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r0066 弘贊法華傳-唐-惠詳 (master)




弘贊法華傳卷第十


藍谷沙門慧詳撰


書寫第八




* 齊太祖高皇帝
* 齊竟陵文宣王并世子
* 北齊釋道超故弟子
* 隋河東練行尼
* 隋楊州嚴恭父子
* 隋客僧救同學
* 隋司空竇杭弟璡
* 唐貝州人馬衡
* 唐比干山釋曇韻
* 唐巴西令狐元軌
* 唐洺州妙智
* 唐雍州人陳法藏
[010-0042c]
* 唐左僕射蕭𨺲父子
* 唐弘福寺釋智曄
* 唐洛州人何玄玲
* 唐汝州梁縣劉老
* 唐藍田徐氏
* 唐郎將吳氏
* 唐悟真寺釋玄際


齊大祖高皇帝。姓蕭。諱道成。字紹伯。閱想真
乘。虎心寶地。出火宅而長騖。超化城而直
指。度僧立寺。大啟福門。鑄像持經。頻修慧
業。每七月十五日。普寺送盆。供僧三百。朔望
之日。不許殺生。又以萬機之暇。手寫法花。莊
嚴傑異。恒申供養。


蕭子良。南蘭陵人。封竟王。齊永明七年。誌
上。以四千錢。就竟陵王。作八關齊。白王云。
可請雲副。此是真出家人。王即請副為善知
識。共王造法華經千部。王夢一人問云。欲得
功德不。王云。欲得。即指水中功德。王仍入
水。得一卷法花。覺已深懷喜躍。即澡潔中表。
手寫法花經一部。觀世音一部。世子巴陵王。
亦手寫法花經一部。副又夢。一人騎白馬。於
空從東方來。授副信幡。又永明十一年四月
末。夢一人送經一卷云。言有誤。明日遇得一
部法花。試略披看。遂見第五卷壽量品。有一
句異。云一塵一劫。于時。募集數十部經。悉無
此句。即言推義。乃是法花之極致。是以即撰
經文。便有白雀來翔。以應嘉瑞。副後不知
所終。


釋道超。不知何許人也。出家住齊郡山寺。立
行清潔。有弟子。亡名。年十五。誦法花經。得
一卷。忽因病而亡。此弟子。為性勤學。兼有神
釆。天懷仁孝。師甚愛之。自從終亡以後。旦夕
[010-0043a]
悲憶。齊郡去太山祠不遠。道超心念。吾常
聞。人死。神明必先經太山府君所。然後方得
受生。幽明雖隔。有誠必感。吾試問太山府
君。或知弟子生處。因而執錫杖焚香。往造山
廟。具陳來意。三反告神。木主。忽然發聲。酬
對曰。法師既戒行精誠。來心又重。所問之事。
敢不告師。便命一木侍神。令呼所由主者。侍
神。便往東廂屋內。呼一人來。府君即問。弟子
亡名。今在何許。此人答云。繫在此間。未有生
處。道超仍乞相見。府君。即令隨其人往至東
廂屋。相去十餘許步。即見弟子。形貌衣服。宛
若生平。師弟悲泣。良久問其即曰。苦樂果報
云何。弟子答曰。即今拘繫。亦無苦樂。但生處
未定。急須功德扶持。若無善根。恐生惡處。
師問。作何福善。可得莊嚴。弟子答云。願師為
造法花經一部。一百僧齊。師云。此事可辦。因
別弟子。更見府君。府君具問。相見何說。師。
述須建齊造經之事。府君云。冥道大須功德。
師可急營造畢。更來相見。超因還本住。即具
紙筆。雇人寫經。仍建齊慶。功德既了。還往廟
所。與府君相見。述修福已竟。來覓弟子。府君
還命侍神。呼前主者。主者既至。府君即問。
弟子在無。其人答云。已生勝處。超問。何是
受生。其答云。寫經之人。初作妙字。女字始
成。未得作少。當於此時。即得生處。超復問。
今生何方。神人答云。生齊郡王武家。待其生
兩三歲。可往訪覓。超心記神言。辭府君而退。
後經三載。乃造王家。問云。檀越有兒。貧道欲
見。此家富室。敬信三寶。但由來無子。近遠所
[010-0043b]
知。後有此兒。疎親亦不相語。王君拒諱。不
言有子。超云。貧道弟子。來生檀越家。已得
三年。何為不以相示。因具說告太山府君之
由。其母在閤內聞之。語其父曰。法師靈感若
此。何得隱諱。即抱兒安閤限外。去超數丈。因
直走遙入超懷。啼泣良久。年大出家。還事超
為弟子。即開皇十五年也。不知師弟各年幾
而終。


