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i0080 維摩經玄疏-隋-智顗 (master)



No. 1777 [cf. Nos. 475, 1778, 1779]
維摩經玄疏卷第一


天台山修禪寺沙門智顗撰


此經理致深遠言旨淵玄。若但依文帖釋恐
止事數而已。一教宗極終自難量。猶須略忖
幽微顯不思議旨趣。今輒於文前撰五重玄
義。


 第一釋名 第二出體 第三明宗
 第四辨力用 第五判教相


釋此五義即為二。一通釋二別釋。就通釋五
重。略為六意。一通標五義名。二辨次第。三引
證。四明總別。五約觀心。六對四悉檀。


第一通標五義名者。此經以不思議人法為
名。不思議真性解脫為體。不思議佛國因果
為宗。不思議權實折伏攝受為用。不思議帶
偏顯圓為教相。故今明此經始從如是我聞
終乎歡喜奉行皆明不思議也。


第二辨次第者。雖理絕名言非名言無。以設
教故於無名之道假名相說。而名以召法法
以應名。是以經之指歸蘊在名內。故先標名。
夫尋名得理。理即真性解脫。真性解脫即經
之體也。故次出體。體不孤致。求之有方。涉行
修因。然後致果。故用佛國因果為入理綱宗。
提綱目動故次明宗也。行因趣果。得果即能
巧用權實折伏攝受利益眾生。故次明用也。
聖人設教隨逗機緣。機緣不一。是以教有異
同。故次明教相也。
[001-0519b]


第三引證者。囑累品云。此經名維摩詰所說
亦名不可思議解脫法門。此即人法雙題共
標名也。觀眾生品云。佛為增上慢人說離婬
怒癡名為解脫耳。若無增上慢人佛說婬怒
癡性即是解脫。婬怒癡性即不思議真性解
脫為體也。又佛國品明。寶積獻蓋請問淨土。
佛所演答具說佛國因果。即是明宗也。室外
彈訶室內攝受。不思議品云。菩薩住不思議
能種種示現神力自在。如龍象蹴蹋非驢所
堪。故知此人法權實折伏攝受即經之用也。
教相者通明此經與諸經教相有同異。故須
判教相也。


第四明總別者。就前五條束為三意。初但標
人法此即是總。次開體宗用此即是別。後明
教相義兼總別。所以然者。初題人名名總三
義。故名為總。今欲分別教門。應須分別體宗
用之異。故名為別。人是別總。三義是總別。是
則總總於別。別別於總也。所以然者。人名淨
無垢稱。淨即真性。真性清淨即是體也。無垢
即實慧。實慧因果即是經宗。稱即方便巧能
即是經用。引而申之故謂之別也。教相者既
通明諸經同異。故義兼總別。此義虛玄恐未
明了。今借近喻以暢滯情。譬如人身初受胎
報。歌羅邏時即有三法。一命二燸三者心識。迄
乎皓首猶存三事。總而為論共受人名。分而
言之具有三法。雖復世間之境亦與妙理相
應。所以然者。三法成身即況初總。心識為主
即況前明體。風命相續即況前明宗。舉止運
為即況前明用。人道雖同種性殊別。即況前
[001-0519c]
明教相同異也。類此五法上義可知。問曰。立
此五義止明此經復通餘部。答曰。眾家立義
厝意不同。今為五重總貫諸典。問曰。諸經教
相互有差別。差別之教豈盡同五。答曰。譬如
五陰成人人雖不同共稟五陰。又如經首通
序五義五義雖同在事別也。


第五約觀心釋五義者。一切萬法本自無名。
無名而有名者皆從心起。故心即名也。心為
體者。眾生心性即真法性故云體也。心為宗
者。此經云。如其心淨即佛土淨。心即宗義也。
心為用者。正觀權巧折伏見愛故名用也。心
