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i0307 金光明經文句記-宋-知禮 (master)




金光明經文句記卷第三


宋四明沙門知禮述


二從爾時下大段正宗分二。初總示文義
二。初示經文起盡。懺悔讚歎空品三品全。及
此壽量半品。同是正說。二凡三下辨三章大
義二。初敘他師二。初正明他義三。初敘初
師。二二云下敘次師二。初敘。二次乃下章安
破。以今不云師及天台。知是私破。空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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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乃是因位用中破執。且非果上所顯中體。
法雖不異用顯義殊。古既昧此故今不用。三
三藏下敘真諦二。初敘。虛空等者。新經三身
分別品云。虛空藏菩薩白佛。云何菩薩於諸
如來甚深祕密如法修行。指此為敘也。二直
是下章安破。諸經節節皆有發問。豈盡稱
敘。故云義弱。二師云下今師去取。彼虛空
藏雖約因問。佛答乃云一切如來等有三身。
豈非果義。故去三藏取初家。次師可知。二新
舊下明今意三。初就新經明宗體三。初四佛
說迹以顯本。拂八十之短疑。明海滴之長應。
既聞應化能長能短。則達法報非滅非生。本
迹既融思議乃絕。上根之者秖聞其迹亦悟
本源。當第一周也。二若未下王子示本令悟
迹。新經壽量品。四佛說壽益物事訖。有憍陳
如婆羅門欲生天故。求佛舍利如芥粟許。犂
車毘王子說偈答云。假使蚊蚋脚。可以作城
樓。如來寂靜身。無有舍利事。兔角為梯隥。
從地得升天。邪思佛舍利。功德無是處。鼠登
兔角梯。食月除修羅。依舍利盡惑。解脫無
是處。中根直聞法身理本不生滅。乃悟報應
能常無常。理事既融思議即絕。當第二周也。
三若未下釋迦雙論令俱解。下根既鈍。偏談
本迹不能懸解互融之意。是故釋迦具演三
身。所謂法身應身化身。如依空有電依電有
光。法身是理應身是智。智既應理即起化身。
三身冥一一不定一。三身宛然。是故品題三
身分別。法應是本化身是迹。一時俱說則生
妙解思議乃絕。當第三周。此之三番皆說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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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常宗顯體。意令聞者發智證理。二懺品下
判三品俱明用。佛智之宗顯法性體。此即名
為經宗經體。一切眾生以此宗體而為本心
若能懺歎及修二空。故佛妙用全體而起。令
此眾生滅惡生善。及發空用導成二用。故
云三品俱是經用。三今之下明此本略二番。
以其二番皆顯三身。今此一番所顯不別。
是故讖師順好略機不翻後二。二文為下分
文解釋四。初文二。初分文。二解釋四。初四
佛說偈二。初經家敘。二四佛說喻二。初料簡
身說二。初問。二答二。初明說。本稱機宜共別
無在。二見亦下明身。釋題判教此經屬通。此
教明佛丈六尊特一身異見。故名合身。今此
室中有三乘眾。三中菩薩利根之者能深觀
空見不空理。不空理者。乃是生佛同一覺性。
故雖見佛佛非外來。隨大隨小皆無邊際。故
云四佛同尊特身身智應用是一是常。豈唯
諸佛無二無別。與其弟子亦復不異。故云眾
一。雖未開廢利人見同。若鈍菩薩及二乘人
既但見空。乃覩四佛自外而來。取色分齊但
是應化。佛尚各異弟子豈同。三乘差別故云
眾多。二分八下分文解義二。初敘二家分文。
二舊云下從初師釋義四。初四偈立譬二。
初斥古二。初敘。二是義下斥。諸佛說法三時
不謬。故上中下善。能詮有法故其言巧妙。所
詮離情故其義深遠。若齊無意寧悟常宗。故
知古師全迷經旨。二且作下今釋二。初開章
敘意二。初開章。大師所解其義無窮。稱機釋
文且示三意。二四諦下敘意二。初明三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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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諦是理。因果通依。四念是行。修之在因。四
德本有。證之在果。非此三義莫顯常宗。二若
論下明三相由。討果由因因果由諦。欲成因
果解諦居先。二上以下依章釋義三。初約四
諦釋二。初用四諦釋偈二。初懸說諦義二。
初明四諦義三。初對上明境智。上明能說人
宜對於智。今明所說法合對於理。二舊讀下
斥古唯齊事。言讀文者。大論第三解十號正
遍知文也。故論問云。云何正遍知。答知苦
如苦相等。舊讀此文雖以如字為不異解。而
昧三藏以知事稱理為不異。摩訶衍中以知
事即理為不異。致使解義唯齊於事全不顯
理。又復此文解正遍知。正知於真遍知於俗。
三今明下明今師正義二。初約二諦。二約
三諦二。解意者。以苦等四是世出世因果
之境。於此四境若其不了。即真即俗及空假
中。則不名諦。仍了二諦以中為真。三論空
假意在諦中。欲於迷悟十界因果。一一見
中法法無作。方得名為世相常住。其理不爾。
將何以拂信相之疑。二句皆初約苦諦釋。二
例餘諦結。二明識下明對諦意。二一切下
以諦釋文四。約因前果後以水山地空。對集
苦道滅例皆分三。初牒示二引證。三釋結。
苦諦中引小般若者。金剛般若也。對大
品等稱之為小。以文為小理同大部。彼以須
彌喻於佛身。今證苦者積聚義同。非集所感。
然用佛報證生報者。彰苦無作陰入皆如。
無苦可捨即生成滅故。盤峙盤迴。峙立也。
或作磐字誤也。道諦中引法華智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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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地喻地。既到智地道之中也。水陸兩途
者。陸途但到海之此岸。可喻三乘通修道品。
未度變易猶在此岸。水途能到海之彼岸。可
喻一乘別修道品。能即二死到三德岸。滅
諦中引法華者。以空喻空。此空畢竟故曰
終歸。五翳者。煙雲塵霧修羅手也。三光者。
日月星也。常住滅理本來不翳今亦非淨。問
若以山喻佛身。道以地喻智地。滅以空喻
妙空。此三既有即理之教。則可論於所證法
身。若初集諦引證釋結。但論煩惱豈可亦得
名法身耶。答無作四諦一一皆中。若非一切
咸趣煩惱。那名即中。以即中故苦名法身。道
是智地。滅名妙空。故知直以煩惱釋集示於
法身。其意最妙。行者知之。二明四諦釋疑
二。初示理明疑斷二。初示理明相。上釋總瑞
一切世間末曾有事悉具出現。以表十界假
實依報皆顯三德。今明十界假實依報一一
四諦諦諦三德。是理遍相名為法身。知此名
報。起用名應應有長短。二信相下示斷疑相
三。初所斷疑。二四佛下能斷法。四種之喻本
曉應長。大師特以四諦解之。若非應壽全是
法身。三身一體何以妙會疏之兩說。故先示
云。其言巧妙其義深遠。若定喻一身言豈巧
耶。三若並別義豈深耶。三舉應下歎意巧。文
喻應長意彰報法。信相得意疑暗豁明。二釋
此下歎釋妙勸思。四佛巧喻斷信相疑。智者
妙釋發行人解。今既得遇豈不審思。二四偈
下約四念釋。念者即空假中三妙觀也。處者
身受心法四妙境也。非此觀境三身不顯。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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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談常。此釋分三。初以偈對法三。初捨別
從通。身受心法但是五陰。故知四念本在苦
諦。然念處觀修通四教。今唯約圓。謂觀身淨
不淨非淨非不淨。乃至觀法我經我非我非
無我。皆成三諦。二一切下從通對釋。想行念
處者。秖是法念合此二陰。今欲配地故存陰
名。想取行行者。想取相貌。行乃遷流。故云
行行。下行字平聲。三若觀下對偈所以。常壽
因果非圓念處無由得成。故用對偈。二若觀
下以法疑釋二。初明念處因果二。初修因
相。四枯即空。四榮即假。雙非即中。說有次第
修無前後。乃一心三觀也。故佛於其四枯四
榮雙樹中間般涅槃者。正表於此。二成五下
得果相三。初明三德融即相。即枯即榮即非
枯榮一剎那修。剎那剎那圓念不息。歷於五
品發似證真。至果位時三惑盡淨。百界五陰
自在無礙。名五解脫。百界五陰清淨如空。
