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l0023 阿毘達磨俱舍論-唐-尊者世親 (master)




《阿毘達磨俱舍論》卷第十五


尊者世親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分別業品第四之三


此別解脫靜慮無漏三種律儀。從彼得一亦
餘二不。不爾。云何。頌曰。


「 從一切二現
 得欲界律儀
 從根本恒時
 得靜慮無漏」



論曰。欲界律儀。謂別解脫。此從一切根本
業道及從加行後起而得。從二得者。謂
從二類。即情非情性罪遮罪。從現得者。
謂從現世蘊處界得。非從去來。由此律儀
有情處轉。去來非是有情處故。若得靜慮
無漏律儀。應知但從根本業道。尚不從彼
[015-0078a]
加行後起得此律儀況從遮罪。從恒時者。
謂從過去現在未來蘊處界得。由此差別
應作四句。有蘊處界從彼唯得別解律儀
非餘二等。第一句者。謂從現世加行後起
及諸遮罪。第二句者。謂從去來根本業道。第
三句者。謂從現世根本業道。第四句者。謂
從去來加行後起。非於正得善律儀時可
有現世惡業道等。是故應言從現處得。理
應但說防護未來。定不應言防護過現。
諸有獲得律不律儀。從一切有情支因有
異不。此定有異相云何。頌曰。


「 律從諸有情
 支因說不定
 不律從一切
 有情支非因」



論曰。律儀定從一切有情得。無少分理。支
因說不定。支不定者。有從一切得謂苾芻
律儀。有從四支得謂所餘律儀。唯根本業
道名律儀支故。因不定者。謂或有義從一
切因。或約餘義唯許從一。從一切者。謂
從無貪瞋癡。必俱起故。唯從一者。謂從下
中上心。不俱起故。此中且就後三因說。或
有一類住律儀者。於一切有情得律儀。非
一切支非一切因。謂以下心或中或上。受
近事勤策戒。或有一類住律儀者。於一切
有情得律儀。由一切支非一切因。謂以下
心或中或上。受苾芻戒。或有一類住律儀
者。於一切有情得律儀。由一切支及一切
因。謂以三心受近事勤策苾芻戒。或有一
類住律儀者。於一切有情得律儀。由一切
因非一切支。謂以三心受近事近住勤策
[015-0078b]
戒。無有不遍。於諸有情得律儀者。以於
一切諸有情所住善意樂方得律儀。異則
不然。以惡意樂不全息故。若人不作五種
定限方可受得別解律儀。謂有情支處時緣
定。有情定者。念我唯於某類有情當離殺
等。言支定者。念我唯於某律儀支當持
不犯。言處定者。念我唯住某類方域當
離殺等。言時定者。念我唯於一月等時能
離殺等。言緣定者。念我唯除鬪戰等緣能
