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l0023 阿毘達磨俱舍論-唐-尊者世親 (master)




《阿毘達磨俱舍論》卷第二十五


尊者世親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分別賢聖品第六之四


如前所說。不動應果。初盡智後起無生智。
諸阿羅漢如預流等有差別不。亦有。云何。
頌曰。


「 阿羅漢有六
 謂退至不動
 前五信解生
 總名時解脫
 後不時解脫
 從前見至生」



論曰。於契經中說阿羅漢由種性異故有
六種。一者退法二者思法。三者護法。四安住
法。五堪達法。六不動法。於此六中前之五種
從先學位信解性生。即此總名時愛心解
脫。恒時愛護及心解脫故。亦說名為時解
脫者以要待時及解脫故。略初言故。如
[025-0129b]
言酥瓶。由此待時方能入定。謂待資具無
病處等勝緣合時方入定故。不動法性說名
為後。即此名為不動心解脫。以無退動及
心解脫故。亦說名為不時解脫。以不待時
及解脫故。謂三摩地隨欲現前不待勝緣
和合時故。或依暫時畢竟解脫。建立時解
脫不時解脫名。容有退墮時無退墮時故。
此從學位見至性生。如是所明六阿羅漢
所有種性。為是先有。為後方得。不定。云何。
頌曰。


「 有是先種性
 有後練根得」



論曰。退法種性必是先有。思法等五亦有後
得。謂有先來是思法性。有先退法性後練根
成思。乃至不動隨應當說。言退法者。謂
遇少緣便退所得。非思法等。言思法者。
謂懼退失恒思自害。言護法者。謂於所
得喜自防護。安住法者。離勝退緣雖不自
防亦能不退。離勝加行亦不增進。堪達法
者。彼性堪能好修練根速達不動。不動法
者。彼必無退。此六種性先學位中。初二闕
恒時及尊重加行。由根有異故有差別。第
三唯有恒時加行。第四唯有尊重加行。第五
具二而是鈍根。第六利根具二加行。退法種
性非必定退。乃至堪達非必能達。但約容
有建立此名。故六阿羅漢通三界皆有。若
執退者必定應退。乃至堪達必能達者。彼
執欲界具足有六。色無色界中唯安住不動。
彼無退失自害自防及修練根故唯有二。
如是六種阿羅漢中。誰從何退。為性為果。
[025-0129c]
頌曰。


