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d0030 法華經玄贊要集-唐-栖復 (master)


法華經玄贊要集卷第十七
鏡水沙門 栖複 集


言依瑜伽第十二等者。引文。釋總名也。舊小乘論云。
八背捨。路府云。初二解脫背淨向不淨。第三解脫背
不淨向淨。第四解脫背色向空。第五解脫背空向識。
第六解脫背識向無。第七解脫背麤向細。第八解脫
背想受向滅。議曰。初三背捨。與大乘全別。後五似同
大乘也。簡要云。依大乘解。初三解脫觀色而得解脫。
次四於心而得解脫。後一於心心所而得解脫。又小
乘修前三解脫。次除顯色貪作不淨想。除變化障。作
光明想。大乘解脫。事須觀巳離染色。小乘解脫觀未
離染色。糅云。初三除變化障。次四引生無諍願功德。
後一解脫畢竟成滿。故解脫有八。又前七通漏無漏。
後一唯無漏。若准小乘。八解脫並是有漏。若大乘人
修解脫。事須先依初禪未至定。伏斷却欲界染。所有
欲界根塵。皆是巳離染色。若便喚作解脫。則未事須
重將此色想作光明。方名解脫。脫離諸定障。於境自
在。亦解亦脫。名為解脫。八者數名。名八解脫上總釋名下別


言有色觀諸等者。前來雖引多本聖教。皆不圓足。唯
法苑章廣解。彼處十門。疏中引前三門也。此間無釋
名門。只於列名處。便釋名也。瑜伽云。有二因緣。名為
有色。一者。謂生欲界得色界定。名為有色。二者。於有
色地作光明想。名為有色。又三有義。一有色者。離
[017-0559b]
欲界染。得色界定。名為有色。二者。不作小多想。作光
明想。名為有色。三者。未依無色定。對冶色界染。住彼
色染之中。名有色。此但觀欲界內外根塵等色。思惟
勝解。名為有色。問有色何不言內有色。又觀諸色。何
不言觀外諸色。答只緣初解脫人。內五根外五塵總
觀。若言內。恐濫唯緣內五根。若言外。恐濫唯緣外五
塵。是故有色不言內。觀諸色不言外也。諸色之觀。有
色之觀。皆依主釋。又若約巳離染名外。五根是內。亦
得名外。若約未離染名內。五塵是外。亦得名內。瑜伽
第十五。恐濫唯緣外五塵內五根。所以緣色不分內
外也。


言二內無色等者。問何故第二解脫。偏安內字。答緣
第一解脫之中。初修之人。唯離欲界染。未離色界染。
若安內字。恐是未離染。故名內。將謂初修之人兼未
離欲界染。所以不安內字也。第二解脫。不簡初修久
修之人。兼離色界染。簡異於前。故安內字。問何名無
色想。答言內無色想者。有三因緣。一離却欲色二界
染。名無色想。二得無色定。名無色想。三不作光明。名
無色想。此第二解脫。先依空處定。巳離色界染。此依
離染。立以外名。將此光明色。作少多想。此是第二解
脫行相。此中雖依空處定離色界染。然觀外色。作少
多想時。即便却依色界定。重將色界離染色。作少多
想。觀思惟勝。以彼無色定。不能觀色作少多想。以彼
內心。緣色之想。與空處定相違。巳被對治巳訖。故瑜
[017-0559c]
伽云。無色界定不現在前。問此上二種何名解脫。答
初解脫依色界定。離欲界染。名解脫。第二解脫。得無
色界定。離却欲界色界染。名第二解脫也。上解內無
色想訖。下解觀外諸色。問何名觀外色。答三義解內
外色。一者。五根名內色。二者。有情名內。非情名外也。
三者。巳離染色名外色。未離染色名內。今此解脫。觀
巳離染色。作小多想。名觀外色。


言三淨解脫等者。瑜伽云。巳得捨念。圓滿清白。以此
為依。修習清淨勝行圓滿。名得解脫。意說得第四定。
離尋伺喜樂三地障故。故名巳得捨念圓滿清白淨。
又一切動亂。巳寂靜故。離淨不淨變化障故。名為解
脫。此亦無色而觀外色。作淨不淨等諸相。由前巳說
內無色等。故略不論。二總得名淨解脫。就勝而說故。
第三獨名淨解脫。離染名淨也。淨有三義。一由先離
染故淨。二者所依定離三灾八患故名淨。三者作淨
光鮮行相。轉不作不淨相。名淨也。


言身作證等者。簡要云。二說。一從喻為名五根之中。
身根。取境最親。名身也。第六意識。得此解脫時。親得
於理。由如身根親得於境。二云。當體得名。身即意。定
心親得。故名身也。第三與第八解脫。各在定邊故。第
三是四根本定邊。第八是九次第定邊。聖智親證。故
名作證。此第三解脫。第六意識親成就得。名身作證。
問前二解脫亦是親得。何不名身作證。答前二是假
想思惟。未名是實。至此第三解脫。實得真實成就故。
[017-0560a]
名身作證。


言具足者。唯第三解脫菩薩第八解脫。獨得身作證
具足之名。問第八滅定解脫。當得之時。意識巳無。何
名親得。答若約圓滿位說。則無意識。不名親得也。今
約有心之時。巳成就得。無心位時方顯。亦名身證。問
何名具足耶。答第三解脫。是四根本定之滿位。後必
帶前前。皆成就故。至第四定。名圓滿。第八識盡定。是
九次第定之滿位。故名圓滿。圓滿者。具足義也。問何
名住。答簡要云。此解脫言住者。引諸功德。住在身中
故。名之為住。或此解脫。是賢聖栖止之處。名住。聖人
多作此二解。脫故獨名。住前二解脫定心暗。劣緣境
疎遠。但得名觀官音。此第三解脫。獨名住也。又前二解
脫是加行因。第三解脫是果滿故。


言空無邊處者。其欲色二界相狀易知。無色界定。行
相難了。獨立處名也。謂色對治所緣境界。十方諸相。
不可分別。名空無邊處者。謂彼地中定等諸法。而為
所依。名之為處。此解處者。約能修行人。所依虗空。所
依之處。意說彼地一聚心心所。是修行所依。兼而境
與所依。若得彼地心空境方現。名為處。此由先得空
無邊處定。巳離當地染訖。今重觀前境。更作解脫也。
餘四皆爾。


言識無邊處者。亦是先得當地定。離當地染。重觀空
處能緣之識。空既無邊。識亦無邊也。處即能緣心故。


言無所有處解脫者。小乘二說。一者。觀此位中我我
[017-0560b]
所無。名無所有。二者總不觀境。名無所有。不同下地
觀空。不同下地觀識為境。此位之中。寂靜而住。名無
所有。大乘不然。只觀識外無為境也。無有一法。是識
外有者。問莫是唯識觀。答不是也。唯識觀。觀萬法從
識而生。唯識觀也。此無所有。唯識外無。一往者似觀
識。據實不觀也。但觀識外無。為行相也。


言非想非非想處等者。第一非字。非由無也。此定之
中。無彼下地麤想。謂超至無所有處想。名非想。第二
非字。非由不也。第三非字。非由無也。唯有當地能緣
內心。極微細心心所。二十二法即不無也。名非想。非
想即心也。


言想受滅等者。想受二法是障。資助心強。諸心所中。
獨名心行。厭患勞慮。暫爾止息。但離受。名想受滅解
脫。問滅盡定中。六七二識既不行。如何名身作證。答
據實。有心位時巳得訖。要假無心位方顯。問何名住。
答有云。彼神通無諍。願功德住。在彼定中。名住。亦是
賢聖所遊履栖止之處。名住。問前言聖之親取。名身
作證。此第八解脫心想不行。云何自證。答通色身故。


言俱舍第二十九內等者。疏闕想字。准俱舍云。內有
色相也。小乘唯觀。未離染色。問何名內有色。答攝云。
內有色者。內謂內身。有根塵色故。名內有色。無始時
來。保愛內身。故不得解脫。二者。妻子男子亦名內。未
作觀時。貪愛向外妻子。如於內身。故名為內。此解內
字。內心有彼貪色之想。名為有色。故名內有也。問何
[017-0560c]
名觀外色。答言觀外色者。無始時來。貪愛內身。內身
向上起貪染。不得解脫。若教化。便觀自身。作不淨則
難。事須從易向難。從外向內觀也。此有二義。一者身
外故名外。色情與非情色。皆作不淨觀。二者。只此內
身。亦名為外。作觀行人。觀心純熟。觀於內身。如同外
境。亦名外也。今且是身外。名外世界。情與非情。皆作
不淨想。或作五停心觀。觀青淤想。虫蛆想。爛壞想。制
伏向貪心也。


