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q0135 百丈清規證義記-清-儀潤 (master)



百丈叢林清規證義記卷第五
唐洪州百丈山沙門 懷海 集編
清杭州真寂寺苾蒭 儀潤 證義
越城戒珠寺住持 妙永 校閱


住持章第五



「述曰。住持者。主持佛法之名也。叢林立住持者。
藉人持其法。使之永住而不滅也。夫法者。大聖
之道也。戒定慧者。持法之本也。僧園眾務者。持
法之事也。本立而事乃治。事治而本愈固。故住
持之人。其關係最重大也。粵稽靈山住持。大迦
葉統之。竹林住持。舍利弗主之。自佛教入中國
肆百年。而達磨至。又八傳而至百丈。其時唯以
道相授受。雖與眾同居。而規則簡略。儀文未備。
未有禪宗住持之名。百丈以禪宗寖盛。上而王
臣。下而士庶。皆嚮風問道。統宗會元。勢不能不
[005-0412c]
專於一人。而此一人者。苟不稱其位。則道不明。
不崇其體。則法不立。於是始奉出類拔萃之一
人。為禪宗住持。而稱之曰長老。以齒德俱尊也。
復作廣堂。以居其眾。設兩序。以分其執。而制度
粲然矣。然住持之體雖尊。至於作務。猶與眾均
其勞。賢如百丈。而有一日不作。一日不食之節。
則住持之義可知。故當其時。由眾所推。或命之
官。而猶有辭聘。舉而不赴者。誠重其任。而無所
希慕於其間也。至於今。則庾廩之富。輿僕之安。
皆住持私之。無怪乎貴鬻豪奪。視若奇貨矣。嗚
呼。住持苟非其人。一寺廢蕩。且遺害於後世。至
於數十百年。而不可復。豈細故哉。後之舉其人
者。幸審之。處其位者。宜慎之。誠得其人。以居其
位。則明道立法。分執蒞事。一切成辦。」


上堂



「凡上堂。預日下午掛牌。牌云啟請。


△或晚課下殿。或晚
二板。或開小靜。客堂鳴序板三陣。集眾。預俻序䞋。知
客令請主向上。拜眾僧三拜巳。知客白眾云。今某省
某府。某縣某姓名護法來寺。特請兩序。恭詣方丈。啟請
和尚。明日上堂白巳。悅眾鳴引磬二下。眾問訊。兩序

先至方丈。左右排立。次使照客捧香儀。置方丈法座
上。次知客領請主執香。至方丈。侍者通白住持。持臨
座。眾僧隨具一拜。仍兩傍站定。知客令請主中央拜
巳。退後。知客居中一觸禮合掌白云 仰白和尚。
[005-0413a]
大慈忍聽。今有某省某府某縣。某甲護法。為某事來山
飯僧。謹同兩序大眾。懇請和尚。明日上堂。為眾說法。惟
願和尚。不吝慈悲。默然允許。懇禱之至白巳。一拜。知

客歸本位立。請主再上香。設拜。住持默允。禮畢。維那
云。兩序大眾師。頂禮和尚。眾隨具一禮。禮畢。末後先
行。回客堂。請主謝畢眾回堂。 次日早粥二板。再鳴序板。
集眾上方丈。請主上香與前同。請後。堂師回堂當值侍者。搭衣持具。傳上堂

牌。至禪堂門外。鳴小板二下。暫立。待堂師齊站班。侍
者進堂。捧牌立中。上舉巳。香燈師接牌。供於禪堂佛
前。侍者行十方禮。出堂。維那令香燈師。捧牌送法堂
前。或大殿前正中懸掛。即舖設法座。午梆開靜。香燈師徐
徐鳴七星鍾。大眾齊至法堂。方可結椎。燒香侍者傳
爐。置法座上。排檀香三瓣在案上。俟住持拈香用。復
轉下。行十方禮。禮圓。鳴鐘擂鼓。大眾分左右班走。鳴
引磬上方丈迎請。眾集請主上香。設拜。以及兩序禮
畢。維那呼末後先行。客堂預請二位為末首領。眾行
不可參差。其引磬。在執拂侍者之前。次捧爐。次執具。
記錄。共四人。次請主執香。次住持執如意。而拄杖隨
住持後。餘人俱隨後。眾至法堂。或殿上左右排立。知客
與請主。側立於下。住持至中間問訊。登座。侍者立左
右。維那鳴磬一下。鐘鼓齊歇。唱香讚。知客領請主上
香。設拜。住持拈香。侍者接香插爐。唱奈麻雲來集菩
薩摩訶薩。至第三遍上。加海會二字。唱畢。維那呼展
具。頂禮和尚尚答不展具。眾隨具一拜。禮畢。起具。照
[005-0413b]
位對立。左右悅眾輪次。鳴引磬三陣。燒香侍者拈香
三派。展大具。三拜。次眾侍者齊展具三拜。起具問訊。
歸位巳。維那鳴磬三下。又壓磬巳。白椎云。法筵龍象
眾。當觀第一義。鳴磬一下。住持垂示。隨機開導。座下

欲叩問。須誠謹真實參究者。出眾。向座隨具一拜。起
具。合掌問之。語首須清朗和雅。問答畢。住持說法。或
住持不垂釣。即不出問。待上座說法竟。維那白椎云。
諦觀法王法。法王法如是。鳴磬一下。即呼展具頂禮和尚。尚答
不展具眾隨具一拜。禮畢。呼末後先行眾出。爐。杖。拂。如前隨

後。至方丈。知客領請主禮謝和尚。及兩序巳。眾僧向
上。維那呼展具。頂禮和尚。尚答不展具眾隨具一拜。禮畢回堂。侍
者齊出班。頂禮和尚。或免禮。上供等事。見下飯僧儀
軌  聖節。元旦。佛誕成道。結冬。解夏。無齋亦上堂。
監院為請主。事儀同上。唯無香信序䞋齋䞋公䞋等。
凡上堂等佛事。冬月眾去帽施主請陞座。儀同此。」


【證義曰。凡登座說法。須至心聽記。不可作難會想。
生退屈心。亦不可作串聞想。生容易心。須虗懷聞
思。必有機發。不得隨學語者。但取口辯。所謂蛇飲
水成毒。牛飲水成乳。信學成菩提。戲學成生死。是
也。即主法非其人。亦不得於彼生輕薄想。反障自
心。所謂依法不依人也。故聞法時。靜耳目而聽。攝
根塵而會。倘有疑情。咨詢不厭。以道為懷。掃除習
氣。打併一心。勤修而觀力轉深。煉磨而行門益淨。
如是久久。定慧發。可見自心性矣。至說法者。須提
[005-0413c]
綱要。學者請益。遂形問答。總為生死事大。直截決
疑。不可以盲引盲。誤人誤巳倘自諒非其人。不妨
轉煩能者。請一賢明首座。以代可也。又禪客發問。
切須虔誠。真實吐露。倘賣才弄巧。必招惡報。禪宗
秘要云。按禪書。天台韶國師座下。興教明和尚問
曰。飲光持釋迦丈六之衣。在雞足山。候彌勒下生。
將丈六之衣。披在千尺之身。應量恰好。祇如釋迦
身長丈六。彌勒身長千尺。為復是身解短耶。衣解
長耶。師云。汝却會。明拂袖便出去。師曰。小兒子。山
僧若答汝不是。當有因果。汝若不是。吾當見之。明
歸七日。吐血。浮光和尚勸曰。汝速去懺悔。明乃至
方丈。悲泣曰。願和尚慈悲。許某懺悔。師云。如人倒
地。因地而起。不曾教汝起倒。明復曰。若許懺悔。某
當終身給侍。師為出語曰。佛佛道齊。宛爾高低。釋
迦彌勒。如印印泥。據此。可見發問不易。暫時弄巧。
斧在口中。可不慎諸。】


晚參小參附五參



「住持日用。宏法為務。除不時上堂外。朔聖說法。必不
可怠。若五參陞座。兩序至座下。徑歸班立。住持登座
不拈香。又所謂參者。凡集眾開示。皆益於參。古人匡
徒。使之朝夕咨叩。無時而不激揚此道。故每晚必參。
謂之晚參。或早課後。眾上方丈。儀同上堂謂之小參。
又凡遇結制。解制。冬夜歲夜。對靈等。皆說小參。初無
定所。看眾多少。或就方丈。或就法堂。在齋堂前。預掛
[005-0414a]
小參牌。如四時八節。請班首於課完。在大殿秉拂亦
可。亦須預掛秉拂牌。牌邊另貼紅紙一條。請某某大
師。」


【證義曰。昔汾陽昭禪師。住汾州太子院。以并汾地
苦寒。故罷夜參。有異比丘。振錫而至。謂師曰。會中
有大士六人。奈何不說法。言訖。昇空而去。師密記
以偈云。胡僧金錫光。為法到汾陽。六人成大器。勸
請為敷揚。時楚圓。守芝。號上首。楚圓。即慈明也。後
住石霜時。揚岐會公為監寺。勸請夜說法。慈明曰。
暮而升座。從何得此規繩。會徐對曰。汾州晚參。非
規繩乎。慈明頷之。】


朔望附茶話



「每月十四三十放假。集禪堂前剃頭。淨衣。午飯後開
小靜洗浴。晚課畢。禮祖上方丈。或說晚參。回堂聞鼓。
聲吃普茶。聽宣規約。回堂。方丈另請兩序茶。一則察
問學人見解。二則評論常住去事依律。布薩在此二日


朔望早課傳爐祝  聖祈禱。維那喝雲集。禮祖上
方丈。小參。與元旦相彷。唯禱四聖。在大殿唱讚佛偈
巳。接念佛時。大悅眾。同鳴法器數人。然後出殿。到四
聖前。呪讚祈禱。早粥時。客堂掛上供牌。牌云大眾師聞
鼓聲。齊詣大殿。及四聖前。并影堂上供餘見前祝釐章。景命四齋
中說。及見後大眾章。布薩條詳明。」


入室請益



「每月初三。初八。十三。十八。二十三。二十八日。方丈掛
[005-0414b]
入室牌。入室者。乃師家勘辯學人。䇿其未至。正其邪
執。如金爐煉金。鉛汞不存。玉人治玉。碔砆盡廢。不拘
昏曉。不擇處所。皆可行之。學人入室請益。必須誠心
搭衣持具。先白維那巳。悅眾領至室外立。侍者彈門
三下。通白住持。住持允。則領學者進室展大具。三拜。
長跪合掌。乞求開導。將自己平生參學。盡情發露。毫
無隱藏。不得自己妄逞知見。狂造異說。胡言亂語。和
尚自然慈心。痛為針劄。提持進步。開示畢。起立拜謝。
退出。向侍者問訊。回堂。不可放逸自恣。空延歲月。孤
負平生發心參學之志。」


【證義曰。入室之事。學者須真實請益。師家須婆心
指點。方為不負。若學者參學不實。師家道眼不明。
縱然依樣畫貓兒。實應酬故事而巳。近日諸方。除
一二真修禪林外。并入室事。亦少行之。尤可慨也。】


巡寮



「古規每逢初三。二十八。念誦仁王等。一年四節巡寮。
僧堂前掛巡寮牌。報眾。各寮中央。設住持位備拈香。
及茶湯。伺候住持至。鳴小板。集本寮眾。於門外排立。
問訊。隨住持入寮。寮主燒香敬住持。同眾一拜。問訊
而坐。住持詢問老病。點檢寮舍缺乏。敘話而起。眾當
展坐具。拜謝臨訪。免則問訊相送。或朔望巡寮。則不
掛牌。今則四節巡寮。三八念誦。俱不行。每逢朔聖。祈
禱四聖等處。以代念誦。至於巡寮之事。住持每日早
晚課誦念佛時。禮合寺各堂聖像。隨便詢老問病。檢
[005-0414c]
點院事。」


【證義曰。僧祇律云。世尊以五事故。五日一按行僧
房。一。恐弟子著有為事。二。恐著俗論。三。恐著睡眠。
四。為看病僧。五。令年少比丘。觀佛威儀。生歡喜故。
今住持遵佛遺儀。故亦巡寮也。】


普說



「普說起止之儀。與小參彷彿。小參唯住持說。語須直
截。類於上堂。普說語有多種不同。住持說者。或遇告
香。或夏前告香。或中夏。或特為某事。或因請開示。或
為求決疑。或為行者說。或警䇿於學者。或激揚於古
道。故文長義足。名普說也。抑或命人人各說。隨其語
言。而勘辯之記錄即用紙。正楷寫法語實貼齋堂廊下。」


告香



古之叢林。依律結夏。每夏前告香。未預告香。不許入室。其告香在方丈。或法堂。今則禪宗。於結冬貼單日。早粥
客堂掛牌。牌云告香。小食二板後。鳴大鐘三下。庫司到韋䭾座前。設供。香燭煇煌。候禪堂止靜開小靜。合
院大眾。搭衣持具。齊詣韋䭾殿左右。次序集巳。住持拈香。維那舉奈麻香雲葢菩薩

摩訶薩。三遍。照常上供畢。齊展具三拜巳。仍對面立。住持高聲白眾云  暗室虧心。
神目如電。善惡報應。似影隨形。但有早遲。終無漏網。
謹白大眾。各諦思惟。惟兢惟惕。戒之慎之。白巳。至韋天前。拈香
三派。三拜。長跪。合掌。高聲告白我住持某甲。若叢林不治。法輪不轉。

尅眾益己。侵損常住者。使我現生之內。折祿減壽。惡
疾纏身。或遭惡難。示報大眾。臨命終時。墮落三途。諸
惡趣中。唯神鑒臨。以警來者。自下諸誓。各須預熟。以便告香。告巳。一拜。退立
本位。四班首。同至韋天前。居中拈香。齊拜巳。長跪。合掌。齊聲告曰我首眾某甲。若三

[005-0415a]
業不勤。四儀不肅。恣縱威暴。辜負常住者。使我現生
云云。告巳。一拜。退立本位。下皆同此。次維那拈香三派。三拜。長跪。合掌。高聲白曰我維那
某甲。若私心偏護。規勢欺壓。辜負眾人。不盡執事。使
我現生云云。次都監。監院。副寺。衣鉢等。凡財帛飲食經手者。齊至韋天前。居中者拈香三派。
齊三拜。長跪。合掌。高聲告曰我監院某甲。若容眾量窄。愛眾心薄。

侵公益私。瞞昧因果者。使我現生云云。次知眾。知客。僧值等。凡調
眾辦事者。齊至同上我知眾某甲。若憎貧愛富。重俗輕僧。過費

常住。圖自適意者。使我云云。次禪堂清眾某甲等。若人多。十人一班。齊至同
我清眾某甲。若懈怠偷安。不辦已事。虗消信施。辜

負常住者。使我云云。次列執等。亦十人一班。齊至同上我列執某甲
若不盡本執。有誤眾人。費常住物。而取自安者。使我
云云。合院人俱告香巳。仍左右對立。合掌。悅眾鳴小魚子。誦梵網經不發誓願二戒佛說梵
網經。菩薩心地品。若佛子。常應發一切願。孝順父母
師僧。願得好師。同學善知識。常教我大乘經律。十發
趣。十長養。十金剛。十地。使我開解。如法修行。堅持佛
戒。寧捨身命。念念不去心。若一切菩薩。不發是願者。
犯輕垢罪。若佛子。發十大願巳。持佛禁戒。作是願言。
寧以此身。投熾然猛火。大坑刀山。終不毀犯三世諸
佛經律。與一切女人。作不淨行。復作是願。寧以熱鐵
羅網。千重周帀纏身。終不以此破戒之身。受於信心
檀越一切衣服。復作是願。寧以此口。吞熱鐵丸。及大
流猛火。經百千劫。終不以此破戒之口。食於信心檀
越百味飲食。復作是願。寧以此身。臥大猛火羅網。熱
鐵地上。終不以此破戒之身。受於信心檀越百種床
[005-0415b]
座。復作是願。寧以此身。受三百鉾剌身。經一劫二劫。
終不以此破戒之身。受於信心檀越。百味醫藥。復作
是願。寧以此身。投熱鐵鑊。經百千劫。終不以此破戒
之身。受於信心檀越。千種房舍。屋宅。園林田地。復作
是願。寧以鐵鎚。打碎此身。從頭至足。令如微塵。終不
以此破戒之身。受於信心檀越。恭敬禮拜。復作是願。
寧以百千熱鐵刀鉾。挑其兩目。終不以此破戒之心。
視他好色。復作是願。寧以百千鐵錐。劖剌耳根經一
刧二刧。終不以此破戒之心。聽好音聲。復作是願。寧
以百千刃刀。割去其鼻。終不以此破戒之心。貪嗅諸
香。復作是願。寧以百千刃刀。割斷其舌。終不以此破
戒之心。食人百味淨食。復作是願。寧以利斧斬斫其
身。終不以此破戒之心。貪著好觸。復作是願。願一切
眾生成佛。菩薩若不發是願者。犯輕垢罪。誦畢。齊聲唱回向偈
叩禱韋天尊。威靈賞罰明。善良多降福。奸惡盡遭

橫。叩禱韋天尊。威靈賞罰明。公忠多降福。私曲盡遭
橫。叩禱韋天尊。威靈護叢林。有人壞規矩。立刻殃其
身。叩禱韋天尊。嚴査真假情。現前告香者。誓要記分
明。叩禱韋天尊。嚴査眾誓盟。一句應一句。句句報分
明。佛說梵網經。有發誓願戒。持戒因此勵。破戒因此
醫。若說心存正。何必用立誓。飾此言詞人。欲安心取
利。怕立神前誓。何須住叢林。韋天杵可畏。須謹莫自
欺。負心人告香。硬著頭皮來。叩禱神靈顯。加他三倍
灾。叢林若將衰。奸邪漸進來。叩求神聖力。速賜剪除
[005-0415c]
誦畢。舉韋䭾贊。大眾三拜。起具。各回本處。晚課畢。巡寮。又新住持入院後。執事請定。為眾告香。然後開堂
告香回後。住持命侍者。令客堂掛普說牌。其儀軌。與小參彷彿。住持為眾開示。下座巳。或命班首。乃至參頭止。
挨次一一激揚此道。即以此勘排學人。」


【證義曰。告香立誓者。誓。是必固之心。始行心弱。宜
須防持。故發願誓。以自防也。若誓願心意不發。道
何由成辦乎。增一阿含。三十八經云。比丘不發誓
願者。終不成佛道。誓願之福。不可稱計。得至甘露
滅盡之處。故護持叢林。必須告香。以表清白。然清
白與否。唯己自知。人不及知。人雖不知。神實知之。
倘有愚僧。誑妄對神。自謂神是泥木。或可欺瞞。欲
望僥倖。逃於惡報。縱使暫時未報。終必受殃。無能
逃者。可不懼哉。或曰。願。多期望之語。誓。類呪詛之
辭。似非修行所宜。答曰。誓。願中之勇烈意也。呪詛。
怨中之毒害意也。奈何以勇烈為毒害乎。即如四
宏誓。非誓乎。菩薩修行。非四誓。則成佛無基。亦將
以為呪詛而疑之乎。總之告香之典。關係於叢林
不小。告香行。而人人知懼。縱有飾詞者。亦寡矣。告
香廢而梟鸞不別。縱有特立不變者。亦寡矣。故叢
林將興。告香行也。叢林將衰。告香廢也。興衰之機
於是卜之。愚菴摭古云。慈航朴禪師。主天童二十
年。食不背眾。雖病不違。奉己甚約。待眾甚豐。有小
師。知庫畢。歸。拜師曰。某竭力營轉。增一倍贏。不敢
自有。納之常住。朴怒曰。汝所贏者。悉從巧取。不義
之物。常住淨財。容汝不義物乎。不納。併逐其人。噫
[005-0416a]
小師私財。納之常住。巳罕見聞。猶怒不納。併逐其
人。守斯。告香。清之至矣。古道若是。堪作師表。告香
者知之。】


念誦



「凡念誦。或常住自辦。或施主發心。俱當預定。今約施
主例。尊官到。知客同住持迎接。儀見後說若非尊官。客堂
接待。與飯僧同預日設壇嚴淨。乃至滿散。見祝釐章掛牌。牌云本月
護法。為事。誦某某經。頂禮懺。共若干
日。諸師挨次輪日。每日幾名。開列於左 某甲首座
師。 某甲西堂師云云


△或逐日輪差。或三日一換。
從班首至清眾。內外均派。嚴淨時。經師先上方丈。頂
禮和尚。請開示巳。進壇。知客請施主拈香。嚴淨巳。知
客呼請主禮謝眾師三拜。各回。若係尊官。則從權免
禮。次日開經。知客令請主拈香。正日宣疏上供。圓滿
上方丈回復。凡經懺師。不許在外應酬。其經䞋。公䞋
等。隨各家古例。


