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q0433 紫竹林顓愚衡和尚語錄-清-觀衡 (master)


紫竹林顓愚衡和尚語錄卷第十六
住南康府同安寺嗣法門人正印重編


雜著



天主說辯并序



天主教乃西域梵自在天外道也。震旦往無其種。自
我明萬曆間。有琍馬竇自西洋航海而來至京師。神
宗厚遇之。後茲陸續而至者有數十人多。在閩粵浙
淮南北兩京諸地。所從者皆斯文學者。其類精于天
文。能博金銀等物。所以能動人心。專排佛。其從化者
家有佛像菩薩像。皆令投諸江海中。或躡佛言為難。
如云梵網有言。一切有生皆宿生父母。殺而食之即
殺吾父母。如是則人亦不得行婚。是妻妾吾父母云
云。士僧無能答。雲栖大師嘗為折之。其辭藻雅深細。
非上智未易曉。衡因廣其說。言雖不文。意雖淺識者
易解。不為舛說所惑。全生生一念。遠離顛倒夢識。證
自性之仁慈。續諸佛之慧命。仍以雲栖大師說首置。
使知茲辯源流深淺。如此而已。


古杭雲栖大師著



又問彼云。梵網言。一切有生皆宿生父母。殺而食之
即殺吾父母。如是則人亦不得行婚。是妻妾吾父母
也。人亦不得置婢僕。是役使吾父母也。人亦不得乘
騾馬。是陵跨吾父母也。士人僧人不能答。如之何。予
曰。梵網止是深戒殺生。故發此論意。謂恒沙劫來。生
生受生生。生必有父母。安知彼非宿世父母乎。蓋恐
其或已父母。非決其必已父母也。若以辭害意。舉一
例百。則儒亦有之禮。禁同姓為婚。故買妾不知其姓
則卜之。彼將曰卜而非同姓也則婚之。固無害。此亦
曰娶妻不知其為父母為非父母則卜之。卜而非已
父母也則娶之。亦無害矣。禮云。倍年以長則父事之。
今年少居官者何限。其舁轎引車。張蓋執戟。必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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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後可有長者在焉。是以父母為隸卒也。如其通行
而不礙。佛言獨不可通行乎。夫男女之嫁娶。以至車
馬童僕。皆人世之常法。非殺生之慘毒比也。故經止
云一切有命者不得殺。未嘗云一切有命者不得嫁
娶。不得使令也。如斯設難。是謂騁小巧之迂譚而倍
大道之明訓也。胡可得也。復次。彼書杜撰不根之語
未易悉舉。如謂人死其魂常在。無輪迴者。既魂常在。
禹湯文武何不一誡訓於桀紂幽厲乎。先秦兩漢唐
宋諸君何不一致罰於斯高莽操李楊秦蔡之流乎。
既無輪迴。叔子何能說前生為某家子。明道何能憶
宿世之藏母釵乎。羊哀化虎。鄧艾為牛。如斯之類。班
班載於儒書。不一而足。彼皆未知。何怪其言之舛也。


天說餘



予頃為天說矣。有客復從而難曰。卜娶婦而非已父
母也既可娶。獨不曰卜殺生而非己父母也。亦可殺
乎。不娶而生人之類絕。獨不曰去殺而祭祀之禮廢
乎。被難者默然以告予。予曰。古人有言。卜以決疑。不
疑何卜。同姓不婚。天下古今之大經大法也。故疑而
卜之。殺生。天下古今之大過大惡也。斷不可為。何疑
而待卜也。不娶而人類絕。理而然矣。不殺生而祀典
廢。獨不聞二簋可用享。殺牛之不如禴祭乎。則祀典
固安然不廢也。即廢焉。是廢所當廢除肉刑禁徇葬
之類也。美政也。嗟乎。卜之云者姑借目前事。以權為
比例。蓋因明通蔽。云爾子便作實法會。真可謂杯酒
助歡笑之迂譚。排場供戲謔之諢語也。然使愚夫愚
婦入乎耳而存乎心。害非細也。言不可不慎也。客又
難。殺生止斷色身。行婬直斷慧命。意謂殺生猶輕。不
知所殺者彼之色身。而行殺者一念慘毒之心。自己
之慧命斷矣。可不悲夫。