名五般若。百界五陰究竟難思。名五法身。
智冥五陰理是所冥故。稱之為理。體雖是一
不分而分。般若能冥法身所冥。以相冥故起
解脫用。雖三下明祕藏義。如常所說。二仁王
下明五陰常住相。性名不改。即百界五陰八
相莫遷十方周遍然非事底別有性陰。秖善
惡陰穢污陰等。當體常住名法性陰。慎勿別
求。三陰之下明三身體用相。法報雙非全體
起用能常無常。常用則長等者。長則四喻短
則八十。既皆應壽悉是無常。今以長短分常
無常者。由山斤等能顯於常。若非體常。安
令應用人天莫數。是故信相聞八十滅疑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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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常。聞四喻長悟常住體。故云常用則長無
常用則短。二信相下將果用釋疑三。初所破
之疑。二四佛下能破之法。三信相下得解之
相。此三興向四諦釋疑其意不別。然須深
究。三四偈下約四德釋二。初以偈對德。碎
地為塵尚無淨相。豈存於穢。故對淨德。喻於
理淨淨於淨穢也。二四德下以德釋疑二。初
顯德用。常等四德學者須揀。名同體別。一
凡夫所著常樂我淨體是見思。二菩薩建立
常樂我淨體是無明。三佛之所證常樂我淨
體是中道。今四皆中。是故皆以雙非顯之。
理須非於十二倒也。今此常等與其非常非
無常等名異體同。四德雙非即法身也。四
能冥智即報身也。法報既冥則能應物起常
無常至淨不淨自在應用。二信相下除疑念
三。初所破之疑。二四佛下能破之法。三信相
下得解之相。若知四諦斷疑之意。此三可見。
二億百下一偈合譬二。初標古解二失。二舊
云下明今意破古二。初破僻取文二。初出古
解。古秖齊文不知四佛巧示之意。二示今意
二。初示經深意。四喻有量百千是數誰不知
之。須達舉量舉數況於無量無數。二汝既下
斥古誣經。言有縱奪。縱知應化。奪迷報法。報
法乃是應化體本。深文淺解自毀毀他。自
既招愆令他謗教也。二破偏執義。義是所詮
化身應身法身。此之三身皆具四句。謂常無
常雙亦雙非。顯乎三一不可一異而思說之。
古人迷此化定無常。或聞化身即法故常。猶
謂法常化是無常。良由不了即字義故。故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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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論云。隨其所應常能住持不毀不失。此顯
化身二義具足。三以是下二偈斷疑二。初
牒因釋義二。初以事行消文二。初約因緣釋。
因親緣疎。不殺存命為長壽因。此因親義也。
施食助命為長壽緣。此緣疎義也。二若作下
約二緣釋。不殺有二。不殺是止善。放生是行
善。不盜有二。不盜是止善。施食是行善。是故
十善各有止行悉名二緣。經於二善互舉止
行。一一皆是長壽二緣。發菩提心方名為因。
言法性者。無作四誓全法性起是長壽因。
種種二緣既能資助真正道心。乃會法報非
常非無常。能起應化常與無常。三身一體斯
為妙常。二法食下明法門指上。若就法門明
於施食及不殺等。如疑念序疏中具說。二修
因下據果斷疑。以長釋短無常疑斷常住壽
明經。是故大士。即指如來。如言無上士也。故
義淨。新譯此句云是故大覺尊。四是故汝今
下一偈結成。二爾時下信相歡喜二。初據
所聞釋信相解。言本迹者。體本用迹也。聞壽
無量解迹用能常非長之長也。乃知迹用能
短非短而短。定八十之疑自茲而去也。深心
者。悟於報法高深之體也。此之本體妙絕於
量及以無量。二踊躍下約入位釋歡喜。真信
解發入歡喜位。別在初地圓在初住。並破無
明名疑惑。去此皆內凡而釋似。位十地頂。
者若不立等。覺即第十地破上品無明之。惑
升於後。心此位名為眾伏。之頂金剛喻定。
既為最後無明所動。故生歡喜及踊躍也。三
從說下當機得道。上根初悟者。即用新經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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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意也。陳如求舍利為中根。三身分別為下
根。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翻無上正等覺。即
一切眾生本來覺性。非登極果方名無上及
此正等。此覺心發通於五即今是分真。四從
時下四佛還本。二初因緣釋。此信相等一
類機緣覺性合興。乃感四佛不現而現。現
為發心。心既已發故不還而還也。二觀行釋。
諦境者。三諦一境本覺也。覺慧者。三智一
心始覺也。全本起始名之為發。始合於本名
曰相應。善相應者。必雙忘也。不忘乃是通中
起塞。為表俱寂故不現也。二釋懺悔品二。
初釋題二初明懺悔義二。初正明大義四。
初釋懺悔名三。初對他經。方等陀羅尼經明
四眾懺法。普賢觀法經明六根懺法。大經闍
王懺逆。請觀音經銷伏三障。諸經觀門皆能
滅罪。何法非懺。然菩薩行為轉先業。作利他
緣。乃論無生等三種懺法。聲聞自度縱明懺
悔。多在作法求免三途。故今但對大乘諸經
明散明專。二正釋名五。初約伏首釋。然懺
悔二字乃雙舉二音。梵語懺摩蓽言悔過。以
由悔過是首伏等五種之義。今既華梵二音
並列。是故大師以首釋懺以伏釋悔。乃至慚
愧對釋懺悔。欲令稟者即於二字修首伏行
及慚愧等。斯是善巧說法之相。故不可以華
梵詁訓而為責也。初約首伏釋。首音獸。自
陳罪也。欵誠也。二約黑白釋。企望也。尚猶尊
尚也。三約棄求釋。鄙恥也。惡烏路切。嫌也。
四約露斷釋。發露過現斷未來續。五約慚愧
釋二。初總釋。直以慚愧釋於懺悔。未分五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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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天之義。故名總釋。二慚則下別釋。乃分人
天及以四教事理之別也。二初約人天釋。人
是肉眼但見其顯。諸天則有報得天眼故見
冥密。此人慚恥愧𧹞。名為懺悔。二又人下
約四教釋。良以此經通三乘懺。三乘乃攝四
教故也。既慚愧義該於四教。首伏等四豈不
然耶。說者據義應細作之。又四教賢位皆要
加功。聖則任運可類三界人天果報作意自
然。又四教賢聖有修有證。四教之理本非造
作。是故復得名為人天四。初三藏二。初賢聖。
賢則七賢。聖則四聖。逮及也。二又賢下事
理。二又慚下通教二。初賢聖。此教菩薩同二
乘斷惑故三乘皆聖。二又三下事理。三又三
下別教二。初賢聖。通教聖位止斷見思。別
教三賢能斷塵沙又伏無明。故云尚非。二
總此下事理。此以但中為第一義。四又三下
圓教二。初賢聖。三十心去皆證法身皆垂八
相。故判為聖。十信長別苦輪海故。故得名賢。
二總此下事理。以具德中為第一義。三合十
下合十數。以慚愧中分於總別。總一別五并
首伏等四。故成十番釋懺悔名。二明懺悔處
四。初明懺須得處。懺之所依如器淳朴非砧
不成。以何為砧。謂一實相無別實相。即罪相
是。得此處者。罪無不滅德無不顯。此自分二。
初引經明處二。初引諸經二。初引大經二文。
麁言軟語等者。七方便教三障須滅眾行須
修。能所不泯名曰麁言。若圓教者一切修惡
皆即性惡。所破既寂能破自忘。無言之言名
為軟語。於此麁軟當處寂然思議道絕。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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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皆歸第一義也。四真諦者。二死之苦五住
之集。以即性故無一可捨。萬行之道三德之
滅。以即性故無修無證。而言斷生死者。就即
論斷。無斷之斷斷無不盡。亦口斷於性德之
苦。此四絕思皆第一義。能如是知名為得處。
二引法華二文。履歷名行親習名近。此二皆
須依一實處。欲忍眾辱要住理地。此地是心
更何所行及以分別。亦不謂我行不分別。若
不爾者。何名得處。寶處在近等者。指障即
德近豈過此。然須觀照故云前進。廢執權情
名即滅化城。體權是實名即至寶所。二引此
經二。初引。我即真我離人無法。法即所攬
常住五陰。此陰為舍普覆眾生。闍王說偈解
第一義。名歸世尊。令此經云。我作歸處。彼
感此應其義泯然。二歸依處者下釋。經云。
