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m0015 大乘廣百論釋論-唐-聖天菩薩 (master)





《大乘廣百論釋論》卷第十


聖天菩薩本 護法菩薩釋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教誡弟子品第八



復次正論已立邪道伏膺。於密義中尚餘微
滯。以淨理教。重顯真宗。遣彼餘疑。故說頌
曰。


「 由少因緣故
 疑空謂不空
 依前諸品中
 理教應重遣」



論曰。雖一切法本性皆空。而初學徒未能見故。追愛妄有怖達深空。或為餘緣未能決
了。以正理教重顯前宗。令彼除疑捨諸倒執。
既一切法本性皆空。未達此空。以何為性。諸
[010-0243a]
法無我。此復云何。謂無自性應正曉示。何假
轉音正示無由。以無體故。但可假說。諸法無
我無性可取。故名為空。如契經言。空名諸法。
無我無性無執無取。勝義理中。都無少法有
我有性可說名空。若爾空名應不可說。實不
可說。但假立名。如說太虛。雖無自性實不可
說。而假立名。空既離言。有應可說亦不可說。
實無體故。如說諸法實性都無。無性理中無
二無說。若爾說者言及所言。一切皆空。今應
無說。既有所說。應不皆空。為顯此疑。故次頌
曰。


「 能所說若有
 空理則為無」



論曰。言能說者。謂能說人。言及所言。俱名所
說。此三總攝有為無為。謂眼等根及色等境。
此若實有。何法為空。為遣此疑。故復頌曰。


「 諸法假緣成
 故三事非有」



論曰。能說言義三事性空。假託眾緣而成立
故。餘宗亦許。諸法名言皆是自心。隨俗安
立。如是說者。言及所言。皆勝義無。唯世俗
有。如何謂此三事不空。云何定知三事非有。
謂依他立。如幻所為。不依他成。皆如兔角是
故三事自性皆空。為益世間假有言說。又汝
何為疑難真空。我意猶望成昔有見。應捨此
意。所以者何。非破他宗能成己見。如破他說。
無礙故常。非即能成自無常性。設有此理汝
亦不成。所以者何。故次頌曰。


「 若唯說空過
 不空義即成
 不空過已明
 空義應先立」



論曰。若唯破空不空成者。不空已破空義應
[010-0243b]
成。前諸品中。已說一切立不空義所有過失。
若汝欲成不空義者。先當方便除前過失。不
除前失但說空過。汝不空義終不得成。非顯
他人有失無德。即能成己有德無愆。要具二
能方成己見。謂立與破。故次頌曰。


「 諸欲壞他宗
 必應成己義
 何樂談他失
 而無立己宗」



論曰。要具立破自見方成。立破二能見所依
故。唯彰他失。不顯己宗自義得成。終無是理。
何緣汝輩唯樂破空。不念欲成己之有義。故
於立破二事應均。方可得成自宗有義。汝欲
立有畢竟無能。故諸法空其理決定。豈不空
論。此過亦齊不顯己宗唯彰他失。此質非理。
空無我宗。前諸品中。已廣顯故。然空無我遣
有我成。故破汝宗我宗已立。若爾空論但有
虛言。空無我名無實義故。如是如是。誠如所
言。空無我名。是假非實。為破他執假立自宗。
他執既除自宗隨遣。為顯此義。復說頌曰。


「 為破一等執
 假立遣為宗
 他三執即除
 自宗隨不立」



論曰。一異及非。名為三執。俱同一異。故不別
論。一等三宗。若正觀察皆歸無性。無少可存。
彼性本空。非由今破。故契經說。迦葉當知。所
見本空非由今破。諸修空者證本性空。故諸
破言皆是假說。立亦應爾。權設非真。諸法皆
空。宗依何立。依汝所執。故我立宗。所執既
無。宗應不立。汝謂為有。故宗非無。為存自宗
應許他有。為遣汝執。故立我宗。汝所執無。我
宗彌立。雖爾不可立空為宗。現見世間瓶等
[010-0243c]
有故。雖空無我比量多端。而被強威現量所
伏。不爾瓶等非現量知。所以者何。故次頌
曰。


「 許瓶為現見
 空因非有能
 餘宗現見因
 此宗非所許」



論曰。我若許瓶現量所得。空因比量可說無
能。然我說瓶非現量得。空因比量何為無能。
瓶等諸塵皆非現見。破根境等。諸品已論。不
可餘宗。謂瓶現見對此安立。為證有因。所見
若同可引為證。所見既異。誰肯順從。是故空
因不違現量。能立諸法性相皆空。瓶等諸塵
世間現見。若以比量皆立為空。是則世間無
不空法。空無翻對應不得成。為舉此疑。故說
頌曰。


