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k0021 薩婆多毘尼毘婆沙--失譯 (master)





《薩婆多毘尼毘婆沙》卷第二


失譯人名今附秦錄人名今附秦錄


七種得戒法



問曰:「佛在世幾年便聽白四羯磨受戒?」


答曰:
「有言:佛初得道一年後聽白四羯磨受具足
戒。有言:四年後。有言:八年後。以義而推,八
年者是正義也。佛以二月八日弗星現時
初成等正覺,亦以二月八日弗星出時生,
以八月八日弗星出時轉法輪,以八月八日
弗星出時取般涅槃。佛初得道,於七七日中
遊諸法門及觀眾生。初七日八喜法門,第二
七日入樂法門,第三七日入諸解脫,第四七
日遊入大捨,第五七日入逆順觀十二因緣,
第六七日重復遊歷前諸法門,第七七日觀
諸眾生應受化者。」


問曰:「佛三阿僧祇劫習菩
[002-0510c]
薩行,為成佛道度諸眾生。何故四十九日遊
諸法門而不度耶?」


答曰:「佛先自安身而後度
彼,是故遊諸法門以自娛樂,令身心調適後
度眾生。又為憍陳如五人根未熟故、又為佛
法尊重故。詳而後說。又為滿梵天王本願故。
梵天王本願,成佛道時要先請佛轉於法輪。
是故待梵天王請而後說法。過七七日佛即
生念,令梵天王知。爾時梵王如屈伸臂頃
於色界沒來至佛所,請轉法輪。佛受彼請已,
然後觀諸眾生誰應度者。譬如大龍從大海
出,令密雲彌布欲注大雨,觀閻浮提何處國
土應可雨者。佛亦如是,從無量大法海出,
布慈悲雲無所不遍。欲雨法雨,觀諸眾生
誰可度者。先念阿蘭迦蘭待接有禮,及欝
頭藍弗等異道諸師。諸人已先命終。佛即
言曰:『彼為長衰。甘露當開,汝何不聞?生死往
來何緣得息?』」


問曰:「若彼諸人必應入道,不
應命終而得聞法。若不應聞不入道者,佛何
故生念欲度彼人?」


答曰:「佛欲令眾生不忘恩
德。此諸人等先有小恩,佛憶欲度,而況大
恩而可忘者!又此異道諸師,時人所宗,咸謂
得道。欲滅一切邪憶想故、明九十六種無出
要法故,痛彼長衰生死不息。唯先五人應食
甘露,是故詣彼鹿園欲度五人。佛與五人
安居一時。或三人乞食、二人聽法,或二
人乞食、三人聽法。」


問曰:「何以故二人三
人各異?等侶去住不同耶?」


答曰:「三人是佛父
親,而愛多;二人是佛母親,而見多。是故二人
三人各為等侶。所以二人三人去住不同者,
[002-0511a]
若二人乞食、三人聽法,若三人乞食、二人聽
法。即得食還,佛及五人共食此食。食既得辦,
聽法不空。是故五人去住不俱。爾時五人雖
未得戒,而剃髮著袈裟與佛相似。六年樹下
給侍菩薩時,儀式已爾不適今日。安居九十
日常為說法,施戒生天及陰界入種種異法
以調伏之。爾時佛與五人前三月安居,過安
居已至八月八日,得入見諦成須陀洹。爾時
始名轉於法輪授於前人。佛及五人,始有六
聖人在世間。次度寶稱等五人,皆是善來。
次度五十人,亦是善來。如是次第度人轉
多。佛勅諸比丘令遊行世間,欲令法處處
流布。爾時世人棄俗入道詣諸比丘,或三語
受戒、或三歸受戒,以眾生宿業力故。若應
三語得戒者,三語則止。若應三歸得戒者,三
歸便止。以業力故,自然使爾。牛呞比丘先將
七萬人詣諸比丘,諸比丘各盡與三語受戒。
次大迦葉來詣佛所言:『佛是我師,我是弟子。
世尊修伽陀是我師,我是弟子。』是名自誓受
戒。次後優樓頻螺迦葉兄弟門徒千人,舍利
弗、目連等門徒二百五十人,合千二百五十
人,盡是善來。所以常偏稱千二百五十人
者,以是諸人同是婆羅門中出家故、又以門
徒師眾大故、又俱是善來故、又以皆是阿羅
漢故。佛遣阿難與大愛道八法受戒。十四
年後聽白四羯磨受戒。凡七種受戒:一者見
諦受戒、二者善來得戒、三者三語得戒、四者
三歸受戒、五者自誓受戒、六者八法受戒、七
者白四羯磨受戒。於七種中,見諦得戒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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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人得,餘更無得者。善來得戒、三語、三歸,佛
在世得,滅後不得。自誓,唯大迦葉一人得,
更無得者。八法受戒,唯大愛道一人得,更
無得者。白四羯磨戒,佛在世得,滅後亦得。」