比丘尼練行。河東人也。不知其本名。但以苦
節專心。勤策無怠。俗稱練。因以名之。常誦法
花。志欲抄寫。訪工書者一人。數倍酬直。別為
淨室。莊嚴中表。經生。一起一沐。燃香薰衣。仍
於寫經之室。鑿壁通外。加一竹筒。令寫經人。
每欲出息。輒含竹筒。吐氣壁外。寫經七卷。八
年乃畢。供養嚴重。盡其恭敬。龍門僧法端。常
集大眾。講法花經。以此尼經本精定。遣人請
之。尼固辭不與。法端責讓之。尼不得已。乃自
送付。端等開讀。唯見黃紙。了無文字。更開餘
卷。皆悉如此。法端等慚懼。即送還尼。尼悲泣
受之。以香水洗函。沐浴頂戴。遶佛行道。於七
日夜。不暫休息。既而開視。文字如故云云


嚴恭。字近禮。本泉州人。家富於財。而無兄
弟。父母愛恭。言無所違。陳大建初。恭年弱
冠。請於父母。願得錢五萬。往揚州市物。父母
從之。恭乘船載錢而下。去揚州數十里江中。
逢一船載黿。將詣市賣之。恭問知其故。念黿
將死。因請贖之。黿主曰。我黿大。頭別千錢乃
可。恭問。有幾頭。答有五十。恭曰。我正有錢
五萬。願以贖之。黿主喜取錢。付黿而去。恭盡
[010-0043c]
以黿放江中。而空船詣揚州。其黿主別恭。行
十餘里。船沒而死。是日。恭父母在家。昏有皂
衣客五十人。詣門寄宿。并送錢五萬。付恭父
母曰。君兒在揚州。附此錢歸。願依數受也。恭
父母怪愕。疑恭死。固審之。客曰。兒無恙。但
不須錢。故附歸耳。恭父受之。記是本錢。皆水
濕。留客為設食。客止。明旦辭去。後月餘。恭
還家。父母大喜。既而問附錢所由。恭言。無
之。父母說客形狀。及附錢日月。乃贖黿之日。
於是。知五十客皆所贖黿也。父子驚歎。因從
家揚州。專勤福業。常讀法花。至見寶塔品。
輟經而歎曰。一塔之內。有二如來。分身諸
佛。其數不少。我今何為不逢一聖。感慨良
久。其夜。忽夢見有梵僧。自稱法脫。語恭云。
若寫此經。兼事講說。欲見諸佛。斯事可階。
恭因發願造法花百部。未幾之間。忽遇重疾。
誓造千部講五百遍。於是。大起房宇。為經之
室。莊嚴清淨。供給豐厚。書生常數十人。揚州
道俗。共相崇敬。號之為嚴法花。其病既愈。志
願彌稱。恭甞一時在經堂北。有一異僧。年可
八十。來告恭云。聞君造經。願請一部。又承未
有提婆達多品。今留此品。可於寶塔品後安
之。貧道。從龜茲國來。今往羅浮山去。得經一
部。粗略披尋。仍留金一鉼。重三十斤。用入
法花。來歲夏間當附物。又云。向見普賢品內
呪。少一句語。宜覓足之。言畢而退。恭尋後
看。莫知所在。後有捿霞寺禪師寶恭。送零落
法花經五十許卷。使恭成就擬用流通。有一
卷第七。是宋元嘉二十九年宋懿所造。校普
[010-0044a]
賢呪。果少婆羅帝三字。是第十六句。自後寫
經。仍依足之。恭甞有親知從貸經錢一萬。恭
不獲已與之。貸者受錢。以船載歸。中路船傾。
所貸之錢落水。而船人不溺。是日。恭入錢
庫。見有一萬濕錢。如新出水。恭甚怪之。後見
前貸錢人。乃知濕錢是所貸者。至來年夏內。
有廬江人侯志。從鄱陽郡下。到宮亭湖。卒遇
暴風。宗伴多有被溺。唯志一船。如被持引。橫
風截浪。遙到廟所。見有一神形長二丈。被甲
帶劍。身坐一人。問志生平所有罪過。無非
實錄。志悉款伏。又問。識蔣州造法花經嚴恭
以不。我今寄錢一萬。入其功德。汝可付之。語
竟便隱。志不知錢之所出。唯記嚴恭姓名。仍
值便風。乘船利涉。行止二日。到彼當塗縣。船
纔泊岸。忽有一人。自稱姓許。來覓侯志云。在
陳之日。曾於會稽。就君市錦四匹。餘直尚
少。今欲還君。乃留錢一萬。逼志令受。志憶有
交關。不記餘贖。留錢乃去。遂不知所之。志心
方曉神錢不二。到江寧縣。訪恭以錢付之。委
陳上事。恭倍歡忻。精到愈功。乃發願造三千
部。講一千遍。後有江夏郡人李湛。請經一
部。還鄉供養。於三山遇風。一舟漂沒。湛身亦
沒。經涉五日。新林坊人。忽望水上。有數十
鴉鵄。共擁一物。光彩映日。隨流而下。仍輕舸
往取。得一漆函。上岸披。經一無霑濕。坊人
送上刺史張熙。熙撿經後。乃是嚴恭造經。送
還恭舍。勘目即是李湛所請之部。又齊王府
人。忘姓名。請經一部還家。過江遭風船沒。財
物皆盡。唯身獲存。法花一函。在江半日。隨浪
[010-0044b]
上下。似如緘持。後人接獲尋撿。一無損濕。送
還恭舍。勘目知是齊王府人所請之經。又甞
至市買紙。適遇少錢。忽見一人。持錢三千。授
恭曰。助君買帋。言畢不見。如此非一。隨開皇
末。恭死。子孫傳其業。隋季。盜賊至江都。皆
相與約。勿入嚴法花里。里人賴之獲全。前後
所寫。二千五百餘部。


