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2a0035 金史-元-托克托 (WYG)


[049-1a]
欽定四庫全書
 金史卷四十九
  元中書右丞相總裁托克托等修
 志第三十
  食貨四鹽/ 酒/ 醋/ 茶/ 諸征商/ 金銀税/
鹽金制𣙜貨之目有十曰酒麴茶醋香礬丹錫鐵而鹽
為稱首貞元初蔡松年為戸部尚書始復鈔引法設官
置庫以造鈔引鈔合鹽司簿之符引㑹司縣批繳之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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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一釐革之初遼金故地濱海多産鹽上京東北二
路食肇州鹽率賓路食海鹽臨潢之北有大鹽濼烏庫
哩寔壘部有鹽池皆足以食境内之民嘗征其税及得
中土鹽場倍之故設官立法加詳焉然而増減不一廢
置無恒亦随時捄弊而已益都濱州舊置兩鹽司大定
十三年四月併為山東鹽司二十一年滄州及山東各
務増羡冒禁鬻鹽朝論慮其乆或隳法遂併為海豐鹽
使司十一月又併遼東等路諸鹽場為兩鹽司大定二
[049-2a]
十五年更狗濼為西京鹽司是後惟置山東滄寳坻莒
解北京西京七鹽司山東滄寶坻斤三百為袋袋二十
有五為大套鈔引公㨿三者俱備然後聴鬻小套袋十
或五或一毎套鈔一引如袋之数寳坻零鹽較其斤数
或六之三或六之一又為小鈔引給之以便其鬻解鹽
斤二百有五十為一席席五為套鈔引則與陕西轉運
司同鬻其輸粟於陕西軍營者許以公牒易鈔引西京
等塲鹽以石計大套之石五小套之石三北京大套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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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四小套之石一遼東大套之石十皆套一鈔石一引
零鹽積十石亦一鈔而十引其行鹽之界各視其地宜
山東滄州之場九行山東河北大名河南南京歸德諸
府路及許亳陳蔡頴宿泗曹睢鈞單壽諸州莒之場十
二濤洛場行莒州臨洪場行贛榆縣獨木場行海州司
候司朐山東海縣板浦塲行漣水沭陽縣信陽場行宻
州之五場又與大鹽塲通行沂邳徐宿泗滕六州西由
塲行莱州録事司及招逺縣衡村場行即墨莱陽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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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塲鈔引及半袋小鈔引聴本州縣鬻之寧海州五塲
皆鬻零鹽不用引目黄縣塲行黄縣巨風塲行登州司
候司蓬莱縣福山塲行福山縣是三塲又通行旁縣棲
霞寧海州塲行司候司牟平縣文登塲行文登縣寳坻
鹽行中都路平州副使於馬城縣置局貯錢觧鹽行河
東南北路狭西東及南京河南府陕鄭唐鄧嵩汝諸州
西京遼東鹽各行其地北京宗錦之末鹽行本路及臨
潢府肇州泰州之境與接壤者亦預焉世宗大定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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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定軍私煮鹽及盗官鹽之法命明安穆昆巡捕三
年十一月詔以銀牌給益都濱滄鹽使司十一年正月
用西京鹽判宋俣言更定狗濼鹽塲作六品使司以俣
為使順聖縣令白仲通為副以是嵗入錢為定額四月
以烏庫哩寔壘民饑罷其鹽池税十二年十月詔西北
路招討司明安所轄貧民富人奴婢皆給食鹽宰臣言