問曰:「佛與辟支佛云何得戒?」


答曰:「無師得
戒。」


問曰:「從教得戒、不從教得耶?」


答曰:「不從
教得。有言:從教得,如佛在樹下結跏趺坐
言:『我要不解此坐而得漏盡。』即身教成就、
口教成就,後得漏盡,戒亦俱得,是謂身教得
戒。辟支佛亦爾。若有百劫積行辟支佛,無
佛法時於中出世,正得有一、不得有二。譬如
犀有一角無第二角。離俗出家獨處閑靜,而
自說偈:『遠離惡法,當得善法。善惡俱滅,然後
得道。』爾時亦身口教二俱成就,後得漏盡戒
亦俱得。是名從教得戒。若須陀洹、斯陀含、
阿那含此三道人,佛法滅後若得漏盡,是
鈍根辟支佛。佛法滅後,此鈍根辟支佛出,
不限多少,或一或二乃至眾多。佛與百劫積
行辟支佛,一坐漏盡無有階差,見諦得戒。
或言:從教得戒。或言:不從教得。言從教得者,
安居一時乞食聽法,身口二教亦俱成就,然
後見諦戒亦俱得,是名從教得戒。佛與辟支
佛及見諦得戒,是三種戒有同有異。佛與辟
支佛、見諦得戒,同是具戒、同障身口七惡、
同無漏心中得,是名為同。云何為異?佛與辟
支佛此二戒是無師得,見諦戒是從佛得。
又此二戒,大盡智現在前得;見諦戒,道未知
智現在前得。又此二戒無學人得,見諦戒是
學人得。是名為異。」


問曰:「此三戒十智中,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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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現前得?」


答曰:「佛與辟支佛戒,大盡智現
在前得。」


問曰:「無漏心中云何得有漏戒?」


答曰:
「法應有爾。以業力故,無漏心中得有漏、無漏
二種戒。見諦戒道未知智現在前得。無漏心
中得有漏、無漏二種戒,亦如前說。見諦得戒,
五人中憍陳如為上座,以先見諦故;善來中
寶稱為上座,以先來故。如是善來比丘次第
為上座。三語、三歸亦以先至為上座。見諦得
戒、善來比丘、自誓得戒,此三種得戒必從佛
得。」


問:「得稱佛作和上阿闍梨不?」


答曰:「於
弟子有和上阿耆利義;佛不為人作和上阿
耆利,是故不得稱也。」


「從諸比丘三語、三歸受
戒,得稱和上阿耆利不?」


答曰:「不稱和上,得
稱阿耆利。大愛道八法受戒,亦得稱阿難作
阿耆利,不得作和上也。」


問曰:「佛何以不為人作和上、阿耆利?」


答曰:「為
平等故。佛等心一切令盡,事以無偏,不與彼
作和上、不與此作和上。又止鬪諍故,若作和
上、阿耆利則有親有踈,既有親踈則有鬪諍。
又為止誹謗故,若作和上,外道當言:『沙門瞿
曇自言慈等一切,與一作和上、不與一作和
上,與凡人無異。』又為成三歸故,若佛作和上
則墮僧數。如受具戒,三師七僧十眾受戒,
若作和上則入十眾,若入十眾即墮僧數,無
有佛寶。若無佛寶,不成三歸。又為成四不壞
淨故,若作和上則無佛不壞淨。又為成六念
故,若作和上則無念佛。復次若作和上,弟子
有病,應當看視飲食醫藥種種所須,豈是自
在法王所應為耶?復次若作和上,弟子有病
[002-0512a]
及諸苦難,則應營理供給,所乏則滅前人所
有功德。如昔一時有一比丘應得羅漢,而有
轉輪王業障不得漏盡。佛欲除其障故,即為
比丘一正富羅,轉輪王福一時滅盡,即得無
著。以是因緣故,若作和上有損無益。復次佛
法流布有近有遠,若作和上,設有弟子若欲
受戒,不問近遠一切盡來,則令眾生多受苦
惱。若不作和上、阿耆利,則令諸弟子無有如
是諸苦難也。復次若作和上,佛在世時理則
可爾;若佛滅後,誰作和上?以是種種因緣,佛
不為弟子作和上、阿耆利也。」


問曰:「七種受戒,
幾從佛得?幾不從佛得?」


答曰:「大而言之,七
種受戒盡從佛得,以佛出世有是戒故。以義
而推,三種戒從佛而得:一者見諦得戒、二
者善來得戒、三者自誓得戒,是從佛得。餘四
種受戒從弟子得:一者三語、二者三歸、三者
八法受戒、四者白四羯磨,此四種戒從弟子
得。」


