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n0061 攝大乘論釋-陳-世親菩薩 (master)





《攝大乘論釋》卷第十二


世親菩薩釋
陳天竺三藏真諦譯


釋依慧學差別勝相第八+(十五卷成)【宋】【元】【宮】八八



論曰。如此已說依定學差別。云何應知依慧
學差別。


釋曰。菩薩定與二乘定既有差別。
定為慧依止。慧依定得成。菩薩慧與二乘慧
亦應有差別。云何可知。以何法名依慧學。無
分別智名依慧學。是無分別智差別。應知即
是依慧學差別。此無分別智有三種。一加行
無分別智謂尋思等智即是道因。二無分別
智。即是道正體三無分別後智。即是出觀智。
謂道果。此三智悉是依慧學體。尋思智為依
慧學者。觀行人依當來無分別智故。修方便
智。由求未來無分別智果故。現世方便得成。
[012-0239a]
以是能依故名依慧學。又此方便智能引當
來無分別智。無分別智起。必依此方便得成。
以是所依故名依慧學。道正體為依慧學者。
謂依內起智在觀。離散動故名為內。此智依
觀起故名依慧學。又有自體為內。因已謝
果未起。道體自相續。即說自體為內。依自
體起故名依慧學。出觀智為依慧學者。依無
分別智成此智。名依慧學。何以故。入觀時所
緣境後得智。緣此生故。此三智中應成立
何智。應但成立無分別智。若成立此智。即
成立餘智。若成立前智但因義顯果義不顯。
自性等十九差別義亦不成。若成立後智。但
果義顯因亦不顯。自性等十九差別義亦不
成。何以故。此智以尋思智為因。此智是尋思
智果。此智是後智因。後智是此智果。由此智
成立。前後智亦得成立。是故但應成立此智。
於成立中。先應說無分別智自性。自性即是
體相。


論曰。由無分別智自性依止。緣起境界相貌
立救難。攝持伴類果報等流。出離究竟行善
加行。無分別智後得智功德。無分別差別加
行。無分別智及後得智。譬威德無功用作事
甚深義故。應知依慧學差別。由依慧學差別。
應知無分別智差別。


釋曰。謂由無分別智
自性。應知依慧學差別。由依慧學差別。應知
無分別智差別者。若是次第說十九義。悉須
作此語。今為存略故。以一由無分別智標
初。次列出十九義竟。後總云應知依慧學
差別。由依慧學差別。應知無分別智差別。以
[012-0239b]
十九義成立無分別智。此智即是慧學體。慧
學差別即是此智差別。應作如此知。無分別
智自性云何。


論曰。無分別智自性。應知離五種相。


釋曰。
若具離五相。則是無分別智。若不具離五
相。則非無分別智。


論曰。五相者。一離非思惟故。二離非覺觀地
故。三離滅想受定寂靜故。四離色自性故。五
於真實義離異分別故。


釋曰。此智若由離思惟故。名無分別智。
熟眠放逸狂醉同離。思惟應得無分別智。
若由過覺觀地故。名無分別智。從二定以上
已過覺觀地。應得無分別智。若依此二義。凡
夫應得無分別智。是處能離心及心法。應說
名無分別智。謂想受滅定等。若人在此位中
得無分別智。此則不成智。何以故。於滅定等
位。無心及心法故。若言如色自性智自性亦
如此。如色鈍無知此智應鈍無知。若於真實
義。由已分別顯現。是分別應成無分別智。
何以故。此分別能分別真實義。謂此義真
實。


論曰。是五相所離智。此中應知是無分別智。


釋曰。若智離五相。緣真實義起。若不異分
別真實義。謂此法真實但緣真實義。如眼識
不以分別為性。是名無分別智相。


論曰。於此中如所說。無分別智性中。故說偈
言。


釋曰。於此依慧學中。如前說十九義所
顯無分別智性。更說偈成立此義。此偈欲何
所顯。欲顯無分別智最勝。於所修眾行中最
[012-0239c]
為上首。


論曰。


「 諸菩薩自性
 五種相所離
 無分別智性
 於真無分別」



釋曰。菩薩以無分別智為體。無分別智與菩
薩不異。無分別智自性。即是菩薩自性。無分
別智離五相。即是菩薩離五相。由於真無分
別故。離五相得無分別名。眾生是假名。法是
實有。若離此智。無有別法應菩薩名。盡無
生智是菩提。此眾生以菩提為體。菩提即是
無分別智。無分別智即是菩薩。欲示無分別
智即是菩薩故。說菩薩自性離五相。不言無
分別智後得例爾。如此說菩薩自性已。由
此依止是性得生。今當說此依止。前說此
智名無分別。此智為依止心生。為不依止心
生。若依止心生。能思故名心。思即是分別。此
智若依分別生。非謂無分別。若不依止心生。
則同色等法。復不應名智。欲顯離此二失故
重說偈。


