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e0020 華嚴經疏注-唐-澄觀 (master)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五入第一經
清涼山沙門 澄觀 述
晉水沙門 淨源 錄疏注經


【△第九總釋名題分二。初解經題。二明品稱。今初。】


「大方廣佛華嚴經」


【總題包於別義。該難思之法門無名之中。強以十
門分初。一通顯得名。二對辨開合。三具彰義類四
別釋得名。五展演無窮。六卷攝相盡。七展卷無礙。
八以義圓收。九攝歸一心。十泯同平等。


今初。諸經得名。有其多種。或以人為目。或以法為
名。人有請說等殊。法有法喻等別。或體或用。或果
或因。乍複乍單。其類繁廣。今經受稱亦多種不同。
一從數彰名。如梁攝論第一勝相中云。百千經者。
是華嚴經有十萬頌是也。二從喻受名。如涅槃及
觀佛三昧經。詺此經為雜華經。以萬行交雜緣起
集成故。三從法彰名。如智論釋屬累品。詺此經為
不思議解脫經。四從義用受名。如下離世間品及
出現品。各有十名者是。依今梵本。云摩訶毗佛略
勃陀健拏驃訶修多羅。此云大方廣佛雜華嚴飾
經。今略雜飾字耳。前三異名。義多總略。二品十目。
多從別義。又局當品。故今譯者具以六字為名。則
人法雙題。法喻齊舉。具體具用。有果有因。理盡義
圓。故標經首。


二對辨開合者。題中七字。有十事五對。一教義相
[005-0637c]
對。謂經一字是能詮教。大等六字是所詮義。二就
義中。法喻一對。謂大等是法。華嚴是喻。三就法中。
人法一對。謂大方廣是所證無礙法。佛是能證之
人。亦名境智一對。四就法中。揀持一對。大之一字
是揀。方廣是持。即揀大異小。揀實異權。揀果異因。
亦是體用一對。大方是體。大方無隅故。廣即是用。
五就人中。借下華字。以喻其因。即因果一對。佛是
果故。是以單用華字。則但舉喻因。若合以華嚴。則
亦喻上之四字。至下當明。


三具彰義類者。謂大等七字。義皆無量。並略以十
義釋之。初明大義者。一體大。謂若相若用等。皆同
真性。而常徧故。即是大字。涅槃云。所言大者。名之
為常。此明體不變易。如人最長。故名為大。又云。大
者其性廣博。猶如虗空。此明體徧。二相大。謂恒沙
性德無不具故。互相即入。微細重重等。具十玄門。
皆其相故。即經方字。方者法也。三用大。謂業用周
普。如體徧故。即經廣字。涅槃云。又大者能建大義。
即是約用。良以涅槃無廣。廣與大同。故以廣釋大。
方廣無大。大與廣合。故以大釋廣。今經具有。故各
配之。四果大。謂智斷依正。並周法界故。即經佛字。
五因大。謂發菩提心。起解行願證。精勤匪懈。成諸
位故。即經華字。六智大。謂大智為主。運諸萬行。徧
嚴一切。無所遺故。即經嚴字。七教大。謂一文一句
無不結通。徧於一切十方三際。重重無盡故。即是
[005-0638a]
經字。八義大。謂所詮法盡窮法界。乃至帝網無所
遺故。即總題六字。九境大。以上法門。普以無盡眾
生。為化境故。十業大。謂盡三際時。窮法界處。常將
此法。利益眾生。無休息故。如攝大乘等七種大性。
不離於此。
二方十義者。方者法也。即前十大皆名
為法。謂體法相法等。
三廣十義者。廣者多也。用多
繁興。包無不盡故。則前十皆多。即明一徧一切。名
之為大。一攝一切。名之為廣。亦可及此。此約離釋。
若合釋方廣二字。亦有十義。一廣依義。謂若言教
繁廣。為生依故。二廣說義。宣說廣大甚深法故。三
廣破義。破一切障。無有餘故。四廣超義。無有諸法
能比類故。五廣治義。具攝無邊對治之法。為能治
故。六廣攝義。通攝無邊異類法故。七廣德義。具攝
二嚴諸勝德故。八廣生義。能生無量廣大果海故。
九廣絕義。非是心。識稱量所能知故。十廣知義。具
足種智。破邪見障。無有餘故。此之十義。前四即雜
集第十一中四義。後六即入大乘論第一中六
義。
四佛十義者。即是十佛。大即法界佛。方即本性
佛。廣即涅槃佛。及隨樂佛。佛即成正覺佛。華即願
佛。及三昧佛。嚴即業報佛。經即住持佛。總不離心。
七字皆是心佛。釋十佛義。如八地中及離世間品
辨。又佛他論第一說。佛亦具十義。謂具一切智一
切種智。離煩惱障及所知障。於一切法一切種相。
能自開覺。亦能開覺一切有情。如睡夢覺。如蓮華
[005-0638b]
開。故名為佛。又真諦引真實論。亦有十義。恐繁不
引。
五華十義者。一含實義。表法界含性德故。二光
淨義。本智明顯故。三微妙義。一一諸行同法界故。
四適悅義。順物機故。五引果義。行為生因。起正覺
故。六端正義。行與願俱。無所缺故。七無染義。一一
行門三昧俱故。八巧成義。所修德業善巧成故。九
芬馥義。眾德住持。流馨彌遠故。十開敷義。眾行敷
榮。令心開覺故。然華有二種。一草木華。喻萬行因。
然或因與果俱。或不與俱。二嚴身華。通金玉等。喻
於神通眾相等。唯與果俱。前十義中。一五九十。局
於草木。餘通二華。
六嚴者。即上十華同嚴一佛。為
嚴不同。亦是十義。又上十華。如次嚴前十佛。即是
十義。而總別無礙。更有十義。一用因嚴果以成人。
是華嚴佛。由因得果故。二以果嚴因以顯勝。成果
之後。令一一因行。皆無際故。三以人嚴法而顯用。
謂佛曠劫修因。方顯法之體用故。四以法嚴人以
顯圓。若不得法之。體用。因果不能圓妙故。五以體
嚴用以令周。謂用不得體。不周徧故。六以用嚴體
而知本。若無大用。不顯體本之廣故。七以體嚴相
而知妙。謂相若有體。便即入重重故。八以相嚴體
以明玄。無相不顯。體深玄故。九以義嚴教超言念。
由所詮難思。能詮言離故。十諸因互嚴以融攝。如
禪非智無以窮其寂。智非禪無以深其照等。
又上
來互嚴。皆有相資相即四句。今更約理行互嚴以
[005-0638c]
明。初相資四句者。一理由修顯故。以行華嚴理。二
行從理發。則以理華嚴行。梁攝論云。無不從此法
界流。無不還證此法身故。三理行俱融。不二而二。
非真流之行。無以契真。非起行之真。不從行顯。良
以體融行而因圓。行該真而果滿。是故標為佛華
嚴也。四理行俱泯。二而不二。以理之行故非行。行
之理故非理。是則能所兩亡。超情絕相。非嚴非不
嚴。是謂華嚴。相即四句。理行全收。準思可見。則法
喻交映。昭然有在。
七經十義者。雜心五義。巳見上
文。佛地論有二義。一貫穿所說。二攝持所化。即雜
心結鬘一義。合之應除結鬘。開成六義。依此方訓。
復有四義。一常。二法。並如前辨。三經義。即眾生徑
路。四典義。令見聞正法故。寶雲經中。亦有十義。恐
繁不引。


