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l0032 阿毘達磨藏顯宗論-唐-尊者眾賢 (master)



《阿毘達磨藏顯宗論》卷第三十三


尊者眾賢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辯賢聖品第七之五


已說學位預流果等有多差別。為阿羅漢亦
有多種差別相耶。亦有云何。頌曰。


「 阿羅漢有六
 謂退至不動
 前五信解生
 總名時解脫
 後不時解脫
 從前見至生」



論曰。於契經中說阿羅漢。由種性異故有住
種。一者退法。二者思法。三者護法。四安住
法。五堪達法。六不動法。然餘經說無學有九。
謂初退法。後俱解脫。彼不退法此不動攝。
彼二解脫通此六攝。故阿毘達磨唯說有六
種。言退法者。謂彼獲得如是類根。安住此根。
與退緣會。便退所得。無退緣者。便般涅槃。或
有精勤進得勝性。遇緣多退故名退法。言思
法者。謂有獲得。如是類根。安住此根。念力堅
固。多住厭觀。恐失勝德。為自勵心。多思害
己。故名思法。言護法者。謂有一類。恒於時
愛心解脫中繫念現前。專精防護不放逸住。
故名護法。安住法者。謂離勝退緣。雖不自防。
而亦能不退。離勝加行。亦不練根。多住處中。
故名安住。堪達法者。謂性堪能好修練根。速
達不動能親證利。故名堪達。不動法者。謂
有一類。根性殊勝志不怯弱。所獲功德遇勝
退緣亦必不退。故名不動。有餘復釋此六異
[033-0935c]
相。謂六種性先學位中。初二闕恒時及尊
重加行。然至無學。思法小勤。護法唯有恒
時加行。安住唯有尊重加行。堪達具二而是
鈍根。不動具二而是利根。有作是言。退法必
退。乃至堪達必達不動。若不爾者立名唐
損。彼執欲界具足有六。色無色界中唯安
住不動。彼無退失。自害自防及修練根。故唯
有二。理實無定。然退應果。唯從先來退種性
退。乃至得不動唯堪達。所能立退等名。約
容有說故。六阿羅漢通三界皆有。六中前五
從信解生。即此總名時愛心解脫。以一切時
愛心解脫故。亦說名為時解脫者。謂待時處
補特伽羅。資具等合時方得解脫故。以所依
止功能薄劣。要待勝時。方解脫故。或復一
切勝定現前。要待勝時。是此時義。離繫縛故
名為解脫。此即待時及解脫義。略初言故。
如言酥瓶。不動法性。說名為後。即此名為
不動心解脫。彼心解脫非惑所動故。亦說名
為不時解脫。以不待時得解脫故。或復勝定
隨處隨時隨所遇緣隨欲便起離繫縛故名為
解脫。即不待時及解脫義。有餘釋此二差別
言。以於暫時得解脫故。名時解脫。後容退
故。以能畢竟得解脫故。名不時解脫。後無容
退故。此從前位見至性生。如是所明六阿羅
漢所有種性。為是先有。為後方得。不定云何。
頌曰。


「 有是先種性
 有後練根得」



論曰。退法種性必是先有。思法等五亦有後
得。謂有先來是思法性。乃至不動有先退法。
[033-0936a]
練根成思至不動等。多種差別如理應思。如
是六種阿羅漢中。唯前五種容有退義。誰從
何退為性為果。頌曰。


