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k0160 毗尼作持續釋-唐-道宣 (CBETA)




曇無德部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卷第四
唐京兆崇義寺沙門 道宣 撰集
金陵華山後學比丘 讀體 續釋


諸戒受法篇第三


【●諸戒受法篇第三


戒法理通。義該道俗。以五戒有犯。則具戒成難。故
須條貫始終。體相明練。七眾所受。次如下列。


釋 戒法而言諸者。此篇總攝唯三。開列四十二
法。初二句引善生經出義。彼經優波離問佛。菩薩
摩訶薩。云何成就戒。成就善戒。成就利益眾生戒。
佛答言。先當具優婆塞戒沙彌戒比丘戒。若不具
優婆塞戒。得沙彌戒者無有是處。不具沙彌戒。得
比丘戒者亦無是處。若言不具如是三種戒。而得
菩薩戒者亦無是處。譬如重樓四級次第而登。不
由初級至二級。無有是處。乃至不由三級至四級
者。亦無是處。故云戒法理通義該道俗。次二句引
[004-0383c]
薩婆多論。申明上義。彼論云。破五戒中重戒。若更
受八戒十戒具戒禪無漏戒。一切不得。若破五戒
中重戒已。若捨五戒更受者。無有是處。八戒十戒
具戒亦爾。今撰文云。以五戒有犯。則具戒成難也。
故須始從三歸。終至具戒。條貫出法。其中若體若
相預當明練。七眾所受次如下列。


○受三歸法


釋 此受三歸。並下五戒八戒法。今唯依文釋義。
其授受開導。懺悔加儀。准別集授。三歸五戒八戒
正範詳明。


薩婆多論云。以三寶為所歸。欲令救護。不得侵凌
故也。


釋 以三寶為所歸者。由三寶具足無量真淨功
德。欲懇慈愍救護於己。俾四魔諸苦不得侵損。顯
通論云。是救濟義。以歸依三寶。能息無邊生死苦
輪。遠離一切大怖畏故。義同多論。毗尼母論云。有
五種三歸。一飜邪三歸。二五戒三歸。三八戒三歸。
四十戒三歸。五具戒三歸。此乃第一也。所言飜邪
者。佛未出世。邪師說法。言皆是妄。法不契理。盲引
癡愚。欲昇反墜。佛出世間。智證無等。窮徹因果。稱
性說法。濟拔眾生。引入正道。故云翻邪三歸。此法
如來始遊波羅奈國。耶輸伽父信歸發起。人到於
今。咸沾恩錫。


歸依佛者。歸於法身。謂一切智無學功德。五分所
[004-0384a]
成。


釋 歸於法身佛者。佛具三身。於法身中攝報化
故。法身有二。一理法身。理即性德也。謂性淨明體。
本來離念。等虗空界。無所不徧。諸佛眾生皆同一
相。是名理法身。二功德法身。謂如來往昔經三祇
劫。修六度萬行功德為因。而成法身之果。故名功
德法身。文云一切智等所成。正明功德法身。以含
理法身也。三世如來皆具此二種法身。今言佛者。
謂歸依三世諸佛故。下二句釋上。若詳明之。一切
智者。謂於一切內法內名能知能解。一切外法外
名能知能解。內法名者。謂理內所詮法相。及能詮
名字。葢佛教依理而說。故名理內也。外法名者。即
理外所詮法相。及能詮名字。葢外道等違理橫計。
故名理外也。此乃能觀之智用。無漏功德者。謂發
心修行。於中不求人天小果。皆願迴向菩提濟度
眾生。故云無漏。佛證法身。由此無漏功德五分所
成法身。言五分者。分謂分齊。法即戒定慧諸法也。
身者聚也。聚積諸法以成其身也。一戒身。因持淨
戒。戒法成就。得證此身。二定身。因修無漏淨禪。得
證此身。三慧身。因修無漏智慧。得證此身。四解脫
身。解脫有二。一有為解脫。謂以無漏智。斷有漏煩
惱。二無為解脫。謂一切煩惱滅盡無餘。煩惱既盡。
理本無為。由二種解脫。得證此身。五解脫知見身。
知以智知。見以眼見。謂因此智眼。於一切法知覺
[004-0384b]
照了。當體即空。悉皆如幻。得證此身。故云五分法
身也。


歸依法者。歸於自他盡處。謂斷欲無欲滅諦涅槃。


釋 法言自他盡處者。自謂我執。就中有二。一俱
生我執。二分別我執。如原序所明。他謂法執。亦有
二種。一俱生法執。謂諸眾生無始時來。虗妄熏習。
於一切法妄生執著。恒與身俱。二分別法執。謂於
邪教及邪師所說之法。分別計度。執為實法。盡處
二字。謂二空理觀也。一人空。人空即我空。亦曰生
空也。謂凡夫如上執我。佛為破此計故。說五蘊無
我。二乘悟之。入無我理。是名人空。二法空。謂二乘
人未達法空之理。猶計五蘊等法實有。佛為破此
執故。說般若深慧。徹見五蘊自性皆空。菩薩悟之。
入法空理。是名法空。下二句釋上。謂二空理者。是
斷欲無欲滅諦涅槃也。若詳明之。此二句總攝四
諦法。斷欲無欲即集諦。由知三界生死實苦。推因
諦審。煩惱惑業實能招集生死之苦。若斷諸煩惱。
苦因不集。則生死輪息。永無苦果。然以集諦煩惱
眾多。而特舉欲者。葢我法二執貪欲為本。貪欲若
斷。諸惑易除。滅諦涅槃者。滅即寂滅。由厭生死極
苦。諦審涅槃實為寂滅之樂。必依戒定慧道修行。
二空理顯。方能通至涅槃。


歸依僧者。歸於第一義僧。謂良祐福田。聲聞學無
學功德也。
[004-0384c]


釋 第一義僧者。准成唯識論中四勝義諦釋之。
此是證得勝義也。謂聲聞證得二空真如之理。即
是勝妙之義。下二句釋上。謂第一義僧。是真淨福
田。所具功德。能福祐眾生。若歸依者。獲益無量。然
此聲聞功德復分有學無學。所言聲聞者。謂聞佛
聲教。依修悟入。有學謂前三果並四向是。無學謂
四果阿羅漢。諸漏已盡。無復煩惱。准經律中。凡夫
僧能持禁戒者。皆稱福田僧。以戒體為良福田故
善見論云。並須師授。言音相順。若言不出。或不具
足。不稱名。不解故不成應言。】


「我某甲盡形壽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


【如是三說。得屬法已。


釋 得屬法者。一切眾生若未受三歸已前。則屬
於魔。被生死諸苦所繫。不得解脫故。若至誠信歸
三寶已後。則屬於佛。以法救護故。諸魔邪等莫如
之何。向下結成所歸。】


「我某甲盡形壽歸依佛竟。歸依法竟。歸依僧竟。」


【三結已。律無受法。諸論文具出此。但受歸法。無有
戒法。故論云。三歸已下有所加得歸及戒。若無加
者有歸無戒也。


釋 凡受三歸竟。當曉得失。以便遵守。然在所授
者教之。准善生經云。若有人能歸三寶已。雖不受
戒。斷一切惡。修一切善。雖復在家。如法而住。是亦
名優婆塞也。又云。若有造作種種業。為受樂故修
[004-0385a]
於善事。如市易法。其心不能慈愍眾生。如是之人
不得三歸。又云。若人為護舍宅身命祀祠諸鬼。是
人不名失三歸。若聞諸天有曾見佛。功德勝己。禮
拜供養。是人不名失三歸。若是人信其能救一切
怖畏。禮拜一切外道。則失三歸。或時禮拜自在天
主應如禮拜世間諸王長者貴人。亦復不失三歸。
雖復禮拜。所說邪法。慎勿愛之。
處處經。佛告彌
勒偈云。
汝所三會人。
是吾先所化。
九十六
億人。
受吾三歸者。
次是三破人。
九十二億
者。
一稱南無佛。
皆得成佛道此明但受歸
法。而無戒法。向下准論明三歸。已下有所加得歸
及五戒八戒法也。