離殺等。如是受者不得律儀。但得律儀相
似妙行。於非所能境如何得律儀。由普於
有情發起增上不損命意樂故得律儀。毘
婆沙師有作是說。若謂一向於所能境方
可受得別解律儀。則此律儀應有增減。以
所能境與非所能二類有情有轉易故。如
是便有別解律儀離得捨緣有得捨過。彼
說不然。如生草等先無後起或起已枯於彼
律儀無增無減。能不能境所得律儀。境轉易
時例亦應爾。彼言不爾。所以者何。以諸有
情前後性等草等前後性不同故。若爾有情
般涅槃已。如前性類今時既無。於彼律儀
如何無減。故如是釋於理不然。前所說因
於理為善。若爾前佛及所度生已涅槃者。後
佛於彼既不發得別解律儀。如何尸羅無
減前過。以一切佛別解律儀皆從一切有情
處得。設彼有情今猶在者。後佛從彼亦得
律儀。故後尸羅無減前過。已說從彼得諸
律儀。得不律儀定從一切有情業道。無少
分境及不具支不律儀者。此定無有由一切
[015-0078c]
因。下品等心無俱起故。若有一類由下品
心得不律儀。後於異時由上品心斷眾生
命。彼但成就下不律儀。亦成殺生上品表
等。中品上品例此應知。此中何名不律儀
者。謂諸屠羊屠鷄屠猪捕鳥捕魚。獵獸劫盜
魁膾典獄。縛龍煮狗及罝弶等。等言類顯王
典刑罰及餘聽察斷罪等人。但恒有害心
名不律儀者。由彼一類住不律儀。或有不
律儀名不律儀者。言屠羊者。謂為活命
要期盡壽恒欲害羊。餘隨所應當知亦
爾。遍於有情界得諸律儀其理可爾。由
普欲利樂勝阿世耶而受得故。非屠羊等
不律儀人於己至親有損害意。乃至為救
自身命緣亦不欲殺。如何可說普於一切
得不律儀。由彼至親若為羊等於彼亦可
有損害心。既知至親現非羊等。如何於彼
可有害心。又聖必無作羊等理。如何於彼
得不律儀。若觀未來羊等自體。於現相續
得不律儀。是則羊等於未來世亦有至親
及聖自體。於彼決定無損害心。是則應觀
未來自體。不於現在得不律儀。於羊等現
身既有害意。如何不於彼得不律儀。於母
等現身既無害意。如何亦於彼得不律儀。
於等事中應求異理。又屠羊等不律儀人。
於一生中不與不取。於己妻妾住知足
心。瘂不能言無語四過。如何彼亦得具支
不律儀。彼遍損善阿世耶故。雖瘂不言而
身表語所欲說義故得具支。若爾彼人或
時先受二三學處。後但受殺。於餘不損善
[015-0079a]
阿世耶。如何具發七支惡戒。毘婆沙者作如
是言。必無缺支及餘一分可得名住不律
儀人。經部諸師作如是說。隨所期限支具
不具及全分一分皆得不律儀。律儀亦然。唯
除八戒。由隨彼量善惡尸羅性相相違互
相遮故。已說從彼得不律儀。得不律儀及
餘無表。如何方便未說當說。頌曰。


