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e0069 華嚴經行願品疏-唐-澄觀 (master)


No. 227
貞元新譯華嚴經疏卷第一并序
敕太原府大崇福寺沙門澄觀述


總有十門。此卷有四。一第一教起因緣門。二第二教門權實門。三第三所詮義理門。四第四辯定所宗門


大哉真界。萬法資始。包空有而絕相。入言象而無迹。
妙有得之而不有。真空得之而不空。生滅得之而真
常。緣起得之而交暎。我佛得之妙踐真覺。廓淨塵習。
寂寥於萬化之域。動用於一虗之中。融身剎以相含。
流聲光以遐燭 我皇得之靈鑒虗極。保合大和。聖
文掩於百王。淳風吹於萬國。敷玄化以覺夢。垂天真
以性情。是知不有大虗。曷展無涯之照。不有真界。豈
淨等空之心。大方廣佛華嚴經者。即窮斯旨趣。盡其
原流。故得恢廓宏遠。包納冲𨗉。不可得而思議矣。指
其原也。情塵有經。智海無外。妄惑非取。重玄不空。四
句之火莫焚。萬法之門皆入。冥二際而不一。動千變
而非多。事理交徹而兩亡。以性融相而無盡。若秦鏡
之互照。猶帝珠之相含。重重交光歷歷齊現。故得圓
至功於頃尅。見佛境於塵毛。諸佛心內眾生。新新作
佛。眾生心中諸佛。念念證真。一字法門。海墨書而不
盡。一毫之善。空界盡而無窮。語其定也。冥一如之無
心。即萬動之恒寂。海湛真智。光含性空。星羅法身。影
[001-0048c]
落心水。圓音非扣而長演。果海離念而心傳。萬行忘
照而齊修。漸頓無得而雙入。雖四心被廣。八難頓超。
而一極唱高。二乘絕聽。當其器也。百城詢友。一道棲
神。明正為南。方盡南矣。益我為友。人皆友焉。遇三毒
而三德圓。入一塵而一心淨。千化不變其慮。萬境順
通于道。契文殊之妙智。宛是初心。入普賢之玄門。曾
無別體。失其旨也。徒修因於曠劫。得其門也。等諸佛
於一朝。杳矣妙矣。廣矣大矣。實乃聲諸佛之靈府。拔
玄根之幽致。昇慧日以廓妄。扇慈風以長春。包性相
之洪流。掩群經之光彩。豈唯明逾朝徹。靜越坐忘而
巳耶。然玄籍百千。幽關半掩。 我皇御宇。德合乾坤。
光宅萬方。重譯來貢。東風入律。西天輪越海之誠。南
印御書。北闕献朝宗之敬。特迴明詔再譯真詮。光闡
大献增輝新理。澄觀顧多天幸。欽矚盛明。奉 詔譯
場。承旨幽贊。抃躍兢惕。三復竭愚。露滴天池。喜合百
川之味。塵陪華嶽。無增萬仞之高。大方廣者所證法
也。佛華嚴者能證人也。極虗空之可度。體無邊涯。大
也。竭滄溟之可飲。法門無盡。方也。碎塵剎而可數。用
無能測。廣也。離覺所覺。朗萬法之幽𨗉佛也。芬敷萬
行。榮曜眾德。華也。圓茲行德。飾彼十身。嚴也。貫攝玄
妙。以成真光之彩。經也。總斯七字。為一部之宏綱。則
無盡法門。思過半矣。


「 稽首歸依真法界
 光明遍照諸如來
 普賢文殊海會尊
 願得冥資讚玄妙」


[001-0049a]


將釋經義。略啟十門。第一教起因緣。第二教門權實
第三所詮義理。第四辯定所宗。第五修證淺深。第六
彰教體性。第七部類品會。第八流傳感通。第九釋經
名題。第十隨文解釋。


○今初。夫法無言象。非離言象。無言象而倒惑。執言
象而迷筌。故聖人利見。垂象設教。必有由矣。非為小
事。必由大緣。非是一因。因緣無量。親能發起目之為
因。疎而助發名之為緣。先因後緣。各開十義。


●初因十義者一法爾常規。二酬昔行願。三遂通物
感。四明示真門。五開物性原。六宣說勝行。七令知地
位。八顯果德嚴。九示其終歸。十廣利今後。


今初。第一法爾常規者。一切諸佛。法爾皆現無盡身
雲。於無盡剎。常轉圓滿無盡法輪。令諸眾生達本還
原。窮未來際。無有休息。更無異轍。猶皇王帝道千古
同規。是故經云。無量劫中修行滿。菩提樹下成正覺。
為度眾生普現身。如雲充滿盡未來。十方菩薩偈云。
汝觀無上士。廣大智圓滿。不擇時非時。演法恒無盡。
既不擇時說無間矣。又云法王大威力。常轉妙法輪。
明知此經法爾常說。猶日月之照不因川源。如萬籟
之聲非關撫擊。


二酬昔行願者。何以法爾如是轉耶。宿因深故。宿因
既深。起果亦大。因相云何。謂諸如來。創躡玄蹤。雙運
悲智。願周法界。行滿剎塵。誓將無盡法門。度盡無邊
生界。酬昔行願。廣闢法門。略有二種。一宿願力。二宿
[001-0049b]
行力。故開敷樹華夜神言。善男子。世尊往昔為菩薩
時。見一切眾生著我我所住無明闇室。乃至云。既見
是巳起大悲心。為欲利益一切眾生。起諸大願。修諸
行等。又十方菩薩偈云。佛於無量劫。勤苦為眾生。云
何諸世間。能報大師恩。明因深也。


三遂通物感者。謂證解脫樂。寂然不動。機宜叩聖。感
而遂通。其猶明月無心水清影現。亦有二種。一通。二
別。通謂凡厥生靈。皆含佛智無不被矣。別謂雖皆普
被。機有優降。益有淺深。其猶一水方圓任器。略分五
種。一者正為。謂一乘圓器故。經云。此經不入餘眾生
手。唯除乘不思議乘菩薩。又云。非餘境界之所知。普
賢行人方得入。又云。若有以清淨。精勤集福智。具足
大功德。聞教能隨入。皆正為也。二者兼為。謂今雖未
解。而能信向以成堅種。如食金剛終竟不銷。設因餘
過。墮於三塗。聞經信力速能證悟。故地獄天子。因光
生天。三重頓圓十地功德。明有信心海水劫火不能
為障。三者引為。謂權教菩薩。未堪直聞圓融之法。故
十地中借其次第行布之法。而誘引之。後令入實。其
猶置藥乳中乳能愈病。以圓投相。相自亡權。四者權
為。謂二乘之人既不聞見。故諸菩薩權示聲聞。或示
在座如聾如盲。彰其絕分。警餘欣樂。或示在道。開悟
自他。知可迴心。自非究竟。五者遠為。謂謂凡夫外道
闡提。雖聞生謗墮於地獄。一熏耳識功不唐捐。終令
獲益。乃至成佛。如狂罵藥服必病除。如毒塗皷聞者
[001-0049c]
皆死。是故經云。譬如生盲不見日。日光亦為作饒益。
令知時節受飲食。永離眾患身安隱。無信眾生不見
佛。而佛亦為興義利。聞名及以觸光明。因此乃至證
菩提。以斯五類。收無不盡。若約正為。則後四類皆其
所揀即餘眾生。若約遠為。邪見尚收。況於三乘而不
遍被。故慈雲廣布。若天無私。不揀榮枯。遐霏法雨。


四明示真門者。頓緣遍轉欲示真乘。不識寶玉不得
其用。或連城刖足。夜光案劒。或執石為寶。掬泡謂珠。
今欲還源。要須明解。是故經云。眾生無始來。生死久
流轉。不了真實義。故諸佛興世。然觸事皆真。要唯有
二。一事。二理。亦即二諦。此經雙明。此復有二。一性相
昭著。謂不唯說事令物淪相。不唯明理使物滯空。凡
是一義。必性相雙明。使夫學者不滯偏執。二事理交
徹性相渾融。此復有二。一事理無㝵二事事無㝵。次
下當說。


五開物性源者。謂上理事眾生性有。其猶要是真璞
琢成寶器。良以眾生。性含智海。識洞真空。衣蔽玄珠。
室埋祕藏。而妄隨境變。體逐相遷。鼓擊真源浩蕩無
際。今令知心合體忘照性情。瑩摸內之金容。剖塵中
之經卷。故談斯教。以示真原。是以經云。凡夫迷佛智。
沒溺生死流。菩薩無著心。普救咸令出。