○受五戒法


經云。有善男女。布施滿四天下眾生。四事供養。盡
於百年。不如一日一夜持戒功德。以戒法類通情
非情境故也。


釋 世間欲求安樂事。無一不從三寶生。若無三
歸五戒。則人天之徑絕矣。故先引經校證。謂此布
施雖境寬人多。供養如意。年歲復久。其功德可為
殊勝。然不如一日一夜持戒功德者。以示戒法利
益通於情境非情境故。薩婆多論云。於眾生上得
四戒於非眾生上得不飲酒戒。若眾生可殺不可
殺。可盜不可盜。可婬不可婬。可妄語不可妄語。一
切得戒。下至阿鼻地獄。上至非非想處。及三千世
[004-0385b]
界乃至如來一切有命之類。盡得此四戒。以初受
戒時。一切不殺。乃至一切不妄語。無所限齊故。得
不飲酒戒時。此一身始終。三千世界內一切所有
酒上。咽咽得戒色。以受戒時。一切酒盡不飲故。設
酒滅盡。戒常成就而不失也。由是功德。倍於布施
滿四天下眾生。


論云。由戒故施得清淨也。


釋 薩婆多論略優婆塞戒經亦有此義。謂優婆
塞行施有二種。一物淨。謂非偷盜聖遮物。非供眾
物。非三寶物。非施一人迴與多人。不惱他得。不誑
他得。不欺人得。二心淨。施時不為生死善果。名稱
勝他。得色力才。不斷家法。眷屬多饒。唯為莊嚴佛
果菩提故施。調伏眾生故施。此明持戒之人公平
守分。資生不欺。凡有布施。俱是淨財。一切捨中皆
兼二利。若反此者。則施不清淨。故所引也。


當於受戒前。具問遮難。故善生經云。汝不盜現前
僧物不。於六親所比丘比丘尼所行不淨行不。父
母師長有病棄去不。殺發菩提心眾生不。如是等
具問已。若無者。應語言。此戒甚難。能為聲聞菩薩
戒。而作根本。


釋 此明慎重戒法。應擇機施。若非具問於前授
受。恐無利益。現前僧物者。乃淨信誠敬。所施報福。
最為殊勝。若盜取此物。罪報亦復殊勝。六親者。父
六親。謂伯叔兄弟子孫。母六親。謂舅姨兄弟兒孫
[004-0385c]
父母者。父恩等天。母恩配地。生成覆育。粉骨難酬。
師長者此有二種。一世俗教訓有恩之師。二僧倫
教誡佛法之師。菩提者略也。具云阿耨多羅三藐
三菩提。此翻無上正等正覺。發此心者。決志上成
佛道。下化眾生。若殺此人。是斷佛種也。如是七難
一一。具問已。若答無者。應語言。此優婆塞五禁戒
甚是難受難持。能為聲聞菩薩戒而作根本。宜當
慎敬。切勿輕心。


善男子。戒有五種。始從不殺。乃至不飲酒。若受一
戒。是名一分優婆塞。具持五戒。名為滿分優婆塞。
汝今欲受何分之戒。當隨意受。爾時智者應隨語
為受。


釋 五戒聽開一分少分半分多分滿分。受者欲
顯持守功德故。全五戒則人相具足。兼十善則天
報恒隨。一戒二戒尚得人身。壽夭尊卑。由戒多少。
設臨時不忖。受後多犯。一戒能持猶勝不受。佛慈
就機善導如是。


阿含等經云。於受前懺罪已。然後受法。應如是授
言。】


「我某甲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一日一夜盡形壽為
一戒一分。五戒滿分優婆塞夷如來至真等正覺。是我世尊。」


【三授已。告云。向授三歸。正是戒體。今又三結。示戒
所歸也。】


「我某甲已歸依佛竟。歸依法竟。歸依僧竟。一日一夜盡形壽為
[004-0386a]
一戒一分五戒滿分優婆塞夷如來至真等正覺。是我世尊。」


【釋 梵語多陀阿伽度此飜如來。若云無所從來
亦無所去。故名如來。即約法身釋。若云如法自性
來成正覺。即約報身釋。若云乘如實道。來度眾生。
即約化身釋也。梵語阿羅訶。此飜應供。亦飜應真。
今翻至真。為世福田故名應供。冥自真性故名至
真。由冥真故堪作福田也。梵語三藐三佛陀。此翻
正徧知。今翻等正覺。等即徧義。具明差別法門。名
之為等。此異二乘深知無差別性。名之為正。此異
凡外也。今於十號中。唯舉三號。餘七皆攝。以顯三
德故。如來是法身德。應供是解脫德。正徧知是般
若德也。


三結已告言。今當示汝戒相。汝諦聽受之。】


「盡形壽不殺生。是優婆塞夷戒。能持不。答言能持。


盡形壽不盜。是優婆塞夷戒。能持不。答言能持。


盡形壽不邪婬。是優婆塞夷戒。能持不。答言能持。


盡形壽不妄語。是優婆塞夷戒。能持不。答言能持。


盡形壽不飲酒。是優婆塞夷戒。能持不。答言能持。」


【並准上具。問答已。餘有六重二十八輕。諸雜行相。
廣如善生經。及行事鈔中說。發願同行八戒。


釋 准上具問答已者。此結但受五戒竟。薩婆多
論云。欲受五戒者。先受三歸。受三歸竟。爾時已得
五戒。所以說五戒名者。欲使前人識五戒名故。此
五戒。前四是實罪。飲酒一戒是遮罪。飲酒得與四
[004-0386b]
罪同類結為戒者。以飲酒是放逸之本。能犯四戒。
如昔迦葉佛時。有一優婆塞。以飲酒故。邪婬他婦。
盜他雞殺。他人問言。何以故爾。答言不作。以酒亂
故。一時能破四戒。文贅云。問答已餘有六重二十
八輕者。謂優婆塞如是受五戒已。欲發大心。乞受
在家菩薩戒者。當依善生經。受此六重二十八輕
戒。乃預示法儀。以備用故。令對梵網以觀機故。謂
諸雜行相。廣如善生經及行事鈔中說者。然鈔依
經撰文。以明得失是非。故鈔雖無有經可據。今復
錄二三。俾知大槩。彼經云。佛言。一切施中。施無怖
畏最為第一。是故我說五大施者。即是五戒。如是
五戒。能令眾生。離五怖畏故。
又云。有五善法。圍
繞是戒。一慈。二悲。三喜。四忍。五信。若人能破重邪
見。心無疑網。則具正念。莊嚴清淨。根本清淨。離惡
覺觀。若能遠離五惡事者。是名受戒。遠離一切身
口意惡。若言離五戒已。度生死者。無有是處。欲度
生死大海。應當至心受持五戒。是五戒中。四於後
世成無作戒。唯愛難斷故不得成。以是因緣。愛欲
纏綿。應當至心慎無放逸。
又云。如是五戒有五
種果。一無作果謂以清淨五戒為因。漸得出家。受具成就。無作戒體故。二報
謂以五戒因。兼修上品十善。報感生天。受諸妙樂故。尚不能超脫。以第三戒未淨故三餘
謂持五戒為因得人道。由戒功德未盡。復生人中。受世諸樂故。四作果謂持五戒者。能
守護一戒。感一戒之善果報。若犯一戒。感一戒之罪果報故。五解脫果謂當來世修行
入道。解脫輪迴。得證聖果。皆以此五戒。而為根本正因故。又云。若優婆塞常能

[004-0386c]
出至寺廟僧坊。到已親近諸比丘等。咨問法味。聽
已受持。憶念不忘。能分別義。轉化眾生。是名優婆
塞。自利利他。若不能習學所說。輕慢比丘。為求過
失。而往聽法。無信敬心。奉事外道。見其功德。深信
日月五星諸宿。是優婆塞不名堅固如法住。

云。雖不自作五惡之業。教人作。若先取他物。許為
了事。若典知關津。稅賣估物。若計價治病。治已賣
物。若違官私制。如是皆非如法住。若自不作惡。不
教他作。心不念惡。名如法住。
又云。若優婆塞因
客煩惱所起之罪作。己不生慚愧悔心。非如法住。
若為身命故。作諸惡事。非如法住。
按薩婆多論
云。優婆塞得聽販賣。但不得作五業。一者不得販
賣畜生以此為業。二者不得販賣弓箭刀杖以此
為業。三者不得沽酒為業。四者不得壓油為業。以
油多虫故。五者不得作五大色染為業。此謂據經
論略明鈔義也。文云。發願同行八戒者。謂例後八
戒法之願文。唯改八關齋三字為五戒。餘詞無異
也。