原本。念誦條後。接水陸規約九門。今移於後。另卷。」


念誦規約凡十一條



「古之叢林。高蹈絕俗。除祝𨤲外。不通應酬。政為大事
不明。剪爪不暇。那肯應酬。散其道念。又若自未度。何
以度人。故經云。瑜伽一事。乃登地菩薩。利生之事。非
初心凡夫所宜。然恐叢林淡薄。缺乏所須。衲子懈修。
法門衰減。不得巳。乃略應念誦。必也進壇。生道場想。
對經像。如對佛想。誦其文。思其義。行其事。踐其實。必
[005-0416b]
使身與口合。口與心合。不昏沉。不散亂。不懈怠。不貪
利。知因果。知慚愧。競競業業。若是。則不期度人。而自
度人。不期利益。而自利益。所謂。人以財與我。我以法
與人。等施無異。猶可權為。若鼓橐籥。不出聲也。或不識字而看
經。舂杵碓不觀想也。全無誠意而禮懺。身對尊像。而目視他方。
口誦經懺。而心存別念。如是。必招現前叢林道衰。未
來自靈受苦。使自利利他之法寶。反成自誤誤人之
罪案。可不慎哉。所有規約。謹陳於左。

* 誦經人。先日見牌上有名。即沐浴。次早誦經懺。須眼到。口到。心到。不得於誦經懺時夾閒雜語。亦不得經住便說話。若雜談戲笑於經懺中。罰銀壹錢八分。在經懺歇後戲談者。罰銀八分。
* 念誦時。不得回頭轉腦。看人看物。一心稱念。字字分明。不出聲者。完時罰重念過。嚴淨不至者。罰銀三分。誦過一頁方至者。罰銀六分。經懺須補誦。
* 主法人。不得散心妄想。宜一一依文。精誠作觀。
* 表白人。不得急遽簡略。宜一一依文。次第宣誦。其鐘鼓等亦宜莊雅。不宜繁碎。
* 經懺及施食等。不得法事未竟。先收佛像莊嚴器物。
* 施食。要一一依文。精誠結印。誦呪。作觀。三業相應。不得含糊彈舌。急促了事。白文亦然。
* 內外香燈行人。俱要誠潔。火燭小心。水陸堂中。尤宜加倍慎重。
* 香燭供果等。倘落地者不用。巳供過者亦不用。
* 蔬菜飯食等。必熟得味。不得填底。不得用乾物生物。
* 犯鬬諍者。罰銀八分。因爭失威儀者。罰銀
[005-0416c] 一錢八分。不服者出院。所罰之銀。另簿記數。待修補經懺佛像用。
* 庫房要用心打點整理。合用諸物。不得苟簡。


○以上條約。須信受遵持。不然。自取殃禍。
現有清規罰汝。後復決有因果。可不慎哉。


○年月日
○住持某甲重錄。」


【證義曰。凡有念誦。為轉法輪。邇來僧眾。此多苟簡。
罪戾不小。雲棲法彚云。昔烏鎮。利濟寺。有僧。師徒
二人。俱稱謹厚。記以經懺者。日益眾。因致饒裕。而
悋嗇。不自享用。亦不布施。後得疾。族人迎歸調治。
俄而謝世。平生積貯。盡為族有。十年後。現夢於所
親曰。經懺未完。陰府考較甚急。苦不可言。世人所
傳。電閃光來。認字讀還。信不誣也。筆之以誡夫應
緣者。又云。水陸。頭尾相連。經懺。接繁不斷。求經次。
汲汲如選官。請經師。忙忙如報喜。經懺日興。道德
日衰。叢林至此。不振甚矣。可為浩歎。】


設斛



「凡清明。中元。十月朝。除夕。設斛祭先。即日下午。客堂
懸牌。牌云是晚某節良辰。于法堂設斛。或施主有事。隨改中座
堂頭和尚。或班首代。隨改表白。某甲師。某甲師。共四位。侍座。
師。師。共二位。


△中座。於權執。班首中選舉。表白。
於客堂。藏寮。侍寮。悅眾。輪派。或有䞋資。中座。表白。侍
座。寫疏。知客。厨房。值壇香燈。茶頭。照客。辦供等。俱照
各家舊例。」


【證義曰。設斛之事。至於今日。其譌多矣。略言有十。
[005-0417a]
按密部儀軌。將欲施食。當先結界。以成淨地。結界
之法。用木四方定椿。以繩攔之。使人畜不得進界。
然後設施食壇。鬼神壇。俗呼寒林臺。又呼孤魂臺。
及設兩旁薦位於界內。其施食壇。至孤魂壇。中間
用白布三疋。作三道寶街。待戌時初。法師同表白。
先持大悲呪。四方灑淨水。想此界內。以神呪力。及
觀想力。變成淨地。以為壇基。誦呪三遍巳。法師施
食壇前。中間立定。表白輔弼左右。法師隨想界內。
淨地廣大無邊。眾動鼓鈸。用七星板。如唱阿彌陀
佛身金色腔。齊唱淨地偈云。一切方隅所有地。瓦
礫砂磧等皆無。琉璃寶地平如掌。柔軟微妙願安
住。猶如極樂國莊嚴。妙寶為地眾花敷。園林池沼
無缺少。以大法音願具足。從出世間復能現。種種
七寶之所成。無量光明遍照處。諸佛菩薩願安住。
唱畢。煞下鼓鈸一陣。法師自舉偈云。先結大輪明
王印。加持壇場悉清淨。我今依教誦密言。令我所
作皆成就。白巳。即默誦大輪明王呪。二十一遍。呪
詳施食儀軌。呪畢。即起香云云。茲者密部絕響。結
界不行。其譌一也。
○又準本經。佛說是摩伽陀國
所用之斛。此食。此水。量同法界。食之無盡。今據我
國。一斛。當五斗。凡施食。應用五斗米飯。以成飯山。
五斗桶煑熟得味菜。以成菜山。五斗缸清潔冷水。
以成乳海。方合佛制。祀孤巳。次日清晨。將此菜飯。
分為三分。一施水族。即放生池。或大河海。二施毛
[005-0417b]
羣。即放生所。或山野處。三施他方。即乞丐流。或貧
苦人。若無放生處。即施遠地貧苦者。近見飯不滿
一杯。菜不敷一筯。或詰之以食太少。則曰七粒遍
十方。而水全無。殊不知七粒遍十方。是僧眾二時
臨齋。出生之法。乃常行之。其勢不能多。施食。則專
為此事而設。故須事相全俻。依佛敕。用摩伽斛法。
故云設斛修齋。加以神呪法力。能令一食。變無量
食。充足河沙品類。皆得飽滿。又恐眾類。以貴輕賤。
以強陵弱。擁遏孤幼。令不得食。使不均平。越佛慈
濟。故請三寶。及諸神祇。監壇敕令。使我所施。一切
無礙。無高無下。不擇冤親。平等普遍。邇來多不如
法。只用斛手。不設斛飯。正是食物未週。終成虗設。
其譌二也。
○又施食之事。全重在有戒。有定。有觀
慧。有手印。有真言。至於敲唱。助道而巳。茲者。不擇
戒定。不熟觀想。手印訛舛。真言糢糊。唯將唱腔。以
為正務。匪唯赴應庸僧如此。即叢林高德。亦習而
不察。甚至以酒為敬。桃榴為供。不知其過。其譌三
也。
○又祀孤。原以施食為名。則重在飯多。菜多。水
多。可遍濟飢渴。至於冥資紙衣之類。亦施道而巳。
今者反是。菜飯水。不合佛制之供而主家飲噉。反
多縻費。全無誠意感通不濟苦鬼飢渴。舉世皆然。
不覺顛倒。其譌四也。
○又設壇祀孤。召諸鬼來。重
在三檀等施。施其飲食。資生施也。施其破獄摧罪
等。無畏施也。施其三皈七如來名等。法施也。然此
[005-0417c]
三施。俱在壇前獲益。即有冥錠亦應在壇前。待誦
尊勝呪完後。方可焚化。使諸眾食足。法足。財足。既
濟飢渴。復轉善道。方為有益。乃邇來焰口。鬼未召
完。先往沿路焚化冥錠。使彼鬼眾三不得全。愛冥
資者。失其聞法受食。愛法食者失其冥資。又不在
壇前焚化。則無神祇監管。諒彼鬼眾以強欺弱。在
所不免。施不平等。又或榴桃樹邊即化紙散食。是
鬼畏懼。不敢來受。或火未盡掃灰。破碎難用。舉世
不知其非。其譌五也。
○又施食法壇。全出密部。今
略言之。用大方桌兩張。前一張。為供佛壇。最前一
行。香爐。燭臺。花瓶。第二行。花香燈塗菓樂。六天母
像。此六天母像。或用木雕。或用銅錫。細裝顏色。六
位各一色。一面四手。少年窈窕。兩脚左舞右跪。兩
手各持本供。面向於佛。花母持花。衣淡紅色。表施。
香母持香。衣黃色。表戒。燈母持燈。衣紅色。表忍。塗
母持水。衣白色。表進。果母持果。衣紅黃色。表定。樂
母持樂器。衣青祿色。表慧。像下俱踏蓮花。花下俱
一吽字。書於立脚臺面。大眾唱吽字湧出讚時。
法師不必做手勢結印。但澄心閉目。想六天母色
相。各從一吽字湧出。既湧出巳。面手放光。各持
香花等。供養三寶。此名運想供養。第三行供佛亭
在中。恰似寶塔形。中供毗盧遮那佛。佛亭後插一
銅竿。上用小鈎。懸旛一首。寫中央毗盧遮那如來。
又四方供四佛。面面向中央佛。蓮座火焰後。亦各
[005-0418a]
插一銅竿。上用小鈎。各懸旛一首。寫東方阿閦如
來。南方寶生如來。西方無量壽如來。北方不空成
就如來。中佛兩傍。再點大燭一對。中佛後。即後八
仙桌第一行。用鏡架。置大圓鏡一座。即準提經所
說鏡壇也。鏡前供曼怛。所謂曼怛者。梵語曼怛。此
云壇。此壇約一世界總論。非但為南洲一洲言。壇
如世界中之須彌山。法師座處如南洲。四洲皆朝
須彌。南洲。坐南向北。在下。就南而論。須彌在北。南
北之位既定。則東洲應在右。西洲應在左。即依此
舖米入觀。師前鈴杵花米盤。兩傍隨置儀軌共四
本。此正制也。邇來壇前。譌用五方童子。壇中譌用
水菓等。不知佛過午不食。奚用食菓。舖曼怛誤以
南上北下。西右東左。其譌六也。
○又施食文卷重
在下半卷所有偈文呪印。俱當緩誦。前半卷從開
首至召請地藏。皆為求佛法僧。三寶作證。乞濟度
拔苦而巳。所有偈文。可直聲快誦。今者反是。先在
壇下諸設位前。種種念誦。次及上壇。乃至別別召
請嘆孤。種種敲唱。延緩良時。直至破獄。召請餓鬼
乃至尊勝呪。正當運心作觀。緩緩持誦。反急如風。
至於法事未完。先收壇儀。上則輕慢佛聖。下則虗
誑鬼神。舉世不覺。其譌七也。
○又施食。結界上壇
應在西末戌初。葢戌亥二時。乃純陰之際。鬼神無
畏之時。施其法食。則受益良多。一交子初。則陽氣
轉。而陰氣衰。鬼即有畏。縱施法食。彼不來受。邇來
[005-0418b]
有戌末尚未登壇。至五更方完者。或一夜登二登
三者。是則虗耗財物。空騙鬼神。唯了心願。不諒陰
靈。其譌八也。
○又施食。普結鬼緣。當先施其無畏。
是故先結界限。不許人畜進界者。使其安位也。葢
人。陽也。鬼。陰也。陰常畏陽。故施食壇前。人不得走。
設不得巳。當從壇後行之。邇來或以蘭盆勝會彰
名。或以保佑平安為號。盛懸燈彩。廣掛紙神。招搖
男女聚集。如看美戲。如觀奇伎加以大鑼音樂。喧
閙塵囂。純以人之陽氣逼之。匪唯遠處鬼神。不敢
赴召。即本地祖先。亦驚往他方矣。如此。則徒設財
食。難結鬼緣。反結鬼怨。舉世不覺。其譌九也。
○又
考藏中。施食最初緣起。唯佛說救拔焰口餓鬼陀
羅尼經。是不空譯。又實叉難陀譯。名佛說救面然
餓鬼陀羅尼神呪經。即前經重譯俱。唯有變食真
言而巳。不空又譯出。瑜伽集要。救阿難陀羅尼焰
口儀軌經。嗣有阿闍黎。復依此經。節為瑜伽集要。
燄口施食儀軌。北卷現見藏中。簡要直捷。只有一
條法界六道總召請。及召請餓鬼印呪等儀。無奈
時人。愛飾口耳。加別別召請嘆孤等事行世。俗稱
海上𦦨口。是也。致使藏中原卷。寢擱不行。嗣天機
大師。目覩海上所行。有違佛制。節去繁蕪。不意後
人。仍加繁𤨏。即今流通本。是也。又按雲棲本。考正
本等。並無五方結界者。邇來好事者。請五位法師。
設東西南北中五個法壇。既然稱五方結界。應當
[005-0418c]
如前結界所說。而結界之。即四方四位法師。亦應
各持一呪。東北楞嚴。東南大悲。西北尊勝。西南隨
求。今但四方空坐。而不持呪假稱作觀。其譌十也。


○有此十譌。不惟無益。而恐有損。俗語云。短壽𦦨
口。正在此耳。主施食者。可不慎乎。是故欲學施食。
外當反此十譌而成十真。內則發無上大菩提心。
先習觀智及諸印呪。皆令精熟。不得謬悞。若稍謬
誤。不成印契。賢聖不喜。凡所祈求。不獲成就。作法
者知之。廣如諸家施食疏釋所說。】


薰墖薰塔者。齋主與諸師。各侍香煙而繞。故名薰塔。今但念誦。而不執香。失所敬也



「齊主至。客堂接待。與飯僧例同。即掛牌。牌云即日某時。
某護法薰墖。請師幾位。列名于左。某某師云云。即通知塔
主。上下內外。掃灑潔淨。行單二人。詣庫房領燈油燈草。共燈若干盞。每盞油滿。燈草七枝。時至。集薰塔師。知客
請齋主拈香。維那唱香贊。施主三拜巳。維那舉遶塔偈云敬心觀墖。當願眾生。諸

天及人。所共瞻仰。右遶於墖。當願眾生。所行無逆。成
一切智。繞墖三匝。當願眾生。勤求佛道。心無懈歇。偈畢
維那舉腔。悅眾鳴魚。眾齊誦奈麻多寶如來。奈麻釋迦牟尼佛。從第
一層。右遶三匝。次至第二層。右遶三匝。乃至最上末層。俱各遶三匝。又從上。次第下來。亦各三匝巳。維那收佛
號。即舉禮塔偈云頂禮於墖。當願眾生。一切天人。無能見頂。

偈畢。維那舉腔一心頂禮。多寶如來。釋迦牟尼如來。眾齊拜四十八
拜。極少十二拜。在上午可上供。若下午不上供。或一日三次。二次。隨意。至晚點燈。迨第二日天明。再如上薰塔
一次。回向熄燈。維那宣疏云


伏以。覩舍利之光明。靈蹤彌布于法界。瞻浮圖之高
廣。剎幢遍照于人天。灑香水以敬掃塗。燭明燈而遙
[005-0419a]
稱拜。罄茲誠切。仰瀆圓明。續入鄉貫。年庚。謹為某事切念某甲。積
劫竛竮。不悟法華之變土。多生輪替。罔逢雙樹之潛
輝。幸寶墖之在處巍然。信如來之法身常住。欣修行
願。用展䖍恭涓于今月日。謹備油香。恭詣寺頂
禮寶墖。稱揚聖號幾次。點燈幾夜。集此微因。仰酬慈
蔭。伏願。寶葢旋空。天樂奏梵音之深妙。金蓮湧地。旃
檀雜花雨之繽紛。現瑞相於娑婆。使羣生咸知歸仰。
放毫光於塵剎。俾萬彚盡出苦輪。以今稱禮之因。願
成菩提之果。如有願求之事。於此加入。但不得近俗事。而違遠佛法。致成褻慢右疏
恭請三寶證明。薰墖文疏。年月日。某甲具疏宣畢。化疏如常
儀。次舉薰墖功德殊勝行云云結三自歸。三拜。各回本處。然此。亦可僧中。或一
人。或多人。私自稱禮。不必燃燈。」


【證義曰。此中遶墖四偈。出華嚴淨行品。又藏中有
遶墖功德經一卷。佛說遶墖勝妙。不可思議。古云。
無事莫登三寶殿。等閒休向墖中行。若非掃地添
香水。總有輪王福也傾。葢寶墖。諸佛法身所在。須
信歸敬。則生善滅惡。而登禮有福不可戲笑登遊。
筆之以告今之遊觀者。三寶殿亦然。】


點藥師墖燈



「點藥師墖燈者。經云。若有病人。欲脫病苦。當為其人。
七日七夜。受持八分齋戒。即八關齋戒應以飲食。及餘資
具。隨力所辦。供養苾蒭僧。晝夜六時。禮拜行道。供養
彼藥師瑠璃光如來。讀誦此經四十九遍。燃四十九
燈造彼如來形像七軀。一一像前。各置七燈。乃至四
[005-0419b]
十九日。光明不絕。造五色彩旛。應放雜類眾生。至四
十九日。可得過度危厄之難。不為諸橫惡鬼所持據此
經文。壇儀甚為明易。今改作藥師塔燈。是依大灌頂部成式。若無塔燈。仍依經點。又若無七位佛像。亦可依七
佛藥師經。而供七佛名位。上懸十二藥义大將五色神旛。及諸莊嚴。或誦經。或禮懺。或一日。三日。七日。乃至四
十九日。隨齋主意。回向疏云


伏以。慧日圓明。燭十方之世界。智燈晃昱。破大地之
昏蒙。入二六之願門。越三祇之果海。續入鄉貫。年庚謹求某事
惟。一十二願。誓度沉淪。四十九燈。光明普遍。七層洞
徹於天宮。三德普霑於沙界。延壽量以無窮。述宏功
而罔測。茲今月某日。恭詣某寺云云伏願。無明頓破。
本覺開明。常瞻滿月之金容。恒覩義天之玉軸。慈輝
照處。災難全消。願輪轉時壽年綿遠。恭請三寶證明
燃燈文疏。年月日具疏宣畢化疏。次舉燃燈功德殊勝行云云。亦可燃燈度亡。具
如本經所說。」


【證義曰。可供七佛名位者。據七佛藥師經。
奈麻
善明稱吉祥王佛。
奈麻寶月智嚴光音自在王
佛。
奈麻金色寶光妙行成就佛。
奈麻無憂最
勝吉祥佛。
奈麻法海雷音佛。
奈麻法海勝慧
遊戲神通佛。
奈麻藥師琉璃光佛。
藥义十二神
旛者。
金龍身首威光同王。宮毗羅大將。
執金
剛杵。長壽童顏。伐折羅大將。
腰束金帶。多種福
善。迷企羅大將。
住持十山。有大名聞。安底羅大
將。
身如淨珠。戒香光嚴。頞你羅大將。
首冠花
鬘。現石女形。珊底羅大將。
能為天主。護持田地
[005-0419c]
因達羅大將。
名號鯨魚。具諸幻術。波夷羅大將。


行同龍蟒。執日戲樂。摩虎羅大將。
頭有一角。
人見起疑。真達羅大將。
威嚴若殺。身光如月。招
杜羅大將。
十二廣尋善藝。教諸字本。毗羯羅大將。

本經云。以此善根。願生西方極樂世界。無量壽佛
所。聽聞正法。而未定者。若聞世尊藥師瑠璃光如
來名號。臨命終時。有八大菩薩。乘空而來。示其道
路。即於彼界。自然化生。或有因此生於天上。乃至
還生。人間云云。據此。稱名可以度亡。而薦往生。燃
燈亦可以度亡。而薦往生。不僅現世消災延壽而
巳也。上供儀軌。見前報本章。藥師佛誕同。】


普佛



「接待齋主。照飯僧例。即掛牌。牌云。普佛。


△時至鳴大鐘
三下。巡照打催板一轉。眾集殿。知客領齋主上香。行
禮。維那舉香讚。誦彌陀經。大懺悔。繞行稱佛名千聲。
拜彌陀十二禮。觀音勢至。海眾。各三禮。三皈依。宣疏
回向。散䞋。或有宣疏。移在前香讚之後若度亡。念佛完。即往靈前
上供。化設位。回向竟。知客命齋主禮謝大眾。各回。」


肅眾



「凡叢林有公事。客堂鳴序板三陣。兩序齊至客堂。遵
規議定。呈問住持。住持準行則行。不準。再議。若為諍
鬬行者。首眾舉。知客即舉罪事云云。各照事情。重輕
罰之。若犯根本大戒者。或生事惹禍重大者。白方丈
公議。或稟有司。或自公擯。將擯條實貼頭山門。貼擯
[005-0420a]
條時。鳴大鼓三下。以杖攻出。被擯之人。只許從偏小
門而出。如魔黨私護者。一同出院。


○若交拳破口鬬
諍者。不論有理無理。並皆出院若一高聲動手。一默
然不動者。據理論。理虧。又高聲出院。理正。能默然。不
罰。若理虧默然。與高聲者。並罰齋供眾。倔強者擯出
院。或求懺悔。於大眾臨供時。長跪齋堂。僧值看眾食
竟。白眾云。今者某甲犯某過。現在僧前。求眾懺悔。大
眾齊答阿彌陀佛。住持開示犯規人云某甲。汝既住
叢林。應當謹守清規。廣修善法。云何反作此無恥之事
云云。汝今既求眾懺悔。宜真實悔過自新。若再犯者。內
有僧規擯罰汝。外有國法栲治汝。死有三途苦報汝。可
不懼哉。汝能真實悔過否。彼答曰。蒙和尚慈論。我某
甲實心懺悔。說畢。再禮住持三拜。尚云。眾僧在內。拜