釋某。失其名。隋大業中。行至太山廟。求寄
宿。廟令曰。此無別舍。唯神廟廡下可宿。然此
來寄宿者。輒死。僧曰。無苦也。令不得已從
之。為施床於廡下。僧至夜端坐誦經。可一更。
聞屋中環佩聲。須臾神出。為僧禮拜。僧曰。聞
此宿者多死。豈檀越害之耶。願見護念。神
曰。遇其死時將至。聞弟子聲。因自懼死。非殺
之也。願師無慮。僧延坐。談說如人。良久。僧
問曰。聞人傳說。太山案鬼。寧有之耶。神曰。
弟子薄福有之。豈欲見先亡乎。僧曰。有兩同
學僧先死。願見之。神問名。一人已生人間。一
人在獄。罪重不可喚。與師就見可也。僧甚悅。
因共起出門。不遠而至一所。多見廂獄。火光
甚盛。神將僧入一院。遙見一人在火中。號呼
不能言。形變不可復識。而血肉燋臭令人傷
心。神曰。此是也。師不復欲歷觀耶。僧愁愍求
出。俄而至廟。又與神坐。因問。欲救同學。有
得理耶。神曰。可得耳。為寫法花經者便免。既
而將曙。神辭僧入堂。旦而廟令視僧不死。怪
異之。僧因為說。仍即為寫法花經一部。莊嚴
畢。又將經就廟宿。其夜。神出如初。歡喜禮
拜。慰問來意。僧以事答。神曰。弟子知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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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寫經。始書題目。彼已脫免。今久出生不在
也。然此處不淨潔。不可安經。願師還送經向
寺。言說久之將曉。辭訣而入。僧送經於寺。


司空陳容公竇抗。早出中衢。宿知寶所。雖貴
極台輔。而凝心妙覺。爰捨淨財。立靜法寺。莊
嚴輪奐。將美天宮。其弟璡。行盡色難。志窮惡
道。奉為考安豐公。妣成安公主。敬造法花金
剛般若。各一部。乃妙思神[示*栗]。幽情獨悟。每菡
萏將發。澡雪身衣。自搴池內白蓮花葉。潔淨
曝乾。擣以為紙。於是。嚴飾道場。躬自抄寫。
刺心取血。用以為墨。斯事振古罕儔。理多祥
瑞。而璡謙損慎密。不許外傳。使後代無聞。惜
哉。其經。緘之寶藏。于今尚在。