論曰。


「 諸菩薩依止
 非心非非心
 是無分別智
 非思疾類故」



釋曰。此智不以心為依止。由此智不思議
故。亦不以非心為依止。由以心疾利類相續
為依止故。疾利類是心種性。既以此為依
止故。不可說非心為依止。為顯因緣生起此
智故重說偈。


論曰。


「 諸菩薩因緣
 有言聞熏習
[012-0240a]
 是無分別智
 如理正思惟」



釋曰。四緣中除三緣。但取因緣。因緣有何
相。若因與果同類名因緣。譬如先善心為後
善心作因。依從他所聞法音。起聞熏習因。
此熏習後生正思惟。是正思惟從聞他正說
起。故稱有言。此智因緣。即以有言聞熏習
及正思惟為體。由此因緣。無分別智因有
言。未生令生已生令堅住。若無此熏習。無
分別智不得生。是故說此為因緣。此智因聞
熏習起。緣何法為境。


論曰。


「 諸菩薩境界
 不可言法性
 是無分別智
 二無我真如」



釋曰。前偈說菩薩因緣。此偈說菩薩緣緣。境
界即是緣緣。緣緣有何相。若法緣此生。猶如
羸人因杖得起。若觀此法彼法得生故。此為
彼緣。如五塵生五識。此境有二義。一依止緣
緣。二比度緣緣。如人依止心無常相。比度色
等餘法皆是無常。不可言法性是菩薩緣緣。
一切法由分別性不可言說。何以故。諸法由
自體無所有。由心分別顯現故。一切法不可
說有。亦不可說無。如此顯現不如此有。是故
不可說有。如此不有不無。顯現故不可說無。
如識所緣法不如此有故是故分別無體相。
是分別無體相。為當有為當無。若無無體體
則還有。若有無體不可言無。由此義故。法
性約真俗皆不可言有無。法性以二無我真
如為體。由分別性故。依他性無人無法。名二
無我。為離斷見此無我不無。故說名真如。此
[012-0240b]
真如是菩薩境。何以故。是無分別智若起。必
緣此境起故。此智緣不可言真如起。其取境
相貌云何。


論曰。


「 諸菩薩相貌
 於真如境中
 是無分別智
 無相無差別」



釋曰。是智於真如境中。平等平等生。無異
無相為相。即是其相。譬如眼識取色。如青等
相顯現。不異青等色。此智與真如境亦爾。又
不同眼識與色。色無體有色。眼識有體無色。
此智與真如境相稱。不可說異若一切法不
可言說為性。何法是所分別。


論曰。


「 相應自性義
 所分別非他」



釋曰。一切言說有三種相應。謂數習相續次
第。此三不相離故名相應。又三法和合能目
義故名相應。此相應是自性義。此義即是所
分別。若離此義無別餘義。是故一切法不可
言說。云何知離此性無別餘義。為成立此義
故。


論曰。


「 字字相續故
 由相應義成」



釋曰。字字相續即第一相應。由此相應即餘
二相應具。此三相應故得目義。由相應說此
義得成。譬如眼根等。於言辭相續說中。眾
生執以為義故說名相應。此義是所分別。是
故所分別但有言說。義亦但有言說。若一切
法不可言說。此義云何成。


論曰。
[012-0240c]


「 離言說智慧
 於所知不起」



釋曰。若人未了別方言。於所言境智慧不生。
若汝言於言說中所言智生。此義不然。何以
故。


論曰。


「 於言不同故
 一切不可言」



釋曰。是言說與所言不同。以相貌異故。言相
異所言相異。是故一切言及所言同不可言。
何法是無分別智所攝持。


論曰。


「 諸菩薩攝持
 是無分別智
 此後得行持
 為生長究竟」



釋曰。是無分別智後所得智。能得菩薩福慧
二行。二行依止。此智得生長相續乃至究
竟故。無分別後智能生長菩薩正行。無分別
後智是能攝持。菩薩是所攝持。何法是無分
別智伴類。


論曰。


「 諸菩薩伴類
 說是二種道
 是無分別智
 五度之品類」



釋曰。伴類以相助為相。相助共成一事故名
相助。一事是菩提果。二種道是菩薩伴類。
謂資糧道及依止道。施等四波羅蜜是資糧
道。定波羅蜜是依止道。何以故。從四波羅
蜜所生善法。此善法生般若波羅蜜。此般若
波羅蜜依止定生。般若波羅蜜即是無分別
智。未得無上菩提。於其中間常能生起無分
別智。乃至極果。離則有五度。合則成二道。
能助第六度。共成一極果故。說為伴類。若
[012-0241a]
無分別智依二道成。得何果報。