○受八戒法


善生經增一阿含云。佛告優婆塞。當於八日十四
日十五日。往詣長老比丘所。一一受八戒。一一受
之。勿令失次。


釋 此先明受戒期限及施戒之師也。准佛說齋
經云。道弟子六齋之日受八戒。六齋日者。謂月初
[004-0387a]
八日十四日十五日二十三日二十九日三十日。
四天王經佛說六齋日。若於初八日二十三日。四
天王差使者。下察人間善惡。若於十四日二十九
日。四王太子下察人間。若於十五日三十日。四王
自下人間。觀察眾生。布施持戒孝順父母少者。便
上忉利。以啟帝釋。諸天心皆不悅而言。阿修羅種
多。諸天種減少。若布施持戒孝順父母多者。諸天
帝釋心皆歡喜而言。減損阿修羅。增廣諸天眾。今
但言八日十四日十五日者。以單攝雙故。行詣長
老比丘所受者。謂崇德臘也。


論中令五眾授之。成實云。若無人時。但心念口言。
乃至我持八戒。亦得成受。


釋 薩婆多論令出家五眾授之者。此開有二義。
一為應期。二為擇人。然此八戒必在六齋八王日。
受恐過期則少利益。若無比丘就比丘尼所受。乃
至若無沙彌就沙彌尼所受。此謂應期也。擇人者。
其施戒人必自持戒。乃可為師。若有比丘不持戒。
應從持戒尼所受。乃至若有沙彌不持戒。應從持
戒沙彌尼所受。復引成實論。若無人時。但心念口
言。受者雖亦應期急用。然機不能攝其初心。須久
發心。一往恒受八戒者。方知戒相。自言無紊。設有
如法人。而故作心念。縱說明了。若有疑慢。亦不成
受。


俱舍論云。若先作意。於齋日受者。雖食竟亦得。
[004-0387b]


釋 薩婆多論亦有此說。今准釋之。彼云。若人欲
受八齋。先咨情女色。或作音樂。或貪欲飲噉。種種
戲笑。如是等放逸事。盡心作已。而後受齋。不問中
前中後。盡不得齋。若本無心受齋。而作種種放逸
事。後遇善知識。即受齋者。不問中前中後。一切得
齋。若欲受齋。而以事難自礙。不得自在。事難解已。
而受齋者。不問中前中後。一切得齋。俱舍引者。正
此後一義。故今以廣之。


前受戒者。下心合掌。隨施戒人語。勿前勿俱。若違
不成。


釋 此明法儀也。前受戒者。謂如前長老比丘。得
五眾所受戒者。並須起敬法謙下之心。拈香頂禮。
長跪合掌。隨施戒人語。待彼說竟。聽明後答不及
未竟前答。亦不得彼此俱言。若違則不成受。謂人
法事皆非也。


論云。若受八戒。應言一日一夜。莫使與終身戒相
亂。成實云。五戒八戒隨日月長短。或一年一月乃
至半日半夜。重受減並受得。


釋 薩婆多論云。佛本制一日一夜不得過限。若
有力能受。一日過已。次第更受。如是隨力終身戒。
謂盡形受持之五戒也。復引成實云。隨日月長短
者。此謂一受經年歷月。不須日日頻受。今亦附者。
致備用有據也。而云半日半夜受者。法無如是。為
顯戒德故。重受者若年若月竟。欲受再重。受減受
[004-0387c]
者謂不足年月。隨意約期受。但有至誠心並得。若
受時施戒者。應如是授言。】


「我某甲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一日一夜一年一月為淨行優
塞夷如是三授


某甲歸依佛竟。歸依法竟。歸依僧竟。一日一夜一年一月
淨行優婆塞夷三結已次授戒相言


如諸佛盡壽不殺生。某甲一日一夜不殺生。能持不
答言。能持。


如諸佛盡壽不盜。某甲一日一夜不盜。能持不。答言
持。


如諸佛盡壽不婬。某甲一日一夜不婬。能持不答言
持。


如諸佛盡壽不妄語。某甲一日一夜不妄語。能持不
答言。能持。


如諸佛盡壽不飲酒。某甲一日一夜不飲酒。能持不
答言。能持。


如諸佛盡壽離華香瓔珞香油塗身。某甲一日一夜
離華香瓔珞香油塗身。能持不。答言能持。


如諸佛盡壽離高勝牀上坐及作倡伎樂故往觀聽
某甲。一日一夜離高勝牀上坐及作倡伎樂故往觀
聽。能持不。答言能持。


如諸佛盡壽離非時食。某甲一日一夜離非時食。能
持不。答言能持。」


【阿含經云。如上次第授已。當教發願言。】
[004-0388a]


「我今以此八關齋功德。不墮惡趣八難邊地。持此功
德。攝取一切眾生之惡。所有功德惠施彼人。使成無
上正真之道。亦使將來彌勒佛世三會。得度生老病
死。」


【釋 凡修行業應當發願。若有行無願。其行必孤。
若有願無行。其願必虗。若行願相資。乃成慧用也。
八關齋者。以不非時食而為齋體。以八事閉惡。而
助成齋。良由生死正因無如婬欲。生死助緣無如
飲食故。首楞嚴云。一切眾生皆依婬欲。而正性命。
一切眾生皆依食住其居家。二眾不能永捨家業
眷屬緣累。所以終身五戒。但除邪婬。不禁非時食。
若受八戒。唯制一日一夜者。嚴禁過午之食。不令
入咽婬欲之念。不得毫動。一一皆如諸佛。盡壽堅
持其功德。故超勝於五戒也。不墮惡趣八難者。此
明自願離惡。持此功德。攝取一切眾生之惡者。亦
願諸眾生皆離惡也。八難者。一在地獄難。謂南贍
部洲下過五百由旬。有八寒八熱等地獄。眾生因
惡業所感。墮於彼處。長夜冥冥受苦無間。障於見
佛聞法。名地獄難。二在畜生難。謂畜生種類不一。
亦各隨因受報。常受鞭打殺害。或互相吞噉受苦
無窮。障於見佛聞法。故名畜生難。三餓鬼難。謂餓
鬼有三種。一業最重者。長劫不聞漿水之名。一業
次重者。唯在人間。伺求蕩滌。膿血糞穢。三業輕者。
時或一飽。加以刀杖驅逼。填河塞海。受苦無量。障
[004-0388b]
於見佛聞法。故名餓鬼難。四長壽天難。謂此天以
五百劫為壽。即色界第四禪中無想天也。言無想
者。以其心想不行。如氷魚蟄蟲。外道修行多生其
處。障於見佛聞法。故名長壽天難。五在北[鬱-山+止]單越
難。梵語[鬱-山+止]單越。華言勝處。謂此處感報勝。東西南
三洲也。其人壽一千歲。命無中夭。為著樂故。不受
教化。是以聖人不出其中。不得見佛聞法。故名[鬱-山+止]
單越難。六盲聾瘖瘂難。謂此等人雖生中國。而業
障深重。盲聾瘖瘂。諸根不具。值佛出世而不能見。
佛雖說法亦不能聞。故名盲聾瘖瘂難。七世智辯
聰難。謂世間之人邪智聰利者。唯務耽習外道經
書。不信出世王法。故名世智辯聰難。八生在佛前
佛後難。謂佛出現於世。為大導師。令諸眾生離生
死苦。得涅槃樂。人有緣者。乃得值遇其生。在佛前
佛後者。由業重緣薄。既不見佛。亦不聞法。故名生
在佛前佛後難。所有功德惠施。彼人使成無上正
真之道者。此明自他願種成佛之因也。亦使將來
彌勒佛世三會得度生老病死者。此明自他得值
佛解脫之願也。三會者。准彌勒下生經云。彌勒菩
薩即於出家之日。便得成佛。坐於龍華樹下華林
園中。三會說法。第一會度九十六百億聲聞眾。記
云。若諸國王大臣長者居士男女一切施主。於今
釋迦牟尼佛正法中。能作佛事。自種善根。或教他
種。以七寶金銀鍮石銅鐵木石泥土。或繒縷或綵
[004-0388c]
𦘕作佛像及窣堵波。若大若小乃至最小如指節
大。或以香華諸妙供具而為供養。由如是善根力
故。至彌勒如來成正覺時。善得人身。於第一會中。
剃髮出家。乘宿願力。便得涅槃。第二會度九十四
百億聲聞眾。記云。若國王及以臣庶。於今釋迦牟
尼佛正法中。能為法事。謂於諸大乘經典。或律或
論。若讀若誦。或恭敬供養。或於經卷以諸雜綵。而
嚴飾之。由是善根力故。至彌勒如來成正覺時。善
得人身。於第二會中。剃髮出家。乘宿願力。便得涅
槃。第三會度九十二百億聲聞眾。記云。若諸國王
及臣庶等。於今釋迦牟尼佛正法中。能為僧事。自
種善根。或教他種。於每月初一日。或初八日十五
日設齋。供養比丘比丘尼。或供養修禪定者。或供
養說法者。或施坐臥等具。供養眾僧。由是善根力
故。至彌勒佛成正覺時。善得人身。於第三會中。剃
髮出家。乘宿願力。便得涅槃。今文故云亦使將來
彌勒佛世三會得度生老病死也。


