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m0046 肇論略註-明-德清 (master)



肇論略注卷六
明匡山沙門憨山釋 德清 述


「搜玄第六」


【此承無名言涅槃之道妙出有無。故名家搜之。搜。
[006-0361a]
尋求也。】


「有名曰。論自云涅槃既不出有無。又不在有無。引論意
不在有無。則不可於有無得之矣。不出有無。則不可
離有無求之矣。求之無所。便應都無。」


【此名家按蹟興疑也。上云良以有無之數等。是不
出有無也。前云果出有無等。是不在有無也。以不
在故。不可即而得之矣。不出。則不可離而求之矣。
於即離之間求之。而所求不可得。便應都無。豈以
斷滅為妙道乎。】


「然復不無其道。其道不無。則幽途可尋。所以千聖同
轍。未嘗虗返者也。其道既存。而曰不出不在。必有異
旨。可得聞乎。」


【既云不出不在。然又不無其道。是則妙道可尋。足
知千聖一軌。同歸一極。未嘗虗返者也。然其道既
存。則有所可指。而曰不出不在。使人趣向無所。必
有異旨。可得聞乎。】


「妙存第七」


【不出不在曰妙。體非斷絕曰存。乃無住之深趣。存
乎不即不離之間。故曰妙存。雖云妙存。正顯無住。】


「無名曰。夫言由名起。名以相生。相因可相。無相無名。
無名無說。無說無聞。」


【此意責名家執名相以求無言之妙道。故就有無
以求之。非得無言之旨也。謂凡言說從名相而起。
名相從妄想而生。故曰相因可相。若名相兩忘。則
[006-0361b]
言說俱無。言說既無。則從何所聞。然此涅槃妙道。
本無言說。子於何而得聞乎。】


「經曰。涅槃非法。故不在非非法。故不出無聞無說。非心所
知。吾何敢言之。而子欲聞之耶。」


【此正申責意也。由名象家云。不出不在。必有異旨。
可得聞乎。故此引經證涅槃本不可說。亦非可聞
也。經即本經二十一略云。涅槃非相非不相。非物
非不物等。亦淨名義。謂有無二者皆名為法。所云
非法。則不在也。非非法。則不出也。不出不在。則無
言說。離言之道。非心所知。吾何敢妄言。而子欲聞
之耶。】


「雖然。善吉有言。眾人若能以無心而受。無聽而聽者。
吾當以無言言之。庶述其言。亦可以言。」


【此陳道本無言。亦可以因言顯道也。善吉。須菩提
之名也。義引般若須菩提云。我觀般若。本無言說。
若眾人能以無心而受。無聽而聽者。我當述佛之
言。亦可以言之。意欲通難解迷。不得不言之耳。】


「淨名曰。不離煩惱而得涅槃。天女曰。不出魔界而入
佛界。」


【此引二經證不出不在義也。淨名。即弟子品文。天
女。即寶女所問經。第四偈曰。如魔之境界。佛境界
平等。相應為一類。以是印見印。據此經義。妙道本
來不出不在。只在當人妙悟。豈可執言求實也。故
下明妙悟。】
[006-0361c]


「然則玄道在於妙悟。妙悟在於即真。即真即有無齊
觀。齊觀即彼巳莫二。所以天地與我同根。萬物與我
一體。同我則非復有無。異我則乖於會通。所以不出
不在。而道存乎其間矣。」


【此言涅槃妙道。在乎妙悟等觀。非言說可到也。所
言涅槃者。乃法身寂滅之稱也。大經云。法身徧在
一切處。一切眾生及國土。三世悉在無有餘。亦無
形相而可得。此非妙悟不足以了達。然妙悟要在
即物以見真。即真要在有無齊觀。若能齊觀。則物
我不二。如此。則天地與我同根。萬物與我一體。若
物我等觀。則不落有無。若物與我異。心境角立。則
不能會通。故所以言不出不在而妙存乎其間矣。
若不如此。則取捨情生。是非繆亂。又何以見忘言
之道乎。】


「何則。徵釋妙悟夫至人虗心冥照。理無不統。懷六合於胸
中。而靈鑒有餘。鏡萬有於方寸。而其神常虗。」


【此言聖人照理達事。故即事而真也。由照真理極。
故事無不攝。故懷六合而有餘。鏡萬有而常虗。此
聖人之心也。】


「至能拔言證窮也玄根指涅槃實際也於未始。言無始。指未迷巳前即羣動
以靜心。恬淡淵默。玅契自然。」


【言由妙悟。故能真窮惑盡。破無始之迷。徹法界之
理。故權應羣機。即動而常靜。無為湛寂。妙契自然。】


「所以處有不有。居無不無。居無不無。故不無於無。處
[006-0362a]
有不有。故不有於有。故能不出有無。而不在有無者
也。」


【此言聖人理極情亡。故出在兩超。不墮有無之見
也。由實智理窮。故處有不有。權應無方。故居無不
無。以不無故不滯於無。不有故不著於有。如此。所
以不出有無。而不在有無者也。豈可以一定於有
無而求之哉。】


