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n0007 瑜伽論記-唐-遁倫 (master)



瑜伽論記卷第二十三之上論本八十八至第九十


釋遁倫集撰


論本第八十八


大門第八解知事等。先頌列四句。即為四
門。長行釋中。初解知事門邪正二智同緣一
境執無執異。正智起時。非壞於彼邪智之境。
但於此境捨於邪執。第二解樂等行轉變。第
三解請無請說經。并如文可解也。第四解涅
槃有二種。初辨圓滿涅槃。後明彼分涅槃。前
中。景師云隨順教授者。謂記說者即記心輪。
教誡者。即漏盡通口業教誡輪。神變者。即身
通輪。如來隨欲說記彼心乃至若展轉久遠
滅心者。於過去世無量多劫已滅之心。若世
間滅心者。次前生中所有諸心。若於現在所
緣轉心者。現在一生所起之心。從定起已乃
至不據剎那者。釋前緣久遠滅心無間滅心
若於現在所緣轉心。并據種類不據剎那。已
如前說。如來無不定心。而言從定起已隨念
分別者。同二乘相故作是說。是則他心智遍
知三世頓知多心并心數。不同二乘他心智
但緣現在如如心王不知數法等。備師云。此
文中他心智既知過去與宿命智何別。解云。
若知心法邊名他心智知諸事邊名宿命智。
又他心智方便時欲知心。宿命方便欲知諸
事。達師云。又依三法已下。重釋前順教授
等三門。下明彼分涅槃。達師云。相似涅槃故
云彼分涅槃。如飢渴時飲食。名小涅槃也。大
[023-0829c]
門第九解諍等。先頌列七門。一諍。二芽。三見
大染。四一趣。五學。六四怖。下半頌是第七
門。長行釋中初解諍門。謂阿死羅者。人別
名也。摩登祇者。栴茶羅女名摩登祇。栴茶羅
男名摩登伽。此二是通名也。此女但以掃巾
為活。世人假立大富大財。如來隨彼亦說大
財。第二解芽門中。初總標。次略解。後廣料
簡。就略解中先辨一因。後明二緣。景師云。五
品行者。一諸行自性。二諸行因緣。三雜染因。
四清淨因。五是清淨。因是五清淨。於此五
中雜染因緣即是煩惱種子。隨逐賴耶為因。
以四識住為緣。又由喜貪潤業令芽相續名
緣。達師等云。即五蘊名五品行也。料簡中。言
此中有一乃至永不得生者。此人現造新業
及增長。後成羅漢令種腐敗有芽不生。言又
復有一乃至其後有芽亦不得生者。據修解
脫分滿。或據百劫六十劫等。則於現身堪八
上果故。令有芽不生。又復有一住於學地乃
至不復更生者。欲界生盡上地猶有。與此相
違當知一切有芽皆得增長者。與上三人相
違。則是外凡有芽增長。第三解見大染。景師
云。一見二餘煩惱。見雜染者。計我我所。便
有所餘此為根本諸外道具趣者。餘四見趣
六十二見等我見為本。其餘煩惱是第二雜
染。又見染脫時於餘亦脫非餘脫時諸見亦
脫。所以者何。由此中生者依世間道乃至離
無所有處貪欲解脫而未脫身見者。則是伏
修不伏見。又可斷於見修惑亦斷。由此見故
於下上地所有諸行和雜自體不觀差別總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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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我或計我。此文則說我見。總計九地諸行
為我所由。出世道先斷身見後永斷所餘煩
惱。是故唯見雜染是大雜。染達師。云見所斷
一切惑名見雜染。修所斷一切惑名餘煩惱。
除身見以外所餘四見。名諸外見趣。此文既
云未脫薩迦耶見。故知依世間道但伏修惑
不伏見惑。又云於下上地所有諸行和雜自
體不觀差別。故知大乘義我見亦緣自他地。
然總緣非別緣。但身在下欲界地方緣上地。
故上文云由生此者。然不見有文身生上地
我見緣下地。自撿次下文。欲似生上地亦緣
下地法為我。故三總計為我或計我所由此
因緣雖昇有頂而後退還。三藏云身生上地
者。身亦緣下地法為我。如決擇文上地貪緣
下地。此亦如是。第四解一趣應知。由三種相
道名一趣。謂於異生地以五行相觀察諸行。
則此諸行於二時中修治令淨。謂於行向學
地及無學地。足前異生為三相也。云何名五
行下。別出五行。達師云。言五處者。五蘊處
也。言自性者。但是苦諦所攝有漏諸行自性。
言諸行因緣者。集諦所攝能感苦諦因緣也。
雜染因緣者。喜受也。清淨因緣者。過患也。
清淨者。所得滅諦也。第五解學。景師釋云。言
何等五行謂觀察諸行諸行因緣雜染因緣清
淨因緣滅寂靜故者。總合前五為一也。趣向
清淨道出離故。即是前清淨因。諸行種種眾
多性故。則第一諸行自性。各自種子所生故
者。別解因也。各待餘緣所生起者。別解諸
行緣也。此後二合解諸行因緣也。達師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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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處者。如前。此中五種差別行相。總牒前五
行相以為初差別行相。二趣向清淨道出離
故。是第二行相。助成初行相故。第一行相得
清淨出離。三諸行種種眾多性故是第三行
相。此行相重釋成諸行自性。四各自種子所
生起故。是第四行相。重成諸行因緣。五各
待餘緣所生起故。是第五行相。總釋前四行
相待緣而生也。有釋。總夫五行略作四諦。
一苦諦。則初諸行。二集諦。則次二行境。三滅
諦。則第四行境。緣滅寂靜得清淨故。論云
滅寂靜故。意在於此。道諦則第五行。道既自
清。能令淨滅故。下三句重解。初之一句釋
上諸行。後之二句釋行因緣。第六解四怖。景
師釋云。由四因緣於二處所發生恐怖能為
障礙者。一於有為諸行生怖。二於涅槃生怖。
由生怖畏於其聖教及以涅槃不生受樂。名
為障礙。由四者。一於位生怖。謂於非聖位中
生起恐怖。二者若依此法生起。謂於諸行計
我我所為依。聞說無我而生恐怖。三者如是
生起者。謂由二種諸行變壞生起恐怖。一由
異緣所變壞者違順異緣故或老病緣而生恐
怖。二由自心起邪分別而變壞於一境中邪
心分別或有或無常無常等而生恐怖。四者
行相生起者。謂於所愛慮恐當變壞生怖行
相。於正變壞生煩惱行相等。上來總是第一
於有為行而生怖畏。又於涅槃分別自體永
變壞起怖畏行相。如是行相差別轉時。於樂
聖教及愛樂涅槃不生愛樂。名障二處。又由
二門於所緣境自所行處我我所執差別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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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謂推求是見。領受是受。有釋。此中則諸行
行因緣等五行所觀名五處所也。第七解善
說惡說宿住隨念差別。景師解云。此中先依
惡說計常無常。善說不爾。次依惡說不如實
知苦生愛味。於三世行如次生顧欣。及不能
修厭離離欲。善說法者與彼相違。第三惡說
法者。如是邪行四染所染能感復有四此
二種增上力已下。釋其廢立。偏說見慢及貪
所以。可知。於諸行中不校量他等名見校量
名慢如是邪執是無明品者。總說見慢以為
無明。由此為先發起貪著名愛品也。由此二
種根本煩惱於生死中流轉不絕者。無明為
前緣起初。貪愛為後緣起初。故生死不斷。善
說能斷四種雜染也。達師云。雖有餘煩惱已
下。釋通伏難。外人難云。有無量煩惱云何
但說見慢愛三種為煩惱雜染耶。今略釋通
云。雖有餘惑而但取此三者。最勝強故偏說
也。爾所煩惱已下。別廣通伏難。又於此中見
及我慢已下。散釋經中諸名差別。大門第十
解無厭等者。頌列八門。一無厭患無欲。二無
亂問記。三相。四障。五希奇。六無因。七毀。八
純染俱後。長行釋中初解無欲。初正辨無厭
欲。復又有厭欲。第二解無亂問記。初總標
舉二種者。後別解二種。前中。若有淨信者好
心問者。或諸外道來請問者惡心問者。自別
解二種。先偏問生滅辨無亂記。後約問梵行
辨無亂記。前中謂依中道者。依中道答也。於
諸行中問生滅時不增有情不減實事者。不
增益有真實眾生是真生滅。以眾生假立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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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體。可辨生滅因緣之法。幻有有生有
滅。不得撥言因緣之法無生無滅成損減也。
唯於諸行安立生滅不亂而記。自下明離二
邊。第二約問梵行辨無亂記中。景師云。或
後有言何因緣故乃於沙門喬答摩所修習
梵行等者。當瑜婆摩羅子。若得此問至名不
亂記者。或有問言何故乃於眾多沙門中偏
標噵踰婆摩羅子等名修梵行。不噵餘人名
耶。若得此問。應如前說。若於眾中全不標一
人之名則不知說何等眾修習梵行。復成損
減。若廣述餘沙門名則大繁廣。便成增益。今
呼一名等餘一切。離於增減。若謂有情能修
染淨名增。說都無修習名減。若為諸行厭離
欲滅而修習者是名中道也。更有一釋。言喬
答摩者。則舊名瞿曇也。是佛種姓。有問何
緣乃於佛所修習梵行。若得此問依中道記。
謂不增益有實有情修習染淨。亦不損減都
無修習也。第三解相。有為無為名有三相。言
異性異性者。未死已來同類生滅念念別故
名異性異性。轉變異性者。如命終已從有根
生無根也。第四解障。初辨障無障。二明聖
者之相。於中先明二相。一諸根除障。二蒙佛
所記。次明三相。景師云。由二種相乃至我
已了知者。今遇聖人。由三種相記莂聖者
應言由二種即是向前二種聖者之相。一種
姓滿故二但物類者記已命終等。下釋經文。
法隨法者。法謂正見前行聖道。隨法者謂依
彼聞思作意等。又我未曾惱亂正法所依處
者。猶是世尊世尊是正法所依。直道應言
[023-0831b]
我未曾惱亂世尊。達師云。但記物類者。如
餘經云佛為答婆摩羅子記命過次後所生之
處。言答婆摩羅子者。此云物類也。有釋此中
三相者。一法。二隨法。三不惱正法所依處。第
五解希奇法。略有二種。一者未信令信已信
令增長。二者速於聖教令得悟入。言初中
後善者。如前攝異門分中所明七善中初時
善門也。言現在過去二世別故名第二差別
者。現在名此世。過去名他。對前欲界此也。
上界他世。故云第二差別。第六解無因。言由
二種相者。一於生起因緣不了知故。二於滅
盡因緣不了知故。第七解毀中。先解毀。後解
滅二無智。前中。略有二種。一唯語言而自讚
毀他。二說法正行雖無讚毀而是真實自讚
毀他。第八解能染俱後門。景師云。十一相
者。此五蘊即為五。又由一向下是第六。又由
染淨已下後有二相。足前為八。又由三相足
前為十一。亦可知前三世內外麁細好惡遠
近等五門。有十一種。達師等但述後解。大
門第十一解少欲住等。先頌列十八門。一少
欲。二自性等中有三門。記三後有三門。是
則初句有八門。第九似正法。第十疑癡處所。
