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c0033 金剛仙論-元魏-世親菩薩 (T@JIA)




《金剛仙論》卷第五


魏天平二年菩提流支三藏於洛陽譯


「譬如有人身如須彌山王」者,此舉大身喻之,
報佛同彼山王鏡像譬相似義也。又此山勝
出餘山,名為王也。「有人」者,即說報佛為人
也。亦得言有人者,世間人也。如王者,引喻況
之,明世間人身大如須彌山,報佛亦然。十地
行滿金剛心後,顯性本有名法佛,萬德智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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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滿名報佛,於眾聖中王名為大身,體是無
為常住而不同有為身,故借之為喻也。「須菩
提!於意云何?是身為大不」者,明如來既引山
王喻報佛身竟,問須菩提報佛身為大不也。
須菩提解,即答「甚大。世尊!」明報佛萬德圓滿,
眾聖中王,分同於山王故,曰甚大也。疑者聞
報佛名為大身如山王,便謂報佛因山王有
為形相之身,若形相身則是無常生滅之身。
有此義故,答「佛說非身是名大身」。答意明報
佛大身不同世間有為形相之身,其體湛然,
無有有為有漏心意意識虛妄分別相也。以
山王報佛分有相似故,引之為喻;語其實者,
條然天絕,故言非身。而有無量功德智慧,湛
然常住最高大身,是名大身。亦得云「彼身非
身是名大身」者,此釋彼報佛大身為非大身,
以非有為有漏相之身,是名大身。即顯本
有之性現用,名報佛。妙相湛然,有無方大用,
是名報佛真實大身也。


「論曰:此義如是應知」,指淨土報佛之義,如經
說佛與須菩提問答應知,論主未曾有釋。云
何言應知?明須菩提疑有在心未彰於口。即
以偈答云「智習唯識通」,此一偈釋「若菩提作
是言我莊嚴佛國土乃至而生其心」。「智」者,真
實智,淨土以智慧為體。然此淨土所以以智
慧為體者,明如來果頭依正兩報,語體則一
法性,論在用遍則身土兩別,故依正雖殊,莫
不以智慧為體也。「習」者,後智訪於前智,名之
為習。習前心為因,因能感後解,不不異而
轉精勝名習因,能顯真性無壅名通。「通」者,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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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佛性識無壅,名之為通也。故偈言「智習
唯識通」者,第八阿梨耶識,通明十地菩薩無
漏真解佛果智慧方能通遠,見此淨土,得此
土用故。下句勸云「如是取淨土」。上問淨土之
義云何?如今明淨土因行體相,義正如是。如
是行、如是取,非顛倒、非妄取也,故曰如是取
淨土也。


「非行第一體」,「非形」者,此真淨土,非有為形
相也。「第一體」者,此淨土若非有為形相者,則
應一向無形相同於虛空耶?今明此土雖非
有為形相之形,非無出世無為之形,真諦
莊嚴淨土第一體也。「非嚴」者,即上句非世間
形相莊嚴。後「莊嚴」者,即第一義諦莊嚴也。此
句應言「非莊嚴莊嚴」,但以偈狹,直云非嚴也。
意者取淨土之義,意正如是也。「此義云何」者,
問此一偈釋淨土之義云何也。


即釋「諸佛無有莊嚴國土事至不實說」,釋偈
中上二句,亦解經初「若菩薩作是言至不實
語」也。「諸佛無有莊嚴國土事」者,明如來無有
世間形相莊嚴國土事也。「諸佛如來真實智
慧習識通達」者,明如來所得莊嚴佛土,唯是
出世間智慧第一義莊嚴之用也。此二句正
出淨土體也。「是故彼土不可取」者,結前經初
釋疑之意。「是故」者,此諸佛淨土,非有為形相,
是真實智慧第一義相,故不可取。何得疑云,
菩薩所莊嚴佛土謂可取可說,不應以無為
法得名也。「若人取彼國土形相」等者,既明此
淨土體是第一義諦,非有為形相故。若人取
此淨土同有為形相者,是不實說也。「如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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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舉下釋疑經來,成上取有為形相為真淨
土者是不實說,故引此經來也。而此經明有
為形相莊嚴者非真淨土,故不應所為即真
淨土。「何故如是說」者,將以下半偈釋此前經
故,先作問生起,問此經所明言莊嚴佛土,復
言即非莊嚴,何故作如是相違之說也?即以
偈答言「非形第一體,非莊嚴莊嚴意」也。「莊嚴
有二種」者,釋出偈中二種莊嚴也。「又非莊嚴」
等者,上以經偈相屬,出二種莊嚴名竟,方次
第解釋也。「又非莊嚴至故非莊嚴」者,釋經中
如來說「莊嚴佛土即非莊嚴」,解偈中非形非
莊嚴,即是二種名中「一者形相」也。「如是無莊
嚴至成就莊嚴故」,釋經中「是名莊嚴」,解偈中
第一體莊嚴意,二種莊嚴中「二者第一義相」
也。「若人分別佛國土至而生其心」,此下將欲
釋應如是生清淨心等不住三事經故,舉住
三事人不得真淨土也。若有人起心分別,謂
佛國土是有為形相,而修住三事取著行,自
謂我如是取得真淨土者,此人非修真淨土
因也。為遮此故,以下正出欲修淨土因者,應
不住三事故。以經結之,可知也。前言受樂報
佛者,將欲作第二偈釋山王喻經故,還牒上
二疑,舉報佛山王少分相似,生起下偈也。「此
義云何」者,此云法喻少分相似答疑之義云
何也。即以偈答「如山王無取」等。此一偈釋
經中「譬如有人至是名大身」,答後二疑也。「如
山王」者,如須彌山王,十山中最,故名為王。「無
取」者,須彌山王是無記物故,無心自取言
我是山王勝餘九山,故言如王無取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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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亦復然」者,此一句合山王喻。應言「受樂報
佛亦復然」,以偈狹故略也,明受樂報佛得十
力四無畏等無量功德,於法中自在,勝於眾
聖,故名為王。以無取相分別心故,亦不念言
我是法王,故言受報亦復然也。此中論主設
一難:山王無心故,所以不取我是山王;報佛
有心,何故不取我是法王也?故下半偈答言
「遠離於諸漏,及有為法故」。「遠離諸漏」者,明
報佛二障永盡,絕於分別、離於有漏取相之
因。


