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f0074 觀無量壽佛經疏妙宗鈔-宋-知禮 (master)




觀無量壽佛經疏妙宗鈔卷第二


宋四明沙門知禮述


三觀行即。此中觀法。異常坐等直觀心性。
故託他佛而為所緣。然是大乘知心作佛佛
即是心。其觀未成為塵所動。始自圓聞觀佛
妙境。至識次位勤行五悔。若未發品。此等行
[002-0202a]
人皆屬名字。故知名字其位甚長。今明對塵
即成佛觀。其中念念覺知之心。名觀行佛此
自分。二初觀妙色即真法。以大小相皆悉周
遍。故此色身即是真法。又二。初約一佛二。初
示始習即心觀相。此是名字昇進之位。不獨
解名能修觀故。但未入品。非觀行位。觀佛相
者。若此經中八萬相好。非羸劣想而可繫緣。
故須初心先觀落日。漸觀地樹及以座像。觀
既深著方觀勝身。今依般舟初心先觀千輻
輪相。次第逆想至肉髻。三十二種是下品
相。復從足起。可作始行繫心之境。不須更以
落日為緣。若相若好。皆依於身。身唯金色。故
云如鑄金像。此之色相雖從心想如在目前。
故云與眼作對。言妙色者。即是不可思議色
也。所以者何。由此行人已圓聞故知色唯心。
知心唯色。五根所對尚體唯心。況想成色豈
在心外。此色非色非色非非色。而能雙照。色
與非色。既離情想故名妙色。非由三觀莫見
妙色。非由妙色莫成三觀。境觀相資塵念靡
間。方能得入觀行位也。二開眼下。明觀成稱
性。周遍。妙心作相妙相發心。心心不休成觀
入品。塵緣莫動佛常現前。閉目了然開眼不
失。在明見佛處暗不忘。性無間然。佛豈暫闕。
一一相海莊嚴法身。相為大相。好為小相。觀
大發小名為流出。劫水雖大止劑二禪。佛相
遍周稱於法界。且以分喻顯於周遍。觀行佛
眼名曰周眸。此眼所觀何處非佛。問金光明
玄義。觀於三道顯金光明。似位尚云閉目則
見。開目則失。今觀三身位在觀行。因何開閉
[002-0202b]
俱得見邪。答彼明性德金光明理。此理初住
方任運見。故於似位猶論得失。今帶事定。託
彼應色。觀於三身。以其應相凡心可見故理
三身雖乃未顯。不妨應色先與定合。故令開
閉皆見佛身。如以三觀觀彼落日。三觀未成
而能開閉。皆見於日。故雖事理一念同修。而
理難事易。事易故先現。理難故後發。故般舟
三昧。以三十二相為事境。以即空假中為理
觀。境觀雖乃同時而修。境必先成。託境進觀。
藉觀顯境。更進更顯。從凡入聖。故知彼就趣
真無住。對似愛頂墮。為開閉得失。此就應色。
得成觀行。為開閉俱見。不知事理難易淺深。
此相違文何能銷釋。二念一下。等諸佛二。初
約一佛等諸佛。為成觀故不可散緣。故以彌
陀一佛為境。雖觀一佛何異十方。雖照現今
何殊過未。此彰一切不離彌陀。良以彌陀是
無量之一。故能等於一中無量。二一身下。明
諸佛同三法。一佛等彼一切佛者。以由佛佛
同得三法。身是法身。智慧是般若。十力四無
所畏是解脫。亦是三身三涅槃等。身智言一
者。顯於諸佛法報不別。應用亦同。故力無畏
結云亦然。同身智一也。菩薩因中分破無明。
分同妙覺所證三法。無明破盡。則究竟同諸
佛三法。諸佛三法既其不二。是故彌陀三法
不少。一切諸佛三法不多。故言等也。二念色
下。念三身以結。示色是應身。通於勝劣及他
受用。法門是報身。以諸法門。聚而為身。即八
萬四千陀羅尼為髮。第一義諦為髻。種智為
頭。慈悲為眼。無漏為鼻。四辯為口。四十不
[002-0202c]
共為齒。二智為手。如來藏為復。三三昧為腰。
定慧為足等。此諸法門。若從所證名為法身。
今從能證名為報身。自受用也實相是法身。
非不具於一切法門及諸色相。讓於能證及
垂應故。今是所證及以能垂。但名實相前論
觀法文中。但言相好周遍。次文乃約三法論