畢。結齋回堂。


○又輕者。罰跪香幾枝或罰腐供眾。



餘犯闖靜等事。俱本堂罰跪纖香一炷。或錯打鐘板。
搭衣持具。跪齋堂。或上方丈。四寮。本堂。求懺悔而止。


○凡跪香。堂中犯。本堂跪。堂外犯。或佛殿。或齋堂。須
眾人共見之處跪之。跪必合掌豎腰。如敢放逸者。加
以杖責。具載下各堂規約所說。


○又堂外有犯。在知
客罰。堂內有犯。在維那罰。出普不到。避懶偷安。不聽
知眾監收催督。在值歲罰。如山野不遵規矩在知客
先舉。呈方丈教訓。」


【證義曰。僧徒自當恪遵佛制。豈可有犯清規。若有
犯者。除刑名重罪。例屬有司外。若僧人自相干犯
[005-0420b]
當以清規律之。若鬬諍犯分。若污行縱逸。若浸漁
常住。若私竊錢物。宜從家訓。無揚外醜蓋悉稱釋
氏。準俗同親。應守祖規。隨事懲戒重則集眾箠擯
輕則罰腐罰齋。而榜示之。如關係錢物則責狀追
部。惟平惟𠃔。使自悔艾。古規繩頌云。盜財并鬬爭。
酒色污僧倫。速遣離清眾。容留即敗羣。又云。犯重
焚衣鉢。應當集眾人。山藤聊示耻驅擯出偏門。昔
大慧禪師。住育王時。榜示堂司。僧爭無明。决非好
僧。有理無理。并皆出院。或議有理而亦擯。疑若未
當。殊不知僧當忍辱。若執有理而爭者。即是無明
故同擯之所以重僧規也。愚菴摭古云。昔圓通法
雲禪師座下明水遜為侍者。適琳禪師掛搭遜為
請新到茶。琳他出。遜托之隣榻僧。移時忘之。比會
方丈。座無琳。圓通趣請至。乃令去座。立眾前。責之
曰山門禮數。以表尊特。故為怠慢。何也。琳曰。固聆
鼓。忽內逼。故後之。非敢慢也。圓通色厲而呵曰。我
鼓非巴荳。擊著你便尿耶。遜前請曰。遜失執。當受
罰。隣榻僧出眾曰。此非侍者罪。新到亦不知。某受
托而失憶當代罰出院。三人任過。不巳圓通高其
義。併宥之。噫。如是肅眾。如是任過。高風可仰。𠃔稱
師表矣。或曰。有惡僧也。顯諫之。則不從默擯之則
不喻。干世綱常。冐國憲典。不可以僧法治者。則如
之何。答曰。此在權其事宜。不可執一。執於護法。反
至滅法者有矣。與其全一人。而辱及三寶。孰若全
[005-0420c]
三寶。而殃止一人。若稍無妨害者。宜依清規。量事
區分。若有妨害。或倔強犴狡。不可化導只可送官
用王法處之。不得免也。或曰。佛心主慈仁。今清規
甚嚴密。無乃非佛意乎。答曰。子不知清規之嚴。非
嚴厲之嚴。是嚴正之嚴也。以嚴正攝僧則僧眾端
以嚴正持法。則法門立。以嚴正攝心。則心地正。故
責之。擯之。皆慈也。以嚴為慈。是大慈也若夫現奇
特以要譽。逞兇暴以示威。與清規之嚴正實霄壤
矣。不可不辯。此之問答。出雲棲法彚。】


訓童行古規知隨照客輩俗人為之故稱童行今叢林用僧者則不應稱童行須辨



「童行。即叢林知隨。照客之類也。亦名隨眾。古者於外
來發心出家。或求習學之人。恐其立志有詐。真偽難
辨。故先與三皈依。名為童行。亦號淨人。標其巳入三
寶淨行。而無五欲濁穢也邇來局為執勞運力。承事
之流。濫稱道人。從無為之說三歸者。悞矣。佛印禪師
示訓曰。自小離於父母。第一皈依佛祖。寅朝禮念精
專。夜靜堂中莫語。普請作務慇懃。常住什物愛護。一
粒米重千斤。口裏應聲須顧。觸事不要猖狂。出言低
聲慢舉。出入束歛身心。行步威儀詳序。廊下逢僧問
訊。叉手旁邊待去。既然捨却俗緣。遵奉叢林規矩。師
長訓誨之時。不得高聲辭訴。白日無事學書。聖教經
文記取。謹慎遞相作事。且莫欺瞞常住。衣衫黑黲直
裰。莫騁尖新麗楚。仔細約束身心勿令世情染污。深
思六道輪𢌞。警䇿應當恐怖。出家要秉佛言。不信三
[005-0421a]
途受苦。小心侍奉師僧。恭敬三寶福助。童行上下謙
和。酒肉賭錢莫覷。閒話不要論量。聖教時時思慕。豈
可虗度光陰。死後將何𠙥據。不唯辜負四恩。亦乃帶
累先祖。辭親割愛投師。本欲出塵濟度。慷慨決志修
行。省察輪𢌞不住。萬劫得箇人身。慚愧須知來處。去
除懶隋睡眠。調伏身心寬裕。從小戒行真實。長大為
僧堅固。參禪報答佛恩。誓願須求頓悟。今生幸得出
家。不可遇而不遇。念念不退善根。心心長成覺樹。若
能如是修行。必證菩提之路此規誨。當寔貼於本寮。以便觸目警心。」


【證義曰。童行。乃學道護僧之執也。故亦名道人。或
稱淨人。是故於童行。要鉗轄嚴威。庶不為惡。山菴
雜錄云。千瀨。住嘉興天寧。淨人盜街坊人狗。煑而
食之。于瀨得煑狗名。又荊石。住姑蘇承天。駕舟赴
檀家。講經墅落。淨人盜居民羊煑而食之。荊石得
吃羊名。噫。盜狗盜羊。出於下人私為。何故住持當
其惡名。蓋尋常失於教訓。且不留心察看耳。為住
持淨宜時慎之。】


為行者普說



「行者。有通。有別。通。則不但外單名行單。凡一切修行
人。皆名行者。故有普說之佛事也。別則此執在方丈。
乃服勞運力之人。葢前訓童行。乃在家小眾。此行者。
是出家小眾。須發心求福者充之古有普說之名。而
無普說之文。大都在住持。隨機設教耳。其行者所執
之事。附錄於此早四板。法座點燈。打開水。淨面水。住
[005-0421b]
持禮佛。執燈籠。清晨內外打掃。拭桌。取水。料理內外
客房床帳桌地等。須潔淨。并運茶取齋等事。及洗碗
收拾。凡呼喚即至。誤事者罰。須勤儉次第。勿避辛苦。
細心行之。」


【證義曰。三世諸佛。諸大菩薩。皆從行門而出。凡有
道之人。未嘗不有隱于執勞運力之類者。愚菴摭
古云。雪竇典客太陽時。與客夜話。雌黃古今。及趙
州因緣。往復不巳。傍立行者。匿笑之客退。雪竇呼
行者。責之曰。對賓客敢爾耶。對曰。知彼客辨覈古
今。柰無定古今眼。故敢笑。雪曰趙州意。汝奚會。行
者對以偈曰。一兔橫身當古路。蒼鷹纔見便生擒。
後來獵犬無靈性。空向枯椿舊處尋。雪竇大驚。乃
與定交。或云。行者是承天宗。又云韓大伯。噫。古人
具正知見如此。猶隱於行者之流。可見於諸行者。
不當以其服勞運力而輕之。而身為行者。亦應志
求出世。借行以助道。不可安於服勞運力。而無遠
大之志也。】


受法衣



「凡專使送法衣至。客堂先以客禮待茶點。即命照客
通白住持。或住持當日親往客堂相接。或時晚。送上
客房。來早相見。先用盤。托呈法衣。信物。置法座上。然
後知客陪上。見住持。行相見禮巳。專使致詞云。
某老和尚法衣表信。專此奉上云云。即方丈請茶
點。送歸客房。次日早課畢。說受衣小參。或陞座。或上
[005-0421c]
堂。若送別物不須說法。或嗣法本師巳寂。法堂右間。即設靈几。
下座致祭。用祭文。諷經。如遺書至之禮。見後說。」


【證義曰。此行尊師之禮也。匪唯法衣為然。乃至師
賜呵策。亦須誠敬而受。方盡法子之禮。雲棲崇。行
錄云。晉。法遇。事道安為師。後止江陵長沙寺。講說
眾經。受業者。四百餘人。時一僧飲酒。遇師罰而不
遺。安遙聞之。以竹筒貯一。荊杖。封緘寄遇。遇開緘
見杖。即曰。此由飲酒僧耳。我。訓領不勤。遠貽憂賜
遂鳴推集眾。以筒置前。燒香致敬。伏地。命維那行
杖三下。垂淚自責境內道。俗。無不嘆息因此勵業
者甚眾。蓮池贊曰。噫。使今人發安老之緘。其不碎
筒折杖而誶語者寡矣聖師賢弟子。千載而下。吾
猶為二公。多之。】


掩關



「掩關之模。始是圓覺經中。佛為修禪觀。行者。制期而
設也。然上期止。一百二十日。至於東土掩關。多以三
載為期。乃行脚得意後。養道。之事也時至。集眾於大殿。及韋殿。本關
上供。維那舉香讚。關主拈香設拜。殿之佛前上供畢。維那宣疏。關主俯伏在維那後。疏云


伏以。研真斷妄。孤高晏座深林。修觀明心。守志藏形
靜處。精勤不退。乃善道之初門。放逸多疲。是愆尤之
根本。續入鄉貫年庚及所求事切念。既超俗染。應離憒閙之方。巳
忝僧儔。當處清閒之境。一關施設。特為某事之專。三
載為期。兼脩誦禮之助。茲今月某日為始。至某年某
月某日告圓。在于某寺。掩關如法行住。伏願。慮從靜
[005-0422a]
得。一真之本昭然。慧自定生。萬行之苗增長。一塵不
染。閉門即是深山。十智同真。離念便登覺地。右疏恭
請三寶證明。掩關吉祥文疏。年月日具疏至本關上供巳。關主
搭衣持具。往方丈請住持封關。住持出。關主展具三拜。請住持至關房門外。正中立。一拂一杖。侍立左右。關主
立在住持後。維那。舉讚。讚畢。引磬對鳴三陣巳。住持說法。說完。住持送。關主進關。封鎻關門巳。即以法語貼關
壁外。結韋䭾讚畢。各回本處。」


啟關



「啟關時至仍集眾至關房門前。先說法開關巳。然後上供。維那宣圓關疏云


伏以。安居秘藏。悉彰化道規模。入定那伽。遍現威儀
進止。常恒不變。何妨應用機緣。靜極而通。豈礙行周
法界。續入鄉貫年庚。及所求事切念某甲質類盲龜。智猶爝火。望
一乘之至道。似窮子之遠牛車。閉三歲之空關。如兔
株而迷象徑。虗糜信廩。唐擲光陰。身苟安於斗室。全
叨佛力以護持。期巳畢於解關。特仗懺功而酬謝。爰
 伏願。以此圓關功德。上祝皇圖鞏固。帝道遐
昌。民物阜安。風雨時若。六道均躋于六度。三界永息
于三灾。先親證果往生。檀施沾恩獲福。更祈住持
。道風遐被。法算增長。叢林昌熾。海眾安和。德業均

修。福慧具足。右疏恭請三寶證明。圓關謝安文疏。年
月日某甲具疏回向如常儀。關主禮謝。眾師巳。各回關主上方丈頂禮和尚。及往謝諸寮。」


【證義曰。古云。趙州八十猶行脚。只為心頭未悄然
據此半偈。信知掩關。乃了悟後養道之事。雲棲崇
行錄等。皆載元。高峯妙禪師。頓悟後。在龍鬚九年。
縛柴為龕。冬夏一衲。後造天目。西巖石洞營小室
[005-0422b]
如船。榜曰死關。上溜下淖。風雨飄搖。絕給侍。屏服
用。併日一食。晏如也。洞非梯莫登。去梯斷緣。雖弟
子罕得瞻視。噫。如斯掩關聖賢之道。豈不成就。較
今掩關。百色現成。實天淵矣。何怪乎道衰也。】


迎待尊宿六禮


迎待看單第一



「凡別剎尊宿至。守門人即報客堂。客堂白方丈。知會
禪堂。維那白云。某寺和尚到。眾位搭衣持具迎接外鳴鐘出堂至山
門。候客至。維那云。大眾師。頂禮某和尚禮畢。住持陪尊宿至方
丈。住持拈香。設拜畢。維那呼眾云。展具。頂禮某和尚禮畢。復
云。頂禮方丈和尚禮畢。回堂值日侍者上茶果。衣鉢照應尊
宿寮房。被帳床褥。及說法座巳。次知會客堂送單。知
客至。合掌向住持云。送單。請某和尚。住持隨送。禮畢
各相安坐。晚課掛牌牌云聞鐘聲。看某和尚單。各帶具
上殿。


○晚課畢。鳴鐘。詣尊宿座前。候住持。座前拈香。
禮畢。維那呼眾展具云。看某和尚單。禮畢。仍立定。或
住持方便請尊宿開導。如不請開導。即回堂。侍者排
班拜畢。次上茶點。凡賓主晤談法門中事。侍者澄心
敬聽。可記者即錄之。」


【證義曰。自迎請至送回。皆敬師友。重道德之禮儀
也。標稱尊宿者。其道德可尊也。雖其道德不可知。
而既係尊客有主賓義禮當敬故。且令學人。習慣
敬長之道。離狂傲故。愚菴摭古云。雪巖滿禪師。與
勝默為參友。嘗跪受呵斥。或怪問之。師曰。今諸方
或師資法屬。諍訟招譏。獅子身中蟲。自食獅子肉。
[005-0422c]
可悲也。予思以激勸之耳。噫。古人事友。如是高風
千古。則於他方尊宿。其可慢乎至所甞受業之尊
宿。不更重乎。】


陞座第二



「看單後。命知客至尊宿前一禮。合掌云。方丈和尚。兩序大眾。明晨
請某和尚。慈悲陞座尊宿如允遂一禮。覆方丈。或住持親請。不

論登高座小參陞座。次日早課時。送紅衣到尊宿處。
傳陞座牌。早課畢。鳴鐘上方丈排立。住持登座。不拈
香。不舉讚。維那呼展具。頂禮和尚隨具一拜。禮畢。住持云。今者
某和尚。道德高超。法眼圓明。今至此處。乃大眾宿緣有幸。䖍請開專維那云。頂禮和尚一禮

畢。鳴引磬。燈籠前行住持。大眾。次第至尊宿處。住持
拈香。若尊宿與住持同輩。即監院拈香。或班首代拈
拈畢。維那呼展具頂禮某和尚此時住持先回禮畢。呼末後先行至法座。
尊宿登座。拈香。舉讚乃至說法開導。儀與上堂同。唯
登高座說法。則鳴鐘鼓白椎餘皆同上。」


【證義曰。此上敬下導。互相激揚之禮也。摭古頌云。
昔悅禪師至雪竇。齒正壯。辯論奇逸。雪竇常下之
茶會。必設榻以尊異。於是聲價踴貴。洎悅出世。有
蘭上座。來自雪竇悅勘之。大驚譽於眾。相從彌年
而去。前輩不以派異推轂。後進可想見矣。愚菴贊
曰。悅禪牙爪新獅子。雪竇巖前能反擲。見賢不敬
非禮也。雁翅開筵進香液。我鼓瑟兮君撫琴。仁風
道望化蠻貉。蘭公蘭香來雲峯。雪竇茶筵今反璧。】


落堂第三


[005-0423a]


「果係大尊宿。應更請落堂粥畢。住持親請。尊宿如允。
即令值曰侍者。通知客堂掛牌。牌云請某和尚落堂開
示。


△即通知維那。那白眾云。今請某和尚。落堂開示。眾同參師。各具威儀伺
佛前備香燭。知客白住持云。堂中齊備巳。請某和尚落堂住持

陪尊宿至禪堂門口。知客鳴報板二下。班首維那鳴
擊出接。餘者立定。尊宿或參堂行禮。或單禮佛巳。住
持遜客入座。尊宿亦遜住時入座。賓主謙恭坐次。維
那云。大眾師。頂禮二位和尚禮畢。仍兩邊立定。住持云。諸人特到此處。
專為巳躬下事。無柰我某甲。智淺力薄。不能為汝等抽釘拔楔。有負來志。今者某和尚駕到此。實乃宿緣慶幸。
某和尚於道。辛苦多年。具正法眼。汝等當作難遭之想。䖍心求請開示。唯望某和尚。垂慈悲於彼等一一開導。
萬望。萬望尊宿開導畢。維那云。諸同參師。禮謝某和尚禮畢。又云。諸同
參師。送某和尚若免。即止。住持陪回方丈。侍者上茶。茶畢。送

回寮。或尊宿不𠃔落堂。諸班首等。各搭衣持具。詣尊
宿寮。請求開示。」


【證義曰。古之住持待學者。唯以此一事相淘汰。故
賓主相見。纔入門。便以此一事相懇。代為提持。何
其盛也。今者法門不幸。賓主雜談。大抵世諦。開示
辦道。希有其事。致使學人。漫遊千里。空費參詢。遐
哉古規。何日復矣。噫。】


請齋第四



「凡請尊宿齋。侍者先於方丈設香案。桌椅。茶果次第。
住持先命班首。伺候一同陪齋時至。令班首一人。侍
者一人。至尊宿座前一禮。合掌云。方丈請某和尚用齋尊宿至
賓主行禮。送正位坐。拈香。獻茶。禮畢。尊宿至住持座
[005-0423b]
前。拈香。回禮。坐次。班首齊向尊宿座前為禮。次向住
持禮畢。各照本執陪坐。侍者齊出班作禮。如免。即一
拜。次上茶。上果。一桌侍者二人。一一上菜。各具威儀。
用心伺候。不得使鞋履碗筯作聲。齋畢。賓主禮次。淨
手。嚼楊枝。潄口巳。送歸客寮。侍者即送茶照常伺候。」


【證義曰。昔高菴云。教化之大。莫先道德禮義。住持
尊道德。則學者尚恭敬。行禮義。則學者耻貪競。住
持有失容之慢。則學者有凌暴之弊。住持有動色
之諍。則學者有攻鬬之禍。先聖知於未然。遂選明
哲之士。主於叢林。使人具瞻。不喻而化。即此尊客
待賓威儀柔嘉。發言舉令。皆可為後世之範模。其
用意良厚矣。近時一槩苟簡。賓主互輕。禮義道德。
漸滅殆盡。悲夫。】


參堂巡寮第五



「凡尊宿參堂巡寮。客堂先掛牌。牌云某和尚於二板後。
參堂巡寮。


△次知會維那班首。維那白眾云。今日某和尚參
堂諸同參師。各具威儀禪堂備坐椅一張。知客領尊宿至堂外。

鳴報板二下。云。某和尚參堂候尊宿參堂。行十方禮巳。悅
眾將坐椅。設中間。首眾請尊宿坐。維那云。大眾師。頂禮某和尚
如免。即止。禮畢。尊宿出堂。知客鳴引磬。至各寮慰問。
知客白云。某寺某和尚巡寮。問訊某某師巡畢。請回方丈。用茶敘談。」


【證義曰。此尊宿答接待。看單之禮也然此答禮中。
或有轉煩客堂報庫房設齋供眾者或但設腐供
眾者。或即以此巡寮為答禮。而不供眾者。此古禮
[005-0423c]
也今則不然。若看單而不供眾將羣起而譁矣噫。】


回山第六



「尊宿將回山。知客預先掛牌。牌云大眾師聞鐘聲。送某
寺某。和尚回山。


△候時至。客堂先上方丈。向尊宿一
禮云。大眾師。山門俟候送某和尚回山尊宿乃行。住持送尊宿至佛
殿。尊宿禮佛畢。即鳴鐘鼓。維那呼眾云。展具。頂禮某和尚
免。即止。同送至山門排班。合掌立送。候去少時。望不
及。眾乃回寺。維那云。大眾師上方丈。頂禮和尚住持免云。總請回堂坐香
維那領眾回本堂。」


【證義曰。尊宿往來之禮。是重道德。非重名位。果真
尊宿。雖無名位。亦應如是重法。以勵學人。愚菴摭
古云。昔羅漢南禪師。嗣法雲居。未為人知。後至東
林。照覺鳴鐘集眾。出迎於清溪之上眾大驚。南師
之名遂顯。又佛印再住雲居時。靈源叟禪師。自龍
山來。匿跡眾居。佛印知之。陞座。請源為座元禮敬
優沃。眾皆觀感。道學日新。又宋紹興間。竹菴珪禪
師。奉詔開山雁蕩能仁寺。時真歇了禪師。居江心。
聞竹師至。恐其緣未熟。時過江。迎竹師歸方丈。大
展九拜。以誘溫人。由是翕然歸敬。噫。如斯三住持。
可謂重道德。而盡迎待尊宿之禮矣。後之覽者。當
仿傚也。】