「及有為法」者,明非但離取相之因,亦離取相
有為之果也。以取相分別永盡,故不取已為
法王,非謂同須彌山王無心故不取也。此明
報佛既體離有為生死因果故取,以湛然常
住不為三相所為故曰無為,亦名無漏也。「此
義云何」等一段長行論,從初至「以無分別故」,
釋上半偈山王、報佛法喻有相似之義竟也。
「如經」已下,舉釋疑經來,結成報佛、山王無分
別義也。下便作問,還問此經,然後一一別釋。
「何故如是說」者,問:此經中言「佛說非身名大
身」,何故作此二說不定也?即以下半偈答「遠
離於諸漏,及有為法故」也。「彼受樂報佛體離
於諸漏」者,此文釋偈,明報佛離於二障諸漏,
無取相分別心,故不取已為法王也。「若如是
即無有物」者,若報佛體如是離二障諸漏,即
無有為萬相及虛妄我相之物也。故下句云
以遠離有為法故,此釋經「佛說非身」也。「若如
是即名有物」者,若報佛體如是具二種莊嚴,
即有無為萬德真我之物,亦得若如是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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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妄我相者即是真實報身物也,故下句云
「以唯有清淨身故」。此釋經「是名大身」也。「以是
義故實有我體」者,以是無有物之物,唯有清
淨身義,故實有報佛常住妙身具八自在真
我之體也。「以不依他緣住」者,明報佛真我之
體不從因緣而有也。


「佛告須菩提:如恒河中所有沙數」者,此挍量
分中第五經文,明外物布施挍量中第二譬
喻。此第二喻所以來者,前雖已釋云受持此
經一偈功德,勝三千世界七寶布施之福挍量
已竟,而乘復生疑:如來上雖廣釋持經福多,
勝於七寶布施,成上不可取說;然多義有差,
亦或有過無量以之為多,又等中少勝亦
名為多。未知此為過二千三千少勝故多?為
是過無量恒河沙世界不可窮盡故多也?若
少勝故多,則僅勝此三千七寶施福,有其限
齊,非是無窮無盡深勝福也。為除此疑故,佛
答意明持經之福非但勝三千七寶施福,設
以無量恒河沙世界滿中七寶持用布施,猶
不如受持讀誦此經一四句偈功德,何況不
勝三千世界布施少許之福,故引此恒沙譬
喻以釋彼疑。云何釋疑?今云多者,明無量
故多,非少勝故多也。又復受持一偈,其文
難少用功不多,乃與無上佛果作其勝因。
七寶等施,雖復物廣功多,此取相之業,但
感世間有為果報,故不如也。然此前三千七
寶布施,但言持用布施,不出施何等人;今
此無量恒河七寶布施,明施諸佛如來,物既
是多,得福亦勝,猶不及持一偈之福,況三千
[005-0829c]
珍寶布施物少。又不辯前由取得福德何得
是多,故轉顯挍量勝也。「恒河沙」者,從清涼池
出,入於東海,長八萬四千由旬,廣四十里。或
有廣十里處,以從沙山中過故。有流沙色白,
水亦同白色,狀如乳,出河即清。此河極深,若
象馬車乘入者皆沒。此河中沙,一切凡夫二
乘不能算計知其頭數,唯有諸佛知之了了,
初地以上菩薩亦能數知頭數多少,性地菩
薩雖不能數知,以一大阿僧祇劫來不妄語
故,不假思惟發言。即者。此河中沙既如是,故
引之為喻。又天竺國人皆見此河故,諸經多
引之為喻也。此河中沙,一沙為一河,爾許恒
河中沙等三千大千世界滿中七寶以施諸
佛,猶不如受持一偈之福也。


「論曰:前已說多福德譬最,何故此中復說」者,
釋云前說三千七寶布施挍量,不如持經一四
句偈,此中何故復說恒河沙譬也。有如此問
故,偈答「說多義差別」。「說多義差別」者,論主作
偈,釋前疑問,欲明多名。雖曰乃有限無限異,
故重以斯喻,譬此無限布施異於三千之福,
故云說多義差別也。「亦成勝挍量」者,前雖以
三千譬喻挍量不如持一偈之福,猶未顯勝
挍量義成。今復以恒沙譬喻挍量持經之福,
明無量恒沙七寶施福雖多,是取相福,得世
間果報,終必有盡。明持經之福乃得無上佛
果無盡之報,方顯持經福勝,故持一四句偈
功德勝前二種布施之福。聞說此已,復生疑
云:然此經理既深重如此,未知為但受持此
經一偈之功勝前二種施福,為更有勝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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挍量之義為足未足?故答意明非但持經得
福無量,若有人能但尊重說此經處,及恭敬
供養能說之人,亦得功德無量無邊,勝前三
千恒沙二種施福,故勸供養。以此說經二處
勝能捨財二處,由貴持經人說經處,故次明
也。


