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6-1a]
欽定四庫全書
欽定大清㑹典卷六
吏部
考功清吏司
考察
凡天下文官三載考績以定黜陟在内曰京察
在外曰大計京察之制三品京堂由部開列事
實具奏候
[006-1b]
旨四五品京堂請
特簡王大臣驗看分別等第引
見餘官各聽察於其長考以四格曰守曰政曰才曰
年糾以八法曰貪曰酷曰罷軟無為曰不謹曰
年老曰有疾曰浮躁曰才力不及各注確實考
語具册宻送吏部都察院吏科京畿道各封門
覈定等次守清才長政勤而年或青或壮或健
稱職者為第一等守謹而或政平或才平年或
[006-2a]
青或壮或健勤職者為第二等守謹而才政平
或才長政勤而守平年青及壮健供職者為第
三等皆照舊供職八法官貪酷者革職提問罷
軟無為不謹者革職年老有疾者勒令休致浮
躁者降三級調用才力不及降二級調用加級
紀録均不準援抵覈畢集聽察各官於部以次
過堂㑹大學士都察院堂官吏科給事中京畿
道監察御史公同閱看别其去畱繕册具題
[006-2b]
命下後榜示以昭勸懲○凡出征公差丁憂告病養
親給假候補降調未補者均由該衙門注考升
轉降調及旗員改授部院官到任半年者從新
任考覈未及半年者從原任考覈○一等官除
内閣侍讀學士翰詹開坊各官不引
見不優叙其餘各官由部引
見準一等者加一級遇保薦時該堂官即於一等人
員内選取閱俸未滿三年及離任已逾半年者
[006-3a]
均不得與一等升補官通理前俸降調起廢及/外任改補京官均不通理前俸
其入八法應去之員除貪酷外均引
見老疾不能引/ 見者聽注考徇情及遺漏舛錯者罪之一等
官於本任内犯貪劣事蹟者并罪原薦官自覺
舉者免議在他處犯者亦免議○八法降革官
呈辯已寃及誣訐注考官者罪之所告事不準
行大計/同○京察官以二月二十五日為始停其
議處竢事畢出榜後補行奉
[006-3b]
特㫖者不在此例
大計之制直省督撫覈其屬官功過事蹟注考
繕册舉以卓異劾以八法不入舉劾者為平等
限十一月内具題到部㑹同都察院吏科京畿
道考察題覆如督撫蒞任未久不及周知屬官
賢否者疏請展限○丁憂裁汰官未補授者從
原任考覈升轉降調官改任一年以上者從新
任考覈未及一年者從舊任考覈其老病休致
[006-4a]
終養官不必注考解任官惟糾叅貪汚者不注
考餘或一事論劾或彼此訐告仍覈其平日政
績注考不以一時緣事畧之○上考曰卓異自
道府以至佐雜才守兼優閱俸滿三年者調任/官員
通計/前俸均準薦舉其因公罣誤罰俸降級之員如
居官廉能亦許别疏列薦由部覈覆得
㫖後檄令赴京引
見準卓異者注冊
[006-4b]
賜衣一襲回任候升如薦舉不實遺漏該員處分之
案者分别議處卓異官犯貪酷不法其原薦官
或同省或不同省分别察議能自覺舉及經同
薦舉官覺舉者皆免議○八法官處分及引
見均如京察例糾劾失實者罪之○不入舉劾官自
知州知縣以上仍令督撫以守政才年四格注
考具册咨部覈定等次彚繕黃冊進
呈
[006-5a]
致仕
凡滿漢大臣引年乞休得
㫖或以原品休致或晉秩或加銜或令乘傳還鄉或
官其子孫或給以原俸皆出自
特恩不為定制
凡四品以下官吿休内則堂官覈咨外則督撫
覈咨由部具題以原品休致其年老有疾戀職
曠官者糾叅勒令休致
[006-5b]
告病
凡京官告病聽囘籍調理不限年三品以上自
行陳奏餘皆取具同鄉官結咨部彚題病痊赴
補旗員告病該管官委官確驗酌給假期調治
以半年為限逾限者咨部別選○外任官告病
督撫委官確驗平庸者勒令休致優者疏請聽
囘籍調治道府以上應否囘籍由部請
旨病痊後州縣以上官督撫咨部引
[006-6a]
見以原官補用佐雜官州同/以下咨部補用試用官仍赴
原省試用○内外官員揑飾告病者本人及驗
看出結官皆議處囘籍官營私滋事擾害地方
者奪職有司不行申報及既報而督撫不具題
者皆議處
功過
凡外任官地丁漕項全完鹽課鹽引全完運糧
全完勸民墾荒營田緝獲兇盗逃叛私鑄私銷
[006-6b]
製造賭具私出海洋等犯以及牧字蕃息獄無