「然則法無有無之相。境空聖無有無之知。心空聖無有無
之知則無心於內。亡知絕照法無有無之相。則無數名相也
於外。離名絕相於外無數。則境絕於內無心。則智絕境也心也
寂滅。心境雙絕物我冥一。物我如如怕爾無朕。乃曰涅槃。」


【此歎聖人心境雙絕。物我如如。纖塵不立。乃曰涅
槃。此為聖人之極證。究竟涅槃之果也。】


「涅槃若此。圖度絕矣。豈容可責之於有無之內。又可
徵之有無之外耶。」


【此責迷也。謂涅槃如此。超出思議圖度之境。豈容
可以有無內外而求之耶。】


「難差第八」


【此承上言涅槃之道。心境不二。物我一如之妙。是
為平等無二之理。如此。何以三乘修證有差。既曰
冥一。則不應有三。】


「有名曰。涅槃既絕圖度之域。則超六境之外。不出不
在。而玄道獨存。斯則窮理盡性。究竟之道。妙一無差。
理其然矣。」
[006-0362b]


【名家敘領涅槃超出有無之妙。為窮理盡性之談。
理其然矣。但理既一。而三乘所證。何以不同。故此
下立難。】


「而放光云。三乘之道。皆因無為而有差別。佛言。我昔
為菩薩時。名曰儒童。於然燈佛所。巳入涅槃。儒童菩
薩。時於七住初獲無生忍。進修三位。」


【難意謂涅槃妙道既是一。則三乘所證不應有差。
引放光義。金剛亦同。謂一切聖賢皆以無為法而
有差別。所謂證異也。儒童於然燈佛所巳入涅槃。
而又云時於七住獲無生法忍。圓教七住。即權教
七地。故言既入涅槃。則巳證極果。如何後又進修
三位耶。此疑涅槃未為極證也。此引證意。下正難。】


「若涅槃一也。則不應有三。如其有三。則非究竟。究竟
之道。而有升降之殊。眾經異說。何以取中耶。」


【此正難差也。若一。則不應有三。有三。則非究竟矣。
既曰究竟之道。而有升降之不同。教有明言。又何
以折中耶。】


「辯差第九


無名曰。然究竟之道。理無差也。法華經云。第一大道
無有兩正。吾以方便為怠慢者。於一乘道分別說三。
三車出火宅。即其事也。」


【此領難意理本一也。然有三乘者。乃即一之三。權
實之義耳。正法華云。是一乘道。寂然之地。無有二
上。論正與經上。皆極果也。妙法華云。佛為求道者。
[006-0362c]
中路懈廢。為止息故。以方便力。於一乘道分別說
三。火宅喻先許三車。及諸子出宅。皆等賜一大車。
是則本無有三。三非實法也。】