為教者。此經云。弟子眾塵勞隨意之所轉即
教相也。問曰。何俟約心釋此五義。答曰。此經
問疾品云。諸佛解脫當於眾生心行中求也。
故大智論云。佛為學問人從聞求解以樹為
喻。為坐禪人從心求道指身為喻。若因樹生
解是信行人。從身得悟是法行人。大智度論
評云。有慧無多聞是不知實相。譬如大闇中
有目無所見。此人專修觀解不尋經論。又云。
有多聞無智慧亦不知實相。譬如大明中有
燈而無照。此人止尋經論不修觀解。又云。多
聞利智慧是所說應受。此人外通經論內觀
分明也。又云。無聞無智慧是名人身牛。夫聖
人說法深鑒機緣。一音所演隨根曉悟。若無
道眼豈可。偏執一端故說法門必須雙舉。庶
幾學者了其明闇。問曰。觀心五義與經五義
為一為異。答曰。不即不異。問曰。云何名為不
即不異。答曰。即理雖同異義有六。一者理即。
二名字即。三觀行即。四相似即。五分證真實
[001-0520a]
即。六究竟即也。一理即者此經云。淫怒癡性
即是解脫。此是理即義也。二名字即者如大
涅槃云。外人舊醫虛妄計涅槃常樂我淨。如
蟲食木偶得成字。是蟲不知是字非字。有智
之人終不說言是蟲解字。今末世學問坐禪
之人聞此大乘方等經說淫怒癡性即是解脫
即大涅槃不可復滅。不究深義執此即名謂
真解脫。是則同彼舊醫蟲道之過。此是名字
即也。三觀行即者。行人精通三觀善識二諦
三諦四諦開合不亂。信解分明能知此心即
是解脫。願行善巧入五品弟子伏忍之位。此
是觀行即也。四相似即者。如鐵輪十信。雖是
肉眼名為佛眼。法華經說六根清淨之相是
也。此即柔順忍位名相似即也。五分證真實
即者。從初發心得無生忍至金剛頂四十一
地皆名分證。所以者何。如華嚴經云。初發心
時便成正覺。了達諸法真實之性。所有慧身
不由他悟。此是分證真實即也。乃至十地等
覺皆是分證。但有深淺之殊故有諸地階級
也。六究竟即者。即是妙覺一念相應盡不思
議實相之境故。法華經云。唯佛與佛乃能究
竟諸法實相。又仁王經云。三賢十聖忍中行
唯佛一人能盡源。盡源者是究竟即也。此
六即者在理非殊。約其行解天人懸絕。豈得
聞即便為一概。世間學門坐禪之人若不善
解六即之殊多生叨濫。未解謂解未得謂得。
墮增上慢起諸過罪。此豈學佛法得意者乎。
今舉一可以例諸。一切大乘深經或云眾生
即是佛即是大乘即是菩提即是涅槃。如是
[001-0520b]
等明即是悉須用六即。義約一切皆不叨濫
也。


第六對四悉檀者復為二意。一以四悉檀對
前五義。二略釋四悉檀起觀教之相。一對五
義者即為五。一對經名者。名即維摩羅詰。維
摩羅詰即是世界悉檀也。二對體者。體即真
性解脫。真性解脫即是第一義悉檀也。三對
宗者。宗是佛國因果勸修種種淨土之行。即
為人悉檀也。四對用者。彈訶折伏此即對治
悉檀也。五總對教相者。以四悉檀起諸經教。
與此經教有同有異。即是判教相知同異也。
二明略用四悉檀起觀教者。夫心源妙絕萬
法幽玄。諸佛菩薩若不用悉檀。豈能修三觀
而進道。演說教門而度一切。四悉檀起觀教
以通此經。略為七意。第一翻釋。第二辨相。第
三釋成。第四起三觀。第五起四教。第六起經
論。第七起此經教。第一翻釋者。悉檀是外國
之語。諸師解釋不同。或言有翻或言無翻。言
無翻者。外國有多含之言。此土無有多含之
語以翻悉檀。例如修多羅名含五義。此土不
的翻也。言有翻者。或翻宗成或翻為墨或翻
為印或翻為實或翻為成就究竟。如是異翻
