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r0141 集沙門不應拜俗等事-唐-彥悰 (master)




集沙門不應拜俗等事卷第二


弘福寺沙門釋彥悰纂錄


故事篇第一





* 晉廬山遠公沙門不敬王者論一首并序




* 偽楚桓玄許沙門不致禮詔一首




* 侍中卞嗣之等執沙門應敬奏四首并桓楚答三首
* 夏赫連勃勃令沙門致拜事一首




* 宋孝武帝抑沙門致拜事一首
* 齊武帝論沙門抗禮事一首
* 隋煬帝勅沙門致拜事一首并大興善寺沙門明贍答




* 洛濱翻經館沙門釋彥琮福田論一首
[002-0449a] 并序


晉廬山釋慧遠沙門不敬王者論一首并序



昔咸康中。庾將軍疑諸沙門抗禮萬乘。至元
興中。桓太尉亦同此議。于時朝士名賢答者
甚眾。雖言未悟時並互有其美徒。咸盡所懷
而理蘊于情。遂令無上道服毀於塵俗。亮致
之心屈乎人事。悲夫。斯乃交喪之所由。千載
之否運。深懼大法之將淪。感前事之不忘。
故著五篇究敘其意。豈曰淵壑之待晨露。蓋
是申其罔極。亦庶後之君子崇敬佛教者。或
詳而覽焉。


在家第一



原夫佛教所明大要。以出處為異。出家之人
凡有四科。其弘通利物則功侔帝王。化兼治
道。至於感俗悟時。亦無世不有。但所遇有行
藏。故以廢興為隱顯耳。其中可得論者。請略
而言。在家奉法則是順化之民。情未變俗迹
同方內。故有天屬之愛。奉主之禮。禮敬有本。
遂因之而成教本其所因則功由在昔。是故
因親以教愛。使民知有自然之恩。因嚴以教
敬。使民知有自然之重。二者之來寔由冥應。
應不在今則宜尋其本。故以罪對為刑罰。使
懼而後慎。以天堂為爵賞。使悅而後動。此皆
即其影響之報而明於教。以因順為通而不
革其自然也。何者夫厚身存生以有封為滯
累。根深因在我倒未忘。方將以情欲為苑囿
聲色為遊觀。沈湎世樂不能自勉而特出。是
故教之所檢以此為崖。而不明其外耳。其外
未明則大同於順化。故不可受其德而遺其
[002-0449b]
禮。霑其惠而廢其敬。是故悅釋迦之風者。輒
先奉親而獻君。變俗投簪者。必待命而順
動。若君親有疑。則退求其志以俟同悟。斯乃
佛教之所以重資生助王化於治道者也。論
者立言之旨。貌有所同。故位夫內外之分。
以明在三之志。略敘經意宜寄所懷。


出家第二



出家則是方外之賓。迹絕於物。其為教也。達
患累緣於有身。不存身以息患。知生生由於
稟化。不順化以求宗。求宗不由於順化。順化
則不重運通之資。息患不由於存身。存身則
不貴厚生之益。此理之與形乖。道之與俗反
者也。若斯人者自誓始於落簪。立志形乎變
服。是故凡在出家。皆遯世以求其志。變俗
以達其道。變俗則服章不得與世典同禮。遯
世則宜須高尚其跡。夫然。故能拯溺俗於沈
流。拔玄根於重劫。遠通三乘之津。廣開天人
之路。如令一夫全德。則道洽六親澤流天
下。雖不處王侯之位。亦已協契皇極在宥生
民矣。是故內乖天屬之重而不違其孝。外闕
奉主之恭而不失其敬。從此而觀。故知越化
表以求宗。則理深而義篤。照泰息以語仁。則
功末而惠淺。若然者雖將面冥山而旋步。猶
或恥聞其風。豈況與夫順化之民尸祿之賢。
同其孝敬者哉。


