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i0415 正法念處經-元魏-瞿曇般若流支 (T@NANZANG)




《正法念處經》卷第三十三


元魏婆羅門瞿曇般若流支譯
觀天品之十二三十三天之九


「爾時,天主釋迦提婆告天子曰:『此諸天子
[033-0190c]
以放逸行,不如實知,不行正法。我為如是放
逸天子,欲令離於憍慢放逸,示如是化。此
諸天子既生厭離,其心調伏,我今說法必能
信受。』時天帝釋見諸天子心調伏已,告諸天
眾:『汝等諦聽,當為汝說。如此丈夫第一大
力,形貌醜陋,能壞他人,難以為敵,非呪術
力所能調伏,一切天眾無如之何。復有勝天
過於汝等,亦不能遮,復況汝等色力減少,
無自在力。是丈夫者,名閻羅使、名死時使,以
煩惱業縛諸眾生,縛之而去,將至地獄、餓鬼、
畜生。有八種法攝於一切生死眾生。何等為
八?一者一切生者,皆歸於死;二者無有強健
而不病惱;三者一切少壯皆歸衰老;四者具
足財富,當有貧窮;五者皆由業故,有諸世間
業之所得,隨順於業,隨所作業或善不善,如
是如是得業果報;六者一切恩愛皆當別離,
無有堅固;七者自作之業決定受報,無有他
作我受其果,無有自作他受其報,一切諸法
決定如是;八者世間放逸,無有安隱,必受苦
果。是名八法。如是之法於世間中流轉生
死,從因緣生。如是之法不可以力而觝捍
之,非呪術力所能調伏。如是閻羅使者非力
能敵,非呪術力之所能遮。生死之法,法皆如
是,若人造惡,能加苦惱無量楚毒。諸天、阿
修羅、人、龍、夜叉、毘舍遮等,如是閻羅使者皆
能加害,令此眾生墮於地獄、餓鬼、畜生。』


「時諸
天眾白帝釋言:『天王!我於如是閻羅使者不
得自在。唯願天王以方便力,令我得脫閻
羅使者,我當隨順天王之教。』


「爾時,天王釋迦
[033-0191a]
提婆告諸天曰:『有大方便,若能修者不為閻
羅使者所害。云何方便能得自在?謂斷一法;
言一法者,謂斷放逸。復修二法,謂舍摩他、毘
婆舍那。復斷三過,謂貪、瞋、癡。觀四聖諦:苦、集、
滅、道。知五善護,謂五境界。復有六護,所謂六
根。知七正智,謂七覺分。行八聖道,謂正見等。
知九眾生居、知十業得果、知十一修、知十二
入、知十三念隨順係念、知十四禪善修其心、
知十五法、知於十六阿那波那、知十七中陰
有道相續輪轉行法、知十八界、知十九中有。
知於欲界眾生所居有二十處,知其行業。如
是知者,則得自在。若天若人能如是知,能斷
三惡道,能生一切善法,攝諸善法。若天若人
能斷惡道,死則不為閻羅使者之所怖畏。是故
應捨放逸之行,放逸能斷一切善法,猶如怨
家。放逸之人不得世樂及出世樂,放逸覆人
猶如畜生,未睡如睡,不知應作及不應作、福
德非福德、親友非親友、福田非福田、應說不
應說,不知利益、不知損減、不知功德、不知過
惡,是名初惡。一切無利、衰惱之根本也。應斷
放逸,一切諸天皆行放逸,云何不為閻羅使
者之所繫縛?』


「爾時,天主釋迦提婆而說頌曰:


「 「『若天人放逸,
 樂行於非法,
 至於臨終時,
 則見閻羅使。
 放逸如毒害,
 智者所捨離,
 臨於命終時,
 則無眾苦惱。
 放逸死受苦,
 不放逸最樂,
 若欲求樂者,
 常應離放逸。」