「 四從種性退
 五從果非先」



論曰。不動種性必無退理。前之五種皆有
退義。於中後四有從性退。退法一種無退
性理。由此種性最居下故。五種皆有從果
退義。雖俱有退然並非先。謂諸無學先學
位中所住種性。彼從此性必無退理。學無
學道所成堅故。若諸有學先凡位中所住種
性。彼從此性亦無退理。世出世道所成堅
故。若住此位後修練根所得思等四種種
性。彼從此性容有退理。二先位中住思等
性必亦無退此所得果。唯先退法有退果
義。又亦無退先所得果。後所得果容有退
義。是故定無退預流果。由此應果退法有
三。一增進根。二退住學。三住自位而般涅
槃。思法有四。三如前說。更加一種退住退
性。餘三如次有五六七。應知後後一一增
故。思法等四退住學位時。還住退非餘。若
異此者得勝種性故。應是進非退。何緣定
無退先果者。以見所斷依無事故。謂有身
見依我處轉。見所斷惑此見為根。我體既無
名依無事。以無事故必無退理。若爾應說
此惑緣無。非此緣無諦為境故。然於諦
境不如實緣。諸煩惱中誰不如是。雖皆
如是而有差別。以修斷惑各有別事。即是
可意不可意等於所緣境此相非無。見所斷
惑計有我等。非諸諦境有我等相。以無事
故。與修斷別。謂於色等所緣境中我見妄
增。作者受者自在而轉。非實我性。邊執見等
[025-0130a]
隨此而生。故並說為依無事惑。若修所斷
貪瞋慢癡。色等境中唯起染著增背高舉不
了行轉故。並說為依有事惑。又見斷惑於
諦理中執我我所斷常見等。非諦中有少
我等事。見斷貪等緣此而生。是故皆名依
無事惑。修所斷惑於色等中謂好醜等。然色
等境非無少分好醜等別。是故可名依有
事惑。又見斷惑迷諦理起名依無事。修
所斷惑迷麁事生名依有事。諦理真實。揩
定可依。聖慧已證必無退理。事相浮偽無
定可依。斷迷彼惑。有失念退。或修斷惑非
審慮生。昧鈍性故。見所斷惑由審慮生。推
度性故。聖不審慮於麁事中失念或生。審
慮不爾。如於繩等率爾謂蛇。故修斷惑聖
有退起。非由率爾可起見惑。聖若審慮便
見諦理。故聖見斷定無退義。經部師說。從
阿羅漢亦無退義。彼說應理。云何知然。由
教理故。知何由教。經言。苾芻聖慧斷惑名
為實斷。又契經言。我說有學應不放逸。非
阿羅漢。雖有經言佛告慶喜。我說。利養等
亦障阿羅漢而不說退阿羅漢果。但說
退失現法樂住。經言不動心解脫身作證。
我定說無因緣從此退故。若謂有退。由
經說有時愛解脫。我亦許然。但應觀察彼
之所退。為應果性。為靜慮等。然彼根本靜
慮等持。要待時現前故名時解脫。彼為獲
得現法樂住數希現前故名為愛。有說。此
定是所愛味。諸阿羅漢果性解脫恒隨逐故
不應名時。更不欣求故不名愛若應果性
[025-0130b]
容有退者。如何世尊但說所證現法樂住有
可退理。由此證知。諸阿羅漢果性解脫必
是不動。然由利等擾亂過失有於所得現
法樂住退去自在。謂諸鈍根。若諸利根則
無退失。故於所得現法樂住有退無退故
名退不退法。如是思等如理應思。不退安
住不動何別。非練根得名為不退。練根所
得名為不動。此二所起殊勝等至。設遇退
緣亦無退理。安住法者。但於已住諸勝德
中能無退失。不能更引餘勝德生。設復引
生從彼可退。是不退等三種差別。然喬底迦
昔在學位。於時解脫極噉味故。又鈍根故
數數退失。深自厭責執刀自害。由於身命
無所戀惜。臨命終時得阿羅漢便般涅槃。
故喬底迦亦非退失阿羅漢果。又增十經作
如是說。一法應起。謂時愛心解脫。一法應
證。謂不動心解脫。若應果性名為時愛心解
脫者。何故於此增十經中再說應果。又曾
無處說阿羅漢果名為應起。但說名應證。
又說鈍根所攝應果名為應起。為顯何義。
若為顯彼能起現前則餘利根最應能起。
若為顯彼應起現前亦餘利根最所應起。
故時解脫非應果性。若爾何故說時解脫應
果。謂有應果根性鈍故要待時故定方現
前。若與彼相違名不時解脫。阿毘達磨亦
作是言。欲貪隨眠由三處起。一欲貪隨眠
未斷遍知故。二順彼經法正現在前故。三
於彼正起非理作意故。若謂彼據具因
生說。復有何法因不具生。是名由教。如
[025-0130c]
何由理。若阿羅漢有令煩惱畢竟不起治
道已生。是則不應退起煩惱。若阿羅漢此
道未生。未能永拔煩惱種故應非漏盡。
若非漏盡寧說為應。是名由理。若爾應
釋炭喻契經。如說。多聞諸聖弟子若行若住
有處有時失念故生惡不善覺。此經唯說
阿羅漢果。由此經言彼聖弟子心於長夜
隨順遠離廣說乃至臨入涅槃。餘契經中。
有即說此順遠離等名應果力。又此經說。
彼於一切順漏已能永吐已得清涼。由此
定知。是阿羅漢。實後所說是阿羅漢。然彼乃
至於行住時未善通達容有此事。謂有學
者於行住時由失念故容起煩惱。後成
無學則無起義。前依學位故說無失。毘婆
沙師定作是說。阿羅漢果亦有退義。唯阿羅
漢種性有六。為餘亦有六種性耶。設有皆
能修練根不。頌曰。


「 學異生亦六
 練根非見道」



論曰。有學異生種性亦六。六種應果彼為先
故。然見道位必無練根。此位無容起加行
故。唯於信解異生位中。能修練根如無學
位。如契經說。我說由斯所證四種增上心
所現法樂住隨一有退。所得不動心解脫身
作證。我決定說無因緣從此退。如何不動
法退現法樂住。頌曰。


