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n0007 瑜伽論記-唐-遁倫 (master)




瑜伽論記卷第三之上論本第九至第十


釋遁倫集撰


論本卷第九


九門辨業中第五業門。不說士用果者。離三
果外無別增相故。與異熟果中。唯言於那落
迦受異熟果。對法第七及因果經云於傍生
餓鬼那落迦受異熟者。彼據下中上三品殺
業所受異熟。此唯據上品唯言地獄。等流果
中。壽量短促等十句如次配十惡業道也。果
似於因名等流果。壽量短促實增上果假名
等流。邪見等流增益癡者。對法論說。諸邪見
者癡增上故。成業道者唯增上故。問若爾何
故業道稱邪見得果號癡增。答癡增始邪見邪
見必癡增。邪見必有癡有癡未必有邪見。業
道舉能依言邪見不說癡。得果說所依言癡不
說於邪見。二門影略說。令知業道唯邪見癡
通於鈍行故不稱業道。增上果中。此依一物
以辨十果。對法依眾事以辨十果。故一一不
同義各別也。此有十句亦依業道次第別配。
不便宜者不順人心。景補闕云。依婆沙有二
[003-0359c]
說。一云。方便業感人中短命因。根本業生於
惡道。二云。持刀欲殺人時。令他面色無有光
澤。令減外具無有光澤。令他受苦邊生惡道
受苦。斷他命根不相續邊後於人中受於短
命。今依瑜伽釋云。如行殺時。令他受苦面無
光澤斷他命根總牽惡趣。此業餘勢後生人中
障滅命業令命根促名等流果。與現法果者。
則前三果由善不善現在牽生。八欲解中。四
善四不善相對以明則成四對。初對緣身財。
次對悲田。次對欲田。後對恩田。五無間業
中第六十說。一是虛誑語。謂破僧四是身業。
於中三為殺生。一是殺生加行謂出佛身血。
隨應則以身語二業而為自性。別解破僧義略
有十一條。一僧破。則以所破僧身不相應中
不和合為性。無覆無記依異熟識於法輪等
不和合故。能破體者。謂如上說是虛誑語從
果為名。二是比丘非在俗。三見行非愛行。四
淨行非犯戒。言不威肅故。五破異處。非佛前。
以諸如來難輕逼故。六破愚夫非聖者。七忍
異師聖道時。謂五法是道八正非道。八必不
經宿。破法輪僧能障聖道輪。壞僧和合故。九
破法輪唯此州有佛故。破羯磨通三州有教
故。十破法輪。極少九人。所破分二部。能破為
一故。破羯磨極少八人。分二部故。多亦不遮。
十一初成道。後將入涅槃。及戒皰未起時。未
立止觀第一雙時。佛滅後時。未結戒時。於此
六位無破法輪。除此餘時方可破僧。俱舍頌
言。初後皰雙前。佛滅未結戒。於如是六位。無
破法輪僧。薩婆多師說。佛有宿業怨對故有。
[003-0360a]
大乘示現。此五逆中害父母壞恩田故。餘三
皆是壞德田故。由此成逆。三乘通故。薩遮尼
犍子經所說五逆與此不同。唯大乘有。對機
別故亦不相違。此五逆中破僧最重。壞功德
法身故。障人天解脫道故。入聖得果離染漏
盡皆悉備遮。乃至大千法輪不轉天人龍等
身心亂故。定招無間一劫大罪。次出佛身血。
次殺阿羅漢。次母。次父。後後漸輕。諸廣義門
皆如俱舍第十八說。無間業同分者。謂無間
業同類之罪。基云。污阿羅漢尼及母。是害母
類。打最後有菩薩。是殺父類。或於天廟等行
殺。或於委重所損害。或於貧苦田施無畏已
返逼惱。是殺阿羅漢類。劫奪僧門。是破僧
類。破壞靈廟等。是出佛身血。或總稱類不
須別配。今解。染無學尼是殺阿羅漢類。染母
是殺母類。打最後有菩薩及破壞靈廟是出
佛血類。劫奪僧門是破僧類。餘是殺父等類。
言劫奪僧門者。景云。僧常住僧物。由有此物
僧門聚集布薩說戒。由奪此物不得和合。猶
是如他欲與僧物自迴入己。備泰及基解大
同之。但基云。僧門者因僧所由諸所有事。泰
云。既入僧門而劫奪等少少有異。問依對法
第八及此論下文。皆論五無間業一向生受。
云何此中說有現受。景云。五無間業據定處
為論。諸經論中多言生受。理實通有現生後
受。如造多逆則於現身且受輕苦。於次生身
受其重苦。業勢未盡於地獄中死還生地獄
義當後報。故對法論第八中說。如彼經云。由
無間業於地獄中數數死生受大苦異熟。後
[003-0360b]
補闕云。其逆業亦得現果。以苦輕故。故不得
言。從初就位名作現受從重為首但言生受。
基又解云。此據行逆罪故現被殺等故名現
法受。彼依次生墮無間等名順生受。亦不相
違。問順現受業不感總果。豈五無間業受別
果耶。答由加行業受現別果。由根本業受當
總果。非由一業現後俱受。從初為名名現法
受。則非五無間不招總果。則由此義對法論
說造眾多無間業者。所感苦具眾多猛利頓
受眾苦。訶怨心經云。由無間業於那落迦中
數數死生受大苦異熟。般若法華等經亦言。
由謗經故從一地獄生一地獄從初為名皆順
生受。此亦如是。問殺獨覺何故非逆。答少故
不說。即殺阿羅漢類收。若依地藏菩薩經
說。殺辟支佛不成逆罪。以彼無有說法利物
故。問何故謗法不說為逆耶。解云。謗法太重
超於逆類故不立也。或且對人說逆故。此約
謗大法說。若依薩遮尼犍子經說五逆者。謗
三乘法為第二逆也。供養慈定等得現法果
者。依初生位。謂如初出慈定無諍滅定。得預
流及阿羅漢果亦爾。非久出後不說獨覺。少
故略之。其實亦得。一來不還非初得聖故不
說。問何故但說慈定不說悲喜定捨定等耶。
答喜捨劣故。悲通散故。於與世間出世間樂
慈等勝故。無諍等亦爾。內證真無諍。外息諸
煩惱。勝願智等。故不說餘。於學無學僧別者。
對法說。佛為上首僧。謂對佛前諸所有僧或
是佛弟子凡聖學無學僧名佛為上首僧。此
言僧故非是別人。與增上果者謂亦由受
[003-0360c]
現法果業者。謂不但由他。亦由自現業見佛
供養等。業天者。世人多以善惡由天。理實由
業。說業名天。損益門有八者。初七則是身三
語四如次配之。八合是意三業道。亦可前亦則=別ヵ【原】則則前六種。第七第八諸業共引。第六業增
上中有六。前四通於善惡。第五不善。第六唯
善。初一利相。第二勤相。第三自性中。初語四
校量。次身三。後意三總校三業。別量十業
業道中。先色後心。色中先重後輕。意業道中
先輕後重。作法不同亦無過失。然三罰業意
業最重。五僻見邪見重。五無間業破僧重。所
望別故。今此明業不望無間。故語業輕理無
過失。第七業顛倒中。殺生相似同分罪者。加
行業道似根本故。執受顛倒但言乃至綺語
不說意三業道者。身語七支通戒性故。共所
知故。色易執故。第八業差別中有二。初列四
位業名。後隨別釋。列位有四。一有五種二門。
二有十種三門。三有一種四門。四有一種五
門。作業者謂若思業若思已所起身語業者。
審決定思名思業。發動勝思名思已所起身
語業。或發動思名思業。此思所起身語二業
名思已所起身語業。此解與對法同。彼云。思
業云何。謂福非福不動業。思已業云何。謂身
語意業。三藏解云。前是方便思業。後是根本
三業。不作業者。景云。謂卒爾心起意思業。非
是為起身語前方便思故。無所起根本身語
二業。備述兩釋。一云。分別心所造業名作業。
任運心所作業名不作業。一云。惺悟心所造
業名作業。迷亂心所作業名不作業。又解。作
[003-0361a]
業通加行根本業道表無表業未滅未捨名作
業。即二業種子加行根本。表無表業已滅已
捨名不作業。不成就故。無勝作用故。基云。加
行根本諸表業名作業。有起作故。諸無表業
名不作業。無起作故。此通三乘表無表業故
不說意。增長不增長業中。八自性無記業者。
基師解云。謂善不善非業道攝。中下品性。非
三性中無記性也。自體不增名無記故。或三
性中無記之業。九悔所損業者。八十九說。諸
作不增長業。若無追悔不修對治可當受果名
增長業。若追悔等名不增長。或先增長業由
追悔等如未生怨名不增長。不追悔等名增
長業。第六十說。依未解脫者建立定受業故。
解脫者起道伏斷。對法論說。有五種故思造
業。一他所教勅。二他所勸請。三無所了知。四
根本執著。謂三毒蔽心猛利執著所起諸業。
五顛倒分別。謂勝無罪所行惡業。於此五中
根本執著顛倒分別若作若增長非不受異熟
重故。餘三雖作而不增長不必受異熟輕故。
彼論釋。作者謂起造諸業令其現行。增長者
謂令習氣增益。故思業者謂故思已若作業
若增長業等者。此中故作或增長名故思業。
非故作或增長名不故思業。對法論說故思業
與此相違。通增長不增長故。此依殊勝強思
當定招異熟名故思業。彼依但是故思所作
非任運業通不當得果皆名故思。所望別故
亦不相違。順定受業不定業者。三藏解云。順
定受業時報俱定。不定反此。基又解云。即前
故思業當定招異熟。前不故思業當不定招
[003-0361b]
異熟。對法論說。決定受業者。決定有三。一作
業定。由宿業力感決定身。於此生中必造此
業期限決定終不違越。佛等神力亦不能制。
二受異熟定。即此所說順定受業果定當受。
時未定故。三分位定。謂順現受生受後受分
位定業。此中義顯若業道攝業名順定受。加
行後起通定不定。若未悔未解脫說名定業。
已悔已解脫名不定業。此云作及增長者。作
作現業增增種子故也。已熟未熟業者。景云。
前是生熟果竟功能盡業。後是功能仍續。基
云。過去及現在正生果業名已熟業。未來及
現在當生果業名未熟業。三性業中。有覆無
記亦名無記業。非三善根三不善根為因緣
故。律儀所攝業等者。別解脫律儀業。依決擇
文。用信等五根及思六法為性。此取發業因
等起心故六法為體。若取戒體正取七支種
子相續防非義邊假立。現行別解脫律儀現
起身語一念則滅非律儀體。對法云。即七眾
所受律儀。出家五眾及近事近住。由出家者
盡壽遠離惡行欲行。由近事者盡壽離惡行
不離欲行。由近住者不能盡壽離惡行欲行。
故別解脫三類建立。或靜慮等至果斷律儀
所攝業者。基云。靜慮者色界四靜慮。等至者
四無色界。果者依靜慮無色所修生功德。斷
者則靜慮無色相應現思遠防欲界諸犯戒非
之斷戒也。果則斷戒果之斷也。體則定生律
儀。三乘通身語大乘兼意業。有釋。斷者則是
無為性戒。果是定生律儀。今此解業既言果
斷不言斷果斷非無為。如前說善。或果與斷
[003-0361c]
二俱戒體故雙取之。唯初未至有斷對治。上
諸地中成遠分斷。此依有漏定生戒義。決擇
