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i0589 佛地經論-唐-親光菩薩 (master)






《佛地經論》卷第七


親光菩薩等造
大唐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經曰:爾時世尊而說頌曰。


論曰:


當說四頌總攝上義,略顯佛地淨法界
相。如來地中一切有為無為功德,皆是清淨
法界攝持,皆是清淨法界之相,所相能相俱
名相故。於四頌中,前三頌半別顯其相,後半
總結。別顯相中,有義此中初半顯示清淨法
界,次半顯示大圓鏡智,次半顯示平等性智,
次半顯示妙觀察智,次半顯示成所作智,次
半顯示四智所攝眷屬功德,後半顯示五法
所成三身差別。復有義者,此中顯示清淨法
界,有六種相,總攝一切佛地功德,謂自性相、
因相、果相、若作業相、若相應相、若差別相,如
其次第,初有一頌,餘各半頌。


經曰:一切法真如,二障清淨相。


論曰:


有義此顯清淨法界,謂一切法空無我
性所顯真如,永離二障本性清淨,今復離染,
能為一切善法所依,是故說名清淨法界。一
[007-0323a]
切法者,謂世出世有漏無漏蘊界處等。真如
即是諸法實性無顛倒性,與一切法不一不
異,體唯一味,隨相分多。


或說二種,謂生空無
我、法空無我。真如實非空無我性,離分別故,
絕戲論故。但由修習空無我觀,滅障真如我
我所執而證得,故名空無我。


或說三種,謂善、
不善、無記。真如是此三法真實性故。


或說四
種,謂三界繫不繫,真如是此四法真實性故。


或說五種,謂心真如,廣說乃至無為真如,亦
是五法真實性故。


或說六種,謂色真如,廣說
乃至無為真如,五蘊無為真實性故。


或說七
種:一、流轉真如,謂一切行無始世來流轉實
性;二、實相真如,謂一切法二空無我所顯實
性;三、唯識真如,謂一切法唯識實性;四、安立
真如,謂有漏法苦諦實性;五、邪行真如,謂業
煩惱集諦實性;六、清淨真如,謂善無為滅諦
實性;七,正行真如,謂諸有為無漏善法道諦
實性。


或說八種,謂不生不滅、不斷不常、不一
不異、不來不去,八遣相門所顯真如。


或說九
種,謂九品道除九品障所顯真如。


或說十種,
謂於十地除十無明所顯真如,即十法界。如
《攝大乘》廣辯名相。


如是增數乃至窮盡,一切
法門皆是真如差別之相,而真如體非一非
多,分別言說皆不能辯。由離一切虛妄顛倒,
假名真如。能為一切善法所依,假名法界。離
損減謗,假名實有。離增益謗,假名空無。分析
推求諸法虛假,極至於此更不可度,唯此是
真,假名實際。是無分別最勝聖智所證境界,
假名勝義。如是廣說。


言二障者:一、煩惱障;
[007-0323b]
二、所知障。惱亂身心令不寂靜,名煩惱障。覆
所知境無顛倒性令不顯現,名所知障。煩
惱障者,謂執實我薩迦耶見以為上首,百
二十八根本煩惱及隨煩惱,若所發業,若所
得果,皆攝在中,皆以煩惱為根本故。所知
障者,謂執遍計所執諸法薩迦耶見以為上
首,所有無明法愛恚等諸心心法,及所發業
并所得果,皆攝在中,皆以法執及無明等為
根本故。有義,法執及無明等,遍在一切善惡
無記有漏心品及與二乘無漏心品,皆不了
達法無我故,皆似相分見分起故。有義唯在
不善無記有漏心品。


