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l0032 阿毘達磨藏顯宗論-唐-尊者眾賢 (master)




《阿毘達磨藏顯宗論》卷第三十九


尊者眾賢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辯定品第九之二


如是別釋。靜慮事已。諸等至得云何。頌曰。


「 全不成而得
 淨由離染生
 無漏由離染
 染由生及退」



論曰。八本等至隨其所應。若全不成而獲得
者。諸淨等至由二因緣。一由離染。謂在下地
離下染時。二由受生。謂從上地生自地時。下
七皆然。有頂不爾。唯由離染無上地故。無從
上地於彼受生。此中但說本等至者。以諸近
分未離染時。有全不成。由加行得。遮何故說。
全不成言。為遮已成。更得少分。如由加行得
淨本等至及由退。故得彼順退分。即依此
義作是問言。頗有淨定。由離染得。由離染捨。
由退得。由退捨。由生得。由生捨耶。曰有。謂
順退分。且初靜慮順退分攝。離欲染時得。離
自染時捨。退離自染得。退離欲染捨。從上生
自得。從自生下捨。餘地所攝。應如理思。無漏
但由離染故得。謂聖離下染得上地無漏此
亦但據全不成者。若先已成。餘時亦得。謂盡
智位得無學道。於練根時得學無學。餘加行
[039-0968c]
及退。皆如理應思。雖有由入正性離生獲
得根本無漏等至。而非決定。以次第者。爾時
未得根本定故。此中但論決定得者聖離下
染必定獲得。上地根本無漏定故。染由受生
及退故得。謂上地沒生下地時。得下地染。及
於此地離染退時得此地染。無由離染及加
行得。如是二時能捨染故。何等至無間。有幾
等至生頌曰。


「 無漏次生善
 上下至第三
 淨次生亦然
 兼生自地染
 染生自淨染
 并下一地淨
 死淨生一切
 染生自下染」



論曰。無漏次生自上下善善言具攝淨及無
漏。極相違故必不生染。然於上下各至第三
遠故。無能超生第四故。於無漏七等至中。
從初靜慮無間生六。謂自二三各淨無漏。無
所有處無間生七。謂自下六上地唯淨。第二
靜慮無間生八。謂自上六并下地二識。無邊
處無間生九。謂自下六并上地三。第三四空
無間生十。謂上下八并自地二。類智無間能
生無色。法智不然。依緣別故。從淨等至所生
亦然。而各兼生自地染污。故有頂淨無間生
六。謂自淨染下淨無漏。從初靜慮無間生七。
無所有八。第二定九。識處生十。餘生十一。從
染等至生自淨染。并生次下一地淨定。謂為
自地煩惱所逼。於下淨定亦生尊重。故有從
染生次下淨。極相違故不生無漏。若於染淨
能正了知。可能從染轉生下淨。是則此淨還
從淨生。以正了知是淨攝故。非諸染污能正
[039-0969a]
了知。如何彼能從染生淨。先願力故。謂先
願言。寧得下淨。不須上染。先願勢力隨相續
轉。故後從染生下淨定。如先立願方趣睡眠。
至所期時便能覺寤。如是所說淨染生染。但
約在定淨及染說。若生淨染生染不然。謂命
終時從生得淨。一一無間生一切染。若從生
染一一無間能生自地一切下染不生上者。
未離下故。所言從淨生無漏者。為一切種皆
能生耶。不爾云何。頌曰。