論曰。


「 諸菩薩果報
 於佛二圓聚
 是無分別智
 由加行至得」



釋曰。有但果非報。有是果是報。若從因生共
用者名果。若從因生獨用者名果報。果是
生義。報是熟義。化應二身名佛二圓聚。無分
別智果報成熟。在佛二圓聚中。若果在無分
別智加行中生。此果屬化身。若果在無分別
智至得中生。此果屬應身。云何知耶。


論曰。


「 由加行至得」



釋曰。前說無分別有三種。一加行。二正體。三
後得。加行無分別自有二種。一在地前。二在
登地以上。若依此二處加行。所得果是化身。
正體無分別。從初地乃至佛果。皆名至得。若
依正體無分別所得果報是應身。果報果若
爾此等流果云何。


論曰。


「 菩薩等流果
 於後後生中
 是無分別智
 由展轉增勝」



釋曰。果或等因或勝因。此果以同類為因。是
名等流果。無分別智等流果。於二圓聚中。轉
初地為二地。乃至轉十地成佛。於後後位中
轉增轉勝。如初地為二地同類因。二地是初
地等流果。諸地悉爾。於利他為增。於自利為
勝。又學位為增。無學位為勝。無分別智出離
得成就義云何。


論曰。
[012-0241b]


「 諸菩薩出離
 得成相應故
 是無分別智
 應知於十地」



釋曰。滅惑業為出。滅果報為離。即是有餘無
餘二種涅槃。出是離義。離是出義。何故重說。
由離有三義故作重名。一永離。二上離。三決
離。無分別智於出離中與二義相應。一與得
相應。二與成就相應。此二相應應知不出十
地。初地始得無分別智。名得相應。從初地後
乃至十地。於無數劫修無分別智。乃至究竟。
名成就相應。此無分別智藉二道。於三阿僧
祇劫修學。以何法為究竟。


論曰。


「 諸菩薩究竟
 由得淨三身
 是無分別智
 至勝自在故」



釋曰。究竟有二種。一清淨究竟。二自在究竟。
清淨究竟者。初地始得清淨。後於地地中轉
轉清淨。至十地究竟清淨。譬如練金。由此
清淨。菩薩所得三身後後轉清淨。自在究竟
者。不但得三種清淨身究竟。復有別究竟。
謂十自在如論後說。此十自在後後轉勝。此
二種法最後極勝。是無分別智所得究竟。名
增上果。無分別智功德云何。無分別有三種。
一加行無分別。二根本無分別。三後得無分
別。云何加行得無分別名。先從他聞無分
別智是真菩薩。菩薩自未證真道理。但於此
智起信樂心。由依止此信樂心。後方得入
度此無分別智理。無分別智從此信樂生起
故。說此信樂為加行無分別。此加行無分別
功德謂無染。其譬云何。
[012-0241c]


論曰。


「 不染如虛空
 此無分別智
 種種重惡業
 由唯信樂故」



釋曰。此無分別智清淨無染。譬如虛空不為
四塵所染。何法不能染。謂種種重惡業從身
口意生。有見修道異。有十惡差別故名種種。
極重煩惱為緣起恒作。若作無悔心無對治。
有伴類故名重。因此惡業不能染污。若人從
聞正說。於無分別智生信樂。由此信樂破壞
四惡道業。何以故。惡業依非理起。信樂從
是理生。依非理起故虛。從是理生故實。虛不
能對實。是故破壞。此偈顯加行無分別智。
能對治四惡道業。由與惡業不相雜故。此即
加行功德。根本無分別智功德。及清淨云
何。


論曰。


「 清淨如虛空
 此無分別智
 解脫一切障
 由得及成就」



釋曰。如虛空離烟雲等四障。世間說為清淨。
無分別智清淨亦爾。離何法故得清淨。


論曰。


「 解脫一切障」



釋曰。一切障謂皮肉心三障。或一闡提外
道聲聞獨覺四德障。由解脫如此障故清淨。
此解脫何因得成。


論曰。


「 由得及成就」



釋曰。由與諸地至德相應。由於第十地中
因成就。由於佛地中果成就。故得解脫一切
[012-0242a]
障。此偈顯根本無分別智。能對治一切障。此
即根本功德。無分別後得智功德。及無染云
何。