觀衡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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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云。梵網經言。一切有生皆宿生父母。殺而食
之即殺吾父母。如是則人亦不得行婚。是妻妾吾父
母也。人亦不得置奴僕。是役使吾父母也。人亦不得
乘騾馬。是陵跨吾父母也。此以妻妾奴僕不得言父
母難。所殺生靈亦不得言是父母也。斯言特肉眼不
明。不知輕重耳。試為論之。世間者輪迴也。輪迴者上
下返復也。若子孫妻妾。奴僕騾馬中無多生父母。則
世間不名輪迴。既世間有輪迴。而子孫妻妾。奴僕騾
馬中實有多生父母。以肉眼不見。隔生不識。姑不罪
之。獨殺一事大慘。殺之業大重。故佛特為伸明。使知
生靈中或有父母。豈忍殺父母而食之乎。此吾佛至
極悲誨。最後明訓。愍四生之慘毒。救三塗之業苦。豈
將肉眼不明之事以難佛眼真明之理哉。是以蠅火
爭明。于杲日特不自量也。


又。世間顛倒輪迴。而妻妾奴僕中或有多生父母眷
屬而不識者。皆長夜中人夢未醒耳。唯佛洞然。故稱
覺者。謂覺世間顛倒故也。有云。三界不生。釋迦萬古。
如長夜是也。佛既已覺。又覺諸有情。勸人辭親割愛。
出塵離俗。不殺生。不妻妾。不奴僕。不騾馬。遠離顛倒
夢想。究竟真常而後已。豈妻妾奴僕決然不可廢乎。
若謂不妻妾。絕生人之大本。不奴僕。絕役使之名分。
是不知不妻妾。不奴僕。不騾馬。即聖世人皆聖賢。自
能化生。何假妻妾。自能所欲隨至。何用奴僕。自能乘
空往來。何用騾馬。豈必定要妻妾而後生。奴僕而後
役哉。果是聖賢處世。示有妻妾。示有奴僕。示有騾馬。
皆變化所出。定無多生父母屬眷。相親相冤而為顛
倒也。今以世間經常難出世間之大道。實明暗相背
耳。


又佛名空王。無有實法可說。特以名字引導眾生。歸
乎自性。至如真理。名曰真心。名曰法身。於真理中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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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身心之名哉。蓋眾生所重者身心。故就其所重而
名之曰幻身。非身更有法身。妄心非心。更有真心。使
人信是自己本體。孰肯不盡心焉。是佛以身心之名。
引人至於性地。佛愍世之迷倒。殺貪猛熾無可遏禁。
以眾生所重者父母。故言多生父母有在六道中者。
而殺而食。即殺父母。是以父母之名。止人之殺心。救
眾生之冤苦。佛以假名杜人殺機。導人至於仁慈之
地。是佛善巧方便。無上妙誨。豈得以世智辨聰而可
議哉。


又。以理論之。天地萬物同一真性。則萬物之身豈非
諸佛聖賢法性耶。萬物既是諸佛法性。又非父母妻
妾奴僕法性耶。法性既一。萬物名諸佛亦可也。名父
母妻妾奴僕亦可也。殺萬物。說殺諸佛亦可也。說殺
父母妻妾亦可也。欺陵妻妾奴僕。說欺陵諸佛父母
亦可也。而妻妾奴僕騾馬獨不可敬重乎。或謂妻妾
既可名父母。而復妻妾者是喪倫也。豈有人而妻妾
尊長者耶。曰妻妾可名聖賢父母。性一也。倫者跡也。
現今父母妻妾各有其形。豈得混跡而喪倫耶。以跡
觀則殊尊卑。以性觀則等親愛。視父母兄弟如路人
則不可。視妻妾奴僕騾馬如父母。未嘗不可也。視萬
物如父母亦未嘗不可也。萬物既可視如父母。可忍
殺而食之耶。如是難者。是以跡駁性。以事障理。而有
限之恩焉能駁無礙之辯耶。又六道中必有父母者。
以眾生自有識神以來。生死輪轉。恒河沙之恒河沙
不足較。劫數之多。遍觀大地。無芥子許。不是眾生捨
身受身處。備經六道。生生皆有父母。其劫數恒沙不
足為較。曾為父母眷屬者恒沙亦不足較也。大地既
無芥子許。不是眾生受身處。則六道中亦尟有不是
親緣眷屬者。總之親而復冤。冤而復親。近而復遠。遠
而復近。上而復下。下而復上。改頭換面。從冥入冥。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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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相知。悲夫。輪迴顛倒甚至於斯。然人之父母妻妾
子孫奴僕騾馬及所殺眾生亦非無因而相遇。必是
多劫多生親緣眷屬。或冤或親。因緣相感。聚於一時
也。寒山有言。我笑他家顛倒顛。媳婦騎驢阿翁牽。騎
爺馬。擂自皮。鍋裏煮著肥羊肉。羊肉都是沾親帶故
人。知此可忍以眾生肉舉筋下咽耶。


