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1g0022 經問-清-毛奇齡 (master)


[015-1a]
欽定四庫全書
 經問卷十五
          翰林院檢討毛奇齡撰
 問三正遞改宋儒俱謂但改正朔而不改時月先生
 謂時月俱改歴引其説于尚書春秋諸傳中可謂詳
 且著矣獨史記秦始紀漢書高帝紀皆以冬十月為
 歲首而先生謂是漢史太初年所改顔師古註漢高
 紀亦主其説而明儒又辟之謂原未改月顔氏謂太
 初改正非是夫太初既改正則當一如孝武帝紀並
[015-1b]
 遵夏時而史漢于秦紀及孝惠文景諸紀仍書十月
 為歲首而冠以冬時則十月不改正月冬不改春焉
 見非秦史本文如是而必曰追改夫追改則何不并
 歲首亦改之乎
曰歲首是秦一代正朔安得追改其所以追改時月不
改歲首者以漢高初時亦用秦正以建亥為歲首為春
正月歴孝惠文景皆然至孝武作太初歴始于太初元
[015-2a]
年之五月特改正朔以建寅月為歲首一遵夏時而從
前之從秦正者其在時月則必當追正之以合為一代
之制而在歲首則每歲紀事自有始末必不能改若秦
紀則正朔所在尤不當改者則是漢之正朔倡于孝武
而秦紀與孝惠文景諸紀之時月直改于太初之史官
此在史記漢書顯然可考不當以歲首之不改并疑及
時月也蓋改時月不同一是秦改時月謂以建亥月為
歲首為春正月建寅月為夏四月此歲首與時月並改
全昉夏殷周改正朔之法如始皇二十九年歲首東㳺
[015-2b]
其登之罘時方在冬十一月而改月為二月改時為中
春三十一年九月感茅君之謠而改月為十二月改時
為臘為嘉平是也一是太初史官改時月謂但改建亥
之春正月為冬十月改建寅之夏四月為春正月此不
改歲首而但改時月如漢書髙帝紀元年冬十月沛公
至灞上然後繼以春正月夏四月則追改其時史記髙
帝紀漢元年十月沛公先諸侯至霸上然後繼以十一
[015-3a]
月十二月正月八月則追改其月天下無正朔原文而
春夏後于冬正月八月後于十月十一月者此追改者
也若夫孝武之改時月則并歲首與時月而盡改之一
如秦改正朔之法故自太初以後則行夏之時其為四
時與十二月無稍逆者漢書具在可考也
若夫秦之改時月則歴有可驗者往予以茅盈内紀証
改九月為十二月事而馮山公又益予未備復舉北魏
髙允論五星聚東井事以相質案髙允語崔浩謂漢元
年五星聚于東井此是謬記考星傳金木二星常附日
[015-3b]
而行冬十月日在尾箕昏沒于申南而東井方出于寅
北二星何因背日而行此必有誤而浩未之信後歲餘
浩謂允曰前所論者初不注心及考之果如君言此前
三月聚東井非十月也其所云前三月者則正七月建
申月也以建申七月為十月非改月乎予以為然而學
人復有疑者謂五星不當聚十月則允言已明其當聚
七月則浩言仍未晰也予曰此在漢書已明言之志云
[015-4a]
漢元年十月五星聚于東井而班氏隨釋之曰以歴推
之從歲星也葢歲星附日而行惟七月日在鶉尾張度
則歲星入東井而四星得相比而從之故宋人惟胡安
國蔡沈輩力倡為不改時月之邪説而北宋劉攽有學
便云此是秦十月今之七月則漢書所紀冬十月沛公
至霸上者此漢之十月所云五星聚東井者則秦之十
月是必七月先聚五星而後沛公以十月應之秦之改