護法至



「凡尊官至寺。守門人報客堂。客堂白方丈。住持同班
首。及監院等。在山門候接。數人搭衣。在佛前排立。候
[005-0424a]
官拈香時唱香讚。住持鳴磬。禮畢。請方丈用茶住持
陪伴應對。行時。仍同班首監院等。候送出山門。其餘
一切檀護至。皆須禮儀周到。不可輕慢。令外護灰心
若遠方明眼居士至。如檀護法。送單後。輪今班首禪僧詣寮。盤桓道要。亦勿錯過。均以賓主禮相見。」


【證義曰。城市隣近叢林。多有此事。總須威儀齊整。
令人生敬而巳。至於臨機施設。則存乎其人。山菴
雜錄云。杭州下天竺。鳳山儀法師。元延祐間。高麗
駙馬瀋王。被旨禮普陀觀音。過杭出貲就明慶寺
設齋。齋諸山住持。時至。瀋王居座上。眾官以次班
座下。諸山列兩廡。鳳山趣上。問王曰。今日齋會為
何。王曰。齋諸山。鳳山曰。大王既言齋諸山。主人合
無位。而王自處尊位。諸山列兩廡。至有席地而坐
者。與邏齋何異。於禮恐不然。王聞之惶愧。請謝。即
時下座。前揖諸山。分賓主。而眾官退就兩廡之位
齋畢。王握鳳山手曰。非吾師。幾不成禮。此所謂臨
機施設。而能開人之心者。鳳山是也。今世人好諛
惡直。此法不可輕用。然古人芳規。亦不可不知。】


到宗剎諸山



「前之尊宿六禮。是彼來也。此之到宗剎諸山。我往彼
也。彼我雖異。其禮自同。見上迎待尊宿禮可知矣。有
不同者。見不住持出入所說。茲不錄。」


慶生



「凡遇住持壽誕。預先一日。庫房請香燭送各堂。知客
上方丈。問住持。明日念誦否。若念誦。即掛牌云云
[005-0424b]
不念誦即止。次日早課。各帶具。合寺香燭煒煌。燒香
傳爐。住持拈香。維那舉寶鼎爇名香讚。不祝延。即誦
楞嚴。遶佛如常。歸位展具。禮釋迦佛三拜。藥師佛十
二拜。日光。月光。海會。各三拜。起具。課畢。鳴鐘三下。維
那云。大眾師齊上方丈慶賀和尚壽誕至巳。左右依次站定。維那請
住持。住持陞座。維那喝云。大眾師。敬祝和尚壽誕。頂
禮三拜。拜巳或說法。或不說法。昨晚間定。說則照小
參常規。不說即於拜畢起具。回堂。早梆。大眾用麵。午
梆上供。照朔望式。齋堂設腐。慶賀等事。槩不準行若舉
念誦。儀軌見上。唯異疏云


伏以。寶燭初明。晃耀金光搖壽岳。琅函乍起。汪洋法
水湧靈濤。依佛法之常住。慶我生之遭逢。鄉貫。名。年庚。事
某甲。荷佛祖之光輝。衣鉢有忝於寶剎。稟凡夫之
分段。善緣實起於慈幃。茲值母難之辰。有懷罔極之
痛。是以敬集同袍。齊詣寶殿。頂禮某懺。諷誦某經。伏
願。聖基永固。叢席興隆。俾師長父母。而過現沾恩。冀
祖禰宗親。而遐邇獲福。更祈某甲。道行堅修。智悲普
運。色身康泰。晚節清娛。生生披萬善以莊嚴。品品證
六通而自在。更願以此功德。情識均超。咸𠙥一善之
資。成就無窮之福。右疏恭請三寶證明。旬慶生文
疏。年月日。比丘某甲具疏回向時。住持當令一侍者代謝諸師。餘儀如常。」


【證義曰。此順世禮。敬住持報宏法之德也。昔唐文
皇。萬乘之主。生日不為樂。況僧乎。故曰。在眾宜行。
在主宜止。行則念誦亦可。止則絕喧為正。】
[005-0424c]


飯僧



「飯僧施主至。客堂應酬。即報方丈。次令照客。捧香儀
點明。送方丈香案上。交代衣鉢侍者。次領施主至方
丈。見住持作禮。住持以禮接待。稱美數語。茶畢。知客
送單。或當日來去。即不送單。若仕宦。當鳴鐘集眾門
迎。見前護法至說方丈命監院。照施主之資。備大眾齋䞋。不
得侵損常住。不得剋苦大眾。酌中施設。掛上供牌。牌云
大眾師。聞鼓聲。齊詣大殿。及韋殿上供。開午梆上供
時。掛飯僧牌。牌云某處某護法。為某某事。設齋供眾若上
堂齋。預日掛牌。若設如意大齋。應三日前。掛山門外


△至臨齋時。知客領施主
拜齋巳。領至厨庫謝代勞。謝畢。方丈請齋。監院陪齋。
或一二班首。或都監亦可凡齋銀。任凴發心。平等俵散。公䞋序䞋
客送等。隨施主心。客堂不許索較。齋銀五兩巳下。則
無公䞋。若但設腐飯。槩無䞋。亦不上供。六兩至十兩
外。每兩出銀一錢。以為公䞋。照各家舊例。疏語亦隨
事通達。」


【證義曰。稽古略云。宋。居士洪慶善。任江東節度使。
宿池州愚耶。宗禪師迎之。相與夜話。洪間。飯僧見
於何經。宗曰。四十二章經云。飯凡人百。不如飯一
善人。飯善人千。不如飯一無住無作無證之者。則
是正念獨脫。能飯斯人功齊諸佛。前輩知此旨者
多矣。洪曰。其為誰乎。宗曰。且以近說。如秦少游貶
藤州。自作挽章。有誰為飯黃緇之句。東坡既聞秦
訃。以書送銀五兩。囑范元長為秦飯僧。及東坡北
[005-0425a]
歸。至毗陵。以病不起。太學生裒錢於東京慧林飯
僧。黃門撰東坡墓誌。首載之。洪曰。䞋金有據乎。宗
曰。公豈不見毛詩小雅。鹿鳴燕羣臣。嘉賓也。飲食
之。又實幣帛筐篚。以將其厚意蓋飲食不足以盡
敬。而加贈遺。以致殷勤也。洪曰。今聞師言。知飯僧
之義。吾每歲。於禪剎飯僧矣或問。飯僧錢不得作
餘事。何謂耶。答。因果不合也昔湖南。雲蓋山。智禪
師夜坐丈室。忽聞焦灼氣。枷鎻聲。視之。乃有荷火
枷者。枷尾倚於門閫。智驚問曰。汝為誰。答曰。前住
當山某也。不合將供僧物錢造僧堂。違信施心。令
因果不相應。故受此苦。望為估值僧堂。填設僧供。
乃可免耳。智以巳資。如其言為償之。一夕夢某謝
曰。賴師力。獲免地獄。生人天中。三生後。復得為僧。
今門閫燒痕猶存。夫以供僧物作僧堂。皆僧受用。
尚受悞用之報如此。今多有竊常住為巳有者。其
受報。宜何如哉。然此就受施而言。至於信施發心。
亦宜平等。按大智度論。昔有信施飯僧。但供老而
不供少。時諸羅漢。以愍念心。用神通力。皆現老相。
彼敬喜而供養之。至於呪願竟。將受食。盡復本形。
是年少比丘。受食巳。隨機說法。令心平等。又西域
樹提長者。嘗設大如意齋七日。以求賓頭盧尊者
應供用鮮花置於聖僧位坐墪之下。又案上供鮮
花一瓶為驗。若聖僧應供。則七日事週。而鮮花不
萎。不然。花則枯萎。至於七日事竟。花俱枯萎。長者
[005-0425b]
不滿所願。且憂且悔。復再舉之。以求如願。仍不果
遂。心大慚愧。無䇿可設。遂發大誓。必求降臨。若不
果遂。以死為期。至第七日。痛哭哀求。以冀感通。時
有丐者。指鄰坐乞士。謂長者曰。此非尊者賓頭盧
乎。長者喜而頂禮。賓頭盧云。第一會我欲赴之。而
汝守門者。以我微寒。身不遮衣。力阻拒之。打我頭
右。肉碎成瘡。汝第二會。我又來赴。守門者。以我衣
破裸形。又阻拒之。今者愍爾誠篤。我於親友。借一
衣衣身。方能赴會。今而後。汝欲真僧應供者。當發
平等心。不擇微賤。普施無遮。福無涯矣。又寒山詩
云。擇佛燒好香。揀僧歸供養。羅漢門前乞。趂郤閒
和尚。不悟無為人。從來無相狀。封疏請名僧。䞋錢
兩三樣。雲光好法師。安角在頭上。汝無平等心。聖
賢俱不降。凡聖皆混然勸君休取相。又地藏經指
營齋度亡。亦須精勤護淨。奉獻佛僧。方能存亡獲
利。】


施齋田施山。施地。施蕩。施屋。儀皆同此。但改施物



「接待施主。儀式同上。住持命侍者。請兩序班首。及知
會客堂。庫房。書記。知產。此是總名。若別稱之。掌山名知山。管田名知田齊到
方丈酬謝施主。即寫捨書。以為𠙥照。施主。住持。及在。
會者。俱簽押。並給原契劵。親供。糧串。稅票。俱收齊巳。
住持上堂說法。以報施恩。事竟。在會眾人。與施主同
往看產。隨帶竹簽十餘枝。以插標記。使界限分明。不
得浸混他界。以致爭訟。每年春季。會兩序眾執。同看
[005-0425c]
界限一次。當年監院。將捨契報稅。即過寺戶。勒石。入
萬年簿立捨書日。佛前上供。及上韋䭾供。如常儀。  疏云


伏以。菩提樹高廣無邊。盡十方而布蔭。優曇花芬芳
莫比。遍剎土而敷春。欣瞻大覺之伽藍。俯殫檀那之
敬信。續入施主鄉貫年庚。以及捨田為某某事住持某甲。切念施主某甲
在家繫縛。隨業輪迴。雖通一線之覺路。未出塵勞。幸
依萬德之慈尊。略開善信。茲因欲植於善根。敬捨良
田為僧產。為此擇於今日。恭詣殿下。敬獻半簋清供。
并達回向微因。伏願。某甲即施主名夙業消除。福壽加增
供佛及僧。千劫因功不替。捨貪作福。三生果報常新
統一家而胥慶。盡閤戶以沽恩。藉此福田。終成佛果。
右疏恭請韋天證明。捨田回向文。疏年月日。住持
具疏。此疏佛前上供畢。通陳巳。韋䭾前上供畢更須通曰韋。天巳。即煉化若施主有

祖先牌位。或自長生祿位。入報恩堂者。是日登位。亦
當備供祭奠。儀如常式。」


【證義曰。施齋田上施也。護持三寶宏法利生。俱賴
是。乃真正福田。蓋設齋飯僧。止於一時。若施齋田。
延於敷世。功德尤大。施地。施蕩。施屋。類此可推。故
當上供陳疏。以報旋恩也。昔疎山性禪師。為施主
施田上堂云。人人一坐具方圓儼今昔。行坐不曾
移。歲寒消劫石。更不屬陰陽。又不輸糧役。四至既
分明。契劵親委悉。復證者田地。大自在休息。那箇
不具足。受用無窮極。如是布施汝。如何不感激。養
十方佛種。常生大智食。轉施諸凡聖。不思議功德。
[005-0426a]
不是有心求。不是無心得。須悟春風意。莫認春山
碧。無上大因緣。知恩念來歷。因果既無差。宜應全
道力。較彼來處功。羮飯銅鐵汁。驀然畫斷三輪。虗
空爭覔踪跡。燈籠露住秋收。依舊山堆嶽積。柳絮
隨風。葵花向日。如此說法。可謂不負施主也。】


供羅漢



「接待齋主。同飯僧例。預日客堂掛牌。牌云明日早粥後。
齋供羅漢。香燈師五人。上供十人。列名於左。某某
某某以上五人為香燈某某某某以上十人候上供


△庫房
預備燭臺二百五十對。香爐二百五十箇。小碗一千
五百箇。竹筯五百雙。茶鍾五百隻。飯菜水菓齊備。至
正日清晨。厨房人齊相帮。燒菜一大鍋。可盛小碗五
百。煑飯一大鍋。可盛小碗五百。天明時。香燈五人。先
往庫房取水菓取碗取短燭五百枝。即四兩頭燭臺二百
五十對。香爐二百五十箇。每人管一百位羅漢。每位
前一茶。一雙筯。一果。一菜。一枝燭。香爐兩位合一箇。
茶。筯。果。俱供周巳。方點香燭。次茶。次飯。又堂之正中
面前。置大方桌。兩張橫[打-丁+品]。可供十六大羅漢等牌位。
設香花燈塗果。并用十菜。每一牌位。一茶。一雙筯。一
飯。又面前離三尺許。用長桌三張並擺。上供疏牌十
三位。見下上供中。亦置香燭。及供羅漢科儀十部。每
部用經葢覆之。手爐十把。俱齊備巳。時至。知客先請
上供師。搭衣持具。進羅漢堂。次請齋主拈香。到巳。十
師展具三拜。齋主先至中間普供位前拈香。眾唱香讚云
[005-0426b]
香纔爇。雲騰寶鼎中。旃檀沉乳真堪供。香雲繚遶蓮
花動。十方諸佛下天宮。天台山羅漢。來受人間供。


奈麻香雲葢菩薩摩訶薩。三稱。維那舉云一切恭敬眾齊執香爐。作
梵唱云


一心頂禮。十方法界常住三寶拜巳。維那按磬白云


伏以。人分七方便。自加行至於停心。位列四沙門。由
無學訖於見道。是皆知苦斷集。帶果行因。為析法之
權根。會人空之真理。至若證巳辦地。入大乘門。其所
學般。若同。是故與菩薩共。內秘大心之行。外聞佛道
之聲。既皆為賢聖之僧。故應受人天之供。惟願妙堪
佛囑。熟此方震旦之緣。允副凡情。受茲日檀那之供。
密回慧照。俯運悲懷。冀普度於迷流俾咸登於樂土。
大眾和云故我一心。虔誠奉請白巳。眾僧施主一拜


一心奉請。盡虗空。遍法界。十方常住諸佛法僧。


一心奉請。娑婆教主。本師釋迦牟尼文佛。


一心奉請。盡虗空遍法界。十方常住諸聲聞僧。并諸
眷屬 以下尼位。俱上加一心奉請。未結并諸眷屬句。同此


常隨佛後。千二百五十五大阿羅漢。


鹿苑先度五比丘。最後須䟦陀羅諸阿羅漢。


世尊高弟。大迦葉。阿難陀等。十大弟子。


靈山聞法。大比丘眾萬二千大阿羅漢。


靈山得記學地無學地。諸大聲聞眾。


五時聞法學地無學地。諸大聲聞眾。


世尊滅後。結集三藏。阿難陀等諸阿羅漢。
[005-0426c]


世尊滅後。正像法中。歷祖所度諸阿羅漢。


住世十六大阿羅漢。萬六千九百弟子眾。


某州某縣。即本處地名某寺即本寺名住世。五百大阿羅漢。


惟願不違本誓。哀憫有情。是日今時。降臨法會
請畢一拜。三請時。維那想一切羅漢。皆以天眼照見。大耳遙聞。他心悉知。嚴肅威議。從空而至。○他
本未加慧俱。通教二位。即前十位之別出。似不必加。必請畢唱讚偈


初度五人僧寶始 世尊高弟飲光倫 靈山一會
實多徒 萬二千人無學侶 須䟦陀羅居最後
 五時聞法數難知 涅槃巳過眾聲聞 三藏遺言
俱結集 十六真人親受囑 未來為世福田師
 十方常住聖賢僧 於此一時俱奉供讚畢。煞下鼓鈸一陣。維那
舉緩腔。悅眾鳴小魚。眾齊聲緩緩念


奈麻本師釋迦牟尼佛眾師。施主。俱向上一問訊。徐徐緩行。將合堂羅漢前。右遶
經行一匝。施主每爐中。上香一炷。一問訊。香燈師持香。隨施主後。待上香畢。俱歸位立定。收佛號。煞下鼓鈸一
陣。施主再拈香。設拜。長跪。合掌。悅眾鳴引磬。一字一擊。齊聲上供云


奈麻常住十方佛法僧。奈麻本師釋迦牟尼佛。南無
盡虗空。遍法界。十方常住諸聲聞僧。奈麻常隨佛。後
千二百五十五大阿羅漢。奈麻鹿苑先度五比丘。最
後須䟦陀羅諸阿羅漢。奈麻世尊高弟大迦葉。阿難
陀等。大阿羅漢。奈麻靈山聞法大比丘眾。萬二千大
阿羅漢。奈麻靈山得記。學地。無學地。諸大聲聞眾。奈
麻五時聞法。學地。無學地。諸大聲聞眾。奈麻世尊滅
後。結集三藏。阿難陀等。諸阿羅漢。奈麻世尊滅後。正
像法中。歷祖所度。諸阿羅漢。奈麻住世十六大阿羅
[005-0427a]
漢萬六千九百弟子羅漢。奈麻本寺堂內。住世五百。
大阿羅漢三遍。次舉變食呪。二十一遍。甘露呪。普供養呪。各七遍即舉


奈麻十方常住三寶三稱。維那宣疏云


伏以。栴檀林裏。元無異嗅之香。獅子窟中。盡是驚羣
之吼。敢通誠款。仰籲慈悲。今據大清國云云居住。奉
佛營齋。供呈羅漢。祈恩錫慶弟子某甲。端肅投誠。至
心上叩。中天至聖。牟尼世尊。常隨聖眾。諸大羅漢。金
蓮座下。恭通情旨年庚及所求事切念。智超無漏。道契真空。
神通來往。示瞬息于天上人間。秘現幽深。忘優劣于
聲聞大乘。欣逢勝事。瞻聖相以登堂。敬潔香饈。迎寶
旛而赴供。希垂慧眼。允納虔衷。由是涓今年月日。恭
詣某寺。敬輸淨資。仗憑僧眾。嚴淨齋厨。誠修禪悅。上
供佛法僧常住三寶。本寺堂中半千應供羅漢。應化
大士。證聖尊者。總此香齋。普同供養。伏願。法門挺異。
祖𦦨添輝。檀那衍慶。海眾安和。冀副凡情。總憑慈力。
右疏恭請三寶證明。供奉羅漢文疏 年 月 日
某甲謹疏宣畢。結回向讚云


若施主別有祈求心願於疏中加入


福田應供。行德汪洋。內秘外現永流芳。代佛廣宣揚。
受敕難忘。住世作舟航。 奈麻諸大阿羅漢尊者三稱
巳。三拜。各回本處。知客領齋主到客堂用茶。香燈五人。即速收供菜。回厨房。以應午齋大眾用。水菓歸庫房。候
設齋時。散供大眾。其餘仍照飯僧儀軌。所說。小食後。上供十人。徃羅漢堂中禮羅漢。每時一百。第一時。先總禮
共十二位。見前上供巾。次禮十六住世羅漢


一心頂禮。賓度羅翻不動。字也䟦囉惰闍翻㨗疾。姓也尊者以下
每位。上加一心頂禮。下添尊者。同此


此尊者。與千阿羅漢。多分住西瞿耶尼洲 一迦諾迦
[005-0427b]
伐蹉。與五百羅漢。多住北方迦濕彌羅國 二。迦諾迦䟦釐惰闍。與六百羅漢。多
住東勝洲 三蘇頻陀。與七百羅漢。住北俱盧洲 四諾詎羅。翻鼠狼山。與八百羅漢住
南贍部洲 五䟦陀羅。翻好質。與九百羅漢。多住躭沒羅洲 六迦哩迦。與千羅漢。住僧
伽茶洲。七伐闍羅弗多羅。與千一百羅漢。住鉢剌拏洲。八戍博迦。與九百羅漢。住
香醉山。九半托迦。與千三百羅漢。住三十三天。十囉怙羅。翻執日。與千一百羅漢。住畢利
𩗺瞿洲 十一那伽犀那。與千二百羅漢。住半度波山 十二因揭陀。與一千三百羅
漢。住廣脅山中。十三伐那婆斯。與千四百羅漢。住可住山。十四阿氏多。與千五百羅漢
住鷲峯山。十五注茶半托迦與千六百羅漢住持軸山。十六。」