「 諸得不律儀
 由作及誓受
 得所餘無表
 由田受重行」



論曰。諸不律儀由二因得。一者生在不律
儀家。由初現行殺等加行。二者雖復生在
餘家。由初要期受殺等事。謂我當作如是
事業。以求財物養活自身。當於爾時便發
惡戒。得餘無表由三種因。一者由田。謂於
如是諸福田所施園林等。彼善無表初施便
生。如說有依諸福業事。二者由受。謂自誓
言。若未禮佛不先食等。或作誓限。於齋
日月半月及年常施食施。三由重行。謂起
如是殷重作意行善行惡。由此三因起
餘無表。如是已說得律儀等。捨律儀等未
說當說。具云何捨別解律儀。頌曰。


「 捨別解調伏
 由故捨命終
 及二形俱生
 斷善根夜盡
 有說由犯重
 餘說由法滅
 伽濕彌羅說
 犯二如負財」



論曰。言調伏者意顯律儀。由此能令根調
伏故。唯除近住所餘七種別解律儀。由四
緣捨。一由意樂對有解人發有表業捨
學處故。二由棄捨眾同分故。三由二形俱
[015-0079b]
時生故。四由所因善根斷故。捨近住戒由
前四緣及由夜盡。是故總說別解律儀由五
緣捨。何緣捨戒由此五緣。與受相違表業
生故。所依捨故。所依變故。所因斷故。過期
限故。有餘部說。於四極重感墮罪中。若隨
犯一亦捨勤策苾芻律儀。有餘部言。由正
法滅亦能令捨別解律儀。以法滅時一切
學處結界羯磨皆止息故。迦濕彌羅國毘婆
沙師言。犯根本罪時不捨出家戒。所以然
者。非犯一邊一切律儀應遍捨故。非犯
餘罪有斷尸羅。然有二名。謂持犯戒。如有
財者負他債時名為富人及負債者。若於
所犯發露悔除名具尸羅。不名犯戒。如還
債已但名富人。若爾何緣薄伽梵說犯四
重者不名苾芻。不名沙門非釋迦子。破
苾芻體害沙門性。壞滅墮落立他勝名。依
勝義苾芻密意作是說。此言兇勃。兇勃者
何。謂於世尊了義所說以別義釋令成不
了。與多煩惱者為犯重罪緣。寧知此言是
了義說。由律自釋有四苾芻。一名想苾芻。
二自稱苾芻。三乞匃苾芻。四破惑苾芻。此義
中言非苾芻者。謂非白四羯磨受具足戒
苾芻。非此苾芻先是勝義。後由犯重成非
苾芻。故知此言是了義說。然彼所說。非犯
一邊一切律儀應遍捨者。彼言便是徵詰
大師。大師此中立如是喻。如多羅樹若被
斷頭必不復能生長廣大。諸苾芻等犯重
亦然。大師此中喻顯何義。意顯於戒隨犯
一邊根本重罪。令餘所受必不復能生長廣
[015-0079c]
大。謂彼毀犯諸重罪時。違越苾芻根本行
故。與極猛利無慚無愧共相應故。行根既斷。
理應遍捨一切律儀。又犯重人世尊不許
食僧祇食下至一摶。踐毘訶羅一足跟
地。擯出一切苾芻事業。大師依彼說如是
言。應速拔除稻禾稗莠。應速簡棄腐朽棟
梁。應速簸颺種中穅秕。如是應速驅擯眾
中實非苾芻稱苾芻者。彼苾芻體其相如
何。隨相是何體必應有。以世尊說准他
當知有四沙門。更無第五。所言四者。一勝
道沙門。二示道沙門。三命道沙門。四污道沙
門。雖有此說而彼唯有餘沙門相故名沙
門。如被燒材假鸚鵡[此/束]涸池敗種火輪死人。
若犯重人非苾芻者。則應無有授學苾芻。
不說犯重人皆成他勝罪。但成他勝罪。定
說非苾芻。謂或有人相續殊勝。雖犯極重
戒而非他勝罪。由彼無有一念覆心。法主
世尊制立如是。若犯他勝便非苾芻。何不
重令出家受戒。由彼相續已為極重無慚
愧懷。無力能發出家律儀。如蕉種故。非
觀彼有苾芻律儀故。不重令出家受戒。所
以然者。設彼後時謂是苾芻更捨所學亦
不許彼重出家故。於此無義苦救何為。若
如是人猶有苾芻性。應自歸禮如是類苾
芻。正法滅時雖無一切結界羯磨及毘奈耶。
未得律儀無新得理。而先得者無有捨義。
靜慮無漏二律儀等。云何當捨。頌曰。


「 捨定生善法
 由易地退等
 捨聖由得果
 練根及退失」


[015-0080a]


論曰。諸靜慮地所繫善法由二緣捨。一由易
地。謂從下地生上地時。或上地沒來生下
地。二由得退。謂從已獲勝定功德還退失
時。等言為顯捨眾同分亦捨少分殊勝善
根。如色界中所有善法由易地退捨。無色界
亦然。唯無律儀與色界異。無漏善法由三
緣捨。一由得果謂得果時捨前向道及果道
故。二由練根。謂練根位由得利道捨鈍道
故。三由退失。謂得退時退失果道勝果道故。
如是已說捨諸律儀。不律儀云何捨。頌曰。


