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n0034 成唯識論別抄-唐-窺基 (master)


成唯識論別抄卷第十



問。二障何故偏說三住斷。解云。一三劫分限故。二初
起無漏。及以相續圓滿別故。三分別二障。一時斷故。
六識二障。永不行故。二障俱生。永斷盡故。四最初能
捨異生性。分段生死永盡處故。變易窮盡處故。五於
無相中。有功用無功用故圓滿故。故三頓斷也。問。五
識中所知障種。八地巳上意識對治。斷彼種不。解云。
亦斷。以障地故。餘六識俱煩惱障種。見所斷者。三乘
見位。真見道中一切頓斷者。解云。即唯此文。五識中
有分別起惑。不爾。如何言餘六識俱。煩惱障種。問。二
乘斷惑。四道差別。加行勝進。總別不定。為不於觀。解
云。於一觀隨斷幾品。乃至斷九。唯一加行。一勝進道。
無間解脫。品品別起。似其根鈍。證無為時。不斷惑故。
若有漸次九品別斷。數數於觀。加行勝進。品品別起。
此依修道。非見道也。問。先世俗道。所伏修惑。後入諦
觀斷道同異。解云。一道非更別起。間加行等四道。為
總能斷。要無間道。方能斷惑。然唯識第八云。解脫道
斷麤重。約此義邊。亦名斷道。或約斷種。名為斷道。解
脫不能。故非斷道。若二乘斷惑。加行勝進。或總或別。
無間解脫。必各別起者。何故對法第九云。後品所有
加行無間解脫。皆前品勝進。准對法文。即以前品勝
進。為後三道。無間解脫即不別起。解云。對法意。約道
理進修。唯識論中。依別行解。亦不相違。問。六行四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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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麤障靜妙離。更相配屬不。解云。隨一為無間。隨一
為解脫。


問。二乘斷惑。斷習氣不。解云不斷。若爾。何故唯識第
九云。為斷品麤重性故。起解脫道。此釋有二。一云。言
解脫道斷麤重者。約菩薩流約二乘。二云。麤重有二種。
一麤二細。二乘斷麤。而不斷細。由約麤故。解脫道中。
二乘約斷。由約細故。故說二乘不能斷也。如入二定
斷苦根等。此約二乘斷麤而說。問。二乘無學身中。所
知障在。與煩惱障。同體起者。有何相耶。解云。二乘無
學。雖無煩惱。然有餘習。未離所知。如有聖人。時坐錯
而等。即貪餘習也。問。損伏有幾。答。如大論十一云。損
伏有三種。一遠離損伏。二厭患損伏。三奢摩他損伏。
遠離損伏者有三種。謂如有一弃損家法。趣於非家。
離諸欲具。堅持禁戒。於諸欲亦。心不趣入。心不流散
等。厭患損伏者。謂如有一。或由過患相。或不淨相。或
青瘀等相。如理作意。如是如是厭患諸欲。惟未離欲。
然於諸欲。修厭逆故。心不趣入。奢摩他損伏者。謂如
有一。由世間道。得離欲界。或離色界欲。彼由定任持
心故。於欲色中。心不趣入。乃至廣說。若聖弟子。由出
世道。離欲界欲。乃至具得離三界欲。爾時一切三界
染汙諸法種子。皆悉永害。何以故。由聖弟子於現法
中。二不復堪任。從離欲退。更起下地煩惱現前。或生
上地。亦不堪住。從彼沒巳。還生下地。如穀麥等。諸外
種子。安量迴處。或於乾器。雖不生牙。非不種子。若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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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損。爾時畢竟不成種子。內法種子。損伏永害。道理
亦爾。問。此加行等四唯無漏。解云。通二。若加行智不
通無漏。若加行道通漏無漏。問。四道中佛果有幾。解
云。有二。解脫勝進無趣求故。不斷障故。故無二道。道
離障故。是前品道之勝進故。非欲進斷品名勝進道。