等。至今結示云念三身。應知法門及以實相。
不離色身舉一即三。全三是一。法爾相即非
縱非橫。是故此經第九佛觀。經示相好。疏名
真法。不知圓觀。此名莫消。若觀佛身。不涉
後二。便同小外。何預妙宗。須知此文。是結前
觀色相周遍已具三身。二常運下。明即佛。觀
行位人一切時處。念佛三觀。常得現前。故云
無不念時言念念皆覺者。示即佛義。雖是始
覺即同本覺。非全本覺觀不名中。亦得義論
始本一合。雖非究竟及真似合。而亦得是觀
行合也。若論即字。廣雅訓合。荊谿云依訓乃
成二物相合。於理猶疏。今以義求其體不二。
方名為即。然其始覺與本覺合。雖名為合非
二物合。正是荊谿體不二義。良以始本覺體
是一。故知六即得名六合。理即乃以逆修之
覺與本覺合。五皆順覺與本覺合。六合無非
體不二也。荊谿有時亦以合名明不二體。故
不二門云。復由緣了與性一合。方能稱性施
設萬端緣了是始性豈非本。修性體一復名
為合。四相似即。今既釋佛。乃似本覺。良以此
位始覺之功。尚伏無明。全未破故。非真本覺。
唯得名為相似即佛。若四十一位分破無明。
故得分分是真本覺。名分真佛。至極果位無
[002-0203a]
明既盡。本覺全彰。故得名為究竟是佛。即究
竟本覺。亦究竟始覺。亦是究竟始本一合。亦
是究竟始本俱忘。例前五即皆有四義。問名
字等五。以始對本。論合及忘四義稍可。唯初
理即。既全在迷。豈有始覺及二義邪。答理
雖全迷而具三因及五佛性。緣了二性豈非
本有修因始覺果。及果果二種佛性。豈非理
中究竟始覺。理若不具此等始覺。名字等五。
便須別修。復何得云全修在性。但有即名無
即義也。自非山教圓位徒施今當相似位中
四義。文自分二。初標釋二。初約三身明即佛。
前觀行位。常用三觀念佛三身。觀覺雖成似
覺未發。加功不已。今本覺三身相似而發。與
始覺三觀相似相應。應是合義合而不忘。非
妙覺也。問於一本覺約何要義。顯示三身令
人可見。答本覺諸法即空假中。覺諸法假。即
相好身。覺諸法空。即法門身。覺諸法中。即實
相身。如此論之其義宛爾。更於一覺約寂照
說。照而常寂自在神通。即相好身。寂而常照
清淨智慧。即法門身。非寂非照而寂而照。即
實相身。此之二三皆非縱橫不可思議。乃是
寂覺照覺。雙遮照覺全本成始。即是相應及
俱忘義。此位三身即佛義顯。是故文中不特
言覺示於即佛。二相似下。約四喻明相似。行
人本覺寂照及雙相似而發。成相似位三種
之覺。此覺似真若鍮若瓜。比金比瓠。此之
二物喻始似本。如將至火先覺暖氣。行欲近
海預覩平相。此之二事喻於相似近乎分真。
前二約法論似。後二約位論似。二水性下。勸
[002-0203b]
證二。初約事勸。本覺清涼其猶冷水。似覺飲
之知消煩熱。名字之人如熱渴者。須三觀功
掘無明地方得真似清涼之水。徒聞之水不
施觀功。又無事行取水具物。守渴而終至極
熱處。二略舉下。引文證相似相應功德之相。
如彼法華六根清淨。文雖稍廣其相顯然。行
者易知故得名要。六根同有五種似發。所謂
肉眼天眼慧眼法眼佛眼。肉耳天耳慧法佛
耳。乃至意根亦有五相。此之六五。即三相應
肉天法六。即相好身相似相應。慧六佛六。即
法門實相相似相應。以五眼等是不次第相
似發故。可以對於圓三身也。行者能於三觀。
觀佛六根三德。不久相應。五分證即。即心觀
佛。託境顯性。雖得相似尚屬緣修。今則親證
屬於真修。分破無明。起信論中稱隨分覺。寂
照雙融。本覺真佛分分而顯。從所顯說。名為
分真。從能顯言。名為分證。四十一位皆受此
名。自分二。初明初住。一代教中圓位顯者。唯
起信論及華嚴經。經說三身初住頓得。論明
八相初住能垂。若此位不論破無明惑。安得
如此上冥下應。故知十向方伏無明。初住但
能斷於見惑。此等經論是漸次教。不可與其
華嚴起信頓修頓證菩薩一槩。是故今立詮