六宣說勝行者。既知性有。須起勝行。若不修行。終不
返源。如數他寶自無其其分。說食與人終不能飽。匪
知之艱。行之艱矣。經云。不如說行。於佛菩提則為永
[001-0050a]
離。然有二種。一者遍成諸行。二者頓成諸行。言遍成
者。謂次第淺深各各差別。於中又二。一者行本。二者
行相。言行本者謂菩提心。經云。忘失菩提心。修諸善
相。魔所攝持故。二千行法冠之最初。善財求友。先陳
巳發有菩提心。是法器故。然菩提心略有三種。一者
心體。二者心相。三者心德。言心體者。廣有無量。海雲
比丘說有十心。要略唯三。一者直心。一向正念真如
法故。即是大智無所執著。二者深心。樂修一切諸善
行故。謂發大願。即四弘等。三者大悲心。救護一切苦
眾生故。則前二所作亦為眾生。下慈氏云。菩提心燈。
大悲為油。大願為炷。光照法界。光即大智。言心相者。
謂要無齊限。若約悲願。盡度眾生。盡修諸行。故伊舍
那優婆夷云。菩薩不為調伏一眾生故發菩提心。乃
至不為調伏不可說不可說佛剎極微塵數諸眾生
故發菩提心。次正釋云。為度一切眾生盡無餘故。發
菩提心。如是略列二十種法。結為百萬阿僧祇方便
行故。發菩提心。其一一行。皆無齊限。若約正念真如
無齊限者。則下無眾生而可度者。上無菩提而為所
求。中無萬行而可修斷。亦無真如而為所念。故淨名
云。當令此諸天子捨於分別菩提之見。菩提者。不可
以身得。不可以心得。寂滅是菩提。滅諸相故。即斯意
也。若融上三心。則度而無度。修而無修。故經云。若於
一切智。發生迴向心。見心無所生。當獲大名稱。然大
願為主。願有無量。而多說四弘者。對於無作四諦理
[001-0050b]
故。一眾生無邊誓願度者。度於苦源。二煩惱無邊誓
願斷者。斷於結集。三法門無盡誓願學者。學於道諦。
四佛道無上誓願成者。證於滅理。言無作者。不同小
乘有生有滅。謂造境即中。無不真實。陰入皆如。無苦
可捨。煩惱即菩提。無集可斷。邊邪皆中正。無道可修。
生死即涅槃。無滅可證。無苦無集。即無世間。無滅無
道。即無出世。不取不捨。直趣真實。若更深入。應知一
苦一切苦。則一度一切度。事事無㝵故。一惑一切惑。
則一斷一切斷。見惑原故。一道一切道。則一修一切
修。萬行一體故。一佛一切佛則一成一切成。生佛平
等故。斯等並為菩提心相。言心德者。依上發心。一念
之德。過於虗空。不可稱量。十方諸佛同共稱讚。多劫
不盡。故彌伽翻禮初心。若敬白月之新吐海雲驚。其
能發美青松之萌芽。不有凌雲之心。豈展垂天之翼。
若無等佛之志。豈成妙道。至於佛果。有階差故。如虗
室千燈。雖同遍室。不妨前後。明有微著。若無此位。徒
修妙行不知此位。或叨濫上流。或得少為足。此亦二
種。一行布位。初後淺深五位差別。二圓融位。一攝一
切。一一位滿即說成佛。一位之中。具攝一切諸位功
德。信該果海。初發心時便成正覺。上二相攝。例如行
說。


八彰果德嚴者。廣說佛果萬德莊嚴。令信入故。位極
必有究竟處故。然果有二種。一者依果。即佛淨土。謂
無形真極自他受用華藏剎海等。二者正果。謂佛十
[001-0050c]
身通智通斷有體有用。然依正二果。一經始末廣說
其相。而無㝵鎔融。通有六句。一依內現依。謂塵中剎
海。二正內現正。謂毛孔現佛。三正內現依。四依內現
正。五依內現依正六。正內現正依。其文非一。又有四
句。一或唯依。佛即剎故。二或唯正。剎即佛故。三或俱
不壞兩存故。四或互泯即兩亡故。謂由剎即佛故。剎
則非剎。由佛即剎故。佛則非佛。故經云。華藏世界海。
法界無差別。佛以法為身。清淨如虗空。上之六門。舉
一圓收。是此中意。


九示其終歸者。種種因果依正等法。究竟皆歸一真
法界。猶萬物芸芸各歸其根。百川滔滔朝宗于海。是
故經云。平等真法界。無佛無眾生。由此故有入法界
會。無所不収。法界之義。廣如宗中。


十廣利今後者。諸佛設教。起則有始。用乃無終。若雨
滴滄溟與海俱竭。一言稱性與性齊終。法界無終。斯
教無盡。況大慈大願威力護持。令法眼長存。盡眾生
界皆蒙勝益。此有二種。一成見聞益。但為種子故。二
成解行益。正解修行方證入故。下方菩薩偈云。廣大
福德聚。出興於世間。開悟諸眾生。令集菩薩行。上方
菩薩偈云。如來出興世。寂靜大慈悲。普轉妙法輪。利
益諸含識。明今後常益。由上十因故演此經。


●第二說經緣者。一切經初說時方人。既即是緣故。
今亦有十。一依時。二依處。三依主。四依三昧。五依現
相。六依說者。七依聽者。八依德本。九依請者。十依加
[001-0051a]
者。


第一依時者。夫心冥至道。渾一古今。法界無性。本亡
時分。故下經云。菩薩智輪。不可以生死中長短染淨
如是等劫分別顯示。以離一切分別網故。況無涯之
說。念劫圓融哉。今無時之時。略有二相。一不壞相。在
於後時。說此一經。以逝多園林及身子等皆在後故。
常恒之說不妨後故。二約圓融。初成頓說。下放光中。
十方剎塵。剎塵皆見最勝道場。菩薩於中成正覺故。
明是初時如來一念能頓說故。祇園身子。世九相融。
未來之事居現在故。若從少至多。應具十時。義如別
說。


第二依處者。夫智冥真際。能所兩亡。假說依真。而非
國土。況剎塵即入。染淨參融。圓教普周。難分處別。然
真非事外。不壞所依故。以無時之時遍非處之處。亦
略有二。一者約相。通於淨穢。逝多園林及諸城邑乃
至天上。皆屬娑婆。即為染剎現淨土分。明居淨剎。二
約圓融。實則不起覺樹。周遍法界。淨穢無㝵。通局交
徹。各有四句。初淨穢中。一或唯染。在娑婆故。二或唯
淨。淨土分故。三者或俱。法界之內園林等故。四者或
泯。染淨相盡同法界故。又或唯染。以園林等覆淨相
故。或唯淨。一切妙寶間錯嚴故。或俱隱。顯密無㝵成
故。或俱非。各相形奪二相盡故。次明通局交徹二四
句者。謂或局。此一界故。或通。該十方故。或俱。即此即
彼故。或泯。此彼相盡故。又或局。此界攝一切故。或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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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界入一切故。或俱。即攝即入故。或泯。形奪相盡故。
以上圓融之時遍此無㝵之處。演此難思法門。


第三依主者。夫真身寥廓。與法界合其德。包羅無外。
與萬化齊其用。窮原莫二。執迹多端。一身多身。經論
異說。今說此經佛為真為應為一為多。若言真者。何
名釋迦居娑婆界人天同見。若言應者。何言遮那處
淨妙剎大菩薩見。若云一者。何以法界各見如來坐
蓮華座。若言異者。何故復說而不分身。然說此經佛
並非前說。即是法界無盡身雲。真應相融。一多無㝵。
即盧遮那是釋迦故。常在此處即他處故。遠在他方
恒住此故。身不分異亦非一故。同時異處一身圓滿
皆全現故。一切菩薩不能思故。今釋此義。略為二門。
先明十身。後彰無㝵。今初言十身者。經有數節。一第
八地中。略有二種。一融三世間以為十身。謂一眾生
身。二國土身。三業報身。四聲聞身。五緣覺身。六菩薩
身。七如來身。八智身。九法身。十虗空身。論攝此十以
為三分。初三染分。次六淨分。後一不二分非染淨故。
此三無㝵。為一緣起。並為遮那無㝵身雲。二就如來
身。自有十身。一菩提身。二願身。三化身。四力持身。五
相好莊嚴身。六威勢身。七意生身。八福德身。九法身。
十智身。餘之九身例此有十。則有百身。二離世間品。
名為十佛。即此十身名或小異。今次第對之。一成正
覺佛即菩提身。二願佛。三涅槃佛。四住持佛。五業報
佛。六心佛。七隨樂佛。八三昧佛。九法界佛。十本性佛
[001-0051c]
本智性故。彼品復說十種見佛。見上十佛。謂一安住
世間成正覺佛無著見。願佛出生見。業報佛深信見。
住持佛隨樂見。涅槃佛深入見。法界佛普至見。心佛
安住見。三昧佛無量無依見。本性佛明了見。隨樂佛
普受見。此之十見。如佛體見。謂無著者。即正覺相。於
一切法皆無所著。便成正覺。若見無著。則見正覺。下
九例然。然無著有十。以顯無盡。一於一切世間無著。
二於一切眾生無著。三一切法。四所作。五善根。六生
處。七願。八行。九菩薩。十如來。於此十法皆無所著。無
著既十。出生深信乃至明了亦各有十。以成百門。方
是十中。一如來身。餘眾生身國土身等。復各有十。便
成千身。乃至無量。俱說十者。一周圓數。以表無盡。令
易了故。三普遍吉祥無垢光神。說有十身。一不去身。
二不來身。三不生身。四不滅身。五不實身。六不虗身。
七不遷身。八不壞身。九一相身。十無相身。總就體標
十。皆言不及。觀釋文。即菩提等十種之身。則名異義
同。四普眼長者亦說十身。即一波羅蜜而成一身。佛
十度圓故成十身。與菩提等大意亦同。五最寂靜婆
羅門。說有十身。則約因門。謂十地中一地成一。皆依
法身。與如來身。非一非異。佛具十地。則亦圓収。如海
十德不離一海故。雖數處名字不同。不出八地兩種
十身。會釋如下。所以此經要說十者。諸教隨宜。或說
諸佛唯一法身。或二。或三。今圓滿教故須具說。若欲
會同三身等者。菩提願化力持四身。即是化身。相好
[001-0052a]
福德通於報佛。威勢意生通他受用及與化身。法即
法身。智通三身。具四智故。兼他受用。即通四身。然報
必契法。離法無報。如金成像。離金無像。瑩金發光。離
像無光。依體起用。離報無化故。說為一無障㝵身。一
不為一。為破諸數。是以舒則彌綸法界。卷則足跡難
尋。故難思議。第二辨無㝵者。即前十身。各互相作。一
即具十。十即是一。多一圓融。即是無㝵。更略說十。以表
無盡。一用周無㝵。謂於上念劫剎塵等處。遮那佛現
法界身雲。業用無邊。悉周遍故。經云。如於此處見佛
坐。一切塵中亦如是等。其文非一。二相遍無㝵。謂於
上差別用中。各攝一切業用盡故。三寂用無㝵。雲興
大用無私成故。四依起無㝵。無心頓現海印力故。五
真應無㝵。應即同法一味等故。六分圓無㝵。一一身
分即全身故。七因果無㝵。雖得佛道不捨因故。八依
正無㝵。正中現依國土體故。九潛入無㝵。入眾生界。
如如來藏。雖作眾生。不失自性故。故出現品云。佛智
潛入眾生心中。又云。眾生心中念念常有佛成正覺。
十圓通無㝵。謂此佛身。即理即事。即一即多。即依即
正。即人即法。即此即彼。即情即非情。即深即廣。即因
即果。即三身即十身。同一無㝵法界身雲。以此身雲。
遍前時處。常說華嚴。是知或說報身在色究竟。約攝
報說。或說報身在餘淨土。約引攝說。或說舍那坐千
葉華。約攝二地說。或說登地方見佛身。約勝機說。或
分三異。約體相用說。俱非此經真實之義。要得十身
[001-0052b]
自在無㝵。方順經宗。