我作歸處我體如何。故以法性諦理妙境佛
師祕藏。而證釋之。十方等者。若分若滿聖皆
住中。即以此處令眾生住。初心能住名為得
處。二若得下結示須處。實相本立則能生於
無生妙懺清信之道。若其不體諸法即性。乃
於中道平坦之地。而起八倒名為顛墜。如
盲等者。四眼無明盲於佛眼。入於偏教諸見
棘林觸途成礙。皆由失處。二故普下明得處
懺妙二。初約妙明懺三。初引經示妙。端坐
者。身儀也。禪波羅蜜具出坐法。須者宜檢。念
實相者。懺罪觀也。實相無相當云何念。必以
無念之念念無相之相。以無相相相無念念。
若於念外別有實相。實相之外別有於念。則
非此經念實相也。眾罪等者。滅罪所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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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念實相蓋體修惡即是性惡。性惡照明斯
為慧日。修惡本虛如鎖霜露。我心等者。
亦出此經。心性本來即空假中離三惑染。名
曰自空。十界罪福二我叵得。誰為主宰。如此
體達是無生懺。故使如來立三種名。二無罪
下約義明妙。以三種名對於三諦其義可知。
若於三諦歷別而解。乃次第觀非今妙義。其
義妙者。空即三諦假中亦然。名即一而三三
諦俱空假中亦然。即三而一。行者應知。三
一相即為彰懺處絕乎思議。若以此語增於
言想。則永不識懺悔處也。三諸大下約人顯
妙。大人所學其法豈麁。二若識下結名妙懺。
解見思心即三德藏。罪根既寂懺法自忘。能
所泯然。何以名狀。強稱此處為妙上也。三大
經下明懺妙人尊二。初引經書示。當念深廣
其猶大海。就此懺悔名之為浴。萬行皆攝名
用諸水。此喻懺得般若。無始惡業繫屬行人
猶如債主。見業實相名依投王。業隨觀轉名
返供養。此喻懺得解脫。心性無上猶如牆頭。
初心達性如草依高。行位雖卑已能超過七
方便頂。此喻懺得法身也。書云。即劉子也。
二行人下舉行人結。四行人下勸先求懺悔
處。然懺悔處誰人不具。何法暫非。但為本迷
滿目不見全心不知。故下文云。於十力前不
識諸佛。勸求覓者。須親善師須憑妙教。勤聽
勤問審讀審思。若其然者必於能詮識所詮
體。翛然慮外無以狀名。斯乃所求法性道理。
此理至妙為懺法所依。故名為處。若依此處
而立行門。方得名為大乘懺也。三次明下明
[003-0113c]
懺悔法。此乃示於能懺之法也。三初開章。
此之正助亦名慧行及行行也。大約即是緣
了二因修德之法也。二正法下示相二。初正
法二。初略示。上辦處中雖語能觀。意乃以
觀顯所依處。今說能觀意乃以處顯能觀觀。
法不孤立故須相帶。解之不濫方可用心。二
法性下廣示二。初明修觀相二。初就內心修
觀二。初明觀隨於境。法性者諸法實相也。
名如來藏何德不具。雖具此德而本離念。今
乃稱本絕念而觀。是故此觀亦具本性一切
功德。是故結云觀慧亦爾。二境智下明境觀
不二二。初融境觀二。初示相。境是本覺智
是始覺。雖分本始而是一覺。境智既爾。方曰
相冥無二之法。故舉此經如如不。異如名不
異即境不異智智不異。境。亦云一合。其體一
故方能冥合。二經言下引證。經即仁王般若
也。智是般若處是實相。能觀之智與所觀處。
同是般若智外無境也。二皆實相境外無智
也。境智相冥其狀如是。二說如下會說默。
復由說默二相不異。顯於境智一體相冥。非
由無相境智焉發即默之說。非由性離之說。
莫彰不二境智。故境智後須論說默。是以
止觀義例云。故不思議境即是觀。是故得云
境照境境照智。智照智智照境。照者方照非
說可窮。照者應說非照可了。說者方說非照
可窮。說者應照非說可了。故知彼義與此無
殊。二以此下用淨心歷法二。初例內心泯淨。
上論妙觀且就內心研於妙境攝一切法。觀
境若成可以此觀遍歷三科及以業惑。自然
[003-0114a]
皆見不思議境。故義例云。修觀次第必先內
心。內心若淨。將此淨心遍歷諸法任運冥
合。二故云下引教示融相二。初約法示。毘
慮遮那此方翻為遍一切處。乃以華音彰法
體遍。髓雖本遍迷時不知。今以內心妙觀遍
歷於一切處。皆見遮那。此猶總歷。復更別歷
六作六受。行住二作必兼坐臥語默作作。
是名六作。明暗略舉眼受於色。合例取聲乃
至意法。是名六受。故總結云六根所對。雖結
六受身必六作。於此作受常得見佛。佛必三
身。斯由內心成妙三觀。故於作受常見如來
三德三諦。是故結云無非佛法。二者婆下引
事喻三。初以耆婆喻任運破障。二以摩男喻
法爾生善。三以那律喻自然顯理。此三乃是
別示三觀遍歷一切。任運能契微妙三法。說
有前後照不縱橫。二若如下明滅罪相。既於
內心復歷緣境諦觀冥契。乃達十界罪福無
主。修惡修善全體即是性惡性善。斯乃名
見罪福實相。故法華云。深達罪福相。遍照於
十方。十方即是十界。十界皆實相。相相宛然
一收一切。一切皆各收於一切。此等一切無
非實相。妄想皆實實亦自忘。此為大懺。二助
道下助法三。初明用助意。正助二懺修逐根
緣。自有一向修於正道直登圓住。或內外凡。
自有一向修於助道。如南嶽立有相安樂行。
不入三昧但誦持故。亦能得見上妙色。像此
二隨根修入。不同若悟理時必。兩捨也。自
有正助相兼而修。或先正後助。或先助後正。
或同時而修。今之所立意在同修耳。若於三
[003-0114b]
句都不攝者。則人身牛也。二所謂下明助道
法二。初喻用助意。清水喻正灰等喻助。以垢
難去獨水不能。灰皂助之水方有用。二略言
下示助道法。助本助正。正觀不開蓋理惑覆。
故修助行治於事蔽。事蔽若息不實理惑。
故令正觀開入理門。具論六度略舉三業。其
策觀者。或以五法策於正觀。亦助開門或
策事觀。謂五門禪各有對治助開正觀。三如
順下明用助功。正解如順水。正觀如順風。
可喻正道能趣妙理。篙棹可喻施禮等善。
助於風水船豈不疾。三如是下總結。四明懺
悔位三。初他釋局淺二。初敘他。二此下略斥。
二故新下今釋通深二。初正釋二。初明六凡
合懺二。初四趣二。初明地獄二。初造逆。鞠亦
養也。撫拍也。惟惟。憐子之貌也。內則六年教
之數與方名。注云。方名東西。殺逆。殺或作
弒。同音試。下殺於上也。易曰。臣弒君子弒父
也。天雖下明天地之不能客其受生。故須入
地獄也。以五逆罪。感五無間二。佛為下二
明破戒初篇四重也。後聚吉羅也。若論五篇
則初後俱篇。六聚則始終俱聚。綺文互現。
故云初篇後聚也。三師謂和尚及羯磨教授
二闍黎也。七僧印證戒者。此據中國十人也。
佛海者。佛法如海犯重如屍。花園可解。言犯
重者。須出淨眾。二多嗔下明三趣。心既多嗔
等身口動作成於嗔業。故墮蛇虺。舉本攝末
故云多嗔。下多欲等悉可為例。蛇虺者。爾
雅云。蝮虺博三寸首大如擘。郭𤩶云。身廣三
寸。頭如大擘指。此自一稱蛇名蝮虺。諂者。
[003-0114c]
莊子云。希其意而道其言曰諂。餓鬼當飢等
者。舉果難當須明懺悔。二人中下人天二。
初人。八苦者。生老病死怨憎會愛別離求不
得五陰盛。二天五衰者。衣裳垢膩。頭上花萎。
身體臭穢。腋下污出。不樂本座。四心者。受想
行識也。籠樊者。樊藩也。詩云。營營青蠅止于
樊。今眾生處三界中如在籠藩籬之內。不能
自出也。二苦出下明四教皆懺四。初三藏二。
初聲聞二。初七賢。初五停心謂不淨停貪。
茲悲停嗔。因緣停癡。數息停覺觀。界方便停
著我。若貪等五煩惱障心不得停。應須懺悔。
停下剩心字。次四念處去。用對位道品。四
顛倒者。執身淨受樂心常法我。四念冶此
四例。四正勤者。二惡者。已起令滅。未起令不
起二善者。已生令增長。未生令發生。四如
是足者。謂欲精進心思惟。五根者。謂信進
念定慧。五力者。名同於根。以不動排障而分
兩科。法華文句以正勤如意根力四科。對煖
頂忍世第一位。煖頂與此有不同者。或是文
誤或別有意。二苦忍下四果。苦忍明發者。
見道有十六心。謂於下欲界四諦。各起法忍
法智。上色無色二界四諦。各起類忍類智。
此上下八諦共十六心。斷八十八使見惑也。
今云苦忍即欲界苦諦下苦法忍也。明發得
苦法智也。觀欲界苦諦已。即觀上界苦諦得
類忍智。餘三諦例說。雖不下以無見惑橫起。
故不墮惡道。欲界七生者。欲界九品思惑共
潤七生。謂上上品潤二生。上中上下中上各
潤一生。中中中下共潤一生。下三品共潤一
[003-0115a]
生。此言初果也。雖斷欲下明二果。五下分者
身見戒取疑貪嗔。貪雖通上不是唯上。嗔一
唯下不通於上。餘三遍攝一切見惑。雖復通
上而能牽下。縱斷貪等至無所有處。由身見
等還來欲界。是故此五名為下分。餘三品在
受一生名一往來也。雖斷五下名三果向人
也。餘一品即第九品也。亦名一種子那含。雖
斷色下正明三果人也。九品已盡不來欲界。
而進斷上惑。雖入下無學二支佛。侵習未能
全盡故須懺悔。言亦爾者。例上羅漢懺習氣
也。菩薩未斷且在人天二若乾下通教。教詮
體空異前析滅。空含中道是大乘門。利根方