「七種受戒,幾從他得?幾從自得?」


答曰:「六
從他得,一須分別。見諦得戒以根本而言,
以佛說法故得證聖諦,名從他得。以義而推,
自以忍智明照真諦而得具戒,則名自得。」


問曰:「七種戒,幾白得?幾不白得?」


答曰:「六
種戒不由白得,正有白四羯磨戒由白而得。」


問曰:「七種受戒,幾是業?幾非是業耶?」


答曰:
「七種戒盡是業也。」


問曰:「七種戒,幾是比丘,不
共比丘尼?」


答曰:「五是比丘,不共比丘尼:一者
見諦戒、二者善來、三者三語、四者三歸、五者
自誓。」


問曰:「七種受戒,幾是比丘尼,不共比
丘?」


答曰:「一是比丘尼,不共比丘,所謂八法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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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


問曰:「七種受戒,幾是比丘比丘尼共?」



曰:「一是比丘比丘尼共,所謂白四羯磨戒也。」


問曰:「七種戒,幾通三天下?幾不通三天下?」


答曰:「一種戒通三天下,所謂白四羯磨戒也。
餘六種戒,但在閻浮提,不通三天下。」


問曰:
「七種戒,幾戒羸?幾戒不羸?幾戒捨?幾戒不
捨?幾根變?幾根不變?幾斷善根?幾不斷善
根?」


答曰:「一戒羸,六戒不羸。一戒捨,六戒不
捨。一根變,六根不變。一斷善根,六不斷善
根。一戒者,所謂白四羯磨戒也,以眾生福
德淺薄感得此戒,致使不能牢固,有諸災患
也。六種戒者,所謂見諦戒乃至八法受戒,
以眾生福德深厚致得此戒,始終堅固,無災
患也。」


問曰:「七種戒,幾是增上尊重?幾不尊重?」


答曰:「大而言之,七種戒盡是尊重,以義分別
則有差別也。六種得戒,眾生功德力重致
得此戒,則名為勝。然不能大唯持正法,是
以不勝。如見諦得戒、自誓得戒、八法得戒,此
三種戒,正有一得無有重得。如善來得戒,
極至須跋,後更無得也。三語得戒、三歸得戒,
佛成道已八年中得,八年後更無得者。白四
羯磨戒,若佛在世、若佛滅後,一切時得。佛法
始終以白四羯磨戒為宗本,能繼續三寶作
無邊利益,莫上於白四羯磨戒,是故於七種
戒中最勝最妙最為尊重。」


問曰:「於七眾中,
幾從佛得受?幾不從佛得受耶?」


答曰:「大而
言之,七眾盡從佛得受,以佛出世故有此七
種。以事而言,七眾中比丘、優婆塞、優婆夷三
眾從佛得受;沙彌中正有二沙彌從佛得
[002-0512c]
受:一者難提、二者耶奢;餘三眾比丘尼、式叉
摩尼、沙彌尼,佛不受也,為止誹謗故。佛若
自受三眾,外道當言:『瞿曇沙門本在王宮在
婇女中,今雖出家,自度女人以自娛樂。』以是
因緣佛不度也。復次佛為法王,與一切眾生
作大師,導引眾生背俗入道,先令眾生信
向無疑,然後道教得化流天人。是故如來捨
近取遠,自不度也。」


結婬戒因緣第一



除却鬚髮著袈裟。


問曰:「不除鬚髮,得戒不?」



曰:「得戒,但非威儀。」


「若無衣鉢,得戒不?」


答言:
「得戒。」


問曰:「若無衣鉢必得受戒者,何故必須
衣鉢?」


答曰:「一為威儀故;二為生前人信敬篤
心故,如獵師著袈裟,鹿以服善故則無怖心;
三以表異相故,內德既異、外相亦異。」


生信心
者,信三寶生人天中、信邪墮三惡道。信知
苦斷習證滅修道。不信者,不信善惡四
諦。


信家非家,家者,父母兄弟妻子眷屬。非
家者,無常變壞不可久保故、多增貪欲瞋恚
鬪訟諍亂種種惡法故,非是功德善法之家。


遠離鄉土者,夫出家者為滅垢累,家者是煩
惱因緣,是故宜應極遠離也。


施食者,得五
功德:一者得色、二者端政、三者得力、四者得
辯、五者得壽。


次第乞食者,一、日到一家,得食
則食,不足即止;次第到七家,得食則食,不
得亦止。又云:次第從家至家,食足則止,不限
多少。後日乞食,還從先次從家至家,是名次
第乞食法。何故受乞食法?凡在家者多諸
惱害,以眾法因緣故。二、以鞭打僧祇人民
[002-0513a]
共相瞋惱,多諸非法因緣,食不清淨。三、以觀
他意色心不安泰。四、以少欲知足修聖種故。
若受檀越請者亦有過失,以請因緣故,若食
先麁更令精細,若少勅作令多,若受惡味
教增眾饌。又既受請心有希望,則非少欲聖
種之法。五、稱檀上四依之教。又若受請者,
常懷彼我得失之心。若乞食者,肅然無繫意
無增減。六、以眾食有盡乞食無窮,但天下有
人要必有食,是以乞食無盡。佛教弟子修無
盡法。