去鹽濼逺者所得不償道里之費遂命計口給直富家
奴婢二十口止十三年二月併𣙜永鹽為寳坻使司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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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濼鹽錢滄州舊廢海阜鹽塲三月州人李格請復置
詔遣使相視有司謂是場興則損滄鹽之課且食鹽戸
仍舊而鹽貨嵗增必徒多積而不能售遂寝其議三月
大鹽濼設鹽税官復免烏庫哩寔壘部鹽池之税二十
一年八月恭知政事粱肅言寳坻及傍縣多闕食可減
鹽價増粟價而以粟易塩上命宰臣議皆謂鹽非多食
之物若減價易粟恐乆而不售以至虧課今嵗糧以七
十餘萬石至通州比又以恩獻等六州粟百餘萬石繼
[049-4b]
至足以振之不煩易也遂罷十二月罷平州椿配鹽課
二十三年七月博興縣民李孜收日炙鹽大理寺具私
鹽及刮鹹土二法以上宰臣謂非私鹽可比張仲愈獨
曰私鹽罪重而犯者猶衆不可縱也上曰刮鹻非煎何
以同私仲愈曰如此則渤海之人恣刮鹻而食将侵官
課矣力言不已上乃以孜同刮鹻科罪後犯則同私鹽
法論十一月張邦基言寳坻鹽課若毎石收正課百五
十斤慮有風乾折耗遂令石加耗鹽二十二斤半仍先
[049-5a]
一歳貸支償直以&KR0278竈戸二十四年七月上在上京謂
丞相烏庫哩元忠等曰㑹寧尹富察通言其地明安穆
昆戸甚艱舊率賔以東食海鹽扶餘呼爾哈等路食肇
州鹽初定額萬貫今増至二萬七千若罷鹽引添竈戸
庻可易得元忠對曰已嘗遣使咸平府以東規畫矣上
曰不湏待此宜亟為之通又言可罷上京酒務聴民自
造以輸税上曰先灤州諸地亦嘗令民煮鹽後以不便
罷之今豈可令民自沽耶二十五年十月上還自上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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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宰臣曰朕聞遼東凡人家食鹽但無引目者即以私
治罪夫細民徐買食之何由有引目可止令散辦或詢
諸民從其所欲因為之罷北京遼東鹽使司二十八年
尚書省論鹽事上曰鹽使司雖辦官課然素优民鹽官
毎出廵而廵捕人往往私懐官鹽所至求賄及酒食稍
不如意則以所懐誣以為私鹽鹽司苟圖羡増雖知其
誣亦必加刑宜令别設廵捕官勿與鹽司闗渉庻革其
弊五月剏巡捕使山東滄寳坻各二員觧西京各一貟
[049-6a]
山東則置於濰州招逺縣滄置於深州及寧津縣寳坻
置於易州及永濟縣觧置於澄城縣西京置於多塔古
秩從六品直𨽻省部各給銀牌取鹽使司弓手充巡捕
人且禁不得於人家捜索若食鹽一斗以下不得究治
惟盗販私煮則捕之在三百里内者属轉運司外者卽
随路府提㸃所治罪盗課鹽者亦如之章宗大定二十
九年十月上朝隆&KR0159宫諭有司曰比因獵知百姓多有
鹽禁獲罪者民何以堪朕欲令依平濼太原均辦例令
[049-6b]
民自煎其令百官議之十二月戸部尚書鄧儼等謂若
令民計口定課民既輸乾辦錢又必别市而食是重費
民財而徒増煎販者之利也且今之鹽價蓋昔日錢幣
易得之時所定今日與向不同况太平日乆戸口蕃息
食鹽嵗課宜有羡増而反無之何哉縁官估高貧民利
私鹽之賤致虧官課爾近已减寶坻山東滄鹽價斤為
三十八文乞更减去八文歲不過减一百二十餘萬貫
官價既賤所售必多自有羡餘亦不全失所减之数况
[049-7a]
今府庫金銀約折錢萬萬貫有竒設使鹽課不足亦足
補百有餘年之經用若量入為出必無不足之患乞令
平濼乾辦鹽課亦宜減價各路巡鹽弓手不得自専巡
捕庶革誣罔之弊禮部尚書李晏對曰所謂乾辦者既
非美名又非良法必欲杜絶私煮盗販之弊莫若毎斤
減為二十五文使公私價同則私将自已又巡鹽兵吏
往往挟私鹽以誣人可令與所属司縣期㑹方許巡捕
違者按察司罪之刑部尚書郭邦傑等則謂平濼瀕海
[049-7b]
及太原鹵地可依舊乾辦餘同儼議御史中丞伊喇仲
