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q0191 醒世錄-清-徐昌治 (master)



醒世卷八目錄細觀禪戒人。可不思自過自悔。劫孽應時立滌




* 六度篇布施 法施 財施 勸持戒 感應錄 勸忍 精進 策修 感應緣(二驗)

* 禪定部述意 引證 頭陀 感應緣(二驗) 智慧 感應緣(二驗)
* 懺悔篇述意 會意 儀式 洗懺 感應緣(二驗)
* 受戒篇神衛 八戒 會名 功能

* 三聚部戒相 優劣 感應緣(二驗)
* 破戒篇引證 感應緣(二驗)
* 受齋篇感應緣(二驗) 破齋 感應緣(一驗)
* 賞罰篇引證 感應緣(一驗)
* 利害篇引證 感應緣(一驗)
* 穢濁篇五辛 感應緣(一) 便利 感應緣(二驗) 酒肉 感應緣(一驗)
* 病苦篇

* 歛念部感應緣(三驗)
* 捨身篇感應緣(三驗)
* 送終篇受生 感應緣(四驗)
* 法滅篇五濁
* 雜要篇四依

* 翻譯部附音釋










[008-0161a]
醒世錄卷八
武原居士徐昌治覲周 編輯
金粟寺住持行元百癡 校閱


六度篇


布施部



如涅槃經云。菩薩凡行施時。不見受者。持戒破戒。是田
非田。此是知識。此非知識。施時不見是器非器。不擇日
時。是處非處。亦復不計饑饉豐樂。不見因果。此是眾生。
此非眾生。是福非福。雖復不見施者受者。及以財物。乃
至不見斷及果報。而常行施。無有斷絕。菩薩若見持戒
破戒。乃至果報。終不能施。若不布施。則不具足檀波羅
蜜。若不具足檀波羅蜜。則不能成阿耨菩提。又淨業障
經云。若菩薩觀慳及施。不作二相。持戒毀戒。不作二相。
瞋恚忍辱。懈怠精進。亂心禪定。愚癡智慧。不作二相。是
則名為淨諸業障。又佛說太子須大挐經云。佛告阿難。
過去不可計劫時。有大國名為葉波。其王號曰溫波王。
有二萬夫人。了無有子。王自禱祠諸神。夫人便覺有身。
至滿十月。太子便生。字為須大挐。至年十六。書藝悉備。
少小以來。常好布施。太子年大。王為納妃。名曼坻。國王
女也。端正無比。太子有一男一女。太子自惟。欲作檀波
羅蜜。出城遊觀。帝釋化作貧窮聾盲瘖啞人。悉在道邊。
太子見巳。愁憂不樂。太子白王。欲從大王乞求一願。不
審聽不。王答欲願何等。不違汝意。太子言。我願欲得大
王中藏所有珍寶。置四城門外。及著市中。以用布施。在
所求索。不逆其意。王語太子。恣汝所欲。太子即輦珍寶。
著四城門外。及著市中。恣人所索。八方上下。莫不聞知。
千里萬里來者。恣意與之。時有敵國怨家。聞太子好喜
布施。即會諸臣及眾道士。共集議言。葉波國王。有行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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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上白象。名須檀延者。多力健鬥。每與諸國共相攻伐。
此象常勝。誰能往乞者。有婆羅門道士八人白言。我能
往乞。當給我糧。王即給之。八人即詣葉波國。至太子宮
門。悉皆柱杖。俱翹一腳住。自言遠來欲有所乞。太子聞
之。甚大歡喜。便出迎之。前為作禮。因相慰勞。問何所求
道士答言。我聞太子布施。名流八方。上徹蒼天。下入黃
泉。布施之功德不可量。欲從太子乞行蓮華上白象。太
子即將至廄中。令取一象。道士等八人言。我正欲得行
蓮華上白象。名須檀延者。太子言。此大象。是我父王之
所愛重。若與卿者。我即失父王意。或逐我出國。太子即
自思惟。我前有要。在所布施。不逆人意。今不與者。違我
本心。若不以此象施者。何從得成無上平等。即敕左右。
被象金鞍。疾牽出來。太子左手持水澡道士手。右手牽
象以授與之。歡喜而去。太子語道士言卿速疾去。王若
知者。便追奪卿。道士八人。即便疾去。國中諸臣聞以象
施怨家。皆大驚怖。王聞愕然。今得天下。有此象故。此象
勝於六十象力。而太子用與怨家。恐將失國。當如之何。
太子如是布施。中藏日空。恐舉及其妻子。皆以與人。王
共諸臣議之。將欲種種刑罰太子。有大臣白王不可。但
逐出國。置野田山中。十二年許。當使慚愧。王即徙太子
特山十二年。太子白王。復願布施七日。展我微心。
乃出國去。王言汝正坐布施太劇。空我國藏。失我敵寶。
故逐汝耳。促疾出去。不聽汝也。太子白言。不敢違戾大
王教令。我自有財。願得布施。盡之乃去。二萬夫人。共詣
王所。請留太子。布施七日。乃令出國。王即聽之。四遠來
者。恣意與之。七日財盡。貧者得富。萬民歡喜。太子辭妻。
妃聞愕然。太子何故乃當是乎。太子具答因緣。是故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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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曼坻言。使國豐溢。富樂無極。但當努力。其於山中求
索道耳。太子言。人在山中恐怖之處。汝快憍樂。何能忍
是。妃答太子。我終不能相離也。王者以旛為幟。火者以
煙為幟。婦者以夫為幟。我但依怙太子。若有來乞丐者。
我當應之。乃至有人索求是物之者。隨太子所施。太子
言汝能爾大善。太子與妃及其二子。共至母所辭別欲
去。母聞感激悲哀。語傍人言。我身如石。心如剛鐵。奉事
大王。未曾有過。今有一子。而捨我去。我心何能不破而
死。太子與妃及二子。俱為父母作禮而去。二萬夫人以
真珠各一顆。以奉太子。四千大臣。以七寶奉上太子。太
子從宮出城。悉施四遠。即時皆盡。國中大小數千萬人。
共送太子。觀者皆悉垂淚而別。太子與妃俱載。自御而
去。前去巳遠。止息樹下。有婆羅門來乞馬。太子即卸車。
以馬與之。以二子著於車上。妃於後推。太子步挽而去。
適前行。復逢婆羅門來乞車。太子即以車與之。適前行。
復有婆羅門來乞。太子言。我不於卿有所愛惜。我財物
皆盡。婆羅門言無財物者。與我身上衣。太子即解與之。
更著一故衣。適前行。復逢婆羅門來乞。太子以妃衣服
與之轉前行。復逢婆羅門來乞。太子以兩兒衣服與之。
太子布施車馬錢財衣服了盡。初無悔心。太子自負其
兒。妃抱其女。步行而去。去葉波國六千餘里。行在澤中。
大苦饑渴。忉利帝釋。即於曠澤。化作城郭。伎樂衣食。彌
滿城中。有人出迎太子。便可於此留止。妃語太子可止
此不。太子言。父王徙我著檀特山中。於此留者。違父王
命。即便出城。顧視不復見城。到檀特山。山下有水。深不
可度。妃語太子且當住此。須水減乃度。太子言。父王徙
我著山。於此住者。違父王教。太子慈心。水中有山。以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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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水。褰衣而度。前到山中。見山嶔岑。樹木繁茂。百鳥悲
鳴流泉清池。美水甘果。太子語妃。觀是山中。亦有學道
者。太子入山。果有一道人。名阿周陀。年五百歲。太子作
禮卻住白言。今在山中何許。有好果泉。可止處耶。阿周
陀言。是山中者。並是福地。所在可止。但此山中清淨之
處。卿云何將妻子來。而欲學道乎。太子未答。曼坻即問
道人言。在此學道。為幾何歲。道人言四五百歲。曼坻言。
計有吾我。何時得道。道人言。我實不及此事。太子即問
道人言。頗聞葉波國王太子。須大拏不。道人言我數聞
之。但未見耳。太子言。我正是須大拏也。道人問太子所
求何等。太子答言。欲求摩訶衍。道人言功德乃爾。今得
摩訶衍不久也。太子得無上道時。我當作第一神足弟
子。道人即指語太子所止處。太子即以法道結頭編髮。
以水果為飲食。即作草屋。男女別處。男名耶利。年七歲。
著草衣隨父出入。女名罽拏延。年六歲。著鹿皮衣。隨母
出入。山中禽獸。皆悉歡喜。來依附太子。空池皆生泉水。
枯木皆生華葉。諸毒皆消。果樹並茂。太子男女在於水
邊。與禽獸共戲。太子言願令眾生。皆得度脫。無復生老
病死之苦。帝釋言。大哉所願無上。所願特尊。非我所及
王即遣使促迎太子。以王命告太子。太子答言。王徙我
山中。一十二年為期。今猶一年在。年滿當歸。使還白王。
王更作手書以與太子。汝是智人。去時當忍來時亦忍
云何恚我不還。太子得書。頂戴作禮。郤繞七匝。便發視
之。山中禽獸。聞太子還。跳踉宛轉。自撲號呼。泉為空竭。
禽獸為不乳。百鳥皆悲鳴。太子與妃俱還本國。敵國怨
家。聞太子當還。即遣使者裝被白象。金銀鞍勒。以金缽
盛銀粟。銀缽盛金粟。送於道中。以還太子。辭謝悔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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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乞白象。愚癡故耳。坐我之故。逐徙太子。今聞來還。內
懷歡喜。今以白象奉還太子。願垂受納。太子答言。譬如
有人。設百味食。持有所上。其人嘔吐在地。豈復香潔可
更食不。今我布施。譬亦若嘔。還終不受。速乘象去。謝汝
國王。苦屈使者。遠相勞問。於是使者即乘象還。白王如
是。因此象故。敵國之怨。化為慈仁。國王及眾臣等。皆發
無上平等道意。父王乘象出迎太子。太子便前。頭面作
禮。從王而歸。國中人民莫不歡喜。散華燒香。以待太子。
太子入宮。即到母前。頭面作禮。而問起居。王以寶藏付
太子。恣意布施。轉勝於前。布施不休。自致得佛。