言內未伏除見等者。引雜集釋也。問雜集論是大乘。
俱舍是小乘。如何疏主引俱舍文。將大乘論解。答只
緣俱舍論道。內有色觀外諸色。與雜集論中內未伏
除見者色想義同。所以將雜集。解俱舍也。內謂內身。
見諸能見。者假者。假者內身中。有貪色之想。名見者
色想。


言觀外諸色以為不淨者。小乘意內有貪色心。名為
有色。謂除此貪。而觀外色。以為不淨。外有二。種一
外五塵色為外。二觀心成巳。後觀巳身。亦非巳有。
四大假合。終歸大地。何須貪著。妄識為內。如是色等
者。名之為外。問如何內身有色貪。不淨觀。內身觀外
境作不淨。除內貪心耶。答二乘之人。觀心微劣。不能
更觀內身作不淨。事須從易向難。從外內觀。則易也。
或從末向本。無始時來。由外觀引內心起貪。內心起
時。皆由外境。由斯觀外。息自內法。問如何是小乘第
一解脫成就。答初作觀時。觀一个死屍。從頭至足。膖
[017-0561a]
脹爛壞。遂於此境。不復生貪。次觀五个十个人。乃至
遍觀一州一國。亦不生貪。又却從廣至略。一死屍之
上。亦不生貪。漸漸移觀。心向內來。觀自家身。亦作不
淨。是名小乘人第一解脫成就。又說。唯觀他人外塵
作不淨。不觀內身者。非也。


言今則不然者。問前來言內未伏除見者色想。雜集
同俱舍大乘。問何故此中言。今則不然。大乘義中。疏
主却斥雜集。答內未伏除見者色想。小分雖同。於中
多義不同。故言今則不然。一大乘作光明想。小乘作
不淨觀。二大乘除變化障。小乘除色貪。三大乘觀巳
離染色。小乘觀未離染色。故云不然。四疏主解。今則
不然者。於大乘解脫中。將對法同瑜伽。不同俱舍。故
云不然。五不唯空。不同俱舍。兼不同雜集。上來解今
則不然一句。是疏主自解。問大乘既巳離障。何用更
作。答欲淨其心。令障轉遠。故曰不然。


言准對法文初修業等者。即第一解脫初修之人。問
對法論並不言初修久修。案論文云。於內未伏見者
色想。或安立見者色想。此是論文標也。下論釋云。謂
於內身。未依無色定。伏除見者色想。或見者色想。安
立現前。論無明文。初修久修之字。疏主憑何而說。答
文雖不明。理通二釋。疏主體論意。論文之中置或字。
若是一義解。何置或字耶。故知此兩意。所以分初修
久修也。緣論文之中。有內身二字。抄家於此先解內
身。內身者。□云有三解。一云。論意身也。意識名內。二
[017-0561b]
者。取五根五塵。名內身。不離身故。名內身也。三者。取
欲色二界顯色。情與非情。名之為內身。未依無色定。
伏除却色想。住彼色想之內。名內身上抄解次疏解。准
對法之初修業者。此是疏主安置。


言身在欲界等者。論文也。且初修解脫之人。身在欲
界。簡不是上二界也。


言巳離欲界欲者。此舉定所觀境。不說同時能觀定
心。若具足應言。巳依色界定。巳離欲界欲。合如此文
也。初修之人。事須依初禪未至定。折伏除斷却欲界
九品煩惱。名離欲界故。只此巳離却貪欲。名巳離欲
界欲。糅抄云。即是約凡夫二乘并菩薩身在欲界者。
簡不在上界者。此一類人。重修解脫之時。身在欲界。
問既依初禪未至定。離却欲界所有色境。總名離染。
莫便是解脫。答色雖離染。未名解脫。事須依初禪根
本定。重觀欲界。巳離染色想。作光明想。光明想成就。
名解脫成就也上解身在等二句論反


言未依無色等者。問更何名初修。答疏言未依無色
等一行半。重簡初修之人。疏主分疎初修之人云。未
依無色定。伏除見者色想。此色想不是貪色之想。是
煩惱染法。今此簡言色想。色想是緣色之行解也。如
今初修之人。有此色想行解。未依無色定伏除也。問
何名見何名者。答一見謂能見也。者謂假者也。


言色想者。緣色之行解也。故言見者色想。問既不是
貪色之想。疏中何故言伏除耶。答以無色定現在時。
[017-0561c]
色想行解巳無。今對彼定起時。色想行解巳無。所以
說名伏除。其實色與無色。不相見也。


言未離色界欲者。問若爾此一句疏。寧言未離色界
欲耶。既言色界欲。明知是貪色之想。答此一句疏意。
簡初修之人未得無色定。既未得無色定。表知未離
得色界欲。第一解脫初修之人。且依色界。伏除却欲
界貪染訖。所有欲界根塵等色。皆是離染色也。故但
是簡未得無色之言。非是實有色貪也。得是緣色行
解。所以疏言。未離色界欲故。


言若久習業巳等者。若具足應言。巳依無色定。巳離
色界欲。


言色界欲者。亦是色想行解也。不是貪欲也。問如何
離得色界欲。答事須先依當地定。先伏斷却色界煩
惱染法。此色界色。便是離染色。雖然離染緣色之時。
於色上尚自作色想行解。只此色想行解若著。不名
解脫。亦須對治却。所以於無色界空處近分定中。對
治色想行解也。問何不便名見者無色想。還言見者
色想。答其實空處定。實能對治色想。色想巳無也。只
緣正在空處近分定時。唯觀於不能觀色。由有二義。
却要安立觀。一謂令障轉遠。二令觀增明。所以却依
色界定。將前離染色。安立現前思惟觀察。此但作色
想安立。猶未作光明想上解安立現前了


問欲色二界皆是離染。未審重觀之時。為復觀欲界
色。為復觀色界色。答有二說。一准對法。將欲色界巳
[017-0562a]
離染色。若根苦境。重觀作光明。二云。准瑜伽論文。而
觀欲界一切所有內外諸色。作光明想也第二為正。問何
以知。答久修解脫人。不觀欲界作光明想。事須依欲
界色也。


言而觀欲界一切等者。若初修者。依初二禪。若久習
者。依四禪根本定。總想觀欲界一切內外色。作光明
想下分內外故。問瑜伽云。觀於一切巳離染色。作光
明想。不道重觀色界者。應可第一解脫人。莫空得欲
界離色。不得色界離染色耶。答第一瑜伽唯言欲界
者。約初業說故。二者。從寬為名。若說欲界。初修久修
人。總收著。若說色界。唯久修者得。初修不得。三者。緣
色界微細。易可調練。一遍觀則得。更不要重觀也。欲
界色障定強。故頑硬。事須重觀故也。問何不依近分
觀。答近分觀無通果故。問何不作男女相。唯作法想。
答為欲變大地為金銀等。若不作法想。作男女相。即
不自在。不能變大地等。若想作法想。須變即變。即得
自在故。須作諸相。謂此久修人。欲色二界貪並斷盡。
為欲發起神通。石壁交過。令障轉遠。更假安立。此巳
離之色觀。作光明想。光明想者。瑜伽十二。云何光明
想。謂如有一人。即是修觀行人。於暗室中。起是對治。
於諸光明。殷懃意。善取其相。極善思惟。如於下方。上
方亦爾。如是一切治暗相故。建立此相。復於定中。數
數取光明相。謂或燈明。或火光明。或日輪明。或月輪
明。如是從小至多。如是觀察。
[017-0562b]