「 捨惡戒由死
 得戒二形生」



論曰。諸不律儀由三緣捨。一者由死捨所
依故。二由得戒。謂若受得別解律儀。或由
獲得靜慮律儀惡戒便捨。由因緣力得律
儀時。諸不律儀一切皆斷。以善惡戒其性相
違。善戒於中勢力強故。三由相續二形俱
生。以於爾時所依變故。住惡戒者。雖或
有時起不作思捨刀網等。若不受得諸善
律儀。諸不律儀無容棄捨。譬如雖避發病
因緣。不服良藥病終難愈。不律儀者。受近
住戒至夜盡位捨律儀時。為得不律儀。為
名處中者。有餘師說。得不律儀。惡阿世耶
非永捨故。如停熱鐵赤滅青生。有餘師言。
若不更作無緣令彼得不律儀。以不律儀
依表得故。處中無表捨復云何。頌曰。


「 捨中由受勢
 作事壽根斷」



論曰。處中無表捨由六緣。一由受心斷壞
故捨。謂捨所受。作是念言。我從今時棄
先所受。二由勢力斷壞故捨。謂由淨信煩
[015-0080b]
惱勢力所引無表。彼二限勢若斷壞時無表
便捨。如所放箭及陶家輪。弦等勢力盡時便
止。三由作業斷壞故捨。謂如所受後更不
作。四由事物斷壞故捨。事物者何。謂所捨
施寺舍敷具制多園林。及所施為罝網等
事。五由壽命斷壞故捨。謂所依止有轉易
故。六由善根斷壞故捨。謂起加行斷善根
時。便捨善根所引無表。欲非色善及餘一切
非色染法捨。復云何。頌曰。


「 捨欲非色善
 由根斷上生
 由對治道生
 捨諸非色染」



論曰。欲界一切非色善法捨由二緣。一斷善
根。二生上界。三界一切非色染法捨由一緣。
謂彼但由對治道起。若此品類能斷道生。當
捨此中所有煩惱及彼助伴。非餘方便。善
惡律儀何有情有。頌曰。


「 惡戒人除北
 二黃門二形
 律儀亦在天
 唯人具三種
 生欲天色界
 有靜慮律儀
 無漏并無色
 除中定無想」



論曰。唯於人趣有不律儀。然除北洲唯三
方有。於三洲內。復除扇搋及半擇迦具二
形者。律儀亦爾。謂於人中除前所除。并天
亦有。故於二趣容有律儀。復以何緣知
扇搋等所有相續非律儀依。由經律中有誠
證故。謂契經說。佛告大名。諸有在家白衣
男子男根成就。歸佛法僧起殷淨心。發誠
諦語自稱我是鄔波索迦。願尊憶持慈悲護
念。齊是名曰鄔波索迦。毘奈耶中亦作是
[015-0080c]
說。汝應除棄此色類人。故知律儀非彼類
有。復由何理彼無律儀。由二所依所起煩
惱於一相續俱增上故。於正思擇無堪能
故。無有極重慚愧心故。若爾何故無不律
儀。彼於惡中心不定故。又若是處有善律
儀。則惡律儀於彼亦有。由此二種相翻立
故。北俱盧人無受及定。及無造惡勝阿世耶。
是故彼無善戒惡戒。猛利慚愧惡趣中無。故
律不律儀於彼亦非有。與勝慚愧相應相
違。方有律儀不律儀故。又扇搋等如醎鹵
田故不能生善戒惡戒。世間現見諸醎鹵
田。不能滋生嘉苗穢草。若爾何故契經中
言有卵生龍半月八日。每從宮出來至人
間。求受八支近住齋戒。此得妙行。非得律
儀。是故律儀唯人天有。然唯人具三種律儀。
謂別解脫靜慮無漏。若生欲天及生色界。
皆容得有靜慮律儀。生無色界彼必非有。
無漏律儀亦在無色。謂若生在欲界天中及
生色界中。除中定無想皆容得有無漏律
儀。生無色中唯得成就以無色故必不現
起。因辯諸業性相不同。當釋經中所摽諸
業。且經中說。業有三種。善惡無記。其相云
何。頌曰。


「 安不安非業
 名善惡無記」



論曰。如是名為善等業相。謂安隱業說名為
善。能得可愛異熟涅槃。暫永二時濟眾苦
故。不安隱業名為不善。由此能招非愛異
熟。與前安隱性相違故。非前二業立無記
名。不可記為善不善故。又經中說。業有三
[015-0081a]
種。福非福等。其相云何。頌曰。