月彰彰也不意明人無學其重刋史記漢書歴將宋明
邪説攙附註内以致是非雜見真偽錯出嗟乎人苦不
[015-4b]
讀書然書亦何易讀耶
 李庚星字白山仁和人問輿地所載必列分野于其首且又
 有名分星者敢問分野與分星在諸經何所據乎
分野即是分星第分野二字出自周語歲在鶉火我有
周之分野語分星二字出自周禮保章氏以星土辨九
州之地所封封域皆有分星語雖分星分野兩有其名
而皆不得其所分之法大抵古人封國上應天象在天
[015-5a]
有十二辰在地有十二州上下相應各有分屬則在天
名分星在地名分野其實一也特其説則自古有之而
其書不傳惟鄭玄註周禮則云諸國封域所分甚煩今
已亡其書堪輿雖載郡國星度皆非古法惟十二次大
界所分則其存可言然春秋正義又謂即其存可言者
亦不知出自誰説則舊經所據皆已滅沫無可考矣
 然則存可言者如之何
存可言者鄭氏云星紀吳越也玄枵齊也娵訾衞也降
婁魯也大梁趙也實沈晉也鶉首秦也鶉火周也鶉尾
[015-5b]
楚也壽星鄭也大火宋也析木燕也此存可言者也然
而疑之星紀為子次在正北春秋正義謂星紀為丑在東北非是而吳越
地在東南上下不合且春秋以前未有趙也此有趙則
非古書可知矣且既有趙即不得有晉有趙又有晉亦
不可解
 今所傳者又如何
若今所傳者則漢成時劉向實造為分野之説而班氏
[015-6a]
取之入地理志中遂為千秋不易之科律即晉唐諸志
及僧一行輩皆各為増飾以成其説雖與鄭氏所云相
表裏而各有不同如云秦地東井與鬼則以秦分鶉首
而鶉首屬井鬼栁之次故云東井與鬼然何以無栁魏
地觜觹參則以晉分實沈而實沈屬畢觜參井之次故
云觜參其改晉為魏者以戰國後無晉也然何以無畢
井周地栁七星張則以周分鶉火而鶉火屬張次故云
栁七星張然何以増栁與亡星韓地角亢氐則以鄭分
壽星而壽星屬軫角亢氐之次故云角亢氐其改鄭為
[015-6b]
韓者以春秋無韓韓地即鄭地也然何以無軫趙地昴
畢則以趙分大梁而大梁屬昴畢之次故云昴畢此其
所合者若燕地尾箕則以燕分析木而析木屬尾箕斗
之次故云尾箕然何以無斗齊地虚危則以齊分玄枵
而玄枵屬女虚危之次故云虚危然何以無女魯地奎
婁則以魯分降婁而降婁屬奎婁胃之次故云奎婁然
何以無胃衞地營室東壁則以衞分娵訾而娵訾屬危
[015-7a]
室壁奎之次故云營室東壁然何以無危與奎宋地房
心則以宋分大火而大火屬氐房心尾之次故云房心
然何以無氐與尾楚地翼軫則以楚分鶉尾而鶉尾屬
張翼軫之次故云翼軫然何以無張吳地斗越地牽牛
婺女則以吳越分星紀而星紀屬斗牛女之次故云吳
斗越牛女然而吳越又分矣揆其大較則劉氏所傳純
襲鄭氏之所存而故作變更以二十八星所分屬之次
竟改作二十八星以為不用次而用星正可以合于周
禮分星之說其意未嘗不巧然此十二次中諸星每牽
[015-7b]
連相屬有數星屬一次者有一星屬兩次者其星度贏
縮彼此各見即欲改次為星亦當一凖之十二辰分星
之次而乃任意増減將星度之牽連者而盡去之則與
古法大謬戾矣
 其與古法謬戾處可得言乎
他不具論即如吳地斗越地牽牛婺女此人人所曉也
乃考春秋傳昭十年有星孛于婺女而裨竈言婺女齊
[015-8a]
分齊當受災但以歲星適在齊而嫁禍于晉是年晉平
公卒是婺女在齊不在越也又傳云前此商時有逄公
者實都齊地有星孛婺女而逄公遂卒以其時無歲星