第四依三昧者。夫動靜唯物。聖豈然乎。示軌後徒。故
須入定。明將有說。必須觀機。靜鑒前理。定起發言。言
必真當。真當故受者之心自然篤矣。略有二類。一佛
自入師子頻申。總明果定攝德無盡。如本會說。二者
善友所入因定。或入不入。以表動寂皆法界故。如末
會說。實則定散無㝵因果交徹。


第五依現相者。法性寂寥雖無諸相。無相之相無㝵
繁興故。經云。如來非以相為體。但是無相寂滅。法身
相成。儀悉具足。世間隨樂皆得見。既隨物現。意在悟
人。相與無相等無差別。現相多端。隨會分二。一者本
會。於中有二。一者定用。頓淨佛剎。頓彰佛身。微細容
持。表其所詮。二者放光。眉間毫相遐照十方。表其能
證。令諸大眾依智證入。二末會之中。隨諸善友。現相
不同。或現神通。或放光照。或逆或順。或顯或隱。如文
具足。


第六依說人者。法無廢興。弘之由人。故經云。佛法無
人說。雖慧莫能了。今經能說通三世間。開則為五。謂
一佛說。二菩薩說。三聲聞說。四眾生說。五器界說。更
開為十。六過去說。七現在說。八未來說。九毛孔說。十
微塵說。以前四及器歷時有三。各開分說。以為塵毛
異全說故。然前四中用法不同。或用音聲。或用妙色。
如教體辯。此中本會。無佛言說。但有現相以為說耳。
慈氏閣中。見諸佛說菩薩說處。其文甚多。聲聞說者。
[001-0052c]
即末會初。身子稱讚文殊勝德。眾生說者。如多知解
婆羅門等。器界說者。□多羅樹皆悉演說佛聲法聲。
三世說者。亦如慈氏閣內聞過去佛及三世互在等。
亦如上方菩薩供具等中現說三世一切境界。微塵
毛孔。如下喜目及與普賢一一塵毛現聲說等。亦如
新集下方菩薩一一毛孔演說種種法海妙音聲雲
等。此無情等而能說者。略有四意。一者業用。佛菩薩
力。二者德相。諸佛法爾能如是故。三者顯理。則常是
說。四者性融。以法性力一無不具足故。一說即一切
說。是以。以性從相。有說不說。會相歸性。都無所說。以
性融相。一說一切說。無說無不說。若約觀心。但隨自
心。有說不說。


第七依聽人者。子期云。喪伯牙絕絃。若無有聽。終無
有說。即下十類除當機一。餘皆說緣。


第八依德本者。川有珠而不枯。山有玉而增潤。內無
德本。外豈能談。然唯約說者。前人此法略有二類。一
者智慧最上首故。即蘊四智於心中。流八音於聽表。
二者餘行為資助故。謂禪戒等福增足威光。本會之
中佛德全具。諸菩薩等皆具眾德。故能有說。


第九依請人者。德厚憂深。道大兼亡。菩薩大悲為物
啟發。此亦有二。一者言請。二者念請。本會之中但有
念請。以心傳心。離言說故。末會之中通二種請。若說
若嘿。無非道故。如下當辯。


第十依能加者。夫聖無常應。應于克誠。心契玄同。故
[001-0053a]
佛加被。要得聖加方能說故。本會佛定則不須加。下
諸善友。皆承佛力故。解脫長者文殊師利心念力故。
而入三昧。則能加者。通佛菩薩。善財亦言我當承佛
威神之力及善友力而能信受。則顯聽者亦得佛加。
然加復有二。一者顯加。謂身手摩頂。口勸說聽。心與
智力。二者冥加。但潛資定智。本會唯冥。但佛入定。眾
頓證故。末會之中。義兼冥顯。文殊心念。即是冥加。十
方諸佛常來為說。即是顯加。普賢文殊摩頂讚美。即
是顯加。見諸善友。皆是文殊威神力故。即是冥加。餘
可思准。由上因緣故。我世尊始成正覺。頓宣圓極。


○第二教門權實者。若三藏十二分教。諸經大同。權
實教門。今當略說。夫教海沖深。法雲彌漫。智光無際。
妙辯叵窮。以無言之言。詮言絕之理。以無變。應無窮
之機。極位所承。凡情難挹。今承理教之力。略啟四門。
一大意合離。二古今違順三分宗立教。四總相會通。


●今初。且西域東夏弘闡之流。於一代聖言。或開宗
分教。或直釋經文。以皆含得失故。有去有取。且不分之
意。略有五焉。一則理本一味殊途同歸故不可分。二
者一音普應一雨普滋故。三原本聖意為一事故。四
隨一一文眾解異故。五多種說法成枝流故。以斯五
義故不可分。分之乃令情搆異端是非競作。故以不
分。為得其分。教者。亦有多意。一理雖一味詮有淺深。
今約詮分。令知權實。非分至理言有兩般。二約佛。雖
一音而機差教別。經云。佛以一音演說法。眾生各各
[001-0053b]
隨所解。今分各隨所解。非分一音。況此經云。如來於
一語言中。演說無邊契經海。則一音中具異法也。三
本意未申。隨他意語。而有異故。四言有通別。就顯說
故。如言諸法無言。此語則通。謂愚人聞之。謂如啞羊
方名為道。小乘聞之。則謂離言以求無言。故身子云。
解脫者。無所言說故。吾於是不知所云。而為天女所
呵。菩薩聞之。自有二解。一知理圓言偏故。令亡言得
意。二知文字性離。言即無言故。終日言而未嘗言也。
如上所言。此言則通。若云一切眾生皆有如來智慧。
不可同於五性之說。若云一切眾生有五種性。不可
令同一性義也。今取隨宜言異分之。不以一性平等
分也。五雖分權實。須善佛意。有開顯故。如分大小。須
知小乘本為大事。則順佛懷。以斯五意對前五意。更
有五意。一如王密語。所為別故。智臣須知。佛順根宜。
須觀本意。二不識權實。以深為淺。失於大利。以淺為
深。虗其功故。三莊嚴聖教令深廣故。四諸聖教中自
有分故。五諸大菩薩亦分教故。以斯多義。若開教者。
得多失少。若渾為一。得少失多。且六經旨趣。夫子亦
分。況佛教海不辨權實。但能虗巳。無黨無偏。不可分
中分亦無失。


●第二古今違順者。或說一音。或分大小。或言漸頓。
或立三時四教五時。有多差異。義如別說。


●第三分宗立教。然西域六師。此方三教。教主既別。
立意不同。方內方外施設非一。儒道之旨不異前聞。
[001-0053c]
今所分判。唯論釋典。就於如來一代時教。古德從義
總分為五。一小乘教。二大乘始教。三大乘終教。四者
頓教。五者圓教。第一小乘教者。即聲聞緣覺。謂佛說。
四諦十二因緣。但明人空。未辯法空。但斷煩惱。不斷
所知。但出三界成於小果。不求菩提。故法華云。為求
聲聞者。說應四諦法。為求辟支佛者。說應十二因緣
法。就教行異。分成二乘。理界同故合之為一。二始教
者亦名分教。以立五性。定性二乘及無種性定不成
佛。以其未盡大乘法理。故名為初。有不成佛故名為
分。多說法相。少說法性。所說法性即法相數。然於法
相。決擇分明。三終教者亦名實教。若有經說定性二
乘無性闡提悉當成佛。方盡大乘至極之說。立為終
教。以稱實理故名為實。多說法性。少說法相。所說法
相。亦融入性。然上二教並有次位。總名為漸。四頓教
者。但一念不生即名為佛。不依地位漸次而修。故名
為頓。如思益云。得諸法正性者。不從一地至於一地。
楞伽經云。初地即為八。乃至無所有。何次不同前。二
漸次修行。又不同後圓融具德。故名為頓。頓證此理。
即是頓教。故於其中。總不說相。但顯真性。亦無諸識
差別之相。一切所有唯是忘想。一切法界唯是絕言。
五法與三自性俱空。八識與二無我雙遣。呵教勸離。
毀相泯心。生心即妄。不生即佛。亦無佛無不佛。無生
無不生。如淨名嘿住顯不二等。即其類也。今諸禪宗
多依此教。五圓教者。明一位即一切位。一切位即一
[001-0054a]
位。是故十信滿心。即攝五位。成正覺等。依普賢法界
帝網重重主伴具足。故名圓教。其中多說十十法門。
以顯無盡。即是斯經之所宗尚。後門之中當廣分別。


●第四總相會通者。略有二門。先會諸教開合。後會
化儀先後。


△今初略有四重。


▲第一謂上之五教總合為一。唯
是如來一大善巧攝生方便。一音所演。


▲第二或開
為二。五中初一名聲聞藏。後四總合為菩薩藏。即同
涅槃。二乘小教名為半字。菩薩藏教名為滿字。故諸
經中多分大小。若開小乘以為二乘。即是三乘。


▲第
三就大乘中。復分為二。一者權教大乘。亦名三乘。謂
三乘定異五性懸隔。即前第二大乘始教。二實教大
乘。亦名一乘。謂會三歸一。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
故。即後三教。合名為實。此上二教。即今法性法相二
宗。並依聖教。取意不同。有多差別。略列十條。一者一
乘三乘別。二一性五性別。三唯心真妄別。四真如隨
緣凝然別。五三性空有即離別。六生佛不增不減別。
七二諦空有即離別。八四相一時前後別。九能所斷
證即離別。十佛身無為有為別。


