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q0184 周易禪解-明-智旭 (master)


周易禪解卷第二
北天目道人蕅益智旭著


上經之二



震下坎上


屯。元亨利貞。勿用有攸往。利建侯。」


【乾坤始立。震一索而得男。為動。為雷。坎再索而得
男。為陷。為險。為雲。為雨。乃萬物始生之時。出而未
申之象也。始則必亨。始或不正。則終于不正矣。故
元亨而利于正焉。此元亨利貞。即乾坤之元亨利
貞也。乾坤全體太極。則屯亦全體太極也。而或謂
乾坤二卦大。餘卦小。不亦惑乎。夫世既屯矣。倘務
往以求功。秖益其亂。唯隨地建侯。俾人人各歸其
主。各安其生。則天下不難平定耳。楊慈湖曰。理屯
如理絲。固自有其緒。建侯。其理之緒也。佛法釋者。
有一劫初成之屯。有一世初生之屯。有一事初難
之屯。有一念初動之屯。初成。初生。初難。姑置弗論。
一念初動之屯。今當說之。蓋乾坤二卦。表妙明明
妙之性覺。性覺必明。妄為明覺。所謂真如不守自
性。無明初動。動則必至因明立所而生妄能。成異
立同。紛然難起。故名為屯。然不因妄動。何有修德。
故曰。無明動而種智生。妄想興而涅槃現。此所以
元亨而利貞也。但一念初生。既為流轉根本。故勿
用有所往。有所往。則是順無明而背法性矣。惟利
即于此處用智慧深觀察之。名為建侯。若以智慧
觀察。則知念無生相。而當下得太平矣。觀心妙訣
孰過于此。】


「彖曰。屯。剛柔始交而難生。動乎險中。大亨貞。雷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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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滿盈。天造草昧。宜建侯而不寧。」


【乾坤立而剛柔交。一索得震為雷。再索得坎為雨。
非難生乎。由動故大亨。由在險中故宜貞。夫雷雨
之動。本天地所以生成萬物。然方其盈滿交作時。
則天運尚自草亂昧瞑。諸侯之建。本聖王所以安
撫萬民。然方其初建。又豈可遽謂寧貼哉。佛法釋
者。無明初動為剛。因明立所為柔。既有能所。便為
三種相續之因。是難生也。然此一念妄動。既是流
轉初門。又即還滅關竅。惟視其所動何如耳。當此
際也。三細方生。六麤頓具。故為雷雨滿盈天造草
昧之象。宜急以妙觀察智重重推簡。不可坐在滅
相無明窠臼之中。蓋凡做功夫人。若見雜念暫時
不起。便妄認為得力。不知滅是生之窟宅。故不可
守此境界。還須推破之也。】


「象曰。雲雷屯。君子以經綸。」


【在器界。則有雲雷以生草木。在君子。則有經綸以
自新新民。約新民論經綸。古人言之詳矣。約自新
論經綸者。豎觀此心不在過現未來。出入無時。名
為經。橫觀此心不在內外中間。莫知其鄉。名為綸
也。佛法釋者。迷于妙明明妙真性。一念無明動相
即為雷。所現晦昧境界之相即為雲。從此便有三
種相續。名之為屯。然善修圓頓止觀者。只須就路
還家。當知一念動相即了因智慧性。其境界相即
緣因福德性。于此緣了二因。豎論三止三觀名經。
橫論十界百界千如名綸也。此是第一觀不思議
境。】


「初九。磐桓。利居貞。利建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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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君德而無君位。故磐桓而利居貞。其德既盛。可
為民牧。故利建侯以濟屯也。佛法釋者一念初動。
一動便覺。不隨動轉。名為磐桓。所謂不遠之復。乃
善于修證者也。由其正慧為主。故如頓悟法門。】


「象曰。雖磐桓。志行正也。以貴下賤。大得名也。」


【磐桓不進。似無意于救世。然斯世決非強往求功
者所能救。則居貞乃所以行正耳。世之屯也。由上
下之情隔絕。今能以貴下賤。故雖不希望為侯。而
大得民心。不得不建之矣。佛法釋者。不隨生死流。
乃其隨順法性流而行于正者也。雖復頓悟法性
之貴。又能不廢事功之賤。所謂以中道妙觀遍入
因緣事境。故正助法門並得成就。而大得民。】


「六二。屯如邅如。乘馬班如。匪寇婚媾。女子貞不字。十
年乃字。」


【柔德中正。上應九五。乃乘初九得民之侯。故邅如
班如而不能進也。初本非寇。而二視之則以為寇
矣。吾豈與寇為婚媾哉。寧守貞而不字。至于十年
之久。乃能字于正應耳。吳幼清曰。二三四在坤為
數十。過坤十數。則逢五正應而許嫁矣。佛法釋者。
此如從次第禪門修證功夫。蓋以六居二。本是中
正定法。但不能頓超。必備歷觀練熏修諸禪方見
佛性。故為十年乃字。】


