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k0152 毗尼關要-清-德基 (master)



毗尼關要卷第十
清金陵寶華山律學沙門 德基 輯


【○第十三嫌罵戒


總釋。


此是共戒。尼犯亦同。大乘同學。此是性罪。
律攝
云。由謗讟事瞋恨煩惱。制斯學處。此戒二緣合結。


緣起處。


佛在耆闍崛山。尊者沓婆摩羅子為眾僧所差。知
僧臥具及僧食。
[010-0564a]


起緣人。


慈地比丘相去眼見耳不聞處。自相謂言。此沓婆
摩羅子有愛恚怖癡。餘比丘語言。汝等莫說彼有
愛恚怖癡。報言。我等不面說。在屏處譏嫌耳。諸比
丘白佛。呵責結戒。譏嫌波逸提。慈地復齊沓婆摩
羅子聞而不見處言。有愛恚怖癡。諸比丘言佛。制
戒譏嫌波逸提。報言。我等不嫌。是罵耳。佛言。當如
是說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嫌罵。波逸提。」


【釋義 嫌罵者。若面見譏嫌。背面罵面見嫌者。齊
眼見耳不聞處言。有愛恚怖癡。背面罵者。齊耳聞
不見處言。有愛恚怖癡。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有心嫌罵。二
前人羯磨所差。三言說了了。


定罪 此中犯者。嫌罵比丘。說而了了。波逸提。


不了了。突吉羅。
若上座教汝嫌罵。若受教嫌罵。
突吉羅。
薩婆多云。此戒體僧先差十四人。瞋譏
是人者。波逸提。
若捨羯磨。瞋譏是人。突吉羅。


若遣使書信。突吉羅。
善見云。譏嫌被僧差人。波
逸提。
嫌餘人。突吉羅。
比丘尼波逸提。小三眾
突吉羅。是謂為犯。


開緣 不犯者。其人實有愛恚怖癡。恐後有悔恨。
語令發露。若戲笑語。獨語。夢中語。欲說此錯說彼。
[010-0564b]
不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第十四敷僧臥具不舉戒


總釋。


此是共戒。尼犯亦同。大乘同學。此是制罪。
律攝
云。因臥具事由輕慢煩惱。制斯學處。


緣起處。


佛在給孤獨園城中。有一長者。欲請眾僧飲食。


起緣人。


十七羣取僧坐具。在露地敷。經行望食。時到不收
攝。便赴彼食。僧坐具即為風塵土坌蟲鳥啄壞。污
穢不淨。諸比丘還白佛。呵責結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取僧繩牀木牀。若臥具坐褥露地敷。若教人
敷。捨去不自舉。不教人舉。波逸提。」


【釋義 僧者律攝云。有六種僧。一者四人僧。二者過四人僧。三者現前僧。四者四方僧
五者主僧。六者客僧。此中僧者。謂四方僧物也。繩牀有五種。旋脚繩牀。直

脚繩牀。曲脚繩牀。入陛繩牀。無脚繩牀 木牀亦
如是。
臥具坐褥者。或用坐。或用臥。褥者用坐也
律攝云。臥褥長四肘。濶三肘。四邊縫合。貯以毛絮。毛謂羊毛。絮謂木棉。荻苕劫貝。蒲臺雜絮。并故破物。或
糞掃衣。以如是物。內在褥中。拍令平正。於中橫豎以線交絡。勿使棉絮聚在一邊。或扜毛為褥。復安表裏。
坐褥謂小方坐褥也。露地敷謂無蔭覆處也。若自敷。若教人敷敷者謂施
張安布也。去後若彼有舊住比丘。若摩摩帝。若經營人

當語言。我今付授汝。汝守護看此謂教人舉也。若都無人
者。當舉著屏處而去。若無屏處自知此處。必無有
[010-0564c]
破壞。當安隱持粗者。覆好者上而去即自舉也。若即時
得還。便應去。若疾雨疾還。若中雨中行得還。若少
雨少行及得還。不壞坐具者應往。比丘應次第作
如是方便去雖不自舉不教人舉。但觀時境。不壞具褥得去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是四方僧物。
二故心不舉。三兩脚過限。


定罪 此中犯者。若不作如是方便而行。初出門。
波逸提。
若一足在門內。意欲去而不去。還悔。一
切突吉羅。
若二人共一牀坐。下座應收而去。下
座作如是意。謂上座當收。而上座不收。下座犯波
逸提。
復以非威儀故。突吉羅。
上座意謂。下座
當收。而下座不收。上座犯波逸提。
若二人不前
不後俱不收。二俱波逸提。
及餘空繩牀木牀。若
凡浴牀臥具。表裏地敷。繩索毳紵。放在露地。不收
便去。突吉羅。
若敷僧臥具。在露地不收。入房坐
思惟。突吉羅。
薩婆多云。若露地敷僧臥具巳。不
囑人遊行諸房。突吉羅。
若自臥具不隨時舉。突
吉羅。所以時舉者。一畏雨濕。二畏日暴。三畏風吹。
若雖有覆障。而日雨所及處。皆墮罪。
善見云。他
人私物不舉。突吉羅。
比丘尼波逸提。小三眾突
吉羅。是謂為犯。


開緣 不犯者。若取僧繩牀木牀踞牀。若凡臥具
坐褥在露地自敷。若教人敷去時。應語舊住人。乃
至次第作方便去。無犯如文中說。二人共一牀坐。下座
[010-0565a]
應收。諸餘空繩牀木牀。若凡浴牀。若臥具表裏。若
地敷繩索毳紵。敷在露地。收取而去。若在露地。敷
僧坐具。收攝巳入房。思惟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
戒等。


會詳 律攝云。凡是僧伽所有衣服。不將餘物襯
替。不合受用其所替物。亦非疎破。若僧敷具有破
穿處。應須縫補。若斷壞者應為連接。若不堪脩補
者用充燈炷。或為拂帚。或斬和泥。用塗墻壁。填孔
隙。令施主增福。凡聽法時。不應與比丘尼及俗人
求寂。授學人相近而坐。有難緣者。非犯。
無夏者
不應共三夏者同坐。一夏者不得與四夏者同坐。
二夏以去得共大三夏者同坐。若白衣舍處所迮
時。雖鄔波䭾耶同坐。非犯。
不應一牀二人同臥。
有慚愧者。無犯。
若在行途。得大帔中間衣隔同
臥。無犯。
薩婆多云。結戒者為行道安樂故。為長
養信敬故。為令檀越善根成就故。