法施



智度論云。佛說施中。法施第一。蓋財施有量。法施無量。
財施欲界報。法施出三界報。財施不能斷漏。法施清升
彼岸。財施但感人天報。法施通感三乘果。財施唯能施
者得福。法施通益能所。財施但益色身。法施能利心神。
又月燈三昧經云。佛言若有菩薩行於法施。有十種利
益。一棄捨惡事。二能作善事。三住善人法。四淨佛國土。
五趣詣道場。六捨所愛事。七降伏煩惱。八於諸眾生施
福得分。九於諸眾生修習慈心。十見法得於喜樂。


財施



增一阿含經云。爾時世尊。告諸比丘。應時之施。有五事
益。一者施遠來人。二者施遠去人。三者施病人。四者儉
時施。五者初得新果蓏。若穀食等。先與持戒精進人。然
後自食。是故欲行此五施。當念隨時施。若應時淨施者。
還得應時果報。


勸持戒


感應緣一驗



隋江州廬山化城寺釋法充。俗姓畢。九江人也。常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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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大品末住廬山半頂。化城寺修定。自非僧事。未嘗安
履。每勸僧眾無以女人入寺。上損佛化。下墜俗謠。然以
寺基事重。有不從者。充歎曰。生不值佛。巳是罪緣。正教
不行。義須早死。何慮方土不奉戒乎。遂於此山香鑪峰。
自投而下。誓粉身骨。用生淨土。便於中虛。頭忽倒垂。冉
冉而下。處於深谷。不損一毛。寺眾不知。後有人上峰頂
路。望下千有餘仞。聞人語聲。就而尋之。乃是充也。身命
猶存。口誦如故。迎還至寺。乃斷女人出入。


忍辱部


勸忍



又攝論經云。由觀五義。以除瞋恚。一觀一切眾生。無始
巳來。於我有恩。二觀一切眾生。恒念念滅。何人能損。何
人被損。三觀唯法無眾生。有何能損。及所損。四觀一切
眾生。皆是受苦。云何復欲加之以苦。五觀一切眾生。皆
是我子。云何於中欲生損害。由此五觀。故能滅瞋。


又遺教經云。能行忍者。乃可名為有力大人。又云見人
之過。口不得言。巳身有惡。則應發露。書云聞人之過。如
聞父母之名。又云施人慎勿念。受施慎勿忘。


精進部


策修



又六度集經云。佛告弟子。當勤精進。聽聞諷誦。莫得懈
怠。陰蓋所覆。吾念過去無數劫時。有佛名一切度王。是
時眾中。有兩比丘。一名精進辦。一名德樂止。共聽法。精
進辦者。聞經歡喜。應時即得阿惟越致。神通具足。德樂
止者。睡眠不覺。獨無所得。時精進辦。謂德樂止言。佛者
難值。億百千世。時乃一出。當勤精進。為眾善本。如何睡
眠。時德樂止。聞其教詔。即便經行。於祗樹間。甫始經行。
復住眠睡。時精進辦。便以善權。往而度之。化作蜂王。飛
趣其眼。如欲蜇之。時德樂止。驚覺而坐。畏此蜂王。須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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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睡。時蜜蜂王。飛入腋下。螫其胸腹。德樂止驚。心中懅
悸。不敢復睡。時泉水中。有雜色華。種種鮮潔。時蜜蜂王
飛住華上。食甘露味。德樂止端坐視之。畏復飛來。不敢
睡眠。即得不起法忍。解諸法本。又法句喻經云。昔有比
丘。日至城外。曠野塚間。路由他田。達過。其主見巳。便興
瞋恚。此何道人。日此往來。在吾田中。縱橫往來。乃成人
蹤。道人報言。吾有鬥訟。來求證人。故行田中。田主宿緣
鉤連。應蒙得度。便逐道人。私匿從行。見曠塚間。屍骸狼
藉。胮脹臭爛。鳥獸食啗。散落異處。或有食啗盡不盡者。
似灰鴿色者。疽蟲𧉃嗽。臭穢難近。比丘舉手語彼人曰。
此諸鳥獸。是我證人。其人問曰。此諸鳥獸。何為證人。汝
今比丘。與誰共諍。比丘報曰。心之為病多諸漏患。我觀
此骸。分別惡露。自觀身。從頭至足。與彼無異。然此心意
流馳萬端追逐。幻為聲色香味細滑之法。我今欲誡心
之源本。汝心當知。興起是念。無令將吾入地獄餓鬼之
中。我今凡夫未脫諸縛。然此心賊。不見從命。以是之故。
日往曠野。為說惡露不淨之想。復與心說。心為率暴。亂
鐟不定。心今當改無造惡緣。時彼田主。聞道人教。以手
揮淚。哽咽難言。然彼田主。於迦葉佛十千歲中。修不淨
想尋時分別。三十六物。惡露不淨。爾時比丘。及彼田主。
即彼曠野。大畏塚間。得須陀洹道。又法句喻經說云。昔
有清信士。供養三寶。初無厭極。因得疾病。醫藥加治。不
能得差。時婦在邊。悲哀痛苦。共為夫婦。獨受斯痛。卿設
無常。我何所依。兒女孤單。何所恃怙。夫聞悲戀。應時即
死。魂神還在婦鼻中。化作一蟲。婦甚啼哭。不能自止。時
道人往與婦相見。知偦命過。鼻中作蟲。故欲諫喻。令損
愁憂。婦見道人來。增益悲哀。時婦洟鼻。蟲便墮地。婦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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慚愧欲以腳踏。道人告曰。止止莫殺。是卿夫婿。化作此
蟲。婦白道人。我夫奉經。持戒精進。何緣壽終墮此蟲中。
道人答曰。用卿恩愛。悲哀呼嗟。起恩愛心。戀慕愁憂。用
是壽終即墮蟲中。道人為蟲說經。卿精進奉經持法。福
應生天。在諸佛前。但坐恩愛戀慕之想墮此蟲中。亦可
慚愧。蟲聞其言。心開意解。即得上生。


感應緣二驗



晉始豐赤城山有法猷。燉煌人。少居苦行。習禪定。後遊
江左。止剡之石城山。乞食坐禪。嘗到一蠱家乞食。猷咒
願竟。忽見蜈蚣從食中跳出。猷快食無他。後移始豐赤
城山。石室坐禪。有狼虎數十。蹲在猷前。猷誦經如故。一
虎獨睡。猷以如意扣虎頭。訶何不聽經。俄而群虎皆去。
有頃。壯蛇競出。大者十餘圍。循環往復。舉頭向猷。經半
日復去。後一日神現形。語猷曰。法師威德既重。來止此
山。弟子輒推室以相奉。猷曰貧道尋山。願得相值。何不
共住。神曰弟子無為不爾。但部屬未狎法化。率難制御。
遠人來往。或相侵觸。人神道異。是以去耳。猷曰本是何
神。居之久近。欲移何處去耶。神曰弟子夏帝之子。居於
此山二千餘年。韓石山。是家舅所治。當往彼住。尋還山
陰廟。臨別埶手。贈猷香三奩。於是鳴鞞吹角。陵雲而去。
赤城山。有孤巖獨立。秀出千雲。猷搏石作梯。昇巖宴坐。
接竹傳水。以供常用。禪學造者。十有餘人。王羲之聞而
故往。仰峰高挹。致敬而返。赤城巖。與天台瀑布。靈溪四
明。並相連屬。而天台懸崖峻峙。峰嶺切天。古老相傳云。
上有往時精舍。得道者居之。雖有石橋跨澗。而橫石斷
入。且莓苔青滑。自終古以來。無有得至者。猷行至橋所。
聞空中聲曰。知君誠篤。今未得度。郤後十年。自當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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猷心悵然。夕留中宿。聞行道唱布薩聲。且復欲前。見一
人鬚眉皓白。問猷所止。猷具答意。公曰。君生死身。何可
得去。吾是山神。故相告耳。猷乃退還。


宋沙門僧規者。武當寺僧也。時京兆張瑜。常請規在家
供養。永初元年十二月五日。規無痾忽暴死。二日而蘇。
說云。五更中。聞門巷間。嘵嘵有聲。須臾見有五人炳炬
火。埶信旛逕來入屋。便以赤繩將去。行至一山。都無草
木。山側左右。白骨填積。俄至一城。有屋數十。屋前有立
木。長十餘丈。上有鐵梁。形如桔槔。左右有匱貯土。土有
品數。有一人衣幘並赤。語規曰。汝生世時有何罪福。依
實說之。赤衣人如局吏云。可開簿檢其罪福也。有頃。吏
至長木下。提一匱土。懸鐵梁上稱之。如覺低昂。吏謂規
曰。此稱量罪福之秤也。汝福少罪多。應先受罪。俄有一
人衣冠長者。謂規曰。汝沙門也。何不念佛我聞悔過可
度八難。規於是一心稱佛。衣冠人謂吏曰。可更為此人
稱之。既是佛弟子。幸可度脫。吏乃復上匱稱之。稱乃正
平。又有一人。朱衣玄冠。佩印綬。執玉板。來曰。筭簿上未
有此人名也。監官愕然。命左右收錄云。須臾見反縛向
五人來。監官曰。殺鬼何以濫將人來。乃鞭之。少頃。有使
者稱天帝。喚道人來。既至帝宮。經見踐歷。略皆金寶精
光晃昱。不得凝視。帝左右朱衣寶冠。飾以華珍。帝曰。汝
是沙門。何不勤業。而為小鬼橫收捕也。規稽首諸佛。祈
恩請福。帝曰。汝命未盡。今當還生。宜勤精進。勿屢遊白
衣家。殺鬼取人。亦多枉濫。規曰。橫濫之厄。當以何方而
濟免之。帝曰。廣設福業最為善也。若不辦爾。可作八關
齋。生免橫禍死離地獄。語畢。遣規去。因還瑜家而蘇。


禪定部


述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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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神通勝業。非定不生。無漏慧根。非靜不發。故經曰深
修禪定。得五神通。心在一緣。是三昧相。書亦有言。當使
杉如枯木。心若死灰。攝心一處。便是功德叢林。散意片
時。即名煩惱羅剎。