方則謂私煎盗販之徒皆知禁而犯之者也可選能吏
充巡捕使而不得入人家捜索同知大興府事王翛請
毎斤減為二十文罷廵鹽官左諫議大夫圖克坦鎰則
以乾辦為便宰臣奏以毎斤官本十文若減作二十五
文似為得中巡塩弓手可減三分之一鹽官出巡湏約
所屬同往不同獲者不坐可自来嵗五月一日行之上
遂命寳坻山東滄鹽每斤減為三十文已發鈔引未支
[049-8a]
者準新價足之餘從所請十二月遂罷西京觧鹽巡捕
使時既詔罷乾辦鹽錢以大理司直伊喇玖勝努廣寕
推官宋扆議北京遼東兩路鹽司利病遂復置北京遼
東鹽使司北京路嵗以十萬餘貫為額遼東路以十三
萬為額罷西京及觧州巡捕使明昌元年七月上封事
者言河東北路乾辦鹽錢嵗十萬貫太重以故民多逃
徙乞緩其徵督上命俟農隙遣使察之十二月定禁司
縣擅科鹽制二月五月省臣以山東鹽課不足葢由鹽
[049-8b]
司官出巡不敢擅捕必約所屬同徃人不畏故也遂詔自
今如有盗販者聴鹽司官輙捕民私煮及藏匿則約所
属捜索巡尉弓兵非與鹽司相約則概不許擅入入家
三年六月孫即康等同鹽司官議軍民犯私鹽三百里
内者鹽司按罪逺者付提點所皆徴捕獲之賞於販造
者明安穆昆部人煎販及盜者所管官論贖三犯杖之
能捕獲則免罪又濵州渤海縣永和鎮去州逺恐藏盗
及私鹽可改為永豊鎮與曹子山村各剏設巡檢山東
[049-9a]
寳坻滄鹽司判官乞陞為從七品用進士上命明安穆
昆杖者冄議餘皆從之尚書省奏山東濵益九塲之鹽
行於山東等六路濤洛等五場止行於沂邳徐宿滕泗
六州已有定課方之九場大課不同若令與九塲通比
増虧其五場官恃彼大課恐不用力轉生姦弊遂定令
五場自為通比舊法與鹽司使副通比故至是始改焉
五年正月八小塲鹽官左蓽等以課不能及額繳進告
勅遂遣便按視十三場冄定除濤洛等五場係設管勾
[049-9b]
可即日恢辦乃以蓽所告八塲從大定二十六年制自
見管課依新例永相比磨戸部郎中李敬義等言八小
場今新定課有減其半者如使俱從新課而舊課已辦
入官恐所減錢多因而作弊而所收錢数不復盡寔附
厯納官遂從明昌元年所定酒税院務制令即日收辦
十一月以舊制明安穆昆犯私鹽酒麴者轉運司按罪
遂更定軍民犯私鹽者皆令属鹽司私酒麴則屬轉運
司三百里外者則付提點所若逮問犯人而所属恡不
[049-10a]
遣者徒二年十一月尚書省議山東滄州舊法毎一斤
錢四十一文寳坻毎一斤四十三文自大定二十九年
赦恩併特㫖减為三十文計减百八十五萬四千餘貫
後以國用不充遂奏定毎一斤復加三文為三十三文
至承安三年十二月尚書省奏鹽利至大今天下戸口
蕃息食者倍於前軍儲支引者不甚多况日用不可闕
之物豈以價之低昻而有多寡也若不随時取利恐徒
失之遂復定山東寳坻滄州三鹽司價毎一斤加為四
[049-10b]
十二文觧州舊法毎席五貫文増為六貫四百文遼東
北京舊法每石九百文増為一貫五百文西京煎鹽舊
石二貫文増為二貫八百文撈鹽舊一貫五百文増為
二貫文既増其價復加其所鬻之数七鹽司舊課歲入
六百二十二萬六千六百三十六貫五百六十六文至
是増為一千七十七萬四千五百一十二貫一百三十
七文二分山東舊課歲入二百五十四萬七千三百三
十六貫増為四百三十三萬四千一百八十四貫四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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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滄州舊課歲入百五十三萬一千二百貫増為二百
七十六萬六千六百三十六貫寳坻舊入八十八萬七
千五百五十八貫六百文増為一百三十四萬八千八
百三十九貫觧州舊入八十一萬四千六百五十七貫
五百文増為一百三十二萬一千五百二十貫二百五
十六文遼東舊入十三萬一千五百七十二貫八百七
十文増為三十七萬六千九百七十貫二百五十六文
