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n0087 佛性論-陳-天親菩薩 (master)




《佛性論》卷第三


天親菩薩造
陳天竺三藏真諦譯


辯相分第四中總攝品第五



復次總攝義應知。攝有二種。一者由因。二者
由果。由因攝者。是如來性清淨。有四種因。三
種法與三譬。相似故取海為喻。三法者。一法
身清淨因。二佛智德生因。三佛恩德因。法身
清淨因者。修習信樂大乘。應知。佛智德生因
者。修習般若及禪定。應知。恩德因者。修習菩
薩大悲。應知。修習信樂大乘者。與器相似。
此中有無量定慧。大寶所遍滿故。故說與器
相似。修習般若禪定與寶相似者。般若無分
別故。禪定不可思惟。功德所依止故。般若如
淨寶。禪定如如意寶。修習菩薩大悲如清淨
水。於一切世間眾生。潤滑一味故。譬如大海
唯一醎味。菩薩大悲潤諸眾生亦復如是。故
此三法於因地中。為所依能依。故說總攝。名
如來法海。是名因攝。次由果攝者。明如來法
身有三種法與三譬。相似故能總攝三譬。相
似者。如日有三。一體。二光。三明。此與三身
相似故。三法者。一神通。二流滅。三顯淨。一
神通者。譬日有明能除障自境界無明之暗。
以為事用故。與日明相似。二流滅者。謂盡無
生智能燒除業煩惱。令無餘以為事用故。與
[003-0801b]
日光相似。所言滅者。即是真智正能除惑故。
與滅名盡者。即惑無時名為解脫故與盡稱。
三顯淨者。謂盡無生境名轉依。極清淨故。無
垢故。澄靜故。與日輪相似。清淨者。解脫障滅
故。無垢者。一切智障滅故。澄靜者。客塵所不
能染。以本性清淨故。轉依者。勝聲聞獨覺菩
薩三人所依止法故。又有四種相。應知。一者
為生依。二滅依。三善熟思量果。四法界清淨
相。一生依者。佛無分別道相續依止。若不緣
此法。無分別道即不得生。以依緣此故。名
此法為道生依。二滅依者。一切諸惑及習氣
究竟滅不生。無所依止故。若不依此轉依法
究竟滅惑者。則聲聞獨覺與佛滅惑不異。由
不同故。故知。此法為究竟滅惑依止。三善熟
思量果者。善正通達。長時恭敬。無間無餘等
修習所知真如。是轉依果。若在道中。轉依為
因。若在道後。即名為果。若轉依非是善熟思
量果者。則諸佛自性應更熟思量。更滅更淨。
而不然者。故知轉依為善熟思量之果。四法
界清淨相者。一切妄想於中滅盡故。此法界
過思量過言說所顯現故。故以法界清淨為
相。此即心行處滅。言語道斷。不可詮詺。方是
得無所得真如理故。復次如來轉依有八種
法攝持。應知。八法者。一不可思量。二無二。三
無分別。四清淨。五照了因。六對治。七離欲。
八離欲因。此八合有二意。一離欲。是滅諦。二
離欲因。即是道諦。前不可思量等三句屬滅
諦攝。次清淨等三句屬道諦攝。初離欲有三
句。一者云何不可思量。於有無等四句。覺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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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量。不能通達故。一切眾生言語名句味等。
不能詮辯故。唯聖人無分別智所證知故。故
名不可思量。二無二者。如經中說。舍利弗。諸
佛法身無二法。無分別法。所言二者。煩惱及
業。是名為二。如來法身無此二法。故名無二。
三無分別。分別者。煩惱業家習不正思惟。由
不正思惟故起二。由通達自性故滅二。是二
及分別。不應不行。不應者。上心煩惱不相應
共行。不行者。隨眠煩惱不共隨行。即不應不
行。此二處故。故說如來法身苦滅究竟永無
生起。云何如此。非為除滅一法故名為滅。以
本來不生故名為滅。如無上依經中說。阿難。
於無生無滅法中。心意及識。決定不生故。