馬衡。具州洛水人也。父母喪亡。盧於墓側。營
造墳塋三所。皆躬自負土。積三年乃就。境甚
高峻。人所歎伏。每在廬中宿臥。恒有大白蛇。
曳身廬屋上。垂頭臨戶。若欲出入。蛇即縮頭
避之。如是為恒。不至侵害。狀如守護。又有一
白狼。恒去來。臥起廬側。及墳事畢。其人又起
念。我雖為父母。造成此墳。仍未為亡靈別修
功德。因即發願。造法花經。以資魂路。乃以塚
傍淨處。香水灑地。採取穀子種之。生長之
後。每以香水溉養。及其成樹。即採皮如法造
紙。亦用香水和泥。作屋於墳傍。請書生寫經。
護淨齊蔬。出入每易衣服。仍以四事供養不
闕。及書經了。未得莊嚴。以三重紙裹。著小
屋壁上。忽然夜中風雨大至。及明。乃上屋被
風雨飄破。草木皆盡。在地水深數尺。失經所
在。凡經二日。水歇之後。於水下收得所寫之
[010-0045a]
經。唯在上一重紙濕。至第二重。儼然乾淨。一
無傷損。不濕不污。其人初失此經。悲號懊
惱。日夜悲動。及見經在。歡喜踊躍。得未曾
有。遂得莊嚴成就。永為供養。


釋曇韻。定州人。行年七十。隋末喪亂。隱于離
石比干山。常誦法花經。欲寫其經。無人同志。
如此積年。忽有書生。無何而至。云所欲潔
淨。並能行之。於是。清旦食訖。入浴著淨衣。
受八戒。含香燒香。寂然抄寫。至暮方出。明又
如先。曾不告倦。及經寫了。如法親奉。相送出
門。斯須不見。乃至裝潢。一如□法。韻受持讀
之。七重裏結。一重一度。香水洗手。初無暫
廢。後遭胡賊。乃箱盛其經。置高巖上。經年賊
靜。方尋不見。周慞窮覓。乃於巖下獲之。箱巾
糜爛橃朽。見經如舊鮮好。


令狐元軌者。敬信佛法。欲寫法花金剛般若
等經。貞觀五年。任隆州巴西縣令。無由自檢。
憑當土杬禪師檢校。杬乃為在寺。如法潔淨
寫了。下秋。還岐州莊所。寫得經。留在莊舍。
并老子五千文。同在一處。忽為外火延燒。堂
是草䨱。一時灰蕩。家人相命撥灰。取金銅經
軸。既撥外灰。其諸經宛然如故。黃色不改。唯
箱成灰。又覓老子。便從火化。鄉村嗟異。讚詠
成音。金剛般若一卷。題字焦黑。訪問所由。乃
初題經時。有州官能書。其人行急。不獲潔淨。
直爾立題。由是被焚。軌。于時任馮翊令。聞
之驚喜。深增信悟。


張萬福。貞觀年中。從晉州刺史。改為洺洲刺
史。其人性麁獷。不甚敬信。初至任所。問訪左
[010-0045b]
右。管內有何德行眾僧。左右報云。郭下有一
尼。名妙智。甚精進。又造一部法花經。如法受
持供養。緣此譽滿鄉閭。其時福問。此經。可用
幾物造成。答云。此尼。用一千五百段物。萬福
大驚曰。京下極好手書。寫一部。正可至七八
段。何因用如許物。試為我索經來看。尼聞刺
史索經。拒而不與。為使君不護淨。又未齊潔。
萬福大瞋。更使人往。尼遂不敢留。即作香
湯。與來使沐浴。并與新衣。著訖。始付經去。
萬福得經竟。不洗手。即取經開。卷中並黃紙。
遂無一字。萬福大怒曰。此妖老嫗。何由可
耐。即命左右。追取尼來。使往語尼曰。師經上
並無一字。使君大瞋。令追師來。尼甚憂懼。莫
知所由。汗流浹體。即隨使往。至刺史牙門入
屏牆。尼見一雙金剛。手擎杵棒。如似授尼。尼
遂心安。即入至刺史前。其經文並在空中。化
作金字。刺史見尼至。并見金剛及金字在虛
空中。因即驚懼。走起下廳。號咷悲泣。謝罪
懺悔禮拜。遂即迴心信向。發願造法花經一
千部。通十方供養。仍自受持。不敢懈怠。乃問
尼造經由緒。尼曰。欲造經之時。於山中。先種
穀樹。每用香水溉灌。令得滋長。樹成之後。即
預以香水和泥。造作紙屋。紙屋既成。乃採取
樹皮。雇匠如法香水清淨造紙成。即募訪
能護淨經生。不論工拙及貴賤。乃經三年。不
獲其人。後有一江南人士。年可二十四五。應
募為書。其書經屋。還以香水和泥清淨造屋。
屋成之後。書生著新淨衣。未寫經前。預四十
九日。護淨清齊。然後始書。每出入訖。皆須改
[010-0045c]
易衣服。洗浴畢。然始就書。書時。尼手執香
爐。胡跪經前供養。書生止乃止。若書生夜臥。
尼亦和起。燒香旋遶。如是不闕。經了莊嚴。
莊嚴就。乃作僧尼男女四色人衣。各十通。每
來借經。或誦或讀。及書寫者。預令七日護淨。
兼與新衣著。然始付經。如是恭敬。永不虧闕。
遠近崇仰。大為利益。緣此刺史歸向之後。人
皆以法花為業。


