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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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此是各人自己密綿工夫。亦要興揚三寶。開導萬
方。相邀同志。或十人。或三五十人。擇幽僻伽藍之地。
結會定期。同聲念佛。使若見若聞同登蓮品。在僧在
俗共躋佛乘。此自利利他。成佛之妙行也。今將念佛
規範條分于后。
一。凡至會期當次。會首先期入庵營備○。一。凡會次
有不到者。罰油一觔。如有不得已事。先入庵白過。或
請人代說不論○。一。凡會次。念佛三次。早晨誦彌陀
經一卷。往生咒三遍。遶堂念佛三百聲。足小淨土文。
回向完。念三皈依。三拜。日中誦彌陀經一卷。往生咒
三遍。拜四十八願。念古淨土文。回向完。念三皈依。三
拜畢。午後誦彌陀經一卷。往生咒三遍。念八十八佛
懺悔。遶堂念佛三百聲。足念雲栖大師淨土文。回向
完。稱南無西方極樂世界毫如五須彌之讚。三稱三
拜畢○。一。凡會次。有赴齋僧至。請上座。以表恭敬三
寶故○。一。凡會次。隨分放生。不論大小多少。以表救
護一切故○。一。凡供佛香燭果品。要殊勝精潔○。一。
凡念佛畢。各人靜坐默念。不可雜談戲論。妄說他家
是非長短○。一。凡自有過者。當對眾發露改悔。或自
己聞他人有過。亦勸對眾發露。或彼此究竟。務要莫
違佛心。如不彼此究竟。不名同會。不名同志。不名同
是佛心○。一。三會念佛畢。將供佛果品均之。清茶一
坐。以表受佛所賜。深結佛緣。真為佛子○。以上條成。
一一不可移易。如有違者。罰油一觔。入庵供佛。
圓通會成規
首楞嚴經云。此方真教體。清淨在音聞。欲取三摩地。
實以聞中入。歷觀竺天震旦。依觀音一門脩證者最
多。古之明教嵩大慧杲等都從此門而入。皆有禮觀
音儀文。即今諸方緇素拜觀音洪名者甚多。每見即
獲聰明智慧。福壽崇高。乃至悟入圓通聖性者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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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舉。觀衡既生此方。復值此時。捨此妙妙聞心一門。
別求易悟易入者無有是處。是以自出家以來。常禮
拜觀音大士洪名。因受持首楞嚴經。更見觀音大士
名體俱遍十方。超越一切。不唯此方獨上也。是以發
心生生世世傳持楞嚴大教。世世生生常隨觀音菩
薩脩學。從因至果。歷事諸佛。教化眾生。乃至入胎出
胎。出家苦行。成道說法。入大涅槃。不出此一聞薰聞。
修金剛三昧。因撰禮觀音儀文一卷。以成自利利他
妙行。普勸一切同修此行。今諸上善人宿乘般若根。
因此良聚。不以病僧見棄。相從受戒起名。此名宗派
依圓通法門建立。攝受一切。同為觀音菩薩眷屬。從
今已去。直至成佛。亦不出此圓照三昧。如一人頂禮
菩薩。或持念菩薩聖號。於行住坐臥。亦無有間。欲顯
揚大教。普勸諸方。應於清淨伽藍。同眾修禮。使見聞
隨喜。共入圓常。今將結會禮懺規成條。列于后。
一。凡臨會次。當事會首。先期入庵。宿歇營備○。一。凡
會次。在會列名者俱要到。如散漫不赴者任罰○。一。
供佛香燭果品。要殊勝精潔○。一。凡有不得已事不
得入會。先期入庵白過。或請人代說。如先不白。不赴
聽罰○。一。凡會期。早飯後禮懺二次。中飯後禮懺二