釋曰。心者即六識心。意者阿陀那識。識者阿
梨耶識。於此三中。不得生故。此中若無三識。
則無分別。分別既無。亦無不正思惟等。既無
三識。則不得起無明。是以如來法身離不正
思惟故。則不起無明。若不起無明。十二有分
不為生緣故名不生。又勝鬘經說。是苦滅者。
非滅壞法。名為苦滅。壞者破三界見諦。得有
餘涅槃。滅者除四種生死思惟煩惱。得無餘
涅槃故言滅。壞由苦滅名。無始時節。非作非
生。無滅離盡。常住恒寂。湛然自性清淨解脫。
一切煩惱㲉功德。過恒沙數。相攝非相離。不
捨離智不可思惟。與如來法相應。如來法身
諸佛所說。是如來法身說名離欲。二離欲因
者。為得此法身見諦道修道所攝。由境界故
說無分別智。有三義。與日相似。無流清淨故。
與日輪相似。能照了一切境界故。與日明相
[003-0802a]
似。能對治一切真見暗障故。與日光相似。


釋曰。真見暗障者。謂具足想。煩惱難。業難。
果報難。具足想者。以隨眠煩惱為因。五塵欲
為緣。不正思惟為俱起因。具此三故。名為具
足想。是暗障如實不見不知。離欲法身一界
故。即得生起。如此應見應知。如來法身離欲。
云何見知。謂如實思量不見想。及不見境。境
者名分別性。想名依他。不見分別依他二性
故。名為真實見知一界。又想者人。境者法。不
見此人法想境故名二空。如是一切諸法。如
來悉見悉知。由平等平等已通達如真實故。
境智等無增減是名平等觀。此觀能除真實
見暗障。是如來法身至得家因。見修二道所
攝故。以是義故。此離欲因。不離二修。而得成
就。二修者。一如理修。二如量修。故世間所知。
唯有二種。一人二法。若能通達此二空者。則
為永得應如實際。是故名為如理。如量際者。
窮源達性。究法界源故名為際。如理修者。不
壞人法。何以故。如此人法本來妙極寂靜為
性故。無增無減。離有離無。寂靜相者。自性清
淨諸惑本來無生。見此二空名寂靜相。自性
清淨心名為道諦。惑本無生淨心不執名為滅
諦是心有自性清淨。及有煩惱惑障。如此兩
法。無流界中。善心惡心獨自行故。於一念中。
兩心不相應故。此兩法難可通達。如勝鬘經
說。世尊。善心念念滅不住。諸惑不能染惡心
念念滅。諸惑亦不染。世尊。煩惱不觸心。心不
觸煩惱。云何無觸法。而能得染心。如此而知
名如理智。如量智者。究竟窮知一切境名如
[003-0802b]
量智。若見一切眾生乖如境智。則成生死若
扶從境智。則得涅槃。一切如來法。以是義故。
名為如量。至初地菩薩得此二智。以通達遍
滿法界理故。生死涅槃二法俱知。又此兩智
是自證智見。由自得解不從他得。但自得證
知。不令他知故。名自證知見。又此二智有二
種相。一者無著。二者無礙。言無著者。見眾生
界自性清淨。名為無著。是如理智相。無礙者。
能通達觀無量無邊界故。是名無礙。是如量
智相。又此二智有二義。如理智為因。如量智
為果。言如理為因者。能作生死及涅槃因。如
量為果者。由此理故。知於如來真俗等法具
足成就。又如理智者。是清淨因。如量智者。是
圓滿因。清淨因者。由如理。智三惑滅盡。圓滿
因者。由如量智三德圓滿故。前不可思量無
二無分別等。三名為離欲。以清淨照了對治等。
三名離欲因。是名如來轉依攝持八種功德。


復次轉依法身有七種名。應知。一沈沒。沈沒
取陰故。二寂靜。諸行無生故。三棄捨。棄捨諸
餘伴故。四過度。出二苦故。五拔除。拔除本識
故。六濟度。濟度五怖畏故。七斷。斷於六道果
報故。