「『諸天子!斷一法者,謂斷放逸,則有六種。何等
[033-0191b]
為六?眼見色已,生放逸心,非如實見。或見
好色、或見惡色,若黃若黑、若赤若白、若長若
短、若方若圓。如是世間不如實知,以放逸
故,亦復不知出世之法。以放逸意,雖復見色,
不如實見,於己身色,不能正觀,不樂觀於四
真諦法。於諸色中,不實見實,心放逸故,不能
觀於世間之法及出世法。耳聞聲已,不知其
義,或歌或語,若義、若非義,不解如是世間
之義。若修多羅、若伽陀、若祇夜、若毘伽那、
若憂陀那、若尼陀那、若毘多迦、若闍多迦、若
毘佛略、若阿浮多達摩,聞如是法,不解其義。
以放逸故,命終之時為閻羅使繫縛將去。復
有放逸:既聞諸香,鼻即貪嗅,不知花香及以
果香,不知如是世間之香先以燒香供養布
施。以放逸故,不知諸香。復以放逸,不知諸
味:其所食味若甘若酢、若醎若苦、若辛若
淡、若澁若滑不知差別。心放逸故,不知如
是世間之味及以不知出世法味。以放逸故。
復以放逸,不知身觸,不作身業,修治宅舍,不
修作業、不作眾善,是人宅舍物不具足。不知
世間所不應作,不知出世間所不應作,不近
耆舊亦不恭敬禮拜問訊。以放逸故。


「『諸天子!復以放逸,不知心法,若善、不善、若無
記。不知臨命終時,死杖所害,受大苦惱,為閻
羅使自在將去。是故天子應斷一法,所謂放
逸。修二法者:一者賒摩他;二者毘婆舍那。
如是二法示涅槃道。賒摩他者,能斷生法及
未生法,能令寂靜。毘婆舍那者,見心、見法二
種身故,名毘婆舍那。如是二法以為善伴,能
[033-0191c]
斷三過:若著欲者,教不淨觀;若瞋恚者,教慈
心觀;若愚癡者,教以智慧。如是三法對治三
法,令其不復起於放逸。若臨終時,不復畏於
閻羅使者。云何四聖諦?四聖諦者,謂苦諦、集
諦、滅諦、道諦。苦諦者,苦有二種:一者身苦;二
者心苦。集諦者,謂陰、界、入。滅諦者,所謂寂滅。
道諦者,謂八聖道。是名四聖諦。善護五境界
者,所謂色、聲、香、味、觸等。云何六護?所謂六根——
眼、耳、鼻、舌、身、意,於境界處善守護之。何等七
法?謂七覺分,如人身分亦如城分,亦如眾
分,是名菩提分。何等為七?謂念覺分、擇法
覺分、精進覺分、喜覺分、猗覺分、定覺分、捨
覺分。念覺分者有何等相?所謂念於有為過
惡、念於實諦、念於涅槃寂滅之法,是名念覺
分。擇法覺分有何等相?以智慧簡擇。云何
簡擇?以如實相法簡擇此法,思惟其義,心
念其義,念念不離。既思念已,復修精進,是名
精進覺分。念此法已,希欲心生,念如是義,而
生歡喜,是名喜覺分。復於此義,心思惟已,
身法、心法如實調伏,柔軟輕樂,修行不亂,
是名猗覺分。復於此義,心思惟已,緣於住心
以攝其心,是名定覺分。復捨定意及以餘念,
是名捨覺分。如此之法,若果、若智及斷煩惱,
皆悉差別,其果亦別,上上轉勝,一緣而生,其
用各異。如是天子!是名七覺分,若有念者,能
捨放逸。


「『諸天子!云何八聖道能離放逸,怖畏未來,以
求安樂、求涅槃道?正見聖諦如實見、正思惟
聖諦、正語聖諦、正業聖諦、正命聖諦、正精進
聖諦、正念聖諦、正定聖諦。云何正見?如實
[033-0192a]
見相應義,是名正見。云何正思惟?如實見如
實法自相、平等相,於如是法,心念種子,是名
正思惟。云何正語?思惟四種口業,捨口四過,
護持禁戒,是名正語。云何正業?捨於三種身
不善業,護持禁戒,是名正業。云何正命?乃至
失命,持戒不捨,是名正命。云何正精進?於如
是義,其心憶念而起精進,是名正精進。云何
正念?於如是法義,憶念思惟,不忘不失,是名
正念。云何正定?於如是法義,以實念心,一心
憶念,決定一相,是名正定。是名賢聖八聖道
分,若能憶念則不畏於閻羅王使。復觀九種
眾生居處。