「 若無不空理
 空理如何成」



論曰。夫立空理翻對不空。不空若無。空亦非
有。如何可立諸法皆空。為決此疑。故復頌
曰。


「 汝既不立空
 不空應不立」



論曰。立不空者翻對於空。既不信空。不空焉
立。如何可立諸法不空。汝不信空而得立有。
我不執有何廢立空。若言不空亦有所對。謂
互有無及定無空。我空亦然。對世俗有。遣
彼妄有。故立真空。又所立空專為遣執。不必
對有方立於空。如為遣常說無常教。雖常非
有而立無常。又汝此中不應疑難。翻對在有
不在於空。有事非無有翻有對。空理非有何
對何翻。若謂不然。空是宗故。如立色等。無常
為宗。此無常宗。既定是有。空宗亦爾。應必非
[010-0244a]
無。此說非真。因不定故。世間現見。無亦是
宗。理亦應然。故次頌曰。


「 若許有無宗
 有宗方可立
 無宗若非有
 有宗應不成」



論曰。無宗若有。對立有宗。無宗若無。有宗何
對若言無對而立有宗。即自違前責空有對。
若一切法無不皆空。無我真空咸同一味。如
何現見諸法不同。此亦不然。世俗有故。勝義
無故。理不相違。為顯此義。故說頌曰。


「 若諸法皆空
 如何火名煖
 此如前具遣
 火煖俗非真」



論曰。若一切法本性皆空。如何世間有火等
異。世俗事有。諸法不同。勝義理空。無火等
異。故汝疑難於理不然。火等如前破根境等。
已具觀察是俗非真。如何此中復為疑難。若
法非有空何所遮。空有所遮。故法應有。若爾
四論展轉相遮。皆應是真。便違自意。為顯此
義。故說頌曰。


「 若謂法實有
 遮彼說為空
 應四論皆真
 見何過而捨」



論曰。遮所遮故建立能遮。所遮若無能遮豈
有如言非雨。故說名冬。冬時所遮雨時必有。
空遮有故有定非無。此亦不然。因不定故。一
等四論展轉相遮皆應是真。是所遮故。真即
無過。皆應可宗。汝見何愆。捨三執一。故不可
說實有所遮。若諸所遮皆實有者。自言無過。
汝過應真汝撥無空。此空應實。若一切法性
相都無。是則世間皆應斷滅。尚不執有。況復
執無。執有執無皆成過故。為顯此義。故說頌
[010-0244b]
曰。


「 若諸法都無
 生死應非有
 諸佛何曾許
 執法定為無」



論曰。若法全無應無生死。因果展轉相續輪
迴。非定執無。何得為難。我說世俗因果非無。
諸佛世尊智見無礙。亦未曾許定有定無。如
契經中。佛告迦葉。諸法性相非有非無。有是
一邊。無是第二。謂常與斷。此二中間。無色無
見無住無像。不可表示不可施設。此意說言。
世俗有故。依之建立生死輪迴。勝義空故。
諸法性相非有非無。心言路絕。若一切法真
離有無。復以何緣而言俗有。真雖無二俗有
何乖。應離於真別有其俗。雖不相離而義有
殊。俗順世情真談實理。故真無二俗有多途。
又一切宗皆許無二。而有種種體類不同。是
故不應輒。生疑難。為顯此義。故說頌曰。


「 若真離有無
 何緣言俗有
 汝本宗亦爾
 致難復何為」



論曰。若色等法真離有無。復有何緣而言俗
有。因果不斷生死輪迴。俗順世情因緣假有。
真談實理非有非無。汝等本宗皆許無二。而
言法有輒難何為。所以者何。如諸句義非即
是有。勿一切法其體皆同。亦非非有。勿一切
法其體皆無。非有非無。雖遍諸法而立種種。
句義不同。我法亦然。何煩致難。由此道理餘
難亦通。所以者何。故次頌曰。


「 諸法若都無
 差別應非有
 執諸法皆有
 差別亦應無」



論曰。若一切法實性都無。所有世間因果差
[010-0244c]
別。謂從眼等眼識等生。此皆應無。無無別故。
此同上釋。謂不執無。執有執無皆非理故。又
若執有其過亦同。所以者何。若一切法皆同
有性。所有世間因果差別。謂從眼等眼識等
生。此皆應無有無別故。定於有上隨相不同。
建立世間諸法差別。我亦如是。真故雖空於
俗有中建立差別。故汝所難即為唐捐。有劣
慧人復生疑難。若法非有則定應無。能破有
因。此難非理世俗有故。汝執非無。能立有因
何故非有。為顯此義。復說頌曰。


