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l0032 阿毘達磨藏顯宗論-唐-尊者眾賢 (master)



《阿毘達磨藏顯宗論》卷第四十


尊者眾賢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辯定品第九之三


如是已辯所依止定。當辯依定所起功德。
諸功德中先辯無量。頌曰。


「 無量有四種
 對治瞋等故
 慈悲無瞋性
 喜喜捨無貪
 此行相如次
 與樂及拔苦
 欣慰有情等
 緣欲界有情
 喜初二靜慮
 餘六或五十
 不能斷諸惑
 人起定成三」



論曰。無量有四。一慈。二悲。三喜。四捨。言無
量者。無量有情為所緣故。此四能引無量福
故。無量愛果此為因故。有說。此能違無量戲
論故。貪等諸惑皆名戲論。何緣無量四無增
減。對治四種多行障故。如契經說。若習若修
若多所作。慈能斷瞋。悲能斷害。喜斷不欣慰。
捨斷欲貪瞋故唯有四。瞋謂心所。欲殺有情。
欲惱有情。心所名害。耽著境界。於諸善品
不樂住因。名不欣慰。於妙欲境起染欣樂情
無厭足。名為欲貪。此中慈悲無瞋為性。若爾
此二有何差別。性雖無別。然慈能治殺有情
瞋歡行相轉。悲能對治惱有情瞋慼行相轉。
是謂差別。如苦與樂。領納雖同而損益殊。故
體有別。苦樂體別如先已辯。慈悲二種差別
亦然。有作是言。悲是不害。近治害故。理實如
[040-0973b]
是。但害似瞋以瞋名說悲之行相。亦似無瞋
立無瞋名。實是不害。諸古師說。喜即喜受。何
緣觀行者。爾時喜受生。若緣與樂與慈無異。
若緣拔苦應與悲同。又契經言。欣故生喜。
喜即喜受。如先已辯。此喜行相與彼欣同。
喜故生喜。義有何異。若言下上義有異者。輕
安與樂義亦應然。差別因緣不可得故。又違
本論。云何名喜。謂喜喜相應受想行識等。此
中意顯喜俱品法喜增上故。總立喜名非受。
受俱其理決定。若喜即喜受。何言與受俱。若
言對法以理為量。應如無過誦本論文。此亦
不然。理為量論。要有經證方可定文。若與經
違理必可壞。不應隨意輒改論文。是故此喜
定非喜受。以欣為體或即無貪。謂別有貪是
惡心所。於有情類作是思惟。云何當令諸所
有樂彼不能得皆屬於我。喜能治彼。故是無
貪。此與喜根必俱行故。三地可得如悔憂俱
喜亦無貪。分明相者。於他盛事心不貪著。
知他獲得深生欣慰。心熱對治說名為喜。故
知此喜亦無貪性。捨無量體唯是無貪。此與
第三有差別者。離愛恚相等緣有情。如創入
林等生樹覺。平等行因說名為捨。若捨無量
亦能治瞋。寧唯無貪與慈何異。又許此捨正
治欲貪。與不淨觀有何差別。且捨與慈有差
別者。慈能對治瞋所引瞋。無瞋為體。捨能
對治貪所引瞋。無貪為體。豈不如捨無貪為
性。亦能對治貪所引瞋。如是許慈無瞋為性。
亦應能治瞋所引貪。此難不然。行相違故。
謂捨行相雙違貪瞋。捨親非親差別相故。從
[040-0973c]
此愛恚俱不生故。即由此故捨唯無貪。正能
治貪兼治瞋故。慈之行相違瞋非貪。於諸有