《瑜伽師地》說諸無明但
有二種:一者不善;二者無記。復有二種:一
者染污;二不染污。不言有善,不可非善善
心相應,性相違故。又善心品必與無癡善根
相應,癡即無明,不可一心癡無癡並,如貪無
貪瞋無瞋等不相應故,不可法執不與癡俱,
若無無明無倒執,故如執有我定無明俱,此
亦應爾。又諸善心性無迷執,皆信等俱順
無我解,與二空觀為前方便,不可法執導法
空觀,我執未曾見此事故。是故有漏無漏善
心,決定不與二執無明愛等相應,違教理故。
一切異熟無記心品亦無法執及無明等,分
別力劣不能執故。若有倒執成法我見,有無
明等阿賴耶識,不應唯與五法相應,見無明
等慧等攝故。又若此識有法執者,無所熏故
應念念失,不須對治則成大過,煩惱障中無
此事故。又法空觀初現前時,此識應斷,障治
相違不俱行故。若爾所餘有漏種子應無所
[007-0323c]
依,所修功德應無熏習,無所熏故,不可說言
熏習鏡智,相應淨識非無記故,猶未得故。阿
賴耶識既無法執,餘轉識中異熟果者,亦應
如是,性類同故。於五識中亦無法執,無有猛
利分別用故,不推求故。


《攝大乘》說,能遍計心
唯是意識。故知五識不緣遍計所執自性,如
無分別無推求見,不能計我,故亦不能計度
諸法。然由意識計我計法起愛恚等,引五識
中非見所攝愛恚等起,雖無有見而有愛恚
無明等法二障所攝,是故二執分別推求,唯
在第六第七意識。若愛恚等非見所攝,不推
求者亦在五識,諸我執等煩惱障體,唯在不
善有覆無記二心中有。若法執等所知障體,
亦在無覆無記心中,二乘無學亦現行故。無
學位中無有不善有覆無記,此就二乘名為
無覆。若望菩薩是染污故,亦名有覆。故所知
障亦名無覆亦名有覆,一體二名所望別故。


煩惱障中有所知障,是所依故,必執有法而
計我故。體雖無二而用有別,如一識體取境
用多,由此熏生一種子體亦有多用。起時雖
俱而漸次斷,聖道勢力有分齊故。若所知障
就二乘說無覆無記,四無記中何無記攝?異
熟生攝,以從異熟識生起故。若爾何者非異
熟生?如增上緣,餘所不攝皆此攝故,威儀等
心不堅執故,非普遍故,無二障體。若善無覆
無記心中無法執者,云何不能了達法空?亦
無我執,云何不能了達生空?此既由與第七
識中我執俱故。不達生空,亦應由與第七識
中法執俱故。不達法空,既似相分見分而起。
[007-0324a]
云何不名法執所攝?諸佛菩薩無漏智等亦
有二分,云何非執?是故緣生相分見分依他
起攝。若於此上妄計心外,或定性有方名為
執。故所知障在第七者,遍與六識三性心俱,
非相應品。且止廣諍,應釋本文。


清淨相者,謂
此真如本性清淨,二障所覆,如淨虛空烟雲
等障相似不淨。得出世間證真如道,漸除二
障所有種子,猶如大風吹烟雲等,金剛喻定
現在前時,滅離一切障種子盡,得淨法界究
竟轉依,名清淨相。如是已顯前五法中清淨
法界。有義,此顯自性一分法界淨相,即六相
中自性一分,文同前釋。


經曰:法智彼所緣,自在無盡相。


論曰:


有義此顯大圓鏡智法者,即是依他起
性緣法鏡智名為法智。大圓鏡智亦緣世俗
依他起性,現彼影故,不迷彼故。彼所緣者,
彼謂真如,非彼法智,雖復隔句義勢相應,故
無有過。法智用彼為所緣故,名彼所緣,非謂
法智是彼所緣。大圓鏡智亦緣勝義圓成實
性,窮生死際內證彼故。此說鏡智緣一切法
自相共相,依他起性、圓成實性俱為境故,遍
計所執但是凡愚妄心所計,非聖智境,故不
說緣。如論中說遍計所執唯凡智境,圓成實
性唯聖智境,依他起性亦凡智境亦聖智境,
遍計所執以無體故,非聖所證。若爾聖智不
知一切,彼既是無智何所知?若知為有,則成
顛倒。若知為無,則非遍計所執自性心所現,
無依他起攝,真如理無圓成實攝。是故聖智
雖知有無而不緣彼,遍計所執自性為境。言
[007-0324b]
自在者,大圓鏡智六到彼岸所修成故,具十
自在妙用無礙。無盡相者,窮生死際,無間
無斷相續常故。相謂所相,或復能相,表自體
故。如是總顯前五法中大圓鏡智。


有義此顯
自性一分,佛果四智即六相中自性一分。有
為功德法者,即是大圓鏡智,由對治力轉去
一切麁重所依阿賴耶識,轉得清淨依他起
性,遠離一切心慮分別,所緣能緣平等平等
不可宣說。緣生法性不增不減,內證行相能
現一切諸法影像,於一切境普能照了無分
別故。總說名法智者,即是平等性智,由對
治力轉去執著眾生及法第七末那,轉得清
淨依他起性緣鏡智等,及淨法界平等平等,
內證行相故名為智。彼所緣者,即餘二智,由
對治力轉去世間分別六識,轉得清淨依他
起性,或出世間或世出世。彼後所得緣上
真如及法智等,依他起性以為境界,無執分
別似所緣現,分別自內所證能證。用彼上說
真如法智為所緣故,名彼所緣。如是四智
妙用無礙,故名自在。窮生死際常用不息,故
名無盡。大圓鏡智平等性智常無間斷,故名
無盡。妙觀察智、成所作智,雖有間斷,而暫作
意即能現前,數起無窮亦名無盡。相謂體相,
皆從緣生,說名清淨依他起性,皆無顛倒說
名清淨。圓成實性皆有內證,照境作用似境
顯現,說名為智。如是等義能表自體,故名
為相。


經曰:普遍真如智,修習證圓滿。


論曰:


有義此顯平等性智,謂初地中初現觀
[007-0324c]
時,得此平等無分別智,觀真如等一切平等。
於後諸地漸次修習轉勝轉淨,乃至佛地證
得圓滿究竟清淨,證法界等一切理事皆悉
平等,如是顯示前五法中平等性智。有義此
顯六中因相,謂初地中無分別智,觀初法界
見道三心,斷見道斷百一十二根本煩惱及
隨煩惱,并滅見斷不染無明分別法執最麁
一分,顯初法界智種增長。從此已後於一
切地修道位中,無分別智觀餘法界如如,於
彼一切法門聞思修等加行智等方便等位
漸次修習,如是如是隨其所應,漸伏修斷十
六煩惱及隨煩惱,并隨所應漸滅修斷不染
無明俱生法執。所餘諸分,顯餘法界智種增
長,由此為因乃至佛地,證得法界四智圓滿。


經曰:安立眾生二,諸種無盡果。


論曰:


有義此顯妙觀察智,謂此妙智能為眾
生說妙法等,安立眾生利益安樂,故名為二。
即此二種有多品類,故名諸種。如是二事窮
生死際,常作不絕,故言無盡。此即名果,是
智果故。如是顯示前五法中妙觀察智。有義
此顯六中果相,謂淨法界及四妙智,皆能安
立一切眾生,利益安樂。令修善因名為利
益,令得樂果名為安樂。又令離惡名為利益,
令其攝善名為安樂。又拔其苦名為利益,施
與其樂名為安樂。此世他世、世出世等,應知
亦爾,品類眾多故名諸種,窮未來際故名無
盡。如是二事諸種無盡,是淨法界及四智果,
由此起故。


經曰:身語及心化,善巧方便業。
[007-0325a]


論曰:


有義此顯成所作智,謂智能起身語心
化,稱順機宜故名善巧,加行不絕故名方便,
此即名業。或復此智善巧方便,能起身語心
三化業,如是顯示前五法中成所作智。有義
此顯六中業相,謂淨法界及四妙智,能起身
語心三化業,及與善巧并方便業。成所作智
起身語心三種化業;妙觀察智起善巧業,觀
機宜等極巧便故;其餘二智及淨法界起方
便業,以能任運與一切業為方便故。


身化三
種:一、自身相應,謂化自身為輪王等種種形
類,及現種種諸本生事;二、他身相應,謂化魔
王為佛身等,變舍利子為天女等,寄他身上
示現種種變化形類;三、非身相應,謂現大地
為七寶等,或現無量佛化身等,或放光明照
無邊界。如是等類,離自他身別現化作,情非
情色種種形類,動地放光風香等事,皆為利
樂諸有情故,一切皆名佛化身業。


如是語化
亦有三種:一、自身相應,謂佛自身化現梵音,
遍告無邊諸世界等,種種語業;二、他身相應,
謂令聲聞大弟子等,以佛梵音宣說大乘甚
深法等,是故聲聞諸菩薩等說非已分甚深
妙法,皆是如來變化所作,非彼自力;三、非身
相應,謂化山海草木等類,乃至虛空,亦出音
聲說大法等,如是皆名變化語業。


心化唯二,
一、自身相應,謂自心上化現種種心及心法
影像差別,二、他身相應,謂令他心亦現種種
心及心法影像差別,此並相分似見分現。



義定力能令自心解非分法,名化自心。加被
有情令愚昧者解深細法,令失念者得正憶
[007-0325b]
念,名化他心。然心無化,無形質故。如論說
言,心無形故不可變化。又說化身無心心法,
此就二乘及諸異生定力而說,彼定力劣不
能化現無形質法。諸佛菩薩不思議定,皆能
化現。若不爾者,云何如來現貪瞋等?云何
聲聞及傍生等知如來心?云何經說化無量
類皆令有心?云何上說諸化意業?云何經說
有依他心?但諸化色同實色用,化根及心
但有相現,不同實用,又就下類故作是說。若
爾云何不化非情令心相現?非情已是心等
相分,云何復令有心相現?若心相現則名有
情,非非情攝,是故化心但說二種。如前已
說,妙觀察智能觀自證陀羅尼門、三摩地等,
能觀有情根欲性等,說妙法藥名善巧業,其
餘二智及淨法界,與諸功德為所依止,能起
種種利有情事,名方便業。


經曰:定及總持門,無邊二成就。


論曰:


有義此顯四智所攝眷屬功德。有義此
顯六種相中相應之相,定門即是八萬四千
三摩地門。總持門者,八萬四千陀羅尼門。如
是二種通生一切有為功德,通顯一切無為
功德,通引一切神力作用利眾生事,故名為
門。無邊二者,福德、智慧二種莊嚴,於中差
別有無量種,八萬四千福德智慧,或無量劫
修所成故,說名無邊。前五波羅蜜多名為福
德,後五波羅蜜多名為智慧,或隨所應自性
眷屬一一具二。如是二門二種莊嚴,四智品
中一一具足,恒共相應,亦復依止清淨法界,
與淨法界不相捨離,故名成就。
[007-0325c]


經曰:自性法受用,變化差別轉。


論曰:


有義此顯五法所成,三身差別。有義此
顯六種相中差別之相,雖諸如來所依清淨
法界體性無有差別,而有三身種種相異轉
變不同,故名差別。自性法者,即是如來初
自性身體常不變,故名自性。力無畏等諸功
德法所依止故,亦名法身。受用即是次受用
身,能令自他受用種種大法樂故。變化即是
後變化身,為欲利益安樂眾生,示現種種變
化事故。體義、依義、眾德聚義,總名為身。如是
略釋三身名義。