第四別釋得名者。先得後釋。先得名者。大。以當體
受名。常徧為義。常則豎無初際。徧則橫該無外。方。
以就法得名。軌持為義。雙持體相。軌生物解故。廣。
以從用得名。包博為義。包則廣容。博則廣徧。佛。以
就人得名。覺照為義。照則朗萬法之幽邃。覺則悟
大夜之重昏。華。以從喻得名。感果嚴身為義。感果
則萬行圓成。嚴身則眾德備體。嚴。以功用受名。資
莊為義。謂資廣大之體用。莊真應之佛身。經。以能
詮得名。攝持為義。持性相之無盡。攝眾生之無邊。


後釋名者。一就法中體用相對。大之方廣。謂有體
[005-0639a]
之相用故。方廣之大。有相用之體故。皆依主釋。若
相即者。即持業釋。二就人中果行相望。佛之華。非
因位之行故。華之佛。非餘行之佛故。亦通相即。三
以人法相對。大方廣之佛華嚴。非小權乘之佛等
故。佛華嚴之大方廣。非因位所得法故。相即可知。
四教義相對。亦通二釋。教望於義。及前人望於法。
兼通有財。並可思準。


第五展演無窮者。謂初於最清淨法界。開為理智
兩門。即涅槃菩提之異。又理開體用。即大方廣。智
開因果。即佛華嚴。總連合成詮。即題中經字。又展
此目。以為初會。初會總故。十海是理。十智是智。十
海之中。含於體用。十智之中。亦含因果。又華藏世
界。及遮那徧中。即依正二果。皆是佛字。大威光太
子。略示因華。彼二所證所觀。即大方廣。即總成一
會所信。因果體用。又展此會。以成後八。四周因果。
各因是華。果即是佛。其所修所證之體用。即大方
廣。又展九會。徧周十方。謂如第二會光明覺品。辨
一類之會。巳徧十方。餘會亦爾。又展此諸會。各有
主伴。如說十住。十方菩薩皆來證云。十方國土。皆
說此法。則前徧法界之會。各有重重主伴。乃至徧
於塵剎。異類界等。無盡時會。皆不出大方廣佛華
嚴清淨法界。


第六卷攝相盡者。謂從後漸卷。乃至不出九會。九
會不離初會。初會不離總題。總題不出理智。非理
[005-0639b]
不智故。理外無智。非智不理故。智外無理。則理智
不二。亦攝智從理。離體無用。攝用歸體。體性自離
故。體即非體。本來清淨。強名之清淨法界。是以
極從無盡。乃至一字無字。皆攝華嚴性海。無有遺
餘。


第七展卷無礙者。謂正前展時。即後常卷。正後卷
時。即前常展。展時即卷故。無量無邊法門海。一言
演說盡無餘。卷時即展故。如來於一語言中。演說
無邊契經海。


第八以義圓收者。上來諸門。或以七字攝盡。如前
巳辨。或以教義攝盡。或以理智攝盡。或以人法攝
盡。或信解行證攝盡。或唯普賢文殊毗盧遮那三
聖攝盡。謂大方廣即普賢。普賢表所證法界故。華
嚴即文殊。文殊表能證故。佛即遮那。具能所故。又
大即普賢。普賢菩薩自體徧故。方廣即文殊。文殊
表即體之智故。華即普賢。普賢行故。嚴即文殊。文
殊以解起行故。佛即圓解之行普賢文殊。證法界
體用之普賢文殊。成毗盧遮那光明徧照。


第九攝歸一心者。上來諸門。乃至無盡。不離一心。
一心即法界故。起信云。所言法者。謂眾生心。心體
即大。心之本智。即方廣。觀心起行。即華嚴。覺心性
相。即是佛。覺非外來。全同所覺。故理智不殊。理智
形奪。雙亡寂照。則念念皆是華嚴性海。


第十泯同平等者。為未了者。令了自心。若知觸物
[005-0639c]
皆心。方了心性。故梵行品云。知一切法。即心自性。
成就慧身。不由他悟。然今學法之者。多棄內而求
外。習禪之者。好亡緣而內照。並為徧執。俱滯二邊。
既心境如如。則平等無礙。余曾瑩兩面鏡。鑑一盞
燈置一尊容。而重重交光。佛佛無盡。見夫心境互
照。本智雙入。心中悟無盡之境。境上了難思之心。
心境重重。智照斯在。又即心了境界之佛。即境見
唯心如來。心佛重重。而本覺性一。皆取之不可得。
則心境兩亡。照之不可窮。則理智交徹。心境既爾。
境境相望。心心互研。萬化紛綸。皆一致也。唯證相
應。名佛華嚴矣。二釋品稱。】


「世主妙嚴品第一」


【梵云薩婆嚕鷄印拏倈驃訶柰耶鉢攞叵婆娜忙
鉢里勿多。此云一切世間主莊嚴法門威德名品。
今文存略。世者時也。即是世間。主者君也。即諸王
及佛。然世間有三。一器世間。即是化處。二眾生世
間。即所化機。三智正覺世間。即能化主。主則為二。
諸王及佛。主於器界及眾生故。佛非世間。從所統
受稱。妙謂法門。體用深廣難思。即主之所得。嚴謂
嚴飾。乃有多義。一器世間嚴。謂其地堅固等。二眾
生世間嚴。謂眾海各具法門威德故。三智正覺世
問嚴。謂於一切法。成最正覺三業普周。法門無盡
故。所以長行諸王之嚴。偈頌讚德。皆顯嚴佛。眾生
不嚴。不感佛興。正覺不嚴。不能為主。器界不嚴。非
[005-0640a]
真佛處。復由佛嚴。顯遇者有德。眾生嚴輔顯佛超
勝。如是互嚴。亦為妙嚴。諸經無此廣嚴。但初名序
品。今唯明序巳兼正故。廣讚諸嚴。以為華嚴之由
序。舊云世間淨眼品者。謂所得法眼。能淨世間故。
淨即嚴義。餘如前說。】