此一段經有六段文:一、尊重說法處;二、敬能
說人;三、問經名字受持方軌;四、明三世諸佛
同說此經非我一佛獨說;五、明微塵世界二
種譬喻,以釋前恒沙喻中疑;六、明三十二相
方便了因之福,猶不如持經之福,是其正因
也。一、重說法處者,從「復次須菩提至如佛塔
廟」也。「隨所有處說是經」者,隨在何處,若在講
堂中、聚落、空澤曠野中,隨有說《金剛般若經》
處也。所以此中勸人天修羅供養說法處者,
明人天修羅所以得此殊勝五欲樂報者,皆
由依般若經修行五戒十善剋得此報故,勸
其供養說法處也。「如佛塔廟」者,勸供養此經
處如供養應佛遺形舍利住持塔想也。應勸
言「供養說此經處,如供養經」,故《涅槃經》云「當
知此處即是金剛明在地則地貴」也。此不應
言「如佛塔廟」,取以然者,此經所詮明於法
身,塔中舍利乃是應佛遺迹,故不如也。是以
《大品經》中佛告帝釋言:「三千大千世界滿中
舍利作一分,此摩訶般若一匣經作一分,汝
於此二欲取何者?」帝釋白佛:「我寧取此般若
經也。然我非不敬重如來舍利,以由般若
故方有舍利。亦以般若勳修故,舍利得供
養。故取經不取舍利。」以不如故,不應供養說
[005-0830b]
經處如塔廟想也。出經家以世人多尊敬塔
廟舍利形像故,勸供養說法空地如塔廟想
也。二、敬能說人者,從「何況有人乃至尊重似
佛」也。「何況有人盡能受持讀誦此經」者,隨凡
夫聖人但能受持演說此經、若與供養者,當
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功德。前明說四
句偈處尚勸供養得多福德,況有一人盡能
受持讀誦此經、若興供養,當知此人得福轉
多無量也。「最上希有功德」者,明供養受持經
人必近得初地已上報,遠得佛果最上希有
第一功德也。此最上第一希有,有二種:一、依
世辯釋名,以後釋前。又一種解:最者,無有能
勝也。上者,更無過也;第一者,不共下地有
也;希有者,世間所無也。明盡受持人,經云得
此最上等功德故,勸供養持經人也。「若是經
典所在之處」者,明持經人即是經取住處也。
「則為有佛」者,明勸供養持經人,莫問凡夫聖
人,但能受持此經、勸供養者,當如佛想。所以
然者,如來在世,親說此經以化悟眾生,末世
之中有人隨順佛意受持經者,則為與佛無
異故。此人雖是凡夫不名為佛,而流通大乘、
說法化人,生解斷或、證於聖果,分同於佛,
故勸供養如佛也。故經言「是中諸人亦是金
剛明處人」則人尊也。又解此經所表即是真
極法身故,亦云則為有佛也。「若尊重似佛」者,
謂菩薩也,明菩薩大士至於智慧除惑、說法
化物自他利行,亦是分有種智片悟同佛,故
云似佛。明此持經人化物功齊菩薩故,勸供
養持經人如供養菩薩,故云尊重似佛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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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經名者,從「爾時須菩提白佛乃至則非般
若波羅蜜」也。此中所以問其經名者,須菩提
心念:如來上雖嘆經理重深,勸受持供養說
法處及恭敬持經人;然我今說欲受持流通
末代化益群生,若不識經名、不知受持方法,
無由得說化益群生。故問經名也。「佛告須菩
提:此法門名為金剛般若波羅蜜。以是名字
汝當奉持」者,此是答問經名也。「金剛」者,堅實
也。「般若」者,如來果頭智慧照了一切法相也。
「波羅蜜」者,到彼岸也。此如來智慧彼岸功德,
其體堅實喻如金剛,故云金剛般若波羅蜜
也。「以是名字汝當奉持」者,因理名經,亦名金
剛般若波羅蜜,故勅須菩提,以此名字,受持
化物流通末代也。「何以故」者,此何以故取
以而來?向須菩提既聞經名,便應問世尊:云
何名此經作金剛般若波羅蜜?但有其念而
不作問,故直言何以故也。答云「佛說般若
波羅蜜,即非般若波羅蜜」等,此是如來以世
辨釋經名也,明此經詮說如來無為法身彼
岸智慧,唯是如來果頭所得堅固智慧彼岸
功德故,云佛說般若波羅蜜。然此智慧彼岸,
唯佛境界,非二乘凡夫所知,故云即非般若
波羅蜜。以是如來境界,非餘人所得故,名金
剛般若耳。四、十方三世諸佛同說此經者,從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無所說法」,此是一部
經中第二無所說法也。上第六段中云「無有
定法如來可說」者,明應佛不實證實說,故云
不說法。今須菩提言「世尊!如來無所說法」者,
此二處經文乃同解意大果。次前經中言「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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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故?佛說波羅蜜即非波羅蜜」,釋云此金剛
般若波羅蜜,唯是如來境界,非餘人取得
者。乘此生疑,為唯釋迦如來獨得獨說而餘
佛不得不說?為十方諸佛同得同說也?餘人
語濫,故須料簡也。此中應有問答,而不作問
答,直問「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所說法不」。
須菩提解如來意,故答「世尊!如來無所說法」,
明此至與三世諸佛現果證法作勝因故,三
世諸佛相與共說「我皆因受持金剛般若經
故,得發菩提心。依此經故,修十地行,成三菩
提」。同得同說,不多不少、不增不減,非但我釋
迦獨得而說,故云無所說法也。故《大集經》中
佛自說言「吾從得道夜至涅槃夜,非其中
間而不說一字」。然如來一代說無量諸經,云
何乃言不說一字者?明我今所說十二部,與
三世諸佛同說不異;十方諸佛所說,我不別
說一字也。又解:如來從得道夜至涅槃,更不
說一字者,明證法無名相,言語道斷心行處
滅,不可以名相往說,故言不說一字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微
塵是為多不」者,此挍量分中第三譬喻,釋前
第二恒沙譬喻,即通釋前第一三千譬喻也。
疑云:前二種喻,既取施甚多,何故得福使
少,不如受持一偈之福。受持一偈經其功甚
少,所以獲福多於施福無量無邊?以有斯疑,
引此喻釋持得多福。所以欲明施福雖多,因
是有漏煩惱染塵,果是繫縛三界之法,不能
出離,所以不如。明受持一偈雖少,乃能出離
三界、遠招佛果,因是無漏非煩惱染塵,果非
[005-0831b]
繫縛,故勝施福也。是故舉微塵譬喻,釋此疑
也。欲挍量持經、布施二種福德憂劣不同,何
故乃引外無記塵為喻也?依世辯論,明微塵
之名通記無記。直言微塵者,或名煩惱、或名
為染、或名為縛、或名為界、亦名為性、亦名為
垢、亦名為塵、亦名點污,有種種名也。汎云微
塵者,亦是煩惱微塵、亦是地微塵,以此二名
相似。又名義復同,是故引地微塵為喻也。明
前二種七寶布施得福雖多,以取相心心施,
與貪等煩惱合故,是染煩惱塵。體非出離故,
所以不如也。持經一偈之福,因非取相,果是
出離,所以是勝也。「是為多不」者,此如來問須
菩提,三千世界中所有微塵為多不也。「須菩
提言:彼微塵甚多。世尊」,此是須菩提仰答如
來,明微塵甚為多也。「是諸微塵如來說非微
塵」者,明地無記微塵非染煩惱微塵也。非是
性空故言非,亦非全無,但非染煩惱微塵,故
言非也。「是名微塵」者,是名三千世界地無記
微塵,亦得云是非煩惱染微塵也。第四所以
復引世界喻者,前就細為言,此據麁而說。麁
細雖異,名義名同,亦通記無記,不異塵喻
也,復以世辯之名不同故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不」
者,此何故來?前明二種布施取相之福,但得
三界天人有為果報故,不及持經福者。然未
知報佛三十二大人相福方便之因,此十地
萬行亦是出世無漏之福,復何如持經之福
也?所以然者,經中明如來自云「我於過去,由
以頭頂禮敬父母師長,今得無見頂相。以見
[005-0831c]
他為福隨喜佐助故,手中得羅網相。從三大
阿僧祇劫來不曾妄語故,得廣長舌相」,然如
是等相亦皆是無漏勝因所招,此因為同持
經之福、為不同?以有此疑故,佛問須菩提可
以三十二大人相見如來不?故答意明何但
恒沙七寶布施取相之行不及持經一偈之
福,設報佛三十二大人相福方便勝因,亦不
如受持此經一偈之福也。又難:然三十二大
人相因是其了因,受持此經亦是了因。既二
俱了因,何故持經功德勝大人相福?故答所
以然者,明此經故從法身中來,是其一分故,
還詮法身,尋此能詮證於法身。雖言受持經
教,而意在所證詮理,故受持此經者即受法
身,故勝大人相福也,非謂所持經功德了因
義遣也。「於意云何?可以三十二大人相見如
來不」者,佛問須菩提,於汝內心所解,可以報
佛三十二大人相見古今一定虛空法身如來
不也?故言可以三十二大人相見如來不也。
「須菩提言不也」者,明法報義殊,修得不修得
亦異故,不可以報佛相好見法身如來也。此
如來名同,故爾解釋也。