分說。唯色界有。此文及第三分文通無色有。
對法唯依色界建立。彼自會云。以無色界麁
色無故略不建立。泰法師云。四禪四空為
因所發律儀名果。則是靜慮無色律儀。復
名斷戒。則定果為斷惑方便故。非正斷惑
以有漏故。無漏律儀所攝業者。謂見諦者
由無漏力所得遠離性則道共戒。此等竝據
止非遮防之戒則是止善。汎爾禮佛誦經等
名為作善。泰法師云。別解脫表戒亦通種
子上假立不同。無表唯依種說以相續故。其
道定無表隨心有無故依現假立。若爾出定
之時為成就不。備法師云。雖過未無而義
說成。斯有何失。然不相續故。唯依現行假立。
泰法師云。通依現種立。不律儀亦依不善七
支業種相續遮善義邊立。依下決擇文。七支
別支前後而得。又一一支皆得重支。讒剌者。
唯行讒儜譏剌於他以求活命。不良之類恐
喝之輩。斷獄者。西域別立斷獄之人求財活
命。此有十二。對法有十四。此無彼三。一獵
鹿。二捕魚。三害牛。彼無此一。謂斷獄涅槃經
中說有十六。牛羊猪雞為利故養。肥已轉賣。
為利故買。買已屠殺。則為八種。捕魚捕鳥獵
師劫盜魁膾兩舌獄卒呪龍復為八故。無此
斷獄縛象。雜心說十二。屠羊養猪養鷄捕魚
捕鳥獵師作賊魁膾守獄呪龍伺獵屠犬。諸
文不同。略舉爾端。非唯爾所。不爾專行殺馬
驢等豈非彼耶。此皆據彼所殺害緣境說論。
[003-0362a]
體但是七支不善業也。施自性者謂思所起
能捨所施物身業語業者。對法唯識俱取三
業思并無貪為性。今以無貪說為因緣。以思
說在等起門中故。自性中取身語業。據表外
彰三乘通論。故唯身語不說意業。戒自性中。
以三業為性故言身語業等。如唯識說。受菩
薩戒故通三業。依處通情非情者。性戒遮戒。
隨其所應通依二故。修性自性謂三摩地者。
其四無量慈體無瞋悲體不害善體不嫉捨
則三善根善捨數也。今從所依故定為體。依
處者。則所緣三界有情總為三類。一無苦無
樂與樂名慈。二有苦拔濟名悲。三有樂助喜
名喜。於初類起離癡想。於第二類起離瞋想。
於第三類起離貪想。平等令離惡名捨。此舉
慈境等取餘三。辨具三者相貌指如餘經。福
業者謂感善趣異熟等者。福業於人天受總
異熟。及順五趣受者。四趣受別異熟。其地獄
中受等流果相似別報。總言順五。有義不然。
成唯識說。餘處說彼有等流樂。應知彼依隨
轉理說故。大乘中彼無善果。由善業故受苦
輕微名為得果更無別報。不同小乘地獄四
塵復善業感。又釋。離非天為一合成六趣故。
說善業順五趣有地獄實無。備云。有義善業
亦得能感地獄別果故。如小地獄得涼風等。
順不苦不樂受業中。別報唯第四靜慮已上
業者。此有二義。一云。三定已下有別報受果。
此及對法不說有業者。據多分善業感樂受
果少分善業感捨受果。故略不論。不爾何故
下地善業不得彼果。二云。三定已下無別善
[003-0362b]
捨業。第六識中捨果寂靜。下業麁故善但招
樂。故無捨果。問下善業麁不招捨果。第八捨
果下業不招。答總別果故不應為例。景云。
今大乘中雖無文說。以理而言。於善趣中以
上善感捨受。以何賴耶是總報故。兼感六識
捨報。下善感喜樂。以別報故。於惡趣中上惡
感本識捨受。以是總報故。亦兼感六識捨受。
下惡感苦受。以是別報故。順現法受業等中。
此及對法皆說有三。從初為名。現唯別報餘
通總別。第六十卷有四業。一異熟定。二時分
定。三二俱定。四二俱不定。顯揚十九說有五
業。一現法受決定。二生受決定。三後受決定。
四受報決定。五作業決定。景云。准下文判八
業是大乘義。經部日出論師取大乘義於彼
部中分別八業。今依此文。雖言三時業亦收
八業盡。何者。時定異熟不定時果俱定。是三
時業不待說成。報定時不定時報俱不定二
種之業。若得果時不離三時。隨何時得異熟
果。則此時攝。故言在三時義攝八業。亦可此
中但辨三時時報俱定之業。亦可此中唯取
時定報不定時報俱定兩句業為三時業。則
不得攝報定時不定時報俱不定。學業者謂
若異生等者。謂諸異生發三乘心解脫分善
已後皆名為學。學業通有漏無漏。無學亦爾。
非學非無學業者謂除前二餘相續中所有善
不善無記業者。問前學身無學身中俱取解
脫分決擇分及無漏業名學無學。彼學身中
所有漏分善不善無記業。無學身中福分善
業及無記業。豈非并是非學非無學業。若爾
[003-0362c]
何故復於俱非業云謂除前二餘相續中所有
善不善無記業耶拔法師有三釋。一云。前二
身中雖有福分善等。以從多分皆名學無學
業。故除前二。謂未發心前諸異生位一切業
名俱非也。二云。除前二者。除前學無學二身
中學無學業也。餘相續中者。此餘語即通謂
除學無學身中及餘異生身中所有福分善業
無記業等并是俱非。三云。謂除前二餘相續
中者。除前學無學二相續中所有學無學業
也。所有善不善無記業者。異生身中學人身
中所有福分善業不善業及無記業。無學身中
所有福分善及無記業并是俱非業。故言所有
善不善無記業也。六十六中唯說聖者以為
有學從勝得故。此據所依合而為論學者生
得善等亦名為學。不爾便非不順彼故。見所
斷業者謂受惡趣不善等業者。等取女人身
業第八有業無想天業欝單越業及鬼畜別報
善業。以得見道畢竟不受故。修所斷業等者。
有不善業亦於人天受別報苦受。故與善業
及無記業同修道斷。問善與無記非是障體。
云何修斷。解云。亦為煩惱縛緣未得離繫故
說修斷。然依決擇中。說斷有漏善及無記蘊
體名斷。故決擇云。斷見惑得斷界。斷修惑得
無欲界。此二有餘涅槃。斷有漏善及無記蘊
得滅界。此是無餘涅槃。又見斷煩惱親發惡
業者一向感於惡趣總別二報。若據因亡果
喪斷者亦名見道斷。故餘處文說一切惡趣
蘊界處皆是見斷。若據斷緣縛義邊。是則惡
趣總別二報皆是修斷。故別處云。一切無覆
[003-0363a]
無記蘊體皆是修斷。若見斷惑但作遠因等
起發於善業感人天總別二報。此業及報俱
是修斷。以從修斷善心發業感報。非見斷惑
親發起故。修斷煩惱若增上品親發惡業感
惡道中總別之業則說能發是修道斷。若作
遠因疎發惡業感惡趣報則是見斷。以彼親
從見惑所發故。西方又云。依惡趣身所起五
識是見斷。依善趣身所起五識是修斷。又善
惡業感彼賴耶捨受。三藏云。亦兼感六識中
捨受報是異熟生捨。問見道已前七方便善。
亦感人天別報。何故不說是修斷耶。答曰。已
說。謂受善趣。善業中說。黑黑等四業中。非福
業名黑黑。謂三惡趣總業及五趣別惡。其不
動業名白白。謂色無色界總別善業。其諸福
業名黑白黑白業。謂欲界人天總業及順五
趣別善業。善為不善之所怨對故名黑白黑
白業。由未斷黑業故其福業得此名。此中景
解。此說未離欲時福業名黑白業。是則瑜伽
黑等四業攝業不盡。以不攝彼離欲人起欲
界善業。然三藏云。離欲時善是未離欲善之
類得言攝盡。此等三種對法論說。若因若果
俱得其名黑黑因染污故果不可愛樂故。白
白因不染污故果可愛樂故。黑白黑白因惡
雜善故果惡所雜故。欲界福業果定為非福
雜故黑白黑白。自有非福果不為福雜故。不
名白黑白黑業。又彼論說。黑黑業者謂不善
業者。意取斷善人所起純不善業。及不斷善
人所起根本方便純不善業以為黑黑。若不
善業與彼善業相雜或為根本或為方便。如
[003-0363b]
此不善則與彼善合。立黑白黑白之業。問曰。
何故瑜伽一切非福業皆名黑黑。對法則除
與善相雜不善餘獨起者方名黑黑。解云。瑜
伽以欲界不善業強雖有與相間起者不為善
雜。是故一切不善皆名黑黑。對法則據純起
不善業不為善間故名黑黑。若相間起則屬
第三黑白業收。又對法及六十六說。白白業
者謂三界善業。黑白黑白業謂欲界雜業非
一剎那業通善惡。然依意樂及由方便合說
一業名為雜業。謂有業意樂故黑方便故白
則矯誑心相修諸善。或有業意樂故白方便
故黑則訓弟子發身語惡。此黑白業通善惡
性。此論依福非福不動三業以明黑黑等業。
彼論依純雜善惡以明黑黑等業。故不相違。
非黑非白非異熟業能盡諸業等者。不染污
故名非黑。非有漏善故名非白。不招無覆無
記果故名無異熟果。能斷前三業故名能盡
諸業。則取一切無漏方便無間二道為第四
業。對法亦云。非黑非白業能盡諸業者。謂於
方便無間道中諸無漏業是彼諸業斷對治
故。不同小論唯說十七無漏思為第四業。問
曰。二論同取方便無間道中諸無漏業者。為
取意思為亦取身語為第四業。景解。雖未見
文以理應取聖道同時意思為第四業。以聖
道起時無別身語二業云體。但就意思假立
身語七支為道共。或推假至實故以意思為
第四業。以彼意思與無漏慧相應共起為斷
對治故。此中無間親斷惑種。由加行道損惑
功能。基復釋言。若依此卷文。二乘見道中一
[003-0363c]
無間道及漸離欲。前八無間思唯盡黑黑業。
第九無間道雙盡純黑及與雜業。離四靜慮
及四無色。第九無間道唯盡白白業。此依漸
次得果者說。若依初未至及初定。超入見道
得第三果一無間道離純黑及雜。若先已離
上地染依四靜慮得第三果一無間思離純黑
及雜。隨其所應并白白業。若從初果取第四
果前八無間思唯離黑黑業。第九無間思俱
離三業。若諸菩薩見道一無間思唯離黑黑
業。金剛喻定一無間思雙斷三業。一切惡業
道生則斷一切善業。離緣縛故要離自地染
盡時盡故第九無間思方說盡白業。上來所
說說斷有漏種子思業。若伏現行唯除見道
無無漏加行。所餘修道并加行道能伏現行。
此中但說諸無漏業。是前三業斷對治故。二
乘解脫道雖亦有斷。及菩薩十地所知障諸
對治所斷。皆非業故。所以不說。故對法云。謂
於加行無間道中諸無漏業依勝建立故不取
餘。勝進道等皆依別行亦非全伏諸品業故。
所以不說。若依對法說前三業。二乘次第得
果見道一無間思及漸次離欲。前八無間思
離純黑雜雜通二性故。第九無間思離純黑
及雜盡并白白業。離四色四無色第九無間
思唯離白白業。此依漸次得果說。若依四靜
慮超入見道得第三果一無間思亦離三種。
若從初果超取第四果前八無間思并菩薩見
道唯離純黑及雜業。第九無間思并菩薩金
剛喻定三業俱離。此說斷種子。若伏現行唯
除見道餘一切位皆加加行道。餘義同前。別
[003-0364a]
說離縛等斷義亦不定。應如理思。曲穢濁業
兩番出體。一者外道善不善業名曲。則此曲