十一不記。十二變壞。十三大師記。十四三見
滿。十五外愚相。末後等字復有三門。長行釋
中初解少欲住三種相。如來心入少欲住中。
捨事現觀理。名人少欲。一由作事究竟。二
由弟子厭行已成。三為化導多事業人令少
欲故。又如前說如來入于寂靜天住等者。如
前第八十六卷說。由八因緣如來入於寂靜
[023-0831c]
天住乃至廣說。第二解自性。景師云。諸所化
者略有四種所調伏性。總數有四。列中但三。
將知舉數錯也。草本亦錯。應改為三。更有一
釋。愚癡放逸離為二也。第三解於四處生恭
敬住速證無上。景師云。恭敬體性無文。依小
乘明愛敬。愛是信。敬是漸。今此中尋詮。似
取信欲為恭敬體。達師云。於四處中能生恭
敬之相。故有四相。言四處者。即下云於所得。第四解三無上。景師云。此中總說智斷現
法樂住者。智是智無上。斷是不動心解脫。樂
速通行是現法樂住。言當知一切阿羅漢行
皆得名為樂速通等者。依此後解。即知前正
行無上謂樂速通者。即據一切羅漢之行名
樂速通。非約於地辨四行門。達師又云。此無
學人身所有四行迹并名樂速通行。不名樂
遲樂速苦遲等故。下釋所以。云一切麁重
永滅故一切所作已辦也。第五解於二時中
如實知身見。景師云。於二時中者。第一門。
由四種相等。是第二門。即於二時無間證得
諸漏永盡。是第三門。下次第解。云何二時。一
在異生地。則見道前內凡夫人作無我觀。遍
知身見是顛倒執。二在見道時。則見道中斷
分別我見。言自性故者至或為我所者。但於
五蘊行自性計我我所。處所者謂所緣境者。
於無我中橫計有我為所緣境。等起者謂
見所攝無明觸生受為緣愛者。明從身見為
本。次起見所。明前身見非勝計勝。見取相
應。則有無明為緣後生。受緣生愛如是等
法。并由從身見之所等起。亦可從彼等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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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謂由見取緣我非勝計勝。同無明及觸為
緣生受。受領於我於我起愛。由此愛我故起
身見決定執我。此復有五緣起次第謂界種種
性為緣生觸種種性等者。界則六界。猶是六
入緣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等。由果故者
乃至一依無我諦察法忍時者。則見道前觀察
法無人。二現觀時。則在見道。三得羅漢時。此
則列三時。此中一時由彼隨眠薩迦耶見力故
有惑有疑乃至謂我當斷不樂趣入者。是障
見道前人也。彼於異時雖從此過淨修其心
又於聖諦已得現諦等者。是四善根。已得相
似諦現觀未得真見道。於中猶起分別我見
慢等障於見道。是第二位中障也。前兩位中
由隨眠力能作障礙於第三位由習氣力能作
障礙者。一解。此隨順理相同小乘。不說修
道有俱生我見及慢。但有見斷分別我見及
慢習氣。前二位中有正使種子及起為障名
作隨眠。第二更解依實理門。前二位有彼現
起分別我見慢等為障名作隨眠是使義故。
第三位中俱生見慢現起名習氣。依前分別
見慢起故名習氣。又由三緣諸行生長者。釋
由三緣異熟行生。或煩惱行生言於異生地
能遍智者。知分別見慢虛妄過失。於見地中
能得見道所斷諸漏永盡。次斷餘結得羅漢
等者。此解第三章。即於二時無間證得諸漏
永盡。泰師云。有人解修道位亦未斷分別起
我慢證是也。三藏不許。達師云。此中一時
乃至不樂趣入來。釋第一方便中伏斷時。彼
於異時已下。釋第二現觀時。又於聖諦已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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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第三得阿羅漢時。更有一釋乃至不樂趣
入來。釋第一時。彼於異時已下釋見修位。於
第三位由習氣力能作障礙者。指第三位但
有習氣障礙。第六解五相問起。此即頌中
記三門之初也。自性故者當知色等五種自
性者。即五蘊也。言還滅故者於諸行中唯欲
貪取得斷滅故者。明斷欲取。下釋伏難。言彼
於現在不能引故者。彼於現在身上不能引
業行故。施設諸行唯有二種者。一生報中造
作後有業。二後報中造作後有業。故云二種
也。品類別者謂十一種等起者。是三世等五
門也。又流轉方便者謂無明愛品隨其所應
等者。重解流轉也。以無明發生愛潤故云隨
應也。又由二緣已下。重解流轉也。第七解三
處實記。此即記三門中第二問記也。景師云。
於三處唯聖實記非諸異生除從他聞謂諸行
中我我所見我非如實者。此從他聞我非如
實雖是異生亦能記也。若彼為依有我慢轉
者。是一章門。即是分別我見與我慢為依我
慢得起。據異生也。彼雖已斷而此我慢一切
未斷者。分別我見雖息。此我見所生我慢在
修道者一切未斷。是第二門。若無記依我慢
不斷如故現行者。俱生身見所生之慢不依
分別身見聖人猶起故。故若無起依我慢不
斷如故現行。當知此中二種我慢。一於諸行
執著現行聖者已斷不復現行者。分別我慢。
二由失念率爾現行由隨眠故乃至以於聖道
未善修故猶起現行者俱生我慢。雖斷分別
我見。由自隨眠及未善修聖道。所以得行。薩
[023-0832c]
迦耶見唯有習氣常所隨逐於失念時與我慢
作所依止令暫行等者。習氣二解。一隨轉門。
聖人猶有分別我見習氣。故與修斷慢為依
我慢得起。二說。俱生我見為習氣。以依分別
我見生故名習氣。又諸聖至況觀共相者。聖
者若思諸行自相。謂地堅性。風是動性等。
尚不令我慢現行。況觀苦無我等共相。而得
我慢行。言若於假法至暫得現行等者。又若
思瓶盆等假法住於正念亦令我慢不行。若
於假法不住正念計有實我等我慢現行。又
薩迦耶見聖相續中隨眠與纏皆悉已斷者。
分別見慢已斷。言於學位中習氣隨逐未能
永斷若諸我慢隨眠與纏皆未永斷者。俱生
見慢也。又計我欲者已下。汎釋經文。備師又
云。薩迦耶見唯有習氣等者。三藏兩解。一云
此是俱生我見隨眠。問。若爾何故前分別我
見種子名為隨眠。此俱生我見種子名為習
氣耶。答分別種強。故名隨眠。此俱生種子劣。
故名習氣。第二解。前言由隨眠者。分別我見
種子。此云習氣者。還是分別我見餘殘習氣。
以分別我見習氣。故能與俱生我慢為依止。
達師云。言三處。一者我我所見處。二分別我
慢處。三俱生我慢處云云。第八解二種慰問。
即是記三中第三問記也。言當知此問在四
位中等者。問安樂中有四問。如次配於四位
可知也。第九解似正法。於中初引經略辨似
正法見。二後有二因已下。隨義廣辨能生
似正法見之因。前中。景師云。大意邪正二家
共解經中說。言阿羅漢不順。亦有事中無知
[023-0833a]
等故。名為不順。謂於現法中於食物務蘊界
處等若順不順不如實知。次舉邪義難於正
義。言阿羅漢不順不順是不如理虛妄分別
非阿羅漢現法不順。彼自釋云。所以者何。彼
於食物務等現可見故。不可說言於現法不
順。而經中言不順者有別密意。由此因緣諸
阿羅漢於其滅後不順諸行不了執著者。自
說我說我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受
後有。未來事等不善了達經說不順。下正義
家分別是非。故云當知此是似正法。見由二
種義勢力為緣諸同梵行或大聲聞為欲斷滅
似正法見極作功用勿令彼人或示於他等。
達師云。初正引經文釋阿羅漢不順句。二言
阿羅漢已下。論師釋不順義。經中不順者乃
至羅漢於事中有無知故不辨了知食物蘊界
故云不順也。無知或名為不順。就論師釋不
順中初不正義家釋不順義。二當知此是但
正法已下。正義家釋不順義。就不正義家釋
中。初會釋經文。二由此因緣已下明了知事
法不執著。三是故世尊已下。引經證成不正
義。師云。阿羅漢人非不了知事法。現可見故
此是食此是衣服此是蘊界等。故不執著也。
正義家破云。阿羅漢人捨此身則入無餘依
涅槃。何處明於其滅後不執著及執著也。正
義家釋文可解。由二種義者。一勿令彼人或
自陳說乃至墮極下趣。二或由愛敬佛法教。
勿因如是似正法見令教隱滅。由此二義故。
欲斷似正法。第二隨義廣辨能生似正法見
之因。於中分三。初舉二因能生似正法見。次
[023-0833b]
明為斷二因說二正法。後明未斷身見有二
過患。就第二假中言為斷二因故說二正法
者。一無常正法。二無我正法名治一因。或通
治二因。於四轉中等者。景師云。如來滅後
有為無為亦有亦無非有非無等四句。名為
四轉。泰師云。約有為等四句轉明。故云四轉。
言聲聞獨覺佛世尊我說名如來當知此我二
種假立有餘依中假立有為無餘依中假立無
為者。三乘無學。就通皆名如來。乘如實道來
成正覺。但於有餘依中假立有為之我。無餘
依中假立無為之我。下就勝義遣之。言若依
勝義非有為非無為者。則當真性有為如幻
緣生故。言亦非無為亦非有為者。則當無為
無有實不起似空華。有為無為皆不可得。何
得就之以五假我。由說如是正法教故於六
種相覺悟生時當知永斷似正法見。一於依
所攝覺悟無常。二於現法中覺悟此苦。三於
任運滅覺悟為滅。此則羅漢餘報任運滅也。
四於斷界覺為寂滅。五於離界覺為清涼。六
於滅界覺為永沒。若具如是至戲論執者。呵
彼所執計羅漢於其滅後不了未來我生盡
等。第十解疑處所。景師云。於內法律乃至
記一無生者佛常呵起有無見。而於命終弟
子見生不生。又說勝義常住之我乃至亦如
前說者。前云後有二因能生如是似正法見。
一者於內薩迦耶見未能永斷。二者依此妄
討流轉還滅士夫。為斷如是二種因故說二
正法以為對治。謂於諸行次第演說無常無
我。於四轉中推求流轉還滅士夫都不可得。
[023-0833c]
謂依有為或依無為等。言由二因緣乃至不
相似故者。外道計自我在現見不能自在。故
無我性易可了知。然此無我諸行。後有見聞
覺知作業受報。各各不同。於此無我復難了
達。則此無我自性。體是甚深。其相微細。似甚
深現。達師云。言二種處所者。一謂佛已下。明
於佛生疑。二又說勝義已下。明於真諦生疑。
第一於佛生疑者。何故佛世尊誹毀有見及
無有見。而自記弟子死沒。沒後或記一人有
生或記一人無生耶。第二於勝義生疑中。外
道難云。若便勝義於現未中不可得者。何故
三論師說此有耶。言雖此相貌易可了知者。
佛法弟子易解無常無我相貌。故云易可了
知。然其相貌不相似者。外道不解無常無我。
故不與法相似也。當知此中已下。散釋經中
異名。第十一解不記。第十二解變壞。并如文
可解。第十三解大師記。言知此中於一切行
斷遍知論所謂如來。則是前一於此諸取斷
遍知論。又此諸取若未斷滅隨觀彼有三種
過患。若已斷滅有三功德等。則是第二為此
諸取斷遍知論。第十四解三見滿。第十五解
外愚相。并如文可解。第十六解成六分。此則
頌中末後等字攝三門中之初。長行為第十
六門也。六分者。以又字間之。第十七解二種
論。是等取中第二門。第十八解學無學二種
差別。是等字中第三門也。言五相者。則三無
上為三。觀佛法身為第四。奉事如來為第五
也。