又。妻妾奴僕騾馬中或有多生親緣眷屬而不為罪
者。何耶。曰。非全無罪。但就世間肉眼不明不知而無
犯倫之罪。其實是生死重業。故佛教人出生死。一切
悉離也。如人有犯上者。或殺或婬。或天加之雷霆。或
王加之刑法。必至大辟。人有夢中犯上。亦有淫殺盜
妄者。在佛法則不容。在世法則付之不知。無可證明
則不加罪。而天地鬼神或知之。以夢事沈迷。亦不見
過。夢迷既可減過。而多生親緣或有在妻妾奴僕中。
以隔生不識。過亦可減。但出世聖人厭其顛倒耳。或
曰夢迷犯上可減過。隔生不識有長上。誤為妻妾奴
僕者。亦可減過。獨不曰隔生不識。誤殺親緣。亦可減
過耶。曰。此言迷謬。不足論也。妻妾奴僕是攝受因。殺
生是慘毒因。以慘毒加蚤虱尚有罪。況加之雞犬。加
之牛羊。加之騾馬。加之多生父母而可無罪耶。佛言
六道中有父母者。意在生人親愛。救眾生之慘毒。非
以隔生論倫理也。


為安城石者朱太史結放生社文



古杭雲栖大師乘願力來。為淨土法門中興教主。廣
遠法師之弘範。紹壽禪師之芳猷。誠彌陀示現。慈氏
分身也。著述甚多。盛行於世。有戒殺放生等文。而慈
覆萬靈。得全生活。往生安養者非算數可知。有七事
不宜殺生之戒最為明訓。能啟千古不覺之習弊。有
智識讀之無不涕淚太息也。吉州安城石者朱居士
慧性猛利。信從多劫多佛深種善根而來。聞道即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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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契。從病僧受諸佛淨戒。遵雲栖戒殺放生之儀。合
普門慈悲護念之旨。舉家持年三長齋。嚴於戒殺。於
雲栖七事中抽生日一事。自本家不論尊卑長幼生
誕之日。不許殺生。將平素誕日殺生宴會之費買各
般生命放之。再來庵放生。所隨彼天年長短。自去自
來。以免湯火刀砧之苦。資之食寢法力之樂。即合家
護念清淨。可謂變火宅為蓮花淨域。轉眷屬為菩薩
伴侶。欲同之親里。結放生社。廣此一行以及諸方。周
於天下皆知天地同胞。萬物一體。以躋天下同仁也。
然石者公此一念。雖不敢妄擬是佛。是菩薩。是聖賢。
但世間几俗之念不能收之。石者公恐此一行不能
恒普。欲病僧一言以鑑於後。蓋放生戒殺一事乃聖
賢之本心。從古至今。碑銘傳記甚廣。豈容再說。但條
理放生所得宜。不至虛名廢壞為善。可為遠大之念
也。要擇一寬廣地。建庵作放生社。後靠山。要高遠。圍
築為放生所。前離庵百步外開一大放生池。高築垣
墻。近池建接引佛殿三間。安僧十二眾。修淨業。晝夜
六時以佛聲熏悟所放生物。凡放生主人隨家豐儉。
素常生日所費廣者不可苟減。素常生日所費少者
不可強增。但依常隨宜為善。凡所放生物大至牛羊
豬犬。小至鵝鴨魚鱉。田雞鳥鵲等物。陸生安之以陸。
水生安之以水。以各生其生。各樂其樂。野生放山林。
家畜養之以欄棧。亦須嚴防密護。勿使盜賊狐狸侵
犯。若放之而不守護。亦徒有放生之名。而無放生之
實。每凡作會之日。請僧六眾。禮懺一日。以資所放生
物神識。消彼往業。此日多買生命。依雲栖放生儀作
法放之。其能放之人箇箇是聖賢。用心所放之命物
物具聖賢妙性。形相雖。殊同一生活。念慮各別。共一
真源。人為萬物名相標揚。萬物為人耳目玩悅。有人
無物。人則頑然。有物無人。物則寂爾。人物對待。文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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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然。是則人物互相發用。彼此互宜安生。互相供樂。
互相明心。豈不是莊嚴淨土。豈不是聖賢同臨。豈不
是天地同胞。萬物一體。豈不是天下同仁耶。聊計此。