見屬後二教。今就二乘及鈍菩薩論懺悔也。
支佛不達文字者。不能說法化他也。然支佛
有部行麟喻之別。部行者。或能說法。今約麟
喻為言也。獨悟孤行喻麟頭之一角。故名麟
喻。三十信下別教。十信但信者。信能造心
是佛性故。未能稱理者。以佛性心別修空故。
故使十住偏證空理。十行但出建立之事。既
其二觀互破互立。未能入中。十向不偏但
修未證。然由漸修登地頓證。前前雖顯後後
猶障。是故名為地地有障。至等覺尚有未得
無學。故此凡聖皆須懺悔。四又十下圓教。
此機初解中具二邊空假即中。故能三智一
心修證。不言名字及五品者。以高況下也。
十信尚懺況爾前耶。但是等者。法華中說三
陀羅尼。雖通初後似位得之。其相最顯。一
旋旋羅尼旋假入空。此齊七信。二百千萬
億旋陀羅尼旋空出假。此當八信已上。三法
[003-0115b]
音方便陀羅尼。以二觀為方。便轉入中道法
音。當第十信也。匡郭等者。此三喻於法身智
斷。俱未究盡俱須懺也。二齊此下斥局。下從
造無間業者上至圓教等覺。故云位長。位位
橫論。各有三障煩惱頭數結業流類苦報等
差。故云義廣。古人何為但在凡夫。三是故下
引經證結。大師本以三昧總持說懺悔位該
亘凡聖。自然與彼校計經合。寔匪尋經作
此安布。行者知之。三若人下舉利勤修四。
初明聞者宿殖。二語其下明聞者得報。果
報者。此懺詣理功至極果。乃與諸佛互相恭
敬。三直聞下以聞況修。解既稱理修之成行。
則分滿之果證之匪遙。四已聞下。結示歸敬。
佛恩若此。欲報之者唯當而說而修行之。歸
命禮佛五悔中一。其四悔法安得不修。二
正釋品題二。初釋二字義二。初依字訓釋二。
初釋懺二。初明求鑑。恧奴六切。慚也。二身
被下明被鑑。二釋悔二。初明能廢。二明所廢。
意云十廢者。意如君主。身口如臣。君既克己
臣息暴虐。故意總十。二又法下約法門釋種
種。二懺悔下明三種懺三。初明三種相貌二。
初列名示。列三種名示事通大小。二小乘下
約相釋二。初明小三初作法。毘尼此云律。二
十僧者。此約懺僧殘罪也。然對治有四法。一
治覆藏情過。謂行波利婆沙。此云覆藏。或云
別住。謂別住一房不得與僧同處。設入眾中
不得談論亦不得答。行此法者須滿一百日。
不憶元覆藏日數故。乃以百日為限。二治
覆藏罪謂犯已覆藏得吉罪。不覆藏得殘罪。
[003-0115c]
若覆藏者先懺吉罪後與別住。三治僧殘情
過罪。謂六夜行摩那埵。此云意喜。前雖自意
歡喜亦使眾僧歡喜。由前喜故與其少日即
六夜也。故名意喜。僧眾歡云。此人改悔成清
淨。故云眾僧喜也。四治僧殘。謂二十僧中以
白四羯磨出罪。然覆藏不經明相直行摩那
埵。然後入眾出罪。或半月作法者。謂行別
住。時每至半月說戒。須白眾僧云我犯僧殘。
對首作法者。懺重吉也。責心。懺輕吉也。摩夷
論云。故作者對首一說。誤作者責心而悔。
小乘犯夷亦有懺法。而疏文不引者。以懺已
既為學悔沙彌仍障聖果。故非此中復本清
淨義也。故荊谿云。小學悔已障果仍成重罪
未忘。二阿含下取相。上明作法但令三業順
於佛制法成罪滅。尚是散心罪滅猶淺。今論
取相屬於定心。想成相起滅罪則深。故蛇口
想成豈唯婬。罪得除。亦乃欲心不起。三亦
有下無生。言觀空者。析法明空也。觀造罪
心本無主宰。念念無常無誰能作無是業報。
我見若亡諸使永寂。此觀若成四趣則除三
界須出。小乘三懺其相略然。二明大三。初
作法。二取相。三無生。行者應知三種懺法。無
生是主二為助緣。故前疏云。灰汁皂莢助於
清水。若闕妙觀不名大乘。便同外道無益苦
行。須近善師學懺悔處及懺悔法。方可行於
道場事儀。故於諸事皆用妙觀照而導之。
使作法等皆順實理悉為佛因。有謂道場所
修行法而而事治。須於十乘先修六法後方
助開。而不思前六在道場中用。如今明懺
[003-0116a]
具談三種豈捨事行。又有一卷法華三昧別
行於世。大師制立正為初心懺障道罪。方可
造修諸禪三昧。又諸苦行精進之門。各隨宜
樂初心可修。但須皆用圓無生觀為主為導。
使一一行即修是性無修無得。則成圓行也。
豈諸事行妙觀妙境妙修。發大心安心等法
皆妙修耶。若其然者。隨自意中歷彼三性
全無十乘。何名三昧。若自未諳當依善友開
導策修。乃成深益。又須了知。大乘三懺。
後一雖可獨修不進則須假前二。前二不可
暫離無生。得此意已方可說行三種懺法。初
作法。八百等者。虛空藏經云。知法者復教八
百日塗廁。日日告言。汝作不淨事。一心塗治
一切廁勿令人知。塗已洗浴禮三十五佛稱
虛空藏名。向十二部經五體投地。自說罪咎
等。九十日等者。般舟經云。有四事疾得是三
昧。一者不得有世間思想如指相彈頃三月。
二者不得臥出三月如指相彈頃。三者經行
不得休息不得坐三月。除其飯食左右。四者
為人說經不得望人衣服飲食。是為四。般舟
此云佛立。三昧成時見十方佛在虛空中立。
故名佛立也。灰湯下明上諸行法各淨三業
也。旋誦下諸法各有製度旋誦之度方等最
切。旋一百二十匝誦袒持呪一百二十遍。
一旋一呪不徐不疾。旋訖却坐思惟中道正
空。導此軌儀故名作法。二取相十二夢王者。
方等陀羅尼經云。先求好夢凡十二種。隨
得一相則許懺悔。梵網經云。若犯十戒者
應教懺悔要見好相。好相者佛來摩頂見光
[003-0116b]
見華等便得罪滅。唱聲下彼經明行者夢中
若坐禪中現此菩薩。以摩尼珠印印行者臂。
作罪滅字。或聞罪滅聲。得此相起知罪必滅。
雖不下以在道場非不作法。俱從勝立名為
取相。言事用者。作法也。三無生。以無念
念念罪實相。念與實相能所名別其體不二。
如是念之罪相既忘實相亦泯。此慧如日銷
罪霜露。無緣緣畢竟空無中邊相。此理無過
故名最上。雖不下此三種懺同時而修。無
生是正二為助緣故云兼兩。斯乃正助一合
而行。如膏益明證理彌速也。二作法下明三
種功能二。初正示功能二。初明滅惡二。初四
番通小釋。言通小者。以此四番釋三種懺。意
雖在大而且未彰異小之相。故使滅惡於大
小說皆無妨故。故云通小。四中初約遮性釋
三。初作法。無作罪者。昔受佛戒由作法故發
無作體。若毀犯者得違逆罪。今由作法翻破
此罪。言性罪者即十惡也。不論受與不受犯
之性自是罪。如犯下論云。斬大草殺畜二罪
同懺。二種違制之罪俱除而殺畜償命猶存。
二取相。由以定心想成勝相。熏修力強能轉
惡業。是故能滅性遮二罪。如代下枝葉喻
性遮罪。根本喻無明也。心惑既存罪可重作。
如枝葉續生也。既對遮性辨於無明。故此無
明通界內外。此即通小之相也。三無生。二又
下約三學釋。作法防非故滅戒罪。取相專意
故滅定罪。無生觀照故滅慧罪。事非是戒家
罪。散亂是定家罪。惑暗是慧家罪。三又作下
除三報釋。雖俱報障而有苦樂。三惡唯苦違
[003-0116c]
法而得故作法能除。人道之報半苦半樂。散
善所招故取相能滅。三界天報望人皆定。無
苦惟樂。三漏所感故無生能滅。四又下除
三業釋。例報可知。能感所感而分兩釋也。二
又作下二番惟大釋。前之四釋通大小乘。無
生滅惑未簡通別。作法或取毘尼之制。今之
二釋無生的破障中無明。通惑不生為今取
相。驗知此去惟就大釋二。初別煩惱釋。怖畏
屬思憂愁屬見。今作法成位在五品。能伏此
惑。指伏為破故云亦是。取相懺成在七信位。
故滅四住。既見真諦望中名相故名取相。無
生觀成位登初住。所除的在根本無明。故知
此釋別就大乘明三種懺。二又三下通三障
釋。共除報者。此乃現報。父母生身得六根淨。
轉報實在正助合行。若但理觀雖入真似。亦
有不得六根淨者。故云三懺共除報障。取相
除業者。約出假說。能挾宿世無量業種作度
生緣。業不能障於業自在名除業障。以其未
是真出假位。故見俗諦猶名取相。無生除惑
其義可知。二又作下明生善。仍約喻顯五石
者。謂白瑛紫瑛石膏鍾乳石脂。五芝者謂五
色令芝也。薑桂且喻小乘作法故未生善。
若大作法生善非少。五石五芝通。喻小大生
事理。善二如是下勸人修。學言須知者謂須
知小大皆能滅惡生。善須知此三修方有。益
說而不行為罪所得也。三今文下明經具三
懺二。初示經有三文。二結懺為經用。
金光明經文句記卷第三
[003-0117a]


金光明經文句記卷第三


宋四明沙門知禮述


二從此下釋文二。初對判分文二。初對判。
明經力用通指三品也。今品下乃以此品對
讚歎品論於傍正耳。二此品下分文。二夢者
下依文釋義二。初明夢中見聞二。初夢見金
鼓三。初正見金鼓。二初釋夢。疏中前釋信
相菩薩在其似位。或是隣極之似。或是隣
極之似。於此位中夢見金鼓。豈是博地昏
惑之夢。故以二義釋於夢字。初謂三昧名為
如夢。由達性具修德無功因辦果事。如夢勤
加。是故名為如夢三昧。次又入下乃以凡人
有夢有覺。喻法性觀有入有出。此以說默而
為出入。二釋皆示夢是觀智。初釋稍親。問
夢是顛倒迷真之法。觀是覺智悟理之法。經
文云夢。疏中那以觀智釋之。迷解天殊。如何
融會耶。答佛地迷盡凡夫未解皆不論觀。於
迷能解得言觀智。故起信論云。依業識故故
說見佛。若離業識則無所見。今明似解照法
性故。名為入觀。依業識故名之為夢。智解
未極安得非夢。照法性夢豈非觀智。不得此