五百之第一



「一心頂禮。阿若憍陳如尊者。一每位。上加一心頂禮。末添尊者。皆同此。阿
泥樓。有賢無垢。須䟦陀羅。迦留陀夷。聞聲
得果。旃檀藏王。施幢無垢。憍梵般提。因陀
得惠。迦那行那十一。婆蘇槃豆。法界四樂。優樓
頻螺。佛陀密多。那提迦葉。那羅延目。佛陀
難提。末田底迦。難陀多化十二。優波毱多廿一。僧迦
那舍。教說常住。商那和修。達磨波羅。迦那
迦葉。定果得業。莊嚴無憂。憶恃因緣。迦那
提婆十三。破邪神通卅一。堅持三字。阿㝹樓陀。鳩摩
羅多。毒龍皈依。同聲稽首。毗羅胝子。伐蘇
密多。闍提首那。僧伽耶舍十四。慈愍世間。獻花
提記。眼光定力。伽耶舍那。莎底苾蒭。婆闍
提婆。解空無垢。伏陀密多。富那夜舍。伽耶
天眼十五。不著世間。解空第一。羅度無盡。金剛
破魔。願護世間。無憂禪定。無作惠善。十劫
[005-0427c]
惠善。栴檀得香。金山覺意十六。無業索淨。摩呵
剎利。無量本行。一念解空。觀身無常。千劫
悲願。瞿羅那舍。解空定空。成就因緣。堅通
精進十七。薩陀波崙。乾陀訶利。解空自在。摩訶
注那。見人飛騰。不空不有。周利槃特。瞿沙
比丘。師子比丘。修行不著十八。畢陵伽蹉。摩利
不動。三昧甘露。解空無名。七佛難提。金剛
精進。方便法藏。觀行輪月。阿那邠提。拂塵
三昧十九。摩訶俱絺。辟支轉智。山頂龍眾。羅網
思維。劫賓覆藏。神通億旦。具壽俱提。法王
菩提。法藏永劫。善往一百。」


第二百起



「一心頂禮。除憂尊者。一百一位。大忍。無邊自在。妙懼
。嚴土。金髻。雷德。雷音。香像。馬頭。明
十一。金首。敬首。眾首。辨德。孱提。悟達
法燈。離垢。境界十二。馬勝。天王。無勝。月淨
。不動。休息。調達。普光。智積。寶幢十三。善
。善眼。寶湧。寶見。惠積。慧持。寶勝
道仙。帝網。明網十四。寶光。善調。奮迅。修道
。大相。尊往。持世。光音。權教。善思十五。法
。梵勝。光曜。直意。摩帝。慧寬。無勝
曇摩。歡喜。遊戲十六。道世。明照。普等。慧作
。助歡。難勝。善德。寶涯。觀身。華王十七。德
。喜見。善宿。善意。愛光。華光。善見
[005-0428a]
善根。德頂。妙臂八十。龍猛。弗沙。德光。散結
。淨正。善觀。大力。電光。寶伏。善星九十。羅
。慈地。慶友。世友。滿宿。闡陀。月淨七此
□第一百二十四位同名。大天。淨藏。淨眼二百。」


第三百起



「一心頂禮。波羅密尊者二百一位。俱那含。三昧聲。菩
薩聲。吉祥呪。鉢多羅。無邊身。賢劫首。金
剛味。乘味。婆私吒十一。心平等。不可比。樂覆
。火𦦨身。頗羅墮。斷煩惱。薄俱羅。利婆
。護妙法二十。最勝意。須彌燈。沒特伽。彌沙
。善圓滿。波頭摩。智慧燈。栴檀藏。迦難
。香焰幢三十。阿濕毗。摩尼寶。福首。利婆彌
。舍遮獨。斷業。歡喜智。乾陀羅。莎伽陀
須彌望四十。持善法。提多迦。水潮聲。智慧海
眾具德。不思議。彌遮仙。尼䭾伽。首正念
淨居提五十。梵音天。因地果。覺性解。精進山
無量光。不動意。修善業。阿逸多。孫陀羅
聖峯惠六十。曼殊行。阿利多。法輪山。眾和合
法無住。天鼓聲。如意輪。首光𦦨。無比校
多伽樓七十。利利婆多。普賢行。持三昧。威德聲
。利婆。名無盡。阿那悉。普勝山。辨才主
行化國八十。聲龍種。誓南山。富伽耶。行傳法
香金首。摩拏羅。光普現。惠依正。降魔軍
首𦦨光九十。持大醫。藏律行。德自在。服龍王
[005-0428b]
闍夜多。秦摩利。義法勝。施婆羅。闡提魔
王住道三百。」


第四百起



「一心頂禮。無垢行尊者三百一位。可波羅。聲歸依。禪
定果。不退法。僧伽耶。達磨真。持善法。受
勝果。心勝修。會法藏十一。常歡喜。威儀多。頭
陀僧。議洗腸。德淨悟。無垢藏。降伏魔。阿
僧伽。金富樂二十。頓悟。周陀婆。住世間。燈道
。甘露法。自在王。須達那。超法雨。德妙
。士應真三十。堅固心。聲嚮應。應赴供。塵劫
。光明燈。執寶炬。功德相。忍生心。阿氏
。白香象四十。識目生。讚歎願。定拂羅。聲引
。離諍語。鳩舍尊。鬱多羅。福業除。羅餘
。大藥尊五十。勝解空。修無德。喜無著。罥葢
。栴檀羅。心定論。菴羅滿。頂生尊。薩和
。真福德六十。須那利。熹見尊。韋藍王。提婆
。成大利。法首。蘇頓陀。眾德首。金剛藏
。瞿伽利七十。日照明。無垢藏二。此與第三百十七位同名。除疑
。無量明。除眾憂。無垢德。光明網。善修
。坐清涼。無憂眼八十。去葢障。自明尊。和倫
調。淨除垢。去諸業。慈仁尊。無盡慈。颯陀
。那羅達。行願持九十。天眼尊。無盡智。編具
。寶葢尊。神通化。思善識。喜信淨。摩訶
。無量光。金剛惠四百。」
[005-0428c]


第五百起



「一心頂禮。伏虎施尊者。四百一位。幻化空。金剛明。蓮
花淨。拘那意。賢首尊。調定藏。利益羅。無
量光九。此與第三百九十九位同名。無垢稱。大音聲十一。大威光
自在王三此與第三百二十六位同名。明世果。最上尊。金剛尊
。蠲慢意。最無比。超絕倫。月菩提二十。持世界
。定華智。無邊勝。最勝幢。棄惡法。無礙行
。普莊嚴。無盡慈八。此與第三百八十七位同名。常悲愍。大塵
三十。光𦦨明。智眼明。堅固行。澍雲雨。不動
。普光明。心觀淨。那羅德。法上尊。師子
四十。精進辨。樂說果。觀無邊。破邪見。師子
。無憂德。行無邊。惠金剛。義成就。善住
五十。信證尊。行敬端。德普洽。師子作。行忍
。無相空。勇精進。勝清淨。有性空。淨那
六十。法自在。師子頰。大賢光。摩訶羅。音調
。師子臆。壞魔軍。分別身。淨解脫。質直
七十。智仁慈。具足儀。如意雜。大識妙。劫賓
。普燄光。高遠行。得佛智。寂靜行。悟真
八十。破魔賊。滅惡趣。性海通。妙法通。慜不
。攝眾心。道大眾。常隱行。菩薩慈。拔眾
九十。尋聲應。數劫空。注法水。得法空。惠廣
。六根盡。䟦陀羅。思薩埵。注茶迦。鉢利
五百。願事眾五百一位


拜竟。少頃。回向。香燈師預焚香在手。知客領施主中間拈香。設
拜。眾師唱香讚畢。維那舉天上天下無如佛。四句偈巳。仍如奉請時。出位右遶。仍念釋
[005-0429a]
迦佛名。施主各各上香。問訊巳。歸位。收佛號。宣疏。化疏。舉福田應供云云。羅漢讚見前。維那舉云

齋功德殊勝行回向偈巳。三皈依畢。各回本處。」


【證義曰。三藏法數云。梵語阿羅漢。華言無學。謂其
生死巳盡。無法可學。又云無生。謂其斷見思惑盡。
無復三界受生。又云應供。謂其應受人天供養。又
云殺賊。謂其能殺煩惱之賊。以其皆具三明六通
無量功德。故稱為大。此阿羅漢。承佛敕故。以神通
力。延自壽量。住於世間。守護正法。至今猶未入滅。
若遇世間。設大施無遮會時。即同諸眷屬。蔽隱聖
儀。同於凡流。密受供養。令施者得勝果報。法華經
云。我等今者。真是聲聞。以佛道聲。令一切聞。我等
今者。真阿羅漢。於諸世間。天人魔梵。普於其中。應
受供養。據此。供養羅漢。福德果報。俱不可思議。昔
無相真禪師。供羅漢頌曰。應供真人著眼高。海山
來往不辭勞。也知為瑞為祥處。惹得天花上毳袍。
石梁方廣路非遙。簷蔔堂中信手招。尊者半千誰
是主。海天雲靜月輪高。】


放生



生命隨到隨放。不可拘時。恐傷物命。宜向外設案。安楊枝淨水。醒尺。法師施主作禮。眾等以。慈眼視諸異類。念
其沉迷。深生哀憫。復念三寶有大威力。能救拔之。作是觀巳。法師執爐白云


一心奉請。光明會上。諸佛菩薩。十方慈父。廣大靈感。
觀世音菩薩。天龍神祇。現在道場。加持此水。具大功
勳。洒沾羣品。令彼身心清淨。堪聞妙法。遂舉柰麻觀世
音菩薩。三稱。眾和。齊誦大悲呪三遍。法師執爐白云仰白。
[005-0429b]


十方三寶。釋迦本師。彌陀慈父。寶勝如來。觀音菩薩。
流水長者子。天台。永明。諸大士等。唯願慈悲。證知護
念。今有諸眾生等。為他網捕。將入死門。幸值某甲稱施
主名修菩薩行。發慈悲心。作長壽因。行放生業。救其身

命。放使逍遙。比邱某甲。仍順大乘方等經典。授與三
歸。稱揚十號。復為宣說十二因緣。但以此類眾生。罪
障深重。神識昏迷。仰乞三寶威德冥加。哀憐攝受。法師
撫尺一下。高聲說三歸依現前諸眾生等。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

三說。眾等三和歸依佛竟。歸依法竟。歸依僧竟。三說。三和從今巳
往。稱佛為師。更不歸依邪魔外道。稱法為師。更不歸
依外道典籍。稱僧為師。更不歸依外道邪眾。三說。三和
佛子等。歸依三寶巳。今當為汝。稱揚寶勝如來十號
功德。令汝得聞。如彼十千遊魚。即得生天。等無有異。
遂舉柰麻過去寶勝如來。應供。正遍知。明行足。善逝。世
間解。無上士。調御丈夫。天人師。佛。世尊。三說。眾三和巳。法師撫尺
一下。白云諸佛子。我今更為汝。說十二因緣生相滅相。令

汝了知生滅之法。悟不生滅。同於諸佛。證大涅槃。白巳
遂舉所謂無明緣行。行緣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入。六

入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有。有緣生。生緣
老死憂悲苦惱。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識滅。識滅。則
名色滅。名色滅。則六入滅。六入滅。則觸滅。觸滅。則受
滅。受滅。則愛滅。愛滅。則取滅。取滅。則有滅。有滅。則生
滅。生滅。則老死憂悲苦惱滅。三說。法師撫尺一下。白云諸佛子。我
今依大乘經。授汝三歸十號。十二因緣巳竟。今當為
[005-0429c]
汝。對三寶前。發露罪愆。求哀懺悔。願汝罪業。一切消
除。得生善處。近佛聞法。汝當至心。隨我懺悔白巳。遂舉


往昔所造諸惡業 皆由無始貪瞋癡 從身語意
之所生 一切罪根皆懺悔三說。眾三和巳。遂唱柰麻清涼地
菩薩摩訶薩三唱。眾三和巳。一僧向佛作禮畢。遂執水盂。遍洒諸物身上巳。法師白云


唯願放生以後。永不遭遇惡魔吞噉網捕。優游自在。
獲盡天年。乘三寶[力@、]。寶勝如來。本願慈力。命終之後。
或生忉利。或生人間。持戒修行。不復造惡。信心念佛。
隨願往生。更祈施主某甲。現生如意。他報隨心。菩提
行願。念念增明。救苦眾生。當如已想。以是因緣。得生
安養。見阿彌陀佛。及諸聖眾。證無生忍。分身塵剎。廣
度有情。俱成正覺。現前大眾。齊聲念華嚴十回向經。
往生淨土神呪白巳。悅眾鳴小木魚。大眾齊聲。朗誦經呪


大方廣佛華嚴經。十回向品。隨順堅固一切善根回
向。佛子。菩薩摩訶薩。作大國王。於法自在。普行教命。
令除殺業。閻浮提內。城邑聚落。一切屠殺。皆令禁斷。
無足二足。四足多足。種種生類。普施無畏。無欲奪心。
廣修一切菩薩諸行。仁慈𦲷物。不行侵惱。發妙寶心。
安隱眾生。於諸佛所。立深志樂。常自安住三種淨戒。
亦令眾生。如是安住。菩薩摩訶薩。令諸眾生。住於五
戒。永斷殺業。以此善根。如是回向。所謂。願一切眾生。
發菩提心。具足智慧。永保壽命。無有終盡。願一切眾
生。住無量劫。供一切佛。恭敬勤修。更增壽命。願一切
眾生。具足修行。離老死法。一切灾毒。不害其命。願一
[005-0430a]
切眾生。具足成就無病惱身。壽命自在。能隨意住。願
一切眾生。得無盡命。窮未來劫。住菩薩行。教化調伏
一切眾生。願一切眾生。為壽命門。十力善根。於中增
長。願一切眾生。善根具足。得無盡命。成滿大願。願一
切眾生。悉見諸佛。供養承事。住無盡壽。修習善根。願
一切眾生。於如來處。善學所學。得聖法喜。無盡壽命。
願一切眾生。得不老不病常住命根。勇猛精進。入佛
智慧。是為菩薩摩訶薩。住三聚淨戒。永斷殺業。善根
回向。為令眾生。得佛十力圓滿智故。接誦徃生呪三遍巳。法師白云
上來放生功德。四恩普報。三有均資。法界眾生。同圓
種智。十方三世一切佛。一切菩薩摩訶薩。摩訶般若
波羅密舉三歸依畢。各回本處


△以上略明放生儀軌竟。若放生而兼念誦。或兼飯僧等事。並見
前儀。唯回向疏文隨施主所求事。」


【證義曰。放生儀涼譯金光明經如此。若據隋唐二
譯。俱有呪語。梵網經亦有放生之條。又考律藏。凡
士女先授三歸。次傳五戒。不許獵等。故今放生。似
應但說三歸。不必添說五戒。或間雲棲蓮池師云。
說法對人。人猶未信。勸畜發心。畜則何知。師答曰。
性在含靈。不可思議。安期畜類。終無覺心。蛤之生
天。鵬之敬律。虎之弭耳避地。蟒之垂淚革心。如斯
比類。曷勝枚舉。縱彼業重無知。亦為未來善種。譬
如嚴冬下種。春暖自然發芽。但以慈心向說。行人
自當獲福。故應教化。無間人畜也。至於放生感應。
內典甚多。今略舉最古者數條。金光明經第四卷。
[005-0430b]
流水長者子。路見一池。水涸。有十千魚。將入死門。
四向宛轉。是時長者。施水并食。而救其命。復入池
中。為魚說十二因緣法。并稱南無過去寶勝如來
名。後十千魚。俱生忉利天。自識前生為魚。流水長
者子。與我等水。及以飲食。復為我等解說十二因
緣。并稱寶勝如來名號。以是因緣。令我等輩。得生
此天。於是為報恩故。各持真珠瓔珞。到流水長者
子家。奉寶散花。流水長者子。即今釋迦牟尼佛是。
十千魚。即十千天子。並蒙佛授菩提記。隋朝。天台
智者大師。居台州修禪寺。以身衣資。勸人贖[竺-二+一/尸@邑]一
所。為放生池。甞於其上。講金光明經。忽一日。法堂
前。見黃雀無數。翔集半日。悲鳴而去。大師見之曰。
乃江魚化為黃雀。來謝吾恩耳。今大慈寺是也。又
隋計詡。任台州郡守。嘗請天台智者於江上。講金
光明經流水品。漁者聞法。皆好生去殺。詡後還都。
坐罪下獄。臨當伏法。遙祈大師。一伸救護。乃夜夢
羣魚。吐沫相濡。明旦降敕。持原詡罪。據此。則金光
明經中。流水長者一段。為放生最初典型。故此經
為放生切要尊法。後賢當知之。】


生所規約凡十五條



「佛言。情多想少。流入橫生。故知彼等異類。昔以暗蔽
愚癡。不修正念。今則羽毛鱗甲。受此劣形。水陸飛空
種種不一。吾等當遵佛敕。宜隨力放生。并捨糧草。願
彼異類。盡此報身。往生淨土。管生靈者。發恒慈心。盡
[005-0430c]
巳所執。隨宜調法。所有規條。開列於左。

* 凡送來生靈。問巳說三歸否。若未說。即移至佛前。焚香說三歸放生法。飛禽水族。即念佛放去。牛羊鷄鵞等。別其雌雄。另攔關放。不得混作一處。
* 各生頭。如管雞名雞頭師。餘例此管生靈出入。各登簿記。晨昏査數清楚。倘有死者。白庫房客堂看驗。然後埋葬。
* 生所。常使乾淨。不得任其臭氣難聞。牲口身穢。
* 新放生至。必另置一處。待夜方入羣。
* 糧草。一日早晚二食。食畢即收食盆。不得任糞泥。踐污盆食。
* 生頭打生靈致損者。照大小罰錢。歸入生所公用。致死者。罰巳擯出。失管致被惡獸傷害。惡人盜去者。亦照大小罰錢。放牧損人苗稼等。照數賠錢。
* 米糠麥麩等。凡霉濕即晒。或烘。不得任其蟲生爛壞。
* 凡施生糧錢。不得作別事用。
* 池中不可放黑魚。鮎魚。汪剌。黃[乏-之+虫*善]團魚等。恐殘害他魚故。亦不放螺螄。青魚食螺螄故。宜另設池放之。
* 不得以洗刮油膩。及糟糠等物入池中。
* 魚食青草。宜不時與之。
* 池中不得浸柴竹黃篾等一切物件。
* 池水不得挑動別用。常使盈滿清淨。
* 凡水陸生口至。各生頭所值。自有常住舊例分規。不得私向施主索取財物。違者得一償二。以買生糧。
* 鷄鵞鴨蛋。所賣之錢。仍買生糧。私賣入巳者罰。


○年月日○住持某甲重錄。」


【證義曰。生所規約。護生靈而修慈行也。梵網經云。
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業。一切男子是我父。一
[005-0431a]
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故六道眾
生。皆是我父母。而殺而食者。即殺我父母云云。又
放生是作善。慈心不殺。具諸戒行是止善。止作雙
持。是真護生也。或問蓮池師云。墨子兼愛闢為異
端。云何眾生。皆以作我父母觀之耶。師云。儒道止
談今世。佛法乃論前身。受身既列多生。託胎必遍
諸趣。六道眾生。皆我父母。豈不然乎。唯拘近跡。不
審遠緣等之異端。其過甚矣。】


供法衣法帔。寶葢。幢旛等法器。皆同此



「供法衣之儀。與前不同。前之受法衣。乃門人受嗣法
師之衣。或尊長所賜之衣。故須住持。往客堂親接。及
至方丈見禮。答拜不受。此之供法衣。乃施主供住持
也。待客之儀。如飯僧例。然住持。乃一寺之主。凡施主
所供法衣等。一切法器。須上堂白眾。入萬年簿。交莊
嚴衣鉢。收歸莊嚴厨。上記年月日。及施主名。不得以
施主供我。私自受之。有違佛制。」


【證義曰。施主施法衣。住持若預知者。當訊其造法。
不得繡佛在衣上。雲棲正訛集云。近世袈裟上。遍
繡諸佛。云千佛衣。此訛也。佛像止宜頂戴在首。負
荷在肩。懸掛胸膈。巳涉褻慢。況羅綴一身。自腰膝
而下。皆佛也。其過可勝言哉。輪王福傾。諒非虗語。
而成風久襲。不自覺知。願高明俯察芻蕘。慎勿著
此。或曰。然則千佛衣。果無之乎。曰。有之。即今二十
五條衣者。千佛相傳之衣也。佛告比邱。我此僧伽
[005-0431b]
黎。過去未來諸佛。皆著此衣。而得解脫。是其證也。
或繡壽字。名萬壽衣。亦屬非是。或繡以花。名千華
衣。亦非所宜。又千華之名。犯千華臺上盧舍那佛
之義。亦恐折福矣。】


受煎點



「煎是燒煑之意。點乃小食之稱。煎點之禮。或住持回
祖剎而行。蓋住持回祖庭省覲。彼必以尊宿之禮。待
之。住持亦應以禮。回敬祖庭之眾。設此煎點。即設齋
也。至臨齋之際。仍命侍者代拜。不敢親詣以動眾。又
或以上待下。下敬上。或比肩轉敬。或特為。或謝法。或
報恩。或答禮。或發心。或行罰而設。此則輕重。各隨己
力。其中或設齋。或設腐。或設茶。均謂煎點。儀與飯僧
同。」


通嗣書。嗣法書至。遺書至



「初為住持。必通嗣書。不忘本也。若法嗣通書至。則住
持必陞座。咨問專使法要。隨機說法。蓋為同建法化。
互相酬唱。令法久住也。若嗣法師剃度師。授經師同遺書至。
即刻於法堂左。或方丈左設香案。掛師真。供靈位。住持出
已財。命侍者送庫司代辦祭。並素淨莊嚴訖。即知會
兩序大眾。或當日。或隔宿。上堂白眾。上堂儀見前說哀歎
法。下座。到靈几拈香。舉哀。設念誦壇。集眾念誦。念誦某經
及念誦日數。隨意行之首日上供。須跪獻見前尊祖章。開山忌說二親遺