「 四從種性退
 五從果非先」



論曰。不動種性必無退理。故唯前五容有退
義。於中後四有退種性。退法一種無退性理。
由此種性最居下故。五種皆有從果退理。雖
俱有退然並非先。謂無學位中從退法種性。
修練根行轉成思等。此四皆有退性果義。退
法種性。雖必先得而是退法。故容退果。諸學
位中從退法性。修練根行轉成思等。及得學
果皆容退失。諸無學者。先學位中所住種性。
彼從此性必無退理。學無學道所成堅故。諸
有學者。先凡位中所住種性。彼從此性亦無
退理。世出世道所成堅故。二先位中住思等
性必無有退。此所得果。此性二道所成堅故。
彼從思等。修練根行轉得護等。雖可退性
轉所得性。進得學果亦有退義。由此種性。
非二道成。不堅牢故。若就四果辯退果義。
雖五種性皆可退果。而先所得必無有退。謂
四果中。先所得者。即預流等。前三隨一。從此
先果必無退義。是斷見惑所得果故。聖斷見
惑必無退故。何緣見惑聖斷無退。以彼不緣
所執事故。謂見所斷煩惱現行。無不皆由我
見勢力。以彼煩惱起我見為根故。由此見惑
不緣所執。以所執事都無體故。然有所緣諦
為境故。彼所執事都無種子。於所緣境極乖
違故。聖者相續。真無我解恒所隨故。雖暫
失念而必無容重執有我。以見所斷依我事
[033-0936b]
生。故聖斷已必無退義。修所斷惑雖顛倒轉。
而非無種有所執事。謂於色等染著憎背。高
舉不了行相轉時。於色等中非無少分。淨妙
怨害高下甚深。故非境中極乖違轉。由此聖
者有時失念。執淨妙等相退起修斷惑。又見
斷惑迷於諦理。執我等相。諦理中無。理定可
依。聖見無退。修所斷惑迷麁事生。事變難依。
有失念退。又見斷惑要審慮生。聖審慮時必
不起惑。修所斷惑非審慮生。聖失念時容有
退義。由此無退。先所得果。此中無學退法有
三。一增進根。二退住學。三住自位而般涅
槃。思法有四。三如前說。更加一種退住退性。
餘三如次有五六七。應知後後一一增故。何
緣練根成思等者。退彼應果住學位時。住先
退性非所退者。得思等道今已捨故。豈不學
位轉成思等。得應果時。雖捨所得。學思等
道。而住應果。思等種性。此亦應然。此例不
齊。以彼學道攝彼無學道為等流果故。非無
學位所捨思等。與此學道為同類因。可能引
學思等種性。故應退住先所捨者。有餘於
此別立證因。謂若退住。所退種性。得勝種
性。故應是進非退此非證因。若無二義可有
是進。非退過故。然得勝性雖可名進而起惑
故亦名為退。由此彼難於理無失。又彼退起
障涅槃法。聖欣涅槃過於聖道。設得勝性退
涅槃故。但應名退不應名進。復以何緣諸阿
羅漢等。離有頂染同不受後生。然於其中有
於煩惱。證不生法而非一切。有說由根有差
別故。此釋非理。以契經說。退不退法根品
[033-0936c]
同故。如說五根增上猛利。極圓滿故名俱解
脫。然有俱解脫是退種性故。非根勝故。證惑
不生。若爾由何種性別故。六種種性。唯應果
有餘亦有耶。修習練根唯無學位。餘位亦有。
頌曰。


「 學異生亦六
 練根非見道」



論曰。有學異生種性亦六。六種應果彼為先
故。由所安住種性差別。故有斷惑。後生不
生。定於何時於所斷惑證不生法。謂得能止
此類煩惱殊勝道時。若爾此不生應是擇滅
非非擇滅。若是非擇滅則非擇滅應是道果。
如是便與聖教相違。如說云何非果法。謂非
擇滅及虛空無。此不生成擇滅失。以勝道
轉非為此故。既非所為故非道果。今詳由道
所證不生。定不由根。皆應得故。但由殊勝種
性力得。故不動者。惑必不生。非唯無學有增
進根。有學異生亦有此義。唯非見道能修練
根。此位無容起加行故。謂見道位速疾運轉。
無暇於中更修餘事。唯於信解異生位中。能
修練根如無學位。如說不動退現法樂。如何
不動法。亦許有退義。無相違過。所以者何。
頌曰。