「何以故」者,有人乘生疑念:若不可以報佛三
十二大人相見法身如來者,何故如來自說
「我三大阿僧祇修行滿足,金剛心後,顯本有
法身,以為報佛。」爾時為法報二佛則體一無
差,何故乃言「不可以報佛大丈夫相見法身
佛」?故云何以故也。故須菩提答「如來說三十
二大人相三十二大人相」者,是報佛如來修
得之相故,如來說為報佛三十二大人相也。
[005-0832a]
「即是非相」者,明此報佛所得三十二大人相,
即非古今一定法身相也。何以故?法報二佛
體一無差,而不可以報佛相見者,以古今一
定虛空法身,若修十地行亦不可得以色相
而見,不修十地行亦不可得以色相而見,以
此三十二大人相非法身相故,言即是非相
也。以此別相義故,不可以報佛修得之相見
無為法身佛也。上來校量持經功德勝如不
同。然法報二佛體既不殊,無憂劣之別,所以
乃云不可以報佛大丈夫相見法身如來者,
此舉果以明因有勝如不同,非謂法報二佛
其體是一而優劣有異,而不可以報佛丈夫
相見法身佛也。有人乘生疑難:若是三十二
大人相非法身佛者,此三十二大人相則一
向非相,故答是名三十二大人相,則是名報
佛三十二大人相相,亦得是名非法身相也。
此就法報二佛別相義邊論,不道一義邊故,
是名報佛丈夫相也。