佛法難成者,如人入海採寶多沒少還,
入佛法海多壞少成。如以利刀自割身體,能
不自傷甚為難也。受佛禁戒修淨法身,內
懷煩惱惡法利刀,不毀法身甚是難有。



結此者,唯說一切惡莫作,而未結五篇罪
相輕重,故言未結戒也。


行婬欲者,一、久習煩惱故。二、以須父母交會,
有福德子應受生故。三、以餘報婬不盡。如人
從生至長,不行婬欲便得漏盡,有人要經婬
欲而得漏盡,以宿世婬欲因緣有盡不盡故。
四、為結戒因緣故,若不爾者無由結戒。


如是
再三者,為懷妊故。其母三反三問,得子便
止。


續種者,凡世立字各有因緣:一、以宿命名
字即以為名;二、以星宿立字;三、因緣立字,如
須提那,以無子因緣故字為續種;四、因德立
字,如律師,因以知律名為律師,如阿毘曇師、
如三藏師,是因德立字。


欲想者,身口不動,
但心想女人。


欲覺者,心既瞢醉身體𧄼瞢。



熱者,二身交會。


集僧者,佛現不自專輒。二、佛
不集眾共籌量輕重而後結戒,但共眾和合
[002-0513b]
令罪者心伏。三、以如國王持國雖得自在,
凡有國事與諸臣議之,國得久住。佛法王
亦爾,雖於法自在,為持佛法故,凡有法事集
眾共和,法得久住。四、以為肅現在將來弟子,
凡是僧事不問有力無力,要問眾詳議不得
專獨。五、諸佛法爾,不獨一佛。


僧者,凡有五種:
一者群羊僧、二者無慚愧僧、三者別眾僧、
四者清淨僧、五者第一義諦僧。群羊僧者,
不知布薩行籌說戒自恣羯磨,一切僧事盡皆
不知,猶如群羊,故名群羊僧。無慚愧僧者,
舉眾共行非法,如行婬飲酒過中食,凡是犯
戒非法一切同住,名無慚愧僧。別眾僧者,
如羯磨死比丘物以貪穢心,設客比丘來
不同羯磨。凡是隨心別眾羯磨,名為別眾僧。
清淨僧者,一切凡夫僧持戒清淨、眾無非法,
名清淨僧。第一義諦僧者,四得四向名第
一義諦僧。


問曰:「集僧者,五種僧中集何等僧?」


答曰:「集二種僧。有言:三種僧雖皆非法,俱是
佛弟子,云何獨集二種僧?義應盡集五種僧。」


知而故問者,一以諸佛常法。二以佛無事不
知,欲令前人伏罪,順自言治法。三以為安
眾生故。佛無事不知無事不見,若不問前人,
自以知見說其罪過,則眾生常壞怖懼不能
自安,非是集眾安眾生法。四以若逆察人心,
非大人聖主儀體。


知時問者,要在比丘眾
中問,沙彌白衣前不問。二以今是結戒時
故問。


有益問者,須提那常懷憂悔,今佛既問,
知先作無罪得除憂悔。二以因之結戒,滅將
來非法。三以佛既結戒,知罪輕重、有殘無殘、
[002-0513c]
可懺不可懺,決將來疑網。四以有十利功德
故。


有因緣問者,以結戒因緣故。


是愚癡人
者,佛大慈大悲兼無惡口,云何言愚癡人?
答曰:佛是稱實之語、非是惡口。此具縛煩惱
眾生具足愚癡故。二慈悲心故,呵責折伏,
如今和上阿耆利教誡弟子故,稱言癡人,
非是惡口。


開諸漏門者,須提那於劫初來,
未有男女作婬欲事,而此人於彼最初行婬,
作惡法根本。今佛法清淨未有非法,而須
提那最初為惡,作將來非法罪過之始,故言
開諸漏門。


寧以身分內毒蛇口中。蛇有三事
害人:有見而害人、有觸而害人、有吞齧害
人。女人亦爾,有三種賊,害人善法。若見女人
心發欲想,滅人善法;若觸女身犯僧殘罪,
滅人善法;若共交會犯波羅夷,滅人善法。
若為毒蛇所害,害此一身;若為女人所害,
害無數身。二者毒蛇所害,害報得無記身;
女人所害,害善法身。三者毒蛇所害,害五識
身;女人所害,害六識身。四者毒蛇所害,故得
與眾行籌說戒,得在十四人數一切羯磨;女
人所害,不與僧同此眾事。五者毒蛇所害,
故得生天上人中值遇賢聖;女人所害,入三
惡道。六者毒蛇所害,故得沙門四果;女人所
害,正使八正道滿於世間,猶如大海於此
無益。七者毒蛇所害,人則慈念而救護之;
女人所害,眾共棄捨無心喜樂,天龍善神一
切遠離,諸賢聖人之所呵責。以如是因緣,故
云寧以身分內毒蛇口中,終不以此觸彼女
人。


