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n0055 唯識二十論-唐-世親菩薩 (master)




No. 1590 [Nos. 1588, 1589; cf. No. 1591]


《唯識二十論》一卷


世親菩薩造
大唐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安立大乘三界唯識。以契經說三界唯心。心
意識了名之差別。此中說心意兼心所。唯遮
外境不遣相應。內識生時似外境現。如有眩
[001-0074c]
瞖見髮蠅等。此中都無少分實義。即於此義
有設難言。頌曰。


「 若識無實境
 則處時決定
 相續不決定
 作用不應成」



論曰。此說何義。若離識實有色等外法。色等
識生不緣色等。何因此識有處得生非一切
處。何故此處有時識起非一切時。同一處時
有多相續。何不決定隨一識生。如眩瞖人見
髮蠅等。非無眩瞖有此識生。復有何因。諸眩瞖者所見髮等無髮等用。夢中所得飲
食刀杖毒藥衣等無飲等用。尋香城等無城
等用。餘髮等物其用非無。若實同無色等外
境。唯有內識。似外境生。定處定時不定相續
有作用物皆不應成。非皆不成。頌曰。


「 處時定如夢
 身不定如鬼
 同見膿河等
 如夢損有用」



論曰。如夢意說如夢所見。謂如夢中雖無實
境。而或有處見有村園男女等物非一切處。
即於是處或時見有彼村園等非一切時。由
此雖無離識實境。而處時定非不得成。說如
鬼言。顯如餓鬼。河中膿滿故名膿河。如說
酥瓶其中酥滿。謂如餓鬼同業異熟。多身
共集皆見膿河。非於此中定唯一見。等言顯
示或見糞等。及見有情執持刀杖遮捍守護
不令得食。由此雖無離識實境。而多相續不
定義成。又如夢中境雖無實而有損失精血
等用。由此雖無離識實境。而有虛妄作用義
成。如是且依別別譬喻。顯處定等四義得成。
復次頌曰。
[001-0075a]


「 一切如地獄
 同見獄卒等
 能為逼害事
 故四義皆成」



論曰。應知此中一地獄喻。顯處定等一切皆
成。如地獄言。顯在地獄受逼害苦諸有情類。
謂地獄中雖無真實。有情數攝獄卒等事。而
彼有情同業異熟增上力故。同處同時眾多
相續。皆共見有獄卒狗烏鐵山物等來至其
所為逼害事。由此雖無離識實境。而處定等
四義皆成。何緣不許獄卒等類是實有情。不
應理故。且此不應那落迦攝。不受如彼所受
苦故。互相逼害應不可立彼那落迦。此獄卒
等。形量力既等。應不極相怖。應自不能忍受
鐵地炎熱猛焰恒燒然苦。云何於彼能逼害
他。非那落迦不應生彼。如何天上現有傍生。
地獄亦然。有傍生鬼為獄卒等。此救不然。頌
曰。


「 如天上傍生
 地獄中不爾
 所執傍生鬼
 不受彼苦故」



論曰。諸有傍生生天上者。必有能感彼器樂
業生彼定受器所生樂。非獄卒等受地獄中
器所生苦。故不應許傍生鬼趣生那落迦。若
爾應許彼那落迦業增上力生異大種。起勝
形顯量力差別。於彼施設獄卒等名。為生彼
怖。變現種種動手足等差別作用。如羝羊山
乍離乍合。剛鐵林刺或低或昂。非事全無然
不應理。頌曰。


「 若許由業力
 有異大種生
 起如是轉變
 於識何不許」



論曰。何緣不許識由業力如是轉變而執大
[001-0075b]
種。復次頌曰。


「 業熏習餘處
 執餘處有果
 所熏識有果
 不許有何因」



論曰。執那落迦由自業力生差別大種起形
等轉變。彼業熏習理應許在識相續中不在
餘處。有熏習識汝便不許有果轉變。無熏習
處翻執有果。此有何因。有教為因。謂若唯識
似色等現無別色等。佛不應說有色等處。此
教非因有別意故。頌曰。


「 依彼所化生
 世尊密意趣
 說有色等處
 如化生有情」



論曰。如佛說有化生有情。彼但依心相續不
斷能往後世密意趣說。不說實有化生有情。
說無有情我但有法因故。說色等處契經亦
爾。依所化生宜受彼教。密意趣說非別害
有。依何密意說色等十。頌曰。