第八十九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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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來契經有四釋中。行釋已訖。自下第二
明處釋。有四卷文以廣決擇十二處。故云處
釋也。就中。三結前生後。二舉頌中釋。頌有
二。初半總頌列其四門即以三別頌解釋。後
有半總頌列其四門即以四別頌解釋。前半
頌中四門者。一安立等。二智等。三同等。四
離欲等。別嗢拕喃解安立。頌中有八門。一
安立。二差別。三愚。四不愚。五教授。六解脫。
七煩惱。八業。皆廣說者。解脫煩惱業三門中
皆廣分別也。初解安立。如文可解。第二解差
別。言由三和合立前三別者。根塵識三和合
生受。言由三和合觸果義立第五別者。景師
云。觸是三和合果。受是觸果。故總說言由三
和合觸果。今解直由三和合觸之果故立第
五受別。言由業煩惱二雜染義立第七八兩
種別者。由業雜染義立第七思別。由煩惱雜
染義立第八愛別。以思與愛并與三受相應。
第三解愚。先解二種一切即是所愚之法。後
明愚之三相。愚自性者謂由纏故即是忘失
於現在世者。現起無明名纏。自體昏闇名為
忘失。由隨眠故即是當失之法者。由有隨
眠能生當來無明忘失法也。言五相受安立
者。謂自性等如上說。第四解不愚。如文。第五
解教授。一引導教授。則是神通輪。二隨其所
應於所緣境安處教授。則是記心輪。三令所
化得自義教授。則是漏盡通教誡輪。第六廣
分別解脫。於中有四。初明求解脫智。次舉解
脫之位。第三明淨待比丘有五種法多有所
作。第四問答辨解脫之體。初中。一如理聞思
[023-0834b]
等。在見道前能成見修有學解脫。二者有學
慧能成無學解脫。次於解脫位有二。一有學。
謂金剛喻者。據終時語。三云復次心清淨行
比丘有五種法多有所作者。即見道已前。一
正教授有三種正友。謂大師等。二者奢摩他
支。謂尸羅等。由持戒等故三昧現前。故說為
支。三毘鉢舍那支。謂得三種隨欲言教。發生
聞思等慧能生證智為支。一聖正言教。謂說
五分法分法身之教。二厭離言教謂說四聖。
謂依三種令增少欲喜足即前三聖種也。及
依樂斷樂修等者。第四聖種。三離蓋趣愛言
教者。遠離諸蓋亦離諸見趣及愛。言教有三
種。一者一切煩惱名蓋。二唯五蓋名蓋。三無
明覆障中重亦名為蓋。今宣說此三種蓋趣
愛言教愛體。前二番解蓋中已有亦與無明
蓋俱。所以三番解蓋中皆有趣愛之言。當知
此中依為證得斷離滅界所有言說是初言教
者。如說五分法身。即顯障盡得斷界等是初
言教。依即於彼見勝功德及於所治蓋蓋處
諸行深見過患等者。即是聖種少欲知足功
德。及於所斷蓋等深見過患等。是第二言教。
隨順如是緣性緣起所有言說是第三言教
者。說彼離蓋無明趣愛。即是緣起所有言說
是第三教。亦明三教門。即初第三教中三種
辨蓋以明三教。初云依為證得斷離滅界。即
此一切煩惱為蓋等。是初教。次說五蓋為蓋。
第二言教。後說無明為蓋等。第三教。又此言
教。以略言之後有三教等。即顯前三宣說五
分法身等三教。重釋於前三教可知。第四問
[023-0834c]
答出解脫體。證得轉依。即是無為解脫之體。
無漏之道。名畢竟斷對治。第七廣分別煩惱。
若依餘處或二十二門。或四門分別煩惱。今
此文中但明十六門煩惱。初明三漏。諸欲界
繫一切煩惱除無明說名欲漏。色無色界一
切煩惱除無明說名有漏。此二與小論同。無
明漏則與昔異。謂諸有情或未離欲或已離
欲者。總舉一切有情通離未離欲界惑者自
下簡之。除諸外道乃至一分尋求者。直小稱
推求廣起諸見而不票離欲。一分離欲乃至
非想處者。依定離欲。除此二種外道身中無
明。以推求故不順流注義故非無明漏。言於
彼三界至立無明漏者者。餘人身中三界無
明說無明漏。是則三漏攝煩惱不盡。除外道
所起無明。此則別入餘煩惱門攝也。第二明
九結制立所由。能和合故立九結者。釋結義
也。愛恚二結通依情非情起。慢結唯依有情
處起。若四五六者。疑見取也。謂依聞不正法
故者。起於疑結。依不如理邪思惟故者。立三
見為見結也。依非方便所攝修故者。立二見
為取結也。如是差別即為三者。結上所立疑
等三。七於善說法律無勝解纏事者。立無明
結也。八依出家品智貧窮事者。嫉他勝己。不
施其法。來世愚暗。是智貧事。故立嫉結。九依
在家品財貧窮事者。立慳結也。下別料簡智
貧窮事。言此中由嫉變壞心故於正法內發
起法慳。由此當來慧貧乏也。第三明三縛。
如文。第四明七隨眠。即是七使種子也。第五
明隨煩惱。景師云。此就通門。若本若隨總
[023-0835a]
名隨惑。以展轉相隨逐起故。對法二說。一
說除根本使餘名隨煩惱。復次一切煩惱皆
名隨煩惱。以展轉相隨逐起。因此處文也。於
他下劣謂己為勝或復於等謂己為等名慢。
於等謂勝於勝謂等名為過慢者。此文具也。
婆沙俱舍。但云於等為勝不言於勝謂等。何
故又爾耶。又多解云。於等謂勝於勝謂等。
望境亦是過慢。然心作等解不順過義。所以
不論。此文具足。故收過慢。泰師云。心法唯有
五十一。故憤發等攝入數也。達師云。小論不
說於勝謂等名為過慢。故論師作妨。何故不
說彼處師等。解。於等謂勝者。心境俱過。故說
過慢。於勝謂等者。心過境不過是故不說。剋
實亦有也。於所比境中。計不過故。言境不
過也。第六明八經此中明說現起名纏。然有
八種隨惑。於四時中數數現行。故立為纏。忿
覆於四義不隨順故。不立為纏。第七明四暴
流。景師云。此解四流亦舊別。唯取三毒偏
增行者身中煩惱立四流。前二在非外道人。
後二在外道。泰師云。此辨漏軛取經。大異餘
論。第八明四軛。謂等分行人欲界中除見無
明。餘名欲軛。上二界煩惱除見無明。餘名
有軛。三界無明。名無明軛。薄塵行人煩惱非
流軛。第九明四取。言問何所取答欲見戒禁
我語是取者。欲是四見戒是雞狗等戒身語
二業。我語則是我見及所計我。此所取以相
從故。亦名為取。能取則是四種欲貪。所為取
者為得諸欲及為受用故起初取者。起初取
中能取也。由貪利養乃至免脫他所徵難起
[023-0835b]
第二取者。為貪利養等故貪求諸見。奢摩他
支為所依止等乃至起第三取者。為得八定
受持邪戒。為欲隨說分別所作業受果等起
我語取。此中文具不同。對法但舉所取名取。
瑜伽上文麁說能取名取說四種欲貪。言如
是四取依於二品謂受用欲諸在家品及惡說
諸法諸出家者。問曰。何以但云惡說法中諸
出家品而起諸取。不言正法諸出家品亦起
諸取耶。下釋此疑。由佛世尊每自稱言我為
諸取遍知永斷。故於此法誓修行者。雖帶煩
惱身壞命終。而不於彼建立諸取。以彼於諸
欲無所顧戀而出家故。故無欲取於見戒禁
及以我語。無執受故無餘三取。惡說法者有
二。一於見愛起諍論者。二能證入世間定者。
依於見愛諍論建立見取。依能證入世間定
者。立戒禁取。二品為依執著我語。故依俱
品立我語取。此中見者謂六十二見已下。出
所取體。邪分別見之所受持名戒。威儀行相
名禁。諦故住故論說有我名為我語。此文即
通取我見及所計之我為我語取境。又於此
中欲愛為緣立欲取者下。出能取愛體也。有
無有愛為緣立我語取者。於所計我或有或
無於中起愛名我語取。第十明四繫。唯依外
道立者。猶是四縛。三界貪使為第一縛。欲界
瞋慧為第二。三界見取為第三。三界戒取為
第四縛。自下六門。文相可解。第八廣分別業
門。文分有三。初明三惡行業。次舉邪正二
論說業不同。第三廣解十六種業。前二段文
在此卷。後之一段在第九十卷初也。就初三
[023-0835c]
惡行業中。言一切不善身業名為惡行語意
亦爾者唯舉業性。不同小乘通取貪瞋邪見
意三亦名惡行。於諸惡趣或已隨得或當或
現等者。明三惡行感惡趣報或已得等。次明
邪正二論安立業染。於中分二。初語辨二論
安立業染。第二重廣分別邪正二論。前中。言
邪論者乃至當知此為邪論者。邪論者說作
惡業時。前方便中數起故意欲行殺等名故
思造。如是之業定墮惡趣。正論非之。依汝
所判則謗修行梵行能證涅槃。何以故。諸有
情類於現在世造惡業時。無有不起故思造
者。況在餘生。是即故思造業定入惡趣。是即
應無得解脫時。如正論說。唯故思造多是不
定。故涅槃云。一切眾生不定業多。決定業少。
以是義故有修習道故。決定重業可使輕受。
不定之業非生後受。言若如是說已下。明其
正論。謂若說諸有故思造不善業此業亦作
亦增長者定受惡趣果若有雖作不增長者。
彼彼法受為依止故。諸所造作若無追悔不
修對治。若更增長若不增長。此業雖定順現
報受亦轉令成順惡趣受。或生受或後受。於
現在中能解脫脫若生追悔等故。轉惡趣業
令現輕受。即名不謗修習梵行。問曰。上辨業
雜染。云何復言成順樂受。解云。是福分善。亦
名為染。自下第二重廣分別邪正論有六復
次。略作五對。一明對治會不會對二明三業
護不護對。三明五相染不染對。四明施設業
行邪正對。五於聖教中未入已入對。就第二
對中。言於現法中不善防護身語意業而住
[023-0836a]
者。彼先造作惡業亦令增長乃至令其雜染
者。別解脫戒善身語業是其所防。下問答辨
防不防義。謂如有一乃至猶故發起者。先造
惡業中間受戒誓能遠離復起不正作意。還
染前善。名不能防。又於諸善身語意業已下。
明善無作業與惡并行無有差別。乃至於現
法中不證涅槃彼雖如是防護已下。明於現
在暫不作惡。以不斷種子故。隨眠所縛於後
身中還起雜染。若防護身語意業而住者有
此差別者。別相在下。尋文可知。第三對明邪
正二論各由五相成不成染。五相成雜染者。
達師云。一無因論。二惡因論。三身惡業。四語
惡業。五意惡業。是為五種。今謂之不然。即二
論三過名為五也。言現法中乃至是即有一
依於不善諸樂法受而有樂不善受生等者。
又言樂受酬於善業。此現在中不善樂受是
不善故。不得言酬宿善業生。若酬不善業生。
應是無記異熟之法。云何得是不善性耶。何
以故下。釋非彼宿世不善業於現法中能感
樂果。若言此受用現法中惡業為因。復違汝
立宿作等宗。是名初過。又說言諸不善法皆
用宿世惡業為因是即決定所有善法亦用宿
世善法為當類自生修諸對治皆成無用。名
第二過。又若現在乃至應作不作者。若皆由
宿作不假現緣者。應無現在思量善應作不
善不應作等。又如實智應成無用。謂了知已
此惡我應轉此善我應成。彼說現緣非有故
此我應轉等。亦非有故如實智理不成就。智
不成故下展轉出過。總是第三過失。解五相
[023-0836b]
成不染中。景師云。假人為領受者則此假者
由六觸處故能領受者。由依六根故能領受。
於母胎中四種差別乃至得入母胎者。此明
入胎方便。未辨胎中四種差別。四種差別下
自列。謂名色六入觸受。如是次第而有領受
者。不同小論觸受在於胎外。今明觸受亦在
胎中。便有雜染所攝二諦者。即苦集也。與
此相違下乃至清淨者。即滅道也。明觸所生
受者。明通漏無漏故。論云明位有三。一在異
生位即見道已前七方便中。二是有學。三是
無學。今辨明觸意說無漏。已下結云便有清
淨滅道三諦也。達師云。若能領受者。五陰為
第一相。若由此領受者。由六觸處故為第二。
若如是領受者。名色六入觸受。如是次第為
第三。若領受時者。宿現二業受時為第四。如
是雜染如是清淨。明迷悟二人為第五。當知
此中依五取蘊等者。釋第一句。即此假者由
六觸等者。釋第二句。於母胎中四種差別等
者。釋第三句。又即此受亦用現在等者。釋第
四句。彼若聽聞諸不正法等者。釋第五句。更
有一解。一能領者。二由此領。三如是領。四如
是雜染。五如是清淨。是為五相。第四對明施
設業行邪正過患勝利。先辨邪論。後明正論。
前中復次。當知施設邪業清淨者。外道計苦
行能淨過去諸不善業。言彼見宿世諸不善
業為二種因。謂現惡業皆是宿業串習所引
等。佛法亦有現法不善。由昔串習。後由現
緣方得引起。彼唯取一。故成邪論。大師去世
者。佛去世也。何緣應知如是施設令業清淨
[023-0836c]
不應道理乃至由所逼切三品苦受不得生故
等者。且如汝以火灸身。火灸在上。火次苦
中。火微苦下。是則三苦由現緣生。汝言由過
去者不應道理。除彼三火三苦。自已言由苦
行故能除苦者不應道理。要略義者。所謂諸
業自性決定。時分決定。品類決定者。景師云。
且橫剋為言名決定也。達師云。此約隨轉理
門一相說。若約真實理門。未必如是并得轉
故。下明正論。言分析六事者。四大空識也。以
此六界觀分析有情事故。言及彼相違五種
差別他所稱讚者。與前所說二種邪論三種
自苦惱行相違他所稱讚也。第五對明三人
於聖教未入已入者。一未入聖教異生。由三
種相知一滅而不生。此人已得正見。次聞邪
教。邪見將生正見將滅。後聞正教。邪見將
生不生名斷。正見先成不名為生。次有生而
不滅。此中庸人。先非邪正。後聞正法發生正
見。名生邪見失不行故不名為斷。次有亦生
亦滅。此人先行邪見。由聞正法伏滅邪見而
生正見。第二已入聖教有學有三相。一生而
不滅。謂在修位於四不壞淨現前名生。於佛
不言等類。入見道時先斷。今時不名為滅。次
有滅而不生。謂斷修斷。餘品無明名滅。明體
不名為生起。成彼種類故。次有亦生亦滅。謂
無學道生。修斷無明皆悉滅故。第三已入聖
教異生亦有三相。一滅而不生。謂聞無我滅
於我見。未直悟入無我正見。不名為生。二生
而不滅。此人如前所聞。於無我理漸能悟入
無我正見。得名為生。隨眠未斷。不名為滅。從
[023-0837a]
此已後由修道力證諦現觀。方斷隨眠發生
無漏。則名亦生亦滅。