「 應知退有三
 已未得受用
 佛唯有最後
 利中後鈍三」



論曰。應知諸退總有三種。一已得退。謂退
已得殊勝功德。二未得退。謂未能得殊勝
[025-0131a]
功德。三受用退。謂諸已得殊勝功德不現在
前。於此三中世尊唯有一受用退。以具眾
德無容一時頓現前故。餘不動法具有受
用及未得退。亦於勝己殊勝功德猶未得
故。餘五種性容具有三。亦容退失已得德
故。約受用退說不動法退現法樂無相違
過。無退論者作如是說。諸無漏解脫皆名
不動。然別立第六不動法者。如前釋通。不
應為難。諸阿羅漢既許退果。為更生不。
諸住果時所不作事退時作不。不爾。何緣。
頌曰。


「 一切從果退
 必得不命終
 住果所不為
 慚增故不作」



論曰。無從果退中間命終。退已須臾必還
得故。如契經說。苾芻當知。如是多聞諸
聖弟子退失正念。速復還能令所退起盡
沒滅離。若謂不然。修梵行果應非安隱
可委信處。又住果位所不應為違果事業
由慚增故於暫退時亦必不造。譬如壯士
雖蹶不仆。如上所言。有練根得無學有
學。正練根時各幾無間幾解脫道。何性攝。何
所依。頌曰。


「 練根無學位
 九無間解脫
 久習故學一
 無漏依人三
 無學依九地
 有學但依六
 捨果勝果道
 唯得果道故」



論曰。求勝種性修練根者。無學位中轉一
一性各九無間九解脫道。如得應果。所以
者何。彼鈍根性由久串習非少功力可能
[025-0131b]
令轉。學無學道所成堅故。有學位中轉一一
性各一無間一解脫道。如得初果。上相違
故。彼加行道諸位各一。如是無間及解脫道
一切唯是無漏性攝。聖者必無用有漏道而
轉根理。非增上故。依謂身地。此所依身唯
人三洲。餘無退故。此所依地無學通九。謂
未至中間四定三無色。有學唯六。謂除後
三。所以者何。夫轉根者。容有捨果及勝果
道。所得唯果非向道故。無有學果無色地
攝。故學練根但依六地。諸無學位補特伽羅。
總有幾種。由何差別。頌曰。


「 七聲聞二佛
 差別由九根」



論曰。居無學位聖者有九。謂七聲聞及二
覺者。退法等五不動分二。後先別故名七聲
聞。獨覺大覺名二覺者。由下下等九品根
異令無學聖成九差別。學無學位有七聖
者。一切聖者皆此中攝。一隨信行。二隨法行。
三信解。四見至。五身證。六慧解脫。七俱解
脫。依何立七。事別有幾。頌曰。


「 加行根滅定
 解脫故成七
 此事別唯六
 三道各二故」



論曰。依加行異立初二種。謂依先時隨他
及法於所求義修加行故。立隨信行隨法
行名。依根不同立次二種。謂依鈍利信慧
根增如次名為信解見至。依得滅定立身
證名。由身證得滅盡定故。依解脫異立後
二種。謂依唯慧離煩惱障者立慧解脫。依
兼得定離解脫障者立俱解脫。此名雖七
事別唯六。謂見道中有二聖者。一隨信行。二
[025-0131c]
隨法行。此至修道別立二名。一信解。二見
至。此至無學復立二名。謂時解脫不時解
脫。應知此中一隨信行根故成三。謂下中
上。性故成五。謂退法等。道故成十五。謂八
忍七智。離染故成七十三。謂具縛離八地
染。依身故成九。謂三洲欲天。若根性道離染
依身相乘合成一億四萬七千八百二十五
種。隨法行等如理應思。何等名俱及慧解
脫。頌曰。


「 俱由得滅定
 餘名慧解脫」



論曰。諸阿羅漢得滅定者名俱解脫。由慧
定力解脫煩惱解脫障故。所餘未得滅盡
定者名慧解脫。但由慧力於煩惱障得
解脫故。如世尊說。五煩惱斷不可牽引未
名滿學。學無學位各由幾因於等位中獨
稱為滿。頌曰。