「象曰。六二之難。乘剛也。十年乃字。反常也。」


【乘剛故自成難。非初九難之也。數窮時極。乃反于
常。明其不失女子之貞。佛法釋者。乘剛即是煩惱
障重。故非次第深修諸禪。不足以斷惑而反歸法
性之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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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三。即鹿無虞。惟入于林中。君子幾。不如舍。往吝。」


【欲取天下。須得賢才。譬如逐鹿須藉虞人。六三自
既不中不正。又無應與。以此濟屯。屯不可濟。徒取
羞耳。佛法釋者。欲修禪定。須假智慧。自無正智。又
無明師良友。瞎鍊盲修。則墮坑落塹不待言矣。君
子知幾。寧捨蒲團之功。訪求知識為妙。若自信自
恃。一味盲往。必為無聞比丘。反招墮落之吝。】


「象曰。即鹿無虞。以從禽也。君子舍之。往吝窮也。」


【堯舜揖讓。固是有天下而不與。湯武征誅。亦是萬
不得巳。為救斯民。非富天下。今六三不中不正。居
下之上。假言濟屯。實貪富貴。故曰以從禽也。從禽
巳非聖賢安世之心。況無應與。安得不吝且窮哉。
佛法釋者。貪著味禪。名為從禽。本無菩提大志願
故。】


「六四。乘馬班如。求婚媾往。吉無不利。」


【柔而得正。居坎之下。近于九五。進退不能自決。故
乘馬而班如也。夫五雖君位。不能以貴下賤。方屯
其膏。初九得民于下。實我正應。奈何不急往乎。故
以吉無不利策之。佛法釋者。六四正而不中。以此
定法而修。則其路迂遠難進。惟求初九之明師良
友以往。則吉無不利矣。】


「象曰。求而往。明也。」


【佛法釋者。不恃禪定功夫。而求智慧師友。此真有
決擇之明者也。】


「九五。屯其膏。小貞吉。大貞凶。」


【屯難之世。惟以貴下賤。乃能得民。今尊居正位。專
應六二。膏澤何由普及乎。夫小者患不貞一。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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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不廣博。故在二則吉。在五則凶也。佛法釋者。中
正之慧固可斷惑。由其早取正位。則墮聲聞辟支
佛地。所以四弘膏澤不復能下于民。在小乘則速
出生死而吉。在大乘則違遠菩提而凶。】


「象曰。屯其膏。施未光也。」


【非無小施。特不合于大道耳。】


「上六。乘馬班如。泣血漣如。」


【以陰居陰。處險之上。當屯之終。三非其應。五不足
歸。而初九又甚相遠。進退無據。將安歸哉。佛法釋
者。一味修于禪定。而無慧以濟之。雖高居三界之
頂。不免窮空輪轉之殃。決不能斷惑出生死。故乘
馬班如。八萬大劫。仍落空亡。故泣血漣如。】


「象曰。泣血漣如。何可長也。」


【佛法釋者。八萬大劫。究竟亦是無常。】


坎下艮上


蒙。亨。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瀆。瀆則不
告。利貞。」


【再索得坎。既為險為水。三索得艮。復為止為山。遇
險而止。水涵于山。皆蒙昧未開發之象也。蒙雖有
蔽于物。物豈能蔽性哉。故亨。但發蒙之道。不可以
我求蒙。必待童蒙求我。求者誠。則告之必達。求者
瀆。則告者亦瀆矣。瀆豈發蒙之正耶。不憤不啟。不
悱不發。孔子真善于訓蒙者也。佛法釋者。夫心不
動則巳。動必有險。遇險必止。止則有反本還源之
機。蒙所以有亨道也。蒙而欲亨。須賴明師良友。故
凡為師友者。雖念念以教育成就為懷。然須待其
求我。方成機感。又必初筮則告。方顯法之尊重。其
[002-0405b]
所以告之者。又必契理契機而貞。然後可使人人
為聖為佛矣。】


「彖曰。蒙。山下有險。險而止。蒙。蒙亨。以亨行時中也。匪
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志應也。初筮告。以剛中也。再三
瀆。瀆則不告。瀆蒙也。蒙以養正。聖功也。」


【山下有險。即是遇。險而止。故名為蒙。蒙之所以可
亨者。由有能亨人之師。善以時中行教故也。雖有
善教。必待童蒙求我者。彼有感通之志然後可應。
如水清方可印月也。初筮即告者。以剛而得中。故
應不失機也。瀆則不告者。非是恐其瀆我。正恐瀆
蒙而有損無益也。及其蒙時。即以正道養之。此聖
人教化之功。令彼亦得成聖者也。】


「象曰。山下出泉。蒙。君子以果行育德。」


【溪澗不能留。故為果行之象。盈科而後進。故為育
德之象。自既果行育德。便可為師作範矣。佛法釋
者。此依不思議境而發真正菩提心也。菩提之心
不可沮壞。如泉之必行。四弘廣被。如泉之潤物。】