也則婺女在齊不在越即夏商時已然也此真古法也
乃校之鄭氏所存則星紀吳越地玄枵齊地星紀玄枵
為十二辰子丑相連之次而星紀所分星自斗十二度
歴牛八度以至女七度玄枵所分星則自女八度歴虛
十度以至危十五度是此一女星而越得七度齊得五
度合為十二度而當時星孛則適在齊五度之内故齊
[015-8b]
兩受之而劉氏所傳専以女屬越而竟忘玄枵之次之
亦有婺女但曰越牛女齊虚危則欲改分星而反大乖
其分次之度無稽之學也
 然則鄭氏之所存似可據矣
又不然鄭氏所存一本之春秋之傳而傳所無者則杜
撰増入全屬傅㑹如大火宋地此襲襄九年商主大火
之傳夀星鄭地此襲襄二十八年龍宋鄭之星傳娵訾
[015-9a]
衞地降婁魯地此襲昭七年日食于娵訾降婁之次而
解者云從衞地及魯地傳其他則推此而増入之如吳
越無次而妄以星紀之次當之且以吳越共一次嘗考
昭三十二年傳吳始伐越史墨謂越得歲而吳伐之不
及四十年越有吳矣則必吳越兩次越次有歲星而吳
次無之故曰越得歲而吳伐之必受其㓙若吳越同次
則皆有歲星誰當受凶且不可曰越得歲也乃杜氏註
此亦惑于鄭氏所存曰是年歲在星紀吳越之分吳以
先用兵而故受殃則在占歲之法凡歲星所在我向無
[015-9b]
敵人向亦無敵未聞人向我則吉我向人便凶也且史
墨但言越得歲並未嘗有吳越同得歲而吳先伐而受
凶之語况考之是年歲星並不在星紀前此昭十一年
傳歲在豖韋即娵訾建寅地也昭十三年傳歲在大梁
則三月建辰之地也正義謂娵訾亥地大梁酉地非是歲星十二歲一
周天一歲行一次故謂之歲則自昭十三年至三十二
年剛二十年當在析木建亥之次自必越分析木值歲
[015-10a]
星所在而吳伐之並非星紀建子之地若吳則并不知
其分何所也乃杜氏又强解不合謂歲星亦有歲差積
二十年當差一次則此年陳災裨竈告子産謂自此以
後五年而陳將復封又五十二年當五及鶉火而後陳
卒亡若此年在星紀則五年及大梁又五十二年當及
鶉尾之次不當又及鶉火也且二十年差一次則兩及
鶉火即當差矣其能五及鶉火乎
 若然則鄭劉二說均非古法審矣特劉説儼行在歴
 代占驗明載史書自不能外且未聞舍此有他法也
[015-10b]
劉説幸而載入漢志後凡作史者必遵其説即天下為
郡縣志者每開卷亦必曰天文某分野實則與諸家占
驗了不相合如斗屬吳分而漢元鼎中熒惑守南斗則
越地受災時南越呂相嘉弑其主及太后漢兵討誅之
而南越亡牽牛越分而後漢永平間客星出牽牛則吳
徐受災廣陵王謀反自殺又永建中客星犯牛女則吳
北受災揚州吳郡逆賊略四十九縣此即在漢時亦未
[015-11a]
有驗者若其他法則漢天文志以十二州易諸國名而
稍變其説如角亢氐兖州房心豫州尾箕幽州斗江湖
牽牛婺女揚州虚危青州營室東壁并州奎婁胃徐州
昴畢冀州觜觿參益州東井輿鬼雍州栁七星張三河
翼軫荆州春秋文耀鉤以北斗七星改二十八星而分
屬州土如雍州魁星冀州樞星兖州青州機星徐揚之
州權星荆州衡星梁州開星豫州搖星各不同然皆杜
撰無理不足道者若費直周易蔡邕月令章句及北魏
太史令陳卓諸説皆不盡傳而晉後諸家則又從此増
[015-11b]
飾之下之下矣徐仲山曰分星分野説可廢真有學人
語言
 金埴字逺村金子藏先生之子山陰人問大學絜矩之道忠信大道
 固是誠意以絜矩好惡本于誠意忠信大道善則得