「 淨定有四種
 謂即順退分
 順住順勝進
 順決擇分攝
 如次順煩惱
 自上地無漏
 互相望如次
 生二三三一」



論曰。諸淨等至總有四種。一順退分攝。二順
住分攝。三順勝進分攝。四順決擇分攝。地各
有四。有頂唯三。由彼更無上地可趣故。彼地
無有順勝進分攝。於此四中唯第四分能生
無漏。所以者何。由此四種有如是相順退分。
能順煩惱順住分。能順自地順勝進分。能順
上地順決擇分。能順無漏。故諸無漏唯從此
生。有餘師言。順退分者住彼可退。順住分者
住彼不退。亦不勝進順勝進分者住彼能勝
進。順決擇分者住彼起聖道。有言住彼順通
達諦。由此無間能入離生。應知此中決定義
者。謂諸聖道必此無間生。非此無間必能生
聖道。若異此者。是則應說唯世第一法名順
決擇分。有餘師言。順退分者。與諸煩惱下上
相雜。染淨展轉現在前故。順住分者。能以
種種麁等行相棄背下地靜等行相攝受自
[039-0969b]
地。順勝進分者。觀自地過上地功德。順決
擇分者。如煖頂忍世第一法無漏無間何分
現前。有說通三。除順退分。理實唯二。謂後二
種諸有修習超等至等。唯順決擇最堅勝故。
諸瑜伽師作如是說。若觀行者。於自地定。不
善通達不恒安住。於上地定。不能欣求。數數
現行順下地想。彼之等持名順退分。或由自
地離染退得名順退分。成就此定補特伽羅
名為退者。如成牛行說名為牛。凶勃難迴說
名牛行。於自地定耽著不捨。於上地定不能
欣求。彼之等持名順住分。於自地定雖能多
住。而不耽著。於上地定欣樂牽引。彼之等持
名順勝進分。於自上定皆不耽著多住厭想。
為欲令斷彼之等持。名順決擇分。諸有安住
順退分者。於廣大果心多繫縛。諸有安住順
住分者。數住自定不能上求。諸有安住順勝
進者。能展轉求所餘勝定。然勝進分總有二
種。一者自地殊勝功德。二者上地殊勝功德。
若能牽引彼名順勝進分。此有二類。或厭或
欣。諸有安住順決擇者。樂斷諸有樂修無漏。
是名安住。四分者別。若順煩惱名順退分。諸
阿羅漢寧有退理。非彼猶有順退分定。可令
現行離染捨故。雖有此難而實無違。謂順住
中有順退者。亦得建立順退分名。從彼有退
如先已說。此四相望互相生者。初能生二。謂
順退住。第二生三。除順決擇。第三生三。除
順退分。第四生一。謂自非餘。有說亦生順勝
進分。如上所言。淨及無漏。皆能上下超至
第三。行者如何修超等至。加行成滿差別云
[039-0969c]
何。頌曰。


「 二類定順逆
 均間次及超
 至間超為成
 三洲利無學」



論曰。本善等至分為二類。一者有漏。二者無
漏。往上名順。還下名逆。同類名均。異類名
間。相鄰名次。越一名超。謂觀行者修超定時。
先於有漏八地等至。順逆均次現前數習。次
於無漏七地等至。順逆均次現前數習。次於
有漏無漏等至。順逆間次現前數習。次於有
漏順逆均超現前數習。次於無漏順逆均超
現前數習。是名修習超加行滿。後於有漏無
漏等至。順逆間超名超定成。此中超者。謂頓
超二。一者超地。二者超法。唯能超一故至第
三。遠故無能超入第四。修超等至唯欲三洲。
除北俱盧。然通男女。不時解脫諸阿羅漢。要
得無諍妙願智等。邊際定者能超非餘。定自
在故。無煩惱故。時解脫者。雖無煩惱定不自
在。諸見至者雖定自在。有餘煩惱。故皆不能
修超等至。勝解作意不能無間修超等至勢
力劣故。此諸等至依何身起。頌曰。


「 諸定依自下
 非上無用故
 唯生有頂聖
 起下盡餘惑」



論曰。諸等至起依自下身。依上地身無容起
下。上地起下無所用故。自有勝定故。下勢力
劣故。已棄捨故。可厭毀故。總相雖然。若委細
說。聖生有頂必超無漏。無所有處為盡自地。
所餘煩惱自無聖道。欣樂起故唯無所有。最
隣近故起彼現前盡餘煩惱。離無漏道必無
有能。斷彼餘惑成阿羅漢。是故有頂無漏
[039-0970a]
無所有處依九地身。有漏無所有處依八地
身。有漏無漏識無邊處依七地身。空無邊處
依六地身。乃至初定依二地身。謂自及欲若
成就依有漏如起無漏一切依九地身諸等至
中誰緣何境。頌曰。