【十別解文義二。】
【初總釋經序。】


「大周新譯大方廣佛華嚴經序


天冊金輪聖神皇帝製


蓋聞。造化權輿之首。天道未分。龜龍繫象之初。人文
始著。雖萬八千歲。同臨有截之區。七十二君。詎識無
邊之義。由是人迷四忍。輪迴六趣之中。家纏五蓋。沒
溺三塗之下。及夫鷲巖西峙。象駕東驅。慧日法王。超
四大而高視。中天調御。越十地以居尊。包括鐵圍。延
促沙劫。其為體也。則不生不滅。其為相也。則無去無
來。念處正勤。三十七品為其行。慈悲喜捨。四無量法
運其心。方便之力難思。圓對之機多緒。混大空而為
量。豈筭數之能窮。入纖芥之微區。匪名言之可述。無
得而稱者。其唯大覺歟。朕曩劫植因。叨承佛記。金山
降旨。大雲之偈先彰。玉扆披祥。寶雨之文後及。加以
積善餘慶。俯集微躬。遂得地平天成。河清海晏。殊祥
絕瑞。既日至而月書。貝牒靈文。亦時臻而歲洽。踰海
越漠。獻賝之禮備焉。架險航深。重譯之辭罄矣。大方
廣佛華嚴經者。斯乃諸佛之密藏。如來之性海。視之
者莫識其指歸。挹之者罕測其涯際。有學無學。志絕
[005-0640b]
窺覦。二乘三乘。寧希聽受。最勝種智。莊嚴之跡既隆。
普賢文殊。願行之因斯滿。一句之內。包法界之無邊。
一毫之中。置剎土而非隘。摩竭陀國。肇興妙會之緣。
普光法堂。爰敷寂滅之理。[糸*丐]惟奧義。譯在晉朝。時踰
六代。年將四百。然一部之典。纔獲三萬餘言。唯啟半
珠。未窺全寶。朕聞其梵本先在于闐國中。遣使奉迎。
近方至此。既覩百千之妙頌。乃披十萬之正文。粤以
證聖元年。歲次乙未。月旅沽洗。朔惟戊申。以其十四
日辛酉。於大徧空寺。親受筆削。敬譯斯經。遂得甘露
流津。預夢庚申之夕。膏雨灑潤。後覃壬戌之辰。式開
實相之門。還符一味之澤。以聖曆二年歲次已亥。十
月壬午朔八日己丑。繕寫畢功。添性海之波瀾。廓法
界之疆域。大乘頓教。普被於無窮。方廣真筌。遐該於
有識。豈謂後五百歲。忽奉金口之言。娑婆境中。俄啟
珠函之祕。所冀闡揚沙界。宣暢塵區。竝兩曜而長懸。
彌十方而永布。一窺寶偈。慶溢心靈。三復幽宗。喜盈
身意。雖則無說無示。理符不二之門。然因言顯言。方
闡大千之義。輒申鄙作。爰題序云。」


【△二別解文義者。然此經。文富義博。勢變多端。況
一義一文。包攝法界。是以古德用十例科判。欲顯
難思。其第一名本末部類。但顯此經無盡。非科今
文。前巳具明。故今略之。加前後鉤鎖。亦有十例。一
本部三分科。二問答相屬科。三以文從義科。四前
後襵疊科。五前後鉤鎖科。六隨品長分科。七隨其
[005-0640c]
本會科。八本末大位科。九本末徧收科。十主伴無
盡科。


初本部三分者。謂序正流通。初品為序分。現相品
下。為正宗分。流通有無。古有七釋。一光統律師。以
法界品為流通。由入法界廣無邊故。二隋遠法師。
以法界品內善財下。屬流通。寄人顯法故。三裕法
師。以法界品後偈。為流通。以歎德無盡故。四有云。
末後二頌。為流通。以結說無盡。歎德勸修故。五或
云。經來未盡。故無流通。六或云。以餘眷屬經。為此
流通。以彼是此所流出故。七或云。此經總無流通。
以法無盡。說無休息故。故諸會各無流通。不同大
般若。諸會皆有流通故。此上七解。各是一理。而前
六皆有。第七獨無。若義會之。應成四句。一有序正
無流通。如第七。二唯正宗無二分。由自初暨後。皆
顯玄微。並悟物故。初雖列眾。而歎佛德。後雖寄人。
有修相故。三具三分。四俱不可說。即言亡言故。約
義包含。不可局取。今依具三以分。三分之興。彌天
高判。冥符西域。今古同遵。所以三者。夫聖人設教。
必有其漸。將命微言。先彰由致。故受之以序分。由
致既彰。當機授法。故受之以正宗。正宗既陳。務於
開濟。非但篤於時會。復令末葉傳芳。永耀法燈。明
明無盡。故受之以流通。非唯一部。當會當品等。皆
容有之。故依三也。雖六解皆通。今依第二。以寄人
進修。示物有分。流通相故。故慈氏云。若有敬慕心。
[005-0641a]
亦當如是學。初之一解。令正宗中。闕於證入。第三
但屬善財之一相故。末後二偈。但結偈中佛德。非
通一部。十行等末。類有此偈。經來未盡。未必在後。
眷屬流通。但約義故。故依遠公。


二問答相屬科者。古云。此九會中。大位問答。總有
五番。第一會中。大眾起四十問。或當會答盡。名舉
果勸樂生信分。二第二會初。有四十問。至第七會
末答盡。名修因契果生解分。中間雖有諸問。並是
隨說隨問。非是大位問答。不思議品。不問因故。三
第八會初。起二百問。當會答盡。名託法進修成行
分。四第九會初。起六十問。如來自入師子頻申三
昧。現相答。名頓證法界分。五福城東善財求法等。
別問別答。名歷位漸證分。古德。以善財。猶屬正宗
故。今既判入流通。則前唯四。兼取流通。以為五分。
未爽通塗。


三以文從義科者。此經一部。有五周因果。即為五
分。初會中一周因果。謂先顯舍那果德。後遮那一
品。明彼本因。名所信因果。二從第二會。至第七會
中隨好品。名差別因果。謂二十六品辨因。後三品
明果。亦名生解因果。三普賢行品辨因。出現品明
果。名平等因果。非差別顯故。亦名出現因果。四第
八會初。名五位因。後明八相果。名出世因果。亦名
成行因果。五第九會中。初明佛果大用。後顯菩薩
起用修因。名證入因果。因果二門。俱證入故。各分
[005-0641b]
因異果。亦為十也。


四前後襵疊科者。一部分二。謂前九會是本會。亦
是佛會。佛為主故。從文殊。至福城東巳後。並是末
會。亦是菩薩會。以諸善知識為會主故。二就前中
亦二。初八會。明所成解行。後一。顯所證法界。三就
前中復二。初七會。明歷位修成行。後一。明圓融周
普行。四前中復二。初明修生因果。後普賢下二品。
明修顯因果。五就前復二。初明修生因。後不思議
法等三品。明修生果。六就前復二。初明位中因行。
後十定下六品。明位後之行。七就前復二。初明地
前比行。後第六一會。明十地證行。八就前亦二。初
位前十信行。後第三會巳去三會。明入位三賢行。
九就前亦二。初明所信佛果法。後問明品下三品。
明能依能信菩薩行。十就前中復二。初會明佛依
報果。後名號下三品。明佛正報果。


五前後鉤鎖科。亦分為十。一第一會為依報因果。
前明依報果。後毗盧遮那品。辨因。二更取毗盧遮
那。及第二會初三品。為正報因果。前因後果。三以
名號至菩薩住處。名依起因果。依於本有而修起
故。前果後因。四從問明品。至隨好品。明差別因果。
前因後果。五取不思議下。至普賢行品。為圓融因
果。前果後因。以不議等。與前為果。果別於因。與後
為果。則一一融攝。然有六義證成。一因果相屬科
中。多先果後因故。二四十八後。未有證成。普行後
[005-0641c]
有證成者。結屬前故。三普賢行品初。無別發起。便
即躡前云。略示如來少分境故。四以義明之。不思
議法。顯佛德難思。一一圓融故。五前雖有問。不思
議品初。重念問故。六第二會初。巳有三業。為差別
果故。由斯六義故。普賢行品。得屬前因。六取普賢
行。及出現品。為平等因果。前因後果。七取出現及
離世間品。為出現因果。前果後因。成佛涅槃。亦因
現故。非說真成。由離世間為因。方能現世。八離世
間品。為成行因果。通辨行故。具因果故。九取離世
間品。及法界品。為法界因果。前因後果。由離世間。
稱法界故。故因不依位。果唯證入。十法界一品。自
為證入因果。先果後因。其善財巳下。亦為無盡因
果。先因後果故。歷事至普賢一毛。因則無盡。普賢
說佛德過虗空。而果無盡。以為流通。故不明之。