放生社文



丙子夏月。避暄蘇溪桂柏園中。有諸上善人結放生
社。持此冊求一語。以為盟證。病僧喜曰。諸善男子放
生之道大道也。古今聖賢。世出世法。唯一生字而已。
離生之外。無道可言。蓋天地萬物同一生理。凡血氣
之屬莫不有知。但有知者均謂之佛性。所以謂上至
諸佛。下至螻蟻。佛性皆然是也。一切山川林藪之屬。
皆無智識。均謂之法性。佛性法性。有情無情。差別不
一。同一生理。所以古聖先賢觀得生理既同則護惜
萬物。與護惜已身等無有異。書云。非時殺一獸非孝
也。非時斷一木非孝也。非孝。不順生理故也。原其草
木禽獸與人相與為用。互為資生。同為保愛。豈可妄
為傷殺乎。是大違生理。大非孝道。明矣。又則人非萬
物則智不生。謂智非境不生也。萬物非人則名相不
顯。謂境非智不了也。是人與物相生。境與智相待。乃
能發智慧。立名言。乃出生諸佛菩提也。若殺一有情
身即滅菩提因。以身能運載菩提故。若壞一無識物
即損菩提緣。以法能軌生物解故。是則若人妄殺有
情之身。妄壞有生之物。即殺佛慧命。斷滅佛種。豈不
是大惡大罪耶。但世沈迷。習以為常。不覺其為大惡
大罪。隨流忘返。輪迴不絕。如能覺其非。此覺即是佛
心。既得佛心。即入佛數矣。今諸上善人同為放生。不
唯得世間聖賢之心。即諸佛之心也。蓋世間聖賢以
生生為主。雖是護惜萬物。必有能護之生。所護之命。
世外諸佛菩薩先安於無生。無有我人等相。而護生
之念乃能普能常。世之聖賢以生理既同。各使其安
生養生。有陷不生之地。則救之解之釋之。故有救生
[016-0745b]
放生之名。佛菩薩以同體大悲。無緣大慈。不唯救眾
生世間苦難。而能與一切眾生出世間之大樂。故有
利生度生之願。若但救之安之。世間壽數能有幾何。
故佛利益度脫。使其超越世間之外。究竟常住。始是
大全生理。大安性命。永不生不滅。是謂真長生。真壽
命也。諸善男子既得世出世間聖賢之心。非聖賢何
疑哉。須要保持覆護此心此行常遠不退。即從今已
去。為諸佛菩薩攝授。欲此心此行常住。先擇空閒地
建立三寶形像為大伽藍。每結會期。都要入伽藍內。
使心有歸向。伽藍前大開放生池。凡水生者放之于
水。伽藍之後或左右圍放生所。凡陸生者放之于陸。
使各安其生。各樂其命。再加之佛法咒力薰習。自然
各得超生。其在會諸上善人姓名同勒石於伽藍內。
教其各人子子孫孫相承入會。如子子孫孫繼此放
生一會。永世不斷。即眾善人法身常住。眾善人光明
常照。亦可謂清白傳家。亦可謂賢善繼世。豈不轉凡
品成聖品。轉塵土成樂土哉。有識宜勉之。