業及此法異生於聖教倒見者住見取者邪決
定者猶預覺者善不善業名穢。則上二業及
此法異生於聖教中不決定者善不善業名
濁。二者唯於外道法中有此三業。如文。基云。
此中合有三釋。一義云。外道善不善業名曲
障。佛法直道故。即此曲名穢。污正法故污身
心故。則此曲穢名濁。滓惡法故溷身心故。皆
通善不善故。此論云。謂即曲業亦名穢業。即
曲穢業亦名濁業。二義云。曲業如前。穢業者。
謂內法異生於佛教中無明貪瞋慢身邊見合
名顛倒見者。見戒取名住自見取者。邪見名
邪決定者。疑名猶預覺者。隨其所應或相應
或為近因或為遠因所起善不善三業名穢
業。污正法故染穢惡故。則內異生於邪正門
俱不決定以疑為先名猶預覺者。所有善不
善業名濁業。因疑所起極滓穢故殘惡業故。
前穢中疑因邪定起。此依不定故成差別。不
是令障佛法正道。久得入故不說內異生亦
有曲業。第三義云。此之三業竝外道起邪解
行發名曲。即此曲業障有為功德起故名穢。
障證無為功德故名濁。皆通善不善三業。對
法第八有二復次釋前三業。初云。三業障八
道名曲。能污相續發生障名穢。若外道顛倒
見生名濁。唯此濁業稱外道起不說前二何
人所起。故知理通內外所起。既無別說性。明
知通善惡。然同此復次無過失也。彼復解云。
邊見邪見薩迦耶見如其次第所發諸業名曲
[003-0364b]
穢濁。准此亦唯外道所起。如是三業隨彼煩
惱內外道起義別說之非各定體。義雖有異
亦不相違。不同小乘說曲穢濁業依諂瞋貪
生。清淨業中唯取正定凡夫善業。小論通取
凡聖漏與無漏身語意業名三淨業。梵言牟
尼者寂默義。此名寂靜。證寂靜理故。若依下
聞慧地中。一切聖者身中所有身語二業及
心為三淨業體。基云。心者意業。與此不同。彼
說聖者身牟尼業唯取無漏有漏業名三淨
業。不對異生以辨差別。今此對凡聖內外道
異。故清淨業唯在異生。聖者身中所有三業
皆名牟尼業。觀對異故亦不相違。備述三藏
兩解。一云。心王故。決擇云。寂靜業謂意身
語。意即心王故。二云。三寂靜業唯取諸業。諸
無漏業離惱亂故。而說意者相從為語。於此
五門束為三類。一外道所起三業名曲。內法
異生復有三聚。一邪定起穢業。二不定起濁
業。三正定起淨業。一切聖者所有有漏無漏
勝業名牟尼業。第九業過患中。生現法罪謂
如能為自害者。起殺加行殺業未成現被他
害。當來未必受未成重業故。又如在異生先
行殺等被他現害。後得入聖不受後罪。或得
轉後果於現身受後更不受。如鴦掘摩羅等。
亦名現法罪。指同如前能為自害故云謂如
也。受彼所生身心憂苦中。六種過失者。則前
自害等雖為方便而不能成生身心憂苦。又
有十種過失依犯尸羅如經廣說者。如持戒
故無悔。無悔故心安。心安故猗。猗故樂。樂故
定。定故得智。智故見如實等十種功德。翻此
[003-0364c]
則名十種過失。亦可犯彼沙彌十戒所生憂
苦為十過患。從初所犯故唯說十。不得受具
故。四種不善業道者。則五近事戒中前四支
戒身三語一。業道性戒。飲酒是遮故此別說。
闡地迦者近事之名。此無所譯故在梵本。第
三為離染中有二。初標四種。後隨別釋。欲界
三十六處等者。如前第四卷說。黑勝生者。
姓業惡名黑。是人趣故名勝。或黑中之極故
名黑勝。旃荼羅者。屠兒也。卜羯婆者。亦云補
羯婆。除糞穢家也。非黑非白勝生者。則吠舍
等。生不定中軌範師等者。基云。阿遮利耶名
軌範師。鄔波拕耶名親教師。則和尚阿闍梨。
廣博脇山者。舊云毘富羅山。其形如非天脇
也。第四生流轉中有四。一問二略答三重徵
四廣釋。釋中初頌標十門。後隨別釋。一體二
門三義四差別五次第六難七釋詞八緣性九
分別緣十攝諸經。體者總明緣起。三世分位
生引因緣流轉還滅之體。非是別顯十二緣
生一一別體。下差別門當廣釋。文分為三。初
標三相。次隨別釋。後總結之。三相者。一從前
際中際生。二從中際後際生。三從中際或趣
流轉或趣清淨究竟。前二名流轉。後一是還
滅。成唯識說。十因二果定不同世。今論依此
義。故於二世以辨緣生。即彼又說。因中前七
與愛取有或異或同。若二三七各定同世。如
是即顯三際緣生。今此但遮小乘緣起定三
世立依二世顯。非定唯爾。過去七現在三未
來二為後報業。招異熟故。自下別釋中分之
為三。一釋初及第三相。二云何從中際下釋
[003-0365a]
第二相。三復有先集資糧下重廣分別第三
相中趣清淨句。前中復二。初廣明流轉。後云
何不生下略示還滅。前中復三。初明胎生。次
明餘三生。後釋三業生處。初中復三。一問二
答三結。不了前際無明者。不了前際世俗勝
義二種苦故所起二愚。世俗苦者謂三惡趣。
一切世俗知是苦故。勝義苦者謂諸人天殊
勝智知是苦故。對法第七說迷世俗苦名異
熟愚起非福行。迷勝義苦名真實義愚起福不
動行。多迷前際現二異熟故。說此愚不了前
際。理實此愚亦迷後際。多迷現因故略不說。
由此隨業識乃至命終流轉不說絕者。何
故不言名色等四耶。拔法師有三說。一云。舉
勝攝劣。於五支中識為最勝。以是初故以根
本故。若無識支餘不生故。二云。此明識體非
但種子亦有現識。識能住持四支種子。故說
識已亦說四支。四支種子與所依識無別性
故。三云。論言隨業識即是識支。越却四支
故云乃至。此識等種名言熏習先雖已熏未
知生處。由業招集當於善惡二趣果生。識隨
因轉名隨業識。既被熏集乃至前身命終不
絕能為現在相續識因。於現在世將生果時
不能自起。要藉過去內外貪愛現前滋潤助
伴方生。於前身中受支有二。一受異熟受緣
內身生。二受境界受緣外境起。因此二受生
內外愛以為能潤。前舉隨業識攝識等五種。
今舉內外愛亦攝取支。或內愛名愛外愛是
取。義顯所潤行等六支轉名前際有。於現在
世果識隨轉餘名色等次第得生。相續果識與
[003-0365b]
名色俱乃至衰老等者。基云。若依分位初七
日前名識。七七日前名名色。今說諸位本末
狹寬。以說相依攝六處等。但言此二乃至衰
老。非更無餘。又於現在生老死支中。因識名
色生果相顯。故說其名。非識等支在現在
世。九十三中識為所依說識業與異熟果。今
說能依故言名色業與異熟果。總別異熟能
依所依別故。由必依託六依轉者。即名色中
所攝六根。是故經言名色緣識者。此依菩薩
逆觀苦集至識名色更互為緣。觀諦既周。見
互為緣牽。故觀苦集至識乃止。如九十三廣
釋。隨其所應為六識所依者。非唯說五種中
識種所生現識。彼唯第八。故九十三及此下
說總依一切相續為名說六識身。義顯總說
一期身識故。名色緣識。由識執持識為所依。
識緣名色杖彼為依或觀為境。若於有色有
情聚中等者。成唯識說。有色化生初受生位
雖具五根而未有用。爾時未名六處支。故初
生無色雖定有意根而未明了未名意處。此
中意顯彼諸化生初生剎那名識支。此後隨
應五根意處未明了來名名色支。次六根明
名六處。後觸受支漸漸生長。故雖諸根決定
圓滿與前差別。識等五支亦有前後。此中上
識緣色種故說依色而起。又由福業生欲界
人天等者。此三皆據引業得果即順生受業。
順後受業唯感引業。通引滿業方名行支。發
此無明名無明支。潤此愛取名愛取支。此業
所集名識等五種。此六所轉方名有支。此有
生招名生老死。則顯一切順現受業別助當
[003-0365c]
業皆非行支。不爾福業應生五趣。此卷前說
福業者。謂感欲界趣異熟及順五趣異熟
等故。此義廣如成唯識說。由此彼業能所發
能所集能所潤能所生皆非十二緣起攝。釋
第二相中。受二種先業果者。一內異熟果。二
外增上果。或聞非正法者謂現在世。或先串
習者過去也。此二竝是分別起愚。由迷內現
自體及後有愚故發業。由迷外愚故潤生。既
迷現內果故於後苦不如實知。由此新所作
業故說此識名隨業識者。謂識種子隨逐業故
名。由行故識生。招集而生非辨體生。增上緣
故。若初識支唯第八識。通依一期一切識說。
通六識身。即會前際名色能為六識所依亦
復如是。本識是引果名色種隨。名色是總六
處種隨。六處為依觸種隨。觸為能生受種隨。
唯識對法云。此識等五名為所引。無明行能
引故。即此所引及能引俱為引因。引生老死
勢疎遠故。雖皆名引因。識等五種與生老死
為因緣生故。九十三及此中說獨名引因。論
云由此能引識乃至受一期身故也。非無明
行非引因攝。能所二引諸教不同。成唯識云。
瑜伽說。識唯是所引。異熟識種名識支故。集
論說。識唯是能引。識中業種名識支故。異熟
識種名色攝故。緣起經說。識支通能所引。業
種識種俱名識故。識是名色依非名色攝故。
義顯愛取有名為能生生老死支名為所生。
成唯識說。識等五種由業熏發雖是同時。而
依主伴總別勝劣因果相異。故諸聖教假說
前後。又依當來現起分位有次第故說有前
[003-0366a]
後。因此亦會前後諸文云。由斯識等亦說現
行。因時定無現行位故。由此愛故或發欲求
者求生欲界。或發有求者求生色無色界。此
二為總體即是愛。四取為後初起二求故後
別生二取。即是後有生因所攝者。後異熟果
辨體因緣業增上緣。俱是有支獨名生。非愛
取支非生因攝。對法唯識說。愛取有近生果
故合名能生。不相違也。然對法說。謂於因時
有能引所引。謂於果時有能生所生者。未熟
名因非無因果。巳熟名果非無果因。據義各
別亦不相違。此諸行生或漸或頓者。胎卵濕
三支皆漸生化頓起。已如前說。或於生處次
第現前或種子隨遂等者。有色界生次第現
前。無色界生色種隨遂。釋第三相趣清淨向
中。二果諸行等者。景云。於前所說內異熟果
外增上果。於彼二果推求苦集滅道四諦理
時正見得生。基云。二果者。謂老與死二果苦
諦也。彼因者集諦。彼滅者滅諦。彼趣滅行道
諦。九十三說。世尊在昔為菩薩時。悲愍有情
觀諸緣起。歷觀諦故先觀現在老死為首。以
三種相如理觀察。一觀細因。二觀麁因。三觀
非不定。感生因緣亦名為生。謂愛取有即細
因緣。其生因體亦名為生。謂是生支即麁因
緣。觀由有細生而有老死。亦觀由麁生得有
老死。當來老死細為生因未起果故。現法老
死麁生為因現起果故。是名觀察初二因緣。
非不定者。謂即除彼生處所攝二種生體餘
定無能與老死果。如是觀察苦諦之集未為
喜足。遂復觀察後集因緣現在苦諦。謂遍逆
[003-0366b]