非一難可定存。南岳禪師云。此例如大涅槃
是胡漢兼攝也。今言悉檀者。悉是隋音。檀是
胡語。悉之言遍。檀翻言施。佛以此四法遍施
眾生故言悉檀也。第二辨悉檀相者。一世界
悉檀。二各各為人悉檀。三對治悉檀。四第一
義悉檀。大聖為破外人邪四悉檀故說此四
種正四悉檀。說一切大小乘經教也。一世界
[001-0520c]
悉檀者。即是眾生五陰十二入十八界一切
諸法名相隔別不同故名世界。外人迷此世
界。或計無因緣有世界。或計邪因緣有世界。
大聖隨眾生所欲樂聞。為說正因緣世界之
法。令眾生得世間正見。即是世間法施故名
世界悉檀也。二各各為人悉檀者。大聖觀人
心而為說法。人心各各不同故於一事或聽
不聽。如經所說雜報業故雜生世間得雜觸雜
受。更有破群那經。說無人得觸無人得受。此
意正為破執生信增長善根。施諸善法故名
各各為人悉檀也。三對治悉檀者。大智論云。
有法對治則有。實性則無。對治則有者。即是
貪欲多教修不淨觀。瞋恚多教修慈心觀。愚
癡多教觀因緣也。佛說對治之法藥遍施眾
生。為斷其惡故名對治悉檀也。四第一義悉
檀者。大智論明第一義悉檀有二種。一約不
可說相明第一義悉檀。二約可說相明第一
義悉檀。一約不可說相明第一義悉檀者。即
是諸佛辟支佛羅漢所得真實法名第一義悉
檀也。故大智論云。言論盡竟心行亦訖。不生
不滅法如涅槃。說諸行處名世界。說不行處
名第一義。二約可說相辨第一義悉檀相者。
如大智論云。一切實一切不實一切亦實亦
不實一切非實非不實皆名諸法之實相。佛
於如是等處處諸經說第一義悉檀相。此即
是一家所明四門入第一義意也。故中論云。
若為向道之人聞說四句即入即是諸法實
相。若人聞說四句心生取著皆是戲論。問曰。
若以生善是為人。斷惡屬對治者。人通善惡。
[001-0521a]
何得定言為人屬生善也。答曰。善隨人來為
惑所障。惡是新起不長屬人。是故為人息惡
生善。善屬於人。對治斷惡。人則非惡。若人是
惡。惡滅人應隨滅。故知惡不屬人。問曰。為人
對治俱斷惡生善義既是齊何得分二。答曰。
一往雖然。原其正意義則不爾。為人惡新善
舊。對治惡舊善新。為人新惡易滅為說便止。
宿善深厚自然開發。對治則舊惡難除新善
力弱。若不加修對治則惡法不滅也。問曰。此
義非次。經說諸惡莫作眾善奉行。答曰。此須
得意。為人善厚惡輕。但不作眾惡善自開發。
對治惡厚善輕。故須眾善奉行方得離惡也。
第三明釋成者。今用四隨釋成四悉檀也。四
隨者。一隨樂欲。二隨便宜。三隨對治。四隨第
一義。一隨樂欲者即是世界。如智度論云。一
切善惡欲為其本。若說四門若事若理但赴
欲樂。皆是世界悉檀也。故此經云。先以欲鉤
牽後令入佛道。是名世界悉檀也。二隨便宜
者即是為人。論云。於一事中或聽不聽。宜即
是聽不宜者即不聽也。如金師宜數息觀浣
衣宜不淨觀。即是便宜。若說四門若事理。便
宜生善。是名為聽。若生不善則是不聽。是名
為人悉檀也。三隨對治者即是對治悉檀也。
若說四門若事理。的相主對破執著心。是名
對治。論云。諸法無常亦是對治。涅槃經明十
種對治。謂常無常等皆是對治悉檀也。問曰
若說事者可是對治。四門說理云何對治。答
曰。雖復說理既不曉悟。為破執著猶屬對治
也。四明隨第一義者即是第一義悉檀。若說
[001-0521b]
四門若事若理聞說即悟。皆是第一義悉檀
也。故以四隨成四悉檀。問曰。四門說理可是
第一義。若說事者云何得是第一義耶。答曰。