中道教論次不次。分於別圓。今就彼經明分
證佛。此文分二。初約發心明即佛二。初約三
法明發就初住名示。即佛相。位名發心。發本
覺心也。常寂常照寂照雙融。是本圓覺。即一
而三。不發而發。故成三發皆言一切者。法界
無外攝法不遺。諸佛眾生色心依正同一覺
[002-0203c]
體。全體為緣全體為了。全體為正。緣因發故。
了正亦發。了因發故緣正亦發。正因發故。緣
了亦發。蓋三法圓融。發則俱發。緣發名功德。
能資成故。了發名智慧能觀照故。正發名境
界。是真性故。是所顯故。問三德既是一本覺
性。由證顯發。今云一是所顯境界。二名能顯
功德智慧。若是能顯。二則是修。何得名證本
覺三德。答其理如是。方不思議。所以者何。三
雖性具緣了是修。二雖是修。非適今有。二若
非修三法則橫。二若非性三法則縱。故釋籤
明三點不縱橫云。雖一點在上。不同點水之
縱。三德亦爾雖法身本有。不同別教為惑所
覆。雖二點在下。不同烈火之橫。三德亦爾雖
二德修成。不同別人理體具足而不相收文畢
輒出其意。別教法身為惑覆者。良由不知本
覺之性具染惡德是故染惡非二德也。故別
惑通惑業識事識煩惱結業三乘六道。變易
分段此等一切迷中二法。非二佛性既非佛
性。乃成定有能覆之惑。是故但有法身本覺。
隨於染緣作上一切迷中之法。以是名曰為
惑所覆。應知覆義不同泥土覆彼頑石。既覆
但中佛性之理。如淳善人。一切惡事非本所
能。為惡人逼令作眾惡。故說善人為惡所覆
應須還用隨染覺性。別緣真諦及以俗中。次
第別修空假緣了或中邊緣了種種二因。或
初緣次了。或初了次緣次第翻破一切迷法。
顯於法身本覺之性。是故覆理成於縱義。圓
人不爾。以知本覺具染惡性。體染惡修即二
佛性故通別惑事業識等一切迷法。當處即是
[002-0204a]
緣了佛性。豈有佛性更覆佛性。如君子不器
善惡俱能。或同惡人作諸惡事。則彰己能何
覆之有。故即二迷以為緣了。顯發於正。緣了
二德體迷而得。義當所發。元是修德復當能
顯。雖分修性皆本具故。義不成縱言別人理
體具足而不相收者。亦為不知本覺之性具
染惡德。不能全性起染惡修。乃成理體橫具
三法。言不相收者。以其三法定俱在性皆是
所發。猶如三人各稱帝王。何能相攝。是故不
知性中三法。二是修者二乃成橫。圓人不然。
元知本覺具染惡性。故使迷中一切染惡。當
處即是緣了佛性。以此二修顯於一性。如一
主二臣。主攝於臣臣歸於主。三德相收亦復
如是。今初住位所發三法。皆性具故發則俱
發。故云不前不後以此三法。二為能顯一是
所顯。修性宛爾。故云亦不一時不一時故非
橫。不前後故非縱不縱不橫不思議發。是故
名為初發心住。二三智下。約三身明佛。前以
正助二修。對性明圓發相。今約報智證法起
應。報應二修對法一性論分證佛。從智證法。
從法起應。即非一時。三身頓得故非前後。不
縱不橫復見於此。從始圓修一心三觀。今圓
三智一心中得。即以此智證得法身。智性即
色三一體融名妙色身。此身湛寂如鑑無情。
形對像生山毫靡間。名應一切。三身三德體
離縱橫。今始發明名開祕藏。入理般若名為
住此住無住住祕藏中。二以普下。約被物明
佛用二初總示三輪。色像即身輪。一音即口
輪。等悅即意輪。身名神通輪口名正教輪。意
[002-0204b]
名記心輪。妙觀察智也。輪者轉義。亦能摧碾。
己心證法轉入他心。能摧碾他一切業惑。此
三業應有十界相。皆是初住分得佛用。二應
以下。別示十界。上明能用種種三業不出十
界。今分別之。先明佛三。況出九界。佛應三
土。且說同居。化有始終。須彰八相。大機所見
八相難思。若應小乘八種皆劣。大示出沒如
水之波。全法界身八皆勝妙。小乘生滅體是
無常。如火燒薪終歸灰斷。故兩八相不分而
分。勝劣宛爾。此等皆是果人法則。名佛威儀。
初住能為名之曰具。威儀屬身。音聲屬口。方