第一一乘三乘別者。權教明以三乘為了義一乘為
不了。以眾生根性定有三故。佛說三乘。稱根真實。言
一乘者。但為引攝一類不定性人令歸大乘故言唯
一。非是究竟。若實教宗。則以一乘為真實。三乘為方
便。故法華經云。如來以方便力。於一佛乘分別說三。
[001-0054b]
諸佛世尊。唯以一大事因緣故。出現於世。一大事者
謂佛知見。為明一切眾生皆有如來知見故唯一乘。
是以經云。唯此一事實。餘二則非真。終不以小乘濟
度於眾生。又云。此經開方便門。示真實相。方便門者
即是三乘。真實相者即是一乘。先順物性。權說三乘。
故為方便。世尊法久後。要當說真實。故唯一乘。廣如
法華。唯說一乘故為妙法。


第二一性五性別者。權教明說五性為了義一性非
了義。言五性者。依大般若楞伽等經。說性有五。一聲
聞性。二緣覺性。三如來性。四不定性。五無種性。前三
種性名為定性。聲聞定是聲聞。不可令為菩薩等。其
不定性遇緣不同。若遇大緣可為菩薩。若遇小緣則
為二乘。故名不定。無種性人無種性故。雖復勤行精
進。終不能得無上菩提。但以人天善根而成熟之。諸
聖教中。說一性者。約通相說。非真了義。具明五性方
為了義。若實教宗。則以一性而為了義。五性非了。經說
五性。約方便說。且取長時不作佛故名無種性。非性
全無。涅槃經云。一切眾生皆有佛性。以凡是有心定
當作佛故。華嚴經云。無一眾生不具如來智慧。亦如
大海潛流四天下地。有穿鑿者。無不得水。法華經云。
一相一種。諸佛兩足尊。知法常無性。佛種從緣起。是
故說一乘。故知五性。是四十餘年。順彼根緣。方便說
耳。法華涅槃窮終極唱。同說一性。以破前非。故為真
實。究竟終歸定無異轍。若言闡提無佛性者。頗有一
[001-0054c]
人。初起邪見作闡提不。若言有者。未作闡提有佛性
不。若言有者。先有後無佛性可斷。若言無者。先巳自
無。非開闡提能斷佛性。又後迴心。佛性生不。若言生
者。佛性滅。若不生者。何用令人莫作闡提。是知闡提
無佛性者。無有行性。非無真性。故涅槃云。或有佛性
闡提人有善根人無。或有佛性善根人有闡提人無。
或有佛性二人俱有。或有佛性二人俱無。分析差別。
善惡等殊。一真之性更無有二。抑彼闡提令其發心。
通云無耳。故涅槃云。一闡提人。雖復斷善根。猶有佛
性。廣如涅槃法華所明。既性有五一不同。故令乘有
三一之異。既以一性為實。則以一乘為真。廣如別說
第三唯心真妄別者。權宗所明。三界唯心。八識皆是
生滅之法。皆為業惑之所辦生。一期報盡便歸壞滅。
以其識種引起後識。依生滅識。建立生死及涅槃因。
若實教中所辯。唯心八識。皆通如來藏性隨緣成立。
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非一非異。名阿賴耶識。不生
滅者即如來藏。生滅之者業惑所生。體不相離。故非
一異。如大海水因風波動水相風相不相捨離。故楞
伽云。譬如巨海浪。斯由猛風起。洪波皷溟壑。無有斷
絕期。藏識海常住。境界風所動。七識波浪起。騰躍而
轉生。根自在主善知識中。廣說此義。離水無波。離波
無水。故非異也。水是濕相。波是動相。故非一也。非一
非異。即是中道。故此生滅即無生滅。


第四真如隨緣凝然別者。若權宗說。真謂真實顯非
[001-0055a]
虗妄。如謂如常表無變易。故真如者。凝然不變。不許
隨緣。若隨緣者。是遷變義。同無常故。若實教宗。則許
真如有其二義。一不變義。二隨緣義。由體不變故能
隨緣。成一切法。雖成諸法。不失自性。故云不變。如水
遇風而成波浪。雖成波浪不失濕性。故勝鬘云。依如
來藏故有生死。依如來藏故有涅槃。離如來藏。一切
諸法皆不成立。是故當知。真如隨緣能成諸法。


第五三性空有即離別者。若權宗說。三性之中。遍計
所執。此一則空。如夜見繩謂之為蛇。今言空者。說蛇
空耳。非說繩無。依他起性及圓成實性。此二不空。依
他緣有圓成性有。故空與有二義不同。如牛兔角不
得相即。若實教宗。三性相融。依他無性即是圓成。如
波相虗體即是水。故說即色便是真空。空即是色。色
不異空。空不異色。中論云。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
亦為是假名。亦是中道義。皆空有相即三諦一際。


第六生佛不增不減別者。若權教說。若使一切皆有
佛性。生盡成佛。生界便減。佛界便增。今有一類無種
性人。長不作佛故。生界不減。佛界不增。若實教說。一
生齊平故說生界不增不減。設一切眾生一時成佛。
亦無增減。以皆不出真法性故。若言一分不成佛者。
俱是不盡。非不減義。


第七二諦空有即離別者。若權教說。俗諦之內有空
不空。遍計是俗。此俗則空。依他是俗。此俗不空。圓成
為真。一向不空。空有既異。二諦體殊。真俗多種。皆不
[001-0055b]
相雜。若實教說。真俗二諦。體非即離。俗諦緣生。緣生
即空。便成真諦。故此空者。是不空空。言緣生者。是不
有有。空有無二。二諦無乖。無二之二說言二諦。二之
無二說為一體。故涅槃云。唯一實諦。仁王經云。於諦
常自二。於解常自一。通達此無二。真入第一義。


第八四相一時前後別者。若權教宗。則同時四相。滅
表後無。謂生明此法先非有。滅表此法後是無。異表
此法非凝然。住表此法暫有用。既表後無。則住時非
滅。若實教宗。四相同時。體性即滅。故滅與三。而得同
時。淨名經云。比丘。汝今即時亦生亦老亦滅。生滅義
殊。體非前後。釋前三相。不異於彼。


第九能所斷證即離別者。若權教說。緣境斷惑。義說
雙觀。決定別照。二智二境各不同故。以有為智。證無
為理。義說不異。而實不一。若實教說。緣境斷惑。不二
而二。有能所斷。二而不二。說為內證。照惑無本。即是
智體。照體無自。即是證如。非智外如為智所證。非如
外智能證於如。三時無斷。方能斷惑。無斷之斷。斷即
無斷。是故經說不斷煩惱而入涅槃。


第十佛身無為有為別者。若權教說。以出世智依生
滅識種故。四智心品。為相所遷。佛果報身。有為無漏。
以生法必滅一向記故。若實教說。世出世智依如來
藏。始覺同本。更無有二。有為無為非一非異。故佛身
者即是無為。涅槃經說。吾今此身即是常身法身。況
於報體。即體之智。非相所遷。智若相遷。體不即真。體
[001-0055c]
若即真。相則不遷。若言即真而相遷者。真亦應遷故。
以用從體。皆無為矣。不墮諸數。若言如來同有為者。
云何此人舌不隨落。上來略明一乘三乘權實對辯。
且從相顯十義不同。若欲會之。亦皆一味。廣如別說。


▲第四就實教中。復有二門。一約有位無位。分之為
二。則以終教同前始教。皆名為漸。第四名頓。二約圓
融不融。分成二種。即實教頓教並皆不融。為同教一
乘。唯第五教圓融具德。名別教一乘。今經正是第五
教攝。以一一圓融包攝無盡故。


△第二會化儀前後者。不曉此意。或謂如來初成說
小。或初說大後方漸次。或謂初時說有。次時說空。後
說中道。異解不同。故今會通一代時教。總以十門。収
無不盡。一本末差別門。二依本起末門。三攝末歸本
門。四本末無㝵門。五隨機不定門。六顯密同時門七
一時頓演門。八寂寞無言門。九該通三際門。十重重
無盡門。


▲今初。謂本末同時。始終一類。各無異說。於
此一門。自有三位。一若小乘中。則初度陳如。後度須
䟦。中間亦唯說小益小。如四阿含經及五部律。由有
此類。如來滅後。學小之者。不信大乘。謂佛一代唯說
小故。二者若約三乘。始終通說三乘。益三種器。如密
迹經等。三若約一乘。則見始終唯為圓機說於圓極。
始說華嚴。其中不通小乘三乘。從前至後。更無異說。
然上三類。依於此世根性定者。常聞如上一類之法。
故佛所說法。各通始終。更無前後。


▲二依本起末門。
[001-0056a]
此有五類。謂初為菩薩。二為緣覺。三為聲聞。四為善
根眾生。五為邪定。出現品云。譬如日出。先照須彌山
等諸大山王。次照黑山。次照高原。然後普照一切大
地。合云。如來智輪。光照菩薩摩訶薩等諸大山王。次
照緣覺。次照聲聞。次照決定善根眾生。隨其心器。示
廣大智。然後普照一切眾生。乃至邪定亦皆普及。為
作未來利益因緣令成熟故。及三千界。初成喻中。亦
辨先大。後漸說小。約法名為從本起末。於一佛乘。分
別說三。約機各是一類之機。非為一機先大後小。