言由前三解脫等者。此中光明引八勝處十遍處來。
次別敘勝處遍處之義。後歸文銷釋。問初解脫境。論
言諸色。何故今言攝小多耶。答勝處別作小多等觀。
今總攝彼。以為光明。故不違論言觀諸色。問何故此
中。要引八勝處十遍等。又復與彼解脫所緣同異耶。
答互相因故。故雜集云。依解脫故造修。由勝處故起
方便。由遍處故審成滿。又云。若於彼成滿。即於解脫
究竟等。由此故須引發勝處功德。問雖說相因。設二
境別。有何過失。答如世第一法。為引見道。作無相觀。
觀真如等。親疎雖異。所緣須同。由解脫故。勝處等生。
後處遍處。解脫成滿。互相因起。亦復如是。此明緣境
分齊。簡異小乘八勝處十遍。既緣於色。作小多等。前
三既能引生。明知俱緣於色。此解脫所緣。即攝八勝
處十遍處等色也。問既云由前三解脫。引勝處等者。
何故不向第三解脫。後說乃於初解脫中明耶。答據
實合爾。今安此者。略有二義。一云。謂簡小乘。唯於貪
色之中。作不淨觀。今大乘中。久修業人。謂除變化障
故。即攝八勝處義中小多等。作解脫中光明想。若言
八勝處。即將解脫中光明。作八勝處中小多想。互相
涉入。故於此引。二云。由初解脫。即生八勝處中初二
勝處。故於此中。說不在復論也。若言解脫。即是離要。
若言勝處。即引勝德。問此是初解脫。何言前三解脫。
答據八勝處。是前三中分出。由此初明。故總栖也。問
後二遍處。不屬前三。如何此三。兼引遍處。答三前引
[017-0562c]
得八勝處全。十遍處。引前八遍處。從多分說故。問何
等解脫引八勝處。答初解脫引初二勝處。第二解脫
引第三第四勝處。第三解脫引後四勝處。以初二言
有色。次二言無色。後四內無色。觀外色青黃赤白。問
如何初解脫引得初二勝處。答謂初勝處內有色想。
觀外色小。若好若惡。若劣若勝。於彼諸色勝知勝見。
後如實想。瑜伽云。小色者。謂諸有情資具等也。多者
謂諸宮殿房舍等色。好色者。謂美妙顯色。一向淨妙
故。與此相違。名為惡色。劣者。謂聲香味觸不可意色。
與此相違。當勝色。由奢摩他道定。名為勝知。由毗鉢
舍那道慧也。名為勝見。於勝未勝二種之中。無增上
慢。生制伏想。名如實想。第二勝處。內有色想。觀外色
多。若好若惡。若劣若勝。於彼諸色。勝知勝見。得如實
想。由此二處俱有故。從第一解脫之所出也次二勝處從第
二解脫出賀云。初二勝處。既是第一解脫引出。何故第一

觀內外色。作光明想。初二皆言觀外色小多不同。答
解脫仍劣。內外俱緣。由修勝處。以漸勝故。唯但觀於
外色也。


言即觀彼勝處等者。意言勝處既是解脫引生。令還
觀彼勝處境。與作小多也。問言前觀內外諸色與作
光明想。今勝處作小多等想。何名同觀。答疏言即觀
彼等。攝小多等色。作光明想觀之。故不相違。如攝四
諦作三性緣生等觀。不妨三乘同觀一境。今者亦同。
次別勝處。勝處者問何名八勝處。答於此八勝處。得
[017-0563a]
解脫故。名為勝處。亦名勝伏所緣。未得解脫巳前。觀
心未得自在。境強。識恒被境牽。沈論六道。觀心今熟。
識強。劣一切境界隨心。暫能伏前境。故名勝伏所緣。
又大論五義名勝處。一形奪卑下勝。如端正醜人等。
二制伏羸劣勝。如有力人打餘劣者。三能隱蔽他勝。
如日出時隱蔽星月燈光。悉令不現等。四猒患所緣
勝。如猒下忻上。所忻得法。即名為勝。五迴轉勝。如人
王等。要教活貧富隨意自在故。今此即當第三能隱
蔽。第五迴轉二勝義也。勝前解脫。是隱蔽勝。觀為多
小。是迴轉勝。心於境處。所有八名八勝處。於彼八所
自在迴轉。故名為勝。即勝處依主解。或處謂能緣心。
彼小多等境。是此處心之所緣故。能緣即處。持業釋。
伏除擁塞等障。所知障收。後勝於前。名為勝處。勝處
不同有八。一內有色觀外色小。二內有色觀外色多。
三內無色觀外色小。四內無色觀外色多。五內無色
觀外色青。六內無色觀外色黃。七內無色觀外色赤。
八內無色觀外色白。此觀欲界色。作小多青黃赤白
等。小即有情及資具等色。多即山河大地等色。如是
觀彼山河。小多色時。復有七義。且如初勝處。觀外色
小。一若好。謂美妙顯色。一向淨妙故。二與此相違。名
為惡色。三若劣。謂不可意聲香味觸五塵等。四若勝。
謂可意聲香味觸等。五勝智。奢摩他定。六見勝。由毗
鉢舍那道。七得如實智。於勝未勝二種之中。離增上
慢。生制伏想。若心未勝境。而言勝者。即闕此義。此之
[017-0563b]
七義。於後七勝處轉。及十遍處皆亦如是等。五勝處
觀青黃赤白。大論云。謂青青顯青光。此中初青是總
句。餘是別故。青顯者。俱生青。如青華等。青現者。即和
合青。謂青衣等。青光者。即彼二種之上所有鮮淨之
光也。謂解青衣。云如婆羅痆斯深染青等。十遍處者。
亦言十一切處。修此觀時。一一皆作遍一切處相故。
謂令觀於所緣。變化自在故。廣大遍滿。一切切處
故。問何故遍處建立地水火等耶。答由此遍處觀。所
依四大及能依色。皆遍漏故。若不建立地水火等處
遍。即離所依四大。亦不能觀青黃赤白所造色為遍
滿相。是故觀所依能依。皆悉遍滿故。建立地水等。即
是一青一切處觀。二黃一切處觀。三赤一切處觀。四
白一切處觀。五地一切處觀。六水一切處觀。七火一
切處觀。八風一切處觀。九空一切處觀。十識一切觀。
若不建立地水等者。即不能觀青黃等所造色為遍
滿相。所依無故。能依正足有前。但觀能依。此遍觀故。
此中亦觀假地等相。問觀此地等。有何勝用。答謂欲
履地如水。入水如地。身出水火等。聖者動大千界。由
觀於風。或現劫燒。故須觀火。若欲瑠璃為地。黃金為
繩。甄叔迦寶。以為其臺。白銀為葉。須作青黃赤白等
觀。若欲破煩惱。及一切若色若心。從識處出。入第四
禪。引發無諍願智無礙解等。諸功德故。故作識觀。若
欲引發往還無礙。石壁交過。故作空觀。問何不觀香
味及五根耶。答瑜伽七十云。由此二塵共自他身。遍
[017-0563c]
於內外。遍於有色界。常無間斷。五根唯屬自身。若爾。
前令觀內外。即化五根。不變化相。何須觀也。答謂變
依處。故須緣也。香味五塵。不遍一切。聲有間斷。是故
不說。空識二處。何以立之。答所緣遍滿。不過空故。能
緣遍滿。不過識故。此二法立為遍處。問但觀勝處。即
能變得金銀等。何須更觀遍處耶。答聲聞勝處。但能
變得一房之地。或小分金銀。若作遍處。即能普故。唯
此遍處。唯佛及菩薩之所能作。聲聞但有勝處更問。如
維摩經云。以足按地。三變土田。八方嚴淨。問何須作
此三種觀。答大論云。如世瓦師。欲作瓶等。先且和泥。
由如解脫。方乃造垤。火中燒巳。由如八勝處。而起方
便。後成瓶巳。隨意受用。如十遍處。轉變自在。故論云
由解脫故。是造修。由八勝處故。起方便。由十遍處。審
成滿。若准此八。聲聞亦修遍處。雖復不能普遍一切。
然是彼類也。若不如是。即無作用也。若爾。何故經中
但言三明六通具八解脫。不言八勝處十遍處。答舉
初攝後故。能遍者心。所遍者處。依主釋。或能遍即處。
即此觀心。是境依處。如無色名處。即持業釋。問此十
遍依何心何定。答事境後智為性。緣真如正智為性。
若前八遍處。依第四禪定。若後二遍處。依空識二地
也。


言由除變化等者。糅云。二說。一若初修者。依初二禪
根本定。若久修者。依四禪根本定。總觀欲界一切內
外色。作光明想。障者變短為長。變晝為夜。此名為變
[017-0564a]
由身內有所知障。令於變化時不得自在。變化之障。
依主釋。所知障。二云。未作觀時。若怨嫌心。見一切色
境。俱為不淨。若起貪愛心。見一切色。俱為淨故。由內
心之身。有憎愛故。見增有好有惡。即是變化。變化即
障。持業釋。此通煩惱所知二障。前解為正。若觀心等
變化前境。若不作光明想。即於變化中。而有障礙。變
境隨心轉故。心作光明想。解境亦隨心作光明想。問
何故作光明想中。而除變化障耶。答對法第三云。謂
唯所礙色故。正能對治彼。為俱礙障礙故。所以觀之。
從淺至深也。


言不除貪欲等者。一則不同小乘除貪故。故不作不
淨想。二則觀巳離染色故。不作不淨想。又觀行者。若
欲觀內外色作光明想時。先須心中却安立色相。令
現前巳。然後方觀內外色等。作光明想。問何不觀上
界色耶。答三釋。一為身在欲界。二為轉境隨心。濟有
情故。三欲界法。障定強故。事須重觀令障轉遠。障即
是下劣受。無堪任性。硬強心等。能障於定。不能變地
水等。今觀色時。其障自遣。即能變化。若不觀色。此障
能障變化事。名變化障也。