「初六。發蒙。利用刑人。用說桎梏。以往吝。」


【以九二上九二陽為師道。以餘四陰爻為弟子。初
六以陰居下。厥蒙雖甚。而居陽位。又近九二。故有
可發之機。夫蒙昧既甚。須用折伏法門。故利用刑
人。所謂朴作教刑也。然既說桎梏之後。當羞愧懲
艾而不出。若遽有所往。則吝矣。】


「象曰。利用刑人。以正法也。」


【以正法而朴作教刑。豈瞋打之謂哉。】


「九二。包蒙吉納婦吉。子克家。」


【以九居二。知及之。仁能守之。師之德也。蘇眉山曰。
[002-0405c]
童蒙若無能為。然容之則足為助。拒之則所喪多
矣。明不可以無蒙。猶子不可以無婦。子而無婦。不
能家矣。佛法釋者。定慧平等。自利巳成。故可以包
容覆育群蒙而吉。以此教授群蒙修行妙定。名納
婦吉。定能生慧。慧能紹隆佛種。為子克家。婦是定。
子是慧也。】


「象曰。子克家。剛柔接也。」


【明納婦而云子克家者。以定必發慧。慧必與定平
等。而非偏也。】


「六三。勿用取女。見金夫。不有躬。無攸利。」


【以陰居陽。不中不正。乃駁雜之質。宜從上九正應
處。求其擊蒙之大鉗錘。方可治病。今貪九二之包
容慈攝。殆如女見金夫而失節者乎。佛法釋者。不
中不正。則定慧俱劣。而居陽位。又是好弄小聰明
者。且在坎體之上。機械巳深。若使更修禪定。必于
禪中發起利使邪見。利使一發。則善根斷盡矣。】


「象曰。勿用取女。行不順也。」


【行不順。故須惡辣鉗錘以煆煉之。不可使其修定。】


「六四。困蒙吝。」


【陰爻皆蒙象也。初可發。三可擊。五可包。惟四絕無
明師良友。則終于蒙而巳。可恥孰甚焉。】


「象曰。困蒙之吝。獨遠實也。」


【非實德之師友遠我。我自獨遠于師友耳。師友且
奈之何哉。】


「六五。童蒙吉。」


【以六居五。雖大人而不失其赤子之心。故為童蒙
而吉。蓋上親上九之嚴師。下應九二之良友故也。
[002-0406a]
蘇眉山曰。六五之位尊矣。恐其不安于童蒙之分。
而自強于明。故教之曰童蒙吉。】


「象曰。童蒙之吉。順以巽也。」


【學道之法。順則能入。設行不順。則入道無從矣。】


「上九。擊蒙。不利為寇。利禦寇。」


【陽居陰位。剛而不過。能以定慧之力。擊破蒙昧之
關者也。然訓蒙之道。原無實法繫綴于人。所謂但
有去翳法。別無與明法。若欲以我法授彼。則是為
寇。若應病與藥。為其解粘去縛。則是禦寇也。】


「象曰。利用禦寇。上下順也。」


【無實法繫綴于人。則三根普接。契理契機。故上下
皆順。】


乾下坎上


需。有孚。光亨貞吉。利涉大川。」


【養蒙之法。不可欲速。類彼助苗。故必需其時節因
緣。時節若到。其理自彰。但貴因真果正。故有孚則
光亨而貞吉也。始雖云需。究竟能度生死大川。登
于大般涅槃彼岸矣。】


「彖曰。需。須也。險在前也。剛健而不陷。其義不困窮矣。
需有孚光亨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利涉大川。往
有功也。」


【險在前而知須。乃是剛健之德。不妄動以自陷耳。
坎何嘗拒乾哉。且坎得乾之中爻。與乾合德。今九
五位乎天位。素與乾孚。則乾之利涉。往必有功。可
無疑矣。佛法釋者。譬如五百由旬險難惡道名險
在前。智慧之力不被煩惱所陷。故終能度脫而不
困窮。坎中一陽。本即乾體。喻煩惱險道之性本如
[002-0406b]
來藏。以此不生不滅之性為本修因。則從始至終。
無非稱性天行之位。從正因性。中中流入薩婆若
海。故利涉大川。從凡至聖而有功也。】


「象曰。雲上於天。需君子以飲食宴樂。」


【果行育德之後。更無餘事。但飲食宴樂。任夫雲行
雨施而巳。佛法釋者。助道行行為飲。正道慧行為
食。以稱性所起緣了二因莊嚴一性。如雲上于天
之象。全性起修。全修在性。不藉劬勞肯綮修證。故
名宴樂。此是善巧安心止觀。止觀不二。如飲食調
適。】