「 有學名為滿
 由根果定三
 無學得滿名
 但由根定二」



論曰。學於學位獨得滿名。具由三因。謂根
果定。有有學者但由根故亦得滿名。謂諸
見至未離欲染。有有學者但由果故亦得
滿名。謂信解不還未得滅盡定。有有學者
由根果故亦得滿名。謂見至不還未得滅
盡定。有有學者由果定故亦得滿名。謂諸
信解得滅盡定。有有學者具由三故獨得
滿名。謂諸見至得滅盡定。無有學者但由
定故及根定故亦得滿名。諸無學者於無
學位由根定二獨得滿名。無學位中無非
果滿故無由果亦立滿名。有但由根亦名
[025-0132a]
為滿。謂不時解脫未得滅盡定。有但由定
亦名為滿。謂時解脫得滅盡定。有具由二
獨名為滿。謂不時解脫已得滅盡定。廣說
諸道差別無量。謂世出世見修道等。略說幾
道能遍攝耶。頌曰。


「 應知一切道
 略說唯有四
 謂加行無間
 解脫勝進道」



論曰。加行道者。謂從此後無間道生。無間道
者。謂此能斷所應斷障。解脫道者。謂已解
脫所應斷障最初所生。勝進道者。謂三餘
道。道義云何。謂涅槃路。乘此能往涅槃城
故。或復道者。謂求所依。依此尋求涅槃果
故。解脫勝進如何名道。與道類同。轉上品
故。或前前力至後後故。或能趣入無餘依
故。道於餘處立通行名。以能通達趣涅槃
故。此有幾種。依何建立。頌曰。


「 通行有四種
 樂依本靜慮
 苦依所餘地
 遲速鈍利根」



論曰。經說通行總有四種。一苦遲通行。二
苦速通行。三樂遲通行。四樂速通行。道依根
本四靜慮生名樂通行。以攝受支止觀平
等任運轉故。道依無色未至中間名苦通
行。以不攝支止觀不等艱辛轉故。謂無色
定觀減止增。未至中間觀增止減。即此樂苦
二通行中。鈍根名遲。利根名速。二行於境
通達稽遲故名遲通。翻此名速。或遲鈍者
所起通行名遲通行。速此相違。道亦名為
菩提分法。此有幾種。名義云何。頌曰。


「 覺分三十七
 謂四念住等
[025-0132b]
 覺謂盡無生
 順此故名分」



論曰。經說覺分有三十七。謂四念住.四
正斷.四神足.五根.五力.七等覺支.
八聖道支。盡無生智說名為覺。隨覺者別
立三菩提。一聲聞菩提。二獨覺菩提。三無上
菩提。無明睡眠皆永斷故。及如實知已作已
事不復作故。此二名覺。三十七法順趣菩
提。是故皆名菩提分法。此三十七體各別耶。
不爾。云何。頌曰。


「 此實事唯十
 謂慧勤定信
 念喜捨輕安
 及戒尋為體」



論曰。此覺分名雖三十七。實事唯十。即慧勤
等。謂四念住慧根慧力擇法覺支正見以慧
為體。四正斷精進根精進力精進覺支正精
進以勤為體。四神足定根定力定覺支正定
以定為體。信根信力以信為體。念根念力
念覺支正念以念為體。喜覺支以喜為體。
捨覺支以行捨為體。輕安覺支以輕安為
體。正語正業正命以戒為體。正思惟以尋
為體。如是覺分實事唯十。即是信等五根力
上。更加喜捨輕安戒尋。毘婆沙師說。有十
一。身業語業不相雜故。戒分為二。餘九同
前。念住等三名無別屬。如何獨說為慧勤
定。頌曰。