釋曰。言沈沒取陰者。取名貪愛有四
種一欲取。二見取。三戒取。四我語取。取有二
義。一受取。二受資糧。受取者。如因受生愛。
受資糧者。為貪此受故。取四種資糧。四資糧
者。即四取也。一欲取者。貪欲界六塵。二見取
者。於欲界中。唯除戒取與常見二種。所餘四
見。名之為見。貪愛此見。名為見取。三戒取者。
於三界中。取世間邪正二道。為離苦得樂。是
[003-0802c]
名為戒。貪著此戒故名為取。四我語取。我語
者緣內身故。一切內法為我語。貪著內法名
我語取。色無色界定緣內法成故名我語。貪
著此定。名之為取。此四取前二屬斷見。但執
現在。謂無未來。後二屬常見。執有未來故。又
前二是在家人起。後二是出家人執。又前二
在家出家鬪諍因。後二為在家出家修行因。
又前二欲取為所成。見取為能成。後二我語
為能成。戒取為所成。復次陰者。有眾多義。如
別釋。今略明有二義。一能生取凡夫五陰能
為取因緣故。二從取生。即此五陰。是取家果
故。故言取陰。而言沈沒者。於法身中。因果俱
無故稱沈沒。取為對治故沈。陰為報盡稱
沒。故說法身約取陰永無。是名沈沒。二寂
靜諸行者。一切有為法名行。與四相相應故。
四相者。一生二異。三住四滅。一切有為法。約
前際與生相相應。約後際與滅相相應。約中
與異住相相應。行役不息故名為行。如來法
身則不如是。約前無生。約後無滅。中無病老。
湛然常住。無生故說寂。無滅故說靜。約前不
更生。離意生身故。約後不更死。已過不可思
惟退墮故。約前後際不被損污。過無明住地
煩惱病故。三棄捨諸餘。諸餘者。二乘人有三
種餘。一煩惱餘。謂無明住地。二業餘。即無漏
業。三果報餘。謂意生身。一煩惱餘應滅。二道
餘應修。三虛妄餘應除。如來已離虛妄。說名
無餘。二乘未離故名為餘。如來轉依法身。已
度四種生死故。一切煩惱虛妄已滅盡故。一
切道已修故。棄生死捨道諦故。此二無四德
[003-0803a]
故。唯法身獨住四德圓滿故。是名棄捨諸餘。
四過度二苦者。苦違逆為義。逆有二。一違
聖人意。是聖人怨。能惱聖故。二聖意違逆。以
聖能除之故。二苦者。一凡夫苦樂二受。二聖
人行苦即捨受。又二者。一身苦。二心苦。又二
者。一名苦。二色苦。又二者。一二乘界內苦。
二菩薩界外苦。故法身地中無二乘麁苦。故
名為過。無菩薩四種生死細苦。故名為度。是
名過度二苦。五拔除阿梨耶。阿梨耶者。依隱
為義。是生死本。能生四種末故。四末者。煩
惱有二。業一。果報一。初煩惱本二者。一者一
切諸見。以無明為本。無相解脫門為治道。
二者離諸見外一切煩惱。以貪愛為本。無願
解脫為對治道。次業本一者。以凡夫性為
本。凡夫性者。即是身見故。次果報本一者。一
切生死果報。依阿梨耶識為本故。以未離此
識果報不斷。於法身中。由兩道故。二世滅
盡故說拔除。言兩道者。一無分別智。能除拔
現在虛妄。能清淨法身。即名盡智。二無分別
後智。能令未來虛妄永不得起。圓滿法身。即
無生智。拔者清淨。滅現在惑。除者圓滿。斷未
來惑。故名拔除。六濟五怖畏。五怖畏者。一
自責畏。二畏他責。三畏治罰。四畏惡道。五畏
眾集。一自責畏者。如人作諸罪惡。晝夜怖