「 味定緣自繫
 淨無漏遍緣
 根本善無色
 不緣下有漏」



論曰。味定但緣自地有漏法。以有漏法是所
繫事故。所繫言顯是三有攝。不緣無漏法。
愛行相轉故。若愛無漏應非煩惱。不緣上地
法。愛界地別故。不緣下地法。已離彼貪故。淨
及無漏俱能遍緣自上下地。有為無為皆為
境故。有差別者。無記無為非無漏境。唯有於
法說能遍緣無非所緣。前已說故根本地攝。
善無色定不緣下地諸有漏法。以下地法不
寂靜故。本善無色極寂靜故。由此理故經於
無色皆言超越一切下地。於諸靜慮不如是
說。以本無色不緣下繫。是故於下說超越言。
諸靜慮中有遍緣智。故於下地不言超越。既
說超越色想等言。故知但依超所緣說。若此
超越為顯離繫。應說超一切。非唯色想等。又
靜慮中應言超越。自上地法無不能緣。雖亦
能緣下地無漏。而但緣類不緣法品。以但能
緣自全治故。法非全治。如先已說。又法品
道於無色界。雖能對治是客非主。亦不能緣
下地法滅。既遮無色根本緣下義准近分有
緣下能彼無間道必緣下故。味淨無漏三等
至中。何等力能斷諸煩惱。頌曰。


「 無漏能斷惑
 及諸淨近分」


[039-0970b]


論曰。諸無漏定皆能斷惑。本淨尚無能。況諸
染能斷。謂本淨定不能斷下。已離染故不能
斷上。以勝己故。不能斷自與自地惑。同一
縛故。又自於自非對治故。若淨近分亦能斷
惑。以皆能斷次下地故。中間攝淨亦不能斷。
近分有幾何受相應。於味等三為皆具不。頌
曰。


「 近分八捨淨
 初亦聖惑三」



論曰。諸近分定亦有八種。與八根本為入門
故。一切唯一捨受相應。作功用轉故。未離下
怖故。此八近分皆淨定攝。唯初近分亦通無
漏。皆無有味離染道故。上七近分無無漏者。
於自地法不厭背故。唯初近分通無漏者。於
自地法能厭背故。此地極隣近。多災患界故。
以諸欲貪由尋伺起。此地猶有尋伺隨故。若
爾何緣毘婆沙說。諸近分地有結生心。非無
染心有結生理。故應近分。有味相應。今於此
中遮有定染不遮生染。故不相違。或有餘師
作如是說。初近分定亦有定染。未起根本。亦
貪此故。由此未至具有三種。中間靜慮與諸
近分。為無別義為亦有殊。義亦有殊。謂諸近
分是離染道。入根本因。中間不然。復有別
義。頌曰。