「以俱出生死。故同稱無為。所乘不一。故有三名。統其
會歸。一而巳矣。」


【此言三乘會歸一極。以申答意也。】


「而難云。三乘之道。皆因無為而有差別。此以人三。三
於無為。非無為有三也。故放光云。涅槃有差別耶。答
曰無差別。但如來結習都盡。聲聞結習不盡耳。」


【此正答難意。但人有三。而涅槃之道本無三也。所
以有差者。但如來煩惱無明結習巳盡。三乘未盡
故有差耳。以結習盡處。心契無為。名為涅槃。故下
以喻明。】


「請以近喻。以況遠旨。如人斬木。去尺無尺。去寸無寸。
脩短在於尺寸。不在無也。」


【此喻最顯。言無無長短。意旨更妙。此法本不異。】


「夫以羣生萬端。識根不一。智鑒有淺深。德行有厚薄。
所以俱之彼岸。而升降不同。彼岸豈異。異自我耳。然
則眾經殊辯。其致不乖。」


【此明法本不異。異在於機。智有淺深。德有厚薄。正
不一之所以也。彼岸豈異。正示法一。眾經隨機之
說。故不乖耳。】


「責異第十」


【謂無為之理既一。如何能證之人有三。蓋躡前致
[006-0363a]
難也。故云責異。】


「有名曰。俱出火宅。則無患一也。同出生死。則無為一
也。此領旨也而云彼岸無異。異自我耳。此興疑也彼岸。則無為
岸也。我則體證也無為者也。立難意。下申難請問我與無為。為
一為異。若我即無為。無為亦即我。不得言無為無異。
異自我也。言我與無為既一。則無彼此之分。故不可言異自於我若我異無為。
我則非無為。我是眾生。自屬有為。故非無為無為自無為。自一向無為
自常有為。我在生死。則一向有為冥會之致。又滯而不通。無為有為
條然各別。故難通會然則我與無為。一亦無三。若生死涅槃。本來平等一際。如
此既一。則畢竟無三異亦無三。若生死與涅槃。本來不同。則生死自生死。涅槃自涅槃。何有三
乘之設三乘之名。何由而生也進退推之。一亦無三。異亦無三。如此則三乘之
名。何由而生耶。」


「會異第十一」


【名家執異以難非一。故無名會通無二。】


「無名曰。夫止此而此。意謂迷時涅槃即生死適彼而彼。悟時生死即涅
所以同於得者得亦得之。證則三乘同證同於失者失亦

失之。迷則六道同迷我適無為。我即無為。無為雖一。何乖不
一耶。」


【此言生死涅槃本無二致。迷悟同源。以人證法。法
則在人。故曰我適無為。我即無為。人大則法亦隨
大。機小則法亦隨小。是則無為雖一。何妨因人而
有三耶。】


「譬猶三鳥出網。同適無患之域。無患雖同。而鳥鳥各
異。不可以鳥鳥各異。謂無患亦異。又不可以無患既
[006-0363b]
一。而一於眾鳥也。然則鳥即無患。無患即鳥。無患豈
異。異自鳥耳。」


【此喻顯法一而人異也。鳥喻眾生。網喻生死。無患
喻涅槃。謂眾鳥出網。無患一而鳥鳥異。異謂飛有
遠近也。此以無患喻涅槃最妙。】


「如是三乘眾生。俱越妄想之樊。同適無為之境。無為
雖同。而乘乘各異。不可以乘乘各異。謂無為亦異。又
不可以無為既一。而一於三乘也。然則我即無為。無
為即我。無為豈異。異自我耳。」


【法合甚明。謂眾生同出生死。所證涅槃是一。但根
有大小。智有淺深。故證有高下。此是異在人。不在
法也。】


「所以無患雖同。而升虗有遠近。無為雖一。而幽鑒有
淺深。無為即乘也。乘即無為也。此非我異無為。以未
盡無為。故有三耳。」


【此喻法雙結生死涅槃本來不二。但出生死之人。
未盡無為之理。故有三乘之分。非有三法以待人
也。此論正義。特顯生死涅槃不二之旨。學人不可
以迷悟三一求之。】


「詰漸第十二」


【詰。難也。由前云未盡有三。是為漸義。故此詰之。】


「有名曰。萬累滋彰。本於妄想。妄想既祛。則萬累都息。
此言三乘斷惑同二乘得盡智。菩薩得無生智。此言三乘智同是時
妄想都盡。結縛永除。結縛既除。則心無為。此言三乘證理同
[006-0363c]
心既無為。理無餘翳。」


【此詰三乘斷惑證智證理皆同。同則不應取果有
異也。萬累指枝末煩惱。妄想指根本煩惱。根本既
斷。則枝末不生。故云都息。二乘盡智等。新疏引大
品說三乘之人共十一智。第九名盡智。謂苦巳盡
見等。第十名無生智。謂苦巳見而不更見等。則前
之十智聲聞皆有。盡智在巳辦地得之。今云菩薩
得無生智者。二地巳上。第九菩薩地。阿鞞䟦致。如
實知諸法本自不生。今亦無滅。名無生智。不共二
乘也。上引聲聞亦證無生。今言菩薩不共者。以二
乘伹盡生死名為無生。菩薩乃達諸法寂滅無生。
故不共耳。通言三乘斷惑證理皆同。而取果不應
有異。此乃名家約義以難。其實三乘斷惑不同。以
二乘斷見思。菩薩斷塵沙。伏無明。霄壤有異。豈可
同哉。學者不可不知也。】


「經曰。是諸聖智不相違背。不出不在。應作生字其實俱空。
又曰。無為大道。平等不二。」


【此引證三乘證理不異也。疏引放光云。聲聞辟支
佛。菩薩佛世尊。是諸聖智不相違背。乃至云不出
不在其實空者。無有差殊。今在字宜是生字。智論
解云。因邊不起。名為不出。緣邊不起。名為不生。又
曰下。亦義引大品三慧品。須菩提白佛言。世尊。無
為法中可得差別不。佛言不也。故義言大道平等
無二。】
[006-0364a]