言瑜伽論云未得等者。此是瑜伽第一節文。彼說未
離色界染者。據初業人說。對法言。四無色定。巳離色
界染者。約久修人說。由此二論。亦不相違也。


言觀外諸色等者。瑜伽第十二節文。問前來列名處。
初解脫不言其內外。此間何故初解脫即言觀外諸
[017-0564b]
色。答第一解之人內外根塵總緣。若安外字。恐濫唯
緣外五塵。不緣內五根。所以第十二文不分內外也。
瑜伽第十五文。有外字。此約巳離染名外。若約巳離
染名外者。五根是內。亦得名外。若未離染名內。五塵
是外。亦得名內。


言唯依初業者。第一解脫初修之人。未作無色定。離
色界染。久修之人。巳得無色定。離色界染。瑜伽第十
二云。初解脫人。未得無色定。未離色界染者。偏約初
修之人說也第一論解脫


言第二解脫等者。簡要云。小乘第一解脫。唯緣外境。
作不淨。不緣內身。此第二解脫。唯緣內身。作不淨想。
此解不然。其實第一解脫。小乘人。觀外境作不淨。伏
除內貪心。漸漸兼自身亦作不淨觀。至第二解脫。內
身亦得離染也。


言內巳伏除等者。彼初解脫內染未除。言未者。有色
相故。故未言以初解脫人。小乘巳有身相未遣故。第
二解脫。於自內身。巳得離染。今觀身無。唯有四大。故
言內無。無內身故。正理論云。謂觀行者。從此後時。漸
後除遣。緣內之相。謂以勝解想。自命終舉載遺尸。至
棄尸所。乃至身無。唯有四大。名內無色。觀外諸色解
脫。俱舍云。得無色定。內巳伏除見者色想。意言重將
向外離染。色兼自身。安布施設。作不淨想。制伏向外。
貪心不起。是名小乘第二解脫行相成就也。見謂能
見。色想是貪色之想。將巳離染色。安布施設。作不淨
[017-0564c]
想。當情意從。令障轉遠。令觀增明。所以唯觀外境。作
不淨青淤爛壞等想。名內無色想。攝問內染巳遣。外
染亦無。何要更觀耶。答俱舍云。雖巳除貪。謂令觀心
堅固。故觀外不淨青淤等色。令貪不起。名為解脫。俱
舍有二說。一無色想者。無貪色之想。二云。無色想者。
色想總無。名無色想。觀此身終。於屍上青淤爛壞蠅
蛆及骨巳來。總消化盡。一總亦不見。同於虗空。總名
內無色想。唯有能緣心故。辨云。兩解中後解是。順正
理中。眾賢論師義也。若准疏主意。取前義。但無貪色
之想。故名內無色想。觀外諸色也小乘解脫了


言大乘不然者。謨云。小乘除色貪。大乘除變化障。一
不然。二小乘作不淨想。大乘作光明想。二不然。三小
乘解脫。依初禪二禪起。大乘解脫。通依四禪起。三不
然。


言准對法云久習等者。引論文也。准論云。於內巳伏
見者色想。或現安立見者無色想。此論文。疏主解。分
出初修久修。疏本多分不同。緣對法論中。久修於先。
初修在後。瑜伽論中。初修在前。久修在後。緣兩本論
文不同。所以疏文亦不同也。有疏本。初修先。久修後。
有疏本。久修於先。初修在後。雖然兩論一疏各自不
同。於中意則一種也。瑜伽論云。初修在先。久修在後。
則約觀行。從淺至深次第說。對法云。久修於先。初修
在後。則約勝劣次第說。緣疏本多本。初說久修。後說
初修。一往有緣。下不依次第。人難會意。只如此也。此
[017-0565a]
第二解脫人。不簡初修久修之人。皆得無色定也。緣
未得無色定時。緣色之時。未能離色想行解。後得無
色定。對治却色想行解。以彼空處近分定。緣空為境。
緣虗空將。色想行解心總無。作觀行人。事須却依色
界定。再時色界定。安立現前。建立分齊相。當情安立
時。但作無色想。問若作無色想。如何言安立。答雖然
安立。緣色之時。不作色想行解。便是第二解脫人。觀
行成就。不是總不緣色。但是依無色相也。


言初習業等者。會瑜伽論初修在前久修在後者。初
修之人。先依無色定。對治色想訖。却依色界定。重將
離染色。安立作無色想。事須加功用行。安立始成就。
若久修之人。作無色想時。不假加功用行。安立現前。
任運便能作無色想。故此疏中初修者安立。久修之
人不說安立也。如久學書人。要書即出。不假想像。更
不假安立無色想也。若初修者。如初學書人。事須一
一安立文字。書點方得。加功用行。安立方得。所以久
修安立不安立加行有異。不相違也。二會疏中。同對
法論。久修於先。初修在後者。今此第二解脫。依對法
論中次第。今此第二解脫久修之人。只是第一解脫
之中久修者。彼處早巳安摸施設。對治色想行解了。
此第二解脫中。更不說安立施設。任運成就。第二解
脫中初修者。以初得故。要須安立也。問何名無色想。
答有二意。一重將色界無貪染色。安立現前。喚作無
貪染色。作無色想。不是總無色想。二者。色想行解。總
[017-0565b]
無名無色想。通此二說。後義為勝。問第二解脫與第
一解脫初修久修何別。答第一解脫初修人。唯得色
界定。離欲界染。第二解脫初修人。兼得無色定。離色
界想行解故。第一第二解脫初修人。各別。問第一第
二解脫久修人何別。答安立不安立別。第一解脫久
修之人。重觀離染色。作色想行解之時事須安立。第
二解脫久修之人。重觀離染色。作無色想行解之時。
不修安立。任運作無色想也。唯第一解脫久修。與第
二解脫初修同也。同是安立故。問如何初解脫之人。
喚重安立境。作色想耶。第二解脫之人。喚安立境。作
無色想耶。答第一解脫重觀離染色時。心未勝。緣光
明色之時。事須作色想行解。未能作無色想。故喚重
安境作色想也。第二解脫觀心漸勝。重觀顯色之時。
當情不作色想行解。任運作無色想也。故疏言見者
無色想。與第一解脫別故。喚重安立境作無色想。問
既將無色想。安立現前。為復將色界色。為復將欲色
界安立耶。答通兩說。一攝云。同對法。寬狹總取。重將
離染色安立現前之時。通緣欲色二界色也。二者。疏
云。同瑜伽論。從寬為名。唯觀欲色色。第一解脫久修。
唯觀欲界色。從寬為名。問名從寬。答若言觀欲界色
昧。初修久修總得。故名寬也。若唯久修者得。初修者
不得。故名狹。又欲界色麤。障定強故。事須重觀安立
也。色界細故。不重觀也上明行少相下解多


言而觀外色而小多等想者。准瑜伽。唯觀欲界色。正
[017-0565c]
是解第二解脫行相也。沼法師二解。欲界色唯五塵
名外。二者。巳離染名外。問疏云。唯觀外色兩義中。取
何義。答兩義總取。全五塵名外。五塵名外之中。兼取
離染名外之中一分。離染之五塵也。若空取五塵名
外。不取離染者。凡夫不作觀行。望一分五塵。亦名外
也。今取雜染義。表是修行人五塵也。問何故第一解
脫人通緣內外。第二解脫唯緣外五塵耶。答第一解
脫人觀心劣。但總相觀。不分內外也。第二解脫觀心
漸勝。故唯觀外塵。解觀色一句也。小多者。簡要云。小
謂有情色。及資具等也。多謂非情。及山河大地。於此
總體上。說小多。非也。准疏意。作觀行人心中。自作小
多解也。但觀外色。若小若多。若好若惡。當不起貪愛。
即名解脫。問何須作此小多等耶。答謂引毛吞巨海。
芥納須彌等。問既言無色。何名小多等。答不執於色
為無色想。非不觀色。故名小多。若實取者。何能變多
為小等。此即心中作小多解也。


言不同於初等者。有二不同也。一初解脫作光明。此
第二解脫唯作小多。二初解脫通內外。第二解脫唯
緣外色。問如何初解脫人不作小多想。答疏言未自
在故。


言此唯觀彼巳等者。解小多及境。取五塵名外。巳離
染故。立以外名。取離染之五塵。名外。簡不取未離染
五塵。意言但觀欲界巳離染色。作小多想。不觀色界
巳離染色為小多想。問如何唯觀欲界為小多。不觀
[017-0566a]
色界色為小多。答色界色細。一遍觀為離染訖。更不
再起。不要重觀作小多想。其欲界色麤難伏。恐伏巳
再起。所以重觀小多想也。