○第十五僧房不舉臥具戒


總釋。


此是共戒。尼犯亦同。大乘同學。此是制罪。
律攝
云。由敷具事不敬煩惱。制斯學處。


緣起處。


佛在給孤獨園。


起緣人。


有客比丘。語舊住比丘。我在邊房中。敷臥具宿。異
[010-0565b]
時不語。舊比丘便去。僧臥具爛壞。蟲嚙色變。時舊
住比丘不見客比丘。謂是命過遠行等。到房觀看。
乃見臥具爛壞。白佛呵責結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於僧房中。敷僧臥具。若自敷。若教人敷。若坐
若臥去時。不自舉。不教人舉。波逸提。」


【釋義 僧房者謂四方僧房。房者於四威儀。得為受用也。若僧房中敷
僧臥具。若坐若臥去時。若有舊住比丘經營人。若
摩摩帝當語言。與我掌護牢舉此謂教人舉也。於中若無
人付授。不失當移牀離壁高支牀脚。持枕褥臥具
置裏。以餘臥具覆上而去。若恐壞敗。當取臥具氈
褥枕置衣架上。豎牀而去此是自舉也


犯緣 同上。


定罪 此中犯者。不作如是方便而去。出界外波
逸提。一脚出界外。還悔而不去。突吉羅。
若期去
而不去。突吉羅。
若即還不久。二宿在界外。至第
三宿明相未出。若自往。若遣使往。若語摩摩帝。若
知事人汝掌護此物。若不爾者。波逸提。
比丘尼
波逸提。小三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開緣 不犯者。敷僧臥具。若坐若臥去時。有舊住
人。若摩摩帝。若知事人語言。汝守護是物。若無知
事人。如上收舉而去。若房舍崩落。火燒毒蛇。在內
盜賊虎狼師子強力所執。若被繫。若命難。梵行難。
若時還不久。若二宿界外。第三宿明相未出自去。
[010-0565c]
若遣使語舊住人。汝掌此物。若水陸道斷。一切難
緣。第三宿不得遣使語。掌護此物者。無犯。不犯者
最初未制戒等。


○第十六強奪止宿戒


總釋。


此是共戒。尼犯亦同。大乘同學。此是性罪。
律攝
云。自恃凌他因生觸惱。由臥具事情生不忍。制斯
學處。此戒二緣合結。


緣起處。


佛在給孤獨園。


起緣人。


六羣及十七羣在拘薩羅道路行。至無比丘住處
邨。十七羣語六羣言。汝等是我上座。應先求住處。
我等後當求。六羣報言。汝等去求我不求住處。十
七羣即往求。得宿止處。敷臥具竟。六羣知巳。往語
言。汝等當起以大小次第止宿。十七羣不允。六羣
強在座間。敷坐具宿。十七羣高聲言。諸尊莫爾。諸
比丘聞白佛。呵責結戒戒文如後。唯無知字。時諸比丘不知
是先住處非先住處。後乃知是先住處。或有作波
逸提。懺悔者。或有畏慎者。佛言。不知不犯。當如是
說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知先比丘住處。後來強於中間敷臥具止宿。
念言。彼若嫌迮者。自當避我去。作如是因緣。非餘非
[010-0566a]
威儀。波逸提。」


【釋義 知先比丘住處者先比丘者。是最初敷具者。是住處者。是房舍於
四威儀。得受用者是。後來強於中間敷臥具止宿後來者。後至比丘也。
強者不從人意欺凌於他。中間者。若頭邊。若脚邊。若兩脇邊

臥具者。草敷。葉敷。下至地敷。
念言意中作念非是口言。彼
若嫌迮者。自當避我去於其中間。縱肆坐臥。逼迮他人。令彼生惱。彼若嫌迮。
當自避去。不必言語相遣也。作如是因緣非餘者謂作強逼迮惱亂因緣。非
為餘事也。非威儀縱橫坐臥。惱亂於他。皆是非威儀中事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知他先住。二
有逼惱心。三強敷巳竟。


定罪 此中犯者。知他先得住處後來強。於中間
敷臥具。止宿隨轉。側脇著牀。波逸提。
僧祇云。後
來眠他牀。是上座者。應語長老。不知世尊制戒耶。
若眠比丘是下座者。應呵責。汝不善知戒相。云何
後來眠他牀上。
若比丘在他處經行。見先比丘
來應避去。
若夜眠時。雖振動寱語。不作擾亂意。
無罪。
薩婆多云。若自敷。若使人敷。能敷者。波逸
提。
不能敷者。突吉羅。
此戒體。不得強違前人
意。有所為作。若為惱他故。閉戶開戶。閉向開向。然
火滅火。然燈滅燈。若唄呪願。讀經說法。問難隨他
所。不樂事作。一一波逸提。必以惱他心故。成罪。


比丘尼波逸提。小三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開緣 不犯者。先不知。若語巳住。若先與開門。若
門寬廣不相妨礙。若有親舊人言。但於中敷。我自
[010-0566b]
當為語其主。若倒地。若病轉側墮上。若為勢力所
持。若被繫閉。若命難。梵行難。無犯。不犯者最初未
制戒等。


○第十七牽他出房戒


總釋。


此是共戒。尼犯亦同。大乘同學。
律攝云。由瞋忿
故。於四方僧住處。牽他令出。因臥具事及攝養煩
惱。制斯學處。


緣起處。


佛在給孤獨園。


起緣人。


六羣及十七羣在拘薩羅道中行。至小住處。十七
羣言長老。去敷臥具。六羣報言。汝自去我。何豫汝
事。十七羣自喜。淨潔入寺。掃酒房舍。令淨敷好臥
具止宿。六群知巳。即入語言。長老。起隨次第坐。十
七群未允。六群瞋不喜。強牽驅出房。十七群高聲
言。莫爾莫爾。比房比丘問知其故。白佛訶責結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瞋他比丘不喜僧房舍中。若自牽出。教他牽
出。波逸提。」