「 識從自種生
 似境相而轉
 為成內外處
 佛說彼為十」



論曰。此說何義。似色現識從自種子緣合轉
變差別而生。佛依彼種及所現色。如次說為
眼處色處。如是乃至似觸現識從自種子緣
合轉變差別而生。佛依彼種及所現觸。如次
說為身處觸處。依斯密意說色等十。此密意
說有何勝利。頌曰。


「 依此教能入
 數取趣無我
 所執法無我
 復依餘教入」



論曰。依此所說十二處教受化者能入數取
趣無我。謂若了知從六二法有六識轉。都無
見者乃至知者。應受有情無我教者。便能悟
[001-0075c]
入有情無我。復依此餘說唯識教。受化者
能入所執法無我。謂若了知唯識現似色等
法起。此中都無色等相法。應受諸法無我教
者。便能悟入諸法無我。若知諸法一切種無。
入法無我。是則唯識亦畢竟無何所安立。非
知諸法一切種無乃得名為入法無我。然達
愚夫遍計所執自性差別諸法無我。如是乃
名入法無我。非諸佛境離言法性亦都無故
名法無我。餘識所執此唯識性其體亦無。名
法無我。不爾餘識所執境有。則唯識理應不
得成。許諸餘識有實境故。由此道理。說立唯
識教。普令悟入一切法無我。非一切種撥有
性故。復云何知佛依如是密意趣說有色等
處。非別實有色等外法為色等識各別境耶。
頌曰。


「 以彼境非一
 亦非多極微
 又非和合等
 極微不成故」



論曰。此何所說。謂若實有外色等處。與色等
識各別為境。如是外境或應是一。如勝論者
執有分色。或應是多。如執實有眾多極微各
別為境。或應多極微和合及和集。如執實有
眾多極微皆共和合和集為境。且彼外境理
應非一。有分色體異諸分色不可取故。理亦
非多。極微各別不可取故。又理非和合或和
集為境。一實極微理不成故。云何不成。頌
曰。


「 極微與六合
 一應成六分
 若與六同處
 聚應如極微」



論曰。若一極微六方各與一極微合。應成六
[001-0076a]
分。一處無容有餘處故。一極微處若有六微。
應諸聚色如極微量。展轉相望不過量故。則
應聚色亦不可見。加濕彌羅國毘婆沙師言。
非諸極微有相合義。無方分故離如前失。但
諸聚色有相合理有方分故此亦不然。頌曰。


「 極微既無合
 聚有合者誰
 或相合不成
 不由無方分」



論曰。今應詰彼所說理趣。既異極微無別聚
色。極微無合聚合者誰。若轉救言聚色展轉
亦無合義。則不應言極微無合無方分故。聚
有方分亦不許合故。極微無合不由無方分。
是故一實極微不成。又許極微合與不合。其
過且爾。若許極微有分無分。俱為大失。所
以者何。頌曰。


「 極微有方分
 理不應成一
 無應影障無
 聚不異無二」



論曰。以一極微六方分異。多分為體。云何成
一。若一極微無異方分。日輪纔舉光照觸時
云何餘邊得有影現。以無餘分光所不及。又
執極微無方分者。云何此彼展輪相障。以無
餘分他所不行。可說此彼展轉相礙。既不相
礙。應諸極微展轉處同。則諸色聚同一極微
量。過如前說。云何不許影障屬聚不屬極微。
豈異極微許有聚色發影為障。不爾。若爾聚
應無二。謂若聚色不異極微。影障應成不屬
聚色。安布差別立為極微。或立為聚俱非一
實。何用思擇極微聚為。猶未能遮外色等相。
此復何相。謂眼等境亦是青等實色等性。應
共審思。此眼等境青等實性。為一為多。設爾
[001-0076b]
何失。二俱有過。多過如前。一亦非理。頌曰。


「 一應無次行
 俱時至未至
 及多有間事
 并難見細物」



論曰。若無隔別所有青等。眼所行境執為一
物。應無漸次行大地理。若下一足至一切故。
又應俱時於此於彼無至未至。一物一時。理
不應有得未得故。又一方處。應不得有多象
馬等有間隙事。若處有一亦即有餘。云何此
彼可辯差別。或二如何可於一處有至不至
中間見空。又亦應無小水虫等難見細物。彼
與麁物同一處所量應等故。若謂由相此彼
差別即成別物不由餘義。則定應許此差別
物。展轉分析成多極微。已辯極微非一實物。
是則離識眼等色等。若根若境皆不得成。由
此善成唯有識義。諸法由量刊定有無。一切
量中現量為勝。若無外境寧有此覺。我今現
證如是境耶。此證不成。頌曰。