「『諸天子!又觀十種大地之法。何等為十?一者
受;二者想;三者思;四者觸;五者作意;六者
欲;七者解脫;八者念;九者三昧;十者慧。是
名十大地法,共心而生,各各異相。汝等當知!
何等相?如是之法,一緣而生,猶如日光。如是
之法,共心而生,有增減相應相。云何名想?知
差別相應,故名為想。云何名思?意緣三種——善、
不善、無記。復有三種,謂身、口、意。思所依止而
無相貌。云何名觸?三種和合而生於觸,起三
種受,故名為觸。天子當知!云何三觸生三種
受?謂苦受、樂受、不苦不樂受。云何名作意?
攝取於法,故名作意。云何名欲?憶念所作,故
名為欲。
云何解脫?能辯了故。亦名為信,以能信故。亦
名為力,以能持故。云何名念?若攀緣處,心不
迷亂,是名為念。云何名三昧?若心一緣,是名
三昧。云何名慧?分別觀法,是名為慧。
[033-0192b]


「『諸天子!復有十種煩惱大地,若有受行如此
法者,臨命終時為閻羅使自在繫縛。何等為
十?一者不信;二者懈怠;三者不念;四者亂
心;五者愚癡;六者不善觀;七者邪見解脫;
八者不調伏;九者無明;十者放逸。是名十法
煩惱大地,染生有法,為閻羅王使者所縛之
因緣也。諸天子!如我所說,云何十種不善大
地?云何不信?不信解脫。若不信於解脫之法,
故名不信。云何懈怠?捨離精進,故名懈怠。云
何不念?以忘失法,故名不念。云何亂心?其心
不正,故名亂心。云何愚癡?無方便心,故名愚
癡。云何不善觀?不正觀察,思惟非法,不行
正道,不淨見淨,故名不善觀。云何邪見?取顛
倒法,堅著不捨,故名邪見。云何不調伏心?不
寂靜故,名不調伏。云何無明?迷於三界,故名
無明。云何放逸?不作善業,故名放逸。是名十
種煩惱大地,甚可鄙惡。


「『諸天子!復有十種染地之法。何等為十?一者
瞋;二者恨;三者不悔;四者堅;五者幻;六者
諂曲;七者嫉妬;八者慳;九者憍慢;十者大
慢。是名十種染地法也。何故名曰染地法
耶?大地所攝,故名染地。云何名瞋?其
心麁惡,故名為瞋。云何名恨?其心結縛,轉
成怨結,故名為恨。云何不悔?樂作眾惡,作
已歡喜,故名不悔。云何名堅?作諸惡業,
執著不捨,是名為堅。云何名幻?誑眾生
故,為十二入之所誑惑,故名為幻。天子當
知!云何十二入?所謂內有眼耳鼻舌身意,
是名內入;外有色聲香味觸法,是名外入。二
[033-0192c]
種分別:一者相;二者自體大。所言相者:四大
因緣而生眼識,是名為眼,當知耳鼻舌身意,
分別境界各有自相。云何當知自體相耶?言
自體者,名不顛倒。以五因緣而生眼識。何等
為五?有眼、有色、有明、有空、有憶念故,眼識得
生。耳則不爾,耳識之生,明闇俱知,不因於
明。鼻舌身意亦復如是。意識於明,或時有用、
或時不用。云何有用?云何不用?若眼識見
色,意識決了,是名為用。云何或用或有不
用?眼識觀色,若無光明則無所見,餘根所
知,不因光明,是名識大。諸天子!復有四大
因緣,各各相依。云何四大互共相依或增或
減?眼增火大;鼻增地大;身增風大;舌增水
大;耳增空大。此法增勝,耳中空界,意得取
聲。是故當知,故有增減。復次觀入:何者近
緣?何入遠緣?鼻舌及身如是三根,對觸乃
知。眼之所見,非近非遠。耳之所聞,遠則不
了,近則能知,內亦自聞。鼻之所聞,近則能
知,內亦自了。如鼻內有病亦自聞臭,如耳
中風聲亦皆自聞。如是識,二種所攝——眼識、意
識。如是盡攝,譬如一火,隨然得名,或名木
火,或名草火。一切諸識亦復如是,因於意
識,各各差別。天子當知!如是諸入,既得知
已,莫得放逸。不放逸行、不貪、不瞋、不癡,如
是善人命終之時,不畏閻羅王使者所縛,不
見可畏獄卒惡相,不見閻羅王惡境界也。不
墮地獄、餓鬼、畜生,常受安樂乃至涅槃,成就
無量歡喜安樂,不放逸故。