又法身者,究竟轉依真如為相,一切佛法平
等所依,能起一切自在作用,一切白法增上
所顯,一切如來平等自性微妙難測,滅諸分
別絕諸戲論。故契經言:「諸佛法身不應尋思,
非尋思境,超過一切尋思戲論。」


受用身者,一
切功德圓滿為相,一切佛法共所集成,能起
一切自在作用,一切白法增上所起,一切如
來各別自體微妙難測,居純淨土任運湛然,
盡未來際自受法樂,現種種形說種種法,令
大菩薩亦受法樂。


變化身者,一切神變圓滿
為相,一切化用共所集成,示現一切自在作
用,一切白法增上所引,一切如來各別化用
微妙難測,居淨穢土現種種形說種種法,成
熟下位菩薩、二乘及異生眾,令入大地,出離
三界脫諸惡趣,如是略釋三身相用。


又前五法攝三身者,有義前二攝自性身,中
間二種攝受用身,成所作智攝變化身,經說真
如是法身故。論說轉去阿賴耶識得自性身,
[007-0326a]
大圓鏡智轉第八得,故知前二攝自性身。此
經中說,成所作智起諸化業,《莊嚴論》說,成所
作智於一切界發起種種無量難思諸變化事,
故知後一攝變化身。平等性智如餘論說,能
於淨土隨諸菩薩所樂示現種種佛身。妙觀
察智亦如論說,於大集會能現一切自在作
用說法斷疑。又說轉去諸轉識故得受用身,
故知中二攝受用身。又佛三身皆十義中智
殊勝攝,故知三身皆得有智。有義初一攝自
性身,四智自性相應共有,及為地上菩薩所
現一分細相,攝受用身;若為地前諸菩薩等
所現一分麁相化用,攝變化身。諸經皆說清
淨真如為法身故。《讚佛論》說,如來法身無生
滅故。《莊嚴論》說,佛自性身本性常故。《能斷金
剛般若論》說,受持演說彼經功德。於佛法身
為證得因,於餘二身為生因故。諸經論說,究
竟轉依以為法身,轉依即是清淨真如非對
治道,故知法身唯淨法界真如為性。《莊嚴論》
說,大圓鏡智是受用佛。《攝大乘》說,轉諸轉識
得受用身。然說轉去阿賴耶識得法身者,此
說轉去第八識中二障種子,顯得清淨轉依
法身,非說鏡智,以說鏡智是受用故。


又受用
身略有二種:一、自受用,三無數劫修所成故;
二、他受用,為諸菩薩受法樂故。是故四智相
應共有及一分化為受用身。經論皆說,化身
為化地前眾生現種種相。既是地前眾生境
界,故知非是真實功德,但是化用。經論唯說
成所作智能起化業非即化身,雖三種身智
殊勝攝,法身是智所依證故,化身是智所起
[007-0326b]
用故,似智現故假說為智,亦無有過。


如是三
身受用變化既有生滅,云何經說諸佛身常?
由二所依法身常故。又受用身及變化身雖
有生滅,以恒受用種種法樂無休廢故,於十
方界數數現化無斷絕故,如常受樂,如常施
食,故說名常。《莊嚴論》說,常有三種:一、本性
常,謂自性身,此身本來性常住故;二、不斷
常,謂受用身,恒受法樂無間斷故;三、相續
常,謂變化身,沒已復現化無盡故。如是法
身雖離一切分別戲論而無生滅,故說名常。
二身雖有念念生滅,而依常身無間斷故,恒
相續故說名為常。經說如來色受等法一切
常住,依此道理非無生滅,無漏種子修習增
長所生起故,生者皆滅一向記故,色心皆
見是無常故,常住色心曾不見故。