觀受觸六處名色與識。既知當苦現集為因。
現集亦由先集所生起為邊際現法苦有。如
是總觀苦因集起集因苦生。不復更觀現苦
由何起。不異前故。是故菩薩齊識退還。却順
觀察乃至老死。是苦集諦觀察已周為觀滅
諦。始從老死逆次第入乃至無明。觀現在苦
諦一切皆當滅盡。謂不造作無明為緣新業
行故。如是歷觀三聖諦已。次更尋求此滅聖
諦何道何行而能證得。起宿住念憶昔所修
世間正見令現在前。歷觀諸諦。遂以正見於
諸諦中得入現觀。漸以證得無上菩提。即是
此中四諦觀行觀緣起理得學無學清淨智
見。下第十卷亦有此問答釋觀黑白品短長
不同所由。又有釋言。於二果諸行者。謂生老
死二支諸行麁因及果二合說故總觀現在所
有苦諦。雖有此等釋。今謂二果者應是內異
熟果及與外增上果。故取景釋為善。於彼所
緣不如實知無明觸所生受亦復永斷等者。
謂有漏觸所生諸受受二果時。於所緣境不
如實知。由此為緣發起煩惱發業潤生。由斷
此受無所依故無明亦滅。所緣不增證無漏
慧名慧解脫。由受斷故不生貪愛。此相應心
離相應縛證心解脫。設彼無明不永斷者乃
至後際應生者。設彼中際無明不滅後際識
等諸行應生。此返釋也。由無明滅故更不復
起得無生法者。此順釋也。自下引說證成。云
次第乃至異熟生觸滅故異熟生受滅者。此
已上文明無明滅故當來果滅。於現法中無
明滅故無明觸滅等者。下明由無明滅故現
[003-0366c]
在順無明觸受等滅。六處等已有非由現無
明有。不說無明滅故現六處等滅。其觸受等
隨無明生觸說隨彼滅。由此所依滅故能依
受等皆亦隨滅。恒受離繫受非有繫受者。諸
有漏受離煩惱增繫及無漏受名離繫受。非
必一切皆無漏受。梵行已立者。滅諦智道諦
滿。究竟涅槃於滅諦滿。顯求涅槃者於佛所
得滅諦滿足。第二門中。內識生門者。謂眼色
為緣眼識得生等。外稼成熟者。謂種緣芽芽
緣莖等。有情世間死生者。謂無明為緣能生
行等。器世間成壞者。謂一切有情共業增上
力為緣大地等生。食任持者。謂四食為緣。三
界有情相續住故。自所作業增上勢力隨業
所得愛非愛果者。謂妙行惡行為緣生善惡
趣故。威勢者。謂內證為緣發神通等最勝功
德。清淨者。謂順解脫分善為緣次第乃至得
阿羅漢果等。然此八門次第與緣起經下卷
對法論有少不同。此因緣起汎釋緣故。今敘
顯十二支中此幾門攝。後第十卷更當顯之。
第三義中。案對法及緣起經。各十一義釋此
云。一離有情義者。對法云。無自然我故。已上
論文此破勝論犢子部等我為作者離彼有情
故。二無常義者。以非恒故。此破數論自性常
住為萬物本。為緣成物故顯無常。亦破大眾
部化地部等十二緣生是無為法。三暫住義
者。生時過已無暫住故。對法論名有剎那義。
此破正量部色命根等。諸緣生法一期四相
非剎那故。四依他起義者。託眾緣故。此破自
然外道法自然有非假因生。故依他起。五離
[003-0367a]
作用義者。眾緣作用空故。此破薩婆多有實
作用為緣生體。今顯功能無作用故。六因果
相續不斷義者。因剎那滅果剎那生。時分等
故因果相續。此破斷見外道因果不續。亦遮
經部師無去來世。異熟因果仍不同時。果因
斷故。七因果相似轉義者。不從一切一切生
故因果相似。此破害為正法者計殺羊等為因
後生天上。即諸善果以不善為因。因果不相
似故。今顯善因得善異熟惡因得惡異熟因
果相似。八自業所作義者。於餘相續不受果
故。自業自受。此破無因果非是業起諸空見
論。亦破他作我受果義。謂諸不平等因論計。
對法緣起經皆自廣釋。恐繫不述。為顯因緣
所攝染污清淨義者。下第十云。十二支中四
唯雜染餘通清淨。其四雜染發潤善果清淨
眷屬亦名清淨。意顯愛道緣生品名清淨。非
愛道緣生品名染污。顯此因緣染淨緣生故
立緣起。此辨說緣起之意故。因釋義破他宗
中顯自理意。有釋。於上所辨體三相中。前二
流轉顯示雜染。後一還滅顯示清淨。第四差
別中。廣辨十二支文即十二。因解彼彼法汎
釋一期身中。彼一切非此中所辨。一切體性
皆緣起支。解無明中有四。謂十九種七種五
種六種也。十九中束為七類。一世二事三業
報四三寶五四諦六因果七所證。於因中或
計自在世性士夫中間等者。自在天冥性。士
夫神我。梵王居中間禪故名中間。如次配釋。
無罪有罪應修不應修者。散釋於因。善惡之
體黑白雜者。釋果之體。果有黑白二分故名
[003-0367b]
有分。此十九中有通俱生或分別起。世事業
果等通二門故。七無知攝十九中。業異熟無
知攝移轉者。業能招果迷而不知執不平等
因故名移轉。次六無知攝第六者。前因果愚
本末合六。末為四者。一善不善。二應修習不
應修習。三有罪無罪。四有分也。五攝十九中。
見愚攝八。謂世事各三。并因果。推度名見體
非無明。癡與慧俱故名見愚。六無知有二。初
顯六無知與七相攝。後依能治及自性辨六
差別。依聞思修所治差別說前三者。由聞故
知法其所治名無知。由思故推稱其所治名
無見。依修故明證其所治名無現觀。故云所
治差別故說此三種。耎中上三自性差別故。
說黑闇愚癡無明闇。此中通說一切無知。為
支體者。成唯識說。唯取能發正感後世善惡
業者。勝鬘經說。有五住地。一見一處住地。二
欲愛住地。三色愛住地。四有愛住地。五無明
住地。前四煩惱障。後一所知障。彼經自說。無
明住地聲聞辟支佛所不能斷。唯有如來佛
菩提智所能斷故。由此定知是所知障。唯識
第九與經說同。煩惱障四中。初一見道斷。後
三修道斷。對法說。發業無明有二。一真實義
愚發福不動行。二異熟義愚發非福福行。亦
皆見道所斷。緣起經說。諸聖有學不共無明
已永斷故不造新業。唯識亦云。正發業者唯
見所斷。助者不定。故唯取彼見一處住地所
有無明。然此有三。一唯發總業。二唯發別業。
三通發二業。今取初後二業無明故。言唯取
能發正感後世善惡業者。然此有四。一相應
[003-0367c]
二不共三纏四隨眠。皆能發業。外道內道異
生放逸不放逸隨其所應用四無明發業皆
別。如緣起經自廣分別。此中說行通身語意。
唯善不善現行種子假色及思以為自性。此
亦有三。感三果故。為行支者亦唯感總及俱
之業。成唯識云。即彼所發乃名為行支。由此
一切順現受業別助當業皆非行支。即前無
明所發之行乃成行故。身語業色名為假色。
依思現行種子。意業唯思成行支體。唯此
五識所有善惡即非行支。明知不能感於總
報。此中備云。無色界中亦有變化身語二業。
而此論文約欲色界說身語業。約三界說意
業者。據實為語。識支中。明六識者。前論自
會。通依一期六識身說非正識支。成唯識說。
此中識種謂本識因故。唯取行所集當來第八
識種名為識支。初結生故總異熟故。不說餘
識為識支體。此唯種子不取現行。此中說種
所生果識為識支體。及十地經云。如無明有
子時果時識等皆爾者。唯識會云。或依當來
說有現行。因時定無現行義。故說識名色初
入母胎互為緣等。然依當起非正種子。泰云。
依顯揚第六。阿賴耶識通六識攝。藏彼種名
密記攝故。由此而言。此明六識名為識支。理
實亦攝阿賴耶識。六識攝故。名色中。初解名
後解色。欲界具十及法處所攝假色者。法處
實色謂勝定果。欲界無定故說為無。多分有
假故為簡別。上界之中假實通有。然非一切
者。無不律儀及別解脫故。鏡像水月彼亦無
故。下界假中雖無定道共戒之色。律儀不律
[003-0368a]
儀業類皆有。故不簡別。上界唯有律儀顯無
不律儀故言非一切。此中通說種子現行當
來現在名色等四非實支體。成唯識說。除後
三因餘因皆是名色種攝。後之三因如名次
第即後三種。此說五支不雜體性異熟。六根
種名六處。異熟觸受種名觸受支。除本識種
及此後三種餘諸蘊異熟種皆名色支。經說
名謂非色四蘊色謂羯羅藍等者。此依雜體
非說別體。不爾如何得成五蘊。或通依非異
熟名色五蘊說。識初生更互為緣。第七識等
各各中識故。若雜體者。唯識論云。或名色種
總攝五因。於中隨勝立餘四種。六處與識總
別亦然。此等唯種。說現行者。准識支會。對法
第一云。眼處者謂眼曾現見色不言當見。今
此據實處通三世。對法依處義增。唯說過現
生。未來六行勝故。亦不相違。受唯捨受兼苦
樂者。一業通招總別果故。亦依一斯所有受
說。不爾唯應說捨受支。總報主故。受所攝者。
謂受之種子也。又解。此相從兼舉受所攝受
依止身。非正受體也。
瑜伽論記卷第三之上終



瑜伽論記卷第三之下


釋遁倫集撰


論本卷第十


差別中解七引因支訖。自下解五能生所生
支。愛支體唯煩惱中貪。此雖通緣內外二果。
[003-0368b]
諸論多取緣外境愛。因迷外境增上果愚。緣
境界受所發生故。取支通以一切煩惱以為自
體。四取之體如前已說。此支唯以能所取全
所為取中隨順煩惱不取餘法。五十九云。當
言全界一切煩惱皆能結生相續。愛既唯貪。
故取通攝諸煩惱盡。然此中說緣四取貪為取
支者。與十地經同。彼云。愛增上名取。成唯識
說。於潤業位愛力偏增。說愛如水能滋潤故。
要數溉灌方生有芽。且依初後分愛取二。雖
取支中攝諸煩惱而愛潤勝。說是愛增故。彼
此文不相乖返。愛取二支通現及種俱能潤
故。愛望於取成因緣故。景云邪願求者。求上界
身以為涅槃受於禁戒。是名邪願。於戒起貪
名戒禁取。此文正出貪為四取。問上二界有
何戒禁緣之起貪。解云。外道亦於色界身語
執戒禁。無色意思假立身語亦執為戒。有支
中。前時有者。生剎那後死剎那前兩之中間
也。此文既五趣有外別明中有。明知中有非
趣所攝。同薩婆多。雖舉十有。宗明業有。為欲
界有。支謂行支。愛取潤故能有當果名業有。
此即能有名有。餘皆所有。成唯識說。始從中
有至本有中未衰變來皆生支攝。故知中有亦
所有中收。問中有生有為一業別業感。景師
解者未見有文。文但說云中有可轉。准此即
知中有別業所感。雖有是說而可說為一業所
引。色界有六有除四趣故。無色有五有又除
中有故。今此有支唯是業支。說先作行煩惱
攝受故。成唯識說。愛取合潤能引業種及所
引因轉名為有。俱能近有後有果故。彼意說。
[003-0368c]
行及識等五為愛取潤轉名有支。體唯種子是
所潤故能生果故。今此總言十有名有。能有
所有合名為有。汎解有義非唯解有支。此唯
業有一是有支。唯識會此云。有處唯說業種