第九十卷


上來廣辨業門有三段中。前二段訖。自下第
三廣解十六種業。就中。先列十六門業。後次
第辨之。前中復二。初以半頌標十六門。五二
者。則是五種二門。與十三者。則是十種三門。
今前為十五。四業為最後者。黑等四業為第
十六。長行依頌次第屬當可知。下次第辨中。
初解五種二門。言由三因緣令業成重一由
意業者。即當作惡極猛纏。作善純淨心。二由
加行。謂於彼業數無間作。三由田故。謂於
有恩者父母等。若住正行者。即四向。及正行
果者。即四果及佛等。此於有恩及以敬田作
善惡業。言又於一切清淨相續所有諸業名
不增進者。學人身中有善不善業不增進。所
思造業中。有錯亂。期殺王人錯殺張人。雖非
業道殺。是故思作業。不錯亂者。即當所許。與
此相違名非故思所造。定受業者。故思所造
重業作亦增長。不定受業者。故思所造輕業
作不增長者是也。非故思造業是其不定易
了不論。異熟已熟業者已得報業也。未熟翻
前。若欲證得阿羅漢時已下。料簡二乘能為
礙不。景師云。欲證羅漢時先所造作決定
受業由異熟果現在前故能為障礙等者。如
凡夫學人身中為障之業如海若山。謂感女
身業欝單越無想天黃門等業。此業要生果
現前方能為障不得羅漢。即名業障報障。若
未引果者不能為障。故云不由隨逐身相續
[023-0837b]
故。所以者何乃至不能為障者。若於前身造
生受業。此身受果不得羅漢。若於前身但造
後受。則於此身不能為障已得羅漢。雖不為
障。然彼非不是定受業。何以故。由即依彼
煩惱助伴等。泰師云。決定不善業名業障者。
能感不平等四大病身。報果現前故病。四大
身不能得果名為業障。不由業種子隨逐本
識身故名業障。若此身不受障道業報。唯人
天身中有後報定業不善業種而不能障得無
學極果。以此將證無學身中猶有惡業。非不
能障得無學果。得無學果時不得非擇滅。然
彼受惡業名定業。何者。由依有煩惱與業為
助伴。及依彼彼有煩惱相續身故。立定受業。
以無學身中無煩惱故。所有順後等定受報
業皆轉令不受。此論宗五逆等業將能斷煩惱
者說。亦是可轉。不同譬喻說一切皆可轉。次
解十種三門。言如實遍知者。則是巧便。故名
為善也。順樂受業者。前三靜慮及欲界善業。
順苦受業。謂能招感惡趣生業。下不盡業義
論自分明。於鬼傍生亦有感樂受業。略不明
欲界天人亦有感苦受業。順不苦不樂業者。
第四靜慮及上地等所有業者。問曰。三禪下
有捨受報以不。解云。賴耶捨五道盡有。六
識不定。西國二師不同。一說三禪以下意識
無捨受報。此受生命終唯在捨受。據阿賴耶
受命終受生爾時意識不得有。若依此釋順
此處文。唯四禪已上方有意識捨受之報。第
二師云。諸論諍三禪已下有無。是諍意識捨
報有無不諍賴耶。若為此義故。下地意識亦
[023-0837c]
有捨報命終受生。與此文違。今和會之。但
約三受別地為言故說下地有其捨受。理實
善不善皆得捨報。乃至地獄命終受生亦有
捨受不善業感。順現法受業者至所作諸業
者。三時報業除五逆業輪王業。餘業不可指
其業相行。如是業得現報生報。但可依希
總說。言事加行者。設置施給等也。若如是相
良由所作諸業於現法中異熟成熟者。如說
慈無諍滅。見道及無學從彼正受記。施者得則果。生後可知。有學業者至及此後得善有
漏業等者。此文唯據有學聖人身中無漏三
業及善有漏業名學。此據真實學說。餘處文
解脫分通達分善及以見修無漏之業并名為
學。此據相似通說為學。無學業者至隨應諸
業者。無學身中無漏三業及有漏善三業盡
是無學業也。此餘諸業名非學非無業者。異
生身中三性之業。學人身中不善隱沒業無
學身中不隱沒業并俱非。若見所斷煩惱相
應至名見所斷業者。若具亦應云及以第八
有業女人身業欝單越業無想天業黃門等
業。并是見斷。無斷業者所謂一切有學無學
出世間業者。餘處有文說十界名為無斷謂
七心界色聲法界。此中唯取出世學無漏業
名為無斷者。此中據性真實無斷。彼據無學
身中所有法界已斷縛盡。故名無斷。問曰。若
爾無學身中若已斷縛名無斷者。是則無學
身中十八界皆已斷盡名無斷。解云。道理實
齊。但為十界是其善性得無斷名。五根三塵
性是無記。不得無斷之名。言現法斷者至此
[023-0838a]
是異生未得離欲住此命終者。未離欲凡夫。
先以故思造業而起厭離厭伏不行。既未離
欲命終還生當地。而未能令於次生位不造
彼業。不受異熟等者。雖於現法厭所造業。而
不能令此所厭業不牽生報。亦不能令次生
身中更不造業。亦不能令於其後位無造業
事也。言於現法中亦未一向能令不造者。現
身雖暫厭伏所造。亦未必能令一身之中更
不重造。生斷故者至然未解脫後位作業及
受異熟者。離欲凡夫厭現造業。命終生上。則
無次生欲界之身於中造業。然是凡夫後還
退生。因先厭業受欲後報。後報身中還作業。
故云然未解脫後位作業及受異熟。後斷故
者謂復有一雖是有學而於欲界未得離欲受
厭離已獲得最初或復第二沙門果彼作是
念凡我所有由多麁重由多熱惱所造惡業。
或復善業皆願與彼俱時而受用。勿復令我
於生後位受彼報。發誓願已復修四無量以
奢摩他品定正起加行者。伏惑得未來禪也。
及為進趣離欲愛故。知此中或瞋意樂者慈
斷。害是悲斷。嫉妬是壽斷。可愛事等是捨
斷也。諸所造業并是心之體胤乃至得不還
果若但於此暫生喜樂乃至或於後位者。若
但於此阿那含果暫生喜足不求上果。於現
法中尚不造業以更不於欲界受生。況於生
後位中而得造業。又正法外墮邪見者至皆
名曲業者。外道身中所起善惡之業從邪見
生。皆名三曲業。猛利貪瞋所起諸業皆名穢
業者。准決擇文即曲業。加彼貪瞋所起之業
[023-0838b]
總名穢業。猛利癡者。牒造濁業之人。上品
鈍根忘失念者牒前曲業。極闇鈍者牒前穢
業。癡所起業明從愚癡所造之業。皆是濁業
者曲穢二業及癡所造并濁業。記決擇中文
於此對辨。與小論別。一切能往善趣妙行皆
名淨業者。若依小論。一切妙行淨通漏無漏
三業及無貪等行并名三妙三淨之行。今此
文中唯有漏三業人天善趣受生者名為淨
業。又唯是業性不通非業。一切能往涅槃妙
行名默然業者。即三滿業也。小論云。無學
身口滿及以無學心。今此文勢既云一切能
往涅槃妙行皆名默然業。即知通學無學三
業并是默然業攝。下解黑等四業。能感各別
處所那。洛迦惡業。名黑黑業。餘處文說一切
不善業名黑黑業。能感各別處所天趣善業
名白白業者。下文說他化上有魔宮殿。宮已
上及上二界善業名白白業。餘處說三界善
業皆名白白。能感餘處所有諸業名黑白黑
白者。說六欲天四天下人及以鬼畜。所及善
不善業名黑白黑白。餘處文說欲界善惡業
名黑白黑白業。問曰。何故上下不同耶。解
云。名從一義餘處約其業性制立四業。故云
三界善名白白。一切不善業名黑黑。若造善
惡相間雜者即名黑白黑白或有故意黑方便
白。或有方便黑故意白。如是相雜之業名為
黑白。若純善不雜惡名白白。純惡不雜善名
為黑黑。今此文中約報說地獄唯受惡業之
果。魔宮已上唯受善報。中間雜受苦樂。故
依此義判別三業。問曰。魔宮欲界攝可無苦
[023-0838c]
受耶。解云。設有苦受是化非報故。云由彼處
所眼所見色乃至意所知法一向可愛相續殊
勝增上義故意門引發意成義故。各別受苦
各別受樂故名各別。言六觸處門恒領受者。
於六根門常領受也。就處釋中。初半頌列四
門初安立等智同等最後當知離欲等。已解
安立等竟。次解智等有一頌。十門分別。一無
智。二智。三定。四殊勝。五障。六學等。七著。八
無我。九聖道。十二海不同分。長行釋中。初解
無智。言依前所說三有情眾無智為根者。一
謂邪見起曲業。二貪瞋穢業。三癡所起濁業。
并以無智為根故得生起。若能斷此無我根
本一切眾中能起一切雜染一法者。釋根本
義也。是無明一法。此中第一所起雜染損減
實事者。初邪見也。第二增益虛事者。貪瞋也。
第三於其如實顯了方便能作愚癡者。起濁
業人。於彼二因有愚癡故等者。愚與前二為
因故有增減。第二解智門有二種如實智。一
者如理作意所發者。聞思二慧也。二者三摩
地所發者。修慧也。當知此行與前差別者。修
慧行相與聞思別也。第三解定。言五轉者。一
觀諸行自性。二諸行因緣。三雜染因。四清淨
因。五清淨。第四解殊勝。言於二處所如來
證得勝安立智者。或生死涅槃或二諦為二
處所。文解邪難處正說處也。言由三種相應
正了知等者。過未各一。現在內外合為一也。
第五解障。景師云。一二門。二二時。三二地。
開此三門。復次第解。等所引發三種等持能
為障礙者。一於異生位所修無量俱行等持。
[023-0839a]
二有學等持。三於無學等持。五種對治者。或
是諸行自性諸行因等五。亦可五停心觀名
對治。當知此中先所受用過去諸欲等為初
門。復有現在居家所有利養等為第二門。次
云行時住時。解二時。次云異生地有學地。解
二地。此中第一於諸有情利益安樂意樂門
中俱行者。結次前云又於異生所修無量等。
第二領受有學解脫等者。結前次文亦於有
學能善通達。第三領受無學解脫等者。結前
亦於無學方便勤修四無放逸。謂於晝分若
行若坐等者。夜分亦二。故有四也。達師云。就
中初略開五門立宗。一二門。二二時。三二地。
四於所引發三種等持能為障礙。五為欲斷
除勤修五治。前四所治後一是能治道。當知
此中已下。第二別釋五門即為五段。初釋二
門。一過去諸欲門。二現在居家諸欲門。此中
利養恭敬已下。第二釋二時門。一行時。二住
時也。則此諸欲已下。第三釋二地門。又於
異生所修無量已下。第四釋於所引發三種
等持能為障礙。若欲速證沙門果等者。第五
釋能治之道。此則第一對治二門由此修正
念知也。正念正智為所依故。下辨第二對治
三時門。言四無放逸者。一晝分。二若行。三若
坐。四於此三時淨修其心。如是發起已下。辨
第三對治。治二地所有諸欲門。此中修奢摩
他為能治也。一向念住已下。辨第四對治。治
於所引發三種等持能為障礙。此中修毘鉢
舍那為能治。已入止觀已下。辨第五對治。此
中雙修止觀二分為第五對治也。雖有此釋。
[023-0839b]
而今還依前釋也。第六解學等。言若諸無學
或失念故退現法樂然無堪能退失解脫者。
已斷惑種故不退解脫。下下學外離。若有
修行不放逸者至復何所用者。已得解脫。解
脫不退更修不放逸何所用。下為釋通。若為
證得法樂住至非不放逸者。景師云。若為證
得樂住勤作功用。如造工業非不放逸無由
能得。此亦如是。達師云。此文應云非是不
放逸耶。由二因緣應知彼於六處寂滅有慢
無慢。謂未滅謂滅未得謂得也。第七解著門。
言於二緣識者。景師云。即為二也。達師云。此
有三釋。一云名色及識。故云二緣。又云。根境
二緣。故云二緣。更解。一利養恭敬緣。二離欲
緣。如文取解。第八解無我。言除識自性因
緣助伴其餘所有不可得故者。其餘我體不
可得也。第九解聖道。由五種相當知八聖道
最勝無罪。下文有六句。何故名五耶。三藏云。
後二合一。故有五相。何故須合。并簡外故果
有五相。如攝異門者。謂是為婆羅門無猶預
等等有五句。如第八十四卷。第十解二海不
同分。言由彼於此未超度故於前二種境界大
海亦未超渡者。彼離欲異生於內各別六處
大海未能了知是苦名未超渡。故於向前所
說五可愛境及由意所識可愛諸境亦未超
渡。上來初半頌列四門中前二門訖自下第
三解同等一頌有十門。一道不同分。二師不
同分。三王國。四二世間。五有為。六遮身行。
七堅執三空性為三足前成十。長行釋中。初
解道不同分。言若趣苦集行者。業與煩惱。
[023-0839c]
若趣苦滅行者。無漏聖道。名性不同。即此趣
滅轉行或有有為共相轉者。觀無常。或有有
為無為共相行轉者。通觀諸法為空無我。當
知若諸有為共相行相彼望道果名不同分
者。不觀無為果故。若有為無為共相行彼望
道果亦名同分者。無我理通涅槃。亦常無我
故。第二解師不同分。略有五種師假立句。一
趣諸取行者。流轉行也。二趣諸取盡行者。還
滅行也三若一切法遍知。四永斷。五作苦邊
際。若於五相建立處一一相中者。景師云。五
受也。亦可五取蘊也。達師云。前說五師是也。
不依四相薩迦邪見用彼為依能害四種行相
憍慢者。外道於一蘊中計色是我色我瓔珞
色是僮僕色我[穴/漏]宅也。依此四義起四我慢。
既於一一相中不起四種我見。便害四種我
慢。言若隨緣起增上力故於現法中後有種
子或增或減等者。順觀十二緣起為增。逆觀
為減。由此順逆當來後有或生不生。即是染
淨二緣觀也。第三解王國。第四解二世間。并
如文可知。第五解有為。於中有二。一有為空。
二無為空。有為空者。空無常恒。及無我我所。
無為空中。但無我所性。又此空性至為所依
趣者。則此無為空性通據遍計人法性空。依
他因緣約有之法無決定法爾道理為所依
趣。此或如是至法爾道理者。景師云。此或如
是大乘道理。即法辨空也。或異者。諸部計空
異法也。或非者。或有外道計空與法非異非
不異。下順結之。明法空法而辨遍一切處無
不同歸法爾道理。達師云。前有為無為等亦
[023-0840a]
是無我故。言此或如是色相乃至法相各別
故或異。以色望色自類相生。故云非異也。第
六解遮身行。唯遮身行得世間邊際。若以智
亦計得彼世間邊也。此中當依勝義道理等
者。通說二諦名依勝義。一應知世間。二若得
世間邊際方便。三及世邊際。下次第解此三
門。謂於六處有世間想下。解應知世間。於
六觸處由其五轉下。解第二門。五轉者。謂觀
六觸處自性因緣雜染因緣清淨因緣及以清
淨。未來諸行因永盡故名為能到世間邊際
者。解第三及世邊際。於世因果下。散釋經文。
第七解堅執。初明外道出家之人起惡不捨。
此中不行已下。佛法之人所不應行。設行不
應堅執。以相續雜染能動梵行故。第八解二
種空住。則是頌中三空性之初也。有二種空
住。一者尊勝空住有二義。一以羅漢尊勝之
人所住之空名尊勝空。二則所住空諸住中
勝名尊勝住。二引彼空住者。則精勤修道除
惑證空名引空性。於內煩惱有知為有無知
為無修行斷除。名善知空性。第九解邪正二
空。則是三空性中之第二也。復次正見圓滿
乃至修習空性者。有說分別依他圓成實性
一切皆空。不稱正理名為邪空。今觀遍計所
執人法皆空。依他因緣及圓成實離有無法
實有不空。名越邪空。其義云何。謂於此處
彼非有故正觀為空者。遍計執空也。若於此
處所餘有故如實知有者。依他等有也。次舉
喻中有二。初喻前後有空不空。後喻同時有
空不空。合中復二可知。言若觀諸法由自相
[023-0840b]
故一類是有一類非有者。依他真實是有。遍
計執非有。此有非有畢竟遠離。聞說依他等
有遍計是無則決定執定有定無。此定有無
還是遍計故。云此有非有畢竟遠離。亦可依
他等有遍計非有。皆非分別心之所取。故云
畢竟遠離。以世間道修空性者。下明諸聖人
初以世間道修於空性。自斯已後下明無漏
道觀空。第十解證修二空。則是三空性中之
第三也。於中先廣分別。後明略義。前中有四。
初明空性。第二約行明空所依。第三辨修空
位。則是凡位有學位。第四却辨修空方便。初
云有二種空。一者應所證空是理。二者應所
修空是智。若於此二不成辨故退四妙樂者。
謂一於一切攝受惡事等妙出離樂。二解脫
貪等得初禪中妙遠離樂。三尋伺止息妙寂
靜樂即二禪已上。四二解脫攝無所造作無
恐怖攝妙等覺樂。向下不解前三但解第四。
二解脫攝無所造作恐怖等。應所證空略有
二種一外二內外空者乃至正能作證者。五
種妙欲引發五種色想。今證外五欲空以無
有決定性故。能所取之想亦皆超渡。於離欲
貪正能作證也。內空者。謂於內諸行者五根
也。以向前辨外空中唯云五色。今解內空亦
唯云五根。應所修空亦有二種至修無常見
者。以見無常念念生滅不自在故明知無我。
無我故空。是故今舉無常之見亦名修空。自
下第二明四種空所依。當知四行為所依止。
第一外空。以第二住內空心增上力故得初
禪定。離生喜樂滋潤其身為所依止。及遍知
[023-0840c]
我慢所恃所陵空故住於外空。第二內空。即
以第三於內外法修空無我見為所依止。第
三無我見。即以於彼修無常見為所依止。無
常見以聞正法如理作意為所依止。又於此
中若諸苾芻為離欲貪已下。第三明修空位。
修空位有三。一見道已前。二在有學。三在無
學。見道已前初修外空。由我慢門心不流散
等隨觀察者。由為我故勵力修空心不流散。
以寂靜相下。次觀內空。遂於內外已下。第三
修無我見。乃於已下。第四修無常見。無常見
無我見。為因名不動界。界是因義故。由於是
處心無勝解已下。明有學位修空。或緣不淨
等多種觀察。乃至於一切處皆能證入也。由
是因緣於所證空能證圓滿已下。明無學位
證空圓滿。除上分下分結盡。為令已下。是其
第四却明修空方便。言四種雜染謂復有因
性故等者。即四故字為四染也。言說有二。一
者隨逐音聲解言說二者隨逐法行言說者。
次前前行計。又能善知量離諸染而起言說。
由彼文勢故云言說有二等也。當知此中總
略義者。已下明其略義。尋文可解。
瑜伽論記卷第二十三之上終
[023-0841a]