北京舊入二十一萬三千八百九十二貫五百文増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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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萬六千一百五十一貫六百一十七文二分西
京舊入十萬四百一十九貫六百九十六文増為二十
八萬二百六十四貫六百八文四月宰臣奏在法明安
穆昆有告私鹽而不捕者杖之其部人有犯而失察者
以数多寡論罪今乃有身犯之者與犯私酒麴殺牛者
皆世襲權貴之家不可不禁遂定制徒年杖&KR0190不以贖
論不及徒者杖五十八月命山東寳坻滄州三鹽司毎
春秋遣使督按察司及州縣巡察私鹽泰和元年九月
[049-12a]
省臣以滄濱兩司鹽袋嵗買席百二十萬皆取於民清
州北靖海縣新置滄鹽場本故獵地沮洳多蘆宜弛其
禁令民時採而織之十一月陕西路轉運使高汝礪言
舊制捕告私鹽酒麴者計斤給賞錢皆徴於犯人然監
官獲之則充正課巡捕官則不賞巡捕軍則減常人之
半免役弓手又半之是罪同而賞異也乞以司縣巡捕
官不賞之数及巡捕弓所減者皆徴以入官則其罪賞
均矣詔從之三年二月以觧鹽司使治本州以副治安
[049-12b]
邑十一月定進士授鹽使司官以榜次及入仕先後擬
注四年六月以七鹽使司課額七年一定為制毎斤増
為四十四文時桓州刺史張煒乞以鹽易米詔省臣議
之六月詔以山東滄州鹽司自増新課之後所増嵗積
葢官既不為經畫而管勾監同與合干人互為姦弊以
致然也即選才幹者代兩司使副以進士及部令史譯
人書史譯史律科經童諸局分出身之亷慎者為管勾
而罷其舊官十月西北路有犯花鹹禁者欲同鹽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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宰臣謂若比私鹽則有不同詔定制收鹹者杖八十十
斤加一等罪止徒一年賞同私礬例五年六月以山東
滄州两鹽司侵課遣戸部員外郎石鉉按視之還言令
两司分辦為便詔以周昻分河北東西路大名府恩州
南京睢陳蔡許潁州頴滄鹽司以山東東西路開濮州
歸德府曹单亳壽泗州頴山東鹽司各計口承課十月
簽河北東西大名路按察司事張德輝言海壖人易得
私鹽故犯法者衆可量戸口均配之尚書省命山東按
[049-13b]
察司議其利便言莱宻等州比年不登計口賣鹽所歛
雖㣲人以為重恐致流亡且私煮者皆無籍之人豈以
配賣而不為哉遂定制命與滄鹽司皆馳驛巡察境内
六年二月右丞相内族宗浩恭知政事賈鉉言國家經
費惟頼鹽課今山東虧五十餘萬貫葢以私煮盗販者
成黨鹽司既不能捕統軍司按察司亦不為禁若止論
販私鹽者之数罰俸降職彼将抑而不申愈難制矣宜
立制以各官在職時所増虧之寔令鹽司以逹省部以
[049-14a]
為陞降遂詔諸統軍招討司京府州軍官所部有犯者
两次則奪半月俸一歲五次則奏裁巡捕官但犯則的
决令按察司御史察之四月從涿州刺史𤓰爾佳博諾
言以莱州所納鹽錢聴輸絲綿銀鈔七年九月定西北
京遼東鹽使判官及諸塲管勾増虧升降格凡文資官
吏員諸局署承應人應騐資歴注者増不及分者陞本
等首一分减一資二分减两資遷一官四分减両資遷
两官虧則視此為降如任回騐官注擬者増不及分陞
[049-14b]
本等首一分减一資二分减兩資遷一階四分减兩資
遷兩階虧者亦視此為降十二月尚書省以盧附翼所
言遂定制竈戸盗賣課鹽法若應納鹽課外有餘則盡
以申官若留者减盗一等若刮鹻土煎食之採黄穂草
燒灰淋鹵及以酵粥為酒者杖八十八年七月宋克㑓
言鹽管勾自改注進士諸科人而監官有失超陞縣令
之階以故怠而虧課乞依舊為便有司以泰和四年改
注時選當時到部人截替遂擬以秋季到部人注代八
[049-15a]
年七月詔㳂淮諸𣙜塲聴官民以鹽市易宣宗貞祐二
年十月戸部尚書言陽武延津原武滎澤諸縣饒鹹鹵
民私煎不能禁遂詔置場設判官管勾各一員隸戸部
既而御史臺奏諸縣皆為有力者奪之而商販不行遂
勅御史分行申明禁約三年十二月河東南路權宣撫
副使烏庫哩慶壽言綘觧民多業販鹽由大陽闗以易
陕虢之粟及還渡河而官邀糴其八其旅費之外所存
幾何而河南行部復自運以易粟于陕以盡奪民利比
[049-15b]