名有。此能正感異熟果故。彼復會云。復有唯
說五種名有。親生當來識等種故。其七有者
五趣體有受用果故。趣方便中有二趣中間
故六為所有業為能有。能引諸有故。故合成
七。前時有死有生有。即五趣有而別施設。故
不建立。生支中。初別釋十句。後略義結。初四
句說胎卵二生。次一句濕化二生。此通舉一
身為生支。身分頓起者。此論前卷及餘經論
皆言。化生頓起。餘之三生諸根漸現。今言濕
生亦頓起者。即知胎卵二生諸根漸起。化生
頓起。濕生通於漸頓也。頓者如從爛濕未變
起濕生蟲諸根頓具。下之五句通四生有。蘊
得謂蘊體起。界得謂蘊種子蘊因緣性。蘊得
現行成熟。界得種子成熟。處得通現種。餘三
緣成熟。略義中有六句。自性攝生及出現兩
句。生處位攝等生趣起三句。所生攝蘊得一
句。因緣所攝攝界得處得兩句。任持所引攝
諸蘊生起一句。俱生依持攝命根出現一句。
老死支有二。初解老後解死。老中初別釋十
七句。後結略義。結有十句。初六句各攝一句。
第七威儀變壞攝次五句。第八無色諸根變壞
攝第十二十三兩句。第九有色諸根變壞攝
第十四十五兩句。第十時分已過壽量將盡
攝第十六十七兩句。死中初別釋十一句。後
結略義有四句。若死攝初兩句。正死體故。若
[003-0369a]
死法攝第三第四句。解支不解支。五趣死時
之軌法故。若死差別攝第五句下六句。若死
後位攝第十一句。死魔業者。基師釋。即正死
體死魔作用也。此亦死差別攝。或取死後識
離身已名為死魔故。亦說是死後位攝。此生
死二支隨其所應五蘊為性。現行苦故。唯取
現行而有合說或通種子。成唯識說。始從中
有至本有中未衰變來皆生支攝。中有末位
設起變心緣當果起仍是生支。由前將死愛
取潤有能有中有及當生故。諸衰變位總名
為老。身壞命終乃名為死。第五次第中有三
復次。初復次中。由邪行故令心顛倒等者。有
義識等五支並依後際當生老死五現起位
說因五支。非依五支在因位說故。成唯識云。
因位難知差別相故依當果位別立五支。若
依此義。心顛倒者。謂隨業識由色生已得
類有情眾同分數。彼說名色初受生故。唯識
會云。識中業種名識支故。故三藏云。中有末
心名為顛倒。以能引支顛倒故。本識中識支
種子相從亦名心顛倒。心顛倒故結生相續
等者名色也。諸根圓滿謂六處支。二受用境
謂觸受支。觸引受生俱受用境故。俱舍說名
隨觸受。景又解。六處緣觸。觸起之時依根識
二及受用境即是三和生觸。故云二受用境。
耽著者緣現在愛。悕求者緣未來愛。合名愛
支。煩惱滋長謂取支。此中但說業為有支。如
前已會。餘文可解。有義合依三際以辨次第。
無明行識在過去世。心顛倒者識等五種并
名為心。不離識故識為主故。由邪行熏發當
[003-0369b]
有趣生故心名顛倒。略而不說正行熏發。准
後愛取潤後有業知於前際亦潤行心。故略
不論。前際愛取有。其名色也結生下四支是
過去世生老死支。成唯識說然所生果若在
未來為生厭故說生老死。若現在為令了知
分位相生說識等五。彼說識支初入母胎。此
說名色故但四支。由現在愛發生貪愛煩惱
滋長潤後有業。乃至當來有生老死。但說潤
業不說發者。准於前際知發業故。此乃影顯
過去說發不說潤業。現在說潤不說發業。未
來說生老死不說名色等。現在說名色等不
說生老死。欲顯因果三際不斷善順小乘故
作是說。第二復次唯依二際建立。其內身緣
者發業引生門。境界緣者潤生果起門。起我
執等愚者是相應癡。或因此起彼是不共癡。
既發業已即隨彼業多起尋思等者。景云識能
了別名作尋思。此從行支引發識種名起尋
思。由彼行支助識種子故。能展轉引發名色
六處觸種。令感當來名色等三同類苦果。備云
既發身語業起尋思意業。行與識支作助伴
故。識支得生。自此已後三果漸生。基云即隨彼
業多起尋思者此謂現行識。由業與識為助伴
者種識。業所熏種為助伴故。其名色等種此
皆名識故。能感當來三苦。一根初起苦謂名
色身意一一根初起故。二根圓滿苦謂六處。
三受用境界苦謂觸。即是合以名言有分二
種能生。理實應有識受二果。識種為種故果
中無。受稱外受內果中無。愛必因受方得起
故受前際無後際說有。前際觸後說當受故。
[003-0369c]
各望有別。依觸緣受發起於愛者愛支。由受
用境廣起追求等者是取支。由事業門者。所
謂淨行事王等。利養門者。謂坐收種耕田
等。此二外欲境起名欲求。或由戒禁門者。謂
邪願戒禁取。由此起內身求。求當來樂果身
故。或由解脫門者謂見取。由此起邪解脫求。
有義事業門謂欲取。利養門謂見取為利養
故其執見勝。戒禁門者謂戒禁取。解脫門
者謂我語取。諦故住故執我自性為解脫故。
因此四取發起三求。一欲求多求五欲故。二
內身求即有求求自體故。三邪解脫求即邪
梵行求求邪解脫故。如是求時令先所起煩
惱及業等者。謂業是有支。無明為發業緣令
當果生。無明非是有支。第三復次中。由三有
情聚者。前二復次單明流轉次第。今此通依
流轉還滅故說三聚。樂世間清淨者。不樂出
世而樂人天故名清淨。然愚癡故亦造非福。
或起追悔所引或不退悔歡喜所引心相續住
等者。景師釋。此在中有有悔不悔。識相續住
從行生識也。基師釋。追悔者。樂清淨故悔非
福業。或癡不解悔。因此三業歡喜所引心相
續住者。歡喜心所熏成種相續而住。即是識
支以此為因。由非福者下業。由福者中業。由
不動者上業。於當生處亦皆能感三苦果。種
名識支現行名名色等。不說受等義准前釋。
樂著境界者。謂受愛取也。其有生老死因著
境有亦得彼名。緣起經中具釋次第。恐繁不
述。第六釋難中有二問答。初問逆次第中。答
依此宣說諦道理故等者。觀老死等為三十
[003-0370a]
四智。觀於四諦中最初老死是苦故先觀老
死。現在識等五支種子無始來有名為舊識
舊名色等。從此種子生彼未來生及老死。二
果之中識名色等并名新識名色等。前來總
說名色結生。名色體寬總攝餘支。但言名色
已說餘訖。由心解脫者。於現法中不起無明
行支為能引故。五支種亦次第不生。由現因
次第不生故。老死位中識等五果皆次第滅。
應言新識滅為上首乃至受滅為後。然據彼
名色為先故言新。名色滅為上首乃至受滅
為後。亦可四十四智中先觀老死作四諦觀。
觀生是老死集是舊名色。在前起故。老死始
從生起是新名色。今觀老死體滅即是新名
色滅。十二支中先觀老死滅以為上首。緣起
經說。如病病因病滅良藥。故逆次第生老死
為初。問何故不言諸無明滅為上首耶者。此
問次前所引經說名色為上首滅。何故彼經
不說無明為先首滅。答依心解脫者而施設
故等者。此意釋言。未入聖前初資糧位先順
次第觀。加行道中逆次第觀起四十四智等。
入見道等順次第斷故無明滅即行滅等。依
止無學解脫身中現在名色為先受為後。四
支種子不能為因生未來世生老死果。此說
苦因不能生。下顯由愛滅當苦不起。謂解脫
者現受境時愛及隨眠即愛取支由聖道力永
拔不起。名能潤煩惱集諦永滅。此因永滅故
先所引因名色等種當不生果。名餘支滅。此
言意顯現在名色所有種子不生當果。先觀
苦諦故。以名色滅為上首。此滅由何。由彼能
[003-0370b]
潤集諦所攝愛取等滅。故名色等種當不生
果。名色等種是當來世生老死因緣。親因緣
故說此先滅。無明等疎後始觀察。能潤因
故。不說無明為先首滅。故得無學已觀云。由
誰無故老死無等。餘次第滅准此應知。言如
是等類宣說緣起次第應知者。景云計此結文
應在立難前說。由於次第門中立此難故。故
於難後總結緣起次第言之。第七釋詞中有
五復次。依字釋名者。由煩惱繫縛為緣往諸
趣中數數生起故名緣起。依緣字起字釋緣
起字故名依字。景師補闕云。由諸煩惱繫縛往諸趣
中者釋緣字也。數數生起者釋起字也。依剎
那義釋者。簡大眾部化地部等緣起是無為。
亦遮正量部一期四相義。眾緣過去而不離
等者。若依分位前十支為緣後二支為起。前
支具因緣等四。雖復剎那滅入過去。種在身
中而不捨離故依自身後果生起。或十二支
前一一為緣一一為起。此有故彼有者。顯無
作緣生義。此生故彼生者。顯無常緣生義。非
餘者。唯由有緣果法得有。非緣有實作用能
生果法。亦非無生法為因故少所生而得成
立。無作無常二種為緣。非餘作用及無生法
二種為因。故言非餘。此簡自在天等有實作
用及計無為能為緣起以釋其名。數數謝滅
復相續起者。數數逢緣而續起故名緣起。於
過去世覺緣性已等相續起者。初證菩提時
覺悟緣性已後為有情發起語言說之故名緣
起。自利稱緣利他名起。即是法輪展轉說義。
第八緣性中有二。一四緣二二因。成唯識說。
[003-0370c]
諸支相望增上定有。餘之三緣有無不定。緣
起經中依決定有唯說有一。謂增上緣。愛望
於取有望於生有因緣義。若說識支是業種
者行望於識亦作因緣。餘支相望無因緣義。
而集論說無明望行有因緣者。依無明業習
氣說。無明俱故假說無明實是行種。會此文
云。瑜伽論說諸支相望無因緣者。依現愛取
唯業有說。別料簡云。無明望行愛望於取生
望老死有等無間及所緣緣。此以無色望無
色支。有望於生受望於愛無等無間有所緣
緣。此以有色支望無色支。餘支相望二俱非
有。此文總說。彼文別顯。應如彼釋。有色望有
色者。謂名色中色望五處。業有望色生。色生
望色老死。無色望有色者。無明望行。名望五
處。無色生望色老死。此中不說非業有。故不
說之。此中且依隣近順次不相雜亂實緣起
說。異此相望為緣不定。諸聰慧者如理應思。
答因緣者自體種子緣所顯故者。此答意說。
因緣者無明種子唯生無明不生餘支等。自
自相望不望餘支即是自性緣生。今說愛非
愛緣生義。自他相望有增上緣無因緣故云
也。何故說言依因果體性建立緣起耶等者。
此中問意因通四緣。何無因緣。此中答意十
因之中引發牽引生起定異同事不相違中雖
有因緣。其定異因有別性生同事不相違體
通疎遠。此略不論。其引發牽引生起尋名釋
義應有因緣。但依現行相望名引發因。依潤
未潤位行有等中業習氣說故是增上而非因
緣。不遮愛種望取生種望老死為引發因有
[003-0371a]
因緣義。亦不遮未潤位中識等五種望生老
死為牽引因。已潤有中識等五種望生老死
為生起因有因緣義。所望別故亦不相違。二