「 若謂法非有
 無能破有因
 破有因已明
 汝宗何不立」



論曰。若謂諸法性相皆無能破有因。亦非有
者。此慧極劣。以於現前麁顯事中不能了故。
世俗所攝。能破有因前已廣明。何謂非有。汝
不可說俗有非因。勝義理中無立破故。若不
忍許能破有因。何不立因證自宗有。如我廣
說能破有因。汝立有因一未曾見。如何可執
諸法非空。空言是破。破他便立。有言是立。自
立方成。是故我空無勞別立。汝所執有須別
立因。別因既無。何緣知有。破因易得立因
難成。故破有因未為奇妙。若爾汝宗。何不
破空。為破彼言。故說頌曰。


「 說破因易得
 是世俗虛言
 汝何緣不能
 遮破真空義」



論曰。破因易得是俗虛言。未見有因破真空
故。小乘外道雖惡真空。而未有因破真空義。
如何可說易得破因。諸法性空易立難破。諸
法性有難立易傾。真偽皎然。如何固執。有被
[010-0245a]
立破。固網所籠自出無能。矯作是說。聲為
定量。表法有無。既有有聲。法應定有。法若非
有。有聲應無。為破此言。故說頌曰。


「 有名詮法有
 謂法實非無
 無名表法無
 法實應非有」



論曰。彼立諸名以聲為性。此立名等。非即是
聲。故但舉名以破彼執。有聲詮有。汝執所詮
法實非無。無聲表無。應信所詮。法實非有無
聲非量。便自違宗。故汝所言非為證有。此劣
慧者欲脫己愆。徒設功勞終不能免。依實有
法立實有名。因實有名生實有解。法若非有。
應無有名。有名若無。應無有解。既有有解。故
法非無。此亦不然。假立名故。為顯此義。故說
頌曰。


「 由名解法有
 遂謂法非無
 因名知法無
 應信法非有」



論曰。若聞有名生於有解。遂謂諸法是有非
無。既聞無名生於無解。應信諸法非有是無。
此既不然。彼云何爾。依名生解。是證空因謂
為有因。必不應理。法體若有何待有名。既待
有名方生有解。故知諸法體實為無。但假立
名世共流布。有名決定無實所詮。如人號牛
依想立故。名能遣有而立有因。不異有人以
明為闇。有若可說是假非真。所以者何。故次
頌曰。


「 諸世間可說
 皆是假非真
 離世俗名言
 乃是真非假」



論曰。世間言說皆隨自心。為共流傳假想安
立。法若可說是假非真。非假是真定不可說。
[010-0245b]
諸可說者皆俗非真。前諸品中已廣成立。故
所執有是假非真。如舍如軍。可言說故。一等
四執。前已具遮。更不立餘真實有法。是則此
論應墮無邊。為釋此疑。故說頌曰。


「 謗諸法為無
 可墮於無見
 唯蠲諸妄執
 如何說墮無」



論曰。謗諸有法可墮無邊。唯遣妄情豈墮無
執。為破有執且立為無。有執若除無亦隨遣。
又世俗有前已數論。故不應言。此墮無執。唯
許俗有。真應是無。不許真無。應許真有。此言
非理。故次頌曰。


「 有非真有故
 無亦非真無
 既無有真無
 何有於真有」



論曰。若有真有可有真無。真有既無。真無豈
有。無真無故。真有亦無。真非有無。如前屢
辯。如何復執真是有無。若真非無何意頻說。
諸法性相俗有真無。此說意言。唯俗是有。真
無此有。故說真無。若爾此真俗無為體。若不
爾者。應別有真。若別有真有非唯俗。有既唯
俗。真體應無。真體若無。何欣修證。此中一類
釋此難言。我說真無是遮非表。世間妄見執
有為真。遮此有真不表無體。然其真體即是
俗無。非離俗無別有真體。言真無者。謂俗
無真。此遮其真。無別所表。此於言義未究其
源。誰謂真無別有所表。若遮餘法別有所詮。
是遮表言。遮餘法已表餘共相。如非眾生非
黃門等。若遮餘法無別所詮。是唯遮言。遮所
遮已。其力斯竭。如勿食肉勿飲酒等。此真無
言。唯遮其真無別所表。不言可悉。如非有言。
[010-0245c]
唯遮其有不詮非有。亦不表餘。若詮其無或
表餘法。則不應說此非有言。若非有言詮於
有者。非無之說應表其無。如是遮言。愚智同
了彼無疑難。重說何為。彼難意言。有若唯俗。
真即非有。何所修證但說真無。是遮非表。乃
至廣說。豈釋難耶。復有釋言。修無我觀方便
究竟。見真理時一切俗有皆不顯現。故說真
無。此亦不然。意難了故。若俗非有說名為真。
應無所證。若別有真。是所證者。則不應言有
唯是俗。又違經說都無所見。乃名見真少有
所見。即非見真。是故此言亦非正釋。如是釋
者。應作是言。真非有無。心言絕故。為破有執
假說為無。為破無執假說為有。有無二說皆
世俗言。勝義理中有無俱遣。聖智所證。非有
非無。而有而無。後當廣說。有作是難。證法空
因為有為無。有則餘法亦應是有。無則不能
證諸法空。為舉此難。故說頌曰。