論曰。


「 如虛空無染
 是無分別智
 若出現於世
 非世法所染」



釋曰。虛空水不能濕。火不能然。風不能動。無
分別智無染亦爾。無變異故說無染。何以故。
菩薩依此智。觀一切眾生利益事。由此智力。
菩薩故作心入三界。現種種本生。雖生在世
中。不為世間八法之所變異。八法謂得不得。
好名惡名讚毀樂苦。因此八法故起欲瞋。欲
瞋不能變異。欲瞋根本無明不能令動。何以
故。虛妄不能對真實故。此智從無分別智生
故名無分別。此偈為顯後得智能免報障。於
生死涅槃二處不住。但為利他。此即後得智
功德。此三種無分別差別云何。為顯此差別
令不相濫。是故立譬。


論曰。


「 如瘂求受塵
 如瘂正受塵
 如非瘂受塵
 三智譬如此」



釋曰。譬如瘂人求覓諸塵不能說塵。加行無
分別亦爾。在方便道中尋思真如。而不能說。
譬如瘂人正受諸塵。雖已得塵不能說塵。根
本無分別亦爾。正在真如觀。如所證見亦不
能說。譬如非瘂人正受諸塵。又能說塵後得
智亦爾。如其所見能立正教。為他解說。初
未得向得離分別。無說因緣故不能說。次正
得離分別。無說因緣故不能說。後已得由出
[012-0242b]
觀故。如前所見能說無倒。此偈顯三種無言
說有言說異故有差別。


論曰。


「 如愚求受塵
 如愚正受塵
 如非愚受塵
 三智譬如此」



釋曰。未識物類。名之為愚。愚譬次第譬。三義
如前。釋此偈。顯無分別有分別異故有差
別。無言說以無分別為因。由無分別故無言
說。有言說以有分別為因。由有分別故有言說。愚譬即顯無分別。此三智境。虛實云
何。


論曰。


「 如五求受塵
 如五正受塵
 如非五受塵
 三智譬如此」



釋曰。五名目無分別。眼等五識。譬如人在
五識中求覓五塵。或緣實或緣虛。意識與五
識相間起故。加行無分別智亦爾。或證一分
為實。或不證為虛。譬如人正在五識中。得真
實境無分別無言說。根本無分別智亦爾。
得真實境無分別無言說。譬如人在意識中。
但緣先所受塵名緣虛境。有分別有言說。無
分別後智亦爾。緣虛境有分別有言說。此偈
顯三種所緣境有實有虛故有差別。


論曰。


「 如未識求解
 如讀正受法
 如解受法義
 次第譬三智」



釋曰。譬如人未識論文。但求識文字。加行
無分別智亦爾。未識真如。但學見真如方
便。此顯未解。譬如人已識文字。未了文字
[012-0242c]
義。正讀文字。但能受法。未能受義。根本無
分別智亦爾。自利功用已成。未有利他功用。
此顯已解。譬如人已識文字。又已了義。正在
思中。是人具有二能。能識文字。又能了義。
以功用究竟故。無分別後智亦爾。已通達真
如。又已出觀。如前所見解說無倒。此顯解已
究竟。此偈顯學功有異故有差別。前已明三
種次第。謂未解己解及解究竟。前一無境。
後二有境。謂法及義。後二有境。異相云何。


論曰。


「 如人正閉目
 無分別亦爾
 如人正開目
 後得智亦爾」



釋曰。此偈但顯根本智及後得智。由依止不
同故有差別。根本智依止非心非非心。後得
智則依止心故。二智於境有異。根本智不取
境。以境智無異故。後得智取境。以境智有
異故。根本智不緣境。如閉目。後得智緣境。
如開目。此偈顯不取境取境有異故有差別。
此二智威德差別云何。


論曰。


「 如空無分別
 無染礙異邊
 如空中色現
 後得智亦爾」



釋曰。譬如虛空有四種德。一無染。二無礙。
三無分別。四無邊。根本智亦爾。一切世間八
法七流等所不能染。由是彼對治故。故說無
染。於一切境。如理如量無障無著故說無礙。
於一切法。一味真如空遍滿故。故說無分別。
離一切諸邊。中道不可量故。故說無邊。譬
如色於空中顯現。空不可分別。色可分別。
[012-0243a]
後得智亦爾。因不可分別。此智可分別。謂此
是能分別。亦是所分別。若佛果是無分別智
所顯離分別眾生。云何得作眾生利益事。如
理不倒。為顯無功用作事。故重說偈。


論曰。


「 譬摩尼天鼓
 無思成自事
 如此不分別
 種種佛事成」



釋曰。譬如如意寶無有分別。能作如眾生所
願求事。譬如天鼓無人扣擊。能隨彼眾生所
欲之意。出四種聲。謂怨來怨去受欲生厭。諸
佛亦爾。已離分別。能起種種利益眾生事
利益事有二種。一化身利益。如如意寶。二
說法利益。猶如天鼓。此無分別智甚深義云
何。約境立甚深義。此智為當緣所分別依
他性起。為當緣餘境起。若爾何妨。若取所
分別依他性為境。此智無分別義不成。若緣
餘境起。離此境則無別餘境。緣餘境義亦不
成。復次若緣餘境起。境智無差別義則不
成。