「初九。需于郊。利用恒。無咎。」


【溫陵郭氏云。此如顏子之需。佛法釋者。理即位中。
不足以言需。名字位中。且宜恒以聞熏之力資其
慧性。未與煩惱魔軍相戰也。】


「象曰。需于郊。不犯難行也。利用恒無咎。未失常也。


九二。需于沙。小有言。終吉。」


【郭氏云。此如孔子之需。佛法釋者。觀行位中。既巳
伏惑。則魔軍動矣。故小有言。】


「象曰。需于沙。衍在中也。雖小有言。以吉終也。


九三。需于泥。致寇至。」


【郭氏云。此如周公之需。佛法釋者。相似位中。將渡
生死大河。故有以致魔軍之來而後降之。】


「象曰。需于泥。災在外也。自我致寇。敬慎不敗也。」


【災既在外。故主人不迷客不得便。但以願力使其
來戰。以顯降魔成道之力。而三觀之功。敬而且慎。
決無敗也。】


「六四。需于血。出自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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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氏云。此如文王之需。佛法釋者。魔軍敗衄。超然
從三界穴出而成正覺矣。】


「象曰。需于血。順以聽也。」


【未嘗用力降魔。止是慈心三昧之力。魔軍自退。而
菩提自成耳。】


「九五。需于酒食。貞吉。」


【郭氏云。此如帝堯館甥之需。佛法釋者。魔界如即
佛界如。惟以定慧力莊嚴而度眾生。故為需于酒
食。】


「象曰。酒食貞吉。以中正也。


上六。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來。敬之。終吉。」


【郭氏曰。此如仁傑之結交五虎。佛法釋者。不惟入
佛境界。亦可入魔境界。還來三界。廣度眾生。觀三
界依正因果諸法。無不現現成成即是一心三觀。
故常為三界不請之友。而三界眾生有敬之者必
終吉也。】


「象曰。不速之客來。敬之終吉。雖不當位。未大失也。」


【既同流三界。雖不當佛祖之位。而隨類可以度生。
設眾生有不知而不敬者。亦與遠作得度因緣。而
未大失也。】


坎下乾上


訟。有孚窒。惕中吉。終凶。利見大人。不利涉大川。」


【天在上而水就下。上下之情不通。所以成訟。然坎
本得乾中爻以為體。則跡雖違。而性未嘗非一也。
惕中則復性而吉。終訟則違性而凶。利見大人。所
以復性也。不利涉大川。誡其逐流而違性也。佛法
釋者。夫善養蒙之道。以圓頓止觀需之而巳。若煩
[002-0407a]
惱習強。不能無自訟之功。訟者。懺悔剋責。改過遷
善之謂也。有信心而被煩惱惡業所障窒。當以慚
愧自惕其中而吉。若悔之不巳。無善方便。則成悔
蓋而終凶。宜見大人以決擇開發斷除疑悔。不利
涉于煩惱生死大川而終致陷沒也。】


「彖曰。訟。上剛下險。險而健。訟。訟有孚窒惕中吉。剛來
而得中也。終凶。訟不可成也。利見大人。尚中正也。不
利涉大川。入于淵也。」


【剛而無險。則不必自訟。險而無剛。則不能自訟。今
處煩惱險惡窟中。而慧性勇健。所以有自訟改過
之心也。所謂有孚窒惕中吉者。以剛德來復于無
過之體。僅取滅罪即止。不過悔以成蓋也。所謂終
凶者。悔箭入心。則成大失。故不可使其成也。所謂
利見大人者。中正之德有以決疑而出罪也。所謂
不利涉大川者。心垢未淨。而入生死海中。必至墮
落而不出也。約觀心者。修慧行名見大人。修禪定
名涉大川。需約無過之人。故可習定。訟約有過之
人。習定則發魔事也。】


「象曰。天與水違行。訟。君子以作事謀始。」


【天亦太極。水亦太極。性本無違。天一生水。亦未嘗
違。而今隨虛妄相。則一上一下。其行相違。所謂意
欲潔而偏染者也。秖因介爾一念不能慎始。致使
從性所起煩惱。其習漸強而違于性。故君子必慎
其獨。謹于一事一念之始。而不使其滋延難治。夫
是之謂善于自訟者也。佛法釋者。是破法遍。謂四
性簡責。知本無生。】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終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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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凡善貴剛進。惡宜柔退。初六柔退。故為惡未成。
改悔亦易。不過小有言而巳。此如佛法中作法懺
也。】