嵗河東旱蝗加以邀糴物價踴貴人民流亡誠可憫也
乞罷邀糴以舒其患四年七月&KR0159壽又言河中乏糧既
不能濟而又邀糴以奪之夫鹽乃官物有司陸運至河
復以舟逹京兆鳳翔以與商人貿易艱得而甚勞而陕
西行部毎石複邀糴二斗是官物而自糴也夫轉鹽易
物本濟河中而陕西復强取之非奪而何乞彼此壹聴
民便則公私皆濟上從之興定二年六月以延安行六
部員外郎盧進建言綏德之嗣武城義合克戎寨近河
[049-16a]
地多産鹽請設鹽塲管勾一員歳獲十三萬餘斤可輸
錢二萬貫以佐軍三年詔用其言設官鬻鹽給邉用四
年李復亨言以河中西岸觧鹽舊所易粟麥萬七千石
充関東之用尋命觧鹽不得通陕西以北方有警河禁
方急也元光二年内族額爾克言民運觧鹽有助軍食
詔修石墻以固之
酒金𣙜酤因遼宋舊制天會三年始命𣙜官以周歲為
滿世宗大定三年詔宗室私醸者從轉運司鞫治三年
[049-16b]
省奏中都酒戸多逃以故課額愈虧上曰此官不嚴禁
私醸所致也命設軍百人隸兵馬司同酒使副合千人
巡察雖權要家亦許捜索奴婢犯禁杖其主百且令大
興少尹招復酒戸八年更定酒使司課及五萬貫以上
鹽場不及五萬貫者依舊例通注文武官餘竝右職有
才能累差不虧者為之九年大興縣官以廣陽鎮務虧
課而懼奪其俸乃以酒散部民使輸其税大理寺以財
非入已請以贖論上曰雖非私贓而貧民亦被其害若
[049-17a]
止從贖何以懲後特命觧職二十六年省奏鹽鐵酒麴
自定課後増各有差上曰朕頃在上京酒味不嘉朕欲
如中都麴院取課庻使民得美酒朕日膳亦减省嘗有
一公主至而無餘膳可與朕欲日用五十羊何難哉慮
費用皆出於民不忍為也監臨官惟知利己不知利何
從来若恢辦増羡者酬遷虧者懲殿仍更定併増併虧
之課無失元額如横班祗虧者與餘差一例降罰庻有
&KR0134且如功酬合辦二萬貫而止得萬七八千難迭兩
[049-17b]
酬者必止納萬貫而輙以餘錢入已今後可令見差使
内不迭酬餘錢與後差使内所増錢通算為酬則庻可
入官及監官食直若不先與何以責亷今後及格限而
至者卽用此法又奏罷杓欄人二十七年議以天下院
務依中都例改收麴課而聴民酤戸部遣官詢問遼東
来逺軍南京路新息虞城西京路西京酒使司白登縣
德哷勒部族天城縣七處除税課外願自承課賣酒上
曰自昔監官多私官錢若令百姓承辦庶革此弊試行
[049-18a]
之明昌元年正月更定新課令即日收辦中都麴使司
大定間歲獲錢三十六萬一千五百貫承安元年歳獲
四十萬五千一百三十三貫西京酒使司大定間歳獲
錢五萬三千四百六十七貫五百八十八文承安元年
歳獲錢十萬七千八百九十三貫七月定中都麴使司
以大定二十一年至明昌六年為界通比均取一年之
數為額五年四月省奏舊隨處酒税務所設杓欄人以
射糧軍歴過隨朝差役者充大定二十六年罷去其隨
[049-18b]
朝應役軍人各給添支錢粟酬其勞今擬将元收杓欄
錢以代添支令各院務騐所收之数百分中取三隨課
代輸更不入比嵗約得錢三十餘萬以佐國用泰和四
年九月省奏在都麴使司自定課以来八年併増宜依
舊法以八年通該課程均其一年之数仍取新増諸物
一分税錢併入通為課額以後之課毎五年一定其制
又令随時酒務元額上通取三分作糟酵錢六年制院
務賣酒数各有差若数外賣及将帯過数者罪之宣宗
[049-19a]
貞祐三年十二月御史田迴秀言大定中酒税歳及十
萬貫者始設使司其後二萬貫亦設今河南使司亦五
十餘貟虚費月廩宜依大定之制元光元年復設麴使

醋税自大定初以國用不足設官𣙜之以助經用至二
十三年以府庫充牣遂罷之章宗明昌五年以有司所
入不充所出言事者請𣙜醋息遂令設官𣙜之其課額
竣當差官定之後罷承安三年三月省臣以國用浩大
[049-19b]
遂復𣙜之五百貫以上設都監千貫以上設同監一員
茶自宋人嵗供之外皆貿易於宋界之𣙜塲世宗大定
十六年以多私販乃更定香茶罪賞格章宗承安三年
八月以為費國用而資敵遂命設官製之以尚書省令
史承德郎劉成往河南視官造者以不親嘗其味但採
民言謂為温桑寔非茶也還即白上上以為不幹杖七
十罷之四年三月於淄宻寕海蔡州各置一坊造新茶
依南方例毎斤為袋直六百文以商旅卒未販運命山
[049-20a]
東河北四路轉運司以各路戸口均其袋数付各司縣