便是意。應以佛界而得度者。即為現此三輪
相也。佛相至高尚能跡示以佛況九。現之不
難。既現九界各具三業然非直現十界而已。
於一一身。復現十界重重無盡。以得普現諸
身三昧故也。二初住下。況後位。初住始破一
品無明。分證三身。垂形十界。其相尚爾。況二
三住。況第十住行。向登地至于等覺。破惑轉
深。德用轉廣。寧以心口而思說邪。良由位
位始覺本覺一合俱忘。致使體用高廣若此。
六究竟即。一切諸法無不是佛。迷故不知。故
圓實教不順迷情。直示一切皆是佛法。世間
相常眾生是佛。不稟教者。但有理是全不知
是。若聞此教。於名知是。若入五品於觀知是。
入十信者相似知是。四十一位分真知是。今
登極果。究竟證知一切諸法皆是佛法。此自
分二。初據位直明。等覺已名滿足方便地菩
薩究竟地。始覺道窮本覺理極。本始既泯無
以名焉。強稱妙覺。大品般若四十二字。字字
[002-0204c]
互具諸字功德。南嶽用對圓頓教中四十二
位。初住阿字中四十字對至等覺。最後茶字
當於妙覺。雖一一位皆能遍具諸位功德。然
是分具。今此極位。乃究竟具諸位功德。故引
法華唯我釋迦與一切佛。乃能究盡諸法之
權。實相之實。達無明底到諸法邊。名邊際智。
不思議權智也。今已究竟。故名為滿。於種種
法證本圓覺。不思議實智也。此覺極滿名為
頓圓。復用第七無上士號。顯智斷極。有惑可
斷名有上士。等覺位也。無惑可斷名無上士。
即是妙覺。斷德究竟名大涅槃。更有過者。名
有上士。亦等覺也。更無過者。名無上士。即是
妙覺。智德究竟名大菩提。二約喻稱歎。用彼
大經月愛之喻。十五日月。對四十二圓因果
位。皆智光增惑暗減滅。故初之三日對住行
向三十位也。從初四日至十三日。對十地位。
十四日以對等覺。十五日對妙覺位。此乃合
前三十。開後十地。若三十三天同服甘露。對
四十二位皆證常理。開前三十位對三十天。
合後十地用對一天。等覺對一。妙覺極位次
對釋天。若四十二字。字字互具四十一字。對
於圓證四十二位。位位相收則前後俱開。若
開示悟入佛之知見。對圓真因四十位者。前
後俱合也。今十五日月光既滿。即智德圓。暗
無不盡即斷德極。故大師云。此之增減日日
有之。此之智斷位位有之。故不更用後十五
日邪光減也。復以眾星對諸因人。月喻果佛。
最上等言。皆是稱歎究竟佛也。二佛有下。以
例諸號明難說。圓極之果所有名字。一一不
[002-0205a]
虛究竟成就。蓋其所召皆真極故。以望真因
尚帶虛設。妄未盡故。七種方便一切凡夫。悉
是虛名一無實義。故大經云。世諦但有名無
實義。第一義諦有名有實義。佛是究竟第一
義故。又復應知非別有法。名為究竟第一義
諦。毘盧遮那遍一切處。一切諸法皆是佛法。
是則世間及出世間二死五住。至鞞荔多蠢
動蜎蜚五無間等。若因若果無非圓極第一
義諦。故此諸名皆實不虛。悉是究竟佛之異
名。是故稱為佛有無量德。應有無量名。今唯
舉佛一名當之。故諸大乘明於佛號或增或
減。皆是四悉赴彼物機。今於通號十名之中。
舉第九佛也。淨名經云。正遍知如來及佛。此
三句義。大千眾生皆如阿難多聞第一。以劫
之壽不能盡受。隨其宜樂舉此三名以少況
多。功德無盡。


二釋說字二。初牒釋。悅是暢悅。懷是心
懷。若就此經即是如來久修久證念佛三昧。
蘊之在懷。今機扣發。說之乃暢昔之所懷。
二即十下示相。據今之說正在念佛。次文
委示。今不預陳。故且通塗明其說相文二。
初明所說法相。十二部經總明說相。謂或
作長行說。或作重頌說。或作未曾有說。或
作無問自說說等。若八萬法藏乃具示所說
種種法門。合云四千。且舉大數。然應了知有
多八萬。且約四諦示諸八萬。若言八萬法藏。
即苦諦八萬塵勞。即集諦。八萬對治門。八萬
三昧門。八萬陀羅尼。皆道諦。八萬波羅蜜。