「論曰:云何成彼勝福」者,論主將欲設偈釋此
一段經,先作問生疑,問此一段經云何成上
持經之福勝七寶施福也。即以偈答。而此一
段經,但以一偈論釋。「尊重於二處者」,此一句
釋人處二經:一、釋尊重說法處;二、釋敬重能
說人。此應云尊重於二處,因習證大體;亦應
言不尊重於二處,彼因習煩惱:一、不尊重捨
物處,二不敬重捨物人。但以偈狹故,𨷂不
論也。「因習證大體」者,釋上尊重二處。所以但
言尊重說法處人,不重捨物處人者,因受持
修行此經一四句偈故,能證法身大體故,但
[005-0832b]
言尊重說法人處,不言捨財處人也。又此偈
中第二句,依下長行論次第廣應釋問經名、
如來無所說法等二段經也。「彼因習煩惱」者,
明七寶布施雖多,取相之福是人天之因,是
染縛之法,故言彼因習煩惱,不言重捨物處
人也。「此降伏染福」者,明三十二相因勝前取
相施福也。然三十二相福雖勝前施福,猶不
如持經一偈功德也,明此持經功德非但勝
有滿之因,亦勝大人相方便因,故言此降伏
染福也。「此義云何」等,自下釋此一偈,次第
解經也。「尊重於二處者」,提偈中上句,釋經中
第一第二與句經也。「一者所說處,二者能說人」
等,上句云尊重處,今數出之也。以尊重經論
故,舉此人處勸供養也。「非七寶等」者,以七寶
施福是煩惱因故,不勸人供養,此捨財處人
也。「此法門與一切證法作勝因故」者,以釋偈
中第二句,解第三第四子句經文,明十方諸
佛云我皆因受持此金剛般若經故解無為法
身、證大菩提,故同說也。「如經」以下至「如來無
所說法」,舉經來結,然後更釋也。「此義云何」者,
此經中言「如來無所說法」,論主乃釋作十方
諸佛證法以為勝因同說之義。此竟云何也?
即釋云「無有一法唯獨如來說餘佛不說故」,
得釋如來無所說法,經作十方諸佛勝因同
說義也。「彼珍寶」等經煩惱塵染因,釋偈中第
三句,解經第五子句也。「彼珍寶布施福德是
染煩惱因」者,出七寶施福作有漏因義也。「以
能成就煩惱事故」者,明向因所得果是三界
中人天五陰果事也。「此因遠離煩惱因故」者,
[005-0832c]
明持經之福非煩惱因也。「是故」者,是七寶施
福是煩惱因,持經之福非煩惱因,故說此地
微塵喻也,明此地塵是微塵而非染因故,證
經七寶施福亦名微塵,而是染因故,不及持
經福也。「如經」等,引微塵世界等經結也。「何故
如是說」者,問:向經何以言是諸微塵,復言如
來說非微塵,何故如是相違說也?即釋彼微
塵非貪等煩惱體,明彼三千世界地微塵非貪
瞋等煩惱染微塵,故言非微塵也。「以是義故
名為地微塵」者,以是地無記微塵,非貪等塵
義故,唯得說為地微塵也,世界之義亦同微
塵也。「此明何義」者,向說地微塵非煩惱染者,
此為明何等義故也?即釋云,彼福德是煩惱
染因,此正出喻所況事,為明七寶施福是煩
惱染塵故,明此微塵世界二喻也。「是故於外
無記塵,彼福德善根為近」者,是七寶施福是
煩惱染因,能感三界人天果報,故得為近。外
無記塵非煩惱染因,不能感果,故不名為近
也。「何況此福能成佛菩提」者,上七寶施福但
於世間果報有其因義,形於外塵尚得為近,
何況持經之福能顯法身佛菩提,此最是近
中之近也,及成就大丈夫相福德中勝故。明
此持經之福於法身菩提有勝因之義,不但勝
七寶於福人天之因,亦勝報佛大丈夫相因。
是受持經福勝丈夫相因,無漏福故。況復不
勝七寶布施有漏之福?故云勝彼福也。「何以
故」者,此持經之福勝七寶布施有漏之福,事
容可爾;而此丈夫相因是無漏福,何以故復
云不如持經福也?即釋云「彼相於佛菩提非
[005-0833a]
相故」。然大丈夫相因所以不如持經福者,明
大丈夫相唯是報佛相非法身佛相,以此無
漏福德但能與報佛丈夫相為因,不能與法
佛菩提為因,故受持經者即是受持法佛菩
提,是故持經之福勝丈夫相因也,即結之「以
非彼法身相故」也。此中乘生疑難:若此丈夫
相非法佛相菩提相者,何故如來說顯本有
之性以為報佛?若令顯本有之性為報佛者,
便二佛一體,何故言丈夫相非法佛相也?即
釋云「是故說大丈夫相」,明法報二佛雖復體
一,復有別相之義,是故我說大丈夫修修得
之相,唯是報佛家相非法身相,即結云「以彼
相故」也,明以彼丈夫相即報佛相故。上云「於
佛菩提非相」,非謂於報佛菩提亦非相也,此
受持及說能成佛菩提。「是故彼非勝故」者,唯
結持經福勝丈夫相,無漏福也。「又彼福德至
最近最初」,釋偈中第四句降伏義,明凡夫相
因是無漏福、能降伏,七寶施福尚不如持經
福德,何況不勝珍寶布施有漏之福。此一句
雙結勝二種福也。「如是彼檀至最勝成也」,此
通結捨外財二種譬喻挍量及丈夫相福中勝
義成也。