引證



如法句經心意品說云。昔佛在世時。有一道人。在河邊
樹下學道。十二年中。貪想不除。走心散意。但念六欲目
色耳聲。鼻香口味。身受心法。身靜意遊。曾無寧息。佛知
可度。化作沙門。往至樹下共宿。須臾月明。有龜從河中
來至樹下。復有水狗饑行求食。與龜相逢。便欲啗龜。龜
縮其頭尾。及其四腳。不能得啗。水狗小遠。復出頭足。行
步如故。於是道人。問化沙門。此龜有護命之鎧。水狗不
能得其便。化沙門答言吾念世人。不如此龜。不知無常。
放恣六情。外魔得便。形壞神去。生死無端。轉輪五道。苦
惱百千皆意所造。宜自勉勵。求滅度安。


頭陀



夫五欲蓋纏。並是禪障。既能除棄。其心寂靜堪能修道。
故明十二頭陀。少欲知足。無過此等。西云頭陀。此云抖
擻。能行此法。即能抖擻煩惱。去離貪著。


一盡行乞食。二受阿練若。三著糞掃衣。四一坐食。五常坐。六食後不受非時飲。七但有三衣。入毳衣。九隨敷坐。
十樹下住。十一空地住。十二死人間住。


感應緣二驗



隋蓋州響應山寺釋法進。為輝禪師弟子。於竹林坐禪
有四老虎。繞於左右。師後教為水觀。家人取柴。見繩床
上有好清水。拾兩白石。安著水中。進暮還寺。彌覺背痛。
具問家人。云安石子。語令明往所除此石。及旦。進禪家
人還見如初清水。即除石子。所苦便愈。
[008-0164b]


唐長安普光寺僧慧融。字圓照。俗姓張氏。南陽人也。幼
而精進。不犯微惡。少年落髮。即樂禪伍。常隱居泰山。後
奉敕入京。住普光寺。時遊終南山。逢雪深厚。不能得進。
忽有一虎近前弭耳俯伏。慧融知其意。乃乘之。虎遂負
融而上。常有雙鳥。於山林中。前行引路。至永徽初。寺僧
於慧融房舍上。見五色光起。及於山中焚身。肌骨總銷。
惟心不爛。


智慧部


感應緣三驗



唐襄州紫金寺釋慧稜姓申屠。凡有法論。皆令覆述。吐
言質朴。談理入微。時人同號得意稜也。至貞觀十四年
正月半。襄州有感通寺昶法師曰。夢見閻羅王。請稜公
欲講三論。昶公講法華如何。稜曰善哉。慧稜發願。常處
地獄。教化眾生。講大乘經。既有此徵。斯願畢矣。至十月
半黃昏時。遂覺不愈告弟子曰。吾五臟巳崩。無有痛所。
四更起坐。告寺主寶度曰。憶年八歲。往龍泉寺。借觀音
未至。耆闍巳講三遍。皎如目前。說言未訖。外有大聲告
曰。法師早起燒香。使人即到。度曰何人。答曰閻羅王使。
迎稜法師來。即起燒香洗浴。懺悔禮佛訖。還房中。與度
別。食粥未了。便取一生私記焚之。至小食時。異香忽來。
稜歛容便卒。


唐京師會昌寺釋空藏。姓王氏。先祖晉陽。今在雍州之
新豐縣。母初孕之日。自然不食酒肉。葷辛不嘗。既誕之
後。靈鑒日陳。情用高遠。讀誦經論。恩存拔濟。聰勤無比。
日誦萬言。至年長大。總誦經論三百餘卷。抄摘眾經。大
乘要句十有餘卷。流行於世賢劫千佛。日禮一遍。春夏
方等。常坐不臥。寸陰不虧。


唐蕭氏。是司元大夫崔義起妻。蕭鏗女也。蕭氏為人。妒
[008-0164c]
忌多瞋。好打僕婢。不信業報。至麟德元年。從駕洛陽。到
二年正月身亡。死在地獄。蕭氏手下常所愛婢。名閏玉。
年可十八。容貌端正。性識聰敏。信樂佛法。至二月家內。
為夫人設三七日齋。僧正食時。夫人自來看。枷項鎖腰。
獄卒衛從。餘人不知。唯此婢見。夫人靈著此婢。言音共
夫人生平語音無異。使傳語向家內大小云。吾適崔家
巳來。為性多瞋。橫生嫉妒。好打僕婢。兼不信因果。今至
地獄。受罪極重。備經諸苦。聞家內今三七日。為吾設齋。
請求獄官。放一日假。暫來看齋。語汝男女。合家大小。吾
自共汝同住巳來。身三口四。意怒三毒。好瞋打汝。兼嫉
妒大夫所看婢妾。種種不善。發起惡業。今受報苦。願汝
男女。合家大小內外眷屬。從汝懺悔。願施歡喜。然汝男
女憶吾乳餔之恩。將吾平生受用資具。速捨修福望拔
冥苦。至七七日。為我設齋。令此功德。早得成就。吾至齋
日。更請官人。望得復來。語大夫。及兒女等。大夫生平急
性多瞋。不得過分瞋打侍婢。勸信三寶恭敬上下。修持
齋戒臨去之時。語男女云。吾且將閏玉去。使在地獄。看
吾受罪苦痛如何。經五六日放回來。令汝男女知吾受
罪。苦痛虛實。作此語巳。閏玉即死。唯心上暖。身臥在地。
此婢即至地獄。見一大殿院門。嚴兵守衛。云是王殿。行
至東院。別見一廳。上有大官人。云是斷罪官。復過廳院。
東有地獄。夫人語婢云。汝看吾受罪之苦。即有種種獄
卒羅剎。扑擲夫人。屠割身肉。鑊湯煎煮。煮巳還活。活已
復歷諸獄。鐵鉺抽舌。鐵鳥啄之。復臥鐵床。飛鳥猛火。一
時著身。死巳還活。活巳復受諸苦。夫人蘇巳。即見其父
蕭鏗。乘紫金蓮華座。騰空而來。鏗生平巳來。及歷任諸
官。皆不食酒肉葷辛。常誦法華經日別一遍。恭敬三寶
[008-0165a]
晝夜六時。禮誦無闕。今生善處。見女受苦。故來語云。吾
生平之日。每勸汝生信止怒。汝不用吾語。今致其殃。汝
復何因。將此婢來。女報父言為兒生平不信。今受罪苦。
故將此婢。看兒受罪輕重。令傳向家內男女。使其生信。
父聞即語女言。吾雖生善處。未能全救汝苦。汝努力自
勵發心。兼籍家內福善。共相助佐。決望得出。上昇人天
忽有一婆羅門師。年少端正。亦乘空而來。語夫人曰。由
汝不信因果。今受罪苦。未知此婢。性識何如。吾欲教誦
經。使傳家內。令世人生信。夫人報云。請師但教此婢。師
即先教金剛般若。初受二三行。漸得一紙半紙。復教誦
藥師。法華。一受不忘。此之三部。皆作梵音。文詞典正。音
韻清亮。文句皆熟。即巳放歸。語云。汝至家內。逢人為誦。
令覓婆羅門善梵語者。試看誦之。見女獠婢。尚能誦得
三本梵經。豈可不生信心。倘得一人迴邪入正。非但夫
人得福。亦令汝後報。不入三塗。受語至家。醒了如舊。即
集家內尊卑。具說夫人地獄罪苦。即臥地。作夫人在地
獄受苦之事。或云看夫人吞熱鐵丸。開口咽之。口赤腹
熱如火。或云看夫人受鐵犁耕舌。出舌二三尺餘。或云
看夫人受鐵床苦。身體紅赤。熱氣如火。如是變現種種
痛苦相巳。然後蘇醒。復說見夫人父誡敕之事。復說見
婆羅門教誦經意。夫人得出地獄。上升天報。此婢即為
家內正坐而誦文。文句皆作梵音。聲氣清亮。令人樂聞。
室家大小。見此善惡靈驗。罕所未聞。男女大小五體自
撲。號哭哀慟。逾痛初亡。道俗郡官聞者皆勸易心歸信。
齋戒不絕。


懺悔篇


引證



如最妙初教經云。佛告舍利弗。我憶往昔。有一比丘。名
[008-0165b]
曰欣慶。犯四重禁。來至僧中。九十九夜。懺悔自責。罪業
即滅。戒根即生。


會意部



問經說懺悔。能滅罪業。云何唯說觀理智心。能滅諸業。
釋言懺悔有二。一是迷心依事懺悔謂佛像行道禮敬
發願。要期斷除事惡。二是智心依禮懺悔謂觀身心斷
除結使。但所造業。有輕有重。若論輕業。事懺亦滅。若論
重業。有轉者亦能轉重令輕。又大寶積經云。百千萬劫。
久習結業以一實觀即皆消滅。又諸法無行經云。若菩
薩能見一切眾生性。即涅槃性。則能畢竟滅障罪故。又
普賢菩薩經云。觀心無心。從顛倒想起。如此想心。從妄
想起。如空中風。無依止處。故知善惡取性作相。由未悟
理非無妄業後若悟理前業即滅如正觀理時。當思諸
障本唯空寂。恒與諸佛同一真性。但無明障厚。不能睹
見。以不見故。恒於佛前破戒違道。十惡五逆。無過不為。
猶如一堂。延及凡聖。在堂供養。有多盲人。以無目故。遂
於眾前具造諸惡。時有智人愍之不巳。語盲人曰。此堂
具有凡聖僧眾。汝云何對之公然造惡。盲人聞巳。慚愧
怖畏。謝過無地。遂即伸意敬白合堂師眾。少來失明雖
與師等同在一堂。不能睹見。今因善友開導。始知有師。
今從合堂師等。求哀懺悔。此盲人。雖自無眼。不見僧眾。
然知僧眾先皆見巳。受其懺悔。我等亦然。昔造罪時。恒
在佛前。今欲悔過。了知諸佛。悉皆巳見。但一切諸佛。三
達靈智。五眼明照。知無不盡。莫問遠近內外明闇。如掌
觀珠。隨機赴感。不差時也。又知罪緣無有自性。但以妄
想因緣。虛受是苦。故維摩經云。心垢故眾生垢心淨故
眾生淨妄想是垢無妄想是淨。罪性不在內。不在外。不
[008-0165c]
在中間。如其心然。無始以來。所造諸惡。猶如闇室。懺悔
正解。狀若明燈。一照昏闇皆除。