「象曰。不永所事。訟不可長也。雖小有言。其辯明也。


九二。不克訟。歸而逋。其邑人三百戶。無眚。」


【剛而不正。不能自克以至于訟。然犯過既重。何能
無損。但可逋逃。處于卑約。庶免災耳。此如佛法中。
比丘犯戒。退作與學沙彌者也。】


「象曰。不克訟。歸逋竄也。自下訟上。患至掇也。」


【佛法釋者。自既犯戒而居下流。欲以小小懺悔而
復上位。罪必不滅。且亂法門矣。】


「六三。食舊德。貞厲終吉。或從王事。無成。」


【六三陰柔。不敢為惡。但謹守常規。小心翼翼。故得
終吉。然是硜硜之士。恐不足以成大事也。】


「象曰。食舊德。從上吉也。」


【自立則不能。附人則仍吉。所謂倚松之葛。上聳千
尋也。佛法釋者。雖非大乘法門。若開權顯實。則彼
所行亦即是菩薩道。故必從上乘圓頓之解方吉。】


「九四。不克訟。復即命。渝安貞。吉。」


【九四亦是不正之剛。故不能自克以至于訟。然居
乾體。則改悔力強。故能復歸無過。而悟性命淵微
之體。是則反常合道。猶佛法中因取相懺而悟無
生者也。】


「象曰。復即命。渝安貞。不失也。


九五。訟元吉。」


【剛健中正。有不善未嘗不知。知之未嘗復行。乃至
小罪。恒懷大懼而不敢犯。大善而吉之道也。佛法。
[002-0407c]
則性業遮業。三千八萬。無不清淨者矣。】


「象曰。訟元吉。以中正也。


上九。或錫之鞶帶。終朝三褫之。」


【過極之剛。不中不正。數數犯過。數數改悔。就改悔
處。薄有慚愧之衣。猶如鞶帶。就屢犯處。更無一日
清淨。猶如三褫也。】


「象曰。以訟受服。亦不足敬也。」


【有過而改。名為慚愧。巳不若無過之足敬矣。又何
必至三褫而後為恥哉。此甚誡人不可輒犯過也。】


坎下坤上


師。貞。丈人吉。無咎。」


【夫能自訟。則不至于相訟矣。相訟而不得其平則
亂。亂則必至于用師。勢之不得不然。亦撥亂之正
道也。但兵凶戰危。非老成有德之丈人何以行之。
佛法釋者。蒙而無過。則需以養之。蒙而有過。則訟
以改之。但眾生煩惱過患無量。故對破法門亦復
無量。無量對破之法名之為師。亦必以正治邪也。
然須深知藥病因緣。應病與藥。猶如老將。善知方
略。善知通塞。方可吉而無咎。不然。法不逗機。藥不
治病。未有不反為害者也。】


「彖曰。師。眾也。貞。正也。能以眾正。可以王矣。剛中而應。
行險而順。以此毒天下。而民從之。吉。又何咎矣。」


【用眾以正。謂六五專任九二為將。統御群陰。此王
者之道也。兵者不得巳而用之。猶藥治病。故名為
毒天下。佛法釋者。師是眾多法門。貞是出世正印
也。能以眾多法門正無量邪惑。則自利利他。可以
為法王而統治法界矣。剛中則定慧莊嚴。隨感而
[002-0408a]
應。雖行于生死險道。而未嘗不順涅槃。以此圓頓
妙藥。如毒鼓毒乳。毒于天下。而九界之民皆悉從
之吉。又何咎矣。】


「象曰。地中有水。師。君子以容民畜眾。」


【地中有水。水載地也。君子之德猶如水。故能容陰
民而畜坤眾。容民即所以畜眾。未有戕民以養兵
者也。為君將者奈何弗深思哉。佛法釋者。一切諸
法中。悉有安樂性。亦悉具對治法。如地中有水之
象。故君子了知八萬四千塵勞門。即是八萬四千
法門。而不執一法。不廢一法也。此是善識通塞。如
撫之則即民即兵。失之則為賊為寇。】


「初六。師出以律。否臧凶。」


【大司馬九伐之法名之為律。師出苟不以律。縱令
徼幸成功。然其利近。其禍遠。其獲小。其喪大。故凶。
孟子所謂一戰勝齊遂有南陽然且不可也。佛法
釋者。初機對治之法。無過大小乘律。若違律制。則
身口意皆悉不善而凶矣。】


「象曰。師出以律。失律凶也。


九二。在師中吉。無咎。王三錫命。」


【以大將才德。膺賢主專任。故但有吉而無咎也。陳
旻昭曰。九二以一陽。而五陰皆為所用。不幾為權
臣乎。故曰在師中吉。以見在朝則不可也。佛法釋
者。有定之慧。遍用一切法門自治治他。故吉且無
咎。而法王授記之矣。】


「象曰。在師中吉。承天寵也。王三錫命。懷萬邦也。」


【自古未有無主于內。而大將能立功于外者。九二
之吉。承六五之寵故也。為天下得人者謂之仁。故
[002-0408b]
三錫命于賢將。即所以懷萬邦。佛法釋者。承天行
而為聖行梵行等。所謂一心中五行。故為法王所
寵。而授記。以廣化萬邦也。】


「六三。師或輿尸。凶。」


【不中不正。才弱志剛。每戰必敗。不言可知。佛法釋
者。不知四悉因緣。而妄用對治。反致損傷自他慧
命。】


「象曰。師或輿尸。大無功也。


六四。師左次。無咎。」


【雖柔弱而得正。不敢行險僥倖以自取敗。故無咎
也。佛法釋者。此如宣律師不敢妄號大乘。】


「象曰。左次無咎。未失常也。


六五。田有禽。利執言。無咎。長子帥師。弟子輿尸。貞凶。」


【柔中之主。當此用師之時。仗義執言以討有罪。固
無過也。但恐其多疑。而不專任九二之長子。故誡
以弟子輿尸。雖正亦凶。佛法釋者。田中有禽。妨害
良禾。喻心有煩惱。妨害道芽也。利執言者。宜看經
教以照了之也。然看經之法。依義不依語。依了義
不依不了義。依智不依識。若能深求經中義理。隨
文入觀。則如長子帥師。若但著文字。不依實義。則
如弟子輿尸。雖貞亦凶。此如今時教家。】