因中。問幾支是生引二因果所攝耶。答於現
法後法中識等乃至受於生老死位所攝諸支
者。此說識支結生相續能引所引一時而有。
去果相遠俱名引因。能生與果二世別故。親
近能生獨名生因。成唯識說。生近正果名曰
生因。引遠殘果說名引因。三性十因指如別
章。此說雜染故不違餘教。第九分別緣中。合
以三十門分別。第一一一支問曰分別。無明
有二問答。彼唯是不斷因故等者。不正思惟
與無明作不斷因不能作雜染因。體非染故。
何者不起非理作意而有緣起。故名不斷因
非雜染因。此中景有二解。一云。不如理作意
者約現在無明相應不正思惟說。此由無明
故染不能染無明故不說為無明因。二云。是
與過去無明相應作意。問若然者過去作意
與無明俱。何故唯言作意與無明作不斷因。
不言過去無明與現無明作不斷因耶。答雖
有無明而力劣故故不說。作意力強故約其
問答也。又此作意體。備述兩釋一云。遍行作意。二
云。遍行思數也。又生雜染業煩惱力之所熏
發等者。謂生雜染由業雜染起。業雜染起由
煩惱雜染。故言由彼之所熏發。業體謂行。初
因即以無明為體。雖諸煩惱皆業初因。無明
獨十一勝事故偏說之謂所緣等。廣如經說。
俱舍云。無明不說因。生死應有始。老死不說
果。生死應有終。從惑生惑業。從業生於事。從
[003-0371b]
事事惑生。有支理唯此。故十二支無始輪迴。
補闕云。生雜染體由業煩惱二緣所染。業因
煩惱一緣染。故所生謂初無明。無明不由作
意所染故起。是故不說不如理作意為緣起
初。問何故不說無明自體為自體緣耶。答由
無明自體若不得餘緣於自體雜染不能增
減。故自體非緣。行有三問答。由不了達世俗
苦因為緣起非福行等者。三惡趣苦相狀易
知名世俗苦。人天趣苦微隱難了聖智所知
名勝義苦。或有釋言。八苦之中對法論說前
七名世俗苦。第八苦名勝義苦。若作此釋。第
八行苦既通五趣。應唯迷惡趣亦起福不動
業。前之七苦既通人天。應唯迷善趣亦造非
福業。苦苦壞苦行苦并通五趣故。由此故知
前釋為善。彼世俗勝義苦依別麁細易難知
說。此世俗勝義苦依趣總相凡聖境說。亦不
相違。福不動業。近因等起唯近善思。遠因等
起以無明發。迷當果故說癡為緣。若非福業
近因亦以無明為緣。迷當果故。答此中通說
福非福不動業緣等者。三不善根唯生非福。
癡不善根通福不動。故唯識說。有下無明能
發上行。不爾初伏下地染者所起上定應非
行支。彼地無明猶未起故。故癡不善根通發
三業。問發業有助正說正無助法。潤生有正
助說正無助法。答一因不假多說正無助發。
資緣必假數故正助俱陳。依發一切行緣而
說等者。不但唯說身語行緣故不說思為身
語緣。及依生善染污思緣為說故。說無明為
緣不說無記行緣。身語二行唯無記故。但說
[003-0371c]
無明發諸行故。近能發起身語意三善染污
故。補闕云。思雖發起身語二行而不發思。無
明通發一切諸業。是故但說無明緣行。又三
業以思為性。無明緣行則生善不善思。是故
不言思緣行也。答行為識雜染緣能引能生
後有果故等者。謂行能引現識種子能生後
有識現行故。非如名色但為根境能生識也。
答識能為彼新生因故等者。由識入胎為新
生因。總報能為別報緣故。或由識種為名色
親因令新生故。此說名色初結生。義准下識
入胎。前說為善。又依一切生一切有生時而
說者。一切四生一切三有受生之時定有識
界。故偏說識。餘五不定。是故不說。又六處勝
故由六處攝二種故者。但舉六處生觸時。是
則類攝六處六識亦生於觸。觸是彼近因故
者。唯識云。謂觸所取可愛等相與受所取攝
受等相近相隣近。引發勝故。以受等力於相
似境或求和合或求乖離等者。謂受境與愛
境相似。於樂受境愛求和合。於苦受境愛求
別離。名相似境。故說愛以受支為緣。無明但
於內外二受生滅等相不如實知。不能制心
而起不了行相。愛不親順不說為緣。若疎由
迷而起受者亦有緣義。非如受親故偏說受
與愛緣。由希望生故於進求時能發隨眠等
者。由愛希求勝境和合惡境別離。而熏種子
發取隨眠。及引隨順生取之法。故取得生。是
故偏說愛緣於取。問前已說無明為緣發起
業有等者。善不善業潤已未潤皆名為有。能
有果故。然依潤已能近有果獨得有名。未潤
[003-0372a]
已前初造非增名之為行。依義勝異各得一
名。今依通義故言無明發起業有。即是行也。
但於潤位由取力故即令彼業於彼彼生處能
引識名色等果。故偏說取緣有。第二三道門
中。按成唯識云。無明愛取是惑所攝。即此三
也。行有一分是業所攝。即此二也。彼會云。有
處說業全攝有者。應知彼依業有說故。會對
法等云。有處說識業所攝者。彼說業種為識
支。是餘是苦道者。准此即是餘之七支以合
說有。是業道故。成唯識云。七有一分是苦所
攝。識等五種轉名有故。第三分別因果中有
二重。初依十二支次第相望為因果。次云三
唯是因者。無明愛取發業潤生之根本故。二
唯是果者。謂生老死。是前十支所生果故。此
重依三雜染及種現之因果所望別故。總束
緣生為因果者略有五重。一等起門。謂前前
為因後後為果。即此初言初一唯因等是。二
本末因果。此第二文是。煩惱為本故。三唯是
因等。此下亦云。前六支及愛取有是因分。後
二支為果分。受通二種。亦依本末以辨因果。
三異熟非異熟因果。五十六云。又現在果所
攝五支及未來果所攝二支總名果所攝緣
起。當知餘支因所攝緣起。中邊上卷亦云。因
雜染者謂煩惱業分。果雜染者謂所餘分。四
熟未熟因果。對法論云。因時有能引所引即
前七支。於果時有能生所生謂後五支。謂由
無明成熟愛取彼增長故。行等六支熟名有
故。生老二支是所成熟。五分位因果。即前生
引二因中云。能引及能生合十支名因。後二
[003-0372b]
支為果。唯識亦云。十因二果定不同世。雖諸
門說五義不同。所望有殊理無乖返。第四明
相獨雜。三是獨相等者。成唯識云。無明愛取
說名獨相。不與餘支相交雜故。餘是雜相。謂
前後義定不轉作餘支名獨相。與此相違是
雜相也。謂能引愛非愛果者。體即行支。未潤
已前名引因故。及能生趣差別者。謂即有支。
由行被潤轉名為有。能生支故。識與名色六
處一分有雜相者。謂如識支時通有五蘊。但
說識為支。故是一分。至名色時識轉為名。名
中一分。至六處時中識復轉名意處非餘五
處。亦是一分。但一識性徑於三支前後名異。
其義亦殊。故名雜相。觸受非識故不同雜。依
雜染時者是識支。謂前文說。由邪行故令心
顛倒。顛倒現識既熏種子。即名識支。依潤時
者。即識種子為愛取潤。初結生位名名色支。
依轉時者。即此名色六根起時名六處支。非
六處等全唯是識。皆有識故。是故成雜。別顯
苦相故等者。現在識等現起五支酬前因起。
五支相顯。別顯苦相。若在未來同異熟法當
有未顯。合名生死。此生老死一為現在無明
等七引因所引。二為愛取有三生因所生。故
言及顯引生差別故。此生老死於次生身現
在起時。增微有異。離為五支。故言別顯苦相
故。須知此宗現在識等五支與未來二支有
雜相者。生支具攝識等五支。老死但攝受支
後分。故名雜相。亦可老死潤生俱有識等五
支名有雜相。第五重釋經中緣起名義。梵云
鉢剌底此云應行。以不住故。梵云參此云和
[003-0372c]
合。以正集故。梵云嗢此義譯起。以緣新起故。
於三義中初總釋緣起以簡無為。次唯釋緣
字顯緣不差。後唯釋起字簡不生法。廣如正
理。緣起緣生者。若對法云。因名緣起果名緣
生。第六四諦攝中。此說七支皆苦諦已。說餘
五支唯集諦訖。欲顯二諦體差別故。非五支
全是集諦。成唯識云。皆苦諦攝取蘊性故。五
亦集諦攝。業煩惱性故。逼迫是苦義。一切皆
是苦。招異熟故。是集義故。五亦集諦。第七諸
支相望為三緣中。有十六番問答。謂由無知
於隨順諸行法中等者。基師釋。不善意行名
隨順行。無明俱時為剎那等起故。名俱有覆
障。由五惡見恣情放逸相應無知。此緣見起
非親緣行故。與惡身語行為無間緣。或由身
邊見等相應無知為無間緣親引諸行。若諸
善行由無明引為久遠緣。由迷彼果起初二思
後方起行故。成久遠滅緣建立當果。此說二
行差別發果。亦得與善行為俱有緣。剎那等
起非正發業故此不說。如是等義唯准應知。
此中西方兩釋。一云。二乘無漏亦與無明俱。
況有漏善。若依此義福等善業得與無明俱。
亦用無明為俱有緣。二云。善不善業與無明
俱故。此文總將無明望行為三緣。別論善惡。
惡有三緣善無俱緣。故此論文言總意別。行
與識為三緣者。由行同時熏發識種。是俱有
緣。由行勢力令次念識種相續增長。是無間
滅緣。由彼行種識當來果得生起。是久遠滅
緣。受望愛為三緣者。由現行受同時起愛為
俱有緣等。愛望取為俱有云由貪俱行故於
[003-0373a]
隨順取法中欲樂安立者。愛與能取實不同
時。所取所為取之因緣與愛俱有。愛望取成
俱有緣。取望有為三緣又能引發彼界功能
為久遠緣者。此望初生非後相續。將死我愛
望諸界初起時有隔正死一念。故為久遠緣。
有望生為三緣云熏發彼種子者。景云有支業種
既被潤已。資發識等名言種子令生生等為
俱有緣。基云由昔業熏識等種故今名為有。而
生現果故成俱有。雖久遠滅而果轉者。如初
潤有望初生。果轉故成久遠滅引發緣。隔正
死時故。第八辨有支勝分全分中。有支有二
建立。一勝分二全分。初唯業有。後六為有。由
取滋潤轉名為有稱為攝受。第九業用門中
有二。一明業多少。二為緣寬狹。即此業用及
於各別所行境中如其所應所有業用等者。
對法論說。謂無明支有二種業。一令諸有情
於有愚癡。二與行為緣。乃至生有二種業。一
令諸有情名色等起。二與老死作緣。如是諸
支皆有二業。其彼第二業此云即此業用也。
上文所說三種緣及是各別境中所有業者。
即彼初業是。彼說老死亦有二業。一數令有
情時分變異壞少壯故。二數令有情壽命變
異壞壽命故。此中唯說前支與後為緣故無
老死緣。不相違也。辨為緣寬狹中三。初明遠
近緣義。二明後非前緣。三結之也。第十釋經
此有故彼有等句。初顯無作緣生。唯由有緣
果法得有。非緣有實作用能生果法故。言由
未斷緣餘得生義。二顯無常緣生。非無生法
為因少所生法而得成立。後二顯勢用生義。
[003-0373b]