「 有因證法空
 法空應不立」



論曰。空必依因方可得立。若不爾者。一切應
成。因既不空。餘亦應爾。唯陽焰等水等性空。
則所立宗皆不成就。為釋此難。復說頌曰。


「 宗因無異故
 因體實為無」



論曰。數論師等。總別無異。勤勇無間所發等
因。皆即是聲。應如聲體。不通餘故。因體不
成勝論師等。計總與別或異不異。其不異者。
過同前師。異即如前諸品已破。故異不異皆
不成因。由此故說。宗因無異。因體實無。又所
立因體若實有。應與宗體或一或異。然不可
說因與宗體。或一或異。非一異故。猶若軍林。
[010-0246a]
是假非真。世俗所攝。隨順世間虛妄分別。建
立種種宗因不同。遣諸邪執。邪執既遣宗因
亦亡。故不可言法同因有。宗因假立皆俗非
真。復有難言。證法空喻為無為有。無則不能
證諸法空。有則諸法如喻應有。此亦不然。故
次頌曰。


「 謂空喻別有
 例諸法非空
 唯有喻應成
 內我同烏黑」



論曰。喻則是因一分所攝。因既俗有。喻亦應
然。若謂離因別有喻體。以例諸法是有非空。
此定不然。離因之喻必不能證所立義宗。如
所立宗非因攝故。若非因喻能立義宗。內我
如烏。黑性應立。又應一切所立皆成。無因事
同易可得故。由是喻體必不離因。故應同
因不可為難。若一切法本性皆空。證見此空
有何勝德。為敘此難。故說頌曰。