情與樂轉故。由此慈捨雖俱違瞋。而慈順貪
捨能違害。是故此二極有差別。或修捨者。
治非處瞋慈治處瞋。故有差別。不淨與捨如
次能治婬貪餘貪。故有差別。此四無量非損
益他。何緣唯善非無記性。能近對治貪瞋等
故。愛非愛相不能引故。力能令心自在轉故。
慈等體相已略分別。此阿世耶有差別者。觀
有情類如己謂慈。樂有情類離苦謂悲。於他
興盛欣慰謂喜。於親怨相不思謂捨。又不觀
他有損有益。等觀一切如友謂慈。於遭苦者
哀愍謂悲。由勝解力想有情類。得益離損欣
慰謂喜。於有情相等觀謂捨。此四行相有差
別者。云何當令諸有情類得如是樂。如是思
惟入慈等至。云何當令諸有情類離如是苦。
如是思惟入悲等至。諸有情類得樂離苦豈
不快哉。如是思惟入喜等至。諸有情類平等
平等無有親怨。如是思惟入捨等至。如是所
願竟無有成。豈不唐捐修定功力。能伏瞋等
寧謂唐捐。應是顛倒何能伏惑。願得樂等寧
謂顛倒。謂此不言已得樂等。但由勝解願諸
有情。當得樂等能伏諸惑。故修此四功不
唐捐。於定蘊中說四行相。云何令等具如前
說言。如是思惟入某等至者。此言若說等
無間緣。慈等應無無間生理。別別思惟所引
起故。若俱生者入言相違。初業位中別加行
引。至成滿位亦有俱生。定蘊就初說入無
過。且慈無量願得何樂。有說。願得第三定
[040-0974a]
樂。諸受樂中此最勝故。若自未證由聞故知。
有說。願得涅槃妙樂。於諸樂中此最勝故。
有說。願得阿羅漢樂。此已解脫諸煩惱故。
初修業者。未證此樂。未現證故。不能運心。
但緣己身隨所證樂。及他所證現可知者。願
諸有情同證此樂。故但緣現如理所生。無
染污樂願他同受。若於所受已捨苾芻。設
未獲得真實對治。亦處空閑受遠離樂。力能
映奪天帝等喜。如五樂等伽他中說。又住遠
離勤修善者。定有善得念念恒流。如大海
水遍滿相續。喜輕安樂。由此引生。以無悋
心緣如是樂。願諸含識一切同受。皆緣欲
界有情為境。能治緣彼瞋等障故。謂於欲
界有怨親中三聚有情能生瞋等。於中有捨
怨親等相。便能伏除瞋等煩惱。是故此境唯
欲有情。必不能緣色無色界。大悲體是無癡
善根。由此力能通緣三界。若四無量唯緣有
情。何故經言。思一方等。此由勝解總緣器
中一切有情。故無有失。此四通在欲色。界
繫。以契經說無量能招梵釋輪王殊勝果故。
品類足論依修所成說七智知。色界修斷及
彼遍行隨眠隨增。有餘師言。此四無量加行
通欲。本唯色界。此四無量依地別者。若喜
即喜。唯修所成。彼應說喜唯初二定。以於餘
地無喜根故。若喜異喜。通思所成。彼應說喜
通依七地。與樂捨受亦相應故。有餘說。喜
唯喜受俱。彼應說喜唯通三地。或應如頌唯
二非餘。慈悲捨三通依六地。謂四靜慮未至
中間。或有欲令唯依五地。謂除未至是容
[040-0974b]
豫德。已離欲者方能起故。有說。此四唯欲及
初得無量名。餘地不爾。經說無量名梵住故。
又說修無量生梵世故。又說招梵釋輪王果
故。有說。隨應通依十地。謂欲四本近分中
間。若悲亦依下三靜慮。如何得與喜樂相應。