「佛言: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以恒河沙身
命布施」者,此挍量分中第七段經文。所以來
者,上明三千恒沙二種布施,唯言捨於外財,
挍量不如持經福多,未足顯持經之福勝中
之勝。然菩薩大士,捨有二種:一者內捨,所謂
身命;二者外捨,謂財寶等。今明何但捨外財
布施不及持經之福,捨中之難不過身命,假
[005-0833b]
令捨恒沙身命苦惱身心,亦不及持經一偈
之福,故次明也。雖云此經明以捨身福德不
及持經之福,未知何者為是?故就此經顯出
也。然此一段經,凡有八分明義:第一明若善
男子善女人,捨恒河沙身命布施,不及於此
經中受持四句偈為他人說者。論釋云「苦身
勝於彼」,此明地前苦菩薩取相心中,設為菩
提捨其身命,雖勝捨於外財,猶不及持經福
也。云何名取相心?凡有二義也。眾生於無量
世來,於己身中計我貪著,但求三界人天勝
果,不知菩提妙絕世相,雖聞菩提勝妙,猶謂
同於世間人天果報體是有為不免生滅。設
為此菩提捨身,還招之界有為果報,故是取
相。是取相故,所以不如也。又縱令初地以上
捨身不取相福,亦不如持一偈之福也。明受
持此經者,雖云受持一偈經教,而意在受持
所詮法身。然言教雖是名相,而所詮者是無
為法身之義邊,無相故非取相也。既依經修
行,知法身非同三界故,勝於恒河沙身所相
福也。第二「爾時須菩提聞說此經至未曾得
聞如是法門」。此論釋云「希有」也。「須菩提聞說
是經,深解義趣」者,明須菩提聞如來說此經
故方解無為法身,名深解義趣也。然須菩提
若是菩薩權為聲聞者,方便現言深解;若是
實聲聞,昔來實不聞不解,今日始聞方解深
義也。「悲泣流淚」者,然須菩提悲泣有二意:須
菩提以念此經理深重昔來未聞故,所以悲
泣;二、以傷已所小乘果證不得此大乘法門,
所以悲泣也。若權作聲聞,應流淚也。「捫淚而
[005-0833c]
白佛言希有」者,而此段論名希有者,偏提此
兩字為第二段名也。希有有二種:一、明此金
剛般若果頭無為法身甚深法界,唯是如來所
得、下地所無,故云希有。二、明須菩提自云我
雖得羅漢果具十知三三昧及八解脫,未曾
得聞此甚深法門。以信者難得,故言希有也。
自如來成道五年以來,常說般若不曾斷絕,
又上言十方三世諸佛亦恒說此法,何故須
菩提言昔來未曾得聞為希有也?然如來雖
復常說此經,乃是大乘法輪,須菩提是小乘
之人,從來未曾得聞、設聞不解,於須菩提名
為希有也。「我從昔來所得慧眼,未曾得聞如
是法門」者,明須菩提自云我雖先得性空無
我慧眼,未曾聞此無為法身甚深法門也。何
故但云我所得慧眼,不言得法眼者,明小乘
人雖觀有漏無漏示法解人無我空,未得因
緣法體及真如法空故,但言所得慧眼,不論
得法眼也。