言巳離染故立以者。第二解脫唯緣外也。


言觀心漸勝等者。問第二解脫總不緣內。唯緣於外。
莫劣於第一解脫。答疏言觀心漸勝等。稍略有二。一
唯緣外色故。二不作光明想。作小多想故。名稍略。


言故瑜伽云等者。問對法論文不分明說。第二解脫
人作小多行相。疏主憑何。安立作小多想。不作光明
想。答疏言故瑜伽云等者。意道第二解脫不思惟。初
解脫中行相。作光明。路云。不思惟彼光明想。是第二
解脫行相言。問作何行想。答疏言。但於外色而作勝
解。此第二解脫。唯於外色。作小多想。名但也。問第二
解脫初修久修。俱是無色想。如何能作小多觀耶。答
據實。第二解脫之人。總作無色總。作小多觀時。自是
別依色界根本定作也。糅亦云。初修人依初二定。觀
欲界色。作小多。若久修者。依四根本定。觀欲界色。作
小多等。


言若於是處巳等者。或離欲界欲。或離色界欲。此二
是色。皆離貪欲。欲者。煩惱之總名也。此離欲色。名之
為外。此文重成前巳離欲。故立以外名。內身離染。亦
名外。上來若於是處等三句。疏正解小多離染義。故
唯觀彼巳等三句。疏正解修解脫行相也。


言又由初解脫等者。會第一解脫名初。問何故第一
[017-0566b]
解脫列名中云。有色觀諸色解脫。不說言內外耶。答
疏云。又由初解脫等。若言外。將謂唯緣外五塵。其內
有色。不言內者。將謂唯緣內五根。謂簡濫故。彼通緣
內外。作光明想。故不言內外也。伹言有色觀諸色也。


言通緣內外根等者。此解諸色。言便是解有色。不言
內外之所以也。通將根塵。皆名為巳離染色。觀為光
明想。但依有色。通內多義。而言有色也對彼初名訖


言今此第二內有色有根等者。會第二解脫。名字重
顯。觀門有異。問此第二解脫列名中。言內無色。今顯
行相中。何故却言內有色。答沼云。初列名中。言無色
者。論其觀無彼色相行解。故名無色。今顯行相中。却
言內有色者。有彼離染。內五根色。意道雖有內五根
色。不觀作小多。唯觀向外離染之五塵。作小多想。又
就五塵中。取一分離染之五塵。簡凡夫。不作修行人
五塵也。問內外諸色。總明離染。何故唯觀外塵作小
多。答巳得自在。觀心漸勝。故稍略觀。問外塵自巳名
外。何故前未離染。立以外名。答境外名局。離染名外
則寬從。寬為名。故無有失。


言瑜伽又云無色界等者。問第二解脫列名中。既
言內無色。何名無內色。答有二義。一者。得無色定。名
為無色。二者。不作光明想。名為無色。若爾。如何瑜伽
論云。無色定不現在前者。答彼論云。初作觀行人。事
須先依無色定。若得無色定之時。巳伏除色想行解
脫。若正作觀行時。作小多想時。事須却依色界定。重
[017-0566c]
將前離染色。安立現在。作無色想。瑜伽論云。約正作
觀行之時。不在無色定中。以彼無色定不能觀色故。
言不現在前。此約第二解脫人。初修久修合說也。


言此說觀外色不作等者。意言此說觀外色時。不須
無色定。以無色界心。不觀外色。故非第二解脫。不得
無色定。名不現前也。


言或巳離色界等者。此意偏約第二解脫久修之人
說也。以彼久修之人。身中雖有無色定。而不依訖。不
假用無色定伏除色想行解。任運觀色之時。便能作
無色想。不要一一入無色定。但依色界定。立無色相。
而觀巳久修故。即是不作光明之色想。名不現前。問
云何依色界定。現無色想。答作此觀時。依第四定故。
故章云。觀於外色。作勝解時。唯依色定。不依無色。無
色不能觀外色故。


言無色想者。不執貪色。名為無色。非色體無。不是無
色。但謂色想不當情。名無色想。攝云。雖得無色定。不
依作觀。但以色定。立無色想。而現在前。以為觀也。故
云無色想也。


言上二解脫初作等者。初作光明。名寬。後小多為狹。
通觀內外根塵。名寬。唯緣外色塵。是狹。


言顯揚二十說此二等者。展轉相望。義門辨異。因辨
除障。便論通異。因論通果。通果故論依地。依地中有
根本近分等。故名展轉。攝釋二解。一除變化障者。變
短為長。變晝為夜。此名變化。由身內有所知障。今於
[017-0567a]
變化。不得自在。變化之障。依主釋。所知障也。二云。未
作觀行。若是怨嫌心。見一切色。俱為不淨。若是貪愛
心。見一切色。俱為其淨。由內心之中有愛憎故。見境
有好有惡。此即是變化。變化即障。持業釋。此通煩惱
所知障。前解為正。未修解脫。變化不得。今修解脫。變
化得自在故。故此二解脫。除變化障。疏中但說除變
化障。其顯揚說八解脫。除六个障。一除變化障清淨。
由前二解脫。論云。修初二解脫。所以作光明小多等
想。變化得自在故。第二謂除現法樂住障清淨。論云
修第三解脫。淨與不淨。皆清淨顯現故。此第三解脫。
要依第四禪起。功德最勝。一切聖人。皆栖止故。第三
除往還障。修空無邊處解脫。有障礙。往來不得自在。
修此解脫。石壁交過。來往無礙。第四除無諍願智諸
功德障。修識無邊處解脫。一切功德依識有故。果中
引生根力覺道等法。第五除諸漏及有障清淨。所以
修第六第七解脫。初漏是煩惱。後障是業。由煩惱業。
繫縛眾生。修無所有處解脫及非想處解脫。皆得自
在故。第六謂除最勝清淨障。所以依非總非非想。修
滅盡定解脫。


言變化既通等者。伏除四禪定。有通果故。若修習時。
謂除障。八定通修。若起神通。事須依四禪定起也。如
十四變化心也。能化之心。唯第四禪有。何者十四心。
一初禪定心初禪化自地相。初禪定心欲界化下地相。二
禪定心二禪化自地相。二初禪定心初禪化。二禪定心
[017-0567b]
欲界化下地相。三禪定心三禪化自地相。三禪定心二禪
化。三禪定心初禪化。三禪定心欲界化名下地相。四禪定
心四禪化名自地相。四禪定心三禪化。四禪定心二禪化。
四禪定心初禪化。四禪定心欲界化名下地相


言初二解脫通依四靜慮等者。初二解脫通初修久
修。久修者。通四禪皆修得。初修者。唯依二靜慮。金云。
由初二靜慮。有喜樂受。修行之人樂彼適悅故。問何
不依第三禪修。答純樂受恐妨修解脫。故不依之。有
云。此解脫非但是初修之人。事須將欲界離染色。安
摸現前。事須近所觀境。意徒將欲界色。作光明小多。
近所緣故。則易也。意言謂欲界及初禪自地有眼識
并顯色貪。以初禪伏欲界。以二禪伏初禪。故唯依初
二也。若依三禪四禪。去境隔遠。不依之立解脫。要善
性小乘。是威儀無犯收。大乘異熟生。無記攝也。


言但在根本等者。四禪皆有近分。近分定。事須忻趣
根本定。一無容豫。二無通果。故不依之。根本定中。一
有容豫修故。二復有通果。禪定為因。引生於慧。慧上
神通作用名果。故言通果。問何名無通果。答疏云。初
二近分中外道異生。以有漏慧。厭下忻上。名無間道。
身證那含以無漏慧。創離下染。名無間道。此二凡聖
類近分無間。忻趣根本。無暇發通變所作事。名無通
果。問三性云何通力所變化事。性唯無記。通即依定
所發之慧。唯是善性。答二乘外道不為利生。遊戲作
者。亦無記也。
[017-0567c]