「 若法本性空
 見空有何德」



論曰。非於離我諸行法中證見我空少有勝
德。諸法亦爾。若本性空。證見此空。何所饒
益。若無所益何用劬勞。修能證空無量加行。
為釋此難。復說頌曰。


「 虛妄分別縛
 證空見能除」



論曰。諸法諸行雖空無我。而諸愚夫虛妄分
別執一異等。由此虛妄分別勢力。生長貪等
煩惱隨眠。隨緣發生諸善惡業。沒三有海相
續輪迴。三苦所煎不能自出。勤修加行證無
我空。漸次斷除虛妄分別。隨其所應證三菩
提。自利利他功德無盡。虛妄分別其體是何。
謂三界心心所有法。豈不此法亦本性空。如
[010-0246b]
諸愚夫所執色等。何能引苦煎迫有情。若此
雖空而能引苦。是則色等亦有此能。何故但
言虛妄分別。雖色心等皆本性空。而要依於
虛妄分別。計度諸法為有為無。因是發生雜
染清淨。由斯含識染淨不同。是故但言虛妄
分別。法若實有。是事可然。法既實無。如何計
度。為有無等。染淨不同。如夢等中。雖無色
等。而有種種相現分明。此喻不然。於夢等位
有分別故。作用非無。分別為依。現諸境像起
諸染淨。是事可然。今既皆空。無實分別。誰能
起此作用不同。無體有能曾所未見。若無有
體而有功能。兔角龜毛應皆有用。又無煩惱
或無善根。而諸有情有染淨者。已斷煩惱應
更輪迴。未種善根應獲常樂。此中一類釋此
難言。世俗非無。故無此失。應問世俗非諦實
耶。彼答不然。隨世俗量是實有故。亦名諦實。
如何可說一法一時。有無相違俱名諦實。生
等亦爾。一法一時。有生無生。有滅無滅。有斷
無斷。有常無常。有來無來。有去無去。乃至廣
說。更互相違。如何可言俱是諦實。彼作是說。
一法一時。無義為真有義為俗。義差別故互
不相違。猶如世間施等善法。性有漏故得不
善名。善根相應。故亦名善。俱名諦實而不相
違。此理不然。施等善法觀待異故。可不相違
一法一時。有無二諦無別觀待。何得無違。所
以者何。安和名善。善有二種。所謂世間及出
世間。出世善法。畢竟能害煩惱諸纏。究竟安
和名勝義善。世間善法。暫時有能畢竟無能。
暫時能伏煩惱纏故。名世俗善。非永能斷煩
[010-0246c]
惱纏故。亦得名為勝義不善。此善不善互不
相違。有能無能時分異故。如施等善住一剎
那。說名有能。過此已後必不能住。說名無能。
有能無能雖在一法。時分異故而不相違。第
二剎那施等不住。既無有體。誰名無能。由彼
體無能定非有。能非有故即名無能。或能無
能時分無異。所望境別。故不相違。所以者何。
暫時能伏貪等纏故。名為有能。不能斷滅貪
等種故。名曰無能。如服酥膏能除風疾。不
遣痰癊。有能無能。時分雖同。而所望境有差
別故。互不相違一法一時。有無二諦境無差
別。何得無違。彼復救言。如一念識我執依故。
世俗名我由勝義故。亦名無我。我無我別。而
不相違一法一時。有無亦爾。雖無境別而不
相違。此亦不然。我無我義不相違故。所以者
何。一剎那心不自在故。名為無我。我執所依。
亦名為我。如契經言。若識是我應得自在。不
應轉變。而諸愚夫。依發我執故說名我。不自
在義我執依義。雖同一識而不相違。一法一
時有無相及。俱名諦實。豈得無違。汝今為
成。有無二諦同在一法。互不相違。雖引眾
多世間譬喻種種方便。終不能成。彼重救言。
如一青色。據自故有。望他故無。諸法亦然。一
一法性。據俗故有。望真故無。此亦不然。青黃
體異。可據自有。望他為無。俗之與真其體不
別。據自可有望誰為無。尋究其俗實即是真。
非考彼青實成黃色。故汝所立法喻不同。又
俗與真體不相離。如何俗體望真為無。如契
經中。佛告善現。世俗勝義無各別體。世俗真
[010-0247a]
如即是勝義。非離其色別有於空。乃至識空
亦復如是。如何一法無別境時。二義相違俱
名諦實。由是古昔軌範諸師。情事不同安立
二諦。世俗諦語近顯俗情。勝義諦言遠表實
事。世俗諸法雖稱俗情。而事是虛。故非諦實。
又現量證緣起色心。言不能詮。應非俗諦。故
契經說。所有世間名句所詮。名為俗諦。此經
意說。世共所知。能詮所詮相應法義。及為詮
表非共所知。法義經書。名為俗諦。現量所證
緣起色心。非言所詮。亦非俗諦。若言假立名
言所詮。故此色心亦俗諦攝。究竟勝義應亦
非真。假立名言所詮表故。究竟勝義無此色
心。真理都無。事有法故。非二諦攝。此法應
無。則違世間現量所證。若言是有非二諦收。
應立第三。非真俗諦。若言雖有緣起色心。是
諸世間現量所得。而非究竟勝義諦收。假說
名為世俗諦攝。隨意假立世俗名言。有實色
心則無諍論。此為依故染淨義成。若謂色心
世俗故有。由勝義故非有非生。如是所言。為
有何義。若言如彼無分別智。所行境界究竟
空無。不如是有。故說非有。若爾所行究竟無
故。無分別智應不得生。設許得生亦非真智。
緣無境故。如了餘無。智既非真。境應是俗。雖
言色心不如是有。而復彌顯色心實有。由說
非有究竟無故。無異相故。定應是有。既定是
有。由是亦應許此色心實有生等。若汝意謂。
雖復色心亦有亦生。而非勝義。應先審定。勝
義是何。然後可言。此非勝義。若言勝義是無
分別。智慧所行究竟空無。此先已破。謂彼所
[010-0247b]
行究竟無故。無分別智應不得生。乃至廣說。
又此所行非真勝義。以是無故。猶如兔角。或
非有故。如彼空花。若言勝義是可研窮。此亦
不然。境無異故。夫研窮者。不捨世俗。又世俗
法不可研窮。此可研窮應離世俗。然非離俗
別有勝義。故不可說此可研窮。是故汝言非
勝義相。若謂餘宗所執勝義。都非有故。是勝
義相。此亦不然。彼謂緣生暫住等性。名為勝
義。今撥非有。便違自宗及現量等。若言諦實
是勝義相。是則世俗應非諦實。何故前言俗
為諦實。設許唯說非有非生。名為諦實。是有
是生唯假言說。妄分別立既非諦實。唯假言
說妄分別立。如何能起染淨作用。故彼釋難。
其理不成。非說龜毛名為有體。即有作用能
縛世間。復有餘師釋此難曰。分別所執法體
是無。因緣所生法體是有。由斯發起煩惱隨
眠。繫縛世間輪迴三有。或修加行證無我空。
得三菩提脫生死苦。因緣生法雖通色心。而
心是源所以偏說。虛妄分別能縛世間。厭此
能修證空加行。雖有境界若無有心。虛妄尋
思終不繫縛亦不能厭修無我空。證三菩提
出離生死。為證此義。引契經言。