六隨品長分科者。長分有十。一通辨教起因緣分。
二現相品下。明佛果無涯大用分。三毗盧遮那品。
舉彼往因證成分。四名號下三品。明大用應機普
周分。五問明品下。至十地品末。明諸位差別令修
分。六十定品下。至隨好品末。明差別因圓果滿分。
七普賢行品下二品。明普行因成現果分。八離世
間品。明因果超絕世間分。九法界品中前分。明大
眾頓證法界分。十爾時文殊下。明一人歷位漸證
分。


七隨其本會科者。亦為十分。一初會。名舉果令信
[005-0642a]
分。二第二會。明能信成德分。三第三會。初賢十住
分。四第四會。中賢十行分。五第五會。上賢十向分。
六第六會。聖位十地分。七第七會。因圓果滿分。八
第八會。普賢大行分。九第九會初。行成證入分。十
善財下。善友教證分。


八本末大位科者。本會為九。末會有五十五。總為
六十四分。


九本末徧收科者。先九會為九分。文殊為六千比
丘說法。為第十分。及善財歷一百一十善知識。總
一百二十分。若開諸龍。及三乘會。及彌勒。後文殊
普賢三人。便成一百二十五。以慈氏云。此長者子。
經由一百一十善知識巳。然後而來至於我所。則
彌勒巳前。有一百一十故。及三千大千世界微塵
數善友。其分數彌多。若合為一。則一百二十六分。


十主伴無盡科者。一一會。一一品。一一法。皆結通
十方。如此間說十方虗空法界。一切世界。乃至一
切塵中。皆如是說。此結主經也。又彼一一會等。皆
有他方塵數菩薩。而來證法。此結伴也。即主伴相
與周徧法界。重疊無盡。是則段數亦無盡無盡也。


上來十例各顯一理。然亦無盡。若依常用。應依三
分。謂初品為序。現相下正宗。法界品內爾時文殊
師利從善住樓閣出下。明流通。序中就文分二。初
此土序。二結通十方無盡世界序。初中復二。初證
信序。後爾時如來道場下。發起序。然此二序。廣如
[005-0642b]
常解。
今但略陳。初證信者。若原其所由。則阿難請
問。如來令置。如智度論及大悲經說。若覈其所以。
意有六焉。一為異外道故。外道經首。皆立阿優。以
為吉故。此約如是。二為息諍故。智度論云。若不推
從佛聞。言自製作。則諍論起故。今廢我從聞。聞從
佛來。故經傳歷代。妙軌不輟。此局我聞。三為離增
減過故。佛地論云。應知。說此如是我聞。意避增減
異分過失。謂如是法。我親從佛聞。文義決定。非謂
傳聞有增減失。四為斷眾疑故。真諦引律云。結集
法時。阿難升座。變身如佛。眾起三疑。一疑大師涅
槃重起。二疑他方佛來。三疑阿難轉身成佛。說此
如是我聞。三疑頓斷。既言我聞。即非佛明矣。上二
義。通約信聞。五為生信。故智論云。說時方人。令生
信故。此局後四。六為順同三世佛故。此通六種。若
準佛地論。科為五事。一總顯巳聞。二教起時分。三
別顯教主。四彰教起處。五顯所被機。今依智論。開
初總顯巳聞。作信聞二種。為六成就。一信。二聞。三
時。四主。五處。六眾。然信聞二事。文局初首。義通九
會。時主二種。文義俱通。處眾二事。文義俱局。隨相
則爾。約實互融。


上來略依三分二序。然此經體勢少異。故依五分
釋文。而合後二。名依人證入。就第一舉果分中。或
科為十。一教起因緣分。即初一品。二大眾同請分。
三面光集眾分。四毫光示法分。五眉間出眾分。巳
[005-0642c]
上在第二品內。六普賢三昧分。七諸佛同加分。八
法主起定分。九大眾重請分。巳上在第三品內。十
正陳法海分。在後三品內。若以義從文。且分為三。
一教起因緣分。二現相下。說法儀式分。三世界成
就下。正陳所說分。就初分中。亦分為十。初總顯巳
聞。】


「如是我聞。」


【謂如是一部經義。我昔親從佛聞故。佛地論云。傳
佛教者。言如是之事。我昔曾聞。如是總言依四義
轉。一依譬喻。二依教誨。三依問答。四依許可。具如
彼論。餘更有釋。意不殊前。此上總合信聞。若離釋
者。先釋如是。信成就也。智論云。佛法大海。信為能
入。智為能度。信者。言是事如是。不信者。言是事不
如是故。肇公云。如是者。信順之辭也。信則所言之
理順。順則師資之道成。經無豐約。非信不階。故稱
如是。有云。聖人說法。但為顯如。唯如為是。故稱如
是。此唯約所詮之理。次真諦三藏云。真不違俗。名
之為如。俗順於真。稱之為是。真俗無二。故稱如是。
此約所詮理事。若云如斯之言。是佛所說。則唯約
能詮。有云。如者。當理之言。言理相順。謂之如也。是
者。無非之稱。此明說事如事。說理如理。明能詮之
教。稱於事理也。融云。如是者。感應之端也。如。以順
機受名。是。以無非為稱。眾生以無非為感。如來以
順機為應。經以言教出於感應。故云如是。此兼對
[005-0643a]
機。上來諸釋。各是一塗。更有諸釋。言異意同。若依
生物之信。應如智論及佛地論合釋。若取敵對阿
優。應如真諦所釋。今當廣之。外謂阿之言無。優之
言有。萬法雖眾。不出有無。此則斷常之計。今云。如
即真空。是即妙有。既無有外之真故。空而非斷。無
真外之俗故。有而非常。即對破邪宗。以彰中道。一
代時教。不出於斯。故云如是。若華嚴宗。以無障礙
法界曰如。唯此無非為是。應隨教門深淺。以顯如
是不同。


二我聞者聞成就也。將欲傳之於未聞。若有言而
不傳。便是徒設。不在能說。貴在能傳。故次明我聞。
我即阿難。聞謂親自聽聞。云何稱我。即諸蘊假者。
此用何聞。若依大小乘法相。各有三說。一耳聞非
識。二識聞非耳。三緣合方聞。然或具四緣八緣等。
雖因耳處。廢別從總。故稱我聞。法雖無我。言語便
故。隨順世間。故稱我聞。非邪慢心而有所說。若依
無相。我既無我。聞亦無聞。從緣空故。而不壞假名。
即不聞聞耳。若約法性。此經旨趣。傳法菩薩。以我
無我不二之真我。根境非一異之妙耳。聞無礙法
界之法門也。然阿難所不聞經。或云。展轉傳聞。或
云。如來重說。或云。得深三昧自然能通。上皆就迹
而說。實是大權菩薩。影響弘傳。如不思議境界經。
斯為良證。但隨機教別。故見聞不同。
△二標主時
處。】
[005-0643b]