「 福非福不動
 欲善業名福
 不善名非福
 上界善不動
 約自地處所
 業果無動故」



論曰。欲界善業說名為福。招可愛果益有
情故。諸不善業說名非福。招非愛果損有
情故。上二界善說名不動。豈不世尊說下
三定皆名有動。聖說此中有尋伺等名為
動故。由下三定有尋伺等災患未息故立
動名。不動經中據能感得不動異熟說名
不動。如何有動定招無動異熟。雖此定中
有災患動。而業對果非如欲界有動轉故
立不動名。謂欲界中餘趣處業。由別緣力
異趣處受。以或有業能感外內財位形量色
力樂等。於天等中此業應熟。由別緣力所
引轉故。於人等中此業便熟。色無色界餘
地處業。無容轉令異地處受。業果處定立
不動名。又經中說。業有三種。順樂受等。其
相云何。頌曰。


「 順樂苦非二
 善至三順樂
 諸不善順苦
 上善順非二
 餘說下亦有
 由中招異熟
 又許此三業
 非前後熟故
 順受總有五
 謂自性相應
 及所緣異熟
 現前差別故」



論曰。諸善業中始從欲界至第三靜慮名
順樂受業。以諸樂受唯至此故。諸不善業名
順苦受。過三靜慮上地諸善業。說名為順
不苦不樂受。此上都無苦樂受故。非此諸
[015-0081b]
業唯感受果。應知亦感彼受資糧。受及資
糧此中名受。有餘師說。下諸地中亦有第三
順非二業。由中定業招異熟故。若異此者。
中間定業應無異熟。或應無業。以無苦樂
異熟果故。有餘師說。此業能感根本地中
樂根異熟。有說。此業不感受果。二說俱與
本論相違。故本論言。頗有業感心受異熟
非身耶。曰有。謂善無尋業。又本論說。頗有
三業非前非後受異熟耶。曰有。謂順樂受業
色。順苦受業心心所法。順不苦不樂受業心
不相應行。乃至廣說。由此證知下地亦有順
非二業。非離欲界有此三業俱時熟故。此
業為善為不善耶。是善而劣。若爾便與所
說相違。謂善至三名順樂受。得可愛果名
為善業。應知彼據多分為言。此業與受體
性既殊。如何說為順樂受等。業與樂受體
性雖殊。而能為因利益樂受。或復此業是
樂所受。彼樂如何能受於業。樂是此業異熟
果故。或復彼樂是業所受。由此能受樂異
熟故。如順浴散。此亦應然。是故名為順樂
受業。順餘二業應知亦爾。總說順受略有
五種。一自性順受。謂一切受。如契經說。受
樂受時如實了知受於樂受。乃至廣說。二
相應順受。謂一切觸。如契經說。順樂受觸。
乃至廣說。三所緣順受。謂一切境。如契經
說。眼見色已。唯受於色不受色貪。乃至廣
說。由色等是受所緣故。四異熟順受。謂感
異熟業。如契經說。順現受業。乃至廣說。五
現前順受。謂正現行受。如契經言。受樂受
[015-0081c]
時二受便滅。乃至廣說。非此樂受現在前時
有餘受能受此樂受。但據樂受自體現前
即說名為受於樂受。此中但說異熟順受。
由業能招受異熟故。雖業與受體性有殊。
而得名為順樂受等。如是三業有定不定。
其相云何。頌曰。