「象曰。長子帥師。以中行也。弟子輿尸。使不當也。


上六。大君有命。開國承家。小人勿用。」


【方師之始。即以失律凶為誡矣。今師終定功。又誡
小人勿用。夫小人必徼倖以取功者耳。蘇氏云。聖
人用師。其始不求苟勝。故其終可以正功。佛法釋
者。正當用對治時。或順治。或逆治。于通起塞。即塞
[002-0408c]
成通。事非一概。今對治功畢。入第一義悉檀。將欲
開國承家。設大小兩乘教法以化眾生。止用善法。
不用惡法。倘不簡邪存正。簡愛見而示三印一印。
則佛法與外道幾無辨矣。】


「象曰。大君有命。以正功也。小人勿用。必亂邦也。」


坤下坎上


比。吉。原筮元永貞。無咎。不寧方來。後夫凶。」


【用師既畢。踐天位而天下歸之。名比。比未有不吉
者也。然聖人用師之初心。但為救民于水火。非貪
天下之富貴。今功成眾服。原須細自筮審。果與元
初心相合而永貞。乃無咎耳。夫如是。則萬國歸化。
而不寧方來。彼負固不服者。但自取其凶矣。佛法
釋者。善用對破法門。則成佛作祖。九界歸依。名比。
又觀心釋者。既知對破通塞。要須道品調適。七科
三十七品相屬相連名比。仍須觀所修行。要與不
生不滅本性相應。名原筮元永貞無咎。所謂圓四
念處。全修在性者也。一切正勤根力等。無不次第
相從。名不寧方來。一切愛見煩惱不順正法門者。
則永被摧壞而凶矣。】


「彖曰。比。吉也。比。輔也。下順從也。原筮元永貞無咎。以
剛中也。不寧方來。上下應也。後夫凶。其道窮也。」


【比則必吉。故非衍文。餘皆可知。佛法釋者。約人。則
九界為下。順從佛界為輔。約法。則行行為下。順從
慧行為輔。剛中。故能全性起修全修在性。上下應
者。約人。則十界同稟道化。約法。則七科皆會圓慧
也。其道窮者。約人。則魔外不順佛化而墮落。約法。
則愛見不順正法而被簡也。】
[002-0409a]


「象曰。地上有水。比。先王以建萬國親諸侯。」


【建萬國親諸侯。即所謂開國承家者也。佛法釋者。
地如境諦。水如觀慧。地如寂光。水如三土差別。皆
比之象也。約化他。則建三土剎網。令諸菩薩轉相
傳化。約觀心。則立陰界入等一切境以為發起觀
慧之地。觀慧名諸侯也。此是道品調適。謂七科三
十七品相比無間。】


「初六。有孚比之。無咎。有孚盈缶。終來有他吉。」


【柔順之民。率先歸附。有孚而無咎矣。下賤之位。雖
如缶器。而居陽位。有君子之德焉。故為有孚盈缶。
將來必得徵庸。有他吉也。約佛法者。初六如人道。
六二如欲天。六三如魔天。六四如禪天。九五如佛
為法王。上六如無想及非非想天。今人道易趣菩
提。故有他吉。約觀心者。初六如藏教法門。六二如
通教法門。六三如愛見法門。六四如別教法門。九
五如圓教真正法門。上六如撥無因果邪空法門。
今藏教正因緣境。開之即是妙諦。故有他吉。】


「象曰。比之初六。有他吉也。


六二。比之自內。貞吉。」


【柔順中正之臣。上應陽剛中正之君。中心比之。故
正而吉也。佛法釋者。欲天有福。亦復有慧。但須內
修深定。又通教界內巧度。與圓教全事即理相同。
但須以內通外。】


「象曰。比之自內。不自失也。


六三。比之匪人。」


【不中不正。居下之上。又無陽剛師友以諫諍之。故
曰比之匪人。佛法釋者。魔波旬無一念之善。又愛
[002-0409b]
見決不與佛法相應。】


「象曰。比之匪人。不亦傷乎。


六四。外比之。貞吉。」


【柔而得正。近于聖君。吉之道也。但非其應。故名外
比。誡之以貞。佛法釋者。色界具諸禪定。但須發菩
提心。外修一切差別智門。又別教為界外拙度。宜
以圓融正觀接之。】