三攝末歸本門者。依無量義經。初時說小。次說中乘。
後時說大乘。法華經云。初轉四諦。後說法華經。解深
密經。及妙智經。皆明先小後方說大。


▲四本末無㝵
門者。謂初舉照山王之極說。明非本無以垂末。後顯
歸大海之異流。明非末無以歸本。故本末交暎。與奪
相資。方為攝生之善巧矣。是故通論總有五位。一根
本一乘。如華嚴經。二密意小乘。三密意大乘。四顯了
三乘。上三如解深密三時教說。五破異一乘。如法華
經。上之四門。圓通無㝵。是則前後即無前後。無前後
之前後耳。


▲五隨機不定門者。上之四門。初門明三
類機始末常定。次門明五類機異時常定。第三門通
明一類及三類機自淺至深。第四門明二類機。初機
聞頓。後機從淺至深。更有一類不定之機。或從小乘
次入三乘。後入一乘。亦有從小直入一乘。或多類機。
隨聞一句異解不同。故名不定。


▲六顯密同時門者。
[001-0056b]
若異聞互知。是顯不定。若互不相知。即是祕密。密顯
同時。亦無前後。


▲七一時頓演門者。上來諸門。隨一
剎那一時頓演。


▲八寂寞無言門者。楞伽第三。云從
初得道乃至涅槃。不說一句。然有六義。一約遮過顯
德。入楞伽第八云。如來不說墮文字法。是則有過之
說。佛則非有。具德之說。佛則非無。二約真俗二諦。隨
俗假名故言有說。真諦寂寥。本無言說。法華經云。諸
法寂滅相。不可以言宣。以方便力故。為五比丘說。三
傳古非作。其猶夫子述而不作。離古佛法無別法故。
故無一法是佛自說。四悲願所成。謂廣大悲願應眾
生故。非為如來本自有說故。兩佛相見。寂無所言。五
本質影像。謂佛三業皆悉平等。與物為緣。感者自聞。
非佛有說。猶如谷響隨叩應故。六約心智。正說法時。
即常無說。以佛無心當此說故。由此六義故說如來
不說一字。不說即是真實說也。


▲九該通三際門者。
此上諸門。盡通三際。莫尋其始。不究其終。


▲十重重
無盡門者。上之九門。隨處隨時。重重無盡皆無前後。
後之二門。正是華嚴甚深境界。融取前八。皆此大用。
若離前八。無可重重故。


○第三所詮義理。巳知此經總屬圓教。未知圓義分
齊云何。然此教海宏深。包含無外。色空交暎。德用重
重。語其橫収。全収五教。乃至人天總無不包。方顯深
廣。其猶百川不攝大海大海必攝百川。雖攝百川。同
一醎味。故隨一滴逈異百川。前之四教不攝於圓。圓
[001-0056c]
必攝四。雖攝於四。圓以貫之。故十善五戒亦圓教攝。
尚非三四。況初二耶。斯則有其所通。無其所局。故此
圓教。語其廣包名無量乘。語其甚深唯顯一乘。一乘
有二。一同教一乘。同頓同實故。二別教一乘。唯是圓
融具德法故。以別該同。皆圓教攝。今顯別教一乘。略
有四門。一所依體事。二攝歸真實。三彰其無㝵。四周
遍含容。各有十門。以彰無盡。


●今初。第一所依體事。略有十對。一教義。二理事。三
境智。四行位。五因果。六依正。七體用。八人法。九逆順。
十應感。教即能詮。謂前五教乃至光香一切法等。義
即所詮。即五教等一切義理。理即生空所顯。二空所
顯無性真如等理。事即色心身方等事。餘可思准。至
下宗中。當更顯示。


●第二攝歸真實者。即上十門皆是真空。頓絕諸相。
非色非空。無即不即。無相不相。無得不得。言迹頓絕。
此絕亦滅。儻然靡據。故經云。法性本空寂。無取亦無
見。性空即是佛。不可得思量。若知一切法。體性皆如
是。斯人則不為煩惱所染著。亦同下文智照無二。亦
同頓教。亦有十門。義如別說。


●第三彰其無㝵者。然上十對皆悉無㝵。若事理相
望。成事理無㝵。若餘相望。便成事事無㝵。今且辯事
理無㝵。總有二門。第一正明無㝵。第二彰其所以。


△今初。亦有十門。一理遍於事門。二事遍於理門。三
依理成事門。四事能顯理門。五以理奪事門。六事能
[001-0057a]
隱理門。七真理即事門。八事法即理門。九真理非事
門。十事法非理門。


▲今初。理遍於事者。謂理無分限。
事有分限。今無分限理。遍分限事。以其理性不可分
故。一一纖塵。理皆圓足。


▲二事遍於理門。謂有分之
事。全同無分之理。若不全同。色不即空。故一小塵即
遍法界。由上二義互該徹故。皆同一性。故出理品云。
如來成正覺時。於其身中。普見一切眾生成正覺。乃
至普見一切眾生入涅槃。皆同一性。所謂無性。理遍
事故。一成一切成。事遍同理。故說都無所成。經云。譬
如虗空無成無壞。一性無性即是佛性。下經云。思惟
眾生無作性甚深。涅槃云。佛性名第一義空。第一義
空名為智慧。又出現品云。無一眾生而不具有如來
智慧。無不具有者。即一乘義。


▲三依理成事門。謂事
無別體。要因理成。如攬水成波故。於中又二。一明具
分唯識變故。故根自在主云。由境界風飄靜心海。起
識波浪。靜心即是如來藏性。二明真如隨緣成故。靜
心即是真如。又彼文云。由識自性本性故諸識轉。本
性即是真如。問明品云。法性本無性示現而有生。亦
同勝鬘依如來藏有生死等。


▲四明事能顯理門。謂
由事攬理成故。事虗而理實。依他無性即是圓成。如
波相虗令水現故。善財云。無有性隨緣轉故。謂由隨
緣而顯無性。論云。若法從緣生。是則無自性。


▲五以
理奪事門者。謂事即全理。即事盡無遺。如水奪波波
相全盡。故說生佛不增不減。出現品云。譬如虗空。一
[001-0057b]
切世界若成若壞。常無增減。何以故。虗空無生故。諸
佛菩提亦復如是。若成正覺不成正覺。常無增減。何
以故。菩提無相故。乃至云。設一切眾生。於一念中悉
成正覺。與不成正覺亦無有異。皆以無相理平等故。
解脫長者云。有無諸法本不生故。


▲六事能隱理門。
謂真理隨緣而成事法。遂令事顯理不現也。如水成
波動顯靜隱。故說法身流轉五道名曰眾生。下經云。
不能覺知生死輪中無由出離。


▲七真理即事門。謂
凡是真理必非事外。以是法無我理故。空即色故。理
即是事。方為真理。經云。法性不違法相等。


▲八事法
即理門。謂從緣集必無自性。舉體即真故。善財念言。
離一切法見知空無生。故經云。一切法皆如。諸佛境
亦然。乃至無一法如中有生滅。上之二門。正明二諦
不相違義。如濕不違波波不違濕。舉體相即故。自在
主言。因緣相作。不相捨離。非一非異。夜摩偈云。如金
與金色。其性無差別。法非法亦然。體性無有異。又由
事即理故雖有不常。理即事故雖空不斷。又由事理
相即故。起滅同時。故下經云。思惟眾生心流注甚深。
意明即生即滅故。又上經云。一切凡夫行。莫不速歸
盡。其性如虗空。故說無有盡。無有盡者即性滅義。名
難思盡。亦令究竟斷證離於能所。十地品云。非初非
中後。非言詞所及。


▲九真理非事門。即妄之真。異於
妄故。如濕非動。


▲十事法非理門。即真之妄。異於真
故。如動非濕。故慚愧林偈云。如色與非色。此二不為
[001-0057c]
一等。上七八二門。明事理非異。九十二門。明事理非
一。故為無為。非一非異。主林神云。於一切差別境中。
入無差別定。於無差別平等法中。現於自在有差別
智。上經云。於有為界。示無為法。而不滅壞有為之相。
於無為界。示有為法。而不分別無為之性。上之十門
同一緣起。故云無㝵。約理望事。則有成有壞。有即有
離。事望於理。有顯有隱。有一有異。逆順自在。無障無
㝵。同時頓起。


△第二彰其所以者。由緣起之事與性空之理二互
相望。有三義故。一相違義。二不相㝵義。三相作義。由
此三義。成前十門。


▲言相違者。經云。空中無色。以空
害色故。亦應云色中無空。以色違空故。若互相存必
互亡故。即五六九十四門。


▲二不相㝵義者。謂以色
是幻色必不㝵空。空是真空必不妨色。若㝵於色則
是斷空。非真空故。若㝵於空則是實色。非幻色故。此
即七八事理相即二門。


▲三相作義者。謂若此幻色
舉體非空。不成幻色。是故要由色即是空。方得有色。
大品經云。若諸法不空。即無道無果。中觀論文亦同
此說。又云。以有空義故。一切法得成。真空亦爾。准上
應知。此即三四依理成事事能顯理門也。其初二門。
即通顯體相。亦即不相㝵義。又由上三義。諸空有法
通有四義。一廢巳成他義。以空即色故。即色現空隱
也。即是第三依理成事門。二泯他顯巳義。以色即空
故。即色盡空顯也。即是第八事法即理門。三自他俱
[001-0058a]
存義。以隱顯無二。是真空故。謂不異空為幻色。色存
也。不異色名真空。空顯也。以互不相異二俱存也。即
是第九真理非事門。四自他俱泯義。以舉體相即。全
奪兩亡。絕二邊故。即是第五以理奪事門。上之四義
並空望於色。若色望於空。亦有四義。一顯他自盡義。
即是第四事能顯理門。二自顯隱他義。即是第七真
理即事門。三俱存義。即是第十事法非理門。四俱泯
義。即是第六事能隱理門。並准前思之。而有前四門
必帶後四門。有後四門必帶前四門。合則通為四門。
是則幻有存亡無㝵真空隱顯自在。合為一味圓通
無㝵。又所以相違無㝵及相作者。以緣起法有四義
故。一緣生故。有二緣生故空。三無性故有。四無性故
空。由初及四二義別故有相違義。由二及三有相作
義。謂緣生故空。則有作於空。無性故有。則空作於有。
由上四義同一緣起。有不相㝵義。又由初二義。有有
望於空而成四義。由後二義。有空望於有而成四義。
謂由無性故有。有廢巳成他義。由無性故空。有泯他
顯巳義。由上二義無㝵故。有俱存義。由上二義相形
故。有自他俱泯義。有望於空四義准之。又以無性緣
生故有。則非常見。有見之有為幻有也。無性緣生故
空。則非斷見。無見之空為真空也。幻有則是不有有。
真空即是不空空。非空非有。是中道義。以有與非有
無二。方為幻有。空與非空無二。為真空故。又非空與
有無二。為一幻有。空與非有無二。為一真空。又幻有
[001-0058b]
與真空無二。為一味法界。合之則一不為一。開之則
具上十義。同時頓起。深思明了。以成事理無㝵觀也。
不唯無念無起而巳。