即滅諦。今雖示一。義以兼三。以法藏名是
蘊聚義。判屬苦諦。復由蘊義兼得三諦。蓋四
[002-0205b]
名言不離陰故。如俱舍云。牟尼說法蘊。數有
八十千。彼體語或名。是色行蘊攝。故十二八
萬俱通小衍。或云小乘唯有九部。大則十二。
或云小有十二。大唯九部。或云大小皆有十
二。六度四等雖在大乘。亦通三藏事度菩薩。
然其名數四教皆同。須就所詮真中二理。定
其權實。復論四種能趣觀行。用簡偏圓。使寶
渚化城迂直不濫。二又於下。明能說善巧二。
初於一法一門明四悉。上之所列八萬等法。
既通四教。即是生滅八萬無生八萬。無量八
萬。無作八萬。如生滅八萬。趣舉一法。須開四
門。四門假人同皆叵得。若其實法四義不同。
約有門說。念念無常如燈焰焰。約空門說。三
假浮虛猶如雲霧。雙亦門說。二相從容。雙非
門說。二相俱捨。四中一門機生熟故。四悉被
之為未種者。作世界說。令其樂欲讚用受行。
為已種者用中二悉。善根未發作為人說。令
起宿善信戒進念。惡未破者。必對治說。令其
三毒豁爾氷消。為已熟者。第一義說令得契真
革凡成聖。佛智鑒機。說之必中。知不入理令
得三益。知不破惡令得二益。無善可發作世
界說。但生歡喜。若全無益佛則不說。二若一
下。例諸法諸門示四悉。上明一門被機四悉。
餘之三門被機亦爾。八萬中一四門四悉被
機既爾。其餘諸法四門四悉被機亦然。一教
八萬門悉既然。三教亦爾。八萬法藏。例於塵
勞及對治門三昧總持波羅蜜等。一一八萬。
法法四教。教教四門。門門四悉。其十二部六
度四等。準此可知。以此略明佛說之相。三釋
[002-0205c]
觀字即所說也。上十二部八萬等法。豈非所
說。然是泛舉顯於能說。下無量壽及今觀字。
的是此經所說義也釋觀分二。初牒釋雙標。
牒起觀字。以觀釋之。乃用觀法觀於勝境若
非觀法將何觀之。撮經所詮立茲題目。經明
十六以為能觀。今釋題名唯論三觀。經文是
別。題是總名。總總於別。別別於總。若也立
題收文不盡。則不能應篇章之式。故知今立
三觀釋觀。乃是經文十六觀體若就十六。各
各示於三觀相者。其文繁廣。故於釋題總而
示之。令其修者以茲觀法入十六門。則境境
皆三。心心絕妙。四依被物言簡意周。雙標次
第及以一心。二三觀者。此乃以次顯於不次。
不融別觀無以明圓。如止觀中皆用思議顯
不思議。二從假下。據教雙釋二。初次第三觀
二。初列名指經。所列諸名釋中自見。二今釋
下。釋相結果。依前列名釋三觀相。第一空觀
而有二名。假是等者見思取境無而謂有。虛
假凡俗知虛名諦。二空之理是審實法。知實
名諦。不究俗虛莫知真實。要須照假方得入
空。是故名曰從假入空。又假是等者。迷世俗
時謂虛是實。則二俱不諦。若悟俗虛必知真
實。則二俱諦。故復得名二諦觀也。此觀等者。
修觀名因。證智名果。釋論三智為易解故。分
屬三人。故以聲聞對一切智。即空觀果當於
別教十住位也。第二假觀。亦有二名。先斥住
空墮二乘地。若修假觀能成佛法。能益眾生
觀空欲作入中方便。故於空智證而不住。三
界惑著須蕩令空。諸法因緣須究本末。見思
[002-0206a]
重數如塵若沙。以大悲心遍觀遍學。名為知
病。諸法諸門破性破相。一一對治無不諳練。
是名識藥。隨惑淺深知機生熟。神通駭動智
辯宣揚。四悉當宜各令獲益。如此授藥方肯
服行。皆由證空能入此假。故此觀名從空入
假。而言等者。前除見愛破假用空。今遣塵沙
破空用假。於空於假各一破用。前後相望至
今均等。故復名為平等觀也。此觀等者。若依
釋論以菩薩人對道種智。即假觀果。位在十
行。二空下。第三中觀。初雙標。初觀空生死
者。別人初心。信今知覺本是常住中道佛性。
從教道故。名為但中。唯善唯淨不具染惡。雖
無染惡其性靈知。強覺忽生境界斯現。分別
境相執著我人。不昧之知。邪思邪見。現前染