「 此有定不定
 定三順現等
 或說業有五
 餘師說四句」



論曰。此上所說順樂受等。應知各有定不定
異。非定受故立不定名。定復有三。一順現
法受。二順次生受。三順後次受。此三定業并
前不定總成四種。或有欲令不定受業復
有二種。謂於異熟有定不定。并定業三合
成五種順現法受者。謂此生造即此生熟。順
次生受者。謂此生造第二生熟。順後次受者。
謂此生造從第三生後次第熟。有餘師說。順
現法受業。餘生亦得熟。隨初熟位建立業
名為順現等。勿強力業異熟果少。毘婆沙
師不許此義。以或有業果近非勝。或有相
違。譬如外種經三半月葵便結實。要經六
月麥方結實。譬喻者說業有四句。一者有
業於時分定異熟不定。謂順現等三非定
得異熟。二者有業於異熟定時分不定。謂
不定業定得異熟。三者有業於二俱定。謂
順現等定得異熟。四者有業於二俱不定。
謂不定業非定得異熟。彼說諸業總成八
種。謂順現受有定不定。乃至不定亦有二
種。於此所說業差別中。頌曰。


「 四善容俱作
 引同分唯三
[015-0082a]
 諸處造四種
 地獄善除現
 堅於離染地
 異生不造生
 聖不造生後
 并欲有頂退」



論曰。順現法受等三業唯定并不定為四。是
說為善。此中唯顯時定不定。釋經所說四
業相故。頗有四業俱時作耶。容有。云何。
遣三使已自行邪欲俱時究竟。幾業能引
眾同分耶。能引唯三。除順現受。現身同分
先業引故。何界何趣能造幾業。諸界諸趣
或善或惡。隨其所應皆容造四。總開如是
若就別遮。於地獄中善除順現。無愛果故
餘皆得造。不退姓名堅。彼於離染地。若異
生類除順生受可造餘三。聖者雙除順生
順後可造餘二。異生不退無次更生。後還
生下。不退聖者必無還生下諸地故。隨所
生地容造順現受。造不定業一切處無遮。
然諸聖者若於欲界及有頂處已得離染。
雖有退墮而亦不造順生後業。從彼退者
必退果故。諸退果已必不命終。如後當辯。
住中有位亦造業耶。亦造。云何。頌曰。


「 欲中有能造
 二十二種業
 皆順現受攝
 類同分一故」



論曰。於欲界中住中有位。容有能造二十
二業。謂中有位及處胎中。出胎以後各有
五位。胎中五者。一羯剌藍。二頞部曇。三閉
尸。四鍵南。五鉢羅奢佉。胎外五者。一嬰孩。
二童子。三少年。四中年。五老年。住中有位
能造中有乃至老年定不定業。應知如是
中有所造十一種定業。皆順現受攝。由類同
[015-0082b]
分無差別故。謂此中有位與自類十位。一
眾同分一業引故。由此不別說順中有受
業。即順生等業所引故。諸定受業其相云何。
頌曰。


「 由重惑淨心
 及是恒所造
 於功德田起
 害父母業定」



論曰。若所造業。由重煩惱或淳淨心。或常所
作。或於增上功德田起。功德田者。謂佛法
僧。或勝補特伽羅。謂得勝果勝定。於此田
所雖無重惑及淳淨心亦非常行。若善不
善所起諸業。或於父母隨輕重心行損害
事。如是一切皆定業攝。餘非定受。現法果
業其相云何。頌曰。


「 由田意殊勝
 及定招異熟
 得永離地業
 定招現法果」



論曰。由田勝者。聞有苾芻於僧眾中作
女人語。彼於現世轉作女人。此等傳聞其
類非一。由意勝者。聞有黃門救脫諸牛
黃門事故。彼於現世轉作丈夫。此等傳聞
事亦非一。或生此地永離此地染。於此地
中諸善不善業。於異熟定位不定者。此業必
能招現法果。若有餘位順定受業。彼必定
無永離染義。必於餘位受異熟果。若於異
熟亦不定者。永離染故不受異熟。何田起
業定即受耶。頌曰。