無問事理聞說即悟。皆是說第一義也。故經
云。始從得道到泥洹夜。若說一色一香無非
中道。問曰。何故用四隨結成四悉檀通約事
理。一事一理云何得通有四義。答曰。如此經
偈說。佛以一音演說法。或有恐怖或歡喜。或
生厭離或斷疑。斯則神力不共法。生怖畏者
即是世界悉檀。知因欲有世界世界如火宅
故生怖畏也。或歡喜者即是為人悉檀。發善
根得法喜也。或生厭離者即是對治悉檀。厭
患煩惱興對治也。或斷疑者即是第一義悉
檀也。初入見道第一義諦。正是斷疑之位也。
是則隨說一切事理悉成四悉檀也。第四明
起三觀者。即是用四悉檀起三觀也。夫至理
幽絕。不可以智知。不可以識識。豈修觀行而
能契會者哉。自非悉檀之巧妙。豈能用三觀
會三諦之理也。今悉檀方便起從因緣假入
空觀者世界悉檀。即是知正因緣心所樂法
也。若從正因緣以入空。若析若體兩種觀心
必須識為人便宜。便宜者若宜修觀即念擇
精進喜三覺分起。若宜修止則念除捨定三
覺分攝也。是則隨所便宜善心則發也。若心
有沈浮之病必須用對治悉檀。若心沈時念
擇精進喜三覺為對治。若心浮時念除捨定
三覺分為對治也。巧用為人悉檀善根得發。
巧用對治悉檀結使則薄。若行人利智善根
熟結使煩惱薄。七覺分中隨依一覺恍然如
[001-0521c]
失即住此。研修若觀慧分明即發真見第一
義。是名用四悉檀。起從假入空觀成一切智
慧眼也。從空入假觀巧用悉檀即得道種智
法眼也。中道第一義觀巧用四悉檀即得一
切種智佛眼也。第五起四教者。即是於四不
可說起四種說法教四種眾生也。此經淨名
默然杜口。即是大涅槃經明四不可說意也。
四不可說者。一生生不可說。二生不生不可
說。三不生生不可說。四不生不生不可說。此
即是約心因緣生滅即空即假即中四句不可
說也。而得有四說者。皆是悉檀因緣赴四機
得有四說也。故大涅槃經云。十因緣法為生
作因亦可得說。十因緣法者。無明至有支名
十因緣也。若用四悉檀赴此四種。十因緣機
於四不可說即有四說之四教也。就此即為
四。一明悉檀起三藏教。二明悉檀起通教。三
明悉檀起別教。四明悉檀起圓教。一明用四
悉檀起三藏教者。佛於生生不可說用四悉
檀赴小乘十因緣法所成樂欲小善障重鈍根
諸聲聞弟子。說三藏教生滅四諦教諸聲聞
及鈍根菩薩也。故法華經云。諸法寂滅相不
可以言宣。以方便力故為五比丘說。是名轉
法輪也。二明用四悉檀起通教者。佛於生不
生不可說用四悉檀赴十因緣法所成三乘根
性人。說約幻化無生四諦通教教三乘人也。
故大品經云。欲學三乘當學般若。又云。三乘
之人同以第一義諦無言說道斷煩惱也。三
明用四悉檀起別教者。佛於不生生不可說
用四悉檀赴十因緣法成別教根緣。宣說菩
[001-0522a]
薩歷劫修行無量四諦別教教諸菩薩也。四
明用四悉檀起圓教者。佛於不生不生不可
說用四悉檀赴十因緣法所成圓機。說一實
諦無作四諦圓教大乘教大菩薩開佛知見也。
第六明起經論者。夫佛法至理不可以言宣。
豈存言方語本十二部乎。但十方諸佛為利
眾生。皆用悉檀赴緣而起十二部經也。十二
部經名義具出悉檀大本。就此即為五意。一
明悉檀起十二部經。二明悉檀起八萬四千
法藏。三明悉檀起漸頓經教。四明悉檀起大
小乘論。五明悉檀起聖說法聖默然。一明四
悉檀起十二部經之相者即為四意。一明世
界悉檀起十二部經。二明各各為人悉檀起
十二部經。三明對治悉檀起十二部經。四明
第一義悉檀起十二部經。一明用世界悉檀