「『復次,天子!觀十二入無常苦空無我,觀其依
[033-0193a]
止,因緣而生。如是觀已,離於放逸。觀眼識生,
猶如幻法,空無所有,非堅非實,破壞之法。眼
識滅已,而生耳識,空無所有,不堅破壞。如是
觀內六入、外六入,或生或滅,鬪諍愛味,衰變
無常,從因緣生。如實知之,如是見已,不貪於
色。若見愛色,不生染著。不放逸者,諸天五
欲尚不生貪,何況人欲。』


「爾時,釋迦天王而說
頌曰:


「 「『迷惑於界入,
 妨於涅槃道,
 以此放逸故,
 失一切善法。
 若有三種過,
 是大惡道使,
 癡為第一惡,
 放逸故流轉。
 愚癡放逸行,
 死常在手中,
 若有樂放逸,
 一切盡破壞。
 若人過一法,
 思惟於二法,
 知於三處相,
 是人則受樂。
 若天福德盡,
 放逸所破壞,
 墮落癡所誑,
 無人能救護。
 一法常最勝,
 能忍而修行,
 若與忍相應,
 悲念諸眾生。
 命終怖畏時,
 得如是大力,
 是故離放逸,
 精進修諸行。
 若能捨無明,
 常守護明智,
 以知明無明,
 放逸不能壞。
 若人捨放逸,
 決定得大利,
 如是不放逸,
 則能自利益。
 放逸網自縛,
 勤修則解脫,
 如是縛解相,
 我今總略說。
 天子既已知,
 若有行放逸,
[033-0193b]
 至於臨終時,
 乃知其果報。』」



「如是天帝釋廣說十二入相,調伏放逸諸天
子等。若諸天子曾種善根,少行放逸,聞此法
已,心自覺悟不復放逸,諸根淳熟皆能受
行。若諸天子根未熟者,如破生癰,破捺之
時,捺已洗治,無所利益,亦復如是。


「復次,帝釋天王從一漸增,次第說於十二入
法。十二入相。已於諸天大眾之中作神通力,
示希有事,次第令入,繫心正念,覺因緣相,離
於放逸,令其利益。見此變化,心生厭離。時天
帝釋方便利益,為諸天眾廣說妙法。『諸天
子!云何諂曲?心不正直,堅著生死,故名諂曲。
云何名妬?於他熱惱,故名為妬。云何名慳?懼
己物盡而生貪惜,故名慳。是名三界染地
之法,分別則有,三界所攝。瞋、恨、慳、妬、幻,欲界
所繫,諂曲一法遍於欲界及於梵天,憍慢、大
慢遍於三界。諸天子!是名十種不善大地法
也。復有十種善大地法。何等為十?所謂不貪、
不癡、有慚、有愧、有信、調伏、不放逸精進、捨離、
不生侵惱。是名十種善大地法,如是十法,各
各異相。謂不貪者,一切善法之根本也,猶如
梁柱。不癡善根亦復如是。慚者自守正直。愧
者愧於他人。信者於一切法,其心清淨。調伏
者,身心調善離於惡法,依清涼法。不放逸
者,勤修善法。捨者,於作不作因緣之中,其
心捨離。不侵惱者,不惱眾生。是名十種善法
大地。若有心念如是法者,於命終時不畏死
怖,不畏閻羅使者所縛。何以故?攝善法故。如
向所說心心數法、善大地法、染大地法。自相
[033-0193c]
總說,是名十法。