問。諸我我所有何別耶。解云。有體有用。主宰任持。二
相別故。問。第四如云非我執等。所依取者。等取如何。
解云。盡理而言。等取我所。邊見我慢我愛。及以無明
等。所依取故。


問。如非我所。何故我見等滅。所證真如。名無攝受。解
云。於三地中有法愛故。尋教取如言證解等。有所繫
屬。今執斷故。故所顯如無攝受也。問。第五六地。觀四
諦境及十二支。巳得平等。無有染淨。第七地中。純無
相觀。理應離相。何故八地名不增減。離染淨耶。解云。
前地雖得。惡作功用。此地任運。偏得此名也。問。轉依
四義中能伏道中。有漏伏道。為唯漸亦能頓耶。解云。
有釋唯漸非頓。以力劣故。有釋能頓。如世第一法。伏
分別二鄣。頓不應起故。問。若加行智唯有漏者。加行
智何。對法第十。金剛心有二道。一加行道。二無間道。
解云。以無漏觀心。任運趣入根本智故。非有漏也。又
解云。彼據二乘。非菩薩也。以彼來能究竟故也。問。若
加行智。唯有漏者。但言加行。非能斷道。即攝有漏。非
是斷道。重言有漏。豈非重耶。解云。理實而言皆唯有
漏。有漏道言但簡無漏。有漏道中。亦有加行無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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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三種道。六斷中有三道故。加行智言。理觀智中。簡
正後得二種智也。問。何故迷事隨眠。通三智斷。答。不
違理故。此約二乘。非望菩薩。菩薩修位。不斷迷事惑
故。唯斷所知。是根本智。間且地地中前八品。斷迷事
惑。第九品斷第六識中俱生我見等。為數數入出觀。
為一觀斷。解云。此據二乘數入出觀。若一觀斷者。前
八迷事亦正智斷。無一觀中。正體後得二智別故。問。
第六俱見。同第七惑。至金剛斷。此有何共。解云。有上
界聖人。起無漏道。却斷下地我見種失。若許爾者。即
應聖者。現惑𨳝生。違理教故。第七俱惑。非𨳝生故。此
有四句。有依下地。斷上隨眠。如下地地得聖。斷上地
惑種。有依上地斷下惑種。如生上地。得無學果。起道
斷下地第七俱惑。第三句。七生上下地斷自地惑。第
四句。除上爾所。此以六七相對。得成四句。又解云。菩
薩亦能以後得智斷。十地位中。斷所知障。有執非執。
非執者亦名迷事。故亦許斷。以位障知故。如煩惱障。
先斷迷事。例亦無失。義准可知。大論五十。依有八
種。一施設依。謂五取蘊。由依此蘊。施設有情命者等。
及依此欲施設種種名字。生類種性壽量事等。是名
施設依。二攝受依。謂七攝受。即自巳。父母。妻子。奴婢。
作使僮僕。明友。眷屬七攝受事。三住持依。謂四種食。
能令巳生有情。得安住故。此則食為所依。四流轉依。
謂四種識住及十二支。四謂色受想行。識是所依。受
等俱起。總說為住。或依五趣。識依四法。故論說云。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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趣受趣等也。由此四趣識住及十二支。皆是流轉之
法。故名流轉依也。五障礙依。謂天魔。謂有作善之處。
皆往壞之。故障礙依也。六苦惱依。謂一切欲界。皆名
苦惱依。由依此故。令諸有情。領受憂苦。七適悅依。謂
靜慮等至樂。由依此故。諸有情類。或入彼定。或生彼
地。長夜領受靜慮等至所有邊適悅。八後邊依。謂阿
羅漢相續諸蘊。由依此故。諸阿羅漢。相續任持最後
身。問。何者當常現常。解云。魏時有二三藏。同於內。各
在別處翻譯。南院安置勒那三藏。云眾生身中。巳具
三十二相。一切功德。皆悉是常。但由障故。不得顯現。
後時斷障部。此則佛身。更不別從淨種而生。故名現
常。由在南院。故曰有道法師。非是吳蜀故云南道。菩
提留支在北院翻譯。立云。一切眾生。後時成佛。得有
常之身。必從淨種而生。生巳常住。非謂眾生巳得常
身。故曰當常。以在北院。名曰北道法師也。十地論頌
云。定滅故者。定滅二字。双標二種。定即本性涅槃。滅
即方便涅槃。以本定之。稱為定也。斷障顯故稱為滅
者。如其次第。成同相本性不同相。為方便得也。