陳法藏。雍州萬年縣霸曲人也。身為供膳。貞
觀十八年。洛州上番。去後妻亡。下番迴道。離
本住村。可十餘里。路逢亡妻。妻云。我今已
死。經於數日。須臾之間。藏忽見八九家。如貧
人宅。藏坐一間編茨屋。少時。其妻被喚將去。
藏隨後看。見妻。被牛頭獄卒䥫釵貫之。內鑵
湯中。骨肉分散。釵出還活。如是七返訖。放來
相見。形容頓惡。語藏云。與君為後妻。前婦自
死。非妾所害。君襆內有五百錢。家中有牛。可
直千五百。至家[言*恣]阿婆。努力為妾。寫法花經。
妾即得離此苦。將妾此語。諮請阿婆。藏歸咨
母賣牛。恰得千五百當。即喚經生買紙。藏因
行。更尋妻住處。藏始扣門。便聞此家遙報云。
君新婦。昨買紙時。以即生天。其人驚喜。信奉
增至。所得財利。每寫法花。十九年。向興善
寺。供官行道。具向諸僧說之。


左僕射宋國公蕭瑀其崇佛法。乃於雍州藍
田縣界。營置伽藍。召大德。四事供養。奏請名
額。號曰津梁寺焉。瑀雖貴極人臣。位登台輔。
恒持齊戒。常誦法花。每日一遍。被山衲袈
裟。於精舍中。行道懺禮。同僧列食。居沙彌末
[010-0046a]
筵。爰捨珍財。寫法花經。凡一千部。紙墨等
事。盡妙窮微。書寫經生。清淨香潔。有人欲受
持者。必慇懃三請。方始授之。中門之外。置一
方青石。每令請經者。登此石立。瑀親捧經函。
頂載授之。所有持經之人。瑀皆書其姓名。日
禮一遍。其敬法重人。皆此類也。瑀家佛堂
中。一朝。舍利流溢而出。他人分取供養者。忽
然自失。舍利還歸瑀家。京師朝野。無不知
矣。子銳。封襄城公駙馬都尉。襲父爵為宋公。
妙業貞觀。本之庭語。然而沈毅有大量。善隷
書。津梁寺額。是其迹也。造佛殿大像。又寫法
花千部。甞為益府長史。州內有池。魚盈數
萬。府內官寮。每恒採取。銳性蘊慈仁。告諸官
曰。魚雖賤身。形命是等。切彼心肝。甘我口
腹。誠不忍也。銳今永贖。願公等隨之。惠化既
行。莫不悅服。諸寺若有講說。輒往其處。隨
眾廗地。僧欲設床。竟不肯受。次子利州刺史
錢。𣏌府法曹[金*感]。並誦法花。時講父瑀之義
云云


釋智曄。江州人也。初出家。住廬山西林寺。高
情雅量。殊有物外之風。美恣容。工轉讀。聲韻
雄暢。數卷不疲。隋朝徵入日嚴。唐運召居弘
福。且京都法席。接武連環。不有伊人。孰當其
寄。然頗工書翰。尤好福門。日恒自厲。寫法花
經五紙。年事乃秋。斯業無怠。得外利即寫此
經。兼其自手。二千餘部。終日平坐繩床。異香
滿室。時年八十矣。