悲緣苦有情慼行相轉故。此如無漏厭作意
生。是故通依下三靜慮。彼真實作意能順
生欣。喜樂相應可無有過。此勝解作意。不
順生欣。如何可言與彼相似。疑是慼性不順
生欣。如何許疑喜樂俱起。勝解作意應與彼
同。然此於欣極相隨順。力能引生真作意故。
疑則不爾。極違真故。彼尚相應。此寧不
許。此勝解作意理應違欣有歡慼處中行相
別故。悲既慼行相轉。應非喜樂相應。勿二行
相俱時轉故。若爾應不許與捨受相應。捨受
處中行相轉故。既非不許捨受相應與喜樂
俱理定應許。勿全不與受相應故。雖言此四
能治瞋等。而不能斷諸煩惱得。勝解作意相
應起故。真實作意方能斷惑。又此唯緣有情
境故。緣法作意方能斷惑。又此唯緣現在境
故。通緣三世或緣非世方能斷惑。又解脫道
方可得故。要無間道方能斷惑。有作是說。
有漏根本靜慮攝故。此因有失。不應說三。依
六地故。未至中間此應無故。經何故說。此
斷瞋等亦不相違。斷有二故。或由此力引斷
道故。謂伏瞋等引斷道生。是故經中說斷瞋
等。若爾何故契經中說。由善修慈住不還
果。此中聖道以慈名說。如於餘處說想名等。
或依聖者先得慈心。後數修行得離欲說。或
[040-0974c]
依為得修所成慈精進修行得離欲說。有說。
此四依欲色身。無色不緣怨親等故。修此必
應先緣彼故。如實義者。唯依欲身。於欲界中
唯人能起。若說喜非喜成一必具四。若喜即喜受成一定成三生第三定等唯不成喜故。初欲引起四無量時。先於有情分為三品。
所謂親友處中怨讎。三各分三。謂上中下。上
親友者。謂生法身賴彼重恩捨便難住。中
親友者。謂財法交極相親愛。下親友者。謂
唯財交亦相親愛。上處中者。謂於自昔曾不
見聞。中處中者。謂雖見聞而不交往。下處中
者。謂雖交往而離恩怨。上怨讎者。謂奪名譽
命及至親。中怨讎者。謂奪己身命緣資具。
下怨讎者。謂奪親友命緣資具。於諸有情分
品別已。初修慈者。先於上親發起清淨與樂
勝解。若由無始數習所成惡阿世耶令心剛
強。少遭逼惱便懷深恨。緣此還息與樂勝解。
復應策勵思其重恩。於彼復生與樂意樂。
數習力故恨意永亡。與樂勝解相續無替。
此既成已。於中下親。亦漸次修如是勝解。
於親三品既得等心。次總於處中下中上怨
所。漸次修習與樂意樂。乃至最後於上怨親
得平等心都無昇降。齊此名曰修慈成滿。修
悲及喜。例此應說。謂觀三苦遍逼有情。不應
於中復加以苦。但應如己勤加濟拔。漸次修
習欲濟拔心。乃至怨親等無昇降。齊此名曰
修悲成滿。想諸有情得樂離苦。深生欣慰如
己無差。齊此名曰修喜成滿。初修捨者先捨
處中。非先捨怨親。恚愛難捨故。又處中品順
[040-0975a]
捨力增。於中如前。先捨上品。次捨中下。及與
怨親從下至中。從中至上。先捨怨者。以親難
捨故。如契經說。貪難斷非瞋。如是漸次修習
於捨。至上親友等上處中。普於有情捨差別
相。齊此名曰修捨成滿。若於有情樂求功德。
彼於慈等能速修成。非於有情樂求過者。以
斷善者有德可錄。麟喻獨覺有失可取。先福
罪果現可見故。已辯無量。次辯解脫。頌曰。