問。無餘依界云何四種寂靜。解云。大論五十。有此四
種。一數教寂靜者。無餘依中。離離一切言教數量故。
二一切依寂靜者。即前八依。流轉依等永離故。三依
依苦寂靜者。謂前八依所生諸苦。於無餘依中。非但
八依寂靜。八依所生苦亦寂靜。四依依苦生疑慮寂
靜者。若在有餘依中。或異生等亦八依。或無學聖。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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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邊依。於此依上有餘若生。有餘有情於依及苦。而
生疑慮。為得究竟能滅此依及苦耶。為不爾耶。今於
無餘依中。此等諸疑。於中永斷也。以依及苦。總永滅
故斷疑。勝鬘云。世尊。阿羅漢辟支佛。有怖畏故。是故
阿羅漢辟支佛。有餘生法不盡故。有生等者。解云。羅
漢辟支佛利根者。得二種智。謂盡無生。若鈍根者。但
得盡智。不得無生智。何以然者。若鈍根者。記緣惑滅。
名為盡惑。恐退故。而不能緣。當蘊不生。故非無生。若
利根。必定不退。當蘊定無生理。故得二智也。然此上
地分為四分。謂盡智為二。謂我生巳盡智中。更開梵
行也巳立智。於無生智中。不受後有智。更開所作巳
辦智。此約二乘。於自乘中定性之者。於三界中果有
段生死之中。巳斷除故。具此四智。故論中言。我生巳
盡梵行巳立。所作巳辦不受後有。今此經中。有餘生
法不盡故。有生者。說我生巳盡智也。餘生法者。俱無
明經地。名為集諦。有生者。變易苦諦也。有餘梵行成
故。不記者。三界煩惱對治道。名為梵行。而未能斷所
知障故。有餘道可修。未滿足故。名為不純。記者具也。
事不究竟故。當有所作者。解云。得煩惱對治道。未修
斷所知對治道。故云未究竟。當有所作者。當修斷所
知障對治故也。若就分段。應云所作巳辦。巳斷煩惱
障故。若就變易。故云當有所作也。經云不度後故。當
有所斷者。解云。若約二乘自果。是不受後有智。今約
變易生死果未盡。未盡故。故云不度彼。彼者變易果
[010-0848c]
也。當有所斷者。無明住地。為變易因故。故須斷之。故
云當有所斷也。經云以不斷故。去涅槃界遠界。解云。
以不斷無明住地故。去常樂我涅槃界遠也。解云。有
餘生法不盡故。有生者有苦諦也。餘生法者集諦也。
事不究竟故。當有所作者。有餘道諦也。不度彼故。當
有所斷者。顯餘滅諦也。問。所弃捨中。餘有漏法及劣
無漏。二師別釋。初師云。金剛心時。鏡智得生。得名佛
不。解云。此師之意。惟鏡智生。然未成佛。以未起解脫
道。證彼滅。此時但捨麤重。彼解脫生唯證滅也。三妙
觀察智。攝觀無量總持定門者。攝謂攝持。觀即觀察。
總持者。念慧為體。即陀羅尼門。定即三摩地門。謂申
此智。攝持觀察總持定門。發生功德珍寶也。問。四智
心品。何故唯有二十二法。唯論前文。尋伺亦許無漏。
解云。因中二智。容尋伺俱。今此因果合說。故不論之。