論曰。


「 非此非非此
 非智非非智
 與境無差別
 智名無分別」



釋曰。此智不緣依他性為境。何以故。此智不
以分別為境故。故言非此。亦不緣餘境。何以
故。此智但緣依他性法如為境故。法及法如
不可說一異。非清淨清淨境故。為通相不通
相故。非不緣識故。言非非此。復次此智為當
是智。為當非智。若爾何妨。若智為性。云何不
分別。以智是分別性故。若非智為性。云何稱
[012-0243b]
智。無分別非智性故。云何說為無分別智。


論曰。


「 非智非非智」



釋曰。云何說非智。於加行及後得智中不生
故。言非智。若爾云何不成非智惑。此義亦
不成。何以故。非智惑從不正思惟生。能起
欲等流。此從無分別加行智生。能生無分別
後得智。故說非非智。復次由此智於分別中
不生故。說非智。由此智不於餘處生。但於分
別法如中生故。說非非智。此偈前句即釋
後句。


論曰。


「 與境無差別
 智名無分別」



釋曰。若智由能取所取二相起有分別。如加
行智不名無分別。若智與所取不異。平等平
等起。是名無分別智。於餘經中。佛說一切法
自性無分別。欲顯此道理故重說偈。


論曰。


「 佛說一切法
 自性無分別
 所分別無故
 彼無無分別」



釋曰。一切法自性無分別。此義云何可知。為
證此義故立第三句。由可分別類實不有義。
至無分別法真實是有故。說一切法自性無
分別。若由所分別不有故。一切法自性無分
別者。云何眾生不自性解脫。


論曰。


「 彼無無分別」



釋曰。由諸法自性無分別。智如境無分別。若
爾何故不自性解脫。實爾諸法自性無分別。
[012-0243c]
智如境亦自性無分別。而不得自性解脫。修
得智能證此法。由非智障故智不得起。必須
修智滅障。方得解脫故。無自性解脫義。於自
性無分別中。若起分別。此為非智。即是無明。
於自性無分別法中。所有無分別智。今當說
其差別。


論曰。此中無分別有三種。一加行無分別
智。二無分別智。三無分別後智。


釋曰。於
自性無分別中。若總說有此三種。此三種即
顯道方便道正事道究竟。謂入方便住方便
出方便。若約因約人約事。別說則有十一種。


論曰。加行無分別有三種。謂因緣引通數習
力。生起差別故。


釋曰。此三約因有差別。加
行無分別由三力成。或由因緣力。或由引通
力。或由數習力。由此三力成故生起有差別。
若由因緣力成。即是由性力成。若由引通力
成。即是由宿生力成。若由數習力成。即於現
在由作功力成。


論曰。無分別智亦有三種。謂知足無顛倒無
戲論。無分別差別故。


釋曰。此三約人有差
別。即凡夫二乘菩薩。知足無分別。應知由得
聞思二慧究竟故。由知足故無分別。故說知
足無分別。若凡夫菩薩。至聞思慧究竟事。有
所應得皆悉已得。生知足心故無分別。復次
世間眾生有知足無分別。由此知足。彼眾生
上生有頂。於中計為出離究竟。過此更無行
處。起知足心。不復進修故無分別。無顛倒
無分別。謂二乘。由彼已通達真境。無常等四
種無倒相。由常等四無倒相。永不更分別
[012-0244a]
故無分別。無戲論無分別。謂諸菩薩。諸菩薩
不分別一切法。乃至不分別無上菩提。何以
故。諸法無言說故。於無言說中強立言說。故
名戲論。言說有四種。即是四謗。若說有。即增
益謗。若說無。即損減謗。若說亦有亦無。即相
違謗。若說非有非無。即戲論謗。菩薩得無
分別智。不可以言說顯示故。稱無戲論無分
別。何以故。出過世間智故。又非世間智所知
故。


論曰。無分別後智有五種。謂通達憶持成立
相雜如意。顯示差別故。


釋曰。此五約事有
差別。後得智以能顯示為性。此中顯示以覺
了為義。由此智於通達後時。顯示如此事。
云我於觀中知見如此如此事。故稱通達顯
示。由此智出觀後時。如所通達憶持不退失。
故稱憶持顯示。由此智如自所通達。能立正
教令他修行。故稱成立顯示。由此智菩薩如
先緣一切法為境。謂如先雜境界智觀察此
境。由此觀察即得轉依故。稱相雜顯示。由
此智菩薩已得轉依。如菩薩所思欲。如意皆
成。謂於地等諸大。轉為金等故。稱如意顯
示。