儀式部



懺悔總有四種。一更相易脫懺。是凡夫下等懺法。二永
斷相續懺。是上品凡夫懺法。三燋業懺。是賢人懺法。四
滅業懺。是聖人懺法。前二是事中懺。敵對而除。然此業
性常在。以熏成種故。如人斫樹。但去枝條。其根仍在。後
二懺悔。要須緣空悟理心境虛融。常須作意。見諦漸修。
然後得滅。常依善友。發大誓願。臨命終時。亦得隨願往
生十方淨土。永離三惡。


歸命十方一切佛。頂禮無邊淨覺海。亦禮玅法不思議。真如自性清淨藏。住於極愛一子地。得道得果諸聖人
我以身口清淨意。咸各歸命稽首禮。


洗懺部



如舍利弗悔過經云。佛言若有善男子。善女人。欲求阿
羅漢道。欲求辟支佛道。欲求佛道者。欲知去來之事者。
常以平旦。日中。日入。人定。夜半雞鳴時。澡漱。正衣服。叉
手禮拜十方自在所向。當悔過言。某等宿命。從無數劫
以來。所犯過惡。至今世所犯婬泆。所犯瞋恚。所犯愚癡。
不知佛時。不知法時。不知比丘僧時。不知善惡時。若身
有犯過。若口犯過。若心犯過。若意欲害佛嫉惡經道。若
鬥比丘僧。若殺阿羅漢。若自殺父母。若犯身三口四意
三。自殺生。教人殺生。自行盜。教人行盜。自欺人教人欺
人。代其喜等。諸所作過惡。願從十方諸佛。求哀悔過。今
世不犯此過殃。後世亦不被此過殃。佛語舍利弗。若善
男子。善女人。意不欲入三塗者。諸所作。皆當悔過。不當
覆藏。不欲生邊地。無三寶處。乃至欲得三乘道果者。皆
當悔過。不當覆藏。若有人供養天下阿羅漢。辟支佛。滿
[008-0166a]
千。不如持悔過經。於晝夜各三。過讀一日。其得福勝百
倍千倍萬倍億倍。


感應緣二驗



晉沙門慧達。姓劉。名薩荷。西河離石人也。未出家時。長
於軍旅。好畋獵。年三十一暴病而死。體尚溫未殮。至七
日而蘇。說云。將盡之時。見有兩人。埶縛將去。向西北行。
行路轉高。稍得平衢。兩邊列樹。見有一人。埶弓帶劍。當
衢而立。指語兩人。將荷西行。見屋舍甚多。白壁赤柱。荷
入一家。有女子。美容服。荷就乞食。空中聲言。勿與之也。
有一人從地踊出。埶鐵杵將欲擊之。荷遽走歷入十許
家。見一嫗乘車。與荷一卷書。西至一家。館宇華整。有嫗
坐於戶外。屋內床帳光麗。竹席清几。復有女子處之。問
荷得書來不。荷以書卷與之。女取餘書比之。俄見兩沙
門。謂荷汝識我不。荷答不識。沙門曰。今宜歸命釋迦文
佛。荷如言發願。因隨沙門俱行。遙見一城。色甚黑。蓋鐵
城也。見人身甚長大。膚黑如漆。頭髮曳地。沙門曰。此獄
中鬼也。其處甚寒。有冰如席。飛散著人頭頭斷。著腳腳
斷。二沙門云此寒冰獄也。荷便識宿命。知兩沙門。往維
衛佛時並其師也。作沙彌時。以犯俗罪。不得受戒。世雖
有佛。竟不得見。從再得人身。一生羌中。今生晉中。又見
從伯在此獄裡。謂荷曰。昔在鄴時。不知事佛。見人灌像
聊試學之。而不肯還直。今故受罪。猶有灌福。幸得生天。
次見刀山地獄。次第經歷。觀見甚多。俄見金色。暉明皎
然。見人長二丈許。相好嚴華。體黃金色。左右並曰觀世
音大士也。皆起迎禮。荷作禮畢。菩薩具為說法。可千餘
言。荷作禮而別。出南大道。廣百餘步。道邊有高坐。高數
十丈。有沙門坐之。左右僧眾。列倚甚多有人埶筆。北面
[008-0166b]
而立謂荷曰在襄陽時。何故殺鹿。跪答曰。他人射鹿。我
加劍耳。又不噉肉。何緣受報。時即見襄陽殺鹿之地。草
樹山澗。忽然滿目。所乘黑馬。並皆能言悉證荷殺鹿。年
月日時。荷懼無對。須臾有人以叉叉之。投鑊湯中。自視
四體。潰然爛碎有風吹身。聚小岸邊。還復全形埶筆者。
復問汝又射雉。亦常殺雁。言巳。又投鑊湯。如前爛法。受
此報巳。乃遣人送荷。遙見故身。意不欲還。送人推引。久
久乃附形蘇活。奉法精勤遂即出家。


梁楊都宣武寺沙門法寵。姓馮。南陽冠軍人也。年三十
八。正勝寺法願道人。善通樊許之術。謂寵曰。君年滿當
死。無可避處。唯祈誠諸佛懺悔。先愆排脫。或可異耳。寵
因引鏡驗之。見面有黑氣。於是貨賣衣缽資餘。併市香
供。飛舟東逝。直至海鹽。居在光興閑房禮懺。杜絕人物。
晝忘食息。夜不解衣。迄至四十。歲暮之夕。忽覺兩耳腫
痛。彌生怖懼。其夜懺達四更。聞戶外有人言曰。君死業
巳盡。遽即開戶。都無所見。明晨僉言黑氣都除。兩耳乃
是生骨。斯實由懺蕩之殷。故使延壽也。


受戒篇



又舊雜譬喻經云。昔釋迦佛。往到第二忉利天上。為母
說經。時有一天。壽命垂盡。即自思惟。壽終之後。當棄天
樂。下生拘夷那竭國。受疥癩母豬腹中作子。甚預憂愁。
不知何計得免此罪。有天語言。今佛在此。為母說經。佛
為三世一切之救。唯佛能脫重罪。即到佛所。稽首作禮。
未及發問。佛告天子。一切萬物。皆歸無常。汝素所知。何
為憂愁。天白佛言。雖知天福。不可得久。恨離此座。當為
母豬。以是為毒。佛言欲脫豬身。當三自歸如是日三。天
從佛教。晨夜自歸。於後七日。天命壽盡。至維那離國。作
[008-0166c]
長者子。在母腹胎。日三自歸如生。墮地亦跪自歸。其母
免身。又無惡露。母傍侍婢。怖而棄走。母亦深怪兒墮地
語。謂之熒惑。意欲殺之。具白長者所由。父言止止。此兒
非凡。人生百歲。尚不曉歸。況兒墮地。能自稱佛。好養視
之。無令輕慢。兒遂長大。七歲與其輩類於道邊戲。時佛
弟子舍利弗。目乾連。適過兒傍。兒言我和尚。舍利弗等。
驚怪小兒。能禮比丘。兒言道人不識我耶。佛於天上為
母說經。我時為天。當下作豬。從佛受教自歸得人。比丘
即為咒願。因請佛及僧供養畢訖。佛為說法。父母及兒。
內外眷屬。應時皆得阿唯越致。


神衛



歸佛有三神。一名陀摩斯那。二名陀摩婆羅那。三名陀
摩流支。歸法有三神。一名法寶。二名呵責。三名辦意。歸
僧有三神。一名僧寶。二名護眾。三名安隱。


殺戒有五神。一名波吒羅。二名摩那斯。三名婆睺那。四名呵那吒。五名頗羅吒。


盜戒有五神。一名法善。二名佛那。三名僧喜。四名廣額。五名慈善。


婬戒有五神。一名貞潔。二名無欲。三名淨潔。四名無染。五名蕩滌。


妄戒有五神。一名美旨。二名實語。三名質直。四名直答。五名和合語。


飲酒戒有五神。一名清素。二名不醉。三名不亂。四名無失。五名護戒。


八戒


會名



諸經論中何名八關齋。亦名關戒耶。答曰前八是關閉
八惡。不起諸過。不非時食者是齋。齋者齊也。謂禁止六
情不染六塵。齊斷諸惡。具修眾善也。


功能



如齋法經云。譬如天下十六大國。滿中眾寶。不如一日
受佛齋法比其福者。則十六國為一豆耳。又中阿含經
云。多聞聖弟子。持八支齋時憶念如來十號名字。若有
[008-0167a]
惡思不善皆滅。又優婆塞戒經云。若有人以四大寶藏。
滿中七寶。持布施人。所得功德。不如有人一日一夜。受
持入戒。除五逆罪。餘一切罪。皆悉消滅。又智度論。問曰
白衣居家。唯有此五戒。更有餘法耶。答曰有一日戒。六
齋日持。無量功德。若十二月十五日。受持此戒。福最多。
何也。是日鬼神逐人。欲奪人命。劫初聖人。教人持齋。修
善治福。以避凶哀。是時直以一日不食為齋。後佛出世。
始教一日一夜。如諸佛受持八戒。過中不食。是功德。


三聚部


戒相



大聖度人。功唯在戒。凡論戒。樞要有三。一在家戒謂五
戒。八戒是。二出家戒。謂十戒。二百五十戒是。三道俗通
行戒。謂三聚戒是。然此三聚。復有三種。一者戒種。種性
是。二者戒心。菩提心四無量是。三者戒行。六度四攝是。
然此度攝。若隨威像。則名三聚。若依行位。乃稱為七。若
就德位。遂號七地。及十三住。