「 解脫有八種
 前三無貪性
 二二一一定
 四無色定善
 滅受想解脫
 微微無間生
 由自地淨心
 及下無漏出
 三境欲可見
 四境類品道
 自上苦集滅
 非擇滅虛空」



論曰。解脫有八。一內有色想觀外色解脫。
二內無色想觀外色解脫。三淨解脫身作證
具足住。四無色定為次。四解脫滅受想定
為第八解脫。八中前三無貪為性。近治貪故。
然契經中。說想觀者想觀增故。如宿住念除
去色想。三中初二不淨相轉。作青瘀等諸行
相故。第三解脫清淨相轉。作淨光鮮行相轉
故。三并助伴皆五蘊性。初二解脫一一通依。
初二靜慮能治欲界初靜慮中顯色貪故。初
二通攝近分中間。五地皆能起初二故。欲
及初定有顯色貪。由現識身所引起故。為解
脫彼初二定中建立初二不淨解脫。二三定
中眼識無故。亦無所引緣顯色貪。故三四定
中無不淨解脫。初二解脫相似善根。雖欲界
中亦容得有而為欲界貪所𣣋雜。故不建立
[040-0975b]
二解脫名。三四定中雖亦得有。去所治遠勢
力微劣。又樂淨伏。故不得名。第三解脫依
後靜慮。離八災患心澄淨故。第四并近分
立後靜慮名。相似善根下地雖有非增上故。
不名解脫。欲界欲貪所𣣋雜故。初二定中
不淨伏故。第三定中樂所迷故。又並八災所
擾亂故。次四解脫如其次第。以四無色定善
為性。非無記染非解脫故。亦非散善性羸劣
故。彼散善者如命終心。有說。餘時亦有散
善。唯生得善無聞思故。諸近分地九無間道
八解脫道。亦非解脫。不背下地故。緣下道
雜故。又未全脫下地染故。契經說。彼超過下
故有說。近分諸解脫道。亦名解脫。背下地故。
然於餘處唯說根本者。以近分中非全解脫
故。第八解脫即滅盡定。厭背受想而起此故。
或總厭背有所緣故。微微心後此定現前。前
對想心已名微細。此更微細故曰微微。次如
是心入滅盡定。謂有頂地心有三品。即想微
細及微微心。由上中下品類別故。要下品後
滅定現前。故次微微入滅盡定。從滅定出。或
起有頂淨定心。或即能起無所有處無漏心。
如是入心唯是有漏。通從有漏無漏心出。八
中前三唯以欲界色處為境。有差別者。二取
不淨。一取淨相。違欲貪故。雖倒而善或少稱
境。非顛倒攝。緣少思多名假勝解。引聖道故
亦名真實。次四解脫。各以自上苦集滅諦。
及一切地類智品道。彼非擇滅及與虛空為
所緣境。無色解脫棄背下地。故並不緣下地
苦集。行相別者。初二不淨。第三唯淨。俱非十
[040-0975c]
六。無色解脫攝本定故。所作行相十六或非
念住。俱者初三解脫身念住俱。次四解脫通
四念住。智相應者。初三第七唯世俗智。第四
五六八智相應。根相應者。初三解脫喜捨相
應。次五解脫唯捨相應。世差別者。皆通三
世。緣世別者。初三解脫已生可生。各緣自
世。不生緣三。次四解脫緣三非世。三性別者。
皆唯善性。緣性別者。初三解脫通緣三性。
次四解脫緣善無記。學等別者。初三後二
唯是俱非。中三解脫皆通三種。緣學等者。初
三解脫但緣俱非。四緣三種。見斷等者。初
三後二唯修所斷。中三有漏修斷餘非。緣見
斷等者。初三緣修斷。次四解脫各通緣三緣。
自身等者。初緣自他身。次二緣他四緣三種。
得差別者。第八第三唯未曾得。餘六通二。通
二謂聖內法異生外法異生唯是曾得。多因
緣故得解脫名。謂已解脫此方生故。或此力
能引解脫故。或是種種解脫性故。或與解脫
勝解俱故。此諸解脫依男女身。聖者異生皆
能修起。唯滅盡定但依聖身。於聖身中通學
無學。此八解脫何有情起。若於所緣恒求對
治。是貪愛行樂修多道。如是有情能起解脫。
行者何為修解脫等。為令煩惱轉更遠故。為
於等至得自在故。既得自在。便能引發無諍
等德及聖神通。由此便能轉變諸境起留捨
等種種事業。已辯解脫。次辯勝處。頌曰。