求宗不順化第三



問曰。尋夫老氏之意。天地以得一為大。王侯
以體順為尊。得一故為萬化之本。體順故有
運通之功。然則明宗必存乎體極。求極必由
[002-0449c]
於順化。是故先賢以為美談。眾論所不能
異。夫眾論者則義無所取。而云不順化何耶。
答曰。凡在有方同稟生於大化。雖群品萬殊
精麁異貫。統極而言。唯有靈與無靈耳。有靈
則有情於化。無靈則無情於化。無情於化化
畢而生。盡生不由情故形朽而化滅。有情於
化感物而動。動必以情故其生不絕。其生不
絕。則其化彌廣而形彌積。情彌滯而累彌深。
其為患也。焉可勝言哉。是故經稱。泥洹不變
以化盡為宅。三界流動以罪苦為場。化盡則
因緣永息。流動則受苦無窮。何以明其然。夫
生以形為桎梏。而生由化有化以情感。則神
滯其本而智昏其照。介然有封。則所存唯已
所涉唯動。於是靈轡失御生塗日開。方隨貪
愛於長流。豈一受而已哉。是故反本求宗者。
不以生累其神。超落塵封者。不以情累其生。
不以情累其生則生可滅。不以生累其神則
神可冥。冥神絕境。故謂之泥洹。泥洹之名豈
虛稱也哉。請推而實之。天地雖以生生為大。
而未能令生者不化。王侯雖以存存為功。未
能令存者無患。是故前論云。達患累緣於有
身。不存身以息患。知生生由於稟化。不順化
以求宗。義存於此。義存於此。斯沙門之所以
抗禮萬乘高尚其事。不爵王侯而霑其惠者
也。


體極不兼應第四



問曰。歷觀前史。上皇已來。在位居宗者。未始
異其原本。本不可二。是故百代同典咸一其
統。所謂唯天為大。唯堯則之。如此則非智有
[002-0450a]
所不照。自無外可照。非照有所不盡。自無理
可盡。以此推視聽之外。廓無所寄。理無所
寄。則宗可明。今諸沙門不悟文表之意。而惑
教表之文。其為謬也。固已全矣。若復顯然
有驗。此乃希世之聞。


答曰。夫幽宗曠邈神道精微。可以理尋。難以
事詰。既涉乎教則以因時為檢。雖應世之具
優劣萬差。至於曲成在用感。即民心而通其
分。分至則止其智之所不知。而不開其外者
也。若然則非體極者之所不兼。兼之者不可
並御耳。是以古之語大道者。五變而形名可
舉。九變而賞罰可言。此但方內之階差。而猶
不可頓設。況其外者乎。請復推而廣之。以遠
其類。六合之外存而不論者。非不可論。論之
或乖。六合之內論而不辯者。非不可辯。辯之
或疑。春秋經世先王之志。辯而不議者。非不
可議。議之惑亂。此三者皆即其身耳目之所
不至。以為關鍵。而不開視聽之外者也。因此
而求聖人之意。則內外之道可合而明矣。常
以為道法之與名教。如來之與堯孔。發致雖
殊潛相影響。出處誠異終期則同。詳而辯之
指歸可見。理或有先合而後乖。有先乖而後
合。先合而後乖者。諸佛如來則其人也。先乖
而後合者。歷代君王未體極之主。斯其流也。
何以明之。經云。佛有自然神妙之法。化物以
權廣隨所入。或為靈仙轉輪聖王。或為卿相
國師道士。若此之倫在所變現。諸王君子莫
知為誰。此所謂合而後乖者也。或有始創大
業而功化未就。迹有參差。故所受不同。或期
[002-0450b]
功於身後。或顯應於當年。聖王師之而成教
者。亦不可稱算。雖援引無方。必歸塗有會。此
所謂乖而後合者也。若令乖而後合。則擬步
通塗者。必不自崖於一撿。若令合而後乖。
則釋迦之與堯孔歸致不殊。斷可知矣。是故
自乖而求其合。則知理會之必同自。合而求
其乖則悟體極之多方。但見形者之所不兼。
故惑眾塗而駭其異耳。因茲而觀。天地之道
功盡於運化。帝王之德理極於順通。若以對
夫獨絕之教不變之宗。固不得同年而語其
優劣。亦已明矣。