「一時佛在摩竭提國阿蘭若法菩提場中。」


【即三成就。言一時者。時成就也。時者。亦隨世假立
時分。一者。揀異餘時。如來說經。時有無量。不能別
舉。一言略周。故云一時。如涅槃云。一時佛在恒河
岸等。即法王啟運嘉會之時也。亦可。機教一時。謂
上言如是。言雖當理。若不會時。亦為虗唱。今明物
機感聖。聖能垂應。凡聖道交。不失良機。故云一時。
佛者。主成就也。具云㪍陀。此云覺者。謂自他覺滿
之者。雖具十號。佛義包含。故偏明之。義見題中。在
摩竭下。處成就也。真身無在。而無不在故。次辨之。
摩竭提國者。通舉說處。此云無毒害。以國法無刑
戮故。表能化法。或云徧聦慧聦慧之人。徧其國故。
表所化機。阿蘭若法者。別舉說場也。阿蘭若。此云
無諠諍。即事靜也。法者。所證真理。二障業苦諠雜
斯盡也。事理俱寂故加法。言菩提場者。菩提云覺。
即能證大智。圓明究竟也。場者。證菩提之處也。然
事處。即天地之中。王舍城之西二百里。金剛座上。
約法。則萬行皆是道場。理智相會之所故。為表所
說如所證故。不移其處說之。若圓融時處等。並如
前說。
△三別明時分。】


「始成正覺。」


【前標一時。未知何時。故今別顯是初成佛時。亦彰
大師出現時也。此教勝故。眾教本故。在於初時。初
言尚總幾日之初九會之文。同此初否。略為三解。
[005-0643c]
一約不壞前後相說。纔成初七。說前五會。第二七
日。說十地等第九一會。乃在後時。以祇園身子皆
後時故。常恒之說。不妨後時。雖能頓說。有所表故。
初五。信解行願。最在初故。故皆云不離道樹。第六
會。因地證位。居其次深。故無不起菩提樹言。法界
極證。最在於後故。亦顯二乘絕見聞故。雖異處別
時。亦不相離。為寄穢土以顯淨故。須前後耳。若爾
世親那云初七不說。但思惟行因緣行耶。世親纔
見十地。即為論釋。或則未窮廣文。或則知見有異。
未全尅定。菩提流支。意大同此。二順論釋。九會皆
在二七日後。二七非久。亦名始成。三約實圓融釋。
皆在初成一念之中。一音頓演。七處九會。無盡之
文。海印定中一時印現。以應機出世。機感即應。應
即有說。無非時失。故祇園身子。蓋見九世相收。重
會之言。亦猶燈光涉入。故法界放光。亦見菩薩徧
坐道場。成正覺故。此經十地之初。無二七之言。二
七之言。順別機故。故諸經論。顯初說時。有多差別。
謂普耀密迹二經。第二七日。即說三乘。法華過三
七日。方云說小。四分律中六七。興顯行經七七。五
分八七。智論五十箇七日。有云。與十二游經一年
大同。時既不定。說亦不同。皆根器所宜。見聞有異。
約佛赴機。無時不說。望器無感。未曾有說。登地常
見一味之經。就佛而言。無說不說。若攝方便。皆一
乘之印。現差別耳。無涯之說。不應局執。故應總攝
[005-0644a]
以為十重。如前巳辨。上顯時分。次釋成正覺義。約
教不同。小乘三十四心斷結。五分法身初圓。名成
正覺。是實非化。大乘之中。約化八相示成。約報十
地行滿。四智創圓。名曰始成正覺。據實即古今情
亡。心無初相。名之曰始。無念而照。目之為正。見心
常住。稱之曰覺。始本無二。目之為成。約法身。自覺
聖智。無成無不成。若依此經。以十佛法界之身雲。
徧因陀羅網無盡之時處。念念初初。為物而現。具
足主伴。攝三世間。此初。即攝無量劫之初。無際之
初。一成一切成。無成無不成。一覺一切覺。無覺無
不覺。言窮慮寂。不壞假名。故云始成正覺。如出現
品及不思議法品廣顯。攝前諸說。皆一乘之所現
也。四別顯處嚴者。然此下處主及眾。即三世間嚴。
三中前二。即如來依正。眾即淨土。輔翼不空。今初
器界嚴者。即廣於前場之嚴。顯成前覺之妙。異於
餘經之處。於中四事。各十種嚴。明即染顯淨。即為
四別。第一地嚴。第二樹嚴。第三宮殿嚴。第四師子
座嚴。然此諸嚴。各具三釋。一約事可知。二表法。謂
地表心地法身。樹表菩薩。宮殿表無住涅樂。座表
法空等。三就因行。謂一以窮心地法身之因。報得
增上金剛之地。二以般若為因。三以悲智相導為
因。四亦以法空為因。然或一因行成一切嚴。或一
切行成一嚴。或一行成一嚴。或一切行成一切嚴。
以通融別。純雜無礙。今但明一行一嚴。顯所表故。
[005-0644b]
然各攝無盡之德。故四事皆有十句。初總後別。

今且就文各分為四。初心地十句分四。初一總顯
地體。】


「其地堅固金剛所成。」


【標以堅固。釋以金剛。諸教或云木樹草座。多云座
是金剛。今全地金剛。則權實斯顯。徹華藏故。廣如
彼品。
△二四地相具德。】


「上妙寶輪及眾寶華諸色相海無邊顯現。」


【約因釋者。一寶輪者。一攝一切。圓行致故。二及眾
寶華。開覺悅他故。三清淨摩尼。圓淨明徹故。以上
三行。用嚴心地。故結云以為嚴飾。上皆形色。四即
顯色。謂青黃等殊。名諸色相。種種重疊。深廣如海
互相映發。等彼波瀾。或諸色俱生。或更相攝入。含
虗瑩徹。現勢多端。名無邊顯現。此由隱顯自在。定
散無礙。隨機利行之所致也。
△三四地上具嚴。】


「摩尼為幢常放光明妙香華纓周帀垂布。」


【一寶幢曲有五句。一摩尼為體。二三光音明用。四
五網纓辨飾。就因行者。降魔伏外為幢。智光常照。
慈音外悅。願行交羅。戒香芬馥。四攝周垂故。】


「摩尼寶王變現自在雨無盡寶。」


【二摩尼雨寶。表神通如意。隨機變現。雨法寶故。】


「及眾妙華分布於地。」


【三妙華散地。亦多因行徧嚴心故。】


「寶樹行列枝葉光茂。」
[005-0644c]


【四寶樹行列。德行建立故。
△四一舉因結用。】


「佛神力故令此道場一切莊嚴於中影現。」


【佛力者。出所因也。嚴具多門。別說難盡。故總云一
切悉現。或於樹中現。或於上諸嚴具。及地中現。明
一一行中。皆道場故。
△第二覺樹嚴者。即大智因
感。有十一句。分四。初一總顯高勝。】


「其菩提樹高顯殊特。」


【長聳逈露。圓妙獨出故。約因。即智超數表為高。本
性不昧為顯。成物具德。曰殊。更無二真為特。約果。
樹即菩提。
△二六體攝眾德。】


「金剛為身。」


【一身是金剛。金剛三昧本智因故。正行成立。為樹
身也。】


「瑠璃為幹。」


【二斡是瑠璃。本智發解。內外明徹故。】


「眾雜妙寶以為枝條。」


【三雜寶枝條。解隨境差故。】


「寶葉扶疎垂蔭如雲。」


【四條假葉以為嚴。智資定而深照。寶葉雖異。共成
一蔭。百千定門。同歸一寂。自蔭蔭他也。】


「寶華雜色分枝布影。」


【五寶華異色。在樹分枝。承光則色同。於地布影。表
神通等法。依定有差。俱承智光。影現心地。】


「復以摩尼而為其果含輝發𦦨與華間列。」
[005-0645a]


【六華雖不同。果皆如意。無邊行海。同趣菩提。若自
利果成。內則含輝。若身心湛寂。外便發𦦨。若觸境
斯明。若利他果立。未熟則含輝。解生佛相。巳熟則
發𦦨。還流教光。體如之行所成果。無異因之果故。
與華間列。故下經云。菩薩妙法樹。生於直心地等。