言不同俱舍初二等者。簡異小乘也。初二靜慮能除
欲界顯色貪故。修初二解脫故。作不淨觀。辨云。由初
禪定治欲界貪。第二禪定治初禪定貪。問何名顯色。
答簡要云。有眼識處。即有顯色。顯色者。謂青黃赤白
攝。問云除顯色貪。為復在初禪二禪根本。以復在近
分能除此耶。答有二說。一云。通近分根本皆修。二云。
唯根本。俱舍不言通近分。前義為正。小乘但謂除顯
色貪。豈近分法不除障耶。今大乘除變化障。豈彼近
分障不除耶。問何以欲界及初禪有顯色貪。即說初
二能治。於彼二禪巳上亦有顯色。何不言也。答欲界
及初種有眼識。故緣於顯色。而得生貪。眼耳身三。二
界二地故。二禪巳上雖有顯色。不緣生貪。故不說彼
依第三定。問三禪借下眼識。緣於顯色。亦得生貪。何
故不立。答要伏下地染。方得上定。雖借下識。貪不得
生。不同自地起識生貪。故不可例。俱舍云。第二定中。
無顯色貪故。問俱舍云。八中前三。唯以欲界色處為
境。云何緣欲境除初定。又色界色淨。欲界色不淨。復
何觀不淨。能除淨色貪。答非正能斷。能為方便。令遠
離故。問不假觀色界色。答膖脹等相。色界無故。但觀
欲色。作不淨。令遠離。問何故當地不能對治色貪之
心。答以心劣。上地心勝。能治二地色不淨觀故。


言第三解脫俱舍等者。前二解脫中。背淨向穢。作不
淨觀。伏欲界顯色貪。今第三解脫。背穢向淨。不作不
淨觀。但轉作不淨觀。但轉作清淨想。作淨光鮮行相
[017-0568a]
轉故。即依第四定。觀女人身。作淨解。名清淨相轉。


言淨光鮮等者。即重觀女人。可喜端正。名淨光鮮行
相轉。故試貪起。不起苦起者。又從二解脫觀。若觀貪
不起。名第三解脫成就也。意言初解脫唯是外色。第
二解脫方離內色。由未增勝。今第三解脫。內外既無。
展轉明相。故言清淨。問何須作此淨光明想轉。答金
云。二義。一於淨色中生淨解。二巳得捨念為依。此不
同前。故名清淨。作此觀者。省二因緣。一令心心所忻。
二謂審成滿。俱舍云。前不淨觀令心沈蹙。今修淨觀。
䇿發令忻。為審自心。修清淨觀。為成不成。煩惱不起。
彼方便成故。若煩惱起。從初二解脫更觀。若觀不起。
名第三解脫成就。


言唯第四等者。簡要云。此第三解脫。大小乘俱許。依
第四禪。離八灾患。初禪出憂受。二禪出苦受。三禪離
喜受。猶樂受及出入息。而非增勝。故不同第四離八
灾患。名第三解脫也。


言餘地雖等者。問色界既有四禪。如何不依下三禪
修淨解脫。乃於第四定修也。答疏云餘地等。攝云。如
欲界等中雖有清淨。為餘貪等所陵雜故。初二定中。
喜受雜故。第三定中。樂所迷故。云糅。此觀初作。亦依
餘之三禪。皆未能離八灾患。故不立也。非增上故。無
貪相似。亦名相似也。初定有尋伺入出息及喜。名相
似。二定有喜樂出入息。亦名相似。三禪有樂及出入
息。亦名相似。問何名八灾患。答初定內有尋伺。外有
[017-0568b]
火灾壞。二定有喜樂動漏。外有水灾。三定內有出入
息。外有風灾壞。問何不依三定立解脫。答不對除三
定巳下貪故。所以但依第四定。立淨解脫。唯第四禪。
具二緣故。名增上。一離八灾患。二心澄淨故。名真解
脫也上小宗


言今者大乘等者。謂如者。隨取一修行觀行人。凡夫
二乘。無學身證那含。地上菩薩。皆名有一人也。謂得
第四禪定。唯與捨受相應故。故離八灾患。名為淨。三
義名淨。超苦樂故。動亂靜故。善磨瑩故。剎那離過名
清。相續離過名白。


言以此為依者。以此捨念定為所依。修習解脫。名清
淨聖行。


言於內淨不淨者。是觀皮是淨。膿血肉等為不淨。次
觀骨為淨。肉血為不淨。若外觀日月星光等為淨。砂
石等為不淨。


言相入想等者。於一身中。面皮即淨。大小便等而為
不淨。糅云。即觀近。展轉相入。即觀小。皮中三十六物。
三十六物。不離皮淨相。名相入。由因中作相入想。至
後果位中。能以須彌納芥子。芥子納須彌也。


言一味想者。面皮及大小便等。總一切色相合一處。
不見好惡。名為一味。此時名為究竟成就。謂對於不
淨。而作淨想。方是此觀也。


言謂待諸淨色等。牒前重解也。謂諸凡夫人。見淨定
執為淨。不淨定執為非淨。於境拘礙。而不自在。今此
[017-0568c]
行人作相待想。以相形待。令不定執。如人世間將為
淨色。若形於天。即為不淨。如以畜生為不淨。形於地
獄。即為其淨。持淨作不淨解。若無淨。不淨亦無。若無
不淨。淨體亦無。故須待淨觀不淨。待不淨觀淨。故言
非不相待也。待者對義也。


言若唯見一類等者。若唯見一類淨。或見一類不淨。
無二覺。即不名相待。要有淨覺。或有不淨覺。存此二
覺。然後能變。方名初相。問此言唯見一類。二覺無故。
與第三一味清淨相皃何別。答前言一類者。謂明此
相待色。或總作一類淨與不淨觀。此通淨穢二觀也。
正觀為不淨時。不見更有淨相。正觀淨時。不見有穢
相。其一味唯作清淨觀。不作不淨觀。故二種別也。因
中既爾。果中即能變淨為穢。變穢為淨。如佛欲成道
時。魔將將三女。壞亂佛心。爾時魔王白佛說偈。此女
甚嚴妙。體若栴檀香。神仙難可比。進止復安祥。眉如
畵初月。奇功甚難當。爾時奉世尊。堪可拂金床。于時
世尊堅固不動。復以慈心。答魔王曰。此女不淨聚。九
孔長夜流。薄皮褁腥血。筋纏臰骨頭。我觀如行廁。汝
見似仙遊。愚夫若生愛。被縛不知休。爾時世尊說此
偈巳。令魔三女。變成癭老姿。身𤷄脉縮。項癭脣兼。頭
髮乾燋。鼻中流涕。形容醜陋。不近人情。柱杖腰曲。跛
行而退。此中果中變淨為穢也。寶塔品三變淨土。即
變穢為淨也。


言二覺無故者。攝云。若不相對。別但觀一。或淨或不
[017-0569a]
淨。二覺無故。以境一故。


言又於淨中品者。秀云。如是兩種色。於淨上即生愛
染。於不淨上即生憎嫌。遂以觀之。翻彼愛心。令入不
淨中。翻彼憎嫌心。令入淨中。此即名為展轉相入想。


言由於被障等者。智周即攝釋和上二說。一不淨物
中。有白骨故。名淨性隨入。二云。即前薄皮不離三十
六不淨物故。名不淨隨入。此即為展轉相入想。因中
既爾。果中能以芥子。納於須彌等。


言如是展轉等者。秀云。於淨不淨。更不別作隨入。唯
見一類。總想為淨。或合為不淨。乃得成滿自在。如前
二相。見有淨不。淨此第三唯一味清。淨破前淨不淨
執也。問與前第二相入何異。答前相入想。淨穢相入。
發明淨穢。此唯據淨。名為一味三相。是修神通之方
便也。


言唯第四靜慮者。問此淨解脫。須得捨念清淨地。四
禪中何禪得捨念清淨地。作得解脫觀耶。答疏言唯
第四等。此所依之地。及得名字所由。第四定唯與捨
受相應。離八灾患故。名淨解脫。


言論說超過者。問如何第四禪名捨念清淨地。答疏
言論說超等。謂第四定離苦樂受動故。名淨。


言一切者。動即尋伺。名動亂者。即出入息名亂。或亦
動亦亂。外動發語言。內亂即八灾患。今第四定並離
巳寂靜故。


言善磨瑩者。磨瑩善磨瑩。又作觀時。思惟極思惟。作
[017-0569b]
意極作意。修習極修習。審慮極審慮。如磨瑩法。名善
磨瑩也。


言餘地不然者。問欲界凡夫作觀。還有清淨。初二三
定。何不立第三解脫耶。答欲界有貪嗔癡。初定有尋
伺樂等。二禪有喜樂。三定有樂。總非清淨。故不立第
三解脫也。第四定離此諸障等故。立第三清淨解脫
也。


言此亦內外無色想者。問此第三解脫。亦得名內無
色而觀外色。作清淨想。光鮮相等。何不言耶。答由前
二解脫巳說故。故略不論不也。


言而立異稱者。前二解脫以內外障為名。今第三名
淨解脫。身作證具足住。故不言內無色想觀外色等。
立異解也。對法云。此第三第八。是諸聖者。多所住故。


言俱舍說以四等者。顯宗論云。以四無色定善為性。
非無記染法。非解脫故。意言無記及染。不是解脫行
相。亦非散善。性羸劣故。談四無色。只為巳得解脫。故
非無記及染。論文順釋。疏家意返成。今言巳解脫者。
顯巳離無記及染也。