畏。二他責畏者。既自作惡。恒恐他及冥中
天神見之。而懷怖畏。三治罰畏者。身所作惡
恒懼王治。四惡道畏者。既有罪自隨畏生
惡道。五眾集畏者。三業不淨。兼知解不深。
恒怖畏德眾。若人已證見法身。則離此五畏
[003-0803b]
故。說法身為濟五怖畏。七斷六道果報者。道
義眾多。略說二種。一行處故名為道。五陰為
所行處。三世為能行。又以生老病死四苦所
遊處故名為道。二者六種同異故名為道。如
人同人異於五道餘亦如是。是同異類。云何
名道。有二。一眾生所輪轉處。二業所行處
故。以此二義立名為道。如來法身無復此道。
若有餘涅槃業盡。眾生輪轉果未盡。無餘涅
槃因果二種俱盡。故名斷滅六道。若有處說
如來法身。當知與此七名相應。是說名竟。
復次說法身相者。諸苦靜息。是法身相。為
靜苦緣故。復次說法身味。味者有二。一不退
墮故名為味。二安樂故名為味。眾生在生死
中。乃至夢中並未曾見。若修正行人。求見
此法。得見之時。即得不退安樂故。以安樂
為味。復次說法身事。事者以無相為事。五陰
相於中盡無餘故。又以無戲論為事。戲論有
三。一貪愛二我慢。三諸見。是三戲論如來滅
之已盡故。以無戲論為事。戲論者。有三義。一
能違礙實理。二名虛誑世間。三障隔解脫。初
違正境。次違正行。後違正得。合此三義。名為
戲論。又戲論有九種。一通計我。二的計是我。
三計我應生。四計我不更生。五計我有色應
生。六計我無色應生。七計我有想應生。八計
我無想應生。九計我非想非非想應生。一通
計我者。於五陰中。通執有我。而不能分別即
離。但漫執故。二是我者。於現世五陰中。隨取
一陰為我。而言是者。是的別義。定是二處。一
定在現世有。二定在一陰上執。故名為是。三
[003-0803c]
計我應生者。一切諸見不出有無二種。由有
見故。所以執常。於無見中。復有二種。一邪見
者。謂一切無因無果。並撥三世故。二斷見者。
謂唯有現在。不信未來故。四計我不更生者。
此計因斷見起。五計我有色應生者。於欲色
二界中。以色為我。此執則因常見故起。六計
我無色應生者。於無色界中。計受心法為我。
觀色壞滅。此三法不滅。因常見故起。七計
我有想應生者。於三界中。除無想及非想天。
所餘諸處。並計有想為我。因常見起。八計我
無想應生者。計無想天及草木等為我。以同
無想心故由因常見起。九計我非想非非想
應生者。此計有頂處為我。以觀想為繫縛。計
涅槃為坑塹。若不除想。無由解脫。有繫縛故。
若併除想復恐失我墮涅槃塹。何以故。想與
於我不得相離故。不得棄及與不棄。為繫縛
故。欲除於想故名非想。恐失我故。不敢併除
故。名非非想。由此散亂心。不得涅槃故。說此
等名為戲論。若能觀證法身。一切戲論並不
復生。外曰。於法身中。何用立此相等諸義。
如汝所立。法身應決定是無。不可執故。若物
非六識所得。決定是無。如兔角。兔角者。非六
識所得。定是無故。法身亦爾。是故法身決
定是無。何用諸義。答曰。汝言非六識所見故
法身無者。是義不然。何以故。以由方便能證
涅槃故。想稱正行是名方便。由此方便。是故
法身可知可見。譬如由他心通故。則能得見
出世聖心。