洛州洛陽人。何玄玲。龍朔二年。終於京師。冥
司遣為主簿。麟德年。玲鄉人。死至冥道。與玲
[010-0046b]
相見。玲問鄉人。君何至此。答曰。被追至此。
玲云。我見案主逗留君。枉來也。放君還去。鄉
人別玲將出。乃見同村嫗。謂鄉人曰。君至此。
豈不觀我受罪處耶。便見鑊陽湧沸。烹煮罪
人。嫗曰。君可語我夫。為我造法花經一部。脫
蒙見許。却後十日。君可報我。於村南水頭。鄉
人既穌。乃即喚其夫。令為寫經。其夫。急與買
紙付令寫。鄉人。至前期日。往到水濱。乃別見
他嫗。謂鄉人曰。君是前所囑寫經者乎。鄉人
曰。是也。嫗曰。前者婦人。夫為買紙之日。已
往生天。所以不獲赴期。與君今日相見。故留
言囑。令我報君。言畢。遂不獲見也。


雍州藍田縣界。有一村。忽然地陷。深百餘尺。
村中有姓徐者。宅中有佛屋。在其陷處。有一
部法花經。是徐氏常所受持供養。於其陷處。
乃為一土柱。承此佛屋。迢然擢聳。竟不崩
落。見者咸共怪異之。並為如法抄寫之徵
也。


儀鳳年。汝州梁縣北。有梁村劉氏男。失名。先
因從征東討高麗。沒為奴。於遼海東岸牧馬。
因而寢睡。屢夢有一僧。喚令入海。共海歸
家。若此非一。劉氏子自惟。漂落與死莫殊。頻
感斯夢。逐投身海浦。於水中。抱得菊草一束。
隨波漂流。浮渡西。至于岸上。行餘一里。思
念。此草能濟吾身命。劫迴取草。解束曝之。乃
於其中。得法花經第六卷。遂持還家。其父劉
老。先緣子沒蕃。遂為造法花經一部。書寫清
淨。每事嚴潔。及見子到。相持悲慶。怪問所
由。劉氏子。具說前事。父子遂共於精舍中。開
[010-0046c]
視經函。乃欠第六一卷。驗其子於海中得者。
果是其父為子所造之經。部軸具足。紙墨僉
同。彼此無殊。宛然符會。於是。父子篤信三
寶。戒行精勵。


郎將吳氏。忘名。東征高麗。破馬邑城。焚燒屋
宇。延及寺舍。城外望見。煙雲直上。中有一
物。如白帶。高飛入雲。須臾飄墮城東草中。郎
將吳君。走馬往視之。見黃書展在地上。就而
觀之。乃是法花經第七卷也。於是。將至營中。
夜安幕上。忽逢暴雨。明旦收之。一無霑濕。後
將還京。於靜安坊李益常將軍舊宅。設齋慶
喜。興善寺沙門萬相玄際。親見其經。各讀
一遍。吳君。許進入內云。並為書寫。如法淨業
所成。故特表殊祥。將悟群品也。