優劣



居家持戒。凡有四種。若為現樂。怖畏惡名。或避苦役。求
離諸難。是為下人持戒。若為世間福樂。堅持禁戒。是為
中人持戒。若為諸法無常。欲求離苦無為。常樂涅槃。是
為上人持戒。若為憐愍眾生。專求佛道。了知諸法。深觀
實相。是為上上人持戒。


感應緣三驗



晉盧山釋慧永。姓潘。河內人也。貞素自然。清心克巳。言
常含笑。語不傷物。耽好經典。善於講說。樂住盧山。與遠
同止。又別立一茅室於嶺上。每欲禪思。輒往居焉。時有
至房者。並聞殊香之氣。永屋中常有一虎。人或畏者。輒
驅令上山。人去後還復循伏。至晉義熙十年。遇疾危篤。
[008-0167b]
而專謹戒律。埶志愈勤。雖枕痾苦。而顏色怡悅。少時忽
歛衣合掌。求屣欲起。如有所見。眾咸驚問。答云佛來。言
終而卒。道俗在山咸聞異香。七日乃歇。


隋終南山悟真道場釋淨業。漢東隋人也。精研律部。博
綜異聞。仁壽二年。被舉送舍利於安州景藏寺。初欲行
於十力寺置之。行至景藏寺。忽感異香滿院。眾共嗟怪
因而樹立。將下舍利。赤光挺出。照於人物。寺重閣上。聞
眾人行聲。及往掩捕。扃閉如初。塔北有池。沙門淨範。為
諸道俗受菩薩戒。乃有群魚遊躍。首皆南向。似受歸相。
範即乘船入水。為魚授戒。魚皆迴頭遶船。如有聽受。都
無有懼。業慶其遇。乃以舍利置於佛堂。先有塑菩薩一
軀。不可移動。至明乃見迴首。面向舍利。狀類天然。


唐華州鄭縣人張法義。年少貧野不修禮度。於貞觀十
一年入華山伐樹。遇見一僧坐巖穴中。法義便就與語。
會天晦冥。僧設松柏末以供食之。謂法義曰。貧道久不
欲外人知。檀越出。慎勿言相見。因為說俗人多罪累。死
皆惡道。至心懺悔。可以滅之。乃令淨浴清淨。披僧衣。為
懺悔。旦而別去。至十九年。法義病死。埋於野外。貧無棺
槨。以雜木瘞之而蘇。自推木出歸家。家人驚愕。審問知
活乃喜。法義自說。初有兩人來取。乘空行至官府。入大
門。又巡巷南行十許里。巷左右皆有官曹。門閭相對。法
義至一曹。官曰將法義過錄事。錄事署發文書。令送付
判官。判官召主典。取法義案。案簿甚多。盈一床。主典對
法義前。披檢云。案簿多。先朱勾畢。有未朱勾者。則錄之
曰。貞觀十一年。法義父使刈禾。義反顧張目私罵。不孝
合杖八十。始錄一條。即見昔巖穴中僧來。判官起迎。問
何事。僧曰張法義。貧道弟子。其罪並懺悔訖。天曹案中
[008-0167c]
巳勾畢。今枉追來不合死。主典云。經懺悔者巳勾了。至
如張目罵父。雖懺未勾。僧曰若不如此。當取案勘之。應
有福利。仰判官令主典將法義過王宮。僧亦隨至王所。
王起迎。僧曰有弟子張法義被錄來。此人宿罪。並貧道
勾訖。未合死。主典又以張目視父事過王。王曰張目懺
悔此不合免。然師來請。可特放七日。法義白僧曰。七日
既不多。後來恐不見師。請即住隨師。師曰七日。七年也
可早去。法義固請隨僧。僧因請王筆。書法義掌中。作一
字。又請王印印。曰可急去還家。憑福報。後來以掌印呈
王。王自當放汝也法義乃辭去僧令送出。至其家內正
黑。義不敢入。使者推之遂活。因入山。就山僧修福。義掌
中所印之處。文不可識。然皆為瘡。


破戒篇


引證



又百喻經云。昔有國王。有一好樹。高廣極大。當生勝果。
香而甜美。時有一人。來至王所。王語之言。此之樹上。將
生美果。汝能食不。即答王言。此樹高廣。雖欲食之。何由
能得。即便斷樹。望得其果。既無所獲。徒自勞苦。後還欲
豎。樹巳枯死。世間之人。亦復如是。如來法王。有持戒樹
修諸功德。不解方便。反毀其禁。


感應緣二驗



宋沙門智達者。益州索寺僧也。行頗流俗。而善經唄。年
二十三。宋元徽三年六月病死。身暖不殮。遂經三日能
言。始困之時。見兩人皆著黃布褲褶。一人立於戶外。一
人逕造床前。曰上人應去。可下地也。達曰貧道體嬴。不
堪涉道。此人復曰可乘轝也。言卒而轝至。達既昇之。意
識怳然。四望極目。但睹荒野。途逕艱危。至於朱門。墻闥
甚華。達入至堂下。堂上有一貴人。朱衣冠幘。據床坐。甚
[008-0168a]
有威容。左右兵衛百許人。貴人見達。乃歛顏正色謂曰。
出家之人。何宜多過。達曰。有識巳來。不憶作罪。問曰。誦
戒廢不。達曰。初受具足之時。實常習誦。比逐齋講。恒事
轉經。故於誦戒。時有虧廢。復曰。沙門時不誦戒。此非罪
何。可且誦經。達即誦法華經三契而止。貴人敕所錄達
使人曰。可送至惡地。勿令太苦。二人引達將去。行數十
里。稍聞轟磕。鬧聲沸火。而前路轉闇。次至一門。高數十
丈。色甚堅黑。達自念經說地獄。此其是矣。乃大恐怖。悔
在世時。不修業行。及大門鬧聲愈壯。門裡轉闇。無所復
見時火光乍滅乍揚。見有數人反縛前行。後有數人。埶
杈杈之。血流如泉。其一人乃達從伯母。彼此相見。意欲
共語。有人曳之殊疾。不得款言。入門二百步許。見有一
物。形如米囤。可高丈餘。二人埶達擲置囤上。囤裡有火。
焰燒達身。半體皆爛。痛不可忍。自囤墜地。悶絕良久。二
人復將達去。見有鐵鑊十餘。皆煮罪人。人在鑊中。隨沸
出沒。鑊側有人。以杈刺之。諸鑊皆滿。唯有一鑊尚空。二
人謂達曰。上人即時應入此中。達聞其言。肝膽塗地。乃
請之曰。君聽貧道。一得禮佛。便至心稽首。願免此苦。祈
悔特至。既而四望無所復見。唯睹平原茂樹風景清明
忽不覺還就身。時在索寺也。齋戒逾堅禪誦彌固。


宋沙門釋曇典。白衣時年三十。忽暴疾而亡。經七日方
活。說初亡時。見兩人驅將去。使輦米。伴輦可有數千人。
晝夜無休息。見二道人云。我是汝五戒本師。來慰問之。
師詣官主云。是貧道弟子。且無大罪。曆筭未窮。即見放
遣。二道人送典至家。住其屋上。具約示典。可作沙門。勤
修道業。言訖下屋。道人推典著屍。蘇後出家。


受齋篇


感應緣二驗


[008-0168b]


宋京師道林寺有沙門僧迦達多。博通經論。以禪思為
業。元嘉初。來遊宋境。常在山中坐禪。有群鳥銜果。飛來
授之。達多思惟昔獼猴奉蜜。佛亦受而食之。今飛鳥授
食。便食之。


高齊初沙門實公者。嵩山高栖士也。旦從林向白鹿山。
因迷失道。日將中。忽聞鐘聲。尋響而進。巖岫重阻。登陟
而趣。乃見一寺。獨據深林。三門正南。赫奕輝煥。前至門
所。看額云靈芝寺門外五六犬。其犬如牛。白毛黑喙。或
踊或臥。以眼盻實。實怖將返。須臾番僧外來。實喚不應。
亦不迴顧。直入門內。犬亦隨入。良久實見無人。漸入次
門。屋宇四周。房門並閉。進講堂。唯見床榻。高座儼然。實
入西南隅床上坐。久之。忽聞棟間有聲。仰視見開孔如
井大。比丘前後從孔飛下。遂至五六十人。依位坐訖。自
相借問。今日齋時。何處食來。或言豫章成都。長安隴右
薊北嶺南五天竺等。無處不至。動即千萬餘里。末後一
僧。從空而下。諸人兢問來何太遲。答曰今日相州城東
彼岸寺鑒禪師講會。各各豎義。殊為可觀。不覺遂晚。實
本事鑒為和上。既聞此語。望得參話。希展上流。整衣將
起。咨諸僧曰。鑒是實和上。諸僧直視。忽隱寺所。獨坐磐
石柞木之下。向之寺宇。一無所見。唯睹岩谷。禽鳥翔集。
喧亂切心。出以問尚統。法師。尚曰。此寺名。趙時佛圖澄
法師所造。年歲久遠。賢聖居之。非凡所住。或汎或隱。遷
徙無定。今山行者猶聞鐘聲。


破齋篇


感應緣一驗



唐隴西李思一。今居相州之󵉞陽縣。貞觀二十年正月
巳死。經日而蘇。至永徽三年五月又死。經一宿而蘇。說
云。年命未盡。蒙王放歸。於王前。見相州󵉞陽縣法觀寺
[008-0168c]
僧辦珪。又見會福寺僧弘亮。及慧寶。三人並在王前辨
答。見冥官云慧寶死期未至。宜修功德。辦珪弘亮今歲
必死。辦珪等是年果相繼卒。後寺僧令一巫者。就弘亮
舊房。召二僧問之。辦珪曰。我為破齋今受大苦。兼語諸
弟子等曰。為我作齋。救拔苦難。弟子輩即為營齋。巫者
又云。辦珪巳得免罪。弘亮云。我為破齋兼妄持人長短。
令被拔舌痛苦。不能多言。


賞罰篇


引證



如百喻經云。昔有二人。共種甘蔗。而作誓言。種好者賞。
其不好者當重罰之。時二人中。一者念言。甘蔗極甜。若
壓取汁。還灌甘蔗。樹必得勝。既取汁溉。冀望滋味。反敗
種子。所有甘蔗。一切都失。世人亦爾。欲求善福。恃巳豪
貴。倚形挾勢。逼脅下民。陵奪財物。用作福善。反獲其殃。