「既曰無二。則不容心異。不體證也則巳。體應窮微。而曰
體而未盡。是所未悟也。」


【言既所證之理不二。則能證之心又何容異。以不
異之心。證不二之理。不證則巳。證則窮微徹底。而
曰體而未盡。是所未悟也。】


「明漸第十三」


【言結習不可頓盡。無為不可頓證。譬如磨鏡。垢盡
明現。】


「無名曰。無為無二。則巳然矣。領難理無差結是重惑。可謂
頓盡。亦所未喻。經云。理須頓悟。乘悟併消。事因漸除。因次第盡經曰。三箭中
的。三獸渡河。中渡無異。而有淺深之殊者。為力不同
故也。」


【二喻疏引毗婆沙論之義。云猶如一的。若木若鐵。
眾箭所中。一無為體。為三想所行。又云。於甚深十
二因緣河。能盡其底。是名為佛。二乘不爾。如三獸
渡河。謂象馬兔。兔則騰擲而渡。馬或盡底。或不盡
底。香象於一切時。無不盡底。】


「三乘眾生。俱濟緣起之津。同鑒四諦之的。絕偽即真。
同升無為。然則所乘不一者。亦以智力不同故也。」


【此法合也。緣起十二因緣。乃廣四諦而說。故四諦
有生滅。無生無作。無量。四種不同。故是三乘同觀。
故云俱濟同鑒。
而斷惑證真。同升無為。亦各證自
乘。故所乘不一。亦以智力不同故也○下舉例難
盡。】
[006-0364b]


「夫羣有雖眾。然其量有涯。正使智猶身子。辯若滿願。
窮才極慮。莫窺其畔。」


【此舉有為之法難盡。以例無為不可頓窮也。言萬
物難多。各有涯量。直使智慧如身子。辯才如滿慈。
窮其才。極其慮。亦莫能窺其邊。有為如此。況無為
乎。涅槃云。佛言。我與彌勒等共論世諦。舍利弗等
都不識知。何況出世第一義諦。】


「況乎虗無之數。妙也重玄之域。其道無涯。欲之頓盡耶。」


【此法合也。虗無重玄。用老子文。玄之又玄。故曰重
玄。皆況涅槃無為之義。言有為之數。二乘之智。尚
不能窮。況涅槃無為之道乎。譬如大海無涯。而操
舟有里數。太虗寥廓。而翔翮有遠近。三乘之人。於
涅槃之道。亦猶是也。】


「書不云乎。為學者日益。為道者日損。為道者為於無
為者也。為於無為而曰日損。此豈頓得之謂。要損之
又損之。以至於無損耳。經喻螢日。智用可知矣。」


【引老子為學日益。為道日損。損之又損。至於無損
以明漸斷漸證之義。至於無損者。至無可損為極
證耳。螢日。放光義云。二乘之智如螢火虫。不敢作
念徧照閻浮。菩薩之智譬如日出。徧照閻浮。生盲
之人。皆得利益等。】


「譏動第十四」


【如前所云。既以取捨為心。損益為行。是則尚求之
心擾動未息。何以動擾之心。證不動無為之理乎。
[006-0364c]
故譏以詰之。】


「有名曰。經稱法身巳上。入無為境。心不可以智知。形
不可以象測。體絕陰入。心智寂滅。上明無為之理而復云進
修三位。積德彌廣。此明好尚之心夫進修本因也於好尚。積德
起也於涉求。好尚則取捨情現。涉求則損益交陳。既
以取捨為心。損益為體。言體究行也而曰體絕陰入。心智
寂滅。此文乖致殊。而會之一人。無異指南為北。以曉
迷夫。」


【此躡前進修損益以興難也。經稱法身巳上。謂初
登地。巳契法身。證真如理。故云入無為境。以無分
別智現身益物。故云心不可以智知。形不可以象
測。至七地頓捨藏識。故云體絕陰入。證平等真如。
故云心智寂滅。自此復進修三位。方成佛果。此引
經按定。下申難意。謂進修積德。本於好尚涉求。凡
好尚則取捨未忘。涉求則損益交陳。既有取捨損
益之心。則動擾未息。而又曰體絕陰入。心智寂滅。
此則文乖於理。如何會之一人。以動心而取靜理。
無異指南為北也。】