以十利故者,若結此戒,順此十利功德、
[002-0514a]
得此十利功德。若持一戒,將來得一戒果報,
兼得十利功德果報。如是一切戒當分各爾,
非一切通得十利功德也。


不共住者,不共作
一切羯磨同於僧事。所以不共住者,為生四
部天龍鬼神信敬心故。若行惡之人與共同
事,則無由信敬。二以現佛法無私無愛無
憎,若清淨者共住、不清淨者不共住。三者為
止誹謗故,若與惡人同事,外道邪見及以
世人咸生誹謗,當言佛法有何可貴,不問
善惡一切共事。四者以持戒者得安樂住,增
上善根故;破戒者生慚愧心,折伏惡心故。


有一比丘獨坐林中者,以在眾多事多惱妨
脩善法故。以二智慧偏多,以在眾多聞多見
多語多論,雖生智慧少於禪定,宜在靜處以
脩其心;若定多者,則宜在眾廣求知見。



雖先結婬戒不得與女人行婬,未制畜生。佛
必因事漸制,是以因此比丘與畜生共作惡
法,隨事更制。畜生於六道最是邊鄙,是故乃
至畜生。既下至畜生,凡可婬處一切盡結。凡
犯罪有三種:一犯業道罪、二犯惡行罪、三
犯戒罪。須提那於三罪中得犯惡行罪,婬是
惡法故。無業道罪,自己妻故;無犯戒罪,佛未
結戒故。林中比丘得二罪:得惡行罪,婬是惡
法故;得業道罪,雌獼猴屬雄獼猴故。不得
犯戒罪,佛未結戒故。此二比丘俱名先作,是
故無犯戒罪。


若比丘者,一切七種得戒比
丘盡皆在中。


學學者,三學:學戒增、學心增、
學慧增。


問曰:「學多,何以正齊三學?」


答曰:「三
學攝一切學。如是五篇戒,防身口惡、淨脩
[002-0514b]
身口,無法不盡;學心增者,息於心垢,無
法不周;學慧增者,明見法相,根本除惡。學
戒增者,學律藏;學心增者,學契經;學慧增者,
學阿毘曇。又云:學戒增者,學五篇戒;學心增
者,得初禪五支、二禪四支乃至四禪,名學
心增;學慧增者,明見四諦。復次,滅惡律儀
戒及一切威儀五篇戒清淨,名學戒增;以
戒清淨故得心清淨,名學心增;更思尋深理
增長善法,名學慧增。四復次,經中脩戒脩
心脩慧,故知三學攝一切學。五又云:八正
道中正語、正業、正命是學戒增,正定是學心
增,正見、〔正志正方便正念〕-【三】〔正志正方便正念〕-【宋】【元】【明】正志、正方便、正念是學慧增正志、正方便、正念是學慧增。
復次,得五篇戒名學戒增,得禪戒名學心增,
得無漏戒名學慧增。復有三學,學威儀增、
學毘尼增、學波羅提木叉增。威儀增者,一
切威儀戒。毘尼者,滅一切惡法。波羅提木
叉者,五篇戒。」


問曰:「何以重分別學戒增?」



曰:「外道亦云學戒增,是以重分別也。明外
道無學戒增,外道斷結至三空,而不能斷非
想處結。佛法斷結根本都盡,是以得學戒
增。
復次,外道斷結,一切假上地斷下地。而佛法
不爾,亦以上地斷下地,亦能以下地斷上地。
又云:外道亦制四重:一不婬師婦、二不盜金、
三不殺婆羅門、四不飲白酒。佛法不爾,一
一切不婬、二一切不盜、三一切不殺、四一切
不妄語。」