「 中靜慮無尋
 具三唯捨受」



論曰。初本近分尋伺相應。上七定中皆無尋
伺。唯中靜慮有伺無尋。故彼勝初未及第二。
依此義故立中間名。由此上無中間靜慮。一
地昇降無如此故。謂中間定初靜慮攝。而
有差別。謂此減尋上立中間。減何成異。故
[039-0970c]
中間定初有上無。豈不契經說七依定。寧知
別有未至中間。由有契經及正理故。且有未
至。如契經言。諸有未能入初定等。具足安住
而由聖慧。於現法中得諸漏盡。若無未至聖
慧依何。又蘇使摩契經中說。有慧解脫者。不
得根本定。豈不依定成慧解脫。由此證知。
有未至定。有中間定。如契經說。有尋伺等三
三摩地。經說初定與尋伺俱。第二等中尋伺
皆息。若無中靜慮。誰有伺無尋。以心心所漸
次息故。理應有定有伺無尋。又大梵王是世
界主。離中間定誰為勝因。由此證知。有中
間定。然佛不數說有未至中間。以二即初靜
慮攝故。說初靜慮即已說彼唯初近分名未
至者。為欲簡別餘近分故。非此近分乘先定
起。又非住此已起愛味。依如是義立未至名。
非上定邊亦名未至。皆乘先定勢力引生。及
住彼時已起味故。毘婆沙者作如是說。未至
本地立未至名。是本地德未現前義。此中間
定具味等三。以別繫屬一生處故。謂極修習
中間定者。未來當在大梵處生。故亦具三。
如根本定。非根本地起愛貪。彼如所味有別
能味亦別故。此有勝德可愛味故。無漏定生
亦漸減故。此亦一向捨受相應。無三識身故
無樂受。無喜受者已不共初。然於初貪未能
離故。又由自勉功用轉故。由此說為苦通行
攝。非憂苦者已出欲故。由此一向捨受相應。
此定能招大梵處果。多修習者為大梵故。已
辯等至。云何等持。經說等持總有三種。一有
尋有伺三摩地。二無尋唯伺三摩地三無尋
[039-0971a]
無伺三摩地。如是三種相別云何。頌曰。


「 初下有尋伺
 中唯伺上無」



論曰。前來因事屢辯此三。今於此中略顯別
相。有尋有伺三摩地者。謂與尋伺相應等
持。此初靜慮及未至攝。無尋唯伺三摩地者。
謂唯與伺相應等持。此即中間靜慮地攝。無
尋無伺三摩地者。謂非尋伺相應等持。此從
第二靜慮近分乃至非想非非想攝。契經復
說三種等持。一空三摩地。二無願三摩地。三
無相三摩地。如是三種相別云何。頌曰。


「 空謂空非我
 無相謂滅四
 無願謂餘十
 諦行相相應
 此通淨無漏
 無漏三脫門」



論曰。空三摩地。謂空非我二種行相相應等
持。故說空等持近治有身見。身見亦有二行
相故。謂空行相近治我所見。非我行相近治
我見。觀法非我。名非我行相觀。此中無我。名
空行相。由此空行相。近治我所見。以此中都
無我。故此法非我所。無相三摩地。謂緣滅諦
四種行相相應等持。涅槃離諸相故名無相。
緣彼三摩地。得無相名。相略有十。謂色等
五。男女二種。三有為相。或復相者。是因異
名。涅槃無因故名無相。或相謂世蘊上中下。
涅槃異彼故名無相。無願三摩地。謂緣餘諦
十種行相相應等持。十行相者。謂苦非常因
集生緣道如行出。如是空等三三摩地。三摩
地相雖無差別。而依對治意樂所緣。如其次
第建立三種。由意樂故不願三有。理且可然
有過患故。寧由意樂不願聖道。以諸聖道依
[039-0971b]
屬有故。若爾何用修習聖道。以是涅槃能趣
因故。非離聖道有得涅槃。為求涅槃故修聖
道。道如船筏必應捨故。亦由意樂不願聖道
故。緣道行相亦得無願名。以本期心厭有為
故。空非我相非所厭捨。以與涅槃相相似
故。由此二行相。雖緣可厭法。不取可厭相。
不得無願名。此三等持通淨無漏。世出世間
等持攝故。世間攝故。通十一地。出世攝者。
唯通九地上七定邊無勝德故。於中無漏者
名三解脫門。能與涅槃為入門故。非諸有漏
法是真解脫門。性住世間違解脫故。三三摩
地緣境別者。若有漏空緣一切法。若無漏空
唯緣苦諦。無願能緣苦集道諦。無相唯緣滅
諦為境。三三摩地念住別者。無相唯法。餘皆
通四。契經復說三重等持。一空空三摩地。二
無願無願三摩地。三無相無相三摩地。如是
三種相別云何。頌曰。