蓮社成規



圭峰禪師云。今知心是佛心。定當作佛。諸上善人。今
既知人人具有佛性。個個本是彌陀。從今已去。再不
可作眾生顛倒之事。口常念佛。身常禮佛。心常想佛。
想佛者想佛清淨法身即是我之本性。無生無滅。不
墮諸數常要。超越聖凡名相。想佛智身無障無礙。慈
悲喜捨。常行慈悲方便。與佛無二。想佛色身相好光
明。解脫自在。常要厭離五欲。莫生貪著。心既是佛。又
行佛事。不名為佛。又名何等。豈非頓登佛地。此即是
成佛要門也。如是行去。不待往生而佛身具足。再入
蓮質。更見增修。直至圓滿菩提。永無退屈。如無決定
信心。別求玄妙知見。向上機緣。恐不免誤入枝岐。應
慎之慎之。如決定信心念佛。行住坐臥之中不可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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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此是各人自己密綿工夫。亦要興揚三寶。開導萬
方。相邀同志。或十人。或三五十人。擇幽僻伽藍之地。
結會定期。同聲念佛。使若見若聞同登蓮品。在僧在
俗共躋佛乘。此自利利他。成佛之妙行也。今將念佛
規範條分于后。


一。凡至會期當次。會首先期入庵營備○。一。凡會次
有不到者。罰油一觔。如有不得已事。先入庵白過。或
請人代說不論○。一。凡會次。念佛三次。早晨誦彌陀
經一卷。往生咒三遍。遶堂念佛三百聲。足小淨土文。
回向完。念三皈依。三拜。日中誦彌陀經一卷。往生咒
三遍。拜四十八願。念古淨土文。回向完。念三皈依。三
拜畢。午後誦彌陀經一卷。往生咒三遍。念八十八佛
懺悔。遶堂念佛三百聲。足念雲栖大師淨土文。回向
完。稱南無西方極樂世界毫如五須彌之讚。三稱三
拜畢○。一。凡會次。有赴齋僧至。請上座。以表恭敬三
寶故○。一。凡會次。隨分放生。不論大小多少。以表救
護一切故○。一。凡供佛香燭果品。要殊勝精潔○。一。
凡念佛畢。各人靜坐默念。不可雜談戲論。妄說他家
是非長短○。一。凡自有過者。當對眾發露改悔。或自
己聞他人有過。亦勸對眾發露。或彼此究竟。務要莫
違佛心。如不彼此究竟。不名同會。不名同志。不名同
是佛心○。一。三會念佛畢。將供佛果品均之。清茶一
坐。以表受佛所賜。深結佛緣。真為佛子○。以上條成。
一一不可移易。如有違者。罰油一觔。入庵供佛。


圓通會成規



首楞嚴經云。此方真教體。清淨在音聞。欲取三摩地。
實以聞中入。歷觀竺天震旦。依觀音一門脩證者最
多。古之明教嵩大慧杲等都從此門而入。皆有禮觀
音儀文。即今諸方緇素拜觀音洪名者甚多。每見即
獲聰明智慧。福壽崇高。乃至悟入圓通聖性者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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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舉。觀衡既生此方。復值此時。捨此妙妙聞心一門。
別求易悟易入者無有是處。是以自出家以來。常禮
拜觀音大士洪名。因受持首楞嚴經。更見觀音大士
名體俱遍十方。超越一切。不唯此方獨上也。是以發
心生生世世傳持楞嚴大教。世世生生常隨觀音菩
薩脩學。從因至果。歷事諸佛。教化眾生。乃至入胎出
胎。出家苦行。成道說法。入大涅槃。不出此一聞薰聞。
修金剛三昧。因撰禮觀音儀文一卷。以成自利利他
妙行。普勸一切同修此行。今諸上善人宿乘般若根。
因此良聚。不以病僧見棄。相從受戒起名。此名宗派
依圓通法門建立。攝受一切。同為觀音菩薩眷屬。從
今已去。直至成佛。亦不出此圓照三昧。如一人頂禮
菩薩。或持念菩薩聖號。於行住坐臥。亦無有間。欲顯
揚大教。普勸諸方。應於清淨伽藍。同眾修禮。使見聞
隨喜。共入圓常。今將結會禮懺規成條。列于后。