「 勝處有八種
 二如初解脫
 次二如第二
 後四如第三」



論曰。勝處有八。內有色想觀外色少。若好若
[040-0976a]
惡於此諸色。勝知勝見有如是想。是名為
初。內有色想觀外色多。廣說乃至。是名第
二。內無色想觀外色少。廣說乃至。是名第
三。內無色想觀外色多。廣說乃至。是名第四。
內無色想。觀外色青。青顯青現青光。譬如烏
莫迦花。或如婆羅痆斯深染青衣。於此諸色
勝知勝見有如是想。是名第五。內無色想。觀
外色黃。黃顯黃現黃光。譬如羯尼迦花。或如
婆羅痆斯深染黃衣。廣說乃至。是名第六。內
無色想。觀外色赤。赤顯赤現赤光。譬如槃豆
時縛迦花。或如婆羅痆斯深染赤衣。廣說
乃至。是名第七。內無色想。觀外色白。白顯白
現白光。譬如烏沙斯星。或如婆羅痆斯極鮮
白衣。廣說乃至。是名第八。能制伏境故名勝
處。謂雖一切所緣色境。清淨光華美妙具足。
而善根力悉能映蔽。譬如僕隸雖服珍奇。而
為其主之所映蔽。或於是處轉變自在。不隨
起惑故名勝處。勝於處故立勝處名。或此善
根即名為處。處能勝故立勝處名。前四勝
處自性地等。如次同前初二解脫。謂初二勝
處是初解脫果。次二勝處是第二果。彼為資
糧能入此故。後四勝處自性地等。應知如前
第三解脫。以淨解脫為此四因。彼為資糧
能入此故。前三解脫於諸色中。但能總取
不淨淨相。今八勝處於諸色中。分別少多
青等異相。故前解脫但於色中。棄背欲貪及
不淨想。今八勝處能於所緣分折制伏令隨
心轉。由此證知第三解脫。總取淨相故立一
名。八勝處中後四勝處。差別取故分為四
[040-0976b]
種。若淨解脫亦差別緣。取淨性同立為一者。
後四勝處應亦立一。差別因緣不可得故。已
辯勝處。次辯遍處。頌曰。


「 遍處有十種
 八如淨解脫
 後二淨無色
 緣自地四蘊」



論曰。遍處有十。謂周遍觀地水火風青黃
赤白及空與識二無邊處。經於此處皆言一
想。上下及傍無二無量。於一切處無間無隙。
周遍思惟故名遍處。遍於處故立遍處名。或
此善根即名為處。行相遍故立遍處名。此中
地等顯示所緣。所說遍言顯示行相。行相雖
等而所緣別。是故遍處分為十種。經言一者。
顯此等至思惟一類境相現前。想言顯是勝
解作意。若異此者應言一知。上下傍言顯意
流轉。言無二者。顯無間隙。無量言顯勝解
無邊。由勝等持磨瑩力故。令觀行者心自
在生。能於所緣周遍觀察。何故唯十得遍處
名。此上更無遍行相故。唯第四定空識無邊。
可得說有無邊行相前八遍處如淨解脫。自
性皆是無貪善根。若并助伴皆五蘊性。後四
勝處加行引生。故與彼同。如淨解脫。又如
淨解脫。依第四靜慮。及緣欲界色處為境。如
何地等亦名色處。地地界等有差別故。顯形
名地等。如先已說故。說地等遍處不言地界
等。故前八種但緣色處。風與風界既無差別。
如何可言亦緣色處。此難非理。以諸世間亦
說黑風團風等故。由此前八緣色理成。後二
遍處如次。空識二淨無色為其自性。各緣自
地四蘊為境。此解脫等三門功德。為由何得。
[040-0976c]
依何身起。頌曰。


「 滅定如先辯
 餘皆通二得
 無色依三界
 餘唯人趣起」



論曰。第八解脫如先已辯。以即是前滅盡定
故。餘解脫等通由二得。謂由離染及加行得。
以有曾習未曾習故。前八遍處初修習時。皆
以眼識為其加行。空處遍處初修亦爾。以初
必緣空界色故。由勝解力後成滿時。通緣自
地四蘊為境識處遍處初修習時。但以意識
為其加行。以初必緣識為境故。由勝解力後
成滿時。亦緣自地四蘊為境。四無色解脫。二
無色遍處。一一通依三界身起。然其初起多
依下地。依自下地皆容後起。唯無所有亦依
上地。所餘一切依欲界身。唯在人中三洲除
北。餘慧力劣無聖教故。治欲貪故。上二界
無。有說。初起唯依人趣。要由教力所引起故。
人中有教天趣中無。設有著樂不能初起。故
人初起退生欲天。由宿習力有後起義。復以
何緣第三靜慮有通無量等無解脫等耶。無
解脫緣前已具辯。解脫無故勝處亦無。解脫
為門入勝處故。勝處無故遍處亦無。勝處為
門入遍處故。又第三定耽著妙樂。於生死中
此樂勝故。不能發起解脫等三。此三皆欲背
生死故。通無量等隨順於樂。故依此定亦能
修起。此解脫等三門功德。若隨得一得一切
不。此不皆爾。其義云何。得後必前。前非必
後。謂得遍處必具得三。得勝處者。必得解
脫。遍處不定。或得或無。若得解脫。餘二不
定。以入遍處勝處為門。解脫為門入勝處
[040-0977a]
故。此解脫等差別云何。唯能棄背名為解脫。
兼析所緣名為勝處。加無邊解得遍處名。此
三善根漸次修故。有餘師說。此三善根由下
中上。故有差別。謂能棄捨勝伏所緣。行相無
邊有劣勝故。有餘師說。解脫唯因。遍處唯果。
勝處通二。今應思擇。上二界中說者既無。何
緣起定。頌曰。