 不善則失凡善與不善俱本誠意此固不待言也若
 大學之道則近道矣此正提道字然反不指誠意如
 何
[015-12a]
有驗者若其他法則漢天文志以十二州易諸國名而
稍變其説如角亢氐兖州房心豫州尾箕幽州斗江湖
牽牛婺女揚州虚危青州營室東壁并州奎婁胃徐州
昴畢冀州觜觿參益州東井輿鬼雍州栁七星張三河
翼軫荆州春秋文耀鉤以北斗七星改二十八星而分
屬州土如雍州魁星冀州樞星兖州青州機星徐揚之
州權星荆州衡星梁州開星豫州搖星各不同然皆杜
撰無理不足道者若費直周易蔡邕月令章句及北魏
太史令陳卓諸説皆不盡傳而晉後諸家則又從此増
[015-12b]
飾之下之下矣徐仲山曰分星分野説可廢真有學人
語言
 金埴字逺村金子藏先生之子山陰人問大學絜矩之道忠信大道
 固是誠意以絜矩好惡本于誠意忠信大道善則得
 不善則失凡善與不善俱本誠意此固不待言也若
 大學之道則近道矣此正提道字然反不指誠意如
 何
[015-13a]
據惟論語有子畏于匡畏字可証而鄭氏孔氏皆謂孔
子自行解説故免于患害遂不主畏字而反主解説字
謂不弔者以不自解説致死則誤甚矣夫孔子畏匡未
嘗解説即夫子不解説而死亦豈可為夫子罪而竟置
不弔此不通之論也夫子畏匡雖同此畏字而不弔之
畏實大不同若謂非罪死者總在不弔之例則萬一文
王死羑公冶長死縲絏誰敢不弔古敗軍喪身塟絶墓
兆然而齊侯弔杞殖魯莊公弔縣賁父何則非其罪也
從來弔法問親疏不問賢否惟此三等之死所云死于
[015-13b]
非命者則當辨是非而審可否可則弔不可則不弔是
此三不弔専以死于非命而又有罪者為言並非死于
非罪而又無解説者為言其理易明此不特畏死一條
有然假使壓死如顔真卿溺死如屈平申徒狄可以三
等例之乎是以春秋有死非命似有罪而夫子許弔者
子路是也子路拒蒯聵而死夫子哭之于中庭有人弔
者而夫子拜之是許弔也有死非命似無罪而夫子不
[015-14a]
許弔者宗魯是也宗魯事衞靈之兄孟縶魯友齊豹謀
殺縶魯不告縶而身為縶死琴張欲弔之而夫子不許
曰齊豹之黨孟縶之賊何弔焉是不許弔也則是三等
之死原有弔不弔之别且専在有罪無罪辨其可否正
與儒者解經相反此固論辨所最急者若非命之死不
止三等如經死餓死焚死酖死類皆以是推之可耳
 胡紹安問朱子以鄭衞詩皆淫奔而後儒非之謂夫
 子刪詩安有取淫奔之詩以誨世淫者于是袒朱子
 者又倡為三百篇詩不必夫子所刪定如宋史儒林
[015-14b]
 傳載王柏之言謂今三百篇非夫子三百篇也夫子
 之詩既燬于秦火矣漢儒傳夫子之詩而不全見見
 前時所傳有存于閭巷浮薄之口而未盡滅者遂取
 以補亡而世不辨其非也其後金仁山祖述其說即
 明王陽明茅鹿門輩亦傳道之今淮安閻氏又引此
 以辨小序之謬則鄭衞詩真淫詩矣豈小序果非朱
 子果是乎
[015-15a]
鄭衞非淫詩豈小序所能辨但真窮經人當就經書一
討求之夫詩三百篇原不必果夫子所刪定雖其説出
于孔子世家與班氏藝文諸書而予不謂然者論語曰
詩三百又曰誦詩三百則在夫子未刪定時原是三百
未有夫子自刪而可以自定其數且歴歴自稱者也况
三百篇什名目前後次第見于襄二十九年季札觀樂
時皆與今本三百並同此在夫子未刪定以前事也特
是鄭衞之詩則在春秋所傳與他經所見不特夫子刪