起十二部經者。若宜聞直說世界。宜直說者。
是言教之本用世界悉檀直說世界名相。即
是修多羅經。四言五言七言偈重頌說世界。
即是祇夜經。記世界眾生未來之事如記鴿
雀成佛。即是和伽羅那經。孤起偈說世界不
誦長行者。即是伽陀經。無人請問自稱說世
界事者。即是優陀那經。為說世界不善因緣
而結成戒者。即是尼陀那經。若人不解世界
之相如以車乳等為譬喻者。即是阿波陀那
經。說本昔世界之事者。即是伊帝越多伽經。
說往昔世界受生者。即是闍陀伽經。說世界
廣大之事者。即是毘佛略經。說世界未曾有
事者。即是阿浮陀達磨經。難問窮覈世界令
易解者。即是優波提舍經。此即但約世界悉
[001-0522b]
檀具起十二部經。餘三悉檀各起十二部經。
類世界可知。佛用此十二部為言教之本說
一切漸頓諸教也。故智度論云。四悉檀攝得
十二部經。意在此也。二明四悉檀起八萬四
千法藏者。八萬四千法藏名義具出三觀大
本。今用四悉檀起八萬四千法藏者即為四
別。一者世界悉檀起八萬四千塵勞門。二明
各各為人悉檀起八萬四千三昧八萬四千諸
陀羅尼也。三對治悉檀起八萬四千對治門
對治八萬四千諸煩惱也。四明第一義悉檀
起八萬四千法門。亦名八萬四千諸波羅蜜
門。門名能通。通至第一義悉檀諸波羅蜜名
究竟。第一義悉檀即是究竟也。今言八萬四
千法藏者。法語通漫即得含於八萬四千煩
惱三昧陀羅尼諸對治門及波羅蜜等法。故
名法藏也。故大智論云。是四悉檀攝八萬四
千法藏。其義在焉。三明悉檀起頓漸經教者。
悉檀既攝十二部經八萬四千法藏。大聖用
悉檀赴緣而說頓漸諸經無不成也。即為二
意。一正明悉檀起圓頓教。二明悉檀起次第
漸圓之教。一悉檀起圓教者。盧舍那佛說華
嚴經。正用兩番四悉檀說無量四聖諦無作
四實諦。赴別圓二種根性說華嚴經頓教也。
二明起漸圓教者。釋迦開漸教但用一番悉
檀赴聲聞小根說生滅四諦。起三藏教也。大
乘方等有四種根性。用四番悉檀赴緣說四
種四聖諦。起諸方等也。摩訶般若經有三種
根性。以三番悉檀赴緣說三種四聖諦。起諸
般若教也。法華經有一種根性。以一番四悉
[001-0522c]
檀赴緣說無作四一實諦。起法華教也。涅槃
經有四種根性而俱歸一理佛性涅槃。用四
番悉檀說四種四諦。赴緣起涅槃教也。問曰。
涅槃與方等二教何異。答曰。說方等經時。二
乘止得前二聖諦不入無量無作二種聖諦。
涅槃不爾。二乘及菩薩非止得前二種聖諦。
亦通二乘入於無量無作二種聖諦見佛性也。
方等諸經者名大集等經也。以集一切佛法
故名大集。是大涅槃名名諸佛法界佛性涅
槃。含一切佛法也。問曰。智度論云。餘經多說
三悉檀。今欲開說第一義悉檀故說是摩訶
般若波羅蜜經。若爾者。何得用四悉檀遍起
一切漸頓諸經。答曰。三藏教多說三悉檀少
說第一義。般若多說第一義少說三悉檀。復
次般若雖說三悉檀皆與第一義相應。若說
諸大乘方等或合說或別說也。四明悉檀起
大小乘論者。地持論云。菩薩入造不顛倒論
摩得勒伽。為令正法得久住禪而作論也。菩
薩住是禪定。觀佛去世後十因緣法所成眾
生根緣大小。用四悉檀赴此根緣作論通經。
如天親造十地論。即是用兩番悉檀造十地
論通華嚴經也。舍利弗造毘曇。五百羅漢造
毘婆沙。用初番悉檀通三藏教生滅四聖諦。
見有得道之正意也。如迦旃延造昆勒論。亦
是用初番悉檀通三藏教。見空有入道之正
意也。如訶黎跋摩亦用初番悉檀造成實論。