問。何故諸餘功德。無量無邊。何故四者攝之總盡。解
云。諸功德。皆是四智作用差別。故不離智也。體攝用
也。問。初師云。金剛心時鏡智生者。此師如何解。對治
無間位後。盡智等生。解云。此師意云。無間道者。更不
隔越。即盡智等生同時。名無間也。


問。究竟位。相對何得名。解云。對二。二乘惟得菩薩涅
槃臥尊勝。故二對。前四位因位。非究竟也。諸漏永盡
者。離雜彼煩惱。非漏隨增。離二縛義。性淨者。簡二乘
無學。善有漏等。惟亦離縛。而非性淨。是前有漏類故。
猶有第七所知障俱。非性淨故。圓者。異一切二乘。有
[010-0849a]
漏無漏因未圓故。明者。簡二乘無學無漏。彼望自乘
惟圓不明也。問。第二師云。如來根境妙定生故。法界
色攝。為取空境。為取定果。解云。此意由定方便為先。
擊淨第八無漏法處。根境種生。若取定境。不應得與。
非佛五識為本質也。問。既爾。如來身中。得有內外二
處根境不耶。解云。但有根相。非五識依。以前五識性
散亂故。問。第二師云。成事智與淨第七相應。依眼等
根緣色等境。是成事智。既無五識。此智與誰依眼等
根耶。解云。第七同依五根緣五外境。是非成事。於根
自在等發識故。問。究竟位云。此又安樂無逼惱故者。
諸有漏善。亦得三果樂。亦無逼惱何別。解云。有漏善
業。惱逼有情。三界變果故。非安樂也。自受用身云。及
極圓淨。常遍色身。解云。眾德滿足名圓。離障垢盡名
淨。時無間斷名常。處無不稱名遍也。相續言簡自性
身。無生滅故。堪然簡變化身。有時簡斷故。問。若依分
辨唯識。初師立義。相見分不實。以虗從實。名唯識者。
無分別智。緣真如時。無有相分。如境非虗。如何以境
從心。名唯識耶。解云。此師意云。今此論且除真如。非
所變故。或於境中少分實有。位多分說。故言識也。或
此師意。相分與識同種。故分虗空也。後師別種故並
實有。謂諸如來有七最勝。第七名為住最勝。然位有
三。謂聖天梵住。空無願相。及滅盡定。是聖名住。四種
靜慮。四無色定。是名天住。四種無量。是名梵住。於三
住中。如來多住中四最勝住。於聖位中。多住空門及
[010-0849b]
以滅定。於天住中多住第四靜慮。於梵住中多住大
悲。聖位空門及以滅定最勝故。四種靜慮定慧平故。
依梵摩喻經。佛說法聲有八種。謂最好聲。易了知聲。
濡煗聲。和調聲。尊慧聲。不誤聲。深妙聲。不女聲。問。云
何一百三十佛不共法。答。如二十八說。謂三十二丈
夫相。八十隨好。四一切種清淨。十力。四無所畏。三念
住。不誤。大悲。無忘失法。永斷習氣。一切種妙智。非二
乘等共也。


問。云何三住。答。三十八云。謂聖天梵住。當知空無願
相及滅盡定。是名聖位。四種靜慮及四無色。是名無
住。四種無量是名梵住。於三住中。如來多住四最勝
住。於聖住中。多住大悲。由是如來晝夜六時晝三夜
三。常以佛眼觀察世間。推增減。我應令誰未種善根。
而種善根。乃至廣說。問。一切如來功德平等以不。答。
一切功德平等。唯除四事。一者壽量。二者名號。三者
族姓。四者身相。一切如來於此四位。有增有減。非餘
功德。又非女身能證無上正等菩提。何以故。一切菩
薩。於過第一無數劫時。巳捨女身。乃至安妙菩提座。
曾不為女。一切母邑多煩惱故。乃至廣如大論三十
八說。


成唯識論別抄卷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