【釋義 瞋他不喜者謂心懷忿恚不喜。前人同房止宿也。牽出者或以
口牽。或以手牽。或手口俱牽。自作教他是也


犯緣 此戒具足四緣。方成本罪。一是守戒比丘。
二瞋恚牽出。三是僧房中。四前人出戶。
[010-0566c]


定罪 此中犯者。若自牽。若教人牽。隨所牽。多少
隨出戶多少。一一波逸提。
若閉他著戶外。突吉
羅。
若持物擲著戶外。突吉羅。
若持他物出。突
吉羅。
五分云。若將其所不喜人來共房住。欲令
自出。若出若不出。皆突吉羅。
牽餘四眾出。突吉
羅。
尼牽比丘比丘尼出。波逸提。
牽餘三眾出。
突吉羅。
若牽無慚愧人。若欲降伏弟子。而牽出
者。無犯。
薩婆多云。若先作殺心。強牽出死者。波
羅夷。
不死者。偷蘭遮。
若牽比丘尼婬亂心。牽
摩捉者。僧殘。
僧祇云。若牽比丘出時。彼比丘若
抱柱。若捉戶。若倚壁。如是牽離一一處。一一波夜
提。
若口呵叱。遣彼比丘。隨語離一一處者。一一
波夜提。
若方便驅直出門去。得一波夜提。

攝云。舍欲崩倒。牽出病人。不犯。
若有苾芻。是鬬
諍者。戒見軌式。多有虧違。如此之人瞋而曳出。若
無善心。亦得惡作。
若於非僧房處。曳出清淨苾
芻。得惡作罪。
若破戒人眾共驅出。若倚門。若抱
柱。咸應斫去。并推出之。事殄息後。所斫截處。僧應
修補。
或門徒等冀其懲惡。牽出房時。無犯。

不應令出其住處。
比丘尼波逸提。小三眾突吉
羅。是謂為犯。


開緣 不犯者。無恚恨心隨次第出。若共宿二夜
至三夜。遣未受戒人出。若破戒破見破威儀。若為
他所舉。若為他所擯。若應擯有命難梵行難。驅逐
[010-0567a]
如此等人。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會詳 律攝云。若於住處。龍蛇忽至。應彈指語曰。
賢首。汝應遠去。勿惱苾芻。若不去者。應持輭物而
羂去之。勿以毛繩等繫。勿令傷損。於草藂處。安詳
解放。待入穴巳。然後捨去。若棄蚤虱等。應於故布
帛上。觀時冷熱而安置之。此若無者。應安壁隙柱
孔中。任其自活。
薩婆多云。為不苦惱眾生故。為
滅鬬諍故。而結此戒。


○第十八重閣坐脫脚床戒


總釋。


此是共戒。尼犯亦同。大乘同學。
律攝云。由臥具
事瞋恚煩惱。制斯學處。


緣起處。


佛在給孤獨園。


起緣人。


諸比丘在重閣坐脫。脚牀上坐不安。庠閣下有比
丘止宿。閣薄牀脚脫。墮下比丘上。壞身血出。仰向
恚罵。諸比丘聞白佛。呵責結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若房若重閣上脫脚繩牀木牀。若坐若臥。波
逸提。」


【釋義 房者。若僧房。若私房。
重閣上者。立頭不
至上者是。
脫脚牀者。脚入陛脚者不堅牢也。謂尖脚如栓形。插入
陛中。即插脚牀。名脫脚牀也。若坐臥下結成所犯

[010-0567b]


犯緣 此戒具足四緣。方成本罪。一是重閣。二牀
是脫脚。三閣下有人。四坐臥著牀。


定罪 此中犯者。在重閣上。坐脫脚牀。若坐若臥。
隨脇著牀隨轉側。波逸提。
除脫脚牀巳。若在獨
坐牀。或一板牀。或浴牀。一切突吉羅。
僧祇云閣
下無人坐。無犯。
薩婆多云。若牀脚不尖者。不犯。
設尖不用力坐臥。不犯。
此戒體必是重閣尖脚。
坐牀安牀處。底薄用力坐臥。波逸提。
凡比丘坐
法。一切審詳不審詳必有所傷。兼壞威儀。突吉羅。


比丘尼波逸提。三小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開緣 不犯者。若坐旋脚繩牀。直脚繩牀。曲脚繩
牀。無脚繩牀。若牀支大。若脫脚牀安細腰即橫桄也。若
彼重閣上有板覆。若重厚覆。若反牀坐。若脫牀脚
坐。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第十九蟲水澆泥草戒


總釋。


此是共戒。尼犯亦同。大乘同制。此是性罪。
律攝
云。由用水事無慈悲煩惱。制斯學處。此戒二緣合
結。


緣起處。


佛在拘睒彌國。


起緣人。


尊者闡陀起大屋。以蟲水和泥。教人和。諸長者嫌
責。沙門釋子無有慈心。害眾生命。諸比丘聞白佛。
[010-0567c]
呵責結戒。諸比丘未知有蟲水無蟲水。後乃知有
蟲水或有。作波逸提懺者。或有畏慎者。佛言。不知
無犯。當如是說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知水有蟲。若自澆泥若草。若教人澆者。波逸
提。」


【釋義 水者謂池河井水。釋名云。水者準也。準平物也其德能潤萬物澄之則。清混之
則。濁堰之則。止決之則。流俱八種功德。有蟲律攝云。或自觀有蟲。或他觀有蟲。不觀有蟲。客
來蟲俱生。蟲總有二種蟲。一謂眼見。二是濾得。乃至微細有命者。言水亦收漿醋等物。有蟲俱不得用

若自澆泥若草泥者。草泥。𦮽泥。象屎泥。牛屎泥等。草者。百卉之總名。即茆芒等草。澆
者沃也。即溉灌者。是自作教他。並皆成犯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水有蟲。二有
蟲想。三自教澆用。


定罪 此中犯者。若知水有蟲。以草若土擲中者。
波逸提。
除水巳。若有蟲酪漿若醋若漬麥漿以
澆泥若草。若教人。波逸提。
若以土若草。著有蟲
清酪漿中醋中。若漬麥漿中。若教人。波逸提。