經云。設有善男子善女人。不發此願。而持八齋者。
得少許福田。引古證云。


釋 謂上發願。准經乃引古為證。以出其文。若不
如是迴向發願。是自利心。不求解脫。所以但得少
許福田。是故凡受五戒八戒者。日日以持戒功德。
至晚課竟。向諸佛菩薩像前。焚香禮拜。長跪合掌。
至誠發願。祈聖證盟。以遂所欲也。今復略明行相。
[004-0389a]
俾知功德有無。據持不唐。准薩婆多論云。若受八
戒已。鞭打眾生。齋不清淨。雖即日不鞭打。若待明
日鞭打。亦不清淨。以要言之。若身口作不威儀事。
雖不破齋。齋不清淨。設身口清淨。若心起貪欲瞋
恚惱害之念。亦名齋不清淨。若受八戒已。精修六
念。是名齋清淨。所言六念者。一念佛。謂念佛具足
十號。大慈大悲。智慧光明。神通無量。能拔眾苦。我
以清淨質直之心。得親近佛。心生歡喜。以歡喜故
身得快樂。以快樂故其心得定。以得定故其心平
等。修念佛觀。必趣涅槃。是名念佛。
二念法。謂念
法是如來所有功德。即十力四無所畏等。我以清
淨質直之心。得親近法。心生歡喜。乃至修念法觀。
必趣涅槃。是名念法。
三念僧。謂僧是如來弟子。
得無漏法。具戒定慧。能為世間眾生作良福田。應
當恭敬。我以清淨質直之心。得親近僧。心生歡喜。
乃至修念僧觀。必趣涅槃。是名念僧。
四念戒。謂
念諸禁戒。能遮諸惡煩惱。我以清淨質直之心。得
親近戒。心生歡喜。乃至修戒念想。必趣涅槃。是名
念戒。
五念施。謂念己所施獲得善。利一切世間。
為慳嫉所覆。我於今者。得離如是慳貪之垢。住捨
心中。於一切物。心無恡惜。持用布施。既布施已。我
心應喜。以喜心故身得快樂。乃至修念施想。必趣
涅槃。是名念施。
六念天。謂念欲界天等。悉因往
昔。戒施善根得生彼處。受天快樂。我亦見有如是
[004-0389b]
戒施功德。捨命之時。必生彼天。以念天故。離於惡
法。心生歡喜。心歡喜故身得快樂。得快樂故其心
得定。以得定故其心平等。修念天想。必趣天道。是
名念天。此則持八戒為因。六念為助也。須知第六
念天。因非涅槃。果招有漏。而亦令念者。其義有二。
一彰戒施功有所歸故。二明念專齋無所染故。所
以諸經通明六念。


○出家授受戒法


七分明之。一明出家功由菩薩。二明有益超世。三
明障出大損。四明既出家已行於罪行。五明既出
家行凡福行。六明出家修道要業。七明大小正行
三學為本。廣如鈔中。


釋 此乃總標大義。廣釋詳如鈔中者。今准經律
略釋。則鈔義不無也。


一明出家功由菩薩者。菩薩即護明菩薩。降生淨
飯王宮。名曰悉達太子。乃釋迦佛之因號也。迦葉
佛出人壽二萬。彼佛滅度。已後經歷正像末法。人
壽漸減。以至於百。世間眾生長夜癡冥。不聞三寶。
唯造諸惡。備嬰眾苦。趣三塗以為故宅。受四生猶
如更衣。護明菩薩愍斯沉淪。將補佛處。出世利生
橫約諸有。無思離染。故樹出家。樂處閑靜。若有貪
著。終成金鎻。引出方便。唯此一道。華嚴經云。若有
不識出家法。樂著生死。不求脫。是故菩薩捨國財
為之出家。求寂靜。按普曜經。釋迦如來初欲出家。
[004-0389c]
發此四誓願。度脫眾生。一謂願濟眾生困厄。謂我
設成正覺。得一切智。時眾生困厄。塗諸惱患。我當
濟脫。令斷恩愛。二謂願除眾生惑障。謂眾生沒在
生死苦海。無明暗蔽。悉無所知。我當為其顯示。如
清淨眼。內外無障。令其出離。三謂願斷眾生邪見。
謂眾生在世。我慢自大。尊己賤彼。心存邪見。不慕
聖道。我當開化。令入正真。四謂願度眾生苦輪。謂
眾生處於生死之苦輪。轉無際滅。智慧眼不能自
濟。我當為其說法。令得度脫。故云出家功由菩薩
也。


二明有益超世者。謂真誠出家。怖四怨苦。思不遷
性。諸佛數內。豈無有我。雜類報中。何以甘受。辭六
親至愛捨。五欲深著。如是出家方可紹隆三寶。度
脫四生。應知剃染非是。泛流超俗。還須上志。故云
有益超世也。


三明障出大損者。謂好心出家。續賢聖種。為眾生
眼。世若無僧。三寶絕斷。滔滔苦海。孰架慈航。茫茫
業徑。誰指迷道。准出家功德經云。若能放人出家
受戒。功德無量。譬如四天下滿中羅漢。百年供養。
不如有人為涅槃故於一日一夜出家受戒功德
謂猶前施雖多有竭。是欲界繫。為法出家。非三界業。故說過前。又云。若障出家為
作留難。緣此罪報。墮三惡道。常盲無眼。若生為人。
在母腹中。受胎無眼。於百歲中。以無礙智。說是罪
報。亦不可盡。於四道中。常盲我終。不記此人。得解
[004-0390a]
脫故。由障出家故。又法苑珠林引經云。若為出家。
苦作留礙。破壞抑制。此人即斷佛種。諸惡集身。猶
如大海。現身癩病。死入黑闇地獄。無有出期。准經
損義兼二。一自損。二損他。故云障出大損也。


四明既出家已行於罪行者。謂初心向道。避苦求
安。落髮披緇。背安趣苦。四口三破。豈任恣為繫草
鵝珠。寧無倣效。今不憶古。欲昇反墜。皆由自愚。志
不超凡。乏師良導。按遺教經云。不得販賣貿易和
合湯藥占相吉凶。節身時食。清淨自活。不得參預
世事。通致使命。呪術仙藥。結好貴人。親厚媟嫚。皆
不應作。當自端心。正念求度。不包藏瑕疵。顯異惑
眾。於四供養。知量知足。趣得供事。不應畜積。若依
經奉行者。是名梵行。若違教輒作者。是名罪行。故
云既出家已行於罪行也。


五明既出家行凡福行者。謂真心脫塵。家出二死。
凡福勤修因。非聖乘教。談三無漏。學內徒熏修律
明。七有為福。外眾隨辦。否則自棄涅槃。而求暫樂。
樂盡苦生。人天道險。若能以智為先導。事事迴向。
眾生莊嚴。佛國無取著。心無求報想。則行攝普賢。
益難讚迷。由無智用。致行成凡。故云既出家行凡
福行也。


六明出家修道要業者。謂凡情未盡。道業難成。未
盡之情愛欲為本。難成之道淨戒為基。出家要業
唯持戒。斷欲而為先務。四十二章經云。人懷愛欲。
[004-0390b]
不見道者。譬如澄水致手攪之。眾人共臨。無有覩
其影者。人以愛欲交錯。心中濁興。故不見道。當捨
愛欲。愛欲垢盡。道可見矣。遺教經云。依因此戒。得
生諸禪定。及滅苦智慧。是故當持淨戒。戒為第一
安隱功德住處。故云出家修道要業也。


七明大小正行三學為本者。三謂戒定慧。皆云學
者。學猶飾也。器不飾則無以成美。觀人不學。則無
以成聖德故。依此而修者。必證聖果。名曰正行。良
以眾生迷心為惑。動慮成業。由業感報。生死無窮。
欲脫苦果當除苦因。故先以戒治其業。次以定慧
澄其惑業。分善惡故。止作兩行以相翻惑。唯昏散
故。定慧二法而對破。病因藥差。機藉教修。然後業
盡惑除。情亡性顯。教門雖廣。豈越於斯。大小同修。
證中有別。故云大小正行三學為本也。