書至。儀亦同此。唯立靈位。宜設於幽靜之處不掛真。上供不
須跪獻。不搭衣。不拜。但問訊。心喪而巳。其安待專使。
[005-0431c]
詳兩序章客堂規約說。


○附薦嗣法師䟽云。


伏以。靈源湛徹。觀泡影以識浮生。法乳汪洋。遡道風
而思本始。訃音忽至。敬展孝誠。仰歸調御之尊。俯答
先覺之德。切念圓寂先師。某甲和尚。續入先師鄉貫寺名。及生死日
示生滅相。如明鏡無來去之痕。契佛祖機。似吹毛

具殺活之用。續慧命於將墜之際。振宗風於末法之
秋。祖道重光。真燈復耀。方能事之巳畢。悼法幢之忽
摧。某甲猥膺付矚。幸沐熏陶。痛鑪鞴之先規。謦咳巳
杳。想巾瓶之遺澤。追慕難忘。爰陳蘋藻之齋。持諷梵
網之典。經典隨改仰𠙥慈力。用報師恩。伏願。先師某和尚。
大寂光中。等毗盧而受用。一真法界。踞寶藏以莊嚴。
迴施法雨。普潤羣機。冀叢林之鼎盛。祈道化以流通。
恭請三寶證明。諷經薦師文疏。年月日。不肖嗣法門
某甲具疏文中須加序本師德行。茲不錄。薦剃度。授經師。酌改用之。餘儀如常。」


【證義曰。愚菴摭古云。真淨和尚。有時喚侍者。請老
和尚來。侍者請南禪師真。展開淨。以手加額。嘆云。
不是者老和尚。豈能如此。輙顰蹙半晌。却戒收之。
潛菴源和尚。每見南禪師真。即淚下。噫。斯二人。可
謂孝思不匱者矣。附錄於此。】


請新住持



「凡十方寺院。住持虗席。須細訪有道德高僧。方可舉
請。宜集眾共議定巳。監院具須和一冊。載明本寺所
有田產物業。及迎接儀從。一切畢備。即請二三班首。
及施護二三人為專使。至起程日。詣眾寮相別。客堂
[005-0432a]
候時至。鳴大鐘三下。集眾。門送啟行。專使到彼寺。客
堂以客禮接待。用茶點。一知客白方丈。及通告庫房。
維那。次將請啟。須知。禮物。供法座上。次領專使見住
持。行禮畢。坐次。上茶。陳白請啟緣由畢。若路遙遠。專
使送上客房。當日可回。即不送房若不𠃔所請。則回辭帖。然請
住持。宜預討𠃔否意旨。𠃔則發使。否則止。或𠃔自臨。
或轉薦班首。若自受請巳。即通告兩序眾執。次早掛
陞座牌。早課畢。眾集法堂。陞座。說受請法竟。專使待
為受請住持煎點。即設齋供眾受請人。亦設特為席。欵專
使巳。新住持。即擇數親信人。同專使到彼。收萬年簿。
及文契莊嚴。錢米用物等。唯盤結文契。不清不接。以
常住文契關重也。擇日定巳。至起程日。新住持早粥。
齋堂白眾告辭。次即上堂。致謝兩序耆舊。臨起程時。
鳴鐘鼓。大眾齊集殿前候住持搭祖衣。與大眾登殿。
禮佛三拜。大眾頂禮住持三拜。住持同拜。大眾先行。
在山門外兩傍。整齊對立。合掌恭敬。住持禮伽藍。韋
䭾。彌勒巳。命眾回堂。辭退而去。大眾望去遠而回。


若請班首住者。餘儀同前。專使先見住持。行禮巳。合
掌白云。某處某寺盧席。今具禮儀。恭請座下某師為住
持。伏望和尚。慈悲𠃔許。並祈勸請白巳。眾使同一拜住持答

云。敬奉來教即賓主同坐。用茶。命侍者先行。通知所
請。住持與班首。及諸專使。同往彼寮。專使行禮。與
請住持同。共坐次。陳請啟云云。如不𠃔。眾為勸請。受
請後。住持請受請者。并專使茶。次待方丈齋。次日專
[005-0432b]
使請住持。為受請者引座。儀與陞座同。令侍者請受
請者趺坐。勸請舉揚。為法而出。慰眾渴仰。褒美語畢。
舉話有無不拘。下座。住持歸座左。向外而立。知客領
專使。往受請者前。作禮畢。受請者往住持前作禮。次
與兩序大眾作禮。若受請者是門人。住持付法衣。有
法語。受請者搭衣。向住持展具三拜。白云。早蒙陶鑄。
仰愧先宗。來請既動。難辭公命。下情無任惶恐之至

又三拜。起具問訊。住持答云。斯道所寄。一[慈-前-刖]九鼎。不
忝當仁。唯冀保任。說巳。住持起。歸寢室。受請者。令侍

者同專使詣方丈。稟借法座。乃陞座。說受請法畢。下
座。到住持所。禮謝三拜。次與兩序大眾作禮巳。知客
引受請者。巡寮致謝。專使特為受請者煎點。至起程
時鳴鐘鼓。大眾齊集殿前候。受請者搭祖衣。與大眾
登殿禮佛畢。大眾與受請者作禮。受請者回拜。大眾
先行在山門外候送。受請者復詣住持禮辭。住持一
同送出山門。受請者禮伽藍韋䭾彌勒巳。乃收祖衣。
同專使等。辭別住持大眾而去。」


附請新住持啟凡請啟。宜各隨境緣而作。倘無人作。依此成式。修改用之



「伏以。史占寶氣。西方之聖瑞宏開。帝夢金身。東土
之法輪常轉。莊嚴覘妙相。毫光照世界三千。梵唄
演大乘。圓音貫牟尼百八。故知由來聖教。端以緣
興。竊謂自古僧園。必由人顯。恭唯某大和
尚。某地名僧。某寺宿德。參真如之妙諦。笑合拈花。
證最上之菩提。印同立雪。一缾一鉢。不妨到處垂
[005-0432c]
慈。六妙六通。可以隨身應化。今吾里某寺。某代名
藍。某方古剎。藏經臺在。紀剏埀者若干年。香積厨
開。綿慧命者若干世。自某師歸寂。若退院去。改歸寂二字為別行
法席巳虗。雖無天魔混擾。其柰覺路瀰漫。不遇痛
棒當頭。誰識寶珠在額。用是共竭丹忱。勤彼白足。
伏乞不辭素履。惠我元風。振祖席之宏猷。俯慰兒
孫之望。為某山之大樹。羣叨庇蔭之恩。從茲舊布
黃金之地。大開甘露之門。靈山佳會。儼然未散於
今時。選佛道場。𠃔矣觀光於此日矣。敬陳短啟。聊
竭鄙誠。無任寅心。統祈丙鑒。右啟上某大
和尚蓮座。護法。檀那。前住。兩序頓首拜。」


【證義曰。叢林興衰。在乎住持。住持美惡。在乎舉請。
荷担常住。在此一舉。敗壞常住。亦在此一舉。而受
請者。之禍福昇沉亦因之。是故兩者。俱不可不慎。
山菴雜雜云。奕休菴。揚州人。嘗客天童寺。穿破衲。
日一飡。夜不寢。儼有古德之風。時奉化上雪竇虗
席。眾請奕住持。奕欣然擕一笠而往。不周一年。盡
變所為。向之壞衲今輕裘。向之一飡今列鼎。左右
稍有犯。必瞋怒自起撲。犯者仆地。用拳舂脚擣心
暢始休。既而。盡括常住羨餘。就鄞城買民屋為菴
而居。日以資生為事。與竹林寺僧爭屋。訟於官。對
理不直。牢死。噫。常住敗壞矣。而奕休菴。竟何如哉。
此皆因舉請之人。不察真偽。而聽信近時外貌。率
爾轉薦。率爾延請。故其害至於如此。又云。東嵒年
[005-0433a]
八十一。江西人。僧俗共請住天童。維時天童隳弛。
嵒思年老。承此重任。不遑安居。召徒東。圓。慶。三人。
分司寺事。不五年而百廢具舉。計餘資就象山置
田。以贍常住。俗喜僧寧。觀此二事。可知梟鸞既別。
成敗判然。則舉請之關重。不可不慎也。明矣。】


入院



「擇日定巳。當計兩寺相去遠近。近則首座領眾往迎。
遠則兩序執事往迎。專使當預白新住持。若固辭。即
止。凡進院齋茶香燭等。俱當預備。預日掛接住持牌。
牌云明日某時。合院大眾師。聞鐘聲。各搭衣持具。在山
門外。迎請新住持入院。


△正日時至。鳴鐘鼓。焚香燭。
處處煒煌。大眾門迎。由遠至近。兩傍對立。合掌恭敬。
新住持搭祖衣而來。前用錫杖幢旛。提爐香盤。拂子。
如意拄杖。行列整齊。到山門。分兩邊站定。新住持說
法。諸處說法。儀皆同此次彌勒。次韋䭾。次佛前。次伽藍。次祖堂。
乃至合寺像前。俱拈香說法。禮拜。唯大殿佛前。舊住
持接具。送蒲團位。若無舊住持。本寺法派尊長送位。方丈位。齋堂位。皆同此入室。
舊住持接具。送方丈法座位巳。新住持對座前。說法
數句。即登座位立。拈香。維那舉讚。至唱雲來集竟。方
坐。大眾作禮巳。悅眾對鳴引磬三陣時。燒香師至座
前。拈香三瓣。展大具三拜。或四摺具歸位。新住持說法竟。
眾作禮巳。各回本處。知客即領新住持。參堂巡寮。儀見
前尊宿條巡畢。歸方丈。少頃。客堂鳴序板。兩序舊執大眾。

請新住持上堂。啟請等儀。見前上堂條。所不同者。唯
[005-0433b]
至座前。說法度啟。維那宣啟畢。新住持指座。說法數
句。即登座。祝  聖。次拈當道官僚香。侍者逐一接
香置爐。唯嗣法本師香。住持懷中拈出。自插爐中。歛
衣趺坐。眾拜巳。對面立。鳴引磬三陣時。燒香至座前。
拈香三瓣。展大具。三拜。起具上座臺。代侍者執拄杖。
眾侍者齊下臺。展具三拜。起具。問訊。仍登臺侍立。燒
香下臺歸位。班首白椎。住持說法。乃至下座。歸方丈
巳。茶頃。專使拜賀。次送進院人等。先緇後素。次班首
眾執。次庫房。次客堂。次禪室。次厨房。次下院。次各堂
寮。次侍寮。俱拜賀而退。聞鼓聲上普供。若事忙。唯佛及四聖。普供
在第二日上午亦可新住持一一拈香頂禮。午梆鳴。舊住持候

送新住持齋堂位。齋畢。舊住持同專使。護法。諸房。兩
序。請新住持驗看文契莊嚴。及諸器皿。并金糓等事。
晚課畢。眾上方丈。請新住持說小參儀見前小參條禮畢。舊
住持率眾。為新住持看單。舊住持預退居東堂。新住
持亦率眾。回看舊住持單。儀見前尊宿條看畢。各回本處。晚
二板。聞鼓聲。齊詣齋堂用普茶。宣規約畢。眾退。舊住
持富晚請新住持茶。新住持回敬舊住持。及兩序等
茶。凡專使。及送進院人。一一俱請茶。乃至各各送房。
安單竟。次日早粥二板後。合寺上普供。午齋舊住持
請新住持方丈齋。新住持亦回敬舊住持。及兩序眾
執。俱方丈齋。凡請齋茶。使侍寮俱一一預請已。臨時
再請。午後。知客領新住持謁四隣。第三日早課畢。為
建寺檀那陞座。粥罷。庫司差祖堂香燈。嚴飾檀那案
[005-0433c]
位。并諸供器。知客白維那。請堂師十八上供。新住持
點茶湯。問訊。午齋方丈設齋謝專使。并酬勞大眾。或
人多。送齋於各堂寮亦可。行單及執勞運力之人。須
酬勞金。每人若干。是日即當掃開山。及諸祖墖。如掃
墖儀。距遠則另日。晚課畢或有告退執者。新住持當
留。若執意求退。亦須過數日。待新住持稍暇。再辭。」


【證義曰。一夢漫言云。邇來諸方堂頭。一入院。莫不
分收檀施。香儀即入方丈。齋資乃歸庫房。抑或單
奉香儀。則銀錢畜為已有。欵客仍出常住。累當家
七事之憂。不思常住屬我。我物即是常住物。雖香
儀。亦宜歸常住。若萬不獲巳。必須私用。亦當以情
白眾。而不惟自便。斯乃住持本分行履也。昔東山
空禪師。答余茂才借脚夫書。其略云。書中就覔脚
夫。不知出於常住耶。空上座耶。若出於空。空亦何
有。若出常住。是私用常住。一涉私。則為盜。豈有知
識。盜用常住乎云云。又山菴雜錄云。雲外和尚。晚
住天童。以常住為已任。百廢俱新。不倨傲。不貪積。
不私食。得施利隨與常住。接眾惟謹。雖於後生下
執。亦略無疎慢之意。二時粥飯。必掌鉢赴齋堂。身
雖眇小。才德皆優。至於圓寂。毫無私畜。學者感德。
遐邇稱讚。噫。如斯住持。堪為師法矣。】


住持出入



「凡住持有事遠出。客堂先一日掛牌。牌云明日某時。方
丈和尚公出。往某處。大眾師。聞鼓聲。齊集恭送。


△住
[005-0434a]
持預日。午飯。在齋堂白眾告假。即晚。方丈設兩序茶。
囑托院事。監院與衣鉢。備住持出門應用之物巳。次
日時至。知客鳴鼓四下。即上方丈。合掌白云。大眾師
送和尚。住持到祖堂禮祖。次至大殿禮佛畢。即鳴鐘

鼓。維那云。展具。頂禮和尚。禮畢。隨送出山門而回。凡
住持在外。朔望等節。不掛免禮牌。至回山信到。侍者
先報客堂。客堂掛牌。牌云即日某時。方丈和尚回山。大
眾師聞皷聲。齊集迎接。候住持至山門。維那云。大眾
師頂禮和尚。住持說免禮。即回堂。然此乃遠出半月

一月之禮。若早出晚歸。或三五日之期。但告知衣鉢
庫房客堂而行。大眾不迎送。又凡遇住持回山。大眾
不及迎接。即於晚課畢上方丈。頂禮慰安。並請開示。
儀與晚參同。」


【證義曰。此之住持出入。即古之公事出隊。及出隊
歸也。古之住持。領眾辦道。非常住公事。未嘗敢出
於寺。今則身為住持。不知領眾辦道。逐日夤緣奔
走。以求名聞利養者。其失可勝道哉。然又有養尊
處優。憚於勞苦。雖遇公事當出。而亦置之不理者。
厥失維均。愚菴摭古云。昔奉新慧菴院。臨洪洲孔
道。郡牧移書真淨。擇人主之。一眾憚行。時惠淵首
座。孤硬自立。雖於真淨有契證。泯泯作息。人無知
者。以眾不應是命。乃白真淨曰。惠淵何如。淨曰。汝
去得。遂舉之。淵得公牒。即辭去。湛堂問曰。公如何
住持。淵曰。惠淵無福。負栲栳。打街供眾。湛堂作偈
[005-0434b]
餞之。既住慧安。如所酬。如此三十年。風雨不易。百
廢俱舉。終於慧安。闍維得六根不壞者三。獲舍利
無算。異香累日。噫。從古至今。常以打街供而為住
持者。唯師一人而巳。故錄之。為喜逸惡勞者勸。】


退院



「住持或受別寺請。或年老。或有疾病。或世緣不順。自
忖福薄。即宜知退。密與兩序班首權執商定巳。齋堂
表眾。說要退緣由。凡舉後住。預察真實有道德者。或
宗眼明白。或行止廉潔。𠃔服眾望。始可接住。若有數
人堪授。而一時難定者。即於韋䭾前。對眾以鬮卜之。
若住持得人。法道尊重。寺門有光。决不可私商於里
人老堂人及房頭等。當知彼不以常住為重。恐有樹
黨狥私。互相攙奪之弊。切宜慎之。若所請𠃔許。即將
常住錢糓器物等項。登記簿書。一一分明。具須知單
目。一樣三本。住持班首。權執。各簽押。用常住圖記印
之。新舊住持。并庫房。各收一本為執照。至後住持進
院前一日。在齋堂。辭眾。隨上堂。說退院法巳。移居東
堂。公請名德一人。看守方丈。待後住持至。再同兩序
交楚。新住持須詳詢合寺事務。將所交。逐一對清。倘
前住持遺失。必須賠補。兩序執事。倘有告假等事。須
候新舊交代明白。若不候新住持到而先去者。唯班
首權執是問。至居東堂者。新住持當盡。禮溫存以商
正事。」


【證義曰。叢林興衰。在進退交關。倘一顢頇常住虧
[005-0434c]
損矣。故不可不詳慎也。至退院一節。有道德人。皆
淡泊居心。不肯貪戀。禪宗秘要云。世奇首座。參龍
門佛眼禪師。洞臻元奧。眼命分座。師固辭云。此非
細事也。如金針剌眼。毫髮若差。睛則破矣。願生生
居學地。而自煅煉。眼因以偈美之曰。有道只因頻
退步。謙和元自慣回光。不知巳在青雲上。猶更將
身入眾藏。又福州大章山。契如菴主。素蘊孤操。志
探祖道。預元沙之室。頴悟幽旨。元沙記曰。子禪巳
逸格則。他後。要一人侍立也無。師自此不務聚徒。
不畜童侍。隱於小界山。刳大朽杉。形若小菴。但容
身而巳。又杭州南蕩。法空禪師。久侍死心。得旨後
欲辭去。死心記曰。汝福薄。宜以道自養。後出世南
蕩。不踰月。而院被火。了無孑遺。師嘆曰。吾違先師
之言。故見今日之難。又愚菴摭古云。感禪師。住黃
龍。有郡守臨牧。以事侵之。感笑作偈投之。不揖而
去。偈曰。院是大宋國裏院。州是大宋國裏州。州中
有院不容住。何妨一鉢五湖遊。守使人追之。巳渡
江矣。觀此四事。固以見古人之美節。亦可知住持
之任最重。不可使無福慧者處之。而凡應是舉者。
宜自審量也。】


板賬



「凡住持病覺沉重。監院預集班首權執等人至室。若係
餘人。移歸病堂監院白云。抱病堂頭和尚。餘人改云。某某執事師
。字某甲。年幾十幾歲。係縣籍。於

[005-0435a]
日。住持本寺。領眾辦道。餘人則云。本寺安單。在眾學道於今
日。偶值病緣。恐風火不測。於今日。
移居東堂。餘人則云。入省行堂所有隨身衣鉢。請書記師抄錄
板賬。以便後事。伏希眾悉計開 衣共若干。
 物共若干。 年月日。 首座某甲押。 監
某甲餘人則添寫省行堂主某甲押。 維那某甲押。
 知客某甲押。 知庫某甲押。 書記某甲押。 看病
某甲押。 物件仍留方丈。命公謹有德人看守。餘人寄存
內庫房待病愈。𠙥眾歸原人。否則以俟估唱。」


【證義曰。自古聖賢臨終。屢有為惡疾所纏。而不能
免避者。皆由夙緣業報而致也。然不害其為聖賢。
凡小師看痛。當存謹孝。勿以惡疾而存輕忽之意。
愚菴摭古云。死心頎。南公之子。夢神語。師當感惡
疾。果患大瘋。屏院事。歸小菴養病。頎小師克慈著
名楊岐。歸菴侍疾。乞食村落。謹孝不倦。頎謂慈曰。
吾之嗣黃龍。以其道行兼重。不意半生。感斯惡緣。
吾不因此。怎有今日。如今把住放行。總得自由。噓
一聲而逝。闍維香遍野。舍利無數。愚菴頌曰。大聖
示夙愆。雙樹亦背痛。吾師業可懲。神人預為夢。小
師聞事罷參請。得得歸來視定省。柴門積葉蒼苔
靜。草砌無人青雀騁。掩扉持鉢走村舍。病僧簷下
曝孤影。歸廬火斷病僧饑。怨鼠跳梁情耿耿。久病
難為人。至性吾所秉。頎公幸有廖。淹淹殘陽景。臨
行噓一聲。日射松窓冷。又病者。正念或不能持。則
[005-0435b]
看病者。當以十念往生法門委曲開導。斷不可少。】


遷化



「臨寂時至。凡伴病者。齊聲念佛。以助往生。寂後一枝
香盡。方理後事。或有標撥俵散物件。須令均平。以免
爭競。若衣鉢微薄。務宜從儉。遺戒小師。不得披麻慟
哭。請首座主喪。餘人應客堂庫房料理。無主喪者一切佛事。隨宜而
行。同亡僧例。無費常住。無勞大眾。若住持有功常住。
執事亦然僧眾念其遺澤。抑或衣鉢稍豐。俱當從厚薦悼。」