「 遍計所執無
 依他起性有
 妄分別失壞
 墮增減二邊」



此中一類釋此義言。名是遍計所執。義是依
他起性。名於其義非有故無。義隨世間非無
故有。不可引此證有依他。此釋不然。義相違
故。若名於義非有故無。義亦於名是無何有。
又於其義所立名言。既因緣生如義應有。若
[010-0247c]
妄所執能詮性無。妄執所詮其性豈有。名隨
世俗有詮表能。汝不許為依他起性。義亦隨
俗假說有能。何不許為遍計所執。世俗假立
能詮所詮。無應並無有應齊有。如何經說一
有一無。故汝所言。不符經義。應信遍計所執
性無。是諸世間妄情立故。依他起性從因緣
生。非妄情為應信是有。彼證己義。復引經
言。


「 由立此此名
 詮於彼彼法
 彼皆性非有
 由法性皆然」



此頌不能證成彼義。經意不說。名於義無但
說所詮。法性非有辨諸法性。皆不可詮。名
言所詮。皆是共相。諸法自相皆絕名言。自相
非無共相非有。此中略說。所詮性無非謂能
詮。其性實有。故頌但說彼非有言。不爾應言
此性非有。彼為證此依他性無。復引經中所
說略頌。


「 無有少法生
 亦無少法滅
 淨見觀諸法
 非有亦非無」



此亦不能證依他起其性非有。所以者何。此
頌意明遍計所執自性差別。能詮所詮其體
皆空。無生無滅離執淨見。觀諸世間。因緣所
生非無非有。故此非證依他起無。若有依他
何緣經說。一切法性無不皆空。又契經言。佛
告善現。色等諸法自性皆無。復有經言。佛告
大慧。一切法性皆無有生。先有先無不可生
故。此有密意。密意如何。謂此諸經唯破遍計
所執自性。非一切無。若一切無便成邪見。云
何知有此密意耶。餘契經中顯了說故。謂薄
[010-0248a]
伽梵說如是言。我唯依於相應自性說一切
法自性皆無。若有如言而生執著。謂染淨法
自性皆無。彼惡取空名為邪見。相應自性即
是世間。遍計所執由心轉變。似外諸塵。依此
諸塵起諸倒執。因此倒執計有自他。能詮所
詮相應自性染淨諸法。即是依他。故知諸經
有此密意。又到彼岸般若經中。佛自分明判
有無義。遍計所執所集所增。所取常恒無變
易法。如是一切皆名為無。因緣所生皆說為
有。又餘經說。遍計所執自性無生。依他起性
所攝諸法從因緣生。又慧度經作如是說。行
慧度者善知色性。善知色生善知色如乃至
廣說。又諸經說。諸法無性無生滅等。皆應分
別不可如言。執為了義勿世俗諦。諸法亦無。
便惡取空成大邪見。此言非理。所以者何。於
了義經異分別故。世尊自說。若諸經中說空
無相無願無行無生無滅。無有自性無有有
情命者主宰補特伽羅解脫門等名了義經。
我言合理。以於餘經佛自決判我依遍計所
執自性。於餘經中說一切法皆無自性無生
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依依他起自性說
言。諸有情心生滅流轉。乃至廣說。又餘經中。
佛告具壽舍利子言。色自性空。自性空故無
生無滅。無生滅故無有變易。受想行識亦
復如是。此依遍計所執自性。說自性空無生
滅等。以諸愚夫隨自心變色等諸法周遍計
度。執有真實自性差別。世尊依彼說色等法
自性皆空。無生滅等依他起性。由無遍計所
執性故。亦說為空。非自性空。無生滅等。如來
[010-0248b]
處處說三自性。皆言遍計所執性空。依他圓
成二性是有。故知空教別有意趣。不可如言
撥無諸法。如言取義名謗大乘。故契經言。若
有菩薩。如言取義不求如來所說意趣。是名
於法非理作意。亦名非處信解大乘。若有菩
薩不如其言而取於義。思求如來所說意趣。
是名於法如理作意。亦名是處信解大乘。若
爾云何釋此經句。佛告天子。汝等當知。佛於
菩提都無所得。亦無少法。可生可滅。所以者
何。以一切法無生無滅。是故如來出現世間。
有作是釋。諸佛證得大菩提時。遠離一切分
別戲論。雖出世間而不可說有證得等。復有
釋言。佛以菩提為其自性。故無所得。如契經
言。菩提即佛。佛即菩提。故無所得。如其法性
而覺知故。不生先無不滅先有。以諸法性離
戲論故。無生無滅。無上菩提。現在前故。說名
如來出現世間。又契經說。善現當知。色名諸
色無性之性受想行等。廣說亦爾。此經意明。
依他起性以其遍計所執色等無性所顯離言
法性為其自性。若一切法都無所有。如何無
性而復言性。若言色等世俗無性。即是色等
勝義之性。與理相違。所以者何。夫勝義者。分
別戲論所不能及。豈得以無為其自性。若以
無性為自性者。應類餘無不名勝義。應不能
證無上菩提。則違自宗成大過失。依他起性
若實有者。便違經說。故契經言。