○乞度人法


時諸比丘輙便度人。不知教授。已愚癡故。彼不被
教授。不按威儀。著衣不齊整。乞食不如法。處處受
不淨鉢食。於大食小食上。高聲大喚。如婆羅門聚
會法。諸比丘以此事白佛。佛言。聽僧與授具足戒
者。白二羯磨。彼欲度人者。當往眾中。偏露右肩。脫
革屣禮。僧足右膝。著地合掌。應作如是乞言。


釋 准通儀式。應先鳴槌集眾。彼欲度人者。具修
威儀。先禮僧中上座已。合掌跪乞言。】


「大德僧聽。我某甲比丘。求眾僧乞度人授具足戒。願
[004-0390c]
僧聽我某甲比丘度人授具足戒。慈愍故。」


【三乞律中。准羯磨文。為授具足戒者。須乞畜眾法。
若按受戒揵度中。前具列和尚德已。總結文云。如
是畜依止。畜沙彌亦爾。故知並須以無德不合故
也。


釋 此准律明例用之法也。前具列和尚德者。按
律中。佛言。有五法成就不得。授人具足戒。無信。無
慚無愧。懶惰多忘。成就五法。得授人具足戒反上五法
復有五法不得。破增上戒。增上見。增上威儀。少聞。
無智慧反上五法得授。復有五法不得。一不瞻視病弟子。
不能使人瞻視。乃至令差若命終。二若弟子不樂
住處。不能方便移至異處。三若有生疑事。不能開
解其意。如法律除之。四不能教捨惡見住善見。五
若減十歲反上五法得授。復有五法不得不知。增戒。增心。
增慧。不知白。不知羯磨反上五法得授 此但略錄四五。廣如律中。不
得與依止。得與依止。不得畜沙彌。得畜沙彌。所制
具德。咸如和尚。此則為師不易。具得實難也。


○與度人法


佛言當觀察此人。若不堪教授。復不以二事攝取。
一者法。二者衣食。當語言。大德。止。勿度人。若有智
慧堪能教授。又以二事攝者。應與羯磨。


釋 彼三乞已。作禮起立。羯磨者作前方便答云。
與度人法。羯磨秉法者。作是白言。】


「大德僧聽。此某甲比丘。今從眾僧乞度人授具足戒。
[004-0391a]
若僧時到僧忍聽。僧今與某甲比丘。度人授具足戒。
白如是。


大德僧聽。此某甲比丘。今從眾僧乞度人授具足戒。
僧今與某甲比丘。度人授具足戒。誰諸長老。忍僧與
某甲比丘。度人授具足戒者默然。誰不忍者說。僧已
忍與某甲比丘。度人授具足戒竟。僧忍默然故。是事
如是持。」


【釋 乞度人授具。乃為和尚也。梵本正名鄔波遮
迦。傳至于闐。翻為和尚。傳到此土。什法師翻名力
生。此義准舍利弗問經云。夫出家者。捨其父母生
死之家。入法門中。受微妙法。葢師之力生長。法身
出功德財養智慧命。功莫大焉。若無佛法法身慧
命。不能生長。若無衣食。色質道器不能資助。若此
二事無乏。十臘滿已。眾中羯磨僧方忍聽。
此一
羯磨為人法故作。是屬私也。


非 一人非。一界不和。十臘未滿。少聞不善。毗尼
多愚。有犯過等。
二法非。乞詞錯脫。羯磨顛倒。言
說不明。紊前方便。
三事非。二攝有闕等。
四人
法非。乃至七具三非。取前互後合。具顯非。


○度沙彌法


律中度羅睺羅。為最初。


釋 此出制緣也。羅睺羅此翻覆障。謂阿修羅食
月時。障月明也。羅睺羅六年處母胎。所覆障故。因
以為名。舊云羅怙羅。准受戒揵度云。佛住迦毗羅
[004-0391b]
國尼拘律園時。佛時到。著衣持鉢。入城乞食。食已
還出城。於時羅睺羅與母在高樓上。見佛來語子
言。彼來者是汝父。時羅睺羅疾疾下樓。至如來所。
頭面禮足。在一面立。世尊以手摩彼頭。彼自念。從
生以來。未曾得如是細滑柔輭樂。佛問言。汝能出
家學道否。答云。能出家。佛舒一指。與羅睺羅。將至
僧迦藍中。告舍利弗言。汝度此童子。出家與受沙
彌十戒。此制緣也。


僧祇云。若年七歲解知好惡。與出家。過七十臥起
須人。不得度。若能修習諸業。聽出家。若初欲出家
者。為說苦事。一食一住一眠。多學問答。能持者度。


釋 此引僧祇。明稱量機宜也。彼律中因諸比丘
度八十九十歲人。出家頭白。背瘻諸根。不禁進止。
須人洟唾。污僧淨地。世人譏呵。佛故制此。若年七
歲解知好惡者聽度。謂知世是苦。出家寂靜。此則
年雖少。宿根正見。終成道品。若過七十臥起須人
者不得度。此非無慈不納。正是憐愍遮之。謂出家
所須來處。由信道業。不修施報。當酬臥起。尚且須
人功行。終無克辦。若過七十。形雖潦倒。色力精強。
志不自惰。此亦許度。凡欲出家。無論老少。當先為
說出家苦事。令彼忖量可否。若問欣樂答能。斯則
信無疑退。若憂慮默然。此則怖恐未堪而事言苦
者。謂寒暑不遷。精勤不怠。唯道可修。無身可惜。此
苦乃出世之樂因也。一食。謂非時不䬸。一住。謂跏
[004-0391c]
趺修定。一眠。謂夜三時中初後加功。以補晝之不
足。中夜神疲。聽其惜養。寢安多學。謂讀律攻行。受
經問義。此四以禪誦熏修。食眠練質。若果能者。則
諸行業俱無憚矣。梵語沙彌。此翻云息慈。謂息世
染之情。以慈濟羣生也。又云。初入佛法。多存俗情。
故須息惡以行慈也。最下七歲至十三者。皆名驅
烏沙彌。若年十四至十九。名應法沙彌。若年二十
已上皆號。名字沙彌。


○與剃髮法


時諸比丘輙度人故。眾僧不知。佛言。汝若欲僧伽
藍中剃髮。當白一切僧。若不得和合。房房語令知
已與剃髮。若和合。作白已剃髮。


釋 此引制緣也。按受戒揵度中。有一巧師子。至
僧伽藍中。求諸比丘出家為道。諸比丘輒度之。時
彼父母啼泣。來至伽藍。問諸比丘。皆報不見。父母
即於僧房中求覔。得已譏嫌眾僧。故有此制。應知
既出家已。則居止同僧。施沾僧分。若眾不知。來源
語已。未允剃髮。豈但諱俗譏呵。恐玷法門。抑且盜
用僧物。罪歸師範。寧無慎歟。而令房房語知。為眾
集難。若僧和集。作單白羯磨已。然後剃髮。此是俗
不現前制。應遣求出家者離聞處。眾中能羯磨人
作前方便答云。與剃髮羯磨。作是白言。】


「大德僧聽。彼某甲欲求某甲比丘剃髮。若僧時到僧
忍聽。與某甲剃髮白如是。」
[004-0392a]


【作白已。喚入眾中。與剃髮度人法式。廣如鈔中。五
分云。先與受五戒已。後受十戒。


釋 度人法式。余曾撰集剃度沙彌正範。於內兼
五分授法儀式詳明。辯譌有據。閱之自了。指歸行
用。誠補玄化。茲不繁引。


○授十戒法


佛言。若在僧伽藍中。度令出家者。當白一切僧。已
聽與出家。應作如是白。】


「大德僧聽。此某甲某甲比丘求出家。若僧時到僧
忍聽。與某甲出家。白如是。」


【釋 此二單白羯磨。制有先後。用知總別。若前日
剃髮。次日授十戒者。二法前後。俱用羯磨。應各作
前方便。前答與剃髮羯磨。後答與出家羯磨。此謂
用有別也。若剃髮已。即隨授十戒者。唯作前白後
白略之。僧既聽忍。二皆無過。以剃髮中攝受戒故
此謂用有總也。
此二羯磨是為人作。皆屬私也。


非 餘非准上。
其間唯異人非。謂受者老少違
制等。


○受戒體法


善見云。阿闍黎告言。汝隨我語。教汝受三歸。答言
爾。又應問某遮難發戒緣起准。如經律例。須具問
方。乃授云。


釋 梵語阿闍黎。此飜軌範。亦云正行。謂能令弟
子效其軌則。以紏正心行故。其和尚臨座。並略問
[004-0392b]
遮難等。俱載三壇傳戒正範詳明。此唯明阿闍黎
授歸戒法云。】