釋曰。他心通者。有三種因緣所得
兩是方便。一是正道方便。二者一因天耳。二
[003-0804a]
由天眼。因天耳故。聞覺觀聲。由此聲故。得知
他心。依天眼能見他肉心孔中有水水相。若
黑則知癡。生黃則知貪。赤則知瞋。青白則
知善。見縹色時知是無記。因於耳目方便故。
比知他心。次正道者。若欲得他心通。須緣自
心。先修觀行。不用現在心觀現世心自體不
得一時見故。以現在心能觀過去心。何以故。
可追緣故。從遠至近。次第向後。初則觀無量
念。如是漸漸至一剎那。乃至滅一剎那。於自
心觀中而得自在。然後取前人心作自境界。
以修觀行。初入觀時。須作願心。起要期意。先
須假想觀前人身身相具足。如是遣析除皮
肉骨三相都盡。唯餘心在。細細修習。緣前人
心。隨其利鈍。遠近奢促。自能徹見。如彼所
緣。我皆能見種種諸心故。如他聖心。雖過六
根境。亦能得見。如來法身亦復如是。雖非六
識所見由方便正行。所以能見。故知是有。不
得同無。復次更有別義知法身不無。何以故。
若法身無者。則諸正行皆應空失。以正見為
先行。攝戒定慧等善法故。所修正行不空無
果。由此正行能得果故。故知法身非無。若汝
說法身定無。而正行能令至五陰入等滅盡
故。當知正行不無果者。是義不然。何以故。涅
槃不有故。若五陰等無是涅槃者。則去來二
世陰等並無應是涅槃。而此二世陰等無處。
既非涅槃故知不取。陰無之處名為涅槃。又
若汝取此為涅槃者。狂醉等人應有涅槃。而
其無者。故知陰等無處非涅槃也。又若汝言
現世五陰無為涅槃者。是義不然何以故。無
[003-0804b]
是無故。若法現在。則非是無。更互相違故。若
法已滅。則非現在。若現在則不滅。以有無不
得並故。復次依現在陰。修聖道時。不應得涅
槃故。八聖道者。依現在五陰得成。是時現世
五陰實有未無。此中永無得涅槃義。云何如
此。汝立計言。現世五陰無處名為涅槃。依現
五陰。修八聖道。得於涅槃。是故汝執現世五
陰無名涅槃者。是義不然。若汝言是時煩惱
非現在故。無過失者。是亦不然。若汝言修八
聖道時。五陰現在者。則諸煩惱非是現世。是
時煩惱不得生故。由八聖道得證得見。是故
現世得涅槃者。是義不然。何以故。煩惱先非
現世故。修道則無用。修聖道時。是諸煩惱未
除滅故。汝見非相應。便言非現世。若隨逆流。
初修行時。煩惱已不相應。此不相應。則非現
世。此即是汝所計涅槃。若汝執此是涅槃者。
聖道未起時。已應滅惑。已得涅槃故。後修聖
道。則無復用。是八聖道能滅諸惑。及得涅槃
者。是義不可。故知煩惱滅處不名涅槃。若汝
說由聖言故。欲等滅盡名為涅槃。如吉祥經
偈說。