「動寂第十五」


【前名家譏動。今答以動寂。而不言寂動者。以問家
但譏其動。謂動則違寂。不知動時全寂。故云動寂。】


「無名曰。經稱聖人無為而無所不為。」


【此引證聖人動靜一如。總答難意也。經即放光云。
佛言。適無所為。故行般若波羅蜜。無所為。寂也。無
[006-0365a]
所不為。動也。即寂而動。故雖動而常寂。故下廣明
進修無取捨。】


「無為。故雖動而常寂。無所不為。故雖寂而常動。雖寂
而常動。故物心也莫能一。以體用雙彰。故莫能一雖動而常寂。故
境也莫能二。以心境一如。故莫能二境也莫能二。故逾動逾寂。
心也莫能一。故逾寂逾動。」


【此言聖心寂照雙流。體用雙彰。故心境一如。動靜
不二。豈可動靜而二其聖心哉。】


「所以為即無為。無為即為。動寂雖殊。而莫之可異也。」


【此證經義以明動靜不二之所以也○下明聖心
絕待。答前積德。】


「道行曰。心亦不有亦不無。」


【此引經證聖心不涉有無。以明積德非有心也。雖
好尚涉求。似分身心。而總攝於心。故言積德雖涉
求。亦非有心。亦非無心。任運而巳。】


「不有者。不若有心之有。不無者。不若無心之無。」


【此釋經義。揀非斷常也。言不有者。不是絕無。但不
似眾生之有心耳。言不無者。不是實有。伹不比無
情之無耳。】


「何者。有心則眾庶是也。無心則太虗是也。眾庶止於
妄想。太虗絕於靈照。豈可止於妄想。絕於靈照。標其
神道。指涅槃而語聖心者乎。」


【此重明聖心不有不無之所以也。若有心則是凡
夫。無心則是太虗。凡夫則所止於妄想。太虗則絕
[006-0365b]
然無知。豈可以妄想無知。以擬涅槃妙道。以語聖
心為有無哉。】


「是以聖心不有。不可謂之無。絕無聖心不無。不可謂之
有。實有。」


【此雙遮聖心不屬有無。以遣妄見。】


「不有。故心想都滅。不比凡夫不無。故理無不契。不比太虗理無
不契。故萬德斯弘。心想都滅。故功成非我。」


【以明離過顯德。以彰聖心本無涉求也。以滅妄想。
又非無知。乃離二邊之過。故能證一真之理。故云
理無不契。以證一真法界。則恒沙性德。總在心源。
故萬德斯弘。以妄想盡滅。則永絕貪求。故雖功成
而非我證。如此。又何好尚涉求之有哉。】


「所以應化無方。未嘗有為。寂然不動。未嘗不為。經曰。
心無所行。無所不行。信矣。」


【此總結答難意。謂聖心無為而為。寂然而應。如此。
豈有為好尚涉求之心。而以動擾譏之哉。引經證
一致可知。】


「儒僮曰。昔我於無數劫。國財身命。施人無數。以妄想
心施。非為施也。今以無生心。五華施佛。始名施耳。」


【儒僮義引智論事。謂以身命等施。出妄想心。求五
波羅蜜。未有所得。今見然燈。以五華供佛。布髮掩
泥。即得無生法忍。滿足波羅蜜等。謂七地以前。有
相觀多。未達三輪體空。名住相布施。非真施也。至
第八無相地。證平等真如。三輪空寂。故即得受記。
[006-0365c]
故云始是施耳。意謂聖心果有好尚涉求。豈能證
無為之理乎。】


「又空行菩薩。入空解脫門。方言今是行時。非為證時。」


【此引放光義。言菩薩巳入空解脫門。方言乃是行
時。非為證時。意謂單空尚不能證。況動心乎。顯寂
用同時。為真行耳。】


「然則心彌虗。行彌廣。終日行。不乖於無行者也。」


【謂菩薩已入空解脫門。依空起行。則寂而常照。故
心心寂滅。行行契真。所以動而常寂也。】


「是以賢劫稱無捨之檀。成具美不為之為。禪典唱無
緣之慈。思益演不知之知。聖旨虗玄。殊文同辯。」


【連引四經以證不為而為之義。梵語檀那。此云布
施。賢劫經說一切諸法無有與者。是名布施。成具
云不為而過為。禪經說慈心三昧。有無緣之慈。思
益云無取捨之知方為知。此上四義。皆言不為而
為之旨。故云殊文同辯。】