惡既非性具。皆是隨緣變造而有。是變造故
非性本然。是故見思不即中道定須破故。即
義不成。故不得云唯愛唯見唯色唯香。設欲
修中能所不絕。故修空為正。中觀為傍。何者。
心既著有須別緣空破茲愛見。所觀之空是
二乘法。既非性具。乃是別修空非畢竟。是故
空觀但空生死。次觀空涅槃者。生死之有雖
已破除。心又著空。須別緣假破此空著。假是
建立是菩薩法。非性具故。亦是別修。能蕩空
著名空涅槃。此之等者。前空生死見思惑忘。
次空涅槃塵沙惑盡。二惑既盡心無偏著。是
故得為雙遮方便。初觀等者。復因次第用於
二觀觀其二諦。是故得為雙照方便。方便立
已圓觀可修。於十向中即以所顯中道佛性。
而為能觀中道之觀。諦觀不二惑智一如。三
[002-0206b]
觀圓融是無作行。故得自然入薩婆若。此觀
之果。名一切種智。位在初地。二一心三觀。斯
乃稱性而觀。絕待而照。蓋一切法。性是法身
般若解脫。如伊字三點。三非孤立。一一圓具。
舉一即三。乃以三德而為三諦。般若是真。解
脫是俗。法身是中。德既不縱不橫。諦乃絕思
絕議。此是佛之所諦。今以此諦而為所觀。諦
既即一而三。觀豈前後而照。故依妙諦以立
觀門。即於一心而修三觀。此觀觀法能所雙
絕。況無量壽佛。本修此觀成就三身。法報泯
然真應融即。非茲妙觀寧顯妙身。化主若斯
徒眾亦爾。正報既妙依報豈麁。故十六境皆
須妙觀。此文為三。初依智論釋二。初釋相二。
初約法釋。三智即前次第所明一切智。道種
智。一切種智。令易解故。分屬三人。剋性圓論
三智實在一心中得。三智是果。三觀是因。果
在一心因豈前後。因果不二方曰圓修。故舉
智後即明三觀。只一觀而三觀者。趣舉一觀
即具三觀。舉一空觀假中亦空。三觀悉能蕩
相著故。舉一假觀中空亦假。三觀皆有立法
義故。舉一中觀空假亦中。三觀當處皆絕待
故。若知三觀只在一心。則一一觀任運具三
也。觀於一諦而三諦者。諦觀名別其體不殊。
全諦發觀觀還照諦。既無別體。以何義故立
諦立觀。若欲分別就三因說。性三為諦修三
為觀。性了是真。性緣是俗。正是中諦。不是了
因非大真諦。俗中亦然。此之三諦方與三觀
體性不殊。頑空為真與觀體別。俗中亦爾。三
觀互具者。蓋性三本融。全性成修此之謂矣。
[002-0206c]
二類如下引類釋。以有為法類無為性。一剎
那心初生即滅。兩間名住。不無三相而在一
心。三相無常尚居促念。三觀稱性無作無生。
具於一心其義何爽。二此觀下結果。不明智
果觀法無歸。故示觀成惑滅理顯。豁然妙證
三種智慧。實在一心。或具論三智。或從勝說。
只但名為一切種智。寂滅等者論自解釋。一
切種智雙寂二邊無明之相。雙照二諦種種
行類。始自初心圓修三觀。妙觀中道。念念雙
忘。而即二邊念念雙照。一心二觀。法爾如
然。今入分真本智顯發。全由始行亡照之功。
二引中論證。論云。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
亦名為假名。亦名中道義。論通衍三。今證圓
觀。觀所對法豈有不從因緣生者。今修圓觀
必先解知能生因緣及所生法。皆不思議。方
於此境觀空假中。又須了知妙諦妙觀。悉是
能觀因緣所生陰等諸境。皆是所觀。前且直
云觀於一諦而三觀。須知於陰等境觀一諦
等也。勿守略文。須尋觀義。又不可謂先解所
觀不思議故。便不得言陰及無明。何者本說
因緣及所生法。是不思議。若非無明何名因
緣。若非陰等何名所生。有人見釋心法妙云。
心法在因約迷以說。佛法在果約悟以說。輒
便難云。心法稱妙何得是迷。良由此人不知
所以解迷是妙。方曰圓人。如論苦集稱為無
作。及十二因緣名不思議。豈不得云不思議
無明。人雖解妙法體是迷。不知理即一向在
迷。妙覺一向屬解。中間四位迷解共俱。名字
即人若不觀迷。何處用觀。等覺之位若不破