「 應知退有三
 已未得受用
 佛唯有最後
 利中後鈍三」



論曰。應知諸退總有三種。一已得退。謂退已
得殊勝功德。二未得退。謂未能得應得功德。
三受用退。謂諸已得殊勝功德不現在前。三
中前二非得為體。第三唯彼不現在前。此三
退中世尊唯有一受用退。以有決定所作事業
[033-0937a]
牽引其心。雖有所餘無量希有不共佛法。無
暇起故。除佛世尊餘不動法。具有未得及受
用退。謂於殊勝無諍定等應得功德。未能得
故有未得退。有餘事業牽引其心。已得功德
無暇起故。有受用退。餘五種性容具有三。亦
容退失已得德故。約受用退說不動法。退現
法樂無相違過。諸阿羅漢既許退果。為更生
不。彼於退位帶惑命終應更受生。諸住果時
所不作事。退時作不。彼既起惑。應有更為果
相違事。無如是過。所以者何。頌曰。


「 一切從果退
 必得不命終
 住果所不為
 慚增故不作」



論曰。無從果退中間命終。退已須臾必還得
故。若有壽量將臨盡者。必無退理。無失念
故。要有餘壽方有退理。退已不久必還證得。
如契經說。苾芻當知。如是多聞諸聖弟子。遲
失正念。速復還能令所退起。盡沒滅離。若謂
不然。修梵行果。應非安隱。可委信處。又住果
位所不應為。違果事業由慚增故。雖暫失念
煩惱現行。如住果時必無作理。如高族者暫
失位時。不等凡庸造鄙下業。又誰有退誰無
退耶。修不淨觀入聖道者。容有退失。修持息
念入聖道者。必無退失。尊重止觀無貪癡
增。如次應知有退無退。何界何趣容有退耶。
唯欲界人。三洲有退。六欲天處得聖果者。
有說利根故無有退。以有勝智能制伏心。令
背妙境入聖道故。有說退者由闕資緣。或所
依身不平等故。六欲天處二事並無。雖有鈍
根隨信行性。生彼得聖亦無退理。諸有退者。
[033-0937b]
為起惑退。為先退已惑方現前。或有欲令由
起惑退。品類足論當云何通。如彼論說。欲貪
隨眠由三處起。一欲貪隨眠未斷遍知故。二
順彼纏法正現在前故。三於彼正起非理作
意故。乃至廣說無相違失。所以者何。煩惱現
前略有二種。已斷未斷有差別故。此中偏說
未斷起者。又煩惱起略有二門。染不染心無
間起故。此中偏說染無間者。或煩惱起總有
三緣。然煩惱生所藉不定。或有唯藉境界力
生或藉境因。或兼加行。此約具者。故說由三。
或起惑時三緣必具。非理作意正起現前。所
斷隨眠必還成故。何心無間起惑退耶。且從
無學起惑退者。若起色纏無色纏退。唯從自
地順退分定。相應善心無間而起。非住欲界
有上地攝。無覆無記心現在前。唯除通果心。
然無從彼退。豈不順退分。各於自地離染時
捨。如何無學者未退起惑。彼心現前理實如
是。然順住分品類有三。一少順退。二少順
進。三守自位。前言自地順退分定。即順住
分中少分順退者。少順退故得順退名。然此
定心與守自位多相涉故。順住分攝。諸有未
失順退分者。彼心無間煩惱現前。若捨彼心
從順住攝。少順退者起煩惱退。故於文義無
所相違。若起欲纏而退失者。從自地善無覆
無記。二心無間皆容現前。諸從學位起惑退
者。起色無色煩惱退時。若先全離此地染者。
唯從此地順退分定相應善心無間而起。若
未全離此地染者。從此地攝善及染污二心
無間皆容現前。起欲界纏而退失者。若先全
[033-0937c]
離欲界繫染。從自地善無覆無記二心無間
皆容現前。若未全離欲界染者。從欲善染無
覆無記三心無間皆容現前。若未現前獲得
清淨。靜慮無色必無能起。色無色纏退失所
得。彼惑從彼無間起故。但起欲纏退失所
得。若現前得清淨靜慮。猶未現前得淨無色。
必無能起無色纏退。起欲色纏退失所得。若
已現前獲得清淨靜慮無色。通起欲色無色
界纏退失所得。諸有退失先所得時。若起上
纏。現在前退。不失下善。不成下惑。若起下
纏現在前退。定失上善。定成上惑。復有欲令
要先退已。後時對境惑方現前。施設足論當
云何釋。如彼論說。無色三纏。一一現起退無
色盡住色盡中。識身足論復云何釋。如彼論
說。無色界繫染心現前。捨無學善續有學善。
退無學心住有學心。此俱不相違。依覺時說
故。謂先雖退而未覺知。後起惑時方自覺退。
如有先誦四阿笈摩。中廢多時雖忘不覺。後
誦不得。方自知忘。此亦應然。故無違失。住何
心退後起惑耶。住欲界中。無覆無記。威儀工
巧。異熟生心。退已後時方能起惑。然此欲界
繫無覆無記心。或有總違三界煩惱。此心正
起無有退得三界惑義。或有但違欲色煩惱。
此心正起容有退得無色惑義。或有但違欲
界煩惱。此心正起容有退得三界惑義。或有
不違三界煩惱。此心正起容有退得三界惑
義。一切退已。隨其所應起惑前心。皆如上
說。於此二說。前說為善。如上所言。有練根得
今應思擇。諸聖練根有幾無間幾解脫道。用
[033-0938a]
有漏道為無漏耶。依何身依何地。頌曰。