「豈可以有為便有為。無為便無為哉。菩薩住盡不盡
平等法門。不盡有為。不住無為。即其事也。而以南北
為喻。殊非領會之唱。」


【此責其動靜異見。而引經證義也。菩薩下。即義引
淨名經略云。上方香積世界菩薩。欲還本國。向佛
求法。佛言。有盡無盡法門。汝等當學云云。如菩薩
者。不盡有為。不住無為。彼疏云。有為雖偽。捨之而
大業不成。無為雖實。住之而慧心不朗。即其事者。
[006-0366a]
正同前動寂無礙之旨也。若有無異見。動寂殊觀。
而以南北為喻。豈能領會聖心哉。】


「窮源第十六」


【窮謂窮討。源謂根源。由聞前說。巳知動靜不二。今
則行成必證。未審能證之人。與所證之法。誰先誰
後。】


「有名曰。非眾生無以御控進也三乘。非三乘無以成涅
槃。然必先有眾生。後有涅槃。是則涅槃有始。有始必
有終。約人。則人先法後。約法。則法先人後而經云。涅槃無始無終。湛若
虗空。則涅槃先有。非復學而後成者也。」


【此難涅槃與人兩異。設難若先有眾生。是眾生證
得。則涅槃有始終。若先有涅槃。則不屬修得。何言
眾生得涅槃耶。此難似不易通。下答以涅槃無始
無終。無古無今。浩然大均。物我無二。唯會物為巳。
即是聖人。亦無始得。】


「通古第十七」


【意謂涅槃之體。性自常然。無古無今。何有始終。萬
法本寂。當體涅槃。三乘悟此。即為證得。亦無先後。
伹以智契理。理智冥一。唯心契會。故無始終。】


「無名曰。夫至人空洞無象。而萬物無非我造。會萬物
以成巳者。其唯聖人乎。」


【言聖人一心寂滅。空洞無象。以隨緣成事。故三界
萬法唯心所現。故云無非我造。以諸法寂滅之體。
即是涅槃。若能了達萬法唯心。法法皆歸自巳。是
[006-0366b]
名聖人證得涅槃。但是以如如智。照如如理。理智
冥一。是為涅槃。豈有先後始終於其間哉。即此一
語。盡破其疑。】


「何則。徵釋理智一如非理不聖。非聖不理。理而為聖者。聖不
異理也。」


【理即萬法一真之理。聖謂照理之智。謂非契理不
足以彰聖智。故云非理不聖。非智不足以證理。故
云非聖不理。以證理而為智。故智不異理。平等一
心。是為證得涅槃。】


「故天帝曰。般若當於何求。善吉曰。般若不可於色中
求。亦不離色中求。又曰。見緣起為見法。見法為見佛。
斯則物我不異之效也。」


【由上云一心成萬法。照萬法唯一心。名為涅槃。萬
法境寬。今就五蘊中舉一色法以明。則法法皆然。
故引天帝之問。乃大品經散華品文。謂般若乃能
照之智。萬法乃所照之境。今但舉色法以例餘。言
心境非一。故不可於色中求。以心境非異。故不離
色中求。以色即是空。空即如如。無如外智能證於
如。故云不離不即。不即不離。是為一心中道。又曰
下。義引涅槃經文。緣起十二因緣也。見緣起性空。
是為見法。見法即見佛。斯則物我不異之效也。又
何有先後始終哉。】


「所以至人戢止也玄機智也於未兆。藏冥寂也動也於即化。
總六合以鏡心。一去來以成體。古今通始終同。窮本
[006-0366c]
極末。莫之與二。浩然大均。乃曰涅槃。」


【此正出涅槃之體也。未兆。寂然不動之境也。謂聖
人以真智照理。止於寂然不動之先。運即寂之動。
潛於萬化之域。六合不離一心。故云總。古今不離
一念。故云一去來。故十世古今。始終不離當處。故
云通云同。窮本極末。究竟一際。浩然大均。乃曰涅
槃。涅槃之道。如此廣大虗寂。豈可以先後始終而
擬之哉。】


「經曰。不離諸法而得涅槃。又曰。諸法無邊故。菩提無
邊。」


【此引證諸法即真。故心境不二也。放光云。諸法無
邊際。故般若波羅蜜亦無際。此證理智皆依諸法。
以顯心境不二也。】


「以知涅槃之道。存在也乎妙契。妙契之致。本因也乎冥一。」


【依聖言量。因知涅槃之道。單在妙合心境。心境如
如。因乎理智冥一。此外無可證者。】


「然則物境也不異我。心也我不異物。物我玄冥也會。歸乎無
極。」


【理智一如。物我無二。忘心絕照。冥會一心。故曰歸
乎無極。蓋寄無極之言。以顯一心廣大寂滅之體
耳。】


「進之弗先。退之弗後。豈容終始於其間哉。」


【謂三乘證之而弗先。六道迷之而非後。無古無今。
前後際斷。豈容終始於其間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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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女曰。耆年解脫亦如何久。」