●第四周遍含容觀。即事事無㝵。於中分二。第一明
德用玄妙。第二明德用所因。


△今初。古德於此明十玄門。一同時具足相應門。二
廣狹自在無㝵門。三一多相容不同門。四諸法相即
自在門。五祕密隱顯俱成門。六微細相容安立門。七
因陀羅網境界門。八託事顯法生解門。九十世隔法
異成門。十主伴圓明具德門。此之十門。初總。餘別。同
異成壞。同一緣起。無㝵圓融。隨一一門即具一切。今
且於前所依體事十對之中。取一事法。明具十門。如
下隨舉一華一葉一身一剎一毛一塵無不具足。今
就事中。但取一塵。明具十門。一者此一塵中。即具教
義理事等十對之法。同時相應。具足圓滿。亦具廣狹。
下之九門及彼門中所具教等。以是總故。華藏頌云。
華藏世界所有塵。一一塵中見法界。下普救神初云。
一一塵中。各見微塵數佛剎。善財將見普賢。見一一
塵中一切境界。


▲二廣狹自在無㝵門者。即此一塵
遍周法界。而不壞本位。以分即無分無分即分。廣狹
自在。無障無㝵。或唯廣無際。或分限歷然。或即廣即
狹。或廣狹俱泯。或具前四。以是解境四門了了故。或
絕前五。以是行境行起解絕故。而舉一全収。下皆准
此。


▲三一多相容不同門者。即此一塵舒巳遍入一
[001-0058c]
切法中。即攝一切令入巳內。舒攝同時。是故鎔融。或
有四句六句。思之。經云。以一佛土滿十方。十方入一
亦無餘。普賢章中。塵毛念念出一切境界。復入塵毛。


▲四諸法相即自在門者。即此一塵。廢巳同他。舉體
全即是一切法。而恒攝他全同於巳。於彼一切即是
巳體。一多相即。渾融無㝵。解行境別。六句同前。經云。
知一即多多即一等。普賢摩一善財頂。一切塵內一
時摩頂。以一即多故。剎塵善友得法門。一毛孔中皆
具足。多即一故等。


▲五祕密隱顯俱成門者。塵能攝
彼。則一顯多隱。一切攝塵。則一隱多顯。顯顯不俱。隱
隱不並。隱顯顯隱同時無㝵。如八日月。全攝俱泯存
亡俱成。句數同前。


▲六微細相容安立門者。謂此一
塵微細等剎炳然齊現。下云。一一塵中一切佛剎曠
然安住。其文非一。第九迴向中廣說微細。


▲七因陀
羅網境界門者。既一一塵中。各現無邊剎海。剎海之
中復有微塵。彼諸塵內復有剎海。如是塵塵不盡。剎
剎無窮。非是心識思量境界。如帝釋殿珠網覆上。一
明珠內萬像皆現。珠珠皆爾。此珠明徹互相現影。影
復現影而無窮盡。文云。如因陀羅網世界等。亦如鏡
燈重重交光。影影互入故。下普賢所現境界。一一遍
周。一一塵中。皆有普賢。亦現神變。周遍法界。一一塵
毛。重現亦然。


▲八託事顯法生解門者。見此一塵。即
是見於無盡法界。非是託此別有所表。普賢塵毛皆
是無盡勝因生故。即此亦名具足無盡門本自具足。
[001-0059a]


▲九十世隔法異成門者。即此一塵。既遍一切處。亦
該一切時。三世各三。攝為一念。故為十世。經云。過去
無量劫。安置未來今。未來無量劫。迴置過去世等。良
以時無別體。依法上立。別為此門。


▲十主伴圓明具
德門者。此塵能現即名為主。理無孤起。必攝眷屬。餘
即為伴。如經云。普賢於此佛前入定為主。則言一身
頓現諸境。結通十方。則一一佛前。有多普賢。以是伴
故。餘大菩薩。相望為伴。一一皆然。復有果主果伴因
主因伴等。然以主望主。以伴望伴。各不相見。主伴伴
主則得相見。圓明具德。上辯一塵十門具足。一塵既
爾。餘事亦然。事法既爾。餘體用等十對亦然。隨其一
門既具十門。門門互攝。重重相望。亦至無盡。若於此
十門。圓明顯了。則常入法界普賢之境。然要解前攝
歸真實及事理無㝵。方入此觀。若水澄清方印萬像。
不得寂照謂此為繁。


△第二明德用所因者。所以諸佛如是混融無障㝵
者。因緣無量。略提十義。以彰無盡。一唯心所現故。二
法無定性故。三緣起相由故。四法性融通故。五如幻
夢故。六如影像故。七因無限故。八佛證窮故。九深定
用故。十神通解脫故。上十因中。隨一即能令彼諸法
渾融無㝵。十中。前六通約法性為德相因。法爾如是。
後之二門。皆是業用。義通因果。七是修起。義遍德相
及與業用。八約果德。唯是德相。故前十門。通於德相
及與業用。言德相者。勝德之相。謂如真如具無盡德
[001-0059b]
以為其相。諸佛菩薩證窮真如。所成勝德。同彼如相。
任運即入重重無盡。言業用者。由佛菩薩內自證故。
對應化者。臨事施設。大小相入。延促互為等。然相入
義似唯約用。實通德用。本來亦有相入義故。如鏡相
照。是相入義。不必因人故有。經云。諸佛常來入我體。
我身遍入諸佛軀。斯即德相。是以約佛。用亦德相。德
上用故。無時不用故。約對機緣。相亦稱用。令知相故。
即用之相。染淨雙融。即相之用。能染能淨。


第一唯心現者。一切諸法真心所現。如大海水舉體
成波。以一切法無非一心。心無㝵故。大小等相隨心
迴轉。即入無㝵。


第二無定性者。既唯心現。從緣而生。無有定性。性相
俱離。小非定小故容太虗。以同於大之無外故。大非
定大故入小塵。以同於小之無內故。是則等太虗之
微塵含如塵之廣剎。有何難哉。經云。金剛圍山數無
量。悉能安置一毛端。欲知至大有小相。菩薩以是初
發心。又上經云。毛孔悉能受諸剎。諸剎不能遍毛孔。
如是一非定一故能是多。多非定多故能是一。邊非
定邊故能即中。中非定中故能即邊。延促靜亂。如是
等法。一一皆爾。


第三緣起相由故者。謂同大法界緣起法故。然緣起
法海義門無量。約就圓宗。略舉十門。以釋前義。謂緣
起法。要具十義緣方起故。闕則不成。一諸緣各異義。
二互遍相資義。三俱存無㝵義。四異門相入義。五異
[001-0059c]
體相即義。六體用雙融義。七同體相入義。八同體相
即義。九俱融無㝵義。十同異圓滿義。十中。初一異體。
次一同體。三即雙明。此三即是緣起本法。四五六門。
總就第一異體門中。明其義理。七八與九。皆於第二
同體門中。明其義理。其第十門。即就第三雙明門中。
明其義理。巳知大意。次當別釋。一明諸緣各異者。謂
大緣起。諸緣相望。要須體用各別不雜。方成緣起。若
雜亂者。失本緣法。緣起不成。此則諸緣各守自位。如
含梁㭬不相雜亂。經云。多中無一性。一亦無有多。二
互遍相資者。謂此諸緣。要互相遍應方成緣起。如以
一緣遍應多緣。各與彼多全為一故。此一即具多箇
一也。若此一緣不具多一。即資應不遍。不成緣起。此
即一一各具一切。文云。知以一故眾。知以眾故一。三
俱存無㝵義者。謂凡是一緣。要具前二。方成緣起。以
要住自一方能遍應。遍應多緣方是一故。是故唯一
多一。自在無㝵鎔融。有其六句。謂或舉體全住唯是
一也。或舉體遍應是多一也。或俱存。或雙泯。或總合。
或全離。皆思可見。文云。諸法無所依。但從和合起。四
異門相入義者。謂諸門力用。遞相依持互融奪故。各
有全力全無力義。緣起方成。如論云。因不生緣生故。
緣不生自因生故。若各唯有力無無力者。則有多果
過。一一各生故。如多種子共在一處各自生芽。若各
唯無力無有力者。即有無果過。以同非緣俱不生故。
猶如絲綿不生酥酪。是故緣起要互相依。具力無力。
[001-0060a]
如闕一緣。一切不成。餘亦如是。是故一能持多。一是
有力。能持於多。多依於一。多是無力。潛入一內。由一
有力必不得與多有力俱。是故無有於一而不攝多。
由多無力必不得與一無力俱。故無有多而不入一。
如一持多依既爾。多持一依亦然。翻上思之。如一望
多。有依有持全力無力。常含多在巳中。潛入巳在多
中。同時無㝵。多望於一當知亦爾。俱存雙泯二句無
㝵。准上思之。五異體相即義者。謂諸緣相望。全體形
奪。有有體無體義。緣起方成。若闕一緣。餘不成起故。
緣義則壞。得此一緣。一切成起。所起成故。緣義方立。
故一緣是能起能成故得有體。多緣是所起所成故
無有體。由一有體不得與多有體俱。多無體不得與
一無體俱。是故無有不多之一。無有不一之多。一多
既爾。多一亦然。翻上思之。如一望多。有有體無體故。
能攝他同巳。癈巳同他。同時無㝵。多望於一當知亦
爾。准前思之。俱存雙泯二句無㝵。亦思可見。六體用
雙融義者。謂諸緣法。要力用交徹。全體融合。方成緣
起。是故圓通。亦有六句。一以體無不用故。舉體全用。
即唯有相入。無相即義。二以用無不體故。舉用全體。
唯有相即。無相入也。三歸體之用不㝵於用。全用之
體不失於體。則無㝵雙存。亦入亦即。自在俱現。四全
用之體體泯。全體之用用亡。非即非入。圓融一味。五
合前四句。同一緣起。無㝵俱存。六泯前五句。絕待離
言。冥同性海。七同體相入義。謂前一緣所有多一。與
[001-0060b]
彼一緣。體無別故。名為同體。又由此一緣應多緣故。
有此多一。所應多緣。既相即入。令此多一亦有即入。
先明相入。謂一緣有力能持多一。多一無力依彼一
緣。是故一能攝多。多便入一。一入多攝。翻上應知。餘
義餘句。准前思之。八同體相即義者。謂前一緣所具
多一。亦有有體無體之義。故亦相即。以多一無體由
本一成。多即一也。由本一有體能作多一。令一攝多。
如一有多空既爾。多有一空亦然。餘義餘句。並准前
思。九俱融無㝵義者。謂亦同前體用雙融即入自在。
亦有六句。准前應知。十同異圓滿義者。具足十門。謂
以前九門。總合為一大緣起故。令多義門同時具足。
由住一遍應故。有廣狹自在門。由就用故有相入門。
由就體相容。具微細門。由異體相即。具隱顯門。又就
用相入為顯。則令就體相即為隱。即顯入隱亦然。又
由異門即入為顯。今同體即入為隱。同顯異隱亦然。
又由異體相入帶同體相入。具帝網門。由大緣起即
無㝵法界故。有託事顯法門。由顯時中有十世門。由
相關互攝故。有主伴門。十門具矣。故文云。菩薩善觀
緣起法。於一法中解眾多。眾多法中解了一。又云。一
中解無量。無量中解一。了彼互生起。當成無所畏。下
慈氏云。此是菩薩知諸法智。因緣聚集顯現之相等。
皆其義也。上來緣起相由門竟。