蟲水有蟲想。波逸提。
蟲水疑。突吉羅。
無蟲水
有蟲想。突吉羅。
無蟲水疑。突吉羅。
善見云。自
澆者隨息。一一波逸提。
若教他澆者隨語。語得
波逸提。
十誦云。隨蟲死。一一波逸提。
比丘尼
波逸提。小三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開緣 不犯者。不知有蟲。作無蟲想。若蟲大以手
觸水令蟲去。若漉水洒地。一切無犯。不犯者最初
[010-0568a]
未制戒等。


會詳 僧祇云。若比丘營作房舍。須水。若池若河
若井。漉取滿器。看無蟲。然後用。若故有蟲。當重囊
漉。諦觀之。若故有蟲。至三重。若故有蟲。當更作井
如前諦觀。若故有蟲。當捨所營事。至餘處。去蟲生
無常。或先無今有。或今有後無。是故比丘日日諦
觀。無蟲便用。
薩婆多云。若欲作住止處法。先應
看水。用上細氎。一肘作漉囊。令持戒審悉者。漉水
竟看。器中向日諦看。若故有蟲者。應三重作漉水
囊。若三重作漉水囊。故有蟲者。此處不應住。


○第二十覆房過三節戒


總釋。


此是共戒。尼犯亦同。大乘同學。此是制罪。
律攝
云。由房舍事貪慢煩惱。制斯學處。


緣起處。


佛在拘睒毗國瞿師羅園中。


起緣人。


闡陀起大房。覆有餘草。更重覆。故有餘草。第三覆。
猶餘草在。念求索為難。更覆不止。屋便摧破。居士
譏嫌。諸比丘聞白佛。呵責結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作大房舍戶扉窓牖及餘莊飾具。指授覆苫。
齊二三節。若過。波逸提。」


【釋義 作大房舍者。多用物薩婆多云。用三十萬錢。功用甚大 律攝
[010-0568b]
云。大住處有二種大。一形量大。二施物大。此據形大。戶扉窓牖戶者通人出入處。一門曰
戶。又曰內門為戶。扉者戶扇也。窓牖者通光明處。在墻曰牖。在屋曰窓。及餘莊飾者。

刻鏤彩畵。
指授覆苫者。覆有二種。縱覆橫覆苫者
葢也。編茅草覆物也。按西國所造屋宇臺觀。板屋平頭。壁泥石灰。覆以甎墼。或苫茅苫草。及以板木。戶牖
垣墻。圖畵雕鏤。種種奇製嚴飾非一。今云及餘莊飾具。乃總標一句也。齊二三節者

節者重也。伹齊二三重覆則止。過即成犯。故曰二三節也。本律釋文稍有參差。恐譯文之誤也。五分義明
五分云。若至第四重。若草若瓦。若板覆。一一波逸
若觀斯義三節無違。至四成犯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作屋疾成。二
三覆不止。三指授覆竟。


定罪 此中犯者。二節覆巳。第三節未竟。不去至
不見不聞處。第三節竟。波逸提。
若捨聞處至見
處。捨見處至聞處。一切突吉羅。
根本云。若是熟
甎及以木石。或可施主。欲得疾成。雖過重數。並皆
無犯。
薩婆多云。凡作房法有三品。上中下。覆房
法各自有限。若下房以中上房覆法者。以鎮重故。
兼頓成故。若用草覆。草草波逸提。
若中房以上
房覆法者。亦鎮重故。若用草覆。草草波逸提。

隨上中下覆法者。以頓成故。一波逸提。
若不頓
壘墻成。無犯。
比丘尼波逸提。三小眾突吉羅。是
謂為犯。


開緣 不犯者。指授覆苫二節竟。至第三節覆未
竟。至不見不聞處。水陸道斷。及一切難緣等。不去
至不見不聞處。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10-0568c]


○第二十一自往教尼戒


總釋。


此是不共戒。尼結不同。大乘比丘同學。必若觀機
知有大益。不犯。然在末運。尤宜慎重。清凉大師願
言。足不履尼寺之塵。必有切緣方許。無事不聽。此
是制罪。
律攝云。此由尼事貪心希望。招世譏嫌。
待緣煩惱。制斯學處。


緣起處。


佛在給孤獨園。與大比丘眾五百人。夏安居盡。是
眾所知識。如舍利弗等五百比丘尼。大愛道為首。
於舍衛國王園中安居。時大愛道往世尊所。白言。
唯願聽。諸比丘與比丘尼教誡說法。世尊聽許隨
次差上座大比丘教誡尼。為說法時。般陀尊者當
般陀或云莎伽陀。或云槃陀伽。此云小路邊生。又翻繼道。而所誦惟一偈
入寂者歡喜。
見法得安樂。
世無恚最樂。

害於眾生。
世間無欲樂。
出離於愛欲。
若調
伏我慢。
是為第一樂。
三說巳。三入四禪。諸羅
漢比丘尼皆大歡喜。六群尼調戲譏嫌。於是尊者
現通而去。


起緣人。


時六群自往教誡。不說正法。惟說一切世俗論。乃
至笑舞跛行等。六群尼大歡喜。羅漢尼以恭敬心
故。默然無語。大愛道白佛乃制。僧中差教授尼人。
時六群作是言。僧不差我等。教授尼即出界外。更
[010-0569a]
互相差往教誡。諸比丘聞。嫌責白佛。佛乃制成就
十法者。然後得教授尼。戒律具足。多聞。誦二
部戒利。決斷無疑。善能說法。族姓出家
顏貌端正。尼眾見便歡喜。堪任與尼眾說法。勸
令歡喜。不為佛出家。而被法服。犯重法。滿二
十歲若過。如是等可教戒尼。與比丘結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僧不差。教誡比丘尼者。波逸提。」


【釋義 僧者。一說戒。一羯磨。
不差者僧祗云。僧不作羯磨
名不差。十法不成就不名為差眾。不成就白。不成就作羯磨。不成就亦不名為差 根本云。具七法者。眾
應差教授尼。一持戒。二多聞。三住耆宿位。四善都城語。五不曾以身污尼。六於八他勝法。善能分別。七於
八尊重法。能善解釋。教授者。八不可違法。何等八百臘比丘尼