瑜伽論記卷第二十三之下論本第九十一至九十三


釋遁倫集撰


論本第九十一


處擇中前有三頌總列四門。已有三頌解前
三門。今有一頌解第四離欲等門。於中復有
七門。一離欲未離欲。二問。三因緣四染路。五
保命。六著處等字。第七長行釋中初解離未
離欲。言若有苾芻乃至究竟涅槃者。於此欲
界或已離欲。於定地三世由三種纏及三隨
眠之所雜染。若未離欲則於五妙欲中意所
識法。亦於三世由纏及三隨眠之所雜染。不
住趣入究竟涅槃。此中由過去依彼取識者。
過去世諸有漏識起諸纏也。由未來世屬彼
取識者。未來世纏屬彼相應助伴取識。現在
著識可知。隨眠在相續常隨逐故執彼取識
者。隨眠不能緣。但有縛義名彼識。第二問答。
答雖有四意。明第四佛大師。問有二因緣。知
而故問也。第三解因緣。內六處為因為彼種
子所依附者。一解。雖內六處意取第六意根。
有賴耶識持於種子。二解。此據隨轉理門乃
至五色根中亦受稟習者。諸種子何以不言
外六處持種但明內六處耶。故下釋云。又內
六處相續一類。如先所得乃至命終畢竟轉
故。境界不爾無前二義。第四解染路。所謂根
塵是雜染行路。欲貪與雜染為根。故言自性。
第五解保命。於二處所者。一自保命忽然夭
喪。二不善心殞往諸惡趣。云何名為如理作
[023-0841b]
意為所依止。復於何等二種雜染應脫其心。
則二問也。答初明如理作意。如文可解。答
二雜染若經行時等一也。遠離住時等。二也
當知此中至相似果者。第二雜染從第一染
起。故云因果。然非正因果。故云相似。第六解
著處。第七解等字。所取有二復次。如文可解
也。上來於處擇中有一頌半總頌。初半總頌
有四門。後一總頌亦有四門。一句為一門。則
於後四別頌中各抽一門入此總頌。初別頌
中有其九門。一因同分。二思。三縛解脫。四
相。五觸遍。六勝解。七護根門。八教。九愛相。
長行釋中初解因同分。景師云。同分識猶有
分也。言諸聖弟子因同分識隨入無我為一
門。由三種相於諸識中正觀而住為第二門。
下次第解初門。云由現五有色處者。則是五
塵也四大種身者。則五色根也。若增若減者。
五塵生起名增。謝滅名減。若取若捨者。五根
有識來詫取境名取。無識不取名捨。無常性
故於緣彼識隨入無常等者。根塵無常。生識
亦爾。無常故苦。苦故無我。是初門說。云何隨
入無我性已至正觀而住者。牒也。下解三相。
一以我見為邪見本必應先斷。二觀彼識隨
一根塵差別無量。三觀此識剎那無住何況
畢竟。達師云。同分者。根及境有功能故。能發
識故。根與識同取一境故曰同分。問若爾何
故五有色處亦名同分耶。答與根識家所起
同分故云因同分。言若增若減若取若捨者。
一一通釋。五塵五根增勝。故曰若增。或有
時損減。故曰若減。根境增故能取。根境減故
[023-0841c]
能捨。故曰若取若捨。又解。若增減者偏說外
五塵現著。故云若增。外塵微劣。故云若減。若
取捨者。偏約內根。以外境增故能取。外境減
故能捨也。第二解思。言於六處減乃至不應
思惟等者。明六處斷擇滅無為。不應思惟分
別詰問。唯依覺慧觀察等。云何為四。謂或有
無或異不異。下反舉六處生滅有四行相顯
前無為四行相。以彼六處有生名有。有滅名
無。待他有異。待自種類前後無別故名不異。
六處永滅已下。順結無為四行。觀察不應道
理。下明戲論能引無我所發言論名為戲論。
於戲論事若勤行之。但損無益。第三解縛解
脫。頌中解脫義通上下。此中云縛解脫。下門
中云解脫相也。第四解相。景師云。善修梵行
斷我見者。若為損身奪命色心無變。由善守
根四苦解脫得四種喜一由當來外緣生苦得
脫。二由當來內緣生苦得脫。三於現法涅槃
時外內二依眾苦得脫。四命終已與草木相
似。有二種。一者六處無我草木相似。二者
六處為三毒火燒草木相似。諸聖弟子後苦
不生與佛明力少分相似者。解脫等也。非現
法緣苦不生故者。不同如來現法苦緣一切
不生。佛苦暫生已速疾斷也。然諸如來二種
明力皆悉成等者。智斷二明悉成也。泰師
云。無學命終後苦不續與草木相似。死更不
續。達師云。由二種依者。一煩惱依。二果報
依。二種明力者。無漏道名為明。又是無漏力
故名力也。第五解觸遍。景師云。謂有一沙
門越勝現量世間愚夫尚不迷惑況諸智者。
[023-0842a]
如彼五識現明五塵。愚夫尚行況諸有智。然
諸外道虛妄推度。或依前際起四邪論。或依
現法立四邪論。此開二門。下依二門次第解
釋。大意明諸外道不了諸苦樂從觸所生而
妄計度自他作等。今明正義三和合觸方生
受。故云此中唯有諸根境識合生苦樂可得。
等有釋此文勝現量境證知非宿作。世愚夫
尚不迷惑。然彼沙門等違越現量立宿作等。
故云越勝現量。第六解勝解。於中初明由四
種相速盡諸漏。第二別解。謂依三學及五種
人。於中先列六處三學名字。次舉五種補特
伽羅行六勝解依於三學。第一在家異生唯
於境縛欣樂出離。第二異生既出雖已依戒
三業行無惱行勝解。第三異生離欲界欲則
是遠離勝解。第四有學愛盡勝解。第五無學
依第五取盡第六心無忘失二勝解也。當知
第一第二勝解初學所依。第三勝解與心學
為依。後三勝解與慧學為依。若由此智能斷
煩惱及煩惱斷名無忘失者。解第六勝解。又
後有因盡名愛盡者。解第四。現境雜染斷名
取盡者。解第五。又彼第一人乃至及與變異
者未堪棄捨境縛。第二未能捨惱亂行變惱
行第三未能棄捨欲或變異欲。或下重解
五人。第五人。第七解護根門。第八解法教。
第九解愛相。并尋文可解也。次有二頌有十
二門。一唯緣。二尋思。三願。四一切種律儀。
五入聖教不護。六勝資糧善備。七捨所學。八
著處。九不善義。十隨流。十一菩薩勝餘乘。十
二施設論。長行中。初解唯緣。景師云。謂業煩
[023-0842b]
惱及自種子是所引受因緣。六觸處望受唯
為所依增上緣。下舉喻顯。如心所起功用所
引諸取受業手唯能作助取受緣者如欲執取
草木。心為取因。手為助取緣。達師云。今大乘
法。由心發作生活正因。其中手能助作緣。亦
作生活。此中由心所發業者。喻本識中種子
因緣。言手者。喻觸為受起之緣。則是現緣。第
二解尋思。如文。第三解願。景師云。言若有苾
芻乃至倍更增長者。比丘若不願求後有。極
多但應受於七有。由求後有。於第七有苦因
倍增過七至八。未起逃竄心則見自身為縛
所縛。縛脫時分故說名微細。非於鐵木縛具
難識而說微細。發後有願時分難識二俱微
細。達師云。天或非天者。囚獄人也。言非天
者。鬼神等也。言此若起至為得所縛有所禁
行者。若發逃竄之心時。自然被縛不由餘人
縛成。若先不發逃竄心自然安樂受五欲樂。
以時分故說名微細者。有時發惡心故被縛。
無人能縛。然自然被縛。故曰微細。第四解一
切種律儀。於中初開七章。後次第解釋。律儀
非律儀。如文可解。次解軟中上品世間律儀。
景師云。上品世間中獲得四種作意者。攝七
作意為四。謂功用作意等。此得未至定及八
根本定中作意。九相心住者。謂令住安樂。復
觀等至所依別故十種差別者。第一門也。時
分別故多百差別。第二門也。初門十種別者。
初有尋等三攝地法盡。第二三受俱行亦攝
地盡。第三退等四分亦攝定盡。以門別故來。
更無別法。當知此中前二律儀思擇。力攝者
[023-0842c]
下中二品。後一修習力攝者上品。達師云。軟
中上世間者。根戒別解脫戒定共戒等有下
中上故。是有漏故曰世間也。此中約聞思慧
地中根戒及別解脫戒以辨初軟中二品戒
也。約修慧地以辨上品戒即是禪律儀也。後既成熟已下。明有學無漏戒。彼即修習已下。
明無學無漏戒。第五解入聖教不護。初總標。
次別解第三。此中云何名非律儀已下。重料
簡言。神力相應聞慧者。即說聞慧照境名為
神力。第六解勝資糧善備。言喜貪為依引現
法後法老死等者。現法之中由貪行非梵行
催令老死。即引現法老死貪引惡趣。名後法
老死。言如草木等者。正法聞慧如草木。法隨
法行如筏。以正法慧起法隨法行。如以草木
等能成於筏也。第七解捨所學。由七因緣等
者。一謂諸異生乃至五轉。即如前說諸行自
性等五轉也。二者或復異生已下是也後五
因緣并有又字可知。第八解著處。如文。第
九解不善義。景師云。復四種能生妙智見無
倒門者。今解一受義從四門轉故。脫四種妙
智。觀察苦者於生受因者。一解五蘊為因能
生三受。又解三觸為因能生三受。又於依持
者內六處。及所依因者外六處。此十二處門
也。又於住因者。四食為五受住因。又於依緣
自性助伴隨順苦樂等行者。十八界門。依謂
六根。緣謂六塵。自性即六識。助伴即同時
諸數。隨苦等觸受依十八界生。又二緣故如
來除滅於義不善人所有猶預。一名亦種種
文句表於一義。二者開顯聖教廣義。下辨中
[023-0843a]
不解初門但辨廣義。謂從資糧地即解脫分。
二方便地則四善。根三見地。四修地。五無學
地。此中邊際根成就住者。則解脫分滿名為
邊際。根成熟住如來所化乃至正見成就者。
即前解脫分滿為佛所化聞慧成就。此為依止
乃至止觀雙行者。此菩薩方便地。於四識住
中先觀識色是其不淨貪識不生為身念處。
從是無間於聖諦中能入現觀者。明見地。更復修習如所得道以漸進趣者。是其修地。能
得一切諸漏永盡者。是無學地。下例緣餘三
識住。為三念處故。言如能如實至亦爾者。緣
識住受是苦。緣識住想為心念住。為無常。緣
識住行為法念住。是無我。亦可觀四念處皆
作苦無常等行。達師云。此中苾芻不解如來
於一義中種種異門宜說。故云於義不善也。
於生受因如實妙智者。一云喜樂故五蘊集。
此喜則是愛故能發潤業。以能生五蘊中受
數。故云生受因也。又云觸集故受集。若依此
義。觸是受轉因。此約現緣。又於依持者外六
塵。所依因者內五根也。第十解隨流。言於
其相續安立所緣者。謂魔王等為欲媚惑有
情。故變作種種微妙境界也。第十一解菩
薩勝餘乘。初總標徵列八相。後次第解。前中。
後有菩薩者。實行後有菩薩住第十地於大
自在天中當成正覺。以難知故但說化身八
相成道。從覩史多下生人中名後有菩薩。諸
正行道及道果等者。景云。正道者智果也。及
以道果者斷果謂斷二障。所得斷果亦勝聲
聞為無有上。更有一解。正行道者聖道也。道
[023-0843b]
果者涅槃也。解中。言三毒火雞住於兩岸
者。三藏云。於生死河兩岸之上有三毒火鷄
在。有眾生出頭即便燒然。故此鷄喻三毒。景
師云。十二處法內六為此岸。外六為彼岸。三
毒之火如鷄。故名火鷄住根塵岸。遮諸有情
不得出岸。有釋鷄是將曉之鳴。三毒亦爾。斷
後成覺也。既見如是墮貪愛河乃至若觸者
牒第一苦。若岸第二。若下中上後三住三界
也。又彼即出未出家位居瞻部影獨坐思惟
等者。景師等云。西國多有瞻部之樹陰原。比
丘多住彼樹影中坐故。非是近須彌山閻浮
提樹名瞻部樹。新羅國法師云。以此文知菩
薩出未出家已前得初靜慮。出家已後自然
得戒。乃至證非想定即先得定後得戒也。言
由得戒故成不還果者。一云以此文證菩薩
證後二果。菩薩既爾獨覺亦同。又解。準十地
論文。獨覺是一行一果。獨覺既爾。菩薩亦
同。然此論文隨轉理門說。又此論文約其離
欲假名不還。非實證果也。是故說名獲得淨
者結第七相。次云離熾然離熱惱者。消釋經
文。為欲無餘永斷有頂已下。解第八相無學
地中六種修法究竟圓滿。於中。初六修圓滿。
次偏解第二淨修五根究竟圓滿。彼由如是
能往六處修圓滿因得為大王下。解由六處
修滿獲得六種最勝無上圓德。第十二解論
施設。略有四種尋求我論。一求我體。二尋求
我為常無常下名為轉。三者尋求云何我常
我常者此求我常無常所以下名求因。四者
求我所往宅。下明依佛法理。依前四論之中。
[023-0843c]
前三可得依諸行上施設假立。如於五蘊施
設假我。如此假我不離諸蘊體是無常。所以
得知此是無常由從緣生故。云又此施設可
非顛倒第四一種終不可得者。畢竟無真實
神我住在蘊中。當知施設我自性者乃至過
此餘我不可得者佛法之中但於十二處中生
起六識六受六想六思假設我。過此餘我不
可得也。又即此我體是無常。由有生老死故。
又此諸行以於諸取種種自體生起差別不
成實故下。釋假我無常所以。如是由心如理
作意聞解了故。聞慧也。等了故。思慧也。修諦
了故。修慧也。即是聞慧歡喜。思慧等喜。修慧
遍喜。