第四法性融通門者。謂若唯約事。則互相㝵不可即
入。若唯約理。則唯一味無可即入。今則理事融通。具
[001-0060c]
斯無㝵。謂不異理之一事。具攝理性時。令彼不異理
之多事隨所依理皆於一中現。若一中攝理不盡。則
真理有分限失。若一中攝理盡。多事不隨理現。則事
在理外失。今既一事之中全攝理盡。多事豈不於中
現。華藏品云。華藏世界所有塵。一一塵中見法界。法
界即事法界矣。斯即總意。若別說者。亦具十意。一既
真理與一切法而共相應。攝理無遺。即是諸法諸門
同時具足。二事既如理而包。亦如理能遍。而不壞狹
相。故有廣狹純雜無㝵門。又性常平等故純。普攝諸
法故雜。三理既遍在一切多事。故令一事隨理亦遍
一切事中。遍理全在一事中故。則一切事隨理亦在
一事之中。故有一多相容門也。四真理既不離諸法。
則隨一事即是真理。真理即是一切事故。是故此一
即彼一切。一切即一翻上可知。故有相即自在門。五
由真理在事各全非分故。正在此時。彼即為隱。正在
彼時。此即為隱。故有隱顯門。六真理既普攝諸法。帶
彼能依之事。頓在一中。故有微細門。七此全攝理故
現一切。彼全攝理同此頓現。此現彼時。彼能現所現
俱現此中。彼現此時。此能現所現亦俱現彼中。如是
重重無盡無盡。故有帝網門。良以真如畢竟無盡故。
八即事同理故。隨舉一事即真法門。故有託事顯法
門。九以真如遍在。晝夜日月年劫皆全在故。在日之
時。不異在劫。故有十世隔法異成門。況時因法有。法
融時不融耶。十此事即理時不㝵與餘一切相應。故
[001-0061a]
有主伴門。是故一理融通。十門具矣。


第五如幻夢者。猶如幻師能幻一物以為種種。幻種
種物以為一物。以長為短。以短為長等。下諸幻喻其
文非一。一切諸法業幻所作。故得自在。摩耶夫人住
大願智幻解脫門。能以一身而為多身。復以多身而
為一身。非一處住非多處住。言如夢者。如夢所見。廣
大境界不離枕上。歷時久遠未經斯須故。攝論云。處
夢謂經年。覺乃須臾頃。故時雖無量。攝在一剎那。


第六如影像者。然一切法略有二義。一皆如明鏡含
明了性。以是一心之所成故。二分別所現。如影像故。
由初義故。皆為能現。由後義故。並為所現。故一切法
互為鏡像。如鏡互照而不壞本相故。下經云。思惟如
影智不可思議等。


第七因無限者。謂諸佛菩薩。昔在因中。常修緣起無
性等觀。大願迴向稱法界修。及餘無量殊勝因故。今
如所起果具斯無㝵。


第八佛證窮者。由冥真性得如性用故。下經云。無比
功德故能爾也。


第九深定用故者。謂海印定等諸三昧力故。普賢云。
汝見我此三昧神通力不。


第十神通解脫故者。謂由十通及不思議解脫等故。
慈氏云。汝見菩薩自在解脫威神力不。由上十因。令
教義等十對之法具同時等十種玄門。以為別教一
乘義之分齊。
[001-0061b]


○第四辯定所宗者。巳知此經義旨宏深。未知此中
宗尚何法。略為二門。先明通宗。後顯別宗。


●前中。通論佛教。宗於二諦。一味無差。如來滅後。異
執分流。成二十部。各是一宗。雖則多岐乖乎一揆。如
析金杖金體無殊。今以義相從。合之為十。一我法俱
有宗。謂犢子部等。計我在第五不可說藏。不可說為
有為及無為故。故智度論云。諸部共推不受此說。名
附佛法外道。二法有我無宗。謂薩婆多等。彼立諸法
不離色心皆無有我。以計有我濫外道故。由無我故
異乎外道。於所立中。立正因緣。以破外道邪因無因
故。西域九十五種異見。不離邪因無因。此方若計萬
物自然而生。即是無因。若計陰陽等法而能生者。即
是邪因。以不知三界由乎我心。從癡有愛。流轉無窮。
迷正因緣。廣生異計。安知因緣性空真如妙有。今但
說正因緣。諸見皆破。故知佛法之最淺巳勝外道之
甚深。廣破異計。亦如別說。三法無去來宗。謂大眾部
等。說有現在及無為耳。其過未之法體用俱無。四現
通假實宗。謂說假部。就前現在之中。法在蘊為實。在
界處為假。五俗妄真實宗。即說出世部。謂世俗是假。
以虗妄故。出世為真。以無虗妄故。六諸法但名宗。謂
一說部等。一切我法唯有假名無實體故。七三性空
有宗。謂遍計是空。依他圓成二俱是有。八真空絕相
宗。謂心境兩亡直顯體故。九空有無㝵宗。謂互融雙
絕而不㝵兩存。真如隨緣具恒沙德故。十圓融具德
[001-0061c]
宗。謂事事無㝵主伴具足無盡自在故。然此十宗。後
後深於前前。前四唯小。五六雖是小乘。義通於大。後
四唯大乘。七即法相宗。八即無相宗。後二即法性宗。
今此華嚴。正唯第十宗。兼通八九。餘義廣如別說。


●第二明別宗者。一切諸經各自有宗。隨時。隨宜。順
欲。順法。所尊所尚有差別故。楞伽經云。一切法不生
不應立是宗者。遣物執心。亦以不宗一切方契無生。
斯則無宗之宗。則宗說兼暢。故須立宗以示所重。略
以二門分別。謂先總。後別。


△今初。總中此經所宗。昔說非一。賢首法師。具以因
果緣起理實法界而為經宗。釋第九會。以入法界而
為其宗。則通別有異。今以此經總攝諸會。故以入法
界緣起普賢行願為宗。則今昔無違。通別皆具入法
界者總也。緣起普賢行願別也。同異成壞。准思可知。
又入法界緣起即所入也。普賢行願即能入也。入通
能所。又法界體也。緣起行願用也。並通因果。皆含性
相。謂法含持軌。界通性分。緣起有二。一因緣緣起。通
於事界。二者法性緣起。即事理無㝵法界。文云。菩薩
行如幻悲智所生故。即因法界之緣起也。又云。知菩
提性從緣起。是果法界之緣起也。位前普賢行即是
因行。位後普賢行即是果行。位中普賢義通因果。稱
理之行即性行也。差別之行是相行也。並如下說。上
巳總明。


△第二別解略為三門。第一釋所入。第二釋能入。第
[001-0062a]
三明能所契合。即釋入字。


今初。言所入者。即法界緣起。復開二門。一者開合。二
者釋相。


▲今初。然其法界。非界非不界。非法非不法。
無名相中強為立名。是曰無障㝵法界。寂寥虗曠。冲
深包博。總該萬有。即是一心。體絕有無。相非生滅。莫
尋終始。豈見中邊。為聖智境而二智不知。唯證所見
而五目亡照。解之則廓爾大悟。迷之則生死無窮。諸
佛出世。本欲開示令其悟入。於此無障㝵法界。開為
事理二門。色心等相謂之事也。體性空寂謂之理也。
事理相融即無有障㝵。故於法界略分三種。一事法
界。二理法界。三無障㝵法界。無㝵有二。則分四種法
界。謂事理無㝵法界。事事無㝵法界。古德立五種法
界。亦不出此。謂一有為法界。即事界也。二無為法界。
即理界也。三亦有為亦無為法界。雙具事理。四非有
為非無為法界。即雙非顯理。五無障㝵法界。即第三
所攝。從一至五。並不出無障㝵法界。