「 四念住正斷
 神足隨增上
 說為慧勤定
 實諸加行善」



論曰。四念住等三品善法體。實遍攝諸加行
善。然隨同品增上善根。如次說為慧勤及
定。何緣於慧立念住名。毘婆沙師作如是
[025-0132c]
說。慧由念力持令住故。理實由慧令念住
境。如實見者能明記故。如念住中已廣成
立。何故說勤名為正斷。於正修習斷修位
中此勤力能斷懈怠故。或名正勝。於正持
策身語意中此最勝故。何緣於定立神足
名。諸靈妙德所依止故。有餘師說。神即是
定。足謂欲等。彼應覺分事有十三。增欲
心故。又違經說。如契經言。吾今為汝說神
足等。神謂受用種種神境分一為多。乃至
廣說。足謂欲等四三摩地。此中佛說定果
名神。欲等所生等持名足。何緣信等先說
為根。後名為力。由此五法依下上品分先
後故。又依可屈伏不可屈伏故。信等何
緣次第如是。謂於因果先起信心為果修
因。次起精進由精進故念住所緣。由念
力持心便得定。心得定故能如實知。是故
信等如是次第。當言何位何覺分增。頌曰。


「 初業順決擇
 及修見道位
 念住等七品
 應知次第增」



論曰。初業位中能審照了身等四境。慧用勝
故說念住增。煖法位中能證異品殊勝功德。
用勤勝故說正斷增。頂法位中能持勝善趣
無退德。定用勝故說神足增。忍法位中必不
退墮善根堅固。得增上義故說根增。第一
位中非惑世法所能屈伏。得無屈義故說
力增。修道位中近菩提位。助覺勝故說覺
支增。見道位中速疾而轉。通行勝故說道支
增。然契經中隨數增說先七後八。非修次
第。八中正見是道亦道支。餘是道支而非道。
[025-0133a]
七中擇法是覺亦覺支。餘是覺支而非覺。毘
婆沙師所說如是。有餘。於此不破契經所
說次第立念住等。謂修行者將修行時。於
多境中其心馳散。先修念住制伏其心故。
契經言。此四念住能於境界繫縛其心。及
正遣除耽嗜依念。是故念住說在最初。由
此勢力勤遂增長。為成四事正策持心。是
故正斷說為第二。由精進故無憂悔心。便
有堪能修治勝定。是故神足說在第三。勝
定為依便令信等與出世法為增上緣。由
此五根說為第四。根義既立。能正伏除所
治現行牽生聖法。由此五力說為第五。於
見道位建立覺支。如實覺知四聖諦故。通
於二位建立道支。俱通直往涅槃城故。如
契經說。於八道支修圓滿者於四念住至
七覺支亦修圓滿。又契經說。苾芻當知。宣
如實言者喻說四聖諦。令依本路速行出
者喻令修習八聖道支。故知八道支通依
二位說。隨增位說次第既然。理實應言。此
三十七幾通有漏幾無漏耶。頌曰。


「 七覺八道支
 一向是無漏
 三四五根力
 皆通於二種」



論曰。此中七覺八聖道支唯是無漏。唯於修
道見道位中方建立故。世間亦有正見等法。
而彼不得聖道支名。所餘皆通有漏無漏。
此三十七何地有幾。頌曰。


「 初靜慮一切
 未至除喜根
 二靜慮除尋
 三四中除二
 前三無色地
 除戒前二種
[025-0133b]
 於欲界有頂
 除覺及道支」



論曰。初靜慮中具三十七。於未至地除喜
覺支。近分地中勵力轉故。於下地法猶疑
慮故。第二靜慮除正思惟。彼靜慮中已無尋
故。由此二地各三十六。第三第四靜慮中間
雙除喜尋各三十五。前三無色除戒三支
并除喜尋各三十二。欲界有頂除覺道支
各二十二。無無漏故。覺分轉時必得證淨。
此有幾種。依何位得實體是何法有漏無
漏耶。頌曰。