「『復次,諸天子!云何名為修十一法?若有比丘
觀於自身,自見其身,不愛不迷,心不堅著,是
名初修。


「『復次,諸天子!若有比丘先受所欲毀訾,不味
不著不念,生厭離心,是則名曰第二修也。


「『復次,諸天子!若有比丘常不放逸,不著境界,
盡諸結使,是名修於不放逸行。是則名曰第
三修也。


「『復次,諸天子!若有比丘憶念善法、修行善法。
「如是善法能生樂報,樂因樂緣,如是樂報。我
當受之,斷不善法。」是則名曰第四修也。


「『復次,諸天子!修行樂受生。受有何力,云何而
生?何因何緣?云何因緣?云何而生?如是受
生,莫為妨礙。如實觀受,不堅不實,空無所
有。是則名曰第五修也。


「『復次,諸天子!若有比丘修行一切諸行無常、
苦空無我、無所有,互相因緣而得有生,非
一力生。如是修行。如是修已,心不愛樂,是則
名曰第六修也。


「『復次,諸天子!若有比丘作如是念:「我生善念、
生善因緣。」既生此念,異念所壞。「我今所緣,生
滅不善之念,壞我善念,妨我善法。」如是常念
所緣,是則名曰第七修也。


「『復次,諸天子!若有比丘修第八行法相、平等
相、住自相,法不顛倒,一切諸法,性無垢故。
如是比丘復自觀察:「我既有生,畢定當死。有
為之法,無非三相。」如是修行,一切諸法皆悉
無常,是則名曰第八修也。
[033-0194a]


「『復次,諸天子!云何名為第九修耶?三煩惱根,
三種對治。所謂貪欲、瞋恚、愚癡。貪欲之人,教
不淨觀;瞋恚之人,教以慈心;愚癡之人,教觀
因緣。是名對治。如是修觀,心常思念,是則名
曰第九修也。


「『復次,諸天子!云何名為第十修耶?念佛功德,
安樂世間,是故修行利益自身,是則名曰第
十修也。


「『復次,諸天子!云何名為第十一修?從他次第
聞無常法,念念不住,從於處胎,生滅不住,如
始處胎、童子、少年乃至老時。如是比丘及
餘修習,既修習已,臨命終時,不畏閻羅王使
者,自在所持,不見醜惡怖畏之相。是則名曰
十一修也。


「『復次,諸天子!云何名為十三係念善修利益
安樂乃至涅槃?何等十三?念不放逸、念生住
滅、念不散亂,如是念已,若見好色、若見惡
色、若見女人,觀其身內膿血不淨之所住處,
大小便利不淨之處。如是係念令不散亂。若
入城邑聚落乞求,行色境界不應行處,若不
係念則著色欲。以是因緣,係心不散,是名第
一一心係念也。


「『復次,第二係念:思惟觀外境界可愛園林及
蓮華池、可愛河泉遊戲之處,見已作如是念:
「如是可愛遊戲之處,以愚癡心而生貪著,必
當衰壞。樹葉萎黃,失其本相,彫零墮落,狀似
枯死,蔭影希踈。如是有為,一切無常,空無所
有,何況愛法。」如是作心係念,作是念已,心
不貪著內外境界,魔不能亂。是名第二一心
[033-0194b]
係念。


「『復次,第三一心係念利益安樂。云何係念?緣
何等法?若食若眠曾見美色,念不分別,心不
係念,作如是念:「愚癡凡夫,諸根貪著不知厭
足。」如是係念,是名第三一心係念。


「『復次,第四一心係念:隨何等處得供養利——衣
服床褥、臥具醫藥,心不歡喜,不喜不樂。何以
故?供養之利,利養瘡深,割皮壞肉,壞肉斷
筋,斷筋破骨,破骨傷髓。利養因緣能壞善
法亦復如是。是名第四一心係念。