同入學法者,如初受具足戒比丘
所學,百歲比丘亦如是學。


問曰:「若百歲比
丘同初受戒比丘所學者,初受戒比丘掃地
[002-0514c]
塗地取水種種役使,百歲比丘亦應同不?」



曰:「百歲比丘亦從少至長,初受戒比丘亦當
從少至長。是故如初受戒比丘所學,百歲比
丘亦如是學,是名同入比丘學法。此中言學
者,學二百五十戒一切威儀法也。」


我捨佛者,
此中凡有二十一事捨戒,從捨佛乃至不復
與汝共作同學。二十一事中但得一事,皆名
捨戒事。


問曰:「捨佛者,是根本棄背三寶,更得
出家不?」答曰:「有論者言:更不得出家,以是根
本惡故。又云:故得出家,以不墮百一遮故。以
根本捨戒清淨無所違故,先雖捨佛今還歸
依佛。經云:『無有一法疾於心者。』凡夫心輕躁
或善或惡,不可以暫惡便永棄也。雖爾,若根
本捨佛後還得出家,然捨佛已現世則無吉
祥善事,所作無吉無利、災禍歸身。欲捨戒無
過者,若捨具戒,當言:『我捨具戒,我是沙彌。』
若捨出家戒者,當言:『我捨出家戒,是優婆塞。』
若捨五戒者,當言:『歸依優婆塞。』如是則成捨
戒亦無過咎。又言:若已著白衣被服,有人
問言:『汝何故爾?』答曰:『我罷道,我作白衣。』亦
名捨戒。若捨戒時都無出家人,若得白衣,不
問佛弟子非佛弟子,但使言音相聞解人情
去就,亦得捨戒。捨戒一說便捨,不須三說。」



曰:「受戒時須三師七僧,捨戒何故一人便捨?」


答曰:「求增上法故,則須多緣多力。捨戒如從
高墜下,故不須多也。又云:不欲生前人惱
惡心故。若須多緣者,前人當言:『佛多緣多惱,
受戒時可須多人,捨戒何須多也。』又云:受
戒如得財寶,捨戒如失財寶。如入海採寶,
[002-0515a]
無數方便然後得之。及其失時,盜賊水火須
臾散滅,捨戒亦爾也。捨三寶所以成捨戒者,
以受戒時歸向三寶得戒故。捨和上、阿耆利
成捨戒者,以因和上、阿耆利得戒故。捨比丘
乃至優婆夷,乃至不復與汝共作同學,成捨
戒者,以本同歸向一味一道。今若捨之,則佛
法義斷,以是背佛法故戒則去也。」


和上者,
四種和上:一有法無衣食、二有衣食無法、
三有法有衣食、四無法無衣食。今捨和上者,
一切捨之。


阿耆利者,有五種:一受戒、二威
儀、三依止、四受經、五出家。捨者,一切捨之。


行婬法者,或有行婬身不相觸,如比丘身弱
口中行婬;有一比丘男根長,自後道中作婬,
是名犯婬身不相觸。或有身相觸不犯婬戒,
如婬壞根女人,是謂身相觸不犯婬戒。或有
身相觸亦犯婬戒,如婬不壞根女人,是名
身相觸亦犯婬戒。有非身相觸不犯婬,如於
死女人非處行婬,是名非身相觸不犯婬。犯
婬身相觸,得波羅夷。身不相觸不犯婬,偷蘭
遮。輕重云何?身相觸亦犯婬,波羅夷。不犯
婬身相觸,偷蘭遮。輕重云何?波羅夷者,名
墮不如意處,如二人共鬪一勝一負。比丘受
戒欲出生死,與四魔共鬪,若犯此戒則墮負
處。


問曰:「犯五篇戒皆墮負處,何以獨此戒
得名?」


答曰:「餘四篇戒當犯時亦墮負處,但尋
悔滅,非永墮負處,不得名也。如怨家以刀
割人、命根不斷,雖云得勝非是永勝;若斷命
根,名決定勝。犯四篇戒如命根不斷,犯此四
重如命根斷,名墮不如。如伐他國,若得臣
[002-0515b]
下,雖小得勝未名大勝;若得國主,名根本勝。
若犯餘戒惡法,四魔未名得勝;若犯此戒,畢
竟永棄退墮負處。
復次如好田苗,若被霜雹摧折墮落,不得果
實;犯此戒亦爾,燒滅道苗,不得沙門四果。
復次如焦穀種,雖種良田糞治溉灌,不生苗
實;犯此戒亦爾,雖復懃加精進,終不能生道
果苗實。如斷多羅樹,不生不廣;犯此戒亦爾,
不得增廣四沙門果。復次如斷樹根,樹則枯
朽;若犯此戒,道樹枯損。名墮不如。若犯此
戒,眾所棄離,天龍善神所不親近,賢聖呵
責,名墮不如。若犯此戒,不消檀越衣服飲食
臥具醫藥種種利養,名墮負處。復次,猶如死
尸在人眾中,無所能為、無所增益;若犯此戒,
雖在出家清淨眾中,不能成就四沙門果,名
墮負處。復次,如弊壞垢污衣服,人所棄捨;若
犯此戒,佛法所棄,不得與眾說戒羯磨布薩
自恣,不入十四人數,名墮不如。」


乃至畜生者,
與女人交會受欲具足,與畜生女交會染欲
情薄,是故言下至畜生。三惡是五道之邊
下,故言下至畜生。若犯四重,初犯一時得波
羅夷;第二犯時乃至眾多,盡突吉羅。如犯
婬戒初波羅夷、第二犯時乃至眾多盡突吉
羅,後三戒當體各爾。如婬戒分別,應當體
各爾。