神不滅第五



問曰。論旨以化盡為至極。故造極者。必違化
而求宗。求宗不由於順化。是以引歷代君王。
使同之佛教。令體極之至以權居統。此雅論
之所託。自必於大通者也。求之實當理則不
然。何者夫稟氣極於一生。生盡則消液而同
無。神雖妙物。故是陰陽之化耳。既化而為生。
又化而為死。既聚而為始。又散而為終。因此
而推。固知神形俱化原無異統。精麁一氣始
終同宅。宅全則氣聚而有靈。宅毀則氣散而
照滅。散則反所受於大本。滅則復歸於無物。
反覆終始窮皆自然之數耳。孰為之哉。若全
本則異氣。數合則同化。爾為神之處形。猶火
之在木。其生必並其毀必滅。形離則神散而
罔寄。木朽則火寂而靡託。理之然矣。假使同
異之分昧而難明。有無之說必存乎聚散。聚
散。氣變之總名。萬化之生滅。故莊子曰。人之
生氣之聚。聚則為生。散則為死。生為彼徒
[002-0450c]
苦。吾又何患。古之善言道者。必有以得之。
若異然邪。至理極於一生。生盡不化義可尋
也。


答曰。夫神者何耶。精極而為靈者也。精極
則非卦象之所圖。故聖人以妙物而為言。雖
有上智猶不能定其體狀窮其幽致而談者。
以常識生疑多同自亂。其為誣也。亦已深矣。
將言之是乃言夫不可言。今於不可之中。復
相與而依俙。神也者圓應無主妙盡無名。感
物而動。假數而行。感物而非物。故物化而不
滅。假數而非數。故數盡而不窮。有情則可以
物感。有識則可以數求。數有精麁故。其性各
異。智有明暗故。其照不同。推此而論。則知化
以情感神以化傳。情為化之母。神為情之根。
情有會物之道。神有冥移之功。但悟徹者反
本。惑理者逐物耳。古之論道者。亦未有所同。
請引而明之。莊子發玄音於太宗曰。大塊勞
我以生息我以死。又以生為人羈死為反真。
此所謂知生為大患。以無生為反本者也。文
子稱黃帝之言曰。形有靡而神不化。以不化
乘化。其變無窮。莊子亦云。特犯人之形而猶
喜若人之形。萬化而未始有極。此所謂知生
不盡於一化。方逐物而不反者也。二子之論
雖未究其實。亦嘗傍宗而有聞焉。論者不尋
方生方死之說。而或聚散於一化。不思神道
有妙物之靈。而謂精麁同盡。不亦悲乎。火木
之喻原自聖兼。失其流統。故幽興莫尋。微言
遂淪於常教。令談者資之以成疑。向使時無
悟宗之匠。則不知有先覺之明。冥傳之巧沒
[002-0451a]
世靡聞。何者夫情數相感其化無端。因緣密
構潛相傳寫。自非達觀孰識其變。請為論者
驗之以實。火之傳於薪。猶神之傳於形。火之
傳異薪。猶神之傳異形。前薪非後薪。則知指
窮之術妙。前形非後形。則悟情數之感深。惑
者見形朽於一生。便以為神情俱喪。猶覩火
窮於一木。謂終期都盡耳。此曲從養生之談。
非遠尋其類者也。就如來論。假令神形俱化
始自天本愚智資生同稟所受問所受之於
形耶。為受之於神耶。若受之於形。凡在有形
皆化而為神矣。若受之於神。是為以神傳神。
則丹朱與帝堯齊聖。重華與瞽叟等靈。其可
然乎。其可然乎。如其不可。固知冥緣之構著
於在昔。明暗之分定於形初。雖靈鈞善運。猶
不能變性之自然。況降茲已還乎。驗之以理
則微言而有徵。効之以事則無惑於大通。