疎脱修築水利捐穀貯倉河工栽桞栽葦者均
分别議叙加級紀録有差
凡議處官貟援引律文笞杖等罪名審其公私
以定議公罪應笞一十罰俸一月二十三十各
遞加一月四十五十各遞加三月杖六十罰俸
一年七十降一級八十降二級九十降三級皆
留任杖一百降四級調用私罪應笞一十罰俸
[006-7a]
兩月二十罰三月三十四十五十各遞加三月
杖六十降一級七十降二級八十降三級九十
降四級皆調用杖一百革職
凡因公降革各部司官及五城指揮等官如實
習練政務人才出衆者許該堂官保奏引
見請
旨或以所降之級從寛留任或降用或别用或照部
議降革外任官自知縣以上均繕該員履歴附
[006-7b]
疏進
呈如奉
旨令督撫出具考語送部引
見或以原官銓選者仍帶所降之級或降用或别用
或照部議降革
凡官員議罰升轉及降調者各罰現任俸裁汰
給假丁憂解任官各竢補官日罰俸革職留任
官竢開復扣抵○王公以下世爵任部院事者
[006-8a]
遇罰俸之案照本任應罰之俸於世爵俸内扣
除餘俸仍給○外任官應追罰俸銀休致病故
者豁免革職知縣以上仍追食過編俸佐貳雜
職因貪贓枉法革職者追俸因公罣誤者免追
凡官員升任後遇原任内應得降調處分以見
任之職降調大銜借補小任之員遇降調之案
係捐職考職者照現任降調原銜帶於降調之
任不凖以原銜升轉如現任無級可降即革任
[006-8b]
以原銜休致不準補用係候補候選捐職即用
者仍照原銜降調○降級留任官遇
恩詔及議叙加級準其抵銷
凡降罰係京察大計處分及虚降者皆不抵銷
餘皆準以加級紀錄抵銷紀錄一次抵罰俸六/月四次抵降一級軍
功紀錄一次準作二次加一級準作二/級有卓異即升注冊者皆準抵降一級因公罣
誤降革後經開復仍給還原任内加級紀錄老
病休致官任内應得加級紀錄仍注冊催徴督
[006-9a]
徴未完處分惟軍功及錢糧全完所得加級紀
錄準抵餘不準抵司官遺漏抵銷及重複抵銷
者皆議處
凡降級留任官三年無過開復革職留任官四
年無過開復在京三品以上在外督撫咨部具
題餘由堂官及上司覈明送部奏請未開復之
前有罰俸之案於年限内加扣罰俸月日見繳
者免扣如復有降革之案係奉
[006-9b]
旨從寛留任者計案逓加扣滿年限方許開復係例
應留任則計其後案開復在前案年限之内者
前後案並準開復如在前案年限之外者以後
降後革之日為始計滿年限開復○筆帖式從
九品未入流等官無級可降議以革職如所降
在三級以内咨詢平日居官賢否以别去留降
級數多者仍革職其留任未開復又罹降調者
革任
[006-10a]
凡官員兼文武職任並世爵兼文武職任者惟
犯貪汚及行止不端爵職並革溺職者文武職
任皆革其世爵應否存留具奏請
旨若奉
特旨革職者其所兼之職及世爵應否去留亦具奏
請
旨至因公罣誤革職者止革本任降級停俸亦如之
若所犯不由職任者從大銜議處
[006-10b]
凡出師官員應罰俸者注册事竣補罰應降調
者帶所降之級仍留軍營應革職者應否留營
効力具奏請
㫖準留者事竣日送部引
見○老病休致官應降者降去頂帶應革者革去職
銜革職官有應罰俸降革者注冊
凡内外官辦事錯誤自行檢舉者内自京堂外
自藩臬以上或處分或寛免由部請
[006-11a]
㫖餘官按處分例酌減應革職者革職留任應革職/留任者降四級留任應降調
者降一級留任應降留者罰俸一/年應罰俸者減半三月以下免議如係營私或
先經發覺及斷罪已行論決雖經檢舉不得寛
減
凡官員議處之案一事有兩罪名相因而致者
從重議處餘皆分别察議一人兼數任者遇同
案處分止以一任議處至律例無正條又無可
比擬者確察酌議於疏内聲明請
[006-11b]
㫖着為定例
期限
凡政事期㑹計各部院所受之日立之程限事
易決者各部院衙門二十日戸部刑部三十日
待咨詢及㑹藁各展二十日所㑹衙門吏禮兵
工五日户刑十日九卿㑹議三十日户部奏銷
四十日月終則㑹計已結未結之案具冊送科
道察覈無故逾限者計日議處○外省奉
[006-12a]
㫖及部咨應題覆者限文到後四閱月具題兼轄兩