見初受戒比丘。當起迎逆。問訊禮拜。請令坐。比
丘尼不得罵比丘。不得誹謗言破戒破見破威儀
。比丘尼不得舉比丘罪言汝所作爾汝所作不
爾。不得作自言不得遮他。覔罪不得遮他說戒自
恣。比丘尼不得說比丘過失。比丘得說比丘尼過
。巳學於學式叉摩那。從眾僧求受大戒。若
比丘尼犯重法。應半月在二部僧中行摩那埵
比丘尼於半月。當從眾僧中求索教授人。比丘
尼不應無比丘處夏安居。比丘尼夏安居訖。當
詣眾僧中求三事。見聞疑自恣。如此八法應尊
重恭敬讚歎。盡形壽不應違教誡何故說此八不可違法。謂佛姨母及
五百舍夷女人從佛三請出家。佛未允。以疾滅正法故。後阿難啟請。再三方許。佛說八敬。阿難依制宣傳。
[010-0569b]
諸女奉行。名為八敬。比丘尼尊行八法。正法無減所以半月教誡。仍宣八敬。令正法久住故 薩婆多論
云。教誡教授有何差別。答曰。遮無利益。故名教誡。與有利益。故名教授。又教住正念。故名教誡。教住正知。
故名教授。乃至令修世間善法。故名教誡令修出世間善法。故名教授。此是差別耳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心有貪求。二
不差輒往。三教誡出語了了。


定罪 此中犯者。比丘應剋時到。尼亦剋時迎。若
此丘剋時不至。突吉羅。
尼至時不迎。突吉羅。


若聞教授師來。比丘尼當出半由旬迎。供給所須。
辦洗浴具。為作粥種種飯食。不作如是供給者。突
吉羅。
若僧不差。或非教授日而往。與說八不可
違法。突吉羅。
若僧不差而往。與說法者。波逸提。


若比丘僧病。應遣人禮拜問訊。若比丘僧不和
合眾不滿足。應遣人禮拜問訊。若不。突吉羅。

比丘尼僧病。及不和合眾不滿足者。亦當遣人禮
拜問訊。若不。突吉羅。
五分云。若不差教誡尼。語
語波逸提。
教誡餘二女眾。突吉羅。
若比丘僧
不差。為教授故入尼住處。除因緣。波逸提。
因緣
者。尼病是名因緣。
若僧不差。為教授故入尼住
處。隨入多少步步。波逸提。
若一脚入門。突吉羅。


善見云。若不說八敬。先說餘法。突吉羅。
若先
說八敬。巳後說餘法。不犯。
十誦云。比丘應誦尼
戒。莫令忘失。何以故。諸女人喜忘。智慧散亂。我泥
洹後。諸尼當從大僧問戒法。
四眾突吉羅。是謂
為犯。
[010-0569c]


開緣 不犯者。比丘剋時至。尼剋時迎。乃至辦種
種供具。若僧所差與說八不可違法。若眾僧病僧
眾不滿。別部不和合。遺信禮拜。若尼病眾不滿不
和合。亦遣信禮拜問訊眾僧。若水道留難。一切難
緣等。不遣人禮拜問訊。如是等無犯。不犯者最初
未制戒等。


會詳 僧祇云。教誡尼不得從日沒至明相出。不
得深猥處。不得露現處。當在不深不露處。若講堂。
若樹下。不得十四日十五日月一日二日三日。應
從四日至十三日往教誡。不得教誡不和合尼眾。
到巳應問尼僧和合不。若言不和合。應遣使呼來。
若不得來者。應與教誡。欲不得偏教誡。不得長語
教誡。


○第二十二教尼至暮戒


總釋。


此是不共戒。尼不同制。大乘同學。息世譏嫌。

攝云。因譏嫌事。制斯學處。


緣起處。


佛在給孤獨園。


起緣人。


尊者難陀增一阿含云。爾時牧牛難陀憑杖而立。遙聞佛所說法。即得解悟。求佛出家。受
具足戒。是時彼在閒靜處。而自修克。成阿羅漢果。此非佛弟難陀。為僧所差教授

比丘尼巳。默然而住。大愛道言。我等欲得聞法。願
更與我等說。尊者與說法巳。默然而住。復更重請
[010-0570a]
說法。難陀好音聲為說法。聽者樂聞。遂至日暮根本
云。難鐸迦尊者。佛遣彼為尼眾說法教誡。時五百苾芻尼聞法。得阿羅漢果 薩婆多云。維衛佛滅後有
王。起牛頭旃檀塔。種種莊嚴。此王有五百夫人。供養此塔。各發願言。我等將來從此王邊。而得解脫。爾時
王者。今難陀是。五百夫人者。今五百尼是。以本願因緣故。應從難陀。而得解脫。尼出祗桓

城。門巳閉。即依城壍中宿。晨旦在前入城。諸長者
譏嫌。沙門釋子無清淨行。諸比丘聞白佛。呵責結
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為僧差教授比丘尼。乃至日暮者。波逸提。」


【釋義 為僧差者僧祗云。十法成就。眾成就。白成就。羯磨成就。故云為僧差 律
攝云。其教授尼人。一被差巳。盡壽教授。更不須差。教授比丘尼者為說八不可違
法及餘法是也。乃至日暮者律攝云指其分齊。日既沒巳。名非時。雖在時中。若諸尼眾
立而不坐。或復營務。紛擾未息。或身有拘礙。而為說法。亦曰非時也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是大尼。二教
說八敬。三日巳暮。


定罪 此中犯者。若教授比丘尼。乃至日暮。波逸
提。
除教授。若受經誦經問義。若以餘事。乃至日
暮。突吉羅。
除比丘尼。若為餘婦女受誦經。若問
義。若以餘事至日暮。突吉羅。
律攝云。日暮日暮
想等。二重二輕。二無犯。
若通夜說法。或寺門相
近。或城門不閉。或同在城中。或尼眾在白衣舍。此
皆無犯。
尼等四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開緣 不犯者。教授尼日未暮便休。除婦女巳。若
為餘人教誦受經問義。及以餘事。不犯。若船濟處
[010-0570b]
說法。尼聽與賈客共行夜說法。若至尼寺中說法。
若來寺中請教授人值說法聽。無犯。不犯者最初
未制戒等。


