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4f0038 古歡堂集-清-田雯 (master)


[023-1a]
欽定四庫全書
 古歡堂集卷二十三   户部侍郎田雯撰
  雜著
   白雲司引議
司寇掌邦禁詰奸慝刑暴亂是其職也尚書主之左右
侍郎輔之十四司郎官分理之劉熙釋名曰尚上也言
最在上總領之也韋昭辨釋名云尚猶奉也司郎言事
當省案平處奉之故曰尚書也尚衣尚食尚主亦然春
[023-1b]
秋傳曰百官承事朝而不夕承事者言事而奉其文書
也漢書官名尚書義實取此如淳漢書注曰主天子文
書曰尚書郎官之趨立案前而奉其文書蓋古制也
   又
子産鑄刑書商鞅鑄刑鼎鄧析竹刑則書於竹簡矣漢
杜周傳不循三尺法謂以三尺竹簡書法律也朱博亦
云奉三尺律令以從事鹽鐵論亦云三尺四寸之律故
謂之三尺
[023-2a]
   又
漢初三章不可行矣蕭何因李悝法經六篇益為九篇
叔孫通増為十八篇趙禹張湯増至三百五十九章網
已密矣唐之律令格式房𤣥齡増損隋制而為之科條
雖簡文義艱澁律令之講讀不已難乎宋臣竇儀上刑
統三十卷後刑部侍郎方滋復上斷例七十卷於是刑
獄之事不問律之當否而問例之有無明嘉萬問重加
釐訂然律或重而難行者則例常從輕不無過輕而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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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縱律或輕而易犯者則例常從重不無過重而近於
苛總而論之例有時為重輕而律則一定不可易也雖
然世儒多言用例之非矣漢儒之引經斷獄非即用例
之權輿乎
   又
律章句馬鄭諸儒十有餘家魏明帝詔但用鄭氏章句
范蜀公曰律之義有八以准皆各其及即若如春秋之
凡宋莒公曰應從而違堪供而闕此六經之亞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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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
蔡邕傳一入牢獄當爲楚毒所廹促以飲章情詞何縁
復聞飲猶隱却告人姓名今之匿名文書也司刑者所
勿聽矣
   又
聽訟不惜民命寃氣鬱結便不可解如彭生之托於豕
戚姬之托於犬子胥怒濤伯有介馳皆理所必至無足
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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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
昔人云犴戶苔生囹圄籥動載酒屬車幸無寃氣觀囚
軍府或聽鳴琴張文成所以贊徐有功也
   又
鹽鐵論云秦法繁於秋荼而密於凝脂此深為酷刑之
喻者
   又
古者明刑弼教教之衰而刑至於不勝用徃徃斷死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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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觸禁於後司刑者又復以私意行之窶人之屬寡營
戴盆千金之子避嫌抵璧内設成心則執此規彼槩操
一切之法外狃故牘則便襲憚更莫開一面之網或矜
智巧以為聰明或持姑息以惠奸宄上則視堂官之趨
向而輕重其手下則惑胥吏之浮言而二三其見甚且
分牒便了而不察事情之曲折立判稱捷而不知訟端
之原委出入顛倒與吏為奸飢寒瘐斃沈滯不問犯者
既已伏辜必令妄及平民以為誅求之計罪人不即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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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必令廣扳富戶以為賄囑之媒囹圄桁楊之間白日
暗而無光長夜漫而弗旦豈不大可歎哉
   又
仲尼歎子産遺愛而惠與義必兩稱之二者不可偏用
也專用猛則玉石俱焚一味寛則公私皆廢不猛不寛
唯其是而已矣今之寛非惠也縱也今之猛非義也刻
也刑之偏頗而纇戾獄之放縱而紛亂不可不察矣
   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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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者不期於弛刑期於刑當其罪昔人謂求其生而不
得然後死之則死者與我之心皆無憾夫必死者與我
之心兩無憾則其所全活者多矣
   又
典獄者一日之間所斷刑獄咸當其辜無妄羅織無輕
斬艾將夢寐而魂寧檢㸃而心慊是自然之福自我造
之不然悞戕民命反之幽獨其自誅也甚於鬼神之誅
我也可不慎歟
[023-5b]
   又
凡伏雌至弱也然狸貛或搏其雛必奮翼擊之不慮弗
勝典獄者於孤獨母子之間務矜全之可矣
   又
蕭望之曰爰及矜人哀此鰥寡上惠下也雨我公田遂
及我私下急上也獄得其平則人皆化之鴟梟且為鳳
凰稂莠皆為嘉穀矣
   又
[023-6a]
古設官分職唯刑官以士師名蓋以典獄之官必明禮
義備道徳通經術者斯克居之示後世知刑官之重蓋
以其能惜民命耳
   又
講讀律令古重之矣其文艱澁其義隱晦王肯堂一注
最為明切然行之久而多所變更未盡合也昔北魏置
律博士轉相授受宋神宗置律學設教授試律義豈無
謂哉
[023-6b]
   又
秋官一名長流顔氏家訓㦯問曰何故名治獄叅軍為
長流耶答曰帝王世紀云帝少昊崩其神降於長流之
山於祀主秋按周禮秋官司寇主刑罰長流之職漢魏
捕盜掾耳晉宋以來始為叅軍上屬司寇故取秋帝所
居為嘉名焉按山海經長流之山流作留則長音常復
何疑
   又
[023-7a]
張湯少時鞫鼠一事天資刻薄已胎於此漢書不列酷
吏說者謂孟堅與其裔孫純同時遂拔湯於酷吏而别
置之以爲史法失實余按漢書湯傳全襲史記未嘗少
有裁損即其於趙禹朱買臣傳中又復連類及之讀者
徃徃疾首蹙額以湯為酷吏之尤然則湯為酷吏雖以
孟堅欲曲爲之諱不可得而其子若孫四世顯貴亦不
能掩乃祖父鍥薄之行則世之甘爲酷吏而不䘏者夫
亦可以知所鑒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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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歡堂集卷二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