△三三妙用自在。】


「其樹周圓咸放光明其眾如雲俱時出現。」


【展轉成益也。初依菩提智。放教智光。次依智光。雨
圓明法寶。後教成悲智。即菩薩現前。無心行成。故
如雲出。
△四一舉因結用。】


「又以如神威神力故說種種法無有盡極。」


【謂佛力為因。流音演法。以如如力則智演法音。音
還如性。故無盡極。廣多故無盡。豎長故無窮。無間
故稱恒也。
△第三明佛宮殿嚴。十句分四。初一總
明分量。】


「如來所處宮殿樓閣廣博嚴麗充徧十方。」


【宮可覆育。即是慈悲。殿可朝宗。所謂圓寂。悲智相
導。若樓閣相依。廣者無邊。法無外故。博者不隘。法
內空故。嚴者莊飾。具眾相故。麗者華美。法義備故。
充十方者。稱法性故。
△二二體相圓備。】


「眾色摩尼之所集成種種寶華以為莊嚴。」


【一體是摩尼。積德鎔融之所成故。二相嚴多種。神
通等法。悲寂用故。
△三六妙用自在。】


「諸莊嚴具流光如雲。」
[005-0645b]


【一眾行發光。灑法如雲。雲更多義。至下當辨。】


「從宮殿間萃影成幢。」


【二光幢獨出。萃者聚也。即承光聚影而成。謂悲寂
交際。承智起應。降魔超出故。】


「無邊菩薩道場眾會咸集其所。」


【三內容眾海。無邊菩薩。即道場外者亦在其中。即
依中有正。亦果中有因。即明涅槃眾聖冥會。】


「以能出現諸佛光明不思議音摩尼寶王而為其網。」


【四聲光寶網。網者為防禽穢。以益殿嚴。猶大教網。
外防惡見。內益悲寂。教皆圓妙。以寶而成。故能出
佛智光圓音。妙說言不思議音。略有四義。一音聲
繁廣。二所說難量。三聲即無聲。四一具一切。】


「如來自在神通之力所有境界皆從中出。」


【五出生果用。即正報大用。在此依中。依正混融。參
而不雜。明依大涅槃。能建大義。故曰出生。】


「一切眾生居處屋宅皆於此中現其影像。」


【六無染現染。眾生是正。居處是依。染違性淨。不言
出生。妄無自體。還依真現。
△四一舉因顯廣。】


「又以諸佛神力所加一念之間悉包法界。」


【謂德廣難陳。故今總結。由佛力故。一念頓包事理
染淨一切法界。況多念耶。然上充徧十方。即通局
無礙。集菩薩眾。出佛神通。即攝入無礙。現生舍宅。
即染淨無礙。悉包法界。廣陿無礙。一念即能。延促
無礙。又集菩薩。因果無礙。出佛神通。依正無礙。十
[005-0645c]
種宮殿。此應說之。
△第四師子座莊嚴十句。分四。
初一總顯形勝。】


「其師子座高廣妙好。」


【師子座者。人中師子處之。又說無畏之法故。得法
空者。何所畏哉。空乃高而無上。深不可測。廣而無
外。邊不可窮。妙乃即事而真。好謂具德無缺。
△二
六體德圓備。】


「摩尼為臺。」


【一臺座摩尼。即處正中。正可依處。摩尼隨映有差。
法空隨緣成異。中道妙理。正是可依。】


「蓮華為網。」


【二周座華網。即外相無染。交映本空。】


「清淨妙寶以為其輪。」


【三淨實為輪。輪謂臺之處中。周帀輪圍。即具德周
徧。】


「眾色雜華而作纓絡。」


【四華纓周垂。諸覺諸通。垂化周攝。】


「堂榭樓閣階砌戶牗凡諸物像備體莊嚴。」


【五寶嚴瑱飾。堂等略舉。凡諸總包。無處不嚴。故云
備體。顯於法空。全收萬像。無事非理故。】


「寶樹枝果周迴間列。」


【六寶樹間飾。間上物象也。即菩薩妙法樹。隨化分
枝。隨因感果。並依無相。義曰周迴。凡聖相資。名為
間列。
△三二妙用廣大。】
[005-0646a]


「摩尼光雲互相照耀。」


【一淨寶出光。如雲涉入。法空亦爾。一一智中。知一
切法。一一法體。顯一切智。為互照也。】


「十方諸佛化現珠王悉放光明而來瑩燭。」


【二主伴寶用。互相發輝。謂佛化摩尼。能作佛事。智
論云。輪王寶珠。但隨人意。能雨寶物。天寶。堪能隨
天使令。佛寶。十方能作佛事。菩薩寶珠。亦能分作。
如文殊師利冠中毗楞伽寶珠。十方諸佛。於中顯
現。今菩薩髻珠。即是其類。下文雲集菩薩髻珠亦
爾。用此嚴座者。凡初成佛。皆一切諸佛。現形灌頂。
一切菩薩。親授敬養。故因果寶珠。俱來瑩燭。如來
從果起用。故云化現。理圓解滿。義曰珠王。菩薩心
頂。智照圓淨。故曰髻中妙寶。寂照照寂。皆瑩淨照
燭。
△四一佛加廣演。】


「復以諸佛威神所持妙音遐暢無處不及。」


【佛境如空。故云廣大。有感斯至。為無不及。顯教皆
從法空所流。是故所流。還周法界。非智不顯。故云
佛力。
△第五明教主難思。前但云佛。未顯是何身
佛。又前但云始成正覺。未知成相云何。故今顯之。
謂具十種深廣功德。即是遮那十種無盡法界身
雲。徧於法界。成正覺也。非權應身。文二。初總辨。】


「爾時世尊處于此座於一切法成最正覺。」


【即菩提身。具無盡德。為世所尊。座相現時。身即安
處。智處諸法無前後故。於一切法。示所覺境。即二
[005-0646b]
諦三諦無盡法也。成最正覺。示能覺智。開悟稱覺。
離倒為正。至極名最。獲得名成。此當相解。若揀別
者。凡夫倒惑。佛覺重昏。二乘雖覺。不名為正。但知
法有。未知法空。伹悟我空。未知我有。有厭生死。空
說涅槃。顛倒未除。豈得稱正。設許稱正。亦未名最。
菩薩雖正。有上有修。不得稱最。設位極稱最。亦未
得名成。我佛獨能。故云成最正覺。謂如量如理。了
了究竟。巳出微細所知障故。
△二別釋。即約十德。
別顯十身。文即分十。一三業普周。即別顯菩提身
之相也。以成菩提時。得無量清淨三輪故。文二。初
法。】


「智入三世悉皆平等。」


【意業。即釋上成正覺言。前云於一切法。此云三世。
乃橫豎影略耳。智入平等。是正覺成也。智。即二智
三智四智無障礙智。二智者。即如理如量也。此復
有二。一以如量智達俗。名入三世。如理智證真。名
悉平等。故佛地論云。以二智覺三諦。是也。二證差
別。性即無差別故。三世即平等。瑜伽云。如其勝義。
覺諸法故。名等正覺。言三智者。即俗智。真智。中道
智也。此亦二義。一真俗互泯。雙遮辨中。則三世平
等。二相兩亡。方為智入。二真俗雖即。而不壞相。即
雙照明中。此二覺三諦之境。境既雙泯而雙現。智
亦寂照而雙流。為無障礙智。覺無障礙境。為正覺
也。言四智者。即圓鏡等四智也。通緣三世境故。並
[005-0646c]
入三世。言平等者。鏡智離分別故。依持平等。平等
性智。證平等性故。妙觀察智。觀察平等。成所作智。
普利平等。四智圓融。一句攝盡。下身語等。皆是四
智之所發現。四智圓融。無二性故。修生本有。非一
異故。不失經宗。然上能覺。即成上菩提。就其所覺。
即法身也。理智無二。為真法身。】