○第二十三譏謗教尼戒


總釋。


此是不共戒。尼制不同。大乘同學。
律攝云。由懷
嫉心。制斯學處。


緣起處。


佛在給孤獨園。尼聞教授師來。半由旬迎。安處房
舍。飲食牀座。具洗浴處。


起經人。


六羣僧不差。故生嫉妬心言。諸比丘教授尼。無有
真實心。伹為飲食故。諸比丘聞白佛。呵責結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語諸比丘。作如是語。比丘為飲食故。教授比
丘尼者。波逸提。」


【釋義 為飲食故僧祇云。食者。[麩-夫+少]麫飯魚肉。復次有食。名色聲香味觸。教授者。若
阿毗曇。若毗尼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生嫉妬心。二
言為飲食教授。三說而了了。


定罪 此中犯者。作是言。諸比丘為飲食故教授
尼。乃至誦受經若問。說而了了。波逸提。
不了了。
突吉羅。
五分云。若言為供養故。教誡比丘及餘
三眾。突吉羅。
若言比丘行十二頭陀行。坐禪誦
[010-0570c]
經作諸功德。皆為供養利故語語。突吉羅。
僧祇
云。若言為醫藥者。得越毗尼罪。
若語比丘尼。作
如是語。彼比丘為飲食故。教誡汝等。得越毗尼罪。


若語比丘尼。彼比丘為醫藥故教誡汝等。得越
毗尼心悔。
尼等四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開緣 不犯者。其事實爾為飲食。教授尼。為飲食
故。教誦經受經。若問。若戲笑語。獨語。夢中語。欲說
此錯說彼。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會詳 維摩詰經云。不嫉彼供。不高巳利。而於其
中。調伏其心。常省巳過。不訟彼短。
什師曰。如一
比丘林中坐禪。時至須食。持鉢出林。路逢惡賊。引
弓射之。比丘怒巳。自責不生惡心。又指腹語賊。汝
應射此。我為彼出林。故致斯惱。此腹之罪耳。省巳
恕物。類如此也。


○第二十四與非親里尼衣戒


總釋。


此是不共戒。尼不同結。大乘不同。學為利眾生故。
然在末法。應須審慎。
律攝云。因致譏嫌。制斯學
處。此戒三緣合結。


緣起處。


佛在給孤獨園。


起緣人。


一乞食比丘威儀具足。有比丘尼。見便生善心。數
請彼比丘。比丘不受。異時眾僧分衣物。此比丘持
[010-0571a]
分出門。見此尼來。即以與之。意彼不收。尼輙受之。
比丘數數向人嫌責彼尼。諸比丘聞白佛。訶責結
戒。不聽與比丘尼衣。諸比丘皆畏慎不敢與親里
尼衣。佛言。聽與親里尼衣。更加非親里三字。祗桓
中二部僧共分衣物。二部錯得尼持衣相換。比丘
未允。佛言。若貿易聽。當如是說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與非親里比丘尼衣除貿易。波逸提。」


【釋義 如三十事中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尼非親里。二
與非貿易。三彼巳取竟。


定罪 此中犯者。與非親里比丘尼衣除貿易。波
逸提。
五分云。若與破戒邪見親里尼衣。突吉羅。


與非親里餘二女眾衣。突吉羅。
薩婆多云。若
與應量衣。波逸提。
與不應量衣物。突吉羅。

攝云。若尼被賊現闕衣服。設使非親里與之。無犯。


尼等四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開緣 不犯者。與親里衣共相貿易。與塔與佛與
僧。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第二十五與非親里尼作衣戒


總釋。


此是不共戒。尼不同制。大乘同學。
律攝云。因致
譏嫌。制斯學處。此戒二緣合結。


緣起處。
[010-0571b]


佛在給孤獨園。


起緣人。


有比丘尼。欲作僧伽黎。至僧伽藍中。語迦留陀夷。
願尊者與我作衣。報言。汝等喜來催促。故不能作。
尼言。我不相催。作竟與我。即與裁之。作男女行欲
像。尼來取衣。即襞與之。語言。不得妄解披著。亦莫
示人。時到當著。在尼僧後行。尼如其教。即著後行。
諸居士見高聲大笑。大愛道問知其故。白諸比丘。
比丘白佛。呵責結戒。不聽與比丘尼作衣。諸比丘
皆畏慎不敢與親里尼作衣。佛言。親里者不犯。當
如是說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與非親里比丘尼作衣者。波逸提。」


【釋義 作衣者作者謂割剌。浣染衣者。謂僧伽黎。鬱多羅僧。安陀會


犯緣 此戒具足二緣。方成本罪。一尼非親里。二
自手裁縫。


定罪 此中犯者。若與非親里比丘尼作衣。隨刀
截多少。波逸提。
隨縫一針。亦波逸提。
若復披
看牽挽熨治。以手摩捫。若捉角頭挽。方正安帖。若
緣。若索線。若續線。一切突吉羅。
五分云。取衣。突
吉羅。
割截時染時。皆波逸提。
縫時。針針波逸
提。
尼等四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開緣 不犯者。與親里尼作。若與僧與塔作。若借
他衣著浣染治還主。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010-0571c]


○第二十六與尼屏坐戒


總釋。


此是不共戒。尼犯不同。大乘同學。護世譏嫌。

攝云。因招譏謗。制斯學處。


緣起處。


佛在給孤獨園。


起緣人。


迦留陀夷與偷蘭難陀比丘尼。各有欲意。在門外
共一處坐。諸居士見。皆共嫌之。各相謂言。汝等觀
此二人共坐。猶如夫婦。亦如鴛鴦。諸比丘聞白佛。
呵責結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與比丘尼在屏處坐者。波逸提。」


【釋義 屏處坐者。一比丘。一比丘尼。屏處者。見屏
處。聞屏處。見屏處者。若塵若霧若烟若雲若黑闇
不見也。聞屏處者。乃至常語不聞聲處。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是屏處。二無
智人。三身相近坐。