謂第三雖復諸法無作。第四雖復諸法無常。
然不隨一法為緣故一切果生。以諸法功能
差別故作如是說。或第一破作用緣生。第二
破常住緣生。第三顯勢用緣生。第四破不平
等緣生他作我受果失。十一四句等分別中。
非必是支。汎說彼故。無明第二句不說有覆
無記別報業果者。略故。行第二句不說有覆
無記識亦爾。或有是愛非受為緣謂希求解
脫及依善愛而捨餘愛者。善法欲數名求解
脫愛。及一切善愛厭捨貪愛者。非順愛受為
緣故生非愛。俱時及先無受無順愛受故。說
非為緣。不相違也。理實此中應順後句。諸是
愛者必緣受生。有受為緣而非是愛。謂後餘
支。十二障八正道中。其十二支皆障正見正
思惟等。今說勝障但說無明及染意行并意
行有障正見等。身行語行及色有一分障正
語等。除無明行全有一分餘九支一少分障
正念正定。此言餘者全說九支。此有二釋。一
云。由前三支說障慧身及戒身故。餘九支相
從總名障正定等。理實唯應說愛取二障離
欲道正念定。二云。定身者是心學。識支是心。
名色六處生及老死并有心體故障定身。觸
受二支是心所有。并名中色及前五處。從識
總說障正定身。愛取二支障離欲道正障正
定身。此說正見正思惟正精進為慧學。正語
正業正命為戒學。正念正定為定學。成唯識
論六波羅蜜與三學相攝中。或云精進三攝。
通策三故。或依初學為論故云精進唯戒。守
護戒故。今依久成。以精進助成見勝故唯慧
[003-0373c]
身。正念順生正定支故。故定學攝。由念明記
心專注故。十三染淨門中。四唯雜染品者。謂
無明愛取及識。問三煩惱是染可知。何以知
識是染。答如上說由邪行故令心顛倒。心顛
倒故是識雜染。此據中有末心為支故云四
唯雜染。或第四是老死支。老死位中不能修
學故與染名。識等五支准生支說。此等六支
實非染淨。隨總別業果得因名。成唯識云。三
唯是染煩惱性故。七唯不染異熟果故。會此
文云。七分位中容起染污假說通二。餘通二
種故。此唯染說為四支者。或識或老死假得
染名。唯識據實亦不相違。十四因亡果喪門。
有三種發起纏隨眠無明者。拔法師云。纏是
現起無明。隨眠是種子無明。發起即是發業。
不共無明通前三種。又解。有三種發起纏隨
眠無明者。即三界無明通纏及隨眠皆能發
行。由此滅故行亦隨滅。前解順緣起經。基師
云。發起謂發業無明。此通相應不共。纏謂潤
生無明。多唯相應。此二俱現行。所熏成種名
隨眠無明。由發行無明以一切無明為根本
故。此中通說潤生無明。又行當有支。無明當
愛取。故此通說。又此三種發起為總。此中有
二。謂纏隨眠。總別合論故名三種。發起之體
相應不共即四為三。此三總滅故。彼發行別
無明滅。彼滅故行滅。此釋通說發一切行之
無明。不爾者潤生無明未滅何故發行即滅。
又有三種發起纏之隨眠無明。一能發起纏。
二能發起相應。三能發起不共。此三皆纏。初
纏是總後二是別故。發此現行之隨眠無明有
[003-0374a]
三。由此三隨眠無明滅故彼現行無明滅。現
行無明滅故行滅。行中景云諸行於自相續中
已作已滅及未起對治者。此舉諸行於自身
中已作未斷。由此不有故識不有。言又由意
行者故起身語行由此有故彼有者。由意思
行起身語行。由意思有彼身語有。此別舉有
以顯不有。言彼無故彼緣識亦無者。彼身行
語行無彼識亦無。此方順釋。言此若全滅當
知識亦隨滅者。身語及意三行全滅。當知識
亦隨滅。基師釋。於自相續中已作未滅者謂
意行。又由意行故起身語行者身語二行。由
此三行故識有。行無故彼緣識亦無等者。謂
種子識以行為緣。行無故種識無。行若全無
其識亦無。或此種子識全無故現識亦無。如
無明緣行道理如是愛緣取取緣有道理亦爾
者。景師釋。問無明緣行道理類取緣有可知。
有何相似類愛緣取耶。解云。有少相似而非
是全。如前不善無明生後不善無明相應思
行。類愛生取其義則同。不據無明生餘身語
意行及生福不動行。何等受不有故愛不有
及至如行緣識道理者。景云此緣妄樂生愛。如
因邪行生顛倒識。故同相類。基云問受是果愛
是煩惱。行是業識是果。全不相似。云何類同。
答行與識業果異故異性相望。今受與愛果
惑雖別異性亦同故指無別。如從業生異熟
異熟生煩惱。為類同故義不相違。宗師解云。
如以無明為緣行與識為緣彼滅故識滅。亦
以無明觸為緣受與愛為緣彼滅故愛滅。義
相似故為類也。十五八門緣起相攝中。三門
[003-0374b]
是彼所顯者。此總說也。下別分別。謂二一分
謂內識生門自業所作門一全分所顯謂有情
世間轉門者。景云內識生門但據六根生六
識。識是識支攝緣起支不盡。自業所作門但
據從行有業生於五趣差別。不攝三煩惱及
五支種子。故不全攝有支。何故餘五門非十
二所顯耶。謂十二支緣宗明有情內身因果。
外稼成熟門器世間成壞門非內身因果非十
二支。食任持門但以外食長養眾生亦非內
身能生起緣。威勢門者明依單支。五通通
依九地發漏盡通義故非十二緣。清淨門者
即是道品無漏從緣起義亦非十二支緣。基云
內識生門識依根起。謂是諸識為體門。自業
所作門業招異熟有總別。唯總報故言一分。
緣生有三。一自性緣生。謂第八異熟識緣生
自性故。二受用緣生。謂六識身受用境故。三
愛非愛道緣生。即十二支。其識生門依根緣
境。正似受用緣生。自業所作門正似自性緣
生。一全即是愛非愛道。雖復解脫分善等名清
淨門。而與流轉為違害緣。又非順益故亦不
攝也。違流轉義。如緣起經。十六辨過患勝利。
五過患者。景云一起我見。二起前際見。三起後
際見。四起前後際見。五於彼見猛利堅執有
取有怖不般涅槃。基云一我見為本。因此所起
三際斷常并邪見為三。六十二見中隨其所
應緣於三際起常斷見及邪見故。第五即於
此見猛利堅執取之為勝。怖畏涅槃現在不
得。即是見取或是邪見五現涅槃論。此五過
患謂起四見唯除戒取。十七假實門。九實三
[003-0374c]
假者。謂後三。成唯識云。已潤六支合為有故。
即識等五三相位別名生等故。下品名愛。上
品名取。故皆是實。十八一事多事。五事者。成
唯識云。謂無明識觸受愛五。十九所知障因
謂一者。前說惑業苦攝十二支已辦十二并煩
惱障訖。佛地論云。若一百二十八煩惱等若
所發業若所得果皆煩惱障故此不問。唯問
所知障。謂無明。無明為法執無記慧因。故名
所知障因。理實所知障與煩惱障無明為因。
唯識云彼實用此為依故。今說發業無明。迷
理增故。彼俱有故。為知障因。亦不相違。又由
此無明發業招生故。後後所知障展轉增生。
無明是本獨說為因。二十苦及苦因。五能生
苦者。謂無明行愛取有。苦胎藏五者。謂識等
五種子故。苦體即是生及老死。二十一因果
雜分。謂所餘支說為雜分者。謂受。下釋雜相。
有二種受名為雜分。一謂後法以觸為緣因
受者。謂受種子以觸種子為因。望後際果是
其因受。二謂現法與愛為緣果受者。現起報
受作緣生愛。是前際家果故名果受。故此一
受雜因果分。問曰。識等五支皆通因果。何故
偏說受雜因果名雜分耶。解云。識等五支望
彼未來唯取種故。前四支唯明因分。從受生
愛多因現起果受而生。故於受中通說因果。
二十二境體兩果。謂前六支能生前果等者。
愛非愛境界謂順違境。緣此境受名之為果。
由愛非愛境界為所緣緣生能緣受故受名
果。謂前六支為因能生此受果故。為受彼境
而起前六。謂行與受為因。無明能發於因。識
[003-0375a]
名色六處與受依。觸能生於受。隨其所應故
說能生。其愛取有三能潤所潤為因。能生五
趣自體果。唯受一支能生二果。謂現受種既
被潤已能生現行受名生前果。行所引發種
生未來自體名生後果。或前後剎那自類相
生名生初果。在種未潤遠作引因生當來世
生及老死名生後果。二十三二受俱行中。唯
識云。十樂捨俱。受不與受俱故。老死位中
多分無樂及客捨故。十一苦俱。非受俱故。老
死多苦。故說十一。其種子體當位俱。如有
支等。種與種俱。皆如理思。俱謂俱有。二十四
三苦門中。唯識云。十一少分壞苦所攝。老死
位中多無樂受。依樂立壞。故不說之。此中謂
非受俱行支其一分者。謂與樂受俱者是。依
樂立壞故言一分。十二少分苦苦所攝。一切
支中有苦受故。依苦受立苦苦。故言一分。十
二全分行苦所攝。諸有漏法皆行苦故。依捨
受說。十一少分除老死支。前不苦不樂受俱
行唯十。今加非受俱支故言十一一分。如前
實義。如是諸聖教中隨彼相增所說不定。緣
起經十地經二文有異。恐繁不述。二十五具
支多少。泰云准此論文。無想天中命終受生無
六識身。今釋。此文處長時說無非色支。非謂
一切位全無六識。基云此依六識說無非色支。
隨轉薩婆多理門。非實理。彼宗亦說睡眠非
無心故。無色界亦爾。依真實義。在有色界諸
支皆全。無色界中唯除現色。故前卷說在無
色界識依色種。二十六依支離支。謂依上地
支離下地支。此但一分支。唯識云。上地行支
[003-0375b]
能伏下地。即麁苦等六種行相有求上生而
起彼故。唯上地初起非餘。亦非行全故言一
分。二十七染不染。唯識云。無明愛取唯通不
善有覆無記。即此三染前第四門說四雜染。
今言三者。此實前假。義別故。其不善中通
染及無覆無記。唯識云。行唯善惡。有通善
惡無覆無記。七分位中亦起善染故名通二。
此實無記。依五當生故無過失。二十八三界
繫中。欲界一切上界一分等者。唯識云。雖皆
通三界而有分有全。欲界有二性。無明行愛
取三性。有一業七果。上唯一性。無明行愛取
二性。有一業七果。故言一分。二十九三學行。
一切皆唯非學非無學等者。此以入聖後方成
學。諸異生位皆非學故。前第九卷學業者。謂
若異生若非異生學相續中所有善業。對法
第四說求解脫者所有善法是有學義。此中
依證勝學亦不相違。唯識云。聖者所起有漏
善業明為緣故違有支故非有支攝。由此應
知聖必不造感後有業。於後苦果不迷求故。
雜修靜慮資下故業生淨居等。於理無違。即
顯異生順解脫分順決擇分能感引果皆有支
攝。緣起經下卷云。外法異生四種無明為緣
生福非福及不動行。內法異生若放逸者彼
除一種不共無明所餘無明引發放逸為緣生
行。內法異生若不放逸勤修學者及聖有學
三種無明引發妄念為非福緣。然此不能招
三惡趣。故此非福我不說為無明緣行。意