如是三身,云何形量?法身清淨真如為體,真
如即是諸法實性,法無邊際,法身亦爾,遍一
切法無處不有。猶如虛空,不可說其形量大
小,就相而言遍一切處。受用身者,有色非
色,非色諸法無形質故,亦不可說形量大小,
若就依身及所知境,亦得說言遍一切處。色
有二種:一者實色;二者化色。言實色者,三
無數劫修感色身相好等業,轉五根等有漏
色身,得佛無漏五根等色,無量相好莊嚴,其
身周遍法界稱實淨土。於生死中業有分限,
阿賴耶識所變身形大小不定,且如此界。瞻
部洲人善業最劣,所得色身極長四肘;東勝
身洲善業次勝,身長八肘。如是善業漸漸增
勝,所得色身形量漸大,乃至色界色究竟天,
[007-0326c]
感色業中最殊勝故,所得色身一萬六千瑜膳那量。十地菩薩無漏善根所資熏故,身形
轉大,如經廣說。金剛喻定現在前時,滅一切
障,善根勢力量無邊故,所得色身充滿法界
遍實淨土。大圓鏡智相應淨識,所變身土無
限量故。諸佛識變同處同時,其相相似不相
障礙,盡未來際無間無斷,依此能令諸佛受
用廣大喜樂,是故說名受用身土。如是身土
唯佛乃知,非諸菩薩五根所證,一一色根能
證一切所受境界無障礙故,是故諸佛無
見頂相、無邊法音,一切色根作用無限,以遍
滿故。


言化色者,由悲願力,為入大地諸菩薩
眾現種種身、種種相好、種種言音,依種種土
形量不定。變化身者,亦悲願力,為化地前
諸有情故現變化身,通色非色,非色即是變
化意業,力無畏等諸功德相,無形質故無有
形量,色者變化身語業等,隨時隨處隨眾所
宜,所現身形其量不定,如經廣說。


如是三身,一切如來為有差別、為無差別?法
身實性,一切如來皆共有故,無有差別,就能
證因有差別故,假說差別。其餘二身各別因
感、各別自性,實有差別但無別執,同處相似
利樂意樂事業平等說無差別。是故說言,一
切諸佛由所依止意樂事業,於三種身如其
次第說無差別,所依法界無差別故,利樂意
樂無差別故,共作事業無差別故。


如是三身為有各別諸功德不?如來法身清
淨真如轉依為相,真實善有本性清淨,遠離
一切雜染法故,一切功德所依止故,一切功
[007-0327a]
德真實性故,說名具足一切功德,無有色心
差別功德。佛受用身具足一切色心等法真
實功德,及為他現化相功德。佛變化身唯具
一切現色心等化相功德。是故三身皆說具
有過殑伽沙數量功德。


一切如來所化有情為共不共?有義皆共,以
一一佛皆能化度一切有情,福德智慧一切
平等,三無數劫勤修行願,同為拔濟一切有
情求菩提故,如說一佛所化有情即一切佛。
有義不共,以佛所化諸有情類本相屬故,是
故如來底沙佛時,曾與慈氏同為弟子,佛觀
釋迦所化有情善根先熟、慈氏所化善根後
熟,又觀慈氏因行先滿、釋迦後滿,遂於一處
入火光定,令釋迦見,七日七夜不下一足一
頌讚歎,令超慈氏在前成佛。又佛將欲入
涅槃時,作如是言:「我所應度皆已度訖。」又契
經說:「佛涅槃時觀一所化,現在非想非非想
處,當生此間應受佛化,留一化身潛住此界,
先所受身現入涅槃。彼從非想非非想沒來
生此間,佛所留化為說妙法成阿羅漢,爾時
化身方沒不現。」又諸經中處處宣說,能化所
化相屬決定,是故諸佛所化不共。如實義者,
有共不共。無始時來種性法爾更相繫屬,或
多屬一、或一屬多,菩薩因時成熟有情亦不
決定,或共不共,故成佛已,或共化度、或別化
度。若所化生一向共者,何須多佛?一佛能化
一切生故,唯應一佛常住世間教化眾生,餘
佛皆應入永寂滅,佛亦不應化餘眾生令趣
大乘,以無用故,但應化彼令得三乘入永寂
[007-0327b]
滅,以易得故。誰有智者捨易就難、然燈助日?
是故所化非一向共。若所化生一向不共,菩
薩不應發弘誓願,歷事諸佛修學大乘,蘇達
那等亦不應事多善知識,諸佛不應以己所
化付囑後佛,如是等事皆悉相違,是故不應
一向不共。雖一一佛有化一切有情功能,然
諸有情於無緣佛不肯受化,亦不見聞。雖一
一佛盡未來際,常住世間教化無量諸有情
類,而隨所宜現種種化,或現等覺或現涅槃,
或名釋迦或慈氏等,隨一化相所度有情言
皆度訖。生非想者,宜見釋迦化相得度,故留
化待亦不相違。若諸如來同一所化,何佛現
前而化彼耶?諸佛皆有悲願力故,不可一化
餘皆止息,但有緣佛同處同時,後得智上各
現一化,其狀相似不相障礙,更相和雜為增
上緣,令所化生識如是變,謂見一佛為現神
通為說正法,如是等事不可思議,非唯識理
不可解了。