「 練根無學位
 九無間解脫
 久習故學一
 無漏依人三
 無學依九地
 有學但依六
 捨果勝果道
 唯得果道故」



論曰。求勝種性修練根者。無學位中轉一一
性。各九無間九解脫道。如得應果。所以者
何。彼鈍根性由久慣習。非少功力可能令轉
學無學道所成堅故。有學位中轉一一性。各
一無間一解脫道。如得初果。非久習故。彼加
行道諸位各一學無學位修練根時。皆漸次
脩。後後種性。得勝種性方捨前劣。故諸無學
修練根時。加行無間前八解脫。如應皆是退
法等收。第九解脫是思法等。諸有學者修練
根時。加行無間是退等攝。解脫道時名思法
等。我所承稟諸大論師。咸言練根皆為遮遣。
見修斷惑力所引發。無覆無記無知現行。故
學位中修練根者。正為遮遣見惑所發。無學
位中修練根者。正為遮遣修惑所發。如如斷
彼能發惑時。所起無間解脫多少。如是如是
斷彼所發。無知現行道數亦爾。是故無學修
練根時。用九無間九解脫道。學位練根二道
各一。然見修惑所發無知。隨所障殊有多品
類。故轉退等成思等時。諸道現前各有所遣。
由此無有超得勝性。有餘師說。一切練根皆
一加行無間解脫。前說為善。理如前故。如是
無間及解脫道。一切唯是無漏性攝。聖者必
無用有漏道而轉根理。以世俗法體非增上
無堪能故。一切加行皆通二種。如是所說但
[033-0938b]
據現行。兼未來修復有差別。謂無學位修練
根時。加行未來亦通修二。九無間道及八解
脫。未來所修亦唯無漏。第九解脫未來修二。
兼修三界所有功德。與初盡智所修同故。若
有學位修練根時。加行未來亦通修二。無間
解脫未來所修。亦唯無漏。如得初果。然無學
位修練根時。道數所修如斷有頂。若有學位
修練根時。道數所修如斷上界。見道所斷。由
彼但與隣得果時。道相似故。學無學位修練
根時。加行皆通曾未曾得。無間解脫唯是未
曾。一切皆通法智類智。修練根者唯人三洲。
唯依此身有怖退故。以何等故名為練根。調
練諸根令增長故。謂道力故令根相續。捨下
得中。捨中得上。漸漸增勝。名為練根。故練根
名目轉根義。雖八解脫漸得勝根。而由本心
求勝性故。未得勝性不捨前劣。如得後果方
捨前向。如在聖位種性有六。能修練根。於
見道前。暖等加行應知亦爾。有差別者。
若聖位中得勝種性必捨前劣。暖等位中修
練根者。但得勝性劣性不行。名為轉根。非
捨劣得。無學練根。通依九地。謂四靜慮未至
中間及三無色。唯此九地有無漏道。餘地無
故。有學練根唯依六地。除三無色。所以者
何。以轉根者。容有捨果及勝果道。所得唯果。
非勝果道。心欣果故。無有學果。無色地攝。故
學練根。但依六地。設許學位依無色練根定。
是不還住。勝果道位。無不還果。無色地攝。故
不依無色修練根得果。以初二果唯未至攝。
不還唯通六地攝故。有說唯有住果練根。勿
[033-0938c]
有捨多得少過故。無如是過。以練根者心期
勝果不求多故。由此學位修練根者。若住果
道加行等三。皆果道攝若住勝道加行。無間
勝果道攝。解脫道果道攝。住無學位修練根
者。加行等三唯果道攝。諸住果位修練根時。
捨果得果住勝道位。修練根時捨二得果。又
諸聖位修練根時。與本得果地同或異。謂初
二果依地必同。彼此俱依未至地故。不還應
果依地不定。或依本地。或上或下。有差別者。
若諸不還依下練根不得上果。阿羅漢不爾。
如本得果故。分斷有頂結。練根得果時。雖捨
彼斷不成彼結。如異生者生上七地。隨應捨
下斷。而不成下結。俱是進時。非退時故。諸無
學位補特伽羅。總有幾種。由何差別。頌曰。