女人三處得波羅夷,方便偷蘭遮,有
輕有重。重偷蘭遮,大眾中懺,應胡跪合掌
三從眾乞,乞已應一白,一白已懺悔亦應三
說。輕偷蘭遮,界外四人,懺法亦同。且輕重
有異。輕偷蘭遮者,欲作重婬若起還坐,輕
[002-0515c]
偷蘭。發足趣女,未捉已還及捉已失,乃至
共相嗚抱,輕偷蘭。男形垂入女形已來未失
精,亦犯輕偷蘭。若失精,得重偷蘭。若男形觸
女形,及半珠已還,不問失精不失精,盡得重
偷蘭。死女三處行婬、非人女三處行婬,俱得
波羅夷。生女死女三處行婬,若壞墮蟲食於
中行婬,俱得重偷蘭。生女死女非處行婬、腋
下股間行婬,得重偷蘭。刺身作瘡於中行婬,
俱得重偷蘭。發足向死女、畜生女、二根,欲
作重婬,乃至男形入三瘡門半珠已還,得偷
蘭遮,輕重如生女中說。若發足向人男、非人
男、畜生男、黃門,欲作重婬,於中得偷蘭遮,
輕重亦如前說。若先正為女人上出精而已,
除三瘡門,一切身分處精出,僧殘。若先為
摩捉嗚抱而已,若摩若捉,盡僧殘。若欲女
人身上出精,手已摩捉,精未出便止,四人偷
蘭遮。若犯五篇戒,一一得三罪:如犯波羅夷,
以犯戒體,波羅夷;違佛教,波夜提;犯威儀,突
吉羅。乃至眾多學法犯三罪:犯戒體,突吉羅;
違佛語,波逸提;犯威儀,突吉羅。各有三罪,若
懺時但懺戒體,餘二罪同滅,以戒體是根本
故。


結盜戒因緣第二



佛在王舍城者,有論師言:此國於十六大國
最勝故,名王舍城。復次,此國本有惡龍,作
種種災害,破人民舍宅,唯王宮舍不壞故,
名王舍城。復次,本此人民飢饉,食狗肉蛇肉
人肉種種雜肉,以是故有諸羅剎惡鬼入國
作諸變異。王問:「何故有此?」答曰:「云人民
[002-0516a]
飢饉,食噉種種不清淨肉,有此災異。」王尋立
制不聽食此諸不淨肉,兼立種種禮儀法
限。王法勝故,名王舍城。復次,此國山中有
五百辟支佛五百仙人,一切人民常供給所
須,以仙聖多故,名王舍城。復次,十六大國中
二國最勝:一優填王國、二摩竭國。優填王
國衣冠,王服為勝。摩竭國法,禮義為勝。十六
國中設有禮義,摩竭國王或用不用;此國法
式,十六國中一切用之,是故名王舍城。復
次,佛在此國,於道樹下坐師子座,成阿耨多
羅三藐三菩提故,此國地神有大力勢,常
護此國主故,令此國強盛,異國歸向是國,
故名王舍城。


眾多比丘一處安居者,佛一切
時前安居,唯毘羅然國後安居,以因緣故。


問曰:「佛從他安居、自安居?」


答曰:「有言:從他安
居。有云:自安居。何以故?佛自得一切十力四
無所畏故,不從他安居。又云:佛自結此法、自
制此法,是故自安居。」


問曰:「佛三語安居、一語
安居?」


答曰:「佛心念安居,不以口言,以不忘
故。」


問曰:「佛布薩自恣羯磨僧事,盡同眾不?」


答曰:「佛盡不同眾僧,布薩自恣一切僧事皆
悉不同,亦不與欲清淨,以佛無非法、不入僧
數故。」


佛十二年中常在眾說戒,十二年後有惡法
出,佛止不說,令弟子說。


問曰:「佛無邊智慧、
無邊辯力,何故十二年中常說一偈?」


答曰:
「佛雖重說,而所受眾生各異不同。佛若語
若默皆有所化度,是故雖有無窮之辯,為
眾生故更不異說更不多說。」


爾時與阿難
[002-0516b]
者,佛凡制戒必因外事,既有因緣然後結
戒。佛將欲結此盜戒,欲令從他得事作結戒
因緣,是故佛與阿難按行諸房。


佛勅阿難破
之者,若餘人破者則生諍訟,阿難破之其心
則伏。佛在世時三人第一多力:一者阿難、
二者拘夷、三者有一釋種子,以三人力大無
能過者。阿難能轉四十里石,是故破之,畏
故心伏。又云:餘人若破,瓦舍堅牢,餘人卒不
能破。阿難力大,須臾破之。