「象曰。外比于賢。以從上也。」


【九五既有賢德。又居君位。四外比之。理所當然。亦
分所當然矣。】


「九五。顯比。王用三驅。失前禽。邑人不誡。吉。」


【陽剛中正。為天下之共主。故名顯比。而聖人初無
意于要結人心也。如成湯于四面之網解其三面。
任彼禽獸驅走。雖失前禽。邑人亦知王意而不警
誡。此所謂有天下而不與。吉之道也。佛法釋者。法
王出世。如杲日當空。名顯比。三輪施化。又初中後
三語誘度。又令種熟脫三世得益。名王用三驅。于
無緣人善用大捨三昧。即諸佛弟子。亦不強化無
緣之人。名失前禽邑人不誡。觀心釋者。實慧開發。
如赫日麗天。名顯比。一心三觀。又轉接會前三教。
名王用三驅。覺意三昧。隨起隨觀。不怕念起。只怕
覺遲。一覺則歸于正念。不以前念之非介懷。名失
前禽邑人不誡。】


「象曰。顯比之吉。位正中也。舍逆取順。失前禽也。邑人
不誡。上使中也。


上六。比之無首。凶。」


【陰柔無德。反據聖主之上。眾叛親離。不足以為人
[002-0409c]
首矣。佛法釋者。窮空輪轉。不能見佛聞法。假饒八
萬劫。不免落空亡。觀心釋者。豁達空。撥因果。自謂
毘盧頂上行。悟得威音王那畔又那畔。實不與真
實宗乘相應。業識茫茫。無本可據。生死到來。便如
落湯螃蟹也。】


「象曰。比之無首。無所終也。」


【從屯至此六卦。皆有坎焉。坎得乾之中爻。蓋中道
妙慧也。其德為陷為險。夫煩惱大海。與薩婆若海。
豈真有二性哉。且從古及今。無不生于憂患。死于
安樂。故四諦以苦居初。佛稱八苦為師。苦則悚惕
而不安。悚惕不安。則煩惱海動。而種智現前矣。聖
人序卦之旨。不亦甚深也與。】


乾下巽上


小畜。亨。密雲不雨。自我西郊。」


【畜阻滯也。又讀如蓄。養也。遇阻滯之境。不怨不尤。
惟自養以消之。故亨。然不可求速效也。約世法。則
如垂衣裳而天下治。有苗弗格。約佛法。則如大集
會中魔王未順。約觀心。則如道品調適之後。無始
事障偏強。阻滯觀慧。不能克證。然聖人御世。不忌
頑民。如來化度。不嫌魔侶。觀心勝進。豈畏夙障。譬
諸拳石。不礙車輪。又譬鐘擊則鳴。刀磨則利。豬揩
金山。益其光彩。霜雪相加。松柏增秀。故亨也。然當
此時雖不足畏。亦不可輕于取功。須如密雲不雨
自我西郊。直俟陰陽之和而後雨耳。蓋凡雲起于
東者易雨。起于西者難雨。今不貴取功之易。而貴
奏效之遲也。楊慈湖曰。畜有包畜之義。故云畜君
何尤。此卦六四以柔得近君之位。而上下諸陽皆
[002-0410a]
應之。是以小畜大。以臣畜君。故曰小畜。其理亦通。
其六爻皆約臣畜君說亦妙。陳旻昭曰。小畜者。以
臣畜君。如文王之畜紂也。亨者。冀紂改過自新。望
之之辭也。密雲不雨自我西郊者。言秖因自我西
郊故不能雨。怨巳之德不能格君。乃自責之辭。猶
所云。臣罪當誅。天王聖明也。六四則是出羑里時。
九五則是三分天下有二以服事殷之時。上九則
是武王伐紂之時。故施巳行而既雨。然以臣伐君。
冒萬古不韙之名。故曰君子征凶。】


「彖曰。小畜。柔得位。而上下應之。曰小畜。健而巽。剛中
而志行。乃亨。密雲不雨。尚往也。自我西郊。施未行也。」


【既畜矣。而云小者。以在我之柔德既正。又有上下
之剛應之。所以一切外難不足擾我鎮定剛決之
德。反藉此以小自養也。健則無物欲之邪。巽則無
躁動之失。剛中則慧與定俱。故其志得行而亨也。
雲雖密而尚往。則修德不妨益進。自西郊而施未
行。則取效不可欲速。】


「象曰。風行天上。小畜。君子以懿文德。」


【鼓萬物者莫妙于風。懿文德。猶所謂遠人不服。則
修文德以來之。舞干羽于兩階而有苗格。即是其
驗。故曰君子之德風也。觀心。則遍用事六度等對
治助開。名懿文德。】


「初九。復自道。何其咎。吉。象曰。復自道。其義吉也。


九二。牽復。吉。象曰。牽復在中。亦不自失也。


九三。輿說輻。夫妻反目。象曰。夫妻反目。不能正室也。


六四。有孚。血去惕出。無咎。象曰。有孚惕出。上合志也。


九五。有孚攣如。富以其鄰。象曰。有孚攣如。不獨富也。
[002-0410b]