「 七聲聞二佛
 差別由九根」



論曰。居無學位聖者有九。謂七聲聞及二覺
者。退法等五不動分二。後先別故名七聲聞。
獨覺大覺名二覺者。由下下等九品根異。令
無學聖成九差別。有學無學補特伽羅。一切
總收無過七種。一隨信行。二隨法行。三信
解。四見至。五身證。六慧解脫。七俱解脫。依
何立七。事別有幾。頌曰。


「 加行根滅定
 解脫故成七
 此事別唯六
 三道各二故」



論曰。依加行異立初二種。謂依先時隨信他
語及自隨法。能於所求一切義中修加行故。
立隨信行隨法行名。依根不同立次二種。謂
依鈍利信慧根增。如次名為信解見至。依得
滅定立身證名。由身證得滅盡定故。依解脫
[033-0939a]
異立後二種。謂依唯慧離煩惱障者立慧解
脫。依兼得定離解脫障者立俱解脫。此名雖
七事別唯六謂見道中有二聖者。一隨信行。
二隨法行。此至修道別立二名。一信解。二見
至。此至無學復立二名。謂時解脫。不時解脫。
然唯應說有二聖者。隨信隨法行有異故。即
此二種隨道差別。雖立異名而無別體。如是
所說補特伽羅。以根性道離染依別。諸門分
析數成多千。且如最初一隨信行。根故成三。
謂下中上。性故成五。謂退法等。道故成十五。
謂八忍七智。離染故成七十三。謂具縛離八
地染。依身故成九。謂三洲欲天。若根性道離
染依身相乘合成一億四萬七千八百二十五
種。隨法行等如理應思。如是等門差別無量。
若欲委細一一分別。施功甚多。所用極少。故
我於此略示方隅。有智學徒應廣思擇。前說
依解脫立後二種。立後二種相由何應知。頌
曰。