「 諸法從緣起
 緣法兩皆無
 能如是正知
 名通達緣起
 若法從緣生
 此法都無性
[010-0248c]
 若法都無性
 此法非緣生」



如是二經說緣生法。雖無自性而不相違。以
從緣生法有二種。一者遍計所執。二者依他
起性。此中意明。遍計所執自性非有不說依
他。若說依他都無自性。便撥染淨二法皆無。
名惡取空自他俱損。此妄分別誰復能遮。得
正見時自當能遣。今且應問。依他起性何智
所知。謂無分別智所引生世間淨智。既無分
別。何名世間。謂言此智是無分別。若有分
別應不能行。諸法實相但應緣彼遍計所執
雖有分別。而說能行法實相者。虛妄分別。應
亦能行諸法實相。又今未得無分別後法實
相智。如何定知有依他起。此依他起非如現
見蛇執所依。如何定言實有此性。唯無分別
智所引生世間淨智知依他起。與論相違。如
彼論言。遍計執性何智所行。為凡智耶。為聖
智耶。俱非所行。以無相故。依他起性何智所
行。俱是所行。然非出世聖智所行。又言五事
幾是所取。幾是能取。三是所取。分別正智通
能所取。名相分別。分別所取正智有二。一緣
真如。第二是彼所引生故。今猶未得相等。又
是依他起性。故彼論言。遍計所執五事不攝。
依他起性四事所攝。若依他起世智所緣而
說非空。甚可嗤笑。諸法實相非是世間。心智
所行如前屢辨。故不應說。實有依他論說
依他。亦凡智境據自證受。故不相違。依他起
性即心心法從緣起時。變似種種相名等塵
實自證受而增上慢。謂取外塵。然諸外遮遍
計所執。無體相故非所緣緣。故非聖凡智所
[010-0249a]
行境。一切有漏心及心法。唯能證受自所現
塵。未能如實證餘心境。無漏世智相應心品。
由性離染自他俱證。故說依他淨智所了。與
論所說理不相乖。汝嗤笑言。自呈愚昧。非顯
我說與理相違。若從緣生心及心法。同遍計
執皆自性空。便似空花何能繫縛。三有含識
生死輪迴。是故依他非無體實。論者本意決
定應然。若不爾者。何緣故說。妄分別縛證空
能除。誰覩龜毛能計能縛。誰見兔角能證能
除。由是應知。有心心法。但無心外所執諸塵。
云何定知諸法唯識。處處經說。於此何疑。故
契經言。佛告善現。無毛端量實物可依。愚夫
異生造諸業行。唯有顛倒與彼為依。顛倒即
是虛妄分別。虛妄分別即心心法。又契經言。
無有少法自性可得。唯有能造。能造即是心
及心法。又契經說三界唯心。如是等經其數
無量。是故諸法唯識理成。豈不決定執一切
法實唯有識亦成顛倒。是則應如色等諸法
顛倒境故其體實無。又境既無識云何有。不
應一識二分合成。勿當失於心自一相。若言
識體實無二分。能緣所緣行相空故。但隨世
俗同所了知有能緣心故說唯識。則應亦說
境界非無。世俗同知有心境故。若許實有少
分識體。應說此體。其相如何。既不可言能識
所識。如何定說唯有識耶。諸契經言。唯有識
者。為令觀識捨彼外塵。既捨外塵妄心隨息。
妄心息故證會中道。故契經言。


「 未達境唯心
 起二種分別
 達境唯心已
 分別亦不生
[010-0249b]
 知諸法唯心
 便捨外塵相
 由此息分別
 悟平等真空」



愚夫異生貪著境味。受諸欲樂無捨離心。生
死輪迴沒三有海。受諸劇苦解脫無因。如來
慈悲。方便為說諸法唯識。令捨外塵。捨外塵
已妄識隨滅。妄識滅故便證涅槃。故契經
言。