「 現覺如夢等
 已起現覺時
 見及境已無
 寧許有現量」



論曰。如夢等時雖無外境。而亦得有如是現
覺。餘時現覺應知亦爾。故彼引此為證不成。
又若爾時有此現覺。我今現證如是色等。爾
時於境能見已無。要在意識能分別故。時眼
等識必已謝故。剎那論者有此覺時。色等現
境亦皆已滅。如何此時許有現量。要曾現受
意識能憶。是故決定有曾受境。見此境者許
為現量。由斯外境實有義成。如是要由先受
後憶。證有外境理亦不成。何以故。頌曰。


「 如說似境識
 從此生憶念」


[001-0076c]


論曰。如前所說雖無外境。而眼識等似外境
現。從此後位與念相應。分別意識似前境現。
即說此為憶曾所受。故以後憶。證先所見實
有外境。其理不成。若如夢中雖無實境。而識
得起覺時亦然。如世自知夢境非有。覺時既
爾何不自知。既不自知覺境非有。寧如夢識
實境皆無。此亦非證。頌曰。


「 未覺不能知
 夢所見非有」



論曰。如未覺位。不知夢境非外實有。覺時乃
知。如是世間虛妄分別串習惛熟如在夢中。
諸有所見皆非實有。未得真覺不能自知。若
時得彼出世對治無分別智。乃名真覺。此後
所得世間淨智現在前位。如實了知彼境非
實。其義平等。若諸有情。由自相續轉變差別。
似境識起。不由外境為所緣生。彼諸有情。近
善惡友聞正邪法。二識決定。既無友教此云
何成。非不得成。頌曰。


「 展轉增上力二識成決定
 二識成決定」



論曰。以諸有情自他相續諸識展轉為增上
緣。隨其所應二識決定。謂餘相續識差別故。
令餘相續差別識生各成決定不由外境。若
如夢中境雖無實而識得起。覺識亦然。何緣
夢覺造善惡行。愛非愛果當受不同。頌曰。


「 心由睡眠壞
 夢覺果不同」



論曰。在夢位。心由睡眠壞勢力羸劣。覺心不
爾。故所造行當受異熟。勝劣不同非由外境。
若唯有識無身語等。羊等云何為他所殺。若
羊等死不由他害。屠者云何得殺生罪。頌曰。


「 由他識轉變
 有殺害事業
[001-0077a]
 如鬼等意力
 令他失念等」



論曰。如由鬼等意念勢力。令他有情失念得
夢。或著魅等變異事成。具神通者意念勢力。
令他夢中見種種事。如大迦多衍那意願勢力。
令娑刺拏王等夢見異事。又如阿練若仙人
意憤勢力。令吠摩質呾利王夢見異事。如是
由他識轉變故。令他違害命根事起。應知死
者謂眾同分。由識變異相續斷滅。復次頌曰。


「 彈咤迦等空
 云何由仙忿
 意罰為大罪
 此復云何成」



論曰。若不許由他識轉變增上力故他有情
死。云何世尊為成意罰是大罪故。返問長者
鄔波離言。汝頗曾聞何因緣故。彈咤迦林。
末蹬伽林。羯陵伽林。皆空閑寂。長者白佛
言。喬答摩。我聞由仙意憤恚故。若執神鬼敬
重仙人。知嫌為殺彼有情類。不但由仙意憤
恚者。云何引彼。成立意罰為大罪性過於身
語。由此應知。但由仙忿彼有情死理善成立。
若唯有識。諸他心智知他心不。設爾何失。若
不能知何謂他心智。若能知者。唯識應不成。
雖知他心然不如實。頌曰。


「 他心智云何
 知境不如實
 如知自心智
 不知如佛境」



論曰。諸他心智云何於境不如實知。如自心
智。此自心智云何於境不如實知。由無知故。
二智於境各由無知所覆蔽故。不知如佛淨
智所行不可言境。此二於境不如實知。由似
外境虛妄顯現故。所取能取分別未斷故。唯
識理趣無邊決擇品類差別難度甚深。非佛
[001-0077b]
誰能具廣決擇。頌曰。


「 我已隨自能
 略成唯識義
 此中一切種
 難思佛所行」



論曰。唯識理趣品類無邊。我隨自能已略成
立。餘一切種非所思議。超諸尋思所行境
故。如是理趣唯佛所行。諸佛世尊於一切境
及一切種智無礙故。
《唯識二十論》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