「 俱由得滅定
 餘名慧解脫」



論曰。諸阿羅漢得滅定者名俱解脫。由慧定
力雙脫煩惱解脫障故。所餘未得滅盡定者
名慧解脫。但由慧力於煩惱障得解脫故。何
等名為解脫障體。諸阿羅漢心已解脫。而更
求解脫為解脫彼障。謂於所障諸解脫中。有
劣無知無覆無記性能障解脫。是解脫障體。
於彼彼界得離染時。雖已無餘斷而起解脫。
彼不行時方名解脫。彼有餘師說。此解脫障
即以於諸定不自在為體。有餘師說。此解脫
障即以諸定不得為體。有餘師說。於彼加行。
[033-0939b]
不勤求故。不聽聞故。不數習故。解脫不生。即
此名為解脫障體。初說應理。所以者何。必有
少法力能為障。令彼於定不自在轉。若不爾
者。彼有何緣於諸定中不得自在。不得定者
必有所因。不可說言即因不得。自體不應還
因自故。或煩惱障亦應可說。即以應果不得
為性。彼既不然。此云何爾。阿羅漢果亦由於
加行不勤求等故體不得生。豈便無別煩惱
障體。故後三說皆不應理。又無漏心亦有從
此名得解脫。由約在身及約行世說解脫故。
謂要解脫解脫障時。方起在身及行世故。諸
阿羅漢有名同者。根亦同耶。應作四句。第一
句者。慧解脫中有時解脫不時解脫。俱解脫
中有二亦爾。第二句者。時解脫中有慧解脫
有俱解脫。不時解脫有二亦爾。第三句者。
慧解脫中二時解脫自互相望。二不時解脫
俱解脫亦爾。第四句者。慧解脫中取時解脫。
俱解脫中不時解脫。展轉相望。與此相違應
知亦爾。如世尊說。五煩惱斷。不可牽引。未名
滿學。學無學位。各由幾因。於等位中。獨稱為
滿。頌曰。


「 有學名為滿
 由根果定三
 無學得滿名
 但由根定二」



論曰。學於學位獨得滿名。要具三因。謂根果
定。故見至身證獨得名為滿。少有闕者尚非
滿學。況一切闕而得滿名。何等名為少有闕
者。謂信解得滅定。或見至不還未得滅盡定。
或見至未離欲。或信解不還未得滅盡定。何
等名為一切闕者。謂信解未離欲有許少闕
[033-0939c]
亦得滿名。彼作是言。有有學者。但由根故亦
得滿名。謂諸見至未離欲染。有有學者。但
由果故亦得滿名。謂信解不還未得滅盡定。
有有學者。由根果故亦得滿名。謂見至不還
未得滅盡定。有有學者。由果定故亦得滿名。
謂諸信解得滅盡定。有有學者。具由三故獨
得滿名。謂諸見至得滅盡定。無有學者。但
由定故及根定故亦得滿名。此不可依。如何
有學於諸有學勝功德中。猶未具證而許名
滿。故如前說理定可依。無學位中無非果滿。
故不由果建立滿名。自位相望獨名滿者。要
具二種。謂根與定。故唯不時俱解脫者。望餘
無學獨得滿名。隨闕一者尚非滿無學。何況
雙闕得滿無學名。何等名為隨闕一者。謂時
解脫得滅盡定。或不時解脫不得滅盡定。何
等名為雙闕二者。謂時解脫不得滅定。有許
闕一亦得滿名。此不可依。理如前說。如契
經說。二阿羅漢。一具三明。二不退法。於前所
說諸應果中。二阿羅漢何應果攝。且不退法
攝在不動。然此不動差別有二。一者唯能不
退應果。二者不退一切勝德。此中第一但名
不動。如思法等由練根得。仍有退失阿羅漢
果。此異彼故得不動名。然於應果一切勝德。
猶可退失不名不退。第二亦無退諸勝德。故
經於彼立不退名。以不動中於勝功德有可
退者。是故契經於不動內立不退法。具三明
者。有言此攝在慧解脫俱解脫中。通未已得
滅盡定故。有言唯在俱解脫攝。宿住死生明
依本靜慮故。起本靜慮者。名俱解脫故。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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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經意慧俱解脫。若圓滿者。其體各異。未起
根本。已得滅盡。為懸隔故。不圓滿者。二體相
雜。隨說皆通。然欲簡別令無雜者。應就滅定
未得得說。以慧解脫無得滅定。根本靜慮雖
不現行。然於未來必成就故。由此可說具
三明者。理通攝在二解脫中。廣說諸道差別
無量。謂世出世見修道等。今應思擇。於諸
道中。略說有幾。可能遍攝。頌曰。