意此文莫銷。二法性即下釋鼓二。初正釋二。
初直表三德。能觀之智既以夢示夢必見相。
故以金鼓表於所觀。即法性也。蓋由鼓體具
圓空鳴可表三德。其狀姝大復彰三德無量
甚深。二姝大下三皆深廣。以此三德一一皆
是法性全體。趣舉一德皆能具二。得名三身三
[003-0117b]
智三脫。若不爾者。那得三種皆無量甚深耶。
二此下結示。即鼓之三德對光秖是所照法
身。即此法身攝報攝應為上三德。故云觀一
而見三佛也。二從其下見鼓光。全所照理起
能照智。故法性德皆成智德。鼓圓空鳴光豈
不爾。鼓三姝大光亦合然。須知法性體是本
覺智是始覺。秖是一覺由不覺故分本始殊。
既成大果已離不覺。故始冥本稱法報合。
豈始覺得異於本耶。所引新本同體同意同
事者。既法報合故與諸佛無二無別。此即
下此見鼓光正表報智。此智冥法法具三故
故報亦三。亦是此報上能冥法下能垂應。故
云具三。三復於下見光中佛二。初約文
表義。言光從等者。對上二身。此總表應故
云同事。應不孤立必具三身。瑠璃下法。佛
坐下報。大眾下應。二此即下結義歸圓二。
初別結此三。以全法報為應身故。是故經
文具表三佛。二覩此下通結上義。言三佛
者。即鼓表法佛。光表報佛。明表應佛。既
其三佛皆具三義。乃顯法法具三。略則十
種三法。廣則一切皆三。此諸三法順譬釋。則
世金光明所譬三法也。若就附文當體釋。皆
是法金光明。以一一具三可貴可重義。寂
而常照義。能多利益義故其義既爾。是故此
經名金光明也。此所表義乃由大師得旋總
持。一中解無量無量中解一。故釋題消文圓
融若此。見聞之者當去情著而思修之。二從
見有下夢見擊鼓二。初分文。二見有下釋義
三。初見擊鼓。二出大音聲。三其聲下聲所詮
[003-0117c]
辨。二初鼓是下明似智會法起用。上鼓表
三光三佛三秖是一。三今對信相機智所觀
合三為一。但名法身婆羅門表真似淨行。既
是隣真故經稱似。圓似能伏同體惑染故名
淨智。以此淨智會本常理。乃以甘露相似
相應。能以妙音遍三千界。滅苦生樂。故使經
文復以擊鼓表似位三身。若不爾者。則信相
本性與佛天殊。佛之應用非信相感也。行者
應了釋迦信相同興此夢。故有懺法利益眾
生耳。二鼓是下明枹鼓合成三身。二從時下
覺已說見聞二。初分文。二時信相下隨釋四。
初往佛所。二初釋夢且二。初約教釋。疏存
二釋。初約入觀出觀。此乃就法橫釋。次約伏
惑斷惑。此乃就位竪釋。入觀本期登地斷惑。
故知二釋其意相須也。言三十心者。借別顯
圓也。二觀解。言觀行位者。既對分真即五
品十信俱名觀行。以未證真似受觀名。內外
凡位無明眠法全未破故。故觀三身如夢所
見。真位分破於理明了。故觀三身猶如已旦。
出王舍等者。變易五陰因位未離如居王舍。
今出此舍表至於果。既論觀法有入分真及
極果分。故預表之。二往耆下釋出往。王城靈
鷲雖俱是地。山為佛居故表果地。信相在城
合表因地。今以出往表因趣果。二爾時下與
緣俱。三伸敬。信首為貴者。佛法大海以信得
入。信是因人。以上求故如首為貴。慈悲為賤
者。拔苦與樂乃果人下化。故如足為賤。以貴
敬賤者。以信扣慈也。經禮畢右繞表戀慕。
四從以下述夢二。初分文。皆言行者。古以
[003-0118a]
散說一十七字為行。偈頌二等。四五言則四
句為行。七言偈則二句為行。所以古師分經悉
以行數為準。邇世變亂製度增減字數。致損
元規。豈但使古疏分經參差。亦令目錄紙數
無準。寄語有識當依古製。二以其下釋義二。
初總明夢二。初明見金鼓三。初見鼓形狀。二
其光下見鼓光明。三又因下見光中佛。此三
共是長行所表三身之意。鼓雖具三是所證
故合為法身。光具鼓三全理是智。故合為報
身。諸佛境智及以攝機。亦具三身對上名應。
此合九三。乃如夢三昧所觀之境。三昧是觀。
二見婆下明見擊鼓。上文所表合九之三雖
是佛法。既與心法及眾生法無差別故。為信
相心性之境。今於夢中見已似智會性法身。
起應機用說懺悔偈。斯乃信相同於如來起
經力用。二從是下別明夢二。初分文。二釋義
二。初明金鼓有滅惡生善之力二。初別分經
六。初滅世間因果苦。前二行滅果。諸有者。
三有也。後一行滅因。諸惱三惑也。二斷眾下
生出世間因果樂。前二行出世間果。斷眾怖
者。離五怖。謂惡道怖惡名怖死怖不活怖大
眾威德怖。得無所畏者有四。一一切智無所
畏。二漏盡無所畏。三說障道無所畏。四說盡
苦道無所畏。離二死此岸到三智彼岸。後一
行出世間因。定謂楞嚴此定具慧。即觀不思
議境等正道行也。助道即事度等對治行也。
三是鼓下能令眾生自他俱備。前一行半自
行備。後二行半化他備。害煩惱是破因。除苦
是破果。下二句釋上。貪瞋癡釋上煩惱等之
[003-0118b]
一字。等取諸苦悉令寂滅。是正釋上能害消
除義也。四若有下能滅報障兼得宿命。以戒
緩故處於地獄。以乘急故聞金鼓聲。不獨出
獄兼知宿命。千萬億生善知此事。故正念諸
佛復聞諸佛圓妙法音。五是金下能令眾生
得諸法門。先少得者。且約一種遠惡修善之
法也。後多得者。隨思隨願皆悉令成就也。六
若有下能破眾生八難流轉。即經云諸難也。
八難者。三塗為三。人中有四。一盲聾瘖瘂。二
世智辯聰。三佛前佛後。四北州。天上一謂無
想。或長壽天。二釋此下總示義。經示六文。該
益雖遍語猶總略。備解或難。是故大師令講
解者就此六文一一委明。從苦得樂漏得無漏。
捨小入大自權至實。從因至果。節節皆論破
惡生善。具辯應如二十五有。皆得果報因花。
小草中草上草小樹大樹一實事方便實報十
番利益。方盡金鼓所出妙音被物之相。具如
妙玄及請觀音疏也。二從一下明教詔懺悔之
法二。初分文二。初正分經文。二敘意生起。
邪倒障理者。於苦果身起八顛倒障四德。此
言報障也。下二可知。聖人下據上釋迦自作
敘云。我今當說懺悔等法。今云聖人即本師
也。令達三障即三德也。示其懺悔總示也。
下三句別。示也。示道理報障即法身也。示因
果煩惱即般若三觀為因三智為果也。示善
行結業即解脫也。須願指歸者。以願導之令
至究竟也。二自懺下釋義五。初教自說罪過
懺悔二。初分文。二夫法下釋義三。初明法身
是依憑。對修合故但名法身。而性常離故具
[003-0118c]
三德。此三尊重復名三寶。法名不覺。佛名為
覺。此寂照性本具諸法。故遍一切修德之處。
以此和義名之為僧。凡小雖迷而全體即是。
是故圓教初中後心一切菩薩無不以此為歸
為本。此本若立則三智三行三身三脫一切道
法任運而生。經言。我為等者。眾生性德全是
果佛真如我也。二內本下請佛覆護。經兩足
之尊者。大經明十號中兩釋。一約人天善趣
兩足為貴於佛天人中尊。二約福慧俱備名
為兩足。斯須猶頃刻也。扶疏盛也。豐欝茂也。
說文云。扶疏枝葉四布也。二正明懺悔二。
初分文。二釋義二。初總明懺悔二。別懺下
別明懺悔二。初分文。二釋義三。初懺煩惱障
二。初釋文三。初釋。不識諸佛十力者。一是
處非處力。二業力。三定力。四根力。五欲力。
六性力。七至處道力。八宿命力。九天眼力。十
漏盡力。此十通名力者。即諸佛所得如實智
用。通達一切了了分明。無能壞無能勝故名
力也。大菩薩亦分得比力。但比佛小劣故沒
不受名故。直名佛為十力也。此之十力法佛
本具。報佛證之應佛用之。眾生色心依正因
果舉體即是三佛十力。但以迷故全智為惑名
煩惱障。而獨頭無明為煩惱種。蓋由觸處不
了法身故。喻牛羊鳥雀之眼不識天子及以
檠像。以不了故三細六麁熾然而起。言檠
像者。累土木為佛像也。人知畏敬鳥雀不然。
或引周禮正弓之檠者。非此中意。二釋及
父母恩淨名云。善權方便父智度菩薩母。一
切諸導師無不由之生。以其不了獨頭相應
[003-0119a]
全是二智。是故法身隱滅不生。三釋不解善
法。助道眾善能辦應身既其不解。是故不修。
二三佛下結示。舉不識解顯今識解是妙懺
也。二自恃下懺報障三。初約事釋以姓。傲
他者。以貴傲賤也。西土剎利婆羅門姓貴。毘
舍首陀姓賤。餘二可解。此二善報。若縱恣者。
為修道障。若不縱者。堪能助道。二今更約法
釋二。初約三學。乃以事三表於三學。由慧得
道故如姓貴。定能資慧故如財寶。戒能制
犯故如盛年。染此下示為障相。大論云。自法
愛染故毀訾他人法。雖持禁戒人不脫地獄
苦。非求法者。法過涅槃尚了如幻。豈染自法。
以慢他人。不見己他方名求法也。二法華下
約三教。三中且取盛年一種該於三教。窮子
除糞至知庫藏。歷漸三昧。二邊心強皆名
少壯。佛居道後究竟無為方名衰邁。凡人下
欲明法壯更舉事壯。藏教二乘通教三乘。析
體雖殊皆以空強者陵有弱。別雖三觀共緣
無量。故恃法眼陵於慧眼。此等皆名盛年放
逸。種姓財寶歷教亦然。三著此下結須懺。
三學三教名報障者。此心成就由宿熏感望。
後在因望前為果。故得名為於報起障。障故
須懺。三從心下懺業障三。初節經示義。二初
一下隨文略釋十二段。如疏列。亦是教他
者。指口作惡業也。即自造四過。復教他人行
一切惡。既隨癡心豈能反照。經心生忿恚
者。求五欲則忿他不與。有五欲則忿他見侵。
忿怒也。經云。親近非聖謂外道也。外道
自以為聖。故佛弟子指為非聖。慳悋財也。