第九十二卷


更有一頌。明彼第三上品貪等。有十二門。一
上貪。二教授。三苦住。四觀察。五引發。六不
應供。七明解脫。八修。九無我論。十定。十一
法見。十二苦。長行中。初解上人貪中。先明三
因起貪。後後明三因治貪。一護根門。二於
食知量。三者最勝正念正知。於中兩位。初
從內凡已上說至一來果為第一位。次從不
還果至阿羅漢為第二位。前中。知受生滅想
與尋思亦後生滅是其初位。復有最勝正念
正知下是其後位。謂已獲得滅盡定者。或是
獲得三解脫門無相定者。或已獲得二禪已
上無尋伺者。依止聖位天住者。滅定無相定
皆名聖位。無尋伺等是其天住。或從滅定
起已而住至是名最勝正念知者。以入滅定
無能觀心故。說入出前後二時觀受生唯法
[023-0844a]
無人名最勝念。如依滅定乃至當知亦爾者。
將入無相定方便中觀想生滅出時亦爾。正
在無相定中。或觀真如或空無我。為是義故
說定前後兩時觀想生滅。從尋伺地心將入
無尋伺時。或出無尋伺觀入有尋伺心。觀彼
尋伺生起而起厭逆。正在無尋伺心不觀尋
伺生滅之事。故舉前後二時觀也。愚夫不知
唯受領納。唯想取像。貌我能覺察等。此中
後說乃至至一來果者。論自判位。第二解教
授。言分別內外諸處者。分析色蘊識觸。已下
分析四蘊種種不同。三性三世漏無漏別。唯
法無人。顯示無我。第三解苦住。第四解觀察。
并如文可解。第五解引發。言如前所說五寂
靜相者。景師云。且如眼根自性。眼根因緣。眼
根雜染因緣。乃至眼根清淨。有釋。一善調。二
善覆。三善守。四善護。五善修。是名五寂靜
相。言三苦者。即下有三句也。第六解不應供。
如文。第七解明解脫。先辨外道說法無利。後
明如來說法有其果利。於中復二。初略舉說
法為得明及解脫。後廣明四種修道。言此中
最初是修根所引者。最初戒學是修根所引。
言第二是第二所引者。第二心學是第二戒
學所引。以四修中戒為第二故。三學中戒為
第一故。第三是第三所引者。第三慧學是第
三修心所引。修戒修心修慧相望各有三種
所引者。一解修戒。三所引者。戒是心所引。心
是慧處引。慧是修根所引。心三種者。心是慧
所引。慧是我所引。戒是修根所引。慧三引
者。慧是戒所引。戒是心所引。心是修根所引。
[023-0844b]
故云三相望各有三種。又解。初番修根是修
戒所引。修心是根所引。修慧是修心所引。第
二番修根。是修心所引。修戒是修根所引。修
慧是修戒所引。第三番修根是修慧所引。修
戒修根所引。修心是修戒所引。故云相望各
有三種所引。言又諸苾芻守護諸根者。即修
根也。修習妙行等者。修戒也。心得正定者。修
心也。見如實者。修慧也。第八解修。先辨不善
修。後明善修根。言觀第一眾生起悅意者。始
終行正行人也。觀第二眾生不悅意者。始終
邪行人也。觀第三眾生起悅意生不悅意者。
彼人始善終惡。觀第四眾生不悅意生起悅
意。彼人初惡後善故。觀第五眾生起悅意者。
一行正行故。生不悅意者。一行放逸故。亦
復生起悅不悅意者。一行一分或時放逸或
不放逸故。又於五轉隨應思惟三種對者。五
轉雖異。略作三類。一者可意。即第一全及後
三少行。二不可意。即第二全及後三少分。
三者可意。即後三少分。以無常想故。於第一
人不起貪愛。以慈心故於第二人不起瞋恚。
以無相定故。於第三人不起愛恚也。言三轉
境者。五品眾略為三也。第九解無我論。第
十解定。第十一解法見。并尋文可解。第十二
解苦門。言於五種受發起五轉如實妙智者。
即於五受起五種智。故名五轉也。上來處擇
後總頌中有其四門前三已訖。自下第四解
多住等有一頌半列十四門。初是一住。三遠
涅槃。三略說。四內所證。五辨一切。六知相。
七捨所學。八業。九等。十空。十一隨行。十二
[023-0844c]
恒住。其最後句師弟圓滿中。有二復次。次開
為二門。如前十二為十四門。長行中。初解
一住。前總頌云。後多住等。今言一住者何也。
景師云。似有相違而取義各別。若起貪愛發
業招生。則有多住。若斷諸愛當生不起。唯現
一生。則名一住。達師云。名從一義以立章名。
謂與多住相違是一住故。此中云一住前云
多住者。此中所變多住以為名也。第二解遠
涅槃。第三解略說。并如文可解。第四內所證
如前應知者。可引九十文。謂現法中至有變
非有者。謂於現法十二處增上所生雜染。如
實了知未永斷有及已斷非有。第五解辨一
切。第六解知相。并如文可解。第七解捨所學。
如文。第八解業。言又於此中乃至亦爾者。現
愛潤先業。未來潤現業等。理實業望六處并
是增上緣。論主欲別三時之因。故說因及緣
藉。第九解等字所取之門。景師云。問意後有
生起由二種緣。一業二愛。而但說言隨業而
行。不言隨愛。有何以故言何故下為釋通。
初明曰愛發惡業故方生惡趣。次明愛發善
業故方生善趣。非直由愛得生諸趣。故但說
業。業是近因故。聞思相應之觸通名明觸。達
師云。明觸者。一云無漏相應觸數是也。又云
是有漏觸非是無明。故言明觸也。第十解空。
景師云。於外境中假名亦說有果及有受者
彼或時空世現可得者。如地無主名受者空。
如是名世諦空。言當知此中乃至已實有故
者。未有之法因生今有。未來已有。不應更
生。此正破薩婆多。若過去行有。不應名滅。又
[023-0845a]
於剎那生滅行中唯有諸行暫時可得至名中
際空者。欲似亦無空.亦是常空。暫有不住
故。亦是我空。唯行無人故。又一切法都無作
用無少有法能生少法者。於法體中求其用
相了不可得。故名無用依世俗諦假立作用
宣說此法能生彼法也。達師云。就中有三。初
明空義。二當知此中已下破薩婆多義定有
三世法體。就中有二。初破三世實有執。二當
知亦是常空我已下。例破常空我空等。破三
世中有三段文。初破後際。就中。先以道理破。
若有是事已下。立量破。若言未來諸法實有
體性彼不應生。立宗。已實有故。如無為
言又不應有無常可得者立宗。以常住故。猶
如虛空。既有可得已下。順結成正義也破前
際中際文相可知。第十一解隨行景師云。一
於能順喜所緣境界。二隨順而行深心喜樂。
三不如正理執取其相發生貪欲。四多起尋
求。五因此廣行福非福等。泰師云。欲辨十八
意行不例名數。但有其義。達師又云。五種相
者。一於喜境隨順而行。二不如理取相發貪。
三多起尋思。四方便求覓。五因此廣行福非
福行此中約十八意行門說。三謂六喜行。六
愛行。六捨行也。已說六喜行。如能已下例辨
六憂六捨。第十二解恒住。即六恒住也。問喜
之與欣。憂之與慼。有何差別。解云。喜憂名
狹。唯在受故。欣慼名寬。遍貪瞋及捨受故。泰
師又云。對治前十八意行故說十八清淨。此
亦有義不列名數。第十三解次第圓滿前番
也。景師云。欲令悟入諸所有受皆是苦故說
[023-0845b]
受所依者。六根也。說彼因緣者。觸也。說能雜
染者。與受同時諸煩惱法。所有隨行說所對
治及能對治次句安立者。染行六憂六喜六
捨十八意行。大師說是所對治句。六離憂六
離喜出離捨。大師說是能對治行。即名師句。
又依自利行宣說不共三種念住等者。問曰。
三念即是佛。於勤行修道不貪。於諸諦不瞋。
於中容不癡。三念於三念境等心悲愍。應是
他利。云何名自。解云。理亦通二。自於三業離
過名自利。以三念住令他作即是利他。達師
云。此中諸師大師所說句。故師句也。又云。外
道大師所說。故云師句。然如前說者。為好也。
第十四解後番重釋次第二圓滿。如文可解。