一。凡臨會次。當事會首。先期入庵。宿歇營備○。一。凡
會次。在會列名者俱要到。如散漫不赴者任罰○。一。
供佛香燭果品。要殊勝精潔○。一。凡有不得已事不
得入會。先期入庵白過。或請人代說。如先不白。不赴
聽罰○。一。凡會期。早飯後禮懺二次。中飯後禮懺二
次。完○。一。凡禮懺。必請清淨大德。二眾掌磬及木魚
○。一。稱名要清遠。起拜要齊。不可前後參差○。一。伏
地必要觀想懺有觀門明言○。一。行道要五步遠一
位。安詳徐步。不可過緩過急○。一。跪拜各人拜蓆一
條。不可厚鋪被褥○。一。跪誦懺文須合掌。不可手靠
懺桌。離桌三寸○。一。伏地須兩手伸過頭前。如佛項
光相似○。一。禮懺畢。各就本位坐。默念菩薩。不可雜
談戲論○。一。眾中有違菩薩心者。當善為勸諭○。一。
凡見赴齋僧至。當如菩薩。以表恭敬心故○。一。凡會
次須放生。不論大小多少。以表慈悲心故○。一。凡食
[016-0746b]
時。每人和菜一盤。不可廣設珍味。恐妄費折福故○。
一。凡會畢。將供果均之。清茶一坐。以見受佛所賜。真
為佛菩薩眷屬。承佛加被故○。以上條成。一一如法。
不可妄自移易。違者依法任罰。


為父母禮懺疏



伏以十方剎海。未隔自他之殊。一土區隅。那分南北
之異。事有遠近。理無參差。土木金石之頑品尚能感
通。骨肉血脈之至親豈不冥應。陰宅陽居。情與無情。
禍福關於累代。天堂地獄。善及不善。業報轉於寸心。
父母身即我之身。我之念即父母念。懇禱歸依。期父
母身心俱淨。求哀懺悔。願椿萱生死頓超。大開報本
道場。廣作薦親佛事。弟子觀衡是日淨手拈香。刳心
泣血。一心歸命十方三寶。一切聖賢。南無本師釋迦
牟尼佛。南無本師觀世音菩薩。願放慈光。俯垂洞鑒。
伏為修薦先考某。先妣某。觀衡切念生來福薄。累父
母財散家貧。幼小災多。苦父母形勞念瘁。乳哺萬般。
未報劬勞。一點無酬。方知問字。早計倫安。十四歲出
家。惱父母犁肝之痛。發父母斷腸之悲。不唯養育成
虛。返增愛別離苦。二十歲行腳。數千里蹤跡遙隔。二
十年音問無聞。倚門之望。徒傷泣血之悲。更慘生子
如斯。要子何益。養子似此。求子何為。衡自慚背至親
之深恩。得彌天之大罪。每有回養之心。業不由計。今
聞風水之歎。罪不容誅。懊悔空懷。迷悶無策。由是自
控衣缽之淨資。營辦香花之妙供。就于本堂。仗請清
眾。啟建修禮慈悲懺法薦亡報本大道場。觀衡有識
以來。過去所作善業惡業。若遠若近。若多若少。惡業
自巳承當。善業回向父母。今生所作善業惡業。若憶
若忘。若散若定。惡業自巳承受。善業回向椿萱。我以
今世宿生賢善回向父母。倘力不能強。復以現前當
來身心代替父母。決願其得度。又慚自無天眼宿命。
[016-0746c]
不能見父母今居何道。倘父母罪報難超。願現前身。
願當來身。入大地獄。受無量苦。經無量劫。不生退屈。
又恨自乏道力神通。不能令父母頓證佛乘。如父母
積業未淨。願入我心願。入我識沈大業海。經無量劫。
受無量苦。不生厭離。我今如是懇到投誠。發願回向。
十方常住三寶。一切聖賢。同運慈悲。放大光明。攝受
先考某。先妣某。業緣頓斷。罪性皆空。正念圓明。佛心
顯現。長別輪迴之趣。竟生安養之鄉。蓮開上品之花。
果授一乘之記。八解六通。隨心自在。三身四智。應念
圓成。不違安養導師。遍事塵剎大覺。廣修慈悲喜捨。
圓滿定慧光明。傳無盡之神燈。作有情之慧幟。虛空
有盡。行願無窮。