論成。後有退居之賓。步朗月而宵遊。相與
共集法堂。因而問曰。敬尋雅論大歸可見。殆
無所聞。一日試重研究。蓋所未盡亦少許處
耳。意以為沙門德式。是變俗之殊制。道家之
名器。施於君親固宜略於形敬。今所疑者。謂
甫創難就之業。遠期化表之功。潛澤無現法
之効。來報玄而未應。乃令王公獻供信士屈
體。得無坐受其德陷乎。早計之累虛霑其惠。
同夫素餐之譏耶。主人良久乃應曰。請為諸
賢近取其類。有人於此。奉宣時命遠通殊方
九譯之俗。問王者當資以糇糧錫以輿服不。
答曰然。主人曰。類可尋矣。夫稱沙門者何耶。
謂其能發蒙俗之幽昏。啟化表之玄路。方將
[002-0451b]
以兼忘之道。與天下同往。使希高者挹其遺
風。漱流者味其餘津。若然雖大業未就。觀其
超步之跡。所悟固以弘矣。然且袈裟非朝宗
之服。鉢盂非廊廟之器。沙門塵外之人。不應
致敬王者。然則運通之功。資存之益。尚未酬
其始誓之心。況答三業之勞乎。又斯人者形
雖有待情無近寄。視夫四事之供。若鷦蚊之
過乎其前者耳。濡沫之惠復焉足語哉。眾賓
於是始悟冥塗以開𨅊為功。息心以淨畢為
道。乃欣然怡襟詠言而退。


桓楚許沙門不致禮詔一首



桓楚得廬山遠公書及論。以太亨二年十
二月三日。乃下詔停沙門致敬事。詔曰。門下
佛法宏誕所未能了。推其篤至之情故。寧與
其敬耳。今事既在己苟所不了。且當寧從其
略。諸人勿復使禮也。便皆使聞知。


侍中卞嗣之等執沙門應致敬啟四首并桓楚


答三首


初啟 侍中臣嗣之。給事黃門侍郎臣袁恪
之等言。詔書如右。神道冥昧聖詔幽遠 陛
下所弘者大爰逮道人奉佛者耳。率土之民
莫非王臣。而以向化法服。便抗禮萬乘之主。
愚情所未安。拜起之禮豈虧其道。尊卑大倫
不宜都廢。若許其名教之外闕其拜敬之儀
者。請一斷引見啟可紀識。謹啟。


桓玄一報曰。何緣爾。便宜奉詔。


二啟 侍中臣嗣之等啟事重被明詔。崇沖
挹之至。履謙光之道。愚情眷眷竊有未安。治
道雖殊理至同歸。尊親法教不乖老子。稱四
[002-0451c]
大者。其尊一也。沙門所乘雖異跡不超世。豈
得不同乎天民。陛下誠欲弘之於上。然卑高
之禮經治之典。愚謂宜俯順群心永為來式。
請如前啟。謹啟。


桓玄二報曰。置之使自己亦是兼愛九流。各
遂其道也。


三啟 侍中祭酒臣嗣之言。重被詔如右
 陛下至得圓虛使吹萬自己。九流各殉其
美。顯昧並極其致。靈澤幽流無思不懷。群方
所以資通。天人所以交暢。臣聞。佛教以神慧
為本。道達為功。自斯以還蓋是斂麁之用
耳。神理緬邈。求之於自形。而上者虔肅拜起
無虧於持戒。若行道不失其為恭王法齊敬
於率土。道憲兼隆內外咸得矣。臣前受外任。
聽承疎短。乃不知去春已有明論。近在直被
詔。便率其愚情不懼允合還此方見斯事。屢
經神筆。宗致悠邈理析微遠。非臣駑鈍所能
擊讚。沙門禮已行之前代。今大明既昇道化
無外。經國大倫不可有闕。請如先所啟。攝外
施行。謹啟。


桓玄三報曰。自有內外兼弘者。何其於用前
代理。卿區區惜此。更非讚其道也。


四啟 侍中祭酒臣嗣之言。重奉詔。自有內
外兼弘者。聖旨淵通道冠百王。伏讀仰歎所
愚淺所逮。尊主祇法臣下之節。是以拳拳頻
執所守。明詔超邈遠略常均。臣暗短不達。追
用愧悚。輒奉詔付外宣攝遵承。謹啟。永始元
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上。


宋孝武帝抑沙門致拜事一首


[002-0452a]