[003-0119b]
疾妬賢也。私詐曰姦曲媚曰諂由貧窮故。而
行詐媚。言無佛世敬田者。以辟支佛出無佛
世故。菩薩歷劫形服不拘故。無佛世隨機化
物。恩田者。田有三種。三寶曰敬田。父母曰
恩田。貧窮曰悲田。通名田者。皆堪種福故。
經憍慢者。俱舍云。慢對他心舉。憍由染自
法。三造業下示解釋法。約今稟教且人為始。
若所懺多屬四趣。通惑所造名有漏業。別惑
所造名無漏業。大悲不思議等種種之業。故
等覺來皆須懺也。二從我下明供養諸佛。
二初立意分文。二依文釋義二。初明財供養。
經我今等者。此乃即法以明財供。何者。以
一大千界中自有千百億佛。況無量無邊大
千諸佛。財若有限何能遍供。良由了達所奉
之供體是法界。出世無盡一一周遍故一切
剎一切佛前。皆有六塵妙供養事。不獨廣遍
亦乃常存。盡未來時施作佛事。為彰次段修
行法門。故此別名財供養矣。須知二供其體
相即。為門不同故分為二。二法供養二。初
分文立意。化他用慈是無緣慈不離三智。自
行順智既是佛智豈離三慈。為令易解相對
說耳。法供養第一者。能令佛壽常住不斷
妙化無窮故也。又有法則二供俱成。無法
則財供亦廢。是故法供得稱為最。二依文釋
義二。初明化他法供養二。初化他令修行二。
初分文。二釋義四。初我當下明化始以大悲
拔苦。二我當安下勸真因十地之行。三已得
下勸真果菩提大覺。四為一下勸精進督使
成行。二夫眾下初教義。二觀行。一念心者。
[003-0119c]
趣舉一念也。以妙三觀調妄即真名真明發。
或至初住。或至六根。或成五品。皆得名為成
真果也。故止觀義例道樹之喻。觀陰等境成
不思議。名為生芽。初品已上皆名生果。彼修
止觀生芽生果。與今觀心真明真果法喻相
當。調一切等者。乃一心觀成歷彼彼心。無
不成觀。與彼義例淨心遍歷任運泯合。其意
亦同。二次四下化他令懺悔二。初立意分文。
二依文釋義三。初欲說懺。二千釋下正為說。
涉時既多造罪復重。若了逆罪即金光明。
全所具理為能觀觀。由此顯出法性金等。名
拔王難。障轉成德何罪能縛。故五無間皆解
脫相。此乃名為正為說懺三我今下說懺已。
二從我下明自行法供養二。初分文立意。前
自下問。譬如下答。以譬帶法兼而答之。金師
譬金鼓釋迦化主也。初習譬始發僧那時。皓
首譬今果後示現。從始至今何嘗暫廢說行
說懺。互燒譬即懺說行。互打譬即行說懺。智
斷亦然。器成譬一番之機。自因得果。故未得
果。須數燒打何嫌重說。今是下辨異。雖數
燒打各有其門。二我當下依文釋義二。初自
修行三。初標章。二珍寶下修因。脚足者。疏存
二解。初以十地為果脚足。二以十度為十地
脚足。言十度者。六外更加方便願力智也。
於餘下釋出十度為地足意。華嚴十地品廣
明其相。三果中下明成果。指經初句為總。餘
三行三句為別。功德是福嚴。光明是智嚴。
不離色光而論智光。以其色心不二究竟也。
三行之中疏不釋者。今略列之。冀免檢尋法
[003-0120a]
藏。須論八萬四千皆祕密。故名為甚深功德。
乃是六度萬行所成就者。略言萬德廣則無
量。一切種智即中道智。中必雙照今三圓極。
禪謂達禪。達根本等皆法界故。定謂楞嚴。本
性健相二是大乘事理二定。於一切法皆明
靜故泛舉百千。根謂五根。力謂五力。即信
進念定慧。此五能生一切善法。名之為根。
力排五障。乃以疑怠邪亂癡遮此五故。名之
為力。與上五根名同用別。覺謂七覺分。一擇
法覺分。二精進。三喜。四除。五捨。六定。七念。
此七能令定慧均平。通名覺分者。有到極果
覺知之分也。道謂八正道。一正見。二正思惟。
三正語。四正業。五正命。六正精進。七正念。
八正定。八離偏邪通至涅槃。故名正道。根等
道品修雖在因。證皆果德。陀羅尼者。翻為遮
持。遮一切惡持一切善。數或五百八萬四千
表破煩惱。且言其實數一切法能遮能持。十
力如向記中已列。此乃自行始終之相。二從
諸下自修懺二。初分文。二釋義二。初請佛。二
後十下明懺二。初分文二。百劫下釋義五。初
懺報障二。初出報障相。百劫受身身作眾惡。
惡為因緣。即生憂苦。能生所生皆是報障。良
由報得惡五陰故。故疏與經對於五陰。既知
皆陰非報是何。須了五陰造作眾惡。方名報
障。若作眾善豈名障耶。二十方下請惡除滅。
願佛受懺即是除滅。若不助正資導成懺。佛
雖有力何能除障。意可見故疏更不釋。二懺
煩惱障二。初分文二。二釋義二。初出相。經業
垢者業名動作。煩惱心動成於垢染。亦可煩
[003-0120b]
惱從宿業生。故名業垢。二唯願下乞清淨。經
大悲水者。同體之悲方稱為大。此悲為水洗
無不淨。悲雖同體非緣不興。三懺為緣不洗
而洗也。三懺業障二。初分文。二隨釋三。初竪
論三世造業。二初對報示。現前色心名正
受者。未成報者。有繫屬能。若修善禪諸無漏
道。則來責報現諸業相。或密為障。不依大
乘三種懺法此障不滅。二設問釋二。初設未
有問。二明遮起答三。初引經論證。數家是
婆沙論家是成實。遮未來者。斷相續心。若
不遮斷音短未來必起。故新經淨除業障品懺
罪文中。依三世菩薩皆云。已作之罪願得除
滅。未來之惡更不敢作。並遮未來也。二今更
下引現事例。在家例造罪時。捨家例修懺時。
若不遮斷必須更改未有之事。至於正有。三
未來下據義結答。索然猶解散也。二橫明現
起十惡。三遠離下求懺過去業。若十惡十
善止就三塗人天解釋。豈安十住逮十力耶。
得前五戒持犯之意。則今義可解。十住十
力別圓二教皆可明之。持犯之意今義易明。
故須因位至於後果。節節論於十惡十善。四
明迴向。此懺愛著因果之罪。他以此國及餘
世界是五乘人修善法處。約處明人故云隨
喜。今明我在此土他界所修之善。今悉攝取
迴向眾生證無上道。聲喻諸善。角喻迴向。
近遠可知。方便力大者。若善迴向成大方便。
功等太虛。然若不了善即法界。不名迴向也。
五釋八下懺善惡二難二。初揀示分文。次一
行半疏釋正取善遮道義。二初四下釋二。隨
[003-0120c]
文釋義二。初指惡為難。六初釋諸有險難。
二十五有者。四趣并四洲六欲大梵天四禪
無想報那含四空處。未絕漏業故同名有。釋
報障義具於前疏。二釋生死險難。業為險
難至非非想定。報為險難。至有頂天。欝頭藍
弗是其例也。下之業報險難可知。三釋婬欲
難。四釋輕躁難二。初正示輕躁相。謂初心在
緣名覺。細心分別名觀。亦尋伺心也。此之
陰心故屬報法。二如羅下引聖凡例二。初聖。
出觀者。出定也。就無學釋無惑業故。驗是報
法也。二更舉下凡。迴轉易轍者。如學經未成
復欲學律。學律未成復欲學論。此輕躁人終
不成功業也。不成業障者。障應作者。字之誤
也。五釋近惡友難。如移厩者。厩音救馬舍
也。馬之所聚也。付法藏傳云。親近賢善聽聞
正法。如昔華氏國有一白象。氣力勇健若有
罪人令象蹋殺。後時象厩為火所燒。移近精
舍。有一比丘誦法句。偈曰。為善生天為惡入
淵。白象聞之心便柔和。後付罪人不害嗅舐
而已。王召智臣共謀此事。一臣白王。此象繫
近精舍。必聞妙法。是故爾耳。今可繫近屠坊。
彼覩殺害惡心當盛。王令繫象屠所象見殺
戮。惡心猛盛殘害彌甚。隣於哭貨者。謂墓
學哭隣市學貨。葵氏貨清經曰。貨化也。變
化易之也。故字有化。又財也。史記曰。孟軻
考母偏孤居近墓。軻乃常戲於墓。母曰。此非
所居去居市傍。軻復戲為商賈。母又曰。不
可居。又居學館之傍。乃為揖讓進退有禮。
母曰。此真可以居。軻後遂為大儒。著書七
[003-0121a]
篇。六釋三毒難。疏分科云。善惡八難。善論四
難。經疏可了。今之惡難經似列七。約何云四。
蓋就三障義有兼獨。一兼三獨。乃成四難。何
者。六趣險難三有險難及輕躁難。此雖三
難獨在報障。婬欲愚癡及三毒難獨屬煩惱。
近惡友難獨屬業障。若生死險難疏有兩解。
體兼業報。故三障惡義當四難。然須了知惡
是性惡。是故此惡即無生觀。如此懺之頓消
諸難。二遇無下指善為難。二初明善惡俱
能為難二。初雙明二義。二遇無下依善釋文
四。初釋遇無難難。二乘出宅到無畏處。無難
相顯故舉為例。暫樂人天自謂無難。皆當此
難。二釋修功德難。如一等者大論第八云。迦
葉佛時有兄弟二人出家求道。一人持戒誦
經坐禪。一人廣求檀越修諸福業。至釋迦佛
出世。一人生長者家。一人作大白象。力能破
賊。長者子出家學道得六通羅漢。而以薄福
乞食難得。他日持鉢入城乞食。遍不能得。
到白象厩見王供養象種種豐足。語此象言。
我之與汝俱有罪過。象即感結三日不食。守
象人怖求覓道人。見而問曰。汝作何術令王
白象病而不食。答此象是我先身時弟。共於
迦葉佛時出家學道。我但持戒誦經坐禪不
行布施。弟但廣求檀越作諸布施。故飲食備
具種種豐足。我但行道不修布施。故今雖得
道乞食不得。妙莊嚴王者。法華疏云。昔佛末
法有四比丘。於法華經極生殷重。如甘露未
霑。於是結契入山修道。居山日久衣糧殫罄。
一人云。君三人但以命奉道莫慮朝中。我捨
[003-0121b]
身力誓給所須。三人功圓事辦。一人數涉人
間偶逢王出。愛彼光榮。功德熏修報生人天
常得為王。三人議云。我免籠樊功由於王。王