宗侯為母生日禮懺疏



伏以貴處宮壼。生生之本與民不二。尊居宗室。親親
之念與世皆同。理合天地。同根孝通。人神一致。緣苦
發心。黎庶尚乃希登樂地。知榮悟本。王侯豈不頓超
禪天。奉親求懺。願親壽高增百齡。為母植因。祈母福
安。享千足頂禮。圓通聖號。薰修自在法門。二殊勝力
應念備於身心。四不思議唯心遍於世界。切念慈母
某雖處花宮。恒存蓮域。知身心。如水月。悟世界是空
華。每求解脫之門。未達菩提之路。六十春光巳是因
循虛度。百年晚景自當精進修持。若不努力向前。猶
恐怠心退後。是以弟子某遙聞五臺梵剎。投誠三寶
座前。代母歸依。求佛攝受。稟受解脫淨戒。乞命圓通
法名。誓作觀音大士眷屬。願為自在法門伴侶。茲者
某月某日乃慈母某天地賜生之日。靈嶽初降之辰。
是以云云。伏願壽嶽巍巍松柏相參。南極福源浩浩
江河共注。東溟聞根清淨。有妙音。有梵音。有海潮音
有觀世音。永不聞於世間之音。十方圓明。無我相。無
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常能現於自在之相。世世
[016-0747a]
生生修習聞薰三昧在在處處興揚圓通法門願與
菩薩同一法身願與普門共一名號直至成佛不遭
枝岐再祈禮懺報恩弟子金籬修密玉樹鬱蓊天潢
滾滾常流聖派源源不盡彩鳳祥麟交集金龍朱鶴
齊臻上下安和內外承順諸有所作一切如願。


曉幽冥榜



伏以堅溼煖動虛妄合聚曰生地水火風虛妄離散
曰死生而形曰人曰物死而隱曰鬼曰神四大偶聚
不知將何為人四大既散又不知將何為鬼精心研
究著力參尋幻化無可指陳夢事奚能分剖人自不
知其非人妄生顛倒鬼亦不知其非鬼枉自沈淪生
必有死現前活骨都是轉眼幽靈死必有生暗地孤
魂無非接腳人物又則人生以來不知經幾世人幾
世鬼鬼死以去亦不知經幾劫降幾劫昇是則人鬼
雖異皆是輪迴昇沈雖殊同一我愛汝等游魂落魄
野鬼閒神莫戀冥途當尋覺路即六根離六根何者
是我即四大離四大何者是身若知芭蕉非堅何勞
入水洗坏如識秤鎚是鐵休更執燈覓火莫教打失
鼻孔須是立定腳跟一回磕著虛空瓦解冰消一步
纔移露柱烏飛兔走漫自因循鷗鷺大能變化鶤鵬
倒駕慈航逆流智海著弊垢衣拖泥帶水說無味法
接物利生坐微塵裏莊嚴水月道場遍法界中興揚
空華佛事一念萬年劫火光中馳木馬萬年一念大
洋海底吼泥牛鏤骨銘肌共報佛恩大願弘慈齊成
正覺。




伏以真源湛寂本無迷悟之殊業識紛紜遂有幽顯
之異若顯若幽總為輪轉若情若想通是昏迷由是
輪迴相傾煩惱相習漂泊六趣長劫沈淪汝等餓鬼
閒神游魂散魄或有依怙或無親緣或依草附木以
[016-0747b]
為生或住骨守屍而作活處幽暗如花林園觀食穢
污若甘露醍醐顛倒如斯迷惑不覺良可憐愍當自
猛省莫負已靈諦觀今日之苦果皆由前世之業因
更尋無盡之罪根全是妄執之我見只因堅執物我
橫生愛憎於生死上不解出離於塵勞中自取輪轉
欲出生死永脫塵勞惟知我見本空當下罪根自淨
念念是光明般若塵塵是清淨法身所以古人云苟
無煩惱等病法身當處現前又云有我罪即生無我
功德比是知迷悟二途只在有我無我之間昇沈一
念儼如翻掌覆掌之速若能頓悟不歷僧祗便成正
覺矣茲者自恣嘉會廣集高流為汝等頂禮諸佛洪
名薰修慈悲懺法開大寂滅門人人自悟唯心淨土
建大光明幢個個自知本性彌陀一悟不復更迷一
超不復再退坐寶蓮華遊十方國乘大慈航度一切
生此乃出世之良津成佛之要訣宜速薦取莫待遲
疑。