宋孝武。大明六年九月。有司奏曰。臣聞。邃拱
凝居非期宏峻。拳跪盤伏豈止敬恭。將以照
張四維締制八㝢。故雖儒法支泒名墨條分。
至於崇親嚴上厥繇靡爽。惟浮圖為教遏自
龍埠。反經提傳訓遐事遠。諫生鎣識恒俗稱
難。宗旨緬邈微言淪隔。拘文蔽道在未彌
扇。遂迺凌越典度偃倨尊戚。失隨方之眇
迹。迷襲化之淵義。夫佛法以謙儉自拘忠虔
為道。不輕比丘逢人必拜。目連桑門遇長則
禮。寧有屈膝四輩而間禮二親。稽首耆臘而
直骸萬乘者哉。故咸康創議元興載述。而事
屈偏黨道挫餘分。今鴻源遙洗群流仰鏡。萬
仙賮寶百神聳職。而畿輦之內含弗臣之甿。
階席之間延抗禮之客。懼非所以澄一風範
詳示景則者也。臣等參議。以為沙門接見皆
當盡禮。虔敬之容依其本制。則朝徽有序。乘
方兼遂矣。帝從之。


釋彥悰曰。孝武傳云。帝即位二三年間。方逞
其欲。拒諫足以敗德。令天下失望。有世祖
才明而少以禮度自蕭若思。武皇之節儉追
太祖之寬恕。則漢之文景曾何足云。從大明
六年至景明元年。凡四載令拜國主而僧竟
不行。豈非理勃天常固使綸言徒設耶。


夏赫連勃勃令沙門致拜事一首



晉恭帝元熙中赫連勃勃據夏州。略二秦之
地。行五刑之虐。便言佛佛。謂已是人中之
佛。堪受僧禮。乃畫佛像披於背上。令沙門禮
像即為拜我。後為震死。葬後復震。出屍題為
無道之字。尋為北代所吞。為天下笑焉。
[002-0452b]


齊武帝論沙門抗禮事一首



齊武帝。大明中勅定林上寺僧法獻。長干寺
僧玄暢。於三吳沙簡僧尼。時暢獻二僧皆少
習律檢。不競當世。與武帝共語。每稱名而不
坐。後中興僧鍾於乾和殿見帝。帝問。鍾如宜
鍾。答貧道比苦氣。帝嫌之。迺問尚書王儉。北
地沙門與王共語。何所稱又正殿坐不。儉答。
漢魏佛法未是大興。不見記傳。自偽國稍盛
皆稱貧道亦預坐。及晉初亦然。中代有庾氷
桓玄等。欲使沙門盡敬。朝議紛紜事皆休寢。
宋之中朝亦頗令致禮。而尋竟不行。自爾迄
今。多預坐而稱貧道。帝曰。暢獻二僧道業如
此。尚自稱名。況復餘者。挹拜則太甚稱名
亦無嫌。自爾沙門皆稱名於帝王。自暢獻始
也。


隋煬帝勅沙門致拜事一首并興善寺沙門明贍




隋煬帝。大業中改革前政。令沙門拜帝及諸
官長等。懸之雜令。至五年南郊謁帝。大張文
物廣位群僚。于時佛道二眾依前跱立。有勅
云。條式久行。何因不拜。黃老士女聞便致禮。
唯僧尼儼然。時興善寺沙門明贍答帝曰。僧
等據佛戒。不合禮俗。帝曰。宋武之時僧何致
拜。贍曰。宋武狂勃。不拜便有嚴誅。陛下有
道。不拜不懼顯戮。帝令問對。僧尼遂散。贍
明旦至闕重參有司。募敢死者對詔謝過。內
史為通昨不拜之罪。帝夷然不述。乃盡京僧
尼設齋。人別施錢帛。後帝至西郊。顧謂蘇威
曰。朕謂京師無僧。昨南郊中亦有人焉。拜事
[002-0452c]
因寢。


洛濱翻經館沙門釋彥琮福田論一首并序



昔在東晉太尉桓玄議。令沙門敬於王者。廬
山法師高名碩德。傷智幢之欲屈。憂戒寶之
將沈。乃作沙門不敬王者論。論不設敬之儀。
當時遂寢。然以緝詞隱密援例杳深。後學披
覽難見文意。聊因暇日輒復申敘。更號福田
論云。