次。完○。一。凡禮懺。必請清淨大德。二眾掌磬及木魚
○。一。稱名要清遠。起拜要齊。不可前後參差○。一。伏
地必要觀想懺有觀門明言○。一。行道要五步遠一
位。安詳徐步。不可過緩過急○。一。跪拜各人拜蓆一
條。不可厚鋪被褥○。一。跪誦懺文須合掌。不可手靠
懺桌。離桌三寸○。一。伏地須兩手伸過頭前。如佛項
光相似○。一。禮懺畢。各就本位坐。默念菩薩。不可雜
談戲論○。一。眾中有違菩薩心者。當善為勸諭○。一。
凡見赴齋僧至。當如菩薩。以表恭敬心故○。一。凡會
次須放生。不論大小多少。以表慈悲心故○。一。凡食
[016-0746b]
時。每人和菜一盤。不可廣設珍味。恐妄費折福故○。
一。凡會畢。將供果均之。清茶一坐。以見受佛所賜。真
為佛菩薩眷屬。承佛加被故○。以上條成。一一如法。
不可妄自移易。違者依法任罰。
為父母禮懺疏
伏以十方剎海。未隔自他之殊。一土區隅。那分南北
之異。事有遠近。理無參差。土木金石之頑品尚能感
通。骨肉血脈之至親豈不冥應。陰宅陽居。情與無情。
禍福關於累代。天堂地獄。善及不善。業報轉於寸心。
父母身即我之身。我之念即父母念。懇禱歸依。期父
母身心俱淨。求哀懺悔。願椿萱生死頓超。大開報本
道場。廣作薦親佛事。弟子觀衡是日淨手拈香。刳心
泣血。一心歸命十方三寶。一切聖賢。南無本師釋迦
牟尼佛。南無本師觀世音菩薩。願放慈光。俯垂洞鑒。
伏為修薦先考某。先妣某。觀衡切念生來福薄。累父
母財散家貧。幼小災多。苦父母形勞念瘁。乳哺萬般。
未報劬勞。一點無酬。方知問字。早計倫安。十四歲出
家。惱父母犁肝之痛。發父母斷腸之悲。不唯養育成
虛。返增愛別離苦。二十歲行腳。數千里蹤跡遙隔。二
十年音問無聞。倚門之望。徒傷泣血之悲。更慘生子
如斯。要子何益。養子似此。求子何為。衡自慚背至親
之深恩。得彌天之大罪。每有回養之心。業不由計。今
聞風水之歎。罪不容誅。懊悔空懷。迷悶無策。由是自
控衣缽之淨資。營辦香花之妙供。就于本堂。仗請清
眾。啟建修禮慈悲懺法薦亡報本大道場。觀衡有識
以來。過去所作善業惡業。若遠若近。若多若少。惡業
自巳承當。善業回向父母。今生所作善業惡業。若憶
若忘。若散若定。惡業自巳承受。善業回向椿萱。我以
今世宿生賢善回向父母。倘力不能強。復以現前當
來身心代替父母。決願其得度。又慚自無天眼宿命。
[016-0746c]
不能見父母今居何道。倘父母罪報難超。願現前身。
願當來身。入大地獄。受無量苦。經無量劫。不生退屈。
又恨自乏道力神通。不能令父母頓證佛乘。如父母
積業未淨。願入我心願。入我識沈大業海。經無量劫。
受無量苦。不生厭離。我今如是懇到投誠。發願回向。
十方常住三寶。一切聖賢。同運慈悲。放大光明。攝受
先考某。先妣某。業緣頓斷。罪性皆空。正念圓明。佛心
顯現。長別輪迴之趣。竟生安養之鄉。蓮開上品之花。
果授一乘之記。八解六通。隨心自在。三身四智。應念
圓成。不違安養導師。遍事塵剎大覺。廣修慈悲喜捨。
圓滿定慧光明。傳無盡之神燈。作有情之慧幟。虛空
有盡。行願無窮。
宗侯為母生日禮懺疏
伏以貴處宮壼。生生之本與民不二。尊居宗室。親親
之念與世皆同。理合天地。同根孝通。人神一致。緣苦
發心。黎庶尚乃希登樂地。知榮悟本。王侯豈不頓超
禪天。奉親求懺。願親壽高增百齡。為母植因。祈母福
安。享千足頂禮。圓通聖號。薰修自在法門。二殊勝力
應念備於身心。四不思議唯心遍於世界。切念慈母
某雖處花宮。恒存蓮域。知身心。如水月。悟世界是空
華。每求解脫之門。未達菩提之路。六十春光巳是因
循虛度。百年晚景自當精進修持。若不努力向前。猶