言亦非散善者。即生得善。名散善。體性微劣。今解脫
是加行善也。是修慧勢力強故。加行善也。前言染者。
依定起愛。愛味定故。名為染心。此染無記。亦非解脫
體。無記即無覆無記。染即有覆無記也。


言近分解脫者。俱舍說。近分地中。有九無間九解脫
無間。緣下境而生厭。未背下。故兼緣解脫道。而生忻
[017-0569c]
故。不與解脫名。不同解脫道。正理更一解。直正取第
九解脫。方名解脫。餘八解脫并九無間。並非解脫。緣
下道雜故。未全解脫下地染故。


言所緣下故者。俱舍二十八云。空處近分。緣下地色。
起色想故。准此故知緣下為境。不名解脫。


言彼背下地等者。化度云。背是何義。答婆沙云。背是
辨背。是解脫義。初二解脫棄背色貪。第三解脫棄背
不淨觀心。四無色處名自棄背。次下地心滅盡定解
脫棄背一切能終心也。


言多說根本者。問何不取近分。答謂根本地無間解
脫二道。皆名解脫。所以取之。近分非全。所以不取。言
非全者。謂近分雖即無間解脫二道。唯取解脫。不取
無間。故言非全也。二云。不取前八解脫。唯取第九解
脫。名非全也小乘了


言今者大乘皆巳等者。大乘四無色定。皆巳離自地
欲。事須得彼定巳離當地欲。欲者煩惱總名。亦得名
染。重將巳離染境。思惟勝解。問有何意。答令障轉遠。
引生勝德。定為能引。慧為所引也。慧及解脫功德。名
勝德也。


言謂如有一等者。一一別陳。謂如有一修行觀行人
也。此空解脫。要離自地欲。離空處染。二依自根本空。
唯在根本。非近分也。三重觀自地境。重觀自地所緣
境界。以無邊虗空為境。便是解脫成就。問何處何名。
答有兩說。一云。空處定心一聚。心心所法為所依。無
[017-0570a]
邊虗空。是能依。此定心。是無邊虗空所依之處也。二
云。空無邊是境。處是能緣。能緣定心。是緣無邊虗空
之處。依主釋也。今此解處。與生死業報處別。彼以生
死為處。此以定心為處。問所言觀空解脫。空於何色。
答空器世間。欲令石壁交過。除彼還障而無礙。故須
空也。問空解脫成就。欲發神通。依何地起發。答要第
四靜慮發。以定慧均平。定慧最勝。勝餘地故。


言於彼識處者。第二識無邊處解脫。若修之者。事須
依四無色定。若引生無諍願智功德。事須依第四禪。
當地二十二心心所法。為能緣。下地空無邊能緣之
識。為所緣。空既無邊。能觀之識。識亦無邊。但觀於識
處。思惟勝解。由前加行。觀無邊之識。巳得離欲。後重
觀時。是名巳得離欲解脫行相。


言於無所有處巳得等者。小乘之中有二說。一者。觀
此位我我所無。名無所有。二者。不同下地觀識。不同
下地觀空。此位之中。總不觀境。寂靜而住。名無所有。
大乘則以當地二十二心心所法。為能緣。緣下地識
無邊處。能觀之識。為所緣。緣下無所有為境。離識之
外。更無一法。名無所有也。安國云。於識處巳上境界。
推求之時。思惟識外。無小所得。若色若非色。皆不可
得。由見此境極寂靜故。名無所有也。又雖以無所有
為境。若作無所有解時。事須依識上。思惟勝解。雖依
識上作行解。元來不緣識。如人看文書字。則識是字。
若幾爾字。幾書幾點。則不知。但看字。不看書點。
[017-0570b]


言空識二名等者。化度問云何不自地境思惟勝解。
觀下識耶。答但為此地。心想微劣。故緣識處。起自勝
解。問無所有處。緣下地識。依識作無所有行解。識無
邊處緣下地。緣空之識。何不依識。依空解行。答識無
邊處。緣空之識體非空。不得作空行相也。無所有處
緣識外無。若不思惟。不能顯無所有。是識外無。其識
無邊處。緣無邊識。便為解脫緣也。無所有處識。以無
所有。為自地名也。問八識中此是何識。答唯識緣第
八見分。其第八識體是無記。以微劣故。唯第六識強。
通三性。內外緣故。問此識是所觀。誰為能觀。答還是
識觀。第六通三念。以後念觀前兩念識故。一念現行
不得自觀。若佛及八地菩薩一念現行亦得自觀。以
得自在遍緣法故。


言於有頂地等者。非想非非想解脫也。且當地立名
者。章敬云。非想者。超過無所有處想也。無所有處。想
猶麤故。故名非想也。非非想者。謂於無所有處巳上。
境界推求之時。唯見緣無所有處。極細心心所緣心
極寂靜故也。前無所有處所緣是識。觀識外無也。小
分亦無也。此是有頂地。唯緣無所有處心心所也。不
同下地有麤想故。名為非想。仍有極寂靜心法在。故
名非非想。非由無也。非全無故。謨云。第一非字。非由
無也。此有頂地無彼無所有處麤想。故名非想。第二
非字。非由不也。第三非字。非由無也。仍有內心極細
心心所不無也。故名非非想也。問非想地能緣心。是
[017-0570c]
二十二法。所緣亦是二十二法。未審觀察之時。為復
只於下地麤想向上思惟觀察。為復兼依當地能緣
心二十二法中向上思惟觀察。答通此兩說。一云。唯
依所緣二十二法向上思惟觀察。二云。兼於當地極
細二十二法向上思惟觀察。能緣所緣悉皆觀察。是
名非想非非想處解脫行相。


言更不於餘者。只於無所有處能緣心上。思惟勝解。
更不透過緣空識。二地來名。更不於餘也。


言乃至遍於想者。可者約境立名也。無所有處一聚
心心所極明了。故名想可生。想非想地心心所極暗
昧。故無力。不能自生。事須得無所有處。為境牽生。方
能緣境。思惟勝解。即是無所有處想聚。二十二心心
所法。是有頂能緣之想生處。心託境方得生。故有頂
地能緣。能緣之心。緣心緣無所有處二十二。法為所
緣故。故名想可生處。答空識二處。所以言不於餘而
作勝解。但以非想得名。對無所有立故。須觀彼以為
解脫。不同下地有麤想故。名為非想。仍有內心。唯見
此極寂靜心在。故名非非想解脫。問緣於識外。更無
餘法。名無所有。即不兼自定行二十二法。唯於識處
二十二法上。思惟勝解。今對無所有。名為非想。何不
但於無所有處思惟勝解。即兼於自。答無所有處。唯
從識外無法立名。故唯自他思惟勝解。有頂於自他
得稱。故於二處思惟勝解。


言至下當知者。此疏中向下更無說處。章敬云。此但
[017-0571a]
法菀章中語也。彼中具有十門。初三同此四釋名字
門說。故言至下當知。


言上說離染依等者。辨觀時節也。上說者。依無學說。
不約有學。伏煩惱名離染。縱使伏煩惱得者。不是此
間離染中收。問爭知唯是無學斷煩惱得。名離染得。
答疏言上說離染等。並依無學所得者說。非據有學。
有學之人未離染故。問無學之人巳離煩惱。今修解
脫。伏何障耶。答伏所知障。又無學人於巳解脫境。而
重生勝解。故名解脫也。


言前七解脫等者。謂無學等。巳離惑染。名巳解脫。謂
引勝德。於離染境。思惟勝解。而得自在。遠離定障。名
為解脫。問爭得知不是有學人離染得。答緣第七解
脫。是非想地。當地解脫也。非想地煩惱。設是第三果
人有漏智伏。亦伏不著。無漏智斷。亦斷不得。若也斷
得。即成無學。既非想地煩惱現在上說無學


言身證者得者。亦是證第三果人伏煩惱得滅盡定。
不是斷煩惱得。既若滅盡定。是伏煩惱得。返顯第七
解脫。亦是伏煩惱得。但明滅盡定。必具前七。若具前
七。不必帶滅盡定。從初定乃至有頂。皆是伏。非是斷。
滅盡定中心心所滅。以身而證。名為身證。今言身證
那含。簡餘鈍根不得者。此明那含得解脫不得無學。
而離於染。有想一地。必不伏斷。是有學故不斷。無上
可忻不伏。若爾。有頂染在。何名解脫。答煩惱雖在定
障。小乘伏。得解脫名。若爾。彼既煩惱未除。云何能得
[017-0571b]
滅定。答但伏定障。即得彼定以法爾。即能生彼定故。
問何名身證。答親證義。親入根本智。斷惑得第三果。