「 於佛上首僧
 及滅定無諍
 慈見修道出
 損益業即受」



論曰。於如是類功德田中為善惡業定即
受果。功德田者。謂佛上首僧。約補特伽羅
[015-0082c]
差別有五。一從滅定出。謂此定中得心
寂靜。此定寂靜似涅槃故。若從此定初起
心時。如入涅槃還復出者。二從無諍出。
謂此定中有緣無量有情為境。增上利益
意樂隨逐。出此定時。有為無量最勝功德
所熏修身相續而轉。三從慈定出。謂此定
中有緣無量有情為境。增上安樂意樂隨
逐。出此定時。有為無量最勝功德所熏修
身相續而轉。四從見道出。謂此道中永斷
一切見所斷惑得勝轉依。從此出時淨身續
起。五從修道出。謂此道中永斷一切修所
斷惑得勝轉依。從此出時淨身續起。故說
此五名功德田。若有於中為損益業。此業
必定能招即果。若從餘定餘果出時。由前
所修定非殊勝修所斷惑未畢竟盡故彼相
續非勝福田。異熟果中受最為勝。今應思
擇。於諸業中頗有唯招心受異熟。或招身
受非心受耶。亦有。云何。頌曰。


「 諸善無尋業
 許唯感心受
 惡唯感身受
 是感受業異」



論曰。善無尋業。謂從中定乃至有頂所有善
業。於中能招受異熟者。應知但感心受非
身。身受必與尋伺俱故。諸不善業能感受
者。應知但感身受非心。以不善因苦受
為果心俱苦受。決定名憂憂非異熟。如前
已辯。有情心狂何識因處。頌曰。


「 心狂唯意識
 由業異熟生
 及怖害違憂
 除北洲在欲」



論曰。有情心狂唯在意識。若在五識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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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狂。以五識身無分別故。由五因故有情
心狂。一由有情業異熟起。謂由彼用藥物
呪術令他心狂。或復令他飲非所欲若毒若
酒。或現威嚴怖禽獸等。或放猛火焚燒山
澤。或作坑穽陷墜眾生。或餘事業令他失
念。由此業因於當來世感別異熟能令心
狂。二由驚怖。謂非人等現可怖形來相逼
迫。有情見已遂致心狂。三由傷害。謂因事
業惱非人等由彼瞋故傷其支節遂致
心狂。四由乖違。謂由身內風熱痰界互相違
反大種乖適故致心狂。五由愁憂。謂因喪
失親愛等事。愁毒纏懷心遂發狂。如婆
私等。若在意識方有心狂。復許心狂業異
熟起。如何心受非異熟耶。不說心狂是業
異熟。但言是業異熟所生。謂惡業因感不平
等異熟大種。依此大種心便失念。故說為
狂。如是心狂對於心亂應作四句。謂有
心狂而非心亂。乃至廣說。狂非亂者。謂諸
狂者不染污心。亂非狂者。謂不狂者諸染污
心。狂亦亂者。謂諸狂者諸染污心。非狂亂
者。謂不狂者不染污心。除北俱盧所餘欲
界。諸有情類容有心狂。謂欲天心尚有狂
者。況人惡趣得離心狂。地獄恒狂。多苦逼
故。謂諸地獄恒為種種異類苦具傷害末
摩猛利難忍。苦受所逼尚不自識。況了是
非。故地獄中怨心傷歎。猖狂馳叫世傳有文。
欲界聖中唯除諸佛。大種乖適容有心狂。
無異熟生。若有定業必應先受後方得聖。
若非定業。由得聖故。能令無果亦無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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怖。超五畏故。亦無傷害以諸聖者無非
人等憎嫌事故。亦無愁憂證法性故。又經
中說。業有三種。謂曲穢濁。其相云何。頌曰。


「 說曲穢濁業
 依諂瞋貪生」



論曰。身語意三各有三種。謂曲穢濁。如其
次第應知依諂瞋貪所生。謂依諂生身語
意業名為曲業。諂曲類故。若依瞋生身語
意業名為穢業。瞋穢類故。若依貪生身語意
業名為濁業。貪濁類故。
《說一切有部俱舍論》卷第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