「『復次,第五一心係念:若遊城邑聚落村營,不
住城邑。若有眾人往至其所,不與多言、不樂
多語。何以故?若人遊行城邑聚落,心則散亂
不能自利。如是一心係念,如實觀之,是名第
五一心係念。


「『復次,第六一心係念:見如是過於塚間樹下、
若草𧂐邊、若山㵎邊、若住空舍,無所愛著亦
無親愛,不親近他,善法增長得自利益,遠避
眾人。是名第六一心係念。


「『復次,第七一心係念:聞說天報,心不愛樂,而
生厭離。樂聞說於地獄苦果,其心無厭,作
如是念:「天退衰沒,為閻羅使自在將去。我今
不復作地獄業,亦不隨喜。見有作者,教令捨
離。」如是比丘聞天不喜,聞地獄苦不生怖
畏,離憂離喜,常念善法,是名第七一心係
念。


「『復次,第八一心係念。「我起善念,捨不善法,悉
令盡壞,離於餘氣,生餘善法。係念善法,若不
善念妨於善念,我已斷不善念。」如是攀緣,想
[033-0194c]
念次第之數,一心係念,調伏其心。是人能於
洄澓湧波怨家之心,令住境界。是名第八一
心係念。


「『復次,第九一心係念:念佛功德、念敬重法、念
敬信師,隨善師行,正意修行,直視一尋,利益
一切眾生,心念度脫。如是係念,得果不空乃
至涅槃,是名第九一心係念。


「『復次,第十一心係念:善修正行,如有四種大
怖畏至,謂衰、老、病、死。怖畏死怨,不憙憶念,見
四種法,流動無常於壽命安隱、少壯具足。如
是四種,如前所說,常有怖畏。如是修無常想,
不樂五欲,不為愛怒之所使也。常行正念,則
能碎於煩惱大山。是名第十一心係念。


「『復次,第十一一心係念:不生分別,此是精進,
此是懈怠。若生是念,則自毀傷。不惱他人,其
心清淨,係念調伏,不惱眾生。是名第十一一
心係念。


「『復次,第十二一心係念:常聽正法,聞已受持,
既受持已,堅持不忘。是人知於善法及不善
法,如是之人,如大闇中大燈明也。善不善法
於佛法中,皆能了知,猶如明燈,是名一心係
念。如是一心係念,不為愛怒、不為魔使,是名
第十二一心係念。


「『復次,第十三一心係念:念身受心,念如是處,
知於自相,正心係念,離放逸行。既不放逸,不
為閻羅使者自在將去。以自在故,不失憶念,
無非時行,不行非處、不行惡境,一切係念。是
名第十三一心係念。


「『復次,諸天子有十四種善修其心,善調伏心、
[033-0195a]
善清淨心,離於放逸。何等十四?一者知足;二
者精進;三者寂靜;四者親近善師;五者離惡
知識;六者修習佛法;七者善觀修習;八者捨
於憍慢;九者信於因果,法及非法;十者念於
善欲;十一者不觀女色;十二者不近親族;十
三者正住一切境界;十四者畏於生死。是名
十四法善修其心。以此因緣,調伏其心,臨命
終時,不畏惡道閻羅獄卒,不開惡道門,不斷
正法,不為閻羅使者之所繫縛,隨意將去。不
作惡業,能得一切善法者,所謂善調伏心,
令修善業,能將眾生至人天中,開涅槃門,
後得涅槃。是故,諸天子!汝等應善調伏其心。
心調伏故,尚不見於閻羅使者,何況將去。』


「時
天帝釋為諸天眾說惡道畏,見閻羅王使者
怖畏。『我已如是一一漸增,次第為汝說十四
法,今當為汝說十五法。如我往昔從佛所聞,
我今當說。何等十五?若出家沙門毀於法式,
亦令他作。被袈裟法,所著袈裟令他愛欲,樂
好袈裟以自莊嚴,其音麁惡猶如驢聲,細步
徐行端嚴威儀,為愛欲故,莊嚴其身。如是沙
門不勤精進,樂見女人,憍慢自大,其心輕
躁,欲心放逸。是故所著衣服為遮寒熱,纔
得覆身,不生貪著、不為愛著。放逸所誑,臨命
終時,不生悔心,是名初法。