「 重二緣無學
 取空非常相
 後緣無相定
 非擇滅為靜
 有漏人不時
 離上七近分」



論曰。此三等持緣前空等取空等相。故立空
空等名。空空等持緣前無學空三摩地取彼
空相。空相順厭。勝非我故。謂彼先起無學
等持。於五取蘊思惟空相。從此後起殊勝善
根相應等持。緣前無學空三摩地思惟空相。
於空取空。故名空空。如燒死屍以杖迴轉。
屍既盡已杖亦應燒。如是由空燒煩惱已。復
起空定厭捨前空。重空等持空行相後。起即
復還與空行相相應。唯此最能順厭捨故。非
[039-0971c]
我行相則不如是。見非我者。於諸有為法起
厭背心不如見空故諸有已見諸法非我而於
諸有猶生樂者。以於諸行中不審見空故。由
此空定雖二行相俱。而但名空不說為非我。
空於厭捨極隨順故。無願無願緣前無學無
願等持。取非常相。謂彼先起無學等持。於五
取蘊中思惟非常相。從此後起殊勝善根相
應等持。緣前無學無願三摩地思惟非常相。
於無願不願名無願無願。舉喻顯示。如前
應知。重無願等持非常行相後起。即復還與
非常行相相應。唯此可能緣厭道故。非苦行
相能緣聖道。聖道非苦趣苦滅故。苦法不能
趣苦寂滅。亦非因等四能緣聖道。以聖道不
能令苦續故。非道等四者此厭捨道故。非欣
行相能為厭捨。豈不如無願不願聖道而作
道等四。此亦應然。此例不然。無願正厭有兼
於聖道起不願心故。謂前無願正厭於有。聖
道依有故兼不願。雖聖意樂說不願道。而於
聖道非正憎厭。故亦能作道等四種。無願無
願正憎厭道。故以非常觀道過失。道等行相
無容厭道。是故於此不作彼四。無相無相即
緣無學。無相三摩地非擇滅為境。以無漏法
無擇滅故。但取靜相非滅妙離。謂彼先起無
學等持。於擇滅中思惟靜相。從此後起殊
勝善根相應等持。即緣無學無相三摩地非
擇滅為境。思惟靜相。於無相滅復觀為無
相。名無相無相。舉喻顯示。如前應知。重無
相等持靜行相後起。即復還與靜行相相應。
唯此能觀非擇滅故。非妙行相境無記故。
[039-0972a]
非離行相以雖證得。彼非擇滅猶縛隨故。非
滅行相。以非擇滅非永解脫一切苦故。又若
觀滅濫非常故。所言靜者。唯顯止息。故非擇
滅得有靜相。以修聖道經久劬勞。於彼息中
便生樂想。故重無相取靜非餘。重三等持唯
是有漏。以於聖道生厭捨故。非無漏定厭捨
聖道。二緣聖道取空非常。理可名為厭捨聖
道。無相無相但緣無為作靜行相。何名厭
道。此欣無學無相等持不轉之因。故名厭道。
謂彼定起義作是言。無相等持不生為善。此
既欣讚聖道不生。如何不名厭捨聖道。前無
相定非此所緣。如何此名無相無相。或應許
此定不緣非擇滅。但緣無學無相不生。此亦
不然。准前釋故。謂緣無相之非擇滅。此非擇
滅亦離諸相。緣無相無相故。得無相無相名。
緣無相境作靜行相。是故此定從境立名。唯
三洲人能起此定。通依男女。以依女身亦能
自在延促壽故。唯無學位。以有學者但欣聖
道未能厭故。此亦非一切。唯不時解脫。以
時解脫愛聖道故。依十一地除上七邊。以上
七邊無勝德故。若在欲界從未至攝。聖道後
起若在有頂。無所有攝聖道後生。餘皆自地
聖道後起。就總類說。此從法類苦滅四智無
間而生。若就別說。欲界攝者非類後生。上界
攝者非法後起。前二非滅後起第三非苦。後
生餘行相。後起此定故。應得此者。皆盡智
時由離染得。後由加行方起現前。唯我世尊
不由加行。順趣解脫起此現前。於道尚厭豈
欣諸有。此後亦起聖道現前。然厭道故非無
[039-0972b]
間起。欲界攝者是思所成。餘修所成依定起
故。契經復說四修等持。一為住現法樂修三
摩地。二為得勝知見修三摩地。三為得分別
慧修三摩地。四為諸漏永盡修三摩地。如是
四種相別云何。頌曰。