恐怠心退後。是以弟子某遙聞五臺梵剎。投誠三寶
座前。代母歸依。求佛攝受。稟受解脫淨戒。乞命圓通
法名。誓作觀音大士眷屬。願為自在法門伴侶。茲者
某月某日乃慈母某天地賜生之日。靈嶽初降之辰。
是以云云。伏願壽嶽巍巍松柏相參。南極福源浩浩
江河共注。東溟聞根清淨。有妙音。有梵音。有海潮音
有觀世音。永不聞於世間之音。十方圓明。無我相。無
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常能現於自在之相。世世
[016-0747a]
生生修習聞薰三昧在在處處興揚圓通法門願與
菩薩同一法身願與普門共一名號直至成佛不遭
枝岐再祈禮懺報恩弟子金籬修密玉樹鬱蓊天潢
滾滾常流聖派源源不盡彩鳳祥麟交集金龍朱鶴
齊臻上下安和內外承順諸有所作一切如願。
曉幽冥榜
伏以堅溼煖動虛妄合聚曰生地水火風虛妄離散
曰死生而形曰人曰物死而隱曰鬼曰神四大偶聚
不知將何為人四大既散又不知將何為鬼精心研
究著力參尋幻化無可指陳夢事奚能分剖人自不
知其非人妄生顛倒鬼亦不知其非鬼枉自沈淪生
必有死現前活骨都是轉眼幽靈死必有生暗地孤
魂無非接腳人物又則人生以來不知經幾世人幾
世鬼鬼死以去亦不知經幾劫降幾劫昇是則人鬼
雖異皆是輪迴昇沈雖殊同一我愛汝等游魂落魄
野鬼閒神莫戀冥途當尋覺路即六根離六根何者
是我即四大離四大何者是身若知芭蕉非堅何勞
入水洗坏如識秤鎚是鐵休更執燈覓火莫教打失
鼻孔須是立定腳跟一回磕著虛空瓦解冰消一步
纔移露柱烏飛兔走漫自因循鷗鷺大能變化鶤鵬
倒駕慈航逆流智海著弊垢衣拖泥帶水說無味法
接物利生坐微塵裏莊嚴水月道場遍法界中興揚
空華佛事一念萬年劫火光中馳木馬萬年一念大
洋海底吼泥牛鏤骨銘肌共報佛恩大願弘慈齊成
正覺。
又
伏以真源湛寂本無迷悟之殊業識紛紜遂有幽顯
之異若顯若幽總為輪轉若情若想通是昏迷由是
輪迴相傾煩惱相習漂泊六趣長劫沈淪汝等餓鬼
閒神游魂散魄或有依怙或無親緣或依草附木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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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生或住骨守屍而作活處幽暗如花林園觀食穢
污若甘露醍醐顛倒如斯迷惑不覺良可憐愍當自
猛省莫負已靈諦觀今日之苦果皆由前世之業因
更尋無盡之罪根全是妄執之我見只因堅執物我
橫生愛憎於生死上不解出離於塵勞中自取輪轉
欲出生死永脫塵勞惟知我見本空當下罪根自淨
念念是光明般若塵塵是清淨法身所以古人云苟
無煩惱等病法身當處現前又云有我罪即生無我
功德比是知迷悟二途只在有我無我之間昇沈一
念儼如翻掌覆掌之速若能頓悟不歷僧祗便成正
覺矣茲者自恣嘉會廣集高流為汝等頂禮諸佛洪
名薰修慈悲懺法開大寂滅門人人自悟唯心淨土
建大光明幢個個自知本性彌陀一悟不復更迷一
超不復再退坐寶蓮華遊十方國乘大慈航度一切
生此乃出世之良津成佛之要訣宜速薦取莫待遲
疑。
戒壇榜示青原
青原祖庭肇自唐代思禪師為鼻祖有肉身塔現存
手植荊猶生此地之靈可知矣自唐至今千有餘載
至 國朝神廟初年狼籍殆盡適有本郡縉紳諸大
檀越乘宿願而來力為興復時大魁劉翁密為袖籌
之首也二十年來佛堂僧舍壯麗可觀亦賴本寂禪
師善於布置之力諸大檀越念道場已復舊時面目
而祖燈續燄傳輝少見其人欲請諸方大善知識主
盟此事雖萌此念而未遂其事寂禪師早示寂矣一
時難得其人乃劉孝翁同大檀越召病僧說戒羯磨