感應緣一驗



晉富陽縣令王範有妾桃英。殊有姿色。遂與閣下丁豐
史華期二人奸通。範常出行不還。帳內都督孫元弼。聞
丁豐戶中環珮聲。覘視。見桃英與同被而臥。元弼叩戶
叱之。桃英即起。攬裙理鬢。躡履還內。元弼又見華期帶
珮桃英麝香。二人懼元弼告之。乃共謗元弼與桃英有
私。範不辦察。遂煞元弼。有陳超者。當時在座。勸成元弼
罪。後範代還超亦出都看範。行至赤亭山下。值雷雨日
暮。忽然有人扶超腋逕曳將去。入荒澤中。電光照見一
鬼。面甚青黑。眼無瞳子。曰吾孫元弼也。訴冤皇天。早見
申理。乃今相遇。超叩頭流血。鬼曰王範為事主。當先殺
之。賈景伯孫文度在太山玄堂下。共定生死名錄。桃英
魂魄。亦收在第三地獄。名女青亭。此黃泉下。專治女鬼
者。投至天明。失鬼所在。超至楊都詣範。未敢說之。便見
[008-0169a]
鬼從外來。逕入範帳。至夜範始眠。忽然大猒。連呼不醒。
妾亦暴亡。超走長千寺。易姓名為何規。後五年三月三
日。臨水酒酣。超云今當不復畏此鬼也。低頭便見鬼影
巳在水中。以手搏超。鼻血大出。可一升許。數日而殂。


利害篇


引證



又僧護經云。爾時舍衛國中。有五百商人。欲入大海。共
議求覓法師。眾中有一長者。告諸商人我有門師。名曰
僧護。可請為師。爾時世尊知僧護比丘。廣度眾生。即便
聽許。時諸商人。與僧護法師。俱入大海。未至寶所。龍王
捉住。時諸商人甚大驚怖。互跪合掌。而仰問言。是何神
祗而捉船住。若欲所須。應現身形。爾時龍王忽然現身
曰。以此僧護比丘與我。商人答曰。從佛世尊。及舍利弗
所。而請將來。云何得與。龍王曰。若不與我。盡皆殺汝。時
諸商人即大驚怖。俛仰不巳。僧護比丘捨與龍王。龍王
將詣宮中。即以四龍作僧護弟子。龍王白言尊者為我
教此四龍。第一龍者。教增一阿含。第二龍者。教中阿含。
第三龍者。教雜阿含。第四龍者。教長阿含。僧護即教。第
一龍者默然聽受。第二龍者眠目口誦。第三龍者迴顧
聽受。第四龍者遠住聽受。此四龍子。於六月中。誦四阿
含領在心懷。盡無遺餘。時大龍王。詣僧護所。僧護曰。受
持法者。無軌則心。不如佛法受持誦習。龍王白言。大德
不言。呵諸龍等。所以者何。以護師命。故作此聽。龍有四
毒。初默受者。以聲毒故。若出聲者。必害師命。第二閉目
受者。以見毒故。若見師者。必害師命。第三迴顧受者。以
氣毒故。若氣噓師。必害師命。第四遠住者。以触毒故。若
身触師。必害師命。時商人採寶迴還。至失師處。共相謂
言。我等本時。於此失師。今若還到佛所。問我僧護法師
[008-0169b]
何在。當以何答。爾時龍王知商人還。即持僧護來付商
人。時諸商人。踊躍歡喜。平安得出。


感應緣一驗



後魏崇真寺僧慧嶷。死經七日。時與五比丘。次第於閻
羅王所閱過。嶷以錯召。放令還活。具說王前事。如生官
無異。五比丘者。一云是寶明寺僧智聰。自云生來坐禪
苦行為業。得昇天堂。一云是般若寺僧道品。自云誦涅
槃經四十卷。亦昇天堂。有一比丘。云是融覺寺僧曇謨
最。云講華嚴涅槃。恒常領眾千人。解釋義理。王言講經
僧。我慢貢高。心懷彼我。憍巳凌物。付司。即有青衣十
人。送最向於西北。入門屋舍皆黑。復一比丘。云是禪林
寺僧道弘。自云教化四輩檀越。造一切經。人中金像十
軀。王言沙門之體。必須攝心道場。志念禪誦。勤心念戒
教化求財。貪心即起。三毒未除。付司。隨有青衣埶送與
最仝入一處。又有比丘。云是靈覺寺僧寶真。自云未出
家之前曾作西隴太守。自知苦空。歸依三寶。割捨家資。
造靈覺寺。寺成捨官入道。雖不禪誦。禮拜不闕。王曰卿
作太守。曲情枉法。劫奪人財。假作此寺。非卿之力。亦復
付司。送入黑門。


穢濁篇


五辛部



如楞伽經云。佛言大慧如是。一切蔥韭薤蒜。臭穢不淨。
能障聖道。亦障世間天人淨處。酒亦如是。


又雜阿含經云。不應食五辛。何等為五。一者木蔥。二者
革蔥。三者蒜。四者興渠。五者蘭蔥。


感應緣一驗



唐殿中侍御毉孫迴璞。濟陰人也。至貞觀十三年。從王
車駕。幸九成宮。三善谷。與魏太師鄰。夜二更。聞外有人
[008-0169c]
喚孫侍毉聲。璞起出看謂是太師之命。既出見。兩人謂
璞曰官喚。璞曰我不能步行。即取馬乘之。隨二人行。如
晝日光明。二人引璞出谷。歷朝堂東。又東北行。至省蓿
谷。遙見有兩人持韓鳳方行。語所引璞二人曰。汝等錯。
我所得者是。汝宜放。彼人即放璞。璞循路而還。即至家
繫馬。見婢當戶眠。喚之不應。入戶見其身與婦並眠。欲
就之不得。但著南壁立。大聲喚婦。終不應。屋內極明。見
壁角中。有蜘蛛網中二蠅。一大一小。并見梁上所著藥
物。無不分明。唯不得就床。自知是死。甚憂悶。恨不得共
妻別。倚立南壁久之。微睡忽驚覺。覺身巳臥床上。而屋
闇黑無所見。喚婦令起然火。璞方大汗。起視蜘蛛網。歷
然不殊。見馬亦大汗。鳳方是夜暴死。後至十七年。璞奉
敕馳驛。往徐州療齊王祐疾。還至洛州東孝義驛。忽見
一人來問曰。君是孫迴璞不。璞曰是。君何問焉。答曰我
是鬼耳。魏太師有文書。追君為記室。因出文書示璞。璞
視之。則鄭國公魏徵署。璞驚曰。鄭公不死。何為遣君送
書。鬼曰。巳死矣。今為太陽都錄太監。故令我召君。璞引
坐共食。鬼甚喜謝。璞又請曰。我奉敕未還。鄭公不宜追
我。還京奏事畢。然後聽命可乎。鬼許之。於是晝則同行。
夜則同宿。行至滋水。與璞別曰。待君奏事訖。相見也。君
可勿食葷辛璞許諾。既奏事畢。訪鄭公巳薨。校其薨日。
則孝義驛之前日也。璞自分必死。與家人訣別。而請僧
行道造像寫經可六七日。夜夢前鬼來召。引璞上高山。
山巔有大宮殿。既入。見眾君子迎謂曰。此人修福。不得
留之。可放去。即推璞墮山。於是驚悟。


便利部


感應緣二驗



宋京師瓦官寺有釋慧果。婺州人。少蔬食苦行。宋初遊
[008-0170a]
京師止寺誦法華十地。嘗於廁前。見一鬼致敬於果。云
昔為眾生作雜那。小不如法。墮在噉糞鬼中。法師德素
高明。願助拔濟之方。又云昔有錢三千文。埋在柿樹根
下。願取以為福。果即告眾掘取錢三千文。為造法華一
部。并設齋。後夢見此鬼云以得改生。


唐陳郡謝弘敬妻高陽許氏。武德初年。遇患死。經四日
而蘇。說云。被二三十人。抱至地獄。未見官府。即聞喚。雖
不識面。似是姑夫沈吉光語音。許問云。語聲似是沈丈。
何因無頭。吉光即以手提其頭。置於膊上。而語許曰。汝
且在此間。勿向西院。待吾為汝造請。即應得出。遂與語
處而住。經再宿。吉光始來。語許云。汝今此來。王欲令汝
作女伎。倘引汝見。須道不解絃管。可引吾為証。少間有
吏抱案引入。王果問解絃管不。許云不解。復云沈吉光
具知。王問吉光。答云不解。王曰宜早放還。不須留也。於
時吉光欲發遣。埶案人云。娘子功德力雖強。然先有少
罪。隨便受卻。身業俱淨。豈不快哉。更別引入一大院。其
門極小。見有人受罪。許甚驚懼。乃求於主者曰。生平修
福。何罪而至斯耶。答曰娘子曾以不淨碗。盛食與親。須
受此罪。遂以銅汁灌口。非常苦毒。比蘇時。口內皆爛。光
即云。可於此人處。受一本經。記取將歸。受持勿怠。自今
巳去。保年八十有餘。許生曾未誦經。蘇後遂誦得經一
卷。訪詢人間。所未曾有。吉光尚存。後二年方遇害。


酒肉篇


感應緣六驗



晉有荊州長沙寺釋法遇。弱年好學。篤志墳典。事道安
為師。解悟非常。乃避地朿下。講說眾經。受業者四百餘
人。時有一僧飲酒。遇但罰而不遣。安公遙聞之。以竹筒
盛一荊子。手自緘封。題寄遇。遇開封見杖。即曰此由飲
[008-0170b]
酒也。我訓領不勤。遠貽憂賜。即命維那鳴椎集眾。以杖
置香橙上。行香畢。遇乃起出眾前。向筒致敬。於是伏地。
令維那行杖三下。內杖筒中。垂淚自責。時境內道俗。莫
不嘆息。因之學徒勵業甚眾。