耽果報增長有為。方沈火坑宜早開化。一人
云。此王著欲而復邪見。若非愛鉤無由可拔。
一人為端正婦。二作聰明兒。兒婦之言必當
從順。如宜設化果獲改邪。婦即妙音菩薩也。
二子即藥王藥上也。王即花德也。三釋值好
時難。如劫初閻浮人壽八萬歲。北洲壽定一
千歲。俱以壽長受樂不樂修道。欝單越此云
殊勝。勝餘三洲故。四釋值佛亦難。興起行經
云。多舌童女舞杅起腹。至我前曰。沙門何
不自說家事。乃說他事。汝今自樂不知我苦
耶。汝先共我通使我有娠。今當臨月。事須酥
油養於小兒。盡常給我。天帝化作一鼠。入
其衣裏嚙杅忽然落地。是時地裂旃遮現身
墮阿鼻獄。涅槃迦葉品。善星是佛菩薩時子。
出家之後受持解說十二部經。壞欲界結獲
得四禪。而親近惡友退失四禪。生惡邪見。
言無佛無法無有涅槃。遙見佛來生惡邪心。
入阿鼻獄。調達是佛堂弟而自造三逆。謂出
佛身血破轉法輪僧殺阿羅漢。教阿闍世殺
父成就害母加行。復以惡心十爪甲下藏於
毒藥。欲嗚佛足刺足害佛。將往耆山。出城地
裂生入泥犁。此等值佛而成大難。然上三句
體是漏善。障修無漏故名為難。此句造逆似
不類上。以值三寶最名為善。逆故成難。亦可
例上於善障道。二若讀下明平去二聲讀文
二。初明讀字通平。二又依下據經屬去。三從
[003-0121c]
諸下明稱歎二。初立意分文。二種供養可對
身意。既不興言是故未洩。三業不足是故未
備。今加口業顯而復具。故成次第。前雖自他
修行修懺。而能資益佛之壽命。名供養門。
今雖稱歎佛之三身。而能成就行人觀法。名
念佛門。法雖互具從增勝故。立二法門。二標
諸下隨文釋義三。初標歎。報應二修全理之
事也。法身一性全事之理也。十方三世佛佛
三身。如此標章何所不攝。我依止者。既云法
性一體三佛。驗知他佛為心性佛。此依本覺
起於始覺。亦是三諦發於三智。非此依止不
成妙懺。故圓初心名修佛行。四眼入佛眼等。
大論文也。十智與如實智總十一智。十智與
二乘共。如實獨在佛。十智者。一法智。二比
智。三他智。四世智。五苦智。六集智。七滅智。
八道智。九盡智。十無生智。如物投等者。石蜜
至甘。海水至鹹。物投水會皆失本味。體法即
性無不妙也。此之佛海寧不歸敬。二就正下
正歎二。初分文。二略歎下隨釋二。初寄言歡
二。初略歎略況二。初釋略歎二。初金色相
貌二。初以他金比色。閻浮金者。此是西域
河名。近閻浮樹。其金出彼河中。此河因樹立
稱。金由河得名。二又佛下以照物顯光。二
然金下讚金色所以二。初明是眾相所依。二
金有下明為四德之譬。二猶如下釋略況。二
廣歎廣況二。初廣歎二。初分文。二從其下隨
釋。言讚應色意彰法報。色相是表智證是裏。
雖分表裏豈是異體。故新本中所明四德別
屬三身。謂法具常我。應身具淨。化身具樂。
[003-0122a]
分圓為別融別為圓。故圓三身身身四德。其
得意者。了今應四即法報四。當以此意尋乎
經疏。文四。初歎我德。二從善下歎淨德。三從
功下歎常德。經巍巍者。高大貌也。玻󰃠[王*梨]此
云水王也。四從三下歎樂德。潦音老行水也。
稽首者。說文云。下首也首頭也。孔安國云。稽
首謂首至地。二從如下廣況二。初分丈。二
佛功下隨釋二。初廣況。此之四句喻前四佛
舉。大師釋之。或喻應身有量無量。或喻法
報四諦四德。玄文序中顯金光明佛不能喻。
良以三身三一自在。是故四喻或別在一。
或總顯三。此文正同前對四德。海無增減故
常。地體是淨。山形高出如我。虛空無礙故
樂。二合喻。二從一下絕言歎二。初分文。二一
切下隨釋二。初正絕言。二更牒下牒喻帖
合。問疏釋寄言及以絕言皆離思說。同耶異
耶。答四德祕密本離心緣。今之稱歎為令眾
生入祕藏故。故寄言絕言皆彰離念。寄言用
四喻於四德。喻既莫數顯德忘緣。絕言中四
不可為喻。亦顯四德忘於緣慮。大師深達經
文妙旨。故解二文皆絕思說也。三從相下總
結。四從我下明發願二。初立意分文。如牛無
御者。謂牧豎也。夫立願者。若多若少皆須不
失四弘之意。而此四弘須依四諦。願不依諦
名為狂願。今就圓論。依無作諦雖世出世二
種因果。皆了即性。無苦可度。無集可斷。無道
可修。無滅可證。如是則能遍度盡斷圓修妙
證。比前三教願未免狂。銷今諸願。若失此
意非圓行人。二隨文釋義二。初正明發願
[003-0122b]
二。初自發願二。初願果滿四。初我以下願意
輪滿。大覺圓明故屬意業。二講宣下願口輪
滿。三摧伏下願身輪滿。陰死天子多約於身。
煩惱屬意。今從多分。四住壽下願慈悲滿。
非無緣慈住壽不爾。二願因圓二。初分文。二
釋義四。初我當下願有為功德滿。六度成就
此約真因破於六蔽。從斷正論。是智德故故
名有為。二斷諸下願無為功德滿。此約真位
垂形九道調伏眾生。任運不與惑苦相應。是
斷德故故名無為。故海東法師云。始覺斷障
是實斷斷。本覺斷障是不斷斷。正與今家智
覺二德。其義齊也。三我下願宿命念佛滿。憶
宿命教。見過去佛。亦憶諸佛所說正法。四我
因下願值佛滿。因過去善見未來佛。遠惡修
善成智斷因。二為他發願二。初分文。二一切
下釋義二。初願作藥王拔苦。二願作珠王與
樂。此能拔能與是無緣慈悲。所拔所與須論
十番。所謂果報修因聲聞支佛四教菩薩方
便實報。今藥樹王拔此十種行人之苦。珠
王合與十種人樂。當以此意銷與拔文。初自
分四。初總拔眾苦。二若有下拔根缺苦。三
十方下拔病苦。四若犯下拔王難苦。次與
樂二。初分文。二上文下隨釋三。初與世間樂
果。經鼓吹古今注云。短簫也。經優鉢羅此云
黛色。即青蓮華也。常於三時者。晝三時也。二
從願下與出世樂因二。初分文。二人緣下隨
釋二。初令修行外緣具二。初值三寶。二離八
難。二令修行內因具二。初分文。二人因下
隨釋二。初生尊貴。二饒財寶。五礙者。一不作
[003-0122c]
梵王。二不作帝釋。三不作輪王。四不作魔王。
五不得作佛。三從若下結成二。初分文。二
釋經二。初結自。二結他。二從若此下約願隨
喜二。初分文。二釋經二。初隨喜他。二隨喜
自。五從若有下結成二。初分文。二釋經三。初
結成斷惡。二諸善下結成生善。三非於下結
值佛多。三釋讚歎品二。初釋題。二初約
義通釋二。初示四悉意二。初列。二釋四。初世
界。思疑佛壽者。即前經云。作是思惟心生疑
惑也。一心信解者。開悟也。即經云。信相聞
是四佛宣說壽命深心信解也。斯人者。相信也。本事者。今之所為皆由昔願。令眾歡喜
故屬世界。二從下為人。三從滅下對治。罪之
尤者。尤甚也。以德勝恩重毀之罪甚。口毀曰
呰。亦訶也。四從所下第一義。言諸佛極
尊甚深無量者。圓初住去分以法性為身體
相。妙覺盡以深廣法性為身體相。故起信論
云。諸佛如來皆是法身智相之身。第一義諦
離於施作。今稱讚此令人入理。二若欲下釋
讚歎名二。初分字釋義。亦更互分別者。以
述德為讚。褒喻為歎。但使敘述褓稱義成。
對字無在。二引論證成。彼之稱揚可證褒喻
也。二此品下結示別顯二。初約三業別顯。
雖具三業口業為正。故是別顯。二結此下約
四悉別顯。四義指向能讚人等也。此品下別
顯也。於四悉中正在生善。對前懺品正滅惡
故。二釋文二。初分文。二隨釋二。初長行
二。初釋對告人二。初約對治釋。瑞應云。
佛告魔王。我積功累德今得作佛。魔云。積
[003-0123a]
功累德誰為證。佛時以手指地云。是知我。是
者謂指地神。干時地神涌現為證。二又對
下約為人釋。半空已上皆是男天。半空已下
皆是女天。是鬼神報稱為天者。有天然力用
故褒之以天。召諸鬼神皆以天名不唯此也。
實智乃是善法之本。今讚覺者生人實智。宜
告善女。又別名堅牢宜證往事。稱理不懷
云云之意也。二釋金龍尊。金光明法門所依
法也。金龍尊能契行也。若法若行皆性一修
二。故金為理能讚為龍。能益故尊。斯以證
理起用二修對於一性。當體名為金龍尊也。
二偈頌二。初分文。二隨釋三。初讚三世佛五。
初總讚三。初約事理明總三世。十方心意
識境名之為事。何有一事不從理現。經云。寂
滅是涅槃義。既稱微妙是大滅度。則彰三德
非縱非橫名祕密藏。密藏圓遍無別世方。世
方宛然無非三德。不以二相見諸佛土。斯之
謂歟。以此總讚為妙何極。二總理下約三法
明總。法身者。明性一也。報應者。明修二也。
全修在性合三為法。名總法身。全性成修合
三為報。合三為應。是故名為總報應也。一切
三法莫不然耳。又法身總三土。以實報等皆
寂光故。報身總二土。方便同居覩尊特故。應
身總同居淨穢兩處。凡夫二乘見生身故。分
別則三身三土勝劣不濫。融即則三身三土
局偏相收。以此讚佛佛德無遺矣。三如是下
約四德明總。經云。諸佛清淨。剋果明德也。
果中眾德更無不會。舉一淨德必常樂我。四
德圓妙。舉一全牧。是故此四乃是三身之德。
[003-0123b]
三身融故四德遍嚴。是故三身無非四德。總
此為讚極佛體用也。今此點示故注云云。二
從色下別讚二。初分文立義二。初分文。大相
謂三十二相。小相謂八十種好。皆稱海者。若
大若小悉無有邊故。皆是法界全體顯現。故
一一相無非法海。據其總讚諸佛清淨微妙