通三藏教從空入道之正意。故成實論云。故
我欲正論三藏中實義。諸成論師言實義所
謂空也。龍樹菩薩造正觀論。用四番四悉檀
[001-0523a]
三番正通釋諸摩訶衍三教。一番傍釋三藏
生滅因緣教也。彌勒菩薩造地持處論。即是
用二番悉檀釋華嚴方等般若諸大乘所明圓
別二教也。無著菩薩造攝大乘論亦復如是。
龍樹菩薩用三番悉檀造大智度論。釋摩訶
般若波羅蜜經。天親菩薩用一番悉檀造法華
論。釋法華經。有人言。大涅槃論龍樹天親各
造未度此土。懸準可知。如是等一切論無不
依四悉檀而造義。問曰。諸論天人所有經書
依何而造。答曰。法身菩薩住諸三昧。生人天
中為天人師。造論作諸經書。如金光明經云。
五神通人作神仙之論。諸梵天王說出欲論。
釋提桓因種種善論亦是初番悉檀之方便也。
故造立天地經云。寶應聲聞菩薩示號伏犧。
以上皇之道來化此國。又清淨法行經說。摩
訶迦葉應生振旦示名老子。設無為之教外
以治國。修神仙之術內以治身。彼經又云。光
淨童子名曰仲尼。為赴機緣亦遊此土。文行
誠信定禮。刪詩垂裕後昆。種種諸教此即世
界悉檀也。官人以德。賞延于世。即為人悉檀
也。叛而伐之。刑故無小。即是對治悉檀。政在
清靜。道合天心。人王無上。即是世間第一義
悉檀。問曰。世間何得有第一義。答曰。此皆約
世界悉檀通明四悉檀。非出世第一義也。問
曰。若佛菩薩老子周孔皆是聖人。人教有何
差別。答曰。本地不可思議。何可分別。但迹教
殊別高下深淺不可一槩也。五明悉檀起聖
說法聖默然者。如思益經云。佛告諸比丘。汝
等當行二事。若聖說法若聖默然。今明以此
[001-0523b]
四不可說有因緣故以四悉檀而為說法。即
是聖說。此四種四諦並是三乘聖人證法。非
是凡夫之所能知。故不可說也。如為生盲說
白色相而彼生盲終不能見。以不見故故不
可說。不可說故名聖默然。問曰。聖說法者利
益眾生若聖默然有利益不答曰如脇比丘默
然而馬鳴論折如是等相即是利益也問曰聖
說法用悉檀起聖默然云何。答曰。默然既於
物有利。豈離悉檀也。次歷教明聖說聖默之
相者。華嚴二番悉檀赴緣而說無量無作二
種聖諦名聖說法。不生生不生不生不可說
故名聖默然。三藏教一番悉檀赴緣說生滅
四聖諦故名聖說法。生生不可說故即是聖
默然。方等四番悉檀赴緣說四番聖諦故名
聖說法。生生生不生不生生不生不生不可
說故名聖默然。摩訶般若三番悉檀赴緣說
三番四聖諦故名聖說法。生不生不生生不
生不生不可說故名聖默然。法華一番悉檀
赴緣說教名聖說法。不生不生不可說故名
聖默然。故法華經云。是法不可示。言辭相寂
滅。諸餘眾生類無有能得解。大般涅槃四番
悉檀赴緣說四番四聖諦故名聖說。故大涅
槃云。說法者諸佛境界。非諸聲聞緣覺所知。
生生生不生不生生不生不生不可說故名聖
默然故。佛答文殊。如來畢竟不轉法輪。不轉
法輪即聖默然也。此淨名經即是大乘方等
之教。用四番悉檀赴緣為說名聖說法。四種
四諦皆不可說名聖默然。如三十二菩薩用
第四番悉檀說一實諦入不二法門名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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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四一實諦皆不可說名聖默然。如淨名杜