第九十三卷


上來契經有四釋中前二釋訖自下第三明
緣起食諦界擇。有四卷文。辨此四法而決擇
之。就中初結前生後。二舉頌釋頌。中有二。初
一總頌列其六門以明緣起食諦。後半總頌
引其三門列明界擇。前六門者。一立等。二二
諦等。三觸為緣等。四有滅等。此之四門解緣
起。五明食等。六最後如理等即明四諦。復以
六頌別分別之。初別頌中有其十門。一立。二
苦聚。重解諦觀即為第三第四。五攝聖教。六
微智。七思量際。八觀察。九上慢。十甚深。長
行中初解立門。於中初開三章。次依章釋。後
釋已總結。一從前際中際得生者。從過去十
因生現二果。二從中際後際得生者。從現十
因生未來二果。三於中際生已隨轉及趣清
淨者。於其現報或更造業未來流轉。或除惑
[023-0845c]
業趣於清淨。此開門竟。就下釋中。但作二門
解釋。初解從前際中際得生及於中際生已
流轉相續。二解從中際生後際或趣清淨。前
中有四。一問。二答。三結。四辨差別。問文可
知。解從前際十因生今二果。景師云。言謂如
有一宿非聰慧至身語意業者。過去無明造
過去行也。由此為緣隨業行識者。由行為緣
熏發識支名言種也。乃至命終至續生識因
者。於前生識被行熏發。乃至前身命終已來
隨轉不絕能為今世初續識因。此即前生報
識持於識支名言種子為今初報續生識因。
如是展轉者。前身識種能引名色種。名色種
能引六處。六處種子能引於觸。觸種引受。故
云展轉。從受生愛。愛復生取。愛取既生。潤先
行種及識等種令成於有。故言內外愛識生
果時能為助伴現前而起。上來總辨前際十
因訖。次明中際得生。於中有三。一總序述。二
識與名色展轉相依。第三釋已總結。既命終
已乃至隨轉不絕者。正明前際命絕。由前際
十因中際二果生老死生。此序述也。次明相
依。任持所有乃至衰老者。此明識緣名色。又
即此識當續生時乃至六依轉故者。此明識
從業生。復依名聲。即是名色緣識。由是說言
名色緣識。下於名色。謂俱生五根說名為色
無間滅等說名為名者。現在能依心心數法
總名為識。同時五根為色。前念滅意為名。言
能與六識作所依止等者。賴耶攝入意識。是
故但名六識。亦可此據隨轉理門故言識。又
五色根根依大種根處大種所生諸色者。此
[023-0846a]
第二番出名色體。前番唯取五根為色。今若
通五根造根四大扶根塵大總名為色。及諸
餘名者。現在唯心王為識。受想行蘊及前滅
心同時四蘊總說為名。故噵及諸餘名。由彼
執持所有根等隨在相續流轉不絕者。此明
所持名色與識為依流轉不絕。此二總名隨
轉依止者。此名色二總名作識隨轉依止。基
師云。此中解名色體性有二復次。中。初大小
共許。後唯在大乘。達師云。隨業行識者。種子
識支也。若約此文順對文識支亦攝業雜染
中。然是種子。識支是名言熏習種子。非有分
也。此種子識支。西國三師不同。護法本始
具。護月唯本。二師并云法爾種子。勝軍云無
始時來所熏。名言熏習種子也。言根依大種
者。造根四大。根處大種者。造附根大種也。所
生諸色者。附根塵等。由是故言等隨近結也。
如是名為前際中際緣起等。第三遠結前門
義也。自下第四辨具差別。差別有四。初對
卵濕以辨差別。二對化生次辨差別。三對無
色次辨差別。四約三業以辨差別。尋文可知。
第二門中。先問。次解。云何名為從其中際緣
起諸行得生者。此為一問。云何不生由不生
故證得清淨。此第二問。下次第答。答初問中。
景師云。謂彼如是於中際生者領受先業所
得二果。一領受內異熟果者。內六根也。二者
領受境界所出受增上果者。外境所生三受
果也。此牒中際二果從前際業生。彼由聽聞
不正法故乃至後有生苦者。此迷於現果來果
故起愚癡。由此前際至增長諸行者。牒前迷
[023-0846b]
現內異熟愚名際無明。牒前不能如實了知
當來後有生苦名後際無明。由此二愚發業
名增長行。言由此新業熏變識故於現法中
隨業而行者。行起熏識引識支種。乃至當知
此識於現法中但是因性攝受當生諸識果
者。行支所引識種但因非果。約就一切相續
為名說六識身者。若初受生唯是意識故就
相續有六識身。又即此識乃至復為當來後
有諸受種子隨逐者。五支種子前能引後後
隨。於前當知是名乃至諸自體故者。重結所
明。如是由先異熟果愚引後有已者。結前七
支由無明引。復由第二至發生貪愛等者。明
愛取有三種生因。由外境界受發生貪愛。愛
增名取。愛取潤前行支。乃識等種轉名為
有。是當來生因所攝。上來所明是中際十因
下明由此中際十因牽後際二果。謂此有無
間既命終已至受為最勝後者。現在命終來
識初起名生名色等四。次為老死。如是五果
或漸或頓者。三生受生諸根漸起。化生受報
諸根頓具。如是應知乃至次第現前者。結由
三因來報續起。當知此中或有處所生處現
前或有處所種子隨逐者。於中際身遍起九
地無明行等。前七種因於彼九地所造七因
不可頓受墮一地報故。言或有處所生起現
前。餘之八地七因未熟故。或有處所種子隨
逐。後愛等三因不得諸地皆起。要據前七因
熟處方起此三。如是中際至緣起諸行者。結
中際中初由迷執無明發業。次由愚境界受
故生愛潤業。因緣具故未來報果諸行得生。
[023-0846c]
基師云。對三乘相續以辨識支。則六識身。
若取本識非二乘教。故論云一切相續意在於
此又可上就增勝故本識上種名為識支。若
處相續中所有諸識亦說六識名為識支。若
現法中從他聞法已下。答第二問。中。景師云。
此下明於中際身起厭逆故造清淨行。故云
若於現法從他聞法等。由彼為因能於二種
根性如理思惟者。一解是中際後際二果性。
二解未來生及老死為二果性。三解只是一
生果。一由引因。二由生因。二因所剋名二果
性。此則觀苦。次觀集等三諦。如文。達師云。
言能無餘斷無明及愛者。問何故偏說無明
及愛耶。答。有三解。一云前後二緣起故。二云
引因初故生因初故。三云由無明滅故得慧
解脫。由愛盡故得心解脫也。第二解苦聚。景
師云。安立九相者。釋家云。十二支中際三
煩惱。餘九支二業為苦樹根。餘七為樹體。三
煩惱但為水潤。於中初明現身造業。如小苦
樹。如新種樹名小。先世所造後有之業名為
大樹。以種時久故。前中。先明凡造。後明聖除
滅。中先於有為法生滅起厭於斷無欲。及次
滅界已下。於無為起欲。復更有一已下。明苦
大樹。已生自體者。得現報也。諸先所有至為
其所繫者。諸先所造順後受業。種在識中隨
逐名繫。則彼自體至如大苦樹者。欲似先業
感現身同為一樹根及樹體。若說未熟之業
及現報身總為一樹。則別報別樹不相當也。
言彼先造業如直下根。現起愛等如傍注道。
令樹潤澤者惑業二種望未來根樹。是則相
[023-0847a]
當。此中白品如前應知者。聖人除斷如前所
明。泰師云。何等九相。一現在愛味。二過去顧
戀。三未來繫著。四如是住已下。五此聰慧
已下。六令如是後有已下。七若有多聞已下。
八於斷無欲已下。九損減彼業已下。自下諦
觀二番解釋。即為二門。前番似約七十七智
解。後番似約四十四智。前番長數是第三門。
言當知此中乃至非不定故者。一觀細因。二
觀麁因。此二推因觀三觀非不定故。此審因
觀也。感生因緣亦名為生者。愛取有能生名
生也。則生自體亦名故為生者。即生支也。前
生是細者。業煩惱故。後生為麁者。報果麁也。
當來老死細生為因現法老死麁生為因者。
此一相別之。云何名為非不決定至餘定無
能與老死果者。此觀老死因也。次例況之。如
觀老死當知亦爾者。略類生等四支。從生至
愛各有麁細二種因。如是名為至緣起道理
者。小論唯觀於集。今亦觀苦。應知此中順集
諦法猶如燈炷者。業是順集。愛是正集。則
此集諦如膏油等愛也。苦諦類燈者。取光焰
燈從油炷生。類於苦諦從業惑生。生一唯
行自非利益行等者。直是愚人非外道也。二
復有下。是其外道自作教他燃大苦火。後番
重釋諦觀。則當四十四智長數。是第四門。景
師解云。言先緣後際至乃至其愛者。未來生
與老死總名苦諦。愛取有是集。言如是觀察
乃至名色與識者。觀未來集謂愛取有。愛取
有三。復依現在五支眾苦。此中文勢但作三
節麁逆觀之。不同小論細觀十支。一一支中
[023-0847b]
作四諦觀。問下結之。言當知此中觀未來苦
是當苦諦者。即未來二支觀彼集因。是當集
諦者。即觀愛取有。觀未來世苦之集諦由誰
而有者。推愛取有由誰而有。知由從先業所
生起識為邊際現法苦有者。觀受至識為後
邊是前際集之所生。愛取有三依之而有。既
知從先集所生起不應復觀此云何有者。此
釋逆觀至識不觀過去行無明等所以。由前
已推愛等三支知由先集所生苦有先集即是
過去行與無明故。今不應復觀識等五支云
何而有。是故逆觀但至於識。若依止文明識
與名色展轉相緣餘支不爾。先有展轉相緣。
是故逆觀齊識而上小論復云。觀有即已觀
行。觀愛取時即已觀無明。故不須觀。是故世
尊已下。引說證成。又為漸次觀彼後際集諦
依處者。即觀識等五也。後際苦諦所依止處
當知即是後際集諦者。觀後際苦所依處則
是愛等故。乃至識後還順上者。觀受至識是
後際集之所依處。復還順上觀愛取有三是
後際苦所依處。故不過識而觀行等。如是順
逆已下。順觀滅諦。始從老死逆入終至無明。
何以故下。釋道入意由觀現在云何得滅。謂
不造作無明發起新行。故現在苦識等即滅。
如是歷觀三聖諦下。次觀道諦尋求此滅何
道能證。由如前說宿住隨念乃至令現在前
者。依宿住念憶已昔時為求盡漏。我今先以
世間正見如聖教修。必當證得古昔諸僊所
遊之道。如是但以世間作意歷觀四諦。次入
現觀受無學道。達師云。當知此中已下。釋
[023-0847c]
通伏難。難意。何故菩薩至識支不通至行支
乃無明支耶。通中有二復次。初復次意菩薩
初修行時先觀老病等苦。其次推尋其集因。
即云從過去有取愛而生。此三復從何而生。
後觀從過去受乃至識支而生。曾所串習故。
但至識支而還上也。第二復次。又為漸次已
下。先觀後際苦諦。其次推尋其因。即是中際
中有取愛後際苦家集諦。其集諦復從何而
生復從現在五果而生。此中已觀苦諦及其
因。復已觀集諦并其因。因果義周遍故更不
觀行支及無明支。前本地及小乘。說同景師
引。如是順逆已下。明滅道觀十二支。問何
故前苦集觀中唯至識支。此滅道觀中并觀
十二支耶。答前明起作分唯觀十支。此明寂
滅分通觀十一支。欲滅生死煩惱業報故。其
中無明行最是生死本故。寂滅分中通觀十
二支也。又起作分中逆觀十二支。寂滅分中
順觀十二支。由無明滅故行滅乃至生滅故
老死滅。故云順逆觀也。此中有二。初約有
漏正見以明四諦觀。二又以正見已下約無
漏正見以明四諦觀。為此義故已下。凡釋經
中句義也。第五解攝聖教。初開三章門。次別
釋之。第三又先積集已下。凡釋經中諸句。
言從後際苦至識緣名色等者。前之七支是
前際苦集。識與名色展轉相依。譬如束蘆。言
約第一義都無所有者。據理遍計所執實有
作用畢竟無所有也。第六解微智。謂對外道
解展轉聖弟子能知微細。名為微劣。外道觀
身雖久住立。而有死生有捨取故。知是無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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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厭離欲。不知念念微細生滅。執定起我。乃
至離無所有處欲而猶有我見隨逐。仍名未
得解脫。以於緣生不善巧故。諸聖弟子已於
緣起得善巧故。但觀四大細無常性。未則觀
識是無常性。下釋先觀四大色身所以。以四
大身經久時住。如大山等。念念無常難可得
知。是故先觀識無常相麁顯可知。剎那易脫
故。識無常性雖復麁顯。然復說名最極微細。
其性難識。唯慧眼見故。諸聖弟子復欲悟入
識無常性。先觀五受前後位分。次便悟入識
無常性。第七解思量際於中先列二種三名。
一者三相。二者三際。復次第解。景師云。內身
苦依。是寒熱等眾苦依處。外為父母親屬朋
友等所攝受苦依處。是供侍執刀杖等防衛
等苦。何以故如前說故者。如前內身苦依中
何以故。由有此故於所依身彼得生故。如此
等文應此中說。二種依用攝受愛以為其因