定罪 此中犯者。若獨與比丘尼屏處坐。波逸提。


若盲而不聾。聾而不盲。突吉羅。
立住。突吉羅。


僧祗云。若尼請一比丘食。一尼共比丘坐。一比
丘尼來往益食。益食尼去時。比丘隨。一一時得波
夜提。
五分云。與餘二女眾坐。亦波逸提。
薩婆
多云。經行巳還坐。波逸提。
隨起還坐。隨得爾所。
[010-0572a]
波逸提。
尼等四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開緣 不犯者。若比丘有伴。若有智人。若行過卒
倒地。若病轉倒。或為力勢所持。若被繫閉。若命難。
梵行難。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第二十七與尼同期行


總釋。


此是不共戒。尼不同犯。大乘同學。此是制罪。

攝云。由譏嫌故。制斯學處。此戒三緣合結。


緣起處。


佛在給孤獨園。


起緣人。


六羣與六羣尼。在拘薩羅人間遊行。諸居士見。皆
共嫌之。諸比丘聞白佛。呵責結戒。不聽與比丘尼
共行。諸比丘不先與尼共期。道路相遇。畏慎不敢
共行。佛言。若不期。無犯。更加共期二字。後眾多比
丘從舍衛欲至毗舍離。時眾多尼亦往。欲得同行。
以佛結戒。故不敢共行。比丘前去。尼在後行。為賊
所劫。失衣鉢。諸比丘白佛。佛言當如是說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與比丘尼同期一道行。從一村乃至一村。除
異時。波逸提。異時者。與估客行。若疑畏怖時。是謂異
時。」


【釋義 期者。言共去至某邨某城某國土僧祇云。共期者。
若今日。若明日。若半月。若一月。同期一道行總標乃至邨間別釋。道者。村間

[010-0572b]
有分齊行處是僧祇云。道行者。三由延。二由延。一由延。一拘盧舍。除異時
是遮制中之開聽。與估客行估客者。根本作商旅 律攝云。商旅者。若離此伴。無由進
路。為此聖開除餘緣。故此中行法者。苾芻尼食。苾芻應持。若至食時。更相授與。有病苾芻。應共舁去。若人
少者。尼亦助舁。應在頭邊。不應近足。若至邨落。隨病所須。為覓醫藥。若尼有病。准此應知。是謂

異時。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有心共期。二
發足同行。三至村里分齊。


定罪 此中犯者。與比丘尼同一道行。乃至村間
分齊處。隨眾多少界多少。一一波逸提。
非村空
處行。乃至十里。波逸提。
若減一村。減十里。突吉
羅。
若多村間同一界行。突吉羅。
方便欲去。共
期莊嚴。一切突吉羅。
僧祇云。若共車伴行。止息
發去時喚尼來。勿使不及伴。作是語者。波逸提。


若言去去。姊妹勿使失伴。無罪。
比丘共商人隨
道行。商人先入聚落。比丘不知道行法。見尼問言。
姊妹示我道來。即名共期。若尼來舉一足。得越毗
尼罪。
舉二足。波夜提。
言去示我道路者。無罪。


若聚落中。請比丘食。不知檀越家處。見尼問言。
知某甲檀越家處。不示我處來。即名為期。若舉一
足。越毗尼罪。
舉二足。得波夜提。
律攝云。地行
為契。後遂乘空現身。共期隱形而去。皆得惡作。


薩婆多云。不期而偶共同道。當使相去。不聞聲處。
若相聞巳還。突吉羅。
與餘二女眾期行。同犯亦波
逸提。十誦云。若有王夫人共行。不犯。

尼等四眾突
[010-0572c]
吉羅。是謂為犯。


開緣 不犯者。不共期大伴行。疑恐怖處。若為力
勢者所持。若被繫命難梵行難。無犯。不犯者最初
未制戒等。


○第二十八與尼期同船戒


總釋。


此是不共戒。尼犯不同。大乘同學。
律攝云。由譏
嫌故。制斯學處。此戒三緣合結。


緣起處。


佛在給孤獨園。


起緣人。


六羣舉六羣尼共乘船。上水下水居士譏嫌。比丘
白佛。呵責結戒。不聽與尼共乘一船。諸比丘不期
而乘一船。皆畏慎。佛言。不期無犯。後眾多比丘欲
渡恒河。有眾多尼。亦欲渡恒河。以佛結戒。故不敢
與尼共渡。尼讓比丘先渡。船至彼岸。暴雨水漲。未
還之間。日時巳暮。諸尼即在岸邊宿。夜偶賊劫奪。
佛言。直渡者無犯。當如是說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與比丘尼。共期同乘一船上水下水。除直渡
者。波逸提。」


【釋義 上水下水上者逆流而上。下者順流而下。除渡成犯


犯緣 此戒具足二緣。成本罪。一有心共期。二兩
脚入船。
[010-0573a]


定罪 此中犯者。共期同乘一船上水下水。除直
渡。若入船裏。波逸提。
若一脚在船。一脚在地。若
方便欲入而不入。若共期莊嚴。一切突吉羅。

婆多云。與尼議載船。突吉羅。
若一比丘與一尼
共期載一船。一波逸提。
乃至與四尼共載一船。
四波逸提。
隨尼多少。隨得爾所。波逸提。
若四
比丘與一尼共載一船。各得一波逸提。
亦隨尼
多少得爾所。波逸提。
與式叉摩那沙彌尼共期
同船。同犯亦波逸提。若尼與比丘各在異船。共期無白
衣伴。波逸提。
若不期。必使語聲不相聞處。若相
聞。突吉羅。
尼等四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開緣 不犯者。不共期。若直渡彼岸。船師失濟上
水下水。或為力勢所持。或被繫命難。梵行難。無犯。