忽有嘉客來自遠方。遙附桓氏重述前議。主
人正念久之。抗聲應曰。客似未聞福田之要。
吾今相為論之。夫云福田者何也。三寶之謂
也。功成妙智道登圓覺。佛也。玄理幽寂正教
精誠。法也。禁戒守真威儀出俗。僧也。皆是四
生導首六趣舟航。高越天人重踰金石。譬乎
珍寶劣相擬議。佛以法主標尊。法以佛師居
本。僧為弟子崇是佛法。可謂尊卑同位本末
共門。語事三種論體一致。處五十之載。弘八
萬之典。所說指歸唯此至極。寢聲滅影。盡雙
林之運。刻檀書葉。留一化之軌。聖賢間起
稟學相承。和合為群住持是寄。金人照於漢
殿。像法通於洛浦。並宗先覺俱襲舊章。圖方
外以發心。棄世間而立德。官榮無以動其意。
親屬莫能累其報。衣則裁於壞色。髮則落
於毀容。不戴冠而作儀。豈束帶而為飾。上天
之帝猶恒設禮。下土之王固當致敬。有經有
律斯法未殊。若古若今其道無滯。推帝王之
重。亞神祇之大。八荒欽德四海歸仁。僧尼朝
拜非所聞也。如懷異旨請陳雅見。


客曰。周易云。天地之大德曰生。聖人之大寶
[002-0453a]
曰位。老子云。域中有四大。王居一焉。竊以。
莫非王土。建之以國。莫非王臣。繫之以主。則
天法地覆載兆民。方春比夏生長萬物。照以
日月之光。潤以雲雨之氣。六合則咸宗如海。
百姓則共仰如辰。戎夷革面馬牛迴首。蛇尚
荷於隋侯。魚猶感於漢帝。豈有免其編戶假
其法門忘度脫之寬仁。遺供養之弘造。高大
自許卑恭頓廢。譬諸禽獸將何別乎。必若能
獲神通得成聖果。道被天下理在言外。然今
空事剔除尚增三毒。虛改服飾猶染六麈。戒
忍弗修定智無取。有乖明誨不異凡俗。詎應
恃宣讀之勞而抗禮萬乘。藉形容之別而闕
敬一人。昔比丘接足於居士。菩薩稽首於慢
眾。斯文復彰其趣。安在如以權道難沿佛性
可尊。況是君論云。非神降伯陽開萬齡之
範。仲尼敷百王之則。至於謁拜必遵朝典。
猶有沙門敢為凌慢。此而可忍。孰可容乎。
弊風難革惡流易久。不遇明皇誰能刊正。忽
起非常之變。多招無信之譏。至言有憑。幸垂
詳覽。