鬻之買引者納錢及折物各從其便五月以山東人戸
造買私茶侵牟𣙜貨遂定比煎私礬例罪徒二年泰和
四年上謂宰臣曰朕嘗新茶味雖不嘉亦豈不可食也
比令近侍察之乃知山東河北四路悉椿配於人旣曰
强民宜抵以罪此舉未知運司與縣官孰為之所属按
察司亦當坐罪也其閲寔以聞自今其令毎袋减價三
百文至来年四月不售雖腐敗無傷也五年春罷造茶
[049-20b]
之坊三月上諭省臣曰今雖不造茶其勿伐其樹其地
則恣民耕樵六年河南茶樹槁者命補植之十一月尚
書省奏茶飲食之餘非必用之物比歲上下競啜農民
尤甚市井茶肆相属商旅多以絲絹易茶歳費不下百
萬是以有用之物而易無用之物也若不禁恐耗財彌
甚遂命七品以上官其家方許食茶仍不得賣及饋獻
不應留者以斤两立罪賞七年更定食茶制八年七月
言事者以茶乃宋土草芽而易中國絲綿錦絹有益之
[049-21a]
物不可也國家之鹽貨出於鹵水歲取不竭可令易茶
省臣以為所易不廣遂奏兼令以雜物博易宣宗元光
二年三月省臣以國蹙財竭奏曰金幣錢穀世不可一
日缺者也茶本出於宋地非飲食之急而自昔商賈以
金帛易之是徒耗也泰和間嘗禁止之後以宋人求和
乃罷兵興以来復舉行之然犯者不少衰而邉民又窺
利越境私易恐因泄軍情或盗賊入境今河南陕西凡
五十餘郡郡日食茶率二十袋袋直銀二兩是一嵗之
[049-21b]
中妄費民銀三十餘萬也奈何以吾有用之貨而資敵
乎乃制親王公主及見任五品以上官素蓄者存之禁
不得賣饋餘人竝禁之犯者徒五年告者賞寳泉一萬

諸征商海陵貞元元年五月以都城隙地賜随朝大小
職官及䕶駕軍七月各徴錢有差大定二年制院務剏
虧及功酬格八月罷詔路闗税止令譏察三年尚書省
奏山東西路轉運司言坊蕩河渡多逋欠詔如監臨制
[049-22a]
以年歲逺近為差蠲減又以尚書工部令史劉行義言
定城郭出賃房税之制五年以前此河濼罷設官復召
民射買兩界之後仍舊設官二十年正月定商税法金
銀百分取一諸物百分取三章宗大定二十九年戸部
言天下河泊已許與民同利其七處設官可罷之委所
属禁豪強毋得擅其利明昌元年正月勅尚書省定院
務課商税額諸路使司院務千六百一十六處比舊減
九十四萬一千餘貫遂罷坊塲免賃房税十月尚書省
[049-22b]
奏今天下使司院務既減課額而監官増虧既有陞遷
追殿之制宜罷提點所給賞罸俸之制但委提刑司察
提點官侵犯塲務者則論如制詔從之二年詔減南京
出賃官房及地基錢三年諭提刑司禁勢力家不得固
山澤之利又司竹監嵗採入破竹五十萬竿春秋兩次
輸都水監備河防餘邉刀笋皮等賣錢三千貫葦錢二
千貫為額明昌五年陳言者乞復舊置坊塲上不許惟
許増置院務詔尚書省恭酌定制遂擬遼東北京依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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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人分辦中都等十一路差官按視量添設院務于二
十三處自今歲九月一日立界制可大定間中都税使
司嵗獲十六萬四千四百四十餘貫承安元年嵗獲二
十一萬四千五百七十九貫泰和六年五月制院務課
虧令運司差官監𣙜
金銀之税大定三年制金銀坑冶許民開採二十分取
一為税泰和四年言事者以金銀百分中取一諸物取
三今物價視舊為高除金銀則額所不能盡該自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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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可竝添一分詔從之七年三月戸部尚書髙汝礪言
舊制小商貿易諸物收錢四分而金銀乃重細之物多
出富有之家復止三分是為不倫亦乞一例收之省臣
議以為如此恐多匿隠遂止從舊
 
 
 
 金史巻四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