「我某甲歸依佛。歸依法。歸依僧。我今隨佛出家。某甲
為和尚。如來至真等正覺。是我世尊。」


【三授已便得戒。】


「我某甲歸依佛竟。歸依法竟。歸依僧竟。我今隨佛出
家已。某甲為和尚。如來至真等正覺。是我世尊。」


【三結已與戒相。】


「盡形壽不殺生。是沙彌戒。能持不。答言能持。


盡形壽不偷盜。是沙彌戒。能持不。答言能持。


盡形壽不婬欲。是沙彌戒。能持不。答言能持。


盡形壽不妄語。是沙彌戒。能持不。答言能持。


盡形壽不飲酒。是沙彌戒。能持不。答言能持。


盡形壽不著華鬘香油塗身。是沙彌戒。能持不。答言
持。


盡形壽不得歌舞倡伎及故往觀聽。是沙彌戒。能持
不。答言能持。


盡形壽不得高大牀上坐。是沙彌戒。能持不。答言能持。


盡形壽不非時食。是沙彌戒。能持不。答言能持。


盡形壽不得捉持生像金銀寶物。是沙彌戒。能持不
答言能將。


此是沙彌十支淨戒。盡形壽一一不得犯。能持不。答言
能持。」


【釋 此沙彌十支戒。前四是性重根本。若犯則應
[004-0392c]
滅擯。不得與清淨沙彌同法事及共止宿。亦不得
如餘沙彌得與大比丘過二宿。後六是遮罪。有犯
容懺心。度故誤罪結重輕。唯一突吉羅治其間。釋
義當閱雲棲要略。欲明開遮。應學隨律威儀。


如請僧福田經。沙彌應知五德。一者發心出家懷
佩道故。二者毀其形好應法服故。三者永割親愛
無適莫故。四者委棄身命遵崇道故。五者志求大
乘為度人故。


釋 此引諸德福田經。然斯五德不特小眾終身
行之。始終通於五眾。俱堪物養。師範人天。故使誦
持。無輕受體及形服也。彼經云。時天帝釋白佛。夫
人種德。欲求景福。豈有良田果報。無限種絲髮之
德本。獲無量之福乎。佛告天帝。眾僧有淨德。名曰
福田。一發心出家。乃至志求大乘。此五事名曰福
田。為良為美。為無旱衰。供之得福。難為喻矣。此五
下句乃宣祖事鈔所註也。一發心出家懷佩道故
者。謂出家之人。發勇猛心。脫離凡俗。習佛菩提。而
能懷佩妙道。為世福田。是為初淨德也。
二毀其
形好應法服故者。謂出家之人。剃除鬚髮。毀壞相
好。去世俗之塵。衣著如來之法服。具佛威儀為世
福田。是為第二淨德也。
三永割親愛無適莫故
者。謂既已投佛出家。割絕父母情愛。無復專主俗
業。眷戀不肯斷捨。當一心精進修道。以報父母生
成之德。兼能為世福田。是為第三淨德也。
四委
[004-0393a]
棄身命遵崇道故者。謂出家之人。能委棄身命。無
所顧惜。唯務一心求證佛道。兼能為世福田。是為
第四淨德也。
五志求大乘為度人故者。謂出家
之人。常懷濟物之心。專志勤求大乘之法。度脫一
切有情。為世福田。是為第五淨德。沙彌應當習具
也。


如僧祇律。應為說十數。一者一切眾生皆依飲食。
二者名色。三者痒痛想。四者四諦。五者五陰。六者
六入。七者七覺意。八者八正道。九者九眾生居。十
者十一切。入其列數。釋相對治顯正並廣如行事
鈔說。


釋 此之十數。今准教典。仍列法數。釋相俾知觀
境對治。以顯正修。不晦聖制也。


一謂一切眾生皆依飲食者。按楞嚴經云。如是世
界十二類生。不能自全。依四食住。演義鈔云。一段
食。段即分段。食有資益之義。謂以香味觸三塵為
體。入腹變壞。資益諸根。古譯經律皆為摶食。以手
團曰摶。後譯復言。漿飲等不可摶。遂譯為段食。


二觸食。觸即對也。謂六識所對色等諸塵。柔輭細
滑冷暖等。觸而生喜樂。俱能資益諸根。故名觸食。
設觸非食。何以觀戲劇等。終日不食而不饑也。


三思食。思即意思。謂第六識思。於可愛之境。生希
望意。而能潤益諸根。如人饑渴。至飲食處。望得飲
食。而身不死。故名思食。
四識食。識以執持為義。
[004-0393b]
即第八識也。由前三食勢分所資。能令此識增勝。
執持諸根。故名識食。若約三界辯之。段食唯在欲
界。以色無色界無香味二塵。餘之三食徧通三界。
故云一者一切眾生皆依飲食也。


二謂名色者。准智度論云。一切諸法中。但有名與
色。若欲如實觀。但當觀名色。雖癡心多想分別。於
異事更無有一法。出於名色者。一名者。心但有字。
故曰名也。即是心及相應所法。雖有能緣之用。而
無質礙可尋。既異於色。復有心意識及諸所數法
種種之別名。故謂之為名也。
二色者。有形質礙
等法。謂之為色。即世界一切依報及五蘊之初。皆
是質礙之法。並無知覺之用。既異於心意識。故稱
為色。故云二名色也。


三謂痒痛想者。准阿差末菩薩經云。菩薩自觀痛
痒。觀他痛痒。而得意止。擇求聖慧。慕樂求寂。正使
遭樂。不係在欲。然此痒痛想。即三受中之苦受也。
受乃領納義。謂六根之識。領受六塵之境。三受者。
一苦受。謂於六塵違情之境。而有逼迫之苦。是名
苦受。
二樂受。謂於六塵之境。而有適悅之樂。是
名樂受。
三不苦不樂受。謂於六受不違不順之
境。所受非苦非樂。是名不苦不樂受。故云三者痒
痛想也。


四謂四諦者。准四教儀。藏教生滅四諦釋之。藏教
者。三藏之教也。生滅者。此教詮因緣生法。有生有
[004-0393c]
滅。四諦者。諦即審實之義。謂聲聞人用析空觀。諦
審苦集滅道之法。一一不虗因緣生法者。六根為因。六塵為緣。根塵相
對所起之心。名為生法。析空者。析即分析。謂分析五蘊等法。皆空也

一苦諦。苦即逼
迫之義。有三苦八苦。總而言之。不出三界生死。聲
聞人諦審生死實苦。故名苦諦。
二集諦。集即招
集之義。謂聲聞人諦審煩惱惑業。實能招集生死
之苦。故名集諦。
三滅諦。滅即寂滅。謂聲聞人既
厭生死之苦。諦審涅槃實。為寂滅之樂。故名滅諦。


四道諦。道即能通之義。謂聲聞人諦審戒定慧
之道。實能通至涅槃。故名道諦。故云四者四諦也
五謂五陰者。准大乘廣五蘊論云。蘊者積聚之義。
謂眾生由此五法。積聚成身。復因此身積聚有為
煩惱等法。能受無量生死也。亦名五陰。陰即葢覆
之義。謂能葢覆真性也。蘊陰合而言之。謂積聚有
為。葢覆真性故。一色蘊。色即質礙之義。謂眼耳鼻
舌身諸根和合積聚。故名色蘊。
二受蘊。受即領
納之義。謂六識與六塵相應。而有六受和合積聚。
故名受蘊。
三想蘊。想即思想之義。謂意識與六
塵相應。而成六想和合積聚。故名想蘊。
四行蘊
行即遷流造作之義。謂因六識思想。諸塵造作善
惡諸行。和合積聚。故名行蘊。
五識蘊。識即了別
之義。謂以眼耳鼻舌身意六種之識。於諸塵境上。
照了分別。和合積聚。故名識蘊。故云五者五蘊也。
六謂六入者。准法界次第云。入即趣入之義。謂六
[004-0394a]
根為六識所依。能入六塵。故名六入。一眼入。謂眼
根為識所依。能入於色。
二耳入。謂耳根為識所
依。能入於聲。
三鼻入。謂鼻根為識所依。能入於
香。
四舌入。謂舌根為識所依。能入於味。
五身
入。謂身根為識所依。能入於觸。
六意入。謂意根
分別五塵。能入於法。故云六者六入也。