「 應知一切道
 略說唯有四
 謂加行無間
 解脫勝進道」



論曰。加行道者。謂此無間。無間道生。無間道
者。謂此能滅所應斷障。解脫道者。謂已解脫
所應斷障最初所生。勝進道者。謂除無間加
行解脫所餘諸道。何義名道。謂尋求依。依此
尋求涅槃果故。由此一切修苦智等。無不皆
為尋求涅槃。或此道名目涅槃路。三乘賢聖
涉此夷途。速達二種涅槃界故。道於餘處立
通行名。以於諦中能善通達。復能速往涅槃
城故。此有幾種。依何建立。頌曰。


「 通行有四種
 樂依本靜慮
 苦依所餘地
 遲速鈍利根」



論曰。經說通行總有四種。一苦遲通行。二苦
速通行。三樂遲通行。四樂速通行。此四通行
有差別者。依地依根建立異故。云何依地建
立差別。謂依根本四靜慮中所生聖道。名樂
通行。任運轉故。如乘船筏。任運轉者。由此地
中止觀雙行無增減故。又此諸地所有等持。
攝受五支四支成故。依餘無色未至中間所
生聖道名苦通行。雖道非苦。苦受相應艱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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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故亦名為苦。如依陸路乘馬等行。艱辛轉
者。由此地中止觀雖俱而增減故。謂無色
地觀減止增。未至中間觀增止減。又此諸地
所有等持。不攝五支四支成故。有餘師說。
未至地道難可成辦。故立苦名。謂有先來
都未得定。多起功用方得現前。此既現前為
勝加行。根本靜慮易起故樂。靜慮中間同一
地攝。異心品滅異心品生。極為艱辛。故亦
名苦。譬如以木析木極難。謂一地中有尋
有伺。麁心品滅。無尋唯伺。細心品生。多用功
力。諸無色定亦甚難成。故亦名苦。極微細故。
謂無色定行相眇然。不易測量。修難成辦。
又從靜慮起無色時。五蘊定滅。四蘊定起。極
為難辦。故立苦名。云何依根建立差別。謂即
苦樂二通行中。鈍根名遲。利根名速。二行於
境通達稽遲說名遲通。翻此名速。或遲鈍者
所起通行名遲通行。速此相違。或趣涅槃有
遲有速。由根鈍利。如後當辯。此行五蘊四
蘊為性。由依色定無色定別。而名通者。顯
慧勝故。如見道位。雖具五蘊。以慧勝故。偏
立見名。如見道邊諸世俗智金剛喻定。亦以
五蘊四蘊為體。立智定名。然有經中說四
通行五根為性。亦就勝說。慧勝中勝。故立通
名。雖有中根即利鈍攝。以利鈍中有非極故。
然向所言由根利鈍。於趣圓寂有速有遲。此
據等修勤加行說。若不據等。則鈍利根。趣
向涅槃遲速不定。又契經說。有現法遲身壞
速等四句差別。此約加行有勤不勤。不約轉
根及有退說。以諸聖者若已經生不退不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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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不生上界故。大覺獨覺到究竟聲聞。依何
通行入聖證極果。大覺唯依樂速通行。謂以
第四靜慮為依。由極利根入正決定證得無
上正等菩提。於獨覺中。麟角喻者。如大覺
說。餘則不定。於到究竟二聲聞中。舍利子依
苦速通行。及樂速通行。入聖證極果。彼依
未至入正決定。依弟四定得漏盡故。目連
唯依苦速通行。謂依未至入正決定。依無色
定得漏盡故。二聖先來樂慧樂定。故證極
果。依色無色。許到究竟諸大聲聞法爾唯應
漸次得果。故彼入聖道皆依未至地。
《說一切有部顯宗論》卷第三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