「其身充滿一切世間。」


【身業。通三世間。故云一切。此正覺身。以是十身之
總。故此其身。通於三身。無不充滿。法身普徧。世所
同依故。智身證理。如理徧故。色身無礙。亦同理徧。
並是圓徧。而非分徧。謂一切世間一一纖塵等處。
佛皆圓滿。總看亦現。別看亦現。又國土等。即是我
身。土等體外。無別我故。我即土等。我之體外。無土
等故。餘一一身。互望融攝。猶多燈光。各互相徧。】


「其音普順十方國土。」


【語業。順有三義。一順異類言音。經云。一切眾生語
言法。一言演說盡無餘故。二順所宜說法。如來於
一語言中。演說無邊契經海故。三則順徧。佛以一
妙音。周聞十方國故。
△二喻。】


「譬如虗空具含眾像於諸國土平等隨入。」


【通喻三業。然佛三業。非喻能喻。唯虗空真如。略可
顯示。更以餘喻。便為謗佛。然虗空喻。有同不同。故
下經云。解如來身。非如虗空。一切妙法。所圓滿等。
此顯不同。今取分同義。同義多種。如下十忍品。今
[005-0647a]
有二喻。開成四義。一含攝喻。兼無分別義。二普徧
喻。兼徧入義。以此四喻。喻意業者。下經云。佛智廣
大同虗空故。此總喻。量智包含而普徧。理智無分
別而證入。又大圓鏡智。純淨圓德。現種依持。能現
能生身土智影。即含攝義。下經云。菩提智。普現一
切眾生心念根欲等。而無所現。無所現言。無有分
別。平等性智。觀一切法。自他有情悉皆平等。亦無
分別。無分別言。顯無差別。故下經云。於一切義。無
所觀察等。見以太虗含眾像。眾像不能含太虗。太
虗不分別眾像。眾像乃差別太虗。以況我法不能
容佛智。佛智乃能容我法。有我法者。分別如來是。
如來者不分別我法。
二普徧喻。妙觀察智。無不徧
知。即普徧義。成所作智。曲成無遺。即隨入義。又下
經云。佛智廣大同虗空。普徧一切眾生心。此即智
體徧。悉了世間諸妄想。此約智用徧。又云。得一切
法界量等心。此約證徧。智性全同於色性故。此約
理徧。云何徧入。不壞能所。有證知故。故下經云。世
聞諸國土。一切皆隨入。智身無有色。非彼所能見。
由隨於如。即入無所入。故云平等。是以虗空徧入
國土。國土不徧入虗空。有國土處。必有虗空。有虗
空處。或無國土。虗空之於國土。平等隨入。國土之
於虗空。自有彼此。虗空可喻佛智。國土可喻三世。
三世有處。佛智必在其中。佛知知處。三世或無其
體。佛智之於三世。平等隨入。三世之於佛智。自有
[005-0647b]
始終。此猶約不二而二說耳。若二而不二。國土虗
空。三世佛智。同一性故。皆互相入。舉一全收。普徧
亦然。三世間圓融。則言思道斷。故名佛智為不思
議也。次以一喻。喻身業者。一毛尚容法界全分。必
含眾像。出現身業。第二喻云。譬如虗空寬廣非色。
而能顯現一切諸色。而彼虗空。無有分別。亦無戲
論。合云如來身亦復如是。一切眾生。諸善根業。皆
得成就。即含攝義。而如來身無有分別。即第二義。
佛身充滿於法界。即普徧義。又云。譬如虗空。徧至
一切色非色處。非至非不至。如來身亦復如是。徧
一切法一切國土等。即普徧義。亦非至非不至。即
平等隨入義。後以四義。喻語業者。如來於一語言
中。具一切語言故。舍支天鼓無心出故。如來音聲。
無不至故。應知如來音聲。無斷絕。普入法界故。又
云。如來音聲無邪曲。即平等義。隨其信解。令歡喜
故。即隨入義。以空一喻。徧喻三業。故云正覺得無
量清淨三輪。明文照然。非是穿鑿。
△二威勢身超
勝。】


「身恒徧坐一切道場如日輪出照明世界。」


【謂隨諸有情所樂。示現受用身土。影像差別。無不
周徧故。言一切道場者。略有十種。一智身。徧坐法
性道場。二法身。非坐而坐道場。三法門身。安坐萬
行道場。四幻化身。安坐水月道場。此四義便故來。
若正約威勢身。略辨六類道場。一徧一切。同類世
[005-0647c]
界道場。如名號品等說。二一切異類世界。謂樹形
等。如世界成就品。三一切世界種中。四一切世界
海中。並如華藏品說。五一切微塵中。文云。如於此
會。見佛坐一切塵中。亦如是等。六剎塵帝網無盡
道場。并前十種。故云一切。言菩薩下。正顯威勢超
勝。勝於勝者故。獨言菩薩。非不超餘。如日下。約喻
以顯。映山出沒。無隱顯故。處處全現。無異體故。喻
徧坐道場。大明流空。餘輝掩耀。赫日之照。難究其
涯。喻彼威光超映菩薩。菩薩不能測也。既云照世。
則終益生盲。先照高上。獨言菩薩。
△三福德身深
廣。】


「三世所行眾福大海悉巳清淨。」


【三世佛德。昔皆徧學。今三際巳斷。垢習斯亡故。眾
福皆淨。
△四隨意受生身。】


「而恒示生諸佛國土。」


【一隨他意。處處受生。二隨自意。能無不生。謂慈悲
般若。恒共相應。感而遂通。窮未來際。
△五相好莊
嚴身。】


「無邊色相圓滿光明徧周法界等無差別。」


【色無盡故。名色無邊。十蓮華藏微塵數相。名相無
邊。而皆稱真。則一一無邊。諸相隨好。放光常光。皆
稱法界。故云圓滿。廣處陿處。皆圓現故。名無差別。


△六類身演法。】


「演一切法如布大雲。」
[005-0648a]


【謂雨大法雨。斷一切疑。故下經云。毗盧遮那佛。願
力周法界。一切國土中。恒轉無上輪。然經二句。上
法。下喻。文含多意。一雲喻於身。雨為說法。法喻影
略。又先興慈雲。後霑法雨。一雲一雨。所潤不同。亦
隨物機宜。雲雨各異。掩塵蔽日。普覆無心等。
△七
化身自在謂於大眾會。能現無邊作用差別。皆自
在故。】


「一一毛端悉能容受一切世界而無障礙。」


【廣容無礙。謂於如來身一一毛頭。容一切剎。而無
障礙。無礙有二義。一以一小毛。現多大剎。則一多
大小無礙。二此毛多剎。與彼毛多剎。參而不雜。則
隱顯無礙。】


「各現無量神通之力教化調伏一切眾生。」


【普徧無礙。以廣容不礙普徧故。還於前毛內剎中。
神力調生。若廣徧十方。示現種種變化三業。成所
作事。居然易了。
△八法身彌綸。】


「身徧十方而無來往。」


【以法為身。本來湛徧。故無來往。依法現色。還如法
身。在此即是在彼。亦不待往來。
△九智身窮性相
之源。】


「智入諸相了法空寂。」


【相別曰諸。性皆空寂。性靜故寂。相無故空。
△十力
持身。能持自他依正。】


「三世諸佛所有神變於光明中靡不咸覩。」
[005-0648b]