【證義曰。平日功勳。在臨終看驗。不必有疾苦。亦不
必無疾苦。唯觀其自在不自在而巳。禪宗秘要云。
洞山良价禪師示寂時。問眾曰。離此殻漏子。向什
麼處與吾相見。眾無對。隨命剃髮。澡身。聲鐘。辭眾。
儼然坐化。時大眾號慟。移晷不止。師忽開目。謂眾
曰。出家人。心不附物。是真修行。勞生惜死。哀悲何
益。乃令主事。辦愚癡齋。延七日。食具方備。師亦隨
眾齋畢。乃曰。僧家無事。大率臨行之際。勿須喧動。
歸坐丈室。端坐長往。又翠巖可真禪師。將入滅。示
疾甚勞若。席藁於地。轉側不少休。喆侍者垂泣曰。
平生訶佛罵祖。今何為乃爾。師熟視訶曰。汝亦作
此見解耶。即起趺坐。呼侍者燒香。煙起。遂示寂。此
二古德臨終。俱有病苦。而乃自由自在若此。豈非
功勳之驗。又經言。人欲終時。聞鐘磬聲。增其正念。
要鳴在氣未絕巳前。今時直待亡者氣絕良久。至
入棺時。方乃念誦擊磬。巳無及矣。雖然。此乃後人
[005-0435c]
之事。若亡人在日。修行淨業。至此時。更得他人力
助。則如錦上添花。若亡人在日。不修淨業。至此時
全仗他力。正使從氣未斷絕以前。直念擊至入棺
以後。雖亦蒙益。而其益有幾。然則助道。固不可少。
而辦道安可緩耶。但臨終之際。糾集同志。分班念
佛。助其正念往生。待氣盡一枝香而止。不可少也。】


入棺棺。他本俱改作龕。大誤。詳證義中辯



「凡病危。棺先預備。其棺材料。較俗減薄。以便焚化。氣
盡久巳。再魚引念佛送入棺。預請別剎住持至時說
法封棺。或即班首說法。須跪說。凡嗣法小輩。俱合掌跪說封棺巳。
餘人即本寺住持說法封棺。或命班首。隨所宜維那白云。上來念誦功德。奉
為新圓寂堂頭大和尚餘人改某執事。某甲上座入棺之次。莊嚴報
地。十方三世一切佛。一切菩薩摩訶薩。摩訶般若波羅密

客堂即掛牌。請大眾師。四人一班。輪次相接。到靈前。
誦彌陀經念佛。晝夜連接。至起棺止。早晚課誦。大眾
齊到念誦。維那回向云。亡靈所造諸惡業。皆由無始
貪瞋癡。從身語意之所生。一切罪根皆懺悔。唯願亡靈
神不亂。正念直徃生安養。面奉彌陀及聖眾。修行十地
證常樂。十方三世一切佛云云。若亡僧有遺資。加誦

梵網經等。


△按古制僧寂入棺。著浣淨舊服。外搭常
用七衣。上露頂。下赤足。數珠掛手。坐具疊足前。入巳
即用灰漆封固。雖親族至。不得更開。不張羅孝堂。不
廣列聯輓。不披蔴帶白。不四出報訃。不糾集施主眷
屬。不作俗格道場。但照常念誦。衣鉢之類。盡以供眾
[005-0436a]
住持尚如此。餘可例知矣。」


【證義曰。近日坐龕一事。相習成風。而不知有違佛
制。按涅槃經後分。世尊在拘尸那城。雙林樹下。眠
臥而寂入棺而化。嗚呼。佛為三界至尊。尚眠臥入
棺。僧宜學佛。亦應用棺。明矣。是故六祖壇經云。死
去臥不坐。只此一句。可見當六祖時亡僧亦臥棺
也。坐脫之事。總由好名而起。若果平日禪定力深。
能坐脫立化。坐龕無礙。如若一生外務。不學趺坐。
命終強使坐龕。費幾許氣力。且亡識未全離。難免
大苦。愚菴摭古云。鎮州。普化和尚。唐咸通初。將示
滅。向人乞一直裰。人或與披襖。或與布裘。皆不受。
臨濟令人送與一棺。笑而受之。乃辭眾曰。明日普
化去東門死也。郡人相率出觀。師曰。今日葬不合
青烏。明日出南門遷化。人亦隨之。又曰。明日出西
門吉。人出漸稀。出巳還反。人意稍怠。第四日。自擎
棺。出北門外。振鐸入棺而逝。此亦用棺之一證。】


停棺



「既入棺巳。丈室停棺。止間掛幃幙。設諸供器。如事生
禮。中間法座上掛真安靈位。逢七陳列祭筵。餘時爐
瓶。素花香燭二時上茶湯粥飯供養。若諸山長老。及
士宦等行奠。小師在真左答拜。夜守棺幃。停棺三七
日。火化入墖。墖高三尺不得侈費石工及舉殯無益
之事。如綵亭音樂等。俱不應用。伹眾僧念佛導引而
巳。其住持一切規模。皆仍其舊接諸來者。不失常則。
[005-0436b]
莊嚴什物等。不得移屬他處。凡嗣法。戒子。剃度。俱心
喪而巳。六祖壇經云。吾滅度後。莫作世情悲泣雨淚。
受人弔問。身著孝服。非吾弟子。亦非正法。此是祖訓。
宜遵守也。若兩序重病。入上客堂。命終停棺四日。凡
清眾外單重病。入省行堂。死後停省行堂一日。即燒
化。不作餘事。亦不設供位。」


【證義曰。雲棲蓮池師云。心喪者。但略其哭踊。非不
展哀苦也。按大涅槃經。雖並無服制。然佛當涅槃
時。眾撫膺大叫而血現。今吾徒臨喪。可不哀乎。但
不可同於世俗號呌喧亂耳。又見近來住持圓寂。
其弟子為具帖。求名家銘其墖。必書生時父母得
異夢云云。死後火化。某處不壞。舍利無數云云。豈
無此數端。不成尊宿乎。曰吾宗所重者。唯戒定慧
之真修。有禪教律之實德。餘皆末事也。至若火化
而間有諸根不壞。舍利流注者。葢其平日所修純
淨之驗。亦豈易得哉。葢棺論定。金鍮自分。縱欲妄
美。人豈可欺哉。徒作一時笑據耳。並記於此。以告
世之哀其師。而不得其道者。愚菴摭古云。雲門偃
禪師。說法如雲雨。絕不喜記錄。見必罵逐曰。汝口
不用。反記我語。他時必販賣我去。今室中機語。皆
香林以紙為衣。隨所聞書之。噫。法語尚不喜記錄。
況妄飾餘語乎。】


茶毗



「凡起棺燒化。客堂預日下午掛牌。牌云明日早粥後。聞
[005-0436c]
鼓聲。請大眾師搭衣持具。送新圓寂堂頭大和尚茶
若餘人。則通稱亡僧。大眾師不必持具


○次日早粥二板後。鳴大鼓
三下。雲集棺前。誦彌陀經一卷。乃至上供說法畢。唱
讚巳。維那白云。欲舉靈棺赴茶毗之盛禮。仰𠙥大眾
誦彌陀之洪名。用表寸沈。上資覺路。大眾念佛。送至化
壇。白巳。即舉西方極樂世界云云。首眾即前念佛導

行。眾齊步隨之。各懷悲感。監院隨棺倘路遙。一知客
路傍阻眾。但送一二里即回。隨俵散䞋。唯兩序眾執
十餘人。監院隨棺。送至化壇前。上供說法如常。名德舉
火巳。維那白云新圓寂堂頭大和尚餘人則云某甲上座既隨
緣而順寂。乃依法以茶毗。化百年宏道之身。入一路涅
槃之境。仰凴大眾。稱揚佛號。資助覺靈。白巳。起佛偈

念佛。約時久暫。念畢。眾唱讚巳。維那回向云。上來念
誦。資助堂頭和尚餘人則云某甲上座往生淨土。唯願慧鏡揚輝。
真風散彩。菩提園裏。開敷覺意之花。法性海中。蕩滌心
塵之垢。茶傾三奠。香爇一爐。奉送雲程。和南尊靈白巳。眾皆
同上問訊。各回。」


【證義曰。佛制亡僧燒化者。令其離分段之假。而證
常住之法身也。俗人見不及此。語以燒化。則謬為
不情猶可。今竟有僧畏燒化。而遺命不燒者。愚之
甚矣。又誤傳為一代住持者。則不燒化。亦訛。若果
如曹溪六祖等。巳證堅固不壞身。留供不妨。若未
能不壞。焚化為宜。昔楚石禪師。示寂於洪武三年。
時禁火葬。師遺語欲遵佛制。明太祖特為開例。噫。
[005-0437a]
聖君明達若此。愚僧當慚愧無地矣。或問蓮池師
云。有欲臨終活燒。可乎。師答曰。活燒之法。大乘所
開。小乘所禁。大乘悲願既重。忍力巳充。故可開。小
乘祇知自利。悲願輕微。兼以忍力未充。倘臨危而
失其正念。則其害可勝道哉。況或貪身後之名。或
因一時之激。既非正念。必招苦果。可弗禁歟。又有
為魔所著者。平日趣向不正。狂知邪見。與魔相近。
魔因附之。初動其燒身之念。繼成其燒身之事。以
魔力所加。端坐火中。似無所苦。無何。魔去。慘毒痛
苦。不可云喻。百劫千生。為橫死鬼。良可悲悼。故知
死而不燒。及未死而燒。皆非正制。末法僧徒。切宜
秉正而行。又為亡僧說法。恐其見道不明。靈魂有
所滯著。實欲開發之也。凡住持圓寂後。一切佛事。
俱請名德說法。其餘僧眾。封棺。起棺等事。維那與
首座。稟問住持。或自說。或命班首代說。唯秉矩。即
舉火。須住持親說。今時亦命班首。有違古制。至於
因名打字說法。乃古德一時觸機而說。非拘拘有
意為之。山菴雜錄云。無準住徑山。為觀上座下火。
云。觀大海者難為水。窮盡波瀾一漚爾。即今海滅
漚亦亡。回頭踏著自家底云云。打名說法。自此始。
後賢名勝因傚之。至今叢林以打名字為定式。牽
綴逗合。絕無宗眼。而所謂開發亡者。果何在也。又
不但為亡僧說法打名字。即付法偈。亦多因名按
境。而言。既非性地本色。惟向尖巧詼諧。縱說得十
[005-0437b]
成。亦屬綺語而巳。有何益耶。】


入墖



「燒化第二日入墖。客堂預日掛牌。牌云明日小食後。聞
鼓聲。請大眾師集住持墖前。餘人則改集普同塔前送靈骨入
墖。


△次日小食二板後。鳴鼓三下。維那領眾送入墖。
若路遠。不掛牌。但請兩序執事一二十人。到墖前站
班。禮拜。唱讚畢。維那白云。是新寂堂頭大和尚餘人則改
某甲上座既依法以茶毗。乃藏骨而入塔。裂百年塵勞之
網。入一路涅槃之門。仰凴清眾。恭謹念誦。資助覺靈。白

巳。誦彌陀經一卷。往生呪三遍。待別剎長老。或名德
法竟。餘人則本寺班首說眾念佛。知客開墖。將骨用繩垂入墖
巳。仍鎻墖竟。維收佛號。唱彌陀讚回向。維那白云。
來念誦。資助往生。唯願草盡街頭。花間碓嘴。寂光土裏。
無見頂相常圓。娑婆世間有漏塵軀永脫。茶傾三奠。香
爇一爐。奉送雲程。和南尊靈白畢。眾皆向上問訊。各回。」


【證義曰。按古例。唯開山祖師。及中興祖師。於常住
大有功者。方另造墖。其平常住持。即入普同墖。中
間。歷代住持墖而巳。凡墖院位。或三。或五。或七。或
九之不同。若唯造三墖者。中間住持墖位。左本寺
及十方比邱之普同墖。右本寺及十方沙彌之普
同墖。其尼墖仍歸尼菴。不許附僧寺也。或用五墖
者。中間住持墖。左中本寺比邱。右中十方比邱。左
邊本寺沙彌。附優婆塞。右邊十方沙彌。亦附優婆
塞。或有七墖者。五墖同上。唯分出優婆塞兩種。另
[005-0437c]
為兩墖。近來左末加比邱尼墖。右末加沙彌尼與
優婆夷合墖。共成九墖。又邇來尼墖。大都附於男
寺。不時祭掃往來。流弊百出。不可不鑒。】


估唱



「入墖後。庫房齊會兩序執事。監院。維那。知客。值歲。庫
頭。知浴。衣鉢等。將亡者行李。除遺命贈人物請監院維那。每
件估價。照時價七折筭書記上簿。知客編號巳。值歲點數。酌
留一二件犒勞看病之人。凡衣具被帳等。有四角者。
應歸常住。餘者即寫號條。第幾號某件價若干。縛於
本件之上。俱定價登簿巳若餘人。則應白住持客堂掛牌。牌云
唱。


△小食二板後。眾集齋堂。坐巳。維那舉香讚畢。白
云。浮雲散而影不留。殘燭盡而光自滅。留衣表信。乃列
祖之芳規。以法破慳。稟先達之遺範。今茲估唱。用表無
常。仰凴大眾。念清淨法身毗盧遮那佛。遂舉佛號百

聲。鳴磬收佛號巳。白云。今白大眾。唱衣之法用表常
規。新舊短長。各宜照顧。領物繳價。各照號條。磬聲斷後。
不許返悔白巳。藍院照號取號條。唱一件價。維那鳴

磬一下。要者稱名收號條。書記填某號某甲收。知客
僧值照應。或當時錢物兩交。副寺照號收錢。知客給
物。或另日往庫房繳錢取物。凡衣物。先讓行單領買。
其亡僧所遺銀錢。亦登估唱簿。若豐厚。分作三分。一
分準喪事另用。及燈燭之費。一分歸常住陪貼供養。
一分請眾僧念誦。并佛事等用。如亡者淡薄常住固宜賠墊。大眾師亦不
得心存苟簡估畢。念佛回向。維那白云。上來念誦唱衣功
[005-0438a]
德。奉為圓寂堂頭大和尚餘人則云某甲上座莊嚴報地。十方三
世一切佛云云白畢各回。」


【證義曰。估唱一事。可以覘亡者之道心。道心重者。
資財自輕。資財厚者。道心必薄。其勢然也。愚菴摭
古云。昔有尊宿。宗教之輩尊仰之。晚年被旨住院。
雅為朝廷賞遇。臨終上震悼。詔賜祭葬。侍臣奏以
此僧衣鉢太富。現訟有司。上不悅。遂寢前命。愚菴
頌曰。君不見。雪山童子金輪子。寶位棄之如弊屣。
草居露宿六春秋。瘦骨稜稜近于死。又不見。迦葉
老頭陀。日中一食衣麤疎。百萬叢中奪錦標。兩土
師尊居首科。尊宿宗教師。說法當如何。尊宿寵眷
隆。上[烈-列+奴]衣鉢多。】


安牌



「五七送牌位入祖堂。餘人於大眾牌中。添一名字在七七日內追
薦隨宜。每逢七期。或嗣法。或剃度設薦。或常住設薦。
餘人遇七期。當設靈位。前上供入位時。祖堂上供。」


【證義曰。梵網經第三十九輕戒云。父母兄弟。和尚
阿闍黎。亡滅之日。及三七日。四五七日。乃至七七
日。亦應講說大乘經律。是追薦之禮。佛所教勅。豈
可忽焉。但當豐儉合宜。不可過費。以損常住耳。】


裝造佛像



「三歸正範云。佛滅度後。以刻鑄圖繪如來遺像。是為
佛寶。遺像既為住持佛寶。是我所依。理合敬奉。使其
金色晃耀。神氣常新。如有故損。宜自行裝修。惟恐常
[005-0438b]
住乏貲。不能不資募化。或有歸敬檀信。發心願裝者。
亦可矣。切不可強之。令彼不樂。兩無利益。又今時僧
家。裝造佛像。更有二弊。一。借裝造為由。廣募信施。而
入私槖。正犯楞嚴第三明誨。偷心之咎。一。檀信所施
裝佛之貲。即以充常住別事之用。亦犯涅槃所言盜
佛物罪。有此二罪。故宜戒此弊也。愚僧但貪現利。不
懼苦報。輙謂僧是佛子。衣食俱仗佛光。恣意妄為。自
謂得計。實可憐憫。至若裝造之法。雖不能一一具備
相好。但亦須大段。不致舛謬。今我震旦。於肉髻。白毫。
卍字三處。全失如來本相。按如來三十二相內。肉髻
一相。當在正頂。色紅高顯。所謂無能見頂也。今多偏
在前。又不甚高。誤之甚矣。至白毫卍字二相。則從無
造作者。西藏所造之像。唯肉髻得法。卍字間有之。至
白毫。亦從來未見。又西像佛腰俱細。頗為得法。東國
則腰麤。非相矣。此數處俱關大體。且甚易造作。後人
裝造佛像。切須留意。內唯白毫一相。恐匠作不知。即
嵌一水晶珠。於兩眉中間。亦得。此乃外相可見。匠力
可作。故摘錄之。以備如法裝雕。儼如真佛。凡裝造佛
像。常住主人。於開工日。先當具疏上供。以祈吉祥。疏云


伏以。瞻紫磨之金身。軌範全彰於法界。現玉毫之瑞
相。光明普照於閻浮。敢緣傾仰之誠。特備金土木之用。
爰有一四天下云云。切念某甲不逢像教。憐罪罟以
深纏。渴想慈容。幸善根以緣起。恭就某寺。造立南無
本師釋迦牟尼文佛。妙像一軀。左範迦葉。右儀阿難。
[005-0438c]
或裝別佛菩薩。隨改俾人人仰望。咸生禮敬之心。在在瞻依。廣
作津梁之福。特涓今月某日某時。先起洪規。伏乞加
被。自今立模之始。逮至成像之日。百動無虞。諸緣順
助。威神昭著。潛通伶俐之功。妙相希奇。傑出巧匠之
手。端嚴無比。耀四八之靈儀。依正圓成。變百億之淨
土。兼祝風調雨順。國泰民安。檀那沾恩。叢林鼎盛。龍
神衛護。道俗蒙光。右疏恭請三寶證明。造佛開工文
疏。年月日。某甲具疏若脩舊佛。待上供巳。然後匠人封光。」


【證義曰。輔弼侍佛。俗云阿難。迦葉。是隨禪宗所名。
其經律論所指。佛常隨侍。實是舍利弗。大目徤連。
非迦葉阿難也。按大毗婆沙論。第一百三十五卷
中。鄔波毱多尊者。自以未曾覩佛儀容。令魔王變
現佛像以觀。魔應𠃔。即自化身作如來像。右舍利
子。左大目徤連。此魔乃曾親見佛者。愈足徵信矣。
然而禪宗侍佛。以迦葉。阿難為尊。講宗侍佛。以舍
利子。大目徤連為尊。推之律宗。應以優波離。大迦
葉為尊。隨各家所尊宗緒設像。亦理之可通者。所
謂法無一定也  裝造佛像功德 法華經云。
若人為佛故。建立諸形像。雕刻成眾相。皆巳成佛
道。或以七寶成。鍮鉐赤白銅。白鑞及鉛錫。鐵木及
與泥。或以膠漆布。嚴飾作佛像。如是諸人等。皆巳
成佛道。華嚴經賢首品云。又放光明名歡喜。此光
能覺一切眾。令其愛慕佛菩提。發心願證無師道。
造立如來大悲像。眾相莊嚴坐華座。恒歎最勝諸
[005-0439a]
功德。是故得成此光明。廣如樓閣正法甘露鼓經。
及造像功德經等所說  如來身相。有三十二
 佛說大乘百福相經云。一者足下安平。二者手
足千輻輪網。三者手足指纖長。四者手足柔輭。如
兜羅綿。五者足跟滿好。六者手足指網縵。七者足
趺高平。與跟相稱。八者[跳-兆+專]𦟛長。如伊尼鹿王。九者
平身端立。垂手過膝。十者陰藏不現。十一者身縱
廣等。如尼拘陀樹。十二者一毛孔有一毛生。十三
者身毛上靡。青色柔輭而右旋。十四者身色微妙。
勝閻浮金。十五者身光一丈。十六者皮薄細滑。不
受塵垢。十七者兩肩圓好。十八者身廣端正。十九
者臆如師子王。二十者兩腋下滿。二十一者牙白
而大。二十二者四十齒。二十三者齒白齊密而根
深。二十四者七處滿足。二十五者方頰如師子王。
二十六者味中得上味。咽中二處津液流出。二十
七者舌輭薄。能覆面至髮際。二十八者梵音深遠。
如迦陵伽。二十九者眼如優鉢羅華。三十者眼睫
如牛王。三十一者眉間白毫。色如珂雪。三十二者
頂肉髻成。又有八十隨形好。始自肉髻高顯。無能
見頂。乃至髮長。不亂。右旋。青紺。具如經說。又有八
十隨相。茲亦不錄。共有一百九十二相  由裝
佛取利。犯楞嚴經。第三決定清淨明誨者。經言。六
道眾生。其心不偷。則不隨其生死相續。偷心不除。
塵不可出。我教比邱。循方乞食。令其捨貪。成菩提
[005-0439b]
道。諸比邱等。不自熟食。寄於殘生。旅泊三界。示一
往還。去巳無返。云何賊人。假我衣服。裨販如來。造
種種業。皆言佛法。却誹出家具戒比邱為小乘道。
由是疑誤無量眾生。墮無間獄  取裝佛利。亦
犯涅槃盜佛物 大般涅槃經後分上卷云。若佛
滅後。一切信心。所施佛物。應用造佛形像。及造佛
衣。七寶旛葢。買諸香油寶華。以供養佛。除供養佛。
餘不得用。用者則犯盜佛物罪。噫。施供佛物。尚不
得作別用。況裝造佛錢。豈可作餘用耶。因果昭彰。
升沉皆自招矣。】