「 滅盡及離欲
 無死墮微妙
 若人見此經
 成佛得寂滅
 無法與此等
 若證則無憂
 是真妙法寶
 由是義吉祥」



若汝言欲等諸惑非現世非有是盡。由此三
義名滅諦者。是義不然。何以故。第四果同此
義故。佛經中說。何者名阿羅漢果。以三界惑
盡名羅漢果。但以欲等滅為果。此果實不如
[003-0804c]
此正以出世果報四陰戒等五身為羅漢果
但由此惑滅羅漢果得成故。於果中說此因
名。涅槃亦爾。由涅槃故諸惑得滅。是故因中
說於果名。是故汝說由八聖道能得涅槃道
不空者。是義不然。復次法身住時短促。有為
法相。非功用得。是三過失。於汝義則壞。若
汝所說欲等惑滅。說名法身。汝所立義中。則
有三失。一是住時短促。短促者。諸法念念不
住。是名滅盡。以滅盡故。不得暫住。汝云何
立此滅盡義。為法身耶。以短促時故。失法身
常義。二有為法相過失者。若此滅盡是法身。
法身則是有為法相。法身若是有為相者。無
有是處。三有非功用過失者。此一切諸法依
因緣滅則是自性。何以故。滅為本故。若滅
非功用得。法身亦不因功用而得。既無功
而得者。睡眠狂醉等亦應皆得涅槃。以此三
失故。汝義不成。復次若滅盡為涅槃者。則與
有為諸法相應。以滅有同動苦二法故。夫有
為法皆為欲等惑火所燃。故恒散動不住。則
為生老死等所壞。是故恒苦。如佛說言。比丘。
生老死等。是有為法。故一切有為。恒燃恒苦。
是死者。即是滅盡。此滅盡即有為。若是有為。
故知。汝立法身。不得是常。既非常者。汝義寧
立何以故。則汝義計最靜為動。最樂為苦。是
故不然。若汝說從此一滅永無復生為涅槃
者。是義不然。何以故。不離前諸過失故。汝言
永滅者。生與死滅不異故。是義不可。若汝說
永滅為涅槃者。道亦應成涅槃。何以故。無有
一滅永不復生。無有此法。我今隨汝意說我
[003-0805a]
願有此滅。若有此滅。終不能離前諸失故。又
道滅後煩惱亦復不生。若謂永滅是涅槃者。
是道用滅應是涅槃。又若汝說能滅為涅槃
者。無別涅槃以為能滅。唯以道用正為能滅。
故知。道體應能為滅。若汝說煩惱不生為涅
槃者。是義不然。何以故。不免二種失故。若煩
惱不生。即與滅盡同體如前死滅等五難過
失故。是不生者。為在道前。為在道後。若在道
前。未修道時。已應得之。修道無用。若在道
後。則屬未來。過三世義。則不成立。又汝立無
生。其義云何。為是有惑故無生。為是無惑故
無生。若煩惱有則無無生。何以故。有無二法
不得一時同處故。譬如一人行時不住住時
不行。以二法相違行住不得俱故。故知。煩惱
在時。則不得立。以無生故。若無煩惱。立無生
者。是時煩惱既無約。誰而辯無生耶。譬如人
說石女之女不能生兒。復次汝立煩惱無生
者。為是物有。為非物有。是物有者。如四大
等。有實法。有假名。此等是有物。非物有者。
如空花兔角等。了自無故。故言非物有。若言
是有物者。則由四緣所成。四緣所成故。無生
義則不立。以是義故。有為無為則無差別。若
汝說是物有。不為四緣成者。即同邪見外道
所執自性隣虛我時方等故。若非有物是涅
槃者。但有名字。便如人說兔角尖利。若爾即
同前破。則修道無用。外曰。若不取無生為涅
槃者。云何佛說無生滅盡為涅槃耶。答曰。道
依涅槃能使煩惱未來不生現在者。滅因中
說果故。名涅槃為無生滅盡。外曰。何故果說
[003-0805b]
因名。而不直取果體自名。答曰。極微細故。一
切法中無有能細涅槃之者。是故若得此法。
一切欲等諸惑滅。不更生故。假此麁名。顯以細理。理相可知。故此經中作此說也。問曰。
云何知此涅槃極微細耶。答曰。大仙不樂說
法故。無分別聖智所知故。大師觀涅槃。極微
細故。觀眾生根性。不相稱故。是故佛心迴向
寂靜。入於涅槃。不欲說法。故經言。我寧不說
法。疾入於涅槃故。無分別聖智所知者。如摩
健持經說。世尊。若涅槃是有。我今自有聰
明利智。云何不見。佛言。涅槃實有。汝今未得
無分別聖智故不得見。以微細故。非聞慧所
得。以真實故。非思慧所得。思慧雙能通達真
俗諦故。不得周於妙理無思之界。以甚深
故。非世間修慧所得。修慧但得淺理。未能通
達甚深之理。以此微細非言語能說故。借麁
名顯於妙理。由無分別聖智所見故。故言微
細得成。外曰。若涅槃是修道所得者。與未能
修道之人不得相應。既不相應。是故不共。若
不共則是無常。答曰。若從此向前是無。向
後是有者。可說無常。無此義故。前際無有故
說無生。若汝說未修道時不能得故。無無生
者。是義不然。何以故。非道所生故。此法必須
因道得至非道能生。是故未修時不得言無。
是故無生義立。無後際故。是故無滅中際。無
業煩惱等故無變異。以無生異滅等三失故
說常住。不同外道以無因故一名常住也。正
義者不取因為常住法。如涅槃不由因故有。
汝謂隣虛等亦不由因故有。無如是義。何以
[003-0805c]
故。涅槃離有離無。四謗不及。以不由因故得
是常。汝計隣虛既有有故不得無因是有因
即無常故。若汝說涅槃無三失故常住隣虛
等亦無三失故。常住者。是義不然。何以故。汝
證義相不成就故。涅槃常住不與隣虛同相
異相。隣虛等是有分別故。無有證義。得成涅
槃。是無分別故。涅槃常住。隣虛等常住則不
得立。復次隣虛等亦不成就。何以故。以獨聚
不成故獨者義不成。以四大不相離故。若聚
者亦不成就。以相麁故。並非隣虛塵故。若離
涅槃。無有一法。是常住故。以涅槃實有常住
依方便得解脫故。修道不空過故。故有涅槃
前際等無故。故知。常住過色等相故。故說非
色不離清涼等色相故。故說非非色大功用。
無分別智所得故。故說真有因出世大精進
所成就道佛所得故。故知實有。如經中說。比
丘。是法實有。不生不起。不作無為。故知涅槃
實常住。此法是如來轉依。是故名總攝竟。亦
云相應。