【持正報身。神謂妙智。變謂現身。轉變變現。俱名為
變。皆能持之。尚持於他。況於自事。後段亦然。】


「一切佛土不思議劫所有莊嚴悉令顯現。」


【持依報土。橫盡諸土。豎窮諸劫。所有嚴事。常持令
現。上約十身。若約三身者。則初三段。皆名報身。而
恒下化身。身徧十方下法身。就報身中。前一自受
用報。後二即他受用報。故云處菩薩眾。以諸教中。
說三身四身。成說等別。今皆圓融。於一始成。無不
頓具。十身為正。三四義兼。又毛內調生。光中持剎。
如空普徧等。亦即國土等十身。三世間圓融。豈報
化之云別。是知。略以十德。歎於教主。其一一德。無
不圓融。當去情思之矣。
△第六明海眾雲集。眾雖
深廣難測。略啟十門。一集意。二集因。三辨類。四定
數。五權實。六地位。七前後。八有無。九聞不聞。十釋
文。


今初。來至佛所。何所為耶。有十義故。一為影響。為
主伴故。二為作輔翼。得圓滿故。如普賢等常隨之
眾。三為守護如來。如執金剛等。諸佛住處。常勤護
故。四為莊嚴。如道場神等。常為嚴淨佛宮殿故。五
為供養。如偈讚。即正行供養。華幢等。即財供養故。
六為發起。此經諸請難者。即其事故。七為聞法獲
益。當機領悟。即其類故。八為表法。諸首諸林。表信
行等。皆同名故。及座出菩薩等。顯奇特故。亦通表
萬行。俱成佛故。九為順證。佛菩薩等。證說不虗故。
[005-0648c]
十為翻顯。即聲聞不聞。顯法不共故。為斯多意。所
以眾海雲集。非唯證信而巳也。


第二集因。亦有十因。一曾與毗盧遮那如來。同集
善根故。二蒙佛四攝。曾攝受故。三往在生死。聞圓
法故。四曾發大心。護一切故。五往發大願。願事佛
故。六隨逐如來。無厭足故。七樂聞正法。心無倦故。
八善能散滅我慢心故。九福智巳淨。身周徧故。十
同一法性善根大海之所生故。為此多義。得預斯
會。中有集因。亦通集意。及隨諸眾。各有別因。可以
思準。


第三辨類。即上集意。便成十類。一影響眾。二常隨
眾。三守護眾。四嚴會眾。五供養眾。六發起眾。七當
機眾。八表法眾。九證法眾。十顯法眾。準前可知。


第四定數者。稱法界眾。焉能數知。即文而言。九會
都數。總有一百七十五眾。都序之中。有四十一眾。
謂同生有一。異生三十九。師子座中一。若兼取前
菩提樹中所流。及宮殿中無邊菩薩。總四十三眾。
此四十三。徧於九會。第一會中。有二眾。謂新集十
方眾。佛眉間眾。添成四十五。第二會。有新舊二眾。
第三四會。各有四眾。謂新舊。及證法眾。天眾。第五
會。一百一十一眾。謂新舊眾。升天品內供養眾。有
一百七。并天眾。證法眾。第六會。四眾。謂天眾。同生。
異生。證法眾。七八兩會。各唯一眾。謂普賢等舊眾。
第九會三眾。謂菩薩聲聞。及天王等舊眾。舊眾雖
[005-0649a]
重。隨會別故。並皆取之。然此諸眾。或總為一。一乘
眾故。或分為二。以有實眾。及化眾故。或可為三。人
天神故。或分為四。佛菩薩人非人故。或五。非人開
天神故。或六。加畜生故。或七。天分欲色。或八。菩薩
有此界他界故或九。他方有主伴故。或十。加聲聞
故。或一百七十五。如前說故。或無量無邊。義類多
方故。一一或以剎塵數等為量故。又如新集菩薩
毛光出眾。例上皆爾。故一一眾。皆無分齊。此猶約
相別。若融攝。一一會中。皆具一百七十五眾。以稱
法界緣起之會。互相在故。上且約一界。若通十方
及異類剎塵。帝網無盡無盡。是謂華嚴海會眾數。


第五權實者。夫能對揚聖教。影響其迹。靡不是權。
當機之流。多皆是實。諸教所明穢土之中雜類。菩
薩。聲聞。皆通權實。地前是實。地上是權。法身無生。
生五道故。淨土菩薩唯實。實報生故。雜類聲聞是
權。攝論云。欲令淨土不空。化作雜類眾故。若依此
經。同生異生。皆通權實。海印定現。實德攝故。隨緣
隨位而示現故。第二會初云。莫不皆是一生補處
故。對前十類。辨權實者。影響一眾。自有二類。一果
德眾。謂能加證法諸佛。互為主伴。非權非實。若位
極菩薩影響。一向是權。故有經云。昔為釋迦師。今
為佛弟子。二尊不並化。故我為菩薩等。當機唯實。
餘八通權實。


第六地位者。有說。一切皆是果位。以是舍那海印
[005-0649b]
現故。或說。一切皆因果海。非可見聞。世尊亦是因
者。識所現故。或皆通因果。果不捨因。隨類現故。因
位願力。助佛化故。當機之流。正修趣故。或俱非。因
果緣起。大眾同真性故。將此對前權實。則果位一
向權。因位通權實。若對前十類。影響證法通因果。
餘八唯因。因位高下。難以準定。


第七前後者。初列菩薩。後列餘眾者。表從本以起
末。下讚即後明菩薩者。表尋末以歸本。良以本末
無二故。二文互舉。又從本流末。必先小後大。故自
在天為末。攝末歸本。必從深至淺。故先明自在。然
皆顯法界緣起。逆順自在故也。又表四十位。一一
皆徹因門。並該果海故。互舉前後。令物不作優劣
之解故。


第八有無者。亦有十類。一約界。無無色。二約趣。無
地獄。此二非器故。若約轉生。有地獄天子。若約所
益。亦通無色。三界皆益故。三約洲。但列閻浮。餘三
略無故。或成難故。四約乘。無二乘。不共教故。下為
顯法。亦不見聞故。智度論云。若小乘經初。唯列聲
聞。若大乘經初。具列菩薩聲聞。若一乘經初。唯列
菩薩。故指此為不共教。或大乘經。唯列小者。為引
攝故。如金剛經。或唯列大。亦屬大乘。主伴不具故。
主伴具者。必是一乘。五約部。無四眾。未說小教故。
六約主。無人王。王未知故。七約三聚。無邪定。彼障
隔故。生盲之流。伹冥益故。八約內外。無外道。非彼
[005-0649c]
測故。九約諸天。無無想。入邪定故。十約善惡。無惡
魔。不為違害。天中攝故。上十。且隨相說。圓融應有。
即無所不具。


第九聞不聞者。約權。前後皆互得聞。約實。當會自
聞。縱不起前。而趣於後。亦各不相知。若約頓機。許
一時頓領。上之九門且從顯著。略為此釋。中本廣
本。或隱或顯。不可執文。】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五