又自性身寂滅安樂,正屬自利功
德所攝,為增上緣益眾生故,兼屬利他,又與
二身俱利功德為所依故,二利所攝。受用身
者,具有二分:一、自受法樂分,謂三無數劫修
自利行,滿足所證色等實身,令自受用微妙
喜樂;二、他受法樂分,謂三無數劫修利他行,
滿足所證色等化身,為入大地諸菩薩眾,現
種種形說種種法,令諸菩薩受大法樂。由此
二分,或說此身唯自利攝,或說此身唯利他
攝,或說俱攝,皆不相違。變化身者,唯為利
他現諸化相,故利他攝。


如是三身有四分故,得為四句:一、受用非變
[007-0327c]
化,謂自利分實受用身;二、變化非受用,謂變
化身為化地前雜類生故,或麁或妙,或令歡
喜或令怖畏,改轉不定,但名變化不名受用,
不必令受現法樂故;三、亦受用亦變化,謂為
地上菩薩所現種種化身,令諸菩薩受法樂
故,隨時改轉不決定故;四、非受用非變化謂自性身。


或處說佛有二種身:一者生身;二者
法身。若自性身、若實受用,俱名法身,諸功
德法所依止故,諸功德法所集成故。若變化
身、若他受用,俱名生身,隨眾所宜數現生故。


又餘經說,有十種佛:一、現等覺佛;二、弘誓願
佛;三、業異熟佛;四、住持佛;五、變化佛;六、法
界佛;七、心佛;八、定佛;九、本性佛;十、隨樂佛。
前五世俗、後五勝義,隨其所應三身所攝,如
是等類隨相應知。


經曰:如是淨法界,諸佛之所說。


論曰:


如是如來清淨法界諸佛同說,具足佛
地五種功德三身差別,或自性等六句義相。
由此四頌略說佛地一切功德,及前廣說,應
知總名聖教所說。


經曰:時薄伽梵說是經已,妙生菩薩摩訶薩
等,諸大聲聞、世間天、人、阿素洛等,一切大眾
聞佛所說,皆大歡喜信受奉行。


論曰:


此中顯示聞法眾會依教奉行。由佛淨
識悲願所引,變似契經增上緣力,時眾自心
善根成熟,似彼相現,謂聞佛說皆生歡喜信
受奉行。諸聲聞等或現化作或是真實,受用
變化二土同處,聽法徒眾所聞雖同、所見各
異不相障礙,上亦見下、下不見上,各各利益
[007-0328a]
安樂事成。


「 佛地甚深諸句義,
 我今隨分已略釋,
 功德普施諸群生,
 願速等成無上果。
 諸有書寫所生福,
 後後勝善等流果,
 願此相續盡未來,
 利益安樂諸含識。」


《佛地經論》卷第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