主人曰。吾所立者內也。子所難者外也。內則
通於法理。外則局於人事。相望懸絕詎可同
年。斯謂學而未該聞而不洽。子之所惑吾當
為辯。試舉其要總有七條。無德不報一也。無
善不攝二也。方便無礙三也。寂滅無榮四也。
儀不可越五也。服不可亂六也。因不可忘七
也。初之四條對酬難意。後之三條引出成式。
吾聞天不言而四時行。王不言而萬國治。帝
有何力民無能名。成而不居為而不恃。斯乃
[002-0453b]
先王之盡善。大人之至德。同霑庶類齋預率
賓。幸殊草木差非蟲鳥。戴圓履方俯仰懷惠。
食粟飲水飽滿銜澤。況復矜許出家慈聽入
道。斷麁業於已往。祈妙果於將來。既蒙重
恩還思厚答。方憑萬善之益。豈在一身之敬。
追以善答稱報乃深。微以身敬收利蓋淺。
良由僧失軌儀俗減餘慶。僧不拜俗佛已明
言。若知可信理當遵立。如謂難依事應除廢。
何容崇之欲求其福。卑之復責其禮。即令從
禮便同其俗。猶云請福未見其潤。此則存而
似棄僧而類民。非白非黑無所名也。是謂第
一無德不報。法既漸衰人亦稍末。罕有其聖。
誠如所言。雖處凡流仍持忍鎧。縱虧戒學尚
談智典。如塔之貴似佛之尊。歸之則善生。毀
之則罪積。猛心始發。割愛難而能捨。弘願終
期。成覺逈而能趣。斯故剔髮之辰天魔遙
慴。染衣之日帝釋遠懽。妓女聊披無漏遂
滿。醉人暫剪有緣即結。龍子賴而息驚。象王
見而止怖。威靈斯在儀服是因。幼未受具對
揚佛旨。小不可輕光顯僧力。波離既度釋子
伏心。尼陀亦歸匿王屈意。乃知若老若少可
師者法。無賤無豪所存者道。然賢愚之際默
語之間。生熟相似去取非易。肉眼分別恐不
逢實。信心平等或有值真。纔滿四人即成一
眾。僧既弘納佛亦通在。食看沸水之異。方遣
施僧。衣見織金之奇。乃令奉眾。僧之威德不
亦大矣。足可以號良田之最為聖教之宗。是
謂第二無善不攝。若論淨名之功早昇雲地。
臥疾之意本超世境。久行神足咸歎辯才。新
[002-0453c]
學頂禮誠謝法施。事是權宜式非常准。隨時
暫變其例乃多。別有空藏弗恭如來無責。沙
彌志願和上推奉。一往直觀悉可驚怪。再尋
釋典莫匪通塗。不輕大士獨興高跡。驚彼上
慢之流。設茲下心之拜。偏行一道直用至誠。
既非三慧詎是恒式。因機作法足為希有。假
弘教化難著律儀。大聖發二智之明。制五篇
之約。廢其爵齒存其戒夏。始終通訓利鈍齊
仰。耆幼有序先後無雜。未以一士別業。而令
七眾普行。不然之理分明可見。昔妻死歌而
鼓盆。身葬瀛而[打-丁+親]土。此亦匹夫之節。豈概
明王之制乎。況復覺典沖邃聖言幽密。局
執一邊殊乖四辯。是謂第三方便無礎。且復
周之柱史久牽王役。魯之司冠已居國宰。宗
歸道德始曰無名。訓在詩書終云不作。祖述
堯舜憲章文武。毱躬恭敬非此而誰。巢許之
風望古仍邁。夷齊之操擬今尚迫焉似高攀
十力遠度四流。厭斯有為之苦。欣彼無餘之
滅。不繫慮於公庭。未流情於王事。自然解脫。
固異儒老之儔矣。是謂第四寂滅無榮。至如
祭祀鬼神望秩川嶽。國容盛典書契美談。神
輩為王所敬。僧猶莫致於禮。僧眾為神所禮。
王寧反受於敬。上下參差翻違正法。衣裳顛
倒何足相方。令神擁護之來。在僧祈請之至。
會關呪力竟無拜理。是謂第五儀不可越。本
皇王之奮起。必真人之託生。上德雖祕於淨
心。外像仍標於俗狀。是以道彰緇服則情勤
宜猛業隱玄門則形恭應絕。求之故實備有前
聞。國主頻婆父王淨飯。昔之斯等咸已克聖。
[002-0454a]
專修信順每事歸依。縱見凡僧還想崇佛。不
以跪親為孝。許非不孝之罪。不以拜君為敬。
豈是不敬之愆。所法自殊所篤已別。體無混
雜制從於此。是謂第六服不可亂。謹案多羅
妙典釋迦真說。乃云。居剎利而稱尊。藉般若
而為護。四信不壞十善無虧。奉佛事僧積功
累德。然後日精月像之降。赤光白氣之感。
金輪既轉珠寶復懸。膺天順民御圖握鏡。始
開五常之術。終弘八政之道。亦宜覆觀宿命
追憶本因。敬佛教而崇僧寶。益戒香而增慧
力。自可天基轉高。比梵宮之遠大。聖壽恒固。
同劫石之長久。然則雷霆勢極龍虎威隆。慶
必賴兼赫便怒及。出言布令風行草偃。既抑
僧禮誰敢鱗張。但恐有損冥功無資盛業。竭
誠盡命如斯而已。是謂第七因不可忘。略宣
吾志粗除子惑。欲得博聞宜尋大典。