釋玄際。一名靜務。俗姓劉。浬南人也。曾祖
鶻。隋岥州刺史。祖挺。隋宣範府果毅。並自家
形國。文武兼濟。早悟玄珠。尤精佛。父通。久
修儒術。晦迹衡門。不競塵喧。無悶朝市。通以
際童年異稟。神情俊爽。愛其名器。因放出
家。故纔登十一。便蒙落釆。於是。洮汰法流。
沐浴真化。筈而羽之。所入深矣。及進具足
後。專精行檢。敬慎法儀。特堪師表。年三十有
二。舉充興善維那。非其好也。性愛山水。深思
閑寂。以咸亨之歲。託迹悟真。習誦法花般若。
以為恒務。初誦法花。滿二千遍。夢登一大
殿。殿內四面金山。光明徹耀。山間即有像龕。
皆是觀音菩薩。頂禮圍遶。悲忻良久。乃見瑠
璃瓶。盛一舍利。以手取之。倏然驚覺。誦滿五
千遍。于時晝坐。忽夢空中數百檀龕。觀音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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薩。以手仰攀。漸覺來就。又於空中。見金珠無
數。從上流下。光耀可愛。際以口承咽。身心遍
喜。經兩食間。似飽而覺。自爾身心安預。持誦
無廢福之。日兼宵五遍。誦至九千遍。時在北
嶺院中。景將隅角。忽有異鳥。形如翡翠。膺白
骨黃。玄吻丹足。從外飛來。直入懷內。於是。
將至佛前。即飛上花樹。香奩經格。處處遊
放。或以果食飼之。都無所噉。唯遇香蠟。時時
以喙。晝即翩翾庭際。夜即眠息堂中。七日七
夕。倏自飛去。俄又夢一人長可七八尺。姿容
端正。一如捻素形像。自腰已下。文彩莊嚴。際
時歡喜頂禮。號為觀音菩薩。即就菩薩。捧持
其足。口稱大悲名字。乃蒙修撫摩頂。往反
數迴。際以手攀。數口其乳。唅咽少時。遂便驚
悟。或晝夕眠息。誦時將晚。便聞鍾磬之音。以
相警發。其所誦法花。一萬二千遍。金剛般若
一萬遍。中間念諸佛菩薩等名。誦滅罪隨心
等呪。功挌相準過於上。有清信士祕書省校
書郎劉玄曰。安者。冠纓茷族。才花秀出。神
契釋門。心馳法寶。與際早狎忘言。深期淨福。
以儀鳳二年。憑於寺基禪師院。讀誦之室。藻
雪中表。香泥塗飾。懸幡散花。數重護淨。屈
工書生行正。令其一入一浴。著新淨衣。燒香
含香。虔誠繕寫。際躬罄資奉。晨昏不輟。初寫
法花。未盈一紙。正夜夢神僧。授以妙香。又聞
經屋前花壇之內。禮懺數拜之聲。怪往視之。
寂無人物。正因不寐。獨坐肅然。俄聞空中擊
鍾之響。寫第二卷。日正辰時。見一婆羅門
僧。來入經室。儀容甚偉。合掌而立者久之。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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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波若初卷。正夢其心上光明。大如鉢許。
書第二卷。到五眼前。筆硯放光。總為金色。
正特加悚怖。定心書寫。其光初起題字。赫然
朗燭。歷菩薩亦如是若作如是言我當滅度
無量眾生。凡一十八言乃滅。至第三卷。其經
本軸上。又放光明。長二尺餘。直耀窓際。于
時。際與花嚴法師賢首等十餘人。親所聞見。
乃相謂曰。我等末學。去聖茲遠。今寫尊經。忽
垂靈相。豈可不於鴻烈而申起塔之誠乎。當
即從初至終。清心潔事。謹於其處。而建一
堂。以供全身兼書滿字。即七月二十六日。各
捨衣鉢。置經屋前。燒香散花。共立弘誓。至後
年三月。道俗數十。一宿行道。除舊屋立新基。
使信士四人。齊潔沐浴。著新淨衣。僧等。以香
花音樂。盡誠供養。引此四人。營制規式。雖荷
畚覆簣。皆散以香花。其時。蒙鄙之人。咸發
道意。其後沙門志寬文禮寺。親事板築。一舉
槌杵。一稱佛名。餘清信士。但齊戒運土而已。
成基之後。屢聞禮佛誦經之音。其年十月。於
北嶺。別起經淨屋。表裏莊嚴。召巧匠路貞
等。以香湯灌木。乃施斤斧。即聞空際數下鴻
鍾之聲。夜叉夢花幢并二神長丈餘。立於作
處。又遣縣人毛普達。採斫堂柱於散谷之內。
見一孤松。聳乎高嶺之上。去水甚遠。匠斫所
以棄之。其人既伐此樹。不日而倒。枝之所
刺。地涌一泉。匠以療飢。遂成十柱。其堂。尚
加彫飾。即日未就。而遠稽真典。用善法為名。
餘待畢功。以寄能者。際閟釆林泉。三十餘
載。冷疾頻發。至于不救。道俗聞之。悽慟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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壑。春秋六十有七。即神龍二年三月一日也。
際每慈柔宅性。拯濟居懷。不入市纏。不行尼
寺。又勤修福務。勞不告倦。禮誦之餘。殆無閑
隙。至於接對賓寮。臨機應物。言行無擇。眾共
推之。所以吏部侍郎劉玄挺。兵部侍郎劉玄
機。虞部郎中徐昭。高士許仁則等。欽其雅
度。重其景業。供旋相仍。共結塵外之交矣。藍
田縣令鄭南金。一言造盡。披襟寫契。敬挹風
猷。為之贊曰。際公恬淡。無為無欲。待物以
慈。處身知足。樹春唯茂。潭秋更綠。懿哉上
人。如金如玉。其為時賢所敬。如此。
弘贊法花傳卷第十