後與今本同即夫子刪前凡所引詩皆與今本無以異
[015-15b]
並非里巷浮薄可増入者國語齊姜勸重耳歸國引將
仲子詩左傳晉韓宣子聘衞衞侯賦淇澳宣子賦木瓜
詩鄭伯享趙孟于垂隴鄭良霄賦鶉之賁賁詩子太叔
賦野有蔓草詩衞孫林父逐衞君及衞君返國晉侯反
為孫林父而執衞君鄭子展賦將仲子兮詩韓宣子至
鄭鄭六卿餞之宣子請賦詩以知鄭志子齹賦野有蔓
草子太叔賦褰裳子游賦風雨子旗賦有女同車子栁
[015-16a]
賦蘀兮則朱子所稱淫奔者亦幾幾盡之然且表記引
國風曰我躬不閱遑恤我後又曰言笑晏晏信誓旦旦
又曰心之憂矣于我歸說坊記引詩曰采葑采菲無以
下體又曰爾卜爾筮履無咎言即以經証經凡在經以
外者皆不之及而其為鄭衞之詩明明見之今本者且
如是也王柏金履祥愛憎之口而陽明鹿門究非經儒
故為其所惑今後儒論經須有實據豈可漫無所討求
而人云亦云欲護人非反坐已闕耶
 又問王柏之言果無據矣今明儒有程篁墩者據漢
[015-16b]
 書劉歆傳云孝文皇帝詩始萌芽孝武皇帝然後鄒
 魯梁趙頗有詩當此之時一人不能獨盡其經或為
 雅或為頌相合而成推此意也則知今詩乃出漢儒
 之所綴緝非孔子刪定之舊本矣其説何如
此由不善讀書者效讀書而不得其解遂誕罔以誣古
經此與吳棫誤讀隋書經籍志而妄謂古文尚書是東
晉所出書同一例也夫漢書未易讀也據劉歆讓博士
[015-17a]
文本欲使毛詩古文尚書皆立學官故云孝文皇帝尚
書初出于屋壁今其書見在時師傳讀而已謂亡詁義但有屬讀
詩始萌芽天下衆書往往頗出皆諸子傳說猶廣立
于學官為置博士謂詩與春秋士禮諸經皆立學官置博士有經文而無師說在漢
朝之儒惟賈生而已祇賈生說經至孝武皇帝然後鄒魯梁
趙頗有詩禮春秋先師皆起于建元之間謂説經之師非造經者
當此之時人不能獨盡其經或為雅或為頌相合而成
謂不能全説或説雅或説頌為者説也孟子固哉高叟之為詩謂説詩也則是歆所讓者謂
詩說駁雜當立毛詩于學官以為經師豈可刪詩禮春
[015-17b]
秋先師諸字而單存頗有詩三字以誣之曰詩亡乎夫
所謂盡者窮也即窮經也窮其訓故章句與傳讀也晉
獻曰盡其敵謂窮敵非造敵也為者學也説也論語曰
為周南召南謂學而說之非使其綴輯二南也况既讀
歆傳必當全讀傳文既讀漢書亦不當止讀歆傳漢書
藝文志云三百五篇遭秦而全者以其諷詠不獨在竹
帛故也是明云三百五篇秦未燬也又儒林傳東平王
[015-18a]
式為昌邑王傅昌邑以淫亂見廢羣臣皆伏誅獨式繫
獄使者責問曰師何以亡諫書曰臣以三百五篇朝夕
授王是以三百五篇諫故無諫書又明云三百五篇在
漢代儒林所朝夕授受未有差也是以漢儒申公在髙
帝之時與楚元王同受詩齊人浮邱本周秦間經師而
申公授免中徐公及許生徐公與許生又授之東平王
式此王式三百五篇直受之周秦間者雖此後轅固為
景帝博士韓嬰為文帝博士各有師説分之為齊魯韓
三家之學而此三百五篇則在孝武前並無同異惟毛
[015-18b]
亨毛萇其説後出故劉歆于成哀之間思立學官因責
博士作此文而乃謂三百五篇綴輯之孝武之時此皆
不讀書人所言且亦有意曲䕶人説反不憚誣滅古經
改毁古史稍有良心何忍出此
 經問卷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