「 為得現法樂
 修諸善淨慮
 為得勝知見
 修淨天眼通
 為得分別慧
 修諸加行善
 為得諸漏盡
 修金剛喻定」



論曰。如契經說。有修等持。若習若修若多所
作。得現樂住。乃至廣說。善言通攝淨及無漏。
修諸善靜慮。得住現法樂。而經但說初靜慮
者。於中樂想最增盛故。謂超欲界眾多過失。
故於此中樂想增盛。如遊砂磧熱渴疲勞。創
飲濁水亦為勝樂。或聖道樂此具有故。謂
具一切菩提分法四沙門果九斷遍知三界對
治。又諸定首諸定樂因。是故偏說。豈不經說。
如是苾芻。住此先受離生喜樂。後生梵眾受
樂同此。何故不言住後法樂。詳此唯說現法
樂者。為令棄捨樂現欲樂。說現定樂令其欣
樂。或現樂住是後樂依。但說所依能依已顯。
如契經說。先住此間入諸等至。後方生彼或
現法樂。三乘皆住後樂不定。是故不說。謂或
退墮。或上受生。或般涅槃。便不住故。雖諸靜
慮即現法樂。依近分故說為得言。修近分力
得根本故。或即依現樂說為得言。如言身子
體。故無有過。有說。此定佛依自說。如說菩
薩居贍部林。起初世間依無漏定。能引一切
有情共樂。由此不說後法樂住。即由此故亦
[039-0972c]
但說初。菩薩爾時唯得初故。若依諸定修天
眼通。便能獲得殊勝知見。此依何義立知見
名。本靜慮中有遍照智。此遍照故。立以見
名。見體即知。故名知見。眼根名見。世所極
成。為簡異彼。以知摽見。或即此見決斷所緣。
故名為知。即亦名見。謂本靜慮是樂行道。不
多劬勞而現前故。不劬勞故其體堅牢。由體
堅牢故用決定。用決定故立以知名。見義如
前。故名知見。為知為見。修此等持即是為求
決定照義。此亦善逝依自而說。謂為顯佛以
天眼通觀諸有情死生險難。方為拔濟起靜
慮等。故為知見修天眼通。有餘師言。為欲勝
伏諸隨煩惱起勝知見。起此勝知見不離光
明想。此光明想引天眼通。由天眼通得勝知
見。若修三界諸加行善及無漏善得分別慧。
謂從欲界乃至有頂。諸聞思修所成善法。及
餘一切無漏有為。總說名為加行善法。修此
善法能引慧生。於諸境中差別而轉。故言修
此得分別慧。如說善逝住二尋思。能如實知
諸受起等。此顯修善得分別慧。說加行言為
簡生得。非修習生得。得未曾得故。若修金剛
喻定。便得諸漏永盡。謂若修習第四靜慮金
剛喻定并隨轉法。便能獲得諸漏永盡。第四
靜慮佛依自說。無上菩提依此得故。金剛喻
定頓證漏盡引盡智生。是故偏說。有說。一切
有頓斷治。第四靜慮皆此所攝。此經所說。
若習若修若多所作。義差別者。為欲顯示習
修得修。所治更遠如其次第。
《說一切有部顯宗論》卷第三十九
[039-0973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