客曰。主人向之所引理例寔繁自雖庸暗頗
亦承覽。文總幽明辯包內外。所謂祭典尚有
餘惑。周易云。一陰一陽之謂道。陰陽不測之
謂神。竊以。昧隱神路隔絕人境。欲行祠法要
藉禮官。本置奉常專司太祝。縱知鬼事終入
臣伍。真佛已潛聖僧又滅。空信冥道全涉幽
神。季葉凡夫薄言迴向。共視閑逸相學剃
剪。職掌壇會。所以加其法衣。主守塔坊。所
以蠲其俗役。纔觸王網即墜民貫。既同典禮
詎合稱寶。朝敬天子固是恒儀。苦執強梁定
非通識。宋氏舊制其風不遠。唯應相襲。更欲
何辭。


主人曰。客但知其一。未曉其二。請息攀緣少
[002-0454b]
加聽採。吾聞鬼者歸也。死之所入。神者靈
也。形之所宗。鬼劣於人唯祇惡趣。神勝於色
普該情道。心有靈智。稱之曰神。隱而難知。謂
為不測。銓其體用或動或靜。品其性欲有陰
有陽。周易之旨。蓋此之故。殊塗類於一氣。微
言闕於六識。設教之漸斷可知焉。鬼報冥通
潛來密去。標以神號特用茲耳。甞試言之。
受父母之遺。稟乾坤之分。可以存乎氣。可以
立乎形。至若已之神道。必是我之心業。未曾
感之於乾坤得之於父母。識含胎藏彌亘虛
空。意帶熏習漫盈世界。去而復生。如火焰之
連出。來而更逝。若水波之續轉。根之莫見其
始。究之豈覿其終。濁之則為凡。澄之則為聖。
神理幽細固難詳矣。神之最高謂之大覺。思
議所弗得名相孰能窮。真身本無遷謝。生盲
自不瞻覩。託想追於舊蹤。傾心翫於遺法。若
欲荷傳持之任。啟要妙之門。賴此僧徒膺茲
佛付。假慈雲為內影。憑帝威為外力。玄風遠
及。至於是乎。教通三世眾別四部。二從於道
二守於俗。從道則服像尊儀。守俗則務典供
事。像尊謂比丘比丘尼也。典供謂優婆塞優
婆夷也。所像者尊則未參神位。所典者供則
下預臣班。原典供之人。同主祭之役。吾非當
職子何錯引。由子切言發吾深趣。理既明矣。
勿復惑諸在宋之季。暫行此抑彼亦乖真不
煩涉論。邊鄙風俗未見其美忽遣同之可怪
之極。


客曰。有旨哉斯論也。蒙告善道。請從退歸
 論曰。桓庾二君之威權。可謂迴天轉日矣。而
[002-0454c]
何王執理終竟不屈。向使佛教有妖妄。二公
不體悟。孰能若此逆鱗耶。仲尼云。歲寒而
後知松柏之後凋。誠哉遠法師。骨梗罕輩望
重當年。向無雅論理舉。曷以傾桓楚之心乎。
觀其遺文。足知若人之命代必死而可作余
歸眾為之。宋孝武晚年。鳳德既衰百姓失望。
受臣下扇動。抑高尚之跡渙汗設而不行者。
何豈非悖理而然乎。偽夏政虐淫刑愈於商
紂。皇天降罰不亦宜哉。王儉獻讜言於齊君。
明贍陳切對於隋后。竟全方外之節。諒道藉
人弘者歟。琮上人福田論。理例宏博恢張教
義美矣。


余綿鏡前哲垂文。足為後賢准的。望古追慨。
因而編錄焉。


贊曰。猗歟何君。拔萃出群。危言輔政。克著
元勳。美哉王令歸心至極。不憚威權確乎秉
直。遠公孤潔不濇在涅。書論既陳桓楚屈
節。孝武縱欲赫連肆暴。拒諫淫刑詳諸雅
誥。王儉獻可齊后是思。贍僧切對隋君納
之。洛濱高士飛文擅美。見重當今良有以
矣。
集沙門不應拜俗等事卷第二故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