省之總督於所轄隔省事件限六閱月違限者
計月降罰有差如案情繁重限内不能完結者
確覈具題展限
凡承審限期盗案以十月為限命案以六月為
限一切審案以四月為限限滿不結均再限四
月定限之内自州縣至督撫又各有分限定限/十月
者州縣限五月解府州府州限両月解司司限/一月有半解督撫督撫限一月有半題結餘仿
[006-12b]
此/州縣初叅逾限罰俸二叅逾限奪職知府直
隸州知州并議處其事屬難結二限不能審解
者題叅展限承審官革職留任復限四月審結
再逾革任䑃溷請展者州縣至督撫降革有差
○承審官公出及人犯患病解審在途各日期
均許於定限内扣除接審官視前官承審過日
期分别展限上司苛駮以致遲延許承審官直
掲三法司刑科覈實議處妄掲者罪之○甘肅
[006-13a]
各屬廣東瓊州及湖南苖疆州縣均於正限外
展限兩月臺灣限十閱月
凡承緝限期命案初限半年盗犯初限四月限
滿不獲罰俸再限一年嚴緝三限亦如之如仍
不獲命案降級留任盗案降級調用詳見/則例其餘
一切承追接緝等事均以一年限滿察叅分别
議罰公出日期不準扣除
凡各官承督未完遇
[006-13b]
赦免議即於
赦後起限限滿不結仍作初叅處分其限未滿而告
病終養者仍照例議處其
特㫖升調及丁憂别案降革者皆以罰俸完結
凡督撫題案違限不及一月者免議一月以上
降罰有差因公出境入闈監臨並計日展限新
任及接署者按定限展半通行各屬詳議之案
視事理難易分别展限
[006-14a]
交代囘籍
凡升轉降革裁汰患病休致丁憂各官任内無
未完事件方許離任如不候交代即離任者本
官及上司皆議處○知府州縣運使等官新舊
交代各有定限倉穀錢糧自二萬五千至十五/萬以上及一人而有兩䖏交代
者照例酌/展限期逾初限者議罰逾二限者奪職上司
督催不力或限滿不察叅及借端抑勒者降罰
有差未完揑報已完及被役燬匿文冊侵匿銀
[006-14b]
者降革有差河工廳汛各官及教官交代一如
州縣例
凡交盤前官虧空後官不報者照徇隱虧空例
議處虧項責後官賠補如上司䕶庇前官抑勒
新官接受者許被抑之人直掲部科上司照徇
庇例議處署印官有意遲延不肯接受者降調
凡外任旗員離任歸旗以五閱月為限計程咨
部旗察覈無故逾限或中塗逗遛及寄住他處
[006-15a]
者皆革職已革者治罪地方官不速催起程督
撫以下皆議處患病及中塗阻滯情實者結報
免議○歸旗人員家口令地方官具冊咨送部
旗察覈隱匿者議處沿塗地方有潛匿者亦如
之歸旗之人不候給咨不竢察㸃䕶送而越渡
者比照逗遛例議處
凡内外漢官休致丁憂給假均聽囘籍如係叅
革應於原籍追贓治罪者有司計程定限到籍
[006-15b]
後咨部察覈若罪止革職者立限催囘違限及
中塗逗遛者本人及地方官皆議處○微員離
任病故家口無力囘籍者地方有司酌給路費
無親僕扶柩者遣役送還本鄉
稽勲清吏司
守制終養附/
凡漢官丁憂及承重者以聞訃日始解任囘籍
守制不計閏二十七月服闋以原官起用其匿
[006-16a]
喪短喪及揑飾規避呈報遲延者皆議處月選
官在京聞訃取具同鄉官結報即聽囘籍仍令
原籍有司結報在籍選補官呈報有司具結咨
部喪服未闋輙易衣冠拜官長與燕㑹者罪之
○在京旗員丁憂及承重者百日後入署供職
二十七月内停升外任則定限歸旗百日後本
旗引
見候
[006-16b]
㫖以京職委署服闋仍補外任不宜外任者改用京
職○出師者不得於軍營發喪以囘京日守制
凡官員為人後者聞本生父母訃許囘籍治喪
一年後赴補
凡漢官祖父母父母年七十以上家無兄弟及
有兄弟而篤疾不能侍養者許告歸終養年八
十以上雖有兄弟或母老雖有異母兄弟亦許
歸養其未合例而情有可憫者請
[006-17a]
㫖定奪旗員外任者亦如之○外任官於選補抵任
後請歸養者補官日仍補原任
凡滿漢官員筆帖式應給俸廪先期由各該衙
門各該旗繕册送部察覈無訛方準移送户部
仍於嵗終彚造清册具題
[006-17b]
欽定大清㑹典卷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