上九。既雨既處。尚德載。婦貞厲。月幾望。君子征凶。象
曰。既雨既處。德積載也。君子征凶。有所疑也。」


【時當小畜。六爻皆有修文德以來遠人之任者也。
初九剛而得正。克巳復禮。天下歸之。故吉。九二剛
中。與初同復。故亦得吉。九三過剛不中。恃力服人。
人偏不服。故輿說輻而不能行。尚不可以齊家。況
可服遠人乎。六四柔而得正。能用上賢以成其功。
故惕出而無咎。九五陽剛中正。化被無疆。故能富
以其鄰。上九剛而不過。又居小畜之終。如密雲之
久而既雨。遠近皆得安處太平。此乃懿尚文德。至
于積滿故能如此。然在彼臣婦。宜守貞而時時自
危。不可恃君有優容之德而失其分。世道至此。如
月幾望。可謂圓滿無缺矣。其在君子。更不宜窮兵
黷武以取凶也。
佛法觀心釋者。修正道時。或有
事障力強。須用對治助開。雖用助開。仍以正道觀
慧為主。初九正智力強。故事障不能為害。而復自
道。九二定慧得中。故能化彼事障反為我助而不
自失。九三恃其乾慧。故為事障所礙。而定慧兩傷。
六四善用正定以發巧慧。故血去而惕出。九五中
正妙慧。體障即德。故能富以其鄰。上九定慧平等。
故事障釋然解脫。如既雨既處而修德有功。夫事
障因對助而排脫。必有一番輕安境界現前。名之
為婦。而此輕安不可味著。味著則生上慢。自謂上
同極聖。為月幾望。若信此以往。則反成大妄語之
凶矣。可不戒乎。】


兌下乾上


履虎尾。不咥人。亨。」
[002-0410c]


【約世道。則頑民既格。上下定而為履。以說應乾。故
不咥人。約佛法。則魔王歸順。化道行而可履。以慈
攝暴。故不咥人。約觀心。則對治之後。須明識次位。
而成真造實履。觀心即佛。如履虎尾。不起上慢。如
不咥人亨也。】


「彖曰。履。柔履剛也。說而應乎乾。是以履虎尾不咥人
亨。剛中正。履帝位而不疚。光明也。」


【履之道莫善于柔。柔能勝剛。弱能勝強。故善履者。
雖履虎尾。亦不咥人。不善履者。雖履平地。猶傷其
足。此卦以說應乾。說即柔順之謂臣有柔順之德。
乃能使彼剛健之主。中正光明。履帝位而不疚。否
則不免于夬履貞厲矣。佛法釋者。以定發慧。以修
合性。以始覺而欲上契本覺。以凡學聖。皆名為柔
履剛。得法喜名說。悟理性名應乾不起上慢。進趣
正位。則能以修合性。處于法王尊位如九五也。】


「象曰。上天下澤履。君子以辯上下。定民志。」


【佛法釋者。深知即而常六。道不浪階。是為辯上下
定民志。】


「初九。素履。往無咎。象曰。素履之往。獨行願也。」


【此如伯夷叔齊之履。佛法釋者。以正慧力。深知無
位次之位次。以此而往。則不起上慢矣。】


「九二。履道坦坦。幽人貞吉。象曰。幽人貞吉。中不自亂
也。」


【此如柳下惠蘧伯玉之履。佛法釋者。中道定慧進
趣佛果。而不自滿足。潛修密證。不求人知。故吉。】


「六三。眇能視。跛能履。履虎尾。咥人凶。武人為于大君。
象曰。眇能視。不足以有明也。跛能履。不足以與行也。
[002-0411a]
咥人之凶。位不當也。武人為于大君。志剛也。」


【此如項羽董卓之履。佛法釋者。知性德而不知修
德。如眇其一目。尚慧行而不尚行行。如跛其一足。
自謂能視。而實不見正法身也。自謂能履。而實不
能到彼岸也。高談佛性。反被佛性二字所害。本是
鹵莽武人。妄稱祖師。其不至于墮地獄者鮮矣。問。
六三為悅之主。彖辭讚其應乾而亨。爻胡貶之甚
也。答。彖約兌之全體而言。爻約六三不與初二相
合。自信自任而言。】


「九四。履虎尾。愬愬終吉。象曰。愬愬終吉。志行也。」


【此如周公吐握勤勞之履。佛法釋者。定慧相濟。雖
未即證中道。然有進而無退矣。】


「九五。夬履貞厲。象曰夬履貞厲。位正當也。」


【此如湯武反身之履。亦如堯舜危微允執之履。或
云。此是誡辭。恐其為漢武也。須虛心以應柔悅之
臣。乃不疚而光明耳。佛法釋者。剛健中正。決定證
于佛性。從此增道損生。出沒化物。不取涅槃以自
安隱矣。】


「上九。視履考祥。其旋元吉。象曰。元吉在上。大有慶也。」


【此如堯舜既薦舜禹于天。舜禹攝政。堯舜端拱無
為之履。佛法釋者。果徹因源。萬善圓滿。復吾本有
之性。稱吾發覺初心。故大吉也。】
周易禪解卷第二


弟子戴從暹捐貲刻
[002-0411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