根本云。篙棹柁折。隨流而去。或避灘磧。或柁師
不用其語。此皆無犯。
十誦云。欲直渡。為水所漂
去。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會詳 律攝云。若苾芻等將行之時。預先一日。應
白二師。我今有事。詣彼村坊。聽不隨師。不應違逆。
若無二師。應白上座。所有臥具。囑他守護。於同行
伴。普告令知。勿有病人捨棄而去。出門之時。應相
告曰。今日我等不有遺忘事。不應可斟量。所依商
旅善惡進。不無令廢闕。於自同伴。更相顧戀。有讐
隙者。不應共行。若有因緣。須共行者。應懺摩巳。與
之同去。凡涉路時。應為法語。勿出惡言。或為聖默
[010-0573b]
然。勿令心散亂。若至天神祠廟之處。誦佛伽他。彈
指而進。苾芻不應供養天神。若於路次暫止息時。
或至泉池取水之時。皆誦伽他。其止宿處應誦三
啟。自整威儀。問停止處。


○第二十九尼讚得食戒


總釋。


此是不共戒。尼犯不同。大乘同制。是邪命自活故。


律攝云。因不敬事。制斯學處。此戒三緣合結。


緣起處。


佛在給孤獨園。有一居士。請舍利弗目連。於露地
敷好坐具。


起緣人。


偷蘭尼往居士家。見巳即問。欲請比丘耶。報言。我
請舍利弗目連。尼言。居士所請。是下賤人。若先語
我。我當為請龍中之龍。問言。何者是龍中之龍。尼
言。尊者提婆達多等是。語頃二尊者至。尼語居士
言。龍中之龍巳至。居士言。汝向者言是下賤人。今
云何言龍中之龍耶。自今以去。勿復來往我家。二
尊者食訖。還僧伽藍。佛知而故問。今日受請食。得
充足耶。答曰。食雖充足。我於居士家。亦是下賤人。
亦是龍中之龍。佛問知其故。呵責提婆達多部黨。
巳結戒。遣比丘尼。勸化得食者。波逸提。時諸比丘
不知有勸化無勸化。後乃知有勸化。或有作波逸
提懺者。或有疑者。佛言。不知不犯。羅閱城中有大
[010-0573c]
長者。是黎師達親友。彼作是言。若黎師達來至羅
閱城者。我當為黎師達故。供養眾僧。有尼聞此語。
默然在懷。異時尊者入城。尼聞往語長者。即遣信
請尊者及眾僧食。黎師達問。云何知我來至此耶。
長者言。家所供養。尼見語尊者言。若爾我不應食。
長者言。我不從此尼語設食。我先有誓願。尊者言。
雖有此語。我亦不應食。即止不食。往白世尊。佛言。
若檀越先有意者。不犯。當如說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知比丘尼讚歎教化因緣得食食。除檀越先
有意者。波逸提。」


【釋義 讚歎教化者。阿練若乞食人著糞掃衣。作
餘食法。不食一坐食一摶食。塚間坐。露地坐。樹下
坐。常坐。隨坐。持三衣讚偈多聞法師。持律坐禪釋論
云。美其功德。名為讚讚之不足。又稱揚之名為歎也。得食食者上食字飲食也。下食字吞
咽也。從旦至中得食食有五正食。五不正食。釋於後文。除檀越先有

意者律攝云。謂彼施主先生此念。營辦飲食。擬施其人。設令讚歎具戒多聞。此亦非犯。由聞讚
歎。遂便不食。是故復言。除先有意者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大尼讚歎。二
有教化想。三食巳入咽。


定罪 此中犯者。知比丘尼教化得食。食咽咽波
逸提。
除此飲食巳。教化得餘襯體衣燈油塗足
正法念處經云。此足跟通於眼脉。以油灌鼻。以油塗足。能令眼明淨。一切突吉羅。


教化教化想。波逸提。
教化疑。突吉羅。
不教
[010-0574a]
化教化想。突吉羅。
不教化疑。突吉羅。
五分云。
以餘四眾讚歎因緣得食食。突吉羅。
薩婆多云。
乃至教以少薑著食中比丘食者。突吉羅。
此戒
體但偏讚其德。不問凡聖食者。盡波逸提。
若不
曲讚功德。但說布施沙門。福德甚大。比丘食者。無
罪。
尼等四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開緣 不犯者。若不知。若檀越先有意。若教化無
教化想。若尼自作檀越。若檀越令尼經營。若不故
教化而乞食與。無犯。不犯者最初未制戒等。


○第三十與婦女同行戒


總釋。


此是不共戒。尼犯不同。大乘同學。
律攝云。由道
行事譏謗煩惱。制斯學處。此戒二緣合結。


緣起處。


佛在給孤獨園。毗舍離女嫁舍衛人。與姑共諍。還
詣本國。


起緣人。


阿那律從舍衛往毗舍離。婦欲同行。答言可爾。即
與同行。時夫主不在。後日還家。即問母。婦何所在。
母言。與我鬬競逃去。不知所在。夫主逐之。於道路
得婦。語尊者言。何故將我婦逃走耶。答言。止止。莫
作此語。我等不爾。長者言。云何言不爾。汝今現與
我婦同道行。其人即打阿那律。幾斷命根。尊者於
下道。在一靜處。結跏趺坐。入火光三昧。長者見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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懺悔謂四姓中。豪族望重。世禮自居。有德者自稱。淨名疏云。國內勝人稱為長者。原西國與此
方所稱不同。彼以貴姓豪族。富商大賈。積財鉅萬。咸稱長者。此方乃有德之稱。謂年耆德艾。事長於人。稱
為長者。法華文句云。具十德名長者。一姓貴。二位高。三大富。四威猛。五智深。六年耆。七行淨。八禮備。九上
歎。十下歸。尊者還僧伽藍。向諸比丘說。有少欲者白佛。

呵責結戒戒文如後唯無共期。時諸比丘不共期。道路相遇。
畏慎不敢共行。佛言。不共期不犯。當如是說戒。


所立戒相。】


「若比丘與婦女共期同一道行。乃至邨間波逸提。」


【釋義 並同前與尼期行。戒中無異。


犯緣 此戒具足三緣。方成本罪。一有心共期二
人女堪行欲境。三至邨齊限。


定罪 此中犯者。共尼斯行不異。
律攝云。若化
女。天女。龍女。半釋迦女。二根。若未堪行婬女同路
行。咸得惡作。
尼等四眾突吉羅。是謂為犯。


開緣 不犯者。亦同前戒。
根本云。若他遣女人
引道。或迷於道路。女人指授。無犯。不犯者最初未
制戒等。】


毗尼關要卷第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