七謂七覺意者。准法界次第云。亦名七覺分。又名
七覺支。覺即覺了。所修之法是真是偽也。分謂此
七種法。各有支派分齊。不相雜亂。故名分名支也。
擇進喜三覺分屬慧。除捨定三覺分屬定。念覺分
兼屬定慧。修此七覺。即得入道。一擇法覺分。擇即
揀擇。謂用慧智觀察諸法之時。善能簡別真偽而
不謬。取虗偽之法。故名擇法覺分。
二精進覺分。
不雜名精。無間名進。謂修諸道法之時。善能覺了。
不行無益苦行。而於真正法中。常能用心專一。無
有間歇。故名精進覺分。
三喜覺分。喜即歡喜。謂
心契悟真法。得歡喜時。善能覺了。此喜不從顛倒
生。住真法喜。故名喜覺分。
四除覺分。除即斷除。
謂斷除諸見煩惱之時。善能覺了。除去虗偽之法。
增長真正善根。故名除覺分。
五捨覺分。捨即捨
離。謂捨離所見念著之境。善能覺了。虗偽不實。永
不追憶。故名捨覺分。
六定覺分。定即禪定。謂發
禪定之時。善能覺了諸禪。不生煩惱妄想。是名定
覺分。
七念覺分。念即思念。謂修諸道法之時。善
[004-0394b]
能覺了。常使定慧均平。若心昏沉之時。當念用擇
法精進喜三覺分。觀察諸法。令不昏沉。若心浮動
之時。當念用除覺分。除身口之過非。用捨覺分。捨
於觀智。用定覺分。入正禪定。攝其散心。令不浮動。
是名念覺分。故云七者七覺意也。


八謂八正道者。准法界次第云。謂此八法不依偏
邪。故名為正。復能通至涅槃。故名為道。一正見。謂
修無漏道見四諦。分明破外道有無等種種邪見。
是為正見。
二正思惟。謂見四諦時。正念思惟。觀
察籌量。令觀增長。是為正思惟。
三正語。謂以無
漏智慧。常攝口業。遠離一切虗妄不實之語。是為
正語。
四正業。謂以無漏智慧。修攝其心。住於清
淨正業。斷除一切邪妄之行。是為正業。
五正命。
謂出家之人當離五種邪命利養。常以乞食。自活
其命。是為正命。
六正精進。謂勤修戒定慧之道。
一心專精。無有間歇。是名正精進。
七正念。謂思
念戒定慧正道。及五停心助道之法。堪能進至涅
槃。是名正念五停心者。多散亂眾生數息觀。多貪眾生不淨觀。多瞋眾生慈悲觀。愚癡
眾生因緣觀。多障眾生念佛觀

八正定。謂攝諸散亂。身心寂靜。
正住真空之理。決定不移。是名正定。故云八者八
正道也。
九謂九眾生居者。准釋氏要覽云。即三
界九地也。謂欲界雜居一地。色界四禪分為四地。
無色界四空分為四地。共為九地。地者有持載義。
九界眾生依之而居。忉利天以下及四趣。皆為地
[004-0394c]
居。夜摩天已上至非非想天。皆為空居。一五趣雜
居地。五趣者。欲界。六天人。餓鬼。畜生。地獄也。本該
六趣。以阿修羅通於諸趣。故但言五。雜居者。五趣
果報苦樂不同。總居於欲界故也。
二離生喜樂
地。即色界初禪天。謂此天已離欲界欲惡之法。得
覺觀禪定。而生喜樂。住於此定。一切苦惱皆不能
逼也覺觀者初心在緣曰覺。細心分別曰觀也
三定生喜樂地。即色
界二禪天。謂此天已離初禪覺觀。動散攝心。在定
澹然。凝靜而生。勝定喜樂。住於此定。如人從暗室
中出見日月光明朗然洞徹也。
四離喜妙樂地。
即色界三禪天。謂此天已離二禪天喜之踊。動因
攝心。諦觀泯然。入定而得勝妙之樂。住於此定。樂
法增長。徧滿身中也。
五捨念清淨地。即色界四
禪天。謂此天捨二禪之喜及三禪之樂。心無憎愛。
一念平等。清淨無雜。住於此定。空明寂靜。萬象皆
現也。
六空無邊處地。即無色第一天。謂此天厭
色界。色質為礙。不得自在。故加功用行。滅一切色
相。而入虗空處定。住於此定。其心明淨。無礙自在
也。
七識無邊處地。即無色界第二天。謂此天厭
空處無邊。轉心緣識。與識相應。心定不動。三世之
識悉現定中。住於此定。清淨寂靜也。
八無所有
處地。即無色界第三天。謂此天厭空處無邊識處。
三世流轉無際。捨此二處。而入無所有處定。住於
此定。怡然寂靜。諸想不起也。
九非非想處地。即
[004-0395a]
無色界第四天。謂此天厭無所有處。如癡故捨之。
而入非非想處定。住於此定。不見有無相貌。泯然
寂絕。清淨無為也。故云九者九眾生居。然此九界
皆非聖位。不能超越生死。得大解脫。出家志趣涅
槃。故令知九界乃眾生所居也。


十謂十一切入者。即十徧處定也。准法界次第云。
智度論謂八背捨為初門。八勝處為中。行徧一切
為成就。此三種觀具足禪體。始得成就此定。謂之
徧一切處者。從所觀境。徧滿得名也。
一青徧一
切處定。謂於定中。還取八背捨。八處勝中所見青
色。使徧一切處皆青。故名青徧一切處定。其黃赤
白地水火風空識九。徧一切處定亦爾。故云十者
十一切入也。】


毗尼作持續釋卷四


音義



四魔
梵語魔羅。此云奪命。又云殺者。謂能奪智
慧命。而殺出家善根故。
一蘊魔。謂色受想行識等
聚積而成生死苦果。此生死法能奪智慧命。故云
蘊魔。
二煩惱魔。謂三界中一切煩惱妄惑。修行
人為此惱亂心神。不能成就菩提。故云煩惱魔。


三死魔死者。四大分散。夭喪殞沒。修行人為此夭
喪。不能續延慧命。故云死魔。
四天魔。此魔即欲
界第六天。若人勤修勝善。欲超三界生死。而此天
[004-0395b]
魔為作障礙種種擾亂之事。令修行人。不能成就
出世善根。故云天魔。


四勝義諦
准成唯識論。
一世間勝義。謂於世間
五蘊虗妄之法。而說真如勝妙之義也。
二道理
勝義。謂聲聞觀苦集滅道之理。即是勝妙之義也。


三證得勝義。謂聲聞證得二空真如之理。即是
勝妙之義也。
四勝義勝義。謂一真法界之理。唯
有諸佛盡知盡證。乃勝義中之最勝義也。



神助也。



音屋。肥也。



柔土無塊也。



主也。



租也。



沈入聲。虫藏也。


忉利天
梵語忉利。此云三十三。智論云。昔有婆
羅門。姓憍尸迦。與知友三十二人。共修福德。命終
皆生須彌山頂。憍尸迦為天主。名帝釋。三十二人
為輔臣。周圍列居。而帝釋獨處其中。


瘖瘂
謂有口不能言也。


長者十德
出翻譯集。
一貴姓。謂勳戚尊貴。世稱
閥閱之族。閥音伐。史記云。明其等曰閥。積其功曰
閱。
二位高。謂居卿相台輔。為百僚之首。
三大
富。謂寶貨豐饒。所須具足。
四威德。謂威嚴厚重。
人所敬畏。
五智深。謂智慮深遠。越格超羣。所謀
[004-0395c]
皆當。
六年耆。謂齒高望重。為物儀表。人所尊仰。


七行淨。謂持心律己。廉公潔白。所行如言。皆無
瑕玷。
八禮備。謂威儀庠序。世所式瞻。
九上歎。
謂才德兼備。言行可則。為在上者。所喜歎服。

下歸。謂謙以處己。寬以御眾。為在下者。所仰歸向。



音丕。未燒陶瓦。



音英。繫也。


五欲
一財欲。即世間一切資財也。謂人以財物
為養己之資。故致貪求戀著不捨。
二色欲。即世
間青黃赤白男女等色也。謂人以色欲悅情適意。
故致貪求戀著。不能出離三界。
三飲食欲。即世
間餚饍眾味也。謂人必假飲食。資生活命。故致貪
求。樂著無厭。
四名欲。名即世間之聲名也。謂人
因聲名。能顯親榮已。故致貪求樂著。而不知止。