「『復次,諸天子!云何沙門知第二法,知於知足?
持何等戒?出家修行或修智慧,既自知已,於
施主所施臥具醫藥,知足受畜,相應受施、如
法受施。如是受施,不妨出家沙門之法,是名
知於第二法也。
[033-0195b]


「『復次,諸天子!云何沙門知第三法?不以貪心
念於臥具。若聚落城邑非功德處,為飲食衣
服故,捨離阿蘭若處,入於聚落城邑,妨修善
法,失於知足。沙門法中第一勝者,所謂知足
及不放逸。若人樂貪,不樂知足,為貪所誑,害
於善法。如是之人猶如癡狗,還自食吐。是名
沙門第三法也。


「『復次,諸天子!云何沙門知第四法?所讀經典,
不言多讀,恐於施主多設供養飲食衣服、臥
具醫藥,恐其難消,妨出家法。非我所應,自知
止足。是名沙門知第四法。復有第四少欲之
法:若有比丘少欲知足,於何等法不放逸行?
如是沙門,或為僧使、或為病人至施主家乞
求財物,於施主家若飲一水,妨於善法,唐勞
行使,虛作勤勞而無福德。何以故?以貪味
故,至施主家,令諸施主心生輕賤。如是比
丘非自利益,不利病人,非利眾僧,此是第
一輕慢因緣。所謂至檀越家貪於食味、輕躁、
不正語,此三種法,世間、出世間之所輕賤。是
故知足不放逸行,捨於此法。是名沙門第四
法也。


「『復次,諸天子!云何知第五法?少欲知足,依止
乞食,受出家法,唯受一食,不舉宿食。若舉宿
食,心則貪著,不樂禪誦,貪著食味,恐後不
得。如是少貪,妨沙門法,何況比丘多貪供
養。若畜此法,為於愛網堅牢繫縛。是名沙
門第五法也。


「『復次,諸天子!云何沙門知第六法?若有沙門
大姓出家,少欲知足。「我既出家已,不自說言:
[033-0195c]
『我是某甲大姓出家。』」亦教弟子不令宣說,若
受法弟子、若出家弟子教令不說。恐諸施主
多設供養臥具衣服、飲食醫藥。「若我受取,妨
於善法;若我不受,壞弟子心,若生瞋恚,妨其
善法,於未來世得不饒益。」如是之人知足受
施,不為愛攝,心不散亂,於正法中生正念
心,樂於林中修學禪觀,觀身循身觀,觀心
循心觀,觀受循受觀,觀法循法觀。如是比丘
於有為獄則能超越,以行少欲知足行故。是
名沙門第六法也。


「『復次,諸天子!云何沙門知第七法?少欲知足,
畏大利養。捨利養已,知何等法?若有比丘
多有知識,樂多事務、樂多弟子、多利供養,貪
樂請食,數見親舊。如是比丘修行之人,不應
與之共為行伴至聚落中。何故不得與其相
隨?恐放逸故。如是比丘樂於利養,眾人所
知,同處行故,亦謂此人多貪無厭。以供養故,
敬重其人,二俱妨礙。若多事比丘受他利
養,若此行人不受其物,令多事者其心忿
恚,言此比丘諂曲不實,誑於聚落諸施主等,
謂是比丘內心貪濁。以是因緣,令他見者內
自毀傷。是故少欲知足比丘不應與彼多事
比丘同止共住、行來出入,以生過故。是名沙
門第七法也。


「『復次,諸天子!云何沙門知第八法?少欲比丘
怖畏生死,遠於利養,常念一心。云何知法?若
在家時,種種技術,既出家已,不復自說。所
謂醫方工巧、伎樂刀矟,如是種種技術,不
自談說。何以故?恐諸施主知我技術,多致
[033-0196a]
供養,妨沙門法。或以如是世俗技術,心樂
習行,毀壞善法,不得一心、不得禪定,心不清
淨,妨沙門法,自利利他亦皆損減,不能利
益調伏弟子。是故應捨不說技術,是名沙門
第八法也。