宋蔣小德。江陵人也。為丘州刺史朱循聽事監。少而信
向。勤謹過人。得病而死。夜三更將殮便蘇活。言有使者
稱王命召之隨去。既至。王曰君精勤小心。虔奉大法。宜
速生善地。而君筭猶長。且還家作功德。七日復來。受天
中快樂。小德受言而歸。路由一處。有小屋殊陋弊。逢新
寺難公於此屋前。具相問訊。難云貧道自出家來。未常
飲酒。旦就蘭公。蘭公苦見勸逼。飲一升許。被王召罰。若
不坐此。當得生天。今乃居此弊宇。三年演方得上耳。小
德至家。即遣人參訊。難公果以此日。於蘭公處睡臥。至
夕而亡。小德既愈。七日內。大設福供。至期奄然而卒。


周武帝好食雞卵。一食數枚。有監膳儀同。常進御食有
寵。隋文帝即位。猶復監膳進食。開皇中暴死。三日乃蘇。
語云始見人來喚。隨至一處。有大地穴。纔到穴口。遙見
西方有百騎來。儀衛如王者。俄至穴口。乃周武帝也。儀
同拜之。帝曰王喚汝。証我事耳。汝身無罪。言訖即入穴
中。使者亦引儀同入庭前。見武帝與王同坐。王問儀同
曰。汝為帝作食。前後進白團幾枚。儀同答曰。實不記數。
王謂帝曰。此人不記。當須出之。帝慘然不樂而起。忽見
庭前有鐵床。并獄卒數十人。皆牛頭人身。帝巳臥床上。
獄卒用鐵梁壓之。帝兩脅剖裂處。雞子全出。俄與床齊。
可十餘斛。帝謂儀同云。為我相聞大隋天子。昔與我共
食。倉庫玉帛。亦我儲之。我今為滅佛法極大受苦可為
吾作功德。於是文帝敕天下。人出一錢。為追福焉。
[008-0170c]


後隋大業中。雍州長安縣有一人姓趙。名文若。死經七
日得活。說云。當死之時。見人引向閻羅王所。問文若生
時作何福業。文若答王。受持金剛般若經。王嘆曰。善哉
此福第一。汝雖福善。且將示汝受罪之處。令一人引文
若北行十步。至一墻孔。隔壁有人。引手從孔中捉文若
頭。引出墻外。見大地獄。鑊湯苦具。罪人受苦。乃有眾多
豬羊雞魚鵝鴨之屬。兢來從文若索命。文若云。吾不食
汝身。何故見逼。諸畜生等各報云。汝某年某月某處食
我。頭腳四支。節節分張。何故諱之。文若見畜引實。不敢
拒逆。唯知一心念佛深悔諸罪。但求諸畜。得活之時。具
修福善報謝。諸畜見許修福。一時放卻。其引使人。將文
若至王所。說見受罪處訖。王付一碗釘。令文若食之。并
用五釘。釘文若頭及手足。然後放過。文若得蘇。極患頭
痛。及手足疼。久後修福。痛漸得差。從爾巳來。精勤誦持
金剛般若。不敢遺漏寸陰。併見道親疏。並勸受持。


唐冀州頓丘縣。有老母。姓李。無子孤老。唯有小婢。家鎮
沽酒。添灰少量。分毫經紀。貞觀年中。因病氣斷。死經兩
日蘇活。口云。初有兩人。並著赤衣。門前召出之。便即隨
去。行至一城。有若州郭引到側院。見一官人。衣冠大袖
憑案而坐。左右甚多。階下大有著枷鎖人。遣問老母。何
因行濫沽酒。多取他物。擬作法華經。巳向十年。何為不
造。老母具言。酒使婢作。量亦是婢。經巳付錢一千文與
隱師。即遣追婢。須臾婢至。勘當元由。婢即笞四十放還。
遣問隱師。報云是實。乃語老母云。放汝七日去。經了當
來。得生善處。


唐右金吾兵曹京兆韋知十。至永徽中。煮一羊腳。半日
猶生。知十怒。家人曰用柴十倍於常。不知何意如此。更
[008-0171a]
命重煮還復如故。乃命割之。其中遂得一銅像長徑寸
焉。光明照灼。相好成就。其家一生不敢食酒肉。


病苦篇


歛念部



夫三界非有。五陰皆無。四倒十纏。共相和合。漂沒苦海。
弱喪亡歸。形軀七尺。莫知其假。生靈一謝。再返無期。往
生論云。若善男子。善女人。修五戒成就者。畢竟得生安
樂國土。見彼阿彌陀佛。何等為五。一者禮拜。二者讚嘆。
三者作願。四者觀察。五者迴向。又隨願往生經云。佛告
普廣菩薩。若四輩男子女人。臨終之日。願生十方佛剎
土者。當先洗浴身體。著鮮潔之衣。燒眾名香懸繒旛蓋
歌讚三寶。讀誦尊經。為病者說因緣。喻善巧言詞微妙
絕義。故云色不久鮮。當歸壞敗。精誠行道。可得度苦。隨
心所願。無不獲果。


感應緣三驗



宋羅璵妻費氏者。寧蜀人。父悅。宋寧州刺史。費少而敬
信。誦法華經數年。勤至不倦。忽病心痛。屬纊俱備。費氏
心念。我誦經勤苦。宜有善祐。寧遂至此。既而睡臥食頃。
如夢如寤。見佛於窗中。投手以摩其心。應時都念。一堂
男女婢僕。悉睹金光。亦聞香氣。璵從妹琰。乃尚書中兵
郎費惜夫人也。於時省疾。亦具聞見。大興信悟。


宋李清者。於潛人也。仕桓溫大司馬府參軍督護。得病
還家而死。經久蘇活。說云。初見傳教。持信旛喚之。云公
欲相見。清謂是溫召。即起束帶而去。出門見一竹輿。便
令入中。二人推之。疾速如馳。至一朱門。見阮敬時。敬死
巳三十年矣。敬問清曰。卿何時來。知我家何似。清云卿
家異惡。敬便兩淚言。知吾子孫如何。答云具可。我今令
卿得脫。汝能料理吾家不。清云若能如此。不負大恩。敬
[008-0171b]
言僧達道人。是官師。甚被敬禮。當苦告之。還內良久。遣
人出云。門前四層寺。官所起也。僧達常以平旦入寺禮
拜。宜就求哀。清往其寺。見一沙門語曰。汝是我前七生
時弟子。巳經七世受福。迷著世樂忘失本業。背正就邪。
當受大罪。今可改悔。和尚明出。當相佐助。清還中夜寒
噤。凍至曉門開。僧達果出至寺。清便隨稽首。僧達云汝
當革心為善。歸命佛法僧。受此三歸。可得不橫死。受持
勤者。亦不經苦難。清便奉受。又見昨所遇沙門。長跪請
曰。此人。僧之宿世弟子。忘正失法。方將受苦。先緣所追。
今得歸命。願垂慈愍。答曰先是福人。當易拔濟耳。便還
向朱門。俄遣人出云。李參軍可去。敬時亦出。與清一眚
竹枝。令閉眼騎之。清如其語。忽然至家。家中啼哭。及鄉
親塞堂。欲入不得。會買材還。家人及客。赴監視之。唯屍
在地。清入至屍前。聞其屍臭。自念悔還。但外人逼突。不
覺入屍。於是而活。即營理敬家。分宅以居。於是歸心三
寶。勤信法教。


前齊永明中。楊都高座寺釋慧進。疏食布衣。誓誦法華
用心勞苦。執卷便病。乃發願造百部。以悔先障。始聚得
一千六百文。賊來索物。進示經錢。賊慚而退。爾後遂成
百部。聞空中告曰。汝願巳足。必得往生。


捨身篇


感應緣三驗



梁普通年。小莊嚴寺。有道度禪師。戒行淳直。善明摩訶
衍。每厭此身同於毒樹。若身命無常。棄屍陀林。施以鳥
獸。乃積薪柴。漸就減食。至普通七年十一月三日。鍾自
虛鳴。其月八日。鍾復自鳴。乃與大眾共結善緣。爾後不
復更食。唯用澡瓶。以汲清水。日飲一升。至二十五日。寺
眾同往。見瓶發五色光耀。雜彩氛氳。至二十九日旦時。
[008-0171c]
寺主僧全等數人。共登禪室。遙見龕中紫光外照。其日
將暮。忽有群鳥五六百。同集一樹。夜二更初。寺有雜色
光。映燭房宇。至五更中。聞山頂上。火聲振烈。驚走往觀。
見禪師合掌火中。剌史武陵王。乃遣灑掃收歛其處而
建塔焉。後聞山頂時有石磬之聲。聲甚清徹。


隋盧山甘露峰釋大志姓顧氏。山陰人。於蓮華山。甘露
峰南。建靜觀道場。頭陀為業。介爾一身。不避虓虎。聞有
惡獸。輒往投之。皆避不啗。經於七載。禪業無絕。晚住此
山福林寺。會大業屏除流徙隱逸。慨法陵遲。乃變服毀
形。在佛堂內。高聲慟哭。三日三夕。初不斷絕。寺僧慰喻。
志曰。余嘆惡業乃如此耶。要盡此骸申明正教。遂往東
都上表曰。願陛下興顯三寶。當燃臂於嵩岳。用報國恩。
帝乃許之。敕設大齋。七眾通集。志不食三日。登大棚上。
燒鐵鑪赤。用烙其臂。並令焦黑。以刀截斷。肉裂骨現。又
烙其骨。令焦黑巳。布裹臘灌。下火燃之。光曜岩岫。於時
大眾見其苦行。皆痛心髓。而志雖加燒烙。詞色不改。或
誦法句。嘆佛為德。或為眾說法。言談苦切。臂燒既盡。如
先下棚。七日入定。跏坐而卒。


唐終南山豹林谷釋會通。雍州宿川人。少欣儉素。遊泊
林泉。苦節戒行。誦法華經藥王品。便欣厭捨。私集柴木。
以貞觀末年。靜夜林中。積薪為窟。誦至藥王。便令下火。
風驚焰發。煙火俱盛。卓爾跏坐。聲誦如故。尋爾西南。有
大白光。流入火聚。至曉。身火俱滅。乃收其骨為起塔銘。