論曰。為成立無分別智。復說別偈。


釋曰。已
說無分別智差別義。更欲成立無分別義。故
重說偈。


論曰。


「 餓鬼畜生人
 諸天等如應
 一境心異故
 許彼境界成」



釋曰。譬如一江約四眾生分別則成四境。餓
[012-0244b]
鬼謂為膿血。魚等畜生謂為住處人謂為水。
天謂是地。隨所分別各成一境。若境是實應
互相妨。不應一處一時並成四境。當知皆是
意識分別所作。若汝許四識並緣。識不離境。
汝亦應許一時一處並有四境。若許並有四
境。則應信一切分別皆非實有。若無實境識
應自生不緣境起。若爾唯識中。四難還成。四
義不成。此難如彼論釋。有識無境。斯有何失。
為顯此義。故重說偈。


論曰。


「 於過去未來
 於夢二影中
 智緣非有境
 此無轉為境」



釋曰。過去未來事但有名無體。若心緣此二
世。但有識無境。夢中所緣亦爾。影有二種。一
鏡中影。二定中影。定心所起青黃等相。離心
無別此法故說名影。若心緣此二影。亦但有
識無境。若無此四境。識何所緣。


論曰。


「 此無轉為境」



釋曰。外塵本來是無。識變異所作。識即緣此
為境故。言無轉為境。此義已立不應復疑。何
以故。若撥無此理。無成佛義為顯此義。故重
說偈。


論曰。


「 若塵成為境
 無無分別智」



釋曰。若塵有體為境義成。則無有無分別智。
何以故。所分別境若實有。能分別則不成倒。
無分別則成倒。若爾一切凡夫皆離顛倒。一
切聖人皆成顛倒斯有何失。
[012-0244c]


論曰。


「 若此無佛果
 應得無是處」



釋曰。無分別智是正道。若言無此智。而說應
得佛果。無有是處。此執為阿含及道理所違。
是故應知諸塵無體可分別。由可分別體無
故。分別亦無。故無分別智如理無倒。復次有
別道理。證諸塵無體可分別。


論曰。


「 得自在菩薩
 由願樂力故
 如意地等成
 得定人亦爾」



釋曰。菩薩於定得入住出自在。於通慧得變
異折伏通達自在。於諸地得十自在。菩薩先
發願作眾生利益事。得無分別智後出觀。隨
菩薩意。欲有所作。一切皆成。或由現在願。或
由本願。願為因。樂為果。先發願作眾生利益
事。後隨心所欲樂無不皆成。謂轉變地等。若
淺行菩薩欲作眾生利益事。於現在先發願。
發願竟即入真觀。出觀後隨所欲樂方得成
遂。若深行菩薩欲作眾生利益事。現在不須
發願。及入觀出觀。但由本願力。隨所欲作。一
切皆成。若聲聞等得九定自在。因此定自在
得六通自在。於一物中隨願樂力。各能變異
為無量種。若諸塵實有自性。此事則不得成。
譬如二空一切自在所不能變異。何以故。以
真實故。此偈約外境顯諸塵無自性。於內境
無自性。其義云何。


論曰。


「 成就簡擇人
 有智得定人
 於內思諸法
 如義顯現故」


[012-0245a]


釋曰。簡擇即是毘婆舍那。得三無流根名
成就。從須陀洹向乃至阿羅漢果。名成就簡
擇人。有智人謂菩薩。欲顯不以聞思位為智
人。但取入修位為智人。故言得定。聲聞及菩
薩於內思量一切法時。如如二人思惟十二
部經法。所顯義如此如此。其義於此二人得
顯現。若其思惟佛義。於種種法中佛義顯現。
如佛義顯現。色等五陰及無常等十想。亦如
此顯現。此偈約內境。顯諸塵無自性。云何
知外內境皆無自性。


論曰。


「 無分別修時
 諸義不顯現
 應知無有塵
 由此故無識」



釋曰。若菩薩在無分別觀中。一切義或內或
外或內外不復顯現。是故應知諸塵皆實非
有。若無外塵則無內識。何以故。所識既不
有。能識云何有。此義實爾。所識非有故能識
亦非有。應知勝相中已具顯此義。此智與般
若波羅蜜。為一為異。


論曰。此無分別智即是般若波羅蜜。名異義
同。


釋曰。不以名不同為異。以義同為一。以一
故言即是。若名異義云何同。如來立法約
自性義。攝諸法為同。不以名攝為同。何以故。
名於諸方不同。義於諸方則同。名是假立。為
目此義故。隨方不同。義有定性故義是同。
行依義成。不依名成。云何知義是同。