「『復次,諸天子!云何沙門知第九法?少欲比丘
智慧之人,遠離供養。見塔寺中,若城邑內、若
聚落中、若近聚落、若柵邑中、若近柵邑見有
僧寺。若有眾多破戒比丘多欲無厭,多畜飲
食,食不淨食,飲酒放逸,治生販賣不淨之物,
出入財產,親近俗人以為知識,不樂住寺,多
樂住於施主之家。少欲比丘不應與此多欲
比丘共住一寺。若有欲得寂靜之心,欲離魔
縛,不應住於如是之處。何以故?恐城中人、
若聚落人、柵邑中人知諸比丘破戒行惡,謂
我一人持戒第一,多施供養。「若我受此供養
之物,不名少欲。若我不受如是利養,眾人嫌
恨,亦令多人瞋恨施主何故以物乃施一人,
不施多人?」知此過已,少欲比丘不應共於不
淨比丘同處而住,是名沙門第九法也。


「『復次,諸天子!云何沙門知第十法?若有比丘
得世俗通,能示異相,少欲比丘不應宣說。
何以故?恐諸聞者謂我當是阿羅漢人,多設
供養,妨沙門法,或失神通,壞少欲法。是名沙
門第十法也。


「『復次,諸天子!云何沙門知第十一法?若有比
丘持佛舍利,從城至城,從村至村,從邑至
邑,從鄉至鄉,以實神力示於世間。如是舍
利是大福田,當設供養。如是比丘少聞無
[033-0196b]
智,稱美讚歎少欲比丘,言此比丘多聞智慧,
能為汝等演說正法。施主聞已,敬重舍利及
多聞比丘,廣設供養。若此比丘受此供養,非
少欲法。少欲比丘不應與此遊行比丘共行
共住。何以故?諸施主等見此比丘不持禁戒,
謂少欲者亦破禁戒。是故不應與破戒者行
住坐臥,恐閻羅使獄卒縛故,恐放逸故。是名
沙門第十一法也。


「『復次,諸天子!云何沙門知第十二法?受乞食
法,頭陀功德。無知識處遊行乞食,不行放
逸,捨於著味,是名沙門第十二法也。


「『復次,諸天子!云何沙門知第十三法?知足比
丘受糞掃衣,知足受衣,畜陳故衣,於物知
足,是名沙門第十三法也。


「『復次,諸天子!云何沙門少欲比丘知第十四
法?知足比丘能破魔眾,是名沙門第十四
法也。


「『復次,諸天子!云何沙門知第十五法?少欲比
丘獨行無侶,捨惡知識,摧破無始煩惱堅山。
如是知足得第一樂,臨命終時則不為於閻
羅使者自在所縛,不見醜惡大怖畏相,心不
怖畏。』


「爾時,釋迦天王即說偈言:


「 「『少欲知足法,
 出家應修行,
 如是持戒人,
 則近涅槃道。
 所作不悕望,
 勤求涅槃道,
 不為魔境縛,
 不至魔境界。
 若人常修行,
 不生悕望心,
 修行勤精進,
 則無有眾苦。
 念已作怖畏,
 思惟於現在,
[033-0196c]
 亦知於未來,
 則脫煩惱縛。
 常樂不放逸,
 畏於不信法,
 修無垢淨智,
 則近涅槃住。
 諸天受快樂,
 猶起放逸行,
 何況愚癡人,
 為放逸所使!
 若人行放逸,
 是為已死人;
 若不放逸行,
 常住智慧人。
 放逸懈怠心,
 精勤能斷除;
 放逸眾苦本,
 捨之如棄死。』」



「如是釋迦天王為諸天眾化閻羅使怖諸天
子,為之說法。爾時,帝釋知諸天子於正法中
心生信樂,見閻羅使漸欲消滅。既見此事,復
往詣於釋迦天王,復有諸天恐怖隱藏於園
林中,一切皆往詣帝釋所。爾時,帝釋知此諸
天心之所念,隨諸天眾心漸清淨,漸漸滅
化。
《正法念處經》卷第三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