「 如世有良醫
 妙藥投眾病
 諸佛亦如是
 為物說唯心」



雖說極微亦可分析。據方所故。如舍如瓶。此
難極微可成多分。是假非實。不可全無。若不
爾者。心及心法。一剎那中時分攝故。如歲月
等眾分合成。亦可全無。成大過失。如是等類
隨見不同。分隔聖言令成多分。互興諍論各
執一邊。既不能除惡見塵垢。誰能契當諸佛
世尊所說大乘清深妙旨。未會真理隨己執
情。自是非他深可怖畏。應捨執著空有兩邊。
領悟大乘不二中道。如契經說。菩薩當知。
身見為根所生諸見。感匱法業繫縛世間。輕
彼撥無諸法邪見。及於此見稱讚流通。因是
所生感匱法業。經無量劫墜那落迦。惡趣輪
迴受大憂苦。昔微善力來至人中。愚鈍盲聾
多諸憂苦。身形卑陋人不憙觀。鄙拙言辭聞
皆不悅。或宿曾種增上善根。來生人間受殊
勝報。由昔攝受謗法業因。偏執如來破相。
空教。非毀所說顯實法門。令諸世間非法謂
法。法謂非法。非義謂義。義謂非義。自損損他
深可悲愍。然佛所說無不甚深。二諦法門最
為難測。今且自勵依了義經。略辨指歸息諸
[010-0249c]
諍論。世俗諦者。謂從緣生世出世間色心等
法。親證離說展轉可言。親證為先後方起說。
此世俗諦亦有亦生。假令所成猶諸幻事。從
分別起如夢所為。有相可言名世俗諦。勝義
諦者。謂聖所知分別名言。皆所不及自內所
證。不由他緣無相絕言。名勝義諦。如是略說。
二諦法門。正法學徒同無所諍。依前世俗染
淨法生。依後勝義證於寂滅。是故聖說心境
有三。一者有言有相心境。二者無言有相心
境。三者無言無相心境。初於名言能有覺悟
亦有隨眠。次於名言雖有隨眠而無覺悟。後
於名言隨眠覺悟一向永無。初二緣世俗。後
一緣勝義。復有永離言說隨眠。後所得心通
緣二諦。若於世俗起堅執見。及於世俗起不
順見。此二俱名虛妄分別。是生一切無義利
門。繫縛有情令不解脫。空無我見能悉斷除。
令諸有情離三有縛。自證究竟寂滅涅槃。亦
轉化他令得解脫。拔除正習障根本故。若於
世俗起不順見。此於勝義定有乖違。為明此
見。故說頌曰。


「 法成一成無
 違真亦違俗
 故與有一異
 二俱不可言」



論曰。若執諸法與其有性。定為一者。法則成
一。定為異者。法則成無。是即違真。亦復違
俗。所以者何。若一切法與有性一。色應如聲
是聲非色。聲應如色。是色非聲。即有性故。法
應成一若一切法。與有性異。即色聲等。體悉
成無。非有性故。如空花等。若執諸法與一
性等。定一異過。如應當知。是故有等與法一
[010-0250a]
異。二種妄見違俗及真。俱是俱非相違戲論。
過同一異。故不別論。於勝義中有無等寂。一
切問難皆不得成。為顯此義。故說頌曰。


「 有非有俱非
 諸宗皆寂滅
 於中欲興難
 畢竟不能申」



論曰。勝義理中無少有法。以一切法本性無
性。故有見宗於斯寂滅。依有見故非有見
生。此見既亡彼見隨滅。真若非有聖智不行。
聖智所行必非非有。故非有見不證其真。聖
智觀真不觀非有。簡俗有故說真非有。真非
有言還依俗說。真非有教能順趣真。是故諸
經多說非有。有非有見於此既除。俱是俱非
皆應類遣。以其有等皆可表詮。真絕表詮故
非有等。一切惡見擾動其心。於正理中廣興
邪難。皆依如是有等見生。此見既除彼亦隨
滅。雖欲猛勵抗論真空。由無所依措言何寄。
如空無底足不可依。諸有大心發弘誓者。欲
窮來際利樂有情。應正斷除妄見塵垢。應妙
悟入善逝真空。為滿所求當勤修學。


「 已除見有累
 復遣執無塵
 善開妙中道
 願世咸歸寂」



聖天菩薩造論既周。重敘摧邪。復說頌曰。


「 我在為燎邪宗火
 沃以如來正教酥
 又扇因明廣大風
 誰敢如蛾投猛焰」



三藏法師。於鷲嶺北得聞此論。隨聽隨翻。自
慶成功。而說頌曰。


「 聖天護法依智悲
 為挫群邪制斯論
 四句百非皆殄滅
 其猶劫火燎纖毫
 故我殉命訪真宗
 欣遇隨聞隨譯訖
[010-0250b]
 願此速與諸舍識
 俱昇無上佛菩提」


《大乘廣百論釋論》卷第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