言若依唯識有二等者。伏斷位次也。問此二師意。云
何異生亦不伏。有頂染應許得彼定。答初師云。欲界
惑種二性繁雜。障定強故。所以須斷。不同上界但伏
得入。二云。三禪巳下并欲界煩惱變異受。俱煩惱種
子。障定強故。所以偏斷。第四禪巳上并無色界。下三
地惑須伏。非想一地不伏不斷。得入滅定。有學雖不
伏。有頂許得滅定。今設不伏。亦得解脫。以心所極微
劣。問唯識但論滅定。云何證於染不染義。答要得前
七解脫。方證第八滅定解脫。舉後明前。故無有失。意
言那含既未離染。許得滅證智。前七解脫有未離
染得也。但是一性有覆無記。不障定故。伏之得滅盡
定。


言有頂一地未能伏者。謂無上可忻。此還忻上猒下。
為伏也。有頂者。即三有之頂故。問既爾。何名解脫。答
彼地想細。助惑非強。故不要伏。而得解脫。及滅定。但
以下地無漏善慧斷彼定障。而入滅定。


言故瑜伽第十二等者。問何以得知不伏有頂染而
得滅定。答疏言瑜伽等。瑜伽云。空識二解脫。有說離
自地染。言上之二地。無說離自地染字。有學無學影
略說故。初空識二解脫。有說離自地染字。是無學人
離染得。影取後二解脫。亦是離染得也。後二解脫。無
離自地染字。顯是有學那含人未離染得。影初二解
[017-0571c]
脫。亦是未離染得也。故言影略也。


言唯在根本者。入滅盡定。必須依根本定。非近分定。
意言此八解脫若離染。通近分。若思惟觀行。事須在
根本定也。


言滅盡定解脫者。謂修定時。於定加行。猒患麤動心
心所故。發勝期願。遮心心所。令心心所漸細漸微。漸
微心時。薰異熟識。成極增上猒心種子。種子功能。損
伏後念麤動心想。暫不現行。依此分位。立滅定。此都
明有學無學入滅盡定也。即大小乘同說滅盡解脫
想受滅處。便是解脫行相。八个解脫。前七有所緣。第
八無所緣也。


言而無行相棄等者。約所棄想受。大小乘共同。名無
行相。由想受二資助。心強故。於心心所中。獨名心行。
今者猒患勞慮。暫爾息滅。此時要斷障得。故名解脫。
即滅想受之解脫。依主釋。上七解脫皆持業也。觀諸
色。即解脫也。問如何入滅盡定時。要棄想受。故入滅
定。答以想受心加行資助心強。入滅定時。事須滅却。
問加行有幾。答有三。一尋伺為語加行。二出入息為
身加行。三想受為心加行。問何時滅此三加行。答第
二定滅語加行。由尋伺起語言故。二禪無尋伺故。滅
語加行。三禪滅身加行。由出入息故。身根安位故。第
四禪滅身加行。出入息故。至非想地。滅心加行。由有
想受資助心故。令心能起作用故。入滅定時。心便不
起。棄想受故。
[017-0572a]


言然將入時有二等者。問如何是二行相。答入滅定。
一依非想處心入。二依無想界入。問何人入滅定。依
此二心。答若初業人。必依非想處心入。若久習業者
有二。一依無相界入。無相界即是真如故。以久修者
緣無想界心。即入滅定。約無學說二。久修者。隨處即
入得滅定。若初修有學。必依有頂遊觀。無漏為加行
入。次第定中。最居後故。問若以真如心入滅定者。如
何唯識云。用遊觀無漏智。為加行入耶。答遊觀無漏。
是不斷惑。即得後智。欲入定時。猒離麤想。動作止
息想。而入於定。若據瑜伽論云。無漏智緣真如無相
界。猒心滅。暫時止息。入滅定故。據久修說故。大論云。
入滅定時。或依非想非非想處。而入於定。或依滅定
想。而入於定。若入滅定時有二。一緣三種境。二觸三
種觸。言緣三種境者。一緣有境。不有我慢擾動心故。
觸不動觸。二緣境境。無貪瞋等故。不生願求。觸無所
有觸。三緣滅境。於一切相。不思惟故。觸無相觸。有境
者。謂六根心心所境境。二緣境者。謂六塵。滅境者謂
無相。問此定初修各在何界。答初起此定。而在人中。
唯識云。佛及弟子說力起故。人中慧解。極猛利故。緩
起通上二界。論云。後上二界亦得現前。鄔陀夷沙彌。
即佛在日。鶖子說法。能信大乘人。依無色界。入滅盡
定。其時此沙彌。難鶖子云。云何無色入滅盡定耶。佛
種種訶責此意。證無色界。得入滅定。問八識中滅幾
識耶。答滅不恒行。及恒行一分。不恒行者。謂前六識。
[017-0572b]
恒行一分。西方釋。一勝軍論師云。一分者。賴耶末那。
俱是恒行。但滅末故。言一分也。二戒賢論師云。通於
人法二執。二乘有學。但滅人執。不滅法執。故言一分。
二乘無學滅定。但滅不恒行。心心所法。不滅恒行。一
分不斷法執。故直往菩薩初地巳上。若依人空觀入
滅定者。唯滅人執末那。若依法空觀。入滅定者。人法
末那二分並滅。淨分末那與本識。俱法執為本。人執
有故。二斷法執。人執隨滅。唯斷人執。法執必在故。不
遣彼生空智果。若以如來二空觀入滅定者。鏡智及
平等性智。在定俱轉。問入滅定何意。答小乘求止息
想。大乘求功德也二行相了


言俱舍論說等者。化度云。俱舍前三解脫。無貪性。即
是善十一中一數也。以初二解脫於穢境不貪。第三
解脫於淨境不貪。故此三種以無貪為性。


言眷屬五薀等者。由前三解脫。俱緣色境。即是色薀。
於境不貪。即無貪性。行薀中收。受想二法。各攝自名。
心所起時。必託心王。故有識薀。故言五薀為性。


言次四無色定者。以四無色定。唯善為性。但有四薀。
而無色薀。第八滅盡定解脫。別有非色非心為體。即
是不相應行薀所攝。


言大乘之中等者。即瑜伽第七十三卷中說。五法者。
一相。二名。三分別。四正智。四如如。糅云。初四有為。後
一無為。初四又二。初三有漏。後一無漏。初三復二。初
二所緣。後一能緣。初二復二。相即所詮。名即能詮也。
[017-0572c]
又此五法。名即能詮教。相即所詮理。分別謂三界中
所有心心所等。


言世間出世間等者。正智有二。一唯出世間正智。二
世間出世間正智。唯出世間正智者。聲聞獨覺諸菩
薩等。通達真如。名唯出世間正智。世間出世間正智
者。聲聞獨覺諸菩薩等。初以正智。通達真如。巳由此
後所得智。緣安立諦。猒三界過患。名世間出世間正
智。如如者。真如妙理上依論標


言有漏等者。秀云。有漏慧名世間。無漏慧出世間。七
十三云。八解脫以何為體。彼答云。世間出世間正智
為本。緣真如故。是正智攝。有漏觀心。是分別攝。疏主
解論文意。取世間兩字。攝五法中分別。分別即是有
漏世間。分別心也。將出世間三字。攝根本後得二智。
皆是無漏。問前七解脫既通有漏修行。如何喚作正
智耶。答疏主取意。分出有漏正智也。若准論意。唯取
無漏正智也。


言唯慧為性者。不簡有漏無漏根本後得。皆以慧為
體也。


言緣色非色及等者。問八勝處十遍處。皆是神通。但
除定障。即能引起。何要此八解脫耶。答要緣色非色
及真如境。然後始能離諸定障。引生勝德。解脫為本。
淨定方生。問何名緣色非色及真如耶。答初三解脫
緣色為境。但作光明小多相待。相入一味。總是緣色。
次四解脫。緣非色虗空。識無邊。無所有。非想非非想。
[017-0573a]
及真如境。


言離諸定障等者。法菀說八个解脫。對治六障。初二
解脫除變化障。第三解脫除最極現法樂住障。第四
空處解脫除往還障。第五識無邊處解脫除無諍願
智諸功德障。第六第七解脫除諸漏即煩惱。及有障
即業也。第八解脫除最極現法樂住障也。


言非餘能故者。顯慧功能。意道前來引生功德。離定
障。皆是慧也。故言非餘也尅實體


言若相應體等者。即心王心所相應。王所共成四薀。
初七解脫。以四薀為性。若眷屬體。以五薀為性。


言故對法等者。問無色界如何亦是五薀。意言前三
解脫緣色。


妙法蓮華經玄贊要集卷第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