[002-0207a]
迷寧登妙覺。以上上智斷下下惑。惑非迷邪。
人之多僻其類實繁。釋論三智已如前釋。三
此觀下。約妙結示。初一句總歎微妙。次二句
約三一歎妙。一不定一。一即是三。三不定三。
三即是一。釋論以不決定解不可思議。次三
句對十六歎妙。上明一三融即總一妙觀也。
即此一觀遍入諸門。名一觀一切觀。雖入諸
門只一妙觀。名一切觀一觀。觀若定一。莫入
多門。觀若定多。不可為一。實不可以一多思
議。故云非一非一切。後二句結示。雖非一多
能攝一切。是故十六無非妙觀。四釋無量壽。
正示三觀所觀境也。前明三觀。且以三德。及
以三因。而為諦境。蓋示所觀融即用顯能觀
絕妙須知性中三德。體是諸佛三身。即此三
德三身。為我一心三觀。若不然者則觀外有
佛。境不即心。何名圓宗絕待之觀。亦阿彌
陀三身以為法身。我之三觀以為般若。觀成
見佛即是解脫。舉一具三。如新伊字。觀佛既
爾。觀諸依正理非異塗。此意不明非今觀佛。
釋此為二。初牒名從梵。無量壽者已是華言。
天竺梵語稱阿彌陀。二佛本下。從真出俗二。
初約本無三。標無量壽。乃是無量而為其
量。是則題中已言壽量。壽量依身乃成三義。
故約三義而論有無。所言佛者。究竟覺也。理
智既極始本兩忘。無相無名不可說示。寧得
立其身及壽量。二隨順下。隨世俱立二。初列
三身各三。據究竟覺第一義諦。則不可言身
及壽量。為度生故。乃順世間立名立相。故說
三身及三壽量。是則真佛無三。隨世故有。然
[002-0207b]
須了知有無之意。言佛本無身無壽量者。但
無有相隨情之三。非無性具徵妙身等。是故
真佛究竟一切淨穢法門。若一向無何異小
乘所詮真理。故真無俗有。真有俗無。皆是悉
檀不可偏執。今文意者。蓋立三身釋無量壽。
恐執定有。是故先言佛本無三。隨世說有。得
此意已。分別三身三壽三量。則無滯也。二法
身下。釋三身三義二。初約義分別。二據理融
即。以有次文盡理融即故。今且約修二性一。
一塗分別。初自為三。初法身二初別釋三。初
法身者。師軌釋法。捨通從別。通則生佛俱軌
法性。然其九界雖軌而違。如人依師不順師
教。唯有諸佛從初發心。軌法而修。今能究竟
冥合法性。故大經云。諸佛所師。所謂法也。以
法常故。諸佛亦常順法性故名法為師。實非
所師。與能體別。故即所師法而為其身。雖名
為身已出五陰。故非色質。及非心智。色是初
陰。心智即四陰。既其非陰亦非入界故非三
科任持攝屬。此則已簡分段變易。以示生死
陰等攝故。亦可色質簡應心智簡報。三科簡
因。既非此等何以狀名。為物機故。強指法性
名為法身。二法性下。壽連持之壽。親依命根。
今法性壽非識息煖報得命根。亦非三事連
持之壽。為物顯德。乃指法性非八相遷。非九
世易。強名為壽。三此壽下量。壽之分量合論
長短及以延促。今法性壽實無此等分量之
相。此則通簡。若別簡者長是報佛。短是眾生。
能延能促即是應身。非此等量為成觀故。強
指法壽同虛空量二此即下。總示。法性三義。
[002-0207c]
非陰聚身。非報得壽。非長短量。不可思議
強於法性說身說壽說量故也。二報身二。初
稱法有報二。初引經。報即酬報也。修行是因。
感於妙報而酬因也。法華證智德經云。慧光
照無量久修業所得。大般涅槃證斷德也。此
二果德酬答修因。是故名報。二如如下釋相
感報之時。其相何似。故以一法二喻顯之。如
名不異。所觀差別。不名如境。智外有境不名
如智。各二如者。境如如智智如如境。此之境
智故得應冥。智慧名通。故以果覺菩提簡之。
即是無上菩提之智。與法性境相應相冥。先
舉函蓋喻其相應。恐謂函蓋雖際畔相當。終
存兩相。故重舉水乳以喻相冥。令知始本同
是覺性。其體泯然。正同水乳。則顯境外無智。
智外無境。水乳可見。二法身下。於報立三。即
身壽量也。三中一一言法身者。報智所冥。離