【此引證久近也。淨名。身子問天女。止此室其巳久
如。曰如耆年解脫。身子曰止此久耶。天女云云。謂
身子所得解脫。豈屬久近之時耶。】


「考得第十八」


【承上不離諸法而得涅槃。因之稽考盡陰存陰。違
教違理。當何得乎。所以末後辯者。謂從前決擇修
悟巳周。意顯極證故也。】


「有名曰。經云眾生之性。極於五陰之內。又云。得涅槃
者五陰都盡。譬猶燈滅。上引經定理。下申難然則眾生之性。頓
盡於五陰之內。涅槃之道。獨建於三有之外。貌然殊
域。非復眾生得涅槃也。陰盡無得違果若有得。則眾生之
性不止於五陰。必若止於五陰。則五陰不都盡。五陰
若都盡。誰復得涅槃耶存陰有得違。」


【難意謂眾生得涅槃。然眾生之性止於五陰之內。
且涅槃獨建於三有之外。此則內外本自相懸。今
云五陰都盡乃得涅槃。然五陰巳盡於內。又誰得
界外之涅槃耶。此則陰盡無能得者也。若眾生果
得涅槃者。則性不止於五陰矣。若止於五陰。則五
陰不盡。若五陰都盡。誰復得涅槃耶。此則陰存而
無得者也。未達五陰空寂。即是涅槃故耳。】


「玄得第十九」


【得無所得。無得而得。故云玄得。】


「無名曰。夫真由離起。顯也偽因著生。著故有得。離故無
[006-0367b]
名。」


【謂涅槃真理。由超情離見而顯。分別妄偽。由執著
名相而生。故執名相者為有得。離情見者故無名。】


「是以則法也真者同真。法偽者同偽。子以有得為得。故
求於有得耳。吾以無得為得。故得在於無得也。」


【言凡取法於真者則契真。執著於偽者則同偽。故
不以有得為真。以無得為得耳。此正申玄得之旨
也。】


「且談論之作。必先定其本。既論涅槃。不可離涅槃而
語涅槃也。若即涅槃以興言。誰獨非涅槃。而欲得之
耶。」


【若剋體而言涅槃。則一切眾生本來涅槃。故云誰
獨非涅槃而欲得之耶。以一切法本來如故○此
標宗。下辯義。】


「何者。徵釋正義夫涅槃之道。妙盡常數。泯絕諸相和也銷也
儀。蕩滌萬有。均天人。同一異。內視不巳見。返聽不我
聞。未嘗有得。未嘗無得。」


【此辯涅槃妙體也。以涅槃妙體離一切相。故云妙
盡常數。二儀。天地也。萬有。萬物也。經云。一人發真
歸元。十方虗空悉皆銷殞。何況空中所有國土而
不振裂。故云融冶二儀。蕩滌萬有。由此所以均天
人。同一異也。以非色故內視不巳見。以非聲故返
聽不我聞。以寂漠沖虗故未嘗有得。以諸法寂滅
平等無二故未嘗無得。】
[006-0367c]


「經曰。涅槃非眾生。亦不異眾生。維摩詰言。若彌勒得
滅度者。一切眾生亦當滅度。所以者何。一切眾生。本
性常滅。不復更滅。此名滅度。在於無滅者也。」


【引涅槃經義。言涅槃之體。永離生滅。故非眾生。以
眾生之性。本來寂滅。故不異涅槃。引淨名經義。彌
勒若得滅度者。則一切眾生亦當滅度。以一切眾
生本性畢竟寂滅。即涅槃相。不復更滅。此名滅度。
在於無滅。豈有盡五陰而求涅槃。又豈可存五陰
而別求得涅槃耶。】


「然則眾生非眾生。以性空故誰為得之者。無能得之人涅槃非
涅槃。以離相故誰為可得者。無所得之法放光云。菩提從有得
耶。答曰不也。從無得耶。答曰不也。從有無得耶。答曰
不也。離有無得耶。答曰不也。然則都無得耶。答曰不
也。是義云何。答曰無所得故為得也。是故得無所得
也。無所得謂之得者。誰獨不然耶。」


【言得涅槃者。以眾生性空。故無能得之人。涅槃寂
滅離相。故無可得之法。能所雙忘。故無所得為得。
以無所得為得者。則一切諸法本來寂滅。不復更
滅。斯則法法真常。生佛平等。且誰獨不然耶。】