「何以故?須菩提!佛說般若波羅蜜即非」者,此
第三章門。論釋云「彼智岸難量」。「何以故」者,難
云:須菩提既得慧眼,何故不聞如是法門?故
言何以故也。答意以此法如來果頭彼岸功
德第一上義,非二乘所測故,所以不聞。此一
意成上希有也。「佛說般若波羅蜜」者,此是世
辨釋名,明此法門所證,唯諸佛果頭智慧彼
岸境界,故云說波羅蜜也。「即非波羅蜜」者,明
此智慧彼岸乃是如來所得法,非二乘所知
境界,故云即非波羅蜜也。又此第二意,以此
即非般若波羅蜜至作第三彼智岸難量段
[005-0834a]
也。「世尊!若復有人得聞是經信心清淨即生
實相乃至說名實相」。此第四段。論釋云「亦不
同餘法」。「若復有人」者,謂初地已前信相菩薩
人也。「得聞是經信心清淨則生實相」者,既聞
此經,決定能信無為法身生實相之解,無有
疑濁,故清淨也。「當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
有功德」者,若菩薩信此經所表無為法身,生
信以為實相故,便能依經修行,證得果頭無
為法身希有功德,故曰成就也。明此無為法
身三大僧祇方得此果,勝於小乘,故稱第一。
金剛以還之所未得,故曰希有也。「世尊!是實
相」者,謂即此經中明如來如得無為法身實
相法也。「則是非相」者,明此如來所得實相則
非二乘法中所得實相也。「是故如來說名實
相實相」者,解有二種解。明此無為法身實相
之理,唯是如來所得實相,故重言實相寶相。
又第二解意,有人疑:若佛大乘法中有實相,
二乘法中無實相者,何故二乘法中亦自言
有實相也?故答:今言如來有實相餘人無者,
古今一定無為法身實相之理,故言無實相,
非論二乘法中所明性空實相亦無也。是故
如來說名實相實相者,一如來所得無為法
身實相,二乘所得性空實相,故言實相實相
也。「世尊!我今得聞如是法門不足為難」者,此
第五章門。論釋云「堅實解深義」。此云「聞是
法門信解不足為難」者,凡有四意:一意須菩
提自言,我今生值佛世,復是出家之人,是有
信者,得羅漢道;聞佛陀說,寧容不信?二者須
菩提雖是小乘人,已曾發道意故,聞則能信。
[005-0834b]
三者須菩提乃是法身菩薩現為聲聞,聞此
法門,豈容不信也?四者須菩提得如來冥加
力故,聞說必能解。有此四義故,云不足為難
也。「若當來世,其有眾生得聞是法聞信解受
持,是人則為第一希有」者,須菩提自言,我值
佛現在,具上四義,故生信解不以為難;如來
滅後,既不值佛世,若能於此經生信,是人則
為登初地已上第一希有人也。初地所得勝
地前二乘凡夫,故云第一也。「希有」者,一大阿
僧祇行滿始得,地前未階,故云希有也。「何以
故?此人無我相乃至當知是人甚為希有」,此
猶明當末世中生信者希有。然就此第五門
中,有三「何以故」,初明法空、後明我空、第三
釋疑。前三何以故,并釋是人則為第一希有。
此二何以故,若因釋第一希有者,有何異也?
初何以故者,明信解受持此經人何以故得
為第一希有也。即答:是人無我相示,明以空
得初地法空解故,能信此經。地前凡夫二乘
未解法空,故不能信也。故知證而能信者第
一希有也。第二何以故者,問云:為當唯得法
空解故能信此經?為更有所得而能信也?即
答:我示相即非相等。答意明非但得法空解
故能信解此經,亦得我空解故然後能信也,
故復明第二何以故也。第三何以故者,聞前
無我相等明法空,復聞我所相即是非相明
我空,釋能取所取皆空。即生疑念:今現見內
六入是能取、外六塵是所取,何得言是空?若
皆空者,不應有能取所取,故云何以故。故答:
以離一切相則名諸佛,故知空也。明諸佛見
[005-0834c]
此能取所取我之與法虛誑不實,以皆是空
故,所以離也。此明法空者,但論因緣法空,不
明佛性法空也。「佛告須菩提:如是如是」等者,
上來須菩提雖說當來世人有能生信者是初
地已上第一希有,恐人疑謂此言未必可信,
故佛印之如是,如須菩提所說,莫生疑念,故
重言如是如是也。「若復有人得聞是經,不
驚不怖不畏,當知是人甚為希有」者,此猶成
前第五段,明須菩提言所以不虛可信,正如
是者。明此人已得初地無我之解,離五怖畏、
無有疑濁,故聞經不驚怖畏。若依世辯解義,
以後釋前。何故不驚?以不怖。何故不怖?以不
畏。如是次第也。又復「不驚」者,謂身相中,得
初地無我解、離五怖畏,聞諸法無我,身無懼
相,故曰不驚。「不怖」者,在於心中,聞諸法無
我,內心決定不疑,故曰不怖。「不畏」者,身心畢
竟不謗也。又解:明此人以得聞慧解故,初聞
大乘無我教,一住情安於理,故曰不驚。得思
慧解故,生深信不疑,故曰不怖。既生信已得
修慧之解故,修不毀謗,故曰不畏也。「當知是
人甚為希有」者,如來重舉述成上文,不異前
釋也。


「何以故?如來說第一波羅蜜非第一波羅蜜」,明
第六段。論釋名「勝餘修多羅」也。然此「何以故」
者,總以下第六、第七、第八段,通釋成前五章
門義也。云何釋?上釋云:何以故捨恒河沙身
命布施,不如受持此經一四句偈之福?復次
須菩提既得慧眼,何以故未曾得聞此經,名
為希有?又復此經,何以故非凡夫二乘測量
[005-0835a]
境界?又復何以故,受持此經能生實相之解,
二乘法中無也?又復何以故,要得我法二空
解人能信此經受持修行,得為第一希有。上
五章門義何以故如此等,故答「如來說第一
波羅蜜」等,以此經是如來果頭第一彼岸功德,
勝餘修多羅故;復以此經能與佛果作大因
故;復非但與佛現果作其勝因,乃與十方諸
佛作勝因,故得釋成也。又復一解:直以第六
章門釋前五章門也。如來說第一波羅蜜者,
明佛果彼岸前勝功德,故云說第一波羅蜜
也。汎明波羅蜜有於三階:一是地前相似波
羅蜜;二是登地以上真實波羅蜜,斯二皆是
因中之行也。今言第一波羅蜜者,乃是果頭
法身常住彼岸功德,故云第一也。依論釋名
勝餘修多羅者,明理本勝於教本故。言教非
無為法身,故云非第一波羅蜜。又復非者,非
前二波羅蜜也。又復非者,非二乘境界,亦云
為非也。「如來說第一波羅蜜」者,此第七段,論
名「大因」。大因者,正因也。正因者,即清淨法身
廣大理也。明釋迦如來自云我由受持此經
故,解無為法身、證得佛果彼岸功德,故云如
來說第一波羅蜜者也。「彼無量諸佛亦說波
羅蜜」者,此第八,論名「清淨」也。前云第一波羅
蜜能與如來現果為大因,為當唯釋迦如來
受持此經獨證獨說以為大因?十方諸佛皆
說我因受持此經故證得佛果,因行因說
以為大因也?故答云「彼無量諸佛亦說波羅
蜜」,明彼十方諸佛皆言我因受持此經,解無
為法身,故說於佛果,非我獨行獨說名為大
[005-0835b]
因也。「是名第一波羅蜜」者,通結上三句為果
頭第一彼岸功德也。以此經中有上八種功
德故,勝捨身福也。