口畢竟無說即是真默然也。問曰。止取不二
法門為聖說者。此經餘品應非聖說。答曰。舉
一為例。餘則可知。此經畢竟皆不說而說法
也。問曰。淨名杜口為聖默然者。身子默然是
聖默否。答曰。身子默者亦是聖默。問曰。既同
默然何故淨名默然而文殊所歎。身子不說
而為天女所訶。答曰。身子是聲聞聖默然。聲
聞聖默然者即是思議解脫不可說相。是故
身子默然不說也。以思議故是以被訶。若淨
名默然即是不思議。不思議解脫故為文殊
所歎。問曰。不二之理名之為默。云何分別有
二默然。答曰默者是不可說也。一家明義有
種種不可說。雖俱言不可說而義有異。今略
分別有六種不可說相。一者世間禪定不可
說者。若初禪內有覺觀。猶是可說。二禪已上
無覺無觀。是不可說。二者外人見心明不可
說相者。如長爪梵志云。一切語可轉。一切論
可破。一切執可除。是諸法實相何等是性何
等是相。于久思惟不得一法可以入心。是不
可說也。若類分別一切外人絕言之理。可約
此義辨同異也。三者三藏聲聞經辨不可說
相者。如大集經歎憍陳如諸法第一義寂然
無聲說也。故舍利弗不說解脫之相即其義
也。四者明通教不可說者。即是般若所明三
乘之人同修般若。用無生真諦無言說道斷
煩惱也。五者別教不可說。即據佛性大涅槃
不可說也。如為盲人說白色相。智人雖引諸
相開曉。而彼生盲終不見白相。此譬佛性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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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說也。六者明圓教不可說相。如涅槃經明
六不可說相也。此乃淨名杜口之意耳。不可
說者。一往雖同。解其義趣實不相混。末代坐
禪聽講於此不了。聞不可說便生混亂。此即
鎮頭迦羅二果難分別也。若別此義。身子淨
名尚不為類。外道凡夫豈為等乎。第七悉檀
起此經者即為三別。一起室外。二起入室。三
起出室。一明室外。用四番悉檀起四種佛國。
即是佛國品也。亦得兼起通別二序。用前兩
番悉檀起方便品。次三番悉檀起弟子品。次
後一番悉檀起菩薩品。二明入室六品。三番
悉檀起問疾品。後一番悉檀起不思議解脫
品。第二番悉檀起觀眾生品。大意與涅槃明
四真諦意同。第三番悉檀起佛道品。第四番
悉檀起不二法門及香積品。三明出室正說
兩品。用四番悉檀起菩薩行品見阿閦佛品
也。流通法供養品屬累品還因四番悉檀通
之也。問曰。室內明六品。何故但以三番悉檀
起。未入室四品出室四品何故皆以四番悉
檀起。答曰。室內但明摩訶衍義。室外兼明三
藏義也。問曰。三藏義何故在室外。答曰。以小
隔大。猶處門外止宿草菴。問曰。三藏既不入
摩訶衍可在室外。餘三番何意亦在室外說。
答曰。不思議析伏攝受出入無閡也。故法華
云。出入息利乃遍他國。問曰。摩訶衍法可得
出入自在無閡。聲聞之法以小隔大。何得前
後說也。答曰。如法華經云。過此已後心相體
信入出無難。立經五義用四悉檀之意是也。
維摩經玄疏卷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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