以為將來得人之張本用意其善也歟蓋戒之一字
統盡十方三世諸佛法藏即我 釋迦如來說法四
十九年談經三百餘會末後拈花原始要終唯一金
剛光明寶戒而已經云唯此一事實餘二則非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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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此戒精持佛見法見尚不可立況有生死去來迷
悟之妄想耶但生一念求玄求妙求悟求超越即屬
染汙即名破戒但穿衣喫飯日用平常不觸不背即
如如佛也南泉云王老師有一頭水牯牛擬向溪東
不免犯他官家苗稼擬向溪西不免犯他官家苗稼
不如隨分納些些趙州云有佛處急走過無佛處不
可住此二老是善持戒者可為師之茲者本月八日
乃我 釋迦本師示生之日諸方衲子受戒之期承
諸大檀越開此清淨戒壇成就自他本有大事有欲
入壇受戒者各發向上心先禮辭父母告白師長入
壇之後師長父母王官大命俱不得出保持此戒不
惜身命一稟戒體頓登佛地一日無犯即一日佛受
用一年不犯即一年佛住世如盡未來際不犯即究
竟無上正覺也所有條成開后。
* 諦信自心與佛一體體既是佛用永不作眾生事。
* 不得妄求玄妙知見古人云但知心是佛莫愁佛不解語。
* 但讀誦大乘經典不得習小乘外籍世間技藝。
* 不得妄拈古德機緣效顰棒喝等事。
* 晝夜誦經不得雜談戲論睡眠惡見惡作。
* 修懺禮佛跪不厚薦拜須叩地合掌不得靠桌行道須五步遠一位。
* 舉佛聲要悠長高遠。
* 入壇要更新淨衣及履。
* 登廁更履便後洗淨。
* 懺畢各人就懺位跏趺入觀不得接語亂心。
戒壇榜示
病僧某殘廢之軀乞食方外唯了餘生為計持缽至
此近於我大覺世尊成道之日聞諸大德有欲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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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求戒者雖是不堪此舉又不敢私身而辜佛化但
歡喜從順又在諸大德各自酌量預先告知既發如
此向上心莫作尋常故套各人先要白過師長父母
屏息諸緣清淨身心一入戒壇不得出界往返有辜
自己空有受戒之名而無受戒之實孰之過歟原夫
人人本來是佛因習染世間眾生事業故名眾生今
稟佛戒如佛而行豈不名佛又名何等稟戒之後精
心護持一日不犯是一日清淨一月不犯是一月佛
受用一年不犯是一年真自在從今以去盡未來際
一無所犯究竟清淨豈不是常住法身豈不是頓登
佛地豈不是無礙大解脫哉幸各自勉之壇中成規
列于后。
* 實信為本諦實信取自性本來是佛。
* 既入戒壇三七日內不得假師長父母之命犯眾往來出界。
* 過三七後隨各人歸事師長參謁知識保持戒體勿染俗緣。
* 半月半月凡同戒者和合一處誦戒布薩。
* 凡入眾中知上中下座不得如無智人不別尊卑。
紫竹林顓愚衡和尚語錄卷第十六
信弟子程佛先佛素
信弟子程衛航衛雄
喜刻
顓愚和尚語錄第十六卷計字八千一百
該銀四兩八錢六分敬為
伏願仗
般若而悟證真乘賴菩提而安寧老稚謹意
康熙十四年十月 日楞嚴寺經坊附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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