弘贊法花傳者。始自東晉。終乎李唐。凡學法
花。得其靈應者。備載於此。斯可謂裨贊一大
事之因緣。使其不墜于地者歟。然。今海東。唯
得草本。年祀逾遠。筆誤頗多。鑽仰之徒。病其
訛升。余雖不敏。讎挍是非。欲廣流通。因以雕
板。庶幾披閱之士。開示悟入佛之知見者也。
時天慶五年歲在乙未李春月十七日。於內
席釋院明慶殿記。



海東高麗國義龍山弘化寺住持究理智炤淨
光處中吼石法印僧統賜紫沙門德緣勘校。
文林郎司宰。


承同 正李 唐翼書


大日本國保安元年七月八日。於大宰府勸
俊源法師書寫畢。宋人蘇景。自高麗國奉渡
聖教之中。有此法華傳。仍為留兩本所令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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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也。
半僧覺樹記之



附錄



天台法華疏序鏡中沙門神逈述



敘曰。至理無名。名流四天之下。真乘不動。動
出三界之中。證教即事而凝然。悉檀隨緣而
化物。無謀汲引。功莫大哉。妙法蓮華經者。洎
仁雄出世。為一大事因緣之所說也。但藥木
不同。受潤成異。機宜匪一。稟教亦差。其施權
也。則鹿苑四諦之法輪。其顯實也。則鷲峯三
變之淨土。旨深詞寘。人尊道高。彰壽量之遠
本。會伽耶之近迹。雨吹擊演。廢昔說之筌蹄。
開示悟入。獲今家之魚兔。微塵菩薩。增道損
生。草庵聲聞。恥小欣大。藥王燒臂而供養。多
寶全身以證明。圓極冲微。不可得而言也。有
天台大師。法號智顗。昔於如來前。親聽茲
典。位居五品。聲震兩朝。不歷講肆。佛乘懸
解。陀羅尼力。樂說不窮。常於陳主大極殿。對
御講仁王般若經。萬乘屈膝。百官彈指。且如
觀心釋。妙離有無。取真性作軌。藉資照成
徹。敘名詮宗。異於古德。五義竅理。皆扶聖
教。自智者弘法。三十餘年。獨有維摩疏。隋朝
奉煬帝勅。撰此之玄文。迺是灌頂法師私記。
合二十卷。非智不禪。斯言允矣。及其滅後一
百餘載。至唐天寶中。歲在戊子。有東陽郡清
泰寺朗和尚。法門之眉壽。涼池之目足。乘戒
俱急。內外兼包。獲滿慈之寶器。坐空生之石
室。每於講授之次。默然歎曰。觀其義趣。深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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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乘。尋其文勢。時有不次。或文續義斷。或文
後義前。或長行前開其章。或從後直述其義。
或偈中先舉其數。或後不次其名。然聖意難
測。但仰信而已。今因諸聽徒。頻勸請曰。上根
易悟。探頤不迷。中下之侶。尋文失旨。儻更垂
次比。此則弘益巨多。和上再三籌量。事不獲
已。乃專念大師。求加可否。因夢所感。方始條
倫。蓋亦隨情便宜。諒非苟求同異。輒有增減
於其間矣。冀後諸學者。曉其元意。尋領索裳。
擔金棄礫。說真實法。非虛妄人。助玄風之廣
扇。備丹丘之添削。則百界千如。宛同符契。化
城寶所。盡親津橋。賴彌勒之慇懃。迴文殊之
靳固。輔發智之六足。褒春秋一言。神逈等。並
採綜文前。輕安諦理。莫不空王佛所。同共發
心。十六沙彌。咸皆代講。翳華逢日。除瘼養
珠。誠愧雁門之筆。曷窺龍嚬之奧庶探玄之
士。沐道流而有本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