法無報故。初身言非身者。非應佛有分齊身。
非不身者非報佛無分齊身。又非身則非有。
非不身則非空。中道法身乃本覺體始覺冥
此能冥亦忘。為成觀故。強名報智。二法壽下。
明壽言非壽者。非應同連持之壽。非不壽者。
非報智不連持壽。雙非二邊冥中法體。強名
之意。同前身也三法量下。明量。非應有量
非報無量。及非二邊義同身壽。三應身三。初
明應物有三。初身。如谷答響。大小隨聲。如鑑
現形端醜在質。應萬物感現勝劣身。二應同
下壽。身既同物壽豈差機三應同下量。隨宜
長短示量無量。二智與下。明依二有應三。初
法。智即報身。體即法身。此二冥合。應用無
[002-0208a]
方。二如水下喻。真金上色須水銀和。方能塗
物。闕此一緣金無塗用。三功德下合。報智功
德契會法身隨有機處應無不往。三能為下
明應遍三土二。初雙明報應。二有量下。單示
應身。初義者上所說報。但論冥法。即自受用
也。今明垂應以他受用常住之應。對於生
身無常之應。示二迹用。是故雙明身等。身即
生身。有分齊相。故名為身。非身是報。無分齊
相。故曰非身。小般若云。佛說非身是名大身。
大身者乃他受用身也。無分齊身其壽則常。
故無量也。有分齊身壽。則無常。故有量也。此
二應用乃依真中二理而住。機依事業二識
而見。住理廣如金光疏說。二識委在起信論。
明論意要在事識見。則取色分齊。故名應佛。
業識見則離分齊相。故是報身。此義至後釋
觀佛觀鈔中辯之。行者須知常身無量。通應
三土。無常有量但應同居。所以者何蓋實報
機分證論見他受用身。方便土人唯稟別圓。
所見佛相雖小優降。然匪生身。悉是報佛。若
同居土具四教機稟別圓者。能覩報佛。故法
華明常在靈山。華嚴說法盡未來際。及諸大
乘即於應相。見是法性尊特之身。故知常身
遍應三土。若無常身唯應同居。逗藏通機生
凡夫善也。次義分二。初明有量二義。上之所
說自受用外。垂三土身。皆名為應。其他受用
雖就對機名之為應。而是實因之所感剋。復
名為報。非是差別逗機之用。若論逐物隨緣
參差長短身壽量者。須就同居無常用說。故
今別示應身之相。但於有量開出兩量。而此
[002-0208b]
兩量依於事識但空見故。唯屬無常。若依業
識不空見者。即此無常全體是常。則常無常
二用相即。二鳥雙遊也。若上二土機息應轉。
亦是無常。以非八相。故且言常。言七百等者。
首楞嚴三昧經云。堅首菩薩問。佛壽幾何。佛
令往東方過三萬二千佛土。於莊嚴國問照
明莊嚴自在王佛彼佛答云。如釋迦壽我亦
如是。汝欲知者。我壽七百阿僧祇劫。堅首迴
此白佛。阿難云。彼佛乃是釋迦異名。雖機勝
見長。而七百猶可數故。亦是有量之量。若阿
彌陀。人天莫數。故是有量之無量也。二應佛
下。結應佛皆然。佛佛既皆三身圓證。應身被
物。物壽長短。豈不隨順各示兩量。故彌陀現
長亦能現短。釋迦現短亦能現長。故大論第
三十六云。當知釋迦文佛。更有清淨國土如
阿彌陀佛國。阿彌陀佛亦有不嚴淨國如釋
迦文佛國。又第三十八云。此間閻浮惡故。釋
迦壽應短。餘處好故佛壽應長。故涅槃二十二
云。西方去此三十二河沙有無勝國。所有莊
嚴如安樂世界。我於彼土出現於世。斯皆隨
逐物機也。二然下。據理融即。上辯三身。法是
本有。報約修成。應論現往。其言似縱。須知報
應二種之修性德本具。雖是性德修相宛然。
全性起修全修在性。三一冥泯思說莫窮。不
可等者。如上豎論顯非並一。若言性具三身
壽量顯非別異。若作並別一異之解。即乖所
詮圓常法體。即一而三故不橫。即三而一故
不縱。非縱非橫不可思議。如此解者。乃會能
詮玄妙之文也。
[002-0208c]
觀無量壽佛經疏妙宗鈔卷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