「然則玄道在於絕域。故不得以得之。妙智存乎物外。
故不知以知之。大象隱於無形。故不見以見之。大音
匿於希聲。故不聞以聞之。」


【此言涅槃之體。超心境。絕見聞。結示玄得之方也。
玄道。指涅槃實際。為所觀之境。以體絕諸相。故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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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域。以此非所得之境。故不得以得之。妙智。謂能
證之智。實智照理。離諸對待。故云物外。以寂而照。
故不知以知之。以一真法界。謂之大象。無狀無形。
非可見之境。故不見以見之。寂滅圓音。謂之大音。
羣動永息。非妄聞可及。故不聞以聞之。】


「故能囊括終古。導達羣方。亭毒養育也蒼生。疎而不漏。
汪哉洋哉。何莫由之哉。」


【上示涅槃玄得之體。此顯無方大用也。故能爾者。
由自體甚深。所以能德用廣大。囊括。義取易云括
囊無咎。謂結其囊口。今取包括無遺之義。謂涅槃
真常。不伹無始。亦且無終。今古常然。故云囊括終
古。導。開引也。達。示悟也。羣方。九界眾生也。由其用
廣。故開悟九類。養育羣生。以眾生迷之而不返。似
為疎遠。如不修則巳。修而即得。故云不漏。汪洋無
涯。故聖凡以之而出入。依正以之而建立。法界以
之而恢張。因果以之而不昧。故曰何莫由之哉。】


「故梵志曰。吾聞佛道。厥其也義弘廣也深。汪洋無涯。靡無也
不成就。靡不度生。」


【此引梵志歎佛之言。以證涅槃化生之用。】


「然則三乘之路開。真偽之途辯。賢聖之道存。無名之
致顯矣。」


【此總結宗極也。一論所述。九折皆三乘權教之跡。
十演乃一乘之實。今論開權顯實。故云三乘之路
開。無名顯理為真。有名執跡為偽。如上所論真偽
[006-0368b]
自辯。以時宗廓無聖。秦主斥曰。若無聖人。知無者
誰。故論主奉詔作論。以破無聖斷見之執。今言儒
童進修空行。起行是有能修能證之人。故曰賢聖
之道存。名家按名責實。今論主發揮無名之致。故
云顯矣。】


「涅槃無名論


肇論略注卷六

No. 873-B


肇論略注後跋


此論言未及二萬。題方稱五篇。義則席卷聲教。囊括
眾經。而罄佛淵海者矣。論主因見教中。談真指不遷。
導物開流動。恐未忘標指者。依文解二。而二其心。故
且翻其辭。改其名。曰物不遷。曰不真空等。文似相角。
而義實相符。所造未嘗異。而所見未嘗同也。然推論
主心。蕩無纖異。實為暢我  佛攝未歸本之懷。是
以即物而論。虗玄標高。揭物我同根。此不異雜華云。
法性本無生。示現而有生。是中無能現。亦無所現物。
能現所現既即無。昔來今往又何朕。故曰。昔人非昔
[006-0368c]
人。野馬或不動。良有此深因。非驟而語不遷。後尚有
約義而駁其文者。有臨文而駭其義者。然又有駁其
駁者。迄我  明憨山大師主盟此道。執牛耳於宗
途。巳探此論之奧。而識其微。因見言路縱橫。學人首
鼠兩端。莫之趨向。即搦管作疏。弄丸其間。析諸家之
難。而闡其幽旨。名曰略注。古今開闢。本末貫通。借曰
千途異唱。會歸同致矣。愚意在昔毗耶大士。為世尊
教海汪洋。代下一轉語。即令五百弟子飽䬸香積而
消之。繼踵肇公論主復白一椎。至今憨山大師筆底。
方能轉身吐氣。抑亦為論主作此一轉語耶。而始令
人悟入宗本。開無知般若。鑒不真空。了物不遷。而無
名涅槃即可證。此又一䬸香積矣。雖各相去千有餘
年。要知般若光中。以燈續燈。若旦暮遇之也。注成。大
師尚固扃鐍以藏之。恰有居士雲山合掌請曰。摩尼
妙在普雨。而法寶幸流通。弟子雖處瓶之罄。因惜自
他慧命如絲。願貸粟監河。但得金二十五。便可資棗
黎氏流行。而皆沾其法味。幸何如哉。大師領而授之。
來命跋於不肖。因贊之曰。向之於此論也。但登其枝
而忘其本。咀其華而不食其實者眾矣。今得大師信
筆注成。又爾居士信心刻之。今而後之於此論也。可
括目矣。必能達其本根矣。此其論之中興也歟。


萬歷歲次丁巳孟秋  華山法姪慧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