顯不放逸異生及聖非福唯招人天別異熟果
不招惡趣總異熟果。既非行支故不說此非
[003-0375c]
福以無明支為緣。彼經又說。不共無明內法
異生雖不放逸而修學者亦未斷。諸聖有學
應知永斷。又不放逸內法異生若造福行及
不動行。彼是正法如理作意相應善心之所
發引解脫為依迴向解脫而引發故。雖於善
趣感殊勝生。而非無明起增上緣。然能作彼
斷增上緣。此顯異生見道已前雖由三無明
及不共種發福不動感人天趣總異熟果。不
與無明為起勝緣。究竟滅故。非由三無明等
親所引發。由彼種在或違能發故。亦不遮無
明緣福不動行。但遮彼非福以無明為緣故。
彼經但說聖有學不共無明已永斷故不造新
業。不說異生不共無明已不起故不造新業。
其善法欲後異生身善有漏支墮流轉故既非
是學。故能感生緣起支攝。三十四果斷支。唯
識云。有義無明唯見所斷。要迷諦理能發行
故。聖必不造後有業故。愛取二支唯修所斷。
貪求當有而潤生故。九種命終心俱生愛俱
故。餘九皆通見修所斷。此說一切預流斷者
依多分說。非愛取支亦見取斷。此師說。取
即愛增上故唯修斷。有義一切皆通二斷。乃
至廣說無明愛取三支亦通見修所斷。然無
明支正行發者唯見所斷。助者不定。愛取二
支正潤生者唯修所。助者不定。又染污法自
性應斷。非染污法二義說斷。一離縛故。二不
生故。說十二支通二斷者如應當知。此言一
切通十二支。言一分者。若依自性斷三惡趣
煩惱及業。若依不生并彼諸果等說預流斷。
名為一分。不還果人已斷欲界一切色無色
[003-0376a]
不定者。景補闕云不還果人於欲界中不起現故。
故知聖人亦有相應。現纏隨眠三種無明發
福等。有無明支不得偏斷苦十因故無來。二
果於上二界或有前後數起。多地十因牽多
地二果。如上流人等。或有但起一地十因牽
一地二果。如生行無行等三種不還。或有全
無。如現般等。阿羅漢人三界生盡一切皆無。
唯有現身殘報。是前際果隨因勢力盡任運
自滅。故次下文說。識等五文種子名苦牙。
愛取有名守養苦牙。生老死名苦樹。不同小
乘所說前七為前緣起後五是後緣起故。婆
沙云。十二支緣如樹。有根有體有華有果。無
明行是根。識等五支是體。愛取有是華。生
老死是果。此十二支或有華有果謂凡夫學
人。或無華無果謂阿羅漢。上來第九分別緣
竟。第十攝諸經中有十八門。一六種言說順
逆次第者。有漏無漏皆有順逆。一分具分者。
如涅槃經云。或為眾生說一因緣。所謂一切
有為之法。乃至或說十一。如為薩遮尼揵子
說除生一法。或時具說十二因緣。如王舍城
為迦葉等具說。是為一分具分。今此說者。謂
觀黑品齊識退還唯觀十支。或名色入胎唯
觀九支名一分支。若觀白品十二并觀具滅十
二并修彼滅道名具分支。即此一分名為黑
品。觀苦集故。即此具分名為白品。觀滅道故。
雜染清淨則是觀心故此不說。二由十種相
應知緣起甚深義者。無常義有六。苦義第七。
空義第八。無我義第九。依勝義諦。諸法自性
雖不可說而言諸法自性可說為第十。前九
[003-0376b]
依世俗諦安立差別門。後一勝義諦強施言設
門。無常義六者。一雖自種力勝亦待他緣非
自我作故。二雖他緣力勝亦待自種非梵王
等作故。三雖種及緣生而種及緣於此生事
無作無用亦無運轉。非如勝論我能造作以
德句中法及非法并業句義助有實用令果法
運轉。亦非如薩婆多有實作用令果法轉。今
無能作亦無業用。果雖後生而無實運轉。故
雙非之。四有功能生非是無因。五剎那剎那
新新生起。非如數論轉變有果。六然似停住
運動相現。非如正量部等一期生滅。依苦義
者。諸有漏法性恒行苦一味無異相似有苦
有樂等時。實無其樂無苦間斷等故。依空義
者。因性離於勝論我作者。果性離於數論我
作者果受諸苦者。然似不離。依無我義者。
離我體相。空離我用。是二差別。緣起經下卷
說。謂於苦諦離實我性名空。謂於苦諦非我
相性名無我。對法第六說亦同經。所望有差
不相違也。又此空義離作受。我體無我義。法
體非我相。亦與彼同。此言無有我相者。無之
言非故。依勝義諦。緣起自性不可言說。今說
緣起故成第十。依對法論有五甚深。謂因甚
深等。而此不同。緣起下卷說十五種甚深。
初五而對法同。後十稍別。如彼經論說。三法
住智是聞慧。真實智謂思修。異生如學而觀
深義。或法住智異生聞慧。真實智聖者三慧。
或法住智異生身智。真實智聖者智。住教等
法故。如實義而知故。是二差別。四住者。以無
倒文句說此法性。能論文句名為法住。故此
[003-0376c]
法住以法性為因。故此法性名為法界。界是
因義。或以文意及般若等經說彼真如名為
法住。所詮從教名為法住。法住體故要有法
性方為教依。以體為因以義名界。五生若無
者。謂種子生識等五支是。無處無住生可是
有者。謂現行生。六問意。上來分別十二支中。
餘十有支非更互為緣。何故偏立名色與識互
為緣耶。答識於現法中用名色為緣故者。識
於生位假名色起故用為緣。復於後法中用
識為緣故者。當名色生必依識起。此說當現
更互為緣。影顯現在名色依識起。當來識起
亦依名色。所以者何下。故自徵釋更互為緣。
七觀黑品唯至識支等者。苦集二諦名黑品。
滅道兩諦名為白品。還滅品教。其識與名
色互為緣故。觀心至識却還至老死故名轉
還。其還如九十三及前卷釋。還滅品中名色
非是識還滅因。不由名色滅識支亦滅。但由
識滅名色必滅。故至識不還更進觀行乃至
無明。無明滅故行乃隨滅。故四十四智七十
七智其觀成立。無明已前無支因故。故亦不
說四十八智等。毘婆沙四十云。菩薩增惡起
作分但觀至識。愛樂寂滅分故具觀十二支。
八生者非有故者。謂非自作他作。若有自我
作大梵等他作。便有生者故。緣無作用故者。
謂非俱作。緣力所生故者。謂亦非無因生。對
法云。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亦不從共生。
非不從二生。雖無作用緣而有功能緣可得
故。非自生破我作。非他生破大自在天等不
平等因生。非共生破薩婆多等作用義。非無
[003-0377a]
因生者破無因論。彼云。若緣起理非自非他
遣雙句者。猶為甚深。況忘四句。是故緣起
最極甚深。中論云。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
不共不無因。彼解云。自性空故不自生。緣性
空故非他生。自他空故不共生。法若有體可
說有因無因。法性既空。何得說有有因無因。
前三句破有因緣。第四句破無因緣。九有是
守養苦等者。業有能養故。十有支如膏者。且
說業有。十一增有二義。一增當苦故。二增後
支故。滅二返此。言一切有支純大苦聚為後
果故者。謂生老死大苦聚。十二前七名有因
法餘五名有因苦者。能引所引俱是引因。當
生老死名為有因。七支是彼因法故。生老死
名有因苦。有前因故。愛取有三隣近此二。相
從名苦。有前因法故。對法云。謂於因時有能
引所引。於果時有能生所生。熟變名果。故愛
取有亦立果名。果將熟變彼方起故。此亦如
是。十三三支漏盡所顯者。謂無明愛取是漏
法。故斷此盡位名漏盡所顯。即由滅此三緣
餘支亦盡。故言緣盡所顯。由煩惱觸滅故一
切受滅。故唯一受支名受盡所顯。十四七十
七智中。景師解云。為顯有因雜染智故者。謂
說緣生有老死句。又復為顯於自相續自己
所作雜染智者。為顯自身自己所作生為緣
有老死。即是非不緣生有老死句。又復為顯
前際諸支無始時故者。此中總說緣過去生
有老死。非不緣過去生有老死二句。又為顯
後際諸支等者。總說未來二句。又復為顯支
所不攝等。為顯遍知三世上中下果住在因
[003-0377b]
中名法住智。基師解。答文有三。一總答立智
所由。二別顯諸智所由。後結成數。為顯有因
雜染智者。此為總答。謂觀諸支有其因法。謂
如老死以生為因。乃至行支以無明為因。無
明更無其因。故成七十七緣。此雜染之所起
智名雜染智。或能緣智即是雜染。又復為顯
等者。有四又字。初又字顯緣現在有二智。謂
緣現在生而有老死。非不緣現在生而有老
死。現在自身自己作故。第二又字顯緣過去
老死有二智。謂緣過去生而有老死。非不緣
過去生而有老死。觀於前際無始來老死皆
以生為緣。第三又字顯緣未來老死有二智。
謂緣未來生而有老死。非不緣未來生而有
老死。未來雖未起容有雜染還滅義故。觀雜
染故成二智。此三際中初智觀果有因顯其
所由。此第二智觀果有因非不決定。破外妄
計。非不平等無因而生。第四又字顯觀支所
不攝法。諸有漏慧遍知義故。即法住智遍知
三世緣起教法名支不攝。以為第七智。前六
真實智合法住一真實六故成七智。若依此
義。聖者身中亦有法住智。異生身中亦有真
實智。皆起七智觀。餘前十支亦然。故成七十
七。此師分文配釋與備師大同也。泰師復釋。
第七遍知緣起有支所不攝法。以有漏智執
法有體故名法住智。問已說生緣有老死等。
何故復說非不生緣有老死等耶。答論有二
種。一立自宗。二遮他宗。若但說生緣老死等
者。或有生疑為與言論作如是說理未必爾。
為決彼疑顯此理定。是故復說非不緣生有
[003-0377c]
老死等。十五四十四智。於十一支各立四智。
除無明支。不從支起故。問七十七智四十四
智有何別。答約通相三乘同起。若約別相并
是聲聞觀。聲聞觀中鈍根之人起四十四智
觀果由因。觀易成故。利根之人起七十七智
觀因生果。觀難成故。又七十七智七處善中
第二集善及三義觀攝。四十四智通四處善。
無法住故非三義觀。此二智門雖通後智。而
正當是加行觀法。為初生道之方便故。十六
明識起通局。若生色無色界除其下地一切
現前如在欲界者。基云此隨順理門。在上二界
不起下地一切諸識。如在欲界相似起上意
識一切無遮。長讀文勢義道亦達。真實理門。
上二界中除在下地獨有之識。餘三界意識
皆得現前。潤生起故。既許二定以上起初禪
三識身。亦應許菩薩在色界中起欲界鼻舌
識。自下大文第二明斷三雜染修六現觀。廣
如決擇及唯識第九對法十三顯揚十六等解。
瑜伽論記卷第三之下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