▲第二釋相中。
第一事法界者。界即分義。謂三世之法差別邊際意
識所知。並名法界。縱八識名界。取其因義。亦事界攝
故。不思議品云。諸佛知過去一切法界盡無有餘等。
既云一切。明約事也。又第十迴向云如法界無量迴
向等。下增長威力夜神云。我知法界無量。獲得無量
智光明故。我知法界無邊。見一切佛諸神變故。皆約
事界。事則無量。略明其十。以顯無盡。謂教義人境因
果體用及與逆順。一教。謂能詮言說。下諸善友多以
[001-0062b]
此門。二義。謂所詮旨趣。雖通於理取差別義。三人。謂
人天男女在家出家外道諸神菩薩及佛。五十五友
不出此十。四境。謂所知分齊十重舍宅等。五因。謂五
位差別行修不同等。六果。謂菩提涅槃相德殊勝等。
七體。謂若人若法用之所依無生禪定等。八用。謂勝
通自在不思議解脫變現無方等。九順。即無違教理
正行可依等。十逆。即勝熱炙身甘露現虐筏蘇染欲
遍行處邪等。此之十類。類各有多。皆分齊難量。並事
法界。故善財見聞皆得證入。第二理法界者。界者性
也。謂真理寂寥為法之性。略有二門。一性淨門。謂在
凡不染。性恒清潔。遍一切法。不同一切。一味平等。如
濕之性遍於動靜疑流不易。經云。譬如法界遍一切。
不可見取為一切。下經云我知法界一性。又出現品
云。法性無作無變易。猶如虗空本清淨等。二離垢門。
謂由對治障盡淨顯。隨位淺深。分十真如。故云陶治
塵滓如鍊真金。又經云。真如平等無相身。離垢光明
淨法身。上句證初義。下句證後義。法身即法界故。攝
論云。欲明法身具五義故轉名法界。即其義也。第三
無障㝵法界。界通性分。略有三門。一相即無㝵門。二
形奪無寄門。三雙融俱離性相渾然門。今初。謂即一
心法界。具含二門。一心真如門。二心生滅門。雖此二
門皆各總攝一切法。而此二門。亦不相離。亦無雜亂。
其猶攝水之波非靜攝波之水非動故。問明品云。法
界眾生界。究竟無差別。一切悉了知。此是如來境。覺
[001-0062c]
林偈云。應知佛與心。體性皆無盡。主林神云。能於一
切差別境中。入於平等無差別定。於無差別平等法
中。現於自在有差別智等。二形奪無寄門者。謂無事
非理故事非事也。經云。色即是空。無理非事故理非
理也。經云。空即是色。又大品云。有為無為是二法不
合不散。解深密云。一切法略有二種。謂有為無為。是
中有為非有為非無為。無為非無為非有為等。是知
不可言有為無為。不可言即色不即色即空不即空
等。故修然靡據而事不失真。有所依託。皆不稱法故。
第十迴向云。如法界無依相迴向等。出現品云。法性
不在於言論。無說離說恒寂滅等。三雙融俱離性相
渾然門者。曲有十門。一由離相故。事泯而即理。二由
離性故。理泯而即事。三離性不泯性故。理即事而理
存。以非理為理也。四離相不壞相故。事即理而事存。
以非事為事也。由此故令事理相即無障無㝵。五由
離性不異離相故。有事理雙奪逈超言念。六由不壞
不異不泯故。有初事理二界俱存現前爛然可見。七
由不泯不壞不異離相離性故。為一事理無㝵法界。
使超視聽之妙法無不恒通見聞。絕思議之深義未
甞㝵於言念。八由以理融事令事無分齊。如理之遍。
則一入一切。如理之包。則一切入一等。故令緣起之
法一一各攝法界無盡。九由因果法界各全攝故。令
普賢身佛佛無盡佛毛孔內普賢重重。十因果法界
差別之法無不該攝。法界無遺故。隨一一法一一行
[001-0063a]
一一位一一德。各攝重重故。廣剎大身輕塵毛孔皆
悉無盡。由此善財遇仙人執手。時經多劫。處至無邊。
普賢一毛即齊諸佛。十中。後三即事事無㝵。以此該
前。更無事理別行。一多不即故。唯歸一無障㝵法界。
而舉一全收。隨門說異耳。故總即法界。別即事等。同
即法界無違。異事理相反。成則同辯法界。壞則各住
事等。故無㝵重重無盡無盡。餘如所詮義理門中。巳
說所入。


第二明能入者。總明即是普賢行願無所不收。別說
有二。一者身入。二者心入。身由心證故廣辯心。心入
有三。一者正信。二者正解。三者正行。此三於前三重
所入。一一皆具。謂如入前理法界時。先須正信。深忍
樂欲令心清淨。次即正解。決了分明不可引轉。後須
正行。謂心詣斯理。因解起行。行起解絕。解相雖絕而
不失解。故此三事亦須圓融。若將諸行一一對前。可
以意得。略如下明。


第三能所契合正顯入義。入者了達證悟之名。總有
二位。一者果位。二者因位。


▲果位有二。一者究竟圓
極之果。謂如來自證果海離言。心智不及。但依三昧。
現相成益。寄言說之。即是本分。如來自入師子頻申
三昧。以心傳心。令諸大眾頓證法界是也。二隨能證
如與佛智合。即名果海。亦不可說。故云如空中鳥跡。
如空中風相。牟尼智如是。分別甚難見。亦但隨相及
以修行。而說契合。名十地證智。


▲第二因位。即文殊
[001-0063b]
普賢據可寄言即名為因。釋此因相。略有二門。一別
明智證。二身智對辯。今初復有五門。一能所歷然。二
能所無二。三能所俱泯。四存亡無㝵。五舉一全收。此
之五門。通事理等。證理相隱。今先說之。


第一能所
歷然者。謂以無分別智。契無差別理。心與境冥。智與
神會。成能證智與所證理一相平等。故上經云。入法
界藏。智無差別。由法界藏。本自無差。今能證智。一同
法界。無有分別。離二取相。都無所得。故云道遠乎哉
觸事而真。聖遠乎哉體之則神。以神合道故離二取。
雖無二執。非相全無。如日合空。雖在一處。難以分別。
而光與空不可言一。謂日光非空。光有照用。體是色
故。空非日光。無有照用。但無㝵故。無分別智證理亦
爾。雖同一相平等一味。不可言一。智非所證。智有照
用。是緣起故。理非能證。無有照用。但寂滅故。故雖平
等。理智歷然。


第二能所無二者。以知一切法即心
自性。以即體之智。還照心體。舉一全收。舉理收智。智
非理外。舉智收理。智體即寂。故上經云。無有智外如
為智所入。亦無如外智能證於如。如一明珠。珠自有
光。還照珠體。非別有光來照珠也。善知識云。即體之
用曰知。即用之體曰寂。體用既無有二。知寂不可兩
分。非獨知之一字眾妙之門。若淨若雜若佛若心。無
不皆是。斯則一字法門一昧真道。


第三能所俱泯
者。由智即理故智非智。以全同理無自體故。由理即
智故理非理。以全同智無自立故。二互相奪理智俱
[001-0063c]
寂。如波即水動相便虗水即波故靜相亦隱。既動靜
兩亡。則性相齊離。經云。平等真法界。無佛無眾生。又
云。如來深境界。其量等虗空。一切眾生入。而實無所
入。非但無佛無眾生。亦無界無不界。無入無不入。應
如是知。如是信解不生法相故。無心於理理泯。無心
於智智忘。蕭焉無寄。理自玄會。是故經云。無智亦無
得。有得有證。於佛法中為增上慢。前門強說即心即
佛。此門亦復非心非佛。則是無字法門。無尚不存。何
況於有。


第四存泯無㝵者。以前三門說有前後體
無二故。約離相離性。則能所雙泯。約不壞性相。則能
所歷然。正離性相。則不壞故存亡無㝵。非謂滌除萬
物杜塞視聽然後契真。是則雙遮永寂故云雙泯。寂
照心境即曰雙存。即遮而照故云無㝵。是曰靜無遣
照。動不離寂。雙亡正入寂照雙流矣。


第五舉一全
收者。上列四門者。一則欲次第階道。二者欲會眾經
異說。然至理既融。契道無二故。四門一揆舉一全收。
若大海一滴全含海味亦具百川。虗心冲融。方見玄
妙。上來略說證理法界。若約證事理無㝵及事事無
㝵法界者。但如前法界。信解明了。則心行自造。豁然
證入。若說其相。益復繁廣。如識真俗成真俗智。若識
中道成中道智。離境說智。智不可知。故但細解自當
證入。亦可以能所歷然證事法界。能所一相證理法
界及事理無㝵相即之門。能所俱泯。證事理無㝵形
奪無寄門。存亡無㝵。全證事理無障㝵門。則寂照無
[001-0064a]
二之一心。契空有雙融之中道。以舉一全收。證事事
無㝵門。所證法界既互融通。能證契合。亦須一揆。即
一證一切證故。唯亡言者可與道合。虗壞者可與理
通。冥心者可與真一。遺智者可與聖同。格義局執難
與言道。


第二身智相對。亦有五重。一者身證。入樓
閣而還閇是也。二者智證。鑒無邊之事理是也。三者
俱證。入普賢身而遍了是也。四者俱泯。智照無二而
兩亡是也。五者圓融。等普賢之自在是也。亦身智無
二舉一全收。六相圓融。亡言絕慮。辯定所宗竟。
貞元新譯華嚴經疏卷第一


壽昌元年乙亥歲高麗國大興王寺奉
宣雕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