漏結因緣者,有二
種:一煩惱根本,如須提那林中比丘是其事
也;二比丘自作房舍,資產之業多事多惱,妨
廢坐禪讀經比丘正業故,名漏結因緣。


達尼
吒默然者,佛是法王,或以非法故破之、若以
我不可故破之,是故不言。佛何故必破此房?
欲永斷將來漏因緣故。


見以驚怖者。


問曰:「此
怖畏,為在欲界、色無、色界?為心相應、為不相
應?」


答曰:「欲界,與心相應。」


問曰:「色界三災所及,
三禪諸天盡從下至上,此非怖耶?」


答曰:「此是
厭捨故去,非是怖也。色界有厭無怖也,唯欲
界有怖。」


問曰:「誰成就此怖?」


答曰:「欲界凡夫四
道果人,乃至辟支佛成就此怖,唯佛無怖。」



往白王何故以此大材持與比丘者。


問曰:「既
為臣下,何敢以此直言逆於王?」


答曰:「一以
義正理負故;二以卑言軟語故。」


王初登位
時者。


問:「此比丘先取財時作是念耶?臨急
語耶?」


答曰:「是垂急之語。」


問曰:「此比丘誰邊
得罪?為是城內人民邊、為是主材人邊、為是
王邊?」


答曰:「王邊。事在王故,王自在故。」


語諸比
丘者,以是小事因緣故不敢白佛。二以事是
[002-0516c]
可恥不敢白佛。


佛語阿難者。


問:「餘三戒何以
不問,獨問此戒耶?」


答曰:「此戒依王法,三戒不
爾,是以不問。此戒要依國法,盜物多少得斷
命罪,則依而結戒。婬殺二戒,事成則罪成,不
問多少;妄語,國無此法,是以三戒不問。」


問:
「佛知一切法相,何須問耶?」


答曰:「為止誹謗故。
佛得自在隨意自制,若問而後結,佛隨國成
法而後結戒,則眾生心伏。」


若信者不信者。


「何故爾耶?」


答曰:「若直問信者,恐為比丘故,言
盜多錢得重。若問不信者,或增妬故,言盜
少得重罪。是以遍問怨親中人,盜至幾錢王
與大罪?」


盜至五錢得重罪者,或言金錢、或
言銀錢、或言銅錢、或言鐵錢,無有定也。


盜至
五錢得波羅夷者,謂閻浮提現有佛法處,及
弗婆提、拘耶尼三天下,唯王舍國法以五
錢為限。又言:五錢成重罪者,佛依王舍國法
結戒故,限至五錢得波羅夷。如是各隨國法
依而制罪。觀律師意,欲以後義為定,而難
不欲廣。


汝盜比丘如是不與取者,或不與取
非是賊,如取有主物謂是無主;或是賊非不
與取,如眾僧中行三番餅,盜心取四;又
如無主物作有主心取,是謂賊非不與取,一
以人與故、二以無主故。或是賊亦不與取,如
盜心取有主物。或非賊非不與取,如無盜心
取無主物。


罪者,總五篇罪,名一切是罪。五篇
戒外亦有種種罪,今佛結戒示罪輕重,故
云:此是波羅夷罪、此是僧殘、此是波逸提、此
是波羅提提舍尼、此是突吉羅。


受王職者。


問曰:「女人五礙,何由為王?」


答曰:「不得作轉
[002-0517a]
輪王身,小王無所礙也。」


有主物者,一切有
主物。縱使空地有物、地中伏藏,若是王地,
盡屬於王。無主物若疑心取,偷蘭遮。若塔
中得物、若塔外得物、若有鳥死在塔地中,
現是佛物,盡供塔用。若物在僧地亦爾。若
房中得物,亦供房用。若知是物是死比丘
物,眾僧應分。若山野中或山崩樹折,熱風寒
風有鳥獸死,無食噉處得取,無罪。一切鳥
獸食殘取,突吉羅。師子殘,無罪。若盜佛
像為供養故,無罪。若為得錢、轉賣得錢,偷
蘭遮。盜經,不問供養不供養,計錢得罪。若盜
舍利,偷蘭遮。


物離本處,有二種:一舉離本處、
二舉離本處還著本處。即持去者,得二種罪:
一得業道罪,以盜他故;二波羅夷罪,以佛結
戒故。還著本處者,得一罪。先離本處,無業道
罪。不損他物故,得波羅夷。


五寶者,一者金、
二者銀、三者真珠、四者珊瑚、五者毘琉璃。五
似寶者,一銅、二錢、三水銀、四白鑞鉛錫、五
合作種種莊嚴具。若捉五寶,得突吉羅。若離
地得,波逸提。若捉錢,離地不離地,盡突吉羅。
若比丘有通,以通力飛過諸國,若所發處若
所至處,應輸稅不與,得重。其間所經諸國,
無過。若販賣者,而隨王使,王使認名,比丘無
罪;若不認名,計錢得重。
《薩婆多毘尼毘婆沙》卷第二
[002-0517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