「 二界由因業
 能起無色定
 色界起靜慮
 亦由法爾力」



論曰。生上二界總由三緣。能進引生色無色
定。一由因力。謂於先時近及數修為起因故。
二由業力。謂先曾造感上地生。順後受業彼
業異熟。將起現前勢力能令進起彼定。以
若未離下地煩惱。必定無容生上地故。三法
爾力。謂器世界將欲壞時。下地有情法爾能
起上地靜慮。以於此位所有善法。由法爾力
皆增盛故。諸有生在上二界中起無色定。由
因業力。非法爾力。無雲等天不為三災之所
壞故。生在色界起靜慮時。由上二緣及法爾
力。若生欲界起上定時。一一應知加由教
力。由教力者。謂人三洲。天亦聞教。微故不
說。前來分別諸勝法門。皆為弘持世尊正法。
何謂正法。當住幾時。頌曰。


「 佛正法有二
 謂教證為體
 有持說行者
 此便住世間」



論曰。世尊正法體有二種。一教二證。教謂契
經。調伏勝法。證謂三乘。諸無漏道。若證正法
住在世間。此所弘持教法亦住。理必應爾。現
見東方證法衰微教多隱沒。北方證法猶增
[040-0977b]
盛故。世尊正教流布尚多。由此如來無上智
境。眾聖棲宅。阿毘達磨無倒實義。此國盛行。
非東方等。所能傳習此二正法。依持者。住持
者。謂何謂說行者。若教正法依說者住。證正
法住。唯依行者。然非行者。唯證法依。教法亦
應依行者故。謂有無倒修行法者。能令證法。
久住世間。證法住時教法亦住。故教法住由
說行者。但由行者令證法住。故佛正法隨說
行人。住爾所時便住於世。阿毘達磨此論所
依。此攝彼中真實要義。彼論中義釋有多途。
今此論中依何理釋。頌曰。


「 迦濕彌羅議理成
 我唯依彼釋對法
 或有差違是我失
 判法正理在牟尼」



論曰。迦濕彌羅國毘婆沙師議。阿毘達磨理
善成立。我唯依彼釋對法宗。故於頌中自述
本意。謂依此國諸善逝子議對法理大毘婆
沙。發起正勤如理觀察。為令正法久住世間。
饒益有情故造斯論。唯言為顯更無異途。一
切皆依毘婆沙故。然諸法性廣大甚深。如實
說者甚為難遇。自惟覺慧極為微劣。又惰遍
求如實說者。故於廣論所立理中。或有差違。
是我過失。諸法正理廣大甚深。要昔曾於無
量佛所親近修習真智資糧。方於智境一切
無惑。麟喻獨覺尚於法相不能決判。況諸聲
聞。彼所證法隨他教故。由此決判諸法正理。
唯在真實大牟尼尊。是故定知阿毘達磨真
是佛說。應隨信受。無倒修行。勤求解脫。


「 大覺所行真妙義
 唯隨對法正理鉤
 諸善逝子能證知
 定非自執所迷者
[040-0977c]
 諸欲證知真妙義
 要依正理了義經
 非唯執教所堪能
 應亦摽心於正理
 故順佛言正理論
 及順正理阿笈摩
 足能為證妙義依
 何用固求邪難論
 智者但能依此教
 可無損墜不由餘
 故判法義真不真
 唯大覺尊為定量」


《說一切有部顯宗論》卷第四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