五睡眠欲。即情識昏昧。而睡眠也。謂人之睡眠亦
有時節。若怠惰放縱。樂著無厭。是名睡眠欲。


三破
謂破戒見威儀也。


媟嫚
上音屑。下音慢。謂污也。


二死
謂分斷變異二種生死也。


繫草
昔有比丘。途次逢羣賊。得物而歸。恐彼比
丘洩露欲害。賊中有一人。知比丘法。即將比丘就
生草。以草繫其法衣。比丘守戒。寧至饑死。不傷於
草也。


鵝珠
昔有比丘。乞食至一珠師家。珠師篤信。即
[004-0396a]
起取食。與比丘。有一赤珠落地。其家養一鵝。鵝見
赤珠。即吞入腹。後珠師將食。比丘視不見珠。謂比
丘偷取索之。比丘言。不取汝珠。彼怒痛打比丘垂
死。此比丘守戒故。寧死不言鵝吞。恐傷生命故。彼
珠師怒極。鵝在前遊。彼一脚搨死。比丘見鵝已死。
乃言。汝珠是此鵝吞爾。珠師割鵝得珠。求悔增信
也。


七有為福
一興立佛圖僧房堂閣。
二園果浴
池樹木清涼。
三常施醫藥療救眾病。
四作堅
牢船濟度人民。
五安設橋梁過度羸弱。
六近
道作井渴乏得飲。
七造作圊廝施便利處。
是為
七事布施。轉身得生梵天。受福報故。


革屣
生曰革。熟曰韋。皮履也。



音閭。曲脊也。



臥也。



大也。



音的。專主也。


十二類生
一卵生。即魚鳥龜蛇之類。
二胎生。
即人畜龍仙之類。
三濕生。即含蠢蠕動之類。


四化生。即轉蛻飛行之類。
五有色。即休咎精明
之類。
六無色。即空散銷沉之類。
七有想。即神
鬼精靈之類。
八無想。即精神化為土木金石之
類。
九非有色。即水母以蝦為目之類。謂水母本
無自類之色相。故曰非有色相。以水沫為身。以蝦
[004-0396b]
為目。故曰成色也。
十非無色。即咒詛厭生之類。
咒詛亦呼召耳。厭即禱也。如蝦蟇以身附卵。然後
生長。非聲則壞。又如孔[少/隹]。雌者聞雄者鳴。即有娠
生雛。此等物類由厭禱而生也。
十一非有想。即
蒲盧等異質相成之類。蒲慮者蜾蠃也。取青虫以
為己子。青虫非蒲盧之類。故曰非有想相。而能成
己之子。故成想也。
十二非無想。即土梟等附塊
為兒。及破鏡鳥以毒樹果。抱為其子。子成父母。皆
遭其食之類。



音極。增也甚也。戲也。


三苦
一苦苦。謂有漏五陰之身。性常逼迫名苦。
又與苦受相應。即苦上加苦。故名苦苦。
二壞苦。
謂樂相壞時。苦相即至。名為壞苦。即樂極悲生是
也。
三行苦行苦者。即有漏之法。四相遷流。常不
安隱也。


八苦
謂生。老。病死。愛別。離怨。憎會。求不得。五陰
熾盛。八也。


澹然
謂恬靜無為貌。


八背捨
背謂違背。捨即捨棄。大智度論云。背此
淨潔五欲。捨此著心。故名背捨。修此觀故。發無漏
智慧。斷三界見思惑盡。證羅漢果。欲界色聲香味
觸。名麤弊五欲。色界無色界色等。名淨潔五欲也。


一內有色相外觀色。謂行人先觀自己色身相
狀。壞爛不淨。不可愛樂。一心靜定。更想皮肉脫落。
[004-0396c]
但見白骨有八色光明。八色光明者。謂見地色如
黃白淨地。見水色如淵中澄清之水。見火色如烟
薪清淨之火。見風色如無塵清風。見青色如金精
山。見黃色如薝蔔華。見赤色如春朝霞。見白色如
珂雪也。故云內有色相。又為欲界貪欲難斷。雖已
自觀。內色不淨故。須復以不淨觀。於他人之色。令
生厭惡。以求斷除。故云外觀色。此初背捨。位在初
禪天定。
二內無色相外觀色。謂行人為入二禪。
已滅內身色相。故云內無色相。又為欲界貪欲難
斷故。猶觀外不淨之相。令生厭惡。以求斷除故。又
云外觀色。此即第二背捨。位在二禪天定。
三淨
背捨身作證淨。即緣於淨相也。謂行人於第二背
捨。後除葉外色不淨之相。但於定中練習八色光
明。清淨皎潔。猶如妙寶之色。故云淨背捨。心既明
淨。樂漸增長。徧滿身中。悉皆怡悅。故云身作證。此
即第三背捨。位在三禪天定。
四虗空處背捨。謂
行人於欲界。後已除棄自身不淨之色。初背捨。後
又除棄內身白骨之色。第二背捨後。又除棄外身
一切不淨之色。尚餘八種淨色皆依心住。若心捨
色。色即謝滅。一心緣空與空相應。即入無邊虗空
處定。故云虗空處背捨。此即第四背捨。位在四禪
天定。
五識處背捨。謂行人若捨虗處。一心緣識
入定時。即觀此定。依五陰等悉皆無常苦空無我。
虗妄不實。心生厭背。而不受著。故云識處背捨。
[004-0397a]


六無所有處背捨。謂行人若捨識處。一心緣無所
有處。入定時即觀此定。依五陰等悉皆無常苦空
無我。虗妄不實。心生厭背。而不受著。故名無所有
處背捨。
七非有想非無想處背捨。謂行人若捨
無所有處。一心緣非有想非無想。入定時即觀此
定。依五陰等悉皆無常苦空無我。虗妄不實。心生
厭背。而不受著。故名非有想非無想背捨。
八滅
受想背捨。受即領納。想即思想。即五陰中受想二
心也。謂行人厭患。此心散亂。欲入定休息。故背滅
受想諸心。是名滅受想背捨。


八勝處
謂修八背捨後。觀心純熟。轉變自在。若
淨若不淨。隨意能破也。初二勝處位在初禪。第三
第四勝處位在二禪。第五乃至第八勝處位在四
禪。三禪不立勝處者。以三禪天樂多心純。故不立
也。
一內有色相。外觀色少。若好若醜。是名勝知勝
見。謂行人先觀自己色身相狀壞爛不淨。不可愛
樂。一心靜定。更想皮肉脫落。但見白骨有八色光
明。故云內有色相。又以觀道未增。若觀多色。恐難
攝持。故觀少色。是以自觀己身不淨。亦觀所愛之
人身亦不淨。故云外觀色少。若好若惡者。謂觀外
諸色。善業善果故名好。惡業惡果故名醜。或時繫
心一處。觀欲界中色。能生貪欲者。是淨色名為好。
能生瞋恚者。是不淨色名為醜。勝知勝見者。謂觀
心純熟。於好色中。心不貪愛。於醜色中。心不瞋恚
[004-0397b]
也。
二內有色相。外觀色多。若好若醜。是名勝知
勝見。謂行人先觀自己色身相狀壞爛不淨。不可
愛樂。一心靜定。更想皮肉脫落。但見白骨有八色
光明。故云內有色相。觀於內身。色相既熟。則觀外
色。雖多亦無妨礙。所謂諦觀一死屍。至十百千萬
等死屍若觀一肨脹時。悉見一切肨脹。乃至壞爛
青瘀剝落。亦復如是。故云外觀色多。若好若醜。勝
知勝見如上。
三內無色相。外觀色少。若好若醜。
勝知勝見。謂行人入二禪已。滅內心色相。故云內
無色相。又以觀道未增。若觀多色。恐難攝持。故觀
少色。是以自觀己身不淨。亦觀所愛之人。身亦不
淨故云外觀色少。若好若醜。勝知勝見如上。

內無色相。外觀色多。若好若醜。勝知勝見。謂行人
入二禪已。滅內身色相。故云內無色相。觀內身。色
相既無。則外色相雖多。亦無妨礙。餘同上二中無
異。葢行人為欲界煩惱難破故。於第二禪中。重修
第三第四勝處。滅欲界煩惱。令無遺餘。亦令觀道
增進。牢固不失。工夫轉勝也。
五青勝處。謂行人
觀青色照耀。勝於背捨。八色光明中所見青相。不
起法愛。故名勝處。
六黃勝處。謂行人觀黃色照
耀。勝於背捨。八色光明中所見黃相。亦不起法愛。
故名勝處。
七赤勝處。及八白勝處。此二如上青
黃勝處釋。
[004-0397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