「論曰:自下經文重明彼福德中此福轉勝」者,
論主將欲作偈釋此一段經故,無略解經中
所明持經福德轉勝之義也。上以引三千恒
沙無量珍寶布施挍量不如持經福德,明捨
外財則易故,未是顯勝中之上。今明捨於內
財,以身命布施則難;雖難而能捨,猶不及持
經之福,豈非顯轉勝之義也。此中以二偈作
八章門,釋此一段經也。「苦身勝於彼」者,釋經
中「佛言須菩提以下至涕淚悲泣」,明捨外財
則易,捨內財則難,以眾生多於己身愛戀情
重,若捨則有大苦。以為法故,雖苦而能捨,是
故捨身勝彼捨外財也。然雖勝捨捨外財,猶
不如持一偈之福,故言勝於彼也。


「希有」者,釋經中「捫淚而白佛至得聞如是法
門」,明此金剛般若果頭甚深法界唯是如來
所得,須菩提雖得羅漢具十智等功德,而未
曾聞此甚深法門,故言為希有也。「及上義」者,
其彼智[垢-口+ㄒ]難量,同釋一經故,鈎鎖入第三
分,復及成第二希有。上雖云須菩提未曾有
聞,未知何故不聞?以此法是如來果頭彼[垢-口+ㄒ]
功德第一上義,非二乘境界,所以不聞。以不
聞故,名為希有,故云及上義也。


「彼智[垢-口+ㄒ]難量」者,正釋經中第三,佛說般若波
羅蜜即非般若波羅蜜,此與上義文同而意
異故,別為第三段。「彼智[垢-口+ㄒ]」者,胡言般若波
羅蜜,漢言智慧彼岸也。「難量」者,明此智岸是
[005-0835c]
如來果頭彼岸,而此絕於下地二乘圖度境
界,故云彼智[垢-口+ㄒ]難量也。


「亦不同餘法」者,釋經「若復有人信心清淨至
實相實相」等。此經明如來法身常住實相之
理,二乘外道法中所不明。小乘外道法中既
所不明,亦不生信,故云亦不同餘法也。


「堅實解深義」者,釋經「世尊我今得聞至甚為
希有」,明我空法空經文所以名堅實者,以此
菩薩登於初地,現前得二空理中真解,不可
岨壞,故云堅實。此解所以不可岨壞者,以
解二種無我深義故也。


「勝餘修多羅」者,釋經中「何以故如來說第一
波羅蜜者」等。「修多羅」者,此是西域之名,漢翻
為本。明此經所詮證理既勝,故能詮之教亦
勝,以勝於二乘理教故,云勝餘修多羅也。又
更有一解:汎明本義,理教俱有。以所詮法身
無名相理,能與十二部經言教為本。亦云能
生有善,故名為本。能詮言教修多羅亦與詮
法為本,詮於法身、能生萬善,故名為本。以理
本勝於教本故,云勝餘修多羅也。


「大因及清淨」者,此一句通釋前第七、第八段
經文。「大因」者,正釋「如來說第一波羅蜜」者,明
此經所詮無為法身佛性之理,能與諸佛妙
果作其正因,勝於了因,故云大因也。


「及清淨」者,釋經「彼無量諸佛亦說波羅蜜」等,
明諸佛同說此法名字句義,不增不減。以共
說故,說必當理。無有差理之共,故名清淨。
又復一解:彼無量諸佛皆說,我因此佛性平
等自性清淨之理證於佛果,故云清淨也。
[005-0836a]


「福中勝福德」者,以此經所辨,有如上功德故,
持一偈之福勝於捨身等福也。「此二偈說何
義」,示一段長行,詮一一提偈中章門次第解
已,然後舉經來結可知也。就中若文有隱者,
則超釋之也。


「何以故」者,有疑難云:若捨恒沙身命者得福
甚多,何故不及持經一偈之福也?即釋云「彼
捨身命苦身心故」,明此人當捨身時有取相
心,故身心苦惱,後得果亦苦。以因果俱不清
淨,所以不如。明持經之福,因不取相、得果清
淨,故勝捨身也。「何況為法捨」者,明直世間果
報捨身命者,不如持經之福可小,何況復為
無上菩提法故取相心捨,亦不及持經福也。
又復縱令令初地已上為菩提法捨身,雖非
取相,猶亦不及,故言何況為法捨也。經中但
引捨身福德不如持經一偈之福,不云取相
捨故所以不如。以此義隱難解,論主釋云「以
彼捨身若惱身心」是取相故,雖多捨身命,而
不如持經是不取相也。因此彼捨身苦身心
故,乘出經中玄疑,發起下忍辱波羅蜜經
生疑法用,如下經中生起不異也。釋第四章
門中云「以是義故」者,以是除佛法餘處無實,
未曾有、未曾生信義故。唯佛大乘法中明此
無為法身實相之理,小乘法中不辨有此實
相之理,故云不同餘法也。「如來為須菩提說
如是義」者,此釋如來述成經文。從「佛告須菩
提如是如是」以下,說此段經未也。「彼珍寶擅」
等已下,通結上來捨內外財挍量不如持經
之福也。「彼珍寶擅等無如是功德」者,明前內
[005-0836b]
外二種施中無如上來經中所辨八種功德
也。「是故彼福德中此福勝」者,是內外捨中無
此八種功德,依此經中有八種功德故。故此
持經之福,勝向捨身財等福也。


「論曰:自下經文復為斷疑」等者,此是論主生
序疑者意,生起下經。但生疑法用,不異經中,
故不委釋也。
《金剛仙論》卷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