送終篇


受生部



夫生則八識扶持。死則四大離散。迅矣百齡。終歸磨滅。
循環三界。運轉靡停。第一臨命終時。檢身冷熱。驗其善
惡。具知來報。故瑜伽論云。造善之人。從下冷。触至臍以
[008-0172a]
上。煖氣後盡。即生人中。若至頭面。熱氣後盡。即生天道。
若造惡者。與此相違。然瑜伽論羯羅藍義。最初託處。即
名肉心。方識於此處最初託即從此處最後捨。


感應緣



漢令支縣有孤竹城。古孤竹之國也。靈帝光和元年。遼
西人。見遼水中有浮棺。欲斫破之。棺中人語曰。我是伯
夷之弟。孤竹君也。海水壞我棺槨。是以漂流。汝斫我何
為。人俱不敢斫。因為立廟祀祠。


漢菩提寺。西域人所立也。在慕義里。沙門達多。發墓取
塼。得一生人以報。時太后與漢明帝在華林都堂。以為
妖異。謂侍郎徐紇曰。上古以來。頗有此事不。紇曰昔魏
時發塚得霍光女婿范明友家僕。說漢朝廢立。與史書
相符。不足為異也。后令紇問其姓名。死來幾年。何所飲
食。死者答曰。臣姓崔。名涵字子洪。博陵安平人。父名暢。
母姓魏。家在城西埠財里。死時年十五。今乃二十七。在
地下十二年。常似醉臥。無所食也。時復遊行。或遇飲食。
如似夢中。不甚辨了。后即遣門下錄事張俊。詣埠財里。
訪涵父母。果有崔暢。其妻姓魏。俊問暢曰。卿有死兒不。
暢曰有息子洪。年十五而亡。俊曰為人所發今日蘇活。
在華林園。主上遣我來相問。暢聞驚怖曰。實無此兒。向
者謬言。俊還具以實啟后。后遣俊送涵向家。暢聞涵至。
門前起火。手持刀。魏氏把桃扙拒之。汝不須來。吾非汝
父。汝非我子。速去可得無殃。涵遂捨去。遊於京師巷內。
常宿寺門下。汝南王賜黃衣一通性畏日。不仰視天。又
畏水火及兵刃之屬。常走於路。疲則止。不徐行也。時人
猶謂是鬼。洛陽大市北。有奉終里內人。賣送死之具。及
諸棺槨。涵謂曰。柏棺勿以桑木為欀。人問其故。涵曰。吾
[008-0172b]
在地下。見發鬼兵。有一鬼稱是柏棺。應免兵。主吏曰你
雖柏棺。桑木為欀。遂不免兵。


晉唐遵。字保道。上虞人也。晉太元八年。暴病而死。經夕
得蘇云。有人呼將去。至一城府未進。頃見其從叔。自城
中出。驚問遵汝何故來。遵答正欲往候姑姊。因見數人
急呼來此。即時可得歸去。而不知還路。從叔云。汝姑喪
巳二年。汝姊兒道文。近被錄來。蒙恩放。仍留看戲。不即
還去。積日方歸。家巳殯殮。乃入棺中。搖動棺器。冀望其
家覺悟開棺。棺遂至路落檀車下。其家或欲開之。乃問
卜者云不吉。遂不敢開。不得復生。今為把沙之役。辛勤
極苦。汝宜速去。勿復住此。且汝小姊。又巳喪亡。今與汝
姑。共在地獄。日夕憂苦。不知何時可得免脫。汝今還去。
可語其兒。勤修功德庶得免之。於此示遵歸路。將別又
囑遵曰。汝得還生。良為殊慶。在世無幾鯈如風塵天堂
地獄。苦樂報應。吾昔聞其語。今睹其實。汝宜深勤善業。
務為孝敬。受法持戒慎不犯。一去人身。入此罪地。幽窮
苦酷。自悔何及。勤以在心。不可忽也。我家親屬。生時不
信罪福。今並遭塗炭。長受楚毒。焦爛傷痛。無時暫休。欲
求一日改惡為善。當何得耶。悉我所具。故以囑汝。勸化
家內。共加勉勵。言巳涕泣。因此而別。遵隨路而歸。俄而
至家。家治棺將竟。方營殯殮。遵既附屍。屍尋氣通。移日
稍差。勸示親識。並奉大法。初遵姑。適南郡徐漢長。姊適
江夏樂瑜于。小姊適吳興嚴晚。途路懸遠。久斷音息。遵
既差。遂至三郡。尋訪姑及小姊。姊子果並喪亡。長姊亦
說兒道文。殮後棺動墮車。皆如叔言。既聞遵說道文橫
死之意。姊追加痛恨。重為製服。


晉竹法慧。關中人。方直有戒行。入嵩高山。事佛圖蜜為
[008-0172c]
師。晉康帝建元年。至襄陽。止羊叔子寺。不受別請。每乞
食。輒齎繩床自隨。於閑曠設坐。遇雨。以油帔日覆。每語
弟子法昭曰。汝過去時。折一雞腳。其殃尋至。俄而昭為
人所擲。腳遂永疾。後征西庾移恭。鎮襄陽。素不奉法。聞
慧有非常之跡。甚嫉之。慧預告弟子曰。吾宿對尋至。誡
勸眷屬。令勤修福善。恭後二日。果收而刑之。臨死語眾
人云。猶枉吾。吾死後三日。天雷暴雨。至期果洪注。城
門外深一丈。恭眷屬居民。並皆沒死。


法滅篇


五濁部



如地持論云。所謂五濁者。一曰命濁。二曰眾生濁。三曰
煩惱濁。四曰見濁。五曰劫濁。謂今世短壽。人極百歲。是
名命濁。若諸眾生。不識父母。不識沙門。婆羅門。及宗族
尊長。不修禮義。不畏惡業果報。不修惠施。不作功德。不
修齋法。不持禁戒。是名眾生濁。若此眾生。諂曲虛誑妄
語。攝受邪法。及餘惡不善法生。是名煩惱濁。若於今世。
法壞法沒。像法漸起。邪法轉生。是名見濁。若饑饉劫起。
疾病劫起。刀兵劫起。是名劫濁。


雜要篇


四依部



夫根鈍時澆。信堅難具。行淺德劣。智正易述。要須機教
相符。文理洞備。故經曰雖誦千章。不行何益。今立正義。
須憑宗意。教有權實。行有昏明。如大集經云。復次舍利
弗。菩薩摩訶薩。有四依法何等為四。依義不依語。依智
不依識。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依法不依人。云何依
義不依語。語者若人世法。而有可說。義者解出世法。無
文字相。語者若說布施。戒忍。進禪。智慧。調伏。擁護。義者
知施戒忍進禪智慧。入於平等。語者稱說生死。義者知
生死性。語者說涅槃味。義者知涅槃無性。語者若說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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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隨所安止。義者善知諸乘。入一相智門語者說身口
意。受持淨戒功德威儀。義者了身口意。皆無所作。而能
護持一切淨戒。語者若說忍辱斷除恚怒貢高憍慢。義
者了達諸法。得無生忍。語者悉能聞持一切文字智慧
根本。義者知是慧義不可宣說。云何依智不依於識。識
者四識住處。如色識住處。受想行識住處。智者解了四
識。性無所住。識者若識地大。水火風大。智者識住四大。
法性無別。識者行有為法。智者知無所行。無為法性。無
有識知。識者生住滅相。智者無生住滅相。云何依了義
經。不依不了義經。不了義經者。所作何業。信有果報。了
義經者。盡諸煩惱。不了義經者說生死苦惱。了義經者。
生死涅槃。一相無二。不了經者。讚說種種莊嚴文字。了
義經者。說甚深經。難持難了。不了義經者。多為眾生說
罪福相。今聞法者心生欣慼。了義經者。凡所演說。必令
聽者心得調伏。不了義經者若說我人眾生等。無有施
受者。而為說有施受。了義經者。說空無相。無願無作。無
有我人眾生。作者受者。常說無量諸解脫門。云何依法
不依於人。人者攝取人見。作者受者。法者解脫無人。見
作者受者。人者凡夫。善人。信行人。八人。四果人。辟支佛
人。菩薩人。一人出世。多所利益。多人受樂。憐愍世間。生
大悲心。於人天中。多所饒潤。所謂諸佛等。依世諦故。為
化眾生故。作是說。若有攝取如是見者。是為依人。如來
為化攝人見者。故說依法。一切平等。無別異性。猶如虛
空舍利弗。是名菩薩摩訶薩。四依無盡。


翻譯部附聖賢集傳四十九部




* 後漢朝譯傳道俗十二人出經律三百三十四部
* 前魏朝傳譯僧六人出經律一十三部
* 南吳孫氏傳譯道俗四人出經傳一百四十八部
* 西晉朝傳譯道俗十三人出經戒四百五十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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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晉朝傳譯道俗二十七人出經傳二百六十三部
* 前秦符氏傳譯僧八人出經傳四十部
* 西秦乞伏氏傳譯僧一人出經十四部
* 後秦姚氏傳譯僧八人出經傳一百二十四部
* 北涼沮渠氏傳譯道俗八人出經傳三十二部
* 宋朝傳譯道俗二十三人出經傳二百十部
* 前齊朝傳譯道俗十九人出經傳四十七部
* 梁朝傳譯道俗二十一人出經律傳九十部
* 後魏元氏傳譯道俗十三人出經論傳錄八十七部
* 後齊高氏傳譯道俗二人出經論七部
* 後周宇文氏傳譯道俗十一人出經論天文三十部
* 陳朝傳譯道俗三人出經論傳疏四十部
* 隋朝傳譯道俗二十人出經論九十餘部
* 唐朝傳譯僧十一人出經論二百餘部
*  大乘經一譯二百四部 重翻二百二部
*  小乘經一譯一百八部 重翻九十六部
*  小乘律三十五部 大乘論六十四部
*  小乘論三十三部 眾經律論傳八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