論曰。如經言。若菩薩住般若波羅蜜。由非處
修行。能圓滿修習所餘波羅蜜。


釋曰。欲成
就無分別智。與般若波羅蜜不異故。引般若
[012-0245b]
波羅蜜經為證。菩薩修般若波羅蜜。無退失
故名住。又菩薩欲修餘波羅蜜。先修般若波
羅蜜為方便。餘波羅蜜住般若波羅蜜中成。
故言住。菩薩住般若波羅蜜中。離五處修行
餘波羅蜜。於一一波羅蜜中經若干時修習。
令得成就故稱圓滿。


論曰。何者非處修行能圓滿修習所餘波羅
蜜。謂離五種處。一離外道我執處。


釋曰。如
外道住彼般若起我執。謂我今住般若。般若
即是我所。諸菩薩住般若則不如是。故言離
我見執處。以不應彼處故。


論曰。二離未見真如菩薩分別處。


釋曰。如
地前菩薩未見真如。分別無分別為般若波
羅蜜。謂此是般若波羅蜜。若菩薩已見真如。
在般若波羅蜜中。則無此分別。故言離分別
處。以不應彼處故。


論曰。三離生死涅槃二邊處。


釋曰。如凡夫
眾生住生死邊。聲聞人住涅槃邊。菩薩住般
若波羅蜜離此二邊。故言離二邊處。以不應
彼處故。


論曰。四離唯滅惑障知足行處。


釋曰。如聲
聞於惑障滅處生知足。於餘處無復欲樂。謂
智障滅處。菩薩則不如是。為滅智障修學般
若波羅蜜故。言離知足行處。不應彼處故。


論曰。五離不觀利益眾生事。住無餘涅槃處。


釋曰。如獨覺不觀眾生利益事。住無餘涅
槃。菩薩則不如是。住般若波羅蜜。不捨眾生
利益事。般涅槃亦有餘亦無餘。於法身是無
餘。於應化身是有餘故。言離住無餘涅槃處。
[012-0245c]
以不應彼處故。無分別智有五種差別。異前
所離五處。一無倒差別。此無倒彼有倒故。二
無分別差別。此無分別彼有分別故。三無住
處差別。此無住處彼有住處故。四正行差別。
此正行能滅惑智二障。彼正行但能滅惑障
故。五至得差別。此得常住三身為果。彼得
永斷涅槃為果故。


論曰。聲聞智慧與菩薩智慧。差別云何。



曰。已說無分別智與般若波羅蜜是一。今欲
更顯無分別智般若波羅蜜與二乘智有差
別。


論曰。應知由無分別差別。


釋曰。聲聞有分
別。菩薩無分別。應知由此義故有差別。


論曰。不分別陰等諸法門故。


釋曰。聲聞由
智慧取陰等諸法門為境。有分別相起。菩薩
不分別陰等諸法門。無分別相起故有差別。


論曰。由非一分差別。通達二空真如。入一切
所知相故。依止一切眾生利益事故。


釋曰。
分有二種。一所知分。二利益眾生分。所知分
中復有二種。謂人法二空。利益眾生分中亦
有二種。謂自身他身。聲聞於所知分中。但通
達人空。止於苦等四諦生無流智。於利益眾
生分中。但依止自身利益事。發願修行。於
此二分中各有一分。菩薩於所知分中。具通
達人法二空。於一切所生如理如量智。於利
益眾生分中。依一切眾生利益事。謂自他身
發願修行。於此二分中各具二分。二分異一
分故。言非一分差別。


論曰。由無住差別。住無住處涅槃故。


釋曰。
[012-0246a]
聲聞住著涅槃。如凡夫住著生死菩薩不爾。
見生死涅槃俱是分別所作。同無相性故不
住二處。


論曰。由恒差別。於無餘涅槃不墮斷盡邊際
故。


釋曰。二人於無餘涅槃有差別故。智慧
有差別。二乘於無餘涅槃無應化二身。以不
觀他利益事故。無應身故墮斷。無化身故墮
盡。菩薩於無餘涅槃恒起二身。無有邊際。何
況法身。以自利利他圓滿故。有應身故不墮
斷。有化身故不墮盡。


論曰。由無上差別。實無異乘勝此故。


釋曰。
聲聞獨覺乘有上。以不及大乘故。菩薩乘無
上。以無別乘勝大乘故。乘以智為體。於大乘
中智為上首故。由此五義故。二乘智與菩薩
智有差別。


論曰。此中說偈。


釋曰。為攝前五義及顯五
義功德故。重說偈。


論曰。


「 由智五勝異
 依大悲修福」



釋曰。諸菩薩智慧。由五種差別故勝二乘。不
但於勝智慧知足。復依智慧修福德。福德即
餘五度。此句顯自利勝異二乘。復有勝異義。
謂為利他依大悲修福德。福德即餘五度。若
人具此二能。得何果報。