佛性論辯相分第四中分別品第六



復次分別相義應知。分別者。是如來性。明一
切法。如如清淨。是其通相。如般若等經中所
說。一切法者。即三性法。如如者。俗如即真
如。真如即俗如。真俗二如。無別異故。清淨
者。有二種。一者因中如如。未得無垢果地如
如。無復垢穢故。二者因果俱淨。因中是無染
清淨。至果無垢清淨故。如此等義。是佛性通
相。為顯此義故。佛說般若波羅蜜等諸經。是
佛性中。分別眾生。自有三種。一者不證見佛
[003-0806a]
性。名為凡夫。二者能證見佛性。名為聖人。三
者證至此理究竟清淨。說名如來。復次約此
佛性。眾生事用有三。一者顛倒為事。二者無
顛倒為事。三者無顛倒無散亂有別法為正
事。顛倒者。一切凡夫。無倒者。一切有學聖
人。無倒散者。道後法身。有別法為正事者。是
應化二身。為度眾生。皆由大悲本願力故。言
顛倒者。一切凡夫有三倒。謂想見心。即皮肉
心等三煩惱故。二無顛倒者。無惑無行二種
倒故。即一切菩薩有學聖人。惑倒者。違逆真
如故。起一切煩惱。名為惑倒。行倒者。二乘人
應修常等四德。翻四顛倒。行菩提道。而今不
修。但修無常苦等。為解脫因故名行倒。此明
是無小乘偏修之行。離此兩倒故。說大乘有
學聖人三無倒散有別法為正事者。是滅除
禪定解脫一切智等三障故。法界澄淨澄故。
靜寂淨故。無垢不捨正事大悲本願恒化眾
生名為如來。故約此性分別眾生。是名分別
相。


佛性論辯相分第四中階位品第七



復次階位相義應知。階位義者。於種種法門
中。若有分別廣說無流法界不出六種。一自
性。二因。三果。四事。五總攝。六分別。為顯無
流界自體故。先說自性。依止此性故。起信樂
等四種勝因。由此因故。得常住等四德之果。
由佛性故。起厭惡生死樂求涅槃事用得成。
由此自性故。得離欲。得離欲因名為總攝。約
佛性故。故得分別三種眾生。如來所說八萬
四千法門。為六種所攝。次第在三位中。三位
[003-0806b]
者。一不淨位。謂眾生界。二者淨位。謂菩薩
地。三者最清淨位。即是佛地。故無上依經說。
阿難。是如來法界。無量無邊諸煩惱㲉之所
隱蔽。隨生死流。漂沒六道。無始輪轉。我說名
眾生界。阿難。是眾生界。於生死苦而起厭離。
除六塵欲。依八萬四千法門諸波羅蜜所攝。
修菩提道。我說名菩薩。阿難。是眾生界。已得
出離諸煩惱㲉。過一切苦。洗除垢穢。究竟
法然清淨澄潔。為諸眾生之所願見。微妙上
地。一切智地。一切無礙。入此中住。至無比
能。已得法王大自在力。我說名如來。


佛性論辯相分第四中遍滿品第八



復次遍滿相應知。遍滿者。凡夫聖人。及諸如
來。無分別性。次第三位中。一顛倒虛妄。二無
倒聖道。三四德究竟清淨。此三處平等通達
相。並隨道理遍滿故。譬如土銀金等器中虛
空遍滿平等無差別。如來法界遍滿三位中
亦復如是。是故從位次第說此遍滿。如無上
依經說。阿難。是如來界。於三位中一切處等。
悉無罣礙。本來寂靜。譬如虛空一切色種不
能覆不能塞。若土銀金器虛空處等。悉無罣
礙。是名遍滿。
《佛性論》卷第三
[003-0806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