者。此釋第二苦因緣也。又即此愛依妙色境
以為依處等者。即是第三也。名為趣死者。趣
於生死此中際也。若見若知二種言說是依
現量者。眼識現見名現量。五識同時意識。在
定意識。鼻舌身識取境。名知現量。由此現
量見知境界後起言說。乃至說時還說共相
比量境界。若覺言說是依比量者。意地搆畫
起於言說。名依比量。若聞言說依至教量者。
道理耳識聞聲亦是現量。為差別故。名依至
教量也。泰師云。彼經中文多故。但舉後文。供
侍父母等執持刀杖防衛之苦以為後邊之
文。達師云。言彼得生者。苦得生也。言攝受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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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此父母攝我身故。云攝受苦依。然我所有
愁歎等所依處。即父母等也。言此二種依者。
一自身。二父母等。非起愛之所依處。言似集
愛者。愛是似集。業是正集也。又諸所有已下。
解三際門。言由第一義名為趣死者。此愛是
最第一趣死之本。故云第一義。又即依止已
下。凡明經中諸句義也。第八解脫觀察緣起
由五種相。一生起者即觀生起分。二觀滅者
觀滅分。三者了知趣滅之行。四者如法行。五
者於證離增上慢。自下釋中。合解前四別解
第五。解前四中有二復次。言始從未來至修
習正行者。此初總釋。下別解釋。謂由二相觀
察當來因有故果有者。此解初相。因無故果
無者。解第二相。既觀察已通達因無由修正
行者。解第三相。既通達已隨正修行法隨法
行者。解第四相。第二復次解云。又正觀察於
現法中乃至果識等有者。解第一相。彼非有
故此亦非有者。解第二相。既觀察已如前通
達及正修行者。解第三相。正修行時不造無
明已下。解第四相。法說喻說。有二種喻文相。
約法辨喻。法喻合明。如有一甕。先被蓋熱。
置涼處。此行者身先被煩惱所蓋熱。後離
煩惱得清涼地。所謂涅槃。常處恒住者。六恒
住也。云何於證離增上慢下。方解第五。於勝
義諦中無流轉人及無得涅槃人。唯有因生
果生滅果滅。第九解上慢。初標列二慢。次別
釋之。後總料簡。如是二種已下是也。景師云。
言又依聖說而起說時乃至於如實覺發起狐
疑者。於具所說空性緣起不能覺了不隨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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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為二因緣因緣語通如說從聞他音及正思
惟。由此二因正見得生此中亦爾。又於無學
增上慢者當知決定先於有學起增上慢乃至
速能遠離者。不同小論。彼學人於上無學亦
起麁增上慢。言三相相應有為無為體性差
別者。此生住滅異有為三相。無生無滅及無
住異是無為三相。達師云。言如是二種者。一
於學上起慢。二於無學上起慢。言依緣起者。
我已通達緣起法也。言或依涅槃者。我已證
得涅槃果也。言由此二種因者。即前二二
慢。言及緣者。還是前二慢。第十解甚深門。若
依景師取文分齊。前一問答辨甚深門。謂從
云何如前聖說甚深已下是也。復次緣起本
性已下。重解甚深。餘師多判屬前文。屬第九
門。緣起本性已下。乃是第十門。今從多判。文
中先略。後廣。廣中初標列四相。次釋。後結。
釋中即有四段。解初相中。謂依觀察聖諦道
理至有緣體性者。如觀四諦。先苦後集類觀
緣起。始從老死逆觀至識識緣名色十支體
性。言謂於是中有因緣生未斷故而有生生
者。一解。有支名有因緣生。未永斷故而有未
來生支得生。二解。愛取有三能生生支總名
前生。未來生支名為後生。如說生支如是有
支取支安立等者。類釋有支取支。前支為因
後支為果。無差別欲貪名取等者。貪體無四。
隨境分四故也。如是愛支已下。解愛支。或求
欲門發業乃至當知歸趣非愛者。一體為求。
外五欲故發業。求內有根故發業。舉愛意取
同時無明發業。亦可說潤名發。如此二業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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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諸愛。當知歸趣愛非愛受。謂因於三受而
起於愛故曰也。景師等作如是釋也。更有一
解。或求欲門者。欲界也。有門者。色無色也。
又即此愛由六處門所起無明觸所生愛為
緣故轉者。明受有三。一依無明觸所生受。此
受為緣生愛。若是明觸非明無明觸所生之
受不能生愛。又則此受皆用相似觸為其緣
者。謂苦觸生苦受等。有漏觸生有漏受等。此
復云何至有對觸者。景師云。明觸唯在意地。
因此能增言說名增語。可知無明觸及處中
觸皆通六識。而從多分故。言無明觸是增語
處中觸名有對。理實處中觸在意地者亦名
增語無明觸在五識者亦名有對。達述三藏
云。此無明一向分別所起故云是增語觸。增
語觸一向與意識相應觸故。何以故。意識能
緣名味句。非五色緣增語是名味句。增生語
言故。言與此相違是有對觸。有對觸一向在
五識問。與前明無明相違非明非無明中亦
有意識中所起無起觸有漏善法等。何故一
向云有對觸耶。三藏解云。對前明無明故。一
向云有對觸。若約剋實。亦有增語觸也。大意
同前師釋。若正若邪聞思修智相應諸名以
為其緣者。緣教法起也。處中所攝有對觸以
內根外塵為緣。如是總名名色緣觸。又此名
色於現法中至令不散壞者。識緣名色。又則
此識續生已下。明名色緣識。應知先業所引
已下。結名色與識展轉相依。當知識緣名色
以為後邊至有緣體性者。現在五支是前際。
老死後受逆觀。乃至識緣名色以為後邊。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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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觀彼未來老死為其因。有為生因等觀現
老死亦爾。觸為受因。六處為觸因。名色為
六處因。識與名色為因。或展轉為緣。故云如
前所說隨其所應有緣體性。解第二門無我
對難知中。云應知是路者。語言是味句所依
之路也。多聞是北方天王。持國是東方。增長
是南方。醜目是西方。梵云蘇路陀羅。唐云極
賢善。云悉達多。唐云一切義成。太子名也。解
第三相中。云謂如外道乃至為受者性者計
受是我為能受者分別有我起見施設。二於
欲界已得離欲乃至謂即是有受法者我能領
受等。三於第三靜慮已上不苦不樂微細諸
受不能通達分別有我也。如是一切所起我
見皆不應理者。總非前三。所以者何已下。別
破三執。以三種受下破初門。又於第四靜慮
已上都無樂受亦無能受樂者。於樂計我我
受於樂不應道理。破第二門。又於第四靜慮
已上無色定等彼所計我應無覺受者。破第
三門。次於四禪已上捨受漸細不能知故即
計我非受者故。今破言四禪已上我非受者。
若爾彼所計我應無覺受。若無覺受於寂靜
應無我慢。謂我寂靜由諸緣起甚深故生如
是妄計。內法多聞已下。明依正法弟子離前
我見。若有問言如來滅後若有若無皆不記
莂或有謂言是無知是無知者。若謂不記是
無記是無知者。是大無智。是等雖由俗道漸
離繫縛乃至有頂隨眠未斷。又於諸見未斷
未伏名離繫有情而有繫縛也。解第四相中。
景師云。云何名為有繫有情而離繫縛乃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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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於其下續生識處者。外道由於七處計有
我住。墜墮七識住下三惡道生。今聖弟子不
於七識住中計我。不於惡道續七識處下受
生。又復於彼生起識處乃至成阿羅漢等者。
今言識處則是七識住。二處則是悲想乃以
惡趣。羅漢現身雖有老死。然名從彼而得離
繫。雖現領受及有名色。然名於彼而得離繫。
達師又云。後於其下續生識處者。在七識住
下底者。所謂三惡道。又復於彼生起識者。
第四禪及悲想天。此二處非識所樂住之處。
彼於識住者。七識住處也。及於二處者。一云
三惡道。二第四定及非想天。有繫有情而離
繫縛者。方便道資糧道位中。諸聖弟子已伏
我見。故云離繫。然未離隨眠繫。故云有繫。其
中有繫無繫不可了知。故言難了知也。大門
第二。解二諦等。先頌列七門。一果。二世俗
勝義。三法爾。四此作等。五大空。六分別。
七自作。長行釋中。初解異門。愚與智殊。故名
異門。言二種根本煩惱者。無明及愛也。第二
解二諦。初總辨聖者了二諦故不起我執。次
別辨二諦善巧。言亦無不作有吉祥義者。謂
無不作善因而有果義也。第三又於識觸受
等已下。凡釋經中諸句。景師解云又於識觸
受想思身歷觀為苦者。略不舉名色六處。由
因集故如其所集者。苦亦集起。由因滅故如
其所滅者。苦亦滅也。由盡所有如所有故隨
其次第者。前說謂由定地世間作意修習如
是作意因緣等。則是由盡所有。今於聖諦入
現觀時等。則是如所有性。又有學慧名入
[023-0850a]
世間出沒妙慧者。出於生死之次沒也。泰師
云。於諸緣起善巧多聞聖弟子如實了知世
俗勝義二諦道理說智別名。謂一善見乃至
十決擇慧。第三解法爾。景師解云。由二因
緣乃至諸所流轉故者。或緣生體唯一物體
性可起。待緣而起。故名緣起。藉緣而生。故名
緣生。又釋因是緣起。果是緣生。謂無明是緣
起。行是緣生等。於緣起緣生法中建立二分。
謂如所流轉故諸所流轉故下。解二分。此中
有十二支如其所應稱理因果次第流轉者。
則解如所流轉。又此稱理因果次第。無始時
來展轉安立名為法性。現名法住過名法定。
當名法如性等。此解諸所流轉。達師云。此中
緣起道理有無佛性相常住故。曰法爾也。二
因緣者。一如所流轉謂緣起也。二諸所流轉
謂緣生也二差別者。一能生因謂緣起也。二
所生果謂緣生也。上來總釋緣起。當知已下
別釋差別。又此稱理已下。釋經中法爾之別
名。又此二種善巧者。一云因果二也。二云真
俗二諦善巧也。第四解此作等。一由因果相
屬一故者。釋非餘作餘受。諸行相續前後異
故者。釋非自作受。二者所餘作者受者不可
得故者。作受主者不可得。第五解大空。景師
等云。補特迦羅無我者至不可得故者。謂離
緣生行外無有實我也。法無我者至無常故
者。欲者欲似此門則行非我名無我行。前就
行外無人。名為空行。然文中說法無我者。
謂則一切緣生諸行非真實有除其法義名法
無我。亦可後空則法無人名法無我前明行
[023-0850b]
外無人名補特迦羅無我。後解順文。可知
真如名如實性能知真如名無倒性者。則無
分別智。第六解分別。由二因緣當知施設所
有緣起。總標別釋。一如所有性二盡所有性
者。如此二門或唯約真如義說。此唯就行。次
明此二。或理為如所有事為盡所有。今此文
中唯就事辨。無明行等因果相稱。名如所有。
又此無明緣行等種種差別皆盡分別。名盡
所有。第七解自作。景師云。言受所得愛攝
受也。愛亦不應理者渴愛猶是希求。明受不
自希求。自生受體。亦是神我攝他受領。達師
述三藏依釋論解。由喜集故受集如前。如前
者前諸法無實作用故。無有自作攝受他者。
無我神我攝受他受。若言他作者。不應道理。
無有神我故。故釋論云。亦如前言。如前者無
有神我故。無作他世。前之三種惡因論邊
者。一自作。二他作。三俱。并不當理。故云惡
因論也後之一種無因論邊者。成四句無因
生也。
瑜伽論記卷第二十三之下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