戒壇榜示青原



青原祖庭肇自唐代思禪師為鼻祖有肉身塔現存
手植荊猶生此地之靈可知矣自唐至今千有餘載
至 國朝神廟初年狼籍殆盡適有本郡縉紳諸大
檀越乘宿願而來力為興復時大魁劉翁密為袖籌
之首也二十年來佛堂僧舍壯麗可觀亦賴本寂禪
師善於布置之力諸大檀越念道場已復舊時面目
而祖燈續燄傳輝少見其人欲請諸方大善知識主
盟此事雖萌此念而未遂其事寂禪師早示寂矣一
時難得其人乃劉孝翁同大檀越召病僧說戒羯磨
以為將來得人之張本用意其善也歟蓋戒之一字
統盡十方三世諸佛法藏即我 釋迦如來說法四
十九年談經三百餘會末後拈花原始要終唯一金
剛光明寶戒而已經云唯此一事實餘二則非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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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此戒精持佛見法見尚不可立況有生死去來迷
悟之妄想耶但生一念求玄求妙求悟求超越即屬
染汙即名破戒但穿衣喫飯日用平常不觸不背即
如如佛也南泉云王老師有一頭水牯牛擬向溪東
不免犯他官家苗稼擬向溪西不免犯他官家苗稼
不如隨分納些些趙州云有佛處急走過無佛處不
可住此二老是善持戒者可為師之茲者本月八日
乃我 釋迦本師示生之日諸方衲子受戒之期承
諸大檀越開此清淨戒壇成就自他本有大事有欲
入壇受戒者各發向上心先禮辭父母告白師長入
壇之後師長父母王官大命俱不得出保持此戒不
惜身命一稟戒體頓登佛地一日無犯即一日佛受
用一年不犯即一年佛住世如盡未來際不犯即究
竟無上正覺也所有條成開后。



* 諦信自心與佛一體體既是佛用永不作眾生事。
* 不得妄求玄妙知見古人云但知心是佛莫愁佛不解語。
* 但讀誦大乘經典不得習小乘外籍世間技藝。
* 不得妄拈古德機緣效顰棒喝等事。
* 晝夜誦經不得雜談戲論睡眠惡見惡作。
* 修懺禮佛跪不厚薦拜須叩地合掌不得靠桌行道須五步遠一位。
* 舉佛聲要悠長高遠。
* 入壇要更新淨衣及履。
* 登廁更履便後洗淨。
* 懺畢各人就懺位跏趺入觀不得接語亂心。


戒壇榜示



病僧某殘廢之軀乞食方外唯了餘生為計持缽至
此近於我大覺世尊成道之日聞諸大德有欲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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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求戒者雖是不堪此舉又不敢私身而辜佛化但
歡喜從順又在諸大德各自酌量預先告知既發如
此向上心莫作尋常故套各人先要白過師長父母
屏息諸緣清淨身心一入戒壇不得出界往返有辜
自己空有受戒之名而無受戒之實孰之過歟原夫
人人本來是佛因習染世間眾生事業故名眾生今
稟佛戒如佛而行豈不名佛又名何等稟戒之後精
心護持一日不犯是一日清淨一月不犯是一月佛
受用一年不犯是一年真自在從今以去盡未來際
一無所犯究竟清淨豈不是常住法身豈不是頓登
佛地豈不是無礙大解脫哉幸各自勉之壇中成規
列于后。



* 實信為本諦實信取自性本來是佛。
* 既入戒壇三七日內不得假師長父母之命犯眾往來出界。
* 過三七後隨各人歸事師長參謁知識保持戒體勿染俗緣。
* 半月半月凡同戒者和合一處誦戒布薩。
* 凡入眾中知上中下座不得如無智人不別尊卑。
紫竹林顓愚衡和尚語錄卷第十六



 信弟子程佛先佛素
 信弟子程衛航衛雄
 喜刻
顓愚和尚語錄第十六卷計字八千一百
 該銀四兩八錢六分敬為
 伏願仗
般若而悟證真乘賴菩提而安寧老稚謹意
 康熙十四年十月  日楞嚴寺經坊附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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