「 證淨有四種
 謂佛法僧戒
 見三得法戒
 見道兼佛僧
 法謂三諦全
 菩薩獨覺道
 信戒二為體
 四皆唯無漏」



論曰。經說證淨總有四種。一於佛證淨。二
於法證淨。三於僧證淨。四聖戒證淨。且見
道位見三諦時。一一唯得法戒證淨。見道
諦位兼得佛僧。謂於爾時兼於成佛諸無
學法。成聲聞僧學無學法亦得證淨。兼言
為顯見道諦時亦得於法及戒證淨。然所
信法略有二種。一別。二總。總通四諦。別唯
三諦全菩薩獨覺道。故見四諦時皆得法證
淨。聖所愛戒與現觀俱。故一切時無不亦
得。由所信別故名有四。應知實事唯有二
種。謂於佛等三種證淨以信為體。聖戒證
淨以戒為體故唯有二。如是四種唯是無
漏。以有漏法非證淨故。為依何義立證
淨名。如實覺知四聖諦理故名為證。所
信三寶及妙尸羅皆名為淨。離不信垢破
[025-0133c]
戒垢故。由證得淨立證淨名。如出觀時現
起次第故說觀內次第如是。如何出時現
起次第。謂出觀位先信世尊是正等覺。次於
正法毘奈耶中信是善說。後信聖位是妙
行者。正信三寶猶如良醫及如良藥看病
者故。由心淨故發淨尸羅。是故尸羅說
為第四。要具淨信此乃現前。如遇三緣
病方除故。或此四種。猶如導師道路商侶及
所乘乘。經言。學位成就八支。無學位中具
成就十。何緣不說有學位中有正解脫及
有正智。正脫正智其體是何。頌曰。


「 學有餘縛故
 無正脫智支
 解脫為無為
 謂勝解惑滅
 有為無學支
 即二解脫蘊
 正智如覺說
 謂盡無生智」



論曰。有學位中尚有餘縛未解脫故無解
脫支。非離少縛可名脫者。非無解脫體
可立解脫智。無學已脫諸煩惱縛。復能起
二了解脫智。由二顯了可立二支。有學不
然。故唯成八。解脫體有二。謂有為無為。有
為解脫謂無學勝解。無為解脫謂一切惑滅。
有為解脫名無學支。以立支名依有為故
支攝。解脫復有二種。即餘經言心慧解脫。應
知此二即解脫蘊。若爾不應契經中說。云
何解脫清淨最勝。謂心從貪離染解脫。及從
瞋癡離染解脫。於解脫蘊未滿為滿已滿
為攝修欲勤等。故解脫蘊非唯勝解。若爾是
何。有餘師說。由真智力遣貪瞋癡。即心離
垢名解脫蘊。如是已說正解脫體。正智體
[025-0134a]
者如前覺說。謂即前說盡無生智。心於何
世正得解脫而言無學心解脫耶。頌曰。


「 無學心生時
 正從障解脫」



論曰。如本論說。初無學心未來生時從障解
脫。何謂為障。謂煩惱得。由彼能遮此心生
故。金剛喻定正滅位中彼得正斷。初無學心
於正生位正得解脫。金剛喻定已滅位中彼
得已斷。初無學心於已生位名已解脫。未
生無學及世俗心當於爾時亦名解脫。然
今且說決定生者。以於爾時行身世故。諸
世俗心從何解脫。亦即從彼遮心生障未
解脫位此豈不生。雖有已生不似今者。
彼何所似。與惑得俱。此後若生無俱惑得。
道於何位令生障斷。頌曰。


「 道唯正滅位
 能令彼障斷」



論曰。正滅位言顯居現在。正生言顯未來
世故。道能斷障唯正滅時。餘位定無斷障
用故。非如解脫通未生者。以生未生離障
同故。經說三界謂斷離滅。以何為體。差別
云何。頌曰。


「 無為說三界
 離界唯離貪
 斷界斷餘結
 滅界滅彼事」



論曰。斷等三界。即分前說無為解脫以為
自體。言離界者。謂但離貪。言斷界者。謂
斷餘結。言滅界者。謂滅所餘貪等隨眠所
隨增事故。經說三界即無為解脫。若事能厭
必能離耶。不爾。云何。頌曰。


「 厭緣苦集慧
 離緣四能斷
 相對互廣陿
 故應成四句」


[025-0134b]


論曰。唯緣苦集所起忍智說名為厭。餘則
不然。四諦境中所起忍智。能斷惑者皆得
離名。廣狹有殊故成四句。有厭非離。謂緣
苦集不令惑斷所有忍智。緣厭境故。非
離染故。有離非厭。謂緣滅道能令惑斷
所有忍智。緣欣境故。能離染故。有厭亦離。
謂緣苦集能令惑斷所有忍智。有非厭離。
謂緣滅道不令惑斷所有忍智。應知此中
先離欲染後見諦者所有法忍及諸智中加
行解脫勝進道攝不令惑斷。惑已斷故。非
斷治故。
《說一切有部俱舍論》卷第二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