論曰。


「 世出世富樂
 說此不為遠」



釋曰。作轉輪王欲界上五天王色界梵王。乃
至無色界定。及菩薩獨所得世間定。名世富
樂。二乘解脫及無上菩提。名出世富樂。如此
[012-0246b]
果如意易得故不為遠。諸菩薩已至極自在
位。恒行慈悲於世間貧苦眾生。菩薩由此意
不施財物。此意用云何。


論曰。若菩薩於世間實有亦復可知。


釋曰。此顯菩薩有體有恩。有體故言實有。
有恩故言可知。


論曰。若菩薩如此依戒定慧學功德聚相應。
至十種自在。於一切利他事。得無等勝能。


釋曰。三學攝十度及世間一切功德。故名功
德聚。若菩薩未得得。已得不失。名相應。即
因圓滿。至十種自在即果圓滿。利益他事或
有二種。或有四種。二種謂先思後行。復有二
種。即後二無畏。或有四種如前說。得如此無
等勝能。即恩德圓滿。此三德中。因果二德顯
自利。恩德顯利他。已說三學竟。欲顯菩薩
三德圓滿。故明此義。


論曰。云何於世間中見有眾生遭重苦難。


釋曰。此次立難。若菩薩如此三德。皆為拔
濟一切眾生。云何眾生遭世苦難。若視苦
不救則無勝能。若無勝能亦無菩薩。苦難有
二種。謂內及外。內外此二苦難有輕有重。若
可對治為輕。若不可對治為重。


論曰。由菩薩見彼眾生有業。能感苦報障勝
樂果故。


釋曰。菩薩見有眾生有業障。障菩
薩勝能能感苦報。菩薩於彼有此業智。雖
懷勝能捨而不用。此即菩薩業力。譬如有江
有八功德水。隨眾生飲無人遮護。餓鬼由業
障故不能得飲。菩薩如江。財物如水。有業障
眾生猶如餓鬼。由業障故不得受用菩薩財
[012-0246c]
物。


論曰。由菩薩見如此。若施彼樂具。則障其生
善。


釋曰。菩薩見有眾生無業障。若貧窮能
生長善法。若富樂則放逸造罪。菩薩願彼於
現在世受貧窮苦。隨順成就生起善法。是故
菩薩不施其樂具。此即菩薩處非處力。


論曰。由菩薩見彼無樂具。能現前厭惡生死。


釋曰。菩薩見有眾生由貧窮苦。厭惡生死
心恒現前。菩薩願彼無樂具。成就厭惡心隨
順善行故。不施其樂具。此即菩薩根欲性力。


論曰。由菩薩見若施彼樂具。則是生長一切
惡法因緣。


釋曰。菩薩見有眾生乃至恒受
貧窮報。於此時中不長惡法。菩薩願彼恒受
貧窮報。不願彼於一剎那中受富樂報。而作
諸惡法因緣。謂自愛憎他。此二因緣能生
長惡法。菩薩若施彼財物。則成就彼愛憎。
是故菩薩不施其樂具。此即菩薩遍行道智
力。


論曰。由菩薩見若施彼樂具。則是逼害餘無
量眾生因緣。


釋曰。菩薩見有眾生。若得大
富非止自損。復能損惱無量眾生。菩薩願彼
受貧窮苦。不願彼由大富樂。損惱眾生身心
及以善根。是故菩薩不施其樂具。此亦是菩
薩遍行道智力。


論曰。是故菩薩不無如此勝能。世間亦有
如此眾生顯現。


釋曰。勝能有三。即是三德。
一能得因。謂三學處。二能得果。謂十自在。三
能利他。謂了別眾生根欲性等。若見施有利
益則施。若見不施有利益則不施。菩薩以利
[012-0247a]
益為定。不以施不施為定。由施無利益故。世
間有受苦眾生。


論曰。此中說偈。


釋曰。為攝前五義故重說
偈。


論曰。


「 見業障礙善
 厭現及惡增
 害他彼眾生
 不感菩薩施」



釋曰。有眾生有業障。不感菩薩施。有眾生有
樂具則礙善。有眾生由貧窮厭惡生死心恒
現前。有眾生有樂具生長惡法。有眾生由大
富樂能逼害他。菩薩見如此事。欲令離自損
損他故。不施其樂具。是故彼眾生不感菩薩
施。
《攝大乘論釋》卷第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