裝佛圓工。擇日開光。正開光日。時至。焚香燃燭。及諸莊嚴。六塵妙供。俱齊備巳。先請裝佛工人。開點光明。眾師
與齋主三拜巳。齋主上香。眾唱香讚畢。維那高聲喝云


釋迦如來。二稱。眾和蓮座降臨 餘佛菩薩隨改。下皆同此


大迦葉尊者。 阿難陀尊者。俱二稱輔弼蓮座。眾和畢。維那振
鈴。眾齊唱偈云佛面猶如淨滿月 亦如千日放光明 圓

光普照於十方 喜捨慈悲皆具足 如於此會見
佛坐 一切塵中悉如是 佛身無去亦無來 所
有國土皆明現偈畢。煞下鐘鼓。維那宣開光文


伏以。紺目金容。現四八之妙相。玉毫卍字。放百億之
寶光。信瑞應於斯時。實祥開於季運。伏念某甲或稱眾等
幸蒙世尊教法。實渴仰於勝淨妙明。仰賴大慈開迷。
敢圖報於紫金光聚。既巳和土範金。圓成寶相。用是
諏吉選日。開點靈光。伏願。現真實相。放無量光。巍巍
蓮座。作羣生低頭禮敬之因。昱昱金軀。示弟子瞻仰
[005-0439c]
取足之教。歸依則三途盡拔。秉教乃九品頓超。白已。一問
訊。維那舉香花。大眾各執手爐。齊聲隨請云


香花迎。香煙請。弟子某甲用住持名等。一心奉請
南無娑婆教主。千釋迦。千百億釋迦牟尼佛。餘佛菩薩。隨改
惟願不違本誓。哀憫有情。分身現相。居茲蓮座一拜
三請。三拜。維那與請主等。皆運想釋迦佛。隨請而來。儼然安居寶座巳。齋主拈香。眾唱獻座偈呪


佛身充滿於法界 普現一切眾生前 隨緣赴感
靡不周 而恒處此菩提座


唵。㫊暮伽鉢頭摩。
遜娜𥛬䭾囉䭾囉𤙌漫拏𥛬𤙖三遍畢。煞鼓鈸一通。維那再宣
大迦葉尊者開光文云


伏以。靈標遐寄。千秋想雞足之風。慧命長扶。一脉衍
龍華之緒。恭惟西天初祖。迦葉尊者。靈山會上。悟妙
旨於拈花。多子墖前。播清風於椎拂。作古今傳燈之
標準。開東西付法之淵源。衣鉢流芳。人天欽仰。伏念
某甲躭迷積劫。莫覩微咲之慈顏。慨慕聖容。特肖飲
光之瑞像。敬諏吉日。開點靈光。伏願。普圓明之照。金
色遍法界以流輝。廣慈護之恩。錦襴統羣生而覆幬。
使祖道以重光。令正法而久住。白巳。一問訊。維那舉香花。大眾齊聲隨請
香花迎。香煙請。弟子某甲稱住持名等。一心奉請
南無頭陀第一。拈花得旨。禪宗初祖。大迦葉尊者。惟
願不違本誓。哀憫有情。分身現相。居茲蓮座。三請。三拜。維那
想大迦葉尊者。隨請赴座。眾唱獻座偈呪南無禪宗最初祖。摩訶迦葉大

尊者。唯願隨佛來降臨。受此輔座恒供養。


唵。㫊暮伽
鉢頭摩遜娜𥛬䭾囉䭾囉𤙌漫拏𥛬𤙖四。三遍畢。
[005-0440a]
動鼓鈸一陣。維那再宣阿難開光文。」


【證義曰。梵語摩訶迦葉。此翻大飲光。姓也。佛弟子
中。有十力迦葉。優樓頻羅迦葉等同姓。故標大字
以別之。名畢鉢羅。此菩提樹名。父母禱樹神而生
故從樹立名。羅閱祇國人。此云王舍城。父迦毗羅。
世稱大富長者。迦葉因中。與一貧女。同修毗婆尸
佛像。共誓常為夫婦。身真金色。是以迦葉身真金
色。具三十相。其婦亦報得金色。雖為夫婦。了無慾
意。後出家值佛聞法。即得無漏。年巳百二十歲。其
婦亦得四果。迦葉受乞食法。行頭陀行。至老不捨。
佛言。汝年老根弊。可捨乞食及受長衣。迦葉答曰。
我當盡壽。行頭陀行。佛言善哉。若迦葉行頭陀行
在世者。我法久住。法華會中。蒙佛授記。未來世中。
當得成佛。名曰光明如來。至涅槃會。佛告諸比邱。
我今所有無上正法。悉巳付囑迦葉。當為汝等作
大依止。佛滅後。在王舍城。結集三藏。宏持正法。至
二十年。以法藏付囑阿難。遍禮佛墖。即往雞足山。
持佛所囑衣。入定住身。以待彌勒佛出世。付衣巳。
乃入寂焚身。】


阿難開光文云伏以。師資慶遇。夙欽耆闍之遺風。法藏親聞。
欣受靈山之付囑。恭惟啟教阿難陀尊者。功高結集。
貫妙義於千花。慧洽多聞。傳一水於異器。感巾瓶之
夙緣。示天倫於如來愛弟悟剎竿之倒卻。領心印於
迦葉師兄。追思至教。樂瞻如銀之清標。渴慕真儀。特
[005-0440b]
倩範金之巧匠。爰諏吉日。開點寶光。仰望聖師。俯垂
感格。伏願。真燈晃耀。齊日月無量之光。法乳汪洋。等
江河有源之水。兒孫不替。祖禰常存。白巳。一問訊。維那舉請。眾同請
香花迎。香煙請。弟子某甲稱住持名等。一心奉請
南無多聞第一。為佛侍者。禪宗二祖。阿難陀尊者。惟
願不違本誓。哀憫有情。分身現相。居茲蓮座。三請。三拜。維那
想阿難陀尊者。隨請而來。儼然居此弼座巳。眾唱獻座偈南無禪宗第二祖。結集

三藏阿難尊。惟願隨佛來降臨。受此弼座恒供養。



㫊慕伽一鉢頭摩遜娜𥛬䭾囉䭾囉𤙌漫拏𥛬
𤙖四。誦呪三遍畢。煞鼓鈸一陣。」


【證義曰。梵語阿難陀。此翻慶喜。以佛成道日生。王
心歡喜。合國欣慶。故名慶喜。是佛叔父白飯王次
子。即調達之弟也。面如滿月。眼若青蓮。八歲出家。
三十侍佛。多聞第一。法華會中。蒙佛授記。未來世
中。當得作佛。號山海慧自在通王如來。復告諸菩
薩曰。我與阿難。於空王佛所。同時發菩提心。阿難
常樂多聞。我常精進。是故我巳得成菩提。而阿難
護持我法。亦護將來諸佛法藏。至涅槃會。佛讚阿
難。有八不可思議功德。及諸勝妙。敕文殊降魔。領
阿難赴會。受持大般涅槃經。佛滅度後。大迦葉結
集法藏。令阿難升師子座。宣說諸經。迦葉將入滅
時。法付阿難住持。阿難遊行宣化二十年。甞至王
舍城外。竹林中。聞比邱誦偈云。若人生百歲。不見
水潦涸。不如生一日。時得覩見之。阿難慘然曰。此
[005-0440c]
非佛偈。當云。若人生百歲。不解生滅法。不如生一
日。而得解了之。比邱向其師說。師曰。阿難老朽言
不可信。阿難後時。聞彼比邱。猶誦前偈。即自思惟。
今此比邱。不受吾教。於世無益。宜入涅槃。即詣王
宮。告辭闍王而行。王追至恒河。阿難乘船。在河中
流。王稽首白言。三界明燈。願勿涅槃。時雪山有五
百仙人。觀見阿難。將欲涅槃。飛空而至。乞求出家。
阿難即以神力。化恒河變成金地。為末田地諸仙
人說法。成阿羅漢。時末田地。欲先涅槃。阿難囑云。
佛記汝當於罽賓國。建立佛法。遂不涅槃。其餘俱
時入滅。阿難涌身虗空。作十八變。入風奮迅三昧。
分身四分。一分與釋提桓因。一分與娑伽龍王。一
分與毗舍離子。一分與阿闍世王。四處各起寶墖。
供養舍利。】


維那白云上來奉請本師釋迦牟尼佛。迦葉阿難。二大尊
者。餘佛菩薩。隨改天眼遙見。天耳遙聞。他心悉知。身通自在。
一念能感。聖應昭然。更誦密言。用伸殷重。 我佛如
來。有奉請真言。謹當宣誦。


柰麻三滿多。母陀南。


唵。
烏佐鉢囉諦。賀多諦。薩縛怛多孽多。俱舍冒地。


唵。娑
哩野沒哩。布羅迦也薩訶。維那振鈴。緩誦三遍想一佛二尊者。在蓮座上。光明
交映。維那白云


願因秘密。俱蒙光臨。齋主拈香。虔誠頂禮眾師
齋主。同禮三拜。齋主拈香。眾師齊誦吉祥偈安聖位


歸命世尊無有上。迦葉阿難共垂慈。我今依教安聖
位。唯願慈悲哀納受。迦葉如來具大悲。諸吉祥中最
[005-0441a]
無上。彼佛曾來入此殿。是故此處最吉祥。拘那牟尼
見無礙。諸吉祥中最無上。彼佛曾來入此殿。是故此
處最吉祥。迦羅鳩䭾如金山。諸吉祥中最無上。彼佛
曾來入此殿。是故此處最吉祥。毗舍浮佛無三垢。諸
吉祥中最無上。彼佛曾來入此殿。是故此處最吉祥。
尸棄如來離分別。諸吉祥中最無上。彼佛曾來入此
殿。是故此處最吉祥。毗婆尸佛如滿月。諸吉祥中最
無上。彼佛曾來入此殿。是故此處最吉祥。弗沙明達
第一義。諸吉祥中最無上。彼佛曾來入此殿。是故此
處最吉祥。提舍如來辯無礙。諸吉祥中最無上。彼佛
曾來入此殿。是故此處最吉祥。波頭摩佛淨無垢。諸
吉祥中最無上。彼佛曾來入此殿。是故此處最吉祥。
然燈如來大光明。諸吉祥中最無上。彼佛曾來入此
殿。是故此處最吉祥。誦偈畢。即上供。其齋佛儀。載禪門日誦。茲不具錄。回向疏附此


伏以。佛身應現。隨眾生而結歡喜之緣。妙相端嚴。恒
不動而升光明之殿。爰有一四天下云云。入鄉貫姓名
某甲。前於某日發心。䖍造釋迦如來。迦葉。阿難。聖
像三軀。餘佛菩薩隨改茲於某日成就欣承至聖之範。不同
漢寢飛光。得被道樹之陰。儼若祇園敷座。歸依有幸。
踊躍曷勝。敬涓今月某日某時。安位蓮臺。圓成法相。
若拜懺誦經。當續入於此以此功德。謹申回向。伏願寶座分身。普
應羣生之機感。玉毫現瑞。廣開法界之因緣。俾低頭
合掌。皆種善根。或心念口稱。俱沾福慧。更祝皇圖永
固。法道昌隆。叢林安靜。濟濟來賢聖之徒。僧海調和。
[005-0441b]
綿綿挺龍象之子。右疏恭請三寶證明。造像圓成。升
座開光文疏。年月日。某甲具疏宣疏畢。誦消灾吉祥呪化疏。齋主奠茶作
禮。焚疏畢。結呪巳。仍向上立維那舉回向呪。用鼓鈸。眾僧齊唱偈呪三遍


唵。娑摩囉。娑摩囉。彌摩曩。斯哈囉摩訶咱哈囉吽三遍


願晝吉祥夜吉祥。晝夜六時恒吉祥。一切時中吉祥者。願諸。


上師哀攝受初遍


三寶哀攝受二遍


護法常擁護三遍畢。三皈依竟


其餘如裝造藥師。彌陀。文殊。普賢尊聖像。凡開工。開光。回向。儀俱同此。巳酌改文偈。其華嚴十佛吉祥偈。惟諸
佛可用。造佛殿上梁。圓成。亦可用


是日。即稱釋迦佛名。或別佛菩薩。亦隨新裝所改稱。」


【證義曰。吉祥偈。出華嚴經第十六卷。係世尊初升
須彌山頂。帝釋天主。為佛敷座。請佛納受巳。頌此
十佛吉祥偈也。今開光亦誦此偈。以安聖位者。以
標佛像新成。世尊初降亦如天主請佛納受。而表
此處最吉祥。以辟除諸不祥也。又按華嚴經。佛升
夜摩。升兜率。彼彼天主。請佛納座。皆先頌十佛吉
祥偈。何況人間。豈可忽焉。予私意。凡新裝佛。或新
造佛殿。當寫此十佛吉祥偈數張。實貼殿上。仗此
經語。禦捍邪崇。猶如俗人書貼紫微黃道之意也。】


脩整經典



「三歸正範云。貝葉黃卷。三藏聖教。是為法寶。經卷既
為住持法寶。是我所依。理合敬奉。使其裝訂整齊。次
第不亂。乃或長閉經厨。致蟲蠧朽爛。或篇幅脫落。部
帙失次。急宜脩補。或募施主脩整亦可。但不得作別
用。夫佛以法為師。僧不重法可乎。梵網經。第四十四。
[005-0441c]
不供養經典戒云。若佛子。常應一心。受持讀誦大乘
經律。乃至云。若不如法供養者。犯輕垢罪。是故叢林
立知藏藏主二執。專司其事。凡函帙安置。脩補殘缺。
以及經本出入等事。俱知藏總其綱。而藏主分其執
也。凡經書。以不出山門為限。夏季風日暄明。晾晒諸
經。查理字號。候冷收橱。本寺僧眾有請看者。須登牌。
某月某日某人。請某字函經。還則消賬。若其人告假
并餘事欲去者。先查取。遺失者。罰抄賠巳。出院。若失
於查取。則知藏藏主二俱受罰。照數賠補。若私借與
外人。即無失亦罰。凡交替執事。須會客堂庫房及知
藏到。一一檢點清楚。對眾清交新執。若有流通經版。
安版處。須明暗適中。近風日則易裂。太陰閉則易朽。
凡裝印紙墨。以及書而訂線等。俱以潔淨堅固為佳。
斷不可惜費省功咎同輕法也。」


【證義曰。脩整經典。乃表敬法寶。此事係慧命攸關。
故此執。亦為一寺重任。而尤要在住持不惜貲費。
則脩整為易。即執事之人。亦因之而慎重矣。至於
叢林。刻印經典流通。乃興起佛法之第一大事。愚
意與其畵柱雕樑之多多益善。不如黃卷赤軸之
源源不竭。利益後人。誠非淺鮮。即如今日緇白。各
得書本經典閱誦者。乃嘉興楞嚴寺。刻印大藏方
冊之遺惠也。假使無此一翻刊刻。則書本必少。梵
本既難購。且不便擕帶。豈非僧俗之一大缺陷乎。
故凡叢林住持。有心宏法者。若果宗教精明。自可
[005-0442a]
隨機利人。倘或住持事繁。無暇及此。則於現在切
要經典。隨力刊刻數種。印送無力禪和。功德無量。
華嚴經賢首品云。又放光名法自在。此光能覺一
切眾。令得無盡陀羅尼。悉持一切諸佛法。恭敬供
養持法者。給侍守護諸賢聖。以種種法施眾生。是
故得成此光明。又每見叢林之有經藏者。住持漠
不關心。任其雨濕蟲蠧鼠殘。而不一料理。住持如
此。則執事可知。若是者。罪過亦無量。愚意凡有藏
經之處。宜供一閱藏之僧。使其日日翻閱看誦。即
是法輪常轉。誠為叢林吉祥善事。又有益於學人。
倘其日新有功。即可延佛慧命。豈不美哉。第恐閱
者。有名無實。或私行借賣者有之。此則住持。當不
時稽查為妙。愚菴摭古云。棲賢諟禪師。性高簡。律
身嚴動不違法。暮年閱藏三次。以坐閱不恭。則立
誦行披。愚菴頌曰。寶函藏。真舍利。積劫定慧。深為
法施。迢遙來真丹。征役非容易。豈但立誦行諷。圖
報碎身猶愧。】


脩造僧坊即寺院也。從古立名。故稱僧坊



「三歸正範云。剃髮染衣。嚴淨毗尼。紹宏佛化。是為僧
寶。既常宏化。必依處所成就僧坊。即其處也。梵語僧
伽。此翻和合眾。即出家五眾也。梵語伽藍。此翻眾園。
即僧眾所居也。今名僧坊。乃華梵兼舉耳。然此中。即
供佛奉法之所。而以僧坊為稱者。佛殿法堂。無獨立
故。梵網經不脩福慧戒云。若佛子。常應教化一切眾
[005-0442b]
生建立僧坊。山林園田。立作佛墖。冬夏安居。坐禪處
所。一切行道處。皆應立之云云。夫既應立處所。脩造
之工費。不能巳也。故叢林有知屋之執。專司其事。凡
各處屋宇。本無而新造者。謂之造。巳有而或傾頺損
壞。須重脩者。謂之脩。凡所脩造。當於必不可巳者。若
其可巳。則巳之。葢為脩道而出家。非為脩寺而出家
也。或在家檀信。發心為之。則可。若出家人。斷斷不宜
孳孳而為。當知以巳躬下事為要緊。此上等出家子
之立志也。至若志不及此。而以造寺為功德者。雖非
性分中功德。而有相莊嚴亦不可少。但須不昧因果。
深知罪福。不可尅減常住藏匿信施。或不圖利而貪
名。以興建叢林為有光。遂至運謀結勢。巧奪強取。令
人吞聲輸納。叢林未必遂興。而巳結若干怨憤。人心
若此。佛意可知。即守分僧。苦行善募。而未暗律學。但
知戒不私用則巳。遂乃移東就西。將甲補乙。或挪還
急債。或餽送僧俗。不知甎錢買瓦。僧糧作堂。枉受辛。
勤。反招惡報。所謂天堂未就。地獄先成也。豈不悖哉。
又有住持。雖不外募。而別僧假名私募者。當於寺外
貼告帖一張。上書本寺脩造某處。係本寺自行竭力
脩造。靜聽檀越發心相助。並無人在外募化云云。一
則免其脩名募化。造業墮罪。一則免其或因此。滋生
事端。貽累常住。」


【證義曰。雲棲法彚云。建立叢林為眾。固是美事。然
須已事巳辦。而後為之。不然。或煩勞神志。或耽著
[005-0442c]
世緣。致令未有所得者。望洋而退。巳有所得者。中
道而廢。雖欽工御建。事事優裕。尚勞神費心。自損
不少。況盡心力而募求乎。或曰。果如子言。則佛像
凐沒。誰其整之。墖寺崩頹。誰其立之。僧餓於道路。
而不得食。誰其濟之。人人唯辦已事。而三寶荒蕪
矣。豈不聞脩慧不脩福。羅漢應供薄乎。答曰。不然。
但患一體三寶荒蕪耳。世間三寶。自佛法入中國
以來。造佛建殿齋僧者。時時不休。處處相望。何煩
子之私憂。而過計也。又愚菴摭古云。延恩法安禪
師。至黃山如意院。敗屋破垣。安住十年。大廈化成。
即棄去。所至不倦利濟。晚居延恩。屋廬牀簣。破敗
尤甚。殊樂之。令尹糾豪右將新之。安哂曰。檀法本
於度人。今非其發心而強之。是名作業。不名佛事
也。每謂人曰。萬事隨緣。是安樂法。愚菴頌曰。威之
以行惠。非出其誠心。催科作檀度。何異晝攫金。我
先如意院。無意成叢林。今之老也延恩院。蔽風遮
雨有茆苫。君子居之有何陋。蓬戶桑樞樂原憲。破
屋且勝樹下居。聖師老衲皆茆廬。顧我過之矣。繹
古發長噓。按法彚摭古二條。後人須善會其意。法
彚謂立志參學人。已事去辦。不可因此而自荒學。
非謂世間三寶之可荒蕪也。特慧命為重耳。摭古
謂大脩行人。自不圖安居大廈。非謂佛殿之可任
其傾頺。且惡募強求。有違佛制。故不為也。今之住
持。或不然。既未甞立志參學。終日為利夤緣。只求
[005-0443a]
自已之安飽。不顧佛殿之傾頺。有之。稍圖體面者。
又或仗勢假威。惡募強求者。亦有之。殊可慨矣。夫
既不能莊嚴自已一體三寶。果能莊嚴世間三寶。
亦還救得一半。此法彚未言之意也。雖自已可以
茆廬而居。而三寶則當金碧以處。但須有子來之
風。不可有催科之行耳。此摭古未言之意也。】


百丈叢林清規證義記卷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