寂滅。以總顯別。一一相好皆祕密藏。大師見
彼得意處故。故釋相好皆立海名。二所以下
立義二。初明能讚智巧。二夫下明所讚德深
二。初歷教分別。二據圓融即。此之二意學者
應知。括經論之幽文。立教觀之深趣彰化迹
之不濫。顯圓機之頓照。何者。以分別故從勝
別示。以融即故觸境遍收。得後後者必得前
前。得前前者不得後後。不知後故當分義成。
能知前故跨節義顯。若能了知真中感應二
識見佛。則今二意收揀無遺矣。二識者。起信
論云。佛用有二種。一依分別事識。凡夫二乘
心所見者說名應身。以不知轉識現故見從
外來。取色分齊不能盡知故。二者依於業識。
謂諸菩薩從初發意乃至菩薩究竟地心所見
者。名為報身。身有無量色。色有無量相。相有
無量好。所住依果亦復無量。種種莊嚴隨所
示現。即無有邊不可窮盡。離分齊相隨其所
應。常能住持不毀不失。皆因諸波羅蜜無漏
行熏及不思議熏之所成就。是受樂相說名
報身文畢斯乃如來以法界用。隨順眾生事業
二識。現報應身。應身是今生身。報身是今尊
特及法性身。依事識者。但見應身不能覩報。
以其麁淺不窮深故。依業識者。既覩報身亦
[003-0123c]
能見應。以知真如起二用故。行者應知。真如
之用現佛身相大有三品。一如華嚴談相好
數有十蓮華藏世界微塵。二如觀無量壽佛
經。明八萬四千相好光明。三如此經及法華
般舟等。說三十二相八十種好。此三品相既
是真如全體之用。若多若少皆無邊際。故悉
稱海無非尊特。然有通局。以藏塵八萬局業
識見。其三十二通事識見名生名應。若業識
見即無有邊不可窮盡。離分齊相名為尊特。
屬於報身。此如今經別所歎相在三十二。以
金龍尊就佛四德微妙寂滅。而為總讚。以總
顯別故三十二無非祕藏。故一一相離於分
齊。如空無邊常住不毀。疏據此釋三身融即
正讚尊特。若其不知龍尊總讚是依業識見
應即報。豈三十二圓光一尋名尊特耶。言真
中感應者。良以如來現應化身示住徧真。
說於生滅及無生法。被藏通機。現尊特身住
於中道。宣說無量及無作法被別圓機。故文
句云。丈六身佛住真諦。丈六尊特合身佛雙
住真中。尊特身佛雙住俗中。法身佛住中道。
疏有六處明應化尊特。皆約真中感應而辨。
如法華歎佛。經文顯云三十二相八十種好。
法身具故嚴法身故。是尊特相。是故荊谿類
同華嚴一一相好與虛空等。又云。一一相皆
法界海。一一好無非名海。疏釋今文大相小
相皆稱為海。此大小相全異華嚴九十七名。
一一皆與法界次第三十二相八十種好。名
目無差。又懺悔品讚佛三十二相八十種好。
豈龍尊昔讚與今金鼓所讚優劣。故知秖就
[003-0124a]
中道感應稱為尊特。非是加添相好之數。方
名尊特。故華嚴中業報眾生等十種之身。皆
盧舍那。舍那非報報非尊特耶。失此意者勿
議今宗也。父母生身丈六身也。三藏及通鈍
根所感尊特。即是他受用報。通教利根及別
所感法性是法身。圓人所感此乃如來法界
大用。對三類機現三種身。故能嚴相亦分三
種。三身力用優劣有殊。不唯示果身相不同。
亦示行因三種差別。以今見佛皆是曩世結
緣機也。如示迹因論四修相行六度等。或示
事修。或即空修。或次第修。或圓頓修。示修不
等致令眾機結緣有異。今日感見三身不同。
二三身下別釋二。初釋三身相三。初釋生身
相。林微尼此云解脫處。舉手攀樹者。即摩耶
夫人攀無憂樹。而太子自右脇而生也。阿
夷亦阿私陀此云無比。仙人名也。披開也。太
子既生三日遂裹以白㲲。王召仙人相之。
於是開㲲相其形也。相相炳明者。謂三十二
相皆明顯也。決定成佛者。即仙人奏王之語。
謂輪王雖有三十二相。相不明了。今觀太子
相相炳明。決定作佛不為輪王也。悲不能聲
者。即仙人自嗟年老不見太子成佛故泣也。
無聲自出淚曰泣。今云悲不能聲是泣也。此
是生身也者。疏雖標云父母生身須解其意。
豈後二身全無父母。今特云者。彰藏通佛住
偏真也。以偏真理不具五陰故。使佛身從正
習造。機緣若盡灰滅淪空永無示現。故以父
母顯其有生。機盡歸空顯其有滅。通雖幻有
亦須永無。依教分別相狀如是。二如釋下釋
[003-0124b]
尊特相。巍巍高也。堂堂明也。言尊崇奇特
者。此別圓機所見身也。常身常光者。即凡夫
二乘所見身也。然高明身相應知兩意。有須
現起。有不須現。皆是如來鑑機進不中道之
力。於須現者即為現之。如梵網經云。方坐
蓮華臺。華嚴藏塵相。維摩所說身如須彌映
于大海。觀無量壽相好八萬身量無邊。此等
皆是現起尊特相也。有不須現者。但以力加。
令於劣身見無分齊。作巍巍堂堂而解。以不
可思議而觀。此如今經讚三十二為尊特法
性之身。法華以三十二相莊嚴法身。相相皆
與虛空等量。此等機緣悉以業識而見。以中
智而觀。劣即無邊色即智性。故不須現起而
稱尊特。若不爾者。龍尊所讚三十二相。疏云
融三正讚尊特。如何和會。學人於此當善了
之。三釋法性相。此乃諸佛第一義諦智相之
身。凡夫二乘尚不知名。豈能覩見。若論極證
等覺罔窮。又復初地不知二地。是故樹神哀
泣雨淚請佛現身即此身也。皆得名為非下
地見。唯應度等者。斯是大乘第一義悉檀。
機扣佛者。乃以此身應之令見。即前疏解一
時之義。一切種智與中諦一時也。無身等者。
非質礙身是微妙身。非差別相是智淨相。一
切智是萬行首故以為頭。第一義諦諸法中
最故以為髻。八萬塵勞轉為法門多數名髮。
大悲為眼見苦即拔。中道白毫不偏無染。
無漏為鼻嗅功德者。十八味舌遍甞理空。
不共為齒四十數齊。大論以十八不共法十
力四無畏大慈大悲三念處等為四十。皆不
[003-0124c]
與下地共故。四弘為肩荷負不息。三三昧止
散如腰束衣。圓三三昧秪是三觀。空即空觀。
無相即假觀。不得空相故。無願即中觀。於
二邊不作願求故。如來藏腹舍三千故。權
實智手遍拔眾生。定慧等足究踐理地。今
第三身與餘處列不無少異。如觀無量壽佛
經疏云。色相身義當生身及他受用同為應
身。次法門身。即今所列種種法門義當報
身。乃自受用也。三實相身。即以法門所嚴
之理為第三身。今則合彼理智二身為法性
身。開彼應身為生身尊特。互有開合三身不
虧。又復應知今法性身頭等法門。即是龍尊
所讚之相心即色故名前二身。色即心故名
為法門。但今歷教就分別門隨機所見。前不
見後是故後後從勝立名。故使三身有優劣
相。又復尊特及法性身皆業識見。以尊特相
兼於別修。故就身相高廣而示。今法性佛即
修明性。故隱色相從法門說。講者學者宜
在精詳。二種相下釋三相業。此從如來淨
佛土時。隨彼機緣示修不等。故分三種。初
釋生身業。雖通通教今且在藏。以其通教
是大乘門。利人能見後二佛故。今就三藏修
行事度。為相好因。言修百福成一相者。論存
多解今明一種。大千眾生遇緣當死。一一救
之皆得壽命。是為一福。此福至百方成一相。
此指伏惑事度所成。令彼眾生効此修之。今
見生身。二若以空下釋尊特業。言空慧者。
良以體法即空之慧三教共修。鈍根之者但
能空有。利人知空非但空有。亦能空空。今
[003-0125a]
分別門論尊特業。雖能雙空。且在別教但中
之慧。導諸相業。諸業不出前之六度。以知中
故非莊嚴莊嚴。乃能莊嚴第一義體。令彼眾
生効此修種。今見尊特無分齊身。三若以實
下釋法性業。實相者。中道理也。全中實理為
能觀慧。名實相慧。實相即慧也。非別有慧。從
其所照得實相名。導成諸業者。諸業豈離前
之六度。以圓修故。一一即性故。無非實相。一
攝一切故。無非法界。故散脂云。安住一切法
如性。於一切法含受一切法。如是修之絕三
教之情。名不思議業。令彼眾生効此修之。今
見法佛同虛空相。二三身下據圓融即三。初
正融即。圓佛頓證三身三相。亦能頓示三種
修相。若其圓機能於一念。修三相業。能於一
身見三身三相。以了三身是祕藏。故生身必
具尊特法性。尊特必具法性生身。法性必具
生身尊特。見身既爾修業亦然。如是方祛縱
橫一異之情想也。常樂我淨微妙寂滅此義
方成。金龍尊王昔是圓人頓修頓見。故於一
身讚三身相。欲彰三相是祕藏。故寄言讚後
絕言讚之。欲令眾生圓見圓修故也。二今經
下明巧讚。經之讚辭就三十二即示絕言。乃
顯能嚴即非莊嚴。嚴第一體。尊特身相豈不
然乎。亦可得云非生非法而生而法。上兼法
性下攝生身。其意在此。斯乃龍尊巧讚之意
也。三一一下明妙用。三相三業。據圓雖即。
被物成差。歷教分之即融而別。初安平相。生
身則表魔邪不動。魔謂愛惑。邪是見惑。既
往偏真此二莫動。若尊特佛雙住俗中。即無
[003-0125b]
量四諦。故凡夫有二乘無。此二莫動。若法性
佛唯住中道。邪外三教一切二邊。當處皆中
何邊能動。最後肉髻兼無見頂。故以不禮而
為所表。言法不禮者。謂法爾也。生身出離愛
見一故。法爾不禮凡夫之人。尊特出離界內
界外二種塵沙。法爾不禮藏通之聖。法性身
佛究竟圓中。法爾不禮分證中道。初後既爾。
中三十相。論用可知。然不禮凡聖兼因而說。
非專果也。別有所出。及注云云者。指諸廣文
解相好處也。
金光明經文句記卷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